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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強化工作的組織部署,專門召開了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工作會議,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做了動員部署,要求各煤礦企業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相關活動,提高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處置的能力;制定了實施工作方案,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全縣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的通知》,指導協調全縣煤礦企業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為確保應急演練活動取得實效,我局突出通風瓦斯、水患等重點事故隱患,組織開展全縣煤礦應急預案演練。組織開展了“煤礦透水事故應急處置室內推演”,由局長任總指揮,分設現場處置組、綜合協調組。模擬合成煤礦發生透水事故后,我局接報、響應、組織協調、現場處置的全過程,提高了全局上下應急響應速度,收效明顯。6月份,全局監管人員分別參加了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組織開展了2014年安全生產月煤礦應急預案演練活動,演練的主要項目是開展通風瓦斯和水災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各煤礦企業的演練緊張而有續地進行,基本完成了應急預案演練任務,達到了預期工作目標。
三、主要做法和特點
1、周密計劃,精心準備。為了確保演練活動順利開展,我們做到了早謀劃、早安排,提早明確了負責演練周活動籌備工作安排、重點內容及有關要求,全縣各煤礦企業迅速行動,精心準備,制定了應急演練計劃,為演練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扎實基礎。
2、全面動員,全員參與。為強化煤礦職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全縣各煤礦企業制定了詳細的演練計劃和演練方案,涉及煤礦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通過演練,全縣煤礦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識得到了普遍提升。
3、突出重點,確保演練活動取得實效。注重煤礦“五大災害”危險源和危險危害因素,組織開展全員參與的專項應急救援演練,達到了鍛煉應急救援隊伍、強化煤礦工人的應急意識、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救援能力的目的。
四、認真總結,加強宣傳,提升了全縣煤礦災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煤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2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煤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3
一、深入學習貫徹、總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堅守安全生產最后一道防線的意識
黨的十以來,、總理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別提出了發展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紅線”思想、應急處置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重要組成部分的科學論斷,為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注入了強大精神動力、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
(一)深化宣貫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要采取舉辦培訓班、組織專題研究、編發學習教材等方式,把學習貫徹活動引向深入,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堅持輿論導向,組織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系統、行業管理部門和有關企業負責同志,撰寫發表學習體會文章。開展面向企業和廣大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強化應急意識,落實主體責任,注重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的全局中籌劃部署、組織實施。加強應急管理宣傳隊伍建設,建立應急管理網評員和評論員制度,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氛圍。
(二)開展警示教育,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底線思維。堅持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來對待、把過去的事故當成今天的事故來對待、把小事故當成大事故來對待、把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編印近年發生的一些典型生產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剖析和吸取因處置不當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訓,認真查找在應急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安全生產應急準備工作。制作宣傳警示教育資料,采取多種形式,突出重點對象,廣泛組織實施,確保應急處置警示教育效果。
(三)強化理論創新,積極引領應急管理工作向前發展。加強應急管理基礎理論和應用理論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積極構建具有我國特色的應急管理理論體系,有重點地確立一批理論研究創新課題,集中力量攻關,形成研究成果,指導工作實踐。加大與黨校、行政學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為理論創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撐。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將匯聚各方面理論創新成果,并適時召開研討交流會,推動應急管理理論創新工作深入開展。
