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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行為的基本守則范文1
關鍵詞:審計職業道德美國中國比較
一、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職業道德規范簡介
美國的職業道德規范共分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職業道德概念,包括責任、公共利益、正直、客觀與獨立、應有的謹慎及業務范圍和性質共六個概念。
第二層次行為守則,規范注冊會計師執行行為的最低標準,強制執行。
第三層次行為守則解釋,不具強制性,但如有違背,須說明背離的理由。
第四層次道德裁決,是美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部執行委員會,針對從業人員和其他對道德規則有興趣的人員所提出的有關行為規則問題,所作的書面解釋或解答,不具有強制性,但如有違背,須說明背離的理由。
二、我國的審計職業道德規范簡介
我國于1998年底組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來,一直致力于注冊會計師的道德標準建設和道德教育。1992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了《中國注冊會計職業道德守則》。1997年1月1日,經財政部、審計署批準同意,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實施了《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即現在所稱的《基本準則》),以代替原來的守則。2002年6月25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
現在有效力的職業道德規范就是《基本準則》和《指導意見》兩個,準則共包含七章,由總則、一般原則、專業勝任能力與技術規范、對客戶的責任、對同行的責任、其他責任以及負責等。指導意見中除了有對基本原則的闡述之外,還包括具體要求的詳細說明,有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保密,收費與傭金,與執行見證業務不相容的工作,接任前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業務,廣告、業務招攬和宣傳。
三、兩種準則之比較
(一)美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層次清晰、結構嚴謹、簡單明朗。而我國職業道德規范比美國的對注冊會計師的業務執行規定得較為詳細,考慮更周到,更完善。例如,《指導意見》中對保密和收費與傭金的規定就多達十二條。
(二)我國的《基本準則》在“一般原則”中規定了獨立、客觀、公正三個基本原則,在“對客戶的責任”中規定了對客戶應履行的責任,在“對同行的責任”中規定了在協調與同行之間的關系時應遵守的原則,在“其他責任”中提出了維護職業形象的要求。但《基本準則》對審計職業道德概念的描述并不全面,我國在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中并未提及“職責”和“公眾利益”這兩個概念。“職責”是指身為專業人員的審計人員在執行其責任時,應在各項活動中運用靈敏的專業和道德判斷。“公共利益”指注冊會計師應接受以服務公共利益,以公眾信任為榮,證明專業技術行為方式的義務。“職責”和“公眾利益”是審計作為一種職業的根本出發點,要求審計人員在職業中不僅要考慮客戶的利益和自身的利益,還要關注公共利益,承擔應有的責任和服務于社會公眾利益是審計職業存在的最終理由。“銀廣夏事件”中的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簽字會計師和“安然事件”中“五大”之一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舞弊案例給CPA行業帶來的一個重要危機就是使得注冊會計師在社會公眾中喪失公信力。
(三)職業行為規范不具體。美國的職業道德準則概念層次、行為準則層次和道德懲戒分得很清楚。而《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的部分內容雖然體現了行為準則的要求,但并未將職業觀念與行為守則加以明確區分。例如,我國把獨立、客觀、公正作為基本道德原則,僅體現在概念層次,而未具體化為行為規則,對于在執業中如何才是獨立、客觀和公正,沒有給出清晰的界定標準,從而在實務中并未得到適當執行。準則的不可操作性必然會帶來理解上的偏差,甚至為某些人鉆空取巧,違背職業道德制定時的本意。
(四)兩國道德準則還有一個明顯的區別,就是美國的有一個第四層次道德懲戒,而中國的準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道德懲戒是針對職業過程中出現的特殊問題所作的書面解釋或說明。例如:
問:會員在代客戶編制納稅申報表,能否按照為客戶節省稅金支出的數額確定收費依據?
答:根據節省稅金支出的數額確定代客戶編制納稅申報表的收費數額違反守則302,合理的稅款是合理的納稅申報表的結果,因而不存在計算節省稅金支出的問題。將公費數額作為節省應交稅款的或有事項,等于是說某種稅務負擔已經存在而審計人員則試圖減少它,殊不知所有和編制納稅申報表有關的人員應力圖確定的,只是正確的應繳稅款。(詳見守則302號第12號裁決)
再考察一下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審計職業道德準則的規定也沒有道德裁決的內容。可見這部分內容的有無與國家社會文化有關,道德判斷懲戒是判例法的形式,而英美屬于判例法系國家,總是先有具體的案例判決,再把這個判決當作法加以廣泛適用,象明文法律很少,不系統。而中國法律體系雖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者的借鑒,但更傾向于大陸法系,先制定頒布成文的法律,再在實踐中對照適用。因此,有沒有道德懲戒與國家的文化傳統有關,并不會對審計職業道德構成什么實質性的影響。
四、結語
國外審計理論和實務經過100多年經驗的積累,國外注冊會計師審計職業道德規范已相對成熟。而我國的審計歷史只有二十多年,我國社會也正處于轉型期當中,因此有必要借鑒國外經驗,去偽存真,進一步完善我國職業道德規范,走出一條適合國情的獨立審計職業道德建設之路。
參考文獻:
[1]劉明輝:《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2]吳棕皤:《審計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職業行為的基本守則范文2
中圖分類號:D9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5)04-199-02
“仲裁的全部價值在于仲裁員。”這句國際、國內仲裁界廣為人知的名言正反映出,仲裁員的職業道德和素養對于仲裁職業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們國家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職業道德規范體系,而是由各地仲裁機構以仲裁員守則、管理辦法的形式零散地作出某些規定。從仲裁職業的長遠來看,有必要建立統一的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體系。我國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體系的建構要從我國的實際出發,通過考察和分析,我們認為仲裁員的職業道德規范應當包括:忠實誠信、公平正義、清正廉明、勤勉敬業。
一、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的概述
厘清相關的概念內涵是研究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體系建構的基礎。
(一)職業道德
