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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揚塵整治方案范文1
XX街道揚塵管控實施方案
為有效遏制和減少揚塵污染,積極推進我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我街道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以踐行群眾路線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目的,實施最嚴格的措施控制揚塵污染,建立責任明確、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嚴格執法、合力推進的揚塵污染控制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大氣環境質量,促進我街道環境生態型體系全面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各類建筑工地揚塵、商混企業、道路交通揚塵、工業揚塵以及裸露土地揚塵等進行專項整治,確保“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規定得到嚴格落實。有效遏制揚塵污染,降低我街道環境空氣中PM10、PM2.5濃度,進一步改善我街道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
三、工作任務
(一)整治各類建筑工地揚塵污染
1、把好建筑管理關。建筑工地場地內臨時道路及材料場地應進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須采用有效的抑塵措施;
建筑工地車輛進出口必須設置洗車槽及沉淀池,配備洗車設施,并安排專人清洗,所有出場車輛均須將輪胎清洗干凈,未清洗干凈的車輛不得駛出工地大門;
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暢通,工地門口道路清潔衛生;
對暫不開發場地進行綠化;
拆遷工地要實行不間斷噴水壓塵;
對施工工地內、道路兩側及工業企業內堆積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廢棄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場所要采用封閉、噴淋及表面凝結等防塵措施。
2、把好道路施工關。道路施工要貫徹分段推進、分時挖掘、交通高峰錯時的原則,采取瀝青填補等方法及時回填開挖路面。對道路破損的路緣石進行整修和重新鋪設,明晰馬路和路緣界限,減少路緣石破損后車輛特別是大型裝載車通行時產生的二次揚塵。
(二)整治道路交通揚塵污染
1、把好車輛準入關。所有進出園區的車輛必須為廂式車或經過加蓋改裝的密閉式車輛。嚴禁未進行加蓋改裝、不密閉的車輛運輸建筑垃圾和散裝物料,所有渣土清運車輛駛出工地必須保持車身整潔,嚴密覆蓋,不得遺灑。
2、把好道路保潔關。擴大“吸、掃、沖、收”組合式道路保潔設施比重,增加鎮區、園區道路沖洗保潔頻次,每日對重點地區、主要道路進行沖洗作業,切實降低道路揚塵負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掃保潔的基礎上,對重點揚塵污染區域及道路進行重點動態監管與強化作業。作業管理的重點區域及道路為:一是園區商混企業揚塵污染嚴重區域;
二是園區出入口及周邊積泥污染嚴重道路;
三是商混運輸車輛“拋、灑、滴、漏”嚴重道路。
3、把好垃圾清運關。使用密閉容器進行生活垃圾收集作業。加強對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別是露天垃圾場的管理,垃圾清運做到日產日清,清運車輛車體保持潔凈,嚴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業揚塵污染
對轄區內所有工業企業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攪拌站等易產生揚塵的點源污染進行徹底整治;
積極推進爐渣、礦渣的綜合利用,減少堆放量;
對長期堆放的廢棄物,應采取覆綠、鋪裝、硬化、定期噴灑抑塵劑或穩定劑等措施;
散貨物料堆場應封閉存儲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揚塵污染
按照“易綠則綠、易蓋則蓋、分類實施、多策并舉”的原則,采取綠化、硬化、灑水、覆蓋等措施,加強裸露地面,特別是下水管網開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治和耕地開發中揚塵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職責
以“誰主管誰負責,誰所有誰管理,誰施工誰防治”為原則,結合各部門職責,此項工作由常務副主任XX同志總負責,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建設工地及洗砂碎石管理由XX負責,會同有關人員加強對建設工地揚塵管控,做好對違規生產經營砂石材料企業查處、關停取締;
(二)道路管控組,由XX會同相關人員負責,重點做好路上車輛管理,對沖洗不干凈、揚塵嚴重、拋灑滴漏等要嚴格管控;
(三)企業管理組,由XX負責,重點做好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對企業環保設備開啟、車輛沖洗、料場覆蓋、廠區及廠門口灑水降塵進行督查,對沖洗不干凈的車輛一律不得出廠;
(四)道路清掃組,由XX負責,要做好園區道路路面清理,掃地機清掃和常態化灑水降塵,每天上下午分別不少于2次,園區灑水車輛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五)車輛定點停放組,由XX負責,對運送物料的車輛原則上除直接進場卸載外,一律停放在XX路和XX路南側,任何車輛不得在園區任何路段停放等候。
五、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認識要到位。
要從講政治的高度看到揚塵管控工作,認真落實縣委主要領導到街道調研和在污染防治會議上提出的要求。二是措施落實要到位。揚塵管控工作要包片包路包事到人,三是責任落實要到位。做好人員調配,合理安排人員做好相關工作。四是督查落實要到位。街道紀工委、督查辦加大過程性監督,夯實督查問責責任。五是探索長效管理機制。深入思考,完善園區揚塵管控長效管理機制。
揚塵實施方案
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專項實施方案揚塵治理專項實施方案
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共8篇)
道路施工揚塵整治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標
全面加強城區道路揚塵整治、餐飲油煙整治、VOCS污染整治,及各類工地建筑渣土運輸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決遏制大氣污染,為確保完成全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領導組織
