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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范文1
一、引言
根據Healy和Wahlen的說法:盈余管理就是為了使受利益影響的企業或個人,在企業基本經濟狀況方面產生誤解,或者是針對企業向外界公布的會計數據合約的結果,以對財務報告和交易設計的分析來重新制定財務報告。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可以分三方面來表述:一是進行盈余管理的目的;二是盈余管理需要在什么方面著手,具體包括進行盈余管理的具體方向以及盈余管理結構、程度;三是怎樣進行盈余管理(如直接的會計工具或構造交易、事項等非直接會計工具)。從上面順序來看,第一、第二方面甚至于第三方面都在資本市場監管機構的影響下,但是只有第三方面和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產生聯系。因為從資本市場、合約和政府監管這三個方面來看,資本市場監管機構會一直影響盈余管理的具體目標,也影響盈余管理工具的選擇。資本市場監管機構制定的規則對有些管理動機本身也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然而,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動機和其具體想要達到的目的和會計準則制定機構關系不大。會計準則的具體規范,只針對上市公司對盈余管理工具的選擇和構造交易事項,假如其中的某些交易或事項被會計準則規定不計入當期損益,那么就不能用作盈余管理。
二、資本市場監管規則和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行為的影響
適應資本市場監管規則,是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因為增加利潤是上市公司的主要目的,那么其盈余管理最終的目的指向就是避免發生虧損,或者避免因為持續虧損使股票被停牌、摘牌。這些沖銷行為的表象是使利潤降低,當期收益大幅下滑,實質上對下期公司盈利的快速恢復有利,且起到保牌的作用。證監會只是從凈利潤和凈資產收益率這些會計業績指標來對上市公司的股權和再融資資格進行管理。而有些上市公司因為盈利能力較差,面臨被迫停牌和摘牌的局面,因此就會進行盈余管理,以保住股權再融資資格和避免被特別處理,避免被停牌、被摘牌等。基于適應資本市場監管要求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這一點,我國的證監會其職能就是對資本市場進行監管,不同的監管規則會產生不同的盈余管理行為。那么,證監會如何才能對上市公司的盈余行為進行遏制呢?是不采用會計業務指標,還是重新制定?這些實際操作起來都有一定的難度,因為脫離會計指標的實質性監管是不現實的。因此,證監會在保證其實質性監管的前提下,不斷更新有關的會計業績標準、指標,對監管規則進行補充調整。盈余管理三方面的表述說明,會計問題范疇不包括盈余管理,盈余管理是各種有利益沖突的個人或公司之間的利益比拼,如何選擇盈余管理工具、如何進行交易、如何進行事項構造時才會用到會計準則。我國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一直對盈余管理行為進行監督和規范,這在債務重組會計準則的制定、修訂過程中充分地體現出來。債務重組會計準則和股權再融資監管規則的變化軌跡,反映在1998—2010年的三個時間段,具體情況如表1所示。
三、理論分析并提出研究假說
會計準則、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和審計師身上承載著人們長期以來遏制盈余管理的希望和責任,但是,盈余管理和現代企業會計規則的制定權以及合約安排融合在一起。政府制定的一般性、通用性的會計規則的公共合約是不全面的,經理人可以制定剩余的會計規則,這些權力由注冊會計師行使監督責任(謝德仁,1997),這就使企業的盈余管理成為了可能。這樣,制定會計準則的部門就不能及時發現和完善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它對企業的盈余管理是蒼白無力的,它的穩定性無從體現,也不能長期對會計信息的生產者以及審計師等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指導,削弱了在降低成本板塊會計準則的實質功能。因為,設計交易是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方式,這也正是會計準則管理的空白。因為交易可以更新,所以應用會計準則對盈余管理進行遏制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只有化解、減弱盈余管理的動機才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其中,對資本市場監管規則進行修改,才能有效地解決企業的盈余管理問題,才能作用于資本市場監管規則。
由表1關于債務重組會計準則的變遷的三個階段可以判斷出以上結論的正確性。通過分析1999年、2001—2006年、2010年的樣本可以判斷出債務重組的可能性和財務狀況惡化之間的關系。
上市公司在1999年的盈余管理,是通過債務重組產生的效益取得股權再融資資格,以及避免企業的虧損現象發生,這樣就使得有些財務并不困難的公司也會進行債務重組,謝德仁(2008)已經證實了這一點。謝德仁對1999年的樣本進行分析發現,企業的財務指標與是不是產生債務重組沒有直接關系。在2001—2006年的樣本中,那些能夠避免虧損的上市公司,也不能通過債務重組實現其盈余管理的目的,原因是:債務重組會計準則在這個期間規定,債務重組所獲得的收益只能算進資本公積里,對那些有股權再融資資格的公司來說,進行債務重組依然得到債務重組,使得凈資產收益率中分母變大,分子不變,收益反而降低。這樣就保證了上市公司進行債務重組就是因為財務狀況不佳所致。2010年的樣本體現的是:債務重組可以增加當期利潤,但不能由此進行股權再融資,想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股權再融資的公司,不能把債務重組當作盈余管理的形式。對那些有被停牌、摘牌危機的公司來說,因為其財務狀況困難,就可以利用債務重組來進行盈余管理,這樣具有摘牌或停牌動機的ST和*ST公司在我國的盈余管理研究中,就作為財務困難的樣本,使得盈余管理的界定產生了困難。以下是針對這些提出的研究論題:
A1:1999年樣本顯示,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行為的發生與其財務狀況關系不大。
A2:2001—2006年樣本顯示,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與債務重組呈現反向行走趨勢。
