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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常見問題范文1
關鍵詞:科研機構 經濟責任 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5-170-02
科研機構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通過對黨政領導干部所在科研機構財政財務收支以及相關經濟活動的審計,來監督、評價和鑒證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行為,其結果是干部監督管理部門選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因為經濟責任審計作用重大,審計結論直接影響到單位領導干部及其所在科研機構的發展前途問題,所以在對待經濟責任審計的結論上,審計部門和被審單位雙方通常存在很大的意見分歧。
一、經濟責任審計概述
經濟責任審計是由獨立的專門機構及專職人員接受委托,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根據一定的標準和依據,遵循既定的程序,運用相應方法進行審查分析的經濟評價活動。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單位經濟成果的真實性、財務核算的合規性以及重大投資決策和重大經營決策的科學性等。
(一)指導原則:“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工作原則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1、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管理的結合。
2、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是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只有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才能查政領導干部有無違法違紀等問題。
3、審計評價和責任追究側重于領導干部本人,而不是領導干部所在單位。
(三)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1、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
2、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勤政的一項重要措施。
3、經濟責任審計是推進依法行政、促進依法治國的有效手段。
4、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領導干部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科學發展觀的一項有效保證。
二、科研機構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常見問題及原因分析
科研機構一般是指利用科技手段和裝備,為了認識客觀事物的內在本質和運動規律而進行調查研究、實驗、試制等一系列科學研究活動的單位。科研機構通常具有合理的科技隊伍,必要的科研經費,完善的科研技術裝備及科技試驗場所。科研機構是國家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在國家科技發展過程中功不可沒,過分墨守陳規將不利于科研機構的持續健康發展。在對科研機構的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常見問題及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科研課題經費管理方面
科研課題經費是科研機構持續發展的主要經費來源,主要包括國家部委、地方政府科技項目經費,上級主管部門核撥的科技項目經費,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的科研協作費,企業委托的技術開發費等。審計過程中出現的科研機構課題經費管理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科研經費使用在課題之間相互調整,沒有完全按照實際情況計入相關課題項目,一般是根據課題結題需要事后進行調整賬務處理,財務核算不清晰。
2、人員經費開支范圍及標準通常超過相關課題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單位通過各種形式實際列支人員費,以便緩解人員經費不足的問題。
3、管理費用的實際支出超過了相關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單位根據實際核算需要分攤公共費用計入課題項目經費。
4、除國家及相關部門要求第三方出具課題經費使用情況專項審計報告的課題外,課題經費決算數據通常是按科研任務書的預算數填制,實際財務發生的數據與科研項目決算報表數據基本不一致。
5、科研課題結題后不及時清理結余課題經費,截留或直接繼續使用結余課題經費。
針對上述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通??赡芙o出以下各種合隋合理但不合法合規的原因:
1、由于課題經費管理規定的種種支出限制,擁有多個科研課題的研究組為了完成好一些國家項目的經費決算,滿足專項經費的審計要求,只能將部分開支在企業課題、國家或地方政府課題之間互相調整,而不是實事求是地反映有關項目的實際支出情況。
2、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課題經費管理辦法規定的人員經費開支范圍太小、標準太低。當前國家對科研機構基本科研經費撥款不足,科研機構可以宏觀調控的資金比較有限,為了長遠發展,科研機構被迫在科研項目經費中以各種形式超范圍超標準列支人員經費。
3、課題經費中管理費支出比例的規定太低,不能滿足科研項目本身的實際需求。管理費中包括了科研項目研究過程中使用本單位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暖消耗,以及其他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國家對科研機構基本運行費撥款原本就不足,如果按規定比例支出管理費無法滿足科研課題核算的實際要求。
