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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體制改革的含義范文1
關鍵詞:國有企業 財務行為 產權制度
一、市場經濟中企業性質與財務行為
市場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私人產權與契約自由。私人產權的基本含義是財產的歸屬主體是私人,并且對所有權利行使的決策完全是私人作出的。私人產權是給予人們對體現在物品上的那些必然發生矛盾各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這種權利并不是對物品的可能用途施以人為的或強加的限制,而是對這些用途進行選擇的排他性權利。排他性是私人產權的決定性特征,私人產權的排他性意味著所有者有權選擇用財產做什么、如何使用以及給誰使用其權利,所有者(或者他授權代表他的人)決定用財產做什么,其占有由其決定產生的收益,承擔由此而來的成本,使“收益和成本向個人集中”。私人產權的排他性將選擇如何使用財產和承擔這一選擇后果之間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使“外部性內部化”。私人產權因此使所有者有很強的動力去尋求帶來最高價值資源的使用方法。然而在私人產權條件下,要想使擁有財產的人將之用于帶來最高價值的用途,使資源配置有效率,就必須使個人能自由締約,即要使人們在處置其產權上享有盡可能大的自。即私人所有權為將商品配置到具有最高價值的用途提供了激勵,而契約自由則將商品配置到具有最高價值的用途提供了可能。由此決定了標準的市場經濟中的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廠商”;企業所面對的外部環境是能夠提供“充分信息”的競爭性市場;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是“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對應”、“激勵與約束并存”、“所有者與經營者共享”的權利安排。企業作為“廠”商,必須能夠自主地進行生產,即成為所謂“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其性質是“專業化的生產單位”;企業作為“商”必須能夠對價格作出靈敏的反映,即成為所謂“獨立的商品經營者”或“市場主體”,其性質是“契約的聯結”。因此,在市場經濟中企業所追求的財務目標一定是利潤最大化或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的財務行為模式必定是“市場尋利”;在投資上企業追求風險與收益的權衡以及凈現值的最大化;在融資上企業追求最優資本結構和最優融資順序;在利潤分配上,企業則注重股利政策與企業價值的相關性。其結果必然是企業在“效率”提高的同時,“效益”也相應地提高。由此可見,市場經濟中企業的財務行為是由市場經濟制度(私人產權與契約自由)所內生決定的。
二、傳統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的性質與財務行為
國有制下政府必定具有雙重身份和雙重職能。一方面,作為產權主體,政府要履行所有者的職能,即對國有企業負責人實施監督管理,選拔、任用、評價、考核、獎懲國有企業的負責人;對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實施監督管理,包括國有企業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增減資本、股權轉讓、投資和融資等重大事項;對企業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擴大國有資產的再生產,追求盡可能多的剩余產品等。另一方面,作為政權主體,政府則要履行社會管理職能,即通過促進競爭、控制諸如污染這類外部性問題以及提供公共產品等來提高效率;通過稅收和支出項目等手段,向某些團體進行有傾斜的收入再分配,從而增進平等;通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保證宏觀經濟的穩定和增長,在鼓勵經濟增長的同時減少失業,降低通貨膨脹;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和經濟法制等。其結果必然是“政資合一”和“政企合一”,國有產權的性質不能不隨之發生重大變化,使原本是經濟性的產權高度行政化。由此決定了國有企業是政府行政系列的附屬物,是政府這個超大型科層組織中的小科層組織;傳統國有企業的性質是“行政性的經濟組織”或“綜合性的社區單位”。同時在傳統計劃經濟中,國有企業所面對的外部環境是“管得過多、統得過死”或“無所不包”的指令性計劃,因此,傳統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必定是政府過度集權、“國有國營”,經營管理者沒有經營權。而政府過度集權、“國有國營”的后果則是國有企業的軟預算約束,亦即“既不負盈,也不負虧”。由此決定傳統國有企業不可能成為獨立從事財務活動的市場主體,其財務目標只可能是完成或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計劃產值指標。國有企業的財務行為模式必定是“重產值、輕效益”,囤積各種投入品;沒有風險意識,沒有貨幣時間價值觀念,沒有資本結構的概念;既沒有“動力”,也沒有“壓力”。其結果必然是國有企業的“效率”和“效益”都十分低下。由此,我們也不難得出結論:傳統國有企業的財務行為是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制度(國有制和指令性計劃)所內生決定的。
三、經濟體制改革時期國有企業的性質與財務行為
