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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范文1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3.056
我國的生物技術產業從20世紀70年展至今,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是國家重點發展產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尤為重視。現階段,我國生物醫藥行業在全球化發展中面臨著更為艱巨的挑戰,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是促進行業發展與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重要途徑。
1知識產權對生物醫藥企業的重要性
知識產權實質上為財產權,是依法享有的權利。大部分研究學者認為知識產權象征著自己的研究成果獲得人們肯定,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權等。醫藥行業知識產權即為與行業相關的發明創造與智力成果衍生出的財產權,主要組成部分為專利、技術、商標、商業中的未公開信息、計算機軟件等。
生物醫藥行業對于知識產權有著很強的依賴性,這是其科技含量高、投入資金多、回報高等特征決定的。所以,很多國家對生物產業相關事項進行立法的步伐逐漸加快,指導與保護生物產業發展。從1985年至2008年期間,逐漸頒布與完善了一系列關于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反映出政府重視知識產權的態度。
在當前科學技術迅速發展以及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知識產權帶來的財富與名譽能夠有效促進我國生物醫藥行業技術的發展與創新,提高我國整體醫療水平,促進國家的穩定與社會的和諧發展。重視生物醫藥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能夠促進科技向創新方向轉變,使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變的速度加快,提高國際競爭力。因此,對知識產權相關法規進行進一步完善,對生物制藥領域的技術研發優勢進行知識產權優勢與產業發展競爭優勢的轉化,占據科技與市場高地,促進政府率先進行有關規則與行為標準的制定,在國際交往中獲取更多的話語權與談判資本,在與其他國家的合作中進行資源的保護與分享,有利于經濟利益的維護。
2生物醫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
受到保護的知識產權種類較少、質量不好。雖然我國當前生物醫藥行業發展速度較為迅速,但是很多藥物實際上是對國外已經研制出的藥品進行仿制。事實上,我國藥品開發的能力顯然不及一些發達國家。例如我國在某個時期中研制出的新藥多于1500種,其中一類新藥多于70種,但是分子機構具有獨立性的只有2種,幾乎沒有全球公認的創新藥物;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意識不足。雖然知識產權能夠顯著促進臨床醫學的發展,但是其重要作用并未得到全面普及。根據有關部門統計,在生物醫藥行業中確切了解知識產權包含種類的人員僅僅為43%,了解其中具體內容的更少,大約在16%,了解知識產權保護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不到十分之一;對其進行的保護與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由于我國開始建設相關制度時間并不長,與起步較早的發達國家具有較大差距。這種制度上的缺失導致部分保護工作不能切實進行。另外,轉化一些科研成果時使用的方式通常為技術轉讓,在簽訂合同時并未按照相關規定嚴格進行,對權利與責任等規定不明確,引起資產不必要的流失。
3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3.1增強資金投入力度
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與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的創新能力是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關鍵手段,更是企業在殘酷競爭中生存與發展的重要籌碼。對于生物醫藥企業而言,只有增加資金的投入,加強對科研重視,創新技術,才能使競爭力得到提高。在當前時代背景下,通過仿制生產醫藥的方式已經不再適用,單純改變劑型的方式受到沖擊,進行非專利藥物的生產不能保證經濟收益,給企業生存帶來嚴峻的考驗。加強技術上的創新,是夾縫中求生存的唯一手段。由此可見,生物醫藥企業需要審視自己以往研發與生產中存在的弊端,加強技術上的創新,構建創新體制,以適應當前市場與時代需要,創造技術創新條件,并且完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為技術上的創新提供助力。
3.2加強對中醫藥行業優勢的重視
雖然相較于一些發達國家,我國生物制藥處于劣勢,但是中醫藥行業在我國已經有著數千年的發展歷史,與現代技術進行配合,具有不可估量的發展前景。隨著化學藥物的負面影響逐漸被人們重視,生物醫藥與中藥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WTO顯示,雖然化學藥物能夠對一些疾病起到治療效果,但是有引發另一種疾病的可能;在醫療技術與現代人們治病觀念的影響下,使用藥物對疾病進行治療的目的發生了改變,由傳統的將病原體直接殺死轉變為對生物體自身功能進行強化,依靠人體天生對疾病的對抗能力治愈疾病;在當前環保意識加強、醫源性與藥源性疾病增加、老齡化社會到來等的影響下,疾病結構發生很大變化,繼續使用化學藥物已經不能實現疾病治療的目的。中醫藥是我
國現階段唯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藥物,但是一些發達國家已經認識到其優勢,不斷加大研究力度,例如美國每年在中醫藥研究中投入的研究資金高達千萬美元,并且取得了一些成效,中醫藥甚至能夠在治療艾滋病等中發揮作用,我國應該感受到危機的存在。我國的中醫藥資源極為豐富,當前分為35類、43種劑型,中成藥多于5000種,在傳統中醫藥行業中融入更多現代技術與新進治療理念,并發揮長久以來使用中醫藥治療疫病的經驗的作用,加強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為生物醫藥行業知識產權與其他國家的競爭提供輔助作用。
3.3培養優秀知識產權人才
