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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宏強 單位:國家教育行政學院
一、對高等教育發展中的同質化傾向應理性審視
在我國高等教育的大眾化進程中,一些高校在攀高、升級心態的驅動下,向高層次、綜合性、研究型大學發展,以致紛紛爭上碩士點、博士點,爭搶學術帶頭人、博士生導師、院士等;一些高職高專院校忙于向本科升格,中專學校又忙于向專科升格;而一些高層次院校又向低層次辦學延伸,舉辦成人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和網絡教育,追求辦學層次、形式上的“大而全”。在辦學類型上,一些院校由單科向多科發展,追求辦綜合性大學,并力爭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爭搶重點科研項目,努力向研究型大學轉變等等。由此致使高校間同質化發展日趨嚴重。這就帶來了高等教育規模、質量、結構、效益協調發展秩序的嚴重失衡,與我國建立多層次、多類型、分工明確、相互銜接的高等教育體系的發展目標相背離,造成高校分工的混亂和教育資源的浪費,致使人才培養與產業結構、勞動力市場需求相脫節,嚴重影響我國高等教育的良性發展。
面對高等學校同質化發展傾向,應從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實際出發,從高等教育發展的規律出發,作深入分析,理性審視。高等教育的重大轉型,必然意味著高等教育秩序的重構,在大的發展分化中高等學校往往會以“趨同”的形式以尋求競爭優勢,以便在未來的秩序格局中占據有利地位。趨同發展是新的競爭“洗禮”的過程,“趨同”孕育著更高水平多樣化發展格局的到來。“在高等院校組成的學術‘共同體’中,地位較高的院校總是起著示范和輻射作用,吸引地位較低的院校,這是‘學院文化’固有的特征。在‘地位較低的院校對地位較高的院校的模仿’中,既有敢于問鼎者,也有盲目模仿者;因此也就既有后來居上的成功者,也有‘沖不上去’而重新尋找自己位置的院校。這種‘攀高’,促使競爭在更高的層次上展開,形成更加豐富的多樣化,并提升了整個高等教育的水平。”[1]由此可以認為,高等學校在大發展、大分化中呈現出趨同性,有些是高等教育發展共性的反應,或者說是高等教育發展普遍性規律在教育實踐中的具體表征。這種趨同發展,無可厚非,不應無端加以指責。而需要備加關注和加以改進的是遠離辦學實際而盲目貪大求全的現象。
一些高校將高等教育較長歷史周期呈現的演進規律簡單演繹為當下即時性的辦學舉措,不顧基礎,不論類別,創所謂“一流”,爭所謂“名校”,背離了高等教育發展的基本規律,破壞了高等教育生態體系的多樣性。這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擺脫同質化發展傾向,建構發展新秩序必須解決的問題。應當深刻認識高等教育同質化發展背后的深層次體制原因。目前,我們的教育觀念、管理模式、評價機制特別是資源配置機制仍然深受計劃體制、精英教育的秩序的影響,沒能形成與市場經濟、大眾化教育要求相適應的多樣化的發展觀、質量觀、評價觀和相應的規則體系,沒能形成由市場競爭機制發揮基礎性作用來引導高校面向社會需求辦學的資源配置機制,加之由于高等教育大眾化帶來的規模擴張,資源短缺成為制約高校發展的瓶頸,各個高校為了爭得更多的辦學資源,就更加傾向于按照政府資源配置的導向來辦學。因為學校所需要的資源幾乎都掌握在政府手中或者受政府控制,現行的資源配置體制基本上是根據行政級別、辦學規模和層次來安排的。包括“211工程”、“985工程”、重點高校、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等,其資源配置的過程基本上就是政府對學校辦學層次的確認過程,誰能擠進政府認可“重點”行列,誰就能比“非重點”得到更多的資源。因此,高校不可能跳出計劃體制下形成的思維模式,仍會以獲取政府資源為主要目的,為躋身于現有秩序格局中更有利于自身發展的序列而努力,必然熱衷于精英教育的辦學之道,由此走上“趨同”和“攀高”之路。這是我國高校不得不因循的生存發展邏輯。因此,探討高等教育發展的同質化問題不應空泛討論,而應從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抓住問題的癥結所在,關鍵是通過更新理念、制度創新來重構政府、社會、高校關系模式,重構高等教育的運行秩序,以此促進高等教育整體結構、功能的優化,促進高等教育整個生態體系的健康發展。
二、對高等學校實行分類管理必須基于制度體系的整體創新