經濟體制改革時期國有企業所面對的制度環境則是經濟體制改革。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計劃經濟效率和效益低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一改革目標的最終確立實際上經歷了一個不斷演進的過程:首先,“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提出,開始了初步自覺利用價值規律進行市場化改革的實踐。其次,“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確立,標志著自覺利用價值規律和市場化改革的深化。第三,“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初步揭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第四,“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使市場化改革突破了意識形態的障礙。第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的最終確立,促進了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推進,市場取向不可逆轉;經濟體制改革的路徑是漸進式改革。即所謂的“雙軌改革”、“體制外改革”、“增量改革”、“邊際改革”、“局部改革”、“補貼改革”、“特許改革”等;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是國有企業改革。而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式則是“放權讓利”,其間經歷了初步的放權讓利、承包制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三個階段。這一“市場取向”和“放權讓利”的改革,使得國有企業所面對的外部環境從改革前“無所不包”的指令性計劃逐步變為競爭性的市場,國有企業逐步擁有了自己獨立的利益。但國有產權制度的改革并未涉及,國有制仍維持不變。由此導致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必然從改革前的“國有國營”變為“內部人控制”;國有企業的性質必然從改革前的“國家控制下的綜合性的社區單位”或“行政性的經濟組織”變為“內部人控制下的綜合性的社區單位”;國有企業所面臨的軟預算約束也必然從改革前的“父愛主義的既不負盈、也不負虧”變為“母愛主義的負盈不負虧”。國有企業在逐漸成為具有獨立利益的市場主體和財務主體的同時,卻仍然面臨著軟預算約束。由此決定國有企業所追求的財務目標一定是“留利最大化”或“內部人收益最大化”。國有企業的財務行為模式必定是“市場尋利”;在投資上具有“投資偏好”,企業甚至有可能在凈現值小于零的情況下也進行投資;在融資上則具有“融資偏好”,企業無論是否有好的投資項目,都絕不會放過融資的機會;而在利潤分配上則表現為“少分多留”,其結果必然是國有企業有可能在“效率”提高的同時,“效益”卻不斷下降。據此,我們
不難得出結論:經濟體制改革時期國有企業的財務行為是由經濟體制改革時期國有企業所面對的制度環境(國有制和市場化改革)所內生決定的;其所存在的問題的根源在于國有產權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矛盾。
四、國有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與財務行為的合理化
經濟體制改革的含義范文2
關鍵詞:經濟法 經濟關系 市場功能 市場經濟
一、經濟法的概念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經濟管理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稅法等。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的概念是經濟法學研究的首要問題,也是經濟法立法,司法等活動的基礎問題。目前我國經濟法權威采用的概念是: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義:經濟法屬于法的范疇,屬于國內法的體系,但他不同于國內法體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門。筆者認為經濟法的概念雖然各個法系,各個國家有不同的定義,但是它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是有共性的,它對各種經濟關系的確立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經濟法的原則
(1)營造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原則
平衡和諧充分體現了經濟法治條件下經濟環境應有的狀態,強調的是不同主體的配合而不是對抗,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不是靜止的而是動態的,不是一種中庸理念的體現而是建立在對客觀經濟規律認識基礎上的一種應然的狀態。在這樣一種經濟環境下,能夠實現自由與秩序、公平與效率的平衡和諧,現實利益與未來利益的平衡和諧,國家、社會與個體之間的平衡和諧。經濟法律的完善本身并不代表這種良好經濟環境已經大功告成,由于社會經濟體系是動態向前發展的,這就要求經濟法制不斷地與時俱進,具有前瞻性、規劃性地從立法、司法和執法等方面來建立和維持這種環境。
(2)合理分配經濟資源原則