此行動方案成立專項工作專班,組長由同志擔任,同志為常務副組長,同志為副組長,組員、、、,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同時,為推進工作落實,強化督導檢查特成立專項督導組,由同志負責,成員、。
三、工作時限
時間: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31日。
四、管控區域。
示范區的整治范圍為主城區。
五、管控措施及責任分工
(一)道路揚塵整治。
(1)開展集中清洗行動。4月26日前集中現有的沖洗、洗掃車輛對示范區嚴管區主次干道的快、慢車道、便道和小街巷開展“無盲區、無死角、全覆蓋”的集中清洗行動。
(責任科室:環衛大隊責任人:)
(2)道路清洗作業常態化。集中清洗行動結束后,要堅持對揚塵嚴重、受污染路段開展常態化清洗作業。對所有施工工地路段進行管控,對運輸車輛較多的工地,要安排力量重點保障,搶掃、搶洗,確保路面干凈。雨天應及時開展“借雨洗城”作業。
(責任科室:環衛大隊執法大隊責任人:)
(3)保證道路清掃保潔質量。示范區嚴管區主次道路清掃保潔質量通過集中治理和常態化作業,應實現“雙五雙十”標準,即:主次干道每平米積土含量不超過5克,廢棄物滯留時間不超過5分鐘,支路、小街巷每平米積土含量不超過10克,廢棄物滯留時間不超過10分鐘,達到“道牙無塵,路無雜物,設施整潔,路見本色”。
(責任科室:環衛大隊責任人:)
(4)開展道路霧炮作業。優良天氣時,霧炮車應圍繞示范區嚴管區周邊道路不間斷進行霧炮噴霧作業,嚴控二次揚塵。當PM10>150微克/立方米或中度以上污染天氣,接受空保專家組應急調度進行作業,當環境空氣濕度<100%和>60%時,應停止霧炮作業。
(責任科室:環衛大隊責任人:)
(二)餐飲油煙整治。
(1)對示范區內依法清理取締餐飲門店占道經營,杜絕店外炒菜做飯或無凈化設施排放油煙等各類行為。(責任科隊:執法大隊責任人:)
(2)嚴格杜絕露天燒烤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締。做到城區無違規露天燒烤冒煙行為。(責任科隊:執法大隊責任人:)
(三)VOCs污染整治。
(1)VOCs工序實行錯時作業。示范區內嚴禁在上午9時-下午19時之間進行室外噴涂、電氣焊作業;
(2)敏感點周邊VOCs單位退出搬遷。空氣站點周邊500米范圍內,表面噴涂、電焊等產生VOCs的門店全部退出、外遷。
(責任科隊:執法大隊責任人:)
(四)揚塵治理專項行動。
1.城市道路揚塵治理。城區道路網格化保潔嚴格落實“雙五雙十”和“六無六凈”標準。堅持常態化“機掃+人掃”規范作業情況,加大機掃車輛投入,按時按任務次數作業。每周對重點路段進行“深層次”沖洗,采取“雙車并排沖洗+人工刷洗+濕掃收尾”的人機結合方式。
(責任科室:環衛大隊責任人:、)
2.拆遷工程揚塵治理。拆除前要搭建圍擋,制定詳細施工和垃圾建筑垃圾清運計劃。加強運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沖洗干凈,不帶泥上路、確保車輛苫蓋完全,運輸過程中不產生揚塵、確保車輛規范清運,嚴禁私拉亂倒。
(責任科隊:執法大隊責任人:)
3.運輸車輛揚塵治理。渣土運輸車輛“四必查一停運”執行到位,各檢查站執法檢查到位。運輸車輛裝載物不得超過車廂擋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閉措施,防止物料遺撒、滴漏或者揚散。車輛必須經過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作業場所,并保持車體整潔。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加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并保持號牌清晰。對未取得渣土運輸證的而從事渣土運輸的“黑車”移交至相關責任部門進行嚴厲查處、頂格處罰。
(責任科隊:執法大隊責任人:)
4.市政施工揚塵治理。實施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作業時采取灑水、噴霧等防塵措施,綠化施工過程產生的種植土、棄土、余土等,工程位于主要路段的是否立即清運,位于一般路段的當天清運。種植行道樹,所挖樹穴四十八小時內不能栽植的,對種植土和樹穴采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
(責任科隊:執法大隊責任人:)
六、實施步驟
(一)排查整治階段(4月20日-4月30日)。各相關科室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對問題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建立問題清單、整治清單、責任清單、成效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完成時限和網格監管人。4月底前,各責任科室要完成整改問題數90%以上,取得明顯效果,確保各類整治問題無反彈。
(二)攻堅整治階段(5月1日-5月20日)。各相關科室對剩余10%的不能立行立改的攻堅問題,必須在5月19前完成整改,局市容科、辦公室要明確專人盯辦,倒排工期、明確時間表,確保整改效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鞏固提升階段(5月21日-5月31日)。對排查整治成效進行全面“回頭看”,補短板、強弱項,鞏固深化排查整治成管能力,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同時,由局督導組組織開展專項集中檢查,對重視不夠、排查不全、整改不力、敷衍應付,攻堅效果不明顯的有關網格監管人員,由局督導組提出問責建議,開展追責問責。
七、保障措施
道路施工揚塵整治方案范文3
成立了以局領導帶隊的兩個巡查小組,以紀檢組為主的督導檢查小組,迅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的制度,制定了本部門的檢查項目和工作方案。對全區在建工地進行了全覆蓋的拉網式檢查,分析了我區需要重點巡查的區域。對市上管理的項目跟市上進行了相關的對接,對在建項目的環保整改已經基本全部完成。目前我區已建立起了從項目立項、設計、施工、監理到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監管機制。同時我區組織開展建筑節能專項執法檢查,對違規工程、違規企業和違法行為進行了有效的整治和處理。針對文明施工及揚塵防治開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動100余人次,檢查區所有的工地,對各類不文明施工行為下達限期整改通知85余份,限期整改項目36個,轉發了各級相關環保文件,組織召開所有在建項目的環保會議,傳達相關文件精神以及我站工作方案。
1、完善制度,措施到位。我局及時制定了在建項目的要求和相關的檢查項目,發出《關于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施工企業制定了《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揚塵專項整治方案》,重點對施工現場管理作了具體要求,如設置美觀整潔的硬質圍擋,裝卸物料時采取噴水、遮擋等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車輛沖洗設施,地面,采取硬化、臨時綠化、防塵網覆蓋等“六必須六不準”防揚塵處理措施和管理辦法。
