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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醫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重大意義不言而喻,但就現實看醫學生法制教育卻存在著缺失的危險。本文從相關教材體系安排失當,導致醫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缺失風險;相關代課老師缺乏系統法律知識學習,導致醫學生法制教育存在“誤人子弟”的風險以及醫學生對法律精神理解的偏差,導致存在法律知識過度“工具化”傾向風險三個方面對這一問題進行闡釋。
關鍵詞:醫學生;法制教育;缺失;危險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加強學校法制教育的意見》等文件都明確指出,高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是學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此舉旨在說明高校法制教育是醫學生接受法制教育,培養法制意識、增強法制觀念的主渠道,也為依法制國的最終實現打下堅實的基礎。可見,高校對醫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任重道遠,意義重大!然而,就目前看,作為大學生中特殊群體的醫學生法制教育狀況卻不容樂觀,甚至可能出現缺失的風險。
一、相關教材體系安排失當,導致醫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缺失的風險
從2006年9月開始,一門嶄新的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在全國高校誕生了,它全面取代了以前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兩門課程,這就是有名的“06整合方案”。這種整合方案優點很明顯,那就是把對大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合二為一。從一定程度上講,此舉是國家認識到德治與法制殊途同歸的作用后作出的重大調整,當然對于大學生的全面發展意義非凡。凡事利弊同在。整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兩門課程的做法,給大學生系統學習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造成了不小的影響,醫學生作為此群體中的特殊人群其影響尤為突出。原因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法律章節內容空泛,無助于醫學生學習其他部門法律知識
以2015年修訂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內容結構看,最后三章是專門講法律知識的。其中,第六章分四節內容來講述法律的基本概念及發展、什么是社會主義法律、我國的憲法與部門法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等問題(142-167,共25頁)。第七章分三節來講述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培養社會主義法制思維及尊重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等問題(171-187,共16頁)。第八章分四節來講述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憲法法律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和依法行使權力與履行義務等問題(190-219,共29頁)。縱觀這些章節所講的知識點,筆者不難發現,原本重要的法律知識點甚至是一本法律專業書籍才能講清楚的事情,現在三言兩語搞定,而僅有的這些法律基知識并未對醫學生后續學習部門法打下基礎。比如對醫學生學習《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等沒有起到鋪墊作用。面對法律知識章節縮水的這種情況,老師真心不知如何教,學生也不知如何學。作為法律人也有一種深深專業失落感。
(二)實體、程序法蜻蜓點水,沒有發揮應有的基礎作用
從這次修訂的教材版本來看所涉及到的部門法少得可憐,從159-163頁,僅有5頁內容談到了《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和“三大訴訟法”,有限的版面幾乎涵蓋了所有實體法和程序法,內容如蜻蜓點水,篇幅輕描淡寫一帶而過,人們不禁想問編寫組但此舉何意?我們似乎忘記了高校學習法律基礎知識的初衷啊!筆者認為,教材安排上應重點講述“三大實體”和“三大程序”法,此舉不但有助于實現對大學生法制教育的目的,也可為以后醫學生學習相關專業衛生法律知識打下基礎。
(三)法律知識過于簡化,醫學生無法形成法律意識
當然,面對現行的思政課修訂版教材法律內容安排的現實情況,有些人認為這樣的安排是有依據的,其初衷是幫助醫學生增強法制觀念,甚至有人說就算有堅實的法律基礎,如果醫學生缺失法制觀念和法律信仰依然有可能違法亂紀甚至犯罪。但是筆者不禁想問,法制觀念的形成何止是一朝一夕?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可知一種觀念的形成,首先要充分地了解它,學習它?連它是什么尚且一無所知,又何談法制觀念呢?更何況在有限的課時內思政教師把大部分時間都安排到了對學生的“三觀”教育(人生觀、價值觀和道德觀)上,留給“法制觀”教育的時間少之又少,要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甚至使其樹立對法律的信仰,豈不是天方夜譚?由此可見,現行修訂版教材將法律部分內容如此安排未能起到預期結果,從實際教學效果來看,已經出現了醫學生法制教育缺失的危險。
