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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論文范文1
(一)基于信息熵的行業碳排放配額分配模型信息熵可以客觀衡量系統均衡性,避免人為偏好影響,近年來,信息熵被廣泛應用于社會工程經濟領域的系統評價和決策中。根據歷史文獻閱讀和工業企業碳排放現狀分析,總結工業企業碳排放的影響因素主要有經濟水平、能源結構、能源強度和碳排放強度等。鑒于企業碳排放量的分配要考慮企業歷史責任、發展要求、減排能力、減排潛力和減排效率,本文選取歷史排放量、工業產值、能源結構、能源強度和碳排放強度5個指標。本文以T0年為碳排放量分配基準年,以T年為碳排放量分配目標年,根據“定總量、算減量、確定分配量”的思路,以歷史沿襲法為基礎,確定分配年各行業碳排放總量,在減排總量分配中體現各行業異質性和分配公平有效性。具體建模步驟如下:1.建立原始評價矩陣本文將m個工業行業設為待評價的對象,將歷史排放量、工業產值、能源結構、能源強度和碳排放強度5個影響因素設為評價指標,每個對象對應這5個評價指標。2.原始矩陣歸一化處理由于各個指標的含義和量綱不一,不能直接進行比較,需要進行歸一化處理。不同性質的指標歸一化處理方式不一,鑒于本文采用的減排分配量評價指標都是效益型指標,故進行統一歸一化處理。各指標內涵和歸一化處理如表1所示。
(二)基于波爾茲曼熵的企業碳排放配額分配模型在區域碳排放量分配給區域內各行業后,將行業碳排放總量分配給行業內各個企業是落實碳分配和碳減排目標的關鍵。本文基于波爾茲曼分布,將熵最大化的原理應用于同行業下各個企業之間碳排放量的分配。在這里,包含多個企業的單個減排工業行業類比于物質系統,單位分配碳排放量類比于物質顆粒,參與減排企業的歷史碳排放量和上報未來碳排放量幾何平均類比于物質單態。假設所有的單位碳排放量在同一個企業k內都產生相同的碳排放量,那么企業k的碳排放強度ek即類比于物質單態i的單態能量Ei。在這樣的類比下,分配給企業k的單位碳排放量的概率和跟企業k的歷史排放量和未來排放量成正比,跟企業k的碳排放強度成反比,既兼顧了歷史排放責任、未來發展需求,又鼓勵提高排放效率。
二、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昆山市張浦鎮位于上海、蘇州、昆山之間的黃金三角地帶,是“全國經濟百強縣”之首昆山市的經濟強鎮。改革開放以來,張浦鎮實施外向帶動戰略,先后成立了德國工業園、海峽兩岸食品產業園、N維空間文化產業園等特色園區,累計吸引了3400多家企業注冊落戶,形成了以加工制造業為主的工業城鎮。2012年,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220家,其能源消耗占全部企業能源消耗的95%。通過對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碳排放量進行定量分配,給予企業明確碳排放量約束,不但推進了碳交易市場的建立和工作的開展,也促進了張浦鎮“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本文選取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樣本,考慮到張浦鎮自2012年才進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網上能耗統計,本文選取2012年和2013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歷史排放數據,分配2013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碳排放量。2012年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20家,2013年增加至255家,選取張浦鎮2012—2013年不變的217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作為碳排放權分配企業。通過計算分析,2012—2013年期間,此217家工業企業在政府行政命令下減排11%,完全達到政府規劃要求,因此本文直接使用2013年規模以上企業實際排放量作為分配總量,同時也方便對比分析分配結果的滿意度。企業能耗和工業產值數據來源于張浦鎮經促局統計科提供的《2012年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耗明細》和《2013年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耗明細》;碳排放數據以各企業各類能源消費量為依據,根據各類能源發熱系數、排放系數和碳氧化率計算得到,相關系數取自《上海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技術文件》推薦標準,各個分品種能源的碳排放系數如表2所示。
三、分配結果分析
(一)基于信息熵的行業碳排放配額分配結果分析本文基于信息熵理論,以2012年和2013年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碳排放數據均值,計算各行業碳排放減排系數,進而對2013年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行業碳排放總量進行分配。通過基于信息熵的行業碳排放分配模型公式的計算,可得各指標的信息熵值、信息量值和熵權重值,這3個參數是計算減排因子的基礎。具體減排影響因素指標參數計算值如表3所示。從各個影響因素指標的信息熵值來看,工業產值信息熵值最大,熵值為0.707,說明工業產值信息量較小,行業減排能力對碳總量減排作用較小;能源結構熵值最小,熵值0.470,說明能源結構信息量較大,原煤減少使用對碳總量減排作用較大。其他因素如歷史排放量、能源強度和排放強度在碳減排分配中影響越來越小。結合張浦鎮2013年規模以上工業碳分配總量,通過信息熵行業碳分配模型計算可得張浦鎮2013年規模以上工業各個行業碳排放配額。根據碳減排結果(圖1)顯示,各行業的碳減排量相對于2012年,各行業減排幅度從17.17%~0.02%不等,全行業碳減排量相對于基期2012年減排了11.01%,基本符合張浦鎮發展需求和節能減排形勢。如圖1所示,一方面,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行業26)分配到碳減排量16.81萬噸,減幅17.17%,對以煤為主的化工行業,施以嚴格的減排約束,有利于促進化工行業調整能源結構。其中,中鹽昆山有限公司耗能占總化工行業耗能96.5%,其“十二五”期間實施節能技改可以節能21.45%,所以化工行業的碳排放減排降幅符合了行業節能潛力,該減排量切實可行。另一方面,非金屬礦物制品業(行業30)分配到碳減排量8.40萬噸,降幅9.27%,這對碳排放強度較高的非金屬行業提出較高要求,督促企業節能減排,提高能源效率。其中,臺玻集團耗能占總行業耗能81.81%,其能源審計報告顯示臺玻集團“十二五”期間實施節能技改項目,可以節能8.98%,考慮到中鹽鍋爐項目實施,臺玻集團等企業將使用中鹽的鍋爐蒸汽,則臺玻集團可以進一步節能減排,所以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碳排放降幅是合理且可行的。通過對比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總量行業分配和基于歷史排放的碳排放總量行業分配結果如圖2所示。以化工行業為例,若是基于歷史排放進行碳排放量分配,其可獲得87.118萬噸的分配量,多出5.207萬噸。這種情況下,雖然分配標準考慮到行業發展需求,但是分配存在不公平性,政府仿佛在變相鼓勵高排放企業進行碳排放,此碳分配量可能得不到其他企業認同;另外,企業獲得高排放權利,其節能減排動力不足,企業不會主動提高能源效率,行業碳排放強度難以下降,難以完成全行業的節能減排目標。基于信息熵的分配方法考慮了化工行業歷史責任和行業減排潛力,分配結果使化工行業的碳排放量更加合理。進一步通過對比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總量行業分配和基于按比例分配的碳排放總量行業分配減排占比,如圖3所示。經計算發現,按相同碳減排比例(本文的減排分配比例是11.01%)分配得到的各行業碳排放量和按歷史排放分配得到的分配量結果是一致的。在按等減排比例分配情況下,此分配標準沒有考慮各個行業的異質性,各個行業的減排能力和減排潛力是不一致的,對于能源效率低下的化工行業和能源效率相對較高的通信電子行業都采取一刀切的分配方法,是粗放不合適的。綜上,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量分配相對于基于歷史排放和基于等減排比例的分配更加公平有效,主要是由于信息熵方法基于行業異質性,客觀考慮了行業發展需求、減排能力和減排潛力,其分配結果更加符合實際。
(二)基于波爾茲曼熵的企業碳排放配額分配結果分析基于上述行業碳排放配額分配結果,通過玻爾茲曼熵,計算張浦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13年碳排放量分配額。鑒于數據可得性,C0i使用企業2012年和2013年碳排放量的幾何平均;ei使用企業2013年碳排放強度,以體現企業最新排放效率,貼合企業實際需求和要求;β由2012年和2013年歷史碳排放量,通過最小二乘法模擬計算取得(即使Y值最小),各個行業β計模擬結果如表4所示。根據各行業的最優β值,進一步計算得出各個行業內企業的碳排放配額。根據各個行業內企業的碳排放量分配結果看出,各個企業獲得的碳排放分配量相對于基期2012年排放量,減排幅度不等,不僅由于行業異質性,也考慮行業內企業的發展需求和碳排放效率。對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行業26),對該行業下15家企業碳排放量的分配中,通過最小二乘法的β模擬最優值為0。通過計算,如圖4所示,分配結果與歷史排放均值成正比,分配結果相對于企業2013年實際排放值和2012年歷史排放值比較沒有很大波動。此時β取值為0,企業分配到的碳排放配額基本滿足企業自身生產需要,企業之間碳交易成本最低。若適當提高β取值,可以進一步獎勵高排放效率企業,懲罰低排放效率企業,不過增加了本行業下企業的碳交易成本。本文此處β取值為0,中鹽公司雖然碳排放強度高,但是作為國營企業,已經進行節能改造,能源效率迅速提高,若減排后多出的碳排放配額,既可以用于進一步擴大生產,提高行業高效率產能占比,從而改善了行業的資源配置,提高了整個行業的碳排放效率;也可以通過碳交易市場出售給其他減排成本較高企業,獲得利潤,進一步改善生產結構。其他化學制品公司碳排放強度不高,在政府部分鼓勵和補貼下,可以積極申報政府節能技改項目,以進一步提高碳排放效率。對于橡膠和塑料制品業(行業29),在對該行業下16家企業碳排放量的分配中,通過最小二乘法的β模擬最優值為0.514。通過計算可得各個企業2013年碳排放配額,相對于企業2012年和2013年歷史排放幾何平均值,分配減排量比從-22.77%~13%不等,由圖5所示,在總量控制下,橡膠和塑料制品業下各企業分配到的減排比例和企業排放強度成正向關系,企業碳排放強度越高,企業分配得到減排量越大。此時的β取值,不僅使得企業碳交易成本最低,同時獎勵了高排放效率企業,懲罰了低排放效率企業。隨著β值取值越小于0.514,則企業分配到的碳排放量更接近歷史排放均值;隨著β值取值越大于0.514,企業因碳排放強度受到的懲罰和獎勵就更大。β取值0.514,企業間碳交易成本最小。分配到較少碳排放配額的企業需要通過提高能源效率,降低碳排放需求,或者通過碳交易市場購買碳排放配額;分配到較多碳排放配額的企業,可以通過碳交易出售給減排成本較高的企業,也可以自己儲備用來擴大優質生產力。例如,和進塑膠電子有限公司,2013年碳排放強度為0.686噸CO2/萬元,碳排放效率行業最低,分配獲得13%的碳排放減量;而賀升電子有限公司,2013年碳排放強度為0.016噸CO2/萬元,碳排放效率行業最高,分配獲得22.77%的碳排放增量。在此情況下,和進塑膠電子有限公司必須進行節能減排工程項目實施,提高碳排放效率,降低碳交易成本;而賀升電子有限公司則可以出售碳配額獲益。綜上,在同一個行業下使用基于玻爾茲曼熵的企業碳排放配額分配法,以最小交易成本為目標,考慮了企業未來發展需求,達到獎勵高排放效率企業,懲罰低排放效率企業,分配結果更易被企業接受,也推動了張浦鎮節能減排工作順利完成。
四、主要結論
