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個人貸款風險分析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個人貸款風險分析范文1
通常情況下,居民獲得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房產有兩個主要渠道,一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二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由于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銀行主要承擔受托業務,基本不承擔信用風險,因此本文討論的個人住房貸款限于銀監會統計口徑的商業銀行類金融機構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同時,由于商用房貸款的占比較低,且按揭成數較低,亦不再單獨討論。
一、個人住房貸款信用風險分析的一般方法
發達國家開辦個人住房貸款的歷史相對較長,且由于數據積累較為充分,對個人住房貸款信用風險的研究相對較早,便出現了較多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早期學者Jung(1962)認為貸款價值比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與違約風險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Gau(1978)用借款人特征維度、房地產特征維度和融資特征維度的64個變量對個人住房貸款違約風險進行了研究,并建立了個人住房貸款違約風險分類模型;Foster(1984)認為權益價值(住房價格+借款人違約所需承擔的費用-抵押貸款價值)可以解釋主要違約原因,研究方法主要為期權理論和或有求償權理論(國內學者一般稱此現象為理性違約,相對應的借款人無力償還稱為被迫違約);Terrence M. Clauretie和Mel Jameson綜合考慮借貸雙方的交易費用和利得,建立了再協商模型(或者稱為再協商理論);Smith,Sanchez&lawrence(1996)則利用馬爾科夫遞推過程(Markovian recursion)為按揭貸款違約的預測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Quercia和Stegman(1992),Quigley、Van Order和Deng(1993)以及國內一些學者對個人住房貸款違約與貸款價值比、借款人特征(婚姻、收入、學歷、年齡、職業等)、房地產特征(區域、一手房與二手房等)、貸款特征(金額、首付比例、期限、剩余期限)、貸款利率(固定或者浮動利率)的關系進行了研究,但得到的結論并不一致。次貸危機發生前,國外個人住房貸款信用風險的主要研究方向為違約對按揭資產池(或者證券化資產組合)價值的影響。國內對個人住房貸款違約比較系統的研究相對較少,較系統和較規范的研究見王福林(2005)的著作。另外,國內一些學者在研究個人住房貸款的信用風險時將提前還款風險納入其中,這是十分錯誤的,因為提前還款風險屬于利率風險和資金再運用風險,是典型的市場風險問題。
(一)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上,國外學者一般采用多元線性回歸、Logistic模型、Logit模型、Probit模型、Tobit模型、聚類分析、判別分析和期權模型,國外及我國臺灣地區較為經典的研究總結見表1。
1.判別分析
判別分析是根據已知個人住房貸款分類(違約貸款或正常貸款)和表明貸款分類特征的變量推導出判別函數,再根據判別函數對未知貸款所屬類別進行判別的一種分析方法。應用判別分析可以研究各個變量對個人住房貸款違約風險的影響方向及影響程度,進而達到判別未知分類貸款可能所屬類別的目的。
判別函數的一般形式是:
判別函數分析的程序首先是將所調查的樣本分為違約貸款組和正常貸款組,根據組內離散性最小、組間離散性最大的原則建立判別函數來預測未知分組屬性的樣本可能所屬的組別。判別函數可用判別指數檢驗,判別指數越大說明判別函數越重要。判別函數的系數可用標準化判別系數,哪個變量的標準化系數絕對值大,說明對判別值有更大的影響,從而可比較各變量對判別值的相對重要性。
2.Logit模型和Logistic模型
Logistic模型的最大優點在于它解決了因變量不連續回歸的問題,特別是因變量為分類變量時非常適合使用該模型進行研究。應用Logistic模型分析可識別自變量對個人住房貸款違約風險的影響方向,達到識別影響個人住房貸款違約風險主要因素的目的。Logistic模型由Logit模型變換而來。Logit模型采用的是邏輯概率分布函數(cumulative logistic probability function),具體表達式為:
Logistic模型采用極大似然估計法來檢驗模型的擬合效果,回歸系數的檢驗采用Wald統計量檢驗,Wald值越大表明該自變量的作用越顯著。
3.聚類分析
聚類分析是根據個人住房貸款本身特征將借款人分為不同風險類別的方法。聚類分析的原則是同一類別中的個人住房貸款樣本具有較大違約風險相似性,不同類別中的樣本具有較大的違約風險差異性。因此,應用聚類分析可以實現對個人住房貸款樣本進行違約風險分類,進而達到對不同違約風險等級貸款的本質特征進行識別的目的。在聚類分析中,對距離的測度可采用歐氏平方法。
(二)變量的選擇
變量的選取大體包括四個維度:一是借款人特征維度,二是貸款特征維度,三是房產特征維度,四是地區特征維度。從目前研究成果來看,各維度變量的選擇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總體來看,以上主流研究成果的分析邏輯可作如下總結:從違約驅動力來看,分為理性違約和被迫違約兩種;從被迫違約的形成原因來看,主要考慮了利率、收入、職業、年齡等因素;從理性違約的形成原因來看,主要考慮了貸款期限、房地產價格周期和交易費用等因素。但相對于我國的國情,以上研究方法和結論存在以下不足或者不可借鑒的地方:一是沒有從全國的角度去研究銀行業面對的整體風險;二是簡單地套用國外的模型進行對比分析,沒有充分考慮我國宏觀經濟和房地產業的發展階段,存在明顯的模型風險;三是沒有從購買動機進行分類,而是將所有購買者均視為自住需求;四是研究結論常常相互矛盾,且未經得住現實的檢驗(如很多學者自本世紀初就指出個人住房貸款風險 已較大,但實踐證明這些結論都是值得商榷的)。
二、我國個人住房貸款信用風險分析一般方法修正
從我國主要商業銀行的數據積累看,以上提到的研究方法和變量選擇均是可以實現的。但是,由于東西方信貸文化和商業銀行管理方式的差異,加之個人住房貸款發展階段的不同,以上方法的應用需有所取舍,并且需要加入新的自變量和調整變量。
1.房產特征維度應加入政策性住房貸款變量。由于我國目前存在經濟適用房、兩限房和保障房政策,而上述幾種住房的產權特征、單位價格和購買人群差異明顯,因此需要單獨作為一類進行分析。
2.房產特征維度應對一手房或二手房進行區分。二手房由于貸款時評估價格的人為影響因素比較嚴重(如人為做高評估價格以獲得高額銀行貸款),且二手房針對的人群亦有其自身特征,應將該因素加入模型。
3.房產特征維度應加入住房套數變量。購房目的不同住房貸款的安全性也會不同,自住房、改善房、投資房和炒房的貸款風險程度應該有明顯差異,區別住房套數是區分購房目的和貸款質量比較可行的方法。
4.貸款特征維度應加入首付比例變量。表2中僅把貸款價值比作為自變量,忽略了購房首付比例這個重要變量,由于首付比例是反映借款人購房實力和購房目的的重要變量,因此對該因素進行充分考慮。
另外,應加大對虛假住房貸款的關注和研究,利用更為科學和有效的方法估計虛假住房貸款的總量和質量。根據筆者的調研,虛假按揭是住房貸款的重災區,由于期限長、利率低、金額大,一些借款者會通過不真實的房地產交易套取銀行資金進行投資,甚至進入股市進行投機,這部分貸款的風險是相當大的,雖然規模并不占主流,但違約比例較高,且違約損失率較大,應引起商業銀行足夠的重視,應作為調整變量加入模型。
借助完整規范的數據,修正后的實證模型可以比較全面地反映我國住房貸款的違約規律,并對未來信用風險狀況進行預測。但是,作為常規的信用風險分析模式,以上分析方法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限于數據的保密性,除了監管機構和銀行內部相關部門,一般研究人員很難得到充分數據,因此需要尋找更為直接或者簡單易行的方法;二是以上方法在國民經濟出現較大波動、房價出現較多下跌的情況下很難規避趨勢性的錯誤,美國次貸危機就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這屬于系統性風險問題,下文將作專門分析。
三、個人住房貸款信用風險壓力測試分析方法
