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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揚塵治理措施范文1
1、建設施工揚塵污染防治
建筑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數)或工期1年以上的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的道路、作業場地內,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內的單位工程,施工現場可采用鋪碎石等方式硬化。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設置穩固整齊的圍擋;建筑工程主體外側使用符合規定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工程施工現場的道路、作業場地內及出口至公共鋪裝道路間的行車道路按要求實施硬化,工地內未硬化的部分,應采取覆蓋、綠化、噴灑等措施;施工工地設置洗車設施,保持出場車輛清潔。
建筑垃圾集中、分類堆放,嚴密遮蓋,及時清運;生活垃圾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施工現場不得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
遇有四級以上大風天氣預報時,不得進行土方作業,同時覆網防塵。
責任單位:縣建設局
2、拆遷施工揚塵污染防治
拆遷工地周圍應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圍擋;機械拆除必須輔以持續加壓灑水或噴淋措施;需爆破作業的拆除工程,在確保作業安全的條件下應采取預拆非承重墻、清理部分致塵構件與積塵、在建筑物內部灑水、在不同高度設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噴水降塵等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業、建筑垃圾管理與運輸、工地保潔等應采取建筑揚塵污染防治中規定的相關防塵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應按照縣建設局規定的渣土運輸路線、傾倒地點,在拆除后3日內將渣土清運完畢,拆除場地應在5日內設置硬質圍擋。
風力達到4級以上時,應停止拆除作業。
責任單位:縣建設局
3、交通道路揚塵治理
對縣城建成區及周邊破損道路應及時修補,減輕因路面顛簸造成的物料拋灑和地面揚塵污染。防止路面破損,新破損路面應在1個月內修復。
運輸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車輛,應當使用封閉貨箱或采用其他方式封蓋嚴密,按照規定線路行駛。
加強縣城道路的吸掃和沖刷。
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交通局
4、地面揚塵防治
對縣城建成區地面應全部硬化,并逐步提高綠化面積。
在實施綠化工程時,應采取圍擋等降塵措施;四級以上大風天氣,禁止土地平整、換土、原土過篩等作業;土地平整后,一周內要進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結束,未進行建植工程期間,要每天灑水一至兩次,如遇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必須及時灑水防塵或加以覆蓋。
植樹樹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實;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蓋,確保不揚塵。種植完成后,樹坑應覆蓋卵石、木塊、擋板、樹皮,或者覆蓋塑膠網等。
學校操場中央硬化,推廣綠化,操場周圍采取綠化、硬化措施。學校操揚推廣塑膠跑道。對廠區裸地、單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區等不進行綠化處理的裸地,應實施生態型硬化、透水性鋪裝等措施。綠化產生的垃圾應在當天清理干凈。
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教育局
5、堆場揚塵防治
煤炭、煤矸石、礦石、水泥、白灰、生產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應采用倉庫、儲藏罐、防風抑塵墻和整體覆蓋等封閉性措施。
物料輸運和少量的攪拌、粉碎、篩分等作業活動應在密閉條件下進行。
堆場露天裝卸作業時,應采取灑水或噴淋穩定劑等抑塵措施。
臨時性廢棄物堆、物料堆、散貨堆場,應設置高于廢棄物堆的圍擋、防風網、擋風屏等;長期存在的廢棄物堆,可構筑圍墻或挖坑填埋。
拆除工程揚塵治理措施范文2
同志們,大家上午好!