2、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建立了質安站巡查督辦、建設單位負總責、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監理單位負監督責任的“四位一體”的文明施工綜合整治目標體系,質安站與各工地簽訂了創衛目標責任書和揚塵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工程參建各方職責。重點對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場地平整施工等階段進行嚴控,督促參建各方主體嚴格落實規范標準,全面做好各項防揚塵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蓋,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時用防塵網覆蓋,減少揚塵;二是場區道路及時硬化,保證暢通、堅實、排水暢通無積水;三是做好灑水降塵,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裝卸、運輸過程中,及時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盡力縮短起塵操作時間。現在城區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塵降塵措施,極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與人居環境。
3、強化現場管理,推進文明施工。規范各工地的現場圍擋、出入口硬化、土覆蓋、保潔措施等揚塵防治的硬措施。針對施工現場圍擋、道路硬化、車輛沖洗、臨建設施等按照標準的要求實施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評估,評估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開工建設,不得通過各階段的安全評估與質量備案,整改完符合要求后重新進行評估與備案。同時進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廣文明施工新工藝、新措施,不斷降低、解決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居民的影響。
二、存在的問題
1、部分責任主體對文明施工的意識還不強。主要表現為思想不夠重視、投入不夠到位、措施不夠落實,如施工現場料堆遮擋不夠完整、嚴密,不灑水濕潤,造成容易起塵的物料產生揚塵;不能及時清理和覆蓋建筑垃圾,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機動車不能及時沖洗等,均易產生建筑揚塵。
2、部分工地規范管理與現場條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實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動性大,有效施工時間短,白天保交通、夜間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場地的限制等影響,給施工組織帶來挑戰,難以全封閉施工,現場管理矛盾重重。
三、整改情況
一是集中整治,扎實整改。開展安全施工及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檢查、整治,對城區建設工地進行全覆蓋檢查,對于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現場文明施工措施達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現場會議,明確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自職責,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設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道路施工揚塵整治方案范文4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建設生態為目標,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生態的決定》和市委、市政府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樹立“命門”意識,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鞏固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成果,不斷深入和細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績效考核,進一步增強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長效化管理,確保大氣污染治理達到上級政府提出的要求,實現生態建設目標。
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具體任務
(一)道路、交通運輸揚塵污染治理
1.道路清掃保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交通局、區環衛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建成區及國道、省道、外環路、區縣連接道路的清掃保潔工作,城區主干道路機掃率要保持在90%以上,減少人工普掃造成揚塵污染。
2.道路沖洗保潔。區環衛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區、國道、省道、外環路及區縣連接道路的沖洗保潔,嚴格按照規定的沖洗區域和規范要求實施沖洗作業,沖洗率要達到100%。
3.實施密閉運輸。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建筑渣土等散裝物料密閉運輸管理的通知》(淄政辦發〔2010〕19號)要求實施密閉運輸。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執行路查制度,促進密閉運輸工作有效開展。
4.禁止大貨車違規進入城區行駛。公安交警部門要設置明顯禁行標志,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杜絕大貨車違反禁行規定穿城行駛現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對轄區內主要道路與支線的平交道口進行硬化,杜絕車輛帶泥上路造成揚塵污染。
(二)建筑、拆遷、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