4、科研項目決算數據與財務數據不符,主要是相關科研管理部門在下達科研項目申報指南時對科研經費總額、管理費、人員經費等進行了限制,如果項目申請不按申報指南編制預算將無法獲得科研經費。所以最初的經費預算就沒有按實際需求編制,而是按申報指南編制,決算數據也就只能“將錯就錯”了。
5、課題結題后結余經費不及時結賬,或將已結題的剩余經費轉入其他課題使用,是為了使科研人員在研究探索前期工作時有啟動經費支撐。也便于能夠順利申請到新的研究項目,達到促進科研課題組及科研機構長期持續發展的目的。
(二)對外投資管理方面
科研機構對外投資是單位依法用自身所擁有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向其他單位進行的投資。對外投資是科研機構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之一。實際審計過程中經常發現以下問題:
1、科研機構對外投資的貨幣資金來源不清晰。實物資產、無形資產評估價值過大。
2、“投資可行性論證報告”嚴重失實?!巴顿Y可行性論證報告”是否客觀、真實、可靠,是決定對外投資成敗的關鍵。
3、投資決策存在“拍腦袋”現象。缺少管理層共同決定的書面依據及相關部門審批的證明。
4、對外投資未列入單位的資產總額。審計中發現部分單位的對外投資記入“科研成本”、“其他應收款”、“合同預收款”中,未按規定記入“對外投資”會計科目中,不能反映單位真實的對外投資和資產組成情況。
5、項目投資后的管理不到位。能夠給單位帶來收益的投資項目較少,投資項目虧損較多,國有資產流失現象普遍。
6、存在各種舞弊現象。審計中發現科研機構對外投資項目中存在隱匿投資收益、投資收益體外循環、小集體占有投資收益、設立小金庫、改制時低估資產等種種舞弊現象。
科研機構對外投資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主
要方面:
1、科研機構對外投資的決策和審批制度不完善,對外投資不謹慎,隨意性較大。項目論證不充分,決策程序不規范,缺乏監督。存在感情投資、關系投資的現象。
2、單位對投資項目疏于管理,存在重投資、輕管理的現象。對投資項目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經濟效益等情況重視不夠,未建立投資項目后期跟蹤管理監督機制。
3、缺乏必要的管理人才。在單位全資或控股的投資項目中,由于單位派出的管理人員缺乏管理經驗,不懂市場行情及市場運作,導致經營決策失誤、管理不善,投資項目經營陷入困境甚至出現虧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4、經營者責任心不強。多數單位未對全資或控股的投資項且規定實現銷售額、上繳利潤等具體經營指標和嚴格的獎懲制度,單位選派的實際經營管理者工作無壓力,經營責任心不強。
5、科研機構缺少必要的內部審計,或是有相關內部審計部門但未能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只是走形式。
(三)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方面
隨著“科技興國”戰略的實施,國家及各級政府對科研機構基本建設的投入逐年加大,科研單位建設項目不斷增多。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科研機構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也較為廣泛,主要表現為:一是自籌資金不到位或擠占其他資金;二是隨意變更基本建設投資規模:三是基建投資效益不高或建設質量不理想;四是基建項目日常管理不規范。
被審計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上述審計問題的原因主要包括:
1、科研機構本身宏觀調控資金能力有限,而在基建項目立項時國家或有關部門要求單位自身有一定額度或比例的自籌資金,單位只能先按相關規定爭取先立項,以便能夠進行基本建設,改善科研條件,項目進行到一定階段時再減少投資規模。
2、基建行業是眾所周知的高風險行業,不合理現象防不勝防。如果中標單位將項目轉包或分包,從中收取一定數額的費用,真正承接建設任務的施工單位利潤就會受到影響,只能通過降低建設工程質量來獲取更多的利潤。這樣必然會影響項目投資效益和建設質量。
3、科研機構自身很少擁有專業的基建管理人才,通常是邊建設邊提高,通過基建項目慢慢培養人才,提高基建管理水平。
三、科研機構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矛盾分析
(一)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雙方存在的矛盾
審計部門通常為了規避審計風險要詳細披露審計中發現的所有問題,而被審計單位則以客觀情況、法規制度未能更新等原因對審計結論不服,并讓審計組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意見。雙方由于立場的不同,必然存在矛盾。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產生上述矛盾的主要原因是:
1、國家或主管理部門的法規或管理制度未及時更新,不能完全適應科研機構持續發展要求,而審計的依據又離不開這些尚未與時俱進的規章制度。
2、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能定位不準確,將審計主要定位在監督管理、維護紀律等方面,而忽略了要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提高單位管理水平等方面。
3、被審計單位不能謙虛接受審計意見,本位主義思想作祟。
(二)如何緩解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的矛盾
通過審計,審計部門如何才能客觀公正、有效地說服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如何才能正確對待審計結論所作的評價,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對自身科技研發活動和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解決了這些問題,雙方的矛盾才能得到緩解。