首先是令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正常發揮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場經濟自發規律之理。價值規律由對經濟個體的決策和行為之微觀作用實現對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宏觀調節和配置,順利完成經濟資源的初次分配,市場規制法在其中發揮著保障作用。其次是利用國家超越整個社會的優勢地位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國家社會自覺調整之理。國家根據市場經濟自發分配資源后產生的不公平傾向,立足于社會整體利益進行再次資源分配和調整,宏觀調控法在其中居于核心地位。從現代經濟學的角度看,經濟資源不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相對于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的要求,經濟資源永遠是稀缺的。經濟資源既包括生產資料也包括生活資料。生產資料資所有制最終決定了社會資源的分配制度。我國目前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資源的分配制度必然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多種分配制度并存。這樣一種復合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保證了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防止貧富兩極嚴重分化。這種分配制度也正是社會總體經濟效益優先,兼顧社會各方利益公平的體現。
(3)保障社會總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的提出是人類認識論上又一次具有革命性意義的突破,這一思想既強調人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和諧,又著重人的發展與社會環境的和諧,也唯有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才能實現人類自身的可持續發展。這一思想的提出不僅以人類社會橫向的當代利益和諧為出發點,更以人類社會縱向利益和諧為出發點。它不強調盲目的快速,而強調連續與穩定下的高速發展。因此可持續發展就是在穩定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穩定的辯證的邏輯統一。
三、經濟法的作用
(1)保障國家依法實施宏觀調控,促使國民經濟持續、協調發展。
宏觀調控是國家運用計劃、法規、政策、道德等手段,對經濟運行狀態和經
濟關系進行干預和調整,把微觀 經濟活動納入國民經濟宏觀發展軌道,及時糾正經濟運行中的偏離宏觀目標的傾向,以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政府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通過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系,以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2)引導、推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有助于引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經濟法律、法規對經濟體制改革的正確方向作出明確規定,就是把反映客觀經濟規律要求的經濟體制改革方向規范化、法律化。從法律上保證經濟體制改革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以利于實現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二是有助于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為了保證經濟體制改革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在經濟法律、法規中對經濟體制改革的措施作出規定,使這些措施規范化、法律化,有助于國家機關、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嚴格地遵守和執行這些措施。三是有助于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手段保護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有助于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穩步發展。
(3)維護經濟個體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經濟民主。
社會公共利益一直是用來作為論證國家和社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權力的法律目的、法律秩序和正當目的的終極價值的基礎性概念,并被各國法律,甚至是憲法上規定為用來限制個體的權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對司法實踐、立法、執法都會產生重要的影響。經濟法是用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經濟法是以社會公共利益優先作為法律的核心精神,構成了經濟法有別于民法或者其他的部門法的一種特質。同時,經濟法也維護個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個人的經濟權利。
參考文獻:
經濟體制改革的含義范文3
第一,《政治經濟學》教材無需再定名為資本主義部分、社會主義部分,可以用上下冊代替,上冊可定名為經濟原理,下冊可定名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理論。為什么不定名為資本主義部分,而用經濟原理代替呢?首先是因為政治經濟學的全部內容并不僅限于對資本主義制度的分析。馬克思從18刁刁年開始研究政治經濟學,用了相年的時間研究了資本主義的發生、發展和滅亡的規律,創立了自己的經濟學說,《資本論》可以說是政治經濟學的百科全書。馬克思在研究的過程中搜集了大量的資料,對資本主義生產關系進行了研究。但是,正如馬克思自己所說,物資資料生產是政治經濟學研究的出發點,生產關系總是和一定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相聯系的。
