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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農資市場管理,切實保障農民利益,嚴厲打擊坑農害農不法行為,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保障春耕生產,維護農民利益,為農業穩糧增收保駕護航。
二、工作目標
在全縣建立健全責權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綜合協調的農資市場管理機制,努力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和“執法、護農、保糧、增收”的目標。
三、實施步驟
(一)學習培訓動員階段
做好農資經營單位和農民的培訓;做好整頓行動的各項準備和動員工作,組建機構,落實責任,制定并下發整頓行動工作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
1.全面開展農資經營主體清理檢查,建立農資經營主體臺賬,規范經營資格,查處取締無證照經營。
2.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集中對農資市場和經營單位進行檢查,清查假劣農資商品,指導經營單位守法經營。
3.組織對重點農資商品質量進行質量檢測,及時公布檢測結果,消費提示。
4.加強日常巡查,依法對農資經營商品進行檢查。在村屯組織建立假劣農資舉報點,及時發現違法行為,加大力度查處農資違法案件,實行首問負責制,對于舉報、投訴案件由第一受理部門第一時間內進行處理解決,案值達到規定額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加大對市場上流通的高毒農藥進行全面清查,堅決執行上級文件精神,杜絕違禁高毒農藥進入農資市場。由工商局配合農業局對高毒農藥(非違禁)定點經營進行檢查,非經農業部門批準具有“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資格的商戶不得經營高毒農藥。
6.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督察,對本轄區內農資市場進行督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集中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總結考核階段
對整頓行動進行總結,對重點案件集中處理,嚴厲打擊。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單位及工作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四、強化組織領導
(一)落實職責分工。
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將全縣農資市場整頓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農業局:組織農資市場聯檢聯查活動,對違反農業行政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調解農資糾紛,依法保護農民利益;負責全縣種、藥、肥市場及質量監管工作;種子管理站在農業局領導下,專門負責全縣種子市場和種子質量監管工作,依法履行種子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管理等職責,承擔種子市場監管全部責任;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負責作物種子的檢疫工作,對作物種子檢疫進行監管。工商局:依據法律、法規,嚴格農資生產、經營者及農資廣告經營者資格審查、證照頒發,取締無照經營,打擊虛假宣傳;嚴把農資市場準入關;加強流通環節農資商品質量監管;嚴格規范農資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嚴厲查處農資經營者的商標、廣告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及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力度;推進農資市場監管信息化共享建設;調節農資糾紛。質監局:負責標準化監督管理;農資生產企業質量監督管理;農資企業計量監督管理;加強企業實驗室和認證認可的監督管理;強化年度審核,確保農資產品質量安全;加強對全縣的農資生產企業的監管,將近年來質量問題頻發企業列為監督重點,加大監管力度。公安局:負責及時受理查處行政執法部門移交的涉嫌犯罪的農資案件,必配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重大違法案件。物價局: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對農資市場在經營中的價格規定工作進行監管。縣供銷聯社:配合執法部門對所屬的農資分店進行管理,搞好農資誠信建設,開展放心農資下鄉活動;加強系統內部個人承包租賃農資經營戶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和糾紛調處。法院:受理行政部門未調處成功的訴訟案件。在監管上要整合執法力量,由政府牽頭,調動和發揮農業、工商、公安、質監、物價、縣社、鄉(鎮)政府的積極性和作用,統一協調,集中行動,齊抓共管。堅持專項檢查與部門檢查相結合、集中檢查與平時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形成政府領導重視、執法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力量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
(二)開展農資市場整頓宣傳活動,營造農業執法的社會氛圍。
發揮輿論宣傳在行動中的導向和監督作用,宣傳執法工作經驗和成效,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廣大農民識真辯假能力、科學使用方法和維權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業執法活動的良好氛圍。
(三)嚴厲打擊坑農害農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農民及涉農企業的利益。
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檢查的重點是農資市場和鄉、村農資集散地。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周密部署,從實際出發,從突出問題入手,針對不同生產季節特點,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對象,組織力量開展拉網式大檢查。重點監控鄉村流動商販,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的小作坊和黑加工點,由電視臺曝光,依法對其進行罰款、沒收及取締。對大案要案,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徇私枉法者嚴肅處理。重視每一份群眾舉報,發現案情及時調查處理。涉案金額達到一定數量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決不允許以罰代刑行為發生。
(四)加強對行政審批等行政許可的管理。
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農資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的資質審查,嚴把準入關。對需要審批、審定、登記的農資產品,嚴格執行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要加強行政許可的后續監管。
(五)開展農資及農產品質量專項檢測,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坑農害農行為和生產銷售不合格農產品違法行為。
加強對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的質量檢測工作。根據本部門的實際,確定質量檢測的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抽檢方案,認真做好農資產品及農產品的質量抽檢工作。對生產中出現問題比較多、農民投訴比較集中,可能存在質量問題以及可能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要重點抽樣檢測,監督檢查,及時消除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逐步建立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制度。
(六)建立有獎舉報制度。
農業局設立舉報電話,對舉報人進行嚴格保密,依照違法金額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
(七)建立商品報備制度,開展評選“放心農資經營店”活動。
通過創建一批管理規范、誠信經營、產品合格率高、農民滿意、影響力大和示范性較強的農資商品經營單位,發揮其以點帶面的示范引導作用,維護農資商品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是采取經營者商品統一報備,以保證廣大農民群眾安全放心消費。二是對于不服從管理的,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警告、查處,嚴重的取消其經營資格。三是完善失信懲戒和守信褒獎機制。對失信違法企業加大監管和曝光力度,要通過電視臺、農業信息平臺等媒體對假劣農資和違法經營戶予以曝光;對守信經營商戶將采取有效形式評選“放心農資經營店”對于造成嚴重損失后果的經營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提高市場準入標準,降低市場風險。
要嚴格涉農經營的市場準入。經營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種子、農藥、化肥等單位,要審查經營主體資格,建立信用檔案。農業部門對審查符合經營條件的農藥經營戶以公文致函的方式為工商部門提供登記注冊的合法依據,嚴格按照“先證后照”原則辦理登記手續。引導農資經營者建立“兩賬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實現農資商品可追溯監管,實現質量責任倒查制。
(九)加強信息溝通,做好農資市場檢查統計上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各部門要建立信息報送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報送執法工作情況。按照工作部署,對農資市場檢查情況要隨時上報縣政府。要探索利用現代化設備,加強對經營企業的監管,通過農業信息化平臺,把經銷單位的經營信息采集上來,便于監管,也可以把誠信企業的好產品推介出去,各部門報備信息實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