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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會制度范文1
為了規范證券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法規,我們制定了《證券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我部1993年3月17日印發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93)財會字第11號)中有關證券業務的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證券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證券公司會計核算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按照規定程序,經批準設立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證券公司如為股份有限公司,其證券經營業務執行本制度,其他業務執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及相關具體會計準則規定,并按本制度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報表格式填報。
三、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本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在不違背《企業會計準則》和本制度規定的原則下,可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公司的會計制度。
四、公司應按以下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公司不應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會計科目的編號。本制度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二)公司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三)公司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五、公司應按以下規定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一)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編制和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公司向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和會計報表附注。需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公司,還應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公司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會計報表附注的主要內容等,由本制度規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三)會計報表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不符合基本會計假設的說明;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及其變更情況、變更原因以及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非經營性項目的說明;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說明;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說明;會計報表中有關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事項。
(四)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按相關法規向有關各方提供。需要向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還應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向股東提供。
月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月份終了后6天內(節假日順延)對外提供;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對外提供。
按規定需編制和對外提供半年度或季度財務會計報告的,應于半年度終了后2個月內或季度終了后15天內對外提供。
(五)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公司向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公司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公司,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公司負責人對本公司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六、公司對其他單位投資如占該單位資本總額50%以上(不含50%),或雖然占該單位資本總額不足50%但具有實質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合并原則、編制程序和編制方法,按照國家統一的合并會計報表規定執行。
七、公司按本制度規定的會計核算辦法與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依照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納稅。
八、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負責修訂。
九、本制度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基本業務會計核算規定