1.房地產開發、舊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類建設施工項目必須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由項目審批的住建部門負責建筑施工現場環境的日常監管工作。
2.建設項目開工前,各建設單位首先規劃建設好施工場地道路,并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標準的車輛自動沖洗設施,建筑施工場地周邊必須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閉圍擋。
3.項目開工后,房地產開發單位、舊村改造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設單位必須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建設單位的監管,配備專人負責施工工地的環境管理工作。施工現場渣土要及時清理,杜絕渣土堆形成。
4.嚴格按照環評要求,達到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六個100%。
5.實施綠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園區和料場堆場揚塵污染治理
1.物流園區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園區必須對所屬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2.粉性物料堆場、貨場揚塵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狀物料的堆場、貨場的道路和場地必須實施硬化或綠化,并采取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在儲存、堆放過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過程采取封閉作業方式,并采取噴淋等防塵措施;進出車輛采取密閉運輸措施;建立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保潔。
3.渣土堆清理整治。嚴格按照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城區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實施意見》(淄環工委辦〔2010〕5號)要求,全面完成城區及城鄉結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遷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時清理長效工作機制,杜絕新的渣土堆形成。
4.規劃建設建筑垃圾吸納場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大管理力度,嚴格制止隨意傾倒建筑垃圾行為。有條件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規劃建設建筑、拆遷垃圾吸納場所,對垃圾渣土采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建立規章制度,確保工作落實。
5.閑置場地綠化。對于閑置或未開發的土地,實施“黃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產權單位或個人負責實施全面綠化,并采取圍擋降塵措施,減少城區地面。
(四)露天礦山揚塵污染治理
全區范圍內禁止礦山開采,廢棄露天開采礦山要實施生態恢復和綠化。加強對已關停礦山的日常監察、監督,嚴厲打擊私采濫挖行為。
(五)企業揚塵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開展“加強規范化管理、實施無塵化清潔生產”活動,努力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
1.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企業建立健全“加強企業規范化管理、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2.企業應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和《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的規定》(環發[2005]151號)有關要求開展生產。現場管理要科學、合理,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目標。
3.加強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場管理。各企業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須密閉儲存料棚內,嚴禁露天存放或篷蓋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內灑水降塵設施每天定時使用;水泥、熱電、建陶、金屬礦產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粉性物料轉運站、混凝土攪拌等行業嚴格按照行業精細化環境管理規范的要求加強現場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場、貨場場地必須實施硬化、綠化,必須有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必須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運輸過程必須封閉作業。
4.加大廠區揚塵、粉塵污染治理。所屬區域道路要進一步加強道路的沖洗保潔,沒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須進一步硬化,灑水、沖洗設備要盡快完善并有專人使用保管,所屬區域道路要按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沖洗保潔,避免造成揚塵污染。
5.加強車間內無組織揚塵點的監管。對易產生揚塵的點位要由專人負責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閉不嚴,造成粉塵外漏;車間內要經常清掃保潔,形成制度。
6.加強運輸車輛無組織排放管理。車輛進出企業必須按照《關于加強企業進出貨運車輛清潔運輸的管理意見》要求,在廠區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運輸粉性物料的車輛要按規定篷蓋,所有進出廠的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實施輪胎沖洗,防止帶泥上路。
(六)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
1.加強機動車排氣監管機構建設。環保分局要嚴格按照市環保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督導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和相應設備,積極開展機動車排氣檢測工作。