碳排放論文范文2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政府在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國際氣候會議上對全世界作出鄭重承諾: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50%.而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家,我國的碳減排目標任重而道遠.當前,全球都在積極推行“低碳經濟”,各國都在努力實現“綠色生產”,力求減少碳排放量.我國政府在“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節能減排的約束性目標,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要降低16%,而二氧化碳排放要降低17%,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要求減少8%到10%,同時把該目標進一步分解到全國各地區,要求各地區務必堅持綠色、低碳的新型發展理念,把節能減排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一個重要出發點,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生產消費模式,進而增強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一直以來,二氧化碳排放問題作為全球變暖背景下的一個新標識,是國內外眾多學者密切關注的重點.由于我國存在嚴重的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和地區資源稟賦差異,中國各省市地區的碳排放也存在顯著差異.要想制定出科學合理且有針對性的節能減排政策,就必須很好地把握中國各省市的碳排放情況,因此有必要對各省市碳排放量進行全面系統的測算.然而,截止目前,我國無論是國家層面的還是省級層面都沒有直接公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官方統計數據,國內外學者的測算研究都是基于對能源消費量的測算.那么,我國各省份二氧化碳排放量到底有多少,哪些因素對二氧化碳的排放產生影響?這些相關影響因素對二氧化碳排放的影響程度又是如何呢?這些問題的解決與否關系到我國節能減排政策制定的科學與否,也關系到低碳戰略實施成效的顯著與否.節能減排工作的順利開展,是我國經濟社會保持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本文參照IPCC(2006)以及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辦公室[3]和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2007)[4]的方法,運用相關方法對各省市地區的碳排放量數據進行估算,比較詳細估算了我國30個省市(直轄市、自治區)1997—2011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2各地區碳排放量的測算
考慮到二氧化碳排放的來源比較廣泛,除了化石能源燃燒外,在水泥、石灰、電石、鋼鐵等工業生產過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學反應的發生,也會有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在所有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二氧化碳中,水泥大約占56.8%,石灰大約占33.7%,而電石、鋼鐵生產所占不足10%.為了進一步增強估算的全面性和準確性,本文不僅估算了化石能源燃燒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時也估算了水泥生產過程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另外,為精確起見,本文進一步將化石能源消費細分為煤炭消費、焦炭消費、石油消費、天然氣消費,其中石油消費則更進一步細分為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四類.所有化石能源消費數據都來自于歷年《中國能源統計年鑒》.水泥生產數據來自于國泰安金融數據庫.水泥生產過程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具體計算公式如下:CC=Q×EFcement.(2)其中CC表示水泥生產過程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Q表示水泥生產總量,而EFcement則是水泥生產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數.本文估算水泥生產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時,僅僅計算了化學反應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沒有包含水泥生產過程中燃燒化石燃料而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表1列出了各類排放源的CO2排放系數.經過一系列準確計算,可以得到我國30個省市地區1997—2011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估計值.由表2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估算值可以看出我國各省市地區碳排放量基本都呈現上升趨勢,地區差異比較明顯.為了更好的體現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的地區差異性,將我國30個省(市、區)按照經濟發展水平和其地理位置劃分為三大區域,包括東部地區、中部地區以及西部地區.具體來講,東部地區包括北京、河北、天津、遼寧、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和海南這11個省(市);中部地區主要包括黑龍江、吉林、山西、湖北、河南、湖南、安徽和江西這8個省份;西部地區則包括內蒙古、廣西、云南、貴州、四川、陜西、重慶、青海、寧夏、新疆、甘肅、(由于缺乏數據較多,未估算其二氧化碳排放量)這12個省(市、區).表3顯示我國三大區域的碳排放量.表3的數據反映了我國及東中西部三大區域碳排放量情況.從總體上來看,1997—2011年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現持續增長的趨勢,從1997年的336565.69萬噸增長至2011年的1066359.01萬噸,增長幅度達到729793.32萬噸,短短15年間排放量大約增長了2.17倍.由圖1可以明顯看出,在1997—2002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處于緩慢增長的階段,這個階段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增長為3.48%.這個階段產生的原因主要是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出口貿易縮減,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從2003年起,亞洲各國陸續走出金融危機的泥潭,我國經濟發展加速,但由于我國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使得我國這一階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處于快速增長期,2003—2007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速達到13.70%.之后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速有所下降,2008—2011年增速為9.37%.雖然增長率依舊不低,但是相比于2003—2007年還是呈現下降趨勢.這說明我國意識到能源環境的重要性,開始探尋低碳經濟路徑,為實現綠色生產付出努力.特別是在2008年10月29日我國公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行動》白皮書,鄭重聲明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積極態度和相關行動,更是明晰了我國未來低碳發展路徑.從表3東中西部三大區域碳排放量情況可以明顯看出,我國的碳排放區域差異性是比較顯著的.總體來講,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現由東到西依次遞減的規律,東部地區碳排放量最多,中部地區次之,西部地區碳排放量最少.東部地區的二氧化碳排放在絕對量上大大超過中西兩大區域.從圖2可以看到,這三大區域二氧化碳排放均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且其增長規律均與全國二氧化碳排放量一樣,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從1997—2002年三大區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升有降,總體來說處于緩慢增長階段;從2003—2007年,三大區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呈現不同程度的增長,整體處于快速增長階段;從2008—2011年,三大區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處于增速下降階段.圖2是我國1997—2011年30個省市地區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值的降序排列圖.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值位于全國二氧化碳排放均值的省市地區有:山東、河北、江西、江蘇、河南、廣東、遼寧、內蒙古、浙江、四川和湖北.排名靠前的前五個省份是山東、河北、江西、江蘇和河南,分別占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均值的8.71%、8.00%、7.68%、6.21%和5.95%.我國的主要二氧化碳排放大省均為傳統工業,能源消費以煤炭為主.二氧化碳排放量排名靠后的五個省份分別是天津、甘肅、寧夏、青海和海南,分別占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均值的1.46%、1.44%、0.98%、0.40%和0.30%.圖3是我國1997—2011年各省碳排放年均增長率的降序排列圖.可以看到,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長率排名前五的省份是寧夏、內蒙古、海南、福建和山東,其中寧夏二氧化碳排放的年均增長率達到15.36%.寧夏出現較高二氧化碳排放速度的原因與其快速的經濟增長密切相關,1997年寧夏的國內生產總值為210.92億元,2011年為2102.21億元,增幅達到1891.29,增長了8.97倍.第二產業的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由1997年的41.6%增長到了2011年的50.2%,增長了8.6個百分點.快速的經濟發展及不合理的產業結構刺激了二氧化碳的高速排放.除了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長率排名靠前的省份外,青海、陜西、廣西和新疆的年均增長率也均超過了10%,高于全國8.59%的平均增長水平.排名靠后的五個省份為遼寧、山西、黑龍江、上海和北京,其二氧化碳排放的年均增長率分別為6.47%、6.16%、5.41%、4.32%和1.95%,其中北京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長率以1.95%位居全國最低.