現階段我國相關人才數量明顯不足,不能適應生物醫藥企業知識產權發展對人才的需求量。相對于我國知識產權意識覺醒時間晚、重視力度不足等情況,一些發達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設置有專門的課程,十分重視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的培養,在國際上具有很強的競爭力。但是我國很多高校并未設置相關課程,在生物醫藥行業從事相關工作的人也不是專業人才,并未經過正規的知識產權教育,阻礙了生物醫藥行業向更高層次發展。針對該種情況,需要拓寬知識產權教育范圍,培養綜合性的人才,不僅了解相關法律,還需要具備堅實的專業基礎。在該過程中,對激勵制度進行創新,提高科技人才參與到知識產權保護中的興趣。
3.4完善相關制度
為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生物醫藥衛生企業需要對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進行完善。具體措施包括:實行知識產權戰略,提高知識產權管理的有效性,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對政策制度、信息技術設備、評估體系等進行完善;提高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的先進性;政府要認識到在執法機制中存在的不足,并進行改善。政府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法規的重視,嚴厲打擊假冒專利、侵權、盜用的等行為,營造良好的氛圍環境。
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范文2
【關鍵詞】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高校知識產權保護
1前言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已經有了新的發展方向,對于雙創背景下當代大學生而言,知識產權的管理就顯得更為重要的。但是很多時候高校的領導、老師和學生對于知識產權的管理存在很大的認識和管理問題。這將會導致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缺乏必要的保護措施,給大學生創新創業以及人才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2高校對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2.1高校對大學生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制度不夠完善
我國很多高校的知識產權制度還有待完善,有些高校對于大學生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缺乏一定的指導,高校中的教師也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意識。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所以在實際的學生創新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科研合作與科技成果轉化的問題。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高校學生創新知識產權科研成果轉化率很低,很多較為發達的國家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率能夠達到50%以上,而我國的科研成果轉化率僅僅占據了10%左右,從中足以說明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還有待提高。
2.2科技成果產權不清,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
創新發展需要有相應的激勵機制,對于大學生而言,知識產權刺激是其持續進行學習研究和技術創新的主要動力。我國現如今的很多高校在科技成果產權方面存在認識不清或者是評估不正確的情況,對大學生在校期間的技術創新沒有相應的認定標準與界分標準,大多毫無例外的將知識產權劃歸學校或者直接認定給導師,這將會嚴重的阻礙大學生的創新積極性。在創業背景下,該項創新技術或成果可能就是學生創業的基石,融資的根本,如果不能夠將大學生的創新成果的產權進行有效的界定,利益分配機制進行完善,將限制大學創新體系與體制的發展,阻礙大學創新體系的活力。
2.3高校各類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很多高校中的工作人員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缺乏一定的認識,這與當前高校人才培養體系設置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因為絕大多數學生在上大學之前并沒有接受過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教育,在進入大學之后,非法律專業的學生對于知識產權開發、保護的相關法律與制度接觸幾乎為零,這些都是導致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存在問題的關鍵要素。
3加強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3.1提高對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的教育與保護意識
對創新需求的提升,使我們必須認識到根據不同社會分工在功能與資源優勢上的協同與集成化作用,對于知識創新的重要作用,構建使科研、教育、生產、創業相協調的知識產權教育與保護機制,深化創新體系當中的知識產權教育意識,積極營造知識產權教育與保護的文化氛圍,為大學生的創新、創意與創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與氛圍。
3.2在高校開展普及型的知識產權教育
在社會創新驅動發展的趨勢下,企業對懂技術、懂管理、懂知識產權服務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使得我們應用型本科大學人才培養不能只專注于專業技術教育還要開展與之相關的知識產權教育,保護學生在知識培養與成長過程中的創新成果。筆者認為當前我國高校的知識產權教育現狀與模式無法滿足創新背景下大學生創新、創業對知識產權知識與能力的需要,因此知識產權的教育不應該再是一種專業型的教育而應該是一種普及型教育,為人才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相應的保證。
3.3建立完善的高校對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度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在現代化的高校管理中,有關部門應該充分的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特別是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對學生創新與個人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并且建立相應的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在高校科技工作與創新領域中完善對大學生創新產權的保護,明確大學生在校創新知識產權的歸屬、經濟利益的劃分等標準與制度,并形成統一的大學生知識產權保護與開發政策,進一步激發大學生的創意、創新意識。
