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文物保護會議紀要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文物保護會議紀要范文1
一、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引導全社會參與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穩步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文化生態也正在發生變化,我市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各類物質文化遺產遭受人為和自然破壞的現象仍然存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加速消亡和失傳的趨勢。因此,加強對我市文化遺產的保護刻不容緩。
文化遺產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是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努力構建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體系,逐步完善政府保護為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新體制,不斷開創我市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扎實推進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一)強化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規劃編制和實施。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推薦工作,依法按時完成已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規劃,劃定重點保護區和傳統風貌協調區,明確具體的保護規定和控制指標。嚴格依據已批準的保護規劃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整治工作,注重保護文物古跡、歷史地段的真實信息,延續傳統風貌、格局和空間形態。市、縣區編制和調整土地利用規劃或城市、鄉鎮建設規劃時,應與當地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相銜接。
(二)加強對文保單位的保護管理。做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公布工作,按時完成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規模較大、等級較高的文物保護單位應由所在地政府組織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并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確保保護、管理、利用的強制性內容。有關職能部門要定期組織巡查各級文保單位保護情況,加強對野外古建筑、古遺址等文物的安全防范管理,提高防盜、防火能力。
(三)加大對瀕危文物的搶救保護力度。分階段實施文物維修計劃,嚴格按照《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和《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規定實施文物保護維修工程,確保工程質量。堅決禁止借保護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實,嚴格限制文物“復建”,確保把有限的人力、財力用于重要文物的保護項目。
(四)樹立文物保護優先原則。縣區政府要妥善處理本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的關系,依法履行文物前置審批權。凡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的建設活動,必須依法報經相應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規劃部門批準。凡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區和占地3萬平方米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在項目劃定勘察設計紅線前,要由文物部門進行必要的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并落實文物保護措施和經費。投資渠道多元化的重大建設工程,在建設項目申報階段就要明確和落實文物保護責任主體。文物利用要堅持合理、適度的原則,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擅自改變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體制和隸屬關系。各級政府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注重做好優秀鄉土建筑和歷史文化環境的調查和保護,要把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
(五)大力推進博物館建設。加快市、縣國有博物館的館舍建設工程步伐。積極扶持非國有博物館和民辦專題博物館的創辦,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博物館網絡體系。堅持“三貼近”和社會效益為首的原則,強化精品意識,以拓展博物館的社會教育和服務功能為目的,全力打造市博物館的基本陳列,并以此帶動全市文物展覽展示水平的整體提升。全市國有博物館、紀念館在實行向未成年人、現役軍人、任教滿30年教師、70歲以上老人等特定群體免費開放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向所有社會公眾免費開放。加強館藏文物管理,從改善文物保護環境入手,依靠科技進步,切實解決館藏文物保存中的突出問題,文物保存和展示環境都要達到國家規定風險等級標準的要求。開展館藏文物數據庫建設,實現信息化管理。
(六)加強文物行政執法。結合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各級文物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職責。文化綜合執法機構除依法承擔文化市場執法職能外,同時承擔不可移動文物和館藏文物等文物執法職責,并增掛文物監察支隊的牌子,明確內設機構和專職人員。因增加執法職能所需的人員編制,各地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持,或從現有文物保護機構中調劑解決。嚴厲打擊破壞文物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各級公安、工商及海關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維護我市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秩序。
三、全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一)全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在我市民族民間藝術普查成果的基礎上,分地區、分類別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方案。組織調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運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各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認真、系統、全面的記錄。3年內基本完成全市普查工作,建立好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和數據庫。縣級文化館、圖書館、鄉鎮文化站必須建有本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和數據庫,對本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予以全面的掌握。充分發揮各級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和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的作用,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和實物的征集和保管制度。
(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分期分批公布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從2006年開始,市政府每兩年公布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國家級名錄的項目從列入省級名錄的項目中選擇,省級名錄從市級名錄的項目中選擇,市級名錄從縣區名錄的項目中選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三)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科學研究,做好保護規劃。各級政府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的基礎上,組織專家科學論證,加強對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現代技術的運用。認真制定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明確保護范圍,提出長遠目標和近期工作任務,落實保護措施。對列入名錄的項目及其代表性傳人,要專門制定保護計劃,采取保護措施。