一、公司應當根據其業務范圍,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相關業務的會計核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國家對證券公司實行分類管理,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
綜合類證券公司的證券業務分為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和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定的其他證券業務四種。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即只能專門從事客戶買賣股票、債券、基金、可轉換企業債券、認股權證等。
公司應當根據經批準從事的業務范圍,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相關業務的會計核算。經紀類證券公司除證券經紀業務外,不需涉及與證券自營、證券承銷等業務相關的會計核算,也不需要設置與證券自營、證券承銷等業務相關的會計科目和披露與證券自營、證券承銷等業務相關的信息;綜合類證券公司,根據所從事的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業務,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相關業務的會計核算。
二、公司應對證券業務按業務性質進行分類核算,并對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
(一)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是指公司客戶(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活動。證券經紀業務應當按照買賣證券業務、兌付證券業務、代保管證券業務分類核算。
1.買賣證券業務是公司客戶進行證券買賣的業務。公司客戶買賣證券收到的代買賣證券款,必須全額存入指定的商業銀行,并在“銀行存款”科目中單設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不能與本公司的存款混淆;公司在收到客戶買賣證券款項的同時還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與客戶進行相關的結算。
公司客戶買賣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當在與客戶辦理買賣證券款項清算時確認收入。
2.兌付證券業務是公司接受委托對其發行的證券到期進行兌付的證券業務。代兌付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于代兌付證券業務基本完成,與委托方結算時確認收入。
3.代保管證券業務是公司其他各方保管的有價證券。公司代保管證券業務不需要單獨設置科目核算,不論采取何種代保管方式,均只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記錄代保管證券的情況。代保管證券業務的手續費收入,應于代保管服務完成時確認收入;一次性收取的手續費,作為預收賬款處理,待后續代保管服務完成時再確認收入。
(二)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用公司的資金買賣證券以達到獲利目的的證券業務。自營證券業務包括買入證券和賣出證券。
公司自營買入的證券,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其實際成本包括買入時成交的價款和交納的各項稅費。公司自營賣出的證券,應在與證券交易所清算時按成交價扣除相關稅費后的凈額確認收入;賣出證券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計算確定。除法律或會計準則等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以及為了使提供的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更可靠、更相關外,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影響數等。
(三)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承銷業務,是指在證券發行過程中,公司接受發行人的委托,發行人發行證券的活動。公司應當根據與發行人確定的發售方式,按照本制度規定分別進行核算。
1.公司以全額包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應在按承購價格購入待發售的證券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公司將證券轉售給投資者時,按發行價格確認為證券發行收入,按已發行證券的承購價格結轉行證券的成本。發行期結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證券,應按承購價格轉為公司的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
2.公司以余額包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應在收到行人發售的證券時,按委托方約定的發行價格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發行期結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證券,應按約定的發行價格轉為公司的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行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于發行期結束后,與發行人結算發行價款時確認收入。
3.公司以代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應在收到行人發售的證券時,按委托方約定的發行價格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行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于發行期結束后,與發行人結算發行價款時確認收入。
(四)其他證券業務
其他證券業務,是指公司經批準在國家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的除經紀、自營和承銷業務以外的與證券業務有關的業務。公司的其他證券業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經營范圍以及本制度規定分類單獨進行核算。