盡管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研究的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發展的規律,如果我們作一些具體分析的話,可以說其中包含著三個層次的問題:一是研究了資本主義制度,揭示了資本主義的本質;二是資本主義生產是商品生產,在研究資本主義經濟運動的同時也就研究了商品經濟運動的規律;三是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生產越來越社會化,資本主義生產同時也是社會化大生產,所以在研究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發展規律的同時,也就研究了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經濟規律。當然,這后兩個方面的問題,在當時的條件下是同資本主義制度相聯系的。由此可見,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闡述的問題,絕不能僅看作是對資本主義制度的分析,如果將其定名為資本主義部分,易于忽視其對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分析所得出的規律.易于使人們誤認為馬克思的經濟理論是專門分析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從而把兩個社會的經濟問題完全對立起來,似乎資本主義的東西對社會主義沒有任何可借鑒的地方。其實,不僅馬克思所闡述的商品貨幣的一般規律和社會化大生產的規律對社會主義經濟發展有指導作用,就連他所建立的“資本和剩余價值”、“資本積累”等理論,對正確認識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的一些經濟現象也是有意義的。其次,正因為資本主義本身也是在發展的,資本主義已經從自由競爭階段發展成壟斷資本主義,并由私人壟斷資本主義發展成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這同政治經濟學誕生時相比已發生了很大變化,同列寧形成帝國主義理論的時代背景也大相徑庭。如果定名為資本主義部分,則易于使人產生“過時論”的看法。學習政治經濟學就是要掌握它的基本理論,運用馬克想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去分析變化了的客觀實際。
為什么不定名為社會主義部分,而用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理論代替呢?這是因為,政治經濟學在分析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發展規律的同時,也分析了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特征和規律,但只是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是一種科學的預見。‘現在社會主義已從理論變成了現實。在建設社會主義的過程中,已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和寶貴的經驗,也存在著不少值得認真總結的歷史經驗,這說明建設社會主義的規律還需要很好地探索。同時,馬克思所設想的社會主義是建立在生產力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制度基礎上的.而現實的社會主義都是在生產力發展水平比較落后的國家中建立起來的,按照馬克思設想的社會主義模式來建設社會主義,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這并不是說馬克思的理論不正確,而是因為具體條件不具備。我們的任務就是要把的基本原理與當代中國實際和時代特征相結合,走自己的路,探索在我國特定條件下建立社會主義的新路子。
黨的以來,我們黨堅持了這一點,已逐步形成和發展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使我們對社會主義經濟運動規律的認識得到了擴展和深化,我們對社會主義的分析不能停留在對某些原則、某些本本的教條式理解上,不能用傳統體制模式來解釋社會主義,不能用超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觀點來看待我國現階段的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實踐,而必須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體現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精神。另外,我們也應該看到,社會主義本身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不僅不同社會主義國家會表現某些特殊性,就是同一社會主義國家生產力發展在不同的階段也會有某些差別,我們把著眼點放在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理論上,有助于我們在理論聯系實際上下功夫,有助于從我國的實際出發來探索社會主義的規律性。
第二,在內容上,在研究基本經濟制度的同時,更應注意經濟體制和經濟運行規律的研究。在過去的教材中,可以說著眼點放在對基本經濟制度的研究上,特別是社會主義部分更加明顯。由于社會主義制度的歷史不長,其本身的規律性還暴露得不充分,必然會影響人們在理論上的認識和理解,再加之過去基本上是按照傳統社會主義理論進行闡述,以至于顯得蒼白無力,只是幾條干巴巴的規律,而且與現實中的一些問題又不一致,使人感到理論脫離實際,學而無用。這是否與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有關呢?譬如有人認為這與傳統教科書中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定為“生產關系及其發展規律”有關。我認為這不是研究對象本身的問題,而是人們對它的理解問題。
