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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范文1
什么是公務員考試錄用?機關哪些職位應通過考試錄用補充人員?公務員考試錄用,是指機關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面向社會采用公開考試、嚴格考察的辦法選拔公務員的制度。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都要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什么是公務員“凡進必考”制度?我國公務員錄用制度可以簡要概括為“凡進必考”,即凡是進入公務員隊伍就要通過考試,該制度是我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行公務員制度的一面旗幟。它所體現的精神實質,既是制度設計的目標,也是制度實施的原則。堅持“凡進必考”原則,對于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和維護社會公平具有重要意義。從1994年至2004年,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共制定考試錄用的法規和政策文件24個,形成了公務員管理環節中體系最完善、操作性最強的單項法規體系。《公務員法》頒布實施后,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新的考試錄用配套法規。另外,不僅僅在錄用程序上嚴格遵守“凡進必考”制度,在公務員的晉升和提拔上也有相應的考試制度?!胺策M必考”和“凡晉必考”逐漸結合,公務員考試錄用法規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減少考試錄用運行成本,遏制用人腐敗提供了有力保障。
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有哪些區別和聯系?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系,考生可以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從考試科目來說,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確定通知,除了對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專業科目考試。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例如,北京、上海、廣東考的是《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江蘇省今年的考試共分三類,A類筆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三科;B類和C類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除此之外,各省市的招警考試還會增加一門《公安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因此,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地進行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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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范文2
1、國家公務員考試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含行測和申論兩部分,公共科目是所有考生必須考的科目。而專業科目是部分要求有??瓶颇靠荚嚨膷徫灰疾斓目颇俊?/p>
2、行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部分。
3、申論: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省級以上(含副省級)機構的職位、市(地)級及以下機構的職位的不同要求,設置兩套試卷。
4、專業科目:如人民警察崗位、中國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都會進行專業科目測試,另外8個非通用語職位會進行外語水平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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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范文3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務員錄用工作,保證新錄用公務員的基本素質,根據公務員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各級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
第三條錄用公務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第四條錄用公務員,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五條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考試;
(四)考察與體檢;
(五)公示、審批或備案。
必要時,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上述程序進行調整。
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
第六條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八條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一)擬定公務員錄用法規;
(二)制定公務員錄用的規章、政策;
(三)指導和監督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工作。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
第九條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一)貫徹國家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公務員法和本規定,制定本轄區內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
(三)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
(四)指導和監督設區的市級以下各級機關公務員錄用工作;
(五)承辦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委托的公務員錄用有關工作。
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內公務員的錄用。
第十條設區的市級以下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負責本轄區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
第十一條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要求,承擔本機關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
第三章錄用計劃與招考公告
第十二條招錄機關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和職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擬定錄用計劃。
第十三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設區的市級以下機關錄用計劃的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授權組織本轄區公務員錄用時,其招考工作方案應當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第十五條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會。招考公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招錄機關、招考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
(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三)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五)其他須知事項。
第四章報名與資格審查