1.買入返售證券業務,是指公司與其他企業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按一定價格買入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將該批證券返售給其他企業,以獲取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差價收入。公司應于買入某種證券時,按實際發生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證券到期返售時,按返售價格與買入成本價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收入。
2.賣出回購證券業務,是指公司與其他企業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按一定價格賣出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買回該批證券,以獲得一定時期內資金的使用權。公司應于賣出證券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確認為一項負債;證券到期購回時,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與賣出證券時實際收到的款項的差額,確認為當期費用。
3.受托資產管理業務,是指公司接受委托負責經營管理受托資產的業務。公司受托經營管理資產,應按實際受托資產的款項,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公司對受托管理的資產進行證券買賣,按代買賣證券業務的會計核算進行處理;合同到期,與委托單位結算收益或損失時,按合同規定的比例計算的應由公司享有的收益或承擔的損失,確認為當期的收益或損失。
三、公司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對各項收入和支出分類分別進行核算;公司的手續費收入與其支出應當堅持收支兩條線的核算原則,分別進行會計核算,不得將手續費收入與支出直接抵銷。
四、有外幣業務的公司,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采用外幣統賬制或外幣分賬制進行核算。
采用外幣統賬制核算的公司,應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采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也可以采用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匯率折合。
月末,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當按照月末匯率折合為人民幣。按照月末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采用外幣分賬制核算的公司,應當設置“貨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賬務間的聯系均通過“貨幣兌換”科目。月末,公司應將記賬本位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余額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折算的金額與記賬本位幣的“貨幣兌換”科目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柏泿艃稉Q”科目應采用多欄式賬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等。
第三章 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1001 現金
2 1002 銀行存款
3 1003 清算備付金
4 1004 交易保證金
5 1101 應收股利
6 1102 應收利息
7 1111 應收款項
8 1112 壞賬準備
9 1201 自營證券
10 1202 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11 1211 行證券
12 1221 代兌付債券
13 1231 買入返售證券
14 1241 拆出資金
15 1251 受托資產
16 1301 待轉發行費用
17 1302 待攤費用
18 1401 長期股權投資
19 1402 長期債券投資
20 1403 投資風險準備
21 1501 固定資產
22 1502 累計折舊
23 1506 在建工程
24 1601 固定資產清理
25 1701 無形資產
26 1702 交易席位費
27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28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29 2101 質押借款
30 2102 拆入資金
31 2111 應付款項
32 2121 應付工資
33 2131 應付福利費
34 2141 應付利潤
35 2151 應交稅金及附加
36 2181 預提費用
37 2201 代買賣證券款
38 2211 行證券款
39 2221 代兌付債券款
40 2231 賣出回購證券款
41 2241 受托資金
42 2301 長期借款
43 2311 應付債券
公司財會制度范文2
一、財務管理的松、假、差是導致金融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
財務管理作為以價值運動形式為主的、政策性與綜合性較強的管理,對于主要從事資金流通與資本運作業務的金融公司來說,其好壞程度對企業發展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1.財務控制乏力易導致金融風險
財務是企業資金進出的總閘門,通過財務控制可以幫助預防和化解金融風險。但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金融公司由于管理體制、人員素質等因素的制約,財務控制往往顯得非常乏力。如在辦理資金進出手續時無章可循,法規資料不齊備;撥付資金不按業務的進度和節奏進行,造成損失浪費;以報代管,管貸不管收,資金回收工作抓得不緊,造成大量的呆賬、滯賬,不良資產越積越多。
此外,財務控制不力還表現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無法統一,上級財會部門不能有效地管理下屬單位的財務,使得中央的調控措施和政策法規不能認真貫徹下去,資金周轉緩慢,財會信息不能及時、準確傳遞,從而削弱了企業財務的集中統一管理,這無疑對金融風險的產生起了一種“促進”作用。
2.虛假的財會信息掩蓋了金融風險
在真實性原則下,財務會計可以通過有關資料和信息清晰地反映出企業的業務發展情況,分析各種潛在的問題和風險,據此制定相應措施,從而促進企業健康、穩定發展。但如果在財會工作中注入了虛假因素,后果則會相反。