10月26日,區政府召開xx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專題會議,對我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進行部署。建筑揚塵污染整治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嚴格落實會議有關要求,做好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的組織工作,xx建筑揚塵污染整治指揮部在此召開會議,傳達區領導的有關要求,對建筑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動員部署。
同志們,近兩年來我區的空氣質量受到媒體和群眾的高度關注。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區建筑規模不斷擴大,施工工地越來越多,建筑施工、房屋拆遷等造成的揚塵污染十分嚴重,防治大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刻不容緩。同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為揚塵污染源之一,也成為了輿論的眾矢之的。因此,我們要高度統一思想,齊心協力,強化揚塵治理。各施工企業作為施工揚塵治理的責任主體,更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負起責任、落實各項防塵措施。我針對本次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提幾點要求:
一、認真開展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有關部署,xx建筑揚塵污染整治指揮部制定了相應的《xx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建設系統開展此項工作。各相關職能單位要對此次專項行動給與高度重視,按照方
案要求,互相協調,密切配合;各建設、施工單位應對照《xx關于開展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的通知》的要求,對本項目揚塵控制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對達不到要求的內容立即進行整改。堅決做到施工現場100%圍欄、工地砂土100%覆蓋、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灑水、出工地運輸車輛100%沖凈車輪車身且密閉無撒漏、暫不開發的場地100%綠化。對建筑垃圾,要求確定堆放建筑垃圾的固定場所,加強各類建筑工地及裝修工程建筑垃圾處置管理,規范建筑垃圾處置行為。此外,各建設、施工單位還要在門口懸掛公示牌,接受社會監督。監理企業應當將建筑揚塵污染治理納入工程監理范圍,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措施的落實,并對發生的揚塵污染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施工產生揚塵污染的行為,應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情節嚴重時可采取停工措施;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應及時報告相關管理部門。
二、加大對建設單位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為的處罰力度
區xx、住建局、環保局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加強揚塵治理執法檢查,加大對全區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面督促、檢查、處罰力度,對揚塵污染整治落實不到位、不合格建設項目施工單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上限予以嚴肅查處,曝光相關項目和責任企業。經指揮部督查組驗收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違法工程是建筑揚塵污染治理的一個重點,也是治理的難點。各部門要繼續保持“打非治違”
的高壓態勢,并按職責分工,加強協調聯動,對違法工程堅決予以停工、取締。
拆除工程揚塵治理措施范文3
關鍵詞:建筑施工 揚塵污染 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5)04(c)-0105-01
近年來,大氣污染問題隨著全國經濟的發展表現日漸突出,全國各大城市霧霾天氣頻繁出現。根據金華市環境保護局在2014年7月的《2013年度金華市環境狀況公報》,2014年金華PM2.5濃度為64μg/m3,全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較2012年有所下降。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在評價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三項指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中,可吸入顆粒物的污染負荷最大(47.7%)。
據環保部門提供的監測數據顯示,金華市城市空氣主要污染物為PM2.5,主要污染源來自機動車尾氣、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鍋爐煙氣、工業有機廢氣、餐飲業油煙以及露天焚燒垃圾產生的煙塵,屬于復合型大氣污染。目前金華市城市發展迅速,建設項目眾多,由于建筑工地、運輸車輛揚塵防護措施不到位。同時,由于城市建設缺乏總體規劃,給城市“開膛破肚”現象普遍,造成揚塵污染。所以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在城市主要大氣污染源中占成較大比重。
1 建筑施工揚塵污染形成的主要原因