社會分工孕育出職業,職業正是職業道德產生的基礎。生產力不斷的發展不僅要求人們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能,還要求人們具備一定的道德觀念,情感。因此,為了長期的利益和信用,各類職業群體依據日常社會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步形成了職業道德。職業道德是指 “全部從業人員在職業生活中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涵蓋了從業人員與任職目標、職業與從業人員、職業與職業之間的關連”。職業道德具有其獨特的特點:一是特定性。職業道德只在特定范圍內適用。二是穩定性。職業道德是職業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固有穩定性。三是多樣性。職業道德表現方式多種多樣,因行業而異。四是紀律性。職業道德表現為對職業群體的約束,因此有強烈的紀律性。
(二)仲裁員的職業道德規范
仲裁是指當爭議產生時,當事人協商簽訂或按照爭議前達成的約定,自愿提交于中立的第三方來裁判的爭議解決機制和模式。仲裁具備如下要素:(1)仲裁協議;(2)中立第三方;(3)居中裁決。由此可知,仲裁員是指由當事人選取或被仲裁機構指定,負責審理、解決糾紛的人。因此,仲裁員的素質和職業操守就顯得尤為重要。仲裁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可以描述為仲裁員在執業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仲裁員的職業道德除具有其他職業道德的特征以外還具備自身的特性。首先是司法性,仲裁員雖有別于法官、檢察官,但是也是運用相關法律解決糾紛,因此很多學者認為仲裁員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組成部分。其次是強制性,仲裁員的職業道德規范是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規定的,是仲裁員必須遵守的。再次就是民間性,仲裁的基礎是仲裁協議,仲裁人員的選定以及仲裁程序的運作都有別于訴訟,體現了仲裁的民間性。
(三)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的作用
道德規范是以善惡為評價標準,運用倫理觀念、社會風俗和人的心理來調整社會成員之間以及社會成員與社會的關系。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的作用與道德規范的作用是特殊與一般的關系,是道德規范在仲裁職業中的體現。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的作用主要體現為規范作用和引導作用。規范作用:首先,提供了客觀的評價標準,樹立了行為的標桿,使得仲裁員在行為過程中自覺抑制自己的私欲,節制自己的行為。其次,在職業文化中明確了主流意識,如果違反職業道德規范,不僅使仲裁員在良心上受到譴責,嚴重的甚至會受到行業內的制裁,這樣可以促使仲裁員在行為中形成一種自覺的壓力。再次,可以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職業道德規范為監督仲裁員的行為提供了可以明確參照的標準。引導作用:首先,可以營造一種良好的職業氛圍,并確立了公平、誠信、正義的標準,引導仲裁員積極追求正確的職業理念和信仰。其次,有助于提高行業信譽和形象。信譽和形象是一種職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石,通過提高每個仲裁員的職業素養,最終獲得仲裁職業的發展。再次,可以提高全社會的道德水平。仲裁員職業道德素養的提升能夠促進全社會道德的發展,亦有利于和諧社會建設。
二、我國仲裁員道德規范體系建立的必要性
(一)現行規定
目前,我們國家仍然缺乏專門的全國性職業道德規范。對于法官、檢察官、律師,已經制定了全國性的一體適用的《中華人民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檢察官職業道德規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等規定。然而卻沒有這樣一部法律統一規定仲裁員職業道德,只有各地方制定的“仲裁員守則”或“仲裁員管理辦法”中有零星規定。《仲裁法》第十三條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聘任仲裁員”。這為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的建構提供基本的參照。《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守則》明確定性該規則是仲裁員道德準則。第二、三條明確規定仲裁員應當具備勤勉、公正、誠實信用的道德品質。《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守則》第三條規定仲裁員應當公平公正地對待雙方當事人。第四條至第十一條規定了仲裁員應當認真勤勉等等。另外《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管理辦法》、《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守則》中對仲裁員的職業道德和行為也都做了相關的規定。
從以上規定不難看出,各個地方仲裁機構制定的仲裁員守則或是仲裁員管理辦法雖然內容也很詳細,但是規定相對分散,不夠全面。還有一些規定并不是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只能算是一般的工作規定或要求。
(二)建立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體系的必要性
通常情況下,仲裁員都是在專家中產生,具有較高的素質能夠公正地作出裁決,認真履行職責。但是,由于人所存在的私欲導致自我約束的放松,實踐中仍然存在一些仲裁員違反職業道德枉法裁判的現象,這就需要道德規范的約束。但是目前缺乏統一的全國性的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的約束,各地方的仲裁員守則或管理規定零碎、分散,往往只能成為擺設而執行力不夠。缺乏統一的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作為依據,各地方與仲裁員職業道德相適應的后續制度及行為準則的設立就會出現混亂,缺乏可操作性。
另外,現在建構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體系的條件已經具備,各地方在具體規定上不盡相同,但是有關仲裁員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方面還是有很多共通之處。例如都規定了仲裁員應當公平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仲裁員的選任條件中注重仲裁員的道德素質條件比如誠實信用;仲裁員應當積極學習,認真勤勉地完成工作;必須回避的各種情形等。這些規定可以為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體系的建構提供有益借鑒。統一的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體系的建構,可以將所有仲裁員納入規范系統,有助于增加社會對仲裁員的信賴和對仲裁的認可,提升辦案質量。同時,也減輕了訴訟所承擔的壓力,有利于解決糾紛,節約司法資源。
三、我國仲裁員職業道德規范體系的建構
(一) 忠實誠信
