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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范文1
(1)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不健全、立法范圍狹窄盡管目前的法律法規確立了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法律地位,但這些法律法規仍然存在立法質量不高、范圍狹窄以及與國際慣例有一定差距等問題。一方面,與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僅僅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宏觀原則進行了規定,并沒有深入建設工程監理實踐的各個環節。另一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絕大部分限于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對質量問題的的負責問題的界定和規范,而缺乏工程建設設計階段的監理規范,造成工程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無章可循、流于形式,不利于監理服務范圍的擴展。
(2)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合同文本和條款不完備目前,國內各類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和條款與國際上通用的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編制的工程合同條款相比,差距仍然較大。許多權利和義務的規定,還沒有形成定量化和定時化的標準,使得建設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開展具體的監理工作時,無法嚴格履行合同。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文本編制水平較低、條款不健全等問題,將直接影響到監理工作的執行。
(3)監理安全責任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不協調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后,建設工程監理單位作為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一個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5]。盡管《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在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方面都有所規定,但由于各部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時間和調整范圍不同,導致現行法規制度的協調性存在一定問題,對建設監理單位應承擔安全責任的深度沒有具體、清晰的界定。
(4)防范風險的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不完善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風險無處不在,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工期、投資失控的現象時常發生;而建設監理單位作為工程建設領域中的“三元主體”之一,其注冊資金不高,固定資產又少,獨立承擔責任能力不強,面臨各類風險也是必然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面臨的風險大體有自然風險、監理企業自身原因產生的風險、建設單位引發的監理風險、承包商帶來的風險。工程保險和擔保是建設市場經濟中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在我國的一些利用外資或合資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及部分重點工程才進行工程保險,尚缺少能夠防范風險的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二、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議
我國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既是政府調控建設工程監理服務的有效手段,也是對外開放建設工程監理市場應當遵循的法律依據。因此,在分析了我國現有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后,借鑒國外的相關經驗,按照社會經濟發展對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要求,本文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議。
(1)提高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的立法層次、深度和范圍國際上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一般包括以下幾部分:任何建設工程監理活動都必須遵守的國家法律、用于規范監理者與被監理者的行為的行業行政法規、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作為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直接和主要依據的合同文件。因此,我國應加強建設工程監理立法工作,提高工程監理法律、法規的立法層次,盡快出臺全國性的建設工程監理法律,主要調整在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產生的法律關系,明確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等問題,彌補《建筑法》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規定過于簡單的問題。同時,擴大立法深度和范圍,在工程監理領域頒布專項法規,用以調整監理工作所涉及領域的法律關系,并拓展和完善工程監理在建設工程立項、規劃、設計、招投標、設備采購、竣工驗收、保修等各個階段,尤其是設計階段的法律制度。
(2)參照國際慣例和行業協會的合同文件,完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范本合同文件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有各自的標準格式,國際建筑市場普遍采用FIDIC合同條件。為了國際工程領域的合作和開拓國際市場,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文本也應參考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條件和相關行業規范,以便與國際建設工程監理市場相接軌。首先,要與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相一致,將《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的質量責任和權利義務等內容寫進合同,還應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安全責任和權利義務等內容添進合同;其次,要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增加建設工程保險、工程擔保等相關內容;最后,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應當參照新版FIDIC合同條件,進一步細化合同條款的內容(包括監理的范圍、監理服務的內容和期限、監理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監理報酬等),使合同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
(3)協調和完善監理安全責任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為了更有效地貫徹國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也使監理單位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促進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的繁榮發展,國家應該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作出修訂,保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協調性和一致性,完善監理安全責任的法理依據。同時,出臺全國性的安全監理方面的實施細則,對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深度、工作標準等作出具體的規定。力爭以監理工作事實為依據,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為準繩,客觀公正的處理監理責任問題,防止把監理責任無限擴大。