近幾年我國房地產市場處于異常繁榮的時期,房價不斷上漲,成交量一再擴大,在房地產行業的上升期,不良貸款率維持在較低水平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房地產遇到周期性拐點或者單邊上漲過后出現深幅下跌,根據國外經驗個人貸款資產質量存在較大滑坡的可能。次貸危機的前車之鑒告訴我們,由于個人住房貸款規模較大,一旦出現系統性風險對商業銀行將造成重大影響,因此研究價格調整壓力下個人住房貸款的信用風險問題就成為個人住房貸款信用風險管理中的重要補充。顯然,如何測度房價出現大幅下跌的情況下個人住房貸款的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的變化,屬于敏感性分析或者壓力測試研究的范疇。
當系統性風險發生時(如房地產的周期性波動),本文前兩部分所述信用風險模型由于沒有考慮或者很難考慮特殊時期信用風險參數的設定問題,常常不能有效發現和規避系統性風險,從目前國內外的研究成果來看,壓力測試成為常規信用風險測度方法的有益補充。在IMF和World Bank聯合開展的金融部門評估規劃(FSAP,Financial Sector Assessment Programme)框架下,壓力測試已成為評估商業銀行應對各類沖擊能力的重要手段。關于信用風險壓力測試的英文文獻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關于壓力測試基本原理和方法的研究,Marco Sorge(2004)對這類文獻進行了較好的總結。另一類是則側重于壓力測試的實證分析,大多是基于時間序列數據和面板數據的簡化壓力測試模型分析,如PetrKadeábek等(2008)對個人貸款的違約概率進行了壓力情景下的分析。另有一些學者的研究相對深入,為解決線性假設和前人在數據處理上的不足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如Michael C S Wong and Yat-fai Lam(2008)利用KMV模型的思想,提出了一個基于歷史違約數據的壓力測試模型,以期解決監管機構壓力測試結果的定制問題;Mathias Drehmann(2005)利用改進的Merton模型,對英國銀行業的公司貸款進行了宏觀壓力測試等。
雖然銀監會、各大商業銀行均聲明進行了個人住房貸款的壓力測試,但國內對于個人住房貸款壓力測試的公開研究尚非常少見,李樹林(2010)對各大商業銀行壓力測試的結果進行了分析和介紹,方舟(2011)對國內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質量進行房價壓力測試,均尚處于壓力測試的探索階段??偨Y國外對于個人住房貸款壓力測試的文章我們發現,其基本思路是首先通過計量的方法確定宏觀經濟和金融變量與個人住房貸款違約率(其中違約損失率常常按50%進行假設)的關系,然后按照歷史事件或者假設情景設定壓力情景下各宏觀經濟和金融變量可能的取值,最后計算壓力情景下的違約概率。例如,對基于Logistic模型的壓力測試,我們可以將上文提到的模型的變量由首付比例、貸款利率、借款人職業等變量替換為國民收入增長率、貸款利率、房地產價格指數等變量,進而確定各變量與個人住房貸款違約概率間的關系。因此,如果擁有充足的數據,可先用聚類分析的方法對所有樣本進行分類,然后分別用Logistic模型進行分類壓力測試,以得到更加精確的結果。
但是,由于我國房地產業沒有經歷過較嚴重的衰退,亦未形成較為完整、連續和相對穩定的房地產業長波周期,尤其難以確定在房價短時間內迅速上漲后調整的幅度和時間如何,壓力情景下各變量取值存在相當大的難度,以國外流行的壓力測試方法進行計量分析其意義可能并不大。
四、我國個人住房貸款整體信用風險定性判斷
結合前文的討論,本論文不再采用常規的計量方法進行信用風險估計,而是以定性分析為主,通過分析宏觀和商業銀行的公開數據,以簡單數據的邏輯推理方式對壓力情景下個人住房貸款的質量情況進行總體判斷。
(一)判斷依據一:儲蓄率仍處于較高水平
美國抵押貸款銀行家協會的數據顯示,2002年美國家庭債務為8.5萬億美元,2007年擴大到14萬億美元,高達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133%,創歷史新高。其中,家庭抵押貸款從2002年的5萬億美元增加到20 07年的10.6萬億美元,家庭消費信貸從2002年的1.9萬億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5萬億美元。2001年,美國次貸總規模僅占抵押貸款市場總規模的5.6%,2006年則上升為20%。同期,美國的個人儲蓄率持續下滑(圖1),2005年至2007年間接近于零,分別為0.4%、0.7%、0.6%,2005年僅次于1932年負0.9%和1933年負1.5%的歷史最低紀錄,創下自“大蕭條”時期以來歷史最低點。
圖1 美國個人儲蓄率(1929-2007)
資料來源:美國經濟分析局(BEA)。
圖2 我國個人儲蓄率(1992-2007)(單位:%)
資料來源:、石春華(2010)。
由經濟學常識及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儲蓄率的變化是衡量購房者最終償債能力的最終和重要指標,雖然近幾年我國住房貸款額迅速攀升,但是儲蓄率仍處于較高水平。
因此,簡單從儲蓄率判斷,雖然我國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成交量一再擴大,個人住房貸款迅速增加,但從宏觀整體情況來看,負債的增長并未超出居民的最終承受能力,居民在迅速上漲的房地產市場中購房,損失的是總體福利水平,并沒有嚴重危及個人住房貸款本身的安全。
(二)判斷依據二:LTV仍處于合理范圍
根據筆者對國內某銀行的調研情況,如果按2008年的房地產價格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調整,該行部分分行貸款余額/抵押物價值比在80%以上的比例不足1%,且主要是部分政策性住房(部分享受10%的首付優惠政策)。根據我國政策性住房的相關政策,政策性住房的單價較低,月供較少,主要面向有當地戶口的家庭(收入不高但相對穩定),由于貸款總額較小,且借款人收入穩定,即使出現風險影響亦有限。以上情況與我國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密切相關,即使在政策最為寬松的2008年,首套房首付比例也不能低于20%。根據李樹林(2010)的研究,2009年全國個人住房貸款自付比例達到46.2%;另根據方舟(2011)的研究成果整理,按國內某股份制商業銀行2010年3月31日數據,LTV大于80%的比例僅為3.28%。同時,隨著2010年房地產價格的進一步上漲,2008-2009年發放的首付比例在20%的個人住房貸款其貸款余額/抵押物價值比亦已大大下降,相應風險進一步降低。另外,雖然2010年以來在房地產價格相對較高的時期住房貸款仍持續增長,但國家相應出臺了針對多套房的住房信貸政策,導致風險仍然可控。
(三)判斷依據三:理性違約可能性小
理性違約的基本邏輯是如果房地產價值小于剩余的貸款余額,理性借款人將寧愿放棄對房屋的擁有而不再還款。筆者認為,這種情況在我國目前階段基本上是不會大面積出現的。首先,我國目前的信貸制度規定,除被抵押的房屋外,個人是以連帶責任對銀行貸款承擔責任的,假設貸款前期調查時認為該借款人以其自身收入可以歸還月供,那么房地產價格下降影響的是借款人的資產凈值,而不是月供能力(當然部分炒房者除外);同時,由于我國沒有個人破產制度,不會出現像美國次貸危機期間大規模個人破產導致的債務逃避行為;即使房地產價值下降到一定的水平使得借款人有理性違約的可能,還需考慮失去住房給借款人帶來的代價,以及借款人大都認為房地產價格經歷短暫的下跌后仍然會反彈的預期,以上兩項因素決定了大多數借款人不會放棄還貸從而放棄對住房的擁有,我國香港在亞洲金融危機期間面臨房地產價格的深度下跌時極低的違約率就是個很好的例證;另外,假設房地產出現30%的下跌幅度,經過簡單的計算可以知道,絕大部分個人住房貸款其貸款余額/抵押物價值仍然是小于1的,當然不會存在大規模的理性違約問題。
(四)判斷依據四:被迫違約可能性不大
被迫違約通常是借款人收入下降,導致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通常情況下,如果房地產行業出現嚴重衰退,那么GDP增長速度將受到較大影響,從而國民收入減少或者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削弱。但是,一方面我國目前的貸款價值/抵押物價值比較低,即使發生違約銀行的損失也不會太大;另一方面,我國目前的借款人結構并不像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前一樣,貸款大量發放給沒有實際償還能力,僅依靠房地產價格上漲預期維持信心的借款人,而是嚴格按照監管機構的首付比例和借款人相對穩定的收入水平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是可控的。另外,雖然近一年多來人民幣利率處于上升通道,2010年來進行了5次加息,但基準利率仍低于2007年和2008的水平,因按揭成本上升導致大面積違約可能性也較小。同樣根據李樹林(2010)的統計數據,2008和2009年,國內借款人月供和月收入之比分別為35.3%和34.2%。由于數據取得的難度問題,我們未得到受調研銀行一手房住房貸款客戶結構相關數據,僅得到二手房客戶結構數據,考慮到整體來看二手房貸款質量差于一手房貸款,從保守角度考慮,可以二手房貸款質量分析一手房貸款風險狀況。某銀行二手房個人住房貸款按職業分類圖如圖3所示。