(四)加強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保護。結合本地實際,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制度,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咨詢制度、公眾和輿論監督制度。
(五)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機制。通過命名、授予稱號、表彰獎勵、資助扶持等方式,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團體)的傳習活動。重點抓好《湖筆制作技藝》、《百葉龍》、《掃蠶花地》等項目保護工作的同時,通過開展學校教育和社會培訓相結合的辦法,培養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通過開展創建民間藝術之鄉活動,在社區、鄉村廣泛進行民間藝術傳習,使我市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得以延續。大力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人才,造就一支懂業務、會管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隊伍,確保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
四、完善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措施
(一)加強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應依據法律賦予的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五納入”,明確部門責任,加強工作協調,實行目標管理,切實把本行政府區域內的文化遺產保護好、利用好、管理好。市政府已成立**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縣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進一步理順市轄區的文物管理體制,繼南潯區的文物事權下放后按法定程序下放吳興區的文物事權。
(二)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經費投入。市、縣區政府要繼續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經費投入和對公益性文物事業單位的扶持,要安排專項資金,并隨財政收入的增長逐年遞增,主要用于文物保護、藏品征集、文物庫房、安全技防補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項目論證研究、開發利用、傳承培育、項目保護補助等。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在堅持政府投入為主的前提下,通過政策引導等措施,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市政府《關于古橋保護協調會議紀要》(湖政專紀〔2002〕67號)已明確的古橋修復經費,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到位。鼓勵文博單位拓展經營,完善服務,增加收入,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文物保護會議紀要范文2
單位的檔案工作是單位工作計劃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單位檔案管理人員應該做到年初有檔案管理計劃,年終有檔案管理總結,做到有計劃有結果有反饋的循環工作機制。單位還應將對檔案管理工作進行職責制定,并納入到工作人員的考核中?懟W齙接鋅己擻薪峁?有獎懲。只有單位將檔案工作列入到單位的工作計劃及各處室的計劃管理中,才能依據計劃抓落實,有一定的時間與工作積累后形成了工作習慣,檔案工作才能夠步入到一個正常的軌道開展運行。
檔案管理的創新要從重視顯示、面向未來,從實際出發,必須進過一定的調查和研究,掌握調查研究的基本方法,要真實、全面的留住歷史記錄、就必須深入實際的調查研究,全面的了解和實踐的真實面貌。檔案管理創新既要學習檔案管理的專業知識、借鑒其他案例的成功經驗和方式,當然也不能照搬照抄,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改良和創新。同事還要學習相關專業、其他行業的知識,借鑒其他行業和專業創新的方法和成功經驗。
檔案管理是一項專業性的系統化工程,要保證大難管理機制的正常運轉,必須強化單位的管理機制和領導的高度重視,在近幾年的檔案管理交流會中發現,只有單位的領導檔案意識強、處室和工作人員的工作規范重視,從基本的文件歸檔。例如:年度計劃和總結、會議紀要本、辦公花名冊等歸檔過程中盡然有序的做好歸檔工作。就有利于檔案的工作開展。檔案歸檔工作一年也就幾次,但集中到歸檔再去整理就會發現需要資料已經忘記當時的情況或者模糊不清,因此在平時一定要做好檔案的分類工作,平時對檔案進行良好的分類,在進行檔案歸檔的時候才能做到按類、按序的有機化工作,搞好檔案的分類也是檔案管理關鍵工作和重要工作。
二、信息網絡與檔案管理的拓展工作
信息化檔案管理,借助于信息化的手段,開發網上檔案館系統,利用網上檔案館為檔案管理服務。
隨著檔案管理的信息化的推進,建立單位內部局域網,基于內部局域網開發一套內部檔案館管理系統,積極組織檔案的信息電子化、網絡化,使得網上檔案館的信息充盈、飽滿,使得電子檔案館能為單位服務,實現電子檔案館的在線檢索、為單位的工作人員提供更好的服務。當電子檔案館有了一定的成效后,根據業務的范圍和實際的需要建立電子檔案數據中心。電子檔案數據中心集中管理單位內部的各類電子文件和業務數據,并基于電子檔子館數據中心建立限制與非限制的權限電子文件查閱、利用電子檔案館數據中心實現電子文件的信息資源共享,電子檔案館數據中心覆蓋面廣、內容充盈飽滿,利用率高。與傳統的紙質檔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單位電子檔案館數據中心,應積極開創檔案信息開發利用的新局面,努力做到信息檔案為單位的工作服務,為工作人員的便利查詢資料服務。電子檔案館數據中心的數據不同于一般常規文獻資料,他是由單位組織和工作人員直接使用原始工作文件材料的轉化物,不是事后補錄或者編寫出來的。因此,單位的事務計劃須依賴于檔案,并以檔案為可靠的信息依據,為領導的決策支撐提供有效的參考數據。單位的檔案同時也能從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層次反映出單位的全方位歷史真實面貌,在評估工作中發揮著重要的憑證參考作用。
三、信息化時代檔案管理的產業化
處于信息化社會的我們,從信息資源的開發角度來看,單位的檔案管理不再單純是檔案的保管,分類工作。還應是檔案信息財富的擁有者和提供者,單位檔案館也不再是單純的收藏機構、文物保護者,還是檔案信息的聚集中心、交互中心和信息技術的用戶,知識經濟時代的檔案館的改革創新方向必然是信息化技術手段的道路,在為單位提供檔案信息服務的基礎上,創建檔案信息服務,建立以檔案為信息的收集、加工、存儲、檢索、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工作實體。面對單位工作人員的知識和信息總量的急劇增長,面對浩瀚復雜的文獻資料,任何一個部門都不可能將所有的知識和信息全部加以收集、整理、加工、保存和利用。只有利用信息化的手段,通過長期的積累和不斷的完成。根據自身要求收集本單位相關的業務文獻資料。
檔案管理還因注重信息反饋,工作人員在瀏覽電子檔案的時候發現與探索才能對檔案館的建立提供源源不斷的信息源,使得檔案館的檔案更加完善,為檔案的分析研究,提供科學性、合理性和系統性。
文物保護會議紀要范文3
關鍵詞:工程;環境;規劃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1.環境管理體系
工程環境管理體系是在發包人統一組織和領導下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該體系包括發包人與參建單位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及其各層次、各項目的環境保護負責人。
2.管理結構與職責
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事宜,由發包人決策;工程環境管理中心,統籌管理工程施工期工程環境保護工作;工程建設監理承擔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和監督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單位、工程設計單位、環境監測和水土保持監測單位、運行管理單位、工程服務機構等是環境保護工作的直接執行單位。
發包人頒發的與管理體系配套的工程相關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管理辦法和制度,是該項目主體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承包人須遵照執行。
3.管理制度
3.1現場管理制度
工程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現場管理由工程建設監理負責,承包人必須配合工程建設監理的環境保護現場管理工作。
3.2 報告及審查制度