近幾年,金融公司財會核算的虛假性有日益嚴重的趨勢,如所有者權益虛置,資本金不真實;搞賬外經營,設立賬外賬;會計科目混淆使用,賬賬、賬款、賬實不符;通過人為調賬使資產負債比例達標等。財會信息的虛假性使得許多企業長期粉飾太平,許多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只有等到各種問題越積越多,企業發展難以為繼時,才驚慌失措,但這往往為時已晚。財會核算的虛假性實際上是保住了企業的眼前利益,斷送了企業的長遠利益和國家與社會的整體利益。
3.理財技能低影響到金融風險的及時化解和消除
長期以來,許多金融公司的財會工作主要集中在日常的記賬、算賬,編制會計報表,不重視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使財會人員的理財意識僅僅限于傳統的“增收節支”,理財技能貧乏,對目前急需研究解決的資源配置、資產重組、優化資本結構、緩解債務負擔、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等問題,缺乏深刻理解和認識。這必然影響到金融風險的及時化解和消除。
4.財會人員的違規操作直接帶來金融風險
財務是企業資金運動的總樞紐,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原因,以及金融公司個別財會人員利用手中的權利謀取私利,如貪污挪用公款,利用公章私自劃撥資金,搞惡性透支,虛開資信證明等,給單位和國家造成經濟損失,也會造成金融風險。
由此可見,金融公司財務的一舉一動,都與金融風險有著直接的聯系;防范金融風險,必須重視財會部門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財務的監控職能。
二、強化財務監控職能———防范金融風險的對策
為了防范金融風險,金融公司的財會部門必須改變傳統的工作方式,增強現財意識,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符合國家監控要求與企業發展要求的新的財務管理機制,形成防范和抵御金融風險的堅實屏障,促進企業健康、穩定地運行和發展。具體來說,應當建立和完善如下財務機制:
1.積極主動的財務決策機制
財務決策是金融公司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財務特有的決策手段促進企業決策科學化和合理化。
(1)樹立新型的決策意識。包括風險決策意識、綜合決策意識和效益決策意識。
(2)建立財會咨詢隊伍。可建立由財會部門牽頭,即由精干、素質較高的財會人員和有豐富業務工作經驗、又具一定財會知識的業務人員組成的財會咨詢隊伍,定期提供較詳實的分析報告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3)直接參予決策。為了把好投資、融資項目關,建立健全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避金融風險,金融公司都應成立投資、融資項目審查委員會,各下屬業務單位根據需要成立審查小組,制定、實施一整套審查規定。企業的總會計師或總經濟師應牽頭組織活動,資深財會、審計人員應成為該委員會成員。
(4)為了明確決策責任,全面掌握業務情況,財會部門要建立投資、融資項目檔案管理制度2.嚴格、認真的財務控制機制
(1)強化制度控制。金融公司必須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和《金融企業財務制度》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財會制度,對會計核算、現金管理、成本費用管理、資產負債管理、利潤分配、銀行賬戶管理等各方面作出詳盡的規定,下發各部門和職工執行。企業應定期舉辦培訓班,加強對財會基本知識和財會制度的宣傳和學習,實行考試合格上崗制度,并制定執行財會制度的獎罰條例,把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職工及管理者的工作成績的一個重要標準來考核。
(2)把好審核關。財會部門在辦理每筆資金進出、資產變動手續前,必須對有關的情況有一定了解,要求有真實、齊備的資料和手續。如若發現疑點,必須馬上中止所辦的有關手續,待事情弄清楚以后再辦理,切不可盲目行事。
(3)實行跟蹤控制,并組織有關計劃、審計、法律等方面的人員進行項目評價,提供信息和建議供管理層參考,切實保證企業經濟活動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4)加強同紀檢、監察部門的配合,發現有違反財會制度的人和事,要嚴肅查處。
3.真實、科學的財會信息處理機制
(1)整頓會計工作秩序。金融公司對現有公司的資產、負債、投資和融資情況要進行全面的核查,調整不實的賬務,以達到賬款、賬賬、賬實相符,盡快糾正會計核算中不真實、不規范的問題。
(2)實行財會信息責任制。上級部門要改變以往那種查出問題只追查財會人員的責任或只對單位罰款的作法,明確公司的管理人員必須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對財會人員按其工作特點制定責任制,對會計核算的各個環節予以監督,并進行考核評比。
(3)抓好規范化、標準化會計基礎工作。對財會部門內部崗位的設置、人員配備、工作范圍要進行調整、改進,建立財會工作新秩序。人民銀行應舉辦有關的培訓班,對金融公司的財會人員進行系統培訓,使之全面了解國家的財經政策和法律制度,提高財會人員的核算與理財能力,為防范金融風險打下基礎。
4.相互監督、相互約束的財務制衡機制
金融風險的發生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財會部門除了自覺搞好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建設以外,還必須通過特有的核算和監督手段,去調節、制約整個企業的營運過程,使之沿著健康的軌道運行。
(1)健全和硬化財務預算約束。財會部門每年必須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金融監管的要求,對企業的資產規模、資本擴張、資金借貸、經營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分配等指標進行反復測算和平衡,制定積極可靠又留有余地的財務計劃。
(2)加大力度抓好資產負債比例管理。金融公司應當成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協調委員會或協調小組,定期舉行例會,通報資產負債情況,編制好資產負債比例考核表,討論制定相應的措施和辦法。
(3)加強財會人員的集中統一管理。企業內部各單位的財會部門之間必須保持協調一致,保證統一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企業的財務制度。為此,金融公司對屬下單位的財務應實行下管一級的辦法,即財會人員尤其是負責人由上級單位委派,定期調換。財會負責人定期回公司總部財會部門述職,建立個人業績考核檔案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公司總部財會部門應更多地了解下屬單位財會人員的工作情況,加強指導和督促。