圖3 某銀行2008年二手房個人住房貸款按職業分占比
圖3的啟示是,目前商業銀行對借款者收入穩定性的控制是十分嚴格的,即使對資產總額較高的個人業主,仍然不作為積極營銷對象,而對于工作不十分穩定的從業人員,則要求大幅提高首付比例。同時,這個統計結果也可以從我們周圍的實際情況出發來觀察,目前我國個人按揭貸款的深度還遠遠不夠,大量具備償還能力的借款人由于不愿意接受高房價而沒有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各大商業銀行開拓個人住房貸款的重點不是像美國那樣放寬借款人的償還能力標準,將借款人按償債能力分級發放所謂次級債,我國目前發放的個人貸款都是在嚴格審查并符合監管機構規定基礎上發放的,營銷重點仍然是以樓盤開發貸款為基礎的房地產賣方市場下的優質客戶群體,因此發生大規模被迫違約的可能性同樣很小。
四、小結
個人貸款風險分析范文2
【關鍵詞】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 違約風險 宏觀經濟
引言:在信用環境較為寬松的情況下,信用等級較低的人也能通過貸款買房。而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宏觀經濟環境發生變化,一些借款人就無法按時償還貸款,繼而引發債務危機。所以,宏觀經濟因素顯然會對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的違約率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在面對國內房地產過熱的現象時,相關部門有必要從宏觀經濟角度對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進行分析,以便更好的確保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
一、相關理論闡述
在上世紀30年代,美國曾經出現數千家銀行因無法收回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而倒閉的現象。所以,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被視作是高風險資產。在美國的經濟危機發生之后,很多學者針對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進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對加利福尼亞在1992到1995年期間的數據進行分析后,學者Wilson提出了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的損失函數,并將房價變化當做是影響違約率的主要因素。而經過了一段時間的研究,利率與房產價值也被Kau等學者證實為影響貸款違約率的重要因素。具體來講,就是在利率波動性增大的情況下,住房價格的波動性會隨之增加。而這樣一來,借款人的逾期率也會隨之上升,但借款人的提前償付概率則會下降[1]。所以,利率的提升,將在一定程度上使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的違約風險增加。就拿美國來講,在1972年到1981年期間,美國住房抵押款貸款利率從7.76%上升到了14.39%。而在這期間,儲蓄和貸款協會的貸款違約率卻從0.57%上升到了4.48%。此外,除了受到貸款利率的影響,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的違約風險還會受到貸款特征、貸款機制比、貸款規模和區位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但是,相較于利率,其他因素的影響顯然較小。
二、分析模型的建立
對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的相關理論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將受到市場利率水平、房屋價格水平、經濟周期和住房市場供需變化等多個宏觀經濟因素的影響。而這些變量不僅是時間變量,還是借款人無法左右的變量。所以,所有借款人都將受到這些外部環境因素的影響,而個人住房貸款違約率也同樣會受到影響。為了對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展開宏觀經濟分析,可以將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率設定為被解釋變量,并將對其產生影響的宏觀因素設設定解釋變量,以便進行分析模型的建立。而根據國內的情況,可以將個人收入增長率、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失業率和國家相關政策當做是解釋變量[2]。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價高低也將對違約率產生重要的影響。一般的情況下,房價從至高點回落的過程中,違約率就會上升。然而,由于房價對違約率的影響相對滯后,而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時間較短,所以可以暫時不考慮該因素。
在模型建立完成后,可以根據相關理論進行假設的提出。一方面,在利率增加的情況下,借款人購房成本將提高,每月償債負擔也會增加,所以違約率將增加。因此,可以假設利率的提升將導致違約率增加。另一方面,隨著收入的增長,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將增強,違約率則可能下降。而反過來,借款人一旦失業,收入則會大幅降低,繼而容易出現違約。因此,可以假設收入增長率越高,違約率就越低。同時,借款人的失業率越高,違約率則越高[3]。此外,在監管機構出臺政策進行嚴格的房貸標準的實行時,信用等級低的借款人則會被拒絕,繼而使違約率有所降低。因此,可以假設政府出臺嚴格貸款政策的情況下,違約率將下降。
三、實證結果分析
在利用固定效應模型對國內4家商業銀行的數據進行分析后,可以對2004年到2008年之間的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展開宏觀經濟分析。首先,利率水平對違約率的影響有著顯著的效果。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網站信息可知,近年來國內的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利率得到了增加,違約率則得到了降低,出現了與假設相反的結果。而這是因為,中國人在傳統思想的影響下,傾向于在還款壓力增大的情況下提前還款。其次,近幾年來,根據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可以得知,國內收入增長率和失業率沒有明顯的變化,所以也難以證實其對違約率的影響。經過分析可以發現,近年來國內城鎮居民收入增長率雖然得到了提高。但是,由于收入分配差距逐漸拉大,普通居民收入增長率沒有明顯變化[4]。同時,由于地方政府對失業率的統計口徑不同,統計出的失業率無法完全反映出真實情況。再者,在2006年,國家出臺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超過30%的政策。而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不良房貸率得到了有效的降低,繼而證實了有關政策與違約率關系的假設。因此,從這些方面可以看出,在我國,利率水平提升不會增加借款人的違約風險,而國家的嚴格房貸政策的執行,則可以有效降低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的違約率。
結論:總而言之,從宏觀經濟角度對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進行分析,可以進一步了解宏觀因素對違約率的影響,繼而為政府出臺宏觀調控措施提供一定的指導。而從本文的研究來看,想要進行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率的降低,政府首先可以通過提升利率水平來督促借款人提前還款。此外,政府還可以進行嚴格且可行的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管理政策的出臺,以便進行銀行放貸行為的規范,繼而降低銀行的貸款違約風險,并促進宏觀經濟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賀云.淺談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的防范――以西雙版納為例[J].時代金融,2014,35(01).
