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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工作首要任務范文1
1.1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省(區、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應急救援工作首要任務范文2
一、事故處置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二)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區政府對全區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組織領導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本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責。
(三)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二、適用范圍和事故分級
本預案適用于行政區域內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病亡、重大傷害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級)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影響到包括本區在內的2個以上區(縣)甚至全市、全省、全國的;
2、超出區處置能力水平的;
3、國家、省、市認定的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級)
1、事故危害嚴重,在本區內迅速擴散并有蔓延勢頭的;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并同時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國家、省、市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區內2個街鎮的,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國家、省、市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區內2個以上行政村,給消費者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在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的;
3、國家、省、市、區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一)區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區政府根據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的建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區應急指揮部一般情況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必要時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建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確定,主要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道)人民政府組成。
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的重要新聞信息;
4、審議批準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二)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區應急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主任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任由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辦公場地、辦公設備要落實到位,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辦公室職責:
(1)根據事故發生狀態,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2)落實區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協調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檢查督促各街鎮、各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匯總、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具體職責:
1、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并修改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做好信息,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2、區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引發食源性疾患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依法開展對食品安全事故引發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3、區農業局: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4、區質監分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5、區工商分局:負責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6、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對餐飲服務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關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7、區畜牧局:負責畜禽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8、區商務局: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環節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9、區林業局:負責組織林產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10、區糧食局:負責做好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批發和加工環節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區級糧油物資儲備等工作。
11、區鹽務局:負責食鹽生產、儲運、批發、零售、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12、區經信局:負責對全區規模以上食品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全面了解,督促各食品企業嚴格生產流程,生產合格產品;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我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生產企業,以確保物資供應。
13、區教體局:負責協助衛生局等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14、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和事故發生地的交通疏導、安全警衛工作。
15、區監察局:負責對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及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