對于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轉型中出現的秩序動蕩,特別是同質化發展傾向,許多學者提出了有價值的見解和建議。主張政府應加強宏觀管理,實行“分類指導”,以促進學校“科學定位”,進而實現高等教育整體結構、功能的優化。這一思想已成為政策主張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得到了體現。高等學校同質化發展造成了高等教育系統秩序的紊亂,確需從宏觀管理層面來研究并建立分類體系,有效實施分類管理,以便建立高等教育發展的新秩序。但是,“任何分類都有利有弊,因為再詳細的分類也不可避免地要在一定程度上抹煞個性,分類從本質上說是一個尋找共性特征的過程,它只能表現類型上的特征差異,但無法表現個體間的個性差別。”分類指導本身是為了引導規避趨同,然而其自身的局限性也就不可避免帶來新的趨同。所以,“分類的目的并不在于類型本身,它更多體現的是一個引導的作用,即高等學校不能趨同發展,要明確自身的定位,辦出自己的特色”。從長遠來講,“分類的最終目的是超越分類,實現高等學校的個性化以及整個高等教育系統的多樣化發展”[2]。
基于此,有學者指出,依靠分類來解決高校定位問題,其實質是對高等教育進行系統設計,由于決策過程中有限理性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存在系統風險。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現階段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正處于一個類型分化階段,試圖通過制定高校分類定位的政策來指導高校定位,,必將抹殺高校的多樣性發展,現階段我國高校的定位機制主要應該著眼于政府轉換管理職能,應以放松管制、強調自生秩序為重點[3]。而另有學者認為,“首次出臺的高校分類體系必須是官方的,而且應該是規定性的,不能為學校留有過多的政策空間,這樣有利于各校在高等教育系統中找準自身的坐標,努力在自身所屬的層次、類型上爭創一流”[4]。對此,我們應當辯證全面地看待。應當認識到“社會秩序具有雙重性:作為社會的、人為的秩序,它必然與人們有意識、有目的、甚至是情緒化的活動聯系在一起,必然會反映作為主體的人的需要、愿望、情感和意志,而作為世界秩序的一部分,社會秩序又必須寓有意于無意之中、寓人為于自然之中、寓目的于規律之中,應當是合目的與合規律的統一,體現出非人格化的特征和趨勢”[5]。因此,高等教育的秩序是人為的建構的過程,離不開我們的主觀設計和多方面的積極探索,與我們自身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程度高度相關。但是秩序的形成又有其自發性的特點,它是多主體博弈的結果,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更多取決于秩序自身的內在運行規律。因此,加強對高校的分類指導是非常必要而且非常重要的。但分類指導是有邊界的,它不是簡單通過硬性規定來安排出人為的秩序,即使強行所為,很有可能會事與愿違。這需要政府、社會、高校之間保持充分的張力,通過加強制度、政策的引導,影響三者之間的相互博弈的走向,在此消彼長中不斷調適關系模式,朝著我們所期望的方向自發地演化、生長出新的秩序。#p#分頁標題#e#
如何來加強對高校的分類指導,無疑對政府的宏觀管理職能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因為在政府與高校的博弈關系中,政府始終掌握著管理的主動權,政府的制度供給和管理職能的發揮,對分類指導的實際取向和運行效果會產生重要影響。我們絕不能再回到計劃體制的思維框架下,將分類指導轉化為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政府制定分類體系———政府審批、指定學校類型———政府按分類標準規范學校辦學行為。這只能導致我們在教育體制上的倒退。計劃安排代替了市場需求,高等教育系統在傳統規制內運行更趨封閉,高等學校辦學的主要指向會更集中于政府,討要更高的“類型”,討要行政資源,仍無法走向多樣化發展。有學者對美國相關研究得出結論:“分類標準是一種歸納的結果而不是演繹的體系,更不是指導或限定各個學校發展的辦學原則。