[2]謝芳.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款貸款違約風險研究[D].暨南大學,2010.
個人貸款風險分析范文3
【關鍵詞】 內部控制; 個人貸款; 風險管理
近年來,商業銀行加大個人貸款業務的發展力度,為確保個人貸款業務健康快速發展,必須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擬從銀行個人貸款操作風險層面,用案例探討的形式,從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與反饋、監督評價與糾正五因素分析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并針對上述問題從銀行內部控制角度對個人貸款業務風險防范措施進行探討。
一、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分析
(一)內部控制環境
1.重制度建設,輕貫徹落實,使內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坝姓虏谎?,違規、越權發放貸款”的現象在一些基層機構普遍存在,是形成操作風險和導致不良貸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商業銀行盡管按照銀監會規定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內部控制方面的規章制度,但仍有一些經辦銀行貫徹落實不到位。例如,A銀行在開展個人貸款業務時,在上級行批復的項目協議中尚不存在個人商用房貸款合作范圍的情況下,仍違規辦理個人商用房貸款28筆,放貸金額逾千萬元,實際操作中A銀行客戶經理將其辦理成個人住房貸款,以規避上級行檢查,其中部分抵押權屬登記未落實、借款人資料嚴重不符;違反上級行批復規定,擅自提高貸款成數、延長貸款期限、超出合作協議的貸款總額,已形成不良貸款。
2.重業務發展,輕風險管理。有些基層機構只顧眼前利益,片面追求業務發展,為完成上級行下達的業務發展指標和績效考核指標,忽視銀行風險管理。例如,A銀行在拓展個人貸款業務時,為片面追求業務的發展,對一些不符合銀行公司授信業務準入條件的小企業,采用化整為零、改變貸款合同用途的方式,通過同時向多個關聯企業員工發放個人投資經營貸款,而實際卻是用于企業投資經營,或通過借新還舊情況規避相關風險管理規定和上級行監督。
3.人員素質和能力參差不齊。人員素質和能力參差不齊,不同程度上制約了個人貸款業務的發展和內部控制的執行力度。在個人貸款業務產品體系中,主要的產品線包括個人消費類貸款(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汽車按揭貸款等)、個人投資經營類貸款(如個人商用房按揭貸款、個人投資經營貸款等)和循環貸款。其中個人投資經營貸款屬于高風險品種,同時由于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等小企業報表規范度低、報表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對其判斷的復雜程度加劇,要求個人貸款經辦人員具備相應的財務知識、專業知識、從業經驗和相關分析能力(如信貸人員對宏觀經濟、借款人的經營狀況、經營前景進行分析判斷等),而部分個人貸款從業人員缺乏對企業經營狀況等復雜情況的分析判斷能力。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以銀行操作風險為例,風險識別和評估未能根據業務發展和環境變化進行及時調整,未能涵蓋到所有的個人貸款業務品種、業務流程等領域;操作風險評估模型的數據庫信息還有待完善,IT系統對業務流程的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支撐能力仍需進一步加強。
(三)內部控制措施
先導入一則案例:B銀行在辦理個人汽車按揭貸款業務中存在下列情況:(1)貸前調查流于形式。B銀行未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料;未審查貸款的真實性;未審查C汽車經銷商的項目準入和擔保資格;未對項目實地核查;未嚴格審查借款人的償還能力;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發放貸款。委托C汽車經銷商對借款人進行調查,汽車抵押登記、車輛保險、合同公正等手續均交由C汽車經銷商代辦;使得C汽車經銷商有可乘之機,利用大量虛假借款資料簽訂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合同騙取車貸,經查,借款人身份證、機動車輛銷售發票、機動車輛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機動車輛保險單等貸款要件均系偽造,還款由C汽車經銷商集中償還。(2)貸時審查把關不嚴,盡責審批的獨立性受到嚴重影響,貸后管理不到位,未落實車輛抵押登記;未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資信情況、收入情況、抵(質)押物現狀及擔保人情況進行跟蹤和動態監控;未對C汽車經銷商的資金賬戶進行監控;無貸后跟蹤和檢查報告、無貸后催收記錄或臺賬。(3)基層機構負責人法制觀念淡薄,,越權審批和授權。(4)監督管理部門未能定期和不定期對經辦行個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及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控和評價,未能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使得C汽車經銷商輕而易舉突破B銀行風險防范關口,騙取銀行貸款,造成銀行資產巨大損失。
由上述案例分析得出,個別基層銀行機構的內部控制存在嚴重缺陷,業務經營與風險管理相背離,未嚴格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等,基層機構負責人的個人權利未受制約,越權審批貸款,崗位職責不明確,崗位之間未能實現相互制約,監管不到位,導致銀行損失巨大。
(四)信息交流與反饋
未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反饋渠道,或溝通渠道單一傳導過于緩慢,相關的政策法規、文件精神等未有效傳達到各層面員工,基層機構在業務開展、流程操作、風險管理等方面發現的問題也未及時反饋到上級行,使上級機構職能管理部門未能及時調整發展戰略、授信政策、內部控制措施等,導致各機構對政策的理解出現偏頗,執行力大打折扣,嚴重阻礙業務的發展和內部控制措施的執行。
(五)監督評價與糾正
目前監督評價體系普遍存在對基層機構業務指導監督多檢查少,發文多但對其執行落實情況的督導不到位,對基層機構缺乏垂直監控力度,缺乏有效的日常風險監控報告制度,缺乏有效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監控體系,對基層網點負責人的監控管理不力,致使各基層機構未及時發現、評價業務發展中的潛在風險。