3我國各省區二氧化碳排放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
影響二氧化碳排放的相關因素很多,比如地理因素、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產權結構、能源消費結構、對外開放程度、投資水平、制度環境、城市化水平、能源價格等[5-8].考慮到客觀條件的限制,在考慮數據可得性基礎上,本文構建面板數據模型研究產業結構、出口貿易、能源消費結構、城市化水平、國內生產總值對二氧化碳排放的影響.本文選擇的面板數據模型如下:yit=α+Zitβ+ηi+εit.(3)其中,yit是第i個省份第t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α是常數項,β是回歸系數;ηi是個體效應,主要用來控制各省份自有的特殊性質,εit是外生解釋變量,主要包含國內生產總值(用gdp表示)、能源消費結構、城市化水平、產業結構及出口貿易等因素.其中,能源消費結構以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量的比重度量(用energe表示),城市化水平以非農人口占總人口比重度量(用city表示),出口貿易以出口額占GDP的比重度量(用export表示),產業結構以第二產業占GDP的比重度量(用industry表示),同時對所有變量進行了取對數處理.結果顯示,該面板回歸模型擬合地較好,回歸系數具有較高的顯著性,其符號方向與現實情況較為符合.產業結構及國內生產總值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彈性系數較高,說明二氧化碳對產業結構及國內生產總值的變動比較敏感.第二產業占GDP的比重每增加1%,會使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0.9744%,這說明第二產業與碳排放呈現明顯的正相關關系,第二產業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驅動因素.經濟每增長1%,二氧化碳排放量則會增加0.5812%,這說明經濟增長也是碳排放量增多的一個重要因素,二者呈現正相關關系.能源消費結構與出口貿易與碳排放量的彈性系數在1%水平上不顯著.
4結論與政策建議
碳排放論文范文3
如上文所述,當前世界各國已提出了多種碳排放權分配方案,各有優缺點。下文就各類分配方法中的代表性方案進行詳細評論。
1.1人均年排放量趨同分配方法人均年排放量趨同分配方法[1]的主要思想是:發達國家逐漸減少其人均年碳排放量,而發展中國家慢慢增加其人均年碳排放量,到某一目標年兩者趨同。本文認為該方法侵犯了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權利,這不僅因為它未考慮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歷史排放責任的差異[13、15-16],更為嚴重的是按照該方法實施,在實現趨同以前,發達國家的人均年排放量會始終高于發展中國家,這將導致兩者人均歷史累計排放量的差距進一步單調增加,這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是極為不公平的。在人均年排放量趨同思想的基礎上,發達國家提出了各種改進和變通方案,但這些方案在兼顧公平性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下面舉一個例子進行剖析。CCCPST方案[7]由美國、荷蘭和意大利的幾位科學家共同提出,主要思想是由不同國家的高收入群體承擔減排義務。筆者認為該方案既難以操作,又不公平。首先,對于一個國家來說,高低收入的比例結構不僅與化石能源帶來的收益有關,還與其政治經濟體制、財富分配機制相關,而后者起主導作用,關系更為密切。使用一個與化石能源CO2排放相關性不高的指標“高收入人數比例”作為全球各國間的排放權分配依據,很不合理,而且會使得發達國家輕易逃脫其碳排放的歷史責任。其次,該方法的可操作性很低:富人與窮人,很難做出一個既合理又公平的界定,且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富人標準無疑是不一樣的,難以統一;國家之間收入換算成統一標準是采用匯率還是采用購買力,也沒有定論。最后,從公平性的角度來說,僅由富人承擔減排責任也不合理。
1.2考慮歷史責任的分配方法巴西提案[9]認為全球氣候變化主要是發達國家自工業革命以來200多年間溫室氣體排放的累積效應造成的,提出以“有效排放量”(即考慮氣體在大氣中的半衰期影響)為指標分配附件1國家的碳排放限額,從而體現“污染者付費”的原則(污染者付費原則要求根據各國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環境影響來分配碳排放限額)。巴西提案考慮了各國的歷史碳排放責任,并提出發達國家應建立清潔發展基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減排的觀點,比較有利于發展中國家。但有學者[18]指出巴西提案存在以下重大缺陷:由于附件1與非附件締約方各國采用的計量方法不同,若僅根據有效排放來確定減排義務,非附件1締約方將在其人均有效排放量遠低于附件1締約方的人均有效排放量時,就承擔與附件1締約方相同的減排義務。也有學者[11]提出巴西提案只強調了污染者要為歷史付費,而沒有考慮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各國當前及未來的發展需求。如何將其更好地應用于全球碳排放權的分配,還需要進一步探討。國內的碳排放權分配方案[10]基本是以“人均歷史累計排放指標”為基點,來分配未來全球CO2排放限額。該方法強調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歷史排放責任的不同,顯然,考慮歷史責任的人均分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發展中國家。不過,筆者認為,雖然從人權的角度來說,人均的碳排放權益是在進行碳減排指標分配時應該要考慮的首要指標,但不應是唯一的指標,僅考慮這一個指標尚不夠公平,但遺憾的是,現有的絕大部分方案均未綜合考慮各國的國家自然社會經濟狀況。潘家華等[11]提出的“滿足人文發展基本需求的碳預算方案”,該方案考慮了歷史排放責任的不同,首先運用人均原則確定評估期內滿足全球長期目標的全球碳預算,然后以基準年人口為標準對各國碳預算進行初始分配,并根據各國氣候、地理、資源稟賦等自然因素對各國初始碳預算作出調整,并通過基于實際需求的碳預算轉移支付,以達到保持全球碳預算的總體平衡和各國碳預算平衡的目的。筆者認為碳排放權分配不僅需要納入各國的自然社會環境要素,從多角度、多尺度綜合考慮各相關指標,如能在分配中從公平性角度實現公平性最大化考量的話,可能更有利于被世界各國接受。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采用人均原則進行碳排放權分配的方法普遍存在這樣2個缺陷:在分配方案中難以考慮未來人口的真實變化導致的影響,以及難以兼容未來全球碳容量變化(人類對全球碳容量的科學認識是不完備的,未來可能有巨大變化)對碳排放權分配結果的影響。這2個缺陷會導致現有的分配方法往往是站在現代人的角度,來限定未來人的排放需求,而且這種分配方案在理論上和數值上均未必是準確的,因此這類做法在某種程度上違背了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這也就意味著這一類分配方法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還有待提高。
1.3其他分配方法GDP碳排放強度分配原則[15]認為各國的碳排放限額與其GDP碳排放強度成反比。筆者認為無論碳排放強度與碳排放限額分配是正相關還是負相關,都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發達國家由于其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較合理的能源和經濟結構,具有較低的碳排放強度;而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技術相對落后,具有較高的碳排放強度。如果低排放強度的國家(如發達國家)分得較多的排放權,會造成“富則越富,窮則越窮”的現象,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若高排放強度的國家(如發展中國家)分得較多的排放權,由于經濟技術相對落后將會排放更多的溫室氣體,這就違背了全球碳減排的宗旨。所以國際碳排放權分配機制中難以采用GDP碳排放強度指標,采用這一指標分配只有在存在內部利益協調機制的體系中(比如同一個國家、同一個行政區域或同一個經濟體系)才是比較便于實現的,也有利于提高該體系對碳排放權配額的整體利用效率。
1.4小結上述分配方法為全球碳排放配額的確定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但筆者認為在公平性兼顧方面還存在一些缺陷,各自缺陷已在上了詳細陳述。總體來說,現有方法存在以下2個共同的重大缺陷:首先,現有分配方法中的絕大部分分配方案均未能綜合考慮各個國家自然社會環境因素的差異,選取的分配指標單一,潘家華等[11]雖首次在碳排放權分配中綜合考慮了這些方面的影響因素,但在具體分配方案的公平性考量上尚有待改進;其次,現有分配方案對未來全球碳容量變化、人口變化等不確定因素的定量化兼容性較差(未來長時間尺度的人口變化是難以準確預測的,全球碳容量究竟有多少也仍然是一個學術上懸而未決的事)。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碳減排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使得各個國家之間一直難以達成減排共識,拖延了全球碳減排行動的實施。針對現有碳排放權分配方法在公平性和兼容性方面不太令人滿意的現狀,本文基于前期研究提出的“生存權平等,發展權有別”的思想和多角度衡量公平性的評價指標體系[19],提出基于基尼系數法的全球CO2排放權優化分配方法(文中簡稱基尼系數法)和滾動規劃的分配理念,并開發優化求解軟件進行基尼系數優化分配模型的求解,以期最大可能地提高碳排放權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2基于基尼系數法的全球CO2排放權分配方法