目前金華市城市建設飛速發展,高層建筑施工、高架橋等市政工程改建、建筑拆除等工程在大量開展,使得各種建筑施工揚塵給城市空氣造成日益嚴重的揚塵污染。該研究者調研過程中走訪部分建筑施工現場,遇到部分工地新樓竣工前打掃衛生時工人直接干掃,或清掃后圖省事,直接從窗戶往外傾等,造成粉塵從高空向外擴散。或者在水泥搬運過程水泥袋破損,水泥粉塵局部污染嚴重,水泥倒人攪拌器的過程中更是不斷地冒出許多粉塵,由于水泥顆粒較細,遇風更是滿天飛揚。市政工程方面,在城市道路拓寬、改造及公用設施時渣土不能及時運走,又無妥善處理措施或及時填埋、硬化等,輕風一吹,沙塵泛起黃天黃地。綜合各專業各施工現場的施工環境情況,總結該市在城市建筑領域產生揚塵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已有建筑拆除及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運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污染;(2)建筑施工中的基礎工程、土石方開挖工程施工等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污染;(3)城市道路拓寬、高架橋施工等城市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污染;(4)施工現場篩砂、砂漿攪拌制作等工藝流程所引起的揚塵污染;(5)施工現場由于道路未全面硬化或者路面散落沉積物由于過往車輛引起的揚塵污染;(6)建筑材料在施工現場存放不當時因風力作用而產生的揚塵污染;(7)建筑施工現場管理不規范,比如個別工程野蠻施工、違規操作產生的揚塵污染等。
2 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政府有關部門在圍繞生態市建設目標,已經制定了相關環境保護政策,扎實開展了新一輪“811”生態文明建設等推進行動,著力解決了一些突出環境問題。但在政策落實和環境監管方面仍然暴露出一些嚴峻問題,導致施工現場管理不嚴,建筑施工揚塵污染問題依據突出。其中主要問題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未形成。建筑揚塵污染形成的原因多種多樣,包括施工場地內的污染、材料運輸道路上的污染等,涉及到政府多個管理部門,需要環保、公安、住建、執法工商等部門協調配合,聯合行動,但目前未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存在監管薄弱,職責不清等問題。
(2)社會各層對揚塵污染認識還不到位。建筑揚塵污染相比工業粉塵和燃煤窯爐等顆粒物排放污染更隱蔽、來源更零碎,導致多年來,從政府主管部門到普通公民都缺少對其重視力度。而近年來,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拆遷改造力度不斷加大,城市建設缺乏總體規劃,給城市“開膛破肚”現象普遍,使得揚塵污染越來越凸現出來,對這些開放源,查閱資料幾乎沒有采取過有效的防治措施,更沒有相應的標準和法規。
(3)施工現場管理粗放,組織不嚴密。缺少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周邊居民的監督舉報,加上工地負責人節省開支、施工人員貪圖省事,導致實際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比要求的要差得多,明確的要求和規定難以落到實處。甚至有些工地由于施工單位只注重工期、安全等,施工中環保問題根本就無人顧及。而市政道路施工因為施工組織不嚴密,往往導致過早開挖路面,又不進行必要灑水、圍護等防塵措施,造成嚴重的揚塵污染。
3 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治理的主要舉措
針對前面對建筑施工帶來揚塵污染問題的描述,對揚塵污染問題必須提高認識,把建筑揚塵作為城市大氣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1)完善法規標準,配套制定有關管理辦法。針對未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存在監管薄弱,職責不清的問題,建議制定法律或條例賦予環保部門實際的、可操作的統一監管權。政府各管理部門組織協調環保、城建、園林、交通、環衛、房屋等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環保部門統一監管,有效地遏制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針對施工單位貪圖經濟利益,消極節能環保的作為情況,相關部門應針對既有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除,土石方及主體施工應制定統一的施工要求,核發施工手續,并將降低揚塵污染措施的可行性作為辦理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從制度上約束規范施工單位的施工行為。
(2)明確相關單位主體責任,科學合理組織施工。建設單位是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控制的責任單位,應明確項目揚塵控制負責人,要求施工單位制訂施工揚塵控制方案,并委托監理單位監督施工揚塵控制方案的具體實施等;施工單位是揚塵污染控制的實施責任單位,應做好揚塵控制方案的實施與管理;應執行施工人員上崗前教育培訓和施工前交底制度,確保各項揚塵控制的措施落到實處,做好源頭減塵和降塵工作;監理單位是揚塵控制的監理責任單位,應加強日常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控制方案做好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的管理工作;勞務單位施工過程的直接參與者,應將防塵意識和防塵措施能夠落實到一線作業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工法,提升自身從業水平,盡可能地減少因為工藝流程、野蠻施工、違規作業等造成的揚塵污染。
(3)強化宣傳教育,提高防治揚塵污染的自覺性。防治揚塵污染人人有責,艱巨的環保工作僅僅依靠環保部門的監管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宣傳揚塵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知識,努力提高各相關部門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認識,促進全社會對揚塵污染防治的緊迫感,增強他們參與這項工作的自覺性。特別是要提高工地建設方與施工方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認識,使他們真正自覺擔負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也應鼓勵居民積極舉報有揚塵污染的企業,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為改善人們的居住環境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1] 2013年度金華市環境狀況公報[N].