(4)培養財會人員的自律意識,完善內、外部的對賬制度,健全企業稽核監控系統,強化檢查監督。
5.在現代資本市場上游刃自如的理財機制
如何防范與及時化解金融風險,財會部門除了增強社會責任感,改善日常工作以外,還必須學習和掌握理財技能,尤其是面對日新月異的資本市場,財會人員都必須積極涉足,成為理財能手,以此來幫助解決企業存在的各種問題。
公司財會制度范文3
關鍵詞:財務風險監控
1財務管理的松假差是導致金融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
財務管理作為以價值運動形式為主的,政策性與綜合性較強的管理,對于主要從事資金流通與資本運作業務的金融公司來說,其好壞程度對企業發展有著決定性影響。
1.1財務控制乏力易導致金融風險
財務是企業資金進出的總閘門,通過財務控制可以幫助預防和化解金融風險。但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金融公司由于管理體制,人員素質等因素的制約,財務控制往往顯得非常乏力。此外,財務控制不力還表現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無法統一,上級財會部門不能有效地管理下屬單位的財務,使得中央的調控措施和政策法規不能認真觀徹下去,資金周轉緩慢,財會信息不能及時傳遞,從而削弱了企業財務的集中統一管理,這無疑對金融風險的產生起了一種“促進”作用。
1.2虛假的財會信息掩蓋了金融風險
在真實性原則下,財務會計可以通過有關資料和信息清晰地反映出企業的業務發展情況,分析各種潛在的問題和風險,據此制定相應措施,從而促進企業健康,穩定發展。但如果在財會工作中注入了虛假因素,后果則會相反。財會信息的虛假性使得許多企業長期粉飾太平,許多問題得不到發現,只有等到各種問題越積越多,企業發展難以為繼時,才驚慌失措,往往為時已晚。財會核算的虛假性實際上是保住了企業的眼前利益,斷送了企業的長遠利益和國家與社會的整體利益。
1.3理財技能低影響到金融風險的及時化解和消除
長期以來,許多金融公司的財會工作主要集中在日常的記賬,算賬,編制會計報表,不重視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是財會人員的理財意識僅僅限于傳統的“增收節支”,理財技能貧乏,對目前急需研究解決的資源配置,資產重組,優化資本結構,環節債務負擔,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等問題,缺乏深刻理解和認識,這必然影響到金融風險的及時化解和消除。
1.4財會人員的違規操作直接帶來金融風險
財會是企業資金運動的總樞紐,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原因,以及金融公司個別財會人員利用手中的權利謀取私利,如梼杌挪用公款,利用公章私自劃拔資金搞惡性透支,虛開資信證明等,給單位和國家造成經濟損失,也會造成金融風險。由此可見,金融公司財會的一舉一動,都與金融風險有著直接的聯系;防范金融風險,必須重視財會部門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財務的監控職能。
2強化財務監控與防范金融風險的對策
為了防范金融風險,金融公司的財會部門必須改變傳統的工作方式,增強現財意識,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符合國家監控要求與企業發展要求的新的財務管理機制,形成防范和抵御金融風險的堅實屏障,促進企業健康、穩定地運行和發展。具體來說,應當建立和完善如下財務機制:
2.1積極主動的財務決策機制
財務決策是金融公司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財務特有的決策手段促進企業決策科學化和合理化。
2.1.1樹立新型的決策意識。包括風險決策意識、綜合決策意識和效益決策意識。
2.1.2建立財會咨詢隊伍。可建立由財會部門牽頭,即由精干、素質較高的財會人員和有豐富業務工作經驗、又具一定財會知識的業務人員組成的財會咨詢隊伍,定期提供較詳實的分析報告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2.1.3直接參與決策。為了把好投資、融資項目關,建立健全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避金融風險,金融公司都應成立投資、融資項目審查委員會,各下屬業務單位根據需要成立審查小組,制定、實施一整套審查規定。
2.2嚴格、認真的財務控制機制
2.2.1強化制度控制。金融公司必須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和《金融企業財務》財務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財會制度,對會計核算、現金管理、成本費用管理、資產負債管理、利潤分配、銀行賬戶管理等各方面作出詳盡的規定,下發各部門和職工執行。
2.2.2把好審核關。財會部門在辦理每筆資金進出、資產變動手續前,必須對有關的情況有一定了解,要求有真實、齊備的資料和手續。
2.2.3實行跟蹤控制,并組織有關計劃、審計、法律等方面的人員進行項目評價,提供信息和建議供管理層參考,切實保證企業經濟活動的安全性和高效性。2.2.2把好審核關。財會部門在辦理每筆資金進出、資產變動手續前,必須對有關的情況有一定了解,要求有真實、齊備的資料和手續。
2.2.3實行跟蹤控制,并組織有關計劃、審計、法律等方面的人員進行項目評價,提供信息和建議供管理層參考,切實保證企業經濟活動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2.3真實、科學的財會信息處理機制
2.3.1整頓會計工作秩序。金融公司對現有公司的資產、負債、投資和融資情況要進行全面的核查,調整不實的賬務,以達到賬款、賬賬、賬實相符,盡快糾正會計核算中不真實、不規范的問題。
2.3.2實行財會信息責任制。上級部門要改變以往那種查出問題只追查財會人員的責任或只對單位罰款的作法,明確公司的管理人員必須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3.3抓好規范化、標準化會計基礎工作。對財會部門內部崗位的設置、人員配備、工作范圍要進行調整、改進,建立財會工作新秩序。
2.4相互監督、相互約束的財務制衡機制
金融風險的發生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財會部門除了自覺搞好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建設以外,還必須通過特有的核算和監督手段,去調節、制約整個企業的勞動過程,使之沿著健康的軌道運行。