2.1基本原則和滾動規劃理念基尼系數是經濟學中用來衡量居民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標,近年來,基尼系數的應用領域越來越廣泛,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傳統的經濟領域。文獻[19]中作者用基尼系數法對2006年G20主要國家的CO2現狀排放公平性進行了分析,本文將其引用到碳排放權分配領域,期望得出一套較科學、合理、公平的分配方法。筆者認為全球碳排放權的分配要兼顧以下3個方面的公平[20]:(1)初始分配的公平:要求能對各國家CO2歷史和現狀排放做出準確合理的評價,分配指標的選取要尊重各國自然社會環境因素的差異、最具代表性、能盡最大可能保障每個國家和個體的排放權利。(2)分配結果的公平:要求減排責任的分擔要在保障人類基本生存發展需求的基礎之上,盡可能創造社會福利,既要保障當代人的排放權利,又要保證子孫后代的排放權利不受損害。(3)分配過程的公平:要求考慮未來不同時間段的變化,盡可能地減少和兼容不確定性因素。針對初始分配的公平,本文在碳減排分配指標選取時,遵循了文獻[19]中提出的2個基本原則“生存權平等,發展權有別”。“生存權平等”是指人人生而平等,每個個體都應獲得平等的維持自身生存和發展的碳排放權益,所以要體現公平性首先要考慮人口指標;“發展權有別”是指人權指標固然是首要考慮的指標,但僅考慮這一指標也是不公平的。國與國之間人口相同,但在其他指標上不同的話,在CO2允許排放量這個指標上的發展權也應是不同的。針對分配結果和分配過程的公平,本文試圖通過滾動規劃和基尼系數最優化的分配理念來解決。筆者認為碳排放權的分配過程應該是一個滾動規劃的過程,因為人類對氣候變化的認識是不斷進步的,當新的認識出現時,未來全球CO2可排放總量將會變化。此外,未來主動愿意承擔減排責任的地區和國家可能會越來越多。再者,未來人口也將會劇烈變化,僅以現代人的角度來分配未來某個長時間段的排放權,將會損害后代人的排放權益。滾動規劃的分配理念是指基于規劃期起始年現狀排放的事實,對人們現有水平認識下的未來碳排放空間,以基尼系數總和最小為目標,進行碳排放權的優化分配,計算得出未來3~5年的排放配額(即3~5年為一個規劃期)。具體計算方法為:以目前提出的較為合理的CO2濃度總量控制目標(體積濃度450×10-6、500×10-6或550×10-6等)為參考,得出一定時間尺度規劃期內(如2009-2050年)全球公認的CO2允許排放總量,運用基尼系數法對該總量進行分配,得出當期世界各國的排放配額;每一規劃期的自然社會環境指標數據以這一規劃期的起始年為依據,下一規劃期的允許排放總量根據全球最新公布的總量數據和上一規劃期末各國家的實際排放狀況(盈余或是赤字)重新給出,依次類推。期間如果出現全球性氣候災害、劇烈火山噴發等變化,導致自然界排放的碳增加或減少,或是學術界有關全球碳容量的科學認識和研究結果有較大更新變動,則可及時修正人類可排放總量;此外,如果出現某些國家主動承擔減排責任,高于基尼系數法分配的份額,則也可修正分配方案;等等。
2.2指標體系的構建運用基尼系數法優化分配模型對全球CO2排放權進行分配,指標體系的構建是至關重要的一個環節。在文獻[19]中,依據“生存權平等,發展權有別”的思想,已構建了一套相對合理的指標體系,認為除人權因素外,在與CO2允許排放量有關的發展空間上,還應考慮以下幾個指標:國土面積、資源稟賦以及對全球碳匯的實際貢獻。本文將沿用人口、國土面積、生態生產性土地面積、當前化石能源探明儲量四個指標,具體理由文獻[19]已詳細分析,不再贅述。本文數據來源與文獻[19]相同,但將數據進行了如下改進:(1)本文將數據更新至2008年;(2)完善了俄羅斯等前蘇聯國家歷史排放數據,主要是將前蘇聯的歷史排放數據分配至俄羅斯、烏克蘭等前蘇聯國家,原朝鮮數據分配給韓國和朝鮮,補充德國分裂時期(東德和西德)數據和日本未管轄的琉球群島時期數據,將蒙古的歷史排放數據從中國分出去,原因是在美國橡樹嶺國家實驗室的數據庫中,并未對一些國家的歷史責任進行分配整合,有必要進行重新計算,具體的分配計算方法是以該國分裂年的人口數據為基準,將該國歷史累計排放量進行分配,得到該國的歷史累計排放量;(3)改進了化石能源探明儲量數據,將石油、天然氣、煤儲量按照熱當量:1m3天然氣=1.33kg標準煤,1kg原油=1.4286kg標準煤,1kg原煤=0.7143kg標準煤,統一轉化為標準煤當量。(4)將G20國家擴充到全球所有國家,并根據數據的完備程度及分類方法,將全球所有國家整合成71個國家和地區。
2.3基尼系數法分配思路本文依據文獻[19]評價結果,并參考文獻[21]中的“基于基尼系數的水污染物總量分配方法”,來進行基尼系數法的優化分配。根據滾動規劃分配理念,以5年為一個規劃期:首先確定規劃起始年至規劃目標年的世界各國CO2新增排放總量,記為W1;然后計算各國自工業革命至規劃起始年的實際排放總量,記為W2;用基尼系數法對各國自工業革命到規劃目標年的CO2可排放總量(W1+W2)做出分配,再減去各國歷史累計至規劃起始年的實際排放量,即可得出該規劃期各國的排放配額。分配過程的實質是基尼系數的優化調整過程,以基尼系數加權總和最小為目標函數進行優化調整,調整的同時保證4個自然社會環境指標中的任何一個的基尼系數都不變大,即基于各指標的總量分配公平性不能變差。在優化分配過程中,基于“生存權平等,發展權有別”的倫理學思想(文獻[19]),人口指標是最重要的指標,應加大其權重。為了計算方便,本文將人口指標的權重設為0.4,其它3個指標等權對待,都為0.2。需要承認和注意的是,這種權重結構的設置是由本文研究者事先人為粗略給定的,肯定不是最佳的最終結果,本文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可以采取群決策的技術方法進行處理,即邀請有關利益各方代表和學者根據計算結果的具體情況進行國際談判來商定最終的賦值結果。
2.4基尼系數法計算步驟(1)確定可分配的CO2排放總量。(2)分別統計各個國家各相應指標和當期CO2現狀排放量的數值,將前者分別除后者,即得各國在各基尼系數指標下的CO2排放強度(即斜率),對各基尼系數指標下的斜率進行排序后(從小到大),計算各基尼系數下各國在該指標中占該指標總和的百分比,并相應地計算出該基尼系數指標下的各國CO2排放量占總和的百分比數值(在初次計算各國在各指標中占總量的百分比數值之后,每次僅需按各基尼系數指標的斜率排序進行重排即可),進而計算基于各個指標的現狀基尼系數之值。式(1)中,Xi為i國在國土面積、生態生產性土地面積、人口或化石能源儲量指標上占所有國家總和的百分比;Yi為該國CO2排放量占所有國家總和的百分比;n為分配國家的個數,當i=1的時候,Yi-1為0。(3)以各指標對應的基尼系數加權總和最小為目標函數,各國家CO2排放配額為決策變量,在各指標現狀基尼系數和CO2可分配總排放量的約束條件下利用C++語言編程進行優化求解,確定分配方案。目標函數計算如下。式(2)中,G1、G2、G3、G4分別為國土面積、生態生產性土地面積、人口和化石能源儲量4個指標的基尼系數;F為國土面積、生態生產性土地面積、人口和化石能源儲量4個指標的基尼系數加權總和。
3應用實例研究
本文首先運用前期研究的評價方法[19]衡量近年來各國CO2排放的公平性,然后在VC平臺上設計開發了可以實現滾動規劃分配理念和基于基尼系數法的全球CO2排放權優化分配模型的計算機算法和求解軟件(因為現有優化求解軟件均無法求解這一模型,包括Matlab、GAMS、SPSS和Excel軟件中的優化求解模塊等軟件均無法直接求解這個模型,其主要原因是該模型在優化求解的過程中要不斷地對世界各國在洛倫茲曲線中的名次進行重排序,而現有的優化軟件均無法直接實現這一要求)。運用上述基尼系數法優化分配求解軟件,對全球各國工業革命累積至2008年實際排放量和2009-2050年排放空間進行虛擬分配,并與虛擬IPCC方案2020年和2050年排放情景的基尼系數進行粗略對比,來探討此方法的公平性效果。本文提出的基于基尼系數法的CO2排放權分配方法和滾動規劃的分配理念,旨在進一步提高全球碳減排分配方案的公平性。本文首先運用基尼系數法優化分配模型對全球各國自工業革命至2008年的CO2實際排放總量進行優化分配,得出優化分配后基于各項指標的基尼系數之值,并以之與各國歷史累計至2008年的實際排放現狀作比較,從而定量化地評估基尼系數法對改善碳排放權分配公平性的效果。
3.1工業革命至2008年CO2排放虛擬分配方案及結果分析全球各國自工業革命至2008年CO2排放虛擬分配額如表1所示,變化比例是指用基尼系數法優化分配模型來分配各國歷史累計到2008年可排放總量后,各國所得配額與各國累計至2008年實際排放量的差額比例,正數是指相對于實際排放方案各國可增加的碳排放量比例,負數則指要減少排放量的比例。需要說明的是正數或者負數代表的僅是各國自工業革命到2008年當期的盈余或赤字,代表各國潛在的減排壓力,而并非實際的盈余與赤字,實際的盈余和赤字與未來全球的碳容量有關(未來的全球碳容量究竟有多少到目前為止并無定論,而碳容量不能確定的話世界各國的實際碳排放盈余和赤字也就無法確定)。表1說明用基尼系數法優化分配模型來虛擬優化分配全球各國自工業革命至2008年的CO2排放配額,與各國累計至2008年實際排放量相比,附件1國家美國、荷蘭、法國、保加利亞、捷克、德國、希臘、匈牙利、波蘭、西班牙、烏克蘭、丹麥、意大利、羅馬尼亞、俄羅斯、英國和日本的排放配額都有不同程度地減少,當期形成了排放赤字,除希臘、西班牙、烏克蘭和俄羅斯以外赤字比例都在50%以上,而加拿大、挪威和澳大利亞由于地廣人稀、歷史較短等因素排放配額有所增加,其中澳大利亞可以增排133.26%。非附件1國家阿塞拜疆、烏茲別克斯坦、其他歐亞、科威特、卡塔爾、阿聯酋、南非、朝鮮和韓國的排放配額出現赤字,赤字比例在64%以內,其他國家均有盈余,未來減排壓力較小。基尼系數法優化分配模型分配結果顯著地縮小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CO2排放量配額的差距,并使得發達國家相互間出現了較大的分異,公平性程度更高,通過基尼系數之值可進一步說明,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用基尼系數法優化分配模型虛擬分配全球國家從工業革命累計至2008年的可排放總量,基于各項指標的基尼系數之值均比各國累計至2008年實際排放基尼系數之值小,其中基于國土面積和生態生產性土地面積指標的基尼系數值優化至相對公平區間,基于人口指標的基尼系數值優化至比較公平區間(基尼系數公平性衡量參照經濟學領域的公平性區間:基尼系數低于0.2表示環境資源利用公平;0.2~0.3表示比較公平;0.3~0.4表示相對公平;0.4~0.5表示利用不公平;0.5~0.6表示利用非常不公平;0.6以上表示極度不公平),說明基于基尼系數法的分配方案更趨于公平。本文采用了4項有代表性的自然社會環境指標,它們可分別代表各國家的自然、社會和環境狀況,因此,在此基礎上進行的CO2總量指標分配結果的公平性也更好。