A3:2010年樣本顯示,上市公司財務狀況越好,該公司債務重組的可能性越低。
以上論題如果通過檢驗,說明對公司盈余管理行為發生作用的是資本市場監管規則,而不是會計準則。從這個層面上講,改變資本市場監管規則,才能遏制盈余管理行為。由2001—2006年與2010年樣本比較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發生的理由與財政部遏制與否無明顯關系;由2010年和1999年樣本比較看出,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的發生與證監會遏制與否有明顯關系。
四、研究數據的來源和研究設計思路
應用于本文的樣本,時間跨度大,在此期間,宏觀經濟環境在不斷發展,各行各業也發生著迥然不同的變化,同時,對上市公司的行業分類也是證監會一直進行的工作,這樣在債務重組樣本中無可避免會發生偏差,所以筆者不去比較所有樣本的財務狀況,而是建立一個LOGIT的回歸模型,來對債務重組和財務困難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和對照。采用謝德仁(2008)的模型進行驗證:
其中,t表示債務重組發生在哪一年,1表示發生,0表示沒發生。有效的財務指標是t-1年或t-1年末的,它能有效地預示企業的財務情況,包括GPR(主要業務利潤率),OPC(經營性現金流比率)、TNRA(總資產周轉率)、LEV(資產負債率)、QUICK(企業短期償還債務的能力即速動比率)等指標。公司規模、上市年齡、行業和除1999年及2010年的樣本年份也受回歸影響。
因為1999年和2010年上市公司其盈余管理有可能通過債務重組發生,但是發生在2001—2006年期間的債務重組,其收益不在公司的利潤范圍里,只能在賬務上進行分類整理,這樣上市公司通過債務重組進行盈余管理行為的目的就會落空。為了對此進行掌控,在1999年模型中對樣本中的ALOSS(避免虧損動機)和EFQ(保股權再融資資格動機)進行了調控,而在2010年,因為債務重組不影響股權和再融資資格,所以僅調控了ALOSS。筆者研究的債務重組樣本是720(44)家、6 957(608)家、1 350(175)家,數據從WIND數據庫中獲得。巨靈證券的信息系統、金融界所屬網站及上市公司所屬資訊網對本數據提供了主要依據。
五、相關結果和情況分析
表2為1999年、2001—2006年、2010年樣本模型回歸結果。
表2顯示:
1.在1999年的樣本中,公司盈余管理因素被剔除,OPC和LEV在10%和5%水平線上對公司債務重組作用明顯,其他反映公司財務困境的變量都不明顯。EFQ只與因變量在10%水平上呈同升和同降的正相關關系,ALOSS在這里作用不明顯。這就證明1999年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的發生與財務困境沒有直接的關系。當然,不排除有其他樣本的出現,諸如上市公司債務重組不是因為財務狀況的艱難,或者是為了避免虧損,也可能是為了獲得股權再融資資格,這同樣說明只要進行了債務重組,財務狀況一定是不容樂觀的。
2.2001—2006年的樣本中顯示:1%水平線上,GPR、TNRA、QUICK這些因素都和因變量呈現負相關關系,LEV在25%水平線上和因變量呈現正相關關系,表明在這個時間段財務困難,成為產生債務重組的關鍵因素之一。
3.2010年的數據樣本顯示,若不采取辦法遏制規避虧損動機的發生,公司的GPR(主要經營的業務所產生的利潤率)、TNRA(總資產周轉率)以及公司的規模、上市的年齡等變量,都會影響公司的債務重組。這說明,發生債務重組取決于財務狀況的好壞,財務狀況越差越易發生債務重組。公司規模的大小、上市時間的長短也直接影響著是否發生債務重組。在剔除其他干擾因素(如避免虧損動機)后,除主營業務率不明顯外,其他變量表現仍然明顯。這也表明,2010年債務重組的原因就是財務困難。當然,從ALOSS與因變量的關系層面上來看,它們呈現正相關關系,從而可以看出,債務重組可以使這些公司避開虧損。這也從側面說明會計準則不能對其進行遏制,而必須依靠資本市場監管規則本身。
從表2的回歸結果分析,針對A1、A2、A3的論題,經驗證存在,從而說明1999年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行為的產生和公司的財務狀況關系不大(這里特別指出:具有EPQ盈余管理動機特征的表現最突出);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行為發生頻繁,且和公司的財務狀況有明顯聯系,這種情況尤其在2001—2006年和2010年期間的樣本中表現明顯。以上數據和分析表明,上市公司所采取的盈余管理行為就是為了和資本市場監管規則相適應,這也說明,資本市場派生出的監管規則在對公司盈余管理行為中比會計準則作用明顯。
六、論證結果
本文通過以上數據研究對比了會計準則和資本市場監管規則對公司盈余管理的制約和影響,通過驗證認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就是為了適應資本市場監管的需要,資本市場監管規則成為改善公司盈余管理行為的主要切入點,而會計準則有其局限性,所以并不能起到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為進行遏制的作用。研究數據表明:資本市場監管規則成為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行為和盈余管理目的之間的紐帶,而會計準則沒有此作用。資本市場監管只是起到證監會、上市公司、資本市場參與者三者之間合約性質的作用;證監會有權參與修訂“合約”,它修改的合約內容在很大程度上使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隨之發生改變;上市公司會基于各種目的進行盈余管理,會計準則對此負的責任比重較小。因此,合約的修改、監管方的責任劃分、信息披露的靈活應用等,都會對盈余管理產生作用。在公認的程序框架下,立足于基本的財務會計概念和原則才能制定出較為合理的會計準則,會計準則只能使交易成本增加,不能在遏制盈余管理行為方面起到相關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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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范文2
一、盈余管理行為產生的動機
由于公司管理者與相關利益人之間利益的不一致,追求的目標也不一樣,再加上信息不對稱、委托關系契約的不完全以及利益主體的利己性,使公司管理者有動機也有可能為自身利益進行盈余管理。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動機有:
會計準則對盈余質量存在著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會計準則可以制約盈余管理的發生,從而有利于提高盈余質量;另一方面,會計準則又為盈余管理的產生提供了可能,不能必然保證高質量的盈余。
從會計準則制定的角度來看,如果會計準則中對基本概念有嚴密的定義,對企業的任何經濟業務都有一一對應的、剛性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那就可以使會計實務達到科學、合理且內在一致的完美境界。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不存在會計選擇的問題,會計盈余信息一定完全反映了真實的盈余水平,其質量一定是高水平的。然而,這只是不可能實現的期望。原因有二:其一,會計并不是一門精確的科學,實務中往往需要對經濟事項的未來發展進行假定、估計和判斷,并且存在可供選擇的多種會計程序和方法。因此,會計準則無法消除職業判斷,允許對于相同的交易可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處理。其二,會計準則的制定是會計理論界、政府有關部門、會計職業團體、企業界的專家等各方利益集團進行博弈得出的結果。而且,由于會計準則理論基礎的不完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和制定模式的局限性等原因,會計準則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或尚未規范的空白地帶,這就為盈余的操縱提供了可能和條件。
二、新會計準則體系與盈余質量有關的重大突破
為了適應我國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對會計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也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世界潮流,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會計準則,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執行。新會計準則體系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三個層次構成。第一個層次是在整個準則體系起統馭作用的基本準則;第二個層次為38項具體準則,是依據具體準則要求對有關業務或報告做出的具體規定;第三個層次是作為補充的應用指南,是對具體準則的操作指引。 新會計準則整體將對上市公司產生深遠的影響,同時,對上市公司盈余質量產生顯著作用。基本準則開宗明義地把財務會計的目標定位于 :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
三、新會計準則對盈余管理的積極影響
1.減少了利用資產減值轉回調節利潤的可能性
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必然增加公司的當期費用而減少當期利潤,轉回則相反,通過減值準備計提與轉回可以調節公司不同會計期間的利潤。據媒體對2004年度減值損失轉回金額最大的前20家上市公司年報的分析結果表明,通過轉回前期資產減值損失不同程度人為調整損益中,2家ST公司分別增加當年利潤32 495萬元和4 500萬元,占各自當年凈利潤的309%和581%,成功摘除了ST;4家公司分別增加當年利潤28 080萬元、6 885萬元、6 373萬元和5 003萬元,避免當年出現虧損;6家公司維持或提升了業績。而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這一規定限制了企業利用資產減值調節收益的功能。另外,新會計準則雖然對一些資產特別規定可以計提減值準備和允許轉回,但也作了嚴格限制,如存貨跌價準備計提要求應當有“確鑿證據”,還要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等。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資產減值調節利潤的可能性。
2.縮小了公司選擇發出存貨的計價范圍
原準則規定可以采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和后進先出法對發出存貨的成本進行計價。新準則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和后進先出法。對于那些存貨數量多、周轉率較低的公司,在存貨價格下跌時,采用后進先出法將會減少發出存貨成本,調增企業收益。新準則的規定使公司當期的存貨都以客觀的歷史成本反映,更強調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消除了公司利用后進先出法人為影響利潤,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
3.擴大了合并報表的合并范圍
新舊準則對合并范圍的規定基本一致,但新準則強調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并范圍,基于“控制”理念來定義子公司,包括小規模公司、特殊行業子公司以及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這一變革使一些通過降低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的投資比例,將其從合并范圍中剔除,或提高盈利的子公司的投資比例,將其納入合并范圍來提高集團公司的業績,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被禁止。同時新會計準則要求公司將合并區分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分別采用不同的規則處理關于如何確定合并成本及其分配、如何確定作為對價付出的相關資產的相關損益或承擔的負債等問題。這些新的規定將促使合并報表更加真實、公正,更真實地反映企業集團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限制了利用重組合并進行盈余管理。
四、配合新會計準則與實施,切實提高盈余管理
盈余質量受會計準則、外部機會、制度約束、法律風險、人員素質等諸因素的共同影響,需要多方共同協作,才能達到提高資本市場上盈余信息質量的目標。為了切實提高盈余質量,配合此次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和實施,我們需要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1.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培訓和職業道德建設