第十六條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調整。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第十七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第十九條報考者應當向招錄機關提交報考申請材料,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第五章考試
第二十條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第二十一條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專業科目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置。
第二十二條筆試結束后,招錄機關按照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也可以委托招錄機關或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的內容和方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面試應當組成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官小組由具有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組成。面試考官資格的認定與管理,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三條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其他測評辦法。
第六章考察與體檢
第二十四條招錄機關按照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并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
第二十五條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第二十六條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條體檢工作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招錄機關實施。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依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體檢應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招錄機關或者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出復檢。必要時,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
第七章公示、審批或備案
第二十八條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
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蛘吖ぷ鲉挝弧⒈O督電話以及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第二十九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第八章紀律與監督
第三十一條公務員錄用工作要接受監督。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應當及時受理舉報,并按管理權限處理。
第三十二條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位要求進行錄用的;
(二)不按規定的資格條件和程序錄用的;
(三)未經授權,擅自出臺、變更錄用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錄用工作中,情節嚴重的。
第三十四條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泄露試題和其他考錄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偽造考試成績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關資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協助報考者考試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職,導致招考工作重新進行的;
(五)違反錄用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五條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公務員錄用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公務員范文4
政府實習,以一個實習生的身份去體驗廣州公務員的日常工作。
上下班準時、中午休息時間長,這樣的時間表,讓很多白領羨慕不已。因此很多
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公務員就是一份優差。然而,在實習的一個半月里,我近距離地
看到了的人民公仆的真實情況。一、公務員的飲食與出行
說起公務員的午餐,很多人會聯想到大排筵席,大魚大肉。然而,當我第一次和
他們一起吃午飯的時候,看到的情境實在令我感動。在廣州市人民政府里面,公務員
中午都在政府大院的飯堂打卡用餐。一般情況下,他們在三樓打飯,那里的飯菜,我
看來,和中大飯堂的也不是很大區別。吃飯的方式也和我在大學一樣,一人一份,吃
完了各人把自己的飯盤碗筷拿到統一的地方清洗。要宴請客人的話,可以到二樓,那
里設有餐廳和包廂。這一切,讓人著到政府改善公務員形象的努力,讓人感受到了公
務員隊伍的廉政之風,看到了黨和政府這些年來廉政建設的成效。
政府公務員形象的樹立,除了制度的約束之外,還需要人本身的自覺。有好幾次
我都看到,一些其他局和單位的領導來市政府開完全之后,都只是去三樓的飯堂,和
其他人一樣吃一人一份的快餐。本來,他們有著足夠的理由和資格到二樓,甚至到外
面的地方吃飯,但是,他們都沒有這樣做。廉潔已經成為了他們一種自覺的自我要
求。這樣的改變,的確讓人欣喜。
除了從“吃”中看到了公務員的廉潔形象,從“行”中,也可以體現出公務員的
新作風。在政府中,只有局級以上干部,才配有汽車和司機。其他的官員要用車,都
需要想有關部門申請。有一次,我跟一位處長到外單位開會,一個多小時的路程,只
是坐著一部空調有問題的面包車。今年的夏天特別熱,路面溫度絕對超過40攝氏度,
然而,我觀察身邊的幾位同行的公務員,他們似乎已經習慣了,并沒有抱怨什么。
這一切,如果不是我親眼所見,也許,我還會和很多人一樣,對公務員抱有某種
偏見。我想,很多群眾都對政府工作、公務員素質有著種種意見和置疑。這些,很大
程度上是因為政府與群眾在溝通上存在障礙造成的。如果政府提高運作的透明度,讓
群眾更真切地了解政府官員的行為,也讓官員行為接受群眾的監督,相信,對政府威
信和形象的樹立,對公務員
隊伍建設,都會有著良性循環的作用。二、公務員都干些什么?
人們常常用“一杯茶,一張報紙”來概括公務員工作的內容。事實真的是這樣的
嗎?
我來到了市政府工作,接觸得最多的,就是會議。每天都有大大小小不同內容的
會議,在不同的地方舉行,需要不同的人參加。做領導,往往半天就要趕好幾場,往
往連飯都顧不上吃,一點也不容易。而開會之前,要看許許多多的資料,要準備每一
場的發言,這些工作
往往都在8小時之外才能完成。開會,并不是輕松的事情。
但是,這卻引起了我的思考。其實,作為政府,作為政府的公務員,其工作的實
質應該是什么呢?會議繁多,反映出政府仍然擔當著“決策人”的角色。但事實早已
證實,政府應該起引導、宏觀調控的作用。如果凡事都由政府決策,難免會有人治的
影子。在如此決策的制度下運作的政府和社會,必然存在隱患。此外,決策過程的簡
單化,也是導致腐敗的根源。相信,政府也早已意識到了問題的存在,然而改革的道
路必定是漫長而困難重重的。政府改革,是中國發展道路上,關鍵的一步。三、政府與公眾的溝通
這一個話題,應該是與我所學的學科最貼切的了。在我實習期間,我參加了幾次
接待群眾上訪的會議,也參與了由政府組織的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協調會議。可以說,
是從實踐上進一步領會了自己在課堂上所學的東西。
維持社會穩定,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難免要犧牲一部
分人的利益。如何輸導和安撫這一部分人,成為了政府工作的重點。其實,在這些群
眾與企業的沖突中,政府處于一個很尷尬的位置。國企改革的關鍵是政企分開。對于
企業的決策,政府不能再插手去管了。但是,企業往往會沉迷于追求經濟效益而忽略
了社會效益,將社會效益、與群眾溝通這一部分的問題留給了政府。到底,這一一個
皮球應該怎么接才接得好,成為了政府的大難題?,F在,政府往往分兩部分做工作,
一方面,接待上訪群眾,在感情上給予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召開企業間的協調會
議,引導企業兼顧社會效益,承擔企業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問題。這種與群眾溝通、組
織企業間溝通的工作正是政府公共關系,但卻并未為許多人所認識。記得當初,我剛
來到實習單位,里面的人還說:讀公關的不是應該到酒樓去嗎?