3.4健全高校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機制
在信息化技術飛速發展的二十一世紀中,我國高校已經加強了對于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的管理和認識,從宏觀的角度上來看,我國高校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已經出現了嚴重的“瓶頸”問題,主要是管理機制中缺乏對大學生創新的有效引導,以及創新成果轉化的有效支持與管理(包括政策、資金以及企業合作等),這一系列的問題并不利于高校中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的未來發展與保護。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高校知識產權的管理和發展必須要具有可持續的發展戰略目標,只有實現全面的管理體系,才會更好的促進高校創新體系的建設和發展,激活高校的創新活力。
4結語
綜上所述,筆者簡單的論述了我國現如今高校知識產權教改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通過分析可以發現實際上我國高校在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管理方面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科研創新是現如今高校發展的主要動力,學生是高校創新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從根本上認識到知識產權管理與大學生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才會更好的促進我國高校創新體系的更好發展。加強我國高校知識產權創新體系的管理和建設能夠為實現科教興國戰略和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盧友亞.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存在問題分析及對策探討[J].高等教育研究學報,2014(09).
[2]馬坤.我國知識產權的問題及對策分析[J].經濟縱橫•網絡財富,2014(08).
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范文3
【關鍵詞】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O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LIU Yongqing,Liaoning 110163,China
【Abstract】 With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ystem established and improving in China,People gradually realized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ow we analyzd its current status and impact factors,and proposed the strategy of strength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to promote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development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dustry.
【Key words】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Protection;Strategy
中醫藥是我國傳統文化不可缺失的組成部分,是中華傳統文化的瑰寶,也是我國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最具民族特色和技術優勢的專業[1]。我國被譽為“中藥大國”,擁有豐富的中藥資源。但我國離“中藥強國”還很遠,導致這一結果的因素很多。其中,我國給予中藥知識產權保護不夠是一個重要因素[2]。
1 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
傳統醫藥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是隨著西方發達國家對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傳統醫藥大規模商業化開發并獲得高額利潤的情況下提出的。加強對傳統中醫藥的知識產權保護,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傳統文化意義上都極具必要性。
1.1 傳統醫藥在世界范圍地位的提升 由于西藥的局限性和西藥不可避免的不良反應,許多發達國家將一些疑難病、慢性病、老年性疾病的治療手段開始轉向傳統療法,特別是中醫藥。不論是西方的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還是東方的泰國、新加坡,都廣布中醫診所,針灸、草藥療法已成為不少民眾就醫的選擇。澳大利亞甚至立法《中醫注冊法》,新加坡成立了中醫藥專門委員會等機構,泰國政府正式承認中醫藥的合法地位[3],這些都標志著中醫藥地位的提升。
1.2 “洋中藥”對國內市場的沖擊 近年來人們的醫療健康觀念發生變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崇尚“回歸自然”,天然藥物和自然療法在全球掀起熱潮,一度使中醫藥市場升溫。據統計[4],國際中藥市場年銷售額達160億美元,其中,日本產品占80%,韓國占10%,而作為中藥老家的中國僅占5%左右。中國每年從國外進口的“洋中藥”超過1億美元。不能說這不是中國中醫藥的尷尬。加入WTO以后中國市場日益開放,如果不積極應對,“土中藥”將很難抵御“洋中藥”的沖擊,中國在中藥市場上的損失將是難以估量的,中國中醫藥也很難走向世界。