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須按合同條款和監理人要求編制各類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專題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報告。
3.2.1措施計劃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條款和招標文件中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要求制定具體環保措施實施方案,在收到開工通知后的28d內,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批。監理工程師應轉報環境管理中心征詢意見,并在簽收后14d內批復承包人。承包人制定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必須遵守通用條款的法律法規,符合基本技術標準及其相關技術規范要求。
承包人制定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② 生產廢水處理措施
③ 施工噪聲防治措施
④ 施工粉塵防治措施
⑤ 生活垃圾處理措施
⑥ 施工人員健康保護措施
⑦ 野生動植物保護措施
⑧ 文物保護措施
3.2.2 環境保護專項設施施工措施
本標的環境保護專項設施,承包人應提交詳細的專項設施環境保護設備、設施選擇和施工措施報告。
3.2.3 工作月報和工作年報
承包人應每月提供環境保護工作月報,年末提交上年度工作總結,供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承包人的環保工作月報和年報的報送及審批,按發包人的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環境保護工作月報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 工程進度及形象面貌簡介
② 上月環境保護問題整改情況
③ 本月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④ 環境保護統計。統計報表格式由工程監理工程師規定。
⑤ 本月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總結
⑥ 下月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計劃
⑦ 問題和建議
3.2.4 環境保護驗收資料
① 本標工程分部工程驗收時,施工資料須有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專節。
② 提交環境保護完工資料。
本標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應提交環境保護完工資料,完工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技術條款要求的環境保護措施方案;
② 環保措施實施進度記錄;
③ 質量檢查記錄;
④ 專項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運行臺帳;
⑤ 環境影響事故處理記錄;
⑥ 其他必要的環境保護完工資料。
3.3 統計制度
采取統計報表制度,掌握工程施工期間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狀況。統計報表的報送及審批等相關規定,按發包人的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3.4 配合執法檢查制度
本標工程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環境保護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發包人負責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的對外協調和聯系。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統一安排,接受和配合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執法檢查等行政管理工作,并及時向監理人和發包人通報相關情況。
3.5 驗收制度
環境保護驗收包括合同項目驗收、工程階段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合同項目驗收由發包人和監理人組織,各相關單位按要求提交驗收資料;工程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驗收工作,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各相關單位按要求提交驗收資料。
4.環境監理
4.1監理目標
根據工程建設進度計劃,按計劃逐一對照項目設計要求,對環保、水保措施的實施進行監理,促進各項措施實施工作的順利完成,并達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及其批復意見的相關要求,為本工程總體建設服務。
4.1.1進度控制目標
環保措施實施總進度滿足與主體工程施工總進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要求,做到各項環保措施工程項目進度(工期)合理,單項工程間進度協調有序。
4.1.2投資控制目標
按審批通過的本工程環保、水保投資執行概算控制投資,合理使用環保、水保專項資金。
4.1.3質量控制目標
切實按照審批的本工程各種環保、水保技術文件及國家有關技術文件的要求實施環保、水保監理,通過對單項工程施工過程的控制,使各單項工程的質量符合環保和水保報告書的相關規定和標準,杜絕重大工程環保質量事故,滿足工程驗收時對環保、水保竣工驗收的要求。
4.2監理內容
4.2.1監理方式
環境監理人員常駐工地,經常性對施工區進行巡視,輔以必要的儀器監測,對施工活動中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動態管理。
對專項環保水保設施實施必要的旁站監理,協助工程監理對主體工程中的環保水保措施進行監督。
4.2.2環境監理任務與職權:
①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與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法規,受發包人委托,監督、檢查工程及影響區域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
②填寫監理巡視記錄,記錄巡視情況、存在的環保水保問題和解決情況,以書面形式將檢查中發現的環保水保問題通知承包商,提出限期處理要求。對超出合同的重大問題及時報發包人決定;
③總監理工程師在授權范圍內有關監理指令,簽認所監理的環保工程項目有關款項的支付憑證;
④審查承包商提交的各類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報告;
⑤按時向發包人提交監理月報;
⑥參加有關項目的招標與驗收活動;
⑦全面掌握項目進度、質量、投資情況,熟悉施工合同中有關環保、水保條款及有關單項合同;
⑧參加發包人和工程總監召開的各種會議,按監理合同授權主持召開現場協調會議,定期向發包人匯報監理工作情況;
⑨協助發包人選擇施工區環保、水保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單位和管理單位,督促設計單位按合同提供設計文件,組織設計單位進行現場設計交底;督促施工單位按時、按質完成項目施工;督促管理單位全面履行管護合同。
4.2.3監理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環境監理工作的順利實施,需實施以下工作制度。
①工作記錄制度
環保水保監理工程師每天根據工作情況做出工作記錄(監理日記),重點描述現場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巡視檢查情況,當時發現的主要環保水保問題,分析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②報告制度
環保水保監理報告是工程建設中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編制的環保水保監理報告以環境監理月報為主,主要匯報施工區的環保水保工作和環保水保監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反映環保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建議。監理月報需報送發包人、承包商和有關上級主管部門。
③函件來往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環境問題,應通過下發問題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承包商需要采取的糾正或處理措施。承包商對環境問題處理結果的答復以及其它方面的問題,也要致函給監理工程師。
④例會制度
建立環保水保例會制度,可每月或根據實際情況召開會議。在例會期間,承包商對本標段一段時期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進行回顧總結,監理工程師對該月各標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進行全面評議,提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要求。例會應形成會議紀要。
4.3施工期環境監理機構
根據工程建設進度,本工程施工期環境監理工作計劃由發包人在項目開工前委托經環保部門認可的單位,相關的組織機構建設、管理方式、運作模式、人員和設備的配置均須在工程正式開工建設前落實到位,以便于更好地發揮環境監理對施工區環保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的職能。環境監理項目部由總監理工程師、環保工程師、水保工程師等責任人組成,負責施工區環境監理工作。