忠實誠信可以說是仲裁人立身之本,忠實誠信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忠實于憲法和法律,二是仲裁員自身具有的誠實信用的品質。仲裁雖然具有民間性,仲裁員能否算作真正意義上的法律職業人長期以來也飽受爭議,但忠實于憲法和法律,無論從法律規定還是實踐來看,都應當是仲裁人忠實的信仰。《仲裁法》第七條規定:仲裁應當根據事實,符合法律規定,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由此可以看出,符合法律的規定是仲裁的界限,是仲裁員在職業過程中所應堅守的職業操守和道德底線,是保證仲裁裁決效力的前提。若是沒有這個道德底線,不僅當事人對仲裁的信賴會消失,而且仲裁員自身也會迷失方向。誠實信用是作為一個仲裁員所應當具有的品德。誠信的基本含義是指誠實無欺,講求信用。 “人無信不立”,仲裁就是雙方當事人基于對仲裁員的信任,而將糾紛交由其裁決,這就有賴于仲裁員應當具備的值得信任的品質。
(二) 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應當是仲裁追求的最終目標,仲裁員居中裁決的目的就是產生正義,所以仲裁員的個人品德和行為就顯得尤為重要。公平正義是指公道正派,不偏袒徇私。仲裁員要做到公平正義,首先要能夠獨立,獨立的行使職權,裁決糾紛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涉。《仲裁法》第八條規定仲裁具有獨立性,仲裁員進行仲裁不受其他個人或團體的干擾。其次,仲裁員要公平地對待雙方當事人,公允不偏私。當事人是基于信任而選定仲裁員作為第三方來裁決糾紛,如果仲裁員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會造成結果的不公正,這樣即辜負當事人的信任,也損害了整個仲裁行業的信譽。再次,仲裁員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裁決。如果說忠實于法律是仲裁員的信仰,那么依據法律裁決糾紛則是仲裁員的職責。
(三) 清正廉潔
《楚辭?招魂》中說:“朕動清以廉兮”。王逸注釋為“不受曰廉,不貪曰潔。”可知清正廉潔的含義是指不收受賄賂,不濫用權利貪污。清正廉潔,不只是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要求,也是各行各業各單位都應當恪守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具體到仲裁員的清正廉潔是指仲裁員不以權謀私,收受賄賂枉法裁判。仲裁員清正廉潔是保障仲裁裁決公正的前提,只有仲裁員保持清廉才能抵御來自當事人或者其他方的任何誘惑,才能獨立公正地裁決糾紛,保證裁決的效力。《仲裁法》第三十四條第四款規定若仲裁員有私自會見當事人、人、或者接受請客送禮的情形,則必須回避。巴爾扎克曾說“沒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能夠有金錢的廉潔”。只有將清正廉潔作為一項道德規范,時時警醒仲裁員應當保持清廉的高尚品質,才能保證其做出公正的裁決。
(四)勤勉敬業
職業行為的基本守則范文3
一、基本理論概念
審計風險(auditrisk)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審計意見表達不當的或然率。《國際審計準則第6號——風險評估和內部控制》指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師對含有重要錯誤信息的財務報表表示不恰當審計意見的風險。《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中第十七條做出如下規定:“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風險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這個規定說明,審計風險不包括注冊會計師(CPA)認為含有重大錯報的財務報表,但實際上該財務報表不含重大錯報風險(即誤據風險),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由于審計人員所面臨的環境的復雜性日益提高,任務日益加劇,以及由于考慮到審計的成本效益原則,因此,決定了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的審計風險。即在客觀上要求注冊會計師(CPA)不僅要注意風險,更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盡量的去避免、盡量去控制審計風險。所以,如何把風險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如何進一步去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加強審計風險管理,提高審計質量,已成為審計工作者關注的熱點問題。
二、中國的審計風險現狀
現階段,中國的審計風險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部分CPA對風險存在和所肩負責任的認識不到位導致審計風險產生
部分CPA在審計工作之中,工作態度不嚴謹,對于風險的認識不具體、不深刻,認為風險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沒有認識到如果在審計工作中不夠認真和謹慎,就有可能導致風險的產生,產生一些不良的后果和影響。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對審計風險則有著更為廣泛的影響。除此之外,關于注冊會計師行業責任感不強、職業道德缺失的問題,曾有一位專家這樣評說:“一年兩年是客戶,兩年三年是朋友,三年四年是同謀”。這就說明,會計師事務所若是忽略了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教育,則這種來自內部的審計風險則是更為可怕的。
(二)經濟利益驅使下的事務行為差異導致控制審計風險的難度增加
經濟利益會對審計獨立性產生不利的影響,各個事務所之間由經濟利益而導致的競爭會造成審計時間的縮短,進而導致審計程序的簡化,最終則增加了審計風險。在現實狀況中,有些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機構存在權職劃分不清,各自的職權和行使職權的方式和程序在具體事項上區分不清或是直接沒有明確劃分的問題。同時,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接審計業務的時候,有時會在利益的驅使下去承接一些自身無法勝任的業務,又不能在審計程序實施的過程中嚴把質量關,這些不安定因素,都會帶來潛在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方法的滯后性導致審計風險的增加
一是審計方法模式存在滯后性,仍然停留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階段,而國外目前已經發展到風險導向審計階段;二是抽樣方法無論采用判斷抽樣還是統計抽樣,都是根據審計人員長期積累的經驗進行的主觀判斷,所以極易遺漏重要的項目;三是審計操作程序不規范,如審計人員為了降低審計成本,而隨意主觀放棄一些自認為不必要的審計程序,選用的審計方法不科學以及編寫的審計報告不明確、不公允等。
(四)被審計單位的舞弊和不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會增加審計風險
部門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或者內部控制制度沒有根據新的法規和新的工作實際情況完善和修訂,使不符合現行法規、規章、現實情況的工作流程難以有效控制,從而導致審計控制風險的產生。部門企業在工作還存在刻意的舞弊行為,加大審計工作難度,進而增加審計。
(五)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使審計風險的避免難度增加
審計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健全是開展審計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約束審計行為的重要根據。如果這個法律體系不健全,CPA就會失去統一的衡量標準,增加風險機會。鑒于我國審計行業起步較晚,目前正處于調整與發展的關鍵時期,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仍有待進一步的調整與完善,因種種原因而引發的訴訟案件不斷發生,已經逐漸成為法律界關注的焦點。