3.2不同目標濃度下全球各國的排放空間計算及分配
3.2.1碳排放空間的計算人類未來通過燃燒化石能源可排放碳總量計算方法是:首先,設定排放目標濃度;然后,根據向大氣排放1Gt碳,大氣CO2體積濃度會增加0.47×10-6[17],全球碳循環過程中海洋和陸地等自然系統能夠吸收54%,扣除土地利用所導致的排放(按年均1.5Gt碳)來計算碳排放空間。本文將目標年份設在2009-2050年,根據IPCC報告建議的控制溫度的大氣目標濃度范圍,本文分別設定體積濃度450×10-6、500×10-6、550×10-63種目標濃度,分別計算3種情形下的化石能源碳排放空間,如表3所示。3.2.2不同情形下2009-2050年碳排放空間虛擬分配根據表3所得3種情況下工業革命至2050年碳排放空間,利用前文設計的基尼系數優化求解軟件進行分配,得出各國工業革命至2050年的碳排放空間。然后減去各國歷史累計至2008年的排放量,即得到各國2009-2050年碳排放配額,其中正數表示未來仍有排放空間,負數則表示該國已經將排放配額用完,并且出現赤字。同時計算未來排放空間較歷史累計排放增排比例,正數代表未來排放空間較歷史累計排放增加的比例,負數代表未來排放空間較歷史累積排放減少的比例,如表4所示。由表4可以看出,附件1國家美國、荷蘭、法國、捷克、德國、波蘭、丹麥、英國和日本在3種情形下均有赤字,保加利亞、西班牙、烏克蘭和羅馬尼亞在體積濃度500×10-6和550×10-6情形下的排放配額尚有盈余,匈牙利和意大利在550×10-6濃度情形下有少量排放空間,而加拿大、希臘、挪威、俄羅斯、澳大利亞、新西蘭在3種情形下均有一定量的剩余排放空間,總體上看,發達國家配額較人均歷史累計趨同法的有所增加。非附件1國家僅部分國家有赤字出現,烏茲別克斯坦、卡塔爾、阿聯酋、朝鮮和韓國在450×10-6濃度情形下赤字;其他歐亞和科威特在450×10-6和500×10-6濃度情形下出現赤字,大部分國家存在一定的發展空間。需要說明的是,3種情形下均未形成赤字的國家,并非一直不需要減排,如果這些國家繼續以目前排放強度或更高強度排放,部分國家的排放配額將在2050年前消耗殆盡,屆時可能也需要不同程度的減排,其具體的未來減排情況,需要根據未來的實際排放情況進行滾動規劃方能確定。上述結果(盈余或是赤字)單純是從公平性最大化角度所作的優化分配,在方案實際實施過程中,不僅要考慮CDM機制交易[22]各國的CO2排放量收支(即排放權購買國家要增加其排放配額,賣方國家要減去交易額),另外還要酌情考慮發達國家通過資金援助等手段對發展中國家碳減排提供的幫助。值得一提的是,依據基尼系數法的優化分配規則和滾動規劃的分配理念,在各國歷史排放和自然社會環境狀況一定的基礎上,以3~5年為一個規劃期進行碳排放權的分配,全球CO2排放配額分配方案就可以進行實時的滾動,這種滾動規劃就使得該方法能夠定量化地兼容未來各種變化因素的同時又不失公平性(如人口的變化、碳源碳匯統計方法和口徑的變化、全球碳容量研究結果的更新變動、各國的主動性承諾等),從而大大提高該方法的適用性。
3.3與IPCC方案基尼系數對比為了進一步驗證方案的公平性,本文粗略計算了IPCC方案實施后的基尼系數,與基尼系數法的基尼系數進行對比。IPCC[17](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提出附件1國家,2020年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排25%~40%,到2050年則要減排80%~95%;對非附件1國家中的拉美、中東、東亞以及“亞洲中央計劃國家”,2020年要在“照常情景”(BAU)水平上大幅減排,到2050年所有非附件1國家都要在BAU水平上大幅減排。我們分別假定在2009年就實現2020年和2050年目標,其中2020目標設定為2009年附件1國家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30%,非附件1國家無需減排,2050年目標設定為2009年附件1國家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90%,非附件1國家減排20%,計算其基尼系數,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按照IPCC方案進行實施的話,其分配后果仍然是不公平的,大部分指標仍處于不公平甚至極度不公平的區間。而與之相比,基尼系數法各項指標的基尼系數和基尼系數加權總和均有不同程度的減小,且基本都處于公平區間(僅在化石能源儲量的指標上變化不大,這與尋求多指標加權總和最小有關),可見基尼系數法分配的公平性在本文所定義的公平性范疇下更優。
4結論與展望
碳排放論文范文4
中國碳排放交易立法現狀
中國也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締約國之一,但中國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明顯滯后。(一)缺乏統一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中國目前關于碳交易的立法極其匱乏,僅有的立法是2011年國家發改委頒布實施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審定與核證指南》。《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主要規定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主管部門、參與主體、管理方式等內容。國家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采取備案管理方式。包括自愿減排項目管理、項目減排量管理、減排量交易、審定與核證管理等四項主要內容,確立了備案制度和核證自愿減排量等(CCER)。《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審定與核證指南》主要規定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審定與核證工作的原則、程序和要求。審定機構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定,主要步驟包括合同簽訂、審定準備、項目設計文件公示、文件評審、現場訪問、審定報告的編寫及內部評審、審定報告的交付等七個步驟。核證機構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核證,主要步驟包括合同簽訂、核證準備、監測報告公示、文件評審、現場訪問、核證報告的編寫及內部評審、核證報告的交付等七個步驟。中國的碳交易立法層次低,這些碳交易立法目前都屬于部門規章,缺乏全國統一適用的碳排放交易法。由于采用備案方式,政府主管重點在審定與核證管理,忽視了交易規則、交易條件、交易效果等規制碳排放權交易的重要內容。(二)碳交易立法操作性不足,不利于碳排放交易的實施當前中國的碳排放交易主要限于自愿減排,所交易的減排量基于具體項目。缺乏法律強制性的自愿減排,使得企業缺乏積極性去實施碳排放交易,進而無助于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完善。比如,中國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中始終沒有明確碳交易主體如何獲取合法的碳排放權,碳排放交易實踐中往往根據政策和政府計劃完成碳排放權的無償性初始分配,即政府相關管理機構依據交易主體的歷史數據來對其進行碳排放權配額的無償分配,歷史數據通常包括交易主體過去的能源投入、能源產出及廢氣的排放量,這種分配方法容易造成交易主體間的“歧視性分配”現象和交易主體為了獲得更多的無償初始配額而向碳排放權的分配者進行賄賂等“尋租”行為[1]。(三)碳排放交易立法監督不到位碳排放交易是涉及全體公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業,僅僅依靠政府主導遠遠不夠,但中國在碳排放交易立法中,明顯缺乏公眾參與、信息公開、社會監管,社會團體參與不足,這是造成中國碳排放交易立法滯后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比如,中國僅有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沒有對公眾參與碳排放交易的監督做出規制,雖然在第8條規定,“在每個備案完成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國家主管部門通過公布相關信息和提供國家登記薄查詢,引導參與自愿減排交易的相關各方,對具有公信力的自愿減排量進行交易。”但該條規定顯然不是從公眾參與的角度進行信息公開,而是為了完成交易。
歐盟碳排放交易立法對中國的啟示和借鑒