二、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加快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法治化進程
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努力建設與之相適應的應急管理工作法規政策標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積極推動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為重點的法規制度建設工作。堅持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教訓指導《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實踐,搞好頂層設計,細化法律制度,進一步明確應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指導下修改完善條例,適時組織現地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議,做好立法審議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應急管理工作規章和標準建設框架。指導山東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選擇1-2個不同領域的重點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標準化建設試點。研究制定全國高危行業、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生產安全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辦法。
(二)深入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執法檢查。創新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實踐,加強屬地監管,強化執法監督,規范執法內容,加大懲處力度,推動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開展以規章制度建立、應急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演練、隊伍建設、應急裝備配備、應急救援資產監管等為重點的執法檢查工作。建立完善企業應急管理違法違規信息庫,公開向社會曝光一批非法違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年內,應急指揮中心研究制定應急管理工作執法指導意見,組織部分地區開展1-2次應急管理工作互查互檢活動,推動執法檢查落實。
(三)深化應急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針對煤礦、危險化學品、油氣管網等重點行業領域和化工園區、工業園區、開發園區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以“六打六治”為主要內容的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煤礦安全“雙七條”規定,積極參與全國煤礦隱患大排查活動,督促煤礦按標準配備和更新應急救援裝備,實現所有煤礦應急管理措施全覆蓋。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建立國家、地區、行業領域協同聯動機制,籌劃組織應急管理工作督導檢查、暗查暗訪活動,保持持續推進的有利態勢。
三、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應急管理工作職能
緊緊圍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的總體布局,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創新發展,轉變思想觀念,強化職能建設,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的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管作用,積極適應安全生產工作新常態。
(一)深化應急管理工作改革創新。堅持在省、市、縣、鄉鎮(街道)、行政村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級五覆蓋”框架內建立和完善應急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加大應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考核權重。在地方安全生產領域改革體制內加強省級、地市級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向基層延伸??偨Y推廣廣東大亞灣化工園區應急管理創新試點工作經驗,圍繞提高指揮協調、救援處置和應急保障能力,完善化工園區、工業園區、開發園區應急管理工作模式,強化統一領導,優化資源配置,深化協調聯動,探索建設市場化、專業化應急服務新模式。
(二)編制“十三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規劃。抓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二五”規劃落實工作,并對其實施情況全面總結評估。堅持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總體規劃中統籌謀劃、同步推進、協調發展,認真編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三五”規劃,明確目標任務、重點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中央企業研究提出具有示范引領作用和戰略發展意義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建設項目,編制完成中央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十三五”規劃。
(三)推動應急管理工作“三同時”建設。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通知精神,圍繞提高安全生產監測預警、預防防護、處置救援、應急服務能力,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和各類應急救援基地、隊伍的裝備配置標準,推動安全生產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應急指揮中心將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三同時”建設的落實措施,確保各項建設有序推進。