16、區財政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突發事件發生后資金的到位及管理。
17、各鎮(街道)人民政府: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根據本預案研究制定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根據區政府的部署啟動轄區內應急預案;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轄區內各單位和群眾落實食品安全預防措施;負責本轄區一般性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和配合區相關部門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做好相應工作。
(四)專家咨詢委員會及其職責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具體職責:
1、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供咨詢和建議;
2、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四、監測、預警與報告體系
1、監測系統
根據《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暫行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農畜部門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衛生部門、質監部門、工商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區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
2、預警系統
(1)加強日常監管
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
(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舉報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政府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下級向上級報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人民政府和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
(3)責任報告人或單位
(1)行使職責的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2)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餐飲單位,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初次報告
要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5)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6)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防范和處置建議。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重大和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一、二、三級)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由區政府根據國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應急工作部署,迅速啟動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隨時與上級應急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匯報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2、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四級)
(1)區政府應急響應
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區政府根據應急工作部署,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并負責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2)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工作小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請求應急救援支持。
(二)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消預警。
(三)指揮和協調
進入應急響應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按照區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區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1、區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決定啟動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2、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四)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區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據事態發展變化,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五)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職責
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按要求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給區應急指揮部。
1、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牽頭組成聯合調查組或指定相關部門牽頭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劣質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辦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懲辦違法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5、專家咨詢組
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綜合組
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組織事故發生環節監管部門負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
7、現場檢測與評估組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政府。
8、新聞報道組
在區委宣傳部門的指導下,迅速制定新聞報道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新聞報道。在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時,由區政府及時報告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區委宣傳部門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監控、管理和指導,對有害信息加強封堵和刪除,以正確引導輿論。對境外媒體的造謠和歪曲性報道,組織駁斥澄清。