(六)會計職業界管理存在的缺陷導致不必要風險的產生
會計職業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對于會計從業人員的非有力約束以及職業道德教育的缺乏導致風險的增加。在現實中,有些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機構存在權職劃分不清,各自的職權和行使職權的方式和程序在具體事項上區分不清或是直接沒有明確劃分的問題。同時,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接審計業務的時候,有時會在利益的驅使下去承接一些自身無法勝任的業務,又不能在審計程序實施的過程中嚴把質量關,這些不安定因素,都會帶來潛在的審計風險。
三、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的對策
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可根據中國審計風險現狀,采取以下措施,將其控制在一定的可承受的范圍之內。
(一)進一步突出審計的獨立性特征
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特征,是審計區別于其他管理活動的特別之處,審計的獨立性具體表現在審計組織機構、業務工作、經濟來源及審計人員獨立四方面。《注冊會計師法》第六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依法獨立、公正執行業務,受法律保護。”據此,應從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強化審計的獨立性:一是從宏觀上確保審計組織地位的獨立性;二是內部要確保人員的獨立性,保證審計人員不受其他外界影響,保證其做出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
(二)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
在有關經濟活動中,被審計單位有履行法定職責、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實施內部控制,保證財務會計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的責任,而事實表明審計風險的形成與被審計單位的背景有一定的相關性。因此,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在接受委托,執行審計業務之前,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
1.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CPA在接受委托之前,必須首先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這些基本情況包括: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的特點,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人員結構、歷年的經營狀況,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制定情況、執行情況等。
2.了解被審計單位管理部門的正直程度。被審計單位的管理部門若具有正直的品格,則出現差錯和舞弊行為的可能性就小,固有風險就低;反之,則固有風險就很高。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可以與以前審計人員取得聯系,了解審計人員被更換的原因,了解以前審計人員與該被審計單位有無法律訴訟發生。要盡量避免與不正直的被審計單位往來。
(三)運用科學的審計方法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審計環境的日益復雜,加之審計實踐的豐富與審計理論的發展,僅僅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已經不能滿足審計風險在一定程度上的降低。CPA要運用分析法,如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回歸分析法、時間序列分析法等,從總體上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和比較,以確定經濟業務的審點,降低審計風險。
(四)加強CPA的職業道德,為CPA提供充分的職業培訓
CPA在開展工作中要保持獨立性,在執業中必須遵守有關的執業準則、規則和法律,包括:《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執業道德守則》,其中《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1號——職業道德基本原則》明確了CPA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守則,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維護利益,《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4號——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和《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5號——其他鑒證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中,對獨立性的概念進行了說明,更加突出了獨立性的重要性。
職業行為的基本守則范文4
會計在企業管理中起著重要作用,是各個企業不可缺少的一項工作,一個企業的管理工作涉及許多不同的部門,管理成效的高低不是一個部門的事情,是若干部門共同執行的結果。由于會計部門與企業的各個部門、各項業務等發生直接的、持續的關系,因此會計部門在企業各部門中處于中心位置。擁有德才兼備的會計人員,是企業發展的幸運,如果二者不能兼得,那么在企業用人原則上是德重要還是才重要呢?換句話說:會計職業道德與專業能力二者孰輕孰重呢?
一、會計職業道德
職業道德,就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職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標準和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職業道德即“誠信”是所有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是社會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道德在職業活動中的具體表現,是一種更為具體化、職業化、個性化的社會道德。
職業道德是指人們在職業生活中應遵循的基本道德,即一般社會道德在職業生活中的具體體現。是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的總稱,屬于自律范圍,它通過公約、守則等對職業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規范。職業道德既是本行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規范,又是行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和義務。
會計職業道德就是指在會計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體現會計職業特征的、調整會計職業關系的各種經濟關系的職業行為準則和規范。會計職業道德貫穿于會計工作的所有領域和整個過程,體現了社會要求與個性發展的統一,著眼于人際關系的調整,以是否合乎情理、善與假為評價標準,并以社會評價(榮譽)和個人評價(良心)為主要制約手段,即一種通過將外在的要求轉化為內在的、精神上的動力來起作用的非強制性規范。
