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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1
摘 要 隨著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健全,人們對養老保險更加重視,對養老保險也需要不斷進行改革。因此,本文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制約因素進行了分析;并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策略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關鍵詞 事業單位 養老保險 改革
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制約因素
(一)缺乏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
目前,很多機關事業單位雖然加強了對養老保險制度的關注,卻無法保證養老保險制度在現有的運行軌跡下得到較大程度的改變。一些管理工作由于在制度設計方面缺乏足夠的規范性,造成養老保險的管理工作很難在推進過程中,完整的按照制度進行處理。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的基金管理方面缺乏科學的制度,造成一些基金難以在社會范圍內,通過經營獲得更大的效益,造成一些養老保險改革工作無法從制度層面尋找突破口。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機制缺乏規范性
很多機關事業單位的保險繳納環節,不能夠在保險基數方面具備較強的規范性,造成很多保險繳納工作很難同其它社會性質的保險取得一致性。因此,一些養老保險的費用管理面臨較大的壓力。還有些機關事業單位在資金撥付的方面對過渡期的重視程度不足,造成一些資金在使用的過程中受到過渡期的影響而降低其使用質量,最終造成很多資金壓力變大。
(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制度存在漏洞
退休金制度是影響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因素。機關事業單位受到業務因素的影響,難以在退休制度方面同養老保險制度取得一致,造成很多的退休金制度無法同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融合。在退休金制度的公平性建設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很難同社會領域實現對接,最終造成很多新的養老保險改革舉措在機關事業單位受到阻力。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策略
(一)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首先,制度的設計要按照現階段的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要求進行推進。并從養老金的繳納權的角度出發進行管理制度的設計,使全部的養老金管理工作都能結合發放權的應用要求進行處理。另外,要從當前的社會保障機構分析活動入手,對所有的社會保障基金發放模式進行處理,以便全部的保險活動都能在保險機構的經營之下得到完善。要從現有的社會保障機構分析角度出發,對全部的保險管理制度實施處置,并從職工專制的角度進行退休手續的正確處理,使現有的退休手續能夠在保險制度的改革過程中得到完善。制度的調整需要結合機關事業單位的現運行體制進行處理,可以結合保險金發放權力的制度設計要求,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機構實施合理的業務設計,使事業單位本身的財政部門不會過多的影響社會保險的常規運轉機制,使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可以從制度層面進行正確的處理。
(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機制
要從統籌管理的制度設計角度對機關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實施研究,并從當前的保險制度改革要求實現對接,使現有的統籌管理工作能夠從管理模式方面實現處理。另外,要從現有的管理制度出發對各項管理經驗實施研究,以便后續的總結工作能夠從經驗處理的角度進行有效的分析。此外,要對當前的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制度進行統籌效率的設計,保證現有的保險改革任務可以使用市級統籌機制實施處理,以便統籌機制能夠適應當前的養老保險制度。
(三)提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規范化程度
機關事業單位新型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要從保險制度建設的角度出發進行處理,保證全部的保險改革工作能夠憑借科學的制度設計方案進行處理。此外,要從現階段的制度改良角度出發,對全部的制度設計方案實施條件設計,以便全部的改革方案可以在理論依據的層面上實現科學的處置。從現有的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制度特殊性角度展開分析,保證全部的制度改良活動都能適應機關事業單位特有的管理模式和業務特點,使養老保險制度的調整能夠適應改革方案的具體要求。從法律規范的角度出發,對現有的法律規范進行深入的分析,保證全部的制度設計都能適應相關法律的要求。要在實施制度規范化處理的過程中,對現有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事業執行穩定性進行分析,使全部的改革舉措都能在穩健的環境下得以推進。
(四)降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資金支出壓力
從當前的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基金管理的角度入手,對保險資金的支出壓力進行分析,使全部的保險金管理工作都能在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得到避免。另外,要從現有保險改革分析角度出發。對全部的養老保險支出機制實施研究,并保證現有的保險制度改革能夠得到改革舉措的有效支持。從當前的保險改革分析角度出發,對全部的保險改革舉措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使現有的保險改革舉措能夠在分析機制的影響下實現重要性的凸顯,以便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方案設人員可以改良基金管理機制,延長退休時間,為養老保險資金的支出創造更加寬松的外部環境。
三、結語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要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為工作重點,并深入分析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制約因素,對改革方案不斷進行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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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2
對于安徽省合肥市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而言,2007年1月1日是一個值得記錄的日子。從這一天起,這些事業單位將一一為其員工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將他們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宣布這一決定的法規,是去年底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2006年市政府124號令――《合肥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其實早在1998年,合肥市就已初步建立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當時只限于財政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根據此124號令,合肥市全額撥款機關事業單位也必須參加養老保險。這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當地開始全面實施。