1.3 刺激企業研發新藥的的主動性 中藥新藥的研制開發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時間,若不對知識產權加以保護,耗費大量成本研制出來的新藥,會被他人任意仿制。發明人非但得不到任何回報,而且當成本難以收回時,其研發積極性將會嚴重受挫。專利制度可以賦予新藥研發者在一定時間內的獨占市場的權利,使其憑借此種合法的壟斷地位可獲豐厚回報,從而促使其繼續投入到新的研發活動之中[5]。可以說知識產權保護對新藥研發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1.4 文化多樣性的維系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西太平洋地區的中國傳統醫學和東南亞地區的印度草醫學是世界傳統醫學的主要代表。燦爛輝煌的中華文明孕育了博大精深的中醫藥文化,從神農嘗百草,伏羲制九針開始,逐漸形成了包括中醫藥經絡文化、診療文化、本草文化、養生文化等在內的完整的中醫藥理論體系。以“整體觀念”、“辨證論治”為核心,以“陰陽五行”為理論模式的中醫藥學成為世界上惟一擁有5000年連續歷史、獨立于西醫的醫學[6]。但由于對西醫“現代性”、“科學性”的迷思以及諸多原因,中醫藥相對于西醫藥全面萎縮,已經面臨生存危機。在這種情勢下,從知識產權方面保護中藥更顯示了其必要性。
2 目前中藥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我國已經先后出臺了許多知識產權法律及配套法規,目前我國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主要采用以下方式進行:專利保護、中藥品種保護、商標保護、商業秘密保護、著作權保護等。但是應該看到現在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尚不完善[7],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還存在許多問題。
2.1 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 從研發角度看,我國70%~80%的中藥科技人員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他們大多數只管完成課題研究和論文,通過成果鑒定便大功告成,至于科研成果的保護、轉化、商品化卻考慮甚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8]。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成果輕保護的現象。
從生產角度看,一些中藥生產企業對于知識產業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短視現象[9]:有些企業認為市場營銷活動比專利和商標重要,寧愿花巨額資金進行產品的市場推廣,卻不愿投資科研和知識產權保護;還有個別企業為了吸引外資,竟然不惜將中藥處方交給外商,以技術換資本。長遠來看,這種做法必然使我國中藥生產在國際上處于更加不利的競爭地位。
2.2 針對中藥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制不健全 《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規未對中藥產業做出詳盡細致的規定。中藥產品多為復方,而《專利法》目前只能保護中藥配方和配方的劑量,對配方的用途、加減則未能有效保護,這對中藥復方的專利保護是不利的[10]。又如《中藥品種保護條例》屬于一種行政法規的保護,存在著自身的不足:中藥品種保護所保護的僅僅是中藥品種,對于同一種中藥品種,企業所享有的中藥品種保護權不具有排他權,專利保護的效力要優越于中藥品種保護[7]。
在我國中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不完善的情況下,還存在著行政法規與法律相沖突的問題[11]。《中藥品種保護條例》作為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規定的中藥品種的保護期與國家法律《專利法》的規定不一致,使得不享有專利權的中藥品種享有了甚至超過了專利的權利。
2.3 缺乏精通中醫藥及知識產權知識的復合型人才 人是保護中藥知識產權的最根本因素[12]。知識產權在我國的發展歷史較短,專業人員相對較少,而中藥知識產權由于涉及行業領域的特殊性,既精通中醫藥知識又精通知識產權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少之又少,由于待遇、發展空間等諸多原因,這部分為數不多的復合型人才也面臨著流失的危險。
3 中醫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
3.1 強化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針對中藥行業所面臨的現代化、國際化的大趨勢,首先要考慮的是如何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全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和競爭武器,在開拓、占領國內外市場、保護競爭優勢和發展后勁中起到積極作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迫切性的宣傳和有關知識的普及,把“知識產權”提高到除人力物力財力外的“第四經營資源”的高度[12]。使中藥產業部門和企業科研機構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工作對中藥行業繼續發展、實現現代化的重要性,從企事業單位科學研究經營策略和發展戰略的高度上重視和看待中藥的知識產權問題[13]。
3.2 完善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是市場行為最主要、最有效、最權威的調節器。有效保護中藥知識產權必須形成完備的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以中藥理論為指導完善我國中藥知識產權立法,加強執法和司法,有效規范中藥市場,維護中藥知識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盡快制定法律層面中醫藥專門法,統一中醫藥主管體制[14],使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步入正軌。
3.3 加強對人才的管理 加強人才管理,一方面要加大對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力度,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和數量,另一方面要加大對人才流動的控制。人才流動是造成中藥企業知識產權流失的一個主要表現形式[15]。要控制人才流動就要建立相應的獎勵機制,對發明人、設計人在知識產權授權或實施后的獎勵及報酬,切實兌現。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獎酬糾紛和知識產權的流失。
參 考 文 獻
[1] 唐蕾,胡俊勇,陳孝,等.論傳統中醫藥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國實用醫藥,2007,2(34):3739.