二、加強商業銀行個人貸款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1.完善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制度。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不斷完善商業銀行個人貸款產品和風險的政策制度,個人貸款內控制度建設,如《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個人貸款業務操作風險指引》、《個人貸款崗位合規手冊》、《基層經營性分支機構操作風險指引》、《個人貸款責任認定》等,確保規章制度體現內控合規要求,并深入全面地貫徹執行。
2.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氛圍。營造良好內部控制文化氛圍主要從五個方面著手:(1)合規培訓方面,組織員工學習《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銀行員工行為手冊》、《個人貸款審批手冊》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特別是高風險崗位、新進員工、轉崗員工培訓率應達到100%;(2)通過內控合規網站、征文比賽、合規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3)與員工簽定書面合規承諾書;(4)考核機制及能力建設,對機構和員工實施百分制的內控考核制度,如將發案率等列入基層機構績效考核指標等,財務費用分配及資源配置不僅與業績掛鉤,還要與內控執行力考核結果掛鉤,避免基層機構人員片面追求業績而發生違規放貸,形成正向激勵和引導內控機制;(5)健全個人貸款業務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問責。責任認定應涵蓋個人貸款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管理等各個環節。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1.開展自我評估,識別個人貸款業務流程中的潛在風險。開展對個人貸款業務操作風險的自我評估,建立以個人貸款各業務品種和業務流程為風險評估對象的常態化風險評估工作機制。使用標準化工具及時識別和評估個人貸款業務流程中的潛在風險,并根據環境和條件的變化,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定期評估自身的風險狀況和控制措施,及時調險應對策略,確保風險識別與評估能涵蓋到所有的個人貸款業務品種、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等領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進行整改,有效防范風險,避免大額不良貸款發生。
2.加強個人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建設,增強個人貸款風險管理的主動性和前瞻性。通過建立各類風險的預警監測分析機制,提升風險預警和管控能力。一是推進個人貸款業務關鍵風險指標體系建設;二是持續開展個人貸款數據收集和統計分析工作,如個人貸款客戶數據庫、重大損失、事件數據收集等,提高數據質量和分析能力,加強風險分析、評估、檢測;三是定期監控分析個人貸款資產質量,實施個人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四是提升IT系統對業務流程的支持。
(三)內部控制具體措施
1.明確崗位職責,崗位之間相互制約。個人貸款授信環節包括個人貸款發起、信息核查、盡責審查、審批、放款審核、催收保全、檔案管理,各環節分別按其職能承擔相應責任。下發《個人貸款客戶經理崗位合規手冊》、《個人貸款盡責審查崗位合規手冊》、《個人貸款催收保全崗位合規手冊》等各崗位合規手冊,讓個人貸款各崗位經辦人員不違規越權。確保盡責人員實施獨立的盡責審查,個人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等。
2.業務流程再造,做到審貸分離。推行個人貸款業務流程再造,在一級分行成立個貸中心,實現集中審批模式??稍趥€貸中心分設審批團隊、盡責審查團隊、放款團隊、催收保全團隊、檔案管理團隊。將目前基層機構的個人貸款授信決策權限(經辦行經辦主管分管行長)統一集中到個貸中心,進行個人貸款業務流程再造(經辦行經辦主管分管行長信息核查個人貸款中心盡責審查審批人員審批放款審核貸后管理),實現集中盡責、集中審批,集中放款、集中貸后管理的個人貸款模式,做到審貸分離。
3.優化授信審批流程,明確個人貸款審批權限。分別對個貸風險總監、專業審批人以及個貸評審小組,授予不同的審批權限,嚴控風險。如授予個貸風險總監個人消費類貸款200萬元以內的審批權限;授予專業審批人個人消費類貸款100萬元以內的審批權限;個人投資經營類貸款由于風險高,無論金額大小均須經個貸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等。
(四)拓寬信息交流與反饋渠道
建立各級行、各部門和員工之間有效的溝通渠道。通過培訓、討論等方式,及時溝通和反饋政策咨詢、業務發展、業務流程、風險管理及內控現狀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同時,借助信息網絡平臺,通過公文、郵件、《個人貸款業務風險提示》、《個人貸款業務案例分析》、“內控合規網”、《個人貸款業務風險監控數據》、“個人貸款數據庫”等渠道建立內控合規信息網絡平臺,做到經驗交流、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度。
(五)監督評價與糾正
1.加強內部監督檢查機制。根據經濟金融形勢和業務發展,加強內部審計和個人貸款職能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如開展放款環節、貸款真實性等專項檢查。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式,監督、檢查、評價個人貸款業務的開展情況、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和有效性,監管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加強對基層機構負責人的監控管理;運用現場與非現場檢查(如動態監控清單)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重要領域、關鍵業務環節的檢查和監控;加強對問題的追蹤整改和責任追究力度。
2.積極配合外審部門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銀監局、會計師事務所等外審機構的內部控制現狀審查,并根據外審機構提供的《內部控制建議書》擬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部門,明確整改內容,開展評估、監控、及時督導和后評價等工作,提高風險控制水平。
【參考文獻】
[1] 鐘鼎禮.西方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控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啟示[J]. 金融與經濟,2012(7).
[2] 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S].2010.
[3] 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S].2008.