(六)應急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處理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監督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街道、鎮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二)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區政府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七、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由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實行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的原則,對媒體的信息,應當經區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
(二)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三)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監察專門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四)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五)物資保障
根據分級負責原則,區、街道、鎮政府負責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
(六)演習演練
區、街道、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相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七)宣教培訓
各街道、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應急救援工作首要任務范文3
關鍵詞:道路安全突發事件 應急搶險
中圖分類號:U41 文獻標識碼:A
目前,公路運輸成為我國運輸方式的主要途徑,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因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突顯其要,特別是突發事件的應急處治,公路管理部門責無旁貸。就道路安全應急搶險工作談些自己的看法。
一、辯識突發事件
突發事件類別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自然災害,主要包括道路水毀、路面冰凍、滑坡、泥石流、臺風、地震等;另一類是人為突發事件,如交通事故、橋梁垮塌、路面拋撒(或堆積)、路面坍塌(或挖掘、機械損毀)、機械傷人、高溫中暑、燙傷、觸電事故、火災等。
二、明確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
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下述幾個方面: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防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員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于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及時指導和組織員工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必要時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員工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迅速控制事態,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險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及時有效進行救援。應盡快組織工程搶險隊與事故單位技術人員一起及時控制事故繼續擴展;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監測等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三、制定完善的應急搶險預案
(一)制定應急搶險預案的目標
更好的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的安全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預案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預案組織不力或現場援救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援救;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預案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預案制定的原則
1、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
2、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
3、以人為本,優先保護大多數人,優先保護貴重財產。
(三)應急搶險預案的主要內容
完善的應急搶險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總則;說明編制頂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后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3、預警和預防機制: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建議分為四級預警)。
4、應急響應:包括分級響應程序(原則上按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啟動相應預案),信息共享和處理,通訊,指揮和協調,緊急處置,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新聞報道,應急結束等11個要素。
5、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6、保障措施: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監督檢查等。
7、附則:包括有關術語、定義,預案管理與更新,國際溝通與協作,獎勵與責任,制定與解釋部門,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等。
8、附錄:包括相關的應急預案、預案總體目錄、分預案目錄、各種規范化格式文本,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等。
四、開展應急演練
應急救援工作首要任務范文4
關鍵詞:油田 突發事件 應急 體系建設
油田企業主要從事油氣勘探開發,是一個高投入、高風險行業。其生產作業場所具有高溫、高壓、產品易燃、易爆、野外作業、點多、面廣、自然環境惡劣等特點,易受自然災害、生產事故和社會等因素影響,由其引發的突發事件頻率偏高,造成的損失嚴重;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是當前油田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本文結合勝利油田的實際情況,就如何加強油田企業應急體系建設提出建議和探討。
1、現狀分析
1.1企業簡介
勝利油田是一個以油氣生產為主,集勘探、開發、施工作業、后勤輔助生產和多種經營、社會化服務為一體、專業門類齊全的國有特大型企業,是我國東部重要的石油工業產地,地處渤海之濱的黃河三角洲地帶。隨著工作區域領域的不斷擴大和外部環境的復雜性、不確定性,突發事件發生的幾率隨之增大,特別是在全球氣候持續變暖的大背景下,勝利油田受天氣、海況等自然因素影響的突發事件逐年增多。
1.2應急組織機構
勝利油田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成立于1998年,總指揮由局長擔任,目前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處置辦公室和處置辦公室。2009年設立專職應急管理科,履行日常應急管理工作職責,成為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第一個設立專業管理職能部門的直屬企業。