2.加強對機動車簡易工況法檢測站及機動車環保合格分類標志的監督管理。做好道路運輸經營單位的機動車排污申報工作,全面掌握道路運輸車輛的排污狀況。
3.加大對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的查處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門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貨運車輛、低速貨車和黃標車進入城區內行駛。禁止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上路行駛。
4.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的淘汰力度。
(七)秸稈和垃圾焚燒污染防治
1.秸稈焚燒污染防治措施。要嚴格落實秸稈禁燒要求,加大監管力度,特別要抓好夏秋季節的禁燒監管工作,防止焚燒現象的發生。要建立完善秸稈收集、儲運和綜合利用體系,從源頭上控制秸稈焚燒污染。
2.垃圾焚燒污染防治措施。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垃圾收購站點管理,禁止垃圾焚燒,特別要杜絕焚燒電線和用橡膠垃圾作燃料的現象。
(八)鎮辦和片區揚塵治理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面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落實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全面開展無塵化綜合治理活動。加大經費投入,購置必要的機掃沖洗車輛,加大對轄區內主要道路的沖洗保潔。加強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廠區內及周邊道路沖洗保潔工作的督導落實,切實做好本轄區內小街小巷清掃、灑水等降塵工作。大力推行生態綠色社區建設,切實強化社區揚塵環境管理的組織領導。
三、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階段劃分及時間安排
(一)集中整治階段。自3月1日起至10月31日,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按任務分解要求完成階段性綜合治理任務。
(二)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開始,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將按照《區年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組織驗收,通報有關情況,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長效治理機制。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揚塵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履行日常監管職能,實行聯席會議、集中辦公和聯合檢查等制度,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制定方案、細化責任,指定專人負責,定期組織調度檢查,適時組織專項行動和考核,實現揚塵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經常化。
四、揚塵污染治理的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由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交警大隊、國土資源分局、區住建局、區環衛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公路分局、環保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林業局、工商分局、區煤炭局、供電部等部門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
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調度督導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揚塵污染綜合治理中遇到的問題,抓好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情況通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及時上報揚塵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經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區政府。
(二)責任分工
1.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2.區政府督查室負責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任務的督導和檢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隊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劃定大貨車禁行區域,設立禁行標志,加強對無蓬蓋運輸散裝物料貨運車輛及大貨車違反禁行標志行駛的查處。加大對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的查處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上路行駛。限制高排放大型貨運車輛、低速貨車和黃標車進入城區內行駛。
4.公路分局負責國道、省道及外環路的維護保養,負責國道、省道、外環路和區縣間連接道路沖洗保潔工作。積極探索在外環路和有條件的路段道路中間隔離帶埋設管道沖洗設施進行路面自動沖洗的試點工作。負責設立固定檢查站,對城區外未采取密閉運輸裝置車輛進行查處。承擔的交通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加強對道路施工揚塵的管理。公路建設中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兩側及料場、棄渣場等的生態恢復。
5.區交通局負責全區范圍內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綠化。負責督導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所屬物流園區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6.區環衛局負責城區道路的清掃和沖洗保潔工作,制定清掃、沖洗工作計劃,按照需要隨時增加灑水沖洗頻次,確保城區道路整潔。