個人貸款風險分析范文4
關鍵詞:KMV模型,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監控
1引言
2010年,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抵制市場過熱,警惕房地產市場的泡沫,但是銷量仍呈現上升之勢,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在商業銀行總貸款中所占的比例急速上升[1]。本文結合中國的現行的住房貸款執行流程分析各種風險的形成過程,并且借用國際先進的信用風險監測模型KMV模型監測房貸的違約風險。
2 KMV信用監測模型
KMV模型誕生于1989年美國舊金山的KMV公司(現已被世界著名信用評級機構一穆迪投資服務公司收購)。1974年,默頓開始論述他把期權定價理論運用到風險貸款和債券的估價思想之后,默頓的思想也沿著許多方向發展開來[2]。到了80年代初期,KMV模型的創始人McQuown和Vasieek改進了計算違約距DD(Distance-to-Default)的方法,建立了KMV模型 [3]。隨后他們通過KMV公司收集了數千家公司的資料,驗證KMV模型對信用風險監測的有效性,研究結果表明KMV模型能預測到信用質量的變化[4]。
根據B-S模型的假設條件,公司資產價值的變化可以表示為:
3基于KMV模型的住房貸款風險評估
3.1參數的設定
假設一套住房的初始價值是V,貸款比例是k,首付款的金額就是V(1一k)。貸款總額為L(L=V*k)。貸款期限為T(月),貸款利率為r,貸款每月償還一次。按照每月等本息還款方式,每個月的還款額X應為:
這樣經過了t個月后貸款的余額為:
我們設定在t時刻Lt為一筆房貸的違約臨界點,即DPT。
3.2影響因素分析
根據EDF計算公式,可以發現,影響因素主要包括:房價波動率,貸款利率r,貸款與房屋價值比k(貸款成數)和貸款期限T。EDF預期違約概率與貸款利率r(r為月利率=年利率/12)、貸款成數k、貸款期限T以及房價波動率之間的變化關系如下:
(1)貸款利率r直接影響還款額度。利率上調時,借款人每月償還額就會增多。這會直接影響借款人的還款意愿,進而影響預期違約率。
(2)貸款期限T是影響預期違約率的重要因素。貸款期限延長時,意味著借款人會在更長的時間跨度內分期還款,借款人生活不確定性增加,預期違約率就會上升。
(3)貸款額度與住房價值比k也是影響因素之一,銀行一般會制定貸款限額,這是根據借款人信用情況和收入水平制定的,可以保證銀行安全回收資金。
(4)房價的波動率。是影響違約概率的最主要因素,房價波動意味著住房價值的變化,波動率越大,說明房產價值越不穩定。
綜上所述,預期違約率EDF與各影響因素之間的關系滿足現實中的變化情況,并且EDF能動態的反映出一筆貸款風險的變化情況。
4結論
1預期違約率EDF能預示未來房貸所面臨的風險,以房地產市場與利率的變化為依據,在房市震蕩時能夠第一時間能判斷出風險,代表出住房貸款在未來所面臨的風險。
2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合理假設時,運用KMV模型對現在幾種主要形式的住房貸款度量其違約率。得出結論當房價和利率出現動時,EDF變化明顯,風險的變化程度大得多。■
參考文獻
[1] 張瑩潔,馬英娟,房地產抵押率確定對抵押貸款理性違約的風險分析.甘肅農業, 2014,7(5):38-41
[2] 凌江懷,劉燕媚,基于KMV模型的中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實證分析――以10家上市商業銀行為例[J].華南師范大學學報,2013,5:142-148
[3] 曾詩鴻,王芳,基于KMV模型的制造業上市公司信用風險評價研究[J].預測, 2013,32(2):60-69
[4] 王露溪,商業銀行個人房屋抵押貸款的信用風險KMV模型實證分析[J].經濟研究導刊,2013,23:210-212
[5] Constantinos Lefcaditis,Anastasios Tsamis,John Leventides, Concentration risk model for Greek bank's credit portfolio[J]. The Journal of Risk Finance, 2014,15 (1):71 - 93
個人貸款風險分析范文5
關鍵詞:宏觀調控 房地產 信貸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0.5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7-188-02
一、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狀況概述
2010年以來,房地產市場持續“高燒”,瘋狂的房價成為社會持續關注的焦點。部分城市房價上漲過快,房價增速遠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一般居民越來越難以承受。房地產市場秩序仍較混亂,亟待整治。在房地產市場供求偏緊、普通居民購房困難的情況下,房地產市場捂盤惜售、土地閑置、炒地等現象依然存在。而且,房地產市場投機、投資行為較為普遍,哄抬房價現象較為嚴重,市場秩序需要著力進行治理。此外,商品房供應結構不合理,中小戶型和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及經濟型住房供應不足、保障房建設投入不足。
為了防止地產市場的泡沫,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政策,4月14日和17日,國務院連續通知,其中4月17日《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被稱為樓市調控“新國十條”,由此拉開密集調控序幕?!靶聡畻l”公布后,樓市也開始出現了一些積極的變化,部分城市更是出現了“量價齊跌”。經歷了2009年及2010年初的瘋狂上漲后,中國樓市正面臨著新一輪調整期,而且本輪的調整才剛剛開始,未來房地產市場無論是成交量還是房價均面臨著較大的下滑可能。因此,商業銀行不能忽視對房地產信貸風險的防范。
二、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面臨的主要風險分析
1.房地產開發貸款不良率上升。房地產市場調整引起銀行風險上升最為常見的渠道就是房地產開發商經營困難直接導致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不良率上升。如2010年5月20日,按銀監會要求,各商業銀行公布了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結果。若房地產價格下降30%,交通銀行開發貸款不良率將增加1.2個百分點,個人按揭不良率提高0.9個百分點;興業銀行對公房地產貸款不良率上升0.99個百分點,個貸不良率上升0.3個百分點。
目前,宏觀調控、市場調整和成本上漲成為中國房地產行業面臨的三大挑戰。由于銷售不暢,加之信貸緊縮,在房地產市場調整時期房地產企業通常會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深入調整,一些資質較低、規模較小、資金實力較弱、市場競爭能力不強的開發商拖累銀行的風險將會增大。當前在房地產開發貸款中,銀行特別要關注下列風險:一是“樓盤爛尾”;二是開發商的現金流出現較大問題;三是小企業運作大項目;四是房地產開發項目運作不合規。
2.集團資金鏈斷裂導致銀行損失。房地產市場調整,可能引起涉足房地產業的一些企業集團資金鏈緊張。房地產開發項目往往具有建設投資大、開發周期長的特點,涉及多種項目資金的運用,對資金的銜接運用要求很高。中國目前有集團背景的開發商較多。集團公司的資金實力和負債狀況以及對開發商投資的真實狀況和關聯交易往往對開發商的業績有重要影響。如果企業熱衷于資本運作――通過各種方式使企業自身規模擴大或使財務指標轉好而對外部投資者構成吸引力,特別是如果形成少量資本運作巨額資產的情形,無論是房地產業領域或者是其他產業領域出現較大資金窟窿的問題,均可能引起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進而導致銀行貸款風險。此外,企業集團還存在資金擔保型資金鏈斷裂和關聯方占用型資金鏈斷裂的風險,相關資金鏈斷裂可能會對銀行構成不利影響。在房地產市場調整時期,商業銀行還要特別注意防止房地產開發商在項目之間周轉資金所帶來的資金鏈斷裂風險。