結語:鑒于工程環境管理是施工過程管理的重要內容,工程建設過程常伴隨著不可預知的因素,引發環境事件。因此,如何在環境事件發生時充分調動參建各方力量進行補救,合理規避環境風險,是考驗工程管理著的一大難題。合理規劃環境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環境監理等各方力量,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有利于參建單位更好的參與項目建設,確保項目如期完工。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12
文物保護會議紀要范文4
【關鍵詞】地鐵工程;造價控制;對策
一、地鐵工程建設特點分析
地鐵作為準公共產品,是一種載客量大、快速準點、舒適安全的軌道交通系統。與一般地面工程相比,地鐵建設項目有以下幾個特點:
1、投資巨大、建設周期長。
2、盈利效果差。由于地鐵項目建設成本高昂且運營成本巨大,而且自身盈利能力非常差,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地鐵項目的建設運營都需要依賴政府財政補貼。
3、系統涉及的專業繁雜、工程接口復雜。地鐵工程的建設要考慮策劃、建設、運營、資源利用等各個環節之間的相互關系,項目管理涉及到的管理要素較為繁雜,涉及城市規劃、文物保護、環保、交通、電力、燃氣、電信、給水、排水等政府部門,市政管線主管部門和沿線相關物業單位,管理協調難度大,工作環節繁多。
4、技術要求高。地鐵建設幾乎涉及到現代土木工程、機電設備工程的所有高新技術領域,技術復雜,風險大。
二、工程造價在地鐵施工中的重要性與原則
由于城市人口的激增和密度的快速增加,造成了城市地面交通的擁堵,也促進了城市軌道交通的快速發展。同時由于城市地鐵具有便捷、快速、載客量大、舒適、輸送能力強等多種優點,迅速被各大城市所重視。但由于地鐵項目的投資巨大、運營成本高,工程施工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對工程的技術要求非常高,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進行科學的投資管理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地鐵工程造價管理最基本的原則是:地鐵項目的建設標準與技術標準要貼合實際,設備采購與使用要具備實用性,國產化率達到國家要求,內部裝修要結合實際簡潔明了,生產標準可靠性強。總之,在施工中需根據實際情況主次分明,量力而行。地鐵建設線路規劃必須詳細周全,需要綜合充分考慮城市未來發展方向與地鐵沿線土地的利用與開發。這樣既可以合理有效地利用資金,還能很好地推動城市的快速發展。此外,在線路規劃設計上,盡量保證其沿城市道路布局,可以有效地減少城市用地,降低拆遷費用與下穿建筑物時對其加固等相關費用,從而降低城市的總體改造與開發費用。
三、地鐵工程項目造價控制的措施
1、優化規劃,為造價控制奠定基礎
近年來,我國城市化建設進程加速,舊城區改造、道路擴建、各類建筑、地下管線改擴建等新開項目層出不窮。因此,對地鐵工程進行優化規劃主要能起到以下兩方面的作用:第一,處理好城市規劃與軌道線網規劃、地鐵建設與其它項目建設的關系,對降低地鐵工程造價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比如,地鐵沿線往往有各種小區、廣場、大型建筑、公交樞紐等。如果利用好這些設施,則能起到“共振”作用,既最大限度提高公共設施的使用效率,又減少投資;反之,則可能既浪費資源,又降低地鐵未來的營運效率,間接提高了工程造價。第二,合理配置運輸機車,避免資源閑置,對降低地鐵工程的造價也十分有效。要實現這一點的前提條件是準確預測地鐵沿線的未來客流量。
2、把好材料價格關
工程材料價格的高低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大小。工程材料費一般占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的50%以上。在進行施工過程中,有很多的新型材料,都具有較好的產品性能,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其價格上也相對要低一些,使用這些很多新型材料性能優于替代產品,價格低廉,可以大幅度降低材料費用。在現階段,地鐵工程相關的材料在市場上的調節格局已經初步的形成,在進行地鐵施工過程中,要結合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對所需要的材料的價格實施動態的管理和控制。
2.1要充分的利用各種信息渠道,高效靈活,暢通的利用信息系統來準確的把握建筑材料的工程市場供求狀況,可以加強對一些主要的材料的生產基地,和材料的生產銷售市場聘請市場信息員,并加強對相關新聞媒體,工程造價管理和控制部門最新的關于材料價格相關的信息瀏覽,并逐步建立健全自己的獨有信息網絡。
2.2逐步推廣材料報價制度。實行材料報價制度,有利于加強相互監督、增強核算意識,防止流通環節的不規范交易,改變“算死賬”、“死算賬”的靜態的材料價格管理方法。施工單位將工程各個階段的主要材料用量、進貨渠道、時間、價格向建設單位進行通報,由雙方共同制定材料進貨計劃,確定材料價格。這樣,可以依據掌握的大量材料價格信息,選擇最佳途徑進料時機,有效控制材料價格。
2.3要合理的控制建筑材料的價差。在進行地鐵施工過程中,建筑材料的價格是一個很重要的且必須綜合考慮的因素之一。對整個工程造價的管理和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當一個建筑工程已經竣工之后,要能夠嚴格的把握好工程的結算關口,加強對各種建筑材料的結算的相關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嚴格健全對各種工程量和套價取費的管理和控制。規范的確定材料的價格且規范的處理好各種材料價差的問題,在此過程中,要加強對地鐵材料的原有價格和現場價格簽證的管理和控制,并嚴格控制地鐵工程施工過程中材料的調整關口。
3、規范工程變更管理
通過提高設計質量,加強變更審批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設計變更和變更設計帶來的影響,從而使變更帶來的追加投資得到有效的控制。具體措施包括:一是做好前期準備,保證地質勘查資料的準確性,加大設計監督力度,確保和提高設計質量;二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采用施工圖招標或者DB模式招標;三是建立嚴格的工程變更審核審批制度,杜絕不必要的工程變更。
4、采用經濟合理的工程作業
顯然,明挖施工遠比暗挖施工經濟,而且明挖施工有利于施工安全,保證質量,高架車站則有一定的條件限制,需要各工程項目視情況而定。實踐證明,地鐵線路的敷設,不同的工作作業方式其造價千差萬別。目前地下結構工程施工主要工法包括明挖法、淺埋暗挖法、高架法及盾構法。就土建工程費用而言,明挖法施工造價、施工安全及保證質量方面較暗挖法有優勢,但如果地質條件不良或基坑較深,引起圍護結構及開挖數量大幅度增加,那么工程費用本身就會超過其他工法費用。
5、提高現場施工管理水平
強化現場施工管理水平,實現投資、質量、進度的協調發展,避免追求單一目標的最大化。將地鐵工程建設的投資、質量、進度控制目標按管理要求進行層層分解,并將分解后的目標按照管理職責分配到相應的工作部門,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施工過程中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規定,維護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補充合同、工地會議紀要、工地聯系單等合同資料必須完整保存,按時建立技術檔案,加強資料管理。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及時采取措施。
結束語
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自始至終貫穿于施工企業整個生產過程中,它是一項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的工作。它不但需要得到企業負責人的重視,同時也需要企業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協作配合,共同努力完成,為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
參考文獻
[1]王曉軍,陳學賢.風險管理在降低鐵路隧道工程造價中的探討[J].甘肅科技.2014(20)
文物保護會議紀要范文5
關鍵詞:監理、工程建設、安全及文明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production safety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racteristics, was discussed from three aspects of the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 supervision according to the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mulated,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ll kind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datory standards and design documents and so on, should actively perform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civilization.
