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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學是一門典型的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應用型學科,實踐性是法學生命根本之所在,法學教育的實踐取向是培養高素質法律職業人才,教育部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可以看出國家及教育部門對高職學生執業技能培養的重視,然而傳統的重理論輕實踐的法學教育模式與此趨勢有一定的脫節。針對目前高職法學教育實踐性教學存在的不合理之處,本文提出加強校內實訓教學環節的可行性,并提出完善建議。
關鍵詞:高職法學教育;實踐性教學;完善建議
法學作為一門理論與實踐性并存且均要求較高的學科,在我國高等教育的學科建設中具有重要地位。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高職高專的法學教育也為我國法治建設過程中法律專業人才的培養發揮著應有的作用。從2004年教育部《關于以就業為導向,深化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見》到2006年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再到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聯合的《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一系列的規范性文件,可以看出國家及教育部門對學生職業能力培養的重視以及對學生職業技能的培養提出的更高要求。法科學生實務技能的培養已然形成一種趨勢,而實務技能的培養需要以實踐性教學活動的開展為依托。然而,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對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重視不夠,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學作為一門應用性極強的學科該發揮的應有價值。為了培養法科學生的實務操作技能,目前很多院校都在教學模塊方面進行相應調整,并通過采用不同的實踐性教學模式以期實現學生法律實務操作技能的提升。
二、高職法律職業教育實踐性教學方式及效果分析
學生的實務操作技能具體包括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法律爭點的歸納分析能力、對信息的快速檢索能力及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等,而這些能力的培養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實踐過程中的長期積淀。目前,高校開展法律實踐性教學的方式主要庭審觀摩、模擬法庭、法律診所、專業實習等。盡管這些形式已被普遍采納和認可,但弊端亦顯而易見。
(一)庭審觀摩
庭審觀摩這種實踐性教學方式,通過讓學生親臨案件審理現場,直觀感知法律理論知識在現實生活中的再現和運用,感受司法氣氛,體會司法程序,對提升學生的法律思維培養法律意識確實是大有裨益。但基于場地原因,每次參加庭審的學生人數有限。另外,謹慎起見,法院通常會選擇案情簡單、分歧不大的案件作觀摩之用,也不會太多的對外公開案件的細節,學生參加旁聽最大的收獲是了解庭審的程序,由于不能參與其中,真正的收獲并不大。
(二)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是在仿真條件下對法院審判工作的虛擬模仿和再現。其對培養學生的法律實務技能具有明顯優勢,但實際上這種被整體認同的實踐性教學方式并未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實踐中,模擬法庭的開展通常由講授理論課的老師在授課之余組織安排,本來每學期的理論講授在課時安排上就沒有多少剩余,再抽出一部分課時進行實訓練習,容易造成時間安排方面的不好兼顧。另外,模擬法庭的開展從案例的選取、角色的安排、法律文書的起草、模擬操作等環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老師在完成常規授課任務的同時根本沒有精力承擔實訓這項活動,即使根據學院安排完成了這項活動,也會造成諸多環節不能深入,使模擬審判展現為表演式的過場,真正的法庭對抗難以映現,訴訟程序中各種法律文書的書寫難以做到精準的指導。
(三)法律診所
“法律診所”是美國法學院效仿醫學院利用診所實習培養醫生的形式而興起的一種法學實踐教育模式。法律診所開展的前提,首先是允許法學院校在校內設立律師事務所或者類似律師事務所這樣性質的機構,俗稱“法律診所”;其次,法學院校擁有律師執業資格的老師可以在該所內執業,并且在執業的同時指導學生像“準律師”那樣接受和處理案件。“法律診所”式實踐性教學作為法學院校自己校內的一種實訓方式,基于其可控性、便于操作性、低成本性,對于學生實務操作技能的培養確實具有很大的優勢,但實際真正在院校內設立律師事務所的法學類高職院校為數不多,加上高職院校法學授課教師實踐能力的普遍缺乏,致使“法律診所”這一實踐性教學模式很難在職業院校內普及。
(四)專業實習
專業實習一般是學生在校學完主要法律課程之后,由學校組織安排到司法實務部門進行實踐鍛煉,也就是畢業實習。盡管這種模式已被所認可并成為一種常態,但其效果并不理想。首先,作為實習生,受身份和時間的影響以及找工作的焦慮,學生很難沉下心來在實習單位干好工作,實習單位也很難把他們當自己人,致使學生很難更好地融入到實習單位的工作環境中去。其次,學生到司法實務部門后很難接觸到對職業能力的提升有幫助的核心工作,通常會從事一些助理性的工作,如裝訂案卷、打印復印文件、收發文件、接聽電話、日常來訪接待等。另外,由于缺少良好的反饋和測評機制,多數學生采用書寫實結的方式結束實習,實習單位也通常以給予好評的方式來結束實習活動,對學生真正有作用的證據收集能力、文書撰寫能力、對事實進行法律化歸納總結的能力、邏輯思辨能力及處理事務的能力無力去考量。
三、高職法律職業教育校內實訓教學環節的完善