生產關系及其發展規律”本身就包含著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是生產關系的質的分析,也就是基本經濟制度問題,這包括不同生產關系的本質區別,它的產生、發展的規律。其二,生產關系總是和一定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相聯系的,而且又總是采取一定的具體形式,這種具體形式就是現在所說的經濟體制。它既從屬于生產關系的性質,也和生產力發展水平有關,在同樣性質的生產關系條件下,由于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經濟體制。因此,政治經濟學在研究生產關系的同時,必須研究它在不同時期的具體形式即經濟體制。其三,生產關系的發展是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實現的,而經濟的發展又總是在一定的經濟體制下進行的,因此,研究生產關系發展的規律就離不開對經濟運行規律的研究,其中包括微觀經濟的運行,也包括宏觀經濟的調控。
過去長期以來,我們對生產關系的概念理解得過于狹窄和抽象,對政治經濟學的豐富內容,只注意到其對于經濟制度分析的一面,因而在對其發展規律的研究方面,也僅限于本質的分析,忽視了其他方面,特別是在對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研究中尤為突出。這是不利于對理論研究的深入,也不利于促進經濟發展的。后來,隨著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研究的深化,特別是我黨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以后,總結了各國經濟發展的狀況,對經濟體制和經濟運行的問題,逐步有了認識,在政治經濟學的教材中逐漸增加了這方面的內容。現在,人們對這方面的認識深刻得多了,在理論上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所以在重新編寫《政治經濟學》教材時應增加上述后兩個方面的內容。這樣,無論是在上冊對經濟理論的闡述,還是在下冊中對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研究中,都應包括這三個層次方面的內容。
經濟體制改革的含義范文4
【關鍵詞】民營經濟;經濟結構;發展
1.民營經濟的基本含義
在我國,民營經濟與國營經濟是相對立的,民營經濟既包括所有制問題和經營方式問題。從所有制角度分析,其是指國有經濟中除國營經濟之外的所有經濟形式;從經營方式角度分析,是指除國營方式以外所有的經營方式。有上述分析可知,民營經濟是一多種經營方式和所有制結合而成的混合型經營。民營經濟包含大多數的所有制形式和經營方式,其中包含大部分的“公有制經濟”和所有的“非公有制經濟”。相比于其他經濟形式,民營經濟具有以下幾點優勢:一是,企業市場競爭意識強烈,體制靈活多變,對市場發展形式反應較靈敏;二是,股份制企業可以讓勞動者控制其股份,企業利益與個人利益聯系較大,對企業發展的決策具有決定權力。
2.民營經濟的推進是否符合經濟規律
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市場經濟競爭日益激烈,復雜產業結構將逐漸代替簡單的產業結構。國有經濟存在的問題日益明顯,對市場經濟資源優化配置具有消極作用。
2.1從國企改革歷程分析,推進民營經濟具有客觀必然性
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腳步與市場經濟發展形式脫軌。改革涉及范圍較廣,政府管理層也涉及在內。對政府管理層的改革逐漸轉變成權利之爭,管理層不愿放棄自己的權利,進而增加了制度改革的難度。由于制度改革困難,國有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其經營出現了困難,此時市場早已經進行了長足的發展。民營經濟更加適合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為促進社會進步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起到關鍵作用。如果沒有民營經濟的支持,在進行國有經濟體制改革時往往會造成經濟波動和社會的不安定。隨著民營經營的發展,在保持國民經濟穩定增長的同時,有效地對國有經濟體制改革。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沒有出現經濟衰退的現象,主要原因在于民營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2.2從我國經濟體制形式的歷史分析,推進民營經濟具有客觀必然性
在所有制方面,舊的經濟體制將國有制為經濟的主力軍,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行限制,降低了市場經濟的競爭意識,經濟失去了應有的活力。國有企業內長期存在腐敗、國有資產流失、效率低下等問題嚴重。因此,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發展民營經濟,具有客觀必然性。
2.3從中國與世界經濟發展趨勢分析,推進民營經濟有利于與世界經濟接軌
由于國有企業和國營企業之間的爭論不斷,國有經濟并不是經濟的主體,只是經濟協調者的身份,減少國有企業的數量和對其體制進行改革,有利于我國企業在世界經濟中的競爭。
2.4從經濟周期性與產權轉換特點角度分析,減少國有企業增加民營企業,有利于降低政府在經濟周期性發展中的風險
民營經濟的分散性、靈活性和多樣性等特點,對激發經濟活力和市場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2.5從政府在社會職能上分析,“國退民進”有利于政府職能的轉變