四、大力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全面推動應急管理工作進基層、進企業、進班組
堅持重防范、抓治本,創新培訓思路,豐富培訓內容,大力提高應急管理人員的指揮能力、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企業一線員工的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實現重點行業領域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全覆蓋。
(一)推動應急管理人員分層級培訓。按照分級負責、分類實施、全員培訓的原則,加強省、市、縣、鄉鎮(街道)和行政村應急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普及應急知識,提升應急能力。加強煤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和考核規章制定工作,進一步規范培訓目標、內容、標準和方法。應急指揮中心將分期組織省級和重點地市級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進行培訓;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部分應急管理工作人員赴國外參加專項培訓。
(二)深化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培訓。依法加強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培訓,突出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指戰員培訓,提高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技術能力。充分發揮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廣泛運用模擬仿真、實戰化演練等新技術改進培訓手段、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應急指揮中心將按照《礦山救護規程》的要求組織開展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工作,并對省級礦山應急救援管理機構、礦山救援大隊的培訓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加強應急知識普及和面向企業一線員工的應急技能培訓。大力開展生產安全應急知識普及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知識競賽活動,提高全民應急意識。依法推動企業落實對從業人員的應急技能培訓要求,突出重點崗位和班組、車間等一線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熟練掌握應急處置措施,提高對生產安全事故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強化應急演練工作,不斷增強應急準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平時牽引應急準備、戰時指導應急救援”功能,優化預案編制,嚴格管理制度,推進實戰化演練,真正把應急預案落實工作抓細、抓實、抓到位。
(一)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嚴格規范應急預案分級屬地監管和行業管理責任,著力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政府和企業、以及行業領域間應急預案的有機銜接,確保應急預案專業、簡明、標準、實用??偨Y推廣中石化集團天津分公司、神華集團神東公司應急預案優化工作經驗。推動礦山、危險化學品和油氣管網行業領域完成預案優化工作,實現重點崗位、重點人員應急處置卡全覆蓋。修訂頒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規范》。
(二)抓好應急預案落實。大力推動應急預案向應急實踐轉化工作,認真落實應急預案所明確的指揮機構、責任分工、救援隊伍、裝備器材和應急物資儲備等措施,建立應急預案定期培訓制度,并及時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推動將應急預案工作納入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范圍。舉辦應急預案培訓班,提高應急預案管理人員業務能力。
(三)組織實施以基層為重點的實戰化應急演練活動。堅持面向基層、貼近實戰、注重實效抓好應急演練,切實發揮應急演練在檢驗預案、磨合機制、完善準備、鍛煉隊伍中的作用。研究制定應急演練規章制度,建立政府和企業應急演練定期上報機制,推動企業實現應急演練制度化、經常化、全員化。加強應急演練基礎研究,推動開展由第三方評估應急演練工作。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廣泛開展示范性應急演練工作。
六、狠抓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確保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與災難
堅持科學施救、安全施救,優化隊伍布局,強化科技支撐,落實應急處置制度,完善應急保障機制,全面提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一)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按照專兼結合、優勢互補、功能綜合的要求,完善以專業救援隊伍為主、社會救援力量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對鐵路、高壓電網、糧食倉儲和遠洋油氣開采等領域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突出油氣輸送管道應急保障體系和長江流域及內河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建立事故災難心理輔導專家志愿者隊伍。加快推進國家化學品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應急指揮中心將會同安徽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開展依托社會志愿者和相關資源建設應急救援隊伍的試點工作。