作為一種意識形態范疇,現代會計職業道德的形成與發展,往往要經歷三個階段,即:
第一,以會計職業責任和義務為核心,重在社會對個人的“防范”,理論對欲望“束縛”的他律階段。
第二,以會計職業良心為核心,會計工作職責轉變為會計人員內心道德感與道德行為準則的自律。
第三,職業良心在職業目標的統帥下融為一體,職業道德的他律性與自律性高度統一,外在導向的價值目標是會計職業道德守則,加強會計職業首先教育,是促進會計人員會計職業修養,形成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風尚,并卓有效地保證其他會計規范順利貫徹實施的重要條件。
會計人員的主要工作是生成和提供會計信息,信息的質量影響了決策的正確性和利益分配的格局。為了確保企業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不僅需要制度的規范,更需要會計人員誠信的品質。誠信是會計人員對社會的一種基本承諾,是會計人員的立身之本。誠信要求會計人員要忠誠于自己所承擔的會計事業,熱誠勤勉地做好會計工作,客觀公正、不偏不倚地反映經濟事實,并忠實地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服務。會計誠信教育的主要對象,應當是掌握著會計誠信水平支配權的強勢集團,包括企業負責人,能夠控制企業負責人的政府官員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而不僅僅是一般的會計人員。我們長期以來企圖通過提高會計人員地位和業務水平來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事實上收效甚微。用提高會計人員的道德水準來減少會計造假,是隔靴搔癢,作用將十分有限。所以,我們要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解決這個問題,即加強司法和政府監管力度,發揮法律和行政力量;加強社會監督與評價機制,發揮社會力量;加強社會教育機制,啟發行為人的良知。
會計是一項具有極強專門技能的職業,只有受過專業訓練,且具有相當業務水平和能力的人才能勝任這項工作。這就要求會計人員應做到:承擔與自己的專業水平相適應的工作,通曉并遵守國家、專業團體及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及時熟悉掌握最新的法規、制度;具有不斷學習的能力,及時更新知識,以保持和發展自己的專業技能,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具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等。
二、專業能力
專業能力是指達到從事某類或者某種社會職業所必需掌握的相關素質、知識和技能的有機組合。會計專業能力從微觀方面看,會計很“專業”,即會計具備很強的會計方面的技能,掌握豐富的會計知識,能解決很多棘手問題,所以專業一詞更多的強調會計這個本身應具有的知識和技能。沒有會計專業知識就不能成為會計人員,但是現代會計的重要特性之一就是綜合性,這一特征又要求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不能只限于本專業,而既要有一定的深度,也要有一定廣度,需要做到深度和廣度相結合。
專業是分工的結果,分工越細,專業越精;專精是需要的,但專精不能孤立,專業越精,發生關系的方面也越多。如同建寶塔,塔越高,則塔的基礎應越寬,專精需要廣博的知識,專精的結果也擴大了知識,也提高了專精的水平。因此,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好比一座寶塔,塔尖部分是專業學科知識,塔的中間部分是專業學科的基礎知識,塔的下半部是應用專業性知識所需要的其他知識,如數學、外語、邏輯學、心理學等會計人員必須具備的基礎文化素質和修養。會計人員在企事業單位中主要從事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專業知識結構主要是滿足其從事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內在需要。
三、職業道德和專業能力的重要性
我們了解完職業道德和專業能力之后,在企業飛速發展、瞬息變化中,企業引進會計人員,是重視職業道德還是專業能力呢?一個人的道德品質,往往決定一個人走什么樣的路,做什么人的問題。良好的道德品質對人的一生影響是至關重要的。會計職業道德對于會計信息真實、完整的法定要求起重要的輔助和補充作用。會計職業道德是規范會計行為的基礎。動機是行為的先導,有什么樣的動機就有什么樣的行為。會計行為是由內心信念來支配的,信念的善與惡將導致行為的是與非。會計職業道德對會計的行為動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如誠實守信、客觀公正等,引導、規勸、約束會計人員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念,遵循職業道德要求,從而達到規范會計行為的目的。會計職業道德是實現會計目標的重要保證。從會計職業關系角度講,會計目標就是為會計職業關系中的各個服務對象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能否為這些服務對象及時提供相關的、可靠的會計信息,取決于會計職業者能否嚴格履行職業行為準則。如果會計職業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會計信息,會嚴重背離會計目標,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真,使服務對象的決策失誤,甚至導致社會經濟秩序混亂。
因此,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約束著會計人員的職業行為,是實現會計目標的重要保證。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人員提高素質的內在要求。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對會計職業者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人員素質的重要體現。一個高素質的會計人員應當做到愛崗敬業、提高專業勝任能力,這不僅是會計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也是會計職業者遵循會計職業道德的可靠保證。倡導會計職業道德,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并結合會計職業活動,引導會計職業者進一步加強自我修養,提高專業勝任能力,有利于促進會計職業者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
職業行為的基本守則范文5
信息倫理學是由信息學、計算機科學、哲學、社會學、傳播學和傳統倫理學等學科相互交叉、融合,在信息技術和信息社會的土壤中產生的。它以傳統倫理學的基本理論為基礎,研究現代迅猛發展的信息技術在當代社會中產生的倫理問題,它涉及信息開發、信息傳播、信息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倫理要求、倫理準則、倫理規約,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新型的倫理關系。自20世紀70年代,美國教授W.曼納首先提出并使用了“計算機倫理學”這個術語以來,信息倫理學一直受到發達國家學者的重視。
1.信息社會的信息倫理準則