政府可以通過相關政策、法律等方式來對經濟進行控制,不一定非要對國有企業進行調控。國有從經濟性退出可以增強政府對社會職能的轉變,發展民營經濟可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
民營經濟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促成部分。國有企業的退出給與了民營經濟更大的發展空間,充分調動民營企業的積極性,以及提高國民經濟的效益,有助于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優化資源配置。
3.發展民營經濟,調整產業結構
3.1我國產業結構現狀|
通過我國產業結構和世界各國產業結構進行對比,可以看出我國產業結構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產業,就業比重偏高,相對勞動生產率偏低,第一產業內部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不合理。
第二產業,產值比重較高,工業占主導地位,工業總量大,一般產品供過于求,高附加值產品卻依靠進口,重工業過重,輕工業過輕,工農業相互脫節。
第三產業,資源配置一直向工業傾斜,城市化水平低,使得第三產業的發展沒有依托,加上第三產業的壟斷程度高,進入障礙多等原因,導致我國第三產業的產值比重和就業比重都偏低。
綜上所述,我國產業與發達國家之間存在的差距,已經不是在生產力和產品質量方面的差距,而是在于生產技術、生產模式以及勞動力素質之間的差距。因此,我國今后經濟發展任務,不在于追求數量上的增加,而是在于產業發展科技水平和產業效率的提高。
3.2民營經濟的推進與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
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目的在于將產業結構進行升級優化。產業就夠優化升級就是將技術低逐漸向高技術的趨勢發展。現階段,我國在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時面臨諸多障礙。增強民營經濟的發展不僅可以推動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同時能夠解決就業問題,加快我國經濟建設速度,實現我國全面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
3.2.1發展民營經濟,深化經濟體制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在中央對經濟控制力的減弱的同時地方政府增強其對經濟的控制能力,這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調整的新特征。這對民營企業既是一發展機遇,同時又帶來巨大的挑戰。而在產業結構調整時期內,國有企業并沒有發揮其主導作用。一些地方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充分激發人民的生產積極性,進而對產業結構調整起到獨特的作用。
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受到某些特殊條件的約束,在產業結構的調整過程中并不能充分發揮其主導作用。通過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的實踐分析,通過加大民營經濟的發展,不僅可以有效地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提高國民生產水平,而且對當地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具有促進作用。凡是民營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經濟結構的調整效果也更加明顯,經濟增長水平也保持良好的勢頭。
3.2.2發展民營經濟,調整產業結構,促進就業結構調整
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在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出現的結構性失業,同時加上國際經濟的影響,使得我國就業工作問題十分嚴峻。在城鎮每年都會囤積大量的勞動力,因此,我國應該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增加就業崗位,逐步緩解我國的就業壓力。
隨著我國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其每年提供的工作崗位為緩解了我國就業壓力提供了巨大的幫助,成為我國就業和再就業的重要部門。民營經濟不僅分擔了國企“減員增效”的后顧之憂,而且每年提供眾多工作崗位,為減輕國家就業問題做出巨大貢獻。
3.2.3發展民營經濟,改善城鄉結構,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
一個地區城市化程度主要標準在于第三產業的發展情況。農村人口逐漸向城鎮轉移,產生人口聚集效應,才能為第三產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我國第三產業發展落后,其與城市化滯后在于城鎮規模小直接相關。許多地區通過發展民營經濟,改善城鎮結構,促進了城市化發展。
4.結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迅速由小到大、由弱到強逐漸發展而來,為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發揮巨大的作用,為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
【參考文獻】