我們政府不需要這樣的人吧。想起來,真的為他們的無知感到可悲。
在美國,政府就有專門的公關人員,負責與公眾溝通、與企業溝通,甚至是政府
與政府間的溝通。然而,在我們中國的政府里,公務員需要身兼數職,就連開會的會
場布置,也沒有專門的人員負責,往往是由領導帶著幾個下屬去搞。古語有云:術業
有專攻。一人同時擔任著領導、律師、公關人員的責任,必然會分散精力,也無法發
揮長處。我想,我們政府在精簡機構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考慮到形勢和發展的需
要,適當增添一些專業的部門,負責政府與公眾溝通的有關工作呢?四、后感
記得在我們的公共關系專業課上,老師說:心地善良的人才最適合做公務員。這
一個半月的“公務員”經歷,讓我對這句話深有體會。政府是一個權威的機構,而在
如此權威的機構中工作的公務員,不可避免地有著特殊的權利和地位。特別是處于社
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發展中的中國,公務員無疑是一個特殊的職業和群體。不過,我們
希望公務員都是心地善良的人,是希望他們能從自身出發約束自己。然而,我想,人
公務員范文5
1常用績效評估指標權重確定方法的比較分析
指標權重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針對某一具體指標而言。某一具體指標的權重是指該指標在整體評價中的相對重要程度。常用的確定績效評估指標權重的方法有以下幾種:一是主觀經驗法,評價者憑自己以往的經驗直接給績效評估指標加權,如日本勞動科研所的木林富士朗提出的權重分配模式;二是專家調查加權法,這種方法是要求所聘請的專家先獨立的對績效評估指標加權,然后對每個績效評估指標的權數取平均值,作為權重系數;;三是德爾菲加權法,給每位專家發放加權咨詢表,然后將所有專家對每個績效評估指標的權重系數進行統計處理;四是層次分析法,將績效評估指標分解成多個層次,應用層次分析法最大的優點是實現了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精度高,能準確地確定績效評估指標的權重,因而使績效評估指標間相對重要性得到合理體現,為公正、科學地進行績效評估奠定了基礎。
2層次分析法在確定公務員績效評估指標權重中的應用
層次分析法的基本思想就是將組成復雜問題的多個元素權重的整體判斷轉變為對這些元素進行“兩兩比較”,然后再轉為對這些元素的整體權重進行排序判斷,最后確立各元素的權重。實際應用中,由于層次分析法對專家的主觀判斷做了進一步的數學處理,使之更加科學。針對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這樣一個因素眾多,因素之間相互關聯,因素關系量化模糊,以及對于每一個因素其分目標權重有所不同的特點,采用層次分析法是十分適合的。
2.1建立評價系統的遞階層次結構
在分析問題的基礎上,將元素按屬性分組,按支配關系分層,同一層次元素對下一層次的某些元素起支配作用,同時也受上層元素的支配,層次結構圖一般分三個層次:目標層、準則層、指標層。處于最上面的層次一般是問題的預定目標,通常只有一個元素,中間層的元素一般是準則層和子準則層,最低層一般是指標層。
政府公務員的總體素質是由眾多的相互關聯和相互制約的因素有機組合,是個非常復雜、模糊的系統。我們引入遞階層次結構的概念,即將公務員的總體素質的各個指標和相互支配、隸屬的關系劃分成不同的層次,用線段將支配指標與下層的關系表示出來,再根據各指標相互關聯的屬性,將指標分解聚合成有序的遞階層次結構。
2.2構建兩兩比較判斷矩陣
判斷矩陣是各元素針對上一層次某個元素建立起同一層任意二個元素之間評比的數據矩陣,矩陣bij表示相對于Ak而言Bi和Bj的相對重要性,通常取1,2,…,9及它們的倒數作為標度。
2.3層次單排序和一致性檢驗
層次單排序是根據判斷矩陣計算對于上一層某因素而言,本層次與之有聯系的因素的重要性次序的權值,它可以歸結為計算判斷矩陣的特征和特征向量問題,即對判斷矩陣B,計算滿足BW=λmaxW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并將特征向量正規化,將正規化后所得到的特征向量W=[W1,W2,A,Wn]T作為本層次元素b1,b2,…,bn對于其隸屬元素Ak的排序權值。