(4)建立與推行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所謂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是指承包監理人(即監理企業)對因自身工作的過失或疏忽,而給委托方(即業主)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部分進行投保的一種職業保險制度。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可以FIDIC白皮書為指導,結合我國建設工程監理的具體情況,將職業責任保險的思想滲透在監理工作中。基于我國現有的監理環境和社會風險防范意識,我國應采取國家強制性監理職業責任保險模式,通過在《保險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規中增加要求監理工程師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條款,大力推行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三、結語
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范文2
[關鍵詞]工程質量監督;現狀;方法和途徑 文章編號:2095-4085(2017)02-0168-02
目前,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建筑工程的建設也得到快速的發展,這也對工程的質量提出了新的挑戰。通過不斷努力和借鑒發達國家在建筑管理中成功的經驗,我國在工程建筑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工程質量可以說是一個建筑工程的生命,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整個工程的順利進行,因此加強工程質量監督是目前建筑管理中迫切需要面對的難題。本文主要闡述了工程質量監督的現狀,并提出有效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的方法和途徑。
1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現狀
1.1我國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依據是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方面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等。而在實際的工程質量監督中發現,在工程中出現的一些違法、違規的行為卻在法律法規中找不到比較明確的處罰標準,這樣就會影響到質量監督部分,對于這些違法、違規的行為很難做出處罰,從而導致建筑工程無法順利進行,嚴重影響到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總而言之,目前我國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與實際操作中的情況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使工程質量監督的力度不夠,我國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1.2開發商重視利益而忽略了建筑工程的質量
在當前的市場經濟環境內,很多開發商為了追求更多的經濟利益,忽略了建筑工程的質量。在實際操作中,開發商一味追求工程進度,對工程的質量完全不夠重視,他們關心的是快點完成工程任務,就能拿到更多的經濟利益。因此,在工程建設時無視人員技術的高度、不分工種,甚至將工程施工的順序打亂,甚至有些開發商還通過偷工減料來減少成本,使用一些廉價的建筑材料來進行施工,這些都會嚴重影響到建筑工程的質量,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埋下重大的安全隱患。對于這些情況,都是目前工程質量監督部分所要加的監督內容,要杜絕這種情況的出現。
1.3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是一項對專業技術技能和法律知識要求都比較高的工種,同時還要有很高的道德品質。因此對于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也很高。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高低會直接影響到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目前我國相關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人員還是比較缺乏的,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一些工作人員的意識不夠,思想覺悟低,服務意識差,甚至有的工作人員為了個人利益,對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完成只存在于表面。還有一些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不高,不僅對于建筑工程的相關技術熟悉不夠,對于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是一知半解,這些都會影響到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2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的方法和途徑
2.1完善堅持工程質量監督法律法規
要做好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必須要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只有不斷完善工程質量監督的法律法規才能有效保障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給質量監督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依據,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監督的水平。建筑工程質量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內容,健全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是建設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時,不僅要對建筑施工的過程和施工的質量監督和檢查做出明確規定,同時對于相關的處罰條例也要做出明確的規定,力保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2.2將建筑工程的責任主體作為主要監督對象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主要有七大責任主體,分別是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施工圖審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這些責任主體是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關鍵性因素,如果其中某些責任主體想在工程中謀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就會直接影響到工程質量。因此,我們必須要把建筑工程的責任主體作為主要的監督對象,對這些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建筑項目的要求、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是否能勝任這些工程任務、相關的手續是否完整等進行監督。在建筑工程的每一個施工環節都要進行嚴格的質量監督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和工程的質量。
2.3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綜合素質
為了保障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監督單位必須要不斷提高監督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其中包括提高其專業技術水平、思想覺悟和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督單位要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覺悟、服務意識和執法能力,通過專業的上崗培訓和職業資格考試來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除此之外,工程質量監督單位還要不斷吸收更多人才進行儲備,建立一支綜合素質能力高的監督隊伍,保障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范文3
關鍵詞:水利工程;法律法規;立法質量
0 引言
