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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保障中外合作辦學質量,不斷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水平,教育部于2009年啟動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評估工作。作為促進中外合作辦學提質增效的重要措施之一,評估工作應從后現代主義視角采取更為合作、包容、全面的態度,優化評估的標準和程序,以不斷提升評估結果的社會公信力和認可度,促進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提升,為挑戰教育的全球性問題貢獻中國智慧和方案。
關鍵詞: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后現代
在高等教育國際化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直接作用下,我國大部分高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豐富教育資源,拓寬人才培養途徑,改革教育教學培養機制,為中國教育對外開放事業做出了積極貢獻。2016年4月29日,第一份全面指導我國教育對外開放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關于做好新時期教育對外開放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豐富中外人文交流,促進民心相通”和“實施‘一帶一路’教育行動,促進沿線國家教育合作”[1]。2017年,教育部印發《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沿線各國唇齒相依,教育交流源遠流長,教育合作前景廣闊,大家攜手發展教育,合力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是造福沿線各國人民的偉大事業”[2],為中外合作辦學產生和發展注入了不竭動力,同時,也對辦學質量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2018年,教育部印發《關于批準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終止的通知》,終止了234個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在這一“退出機制”實施背景下,中外合作辦學有效盤活存量,提高了辦學質量。當前,如何進一步完善包括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制度在內的中外合作辦學政策制度,更好地發揮評估制度對中外合作辦學提質增效的促進作用,是一個需要解決好的實際問題和重要的理論問題。
一、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實然狀況的后現代主義分析
2009年,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就啟動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試點工作。2013年,重新啟動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的評估工作并予以制度化,進一步加強了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的過程監管,規范了辦學秩序,有效地促進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的提升。但在評估過程中也發現了缺乏示范性、針對性、高效性等問題,亟需進一步優化評估的標準和程序,以不斷提升評估結果的社會公信力和認可度。
(一)要在保證基本標準的基礎上具有選優功能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的實施,優化了外國教育資源,有效提升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但還應該具備選優功能,即參仿企業質量管理模式,對授予的認證資格進行等級評定。一方面,促進各機構或項目在滿足最最基本的要求后,不斷進行自我改進和提高。另一方面,積極推動示范性評選,優質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可以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的發展起到良好的質量示范和引領作用,也為社會公眾鑒別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提供重要參考[3]。
(二)要在標準嚴苛的評估基礎上具有針對性
當前中國教育總體發展水平已進入世界中上行列,并且正在積極參與全球教育治理,為挑戰教育的全球性問題,貢獻中國智慧和方案[4]。實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旨在做好頂層設計,推動中外人文交流,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培養高層次人才。其根本落腳點是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人才,實現國家戰略中發揮重要的人才支撐性作用。因此,應該設立嚴苛的認證標準,讓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將良好的教育教學管理模式保持常態化,而不是應付評估的“變態化”。同時,應針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的薄弱環節進行突破,使得各項評估指標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三)要在科學設計評估程序基礎上具有高效性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結果作為對合作辦學進行管理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依據,要以適當方式向評估對象反饋并公開,以促進各機構或項目改進辦學。因此,評估應以科學高效的程序,取得被社會高度認可的評估結果,以便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進行招生宣傳。
二、基于后現代主義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的構建路徑
倡導用多元、動態、非線性觀點看待事物的后現代思想,不斷地“超越穩定性以激發內在于不穩定性之中的創造性潛能”[5],以復雜的、多元的、不可預測的評估體系而非序列化、量化的評估方式,以期得出科學、可行、可信的評估結果。
(一)從跨境教育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所蘊含的價值
跨境教育不僅是是國家間的教育合作,還蘊含著促進教育國際化、增進國際關系、拉動教育服務貿易增長、提升國際影響力等多種功能。中外合作辦學則是跨境教育在我國的主要實現形式,其辦學發展應考慮“逐利和尋資、文化理解、政治互益、能力建設等”多種因素的影響[6]。為使得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適應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教育行政部門、高校、社會都應該加強對其進行過程監管,形成合力,促進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的提升。中央和地方政府應加大政策扶持,探索多樣化辦學形式,進一步推進各國,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學歷學位互認和學分互換工作,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向縱深發展提供國際間的政策扶持,掃清制度障礙。教育行政部門應做好頂層設計,建立能被世界認可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評估體系,研究和制定科學的質量評估標準與評估機制。高校應樹立辦學主體質量保障意識,建立健全各項質量建設保障制度;樹立以學生為本的辦學意識,不斷優化人才培養模式,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秉承“己欲立而立人”的中國傳統,不斷提升教育國際化水平和服務共建“一帶一路”能力。作為中介組織,則應該不斷完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認證指標體系,加強與國際專業組織合作,不斷提升評估結果的認可度。
(二)積極探索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星級評估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已進入加強內涵建設,不斷促進質量提升階段。對其評估應該在劃定最基本的準入標準的基礎上,鼓勵凸顯其優秀品質,根據其評估情況進行量化打分,不但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果判定,還參照企業質量管理辦法給予等級評定。這樣才能激發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不斷提高辦學質量的積極性。同時,評選出的優秀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可以對全國1200多個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發揮質量示范和引領作用。積極探索中外合作辦學“選優評估”制度,是新時期發揮中外合作辦學評估作用、完善評估制度的重要途徑[7]。
(三)不斷提升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標準的科學性、針對性
教育部關于印發《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的通知指出中外合作辦學應共同致力于:推進沿線各國人民相知相親,推進民心相通;培養大批共建“一帶一路”急需人才,支持沿線各國實現政策互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推動教育深度合作、互學互鑒,實現共同發展[2]。新時代,中外合作辦學應擔負起新使命,必須以嚴苛、科學、動態的評估過程及標準、隨機的詢問、抽查,促使各機構或項目時刻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學管理模式。2016年,教育部啟動了中外合作辦學年度報告系統,實現了辦學信息透明化。可以將評估與報告系統中的數據相結合,建立動態監管機制。監管過程中,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即終止評估程序或進行復審。同時,在評估標準設計上加強針對性,特別針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的薄弱環節設定專門評估指標。如要提高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對學術的重視程度,就可以針對學術程序和學生在科研方面的評價賦予較高分值。
(四)不斷提升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評估的效率與效益
針對評估要求制定清晰詳實的規章制度或指導性文件,以便申請評估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對照準備,保證評估程序的順暢進行。對評估中的常見問題進行總結,答疑手冊。針對存在問題的或優秀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依照“不折騰”、“求實效”的原則組織實地考察,以幫助辦學質量不高的機構或項目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總結優秀的機構(項目)的特色與優勢,發揮評估的參謀和批判功能,實現機構(項目)間的比學趕幫超,促進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提升,使評估對象切實受益,確保評估結果的公正性、客觀性,提升評估結果的公信力。
作者:李海輝 單位:江南大學北美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