(二)加強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和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對兩批“四個一批”項目管理,組織推薦第三批“四個一批”項目申報,編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攻堅目錄,征集、推廣和遴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項目。積極推進省、市級安全生產應急平臺互聯互通建設,強化應急指揮大廳、應急指揮車和移動應急通信設備功能。組織實施基于云服務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聯動與智能決策系統建設項目,開展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應用及建設趨勢研究。
煤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4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煤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5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在部署2006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時提出,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將從煤礦整治延伸到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和領域,對到去年12月31日仍沒有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的35842個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企業立即予以關閉 。
去年,針對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國家安監總局下大力氣抓了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工作兩個攻堅戰,累計停產整頓煤礦1.2萬多處,關閉5000多處,有力地推動了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今年將加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交通運輸和消防等行業的整治。
安監總局將首先從安全許可、市場準入著手。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這些沒有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的企業要一律關閉。首先是吊銷所有的證照,其次要停供電、停供原材料、停供其他公用工程,要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為防止有的地方拖延關閉工作,安監總局要求吸取煤礦整頓關閉的經驗,不能等到最后一天再統計上報關閉名單,各省要分批把名單報上來,嚴格按計劃實施。
(中國安全生產報)
中國將制定國家控煙規劃
中國將制定國家控煙規劃,積極穩妥地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中國將對煙葉征稅,不允許新設立中外合資卷煙生產企業,不再新建卷煙廠,對現有煙草工業企業加大聯合重組。 中國常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團團長沙祖康大使7日在日內瓦舉行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首次會議上作出上述表示。
《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在2003年5月通過,并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已有113個國家批準了該公約。(中國青年報)
煤礦行業面臨“人才荒”
日前,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在京召開的煤礦主體專業人才培養工作座談會上,安監總局副局長孫華山指出, 我國煤礦主體專業人才面臨嚴重匱乏的形勢亟須改變。
孫華山強調,當前煤礦行業面臨著人才總量不足,人員嚴重短缺;原煤炭院校地礦類專業萎縮,招生和到煤礦就業人數大幅減少;人才流失嚴重等等一系列問題。這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針對煤礦主體專業人才面臨的嚴峻形勢,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加快主體專業人才的培養:一要擴大地礦類專業招生規模;二要積極開展訂單式培養;三要加大獎學金等政策支持力度;四要強化職業教育;五要加強煤礦主體專業學校建設,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工人日報)
低瓦斯礦也要上監測系統
近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在談到深化煤礦瓦斯治理時強調,今年起低瓦斯礦也要裝備數字化監測監控系統。
我國的煤礦絕大多數屬于低瓦斯礦井,約有近兩萬處。但低瓦斯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屢見不鮮。統計顯示,2005年發生的39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事故中,低瓦斯礦井有18起,占特大瓦斯事故的46.2%。
低瓦斯礦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就是思想麻痹,認為是低瓦斯礦,不會發生瓦斯爆炸,或者發生爆炸事故的概率低?;虿辉O瓦斯檢查員,或瓦斯檢查不認真,或停風后不認真排放瓦斯,或風量不足不加以解決,或管理不善等等。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對去年瓦斯事故的分析,在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停風引起的瓦斯積聚12起,占44.4%;風量不足引起的5起,占18.5%;通風系統混亂引起的8起,占29.6%;其他因素引起的2起,占7.5%。
目前全國5200多處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全部裝備了數字化監測監控系統,67戶瓦斯災害嚴重的國有重點煤礦有66戶實現了企業內部聯網,95個重點產煤縣(市)有69個實現了縣域聯網。
(中國安全生產報)
2005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12.7萬人