水利建設執法是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水利工程健康發展,確保項目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是維護正常工程秩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隨著水資源管理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水利工程既面臨著問題與挑戰,更面臨著機遇與發展。執法人員要充滿信心,鼓足干勁,努力改變目前工作現狀,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促進水利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水利人員的執法水平,使水利執法工作充滿生機與活力,為促進和保障水利事業的改革與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1 水利建設執法的現狀分析
1.1 傳統水利建設觀念的延續
長久以來,我國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都是由當地水利局所直接管轄的,水利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督以及管理,這樣一來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監管與執法,工程的質量全部靠施工人員的自覺。再加上在當初立法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管并沒有法制化,沒有完善的法律條文能夠保護對水利工程項目的監管執法。盡管這一切隨著我國執法體系的完善在一點一點地得到改善,但目前為止還存在著比較明顯的不足。
1.2 監督執法主體還不明確
正是由于水利工程法制管理上的不完善,導致到目前為止,水利工程的監督執法還沒有一個確定的執法主體。盡管相關的管理條例規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但其只負責程序上的管理監督,并不具有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權力。因而對于相關的違規、違法的單位的處罰尚沒有一個明確的執法主體,使得水利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執法力度大打折扣。
1.3 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
目前,國家已經加大了對于相關法律的完善與修訂,近年來相繼出現了一些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是相當一部分法規由于制定或修改的周期過長,根本不適用,無法跟上形勢發展的需要,具有明顯的滯后性,甚至在一些法律規定中還存在著沖突,這對于水利工程建設執法存在著很大的影響。此外,由于許多水利方面的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全國的水利建設狀況的,因而在一些地區就顯得比較不適用,在實際的施工建設執法中就會比較難以掌控。
1.4 監督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我國水利工程建設執法才剛剛走入正軌,對于相關從業人員的素質還有待提高。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沒有從水行政主管部門獨立出來,且其中一些執法人員并不具有相關的從業經驗,對于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沒有能夠完全的掌握,相關業務的水平不夠高,對于基本的執法流程還不夠熟悉,對于正常的水利工程建設執法工作有著較大的影響。
2 加大水利建設執法力度的途徑淺析
水利建設執法存在的種種問題亟待解決,要想提高執法力度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2.1 樹立水利建設法治觀念
樹立水利建設的法制化觀念是指制定一系列的相關法律,將水利建設執法法制化,將其納入到法律管理的范疇中,從而使執法更加規范有效。在水利建設中是離不開水利建設執法管理的,一項水利建設工程,如果沒有完善科學的管理體系,必然會對工程的建設造成很大的影響,無論是工程的施工效率、工程進度、工程安全,還是工程最終的質量都會大打折扣。而將水利建設管理法執化,將其與水利工程一體化將有利于對水利工程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有助于加大水利建設中的執法力度。水利工程建設執法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水利建設法制化、規范化,提高工程的質量。其主要是針對工程的施工單位的,以此來加大對于工程建設中各項技術的審查,從而達到提升水利工程質量的目的。
以法治的觀點來進行水利建設的管理,來加大水利建設執法力度,從而提升水利工程的質量,將一切資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這就是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以后的發展方向,也是水利工程建設執法最主要的任務。
2.2 提高水利建設立法質量
正如以上分析的那樣,我國在水利建設方面的許多法律法規都存在著較大的缺陷:如法規之間的沖突、一些概念方面規定的不夠準確等。因而要想提升水利建設執法力度,首要的便是在立法層面上規范化,提高立法質量。當然,在一些相關的國家法律還沒有修改的情況下,地方的立法機制可以在不違背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對相關的地方法規進行修訂,使其細致,明確相關的執法權以及執法主體,并針對地方水利建設的特點來制定出適合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從而使水利工程建設執法有法可依,提升水利建設執法力度。
2.3明確水利建設執法機構
水利建設執法管理的主體不明確一直以來也是一個比較難解決的問題,在水利建設中主要涉及三個機構:水利建設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水政監察隊伍。其中水利建設管理機構主要的是負責工程的日常管理的,質量監督機構則是負責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而水政監察隊伍則根本沒有參與水利工程建設中的管理。因而,要想提高水利建設執法力度,科學的對三個機構的職責進行劃分便是不可忽視的。三個機構各有其特長,但是他們都不適合單獨負責水利建設執法,要么是因為人員不夠,要么是因為專業知識不對口。因而找到一個合適的機構來負責對水利建設的執法就顯得十分迫切。水利建設質量監督機構在對工程建設的監督過程中,需要界入到工程建設的各個方面,對工程有足夠的了解。考慮到這一點,可以將水利建設執法的任務也交給水利建設質量監督機構,在其部門下設定一個專門負責水利建設執法的執法小隊,當然,執法小隊的執法并不是以水利建設質量監督機構的名義進行執法的,還是以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義進行執法,也僅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這樣一來,便很好的將兩個部門聯合起來了,使得水利建設執法更加規范。
2.4 創新水利建設執法機制
僅僅解決了以上的這些問題還是無法提升水利建設執法力度的,還需要對執法機制進行完善創新。對于水利建設執法而言,最主要的問題之一便是案件的發現較難。一般而言,水利建設執法中的案件來源主要靠群眾的舉報以及從日常的管理檢查中發現。而正如我們所知,在水利建設中的違法行為一般而言都是隱形的,而且專業性很強,僅靠群眾的舉報幾乎很難發現什么。所以,要想增加對于案源的發現便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過程的日常管理,加大檢查的力度。其次便是在執法過程中的一些問題,執法時的取證向來是一項難點,還有執法的成效,也一直是一個困繞的問題。這些都表明現有的水利建設執法機制已經無法很好的滿足如今的水利建設執法的需求了。創新水利建設執法機制已經刻不容緩。只有找到新的執法機制,才能解決在水利建設執法中的種種弊端,才能真正加強水利建設執法力度。
2.5 建立水利建設執法責任制
雖然水利工程建設執法過程中存在許多難題,但絕不能因為難度大就放棄了水利建設的法治化管理。為了水利工程的長治久安,為了水利工程為社會經濟建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了保證水利建設的安全和質量,為了提高水利資金的使用效率,水利建設執法必須迎難而上。在建立起水利建設執法隊伍后,可以參照水政監察隊伍的管理方式,建立水利建設執法責任制。水利建設執法責任制的內容比較廣泛,特別是在建立執法激勵制度、執法程序制度、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執法監督檢查制度、評議考核制度等有關制度上要有新突破,結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使各項制度能夠真正適應當地水利工程建設的需要。如果將水利建設執法隊伍作為水政監察隊伍的一個分支或成立綜合執法機構,則水政監察隊伍的這些制度自然適用于水利建設執法隊伍。
3 結語
水利建設執法管理不僅僅是一項制度,更是對水利工程質量的一項保證。只有不斷加強水利建設執法力度,使水利建設法制化、規范化,我國水利工程項目才能適應不斷發展的社會和經濟需求,才能更好的滿足各項工程建設的需要。當然,在水利建設中要注意的不僅僅是執法這一方面,同時還要加強對于水利工程建設的日常管理以及質量監督,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提高水利工程項目質量這一最終目的。