1、高度重視,積極對待。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到單位領導是否繼任及被審計單位的榮譽等問題,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或多或少存在對審計評價的立場矛盾。審計部門為了規避審計風險必須認真組織強有力的審計隊伍,讓具備較高專業水平、豐富管理經驗和綜合能力的工作人員從事審計工作;審計據必須具備足夠的說服力,審計結論必須有足夠的法律、法規依據;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經濟行為和管理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充分披露審計過程中所發現的各種問題。
同時,被審計單位則希望審計部門盡量少披露問題,避免抹殺單位員工辛苦創立的業績,影響領導前途或單位聲譽。被審計單位要摒棄本位主義思想,虛心接受審計意見,充分認識到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單位提高管理水平,保護單位自身利益;要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認真研究審計報告,對報告所提出的問題,進行反思,充分認識到現實工作中所存在問題的嚴重性;要統一思想,審計結論事關整個單位的發展,領導層要高度重視,正確宣傳和積極引導。
2、舉一反三,增強內控。單位缺乏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內部制度得不到有效執行,沒有對制度執行情況建立監督機制等是造成審計所發現問題的重要原因。審計只是一種督促單位提高管理水平的手段,單位業務活動是否真正做到了遵紀守法、科學管理、高效運行還是取決于單位本身。因此,單位應該將審計評價作為一個案例,加強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3、充分溝通,換位思考。由于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立場不同,對審計的認識存在差異,對具體問題的看法和做法也存在不同觀點,所以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所發現的問題和所作的評價要反復溝通,避免雙方矛盾激化。一方面被審計單位要充分尊重審計組的意見和評價,對有疑問的方面可提出自己的意見并同時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等依據,同時還要站在審計方的立場進行思考,設想如果自己是審計組成員,如何解決所面臨的問題;另一方面,審計組也要對審計意見和評價反復推敲,對所提出的問題或作出的評價必須有充足的政策依據。要經得起質疑,同時針對被審計單位所提出的不同意見,也要換位思考,設想如果自己是被審計單位。能否接受提出的問題和作出的評價,如何讓提出的問題和作出的評價能更公正和更具說服力。只要雙方能相互理解,充分交流,就容易達到審計的職能和目的。
4、抓大放小,促進發展??蒲袡C構在開展科研業務過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是正?,F象,如果單位領導層沒有創新意識,過于謹小慎微,怕犯錯誤,對單位的持續發展肯定是不利的。針對科研機構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各類問題,審計部門應從高起點來審視所存在的問題,主要應對單位遵守各項法律、單位內控制度的科學性、單位決策層、管理層的法律意識和服務能力、單位各個層面對法律法規及制度執行的力度及防腐拒變等主要方面進行監督,重點提出有可能存在重大風險的問題,這樣也能夠體現審計人員的政策水平和綜合素質。對于審計中出現的單位自身實際情況無法解決的一些問題,審計部門在提出這些問題的同時,應當能夠同時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以使被審計單位心悅誠服,達到真正幫助被審計單位解決問題并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5、提高認識,加強整改。單位領導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再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對與單位業務關聯性大的條款要特別重視,反復學習研究,找出導致審計發現問題的原因和防止再犯類似錯誤的有效措施,要反復思考和探索,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6、客觀總結,群策群力。對于審計中發現的科研機構普遍存在的且由于客觀原因難以整改的問題,如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的不合理、管理費規定比例太低、用科研經費發放人員費用、自籌基建經費不到位等問題,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應客觀地向國家及相關部門反映,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法,群策群力,共同推動科研機構持續健康發展,為“科技興國”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應有的作用,同時也可以鞏固和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在當前社會經濟轉型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失的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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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常見問題范文2