會計準則畢竟只是一個生產會計信息的技術規范,它解決的是“該如何辦”的問題。對會計準則的惡意誤用屬于會計準則執行中“人”的問題。由于很多會計業務處理都依賴于會計的職業經驗、知識水平和實際駕馭能力,不同閱歷和知識背景的會計人員所作的判斷往往是不同的。由于會計從業人員自身因素的限制,加上新會計準則的變化之大、難度之高,客觀上提高了會計人員執行的難度,由此必然產生實務操作中的不確定性和新準則執行的不到位,給會計盈余質量帶來潛在的不利影響。因此,有關方面應面向會計從業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專業培訓,使企業和會計人員盡快掌握新會計準則的精神,盡力了解和掌握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及其應用。同時,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道德素質,從“人”的方面保障新會計準則的有效執行,使新會計準則對盈余質量的積極影響落到實處。
2.提高會計環境質量,加強制度性建設
會計準則并不是獨立存在的,它的應用需要有相應的制度環境。我國上市公司自身仍存在很多的治理缺陷,如國有企業的股東缺位、廣泛的一股獨大、債券監督的不力、對大股東的侵占行為缺乏治理約束。同時,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建設還有待完善,市場監督體系與基本法治基礎薄弱,這些不僅導致公司缺乏對高質量盈余的有效需求,而且助長了公司進行盈余管理和粉飾報表的動機,從而降低了盈余質量。因此,為了從根本上提高盈余質量,在加強準則建設的同時,還應加快推進公司治理改革、資本市場改革等制度變革,如加大訴訟風險、完善股權治理、解決出資人缺位等,積極培育公司對高質量盈余的有效需求。只有準則建設和制度建設“雙管齊下”,才能更好地顯現會計管制的效果,才能從根本上提高會計盈余信息的質量。
參考文獻
[1]段艷琳.解讀新會計準則體系。投資北京,2006,(5):34-38.
[2]葛家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幾個問題.財會通訊,2002,(7):3-6.
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范文3
【關鍵詞】會計準則;盈余管理;資產減值
一、資產減值和盈余管理的概述
(一)資產減值的概述
“資產減值”又稱為資產減損,按照經濟收益原則,資產所有者取得資產時所花費的成本與其預期可回收的價值相一致,但由于社會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資產未來現金流量可能會發生變化,使資產的可收回價值和賬面價值發生背離。從理論的角度我們將資產定義為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如果資產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低于其賬面成本時,我們就說資產發生了減值。
在新會計準則下,資產減值準則發生了很多變化,總體來說,新準則進一步擴大了資產減值的計提范圍。新準則除了包括舊準則中規定的計提減值準備的八個項目外,還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資產、投資性房地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金融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未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七項資產項目。在計提減值后資產價值回升時,新會計準則把減值資產分為了不可轉回和可轉回兩類。
(二)盈余公積的概述
近幾年來,隨著新會計政策的進一步完善,盈余管理受到了中外學者的廣泛關注,成為財務問題的熱點之一。對于盈余管理的定義,國內外學者眾說紛紜。國外學者主要從盈余管理的動機和后果兩個方面來定義盈余管理,大體可分為三種觀點。第一,以美國著名會計學家SchiPPer(1989)為代表,他將盈余管理定義為通過對財務報表有目的地干預,來獲得一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強調企業管理層的個人利益動機。第二,以williamR.Scot(1997)為代表,他把盈余管理定義為:在公認會計原則下,如果企業經營者可以在一系列的會計政策中自由選擇,他們通常會選取使公司價值最大化或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會計政策,強調盈余管理的經濟后果。第三,以PulM.Healy & JamesM.Wahlen(1999)為代表,他們認為管理當局運用職業判斷編制財務報告和使用規劃交易調節財務報告,是為了影響利益相關者的經營決策或是影響一些以會計報告為基礎的契約的后果。
在國內,魏明海(2000)認為盈余管理是企業管理當局為了誤導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企業經營業績的理解或影響那些基于會計數據的契約的結果,在編報財務報告和“構造”交易事項以改變財務報告時做出判斷和會計選擇的過程。秦榮生(2001)認為盈余管理是指企業有選擇會計政策和變更會計估計的自由時,選擇其自身效用最大化或是企業市場價值最大化的一種行為,是一種合法行為。劉長青等(2005)基于經濟學人性假設對盈余管理博弈分析,認為盈余管理(廣義的)可以分為效率型盈余管理、機會主義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三類,盈余管理不損害企業價值。
雖然國內外學者對盈余管理的看法不同,但大部分都認為盈余管理是管理者合乎法律規范的收益調整。盈余管理是為了公司價值最大化或企業管理者自身效用最大化,并不是為了專門欺騙會計信息使用者而采取的一種蓄意的欺詐行為。雖然它的直接結果可能導致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誤解,但是其最終目的是企業市場價值最大化。
二、新會計制度下資產減值政策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響
(一)新資產減值會計政策對盈余管理的遏制
1.新會計準則擴大了資產減值的計提范圍
基于謹慎性原則,新準則擴大了資產減值計提范圍。為了防止企業管理當局在“歷史成本”的掩護下,少提或不計提資產減值,新會計準則除了對消耗性生物資產、存貨、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項目進行相關規定外,還將資產分為單項資產和資產組,使得資產減值損失的計提范圍幾乎囊括了所有的資產項目。