拆除工程揚塵治理措施范文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為目的,堅持“政府主導、城鄉并舉、部門聯動、分區負責”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建筑和拆除施工、道路交通運輸、物料堆場、礦山開采加工等揚塵污染問題,進一步降低我市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全面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十二五”末,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力爭達到80%,大氣顆粒物年平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切實減少灰霾天氣天數,實現“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優良大氣環境。
三、工作任務
(一)建筑、拆遷施工揚塵污染治理。
1、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控制措施。所有施工場地必須按揚塵控制要求達到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六個100%。高空作業施工渣土集中袋裝運至地面,不得拋撒,風力四級以上不得從事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
2、拆遷施工揚塵控制措施。所有拆遷施工工地必須采取圍擋、灑水降塵等揚塵控制措施,拆遷垃圾及時清運,清運渣土廢料實施密閉運輸。
(二)道路、交通運輸揚塵污染治理。
1、道路清掃保潔。各鎮街、園區及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明確職責范圍,對建成區內及周邊主要道路全部實施濕式清掃保潔。要確保每天清掃1—2次,機掃率達到90%以上,避免傳統清掃方式造成揚塵污染,根據任務需要配備機掃車輛。
2、道路沖洗保潔。我市建成區內及周邊主要道路要進行沖洗保潔,主干道和揚塵突出的道路要采用機械化高壓沖刷方式清洗,并加密沖洗次數,確保抑塵效果。各鎮街、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根據任務需要增加高壓沖洗車輛,確保道路沖洗工作需要。
3、實施密閉運輸。所有上路行駛的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必須實施密閉運輸,特別要抓好散裝物料、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密閉運輸裝置改裝工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嚴格執行路查制度,促進密閉運輸工作有效開展。
4、禁止大貨車違規進入城區行駛。公安交警部門要設置明顯禁行標志并組織定點檢查,經常性、全天候、不定時上路檢查,杜絕大貨車違反禁行規定穿城行駛現象。
5、做好路面硬化和綠化。各鎮街、園區及有關單位要對轄區內主要道路全部進行硬化和綠化,并及時修復破損路面,防止出現破損及泥路造成揚塵污染。
6、設立車輛沖洗站點。有關單位要在進入城區的主要道路設置車輛沖洗站點,對進入車輛實施沖洗保潔。煤礦、電廠等企業要在廠區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三)物料堆場揚塵污染治理。
1、物流園區和經營場所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園區和經營場所必須對所屬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實施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2、物料堆場、貨場揚塵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狀物料的堆場、貨場的道路和場地必須實施硬化或綠化,并采取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在儲存、堆放過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過程采取封閉作業方式,并采取噴淋等防塵措施;進出車輛采取密閉運輸措施;建立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保潔。
3、渣土堆清理整治。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嚴格實施渣土堆清理整治,全面完成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遷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即時清理長效工作機制。
4、規劃建設建筑垃圾吸納場所。城市管理部門要對我市建設建筑、拆遷垃圾吸納場所進行規劃,對垃圾渣土采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并建立規章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各鎮街要加大管理力度,嚴格制止隨意傾倒建筑垃圾行為。
5、閑置場地綠化。對于閑置或未開發的土地,實施“黃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產權單位或個人負責實施全面綠化,并采取圍擋降塵措施,減少城區地面。
(四)礦山開采加工揚塵污染治理。
全市城市規劃區,鐵路、重要公路沿線等可視范圍內的礦山禁止開采和石料加工,廢棄露天開采礦山要實施生態恢復和綠化,符合條件的開采礦山要落實生態開采要求,嚴格按環評報告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和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石材加工企業要嚴格采取密閉作業、灑水降塵、場地硬化、圍檔、密閉運輸等揚塵控制措施,禁止向無制式密閉裝置的運輸車輛出售和提供原料。對新驛煤礦揚塵污染進行限期治理,建設出廠洗車臺,實現無塵化煤礦。
(五)工業企業揚塵污染治理。
工業企業廠區內部實施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對物料貯存、運輸、基建施工等環節實施嚴格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貯存煤炭、渣土、砂石、石灰等易起塵物質的,應采取密閉措施,建設圍墻或有收塵設備的料倉、料庫;露天堆場配備固定式或移動式噴灑設備。散貨運輸應采用密閉或有篷布覆蓋的交通工具,裝卸過程必須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噴濕、遮蓋等有效降塵措施;電廠、煤礦企業應建成運輸車輛出礦洗車臺,嚴禁帶塵帶土出場。內部工地現場應設置1.8米以上圍墻,道路應硬化和綠化;施工過程應設置密目網,防止和減少物料、渣土和垃圾外溢;設立臨時密閉式垃圾堆,堆放不能及時清運的垃圾、渣土;一次性澆注混凝土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應使用預拌混凝土。對青島鋼鐵集團焦化廠揚塵污染進行限期治理,建設密閉式儲煤場。
四、責任分工
(一)各鎮(街)、園區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全面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二)市督查辦、市監察局負責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督導和檢查,并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職責情況。
(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在主要交通路口劃定大貨車禁行區域,設立禁行標志,對城區內違反禁行標志行為的貨運車輛進行查處。
