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招標方案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招標采購項目管理方案制定
招標采購項目管理方案是在招標采購規劃階段通過對招標采購的需求、目標及技術特點、經濟特性、管理特征等進行分析,依據有關法律政策、技術標準和規范,編制的定義明確、要求清晰,可操作性強的招標管理總體規劃。編制招標采購項目管理方案,必須綜合考慮質量標準的設定。首先,合理的設定質量標準是項目管理實施的基礎;其次,任何一個項目的實施都必須考慮經濟性問題,采購成本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項目的經濟性,這就要求在堅持質量標準和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應盡可能降低采購成本。同時,又要兼顧效率,遵守公平公正、回避利益沖突原則及道德標準。
1.熟悉項目
主要是對項目概況、背景、招標對象、工程承發包模式及合同等進行全面的了解并為編制提供基礎依據。
2.招標采購需求分析
通過宣貫、合同交底、交流、專題會等形式,獲取有關建設項目總體規劃信息,包含目標、任務、范圍、施工進度分解、難點分析及對策。
3.確定招標采購目標重點和任務
3.1質量目標
石油工程技術服務集中招標方案
1、石油工程技術服務的特點
石油工程技術服務主要是圍繞石油上游業務鏈提供從物探、鉆井、測井、錄井、固井、試油(氣)、壓裂、井下作業等工程的承包和技術服務,具有投資高、規模大、實施主體多的特點,并且涉及高危、高壓、易燃、易爆設備,對質量、安全、環保要求嚴格。近年來,由于技術創新,油氣勘探開發朝超低滲透、油區深層、復雜結構等非常規產建領域轉移,并配套形成一定的專有技術和標準體系。隨著石油企業專業化分工優勢的凸顯及主輔分離的推進,原來由各油田內部服務隊伍提供、相對封閉運行的油田技術服務不能滿足現實大規模建設的需要,依托市場配置資源的程度越來越高。而且,從行業和資金來源上分析,國家投資的石油建設項目在法定規模和標準以上必須進行招標,油氣田企業在投資計劃、工程設計、生產組織與安排等環節,應當積極適應市場環境變化,充分考慮招標因素,加強統籌協調,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2、與傳統招標方案的沖突
傳統招標是根據每個項目需求,單獨制定招標方案,遵循法定程序,進行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定標。但石油工程技術服務是一種投資規模大、點多面廣的項目,從國內隊伍現狀來看,一個法人企業配備的隊伍從數支到百支不等,與需求近千支隊伍的要求相差較遠。此外,每支隊伍實施項目的“井次”很多,技術標準和要求相同,但完成每個單井次的時間很短(一般為3—5天),如果采用傳統方式一井一招,招標程序相同,重復多次引進,不但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而且和油田生產組織方式存在很大沖突。所以,采用“定商定價相對定量”招標方案,是解決石油工程技術服務招標的有效方式。
3、框架協議招標選擇和適用
長慶油田在上產5000萬噸的進程中,每年有近千部鉆機、上萬支市場化隊伍參與生產建設、年均投資近500億元,給市場管理、生產組織和項目規范有序運行帶來了巨大壓力。特別是2014年以來,油田發展方式轉為注重質量和效益發展,大規模建設節奏放緩,工作量大幅減少,潛在投標隊伍嚴重富余,長慶油田在國內尚無成熟經驗可供借鑒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多次分析論證,參考框架協議招標的思路,提出通過集中招標的方式解決這一難題的設想,其適用性有以下幾點:
(1)可以利用項目管理的思想進行招標管理,將覆蓋面廣、業務集中程度高、投資規模大、標準化程度高、選商標準統一等適宜項目群式管理的石油工程技術服務項目進行集中招標,統一平臺、統一流程、統一報價要求,實現多快好省(標段多、節奏快、效果好、費用省)。
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定標辦法改革試點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招投標市場秩序,維護招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制度創新和制度完善來有效遏制虛假投標、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建筑施工企業做大做強、爭先創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定標辦法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落實建設工程招標人負責制為核心,從優化評標定標方法著手,創新監管措施,補齊監管短板,實現工程招標“公開、公平、公正與擇優”相互統一,使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招標投標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
二、工作措施
(一)開展評標定標辦法優化試點
試點項目范圍為市域范圍政府投資和本市國有企業投資,且招標要約價在1億元以上(含)的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對試點范圍項目的施工招標推行采用“報價承諾擇優選擇隨機抽取法”評標定標,是否采用“報價承諾擇優選擇隨機抽取法”評標定標由招標人自主抉擇,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報價承諾法”仍適用于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通用技術工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
(二)“報價承諾擇優選擇隨機抽取法”操作方法:
物業管理招投標法律性質研究
一、物業管理招投標行為的法律性質
本專欄的第一期,筆者即提出了物業管理招投標的概念。物業管理招標是物業管理服務產品預購的一種交易方式,即由物業的建設單位、業主大會或物業所有權人根據物業服務內容,制定符合其服務要求和標準的招標文件,由多家物業服務企業或專業管理公司參與競投,從中選擇最符合條件的競投者,并與之訂立物業服務合同的一種交易行為。物業管理投標是對物業管理招標的響應,是指符合招標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各項管理服務要求與標準,編制投標文件,參與投標競爭的行為。從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物業管理招標與投標存在著相互對應的關系,其本質是一種包含著“買”和“賣”兩方面的完整的交易行為,是一種以合同形式反映民事法律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整個招投標過程就是一個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過程。根據《合同法》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而物業招投標活動又分為招標、投標、評標、定標、中標等若干環節,合同必經的兩個階段又是如何與這些環節相對應的呢?