2.4.1健全和硬化財務預算約束。財會部門每年必須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金融監管的要求,對企業的資產規模、資本擴張、資金借貸、經營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分配等指標進行反復測算和平衡,制定積極可靠又留有余地的財務計劃。
2.4.2加大力度抓好資產負債比例管理。金融公司應當成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協調委員會或協調小組,定期舉行例會,通報資產負債情況,編制好資產負債比例考核表,討論制定相應的措施和辦法。
2.4.3加強財會人員的集中統一管理。金融公司對屬下單位的財務應實行下管一級的辦法,即財會人員尤其是負責人由上級單位委派,定期調換。財會負責人定期回公司總部財會部門述職,建立個人業績考核檔案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2.4.4培養財會人員的自律意識,完善內、外部的對賬制度,健全企業稽核監控系統,強化檢查監督。
2.5在現代資本市場上游刃自如的理財機制
如何防范與及時化解金融風險,財會部門除了增強社會責任感,改善日常工作以外,還必須學習和掌握理財技能,成為理財能手,以此來幫助解決企業存在的各種問題。
公司財會制度范文4
【關鍵詞】 煤炭企業; 財會基礎; “六好三基”模式
隨著近幾年國家對煤炭產業的大力整合兼并,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永煤集團)順勢發展,在發展主煤產業的同時,大力發展非煤產業,到2011年,永煤集團煤炭主業上有9家子公司,非煤產業則有火電、煤化工、金屬礦產、軸承制造、房地產等近73個二級子公司,分布在河南省15個地市及貴州、新疆、內蒙、安徽、四川、上海等省、自治區、直轄市。隨著永煤集團的不斷發展壯大,財會基礎管理工作在企業發展中愈發顯得重要,永煤集團針對企業集團單位多、分布散、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等特點,創新性地提出創建“六好三基”財務管理模式,從制度創新、管理創新上進一步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強化監督考核,有效提升了企業集團的整體財會基礎工作水平。
一、“六好三基”管理建設
永煤集團從實際工作出發,從三個層次、六個方面進一步建立完善財務管理體系,創新性地提出“六好三基”管理模式。“六好”是指基礎工作好、會計核算好、財務管理好、風險管控好、團隊建設好、服務決策好;“三基”就是指基層(企業集團的成員企業)、基礎(財會基礎工作)、基本功(財會人員的綜合能力)。“六好”與“三基”兩者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其中“六好”是手段,“三基”是目的,通過“六好”的創建,提升“三基”的整體水平,同時,“三基”水平的不斷提高,又帶動“六好”的創建。針對“六好三基”管理模式,永煤集團以“六好”為抓手,全面提升基層單位財會基礎工作和財務人員的基本功。
(一)基礎工作建設
首先,永煤集團深入開展財會升級創優工作。借助河南省“財會升級創優”工作的開展,永煤集團積極響應,扎實開展,所屬各子公司對照標準,從基礎做起,向優秀努力,做到“優秀上臺階,規范升優秀”,進一步鞏固了升級創優成果,使各項基礎工作更加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其次,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模板化”建設。所謂“模板化”就是將公司基本的、日常的財務活動、會計核算等工作內容,以模板的形式固化下來,以模板化為依托,建立以制度化、標準化、流程化為一體的規范化財會基礎工作管理模式。在模板收集、設計、多次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完成了財會基礎工作“模板庫”的建立工作,推行的第一批模板庫包括財會基礎通用類、自制類和財務管理類3大類共90多個詳細模板,內容涵蓋會計檔案、資產管理、資金管理等多項日常財務管理業務,將為進一步推進精細化管理和對標管理,提升永煤集團整體財務管理水平發揮積極作用。
最后,財務管控制度建設。按照永煤集團戰略發展需要,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一方面適時更新完善財務管控制度;另一方面對公司成立以來的各項財務制度進行系統梳理、匯編成冊,將集團母公司與各子公司法人治理機構下的財務制度建立健全,規范了集團母子公司和公司治理下的財務運作機制。
(二)會計核算建設
首先,會計科目設置科學合理。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和《永煤集團會計核算辦法》,對會計科目設置進行了統一規定,以滿足核算和報表填制需求。其次,會計業務處理。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結合煤炭的特殊性質,進行正確的會計業務處理,在調研、梳理、討論、征詢、修改的基礎上,起草編寫了《永煤股份會計核算手冊》,為更好地規范和指導煤炭板塊的會計核算,加強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打造規范有效的會計基礎管理,切實改進和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再次,原始憑證及審批手續。原始憑證真實、合法、完整,力求做到單據完整,簽字齊全,手續完備。最后,財務信息化應用。使用財務信息管理平臺和NC核算系統進行報表編制和會計處理,相關權限設置符合內部控制制度要求。
(三)財務管理建設
首先,做好國家財稅法規、上級部門各項財務制度的學習工作,并結合實際,及時更新永煤集團辦公系統財會信息網,方便財務工作人員學習。其次,做好河南煤化集團、永煤集團財務相關制度執行工作,嚴格按照集團母子公司財務管理規定做好母子公司體制下的財務管理和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再次,制訂科學、合理的年度財務工作計劃和目標,具體的實施措施,并能努力地去實現,達到預期目的和效果。根據年度、季度、月度經營目標,狠抓目標落實,強化財務分析,針對影響經營目標完成的相關問題,詳細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并提出解決的方案,以提前采取措施,確保經營目標的實現。最后,按河南煤化集團、永煤集團有關規定,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財產清查,每次清查要形成完整的財產清查檔案,并裝訂成冊。發現問題,根據權限自行處理或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按批復意見進行處理。除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外,還需重視財務管理創新、亮點總結、提升改進方面的工作。