1.3應急預案體系
勝利油田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油田級、二級單位級、三級單位級、基層隊級和班組級五個層次,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三種類型。1998年,勝利油田了第一版應急預案——《勝利石油管理局破壞性災害搶險救災應急預案》,2003、2007和2010年進行三次修訂。明確了組織機構與職責、預測預警、應急準備、應急報告與應急指令、應急處置、應急終止、應急保障等內容。各二、三級單位和基層班組的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也做到了全覆蓋。
1.4應急隊伍建設
目前,勝利油田已建立了消氣防、涉海、井控、、醫療衛生、防汛等20多支油田級專(兼)職應急隊伍,各二、三級單位也根據專業特點和技術優勢,組建了符合自身生產實際和搶險需要的兼職應急隊伍。油田消防支隊和勝利海洋應急中心作為油田級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分別擔負著內陸油區和海區的相關救援任務。2008年,山東省依托勝利海洋應急中心成立了“山東省海上東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除擔負油田各海區應急職責外,還要同時承擔起東營等周邊海區的社會救援義務。
1.5 應急物資管理
勝利油田應急物資管理依托于油田物資供應系統,實行油田物資供應總庫、二級單位供應站、現場三級管理模式。油田儲備庫共儲備各類應急物資42類,總值1430多萬元,其中涉海、涉水應急物資有10大類。2011年開發建立了應急物資數據庫,能動態檢索查詢儲備物資和救援裝備的狀況。
1.6 應急指揮信息管理體系
經過多年的開發和應用,勝利油田建立了應急指揮信息管理系統(陸上)和海上生產(應急)指揮系統,實現了地理信息與應急綜合信息的一體化展示應用,能在應急狀態下迅速、直觀、有效的提供等各類應急資源、生產狀況、現場情況等信息,可充分發揮區域應急救援的優勢,形成多方聯動、迅速響應、信息共享的新機制,提高了應對突發事件時的預測預警、綜合協調及決策輔助能力。
2、存在問題
2.1預案管理工作需要盡快規范
目前,油田各單位均已建立了各自的應急預案體系,但是各級預案的修訂、評審、備案和統一管理工作還沒有完全落實,許多單位存在預案修訂不及時,評審不落實,備案不到位現象。
2.2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
隨著油田工作區域、服務領域的不斷擴大,現有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規劃、布局不能滿足生產和形勢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數量相對不足,同時存在人員缺編、設備老化、缺少必要的大型和特種裝備等;兼職應急隊伍存在著人員不固定、人員防護水平不高、實戰能力不足等問題。
2.3缺乏應急物資配備標準和管理制度
目前國家沒有制定應急物資配備標準和相關規定,勝利油田應急物資配備和儲備也沒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儲備物資的類別種類不明確、規格型號雜亂、數量不足,信息共享、物資共用難以實現。各單位也只能靠經驗儲備,大部分物資未形成動態儲備,浪費現象普遍存在。
2.4應急培訓和演練形式化、實用性差
目前各級應急演練趨于形式化,部分企業、單位組織的演練內容單一、走過場,年年以滅火演練為主,針對自身工作實際的演練較少;在專項演練或綜合性演練中,存在著演練腳本與預案脫節,演練后查找問題、修訂完善預案的工作沒有進行,失去了演練的意義。
2.5其他
企業內部單位之間、油田和地方政府間的聯動機制應需要不斷完善;未按有關規定建立長效、規范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制度;外部市場在風險評估、人員應急培訓、預案評審等配套管理機制,不能完全滿足油田境內外市場快速發展的要求。
3、建議
3.1 加強領導,健全應急管理體系
發生突發性事件后,只有高度統一的指揮才能調集所有可用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各方面力量進行應對。油田企業應當充分利用生產管理系統的優勢,建立有效的應急指揮系統,參加應急救援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必須做到服從領導、層層負責,嚴格按照預案要求和應急指揮系統的指令,統一步調、統一行動。
3.2規范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應嚴格落實有關預案管理規定,實行統一修訂、統一評審、統一備案。各單位在編制預案時一定要結合實際,在體系構成(橫向編制系統預案、縱向編制各層級預案)、外在形式、整體結構和重點內容等方面爭取有所創新,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逐步將油田各級生產調度等重點崗位應急操作程序納入預案體系,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統一制定相應的匯報格式和內容,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3.3統籌規劃,不斷加強應急隊伍建設
油田應突出區域聯防、點面結合、快速反應的理念,統籌規劃應急救援隊伍體系;針對油區面積大、地處偏遠、分散等特點,本著因地制宜、積極兼容的原則,研究建立一至兩個區域性立體應急救援中心的可行性,以備遭到自然災害威脅的同時,可能會出現交通、電訊中斷,地面應急救援網絡不能正常運行等問題。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更新或添置必需的大型和特種裝備,提高油田級專業應急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
3.4積極協調,完善應急聯動機制
油田企業應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救援力量和技術手段,加強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統籌規劃油地應急聯動機制和合作模式。同時在區域應急聯防的基礎上,加大與油田內外部兄弟單位間的協調配合,形成信息全面準確、預警及時有效,多方聯動、反應迅速、協同作戰的有利局面。
3.5加大投入,提高物資保障能力
有效的應急物資保障,是成功處置突發事件的物質基礎。油田企業要依據法律法規要求,將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納入年度規劃。在借鑒國內外同行業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代儲、租賃、合作等多元化的應急物資儲備標準和管理模式,不斷提高應急專用物質和器材裝備儲備能力與水平。
應急救援工作首要任務范文5
一、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專門機構監督,各單位自主管理與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及時掌握各部位的火災隱患信息,對突發的火災事故采取科學、有效的控制和消滅措施,及時做好安全救護、應急救援及人員疏散工作,迅速有效地將事故損失減少至最小,以達到預防和減小火災事故危害的目的,確保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四川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結合分公司可能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類型、性質、影響范圍大小及后果的嚴重程度等情況,特制定《攀工建筑分公司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建筑分公司內部所有部門和基層單位從事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
四、應急預案的方針、原則和目標
(一)方針和原則
(1)本預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2)本預案為分公司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救人第一、快速反應、屬地保障,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是原則。