西方學術界對信息倫理的研究是同信息技術應用導致的社會生活的沖突和失序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西方倫理學家認為,計算機革命不僅是一場技術或金融的革命,從根本上說,它是一場社會和道德的革命。因此,在開發和利用信息系統的同時,必須明確考慮到這些系統的發展帶來的倫理學問題,必須有一種新的倫理學來為即將到來的賽伯社會提供指導和決策工具。信息倫理是指涉及信息開發、信息傳播、信息加工、分析、管理和利用等信息活動方面的倫理要求、倫理準則、倫理規范,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新型的倫理關系。發達國家由于信息技術起步早,發展快,其所涉及到的信息倫理問題要比我們更多一些,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保證信息安全,各國政府和相關的機構都紛紛尋求對策,以確保國家的安全。
1.1美國
美國業界行為規范的典型代表之一,可以說是計算機協會(AssociationofComputingMachinery,ACM)的倫理守則:①對社會和大眾的福利要有所貢獻;②避免傷害他人;③誠實和值得信賴;④行為要公平且不能有歧視;⑤尊重財產權;⑥保護知識產權;⑦經授權后再使用電腦和通信資源;⑧尊重個人隱私;⑨保護信息使用者的機密;?遵守專業有關的法律法規;?了解電腦系統可能受到的沖擊,并能進行正確的評價,包括風險分析;有助于大眾對電腦的計算及其結果的了解。
美國計算機倫理協會規定了計算機用戶在網絡系統中應遵守的10條行為準則:①不應利用計算機去傷害他人;②不應干擾別人的計算機工作;③不應窺探別人的文件;④不應用計算機進行偷竊;⑤不應用計算機作偽證;⑥不應使用或拷貝你沒有付錢的軟件;⑦不應未經許可而使用別人的計算機資源;⑧不應盜用別人的智力成果;⑨應該考慮你所編程序的社會后果;⑩應該以深思熟慮和慎重的方式來使用計算機。
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大學網絡倫理協會則是利用逆向思維指出了6種網絡不道德行為類型:①有意地造成網絡交通混亂或擅自闖人網絡及其相聯的系統;②商業性或欺騙性地利用大學計算機資源;③盜竊資料、設備或智力成果;④未經許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⑤在公共用戶場合做出引起混亂或造成破壞的行為;⑥仿造電子郵件信息。
1.2日本
1992年2月,日本電子網絡集團(ElectronicNetworkConsortium)了《網絡服務倫理通用指南》,旨在促進國內網絡服務健康發展,避免毀譽、誹謗及與公共秩序、倫理道德有關的問題發生。
1.3英國
英國計算機學會(BritishComputerSociety,BCS)由電腦從業人員組成,強調要發展電腦并有效地利用電腦。其信息倫理準則是:①信息人員在對雇主及顧客盡義務時,不可背離大眾的利益;②遵守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財政、健康、安全及個人資料的保護規定;③確定個人的工作不影響第三者的權益;④注意信息系統對人權的影響;⑤承認并保護知識產權。
2.關于信息倫理學研究的相關思考
2.1注重學科理論的研究
美國教授曼納認為,應該將倫理學理論應用到“因計算機技術而產生、改變或突出了的倫理問題”,他提出的計算機倫理學是指在生產、傳遞和使用計算機技術時所出現的倫理問題,是倫理學理論的應用。
大量信息倫理學論文和專著涌現出來是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信息倫理學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發展。1985年,J.H穆爾在況哲學》雜志上發表“什么是計算機倫理學?”的文章,對計算機技術運用中發生的一些“專業性的倫理學問題”進行了探討,成為最早的計算機倫理學研究方面的論文。同年,德國的信息科學家拉斐爾卡普羅教授發表了題為“信息科學的道德問題”的論文,研究了電子形式下專門信息的生產、存儲、傳播和使用問題。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探討了信息倫理學的問題,包括信息研究、信息科學教育、信息工作領域中的倫理問題,是最早的以信息科學作為倫理學研究對象的論文。1986年,美國南部衛理公會大學管理信息科學專家RichardO.Mason在發表的《信息時代的四個倫理問題)〉中,就提出了著名的“PAPA”理論,EP:信息隱私權(Privacy)、信息正確權(Accuracy)、信息產權(Property)、信息資源存取權(Accessibility)。
到了90年代,信息倫理學的研究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它沖破了計算機倫理學的束縛,將研究的對象更加明確地確定為信息領域的倫理問題,并直接使用了“信息倫理學”這個術語。但仍然沒有脫離信息技術與倫理學之間的緊密聯系,即研究的重點仍是信息技術的倫理問題。在90年代的中后期,這種研究方向發生了變化,信息倫理學的研究也發生了本質的變化。1996年,英國學者R.西蒙和美國學者W.B.特立爾共同發表題為“信息倫理學:第二代”的文章。他們認為,計算機倫理學是第一代信息倫理學,其所研究的范圍有限,研究的深度不夠,只是對計算機現象的解釋,缺乏全面的倫理學理論,對與信息技術和信息系統有關的倫理問題和社會問題,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缺乏深層次的研究和認識。這正是第二代信息倫理學形成的真正的和直接的原因。1999年,拉斐爾卡普羅教授“數字圖書館的倫理學方面”,對信息時生巨大變化的圖書館方面產生的倫理問題加以分析和論述。2000年,他又“數字時代的倫理與信息”。這篇論文的主題還是論述數字時代圖書館的倫理問題,但他提出:“作為一種描述性的理論,信息倫理學揭示了一種權利結構。這種權利結構對不同文化和不同時代的信息觀念和傳統觀念的態度產生影響,作為一種不受約束的理論,信息倫理學開創了對道德態度和道德傳統的批判。”隨后他又發表了“21世紀倫理學對信息社會的挑戰”的論文,專門論述了信息社會的倫理問題,特別討論了網絡環境提出的信息倫理問題。拉斐爾卡普羅教授的信息倫理學觀點的變化及其對計算機倫理學和信息倫理學差異的論述,反映出信息倫理學理論的發展和變化,將信息倫理學提高到了一個新的理論發展水平。
從1990年到2000年的10年間,世界上共出版了:《信息倫理學原理}(RichardJamesSeverson,1997)、《信息倫理學:圖書館與信息產業的考慮》(ArnieP.Mintz,1990)等幾十部信息倫理學研究方面的專著,而關于信息倫理學的論文則難以統計。麻省理工大學、匹茲堡大學、長島大學等許多高等學府分別開設了“電子前沿的倫理與法律”、“信息倫理學”等相關課程。信息倫理學自形成以來不過短短幾十年光景,其發展之快是有目共睹的。這就進一步證明了,信息倫理學的形成是滿足信息社會倫理需要的,是符合信息社會發展需要的,是值得專家學者們研究探討的。
2.2信息倫理學研究的國際性
經過國內外學者近30多年的初步探索,信息倫理學學科體系初步形成。隨著信息倫理理論研究的深人,信息倫理學的許多會議和活動都具有國際性。特別是20世紀末期,大型的國際性信息倫理學會議和活動比較頻繁(表1)。
特別是2000年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信息倫理學第三屆國際大會,將會場分別設在亞洲、非洲、歐洲和美洲的不同國家和地區,使更多的學者能夠參與。這次國際會議總的精神是強調公平、公正地進人信息社會。與此同時,在與信息技術、計算機倫理學、網絡及法律有關的各種國際會議也安排了信息倫理學的內容。信息倫理學在國際學術活動中占據的地位和所取得的成果可見一斑。
頻繁的國際學術會議的召開,對加強世界各國信息倫理學研究與交流,幫助信息倫理學學者共同探討解決信息時代倫理問題的策略,促進信息倫理學的發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3重視理論在行業上的應用
圖書館是從事社會信息服務的專門機構,其職業倫理屬于信息學倫理的范疇。服務方式及內容都直接受到信息倫理學的影響。首先,信息倫理學最著名的PAPA理論均與信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其次,圖書館的信息服務,特別是網絡信息服務的開展,更需要用職業道德倫理來約束和規范行業的行為。可以說,圖書館倫理屬于一種特殊的職業倫理,在圖書館管理活動中能夠發揮凝聚、導向、操作和激勵功能。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信息環境變化和信息道德問題的增加,一些信息團體開始檢討和重視信息倫理,圖書館信息服務倫理亦受到圖書館職業團體的重視,成為信息活動職業倫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30多個國家或地區的圖書館行業組織制訂了倫理準則。