摘要:對于事業單位而言,審計工作既是一種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同時也是促進事業單位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措施。我們應認真分析事業單位審計檢查常見問題的原因,并從事業單位實際審計出發,制定具體的解決對策,同時做好審計檢查常見問題預防措施的制定,保證事業單位審計檢查工作取得積極效果。
關鍵詞 :事業單位;審計檢查;常見問題;原因及對策
一、事業單位審計檢查常見的問題
1.收支狀況不真實
(1)轉移收入。將本應作為單位收入而納入正常核算的收入轉移到工會、集體所有制單位等隱蔽地方,這是最常見的慣例。
(2)隱瞞收入。存在將單位收入隱藏、不在賬目上反映收入的行為。常見的行為是:將有關單位的協辦費、手續費、贊助和捐贈款項掛在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核算。
2.巧立名目搞創收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設立由省財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批,收費標準由省物價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主管部門核定, 重要收費項目應由省財政、物價主管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因此,凡收費項目未經省級有關部門批準的,均視為亂收費行為。但目前仍有部分事業單位在國家政策三令五申的情況下,以種種理由為借口,或巧立名目收費,或超范圍、超標準收費。
3.支出項目不合法
虛列支出、擴大開支范圍。如擠占專項資金、濫發獎金補貼等。濫發獎金補貼在相當部分事業單位中存在,有的單位除了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項目發放各種工作崗位津貼和生活補貼外,每月還按照單位實際人數平均發放誤餐費、夜班補貼、值班補貼、加班補貼、差旅費補貼、出勤補貼等,不僅名目五花八門,而且人均有份,不是根據實際參加工作人數及考勤記錄據實列支。
4.票據管理混亂
一是未建立健全完整的領入、使用、核銷、結存登記制度,發出的未經領用人簽名、登記,使用完畢的未辦理核銷手續。二是未按規定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或監制的票據,擅自使用外購收款收據,或私自印制票據。
二、事業單位審計檢查常見問題的原因
1.財務管理缺乏監管
事業單位之所以存在收支狀況不真實的問題,其主要原因在于財務管理缺乏相應的監管,或者監管措施不力,導致了事業單位的收入和支出沒有建立明確的賬目,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收支的混亂,不但不利于財務管理工作的推進,同時也容易產生腐敗。
2.管理體制存在問題
事業單位的一部分創收行為,主要體現了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從當前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來看,管理制度不嚴以及存在一定的漏洞,導致了事業單位一部分部門有了可乘之機。所以,要想制止事業單位亂收費問題,就要從健全管理體制入手。
3.資金收支管理失控
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是確保事業單位資金管理取得實效的關鍵措施,但是從目前事業單位的資金管理來看,收支管理明顯處于失控狀態,由此導致了事業單位在資金支持過程中缺乏足夠的監管,不利于事業單位資金管控,也危害了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
4.財務基礎工作不嚴密
由于事業單位的主要工作內容與企業存在一定區別,因此事業單位的財務基礎工作相對薄弱一些,由此導致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的票據管理處于混亂狀態,不但不利于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取得積極效果,還危害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質量。
三、事業單位審計檢查常見問題的解決措施
1.加強財務管理的監管
為了保證事業單位收支狀況不真實的情況能夠得到有效解決,我們應立足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際,不斷加強財務管理的監管,實現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全面監控,保證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能夠得到全面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2.積極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
鑒于事業單位由于管理體制問題導致存在不規范的創收行為,要想杜絕這種行為的出現,事業單位就要認真分析問題原因,從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入手,確保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能夠成熟完善,為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提供可靠支持。
3.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在事業單位中,資金管理是保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質量的重要手段。基于這一認識,事業單位應不斷加強資金收支管理,確保資金收支管理能夠滿足實際需求,為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提供有力的手段支持,保證事業單位的資金管理取得實效。
4.保證票據的真實性