(一)盡快制定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歐盟的碳排放交易立法首先是在歐盟范圍內統一適用的。歐盟在2003年制定并頒布了碳排放交易指令(Directive2003/87/EC),該指令是歐盟碳排放交易的基礎立法,此后,根據碳排放交易法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歐盟陸續制定了一系列指令、規定和決議。如2009年12月的“確定有碳泄漏重大風險的企業名單的決議”,2010年1月的“修正2003碳排放交易指令附錄一列舉的航空企業名單以及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后每個航空經營者的指定主管國家名單的規定”,2010年11月的“關于溫室氣體削減配額拍賣的時間、管理和其他方面的規定”等。中國應該盡快制定碳排放交易的全國統一示范立法,該立法應包含碳排放交易的主要內容,并形成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法體系。(二)總結經驗,制定和修改詳細的實施細則歐盟碳交易立法非常嚴謹,注重法律的連續性和配套實施,注重法律術語的準確性和適用性。比如,2003年《碳排放交易指令》明確該指令的立法目的是以符合成本效益和經濟可行的的方式促進溫室氣體減排,并進一步明確該指令無偏見地適用于1996年第61號指令(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指令)的任何要求。該指令對相關術語進行了準確界定。如所謂“配額”是指在指定期間排放一噸的二氧化碳當量,而該當量只有在為滿足本指令的要求時才是有效的,并且該當量根據指令是可以交易的。所謂“設施”是指一個靜止的技術設備,附錄一所列出的行為和其他直接相關的行為與該設備有直接的聯系,而該行為會對排放和污染產生影響。中國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注重程序規制,比如對碳排放交易的審核,規定“核證機構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核證”,但對于獲得核證的條件并沒有詳細地規定,僅僅只規定一些原則性的條件。如對“核證機構應通過現場訪問來確認項目活動所有的物理設施是否按照備案的項目設計文件安裝,項目業主是否按照項目設計文件實施項目”。但如何進行現場訪問卻沒有規定。應在碳排放交易立法中迅速完善實體性規定,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適用性,針對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出臺實施細則,細化技術性規范。(三)強化碳排放交易的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歐盟在其碳排放交易立法中普遍確立了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的內容。如2003年《碳排放交易指令》第17條規定“:有關的決議信息應該公開,包括與碳排放交易配額分配有關的,以及與排放許可證規定的和政府持有的排放報告有關的。”2004年修正指令進一步規定了該條規定。2009年《提高和擴展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機制的指令》第15a條則規定:“成員國和歐委會應確保所有的決議和報告,包括碳排放配額數量和分配,以及對碳排放的監測、報告和核查,能夠立即無歧視地以一種有序的方式披露。”中國要建立自己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就必須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參與主體都積極、主動地對碳排放信息在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披露和報告[2]。碳排放交易是否完成規定的減排量,是否達成自愿減排的目標,不能只靠政府和企業決定,還需要社會監管和公眾參與。中國應在相關立法中明確規定公眾有權獲取碳排放交易信息,賦予公眾監督權,發揮社會監管作用,以監督企業是否切實完成減排目標,對沒有完成減排目標的企業,可以訴諸法律或者訴求行政監管。
本文作者:謝偉工作單位:廣東商學院
碳排放論文范文5
關鍵詞:房地產品牌建設
1房地產品牌的涵義
今天,我們在而對紛呈的樓盤,很難判斷究竟哪一個房型更好,哪一種特色的物業管理史令人滿意,惟一能產生差別的就是開發商企業的商標和樓盤的名稱。房地產產業高質量、低成本的競爭在過去的幾年基本己經解決,目前擺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而前的路只有一條,那就是品牌的競爭。它會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更廣闊的競爭空間。
從表面上看,品牌是指代某種產品的名稱、標志和注冊商標,而從更深層次來看,品牌實際上反映出消費者對產品和廠商的判斷、認可和評價。產品是消費者購買并期望帶來實際功用的物質載體,品牌則能契合消費者購買時心理上需要的放心、信賴、愉悅和滿足感。產品要成為品牌遠不是一個自然、簡單的過程。“品牌是歷史的產物,品牌是市場的產物。衡量品牌確立的標準是市場,檢驗品牌價值大小的標準也是市場。”[1]
房地產品牌是目前房地產業內開始頻頻使用的時髦概念。然而由于種種原因,現在理論上對這一概念的內涵目前尚未見權威、系統的解釋。一般認為房地產品牌包含兩個方面:房地產企業的品牌和房地產項目的品牌。房地產企業品牌是指房地產公司的整體社會聲譽,而項目品牌是社會公眾對某一具體開發項目的社會價值的認知。
房地產商借助品牌的力量及魅力開拓市場,提升企業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以求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脫穎而出,這是末來房地產企業市場竟爭的必然趨勢。
2房地產品牌建設的必要性
2.1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和外部環境的急劇變化需要塑造品牌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漸趨成熟,消費者買房己經開始注重品牌效應。對消費者而言,住宅區別于普通商品,具有價值量大、使用周期長、商品特性不直觀的特點,因而購買風險大。消費者購買心理及行為較為復雜,購買決策謹慎理智,消費者購買住宅時除了考慮實際利益,還追求超值利益,希望得到質量免檢的保障,得到社會尊重、自我價值實現等心理滿足。這種附加價值是產品本身所不具備的,但卻是品牌刻意創造和包含的。因此,市場上品牌住宅一經推出,就會以其良好的知名度,引起消費者的關注和積極評價。如果該品牌住宅己經由知名度走向美譽度,成為眾所周知的名牌住宅,則消費者會認為購買這樣的住房,不但能夠得到基本的利益保證,還可以享受到優質服務等超值利益,這樣他們在購房時僅需衡量地段、價位等極少因素,就可以快速做出購買決定。
而且,我國己經加入WTO,市場準入將進一步擴大,越來越多的國外知名房地產公司將進入中國市場,激烈的市場竟爭將迫使企業走差異化經營之路。品牌作為企業差異化的集中體現,是其它企業無法效仿的。因此,隨著市場竟爭的日益激烈和外部環境的急劇變化,及早塑造品牌己成為房地產企業謀求長期發展的戰略性選擇。[2]
2.2產品品質的趨同性催生品牌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設計和施工技術的不斷改進、房地產產品的綜合素質普遍提高,產品品質的趨同性越來越明顯。而且我國房地產企業產品開放性和易模仿性的特點也導致同質化競爭日益嚴重。因此,企業要想在眾多相似的產品中獨具特色,必須塑造自己的品牌。
2.3房地產市場相對過剩的總體格局呼喚品牌據有關專家分析,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市場處于一種相對過剩的格局。這種“相對過剩”既表現為房地產企業的數量過多,也表現為房地產產品的數量過多。以上海為例,截至2005年底,上海有房地產企業5000家左右,平均每個區縣的地盤上有大約200家房地產企業,且大多數企業表現出小、弱、散的特點。國外統計資料表明,在某一領域前十大品牌的市場份額通常超過70%,但目前上海排在前十名企業的產品市場占有率不超過30%,而香港則占到80%。
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完善和競爭的日趨激烈,一些大房地產公司的實力急劇增強,市場競爭的核心能力正加速形成,一批對市場有較大影響能力的房地產龍頭企業將脫穎而出,而那些實力小和缺乏核心競爭能力的房地產企業,在未來的幾年內將面臨被淘汰出局的危險。因此,房地產企業要想取得競爭優勢必須塑造自己的品牌,走品牌競爭之路。
3房地產品牌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市場竟爭的加劇,商品的品牌形象己成為消費者認知的第一要素,房地產產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也不例外。近年來,一些房地產企業己經認識到了品牌建設的重要性,開始著手創建品牌,如合生創展、萬科地產等。但不可否認,目前中國的房地產企業普遍存在著數量過多、規模較小、市場分散、實力有限等特點。房地產企業對品牌的認識還比較膚淺,與其他行業相比,其品牌創建還處在落后的階段。據有關資料顯示,與一般耐用消費品(如家電)的名牌企業占有70%——80%的市場份額相比,在京滬等大城市里,前五名開發商的市場占有率還不到20%。
2007年公布的中國最有價值的10強品牌,海爾位居榜首,其次是聯想和TCL。作為我國支柱型產業的房地產卻沒有一家企業入圍。這對動輒上億元圈地的房地產開發商來說無疑是一種莫大的恥辱。[3]房地產企業品牌建設中存在如下的問題:
3.1品牌意識薄弱。一方面,房地產商普遍認為,對于房地產產品這種特殊商品,區位是最重要的。把精力放在考慮如何拿到一塊好的地皮遠比搞什么品牌建設要實際的多。換句話說,只要把房子蓋在好的地段,不愁不賺錢,完全沒必要花心思去塑造什么品牌。另一方面,房地產企業的員工沒有創建品牌的意識,認為創建品牌是公司高層的事情,與自己無關。
3.2品牌建設的連貫性差。房地產開發商常認為與消費者建立聯系的紐帶是項目,因此只要打造項目品牌就足夠了。其實這樣的品牌建設策略不但收效甚微,還會造成品牌資源的浪費。這是因為:房地產產品不同于一般的日常消費品,各項目之間的差異性大,關聯度小。如果只注重單個項目的品牌建設,那么勢必就會導致每開發一個項目就得打造一個新的品牌,而隨著每個項目銷售的結束,其品牌影響力也就漸漸消失。大量的投入并沒有多少沉淀為品牌資產,更沒有使品牌效應得以真正實現。留給消費者的永遠是一個忽隱忽現,極其模糊的印象。在具體樓盤的命名上,開發商隨意的拼湊幾個在許多城市幾乎都能找到的樓盤名字,像“某某花園”或者“某某豪庭”等,然后期望借助廣告的狂轟亂炸來打造品牌。這種做法完全忽略了品牌傳播對名稱的唯一性和可識別性這個最基本的要求,更不必談借此塑造品牌及進行有效的傳播了。