(一)招標是要約邀請,投標是要約
根據《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即要約應包含《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必要條款,如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條款,且這些條款必須確定、清楚。要約須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一般情況下,要約發出后,要約人就受到要約的約束,不能隨意變更、撤銷要約。具體到物業管理招投標環節,招標行為是要約邀請,投標行為才屬于要約。第一,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沒有訂立合同的目的。物業管理招投標中,招標人招標公告是引發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的興趣,在投標人投標之前,招標人并不受到招標公告的制約,是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改的。但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后就會受到投標文件的約束,不能更改和撤銷。第二,招標人發出的招標公告內容上不具體明確。招標公告上不具備最重要的價格條款,而投標文件中才會載明投標價格。
(二)中標通知書的發出為承諾
《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必須標明受要約人決定與要約人訂立合同的意圖。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中標人確定之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且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二、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中需要關注的事項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招標問題分析和策略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簡稱EMC)是用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模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設備升級,降低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EMC項目招標文件制作不嚴謹,不僅會影響工作效率,也很難取得節能服務報酬和合理利潤。本文以某市具體實踐為例,分析了EMC招標文件編制中應考慮的因素,并提出了相關意見建議。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招標文件
某市級管護的主城區的路燈涉及主次干道及部分巷道共計122條,各種類型路燈18737盞,其中節能燈10142盞(包括LED燈和節能燈泡),其余路燈為無極燈、鈉燈、金鹵燈等,耗能相對較大。近年來,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主城區的路燈數量逐年增加,管理難度越來越大,運營成本也越來越高,需要通過EMC招標方式選擇中標人,推進該項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控。項目預算5600萬元,合作期限共10年4個月,其中建設期4個月、運維期10年。除合同約定的原因外,建設期自EMC合同生效日期(含)起至竣工驗收通過之日(含)止,運維管理由中標方負責。
一、EMC項目招標文件中的考慮因素
對于EMC招標項目,筆者所在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文件采用的評標方式均為綜合評分法。一般對于投標人的資質設置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擬派負責人(建造師)資格要求為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證書(B證)。技術標評分項包括:企業綜合實力、項目建設方案、項目運營維護方案、遠程演示、業績、燈具產品認證、燈具產品性能及穩定性、智控產品。商務標評分標準為:根據各投標人的投標總價和年節電率報價計算價格得分;在50%年節電率的基礎上,投標人承諾的年節電率提高率加分。
二、EMC項目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分析及完善建議
EMC項目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能夠科學反映投標企業的實力及產品質量,但如果評審因素及分值設定不科學,技術不規范、針對性不強,難免會影響評審結果。筆者通過分析EMC項目招標文件,結合實際開評標情況,提出優化完善招標文件編制的建議對策。
建設單位項目設計投資管理論文
一、建設單位在項目決策階段中的投資管理與控制
在整個的項目建設過程中,項目決策階段是非常重要的階段。決策者需要堅持科學、民主的決策原則,通過合理的決策程序與充分的決策準備工作促進決策正確性的提高。在項目的決策階段中,首先需要進行市場分析工作,通過市場調查對項目的市場前景與走向進行預測,研究市場競爭策略與市場定位策略;其次,在全面市場分析基礎上結合已完項目建設方案,確定本項目投資估算;最后,通過對資源、環境、效益等方面綜合分析,選擇經濟與技術方面最佳的投資方案。通過這些工作實現投資決策正確性與項目綜合效應的提高。
二、建設單位在項目設計階段中的投資管理與控制