Keywords: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civilization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當監理企業根據自身的實力經國家制定的招投標程序而與建設單位簽訂委托監理合同后,即組建現場監理機構及配備各類的專業監理人員,并對工程建設開始履行“四控制”,即工程安全及文明、質量、投資及進度控制;“兩管理”,即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一協調”,即現場協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有關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等參建單位的關系。其中,現場的安全及文明管理是其主要的核心環節之一。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年11月開始執行)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本文作者根據多年的監理工作實踐經驗,從三個方面,即在開工前準備階段的安全及文明監督和管理、在工程建設階段的安全及文明監督和管理及在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的應對措施與廣大讀者做一個討論和交流。
一. 在開工前準備階段的安全及文明監督和管理
現場監理機構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委托監理合同、國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等規定,針對工程建設的規模及特點編制包括安全及文明管理內容在內的監理實施規劃,并明確現場安全及文明的監理范圍、內容及工作程序和措施,以及監理人員的配備計劃和監理職責等。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現場監理工程師應當根據監理實施規劃、設計文件、各類建設工程合同文件及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等,編制具有針對性的現場安全及文明監理實施細則。其中,在現場安全及文明監理實施細則中應當明確現場安全及文明的監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審查方案等內容。
根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有關施工合同及協議等,現場監理機構應建立起現場安全及文明管理的經濟處罰及獎勵制度。
對于現場參建的各個施工單位,現場監理機構的有關監理人員應嚴格審查其編制的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審查的重點內容如下:
(1)嚴格審查施工單位向現場項目監理機構申報的《工程開工報審表》;
(2)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現場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3)嚴格審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的資格,并核對與招標文件是否一致;
(4)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特種種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是否合法有效;
(5)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6)審查施工單位的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并督促其檢查各分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7)審查施工單位申報的施工總平面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其中臨時設施(包括辦公室、食堂、宿舍區、廁所及垃圾堆放區等)、各類建材堆場及加工區、臨時道路、現場排水及防火措施、現場圍擋及封閉管理、進出車輛沖洗臺的設置及五牌二圖(包括工程概況牌、安全紀律牌、防火須知牌、安全無重大事故計時牌、安全及文明施工牌、施工平面圖及項目經理部組織架構及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圖)的懸掛和有關安全及文明宣傳欄及標語的設置等;
(8)審查施工單位申報的冬季、夏季及雨季等季節性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9)審查施工單位申報的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工程建設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應編制臨時用電方案。臨時用電方案的內容必須包括工程概況、負荷統計、負荷計算、變壓器容量選擇(如果需要)、饋電電纜選擇、配電箱選擇及布置、現場配電平面布置圖、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電氣防火措施等內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10)審查施工單位申報的現場地下管線的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11)如果工程建設涉及基坑支護及降水、土方開挖及邊坡防護、模板及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及爆破工程等分部分項工程,現場監理機構的監理人員應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專職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二. 在工程建設階段的安全及文明監督和管理
目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發生在工程建設這一階段,因此做好這一階段的有關安全及文明監督和管理工作,應是現場監理機構的核心工作內容。
現場監理機構應根據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理實施規劃和安全及文明監理實施細則等,并結合工程建設的規模及特點,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積極和穩妥的開展日常安全及文明巡查、周度及月度安全及文明巡查,以及開工及復工的安全及文明巡查等,安全巡查的內容包括施工過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尤其是檢查“三寶(即安全帽、安全帶及安全網)”的正確使用,“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及通道口)”安全防護措施的設置及“五臨邊(基坑及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及平臺周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周邊、樓層卸料平臺的周邊、建筑框架的周邊及井架和施工電梯通道的側邊等)” 安全防護措施的設置以及現場臨時用電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并根據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對塔吊的安裝及拆卸、腳手架的安裝及拆卸、工程設備及構件的起重吊裝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關鍵工序等實施全過程旁站監理,并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現場監理機構應檢查現場的各種安全標志、安全防護措施及臨時安全通道搭設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并不定期的抽查施工單位有關的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核查現場起重機械、整體式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等驗收手續情況等,其中對于現場起重機械應審核有關的內容如下:
(1)審核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2)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及使用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3)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及拆除專項施工方案;
(4)監督及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
現場監理機構應重點監督各個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其中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現場監理機構應當督促有關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若實行工程建設總承包的,應由現場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現場施工單位應根據專家論證后的報告修改及完善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現場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現場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如下:
(1)深基坑工程(a)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b)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a)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b)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2及以上。(c)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 (3)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a)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b)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4)腳手架工程(a)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b)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c)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a)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b)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c)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d)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6)其它(a)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b)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c)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d)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e)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對于未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現場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編制有關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審核合格后申報至現場監理機構,并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后,方可實施。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如下:
1、 (1)基坑支護、降水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2)土方開挖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a)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b)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c)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4)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a)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b)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c)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5)腳手架工程(a)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b)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c)懸挑式腳手架工程。(d)吊籃腳手架工程。(e)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f)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a)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b)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a)建筑幕墻安裝工程。(b)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c)人工挖擴孔樁工程。(d)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e)預應力工程。(f)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現場監理機構應監督相關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應妥善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欄防護。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應實行門衛制度,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等必須佩帶工作卡。施工場地應有排水設施,并設置進出車輛沖洗臺,同時確保臨時道路的暢通。建筑材料構件及料具應按照總平面圖布局堆放,并按堆料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堆放整齊,盡量做到工完場地清。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和衛生的使用要求。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分開設置,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并保持安全距離。現場有關施工人員等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施工現場大門口處要懸掛“五牌二圖”,標牌要規范、整齊,并有安全宣傳欄及標語。施工現場應有相應的生活設施,包括食堂、廁所等,其衛生必須符合要求,并設有專人管理。現場應備保健醫藥箱和急救措施、急救器材。施工現場應制定不擾民措施及方案,夜間施工應要求相關施工單位及時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現場監理機構對于現場檢查后發現的有關安全隱患,應及時口頭通知及下發書面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至相關責任施工單位,要求其必須限期整改,并視具體情況按照有關現場安全及文明管理的經濟處罰及獎勵制度對相關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并對整改情況及時進行復查。對于現場安全情況嚴重的,現場總監理工程師應立即下發工程暫停令至相關責任施工單位,要求其立即停止相關部位的施工,并通報給建設單位現場項目負責人。若有關安全責任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現場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設安全主管部門等進行詳實的匯報,同時應妥善做好有關書面等形式的記錄。有關安全及文明的檢查、整改、復查及報告等應詳盡的記載在當日的監理日志和監理月報等文檔資料中。
現場監理機構應根據工程建設的實時情況,努力加強有關安全及文明的監督及管理力度,并健全巡查及檢驗制度,在檢查驗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礎上,完善工地例會制度及有關資料歸檔制度。定期召開安全類的專題會議,針對現場存在的有關安全及文明的薄弱環節,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并督促有關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現場監理機構應督促現場施工單位做好有關的定期安全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應要求其申報現場值班人員名單及注意防火、防盜等)、開工及復工檢查、專業性檢查及工程設備設施的安全驗收檢查,以及開展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級、項目級和班組級的安全教育)等。同時,現場監理機構應積極配合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設安全主管部門等開展的不定期的有關工地安全及文明大檢查,并對于現場檢查出的有關安全及文明存在的問題,嚴格督促相關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及時將整改落實情況向政府建設安全主管部門等進行書面報告。
當建設工程竣工后,現場監理機構應將有關的安全及文明生產技術文件、有關驗收記錄、監理實施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立卷及歸檔。
三. 在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的應對措施
當工程建設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監理機構應立即要求相關安全責任施工單位迅速啟動事先編制,并經監理機構審核通過后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迅速搶救傷員,并派人妥善保護好事故發生現場。同時,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應立即簽發工程暫停令至相關安全責任施工單位,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設安全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現場項目負責人及監理企業技術、安全負責人進行詳實的匯報。有關安全事故發生的詳細經過和匯報的內容,必須要做好相關的書面記錄。在上級有關安全主管部門等來現場進行安全事故的調查及取證期間,現場監理機構應積極配合其工作。當有關的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完畢,相關安全事故責任施工單位及相關人員等受到處理后,現場監理機構應及時召開本次安全事故總結專題會議,并就本次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處理進行認真的分析及總結,并要求相關安全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并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安全事故。當相關安全責任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的復工申請后,現場監理機構應進行全面的現場安全大檢查,當現場所有的安全隱患已消除,現場監理機構應及時通報至上級有關安全主管部門,并就本次安全事故的整改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在經過上級有關安全主管部門復查通過或取得書面同意復工的意見后,現場監理機構應及時簽署同意復工的書面意見,方能恢復正常的工程建設。
四. 結束語
本文從三個方面,即在開工前準備階段的安全及文明監督和管理(事前控制)、在工程建設階段的安全及文明監督和管理(事中控制)及在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的應對措施(事后控制)較為全面的討論了現場監理機構對于工程建設各階段的有關安全及文明監督及管理的工作內容。現場監理機構有關人員應在充分熟悉國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各類相關的合同文件及設計文件等的基礎上,并結合工程建設的規模及特點,重點做好事前控制及事后控制的有關現場安全及文明監督和管理工作,以真正的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并對于現場發生的有關安全事故妥善的采取合理、合法的應對措施,從而確保工程建設能順利地進行,以充分的滿足建設單位的投資建設目標。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
2.《建筑法》-1998.3.1;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4.2.1;
4.《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08.1.28;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2009.5.13。
個人情況簡介
姓名:何林川;性別:男;出生年、月、日:1971年9月6日;
畢業學校:東南大學;學歷:本科;所學專業:建筑工程;
文物保護會議紀要范文6
第一條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投資環境,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根據《重慶市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的指導意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以建設領域為重點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發展改革委權限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由市發展改革委核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凡屬于試點范圍的,適用本辦法規定的核準程序。企業投資的實行備案的項目不適用本辦法(具體范圍見附件1)。
交通(包括公路、鐵路、管道等)、水利、電力(含電源和電網)、礦山類項目和外債項目暫不納入改革試點范圍。上述項目的審批或核準仍按《重慶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立項環節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包括:
(一)并聯審批事項: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企業投資的重大類和限制類項目核準,并聯項目建設用地預審、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限工礦企業和生產、經營、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放射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建設項目)。
(二)單獨實施的審批事項: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審批、總投資概算審批。
并聯審批的事項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單獨實施的審批事項仍按現行程序和規定辦理。
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并審批,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立項環節的并聯審批實行主協辦制度。市發展改革委為主辦部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為協辦部門,共同承擔項目并聯審批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總投資概算審批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通過審查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投資風險,作出項目是否實施的決定,確認政府投資額度;通過審查企業投資項目是否符合規劃、產業政策及布局規定,是否合理有效利用資源,是否對生態環境、公眾利益及勞動者健康造成損害等,核準項目實施的外部條件。項目審批或核準決定須在規劃部門出具項目選址意見、國土房管部門進行建設用地預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市衛生局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等行政許可的基礎上作出。
市國土房管局負責項目建設用地預審(已在規劃選址階段取得用地預審手續和已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除外)。通過審查項目建設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國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是否符合有關建設用地指標的規定;占用耕地的,補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征地補償費用和礦山項目土地復墾資金的擬安排情況等,提出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的前置條件。