在中國,事業單位按經費來源可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三類。就養老保險改革而言,合肥此舉,顯然比國務院有關文件“全部由財政供款的事業單位仍維持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精神,往前更進了一步。
“這只是合肥市政府自己搞的試點。”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人士告訴《財經》記者。
其實,在全國范圍內,這并不是個案。類似由地方政府主導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早在1992年便陸續展開。目前,除吉林、寧夏、,這樣的試點已經遍及全國28個省(區、市),覆蓋面呈現擴大的趨勢,改革的內容也逐步深化。部分省市甚至已將公務員納入養老保險范疇。
兩條軌道
從時間上看,較之1991年便開始建立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其實已大大滯后。
中國自1958年起便實行干部和工人統一的退休退職制度,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退休制度并無本質差異。兩者均實行單位統籌下的現收現付制,由單位直接支付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用,退休后的待遇差別也微乎其微。
1991年,國務院33號文,啟動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由此,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駛向了兩個截然不同的軌道。
一個方向――企業初步建立了全國統一的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框架。過去數年間,企業職工社保系統每年擴大覆蓋率6%,每年遞增繳費金額20%,年收支已逾2萬億元,至今發展為覆蓋1.75億人的龐大體系。
另一方向――絕大部分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仍在原地徘徊。用一位業內資深專家的話說,“現在的事業單位就是以前的企業。”
企業實行養老制度改革前,退休費負擔沉重。此外,新老企業之間退休費負擔不均衡,矛盾相當突出。一些嚴重虧損的企業往往無力支付退休費,不得不減發停發養老金,退休人員上訪頻繁。隨著企業養老制度不斷完善,這些已成往事的歷史鏡頭,如今卻在事業單位頻頻上演。
一位地方社保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業單位人員定崗定編,在職人員規模相對穩定,退休人員卻越來越多。”這顯然增加了財政或單位的負擔。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資料,1990年,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總額僅為59.5億元,目前已經遠遠超過千億元,增加了20多倍,導致財政和用人單位負擔成倍增加。
此外,由于單位統籌模式下的余缺無法調劑,單位之間負擔苦樂不均,“貧富差距”擴大。效益不好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常常難以保證養老金發放。相當數量的離退休人員不能按時足額領到退休金,上訪告狀時有發生。在個別地區,離退休人員甚至還將當地社保機構推上了被告席。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滯后,還妨礙了人員的正常流動,為事業單位的改制分流設置了巨大的障礙。目前,機關事業單位各項改革不斷深化,有的單位已開始實行全員聘任制,但現有的退休制度成為制約這些政策落實的瓶頸。合肥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一負責人對記者說:“你不能給人退休后保障,就打不了人家的飯碗。”
社會保障專家焦凱平還指出一個問題,“現在最敏感的事情,是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退休待遇懸殊。”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數據,1993年時,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差距僅為40元,目前大約在600元上下。有關官員估算,總體上看,全國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養老金待遇大約相差一倍。這引起了極大的社會不平衡情緒。
自發試點和全國性方案擱置
據《財經》記者了解,2006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計劃在國內選取數個有代表性的省市區,進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國家試點,但至今未能取得進展。
決策層的改革決心其實早已有之。1991年國務院33號文,便最早傳遞出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的信號。這份文件除明確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還特別指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農村(含鄉鎮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分別由人事部、民政部負責,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在此份文件之后,最初的試點從機關事業單位的合同制工人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開始。這是因為,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既不享受財政撥款,也不被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所覆蓋,退休后的保障幾乎完全系于脆弱的單位承諾,因此,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更為迫切。
1993年前后,云南、江蘇、福建、山東、遼寧、山西等省以政府名義,下發了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文件,開始了局部試點。隨后,河南、廣西、河北、杭州等也展開相關工作。人事部有關資料顯示,至1997年,全國28個省(區、市)的1700多個地市縣開展了試點,其中19個省(區、市)政府出臺省一級方案,全國參保人數超過1000萬人,約占機關事業單位人數的三分之一。據不完全統計,當時全國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積累額達78億元,一些地區的基金積累可保證三至六個月的支付。
全國性的總體改革方案也提上了制訂的日程。1997年1月28日,由人事部、財政部起草的《關于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的意見》,向國務院呈報。
和各地自發的試點相比較,這顯然是一個更為完備的方案。從人事部有關資料的介紹可見,這一方案延續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的思路,適用范圍則涵蓋機關事業單位的各類人員。
該方案初步統一了各地的繳費比例,為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賬戶按11%的比例做實。