參考文獻:
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范文4
【關鍵詞】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現狀;措施
引言
在我國現階段,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建筑工程的質量要求變得越來越高,所以這也就決定了在建筑工程的建設過程中其質量監督管理變得更加規范化以及系統化。眾所周知,建筑工程的質量與一項工程的成敗息息相關,當下階段,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逐漸受到社會上各個階層的廣泛關注。因此,在建筑工程的建設中,加強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已經成為一項勢在必行的工作,這不僅有利于進一步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并且還可以促進建筑行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現狀
眾所周知,我國自從在1984年建立起工程質量監督制度以來,迄今為止為了進一步的加強質量監督管理水平,我們的各個地區都相繼建立了相應的監督機構。在眾多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中,各個機構都在進一步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中發揮著不可磨滅的作用。質量監督管理已經成為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的一種重要手段。總的來說,目前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相關的工程質量監督法律法規體系已經基本形成
在我國現階段,自從我國建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制以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不斷的頒布和發展,比如說《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在各個省、市甚至縣中都出臺了相應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從而進一步的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水平,可以說我國現階段的工程質量監督法律法規體系已經初具規模。
(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制已經基本形成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推動了我國各行各業中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制的形成和完善。在整個建筑工程的建設過程中,涉及到建設企業、監理部門、政府的監督部門以及用戶的監督等多個環節。其中,建設企業主要負責工程的建設,同時建設企業還要對建筑工程的質量負責,一項建筑工程的質量好壞直接由建設該工程的建筑企業負責。監理部門主要負責在建筑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對其中的一些微觀的質量進行管理,同時還協調整個工程的進度,為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政府部門主要是通過監督對整個建筑工程主要的一些質量行為進行監督,特別是其中的一些重要結構部位,從而在整體上維護公共的利益。最后建筑工程的質量還要受到用戶的評價與監督,一項建筑工程的質量應該嚴格的符合用戶的實際要求。
二、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質量監督管理的力度不夠
雖然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們不可否認的是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仍然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比如說政府的質量監督管理力度不夠,相關的單位對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意識比較薄弱,在建筑工程建設的過程中無法嚴格的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工程質量的監督。在一些建筑工程的建設過程中,有時會出現一些建筑工程在沒有經過相應的法定程序就進行開工的現象,甚至一些單位本身的資格或者技術能力根本不足以承擔該建筑工程的建設;一些建筑工程在進行施工圖紙的設計以及繪制時也缺乏相應的審核,從而導致了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由于圖紙中存在問題而造成整個建筑工程質量下降的現象。在對建筑工程的方案進行設計時,有的設計單位為了盡量的降低建筑工程的成本以及加快建筑工程的進度,所以就會忽略建筑工程中的一些細節,而就是因為這些細節的存在,最終導致了整個建筑工程的質量存在問題。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就是因為我國的建筑市場發展還不是特別成熟、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力度嚴重不足導致的。
(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不夠全面,建筑市場行為不規范
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不夠全面就會造成建筑市場在發展的過程中缺乏法律法規以及相應制度的保障,從而出現行為不規范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我國建筑市場行為不規范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建筑工程在進行承建以及設計的過程中,沒有嚴格的遵循相關的規范條例,特別是在建筑工程的承建過程中總會出現一些“走后門”的現象。第二,建筑工程的施工單位總是將該工程進行層層的轉包,從而從中獲取利潤。第三,建設單位為了獲取高額的利潤,在進行招標的過程中總是特意的壓低價格,同時還將一項建筑工程分給多個企業進行施工,這樣就會導致建筑工程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無法進行統一規范的管理,從而嚴重影響了整個建筑工程的質量。
(三)片面追求工程的進度而忽略了工程的質量
對于一項建筑工程來說,如果要進一步的提高其施工質量,那么就必須合理的安排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以及施工進度,保證其施工速度以及施工進度能夠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配,不能單純的追求施工進度而忽略了對施工質量的控制。但是在我國現階段實際的建筑工程施工中,一味的追求施工進度而忽略了施工質量一直是我國建筑行業的一大難題。相關的施工單位為了降低成本、應付檢查或者追去所謂的工程倒計時等,在進行建筑工程的施工時,總是一味的加快建筑工程的建設,但是與此同時他們卻忽略了自身建設單位中施工人員技術水平的高低以及施工設備的質量問題,從而導致了工人的技術水平以及設備的性能無法解決快速施工帶來的一系列質量問題,最終也就導致了建設的建筑工程的質量存在著很大的隱患。
三、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實現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法制化和標準化
對于建筑工程相關的質量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而言,西方發達國家相對于我國來說已經建立起一套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所以我國在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的過程中可以充分的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相關的成熟經驗,從中汲取一些科學合理的措施進一步的加強我國工程質量社會咨詢服務保障體系的建設和發展。工程質量的社會咨詢服務保障體系主要包括對建筑過程中監理的行為進行規范,對建筑工程的質量進行風險管理以及對建筑工程的質量進行強制性的擔保等。除此之外,還應該進一步加強對市場上一些主體要素的監督管理,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多引進一些專業知識和技能先進的人才,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全方位的挖掘這些人才的潛力,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實現專業化以及規范化。最后,國家相關的部門還應該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制定,保證與建筑工程質量相關的法律法規能夠緊跟時展的步伐,與國際相接軌,實現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國際化以及法制化。