(三)各單位和分公司有關部門要配合本預案制訂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實行在分公司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四)目標
本預案的目標是控制緊急事故的發展并盡可能消除事故,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境的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五、基本情況
主要從事工業(土建)施工:大跨度工業廠房,冶金高爐及焦爐系統主廠房工程,大體積混凝土設備基礎,大容積獨立水塔,鋼結構制作和安裝等;大型綜合性民用建筑施工:民用住宅小區及高層、超高層公寓住宅、市政綜合大樓、綜合性商業樓群、城市標志性建筑、文化體育場館、市政道路及管網等公共建筑;建筑輔業:大型項目測量,商品混凝土及預制混凝土,冷軋帶肋鋼筋生產,汽車運輸等;混凝土、沙漿及地材試驗。
六、火災事故基本預測
(一)生產設備引發的火災。
可能發生重特大生產設備火災事故的地點:分公司所屬的廠房、檢修現場、所有施工現場。
(二)生產物質發生的火災
1、易燃液體火災
可能發生重特大易燃液體火災事故的地點:公司所屬的生產車間、廠房、檢修現場、所有施工現場。
2、易燃氣體火災
可能發生重特大易燃氣體火災事故的地點:分公司所屬的廠房、檢修現場、所有施工現場。
七、應急設施和資源
(一)搶險救援方面
分公司現有1支義務消防隊,人員共計130人。室內消火栓15個,室外消火栓1個;廠房和車間配備的滅火器有150具。
(二)醫療救護方面
由于建筑分公司生產現場、施工現場經常不固定,無論在什么地方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場負責人負責組織保護好現場,并采取臨時防范措施,立即按程序上報分公司,若有受傷人員,立即組織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救護。
(三)車輛
公司有6臺在租賃公司租用的小車可用于火災突發事件的調用,由辦公室統一調動,生產安全室負責具體安排實施,確保人員、物質及時到位,保障交通運輸的暢通。
八、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加強對突發重特大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成立了救援領導組織機構,并明確了各組的職責。一旦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各小組應立即按照各自分工展開搶險救援工作。
(一)公司設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分公司經理
副指揮長:分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其它領導及各部門、基層單位負責人。
職責:當發生事故時,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負責進行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各項救援工作,在查明事故險情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訂行之有效的、科學的處置救援方案,并及時地組織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現場疏散搶險救援小組
組長:分公司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經理
副組長:生產安全室主管
成員:由綜合室、生產安全室、技術質量室、經營計劃室、項目部、實體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疏散救援工作本著“先救人、后移物”和“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做好疏散救護工作。公司生產安全室負責統一指揮、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和保護現場及向公安消防隊報警求援;綜合室、生產安全室負責人員調動;綜合室負責善后處理;綜合服務站負責車輛調動。一旦發生事故,由救援小組長負責組織各單位進行有序的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如遇有情緒偏激的人員,將其強行帶離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的重要物資及時地進行轉移。根據情況及時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線,并隨時調整警戒區域,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確保現場秩序,并負責組織、調動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迅速組織實施,根據事故現場具體情況,負責與公安消防隊聯系,取得他們的協助與支持。同時安排車輛與人員將受傷人員,進行現場臨時救護后送往醫院救護,必要時請求攀工公司啟動上一級《重特大火災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三)后勤保障組
組長:綜合室主管
成員:生產安全室、技術質量室、經營計劃室、財務室及各項目部、實體等負責人組成。
職責:生產安全室、技術質量室、綜合室負責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如工藝流程圖、現場平面圖和周圍地區圖等);綜合室負責事故處置所需物資、設備、材料、各類機械的供給、資金的投入及處置事故的生活保障。
九、事故的報警、處置和善后處理
(一)、報警及匯報
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撥打“119”或攀鋼消防大隊,要講清發生火災的單位、地點、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及有無人員傷亡、被困等基本情況,以便消防隊及時準確地趕赴現場滅火救援。報警后,報警人員應在公路的三叉路口或有明顯標志的地方等待消防車的到來,并給消防車引路,協助消防人員確認消防栓的位置或尋找水源,并且應安排人員協助滅火救援。在向消防機構報火警的同時,應及時向生產安全室報告,由他們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及各負責人到場,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二)火災事故的處置方法
1、施工設備引發的火災
施工設備引發的火災分帶電火災和不帶電火災兩種。根據現場條件,可以斷電的應斷電滅火;無法斷電的則帶電滅火。大部分電力變壓器、多油斷路器、空氣開關等電氣設備充有大量的油,著火后可能發生噴油甚至爆炸事故,造成火勢蔓延擴大火災范圍。
撲救方法:
(1)設法切斷電源,進行常規滅火;
(2)無法斷電滅火,則要根據現場特點選擇適當滅火器進行滅火;
(3)充油電氣設備的油,其閃點多在130~140℃之間,有較大的危險性。如果只在設備外部起火,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如火勢較大,應切斷電源,可用水滅火。如油箱破壞,噴油燃燒,火勢很大時,除切斷電源,有事故儲油坑的應設法將油放進儲油坑,坑內和地面上的油火可用泡沫滅火。要防止燃燒著的油流入電纜溝,電纜溝的油火只能用泡沫覆蓋滅火。
2、各種施工物質發生的火災
易燃固體火災
易燃固體燃點較底,在遇到明火、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接觸后,會引起劇烈燃燒,并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
火災特點:燃點低,遇火即燃,燃燒猛烈;易燃固體粉塵易爆燃;易燃固體燃燒產物毒性強。
撲救方法:
(1)及時撲滅初期火災。
(2)采取疏散、隔離方法、控制火勢。
(3)防止爆炸,迅速滅火。
注意事項:
(1)疏散搬運易燃固體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拖、拉、摔、撞,保持包裝完好。
(2)撲救易溶性易溶固體火災時,要采取措施堵截、控制溶流擴散,以防火勢蔓延擴大。
(3)嚴防人員中毒傷亡。
(2)易燃液體火災
易燃液體在常溫下極易著火燃燒。常見的易燃液體有各種油品、苯液等。
火災特點:
(1)先爆炸后燃燒,這是易燃液體儲罐發生火災時常見的特點。
(2)先爆炸后燃燒有三種情況。一是在易燃液體泄漏遇明火發生燃燒,使液體容器或壓力容器設備在火焰或高溫的作用下發生物理性爆炸;二是易燃液體儲罐已發生燃燒,在燃燒中發生爆炸;三是易燃液體儲罐內蒸氣濃度達到了爆炸極限,使燃燒瞬間轉為爆炸。
(3)易造成人員傷亡。
撲救方法:
泄漏火災的撲救:及時堵漏、控制擴散、迅速滅火、防止爆炸傷人。
可溶性易燃液體火災的撲救:
(1)滅火時多選用抗溶性泡沫、干粉等滅火器。