(四)市公路局負責實施國道、省道干線道路的沖洗保潔,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設立固定檢查站,加強對城區外超限、超載和未采取密閉運輸裝置車輛的查處和組織有關鎮街、部門對市、鎮道路保潔。
(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遷施工工地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城區地面的硬化和綠化工作,并定期組織進行檢查。
(六)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依法關停非法露天開采礦山、窯廠,督導廢棄礦山、窯廠實施生態恢復。
(七)市行政執法局負責查處在城區內未采取密閉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運輸車輛,城區道路及外環路的清掃和沖洗保潔,城區及周邊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亂倒和垃圾焚燒,城市及近郊從事采石、破碎、加工、堆放等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
(八)市環保局負責建立揚塵污染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對大氣顆粒物濃度和道路積塵負荷的監測監控,定期公布揚塵污染狀況的環境信息,建立和完善的揚塵污染環境監測制度。對產生揚塵污染的企業,實施揚塵排污收費制度。建立揚塵污染產生企業環保信用等級制度,并與市人民銀行等金融部門數據共享,實施綠色信貸制度。建立企業環保信用等級制度,對因揚塵污染環保信用等級不夠的企業,實施環保限批,對建設單位報批的未包含揚塵污染防治內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予審批。
(九)市林業局負責生態防護林帶建設,開展植樹造林及人工濕地建設,提高綠化水平。
(十)市文廣新局負責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充分利用《今日》、電臺、電視臺等媒體,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專題宣傳和跟蹤報道,對揚塵污染問題和違法排污企業進行公開曝光,推進整體工作的深入開展。
(十一)市人行將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錄入企業誠信系統,并將產生揚塵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和環保信用等級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成立由市領導任組長,市督查辦、市監察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行政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文廣新局、市人民銀行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環保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調度督導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履行日常監管職能,及時協調解決揚塵污染綜合治理中遇到的問題,抓好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情況通報。辦公室要建立聯席會議、集中辦公和聯合檢查等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組織調度檢查,適時組織專項行動和考核,實現揚塵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經常化。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鎮(街)、園區,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考核辦法,建立揚塵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將治理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拆除工程揚塵治理措施范文5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改善民生、提升大氣質量為核心,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總體目標任務,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各社區、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用最嚴格的標準、最嚴密的措施、最嚴肅的責任,確保轄區揚塵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為建設生態宜居美麗新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原則
全面壓實揚塵污染防治屬地社區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實部門分工負責制度,形成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條塊結合、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總架構。
三、整治范圍
按照城管辦發〔2020 〕30 號文件要求,此次整治范圍為街道轄區的重點工程(老舊小區改造)、房屋征收拆遷工地、存量建設用地裸露泥地、露天作業工地、居民小區公共區域和臨時散落堆料場等揚塵易發高發區域。
四、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重點工程揚塵整治。重點整治街道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未進行濕法作業或濕法作業標準不高,工地裸土未進行及時有效覆蓋,易造成揚塵污染的物料未有效覆蓋,現場施工時無人員監管揚塵等問題。
(二)房屋征收拆遷工地揚塵整治。重點整治集體土地上拆遷工地物料堆放隨意雜亂,拆除作業時噴淋灑水降塵執行不到位,未按有關規定清運或密閉覆蓋建筑垃圾,周邊垃圾隨意傾倒在拆遷工地以及運輸車輛帶泥行使、未封閉運輸、拋灑滴漏等行為;裸露地面未進行綠化或覆蓋,前期已覆蓋的防塵網已風化、損壞等問題。
(三)露天作業工地、存量建設用地及臨時散落堆料場揚塵整治。重點針對轄區集體土地存量建設用地及原農園片區已拆遷的建設用地。重點整治未按標準設置圍擋圍墻、物料堆放隨意雜亂,土方或建筑垃圾清運不及時,施工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未進行覆蓋或綠化,露天作業未采用噴淋抑塵、降塵設備。周邊生活、建筑垃圾隨意傾倒在存量建設用地上,裸露地塊防塵網未覆蓋或覆蓋不全。對臨時散落的物料未有效覆蓋,料場無噴淋、除塵、降塵措施,場地出口無硬化等問題。
(四)居民小區揚塵整治。重點整治國控站點或揚塵問題較為突出的周邊小區。主要整治小區保潔人員不足、保潔效果不到位問題,未履行4 次/天的小區灑水降塵等問題。