重要的是,方案改革了上個世紀70年代末延續至今的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發辦法,使之與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辦法相銜接。關于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方案將養老金結構分為兩塊,一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的基本養老金,養老金水平和企業職工養老金水平保持一致;另一塊是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增發的退休津貼。
據了解,當時企業和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的差距并“沒有現在這樣大”。一位曾參與方案制訂的專家分析,根據方案的設計,企業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完全可以銜接。但這一方案最終未能獲準執行。
此后,整體改革長期擱置,各地試點亦少有實質性進展。2000年,國務院42號文,指出全部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仍維持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由財政部分撥款的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辦法,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另行制定――這后來成為目前各地方決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節奏的主要依據之一。
“步調不一”隱憂
在一些社保專家看來,由于缺乏全局考慮,各地自行設計實施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天然的缺陷,應及早修正。
從形式上看,這些試點大多體現為統賬結合,但適用范圍差別很大,實施細節千差萬別。如,一些地方將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納入企業養老保險范圍,一些地方將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全額撥款、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同等考慮;還有一些地方甚至將公務員也納入改革范疇。如此步調不一,非但不能有助于人員的流動,也為日后全國性的總體改革埋下隱患。
繳費基數確定也存在多種安排。有的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有的實行雙基數,即把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工資待遇同步考慮。統籌賬戶繳費比率一般從15%至30%高低不等。個人賬戶的建立時間也不同步,有的地區為空賬運行,有的為實賬。
從管理體制看,一些地區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一交給社保機構管理,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采取單獨記賬、獨立核算的辦法;也有不少地區設立單獨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專門進行管理。
差距如此之大,如果未來改革實行全國統一方案,各地必然面臨再次選擇和調整。
盡管實施方案千差萬別,但各地都不約而同地保留了改革前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發辦法。不但令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養老金差距繼續增大,也導致養老金計發與個人繳費情況不掛鉤,不利于調動參保人員積極性,令今后改革的難度增加。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3
一、正確估價我市鄉鎮機構改革已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我市的鄉鎮機構改革從*年8月開始全面鋪開,到*年底基本結束。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全市鄉鎮機構改革工作進展順利,平穩實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精簡了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鄉鎮內設機構由平均9個精簡到3-5個,鄉鎮事業站所由17-19個精簡為7-9個。鄉鎮行政編制平均精簡20%,共精簡1463名;事業站所編制核減30%以上,共精簡2835名;鄉鎮領導職數統一配備7-11名,共精簡271名。
(二)分流了人員,優化了干部隊伍結構。全市各鄉鎮實行優化組合、競爭上崗、末位淘汰,既敞開了人員分流渠道,又優化了干部隊伍結構。全市鄉鎮共分流人員2933名(含輪流坐班人員),改革后鄉鎮人員在年齡、文化和專業結構方面進一步趨向合理,干部素質有所提高。
(三)進一步轉變了職能,理順了關系。機構改革后鄉鎮政府與所辦的經濟實體和管理的企業在人、財、物方面已基本脫鉤,政事政社逐步分開。鄉鎮機關將技術性、輔、服務性的事務交給了鄉鎮事業單位承擔。特別是進一步理順了縣鄉關系,除個別站所繼續實行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外,其他單位的人、財、物、事“四權”原則上下放到鄉鎮,促進了鄉鎮政府功能的完善。但是,與農村稅費改革要求相比,鄉鎮機構改革還存在以下問題:(一)部分鄉鎮內設機構和事業部所撤并不到位,明合實分,仍然存在機構龐雜的問題。(二)部分縣(市)區理順關系、轉變職能不到位,該“四權”下放的站所,有的“條條”管理,有的“塊塊”管理,出現管理真空,容易滋長收費養人的現象,加重農民負擔。(三)由于受經濟發展因素和干部思想觀念的影響,鄉鎮人員分流渠道不暢,分流任務沒有落實,個別鄉鎮站所實行輪流坐班,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待分流人員達1381人。(四)改革后,要求進人的呼聲很高,已分流人員有回流反彈趨勢,個別鄉鎮甚至超編進人,鞏固改革成果的任務艱巨。
二、進一步抓好鄉鎮機構改革方案落實到位,促進農村稅費改革
(一)加大宣傳力度,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對農村稅費改革重要性的認識。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攬鄉鎮機構改革工作,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機構臃腫、人員龐雜是推行農村稅費改革的重要障礙;認識到深化農村稅費改革,是實現農村小康的重要舉措,是一項事關農業發展和農村穩定的全局性、綜合性、系統性工程,鄉鎮機構改革必須與之緊密配套,稅費改革的成果才能得到鞏固。特別是要使縣鄉兩級認識到,農村稅費改革后,鄉村兩級的支出缺口較大,僅靠上級轉移支付遠遠不夠,必須通過精簡機構、分流人員、調整支出結構、節減經費支出等措施來加以解決,落實好鄉鎮機構改革任務,是解決支出缺口問題的重要出路和減輕農民負擔的根本途徑。
(二)抓住重點,切實抓好鄉鎮機關機構改革。要按照適應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切實轉變職能,實現政企、政事分開。鄉鎮政府把輔、技術性的工作交給事業單位,真正實現鄉鎮政府“小政府、大社會”。要把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到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和完善、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條件、發展農村社會公益事業上來。要按照“市場能解決的,政府不干預;民間能負擔的,政府不包辦”的原則,落實鄉鎮機關職能定位,理順縣鄉關系和鄉與村的關系。要切實抓好各縣市區編制部門下發的鄉鎮“三定”方案落實到位。鄉鎮內設機構與事業站所不重復設置,一類鄉5個,二、三類3個,四類鄉只設1個綜合性辦公室。鄉鎮領導職數一類11名,二、三類9名,四類7名,超配的必須在年底前消化。各鄉鎮嚴格按核定的行政編制定崗到位,機關超編人員年底前必須分流。對機構、編制、領導職數精簡任務未完成的,上級轉移支付不予到位。