7.區住建局負責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遷施工工地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督導建設單位落實各項治理措施,減少揚塵污染。
8.國土分局負責督導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廢棄露天開采礦山實施生態恢復,加強私采濫挖現象的監管和查處。做好對已關停礦山的督導檢查工作,防止死灰復燃。
9.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查處在城區內未采取密閉運輸措施造成灑漏的行為。負責城區及周邊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亂倒和垃圾焚燒行為的查處工作,禁止城區內露天燒烤。加強對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負責城區內所有飯店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工作。
10.區農業局負責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11.環保分局負責監督企業揚塵污染治理及企業運輸車輛清潔和密閉運輸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排氣檢測站及機動車環保合格分類標志的監督管理。
12.區煤炭局負責做好煤礦、煤炭加工企業的煤矸石堆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督導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完成煤炭經營場所噴淋、圍擋、覆蓋設施建設。對無證及達不到環保要求的煤炭經營站點(含型煤加工企業)依法取締。
13.區林業局負責城區外綠化工作,減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負責加油站點添加燃油清潔劑的抽檢工作,對銷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點依法予以查處。
15.供電公司供電部負責配合參與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因環境問題被責令停產取締的企業依法停止供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作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創建“生態”的重要舉措來抓,對照任務,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將治理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道路施工揚塵整治方案范文5
【關鍵詞】西安市;顆粒物;揚塵污染
0.引言
我國城市顆粒物污染嚴重,2005年全國40.5%的城市顆粒物超過二級標準,5.5%的城市超過三級標準⑴揚塵顆粒物長期漂浮在空氣中,對人體的健康危害很大,揚塵顆粒物可通過人體鼻腔和咽喉進入肺部,引起肺功能的病變,有些顆粒物本身就可致癌、致畸、致突變等。揚塵是造成城市顆粒物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主要分為土壤揚塵、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和堆場揚塵。
西安市2005年揚塵在空氣總懸浮顆粒物中所占的比例為62%,位居全國前列,經過這幾年的環境整治,已取得明顯的改善,但仍不能掉以輕心。2008年以來,西安市雖然在創建模范城市工作上下了大力氣,控制揚塵污染也已引起市政府及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并積極的采取防治措施,但由于所在區域環境、揚塵的污染特點和天氣的不可控等原因,揚塵污染仍是全市目前環境工作中的一個主要問題。
1.揚塵污染原因分析
(1)建設項目土方開挖是建筑揚塵的重要根源。建設單位在進行土方作業時,建設工地基礎工程大都采用挖掘機等大型設備進行作業,由于受到場地、氣候、施工條件和技術手段的制約,幾乎沒有非常有效的防塵措施。
(2)建筑施工現場管理不規范。主要表現在施工現場的硬化、綠化不達標, 堆積的黃土未覆蓋等;現場的施工材料堆放的管理混亂,建筑垃圾清運不及時且圍擋不嚴密等。
(3)建筑垃圾和渣土的清運過程的泄露拋灑。由于封閉的不嚴密,管理有盲點,建筑垃圾的清運,到土石方的搬運,都可能產生大量揚塵污染。其他區域的渣土車輛將建筑垃圾傾倒在新建的幾個開發區人煙較少的道路上,沿途拋灑和傾倒的建筑垃圾對園區的揚塵污染控制造成很大的影響。由于渣土車司機的狡猾和彼此之間的通風報信,使得此類現象屢禁不止。
2.揚塵管理現狀
(1)對于市區范圍內的揚塵防治措施,制定了《建筑垃圾清運和揚塵污染監督管理辦法》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建筑垃圾清運和揚塵污染監督管理辦法》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對環保局、執法局、建設局、拆遷辦等相關部門關于揚塵防治工作做了明確的分工。
(2)各職能部門根據《建筑垃圾清運和揚塵污染監督管理辦法》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分工對各施工單位進行揚塵污染防治日常監管。
(3)成立了以分管市長為組長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局,環保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環保局通過工地日常檢查,將各工地存在的揚塵問題,以工作聯系單或以提醒單的形式反饋到個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其盡快督辦相應的揚塵污染問題。
3.揚塵污染防治現狀分析
(1)建設項目的土方作業多被附近村莊農民承包,由于農民文化素質低,對養車污染的嚴重性和揚塵污染的防治工作的認識不夠,執法人員對工地進行檢查時指出的揚塵問題,往往被認為是執法部門找他們麻煩,執法過程中很容易預期產生口角摩擦,較難服從執法部門的管理。
(2)建設單位對揚塵防治工作的不夠重視和對土方施工單位管理上的軟弱,造成出土工地揚塵防治工作難落實、落實慢,常常是執法部門“趕一步,踢一腳”,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才“走一步,動一下”。
(3)施工工人多為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在附近村莊招聘的農民,多為臨時工。由于農民生活環境和對揚塵污染的淡漠,且由于是臨時工,所以對工地現場揚塵防治工作不能有效的落實。
4.揚塵污染防治對策
(1)組織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周邊村民參加環保培訓,提高人員的環保意識。環保宣傳是開展好環保工作的一項重要手段,他在切實提高區民環保意識和法制意識,提高區民保護環境觀念的同時,也能為環境執法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所以環保宣傳必不可少。