2.新會計準則下資產減值的確認基礎更為科學
企業根據資產或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可以獨立于其它資產或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認定最小資產組合。同時,還規定,除使用壽命不確定的資產,如無形資產、商譽等,有無跡象均需進行減值測試外,其他資產也要在會計期限末判斷其減值情況。資產只有存在減值跡象,才可以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資產組”概念的引入,解決了單項資產難以獨立確認未來現金流量的問題,減少了企業管理當局進行盈余管理的機會。
3.部分資產減值準備不允許轉回
新準則的重大變化之一就是長期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再允許轉回。此項規定,扣減了資產中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潤的部分,企業將無法通過沖回資產減值準備快速提升利潤,從而使會計信息較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體現了謹慎性原則,也減少了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空間。
(二)新資產減值準則下為盈余管理提供的空間
1.資產減值跡象界定的主觀性
新準則規定,除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商譽有無跡象均需進行減值測試外,其他資產均需在會計期限末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有跡象進行減值測試,并考慮計提減值準備。新準則羅列了七條資產減值跡象,但缺乏定量的標準,主要是對減值跡象進行了定性描述。
2.可回收金額計量的不確定
在對資產減值的計量中,資產的可回收金額可采用“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來確定。由于我國目前市場體制的不完善,公允價值是否公允很難判斷。其次,處置費用是一個未來預計費用,折現率的選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等很大程度上也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也具有不確定性,這就為企業當局利用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盈余管理的創造了空間。
3.減值資產的置換
新準則規定“資產減值準備一經確認,不得轉回”,此項中的資產僅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成本計量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生產性生物資產,以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及石油天然氣開采的減值。但對于存貨、消耗性生物資產、貸款及應收賬款和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攤余成本計量)、長期債權投資、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等的減值仍允許轉回。
4.資產減值信息披露不完善
新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息披露透明度,但仍有不足之處。新準則規定了“重大資產減值”要求披露的方法、過程及依據,但缺乏定量規定,也未披露“重大資產減值”對財務的影響。資產減值信息披露不完整,不能切中要害,也為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總結
總體來看,隨著新會計準則的執行不斷步入正軌,新資產減值政策也顯示出相對的優越性。但是同時,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我國需要繼續完善相關會計法律、法規;完善產品、資產、信息等交易市場;同時,還要加強會計人員教育,提高其業務、道德素質;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內控機制;積極發揮相關中介機構的作用等。盈余管理只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種策略,它并不能提高企業價值。其制造的資產泡沫,欺騙了部分股東,但這種泡沫和欺騙都只是一時的。企業只有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才能真正提高自身價值,達到利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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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范文4
摘 要 2006年頒布的現行會計準則完成了與國際趨同、全面構建會計準則體系的目標,新會計準則在很多方面減少了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空間,但同時仍給管理層留下了盈余管理的余地。綜合現行會計準則的利與弊,仍起到了規范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保護投資者的作用。
關鍵字 會計準則 盈余管理 空間 余地
盈余管理是指企業管理層在遵守會計準則和會計法規的前提下,利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可選擇性和靈活性、交易事項的確定時點的選擇來對企業的財務報告進行修正調節,以達到平衡利潤、合理避稅等目的,使得企業財務業績得以提升、解決管理層的受托責任。
按公司盈余管理的動機和目的不同,盈余管理的類型分為:除垢法、做大盈余法、做小盈余法、熨平法等;企業可通過關聯交易、資產評估、會計政策變更等手段來粉飾財務報表。盈余管理盡管是在相關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允許的范圍內對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但還是損害了會計信息的真實公允,因此探討現行會計準則對盈余管理的影響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現行會計準則下盈余管理空間的減少