(四)風險管控建設
風險管控建設主要從資金風險管控、存貨和應收賬款風險管控、設備購置及工程價款支付風險的管控、對外投資風險的管控、對外融資風險的管控、稅務風險管控六方面進行。按河南煤業化工集團和永煤集團有關規定做好風險管控工作,及時更新完善管控制度,規范管控流程。
(五)團隊建設
團隊建設主要開展會計崗位輪換、“導師帶徒”活動、學習培訓的組織工作、財務人員考核及培養推薦、團隊素質建設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與本單位實際情況相適應的崗位輪換制度和“導師帶徒”制度,著眼于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培養一批懂管理、會算賬、善理財的高素質人才。
公司財會制度范文5
教育程度一般反映了一個人的認知能力與專業技巧,教育程度高者對信息、事務的處理能力較強,特別是財會專業這種具有非常強的實踐性學科,較高的教育背景意味著較強的專業技能。在深圳上市公司中,本科以上學歷的會計人員占比為47%。因而整體來看,一個公司擁有財會人員的會計專業教育程度越高有助于該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也有利于公司的長期發展。因此,本文提出假設:假設1:財會人員的平均教育程度與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對于具有較強實踐性的財會專業來說,其財會技能的獲取除了來自正式的學校教育方式外,還可以從實踐中學習、總結而來的技能。因此具有中級會計師以上職稱的財會人員,其擁有多年的財會工作經歷和各種復雜的做賬經驗,從而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對會計規范的后果具有清醒的認識,有利于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因此,提出假設2:假設2:財會人員的平均職稱程度與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公司高管團隊接受的正式教育程度也是一種重要資產,可以帶來較強的判斷能力去應付日益復雜的決策情境。如果高管團隊學習的是經濟管理專業,就會對財會工作非常重視,從而在公司決策時表現穩健的特征;但是如果高管團隊學習的是非經濟管理專業,可能對財會工作不太重視,進而在公司決策時表現激進的特征。因此,提出假設3:假設3:高管團隊的經濟管理專業背景與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規模較大的公司不僅是社會公眾和媒體關注的焦點,而且是當地政府宏觀調控和重點監督的對象,因而這些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相對規范,并能夠更多地關心其所處的各種社會責任,如稅收、環保、就業、救災等。但是對于規模較小的公司,由于沒有公眾和媒體的追逐,可能會存在會計不規范、偷稅漏稅的情況。因而提出假設4:假設4:企業規模與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
二、實證檢驗分析
(一)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現狀分析
從表(2)可知,深圳轄區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中不規范的地方,主要集中在:
(1)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設置存在的問題。一是財務負責人缺位或是履職不到位,未能充分發揮會計監督和管理的職責。首先是財務負責人缺位的問題,有些上市公司沒有聘用財務負責人;有些上市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是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其他業務的副總兼任,但這些人員有些并不具備會計專業技能,不熟悉最基本的企業會計準則。其次是財務負責人的職權設置問題,有些公司雖聘任了專職的財務負責人,但沒有將其定位為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為其履職提供條件,如不參加經營班子會議,不列席董事會,公司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事項也不需要財務負責人審批。二是會計人員的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會計人員的考核不到位,沒有科學的獎懲考核制度,不能提高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三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崗位設置不符合內部牽制和會計人員回避制度的要求。有些公司財務部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或者財務負責人兼任審計委員會或監事會成員等。四是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目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正由規則導向邁向原則導向,需要會計人員有能力做出正確、專業的判斷,具有應有的職業判斷能力和專業勝任能力。
(2)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中存在的問題。會計憑證的編制、審核不規范。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基本依據,但有的上市公司在原始憑證編制上都缺少最基本的要素。有的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審核不認真,僅關注審批手續是否齊全,而不對經濟事項所涉及的單據、合同、法律文書等進行復核。記賬、登賬、對賬不規范。記賬不及時的問題比較突出;出納不登記現金或銀行存款日記賬,或以電子表格代替日記賬的情況比較普遍。對賬工作不到位。有些公司存在對賬不及時或以口頭溝通代替正式對賬的情況,對賬結果未得到雙方確認。會計核算不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銷售收入確認標準不明確或不按標準來確認;成本核算不規范,有些公司采用“倒軋法”核算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沒有在產品間進行分配;費用跨期、費用長期掛賬或多計費用情況經常發生;未按準則要求進行資產減值測試。