項目設計階段對投資控制目標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在該關鍵環節中必須正確處理技術與經濟之間的關系,實現對項目投資的確定與控制。合理的項目設計對于控制項目投資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必須采取措施在保證質量與安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使設計概算盡可能準確、合理。項目設計階段投資管理與控制的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項目設計階段對投資控制目標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在該關鍵環節中必須正確處理技術與經濟之間的關系,實現對項目投資的確定與控制。合理的項目設計對于控制項目投資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項目設計階段實現投資控制的主要內容就是通過控制措施使設計成果最大限度地滿足項目質量標準與使用功能,并且盡可能降低項目投資。項目設計階段投資管理與控制的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對設計方案與工程設計單位進行優選
建設單位需要依據合理性與經濟性對設計方案進行對比,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選擇最佳設計方案。在設計方案選擇與設計單位選擇的過程中,一般采用的方式為設計方案競選方式與工程設計招標方式,通過這種方式選擇最佳的設計方案與設計單位,確保設計單位能夠有能力提供設計方案合理、項目的功能全面、質量標準符合、便于工期控制及投資控制目標實現的設計成果,提高投資效益。
2.對限額設計進行推行
高職院校采購管理內部控制
摘要:在國家大力推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背景下,高職院校對設施設備的需求不斷增加,使得采購金額逐年提高。采購成為高職院校的主要業務之一,其風險管理成為了高職院校全面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本文對現階段高職院校在采購業務活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基于COSO框架提出對應措施,從而為提高高職院校采購管理內控水平提供借鑒。
關鍵詞:高職院校;采購;內部控制
從2012年財政部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等一系列文件以來,國家加強對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這給高職院校管理者提出了新要求。采購業務因有著多方參與、流程復雜及涉及面廣等特點,風險程度難控。如何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率,確保財政性資金的安全,使采購的設施設備有高效的利用率,減少資源浪費,是對采購業務進行內部控制的重要意義。
一、高職院校采購業務風險分析
(一)采購預算編制風險
首先,采購預算與財務預算“兩張皮”。部分高職院校對年度采購預算統計上報工作未給予足夠重視。《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在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應當將該財政年度政府采購的項目及資金預算列出,報本級財政部門匯總”。但在實際采購工作中,經常出現以下情況:(1)采購預算與財務預算分別提交不同管理部門進行匯總,使得兩者相互脫節;(2)申購部門的采購預算編制沒有明確到具體的項目品目上,使得報批的采購類目或有缺失,并且在年中多次進行采購預算的追加,隨意性大。其次,采購項目預算編制不準確。項目的前期論證與市場調研階段,為了提高項目預算的合理性需要參與調研及報價的企業至少實質性滿足三家。但在實際采購工作中,經常出現詢價及參數指定方案僅由一家供應商出具,甚至僅有一家供應商出具三家報價文件的現象。最終導致項目預算過高,嚴重影響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率。
(二)采購方式選擇風險
建設項目招標工程造價探討
摘要: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相應地推動了建筑市場的發展。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設計招標逐漸成為了建筑行業市場發展的必然之路,建設工程項目有了合理的設計招標才可以進行科學有效的造價控制與管理。本文以建設項目設計招標為出發點,對工程造價控制工作進行了簡要的探討。
關鍵詞:
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招標;工程造價;設計費用;評審方法
為了促進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與健康成長,建設項目的規范化與市場化就成為了關鍵的控制因素。目前,建設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已經成為了越來越多的建設企業的核心工作。對建設項目設計招標進行科學的造價控制能夠有效地滿足建筑行業的發展,如果建筑行業失去了規范化的管理,則會直接影響整個建筑工程的全過程。
一、建設項目設計招標的特點
目前,我國的建筑行業市場中,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工作是極為普遍的。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建筑的質量與工期的時間、造價等方面都可以制定出一定的量化指標。而建設項目的設計工作則體現在設計者的智力成果。其中質量與實際付出都具有不確定性,這樣也就無法作出準確的定量,所以,在建設項目的設計招標過程中,就不能再使用傳統的招標辦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