(二)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三大體系,促進市場的良性運作
眾所周知,一項建筑工程的建設是由多方共同參與的,所以這也就決定了建筑工程的質量受到多個方面的影響,建筑工程前期的決策與設計、施工前的準備、施工過程、施工原材料以及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等都會對整個建筑工程的質量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為了從根本上保護建筑工程的質量,我們就要全方位、全過程的對建筑工程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我們通常所說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三大體系是指各建設主體的質量保證體系、社會監督保證體系以及建設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管理體系。其中社會監督保證體系又包括工程保險和建設監理等方面。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三大體系中,建設主體質量是實現建筑工程質量最為重要的一部分。建筑工程的建設需要不斷的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專業化,進一步的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完善和發展,保證其在建筑工程建設的過程中正常的運轉,為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進一步加強教育以及培訓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以及技術水平
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相對于其他的工作來說屬于一種法律性、技術性以及經濟性比較綜合的管理工作。因此這對參與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人員的素質以及技術水平都有著很高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的建設過程中,為了提高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水平,相關的部門應該進一步的增強工作人員的素質和技術水平。一方面,相關的質量監督管理人員應該具備深厚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同時還應該對監督過程中常見的一些方法和手段進行熟練的掌握,對于質量監督過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規或者一些標準規范也應該進行充分的了解,從而保證自身在實際的監督管理過程中能夠及時的發現一些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因素。另一方面,工程監督管理人員應該定期的參加一些相關的培訓,及時掌握和運用社會上一些新興的監督管理知識和技能,保證自身的監督管理能力與時俱進。最后,一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如果要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那么就要進一步的提高相關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設置一些激勵機制,充分的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保證水平高、能力強以及知識豐富的工作人員的潛力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從而全面的完成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使自身的監督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最終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
(四)完善相關的工程質量監督手段或方法,進一步提高質量監督管理的效能
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決定了建筑工程在提高自身質量的過程中應該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進一步的提高自身的科技含量,所以這就要求在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的過程中應該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以信息技術作為支撐點,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網絡化以及現代化。對于監督方法而言,應該促進其向著科學化的方向不斷發展,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過程的過程中,及時的對涉及到的一些設備以及儀器進行改進和完善,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過程中不斷實現現代化、科學化以及標準化,保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使用的技術裝備能夠緊跟時展的步伐,及時有效的對建筑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增強監督管理的效率,最終實現監督管理的信息化,提高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效能。
結語
總而言之,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是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的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因此,在建筑工程建設的過程中我們需要不斷的加強對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的探索,保證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過程中能夠以科學合理的監督管理方式進一步的增強監督管理能力,從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為用戶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居住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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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范文5
水利工程貫穿在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別是在經濟飛速發展,城市化進程也逐步加快的當今社會,因此在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要注重管理的科學合理性。水利工程的施工是十分復雜也是涉及眾多的,而且投資大,時間長,因此需要對水利工程進行嚴格的要求和管理。但是,因為各種因素,在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中,總是會面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這些問題都嚴重影響到了水利工程的施工,進而影響到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1.水利施工管理方面意識薄弱
我國的發展需要大量基礎工程的建設,水利工程作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使我國的支柱產業之一,目前,水利工程本來應該發展相對完善,但是因為許多管理部門的管理意識的薄弱,沒有完全認識到水利工程的優勢。甚至很多的工程項目的負責部門都是依靠著行政的手段來進行管理,管理者認為在技術上就能決定的問題,就沒有經過合理地支出來進行項目的優化,也沒有聘請專業的人事來進行決策和管理。因此,一個不懂得如何進行項目管理的管理者,對整個工程只能是有過無功。因此,需要提高水利工程項目管理意識,了解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合理地計劃方案和人才,這樣才能充分提高這個項目的實施促進項目的順利進行。
2.水利工程管理尚未完善的體制
因為缺少了專業團隊的管理,我國目前還沒有全國性、專業性、系統性的專業工程項目管理組織,雖然在一些高校也開展了這樣的一門課程,但是對這些課程的重視度還是遠遠不夠的,并且,推動這項技術的發展,是不僅僅需要高校的配合,還需要在各個工程項目中進行實施和運用。這樣才能夠更快的得到社會的認可,才能夠推動社會管理體制的發展,雖然我國的一些高校準備了這樣的課程,但是基本上是作為課程進行的,沒有或者說很少的開設獨立的工程項目管理專業。這樣的發展,也造成了工程管理競爭力弱,不能適應水利工程業高質量發展的需要。也是因為這樣,組織的規模太大,造成了監督力度不夠,質量良莠不齊。