票據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關系到財務管理工作真實性和整體質量。基于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我們應確保票據的真實性,并將票據管理作為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提高票據管理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四、事業單位如何實現常見問題的預防
1.建立完善的收支管理制度
考慮到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結合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際,只有建立完善的收支管理制度,杜絕亂收費現象的出現,才能保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取得積極效果,進而滿足事業單位審計檢查的要求,提高事業單位管理的實效性。
2.進一步加強管理體制的構建
為了保證事業單位審計檢查能夠取得積極效果,我們應從管理體制的建設入手,采取多項措施,確保管理體制能夠健全、完善,使管理體制成為保證事業單位審計檢查取得積極效果的關鍵。
3.重點做好資金收支管理
資金收支管理是關系到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方面,考慮到其重要性,我們應重點做好資金收支管理工作,確保資金收支管理能夠滿足實際要求。
4.加強基礎票據管理工作
基礎票據管理作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只有切實做好基礎票據管理工作,提高財務管理工作質量,才能保證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取得實效,進而滿足事業單位審計檢查要求。
五、結論
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在事業單位中,審計檢查是保證事業單位管理取得積極效果的關鍵。為此,我們應立足事業單位實際需求,重點從加強財務管理的監管、積極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加強資金收支管理和保證票據的真實性等方面入手,提高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整體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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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潔.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研究[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2年20期.
經濟責任審計常見問題范文3
[關鍵詞] 審計;公示;威信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全面推行,深刻影響著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和農經服務體系建設,“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管賬又審賬”、“自己審自己”等狀況嚴重影響審計的威信。在新時期下,農村財務審計如何樹立威信已成為熱點話題。近年來,云南省陸良縣積極探索農村財務審計公示制度,為樹立農村財務審計形象、提高審計威信,推動農村財務審計制度化、標準化和規范化作出了最好的詮釋。
一、農村財務審計公示的基本做法
農村財務審計公示制度的基本做法是農經部門在開展審計工作時,將審計工作過程、涉及法律法規、審計紀律、審計結果、有關問題的處理、審計組的聯系方式等內容,根據審計工作進展,向被審計村、組和廣大群眾進行全面公開的一種做法。
審前公示:在下發審計通知書的同時,以張貼審計公示書的形式,及時進行審前公示。公示審計的依據、目的和意義,下派審計組成員的基本情況和聯系方式,承諾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妥善處理、保密等。公示地點選在村、組所在的辦公地點、村務公開欄及村莊交通要道或村民集中的地方,以便廣大群眾及時向審計組提供線索,并予監督。
審計過程公示:在審計過程中,由村民自己選派村民代表或戶代表(一般5-7人),全程參與監督審計過程。如果因財務問題上訪的審計,要保證有上訪的群眾代表參與。村民代表選出后,審計組向村民代表詳細介紹審計依據、財經法規、常見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法律依據,相關問題的溝通和處理程序,如何參與審計和舉證等。
審計結果公示:審計結果出來后,在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有關村、組機密的前提下,公示被審計村、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審計評價、審計報告及有關問題的審計意見書。如果涉及經濟犯罪,公示審計移送情況。如果是離任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在村、組換屆前,以鄉鎮為單位統一公示,以保證選民在換屆選舉前全面了解現任村、組干部基本情況及勝任能力。
二、審計公示對樹立審計威信的作用
通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農村財務審計公示對樹立審計威信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促進審計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標準化,全面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敢于推行農村財務審計公示,首先必須保證農村財務審計全過程在遵守審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符合權威的審計準則,要求審計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標準化。在具體業務中,必須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使審前公示、審計過程公示和審計結果公示與內部審計準則相適應,并形成審計公示的標準規范。在底稿使用上,必須有標準、有統一標識,有利于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和審計質量控制。在審計人員資格方面,更注重綜合素質、職業道德和專業勝任能力。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方面,基本做到了“審”、“賬”徹底分離(即審計人員和委托會計相互分開)。基于上述要求,我縣組織了大規模的審計公示業務培訓,通過業務交流、檢查等形式,提高了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促進審計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2.促進審計工作透明化,深受社會各界信賴