綜上所述,實踐中常用的庭審觀摩、模擬法庭、法律診所、專業實習等諸多實訓方式,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弊病,但作為以培養高素質法律人才為目標的教學單位,不能固步自封、停滯不前,必須在瓶頸中找出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方式以實現最終的教學目的。庭審觀摩和專業實習這兩種實訓的開展更多的是依靠外援,不可控因素更多。法律診所由于門檻較高真正實行難度也比較大,相比之下模擬法庭因其可控性、可操作性及可優化性更強,反倒可以作為一種較好的實訓方式積極推廣。鑒于目前模擬法庭作為實訓方式存在諸多不完善之處,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培養
法律實訓教學的開展,必須以實訓指導老師既有精通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為依托。然而,目前我國高職高專的法學任課教師絕大多數直接來源于普通高校的畢業學生,從學校到學校的成長背景,使得他們的司法實踐經驗幾乎為零。缺乏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指導教師就成了困擾高職高專法律實訓教學開展的一大瓶頸。因此,構建“雙師型”教學隊伍便成為決定法律實訓課能否更好開展的關鍵。筆者認為,構建“雙師型”教師隊伍可以通過兩種途徑:(1)聘請實務部門專家擔任指導老師;(2)整合教師資源加強對校內“雙師型”教師的培養。如果聘請校外實務部門專家擔任本校的實訓指導老師,必須要簽訂長期的合作協議,每年實訓的次數、實訓的內容、實訓的時間、實訓的目的等具體事項都要進行細化。但鑒于實訓部門本身業務的繁忙、其擔任校內實訓也只是兼職,精力和重視度就很難保障,費用也不見得就會少花,另外從監督和效果考核角度考慮,也沒有本校教師易于落實。因此,權衡利弊,加強對本校任課教師的優先培養,就顯得尤為重要。為了使此項工作能夠順利長久地開展,學校應當出臺制度進行保障。具體可以規定,凡新入職教師必須在法院進行為期兩年的崗前培訓。同時為了保持知識的更新,學校應每年組織至少不低于兩人次的校內教師到法院進行為期半年的輪崗學習。從時間和制度上保證本校教師有從事實踐鍛煉的機會和平臺。
(二)增強對實訓教學環節的重視
目前,盡管大家在理論上都認識到了實訓教學環節的開展對學生實務技能培養的重要性,但受長期的傳統授課模式的影響及“雙師型”師資力量缺乏現實的約束,很多高職院校實訓課的開展尚流于表面。所謂的實訓課也只局限于畢業實習和為數不多的幾次模擬法庭或者暑期的“三下鄉”活動。模擬法庭通常由每學期的理論授課教師在授課學期內組織安排完成。如前所述,如果真要起到對學生法律實務技能的培養作用,模擬法庭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絕不僅僅體現在模擬法庭里學生出場模擬法庭審判的那一個場景。另外,實訓是一個綜合性的活動,每一場模擬都會涉及兩門以上課程,最起碼實體法和程序法。以刑事案件為例,它既涉及刑法理論又涉及刑事訴訟法課程,并且程序繁瑣內容繁多。如果是公訴案件,一場模擬法庭下來,學生至少要知道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都會用到哪些法律文書,各種文書怎么書寫,怎么會見當事人,怎么調查取證,審判程序如何,證人是否需要出庭,審判過程中出現突發情況如被告人翻供或辯護人提出新的證據公訴方怎么應對等等諸多問題,這些都需要指導老師和學生在法庭外完成,因此,更多的實踐能力需要在法庭外培養。正所謂“臺上三分鐘,臺下十年功”。面對如此繁瑣的工作,又要跨學科,如果真想達到實訓效果,讓老師講授理論的同時又指導實踐顯然都容易造成時間、精力和知識結構的不濟。因此,應把實訓作為一門課程單獨開展,也應有實訓老師專門指導。
(三)制訂實訓計劃,從制度上激勵教師積極從事實踐性教學
如前所述,實踐性教學比傳統的理論授課更具挑戰性。如果想達到預期效果,實踐性教學的開展會花費指導老師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如果沒有制度加以保障,開展或者不開展實踐性教學,面對的結果沒有什么區別,就會鮮有老師去積極的從事實踐性教學,學生的實務技能就很難得以培養,因此對老師從事實踐性教學應從制度上加以鼓勵或者是保障。比如,在相應專業的教學計劃里,把實訓課程單列,明確每個學期要開設哪門實訓課程,一學期開設幾次,具體的實訓內容;換算成多少課時;把實訓作為一門課程,承擔了實訓課程任務的老師就不再有擔任理論課講授的任務。“把理論知識轉化為職業技能”是法律實訓課程的總體設計理念。理論轉化為職業技能的前提是學生已經掌握了基礎的理論知識,因此在開設實訓時要保障理論課已經講授或者同步講授。為了做到理論與實踐的更好銜接,建議實訓課程隨相應的實體法和程序法進行理論講授的同時開設。
(四)鼓勵教師參與校內實訓資料的編寫
實踐性是法律實踐實訓課程的最基本特征,也是其區別于傳統法學理論課程之本質所在。實訓課程的開展需要以合適的案件為基礎,來源于真實生活且具有爭點的案例更能激發學生學習和探討的熱情,更適宜作為學生實訓的素材。如果每期案例都找司法實務部門索取會造成工作的被動。因此學校可以和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實務部門搞好合作,以便教師到實務部門收集案例。另外,老師也可以利用互聯網對典型案例進行搜索。除了案例,還要注意程序性的一些文書的收集,然后將案例及涉及相關程序的文書編纂成冊。最好是一個案件每個程序所涉及到的所有文書都搜集整齊,以保持案卷的完整性。綜合性是法律實訓課程的特點,沒有任何一門課程能將法科學生的實務技能進行系統全面的訓練,因此針對不同的實務技能要編寫不同的實訓課程,如《刑事實訓課程》《民事實訓課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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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慧靈 單位: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