3.工程羨慕管理方面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和世界的水平相比,我國有關水利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完善,也沒有達到國際要求的水準。我國的水利工程建設還尚未做到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同時在對水利工程進行管理的時候,管理部門執法不嚴,嚴重影響了項目的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為我國水利工程管理的發展形成阻礙。為了更好的進行水利工程管理,應該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充分發揮各個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在對水利工程進行管理中,要加大管理力度和監督力度,客觀的進行質量評估,進一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二、水利施工創新性管理
水利工程作為當前社會建設的重要項目,引起了國內外的重視,水利工程具有著自身的特點,首先是施工時間長,因為水利工程一般工程量大,占用的體積也大,工程的過程有著很復雜的特性,也是流動生產的,因此,水利工程所消耗的時間長,周期長,這就要求了水利工程施工人員的穩定性,施工中的風格要保證較長的時間,因此需要施工人員具有連續性。其次水利工程施工具有復雜性,因為水利工程具有著不同的風格類型,也處在不同的環境中,因此,水利工程是復雜多變的,在不同的地理環境中有著不同的規模等,也因為設計者、施工者理念的不同,水利工程呈現出的特征也是不相同的。
1.引入競爭機制
要想更好的進行水利工程的管理,就要充分調動水利工程建設者的積極性,合理引入競爭機制,更能夠促進水利工程建設者的競爭精神。在管理階層需要進行多層的選拔和考核,使管理人員具有高度緊張的責任感,充分做到擇優錄取的制度,保證水利工程管理階層的決策正確性和合理性。在基礎階層,也需要不斷的培訓和考核,使水利工程建設者不斷了解水利工程管理的最新知識,不斷提高個人的素質,提高業績和成效。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建設者和管理者,要給予獎勵和表揚,使其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并且,領導干部們也要以身作則,不斷加強自身的專業素質。
2.構建科學、合理、有效地創新性管理體制
構建科學、合理、有效地管理體系是我國水利工程管理應用科學、健康發展的最為重要的內容。這就需要不同的部門各司其職,進行不同的分工合作,各自負起各自的責任,應該將過程控制為手段以計劃為基礎以業務流程為主線,以此來解決我國水利工程管理總存在的一些制約問題,只有我們正視我國水利工程管理的實際情況,才能不斷加強我國工程管理的水平,才能使我國的水利工程事業區取得更好的進步,為水利工程管理的科學提供技術支持,構建科學、合理、有效地管理體系。因此,作為管理人員,要重視工程管理工作,分析影響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并且對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及時采取解決措施。
3.完善法律法規
我國工程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已經具備一定的規模,但要真正趕超國際先進水平,還需要一定的時間,并涉及到管理理念、人員素質、IT技術、應用環境等多方面因素,這需要多方協調發展。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能夠在外在行為上來約束人們,因此,科學的制定與管理有關的法律、行政規范、部門規章等,形成相對完善的不同層面的法律法規體系。
三、結語
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范文6
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影響因素;有效措施
中圖分類號:P624 文獻標識碼:A
1 概述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國家對土木工程建設的需求量越來越大,而建設的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對于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筆者認為,建設工程施工是一個周期較長且復雜的過程,這其中與安全管理機構的管理體制、水平、法律法規等諸多因素有關。如何加強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提高監督效率,成為現階段提高工程安全監管水平的必然要求。
2 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意義
隨著現在經濟的逐步發展,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的管理任務也越來越大。原因之一是現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周期時間長,工程涉及的工種多、材料設備多,工人流動性強導致,如何克服這一嚴重問題。筆者經過多年的施工經驗逐步探討出了一條適合目前我國現階段的辦法,這就要求我們每個施工人員樹立正確的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法律法規及各項防范措施,在實際的工程安全政府監督管理中要嚴防死守。另外,工程建設與國家發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在整個施工期內必須保證施工安全,保證和提高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
3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影響因素
上文淺述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對于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影響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因素都有哪些,下面筆者將對其進行重點闡述。
3.1 安全監督管理體制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影響因素,最主要的就是要實行嚴格的管理體制,如果不執行就無法達到建設工程需要的安全監督效果。目前的安全監督工作仍然是對施工現場安全問題進行監督,無法起到有效的監管作用。部分安全監督機構存在經費來源問題,特別是在財政保障能力較弱的縣,這勢必影響到建設工程安全監督隊伍的穩定。
3.2 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工作人員
隨著工程建設投資規模的快速增長,監督的內容越來越多,監督的工程技術含量越來越高。各種新問題、新情況的出現,使我們的監管力量更顯薄弱。據不完全統計,筆者認為我國的安全監督工作是一項系統的管理科學,在工作中要提高安全監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人才。這個人才就是既要熟悉電氣、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又必須是管理領域中的行家。所以來說,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工作人員是個很重要的角色。
3.3 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經過分析,筆者也查詢了諸多的材料,造成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的病因主要是上世紀初的幾年,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款不夠具體,存在著重復和交叉管理的問題,導致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還有待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還有待于在實踐中檢驗和發展。現在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有的建筑單位不執行法規,不按建設程序辦事,打比方說雙方簽訂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等,這些都是造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能力薄弱的問題所在。如何克服,是擺在我們每個施工人員面前的一個問題。
3.4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的責任