二、相關代課老師缺乏系統法律知識學習,導致存在“誤人子弟”的風險
由于現行修訂版教材法律知識內容安排上的失當,再加上多數思政課的負責人不懂法(原因是其非法學專業出身,法律知識不系統,法制信仰不堅定的情況時有發生)。因此,很難講解透相關的法律知識點,更難領會到對不同專業的醫學生法制教育的精神及其所要達到的目的。這樣一來,在教學實踐中醫學生的法制教育的確在思政教育中被弱化了。例如,大多數高校都是安排行政人員或者讓各部門的黨政負責人和輔導員來上《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誠然,這些人員中尤其是輔導員有天然了解學生思想動態的優勢,但就如何進行醫學生法制教育、培養醫學生法制觀念等方面,基本上沒有什么“發言權”。出現誤人子弟,甚至出現延誤依法治國進程的危險情況也在所難免。畢竟,法制教育不等于思政教育,道理何其簡單。筆者感觸最深的就是在每次思政教學研討會上總有些老師反映思政課的法律部分內容不會教,難教,也怕教(最尷尬的就是無法解決學生咨詢到的社會熱點案例)。因此,思政課的法律部分內容這些教師實際教學過程中常被弱化,結果要么照本宣科,要么只是在最后幾節課敷衍了事。也難怪,不是法律專業的教師,不具備專業而系統的法律知識,最基本的案例無法分析解答也實屬正常。可是我們能這樣去耽誤學生嗎?長此以往,醫學生的法制觀何時能夠形成?法律信仰何時建立?這顯然與教材改革修訂的目的相差甚遠。高校法制教育是醫學生法制教育的主要陣地,如果主戰場都存在誤人子弟的現象的話,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三、學生對法律精神理解偏差,導致存在法律知識“工具化”傾向的風險
(一)學習法律唯實用論傾向嚴重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民眾的觀念也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一切好像都變得如此現實,做一切事情都很自然的聯系到實際利益的問題。同樣,作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也是社會群體的一部分,他們在學習某一門課時也很會自然的考慮實用性,經常有學生問筆者:“老師我們學這門課,有什么用啊?”不要說沒用的,學生認為用處不大的課程他們都會進行選擇性學習,甚至直接放棄學習,即使是被迫來上課也是“人在曹營,心在漢”。雖然像《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這樣的公共課國家已經把它提升到很重要的戰略地位,但是對于學生來說根本就不重視(當然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樣的)有些理科出身的醫學生甚至出現抵觸情緒。筆者調研的醫學生中不乏此類現象,有的醫學生甚至振振有詞的說,當年自己選擇理科就是討厭“政治課”(思修與法律基礎)。只有本課程的法律基礎部分的知識對他們還有些許吸引力,至少他們認為法律知識作為一種工具在生活中還能用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至于法制意識、法制精神、法制信仰等法律素養在這種“工具論”面前都顯得蒼白無力。
(二)學習法律唯考試論傾向嚴重
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人才之間的競爭也充滿了火藥味。作為在校大學生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學習好本專業的相關知識,畢竟專業是大多數人以后安身立命的保障。因此,對于其他非專業課程,大多數學生在學習之前都要算一筆賬,其中以醫學生為例,他們在學習非專業課程之前首先看此課程是否與國家相關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若有關,則“前赴后繼,死而后已”,反之則“冷若冰霜,視若無物”。面對此情此景,思修及法律基礎這類課程的處境可想而知。好在衛生法學此類法律基礎課程還與國家相關資格考試有些許關系,醫學生還不是很抵觸。但是否是考試考點之類的問題又浮出了水面,國考高頻考點重視有佳,非考點,則睨之!學習法律知識變成了輔助考試的“工具”。
(三)法律老師授課的“工具化”傾向
由于學生在學習法律知識的時候存在“唯實用論”、“唯考試論”的法律工具主義價值取向,授課老師在有限的課時內授課時只能輕法學理論的講授,而重對醫學生考試和生活有幫助的案例和相關法律條文講述,加之在學校相關考核體系的重壓下,授課老師實乃不得已而為之。長此以往,醫學生學到的也只是一些不系統的法律知識,看似“知法懂法”的醫學生其實并沒有領會到法律的精髓,對醫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初衷就不能實現,法制意識、法制精神、法制信仰更無從談起。不能不說這是一種危險在醞釀。
四、結語
“一切活動都要在法制的軌道內進行”是當今社會的最高游戲規則。作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們擔負著實現民族復興和偉大中國夢實現的重任,不懂法、不知法、不崇尚法律、沒有法律信仰后果是多么的可怕。筆者認為,應該請《法律基礎》課程重新回歸高效課堂,以解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中法律部分所占篇幅不多、內容簡單、蜻蜓點水等不合理安排,使得醫學生法制教育走重回正軌,不然醫學生法制教育會出現實際缺失的危險。在崇尚法制的今天,這是一件值得努力實現的事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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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編寫的有關問題.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06.
作者:屈海宏 單位: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