3.3缺乏打造品牌所需要的人才。很多房地產企業認為他們的企業最需要的就是那些能說會道的售樓小姐,這些人是關鍵,即使房子的質量不怎么樣,也能夠忽悠消費者買房。但是,在房地產品牌建設中,企業所需要的人才遠不止售樓小姐這一類人。
3.4不注重品牌的根本—房地產產品的質量。房地產品質是一個綜合的概念,既包括基礎的工程質量,也包括規劃質量、環境質量、配套齊全、物業管理的服務質量。有些小區規劃質量不高,對小區用地的分配、住宅群落的分布、住宅類型的確定、小區道路系統規劃、小區綠化用地以及其他設施沒有嚴格按照小區規劃原則進行合理規劃,在整體上影響了住房質量。有些小區的物業管理質量很差。比如,在小區安全方面,保安就是形同虛設的,任何人都可以隨意自由出入小區。
4房地產品牌建設的對策與建議
4.1樹立正確品牌觀,強化全員品牌意識首先,房地產企業的領導們應該有打造品牌的意識。因為,現在消費者買房考慮的并不僅僅是房子的地理區位好,還會受很多心理因素的影響,比如買這套房子能否體現自己的身份,社會地位等。這些心理上的滿足感是房子的地理區位所不能滿足的,必須由品牌提供。
創建品牌并非是企業老板或董事會幾個人的事,而是整個團隊的持續不懈為之努力的結果。企業員工不僅是生產經營的主體,也是企業與社會公眾進行聯系交往主體與承擔者。
企業品牌形象除了來源于項目自身的品質以及推廣,還與企業員工素質和形象有關。從一定程度上說,企業員工的文化水平、工作作風、技術素質、職業道德以及儀表服飾等都是企業品牌信息最廣泛、最直接的傳播媒介。因此,應當通過全員品牌戰略的實施來獲取員工的認可和支持,使企業部門間以及員工之間配合默契、步調一致,增強內聚力和整個組織的外張,最終塑造企業強勢品牌形象。
4.2“母子式”的命名策略“母子式”的命名是指房地產企業應該采用“企業品牌+項目及品牌”的品牌發展模式,依托統一的企業品牌來創建項目品牌。這樣的品牌建設將企業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轉移到產品品牌身上,進而抬升了產品品牌的價值,更重要的是使各項目品牌所帶來的品牌影響力不斷沉淀與積累,克服了單純塑造項目品牌所帶來的弊端。如“萬科地產”開發建設的深圳萬科俊園、上海萬科城市花園、北京萬科星園、天津萬科城市花園等。另外,具體命名時還要注意以下三點:
4.2.1命名要符合“家”的語義“家”在中國人的心日中充滿了溫馨,富有人情味。一所房子能不能代表“家”,是“家”的最重要的物質體現。因此,樓盤命名需要采用花園、園、苑等諸如此類,意義美好,有著明確的合圍感覺的詞匯才能符合人類對于家的情感認知。
4.2.2命名要符合消費者的生活理念人們購房居住只是最低的需求,更高的追求是某種生活理念。所以,在樓盤命名中要考慮目標消費者的現實需求和潛意識里渴望得到的生活方式,從而激發消費者對這種生活方式的向往,最終贏得消費者的心。
4.2.3命名要結合當地的文化特色樓盤命名要充分考慮當地的文化習俗,這樣才能給樓盤起一個生動、形象的名稱,有利于與當地目標消費者的溝通,增強品牌在當地的認知度和美譽度。
4.3優秀的人才品牌戰略成功的根本是人才,大體上房地產企業需要三類人才。第一類是優秀的企業家。優秀的房地產經營企業家,應具備三方面的特質:一是具有強烈的經營意識與高超的管理技能;二是具有戰略頭腦,對大勢判斷的前瞻性與決策的正確性;三是特有的應變能力,房地產經營企業家不僅要有對行業走勢的獨到認識和相應的應變能力,還要有廣泛的交際范圍。第二類是各種專業化人才,如能體現可持續發展和以人為本思想,創造優良人居環境的規劃設計師,優秀的工程項目經理;了解顧客消費需求,分析預測市場走勢,為品牌探索市場之路、營運之路的市場調查師;為品牌提供合法的商標設計及相關的配套服務,能夠提升品牌形象的商標師等。第三類是高素質員工隊伍。房地產經營企業創品牌的關鍵在于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在于吸取廣大員工的智慧,調動普通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4]
4.4卓越的質量工程質量包括設計、建筑、結構、施工、裝修等全部都應是高質量的。而規劃應適當超前,體現出可持續發展的意識,留有一定的空間,為家庭用車的普及、網絡應用等做好準備。要創造一個較好的環境質量,在空間、地表、綠化、建筑布局等方面應適當合理,而且還應具備一定的文化品位,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配套方面,交通設施、生活服務設施、文化體育設施以及其他公共設施應基本具備。物業管理的質量高低對于房地產品牌的樹立和品牌市場的形成尤為重要。物業管理要做到服務態度熱情、及時、周到;服務設備完好;服務項目齊全;服務程序規范;服務收費合理;服務制度健全。[5]
房地產品牌的創建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復雜而系統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經過科學的調研,準確的定位,堅持一致的品牌執行及無微不至的品牌管理和維護,才能塑造成功的品牌。
參考文獻:
[1]謝靜.房地產品牌營銷的結構與模式認知[J].商場現代化.2008(3).
[2]王為峰,尹得剛.強化品牌塑造提升房地產企業競爭力[J].商情.2008(4).
[3]李紅瑩.淺析房地產品牌建設現狀及對策[J].北京建筑工程學院學報.2008(6).
碳排放論文范文6
[關鍵詞]綠色綠色品牌戰略綠色營銷觀念
“人類正面臨著一場新的文明轉型,快速發展的中國經濟正面臨嚴峻挑戰,如不徹底改變高消耗的經濟增長方式,中國很難逾越這次文明轉型的門檻。”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第二屆“綠色中國”論壇上的演講引起與會專家的共鳴。而能夠真正實現“綠色中國”的是引領企業發展的中國企業家,是企業在整個生產經營活動中實施的綠色品牌戰略。
所謂品牌戰略就是企業將品牌作為核心競爭力,以獲取差別利潤與價值的企業經營戰略。“綠色”代表的是環境保護環境與人類和諧生存、共同持續發展的思想理念。綠色品牌戰略就是企業以建立環境與人類的和諧為核心競爭力,使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綠色化,對企業發展目標、達到目標的途徑和手段等進行全局性、長期性總體謀劃。企業實施綠色品牌戰略要切實抓緊綠色產品這一載體,賦予綠色品牌更多的內涵,體現綠色經營管理文化,灌輸綠色經營管理觀念,豐富品牌承載量,擴展品牌深度,從而實現品牌價值最優化、最大化。綠色品牌戰略包括:一是具有高度責任意識的綠色品牌定位;二是精細而健康的綠色品牌維護;三是科學系統的綠色品牌經營管理;四是長期不懈地進行綠色品牌修正等。
人類進入工業化時代以來,人們向自然環境無節制地索取了大量的有限資源,同時向環境排放過多的有害物質,超過了生態環境所能承受的限度,導致各國都出現不同程度的資源耗竭問題、環境污染問題和生態破壞問題,并引起了一系列環境災難。江河水質下降,生物種類減少,缺水面積擴大,空氣污染嚴重,自然環境被破壞,生態環境安全與人民身體健康到嚴重威脅。值得重視的是,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所帶來的環境問題日趨嚴重,引起了眾多國家和民眾的關注與不安,“只有一個地球”、“還我藍天”等呼聲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環境污染的危害日漸被人們所重視。
中國人組辦奧運的七年來,綠色奧運理念已深入到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企業家們也越來越意思到綠色品牌的塑造對于全人類、全社會的深遠意義,把綠色品牌的塑造和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企業的經濟效益結合起來。在社會的各行各業吹起了一股”綠色風”。今年4月8日,由中國制冷學會與慧聰網暖通制冷行業頻道攜手舉辦的2008中國暖通制冷行業“節能、環保”倡議發起大會在上海金茂大廈舉行。會上,三星、大金、美的等一批業內知名品牌還簽署了《“迎綠色奧運、從我們做起”2008中國暖通制冷行業“節能、環保”行業自律及倡議書》。中國一大批企業在綠色品牌的塑造上取得了卓著成就。上海通用汽車的“綠色未來”戰略,以“發展綠色產品”、“打造綠色體系”、“承攬綠色責任”為核心,發展綠色產業,推出了代表綠色科技的別克LaCROSSE君越Eco-Hybrid油電混合動力車,實現了技術與成本的完美平衡。聯想集團被綠色和平組織的“綠色電子產品指南”中取代了諾基亞位列第一,被評為“最綠色電子企業”的稱號。貴州開磷集團按照采取“兩條腿走路”的辦法,變“出賣資源”為走精細磷化工道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努力打造“中國綠色磷都”品牌,實現廢水的零排放、零污染。
一、企業實施綠色品牌戰略的意義
(一)綠色品牌戰略的實施有利益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是以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基礎的。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同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相聯系,使經濟建設與資源、環境相協調,使人口增長與社會生產力發展相適應,以保證社會實現良性循環發展的長遠戰略。因此,保護自然環境,治理環境污染,解決惡劣的社會環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已勢在必行。
(二)綠色品牌戰略適應是綠色消費浪潮的必然選擇