國家統計局近日的《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呈上升趨勢,全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則有所下降。其中,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為0.17人,下降18.5%;煤礦百萬噸死亡人數為2.81人,下降8.7%。
報告指出,2005年全年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42億元,比上年上升27.4%。全年共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8.54起,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6 .5億元。
全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12.7萬人,比上年下降7.1%。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為0.70 人,下降18.5%;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10萬人死亡人數為3.85人,下降6.8% ;煤礦百萬噸死亡人數為2.81人,下降8.7%。
(經濟時報報)
日本制定富士山噴發應急預案
日前,日本公布了一項應急預案,以防該國最高山富士山噴發。
日本氣象廳稱,自公元781年以來,3776米高的富士山至少噴發了16次,最近一次噴發是在1707年。富士山是日本20座活火山之一。
專家曾說富士山只有中等程度的噴發風險,但氣象廳已經在山體周圍設立了15臺地震儀、3 臺測斜儀和8臺全球定位系統(GPS)接收器,以便夜以繼日地監測富士山的火山活動。
據報道,這項應急計劃概述了涉及三個階段的疏散行動。噴發三個小時內就會被巖漿覆蓋的地區將首先疏散,而距離富士山較遠的地區將緊隨其后進行疏散。一旦出現噴發危險,救援人員會立刻將老人從所有危險地區疏散。
富士山位于東京以西100公里處,而東京的人口約占日本1.27億人口的五分之一。日本政府曾表示,富士山噴發會造成高達2.5萬億日元(約合210億美元)的損失。(中國青年報)
北京酒后駕車每星期死一人
據北京市交管局統計數據顯示,2005年全市共有180起酒后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事故總數中占較大比例。去年每個星期就平均有至少一人因酒后駕車死亡。
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一項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至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酒后駕駛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車禍致死的首要原因。
(法制晚報)
青海組建重大災害應急救援總隊
青海是一個地震等自然災害多發的省份,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其他災害也呈現日漸增多的趨勢。省政府審時度勢,按照“一隊多用、專兼結合”和“養精兵”的原則,決定以全省公安消防隊伍為依托,整合資源,優化配置,組建全省重大災害應急救援總隊及分隊。鑒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為全省地震多發區和資源開發重點地區,決定在德令哈市和格爾木市分別組建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分隊。其主要職責是以消防為主,同時承擔除礦山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外的地震、工程建設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重大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青海省政府要求,全省重大災害應急救援總隊在今年2月底前組建完畢并掛牌。各州、地、市于今年上半年完成組建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分隊工作。海西州德令哈市和格爾木市兩個應急救援分隊于今年年底前組建完畢。
(工人日報)
深圳推行環保公開懺悔和承諾制
近日,深圳多家媒體刊出了一家排污違規企業的“悔過書”,“悔過書”中就這一“禍及子孫萬代的行為”向公眾做出了懺悔,并且做出了環保承諾。深圳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推行違規企業公開懺悔和承諾制度后,環保收效十分顯著。據悉,深圳市規定污染企業在被吊銷排污許可證后,必須在公開做出守法的承諾后方可申請恢復排污。
據悉,這一懺悔和承諾制的構想最初來源于美國。在美國,企業在環保上違法要向公眾進行公開謝罪,并要寫懺悔書,甚至有可能坐牢。深圳市借鑒了這一經驗,并根據深圳市的實際情況推出了這項制度。
這一制度并不僅限于企業要在媒體上公開懺悔,而且還要由企業的法人代表帶領該企業的員工,進行一次環保公益活動,例如植樹、撿垃圾或者組織市民參觀該企業的環保設施等。
(北京青年報)
加強安全管理硝基苯及苯胺行業
日前,從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為吸取吉林石化雙苯廠爆炸事故教訓,國家發改委在調研分析后,要求采取措施加強硝基苯及苯胺行業安全生產管理。
國內苯胺行業發生的事故,主要是硝基苯生產單元引發的。我國硝基苯生產工藝大多相對落后,若控制不好,易引發爆炸。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發展改革委提出如下要求:采用落后工藝的硝基苯和苯胺生產企業要盡快進行技術改造,國家將盡快研究制定技術導向政策,各級政府和企業應盡快改造落后工藝,消除安全隱患;硝基苯和苯胺生產企業要堅持上崗培訓和實習制度,嚴格執行操作程序和規程,關鍵部位要實行多人檢查復核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企業要立即整改。(中國化工報)
我國將建立電力安全應急機制
日前,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負責人表示,盡管2005年電力安全生產保持總體平穩的態勢,但電力安全生產依然面臨嚴峻挑戰,我國應盡快建立安全應急機制。
在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第五次(擴大)會議上,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主席柴松岳透露說,我國已經頒布了《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還成立了以電監會主席為組長的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領導小組。