(2)加大投入,增強環境執法能力。執法手段和水平是影響執法效能的關鍵因素,環境執法能力的高低關系到統一監督執法是否可以落實到位。①改善環保執法條件。首先要壯大環保執法隊伍,以保障對環境進行有效的監管:其次加大資金投入,添置執法必須的車輛、電腦設備、相機等執法工具,有效充實環保執法裝備,為快速執法、有效執法、規范執法穿鑿條件。②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強思想教育,進一步提高環保隊伍服務發展、服務群眾意識。減輕業務學習和培訓,牢固樹立“四化”的理念;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業務培訓,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
(3)全面覆蓋,持續開展揚塵專項檢查。持續開展揚塵專項執法檢查,加大檢查頻次,加大處罰力度,始終保持揚塵污染整改不到位,禁止施工的嚴打態勢,形成揚塵整治嚴打機制。
(4)加快的已征地面治理工作。對已征而還未開發建設用地,盡可能的保持土壤足夠的水分或撒播草籽,優先綠化、適度覆蓋地面,防治土壤揚塵。
(5)加大市容環衛力量的建設。揚塵污染中30-50%是有道路揚塵貢獻的,所以必須加強對道路的清潔和灑水力度。因此必須增加保潔人員和環衛保潔車輛的數量,保潔人員應增至15000名,灑水車應增至200輛,機掃車應增至150輛,吸掃車應增至100輛,高壓沖洗車應增至100輛左右。
(6)加快生態化建設步伐。加大全市綠化工作,且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努力提高綠化工作質量,以改善環境,一方面通過降低風速,損失來風的動能,另一方面樹葉表面可吸附大量的粉塵,樹木枝干上的縫隙也可以吸納粉塵。
(7)加大統一監管力度。揚塵污染的管理涉及到環保、綜合執法、市容、建設等多個部門,許多執法工作不易協調,使得揚塵污染很容易處于管理缺失狀態,許多控制揚塵污染的措施和規定難以得到切實落實,必須加強統一監督管理的力度,建立政府牽頭,多部門協作,聯合執法機制。
總之,揚塵污染已經成為影響城市環境質量、城市形象、危害人體健康的一大公害,它與不斷加快的城市現代化建設步伐,人民群眾不斷提高的生活環境要求的矛盾將日益突出,揚塵污染防治是一項長期、緊迫而且艱巨的任務,揚塵污染的防治必須堅持依法管理,采取綜合的治理措施,最終實現環境空氣質量的根本好轉。 [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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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揚塵整治方案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改善全縣環境空氣質量為目的,堅持“政府主導、城鄉并舉、部門聯動、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嚴格控制城區揚塵污染、工業廢氣及異味污染、機動車排氣污染和燃煤污染,全面開展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進一步降低大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濃度,實現全縣環境空氣質量根本性好轉。
二、工作目標
從現在起,利用三年時間,開展全縣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整治工作,全力推進“嘉美祥瑞、宜居宜業”的生態建設,再現“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到年底,全縣環境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濃度降低10%;到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氣中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濃度削減20%的任務目標。
三、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城區大氣首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其次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吸入顆粒物主要來源于煤炭燃燒、城市揚塵和機動車尾氣排放;二氧化硫主要來源于燃煤排放;氮氧化物主要來源于燃煤和機動車尾氣排放。近年來,通過取締、淘汰城區燃煤小鍋爐,大力實施集中供熱和管道燃氣工程等一系列措施,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大幅改善。但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機動車尾氣污染、城市建設產生的揚塵污染和工業企業工藝廢氣異味污染逐步成為影響我縣城區空氣環境質量的主要污染源。目前,我縣環境空氣質量綜合評價趨于國家三級標準,距離省市要求的國家二級標準還有一定差距,環境形勢依然嚴峻。
四、整治任務及完成時限
1、控制城市揚塵污染。根據《關于印發縣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對轄區內建筑拆遷施工、道路交通運輸、物料散貨堆場、礦山開采加工、工業企業廠區等實施揚塵污染治理。
2、取締城區小型燃煤鍋爐。城區內禁止使用各種燃煤茶水爐,在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取締燃煤鍋爐和燃重油鍋爐,禁止新上燃煤鍋爐和燃重油鍋爐。年底前,城區所有浴池鍋爐、饃店鍋爐、燃煤茶水爐必須完成油、氣、電等清潔能源的置換改造。
3、控制工業鍋爐、窯爐煙塵污染。嚴格控制新上燃煤工業鍋爐,現有燃煤工業鍋爐、窯爐必須安裝脫硫除塵設施,對不符合環保新標準要求的脫硫除塵設施進行技術改造。底前,完成磚瓦、玻璃等行業窯爐脫硫除塵設施改造;年12月底前完成燃煤鍋爐除塵設施改造和水泥、電力等行業除塵設施改造。
4、控制重點行業企業氮氧化物排放。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上的現役火電機組要安裝脫硝裝置;35蒸噸(含)以上工業燃煤鍋爐必須安裝低氮燃燒器,新、擴建和在建熱力鍋爐必須實施低氮燃燒并同步配套脫硝裝置;建有熟料生產線的水泥行業要進行低氮燃燒技術改造,配套煙氣脫硝設施。到年底前完成火電鍋爐低氮燃燒和脫硝、燃煤工業鍋爐脫硝設施改造;年12月底前完成水泥窯爐脫硝設施改造。