[2] 雍海英.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探討.經濟與社會發展,2005,3(5):100102.
[3] 蔡仲德,雷燕.建立中醫藥“專有權”法律保護制度的探討.中國藥房,2005,16(14):10461048.
[4] 佘超龍.“洋中藥”搶了“土中藥”市場.科技日報,2005.
[5] 張妍,劉亞軍.論我國中藥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6] 鄭守甘.文化認同與中醫藥的發展.第五屆北京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論壇論文集.科學出版社,2001:7071.
[7] 陳鳳霞.試析我國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問題與對策.云南中醫學院學報,2006,29(2):47.
[8] 李昔貴,田保華.試論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中國衛生產業,2007,01:9395.
[9] 郭冬梅.關于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思考.中國現代中藥,2006,8(9):3637.
[10] 虞堅爾,王美靜.中藥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與對策.中醫藥管理,2005,13(5).
[11] 萬仁甫,嚴桂平,徐偉亞.構建中藥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探討.中醫教育,2006,25(1):1721.
[12] 蔡偉.對當前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幾點思考.中國藥事,2005,19(8):485487.
[13] 陳兆奎,申俊龍.中藥知識產權的保護.中國醫藥導報,2006,3(31):9698.
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范文4
【關鍵詞】企業 知識產權保護 專利 商標
一、企業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重要性
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種具有商業價值的智力產品,這是《美國遺產詞典》中對知識產權的定義。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對知識產權的規定,確定知識產權應當包括商標權、專利權以及著作權。近幾年知識產權保護逐漸被企業所意識到,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同的企業應當側重于不同的地方,采取不同的方法來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對企業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商業價值。
首先,知識產權對于企業而言是一筆巨大的無形的資產,尤其在當前這個時代,企業的無形資產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無形資產代表的是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對于企業而言知識產權是企業未來發展的可持續進步的動力。正因為企業擁有一定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可以為企業帶來利潤,這樣企業才可以有足夠的資金來進行新一輪的產品開發,持續的占領市場份額,使得企業可以進一步發展。最后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是保障企業對外貿易中占有主動地位的重要方式。當前全球化經濟的不斷深入,跨國公司的不斷發展,對外貿易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發展重要方向。在對外貿易中自主知識產權是我國企業占領國際市場的唯一渠道,因而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對保障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主動權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外國企業對于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相關經驗
知識產權的保護在國外的發展要先于我國,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國外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具備了完善的法律體系。在世界上的很多知名企業中,企業的管理者也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非常重視,因此國外對于知識產權的相關經驗非常值得我們學習,下面對國外企業進行知識產權的相關經驗進行分析。
首先是企業為進行知識產權保護而制定了相關的戰略措施。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中知識產權保護往往與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相結合。通過制定一套長遠的知識產權戰略來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保證企業的不斷發展。以德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為例,大部分德國企業都根據其特點來制定了相關的發展戰略,之后根據所指定的發展戰略來確定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德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對我國企業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其次是企業擁有合理完善的、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相關制度。這是國外企業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重要措施,在世界上一些知名企業中通常設有專門的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的部門,這些部門的存在主要完成對知識產權的日常管理、保護管理,對知識產權的情報研究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教育培訓等工作。不同的企業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的部門往往不同,這需要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來選擇最適合的模式以便能夠對知識產權進行更好的保護。