由于受諸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判斷矩陣很難出現嚴格一致性的情況。因此,在得到λmax后,還需要對判斷矩陣的一致性進行檢驗。為了檢驗判斷矩陣的一致性,需要計算它的一致性指標C.I.,當C.I.=1時,判斷矩陣具有完全一致性。λmax-n愈大,C.I.就愈大,那么判斷矩陣的一致性就差。為了檢驗判斷矩陣是否具有滿意的一致性,需要將C.I.與平均隨機一致性指標R.I.進行比如果判斷矩陣C.R.=C.I./R.I.<0.1時,則此判斷矩陣具有滿意的一致性,否則就需要對判斷矩陣進行調整。
(1)二級指標B1、B2、B3、B4和B5相對于一級指標A的權重,準則層指標“德(B1),能(B2),勤(B3),績(B4),廉(B5)”之間相對重要性的比較)。并檢驗其一致性,通過一致性檢驗Wi=[0.48470.22680.14310.08880.0566]λmax5.099CI=0.0248RI=1.12CR=0.0221
(2)三級指標C1、C2、C3和C4相對于二級指標B1的權重(相對于“德(B1)”而言,“理想(C1),政治堅定性(C2),政治紀律(C3),理論素養(C4)”各指標之間的相對重要性比較)。并檢驗其一致性,通過一致性檢驗。Wi=[0.5453290.2333020.1396970.084673]λmax=4.0512CI=0.0171RI=0.9CR=0.019
其余三級指標相對于二級指標B2、B3、B4和B5的權重計算。
(3)根據以上計算的B1、B2、B3、B4和B5以A為準則的權重,以及C1、C2、…,C17分別以B1、B2、B3、B4和B5為準則的權重,依據層次分析法的計算原理,可以計算出C層相對于A層績效考核的總排序,并檢驗其一致性,通過一致性檢驗。如表所示。
利用層次分析法可以較方便的求出公務員考核指標C1~C17相對于總目標層A的權重。這樣得到的結果,將成為管理層在公務員績效考核上最有力的參考數據,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考核者主觀因素的影響。另外,績效考核指標權重的計算,可以通過開發相應的計算機軟件予以支持,只需將評價的指標及評判數據設定為參數輸入便可。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績效評估指標權重的整個過程體現了人的決策思維的基本特征。即分解、判斷與綜合,易學易用,而且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是一種十分有效的系統分析方法。
公務員范文6
在我國各種組織中,存在很多因某種親屬關系而聚集在一起的“小團體”,這些親屬派系之間,常常會因個人利益上的矛盾,而破壞部門內部的整體協調。公務員隊伍中若存在大量的親屬關系,就容易在行政機關中形成非組織活動,從管理科學的角度來講,這對正常組織活動和組織管理是十分有害的。實行回避制度,限制互為親屬關系的人在同一部門或單位任職,就能避免親屬關系的影響,凈化人際關系,確保工作的正常高效運轉。而且,回避制度的建立,可以切實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現代管理理念,做到選賢任能、量才為用。
3、實行回避制度有利于行政機關的自我管理,提升政府形象。長期以來,我國缺乏有關親屬回避的規定,再加上制度設計的缺陷,同一部門或單位的親屬聚集現象比較突出,形成了各種“關系網”,導致裙帶關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盛行。這些關系的存在,影響了正常的工作開展,一些公務無法秉公辦理,降低了政府機關的威信,挫傷了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敗壞了社會風氣?;乇苤贫鹊膶嵭?,減少了“關系網”的存在,能夠促使政府及各部門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使組織充滿生機與活力。行政機關自我管理水平的提高,符合現代政府樹立良好形象的目標,有利于通過提高政府及公務員的威信和聲望。