我們常常希望通過指定,并要求被指定的學校各安其位,來實施高等教育的多樣化,這在事實上是很難辦的。”[6]因為政府不是全能的,政府是有限理性的政府。面對復雜的社會系統對人才需求的層次、結構、數量并一直處于動態變化中的信息,政府不可能完全掌握,而以此來建立的分類指導體系必然會有許多局限性,不可能真正實現所謂人才供需的“對口匹配”。如果不建立在政府轉換管理職能的基礎上,而仍然是以直接介入微觀管理的計劃體制手段來實施,分類指導必將致使學校類型過早地固化,會嚴重抑制學校的辦學活力,抹殺學校的個性化發展,影響學校類型的充分分化,反而會加劇學校的趨同發展。“高等教育結構的宏觀有序,表現為系統自身以層次、專業、類型上的多樣性來適應社會復雜多樣的需求;表現為系統具有自調適機制,能夠對市場變化作出靈敏的反應,避免在學校培養人才與社會需要之間出現結構性的失衡和錯位。”[7]因此,分類指導重在其指導性,主要通過資源配置、分類評價、信息與咨詢服務等宏觀調控手段對學校定位、發展施加影響,順勢而為,而不在于其管控的功效。這就要求政府加強分類指導必須建立在政府、學校、社會三者關系的重構上,保證政府宏觀調控運行通暢,高校自主辦學又不能受阻,實現高等教育系統所作出的理性選擇和不同高校個體的理性選擇所產生的集體自組織行為的動態平衡。由此看來,加強對高校的分類指導是建構高等教育新秩序的重要舉措,但不可能單兵突進,還需改革的多方面配套進行,需要從根基上進行整體秩序的建構。
三、實現高等教育多樣化發展必須基于高校走特色化發展之路
在我國高等教育實現由大到強、推進轉型的進程中,由于分化的加劇,高等學校的地位、優勢、競爭實力及未來前景必將會重新“洗牌”,高等學校的整體定位和發展戰略正面臨著重要的選擇。顯然,追求特色、強化特色,不斷蓄積并擴張辦學優勢,是學校未來發展立足的根本,是關系學校未來發展走向和運行機制、發展模式的重要戰略抉擇。辦學特色主要體現在辦學理念、學科建設和人才規格上。在現階段,高等學校必須從外延式發展的浮躁心態中走出來,要更加冷靜、理性地思考學校內涵發展的辦學理念和未來愿景。應立足自身特色和優勢,著眼未來,突出重點,以求真務實的態度,確立與時俱進、體現時代精神的辦學理念,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辦學特色發展戰略;應抓重點、抓亮點,實施重點突破,從國家建設和人才培養的需要以及區域實際情況出發,選擇影響全局的重點學科、重點專業、重點研究項目和領域作為增長極,集中人、財、物力,加以重點建設和發展;實施傾斜政策,花大力氣整合現有學科與專業等資源,加強跨學科、跨專業的教學和研究,有重點地培育若干門優勢學科和專業;注重營造科學、自由、民主的人才培養環境,注重學生科學素養和人文精神的結合,打造學校的特色品牌,創建具有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形成獨特的辦學治校風格,以全面提升學校的學術聲望和社會影響力。
學科特色是高校辦學特色的集中體現,抓住學科專業特色的建設就抓住了辦學定位與特色建設的核心與根本。不同層級、類型的學校應采取不同的學科特色發展戰略:高水平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應利用學科門類比較齊全的優勢,可采取理工結合、文理滲透、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融合的戰略,通過院系科的重新組合,促成新的交叉邊緣學科的擴展,通過不同學科的交叉、融合和相互滲透,凝練優勢學科,開拓新興學科,以便獲得學科發展的制高點或者尋求科學研究的突破點。多科性的或者行業特色突出的院校,則應更多關注某幾個學科的發展新動向,并及時發現未來有巨大發展潛能的新興學科,選擇一個或少數幾個學科或學科點為突破口,集中若干系科的優勢資源,重點建設,占據優勢,做成品牌。
地方院校基數較大,承擔著高等教育普及化、大眾化的重任,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巨大作用,需要積極適應并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這定將會更加有益于學校培植優勢學科和特色,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實力。當然,建構高校的辦學特色,單靠優勢學科是不完全的,還必須有其他學科相配套。大學的核心任務是培養人才,教學科研皆是為這一核心任務而服務的,如果只注重優勢學科,離開其他學科的支撐,將不利于人才的全面發展,也難形成特色。每所高校要形成自身的特色,關鍵在于尊重高等教育規律,順應人才培養和科技發展的趨勢。唯此,才能確保高校創建特色不偏離正確的航道。建構高校的辦學特色,還必須深化制度改革,完善治理機制,建構有特色的管理模式,優化教師隊伍,提高教師創新能力,形成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廣泛認同度的學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