現在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施工單位只一味追求經濟利益,忽視了各自的責任。經過多年的經驗得知,在施工中一些建設單位管理意識淡薄,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問題。不管怎么說,監理企業在監理過程中沒有真正落實安全監理的責任制,未認真履行其安全監理職責,應該做到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除此之外,筆者還認為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自身定位存在一定問題,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同。這主要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據資料顯示,我國的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大概是上個世紀90年代出現的。再有就是我們的安全監督人員只停留在現場檢查、驗收、評定方面上,第三是有一部分人認為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是進行宏觀控制與管理的,認識不到位。這些都導致了我國的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存在現在諸多的問題,如何消除或者改進這一方面的工作,需要的不僅僅是我們工程施工人員,施工企業,監理單位等共同擔負起責任來,更重要的還需要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嚴加約束,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4 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壞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領域的延伸和細化,是把好安全關的重要保證。同時我們還看到,我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還比較多,比較普遍,并且是一個周期較長且復雜的過程;同時涉及到我們施工人員的各項工作還比較艱巨。這就要求我們每一個施工人員結合實際,不斷提高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水平,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嚴峻形勢。除了影響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諸多因素之外,還要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措施。
4.1 準確定位建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措施,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定位。換句話說,建設安全監督管理就是確保工程安全生產,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還代表我們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和執法的行為。建設安全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我們有權對參與工程建設的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筆者建議,建設安全監督機構不僅要有正確的工作導向,還應加強安全監督隊伍的法制教育,提高監督人員依法辦事,站在企業的角度幫企業解決安全管理中的困難,進一步得到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4.2 建立健全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上面我們說了,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存在一定問題。現在我們就要隨著社會的逐步發展,在各單位逐步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實施各種細則。同時還要嚴格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化等的管理,要跟蹤督促到位,及時檢查整改結果。要對重點監控區域、重點監控企業、重點監控項目,實施現場工程安全監理。
4.3 建設高素質建筑安全監督隊伍
建筑安全監督隊伍是一個建設工程的重要部分。我們要要求監督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應急處置能力強。在實際工作中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嚴防監督人員在監督執法活動中違紀違法和搞不正之風。同時還要做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監督人員資格培訓、任職培訓等,使監督人員具備過硬的技術素質和業務水平,成為建筑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的行家里手,樹立良好的建筑安全監督隊伍形象。
結語
綜合上述內容,我們不難知道,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壞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領域的延伸和細化,是把好安全關的重要保證。同時我們還看到,我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還比較多,比較普遍,并且是一個周期較長且復雜的過程;同時涉及到我們施工人員的各項工作還比較艱巨。這就要求我們每一個施工人員結合實際,不斷提高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水平,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嚴峻形勢。筆者認為,這在工程施工中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體制,另一方面監督人員要提高自己的工作責任心,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加強監督力度,提高監督工作質量;再一方面用現有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來不斷完善施工人員的工作質量。總之,如何加強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提高監督效率,成為現階段提高工程安全監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勢下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必須研究和探索的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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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國家對土木工程建設的需求量越來越大,而建設的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對于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筆者認為,建設工程施工是一個周期較長且復雜的過程,這其中與安全管理機構的管理體制、水平、法律法規等諸多因素有關。如何加強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提高監督效率,成為現階段提高工程安全監管水平的必然要求。
2 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意義
隨著現在經濟的逐步發展,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的管理任務也越來越大。原因之一是現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周期時間長,工程涉及的工種多、材料設備多,工人流動性強導致,如何克服這一嚴重問題。筆者經過多年的施工經驗逐步探討出了一條適合目前我國現階段的辦法,這就要求我們每個施工人員樹立正確的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法律法規及各項防范措施,在實際的工程安全政府監督管理中要嚴防死守。另外,工程建設與國家發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在整個施工期內必須保證施工安全,保證和提高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
3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影響因素
上文淺述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對于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影響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因素都有哪些,下面筆者將對其進行重點闡述。
3.1 安全監督管理體制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影響因素,最主要的就是要實行嚴格的管理體制,如果不執行就無法達到建設工程需要的安全監督效果。目前的安全監督工作仍然是對施工現場安全問題進行監督,無法起到有效的監管作用。部分安全監督機構存在經費來源問題,特別是在財政保障能力較弱的縣,這勢必影響到建設工程安全監督隊伍的穩定。