實施農村財務審計公示是把整個審計工作、審計人員的工作狀態和審計結果全部透明化,把整個農村財務再次從整體上全面的“曬一次太陽”。既是對審計工作情況的展示,也是對被審單位財務活動的客觀展示,農村財務審計公示的全過程讓廣大干部群眾知道審計組進行什么樣的審計,所反映情況和問題是如何依法、客觀、公開、公正、合情合理的處理。審計工作的透明度,使審計人員接受禮品、禮金,請吃請喝,參加公款娛樂消費,拿審計結果做交易,行政干預審計工作和審計結果等現象無機可趁,消除群眾擔心審計人員包庇村社干部或故意整人的心理顧慮,審計結果及其處理也讓被審計村級組織和相關人員心服口服,深受社會各界信賴。
3.深化了民主監督管理,促進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村務公開和民主理財是農村財務監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份,能夠保證各項財務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杜絕舞弊現象的發生。對于在思想上不重視村務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工作不到位的村級組織,實施實施農村財務審計公示后,把整個農村財務從整體上全面的、認真的再“曬一遍”,其中的財務問題必然又會曝露出來,無處藏身。因而,審計公示在審計環節上是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理財的深化,是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理財的進一步延伸。實行審計公示后,群眾盯得死,看得緊,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審計問題基本是及時處理、現場進行,前審后亂、邊審邊亂現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從根本上遏制了現象的發生和漫延,因財務問題引起的上訪案件也大幅度降低。農村財務審計公示制度切實維護了農民合法權益,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社會穩定,加快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
4.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由于群眾代表熟悉本村重大活動和財務收支的基本情況,村干部的一切舞弊“見光死”,很多審計證據都是現場確認簽字。二是對有疑問的、不真實的財務收支活動,群眾代表都是先審計組一步發現和提出來。三是群眾熱心參與和輿論監督,使出財務問題暴露得更全面、及時,有利于審計組抓住主要矛盾和問題,省去了很多調查取證的工作量,節約了時間。和常規審計相比,審計公示至少節省了70%的調查取證時間和工作量,以前難處理的問題現在可以及時處理,并得到有效整改。
5.結合中國國情,推進村民自治
在村干部隊伍換屆選舉前,將審計情況和結果進行全面公示后,審計公示已經成為影響選舉結果的重要因素。多年的審計公示實踐讓村干部明白:農村財務審計公示是一把利劍,一切弄虛作假和舞弊都無處藏身,只有認真執行好各項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法規,才是對自己的有效保護,才能取得群眾信任。村干部對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態度和觀念因審計公示的推行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審計公示的實施,保護了有能力為群眾謀利益、干實事、群眾信任、作風正派的村干部。懲治和制約了自私自利、混水摸魚、素質低下的村干部。審計公示使審計監督在村民自治中的功能得到拓展,為村民自治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審計公示與換屆選舉、離任審計的有效結合,更好的適應了中國國情,有效的推進村民自治。
三、推行審計公示應重視的環節
1.嚴格遵守審計法律法規和審計準則,依法行政
這是保障審計工作質量,樹立審計威信的必要前提。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只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內部審計暫行規定》和內部審計系列準則等相關規定,才能使審計結論客觀、公允。
2.審計工作要程序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一是要求審計人員嚴格執行審計程序和遵守審計準則的具體規定;二是嚴格執行三級復核制度,把審計工作做細做實,避免出現漏洞和瑕疵;三是嚴格執行申請回避制度,經管站審計人員和記賬人員要分離;四是審計工作底稿要規范。
3.審計公示的內容要有統一規范
一是不同的審計方式、審計目的,應制定不同的審計公示標準;二是審計公示書措詞要嚴謹、客觀,定性準確,不能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相沖突;三是重視對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公示。
4.要全面提高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