最后是選擇合適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由于知識產權是一種具有商業價值的智力產品。因而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可以為企業帶來利潤,因而在知識產權的保護方面國外企業很注重選擇合適的方式來進行以便能夠達到最佳的效果。確定知識產權保護的方式主要是從技術或是其他智力成果的價值、先進程度、對該項知識產權進行保護所需要的成本等因素出發來進行選擇。對于不易進行保密工作的知識產權需要及時的申請專利,而對于那些能夠開展保密工作,同時又與企業的核心利益相關的知識產權則要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三、知識產權保護在我國企業中的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知識產權保護的話題近幾年在我國不斷被提起,隨著我國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的不斷完善,尤其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出臺將我國知識產權的保護原則、方向等都做了明確的說明,使得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取得了極大地進步,但是從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來看,知識產權在過企業中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沒有形成應有的長遠戰略
由于知識產權保護在我國的發展較晚,很多企業并沒有形成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意識,這直接表現為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沒有形成應有的長遠戰略。曾有調查數據表明,僅在北京地區,制定了或是即將制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長遠戰略的高新技術企業僅占高新技術企業總數21.6%,而高新技術企業是典型的知識密集型企業,這個數字充分表明了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沒有形成應有的長遠戰略,是我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二)我國企業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存在不足
在我國的優秀企業中對于知識產權的管理都專門的設立相關的部門來進行,但是在我國的企業中,大部分都沒有相關部門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同樣以北京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數據為例,其中設立專門的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的部門的企業數量僅占21.6%。于此同時很多企業即使有了相關的管理部門,但是在內部的管理中往往出現工作不能協調,對知識產權不能有效管理的問題。而且在我國的企業中對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的宣傳與培訓明顯不足,很多員工沒有最起碼的法律意識,這也是我國經常出現員工違背相關保密協議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我國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糾紛頻繁
近幾年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不斷深入,我國的企業紛紛走出國門,走向世界。但是由于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薄弱,導致了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經常出現知識產權糾紛的問題,尤其是我國的著名商標在海外被惡意搶注的情況時有發生。除了商標被搶注的情況發生之外我國的企業還經常面臨專利投訴的事件,但是由于我國企業在面臨這種情況時不能堅持自己的權益,而使得我國企業產生損失。
四、我國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措施
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范文5
一、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貿易化特征
(一)知識產權是國際貿易的主要形式
隨著經濟的發展,國際貿易的主要形式轉化為知識產權貿易活動。知識產權貿易包括對知識產權的轉讓和對知識產權產品進行交易。知識產權的轉讓就涉及專利的許可、轉讓,版權的許可、轉讓等內容,而知識產權產品是指在產品的價值中知識產權的價值所占比重較大的產品,如高科技產品、出版物、新型藥品、新型植物等。近年來,在國際貿易中,對知識產權進行交易的比重越來越大,據統計,2003年美國的知識產權貿易額與1993年相比,總額上漲52%,這說明知識產權及其產品在國際貿易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這就要求各國要抓緊知識產權產品的開發,同時,也引起了一些知識產權的糾紛。
(二)國際貿易體制中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度
由于知識產權問題在國際貿易中的糾紛越來越多,因此,發達國家就極力在國際貿易的體制中納入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度。隨后,國際貿易組織簽署了TRIPS協議,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TRIPS協議的制度,使知識產權的保護上升到一定的高度,規定了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最低標準,使得各成員國之間不會因為知識產權而產生糾紛。此協議成為了處理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間的矛盾的主要法律依據,它的制定,使知識產權的保護達到了一個新的里程碑。
(三)知識產權保護已滲透到各國的對外貿易政策中
目前,各個國家都已認識到知識產權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各國的對外貿易政策中都滲透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方面占有絕對的優勢,他們在保護方面也加強了力度,例如美國的“337條款”,將知識產權的保護納入了本國的對外貿易政策中;日本也在2002年就加強了對知識產權的海外保護。與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實力較低,知識產權的競爭優勢不是很明顯,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中國家越來越認識到知識產權貿易的重要性,也不得不面對新的挑戰。例如中國就利用政策鼓勵知識產權產品的進出口,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這說明,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已經將知識產權的保護納入了本國的對外貿易政策中,以促進經濟更好、更快的發展。
二、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上存在的問題