3.2 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工作人員
隨著工程建設投資規模的快速增長,監督的內容越來越多,監督的工程技術含量越來越高。各種新問題、新情況的出現,使我們的監管力量更顯薄弱。據不完全統計,筆者認為我國的安全監督工作是一項系統的管理科學,在工作中要提高安全監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人才。這個人才就是既要熟悉電氣、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又必須是管理領域中的行家。所以來說,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工作人員是個很重要的角色。
3.3 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經過分析,筆者也查詢了諸多的材料,造成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的病因主要是上世紀初的幾年,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款不夠具體,存在著重復和交叉管理的問題,導致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還有待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還有待于在實踐中檢驗和發展。現在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有的建筑單位不執行法規,不按建設程序辦事,打比方說雙方簽訂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等,這些都是造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能力薄弱的問題所在。如何克服,是擺在我們每個施工人員面前的一個問題。
3.4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的責任
現在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施工單位只一味追求經濟利益,忽視了各自的責任。經過多年的經驗得知,在施工中一些建設單位管理意識淡薄,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問題。不管怎么說,監理企業在監理過程中沒有真正落實安全監理的責任制,未認真履行其安全監理職責,應該做到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除此之外,筆者還認為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自身定位存在一定問題,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同。這主要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據資料顯示,我國的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大概是上個世紀90年代出現的。再有就是我們的安全監督人員只停留在現場檢查、驗收、評定方面上,第三是有一部分人認為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是進行宏觀控制與管理的,認識不到位。這些都導致了我國的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存在現在諸多的問題,如何消除或者改進這一方面的工作,需要的不僅僅是我們工程施工人員,施工企業,監理單位等共同擔負起責任來,更重要的還需要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嚴加約束,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4 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壞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領域的延伸和細化,是把好安全關的重要保證。同時我們還看到,我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還比較多,比較普遍,并且是一個周期較長且復雜的過程;同時涉及到我們施工人員的各項工作還比較艱巨。這就要求我們每一個施工人員結合實際,不斷提高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水平,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嚴峻形勢。除了影響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諸多因素之外,還要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措施。
4.1 準確定位建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措施,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定位。換句話說,建設安全監督管理就是確保工程安全生產,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還代表我們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和執法的行為。建設安全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我們有權對參與工程建設的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筆者建議,建設安全監督機構不僅要有正確的工作導向,還應加強安全監督隊伍的法制教育,提高監督人員依法辦事,站在企業的角度幫企業解決安全管理中的困難,進一步得到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4.2 建立健全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上面我們說了,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存在一定問題。現在我們就要隨著社會的逐步發展,在各單位逐步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實施各種細則。同時還要嚴格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化等的管理,要跟蹤督促到位,及時檢查整改結果。要對重點監控區域、重點監控企業、重點監控項目,實施現場工程安全監理。
4.3 建設高素質建筑安全監督隊伍
建筑安全監督隊伍是一個建設工程的重要部分。我們要要求監督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應急處置能力強。在實際工作中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嚴防監督人員在監督執法活動中違紀違法和搞不正之風。同時還要做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監督人員資格培訓、任職培訓等,使監督人員具備過硬的技術素質和業務水平,成為建筑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的行家里手,樹立良好的建筑安全監督隊伍形象。
結語
綜合上述內容,我們不難知道,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壞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領域的延伸和細化,是把好安全關的重要保證。同時我們還看到,我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還比較多,比較普遍,并且是一個周期較長且復雜的過程;同時涉及到我們施工人員的各項工作還比較艱巨。這就要求我們每一個施工人員結合實際,不斷提高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水平,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嚴峻形勢。筆者認為,這在工程施工中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體制,另一方面監督人員要提高自己的工作責任心,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加強監督力度,提高監督工作質量;再一方面用現有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來不斷完善施工人員的工作質量。總之,如何加強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提高監督效率,成為現階段提高工程安全監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勢下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必須研究和探索的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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