(三)轉變觀念,加快鄉鎮事業站所改革。要嚴格按照改革方案規定的7-9個限額設置鄉鎮事業機構,并科學規范職能。要打破財政統包統攬觀念,按照“四權”下放要求,明確站所經費渠道,除財政(農稅)所、計生服務所等可確定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外,其他站所區別情況,劃定為差額或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此為基礎,調整縣鄉財政收支關系,根據財力狀況,核定站所經費基數,從總體上減輕財政負擔。
(四)攻克難關,分流鄉鎮富余人員。各級編制部門要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加大指導力度,在鄉鎮普遍實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努力拓寬人員分流渠道,重點是搞好吃財政飯的財政所、國土所、計生服務所等單位的分流工作,按時完成分流任務。同時,要落實優惠政策,妥善安置分流人員,確保穩定。要大力推廣常寧市蘭江鄉、珠暉區茶山坳鎮的人員分流經驗。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4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xx大精神,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區五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大力引進培養各類人才,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繼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為實現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繼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人事人才保證。
局人事人才編制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局的有力指導下,一年來。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xx大精神,全面落實區五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大力引進培養各類人才,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繼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為實現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繼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人事人才保證。
嚴格規范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三個一”三不突破”總體要求,加強機構編制的監督和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盛市關于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規定。積極穩妥推進機構編制工作。加強區編辦和編委統籌機構編制職能,規范審批順序,優化審批效率,全年召開編委會6次,議定機構編制事項60余件,及時查處部門違反編制工作政策的違規行為,確保編制工作的嚴肅性。
結合實際,圓滿完成政府機構改革任務。根據《市區(市)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要求。完成了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起草、報批工作,并加強對原市容局、執法局等11個部門機構改革的指導,確保了政府機構改革順利實施。
整合職能,促進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挖掘編制工作的潛力。積極爭取上級編制部門的支持,協調全區各部門完成機構編制等相關工作。會同區政府法制辦開展了行政審批項目清查工作,堅持對各單位“三定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加強了全區依法行政工作;依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會同區規服辦完成政府行政審批職能集中料理工作,有效地推進了全區規范化服務型機關建設;積極參與區教育、衛生系統督導評估工作。為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發揮編制保證作用。
政工人事既是制定又是執行政策的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辦理各種政策法規的落實、干部職工服務的后勤工作,xx年我在政工人事做的一些工作總結如下:
1、為本單位干部職工辦理調資工作;
2、為本單位調去領導辦理手續;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5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5月26日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動員全縣上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強化措施,按時按質,扎實推進我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一、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會議的主要精神
5月26日,市政府組織召開了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會議,會議學習了人事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相關政策和文件,對當前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作了介紹,就如何準確把握事業單位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中的幾個問題作了說明和,進一步明確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目標和要求,該項工作分三個時段完成,即:6月30日前上報全縣的實施方案,8月31日前各事業單位上報實施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崗位設置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各單位和縣區政府要嚴格按照市里的安排部署,按時按質完成全市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二、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事業單位是各類人才的重要聚集地,是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的重要陣地。多年來,事業單位為促進我縣科學技術進步、經濟社會發展、豐富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隨著各項改革的逐步深入,原有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必須對其進行改革。