(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人才缺失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由于缺乏專業的人才,在管理上存在很多的問題,這就與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方面有了很大的差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不能夠與國內的企業進行很好的溝通,使他們之間的信息交流不順暢,產生問題也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這使我國的知識產權在國際競爭中就不存在優勢。另外,國內沒有專業的機構在知識產權方面對人們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技能,缺乏師資力量。此外,既懂得技術又了解法律的專業人才也嚴重缺失。
(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雖然我國已經建立了對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是大多數企業還是缺乏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意識。有的企業不能夠及時的給自己的科研成果申請專利,將其轉化為知識產權,更不懂的將科研成果在國外申請專利。這樣就導致很多高端的科研成果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有的企業的知識產權被國外惡意搶走,由于缺乏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不能夠利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三)國家與企業對科研的投入不夠
要想擁有知識產權,首先要進行科研,現在好多企業對科研項目的投入很少,導致科研經費不足,不能夠及時的進行技術革新,也就很難研究出新的成果。尤其在自主開發新技術方面,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很大,大多數企業的核心技術都是從國外引進的,這就導致中國在國際貿易的競爭中缺乏優勢,中國的產業結構很難進行調整,這就會制約我國經濟的發展。
(四)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不健全
雖然我國利用很短的時間就建立起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但是與國際知識產權體系相比,缺乏反壟斷方面的法律。雖然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能夠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但是并不涉及限制知識產權的思想。與發達國家相比,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調整范圍還不夠,沒有對濫用專利的行為做出明確的規定。此外,我國的標準體系還不健全,與發達國家存在一定的差距。
(五)專利保護結構不合理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專利保護的結構不合理。發明應該作為專利申請中最具有科技創新的一項,而我國發明的申請比例僅為27%,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在發達國家中所占的比例都是很小的,而在我國卻占有大量的比重。專利保護結構的不合理,也造成了我國的知識產權在國際競爭中的優勢不大。
三、我國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一)轉變傳統的觀念
我國雖然是發展中國家,但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應該加強對TRIPS協議的學習,了解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方面的規定,避免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中陷入被動的局面。首先,要改變傳統的思想觀念,積極的應訴。有的企業認為應訴會影響企業的發展,經常放棄應訴的機會,導致自己的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在國內也應建立一個統一的企業聯盟,當企業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企業之間可以互幫互助,形成有效統一、協調一致的一個整體。其次,要注重知識產權管理人才的培養,企業要開發、研制自己的產品,加大對知識產權的投入。當今社會,擁有知識就是資本,國家之間的競爭簡而言之就是人才的競爭,只有加強對人才的培養,才能使我國在國際貿易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企業經常加強對自己員工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在企業內建立清晰的獎罰制度,培養和壯大自己的人才隊伍。同時,也要向員工普及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知識,讓每個員工都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使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得優勢。
(二)國家要制定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
中國進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在知識產權方面與發達國家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在國際貿易中,中國也感受到了來自發達國家在專利方面的威脅,因此,我國必須將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提高到國家的戰略高度上,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危機,使經濟迅速發展。首先,我國應該采取相應的政策,加大資金的投入,對專利項目進行扶持。要擴大資金的來源與渠道,鼓勵高科技產品的開發與研制。另一方面,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立法,完善法律體系,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利益,解決各類知識產權糾紛問題。
(三)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
要對我國知識產權相關執法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基本素質。可以請國外的專家對他們進行專業的培訓,也可以選擇優秀的執法人員到國外高校進修學習。總之,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另一方面,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增強他們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進而在執法中盡到自己的義務,真正的做好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
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范文6