市環保局負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通過審查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意見及保護措施是否可行,明確是否同意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結論的意見,提出對項目建設的環境保護要求,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的前置條件。
市衛生局負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通過審查建設項目是否存在職業病危害,提出預防要求,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的前置條件。
第五條并聯審批的基本原則為“統一受理、分頭審批、限時完成、集中回復、共同監管”。
第六條設立專門的“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和市衛生局應選派熟悉項目審批工作的人員作為行政審批聯絡員參與“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的工作,具體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審查、文件資料移送、信息傳遞溝通等相關工作。
第七條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都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回復意見。主辦部門實施的審批項目應在自統一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回復,協辦部門實施的審批項目應在自統一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回復。
第八條立項環節所有行政審批項目的名稱及其依據、條件、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市發展改革委辦公場所及相應的網站公示。
第二章申請受理
第九條項目申請人在向市發展改革委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之前,應先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書。
第十條項目申請人將以下申請資料一并送市發展改革委:
(一)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審批請示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請報告須由合格的咨詢機構編制)一式五份,并附相應的附件資料;
(二)用地預審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查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四)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所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項目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應為書面形式,可采取當面送達或掛號郵寄送達的方式(需提交的材料目錄詳見附件2)。
第十一條自申請材料送達之日起,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和市衛生局在2個工作日內分別完成對相關申請材料的審查,“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在4個工作日內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統一出具“立項環節行政審批受理通知書”,并在通知書上標注受理編號和受理日期;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在“立項環節行政審批受理通知書”中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說明暫不予受理。待申請人補正材料全部合格之后,重新出具“立項環節行政審批受理通知書”,受理日期為“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收到合格的補正材料之日。
若申請人提交材料不屬立項環節并聯審批項目,則按《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項目申請人也可選擇將項目申請材料遞交到項目所在地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部門,由其代為轉送,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轉送到市發展改革委。
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部門可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和項目申請報告核準提交的申請材料是否合格進行初審,對不合格的應一次性告知項目申請人予以補正。
經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部門轉送項目申請材料的,市發展改革委仍需按本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向項目申請人出具統一的受理通知書。
此環節為發展改革部門的便民措施,項目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部門轉送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項目審批時間之內。
第十三條對于企業投資項目,如項目申請人把握不準核準條件,可先將項目初步設想(其深度相當于項目建議書)提交市發展改革委預審。市發展改革委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基本符合核準申請條件”或“不可能被核準”的預審意見,供項目申請人投資決策參考。預審通過之后,項目申請人按核準規定提交正式的項目申請資料,進入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程序。
本階段預審為市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服務性措施,是否預審由申請人自行選擇。預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項目核準時限之內,項目最終能否核準與預審意見也可能不完全一致。
第十四條項目申請人可在申請并聯審批之前就該項目的環境準入條件、環境影響評價的形式等向市環保局、各區縣(自治縣)環保局提出咨詢請求。市環保局、各區縣(自治縣)環保局接受請求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咨詢意見或建議,供項目申請人參考。
本階段咨詢為環保部門提供的服務性措施,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咨詢時間不計算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工作時限之內。
第十五條“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最遲應在出具“立項環節行政審批受理通知書”的當日將已決定受理的申請材料轉送相應的行政機關負責辦理行政審批許可的具體機構。
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和市衛生局應當在統一受理的當日(情況特殊的可在次個工作日內)到主辦部門領取審批材料,逾期領取的,視為受理的當日領取。
第三章審查程序
第十六條統一受理項目申請材料之后,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按照職能分工和法定審查程序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領取項目申請材料后,應及時確定是否屬于本部門審批權限內的事項。如屬下級對口部門的審批權限,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應在自領取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相應的部門移交項目申請材料,并督促對口部門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審查。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應及時將材料移交辦理情況告知“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
第十八條國土房管、環保和衛生部門應在自統一受理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分別出具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意見,以書面形式正式向市發展改革委回復。回復應明確表示為“同意”、“不同意”、“需轉報相應的中央國家機關批準”三類意見。回復“同意”和“不同意”的,還應附送相應的審批文件一式三份;明確表示不同意的,在項目批準文件中須說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回復“需轉報相應的中央國家機關批準”的,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將項目申請材料轉報相應的中央國家機關。
在國土房管、環保和衛生部門回復意見之前,市發展改革委已決定不批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核準申請報告,應當立即通知國土房管、環保和衛生部門終止審批。
第十九條在協辦部門審查項目申請材料的同時,市發展改革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核準申請報告進行審查,依據或參考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和市衛生局回復意見,在自統一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核準項目申請報告作出“同意”、“不同意”、“同意上報中央國家機關審批”的書面審批決定。因情況特殊,難以在上述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批的,經市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需報市政府審批的項目不受此時限限制,但應及時告知項目申請人。
國土房管部門或環保部門、衛生部門在規定的審批期限內未回復審批意見,也未告知需延長審批時限的,視為“同意”。
國土房管部門或環保部門、衛生部門回復的意見未使用“同意”、“不同意”字樣的,視為“同意”。
第二十條下列項目市發展改革委應當組織協辦部門會審:
(一)重大、復雜的;
(二)申請人申請會審,市發展改革委認為有必要的;
(三)協辦部門提出會審的。
申請人申請會審的,市發展改革委應當于會審2日前通知申請人參加會審。
第二十一條并聯審批項目辦理完畢之后,由市發展改革委在自作出審批或核準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項目核準文件、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文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文件、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文件統一送達項目申請人。項目申請人憑市發展改革委出具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項目核準文件即可辦理建設領域后續相關行政審批手續。
第二十二條對需要進行咨詢評估的項目,市發展改革委應在正式受理項目申請后4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質的咨詢機構進行評估。市發展改革委應及時將咨詢評估所需時間告知項目申請人。咨詢評估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審批的時間之內。
對于依法需要舉行環境影響評價聽證的建設項目,環保部門應在領取審批材料后4個工作日內征得市發展改革委同意才予以舉行聽證。聽證由環保部門獨立組織,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審批的時間之內。
第二十三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市發展改革委可決定中止項目審批或核準,并及時告知項目申請人:
(一)國土房管部門、環保部門或衛生部門回復審批事項“需轉報相應的中央國家機關批準”的;
(二)環保部門回復需組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聽證的。
屬于前款第一項的情況,市發展改革委應立即中止審批或核準,應在中央國家機關完成審批后再決定是否批準或核準。屬于前款第二項的情況,市發展改革委應在環保部門根據聽證情況出具意見后再作出審批或核準決定。
第四章審批銜接