在事業單位開展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建立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是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創新,是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做好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關系到全縣事業單位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對促進*經濟社會實現追趕型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是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內在要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是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各類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促進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聘用制度是以崗位為基礎的,崗位設置是聘用制的前提,只有按崗聘用,才能真正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崗位設置管理就是要在事業單位建立一種既區別于黨政機關,也區別于企業,并充分反映從事專業化服務特點的新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20*年,國家人事部出臺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實施意見,20*年12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云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均要在事業單位開展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崗位設置管理制度了通用的崗位等級,為事業單位千差萬別的崗位設計了通用的等級標準和基本任職條件,為人才成長搭建了通道;闡明了崗位設置與崗位聘用的關系,為實現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創造了條件;明確了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為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提供了政策依據。這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邁出的重要一步,是一項制度上創新和重大的政策調整,這一制度的確立,為事業單位把聘用制度作為基本的用人制度,把崗位管理制度作為基本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礎。
第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是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著力點是改革制度、嚴肅紀律、規范秩序、完善機制,核心是建立體現事業單位特點的收入分配制度,突出崗位績效的激勵功能,把過去的職務等級工資制變為崗位績效工資制,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學規范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是與崗位結合在一起的,薪隨崗定,這是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與人事制度改革密切配套,體現事業單位特點的制度設計。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是實施新的工資制度、規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礎。20*年國家下發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辦法,了根據事業單位自身的特點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要求,新的工資制度是對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因此,必須抓緊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為下一步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推行奠定基礎,確保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順利實施。
第三,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的必然結果。選人和用人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內容。崗位是選人的前提,是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重要條件和依據。公開招聘制度作為事業單位選人的一項基本制度,在為事業單位選拔人才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崗位是聘用的基礎,崗位設置直接關系到聘用制度的實現,推行聘用制度,加強崗位管理,必須從規范崗位設置入手,扎實做好基礎性工作。近年來,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經過試點、探索和實踐,推進步伐進一步加快,政策日趨完善。實踐證明,公開招聘有利于在全社會創造公平、公正、擇優的競爭環境,杜絕人事腐敗現象,在提高事業單位人員素質,促進事業單位發展上起到積極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
三、突出重點,準確把握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文件要求
年,中央下發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針對事業單位存在用人機制不活、效率不高和實際存在的干部身份終身制的情況,了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的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20*年以來,國家人事部下發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云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今年2月,昭通市委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昭通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我縣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了《*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經昭通市人事局審核批復,縣委辦公室和縣政府辦公室已聯合行文下發到各單位。這些政策對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制度建立都進行了明確規定,為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提供了相關的政策和文件依據。一是明確了崗位類別的設置。統一了事業單位通用的三種崗位類別,即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并分別了三類崗位設置的基本原則。管理崗位的設置立足于增強單位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立足于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與專業要求,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立足于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提升服務水平,滿足單位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二是明確了崗位等級的設置。根據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依據崗位性質、權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的不同,對事業單位三種類別崗位分別劃分了通用的崗位等級。