(2)根據實際情況可用大量的水稀釋燃燒液體,直至燃燒停止。
(3)泄漏可溶性易燃液體燃燒,可使用大量的水稀釋,致使其熄滅,同時可降低易燃液體蒸氣揮發,消除復燃或燃爆危險。
(4)可溶性易燃液體因本身含氧、含碳量較少,燃燒時火焰呈藍色,不易被人發現。因此,在滅火時要避免流淌液體燃燒傷人。
注意傷人:
1、滅火中要隨時注意觀察易燃液體貯罐及鄰近罐的異常變化,防止發生爆炸傷人;
2、滅火中要正確選用滅火器材;
3、滅火后要防止復燃或蒸氣爆炸;
4、對流淌燃燒液體火災,應先堵截,后滅火;
5、加強滅火人員安全防護;
6、搬運或疏散小包易燃液體時,要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碰撞等不安全行為,嚴禁背負、肩扛,嚴禁使用易發生火花的鐵制工具。
(3)易燃易爆氣體火災
易燃易爆氣體遇明火,或與氧化劑接觸,或在熱傳遞作用下,能引起燃燒爆炸。
易燃易爆氣體火災特點:易造成大面積燃燒爆炸;燃燒往往引起貯罐、氣瓶爆炸;貯罐爆炸會引起相鄰貯罐發生連鎖爆炸,導致災情擴大,引發大面積火災;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火災撲救難度大。
易燃易爆氣體火災撲救方法:首先應撲滅泄漏處附近被引燃的可燃物火勢,控制火災范圍,為下一步撲救泄漏處燃燒作好準備;氣體泄漏著火后,不可輕易關閉閥門,更不可隨便關停運送氣體設備,以防止回火引起爆炸。應先關小閥門,降低氣壓體泄漏壓力后進行滅火,并事先做好堵漏準備,火焰熄滅后立即進行堵漏;起火后,不能盲目撲滅泄漏處燃燒,以防堵漏失敗后大量可燃氣體繼續泄漏,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火源發生大范圍爆炸;如果確認泄漏口不大,能在短時間內快速予以封堵,則可用水、干粉、蒸汽、氮氣、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滅火(事先消除泄漏點附近一切火源),然后組織人力快速實施堵漏,同時用霧狀水稀釋驅散泄漏氣體;如泄漏口裂縫較大,確認難以堵漏或無法堵漏,則可以采用冷卻著火容器及周圍容器的辦法,防止發生爆炸,任其穩定燃燒,自至自行燃盡熄滅;對于有爆炸危險的易燃氣體,容器、氣瓶或設備的冷卻或滅火,要利用地形、地物、建筑物等為掩體,以防爆炸。對于有先兆要爆炸時,要果斷撤離,注意觀察,避免爆炸傷人。
注意事項:加強統一指揮,避免盲目行動。無論采取哪種斷絕氣源措施,都必須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施;如有爆炸的可能,滅火時首要任務是防止爆炸。要自始至終組織相當人力對燃燒容器及受熱輻射、燒烤的相鄰儲罐、氣瓶等進行冷卻降溫。如有可能應迅速移至安全地帶;加強一線人員的安全防護,避免發生人員傷亡。許多易燃易爆氣體本身具有毒害性,其燃燒產物也具有毒性,對人體危害很大。現場施救時要采取防毒措施,防止人員中毒。要及時替換滅火人員。同時要持續不斷地觀察火情變化,避免發生爆炸或其它險情傷人;滅火后應對易燃易爆氣體容器、氣瓶或其它設備進行持續冷卻,避免復燃。同時對火災現場進行安全檢測,確認無危險時再撤離,恢復用火用電;搞好火災現場警戒,控制現場人員數量,確定滅火人員撤離的場地和通道。警戒范圍應根據火災現場實際確定。警戒解除應在火災現場確認無危險時宣布。
十、應急培訓和演練
應急培訓和演練的指導思想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邊戰,逐步提高為原則。應急培訓和演練的基本任務是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各項目部或實體應派專人負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規定組織培訓,開展定期或不定期隱患排查、治理,定期開展演練,增強事故應急、應變處理能力。
十一、應急預案的修訂
本預案編制及修訂部門為分公司生產安全室。此預案下發后,原則上每3年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如因特殊原因,也可以及時對部分內容做局部修訂。
應急救援工作首要任務范文6
為加強經信委對全縣工礦和民爆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或突發事件處理綜合指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事故(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社會和諧穩定。
二、編制依據
編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七十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發》(主席令第六十九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委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故(事件)。
(一)根據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冰、雪、凍災害、大風、冰雹、強對流天氣災害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工礦、民爆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等。
3、:主要包括涉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群體性的上訪事件等。
(二)按照各類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一級:特別重大事故。發生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級:重大事故。發生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級:較大事故。發生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級:一般事故。發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加強預防。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管理與重點管理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和物資的準備,組織準備等。
2、快速反應。堅持效率的原則,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正確的信息,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3、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健康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凡是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或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要及時采取果斷措施,優先展開搶救人員的緊急行動,加強搶救救援人員的保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
4、聯動處置。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協作,接受上級部門領導部署,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法規范。堅持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應急措施與常規、常理的關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運用范圍和實施力度,使應對安全事故或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信息接報、處置及現場救援
1、成立由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安全的領導任副組長、直屬單位和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加強對工礦企業或民爆公司安全生產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
2、接報人接到相關企業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后,應對事故基本情況進行記錄,立即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