電力企業按照加快建立和完善電力安全應急管理機制的要求,重點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對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預案、電網黑啟動預 案和防止重要城市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研究、編制和完善工作。二是重視對應急預案的演練和聯合反事故演習工作,及時發現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發現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對突發事件處理、應變的能力和應急響應速度。同時,要重視重要用戶和應急響應速度。同時,要重視重要用戶及場所保安備用電源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問題, 并要求特別重要用戶配備必要的應急電源,最大程度減少停電損失。
煤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6
對近年來煤礦事故進行綜合分析,具有幾個明顯的特點:一是事故主要類型為頂板、瓦斯和運輸運輸事故,這3類事故均占到事故總數起數和死亡總人數的80%以上,頂板、運輸事故是零敲碎打事故居多。瓦斯事故是群死群傷事故的主要集中點。二是隨著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自然事故所占比例明顯下降,生產事故所占比例增大,責任事故比例電明顯增加。三是安全生產狀況與煤炭產量成正比,煤炭產量較高的省市或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較好,而產量越低的安全生產狀況越差,主要表現在安全投入上的不均衡。四是采掘工作地點事故集中,以掘進工作面危險性最大,在國有煤礦特大事故中,采掘工作面所占比例超過75%,在瓦斯事故中掘進工作面占到40%以上。
認識不到,引起安全事故
隨著近年來市場需求的變化,煤炭價格的不斷攀升,煤礦企業的利潤空間巨大。小煤礦安全狀況極差是導致我國煤炭行業死亡人數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國家對小煤礦采取的“關停并轉”措施也實行多年,但受巨大利益的誘惑,死灰復燃的現象層出不窮,包括一些國有大礦在內,超能力生產的問題十分突出。而為了掩蓋這些問題,一般情況下打出的是“改擴建”的幌子,卻能順利地通過驗收,究其原因,一是利益驅使,二是地方保護。對于煤炭這一不可再生資源,采取的是近乎瘋狂的掠奪式開采,而忽視最基本的安全管理,更有甚者,不顧礦井生產核定能力,連所謂的“生產計劃”都不制定“,能出多少出多少”,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十分嚴重,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場過于火爆,根本不存在銷路問題。正是因為各級煤礦的管理者重生產輕安全思想和追求短期效益的行為,不但影響礦井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問題,而且決定著煤礦安全生產的發展趨勢,致使安全基礎管理薄弱,生產事故頻繁,傷亡人數居高不下。
瓦斯治理是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
從多年的事故統計分析來看,瓦斯事故是煤礦事故傷亡人數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群死群傷事故的集中點,瓦斯治理是煤礦安全管理的最大難點?!跋瘸楹蟛伞⒈O測測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是如何落實的呢?特別是一些高瓦斯礦井是不是真正重視“一通三防”工作,從源頭上去落實瓦斯瓦斯治理的先進經驗呢?根據調查,事實并不是這樣。原因是瓦斯工作是一項艱難的系統工程,費時費力費人費錢,單獨以瓦斯抽放系統建設為例,對于高瓦斯礦井來說,抓好抽放工作是治本之策,是必須認真對待的重點工作,但是,這項工作牽涉至管路鋪設、打抽放鉆孔、臨時、永久泵站安裝,環境保護等一系列問題,而在任何一個環節的偷工減料,都會對安全管理造成巨大威脅。另外,由于煤礦科技發展方面對從根本上治理瓦斯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對于瓦斯抽采利用的技術也不是很完善。所以,在瓦斯治理方面實現煤礦的“本質安全”仍然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課題。
現場管理不力“,三違”屢禁不止
在煤礦的事故統計和調查分析中,自然事故明顯減少,因為“三違”現象直接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比例占到80%以上,違反“三大規程”和勞動紀律的行為相當普遍,煤礦內部安全管理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現場管理混亂。這類問題主要表現在個人安全責任制不明確,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不了解,對安全工作只是留在“很重要”的認識上,而在意識上沒有安全生產的概念,也就是“認識到位、意識不到位”的問題。在一些煤礦,根本沒有“以人為本”的概念,對于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的意識不強,仍然存在粗暴管理、隨意管理的現象,違章指揮的行為相當嚴重,完全忽視法律法規的強制約束力和工人的基本權利。
事故應急措施不力,安全欠帳多,裝備不到位
從一些事故的報告可以看出,入井人員不隨身攜帶自救器的現象十分普遍,事故應急中,由于工人不能選擇正確的逃生路線而造成災害事故的擴大的事件也時有發生。相當一部分礦井,忽視安全投入,對于安全生產最基本的條件認知程度較低,不能按照要求提取安全費用,或者表面上提取了而不能做到??顚S?,致使安全欠帳項目多、裝備不到位,防災系統不完善,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設備,設備失爆或不防爆現象十分嚴重,在源頭上不能消除重大不安全隱患,安全基礎管理薄弱。另一方面,忽視應急機制的建立,對于突發事故,沒有制定《應急預案》或者對預案不進行實際演練,從業人員缺乏避災自救訓練,沒有應急意識和自救能力。
從業人員綜合素質低,安全意識差
在開展煤礦安全狀況調查中,大中型煤礦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員工不足8%,中小型煤礦和地方煤礦的人員文化結構組成更加讓人擔憂,平均每處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員工不到3人。由于就業選擇的多樣化和自主化,相對優秀的人在就業選擇上側重于輕工業或商業、副業等行業,絕大多數煤礦從業人員文化素質偏低,安全意識不強,操作技能不高,這與長期以來人們對煤礦工作“臟、苦、累、險”的認識有關,稍有文化和一技之長的人不愿從事煤礦生產工作。
強化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對策