[1]何菊芳.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J].甘肅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5(02).
經濟體制改革的含義范文5
關鍵詞:住房金融制度 演變 中國經濟 增長
一、住房金融制度的一般理論
住房金融制度的具體含義有廣泛的層面也有狹義的層面,具體來說,在廣泛的層面上講住房金融的具體含義就是與所有的住房建設、流通、消費等一系列經濟活動都有關聯的貨幣信用、貨幣的流通還有就是貨幣的結算等等各個有資金參與的活動。在狹義層面上來分析我國的住房金融,首先在具體的融資對象上來看與廣義就有所不同,他指的是只包括一些非盈利性質的住房參與機構,但是不包括其他的主體,狹義的住房金融指的是居民通過對房屋的購買所發生的一系列的資金的融通過程。
二、我國住房金融制度的具體演變
(一)我國的住房金融制度初次產生(建國初期至八十年代初期)
從我國建國開始一直到七十年代末期,我國的具體經濟體制一直實行的是大一統的經濟體制,這種經濟體制的特點也就決定了為了適應當時經濟發展的需要,相應的金融體制也必須適應特點達到高度統一,換句話說這種大一統的經濟體制其本質就是一種壟斷經濟的形式,當然在具體的銀行體系上也是壟斷的,全國只有一所銀行,下設分行共同形成了我國的銀行體系。這樣就將全國上下所有的信用貸款全部集中在了中國人民銀行這一所銀行,最終導致我國經濟的信用形式非常單一、信貸資金的具體運用范圍也是非常狹窄的,在當時的這種經濟體制下,銀行的信用貸款只是針對企業的發展貸款,而對于住房方面來講,銀行的作用僅僅是起著代繳房租和劃撥建房資金的出納作用,沒有一點融資效用,并且住房根本不屬于當時的經融領域的范圍。
這種現象一直延續到七十年代末期,在80年代初期,我國開始實行大規模的經濟體制改革,并且逐漸的將金融制度大統一的格局打破了,分設了很多銀行,這樣就使得金融制度得到了很大的改革,將金融制度的選擇性范圍擴大了很多為住房金融制度的形成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前提條件。
(二)我國住房金融制度變遷的初期階段
從八十年代初期一直到1998年,這一段時期是我國住房金融制度的初期發展階段。首先在八十年代初期至中期這一階段是我國住房金融制度開始形成的階段這個時期隨著相應的經濟體制的改革,我國的相應的住房制度和一些金融制度也在不斷改革,為了滿足適應住房建設體制的變化然后以推進住房制度的改革,形成了商品住房的信用貸款業務,有中國建設銀行承擔相應的信貸業務,資金是由國家財政劃撥的。從八十年代中期至1993年我國初步的將住房金融制度的經營管理體制進行了確定,將住房金融對主讓制度改革的經營方向進行了確定,當然也產生了很多相應的住房金融機構例如住房合作社、負責房地產貸款的信貸部門等等。再者就是住房公積金的建立,首次提出是在上海,住房公積金是一種長期繳納的住房儲蓄金,繳納的時候有單位和個人分別承擔。
(三)我國住房金融制度的初步建立階段(1994年至1998年)
在1994年,我國將住房制度全面進行改革,從而相應的住房金融制度也相應的確立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還有就是將政策性的信貸業務和自營性的信貸業務進行了詳細的區分,最后是個人用于住房消費的貸款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這些都極大的促進了我國住房金融制度的進行。
(四)我國住房金融制度的探索創新階段(1998年至今)
從1998年國務院明確提出將住房的實物分配制度取消,逐漸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開始,大大地規范了房屋交易市場,伴隨著住房制度的改革不斷加強。我國的住房金融制度也進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進,主要是一些銀行的消亡和合并,還有就是中德住房儲蓄銀行的建立,這是按照國際運行的慣例來建立的住房儲蓄銀行,再者就是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不斷深化改革,公積金制度逐漸變得完善,還有住房抵押貸款制度之間變得完善了。
三、住房金融制度的演變對我國經濟增長有著極大的貢獻
(一)促進了我國的房地產經濟的發展
住房金融經濟地改革使得我國房屋的交易市場變得越來越規范化,越來越使得購房變得簡單,特別是信用貸款業務和公積金制度的建立,為我國居民的購房需求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從而大大刺激了購房消費,從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
(二)住房金融經濟的改革帶動了一系列的經濟發展
住房金融經濟的改革促進了住房消費的同時,使得我國房地產經濟不斷發展,促進和帶動了相關的餐飲業、旅游業和服務業的發展,使得多方面的經濟都有了很大的發展。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住房金融經濟制度的演變經歷了漫長的過程,但是每一次演變都是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的,發展至今,我國住房金融經濟的制度已經變得相當的完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也促進了我國的經濟增長。
參考文獻:
經濟體制改革的含義范文6
【關鍵詞】社區管理現狀對策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單一的行政管理模式的權威性日趨減弱。與此同時,社會層面的不斷發育以及社區組織體系與結構的功能性分化,居民對社區的需求和依賴性不斷增強,致使社區管理的內涵發生了質變,變政府全能管理為政府主導型管理,已經成了社區建設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新時期下的社區,必須進行全新的管理,才能建立井然有序、充滿活力并獲得持續、健康發展的新型社區。現階段,城市社區管理已經成為我國社會發展的一個戰略性問題。