各社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所屬轄區內各類揚塵污染的整治工作,各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及時與社區做好對接,協同做好各類揚塵污染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切實加強轄區揚塵治理工作統一領導,成立街道揚塵專項整治工作指揮部,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街道人武部部長、四級主任科員為副總指揮,城管辦、征收辦、社區辦、環監辦等部門負責人及各社區黨委書記為成員。各社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揚塵治理工作,根據方案要求排定序時進度,細化工作思路,嚴格標準要求,落實推進措施,做到任務目標明確,逐級責任明確,工作措施明確,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揚塵整治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標準高,各社區、各單位既要主動履責,各負其責,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強大的整治合力,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拆除工程揚塵治理措施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市長、區長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和河東市“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為依據,以耐火材料、地板磚、內墻磚、水泥、石灰窯、石料開采加工等污染嚴重的企業為重點,全面治理大氣污染源,改善我區環境質量。
二、目標任務和時間要求
(一)防治工業污染
1.炒石膏粉廠、小生化廠、小板廠、小瓦盆窯、小淀粉、小造紙、小電鍍等土(?。┢髽I,必須于2005年年底全部關停、拆除。今后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嚴防死灰復燃。
2.全區34家耐火材料廠(名單見附表2),必須于2006年3月底前采用煤氣發生爐或梭式窯生產技術進行改造,實現達標排放。
3.城市規劃區內、新老206國道兩側、街道辦事處駐地周圍的燃煤企業(名單見附表3),必須實行煤改氣工程,地板磚行業的生產廢水和采用冷煤氣為燃料的企業,必須配套上馬廢水處理設施,不得直排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達標驗收時間為2006年6月底前。
4.2006年年底前關停取締所有交通干線兩側可視范圍內的石灰窯(名單見附表4),逐步關停取締不在重點區域的石灰窯。
5.即日起環保部門不再審批新上石料開采項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線兩側的石子廠必須立即停產并拆除設備。不在重點區域的石子廠要在2006年6月底前關停拆除。正在建設的要停止建設并拆除設備。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轉窯生產技術,逐步淘汰落后的機立窯生產線。今后不得新建、擴建機立窯設備和直徑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轉窯,對現有年產量10萬噸以下水泥機立窯生產線逐步關停或轉產。
7.繼續鞏固小煉鐵、土煉焦兩小企業的關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務的街道辦事處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務,確保轄區內不發生反彈。
8.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對盛能電廠、華盛電廠脫硫裝置和大氣污染物在線自動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工作(名單見附表5),確保2005年年底前各項污染指標均達標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關停治理改造的大氣污染企業,必須在2006年10月底前采用清潔能源進行治理改造。
10.嚴格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一切對大氣環境質量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技改項目),必須經過環保部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否則任何部門不得審批。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項目,環保部門有一票否決權。禁止在城區建成區及規劃區內建設煉鋼、煉鐵、電石、水泥等粉塵污染嚴重的項目,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
從2006年起,對占城區污染負荷80%以上的排污單位發放排污許可證。
責任單位:區經貿局、環保分局、建設局、發展計劃局、監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監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煙污染
1.發展和推行集中供熱,凡集中供熱管網所及范圍的生產和采暖單位,原有燃煤鍋爐一律拆除或封存。對要求加入集中供熱的用戶,供熱單位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對未納入熱網規劃區域的,要實行區域聯片工業采暖。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規劃分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環保分局
2.城市建成區內,嚴禁新上蒸發量10噸/時以下民用燃煤鍋爐;所有工業燃煤窯爐和蒸發量1噸/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茶水爐、飲食服務大灶等燃煤裝置,2006年5月1日前全部取締淘汰。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的,要按隸屬關系,到有關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對新上直接燃煤的商業性的飲食或浴池等經營性鍋爐、煤爐、大灶,任何部門不得批準或接受備案。
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小鍋爐煙塵污染,采取建立工業園區、實施集中供熱、推廣綠色能源等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頓或關閉。2006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業燃煤鍋爐一律關停取締。
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工商分局
3.各煤炭經營單位,不得向城區范圍內供應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經貿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區內積極推廣使用燃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太陽能、電等清潔能源,2006年底前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80%以上。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環保分局
(三)防治機動車污染
1.嚴格按照國家機動車產業政策,停止生產和銷售落后車型,加強出租車和公交車的管理,加快運營車輛更新。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和標準,做好機動車報廢工作。對超期服役、污染嚴重的機動車,實行強制淘汰。
2.推廣燃氣汽車技術,加快燃氣站建設,以公交車和出租車為重點,推廣使用液化石油氣、二甲醚等清潔能源。2005年底使用雙燃料的公交車、出租車要達到30%,2006年底達到50%,2007年底達到90%。
責任單位:區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環保分局