(3)資金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問題:銀行賬戶管理不規范。以個人名義開立公司銀行賬戶,或將公司款項存入個人賬戶;現金管理不規范。出納個人的現金放在公司保險柜里?,F金沒有做到日清月結,沒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金盤點;支票管理不規范。支票領用無財務負責人簽名。對于支票等票據,未設立登記薄對支票的領用、作廢等進行登記。
(4)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存在的問題。一方面是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不完善。大部分公司只有會計崗位設置、會計核算、會計電算化、全面預算管理辦法等制度,缺乏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資產減值、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會計差錯等制度,即使有這些制度,也都是些原則性規定,或照搬會計準則的要求,缺乏實際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是制度執行和檢查監督不到位。有些公司總經理未經財務負責人審批就要求會計人員大額付款。不少上市公司對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執行未形成定期的檢查機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也未跟蹤落實,未建立完善的責任追究機制。
(5)財務信息系統使用和管理控制中存在問題。公司財務信息系統缺乏獨立性。個別公司的財務信息系統與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財務系統聯網,即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可以直接查詢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甚至通過權限設置擁有修改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能力。財務信息系統存在缺陷,不符合會計規范的要求。有些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系統過于落后,導致系統運行緩慢、非正常退出、查詢異常、數據異常等問題,極大地影響了會計工作質量和效率。財務信息系統的權限管理存在較大的風險。有些公司增減用戶、修改用戶的權限都沒有相應的書面審批程序,或者用戶權限實際上沒有專人管理,往往出現會計人員借用他人賬戶進行賬務處理,或多人使用同一賬戶的情況,甚至存在多人共同使用信息系統管理員賬戶進行會計處理的情況。修改記錄的操作不規范,缺乏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有一家公司修改會計記錄不需要與相關的業務部門進行核對確認,也沒有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甚至隨意提供“反審核、反記賬、反結賬”功能,導致修改沒有痕跡。深圳證監局此次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自查報告旨在落實會計責任,從源頭上、制度上提高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真實性,堵住財務舞弊漏洞。上市公司要以人為本,建立一支適應企業發展需要,有充分專業勝任能力和良好職業道德的財務人員隊伍,通過吸引人才、抓好培訓、強化考核等方式,提高財務隊伍的專業素質、職業操守和責任心;要公司管理層要重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立好家規,從公司自身的制度建設上,從內部控制上提高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水平,建立和落實問責機制,從源頭上防范財務舞弊的風險;要建設好財務信息系統,更要管理好財務信息系統,在依靠財務信息系統提高企業核算和管理效率的同時,要防止企業控制與核算的風險系統化,更不能使系統成為財務舞弊的工具。
(二)描述統計
并對樣本進行檢驗分析。由表(3)可以看出,深圳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程度平均為3.56分,屬于中等偏上,離5分的滿分仍然還有較大的差距。財會人員的平均教育程度為3.4分,大致處于大專水平;財會人員的平均職稱程度為2.63,總體處在助理會計師水平。同時高管專業背景為0.4,即高管大多在校時學習非經濟管理專業。
(三)相關性分析
為了進一步分析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影響因素,驗證這些變量與會計規范的關系在統計意義上是否成立,本文對各個變量進行了相關性分析,其結果顯示在表(4)中。從表(4)可以看出,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程度可能與高管的經濟管理背景、企業規模以及獨董比例這三個因素有關。并且這些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都比較小,故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問題。
(四)回歸分析
由表(5)可知,高管的經濟管理背景、企業規模和獨董比例三個變量通過了10%的顯著性檢驗,并且都與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程度正相關,這說明:企業的規模越大,高管具有經濟管理背景,獨董的比例越高,其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越好,這里支持了假設3和假設4。正如中小板公司格林美董事長許開華所說“,先掙回錢才能有賬算,沒錢算什么賬?過去公司寧可高價請一個工程師,也不會請一個財務總監。創業時對財務工作比較漠視。但現在經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自查和整改活動,讓我深刻理解到企業成長也像建房子,財務會計是基礎,基礎不牢房子注定難蓋高,也立不久的?!爆F在公司已投入重金投資充實財務人員、購買財務軟件,并把“對內學萬科,對外學松下”作為公司財務規范工作的榜樣。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財會人員的學歷程度和職稱程度并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這也表明,財會人員的學歷和職稱并不影響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
三、結論與啟示
公司財會制度范文6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