1.存貨計價方式的減少
存貨計價方式的選擇屬于會計估計,以前的會計準則規定可選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計價法來計量存貨的價值,現行會計準則禁止了后進先出法的使用,原因有兩個:一是不符合存貨流通的規律,一般都是先收到先消耗或出庫;二是容易采用此方法人為的調節存貨的成本,庫存存貨價格是很久以前的價格,不能反應實際市場價格,容易造成賬面成本與實際成本差異太大。現行會計準則的這一變動,有效地減少了在存貨計價方面調節資產和利潤的空間,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
2.禁止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轉回
當企業的資產出現減值跡象,如市價當期大幅度下跌、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以及資產已經陳舊、毀壞等,會計準則要求對企業的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準則的出發點是要求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金額應真實公允地反映資產未來能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同時出于穩健性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提前記錄和確認可以預見的損失和費用。但是企業管理層經常使用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轉回來進行盈余管理。2006年頒布的新會計準則禁止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轉回,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利用減值準備來調節利潤;同時,對流動資產如應收賬款、存貨的減值準備的轉回進行了嚴格的規定,要求必須有充分的證據才能轉回。[2]
3.有限制地引入公允價值
我國會計準則2006年實現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全面趨同,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公允價值的全面引入。公允價值是指熟悉市場情況的買賣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和自愿的情況下所確定的價格,或無關聯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一項資產可以被買賣或者一項負債可以被清償的成交價格。公允價值的引入可以改善財務報表信息的相關性,彌補歷史成本的缺陷。但是為了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減少操縱空間,我國公允價值的使用是有嚴格限制條件的。
4.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細化
《企業會計準則第二十號――企業合并》強調了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按照被合并方凈資產的賬面價值計量,同時不確認損益和商譽。這避免了之前虧損企業可以通過控股合并以達到扭虧為盈的局面,防范了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
二、現行會計準則下盈余管理的余地
1.公允價值的確定
我國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確定公允價值計量分為三個層次:(1)企業在計量日能獲得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報價的,以該報價為依據確定公允價值;(2)企業在計量日能獲得類似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或相同或類似資產或負債在非活躍市場上的報價的,以該報價為依據做必要調整確定公允價值;(3)企業無法獲得相同或類似資產可比市場交易價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場參與者對資產或負債定價時所使用的參數為依據確定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確認的第二和第三個層次上,需要根據報價做出必要調整,這其中就存在巨大的盈余管理的空間。
2.利用債務重組增加利潤
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現行會計準則對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債務人可將債務重組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從而直接計入當期利潤,這將會造成債務重組的債務方的利潤增大,從而當企業發生經營虧損的情況下企業有極強的動機進行債務重組從而扭虧為盈。
3.無形資產的費用化與資本化
《企業會計準則第六號――無形資產》規定了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其中研究階段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費用化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開發階段支出同時滿足5個條件時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從而資產化。這一規定本身意在鼓勵企業多進行自主研發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但是由于“ 開發階段” 與“ 研究階段” 的界限在實際工作中如何準確劃分是一大職業判斷難題, 所以現行準則起到激發企業研發投人積極性的作用的同時, 也可能被企業管理層在必要時作為調節利潤的工具加以利用。[3]
4.流動資產減值準備的轉回
盡管現行會計準則禁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轉回,但企業仍然可以通過操縱流動資產減值的計提和轉回來達到盈余管理的目的,最常見的便是利用存貨、應收賬款等科目的減值來平滑利潤。
參考文獻:
[1]孫曉彤,斯紅娟.淺析現行會計準則下的盈余管理.東方企業文化?企業管理.2013(2):72 .