3.加大機動車尾氣排放的監督管理力度,將機動車尾氣排放監測納入車輛年檢程序。辦理車輛年檢、轉入等手續時,應取得市環保部門核發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許可證》,超標排放尾氣的車輛要安裝尾氣凈化裝置,尾氣超標的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通過年檢,不得上路。
加強對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每年路檢車輛不能低于當地現有車輛總數的5%。區環保部門要建立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監督管理動態數據庫,定期向區政府報告全區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情況。
限制摩托車發展,停止對二沖程摩托車掛牌。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環保分局
4.車用汽油必須符合《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車用汽油有害物質控制指標》等要求,銷售單位要按規定添加燃油清凈劑。
責任單位: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環保分局
(四)防治揚塵、油煙污染
1.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和物料堆放場的管理。建成區內所有建筑施工現場,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揚塵措施,施工現場要進行硬化處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時回收清運,物料堆放場四周要設置有效、整潔的防塵隔離圍擋。運輸散流物料的車輛,應采取密閉措施,防止運送過程中發生遺撒泄漏。
城區道路堅持灑水清掃,積極開展道路機掃,做到城市垃圾日產日清。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防止地面揚塵污染。2006年基本實現城區地面綠化。城市綠化覆蓋率2005年達到30%,2006年達到35%,2007年達到40%以上。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林業局
3.防治飲食業油煙污染。現有飲食服務場所污染擾民或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2006年6月底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實現達標排放,2006年7月1日起,不能達標排放的,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新建飲食服務業油煙排放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禁止在城區內露天烹調、燒烤食品。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環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區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河東區是臨沂市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是落實市政府“藍天工程”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治理大氣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巨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緊抓好這項工作。區政府成立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專項治理的組織、監督、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制定措施,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及時解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區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協助街道辦事處開展工作。
(二)緊密配合,形成合力。環境保護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通力合作。各責任單位要從大局出發,積極配合,分工負責,務求實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做好管轄范圍內的督查落實工作。
(三)嚴格執法,嚴懲違法行為。環保部門是主要的環保執法監督部門,要不斷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建立集中突擊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對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單位)依法關停,對完成治理任務但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責令停產改造并予以處罰。對個別嚴重違法的污染企業,供電、技術監督、工商、公、檢、法等各有關部門要依照各自職責,配合環保部門,進行嚴厲查處。
(四)搞好宣傳,加強輿論監督。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播媒體,大力宣傳環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環保法律法規及市、區有關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區環保部門要定期向社會環境信息,公布環境污染治理進度及環境質量狀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充分調動全區廣大群眾參與環保工作的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公眾參與機制。對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務或雖完成治理任務但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單位),通過媒體對企業法人進行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制定優惠政策,保證資金投入。為提高企業治理污染的積極性,對治污取得明顯成效的企業在環保收費等方面依法給予減免。對企業和個體業主自行治理或關停拆除煙囪和小污染源并經驗收合格的予以通報表彰。按照“政府對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要把治理資金落到實處。限期治理企業的治理資金由企業自籌,各企業必須保證污染治理資金投入,企業的自由資金要優先用于污染治理,在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務前不得擴大生產規模。各金融部門對治污項目要優先給予支持。
(六)嚴格考核,務求實效。區政府將把專項治理任務作為環??己斯ぷ鞯闹匾獌热?,制定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嚴格考核。對在治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對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務的單位,將按照有關的環保法規進行嚴肅處理,對有關街道辦事處責任人按考核獎懲辦法嚴格兌現獎懲。
附:1、河東區大氣污染專項治理職責分工表
2、耐火材料企業名單
3、城市規劃區和新老206國道兩側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