消費者趨向于綠色消費主要源于兩方面的原因:一是,社會經濟發展在為社會及廣大消費者謀福利的同時,造成惡劣的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已直接威脅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因此,人們迫切要求治理環境污染,要求企業停止生產有害環境及人們身體健康的產品;二是,社會經濟的發展,使廣大居民個人收入迅速提高,他們迫切要求高質量的生活環境及高質量的消費,亦即要求綠色消費。
(三)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必須實施綠色品牌戰略
20世紀90年代,世界范圍內興起了一場“綠色革命”,環境與發展問題已成為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的中心,即“綠色回合”。由于QVTO允許各成員國采取相應措施加強環境保護,因此,綠色壁壘將必然存在,而且會成為最重要的“變相貿易壁壘”。為了遵循這些綠色貿易規則,沖破綠色壁壘,免遭貿易制裁,企業必須實施綠色品牌戰略,才能求得快速健康的發展。
(四)社會環境要求企業實施綠色品牌戰略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面臨著一系列的挑戰。首先是宏觀環境的壓力,諸如保護消費者利益運動和保護生態平衡運動的壓力,以及政府規范化立法的壓力,從而驅使企業必須樹立環保觀念,實施綠色品牌戰略,順應時代要求;其次是廣大消費者對綠色消費的需求劇增,企業必須順應消費者的綠色消費需求,開展綠色經營,才能贏得顧客;最后是市場競爭優勝劣汰規律的作用,迫使企業改變經營觀念,塑造綠色品牌,才能有力地對付競爭對手,不斷地提高市場占有率。
二、企業實施綠色品牌戰略的影響因素
(一)政府的引導和扶持影響企業綠色品牌戰略的實施。
政府對綠色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這既是過去綠色產業取得顯著成就的重要因素,也是新時期新階段加快發展綠色產業的重要保證。一是政府對綠色產業基地建設等方面的投入。是否能幫助企業改善生產條件,提高綜合生產能力。二是政府是否將綠色產業開發規劃區中治理污染所需投資納入國家環境保護投資序列。三是政府能否給予企業一定的優惠政策,減免企業對監測費用以及治理污染、保護環境的費用。
(二)綠色消費浪潮決定了企業實施綠色品牌戰略的必然。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人們的健康意識大大增強,從而導致人們的消費觀念發生重要的轉變,綠色消費意識得到了各國消費者的認同。一項調查顯示,7s%以上的美國人、67%的荷蘭人、80%的德國人在購買商品時考慮環境問題,有40%的歐洲人愿意購買綠色食品。在我國,綠色需求在小康家庭也日益表現出來。面對綠色消費浪潮的沖擊,企業必須關注自身的環境行為,實行綠色品牌經營,開發綠色產品,提高企業和產品的競爭力。
(三)企業的傳統模式制約了綠色品牌的發展。
我國經濟發展依然是以犧牲自然資源和環境為代價換取物質產出不斷增長的傳統發展模式。在傳統模式主導的宏觀形勢下,相關法規和經濟政策對企業把環境成本納入經營決策和發展戰略中缺乏足夠的激勵,從而使我國企業的綠色競爭力不僅與發達國家差距大,而且在國內市場也缺乏競爭優勢。
(四)國家的政策法律制度是企業綠色品牌戰略的保障。
一個國家的政策法律制度強有力的保障了經濟的運行和發展。比如,綠色稅收制度,企業生產經營的許可證制度和企業融資的綠色約束制度。從企業自身來說,通過從線性價值實現模式轉向基于循環價值鏈的經營模式,不僅能夠指導企業提高創新能力,而且有助于企業與消費者、供應商、其他企業、政策制定者等所有利益相關者建立良好的關系。
(五)國際標準的綠色認證是企業通往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國際標準化組織順應世界保護環境的潮流,對環境管理制定了一套國際標準,即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以規范企業等組織行為,達到節省資源,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目的。ISO14000適用于一切企業的新環境管理體系,它是一張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綠卡,不受任何綠色貿易壁壘的攔劫。
三、企業綠色品牌戰略的實現
(一)樹立企業的綠色品牌觀念。
企業應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謀求可持續發展作為企業經濟增長的核心問題來考慮,把綠色品牌塑造作為今后工作的首要觀念和基本思想。企業可根據企業的現實情況,站在維護全人類的生態平衡發展的高度,以不斷提高人們生活水平,保證消費安全為出發點,從培育企業文化入手,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全體員工培養環保意識,建立健全“綠色”運行機制,使綠色品牌觀念真正成為經營管理的行動指南。
(二)企業必須進行制度創新,適應新形式下的市場競爭。
在中國現時期的市場經濟狀況下,同行業間的競爭日益劇烈,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不斷涌現,綠色品牌觀念已深受重視,被越來越多的企業融入長期的發展戰略當中。如果哪個企業還維系著傳統的發展模式就會逐漸在競爭中處于劣勢。所以要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必須進行制度創新,促使傳統發展模式向可持續發展模式轉變。在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制度支持下,企業通過綠色技術創新,建立新的競爭力策略才能獲得競爭優勢。
(三)積極引導綠色產品的生產和消費。
我國的綠色產品開發有著潛在的巨大市場。由于目前宣傳力度不夠和進入國內市場銷售的綠色產品有限,消費者對綠色產品還重視不夠。要通過多種方式,進一步加強綠色產品的宣傳普及工作,增強廣大消費者的安全和環保意識,促進我國綠色產品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要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購買和消費綠色產品,不僅有益于自身健康,也是為了保護環境。
(四)加大綠色產品科技開發和推廣的力度。
發展綠色產品,關鍵在科技。加強對綠色產品生產加工技術的研究,推廣現有成熟技術,完善科研開發、咨詢和推廣服務體系。
(五)積極推促進綠色產品標志。
積極推促進綠色產品標志是促進綠色產品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頒布了多個規范綠色食品生產的規定和標準,要在此基礎上,借鑒國際經驗,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我國綠色食品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綠色食品的生產和質量控制。要強化對綠色食品管理規定和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綠色食品這一國家標志的權威性。
四、綠色營銷觀念的推行
綠色營銷是指市場主體為實現社會、經濟、生態三者利益的統一,在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的基礎上,通過創造及與其他市場主體交換產品和價值,以滿足自身需求和欲望的一種社會的管理過程。綠色營銷的主要內容有:搜集綠色信息;制定綠色計劃;開發綠色資源;研制綠色產品;制定綠色價格;開辟綠色通道;鼓勵綠色消費;弘揚綠色文化;培植綠色標志品牌,完善綠色法規等一系列的營銷行為。綠色營銷觀念的推行主要要作好以下工作:
(一)培植綠色文化,引導綠色消費。
綠色文化的培植要從三個方面展開:一是培植綠色社會文化,通過小學到大學的系統綠色文化的教育和大眾傳媒對綠色文化的宣傳,增強整個國民的生態意識。二是培植綠色企業文化,用綠色文化對企業進行形象系統(CI)設計,營造綠色理念、綠色行為和綠色視覺,樹立企業的良好的形象。三是培植綠色消費文化,通過宣傳、教育、啟發消費者,樹立新型文明的消費觀念,使其認識到綠色消費有利于生態保護,有利于自身健康,有利于后代的可持續發展,從而擴大綠色消費隊伍,掀起綠色消費浪潮,推動綠色營銷和綠色食品的發展。
(二)重視綠色產品設計。
所謂綠色產品是指對社會、對環境改善有利的產品,或稱無公害產品。綠色產品設計是指在生產過程中采用清潔技術、無污染技術,降低資源消耗,減少環境污染;使產品在使用消費過程中,有利于消費者身心健康,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這就要求企業在研制開發綠色產品時,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緊緊抓住綠色這個主題,用環保的觀念進行產品設計。
(三)建設綠色市場,實施綠色營銷。
一是要健全綠色產品營銷網絡;二是建設綠色產品的批發店、超市、連鎖店;三是開展網上綠色營銷;四是舉辦綠色產品展銷會;五是開展綠色產品生產資料的開發生產與綠色營銷;六是開展綠色賓館、綠色酒店、綠色餐館的建設。通過綠色營銷推動綠色產品的發展。
(四)建立綠色服務通道。
綠色服務通道的建立包括:一是傳播綠色消費觀念,減少綠色消費誤區;二是真正從專業化的角度解決消費者在綠色消費中出現的問題,指導消費者進行純綠色消費;三是實現綠色產品價值再造。通過綠色服務,減少資源浪費、降低產品成本、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實現綠色產品在綠色服務中價值最大化。
綠色品牌戰略是企業新時期乃至今后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選擇。通過綠色品牌戰略的實施,實現了企業的經濟效益,減少了環境污染,改善了生態環境,建立了一個人類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美好家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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