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范文5
關鍵詞:上市公司;新會計準則;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行為在中外公司中普遍存在,是現代會計研究中一個重要的領域,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一直受到西方會計學者的關注。在我國,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資本市場的日漸發展,股份公司的大量涌現,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問題引起人們的重視,并成為財務會計研究一直以來不斷研究的重要的新課題之一。
雖然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推出以后,對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監管更加嚴格,但是也因此企業盈余管理的技術手段更加多樣化,利益相關者有必要更細認清。
本文根據近三年上市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實際樣本,總結當前上市公司在新的會計準則下,推陳出新的盈余管理手段的新花樣,并且為利益相關者提出相應的識別方法。
一、盈余管理的含義及體現
會計學界對盈余管理的概念存有很多不同的解釋。美國會計學家凱瑟琳?雪珀(Katlaerine Schipper)在其著名的《盈余管理的評論》(Commentary on earnings management)一文中,將盈余管理定義為:旨在有目的地干預對外財務報告過程,以獲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
加拿大會計學家司可脫(William R.Scott)教授在其著作《財務會計理論》(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中,將盈余管理定義為:經營者在一系列可選的會計政策(如公認會計原則)中選擇那些使自身或公司市場價值最大化的會計政策的行為。
根據上述兩個權威性的定義,我們認為盈余管理主要具備如下特征:第一,盈余管理的主體是企業的管理當局;第二,在盈余管理的過程中,企業管理當局是有目的地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會計政策或交易安排;第三,盈余管理的手段是在公認會計原則及其他會計準則的約束之下的;第四,管理當局進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在于使自身利益最大。
從具體的行為看,這些行為既包含合法的操控,如企業管理層在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允許的范圍內,通過選擇會計方法、進行職業判斷而導致的賬面盈余的變動;企業依法重組其經營活動或交易以達到即期或持續影響企業賬面盈余的行為等,也包括非法的或欺詐性的操縱行為,如有意識地“過度”或“不當”使用會計選擇和職業判斷來影響賬面盈余;有意編造、虛構交易來調整賬面盈余的行為等。
二、新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
1.利用資產減值
新會計準則擴大了資產減值范圍,除原先要求計提的“八項”資產減值準備以外,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消耗性生物資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金融資產以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等資產,均應在會計期末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相應提取減值準備。
其中,除按新準則第8號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不得轉回外,其他資產減值準備均可以在減記資產價值的影響因素消失后轉回,計入當期損益,為管理當局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
資產減值的確認與計量涉及到公允價值、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等指標的確定,不管是對公允價值的估計,還是在計算現值過程中對未來現金流量和折現率的估計都需要會計的職業判斷,方便管理層進行盈余管理。
2.利用研發支出的部分資本化規定
新準則把過去計入當期損益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劃分為兩個階段:研究階段支出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允許資本化計入資產價值。但對于開發項目是否具有可行性,公司是否具有完成該項目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公司是否能證明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存在市場等問題的確定都需要會計的職業判斷。會計的職業判斷主觀性強,與盈余管理關系密切,為公司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
3.利用公允價值
新會計準則在金融工具、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投資性房地產、公司合并的非共同控制類型中和債務重組等方面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雖然準則對公允價值的使用條件進行了嚴格限制,但這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和資產評估機構的報告,使公司管理當局可以利用公允價值進行盈余管理的空間加大。
4.利用借款費用資本化范圍的擴大
新準則規定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擴大了可資本化的資產范圍,隨之可資本化的借款范圍,由專門借款擴大到包括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企業借入的資金大多是混合使用,確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究竟占用了多少一般借款,計算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確認資本化期間等問題需要進行主觀判斷,公司外部各方很難了解清楚,審計監管難度較大,客觀上為公司增加了盈余管理空間。
5.利用預計負債的計量
新準則規定,預計負債的初始計量按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應按當前最佳估計數作相應調整。規定中需要確定的“最佳估計數”沒有具體的標準,需要綜合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不確定性和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因此,在計量過程中涉及到對相關未來現金流出、折現率、風險的估計和判斷,為公司管理層進行盈余管理增加了相當大的空間。
三、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識別方法
1.關注審計報告和管理當局的說明
如果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后出具的是非標準的審計報告,甚至連續幾個年度都是非標準的審計報告,就有理由懷疑公司可能有盈余管理的行為,必須予以充分關注。如果公司更換了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特別是更換前注冊會計師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更換的注冊會計師即使出具了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也應予以關注。