管理崗位分為10個等級,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工勤技能崗位包括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這樣的設置使事業單位的崗位劃分更細、更明確、更具體。三是明確了崗位結構比例設置。崗位結構比例是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比例關系,也是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關系。崗位結構比例有兩類,一類是崗位類別的結構比例,一類是崗位等級的結構比例。四是明確了崗位設置管理體制。在崗位設置管理中,人事部門是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政策指導、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是崗位設置管理的主體,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自主確定本單位具體工作崗位的等級,在不低于國家規定的基本條件下,自主制定崗位任職條件,自主聘用人員。各鄉鎮、各部門和各事業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相關政策和文件,在實施過程中,突出重點,準確把握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相關的政策和文件要求:
一是堅持重在確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基本制度。崗位設置對每類崗位確定了通用的崗位等級,規定了基本的管理辦法,構建了崗位設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事業單位作為崗位設置管理的主體,要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把確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基本制度作為實施工作的首要任務。
二是堅持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建立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是與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緊密結合的。不同類別、不同等級的崗位與崗位工資一一對應,崗位設置、崗位聘用與工資待遇緊密結合在一起。崗位設置管理制度保證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實到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證了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實施的實際效果,二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因此,在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中,必須堅持與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
三是堅持與現行政策規定相銜接。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必須既堅持改革的方向,又要注意處理好與現行制度和政策的銜接。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雖然已經明確,但很多新的制度和政策仍在創建過程之中,過去一些有效的政策在過渡時期仍然會繼續執行。這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設置的等級與現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級別是相對應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在現行專業技術職務框架內劃分,工勤技能崗位等級與現行的工人技術等級相一致。這種制度的設計,充分考慮到盡量減少與現行制度產生矛盾和沖突,有利于改革工作順利推進。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在堅定不移地推進崗位設置管理的同時,認真處理好與現行制度、政策的相互銜接,確保政策執行不脫軌、不走樣。
四、強化措施,確保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穩步實施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事關我縣事業單位功能和社會作用的發揮,事關事業單位新型人事制度的建立,事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順利實施,事關全縣事業單位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各鄉鎮、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全力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
一要加強領導,形成合力,確保工作順利完成。崗位設置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直接關系到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為確保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完成,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責任,部門之間相互協調,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按照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限額,加強對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各級各類事業單位要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的政策規定,確保本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實施。
二要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確保各項政策較好落實。崗位設置管理涉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各個方面,涉及到人事制度改革的各個環節,政策性強、程序復雜。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嚴格執行政策是核心,嚴格工作程序是關鍵,嚴肅人事紀律是保證。要加強學習,掌握政策規定、熟悉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對在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加強請示匯報,及時溝通銜接,不得隨意開“口子”。人事部門作為綜合管理部門,對不按規定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事業單位,將不予確認崗位等級和兌現相應的工資待遇,情節嚴重的,要通報批評,按人事管理權限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崗位設置管理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落到實處。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6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人事編制工作的重要意義