一、社區管理的內涵
1.社區管理的含義。社區管理也稱為社區行政,主要是指社區內部各種組織,在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指導下,動員和依靠社區各方面力量,圍繞社區規劃和社區發展目標,以促進社區經濟協調發展、滿足人的全面進步為宗旨,對社區內的公共事務進行指揮、監督、協調所開展的一系列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的活動。
2.社區管理的特征。(1)區域性。與社區地域性的特點相適應,社區管理也帶有明顯的區域性。(2)系統性。社區是多層次、多系統的組合,它包括行政系統、經濟系統、文化系統、環境系統、安全系統等,這些系統下還有許多子系統。(3)服務性。管理也是服務,社區管理也應體現服務的特點。由于社區是社會結構的最低層,沒有可延伸的權力層次,所以它的管理沒有發號施令的成分,而是具有特別突出的服務性。(4)互。由于社區成員地域上的鄰近,社區成員共同參與平等、互利、互助式的自我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解決社區的矛盾和困難所采取的方法是社區成員的互助行動,即社區管理具有互特征。(5)綜合性。社區成員的社會活動和心理需要很大一部分要在社區內獲得滿足,這就決定了社區管理的內容呈綜合性。同時,社區管理組織結構具有綜合性,社區的功能也不是單一的,社區管理要綜合利用社區的各種功能,故社區管理具有綜合性特征。
二、社區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近些年來,我國各地對城市社區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從社區管理的現狀和客觀需要來看,還存在著不少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指導思想比較陳舊,管理觀念比較落后。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建設迅猛發展,城市的社區建設也取得了不少成績。但是受傳統管理觀念的影響,一些管理干部仍然習慣于“計劃、統一、權威”的思想,采用“一竿子捅到底”的方式,運用行政權力去管事。所以社區管理存在著僵化、缺乏活力的現象,嚴重影響和制約著社區管理的發展。
2.社區組織的職能錯位,行政色彩依然十分濃厚。現行社區組織中除了政府機構、居委會外,還包括駐區單位,它們往往隸屬于不同層次的政府各主管部門。條條塊塊的行政關系割裂了社區生活的有機聯系,造成了政府職能與社區組織職能的錯位。社區管理因此處于“多頭、亂頭、無頭”的狀態,專業性的社區服務難以展開。
3.社區管理體制不盡合理,社區管理工作的自治程度不高,民主性有待加強。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城市管理采用垂直型的專業管理,條塊分割現象嚴重。由于社區組織的行政化趨向嚴重,政府在社區管理中占據控制地位,其結果是犧牲了民主,導致民主名存實亡。改革后的街道、居委會體制并沒有根本性變化,權威性不夠;而且缺乏相應的職權、財力、物力、人力等,許多工作執行起來非常困難。同時由于各類中介組織發育不成熟,居民委員會自治組織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地發揮,社區居民參與少、積極性不高,社區的自治還沒有受到社區成員的普遍關注。
4.社區管理存在法制方面的問題。目前我國社區管理法制很不健全,特別是操作規范的法規和地方性規定不配套,使相應的執法及執法體系建設和管理存在著死角和盲點。在現階段的社區管理中,仍然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等行政手段,主要反映在執法主體多元化而造成行政執法機構過多,行政執法職能存在明顯的交叉和行政處罰權分散,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等現象。
5.社區管理隊伍專業化程度較低。目前我國社區管理工作者,大多數沒有接受過社區管理專業知識的培訓,僅憑一份工作熱心難以承擔新形勢下居委會工作的重任,而且社區管理工作者基本上沒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員和編制極為有限,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著社區管理工作的展開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三、解決社區管理問題的對策
城市社區是城市基層管理的載體,解決好現行社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將會促使我國城市管理方式從經濟主導型向社會主導型的轉變。立足現實中的問題,要解決城市社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政府及相關部門應該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加以應對。
1.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加強社區管理工作的服務理念。社區管理是一種特殊的管理,這就要求盡快更新一些舊的觀念,確立良好的服務理念。
2.轉變政府職能,發展社區自治,增強社區管理工作的民主性。轉變政府職能,把大量管理社會的職能下放到社區,提高社區自我管理的能力,擴大社區成員的自治權,實現社區管理的民主化。
3.加快我國城市社區管理體制的改革。世界城市管理的發展趨勢是從行政管理為主,逐步過渡到社區自治為主,還權與民。這就要求首先對街道辦事處的建制和設置規模及組織結構進行調整,改革的重點是權力重心下移,強化街道辦事處的權限。
4.強化社區管理的法制建設,加快法制化與人性化相結合的社區管理新模式建設進程。社區的建設和管理不能無序展開,為了使社區得到持續、健康地發展,必須加強規范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