美國圖書館協會(ALA)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圖書館倫理守則的協會。早在1938年,ALA就公布了它的第一份職業倫理守則:《圖書館館員倫理守I?,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信息環境的演進以及圖書館職業角色的改變,先后進行了三次修訂(1975、1981、1995)。現行使用的倫理守是1995年頒布的第四版,正式名稱為〈漢國圖書館協會倫理守則>。該守則既強調了圖書館職業價值,又陳述了圖書館職業之倫理責任。
英國圖書館協會的倫理守則于1983年公布,其全名為淺國圖書館協會職業行為守貝?。該守則是一份相當嚴格的職業倫理守則。不僅其內容里含有懲處性規定,而且其協會還設有紀律委員會負責監督與執行。
日本圖書館協會于1980年了名為個書館員的倫理綱領>的倫理守則。該守則通過12條綱領條文詳細闡述了圖書館員的職業責任和職業倫理規范。
2.4用立法來保證學科的發展
發達國家非常注重用立法的途徑來保證其各項政策的實施。對于信息倫理的研究仍是如此。特別是美國,為了使該國的信息化建設穩步向前發展,始終處于領先地位,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來規范人們的行為。
1990年6月,美國國家圖書館與信息科學委員會制定了一套指導政府信息政策的原則,即《公共信息準MK其目的是保護公共信息的傳播權、利用權以及相關的法律權利。美國還以立法的形式制定了《1996年電信法毅、m信正派條例K絡環境下保護隱私權的新法案)、《電子傳播隱私法毅、個特網保護法毅等相關法律,以減少或避免信息技術帶來的一系列信息倫理問題對國家信息政策的沖擊和國家信息政策與信息法律產生的沖突,繼而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保障正常的信息交流和傳播秩序。
信息倫理學的研究是全球性的。各國的反映本國國情的信息倫理都能夠在本國內起到有效的規范作用,但它未必能為處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其他國家的人們所接受。信息倫理盡管是一種新倫理,但它的出現卻并不意味著傳統倫理的斷裂,而是傳統倫理在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現代社會中的發展。西方國家的倫理,貫穿著西方文化傳統中固有的自由意識和民主精神。作為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國,其儒學傳統倫理源遠流長。中國古人歷來重視“慎獨”的道德功能,甚至稱其為“入德之方”。“慎獨”源于《禮記.中庸》中的一段話:“莫見乎隱,莫見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整合中國傳統倫理資源,中國具有悠久的倫理文化傳統,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倫理規范體系,這種倫理規范體系產生于傳統社會小農經濟土壤之上,依賴于家國同構的政治結構,作用于封閉的文化環境之中。它以人的非功利性道德自覺為行為的動力和依靠,重私德勝于講公德,因而較少關注公共領域的道德規范調整。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人與人之間聯系的不斷加強和復雜化,傳統倫理越來越受到挑戰。因此,如何整合中國傳統倫理資源,吸收和發揚傳統倫理中適應現代信息社會的合理元素,是當前我國信息倫理學研究的重點之一,也是構建我國當前信息倫理學的重要途徑之一。
職業行為的基本守則范文6
關鍵詞:會計;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公司
中圖分類號:F23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9-0085-02
一、職業道德及其特點
道德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形成的善與惡、榮與辱、公正與自私、誠實與虛偽等觀點來評價人們的各種行為和調整人們之間關系的規范。道德規范規定著人們互相之間以及個人對社會的義務,是人們行為的準則。職業道德,就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職業道德并非某種職業本身產生的道德,而是一定社會經濟制度之上的道德觀念在該社會各行各業中的具體體現。職業道德具有以下特點:
1.范圍上的特殊性。職業道德是為一定職業范圍內的道德調整的特殊方式,它的適用范圍表現在實際從事一定職業的人們中間,也就是從事一定職業的人們職業活動的行為規范。它不可能約束其他職業成員的行為,也不可能在職業活動以外起作用。由于社會上的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特定的職業責任和工作對象,因此,對從事各種職業活動的人們也就有特定的道德要求。
2.形式上的多樣性。各種職業集體對從業人員的道德要求,總是從本職業的活動和交往內容及方式出發,適應于本職業活動的客觀環境和具體條件。因此,它往往不僅是原則性的規定,而且是具體的。在表達上,往往采取諸如制度、規章、守則、公約、須知、誓詞、保證、條例等簡潔明快的形式。這樣做,比較容易使從業人員形成本職業所要求的道德習慣。這些勞動規則、工作守則,雖然具有行業的紀律和法規的性質,然而也是職業道德的具體表現形式,它們對從業人員的思想、行為各方面作了明確的規定,使職業道德變成看得見摸得著的規范細則。
3.內容上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職業道德具體內容取決于各種職業要求和職業生活的特殊性。在職業生活的實踐中,會形成比較穩定的職業習慣和職業心理,這種心理和習慣就會鑄成該職業人員穩定的品德。各種職業活動雖然會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而發展變化,但其發展的總的方向是穩定的。例如,經商總是希望生意通四海,教師總希望桃李滿天下。方向的穩定性決定了職業道德的連續性。同時,職業道德主要表現在成年人的意識和行為中,因此它是一個人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行為的成熟階段。這些都決定了它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的特點。
4.實踐上的功能性。道德作為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它在一定社會經濟基礎上形成以后,又反過來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和力量,對經濟基礎發揮巨大的能動作用。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道德是適應社會實踐的需要而產生。道德在社會實踐活動中,以它特有的方式在指導人們的行為,調節人們之間的關系,維護社會秩序,鞏固社會經濟基礎,發展社會生產力,變革生產關系等方面都能發揮巨大的能動作用。職業道德具有認識功能、調節功能和教育功能。職業道德的認識功能,即職業道德所具有的能夠幫助人們正確認識和鑒別真善美的功能。職業道德的調節功能主要是通過指導和糾正人們的行為方式來實現的。它告誡人們在相互關系中,應該怎樣,不應該怎樣,什么是善,什么是惡,應該按照什么道德原則來處理個人和各方面的關系。職業道德的教育功能即職業道德所具有的影響人的道德意識和行為,培養人的道德習慣和品質的功能。
二、當前會計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失范表現