2.關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
關注公司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是否改變,對判斷公司是否進行盈余管理,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線索。其關鍵是要看其變更的理由是否充分,有關這方面的情況都要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通過對這一部分的閱讀、分析,可以判斷相關變更是否合理,是否虛增了企業的利潤。
3.關注合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的變動
由于合并范圍對合并會計報表的直接影響,公司可以通過改變合并范圍來調節利潤,從而進行盈余管理。通過分析公司的財務報告的合并范圍變動,應重點關注兩個問題:一是新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的利潤是否超過了原合并范圍內子公司的平均水平;二是新剔除的子公司利潤水平是否低于集團公司的平均水平。如果出現這種狀況,那么該公司就很可能在進行盈余管理。
4.關注關聯方交易
以上內容己提到,關聯方會通過不公平的交易改變財務報告的結果,從而達到粉飾財務報表之目的。雖然國家對關聯方交易的會計處理進行了一系列強制規定,大大遏制了該手段的應用,但我們仍應關注企業是否采用了更隱蔽的方式,如通過第三方進行關聯方交易,從而實現其盈余管理的情況。
5.關注盈利與股利分配的對比
如果企業有足夠的利潤卻一直不回報股東、不進行分配,很有可能企業的盈余就是“管理”出來的。當然,盈利企業不進行利潤分配還有其它的原因,但“管理”出來的盈余是肯定無法分配的,所以豐厚的利潤與微薄的股利對比為我們識別盈余管理又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
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范文6
[關鍵詞] 盈余管理 會計準則 會計政策
一、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的關系
會計準則是防范和制約盈余管理的關鍵因素,但同時,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及會計準則的局限性又是盈余管理產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是一把“雙刃劍”。
由于盈余管理是在不違反會計準則下的會計選擇,因此,會計準則就成為盈余管理的一個限制條件,而盈余管理的產生也促進會計準則的發展。盈余管理與會計準則之間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影響。
企業的管理當局擁有會計政策的選擇權,他們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就可能通過不當盈余管理來操縱會計數字,以使各種契約關系的實際執行出現有利于己的結果。所以由于契約的不完備性和理性經紀人的自利考慮,即使有會計準則的約束,會計信息仍然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會計信息又引發了利益受損方產生改善會計準則的要求,由此,會計準則在盈余管理的推動下也在不斷改進。
二、會計政策選擇權究竟應該有多大
1.權衡會計準則的規范性和靈活性
會計準則的約束功能和剩余選擇權,決定了會計準則必須是規范性和靈活性的統一,但會計準則所允許的靈活性程度,一直是各國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所困擾的重大問題。會計準則中所規定的可選擇的會計政策不能過多,否則容易造成會計信息失真,從而降低綜合效用;相反,如果可選擇的會計政策太少,則會影響企業管理者主觀能動性的發揮,也會降低會計準則的有效性。只有當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控制在企業各利益相關者的可接受的范圍之內,會計準則才能在企業中順利執行。
2.盡量減少真空地帶
會計準則與會計實踐之間總存在著一定的時滯,即會計準則等政策規定常落后于會計實踐和經濟創新行為。經濟環境的復雜多變,新經濟業務的不斷涌現,使得其中部分交易和經濟事項的確認、計量和披露并未在相關準則中做出相應的規定,實踐中經常出現企業的會計處理“無法可依”的情況,企業管理當局有可能利用會計準則制定的滯后性對會計事項做出對自身有利的估計和判斷。
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制定具有前瞻性的會計準則。具有前瞻性的會計準則可以避免頻繁地對會計準則進行修訂。會計準則的前瞻性不僅可以減少真空地帶,也避免了會計準則的頻繁修訂。而且保持適當的前瞻性,可以促進我國會計事業的更快發展并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
目前,我們新修訂的會計準則,已經逐步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如重新使用了“公允價值”概念,有些準則的修訂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以前的一些缺陷,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可利用的空間。
三、建立高質量會計準則以制約盈余管理
解決盈余管理的問題雖然需要多管齊下,但是通過提高會計準則的質量來從源頭上堵住漏洞是解決問題的實質和要害。
1.會計準則的全面性
會計準則規范的業務越全面,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就越小,難度越大。近年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在典型工商企業會計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覆蓋面相對較窄。今年新出臺的準則中又提到了房地產和金融企業相對于以前有了很大擴展,但還不完善。因為,除了這些企業外,還有很多特殊的領域和特殊的問題需要做出規定。因此當務之急是繼續加快新準則的制定,以期在較短時間使主要的經濟業務核算和披露都有準則可依。隨經濟的發展,新興交易或事項會越來越多,我國必須繼續出臺相關準則以避免企業有漏洞可鉆。另外,我國存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沒有而我國獨有的特殊的經濟交易事項,如國有企業改組上市、托管經營、與大股東的交易、下崗費用等,我們必須制定專門的會計處理方法來處理這些事項。
2.會計準則制定與執行并重
從會計準則執行機制的重要性來看,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只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因此,會計準則的制定不能超越特定的經濟、政治環境而獨立發展,必須考慮出臺的會計準則與經濟環境的融合。如果提前學習國外經驗,出臺有關會計準則,不僅起不到規范作用,有可能適得其反。
在當前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中,會計選擇的靈活性所產生的改善信息質量的益處比不上企業管理人員因此采取的機會主義行為的不利影響。因此,我們必須把會計準則的執行有效性提高到與會計準則制定同等的高度上,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業務培訓,并加強監管力度,增強會計準則執行的有效性,以制約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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