[關鍵詞]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
中圖分類號:TP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2-01-01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應用和普及以及信息化時代的到來,網絡己經成為傳播科學知識和受眾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這就要改革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來適應網絡時代的需求。
首先,網絡信息的海量性帶來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正在擴大。其次,互聯網的交互性及傳播主體的多元化導致了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對象的不明確。同時,由于網絡傳播技術的發展,給知識產權的認定也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數字技術是互聯網媒體的技術核心,也是承載著互聯網傳播信息的主體,數字技術是虛擬技術,這就不符合《著作權法》和《專利法》等對傳統意義上知識產權對象實物化的定義。由于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引發了傳播學、管理學、法學界對于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的熱議,這的確是一個新興的領域,需要學者們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本文從創新管理的角度入手來分析和解決這個問題。
一、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
如果我們暫時拋開現有的法律具體條款,從世界范圍內看法律制度發展歷史,許多國家和法律對新技術的發展始終保持理解和寬容的態度。從無償使用到有償支付,產業發展過程中就需要知識產權保護。這就是說,產業發展的規則要事先設定,才能確保某個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網絡知識產權的現狀
(一)網絡版權的侵權現狀
由于缺乏知識產權權意識,網絡上到處存在著非法傳播、盜用影視、音樂、書籍、學術期刊等的現象。比如,著名的全球第一例P2P侵權案,美國網絡公司Napster開發的Musicshare軟件,利用P2P技術向用戶傳播MP3格式的音樂文件,損害了唱片公司的利益,最終被而招致倒閉;國內的搜索引擎百度也于2011年3月15日因為百度文庫涉及侵犯著作權而陷入“百度文庫侵權門”。
(二)電子數據庫的保護現狀
隨著電子計算機存儲與應用技術的不斷成熟與完善,傳統的數據庫開始向著數字化電子數據庫轉變,這種轉變極大的提高了社會生產效率,隨著電子數據庫技術的不斷推廣,在IT市場中,逐漸形成了電子數據庫產業。而目前市場上并沒有具體的針對數據庫進行保護的法律法規,如果管理不善,將導致大量數據庫數據外流,嚴重影響社會生活、生產的正常進行。
(三) 域名搶注
互聯網環境中,無論是需要建立電子商務、企業網站、電子政務還是社交網絡,首要的前提就是要建立一個屬于自己的網站,并且申請專屬的域名,目前,國內以“.cn”為結尾的境內域名注冊總量已經達到約40萬,而以“.com”作為結尾的境外域名注冊量也超過70萬,因此,我國每年向國外繳納域名的注冊費接近一千萬美元。所以,有些人為了謀取利益,搶先注冊別人已注冊的域名,嚴重地擾亂了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正常進行。
(四) 互聯網商業方法專利的保護現狀
近些年來,全世界的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勢頭迅猛,這主要得益于漸臻完善的商業軟件開發技術。中國是世界上電子商務大國之一,因此,對各種商業方法專利權的保護是不容忽視的,因為對于商業方法專利的保護不僅反映了我們國家當前的法律問題,而且也直接影響到我國在世界上的經濟擴張力,直接關系到我國的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
三、知識產權保護方法
(一)服務業知識產權保護方法
知識產權對保護創新成果,促進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起到了顯著作用。服務創新,由于其經濟重要性,不能有效地得到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因此需要開發一套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方法。服務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手段的選擇與制造業有很大不同,第一,使用傳統保護方法的不多;其次,普遍選擇非正式的知識產權保護手段;第三,綜合兩種方法使用可以達到更好的效果。
(二)互聯網服務業知識產權保護方法
對于一項涉及面極廣的技術,例如網絡技術,它的成功在于實現了全球的互通。這樣的技術只有無償提供才能促進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同樣,知識產權作為一項激勵創新的機制,也是互聯網發展所必須的。因此,在互聯網服務業發展的歷程中,應當對知識產權進行適度保護,避免過分保護。
目前專門針對互聯網服務業進行研究的文獻相對較少,目前對于無形知識產權的保護很薄弱。作者認可互聯網知識產權的保護需要在傳統方法基礎上有新的發展。
首先,明確互聯網服務業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體。一方面,是知識產品,在這種情況下,保護的主體通常是以產品或者技術因素形式出現。另一方面,是對過程創新的保護,這時體現出來的是所提供的特定生產模式。這樣可以確保創新者有所回報。
第二,互聯網服務業涉及范圍較為廣泛,因此要對企業的核心生產要素進行區分。針對不同的核心要素類型的企業,要選擇不同的知識產權保護手段。
第三,互聯網服務業兼顧互聯網和服務業的特點,使得服務更加透明化,擴散更快,客戶參與更多,這就使知識產權的保護難度加大。另一方面,互聯網創新的重要性,這就要求有效地將傳統專利保護手段與非正式保護手段相結合。制造業更傾向于正式方法的使用,純服務業往往偏向于三!卜正式方法,而互聯網服務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中正式方法使用與非正式方法具有著同等重要的位置。
第四,要抓住侵權問題的本質。進行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方法選擇時,要抓住核心問題,不論是什么業態形式,知識產權防御的木質問題就是侵權。因此,目前的法律體系也是適應于互聯網服務業的。
明確了以上四點,在相關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知識產權互聯網保護框架體系研究。通過該框架,保護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權益,明確某種知識資產的產權,從而充分激勵產權所有者的創造發明積極性。
參考文獻:
[1]強亞娟.略論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J].圖書情報知識.2002(04).
[2]陳益君,張軍.網絡信息傳播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研究[J].情報學報.2001(05).
[3]洪燕,華海英.網絡環境下的當代知識產權問題探討[J].情報雜志.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