在公司運營的過程中,由于市場經濟主體存在著內外競爭的壓力以及商業本身的逐利性,使得部分公司的領導以及財會人員不嚴格按照國家的法規和政策辦事,出現了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失范現象,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1]:
1.作假賬。如篡改會計數據,偽造、篡改、不如實填寫原始憑證。使用涂改等手法更改憑證的日期、摘要、數量、單價、金額等,或采用偽造印鑒、冒充簽名、涂改內容等手法,來制造證明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
2.虛假發票或自制假單據、虛開發票。虛假發票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本身就是假發票,另一種情況就是發票的填寫內容是虛假的。假發票給國家財政收入和經濟管理帶來了嚴重后果。一些單位以虛開增值稅發票牟取暴利,一些單位以取得的假發票來逃避稅務機關的檢查,給國家財政造成巨大損失。自制假單據、虛開發票,就是在開具發票時,除在金額上不實外,還開列虛假品名、價格、數量、日期等,以蒙混過關,便于報銷。
3.假票真開。一個單位的假單據有時并不全是外單位開具的,也有本單位業務部門、財會部門自制假單據報賬的情況。有的單位通過開具不真實的銷貨發票,虛減庫存,將真實的貨物銷售后將收入不入賬,作為本單位的小金庫來源,以用來掩蓋各種不合法的支出;還有的單位自制假的支出單據,開支一些正常業務無法報銷的費用;還有的單位用自行印制的專用收據隱瞞收入。
4.記賬憑證上賬戶對應關系不正常。單位在經濟活動中進行會計核算,記賬憑證上所使用的會計科目和其所反映的具體經濟業務內容,應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但有些單位卻經常使用一些往來科目來偷逃稅款,隱瞞收入。
5.賬外設賬。一個公司兩套賬本,不但可以逃避審計與檢查,還可以為違法違規經營作掩護,所以有些公司的財會人員往往在領導授意下這樣做。
6.違背財會法律制度,轉移虛構經濟業務、編造虛假記賬憑證、偷逃稅收、粉飾業績。如有的單位,為了享受國家稅法規定的可用稅前利潤連續三年補虧的稅收政策,而編造虛假的經濟業務來體現虧損,也有的單位為了體現業績而虛構一些經濟業務來為大眾呈現一種虛盈實虧的表現繁華景象。
7.假賬真做或真賬假做。假賬真做就是無原始憑證而憑空填制記賬憑證,或在填制記賬憑證時,讓其余額與原始憑證不符,并將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不符的憑證混雜于眾多憑證之中。真賬假做就是故意用錯會計科目或忽略某些業務中涉及到的中間科目,來混淆記賬憑證對應關系,打亂查閱人的視線。
8.內部缺乏監督,少數財會人員牟取私利,貪贓枉法。如一些會計通過收入不入賬,虛報冒領等手段,故意偽造、編造、隱匿、毀損會計資料;一些會計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將國家和集體的財產轉移到個人手中,侵害國家和集體的利益。或者故意偽造、編造、隱匿、毀損會計資料,監守自盜,利益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以身試法。
三、加強會計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的對策
公司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要求既有普遍性的一面,又有特殊性的一面。所謂普遍性的一面就是遵守中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提出的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社會主義職業道德是社會主義道德在職業生活中的具體體現與拓展,是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內容。所謂特殊性就是要遵守財會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會計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2]:
1.加強法治宣傳,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會計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而完備的法律意識,并把法律意識內化為職業意識,才能真正地做到守法,按照法律的要求辦事,而不會產生貪念,從而觸犯法律的紅線。為此必須加強法治宣傳,對會計從業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和普法教育,把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和遵守體現在職業實踐中,與職業道德一起,筑起一軟一硬兩道心理防線,真正做到自己的職業行為既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又合乎行業要求的職業道德規范。
2.強化會計從業人員的紀律性,完善獎懲機制,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紀律意識。獎懲機制是現代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增強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和途徑。所以各單位必須強化會計從業人員的紀律性,對主觀違規行為(或稱惡意違規行為)屢教不改的應調離會計崗位,并把違規記錄作為對會計主要負責人和高管人員的重要考核內容,由此提高員工的制度執行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對于遵紀守法的會計從業人員予以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而對于違背國家法律的堅決交予國家司法機關懲辦,以杜絕部分會計利用工作之便,謀一己私利的行為發生。
3.強化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意識,增強其工作的責任感。責任感是職業道德要求的重要內容,有了責任感,才會主動、積極、忘我地工作,也才會有職業自豪感和成就感。會計從業人員處在單位財務管理的核心部門,其工作的好壞對單位財務運行的真實情況影響重大。所以必須強化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意識和責任感,并通過自我教育、自我鍛煉、自我修養,將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內化為會計人員的內在品質,規范和約束自身會計行為。只有這樣,才會按照會計職業規范和職業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才會在日常的工作中,記好每一筆賬,做好每一份憑證,管好每一筆資金。
4.完善會計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增強教育的針對性。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堅持準則、提高技能、參與管理和強化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并以此作為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核心內容,貫穿于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始終。
5.把客觀公正與堅持會計準則辦事作為會計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的重中之重。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堅持會計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