二、我國實行公務員回避制度的制約因素
通過法制化的方式,防止情感因素或其他因素滲入到公共行政領域,公務員回避制度的實行,可以有效的防止因親屬關系給國家管理帶來的種種弊端,為公務員公正廉潔、依法執行公務創造了條件。但是,當前我國的公務員回避制度仍然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民眾心理基礎脆弱。我國傳統文化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重視家庭和親屬關系。從“家天下”的強制推行到“三綱五?!钡牡赖聵藴?,親緣關系已成為我國社會關系最基本的構成要素。從古至今,血親、姻親在同一行政部門中任職的現象屢見不鮮,在儒家思想主導下形成的強大而穩定的宗族,以及結為政治同盟的聯姻,不僅同甘,更要共苦,由此成為休戚與共、俱榮俱損的利益集團。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一些地區和部門的家法觀念、宗族關系還相當嚴重,少數領導干部在用人時排除異己,任人唯親,以求編織自己的關系網。在這樣一個人情大于法制的環境里,實施回避制度的社會基礎和民眾心理基礎還很脆弱。
2、制度設計的缺陷。公務員回避制度與公共行政的具體實踐密切相關,公務員回避的方式有很多,主要包括;任職回避、公務回避和地域回避。各種類型的回避制度又分別規定了若干需要回避的情況,然而,有些制度設計并不合理,甚至與其他制度發生沖突。比如,受到戶籍制度的限制,公務員考試錄用會出現人才“自產自銷”的情況,公務員在外地任職造成的夫妻分居、子女上學等問題卻無法解決,類似的沖突制約著回避制度功效的發揮。而關于“地域回避”這一形式的科學性還有待考證,外籍人員擔任主要領導,“雖有避籍的種種優點,但他們不熟悉當地政情,往往無長遠打算,也有許多缺陷”。④
3、執行權限的模糊。從制度設計來看,回避制度是一種強制的措施,是必須依法進行的。然而,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卻存在很多問題。我國公務員回避制度中明確了任職回避的范圍,主要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這四種,卻無法避免領導干部之間的交換任用。不同部門或單位的領導干部打著“舉賢不避親”的旗號,互相把有親屬關系的人推薦給對方任職,從表面上看,這樣并沒有違反回避制度的規定,但實際上,卻形成了覆蓋范圍甚至更廣的人情網絡。
4、監督體系的缺乏。健全的監督體系,是公務員回避制度得以執行的根本。由于公務員回避制度本身設計的不完善,我國公務員在履行回避義務時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務員自身的素質,而目前我國公務員自身素質參差不齊,從思想觀念上缺乏自覺回避的意識,這就需要強有力的外部監督。公務員回避的監督檢查系統,如黨內、各派、人民群眾、新聞輿論等監督方式仍不完善,對于違反回避制度的行為,并不能及時發現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糾正。另外,效果最明顯的法律監督體系,也不健全。通過制定法律對公務員進行嚴格的監督,其著眼點應該放在公務員是否遵紀守法,而不應該只看公務員是否嚴格遵守了回避制度。缺乏有效的監督,使有些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難免會“拉關系”、“走后門”,違背了公務員回避制度建立的初衷。
三、我國落實公務員回避制度的對策建議
公務員回避制度的順利推行,對于加強公務員隊伍的廉政建設,提升政府形象以及健全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具有重大意義。因此,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公務員回避制度的相關建設,為公務員公平、公正的行政創造良好的條件。具體的對策和建議如下:
1、提高公務員對回避制度的認識。首先,公務員應從思想深處摒棄我國傳統文化中的不良影響,充分認識到“拉關系”、“走后門”在政府工作中的危害,當遇到需要回避的情況時,能夠主動提出回避,實現自我約束;第二,國家有關機關應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公務員的教育培養。組織公務員學習關于回避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違規后果和懲處措施,實行依法回避。對已經進入公務員系統的公務員,定期進行培訓并考核,在錄用新公務員時,增加關于公務員回避制度、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考試內容,嚴把進入關。通過自我約束和依法回避相結合,確保回避制度落到實處,有助于公務員擺脫各種親屬關系的羈絆,秉公辦事,提高工作效率。
2、消解公務員回避制度設計的缺陷。針對回避制度本身的缺陷進行程序化設計,以使回避制度的功效得到充分發揮。首先,完善回避理由。我國《公務員回避規定(暫行)》中將“利害關系”作為回避的法定條件,卻沒有對這一重要概念進行專門而明確的界定,因此,“應在確定‘利害關系’為回避前提條件下進一步詳細列舉若干種常見的利害關系的表現形式。”⑤其次,擴大回避范圍?!拔覈姓P系中的不良關系網,不僅僅限于親屬關系,更多的還表現在同鄉、同學、熟人、戰友關系等等?!雹抟虼?,我國的回避制度要做的不僅是“避親”,還需要“避熟”,因而應該將回避的范圍擴大,將同學、戰友、干親等關系納入其中。第三,重新設計回避種類。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的回避類型多了“地域回避”這一形式?!芭c中國相反,大多數國家十分重視官員的本地化,甚至規定非本地區居民不得擔任特定的公職。”⑦本土化的公務員更熟悉當地的風土人情,更愿意為家鄉建設出謀劃策。
3、健全回避制度的內外監督體系?;乇苤贫鹊那袑嵧菩?,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靶姓C關內部有必要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監督機構,負責該機關內部及下屬機關公務員回避制度的落實情況?!雹鄨猿謶头啦⑴e,注重預防,嚴格回避申請程序,強化對公務員回避義務履行情況的監督,對于未能履行回避義務或者違反回避規定的,分別進行批評教育或追究行政責任,綜合運用職能監督、主管監督和專門監督等手段,健全公務員回避制度的內部監督體系;以推進政務公開為契機,加強回避制度的公開化透明化,將網絡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引入回避制度的每一環節,并且要在相應的法規中對這些監督方式做出明確的規定,以便其進行合法的外部監督。
4、強化回避制度的行政問責制?,F代行政問責制度是著眼于建立新型的責任政府,實現“以責任制約權力”為目標的問責制度,對于違反回避規定的公務員要實行嚴格的行政問責制。首先,明確公務員回避的職責權限?;乇芗仁菣嗬彩橇x務,公務員被賦予了回避的權力,就負有回避的責任,一旦違反就要受到懲處;其次,提高回避職權的問責度。對于沒有主動履行回避義務的公務員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改正,對于故意違反回避規定的,要處以行政處罰,對于構成犯罪行為的則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健全回避問責的配套機制。如糾錯改正機制,“由于主管與客觀的差異性,有些失誤在所難免,在失誤面前要敢于承認錯誤?!雹峁珓諉T在任職或執行公務時,及時發現有悖于回避規定的做法,敢于承認并予以糾正,就能避免因“人情”而出現“”的情況。
四、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