第二十四條實行并聯審批之后,由市發展改革委一個窗口受理相應的并聯審批項目。市發展改革委不得要求申請人自行到國土房管、環保或衛生部門辦理試點范圍內的項目建設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國土房管、環保和衛生部門也不得要求項目單位到本部門辦理應當在立項環節并聯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
第二十五條在立項環節并聯審批項目實施過程中,市發展改革委與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應各司其職,協調配合,高效服務。
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派駐“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的聯絡員應切實履行職責,按要求傳遞、移送文件資料,不得延誤。
第二十六條立項環節并聯審批應與規劃、用地、設計等環節審批有機銜接,市發展改革委應保持與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衛生局、市建委等部門暢通的信息渠道,共同協調解決建設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問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屬國家和區縣(自治縣)審批、核準權限內的項目,仍按現行規定辦理相關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本辦法不適用于申請市及市以上財政性補助資金的審批。財政性資金申請審批,仍按現行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施行后,凡與本辦法不相符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與《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區域性中心城市的決定》(渝府令200號)不相符的規定,以《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區域性中心城市的決定》(渝府令200號)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實施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納入改革試點的項目范圍
一、市發展改革委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使用市級財政性資金,以及用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或還款擔保的借貸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但是,交通(包括公路、鐵路、管道等)、水利、電力(含電源和電網)、礦山類項目,外債項目,以及需要上報國家審批項目建議書的項目除外。
二、市發展改革委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根據2004年版核準目錄整理,國務院及區縣(自治縣)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權限,請參閱《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暫行辦法》(渝府發〔2004〕109號)附件材料):
(一)農業:涉及開荒的項目。
(二)能源
1.煤炭液化:年產50萬噸以下的項目。
2.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不含油氣田、煉油廠的配套項目)。
(三)原材料
化肥:10萬噸及以上、50萬噸以下的鉀礦肥項目,10萬噸及以上的新建磷礦肥項目。
水泥:除禁止類項目外的其他項目。
稀土:總投資1億元以下的稀土深加工項目。
(四)機械制造
汽車: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專項規定執行。
(五)輕工煙草
紙漿:年產3.4萬噸及以上、10萬噸以下紙漿項目。
糖:日處理糖料1500噸及以上項目。
(六)城建
城市供排水:日供水5萬噸及以上城鎮供水項目、日處理能力5萬噸及以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項目。
垃圾處理:城鎮垃圾焚燒處理場項目,日處理能力500噸及以上的城鎮垃圾填埋場項目。
(七)社會事業
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市級部門(單位)所屬投資項目,以及其他單位所屬的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非園區性建設項目。
旅游:市級以上(含市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以及世界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域總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
體育:市級部門(單位)所屬投資項目,以及其他單位所屬的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建設項目。
娛樂:除大型主題公園外的項目。
民政、社區、計劃生育、勞動社會保障、新聞出版等其他社會事業:市級部門(單位)所屬投資項目,以及其他單位所屬的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建設項目,但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八)屬于上述產業范圍的以下外商投資項目:《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1億美元以下、3000萬美元及以上鼓勵類、允許類項目;《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5000萬美元及以下限制類項目。
說明:市發展改革委與萬州、黔江區、涪陵、江津、合川、永川的審批和核準權限,以《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區域性中心城市的決定》(渝府令200號)為準。
附件2:
立項環節各審批項目需提交的審批要件
一、項目建議書審批(由市發展改革委實施)
需報送符合編制要求的項目建議書、審批請示及有特殊規定必備的附件材料。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由市發展改革委實施)
除提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審批請示外,還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為審批前置要件:
(一)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書;
(二)建設用地預審報審材料(或國土房管部門已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審材料;
(四)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
(五)涉及國有資產或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須由有關部門出具確認文件;
(六)涉及特許經營的項目,需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批準意見;
(七)涉及拆遷安置的,需附拆遷安置方案審查意見;
(八)屬聯合建設的,需出具項目聯合建設(或合資、合作)合同書;
(九)除市級和中央財政性資金外的建設資金已落實來源的有效證明文件,企業最新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對信貸資金需有商業銀行分行以上機構出具的承貸意向書;
(十)其他特殊規定必備的材料(但主辦部門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申請人辦理其他部門的許可、審批、備案手續)。
三、項目申請報告核準(由市發展改革委實施)
除提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項目申請報告外,還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為核準前置要件:
(一)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書;
(二)建設用地預審報審材料(或國土房管部門已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審材料;
(四)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批
(五)涉及國有資產或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須由有關部門出具確認文件;
(六)涉及特許經營的項目,需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批準意見;
(七)其他特殊規定必備的材料(但主辦部門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申請人辦理其他部門的許可、審批、備案手續)。
屬外商投資項目的,還需增加提交以下附件:
(一)中外投資各方的企業注冊證(營業執照)、商務登記證、最新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
(二)合資協議書、增資、購并項目的公司董事會決議;
(三)涉及銀行貸款的,由有關銀行出具融資意向書。
四、建設用地預審(由市國土房管局實施)
(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原件1份);
(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原件1份,內容包括建設項目基本情況、擬選址占地情況、擬用地面積確定的依據和適用建設用地指標情況、補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補充費用和礦山項目土地復墾資金的擬安排情況;
(三)屬政府投資項目的,需提供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1份,項目建議書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并審批的,只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
(四)區縣(自治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的初審意見(1份,項目跨區的,應提供項目所涉及的各區縣(自治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初審意見);
(五)1:500現狀地形圖(2份);
(六)1:10000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1份,彩圖,標注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建設項目名稱,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字,加蓋區縣<自治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公章);
(七)屬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建設項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當出具經相關部門和專家論證的規劃修改方案、規劃修改對規劃實施影響評價報告和修改規劃聽證會議紀要。
五、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查(由市環保局實施)
(一)《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表》(原件2份);
(二)環境影響登記表或由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報告書(原件2份,附電子文檔);
(三)評估機構關于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評估報告(原件1份,建設項目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申請人不提供技術評估報告)。
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查(由市衛生局實施)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備案)申請表》;
(二)有資質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
(三)專家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評審意見(含復核意見);
(四)衛生行政部門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批復意見。
七、項目總投資概算審批(由市發展改革委實施)
除報送由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項目總投資概算報告及審批請示外,還需提交以下附件:
(一)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所完成的項目初步設計全套圖紙及設計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