煤礦安全生產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也是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搞好煤礦安全工作必須采取綜合性措施,從法律法規、科技進步、行政執法監察、工傷保險、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多方面管齊下。
強化安監體系,建立安全生產工作體制
從我國目前運行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機制來看,需要改進的方面仍然很多,必須在監察的形式上有所變化,改變常規檢查的形式,在執行過程中,必須反映出監察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有效抵抗外界干擾,同時加快執法人員的區域輪換對調,從源頭上消除瓜葛。在機構完善改制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地方保護主義對于煤礦安全管理的巨大副作用,使安全監察機構成為直屬機構,不隸屬于各市、縣政府,更利于獨立發揮執法的主觀能動性。另一方面,煤礦企業必須自身增強法律意識,對《煤炭法》、《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從更深層次去理解,去貫徹落實,嚴格對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努力做到依法治礦。
強化責任人安全意識和責任
強化煤礦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責任。要從根本上改變安全生產現狀,從立法和監管上采取措施是勢在必行的,但更重要的是煤礦本身的安全管理要更加深入、更加細致。核心是在于解決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問題、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問題,在這一點上必須進行強化。
以科技的手段,攻克安全生產的難點
實施煤礦科技攻關戰略,依靠科技進步解決瓦斯治理等重點難點問題。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另一個重大舉措就是必須依靠科技的力量,用先進的技術保障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健康發展,實現“科技興煤、科技興安”,從目前正規生產礦井的實際情況來看,重點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瓦斯治理方面,抓好抽放鉆機設備的技術改造,利用材料改良和電腦控制,實現網絡式布孔、立體式抽放,增強抽放效率。二是在入井機電設備的設計、制造上,不但要突出設備的先進性、節能性和實用性,而且要嚴格按照“本質安全”的要求,從嚴驗收,堅決杜絕非防爆設備入井。三是對頂板離層觀測設備進行升級改造,把先進的科學技術投入到實際應用,科學分析頂板變化規律和支護強度的可靠性。四是對礦用儀器儀表的誤差從技術進步的角度進行完善,充分發揮儀器儀表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監測功能,為安全生產運行提供基礎保證。
強化現場管理,建立隱患處理機制強化
現場安全管理,反“三違”,反事故,建立“閉環”式隱患處理機制?!叭`”行為是安全生產的大敵,是隱患滋生蔓延的誘因,不能從源頭上杜絕或減少“三違”現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不可能的?!睹旱V安全規程》是煤炭行業的最高技術法典,是在多年工作實踐總結和事故教訓中練出的技術規范,是我國生產法律體系中一個重要的行政法規,其本身具有強制的法律效力,對于煤礦安全管理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實際意義,貫徹落實好《煤礦安全規程》是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是確保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的保證。
強化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實行煤炭從業準入制度
煤炭生產是地下作業,昏暗狹窄,人員集中,安全問題突出,對從業人員必須設定一定的條件,實行準入制度。隨著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單純的純體力勞動崗位逐步減少,取而代之的是有一定技術含量、技能要求的崗位在增多,所以煤礦用人方面,必須考慮從業人員是否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和技術素養,不能不加考核地招人用人,從源頭上消除不識字,誤操作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特別對各級管理人員的招聘任用,更要慎之又慎,必須對其進行嚴格的安全考核和責任落實,簽訂安全責任狀,對忽視員工安全的違章指揮行為從思想和制度上予以根治,確保正常的生產秩序。煤礦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是煤礦安全工作的基礎,要持之一恒地常抓不懈,必須形成制度,結合煤礦自身特點和員工的基本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創造學習條件,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創建學習型企業的一項重點內容,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采取多樣形式相結合,正面引導、強制灌輸,提高全員安全技術素質,所有入井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而且要把培訓工作作為安全管理的重點內容,大搞崗位培訓,技術培訓、強制培訓,做到全員持證上崗。對于采煤機司機、大絞車司機、安檢員、瓦檢員、放炮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經過有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培訓,取得全國統一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不能在培訓方面偷工減料。此外,必須高度重視“三大規程”的貫徹學習,樹立“措施先行”的觀念,未進行規程措施學習并親自簽名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確保每名入井人員熟知自己的工作內容、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
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營造安全生產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