去年,全市人事編制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人才隊伍建設邁出了新步伐,招才引智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人事編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完善,應該說,人事編制工作為全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對此,應該給予充分肯定。
今年,面對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面對國家和省在新形勢下對人事編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面對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良好勢頭,我們要進一步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人事編制工作的重要意義。一是加強人事編制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務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人事編制工作的重點是管理人才資源、開發人才資源、利用人才資源,其目的就是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如果沒有人才談不上發展,如果沒有發展“以人為本”也是一句空話。因此,只有加強人事人才工作,才能更好地踐行科學發展觀。二是加強人事編制工作是實現黑河快發展大發展的必然要求。做好黑河“開發、開放”兩篇文章,加快“三帶十區”和“七個百億元產業”建設,實現更大更好更快發展,關鍵是要有一支高素質的領導干部、經營管理者、專業技術帶頭人等各類人才隊伍。這就需要我們在人才的培養、引進、利用上下功夫,努力建設一支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的人才隊伍。三是加強人事編制工作是深化改革維護穩定的現實選擇。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勢在必行,無論是哪一項改革,都涉及到各方面利益關系的調整,處理得好與壞,都會直接影響穩定大局,所以我們要站在改革穩定的高度來加強人事編制工作。
二、突出重點,扎扎實實做好今年人事編制工作
今年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極為關鍵的一年,我們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準確把握人事編制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扎扎實實做好今年的人事編制工作。
(一)全面做好人才引進工作。要繼續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切實做好人才的引進、儲備工作。不斷提高我市人才隊伍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在引進的載體上,一是利用優勢產業和重點項目吸引人才。圍繞能源、礦產、化工、基礎原材料等七個百億元產業建設,圍繞多寶山銅礦、電石化等51個項目建設,制定人才規劃和政策,吸引人才。二是利用園區集聚人才。結合西南工業園區、五秀山俄電加工區、農業示范園區建設等,引導、鼓勵人才到園區創辦、領辦經濟實體。在引進的對象上,面向全國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國內經濟發達地區、面向俄羅斯特別是遠東地區引進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力爭今年引進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才30名左右。在引進的途徑上,一是靠政策引進。我市屬經濟欠發達地區,地處偏遠條件較差,要不惜重金,不惜代價,通過優厚待遇吸引人才。二是靠招聘引進。采取現場招聘與網絡招聘相結合、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招聘方式,引進高學歷人才。三是靠節會引進。通過舉辦推介會、洽談會、人才交流會,吸引更多的國內外專業人才到黑河落戶。在做好引進人才工作的同時,更要注重現有人才的培養、使用和提高。
(二)大力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今年,國家和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前不久國務院專門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從我市看,目前尚未就業的畢業生有8600人,就業任務非常艱巨,為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千方百計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一是要通過擴大“三支一扶計劃”規模,派送一批,今年全市計劃派送100人;二是通過引導扶持自主創業,帶動一批,力爭實現創業100人;三是通過提供平臺,見習一批。目前我們正在制定《XX市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方案》,準備在全市選擇1000名黑河籍大專以上畢業生,有計劃地安排到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既能解決單位和部門人才短缺的問題,又能緩解就業壓力,同時,對大學生自身而言,也是一個增加閱歷的過程,是一個提高就業競爭能力的過程。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做好大學生見習工作。
(三)穩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和事業單位改革。要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緊緊抓住職能轉變這個中心,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積極做好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的準備工作。要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按照精減統一效能的原則,轉變政府職能,合理劃分事權,理順市縣關系。修改完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對市直事業單位進行科學分類、科學設崗。并按照省里的統一要求,適時啟動政府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
(四)嚴格控機構編制增長。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要求和新一輪改革在即的形勢,我們必須嚴格控制機構設立、升格和人員編制增長。原則上在新一輪改革前,對超編單位實行只出不進、只減不增。對公務員的錄用實行總量控制、缺額控制。對新增機構年底前不再進行研究。
三、加強領導,確保人事編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人事編制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擺上日程,準確把握工作的原則和方向,及時研究解決人事編制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問題。人事編制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牽頭部門的職責,主動為政府決策出主意、提建議,當好參謀助手。組織、勞動、財政等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支持人事編制工作,形成推進工作的合力。
(二)要增加資金投入。改革需要投入,人才培養需要投入,人才待遇獎勵需要投入。所以,我們要多方籌措資金,政府要投一塊,行業主管部門要配套一塊,效益好的企業要資助一塊。通過建立投入機制,設立“人才開發基金”,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和人才隊伍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