5、全面開展機動車排氣環保檢測。起,全面開展在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對未取得環保檢驗標志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營運機動車定期審驗合格手續。起,開展對上路機動車和機動車停放地的執法抽查工作,城區內實施黃標車限時限行措施,禁止無環保標志車輛上路行駛,對違規車輛按照《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6、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強化對機械設備涂裝、人造板制造、印刷、碳素等有機廢氣排放企業的污染治理,鼓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重點企業要配套建設有機廢氣末端治理設施。底前,完成所有工業有機廢氣末端治理設施改造。底,清理整治城區內的露天燒烤和垃圾焚燒等排放惡臭氣體行為;實施餐飲服務業使用清潔能源改灶措施;餐飲服務業日供餐量小于100個餐位的,按照相關行業標準要求確定專用煙筒排放高度和位置,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7、防治土壤風蝕塵污染。加大全縣生態防護林建設,建造綠色屏障,增強對城市揚塵的降塵抑塵效果;加快實施城區內土地綠化,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提高綠化水平,確保“十二五”末全縣森林覆蓋率達到30%以上。
8、切實做好秸稈禁燒工作。不斷拓寬秸稈綜合利用渠道,大力推廣機械化秸稈還田、秸稈飼料開發、秸稈氣化等多種形式的綜合利用措施,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通過完善秸稈禁燒責任制和自查與督查相結合的考核機制,全面落實各項禁燒措施,確保實現農作物收種季節“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股煙”的目標。
五、責任分工
1、縣監察局:負責對有關鄉鎮(街道)和單位治污任務落實情況實施行政效能監察,對措施不得力、治污工程進展緩慢等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啟動行政問責,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縣督考辦:負責對有關鄉鎮(街道)和單位任務落實情況進行調度,并定期通報。
3、縣住建局:負責抓好建筑施工、拆遷施工工地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同時做好城區地面和道路的硬化及修復工作。
4、縣園林環衛局:負責城區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處理等工作,確保日產日清;負責城區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的清掃沖洗保潔和綠化工作;負責城區及結合部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工作;負責城鄉環衛一體化建設,加大對城鄉環境衛生的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
5、縣執法局:負責查處城區內運輸車輛未采取密閉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行為以及城區及周邊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亂倒行為;清理城區內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等排放惡臭氣體行為;查處餐飲服務業油煙超標排放行為;查處全縣從事采石、破碎、加工、堆放等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違法行為。
6、縣交運局:負責查處全縣超限、超載、未采取密閉運輸裝置的車輛和未采取防止貨物脫落、揚撒措施的車輛。
7、縣公路局:負責實施城區周邊國道、省道干線道路的沖洗保潔。
8、縣公安局:負責機動車環保檢驗標志的查驗,對未取得環保檢驗標志的機動車,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對上路機動車進行環保檢驗標志的執法檢查,對進入限行區域的黃標車和未取得環保檢驗標志的機動車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劃定城區內大貨車禁行區域,設立禁行標志,對違反禁行標志行為的貨運車輛進行查處。
9、縣環保局:負責督促工業企業廠區內部實施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有效降低揚塵污染;對物料貯存、基建施工等環節實施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監督工業企業治理廢氣污染;實施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制度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
10、縣經信局:負責城區及周邊加油(氣)站、儲油(氣)庫及在用油罐車等密閉措施的落實和油氣回收裝置的改造。
11、縣港航處:負責航道碼頭露天堆場和運輸船只的揚塵防治,堆場應當配備高于物料堆的圍擋、防風抑塵網等設施,并配置車輛清洗專用設施,輸送物料船只應采取密閉防塵措施。
12、縣林業局:負責全縣周邊生態防護林帶建設,開展植樹造林,提高綠化水平,加快轄區內生態屏障建設進度和控制城區土壤風蝕。
13、縣文廣新局:負責全縣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整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利用電臺、電視臺等媒體,開展全縣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整治工作的專題宣傳和跟蹤報道,對大氣污染問題和違法排污企業進行公開曝光。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召開動員大會,開展摸底清查,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大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各責任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全面落實整治措施;加強對工作進展情況的調度督導,實行半月一調度、一月一通報,并組織人員進行現場督查,確保整治效果。
(三)檢查驗收階段。各責任單位對承擔的大氣污染治理項目建設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于前報送縣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成立由分管縣長任組長、監察、住建、執法、公安、公路、交運、經信、農業、林業、環保、宣傳、港航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縣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綜合整治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