3.抵押品市場價格大幅下降使得銀行信用風險增大。在房地產市場調整時期,房地產抵押品的市場價值下降。如果借款者的還款余額大于房地產抵押品的價格,那么借款者很可能違約。而在借款人違約后,在市場低迷時期對房地產抵押品的處置通常會出現變現困難、抵押品價值大幅縮水等不利于銀行的情況。在商業銀行的抵押貸款業務操作中,抵押擔保貸款額一般不超過抵押品變現值的70%,這通常意味著當房地產價格跌幅逾30%以上時,商業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將陡然上升。
4.房地產市場出現深幅調整時,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上升。中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在總貸款中占有較高的比重,并且超過房地產開發貸款所占的比重。個人住房貸款常見的風險是由于個人投機性需求引起的。當房地產價格節節上漲時,在“正反饋資產價格效應”的影響下,個人住房投機性需求增加。而當房地產價格泡沫破裂時,由前期個人住房投機性需求產生的個人住房貸款產生壞賬的風險加大。當房產價格急劇下滑時,會出現“斷供”的銀行風險。
當房地產市場出現深幅調整時,銀行要留意兩類個人住房貸款信用風險的爆發。一類是“理性違約”,當抵押房產的市價下降到低于貸款余額時,借款者從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發主動違約;另一類是“被迫違約”,房地產市場調整會與經濟調整相互作用,經濟下行可能使得一部分貸款者的收入減少,可能出現借款者有償還貸款的意愿,但由于償付能力不足而無法如期還貸。
5.假按揭、假首付、假房價等增多使銀行信貸風險增加。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鏈趨緊時,部分過度擴張的企業可能采取諸多冒險行為,例如通過虛增注冊資本金套取銀行貸款、采用“假按揭、假首付、假房價”等手段套取銀行貸款等,從而使銀行信用風險增大?!凹侔唇摇敝饕且恍┓康禺a開發企業通過虛構售房合同、偽造借款人簽名等手段,騙取銀行貸款;“假首付”是房地產開發商利用預售環節以分期首付或為購房者墊付首付款等手段違規為借款人辦理首付;“假房價”主要是開發商通過虛構的房價來套取更多的銀行貸款。
三、商業銀行應對房地產市場深入調整的措施及建議
面對房地產市場深入調整可能給銀行帶來的巨大風險,商業銀行除應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走勢的研判并關注宏觀調控政策、把握政策動向以外,還應進行內部經營管理的調整,加強房地產行業風險管理。
1.把好市場準入關,實行房地產信貸總量控制,落實企業、項目分類管理。一是實行房地產行業信貸總量控制,防范行業系統性風險。二是實行房地產信貸投放地區和城市的分類管理,重點支持房價運行較為平穩、投資投機需求占比較低的省會城市、中心城市的開發項目。減少對供過于求區域市場的貸款投放,堅決退出房價高企、投機濃厚區域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三是強化客戶資質、信用評級、授信及貸款審批管理,加強對開發企業資質、建設項目合規性及資本金到位情況的審查。四是加強項目分類管理。重點支持中小戶型、中低價位的普通住宅項目,對于建設項目規劃面積小、居住社區環境不配套、單戶建筑面積過大的住房建設項目,要嚴格進行限制。
2.堅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封閉管理,嚴防信貸資金挪用。首先,要明確項目資本金審核等要求,確保企業自有資金和前期銷售收入全部到位,并加強與城建、房管、土地等政府部門橫向交流溝通,及時獲取最新項目信息。其次,貸款發放要掌握好節奏,要根據項目的銷售情況、工程進度情況、施工合同中約定的付款進度,合理安排貸款發放。再次,要做好資金使用監管。全面介入整個項目建設銷售過程,消除信息不對稱給銀行帶來的風險。要根據房地產項目已經實現銷售收入情況及企業現金流情況,督促開發商按銷售收入比例及時還貸。發放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要設立專戶管理,首付款以及項目其他銷售資金也應盡可能納入專戶管理,保證開發貸款能按期收回。
3.完善房地產貸款風險監控機制,做到風險的早發現、早處置。一是要加強對全行業、各重點地區、重點城市的房地產市場監測預警,建立房價、空置率、投資額、銷售面積等關鍵指標體系,及時分析掌握行業發展態勢和區域特點,為規避行業系統風險、區域性房地產信貸風險提供依據。二是加強對房地產項目的監控和項目貸款的現場檢查。對房地產貸款要強化跟蹤管理,通過監測開發企業的資金狀況、項目建設和銷售進展等,及時預警和處置貸款風險。要明確貸后檢查人員的崗位責任,加強監督管理,切實杜絕貸后檢查流于形式等不良作風。三是盤活風險貸款,積極化解項目風險。對因市場變化、銷售低迷造成資金緊張、出現停工甚至存在爛尾風險的項目,要借助銀行的信息優勢和客戶優勢,幫助企業尋求新的投資人,通過出售資產、重組等多種方式積極化解風險。
4.高度重視個人住房貸款的潛在違約風險。商業銀行要吸取美國次貸危機的教訓,采取嚴格的貸前信用審核,注重客戶資信狀況和還款能力分析,避免出現假按揭現象;嚴格執行首付款政策,并根據客戶資信狀況適度提高首付比率,杜絕出現零首付或低首付現象。
5.加強抵押品價值管理,確保抵押合法和足值有效。一是加強對評估機構資質、信譽等方面的考察,判斷其評估抵押物價值的可信度。二是根據不同區域房價變化的情況,選擇房價較高或降幅較大的地區和城市,對開發貸款抵押品價值進行全面重新評估。三是逐步開展個人貸款押品價值重評工作。針對貸款余額較大或剩余成數較高的個人貸款,認真開展抵押品重評工作。如發現擔保不足的,應要求借款人及時追加貸款擔保,確保貸款擔保足值有效。
個人貸款風險分析范文6
中國發展消費信貸有其特殊的市場背景:一是消費信貸作為擴大內需,刺激居民消費,提高最終消費率的一種政策手段,具有很強的政策推動的特征;二是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產品,缺乏相應的管理風險的制度安排;三是作為消費信貸產品的供給者——國有商業銀行,正處在市場化改革的過渡階段,在此期間,國家既要求商業銀行的信貸合約行為市場化,但同時又限制商業銀行對信貸利率或其他某些合約變量的自主制定。
一般來說,商業銀行為區分不同風險類型的借款人,可通過組合不同的貸款利率、貸款抵押額和貸給概率等條件來設計信貸合約,以達到使借款人自發選擇商業銀行所期望的信貸合約的目的。而中國商業銀行開展消費信貸業務是在利率限制、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缺失、消費者信貸擔保資源、途徑缺乏的條件下進行的。為達到將高風險的借款人阻擋在消費信貸市場外,將低風險借款人保留在市場之中的目的,商業銀行采取了單一的、高抵押的(或質押)、高進入壁壘(如繁瑣手續、高準備費及服務群體圈定)的消費信貸合約供給。而這種消費信貸供給模式之所以能在短期內發揮作用,是因為有以下的經濟背景:一是近些年來中國的宏觀經濟一直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GDP年均增長率達到7%-8%),消費者風險類型表現得不明顯;二是中國消費信貸發展的歷史還不長,傳統的高儲蓄習慣和政策限制使中國的部分消費者積蓄了一定的財富水平,能夠滿足商業銀行較高的抵押要求。三是國家在住房、汽車、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制度改革,激發了人們對消費信貸的需求。
二、制度缺失下高抵押的消費信貸合約所隱含的系統性風險分析
在我國當前的制度環境下,這種單一的、高抵押的消費信貸合約供給是商業銀行防范風險的一種客觀選擇,但從涉及消費信貸業務三方的國家—商業銀行—消費者的整體效益來看,這種合約設計是低效的,因為其面臨著發展困境,隱含著一定的金融風險:
首先,從宏觀上看,在消費信貸合約中設置過高的擔保要求,可能造成消費者有限的擔保資源的浪費,因而是一種宏觀上的非效率選擇。從微觀來看,隨著我國消費信貸的快速發展,向不同類型的借款人提供單一的消費貸款合約可能是無效的,因為它使得低風險的借款人不愿承擔太多的抵押擔保和交易費用而退出市場,而高風險借款人則由于獲得“信息租”而減少償付,這將激勵他們進入市場[2],可能使銀行蒙受更多的損失。
其次,要求信貸擔保雖然可以節省商業銀行的監督篩選成本,但是也造成了商業銀行監督篩選激勵不足,消費信貸合約設計過分依賴于擔保來規避風險的問題。這在當前我國商業銀行預算軟約束的背景下,易導致商業銀行的道德風險,即將所有的貸款損失都推由國家負擔。而國家為防范其道德風險,必然會采取緊抓松放的行政干預手段,造成信貸政策的不連貫性,這不僅影響商業銀行的長期發展規劃,也影響了消費者對信貸政策的理性預期。
最后,在我國當前的法律制度環境下,高抵押的信貸合約隱含的金融風險不可小視。1998年,我國個人消費信貸余額只有456億元,到2004年6月末消費信貸余額已達17952億元,近六年間增加了約40倍。其中,個人住房信貸余額13878億元,占全部個人消費信貸余額的77.3%[3];汽車消費信貸余額1833億元,占10.2%;各項助學貸款余額75億元,占0.4%。目前,我國各大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不良貸款率約為1%-2%,不良貸款約為138.78億元—277.56億元。雖然目前的不良貸款率很低,但從國際經驗看,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一般是在發放貸款后3~8年中逐步顯現。而我國的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中,80%是2000年以后發放的,即只有20%的貸款開始進入第三年。因此,未來幾年個人住房不良貸款很有可能陸續暴露。而汽車消費信貸的不良貸款率近幾年已呈上升態勢,據有關方面報道,截至2003年底,國內銀行有超過945億元的個人汽車貸款無法回收,不良貸款率超過50%[4]
目前,由于我國住房、汽車的二級交易市場發展還很不完善,市場參與者無法通過產權重組來分散和轉移風險,商業銀行持有的債權或抵押資產權會因不易變現而產生流動性風險。因此,抵押貸款需要相應的市場環境和支持體系,來分散其蘊含的金融風險。
三、管理風險的根本出路:金融制度創新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相應的制度安排和市場手段來增強商業銀行的風險甄別能力,是我國消費信貸順利發展的客觀需求;而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如何增強中、低收入階層的抵押擔保能力,提高其承貸能力,是消費信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參考國外經驗,結合我國現狀,本文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議:
1.基本制度安排:建立全國性的個人征信體系。
從消費信貸供給角度而言,個人信用制度是商業銀行評估借款人、實施信貸監管以及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基本制度安排。盡管個人信用制度無法完全消除消費信貸中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但是個人信用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消費信貸配給行為的影響。此外,個人信用制度內在地具有對違約者的懲戒作用。謹慎的銀行家將會拒絕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的消費貸款申請。個人信用制度的這種懲戒作用和共享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商業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從而有利于商業銀行識別借款人的風險類型,設計出分類的消費信貸合約目標。在中國,個人征信體系的建立,受到社會的信息結構、法律制度環境、市場化發展程度的約束。從現實條件來看,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的支持或相關措施的推動,任何一個企業要想建立起覆蓋面廣的個人信用信息庫都是極其困難的。因此,在目前個人信息主要集中在各個政府部門以及國有銀行和公用事業機構的情況下,政府運作模式有利于借助政府力量強制推動這種制度安排的實施。而且由于征信機構經營的是個人信用信息這種特殊產品,在當前相關法律缺失的情況下,需要政府的特殊監管與約束。因此,政府主導式的征信體系也許是我國個人信用體系初始階段的理性選擇。
2.輔助措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導型的個人信用擔保體系。
由于我國缺乏充足的抵押擔保途徑,借款人在申請信貸時很難選擇有效的擔保形式,商業銀行也難以為消費貸款實施有效的風險保障。因此,本文提出創建以政府機構為主的個人消費信貸擔保、保險一體化的機制,以此來提高居民的承貸能力。
首先,成立各省市的個人信用擔保機構。我們可以借鑒美國、日本政府的經驗,成立抵押貸款擔保機構,專門為中低收入者提供抵押貸款擔保。這些機構擔保的購房者,首付的比例可以適當降低,貸款期限可以延長,可以實行一定的優惠利率政策;其次,采用擔保公司和保險公司的雙重保證措施。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消費信貸只有與保險相結合才能獲得發展。在法國,僅國家人壽保險公司就向800萬借款人提供了借款保險。在信用消費最為流行的美國,向借款人提供保險成為最大的保險市場。目前,我國北京、上海、四川、廈門等地保險公司針對個人住房貸款保險的市場需求,也陸續推出了新險種,保險費率也有所降低,這種及時防范商業銀行貸款風險、降低借款人負擔的做法值得推廣;最后,隨著市場條件的成熟成立一批私營抵押貸款保險公司,形成一個以政府為主的全國性貸款抵押擔保網,并在此基礎上引進再擔保保險機制。這種做法對分散一級抵押市場上的貸款風險,提高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促進住房信貸資產良性循環以及金融機構在二級市場上順利轉讓債權或發行抵押債券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5]。
3.市場手段:逐步實現個人貸款利率市場化。
在消費信貸業務上逐步實現不同信用等級不同利率水平的市場化手段,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金融市場的發展與創新極大地弱化了利率管制的效果,利率逐步市場化是我國金融改革的大勢所趨;二是由于個人信用交易的不確定性較低,其逃債的代價也較大,因此個人消費信貸作為一種風險相對較小的金融產品,可以優先嘗試利率的市場化改革;三是全國性的個人征信體系為逐步實現個人貸款利率市場化提供了技術支持。對守信用的客戶實施利率優惠,對不守信用的客戶實施處罰,會產生社會正效應,提高社會的整體信用水平。
4.強制性約束機制:形成基本的消費信貸法律體系。
作為由第三方實施的行為規范,法律為誠信交易提供了強制性的約束機制。我們都知道,美國信用經濟得以健康、快速地發展,與其配套的法律法規的完善是分不開的。從20世紀60年代到80年代的20多年期間,美國信用管理的相關法律紛紛出臺,逐漸形成了一個完整的信用管理立法框架體系,主要包括16項信用相關法律,如:公平信用報告法、公平信用結賬法、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平等信用機會法、誠實租賃法、銀行平等競爭法等等。在這16項法案中,法律直接規范的目標都集中在規范授信、平等授信機會、保護個人隱私權,因此,商業銀行、金融機構、房地產商、消費者資信調查、商賬追收行業受到了直接和明確的法律約束[6]。
盡管在社會信譽的建立過程中,法律常常是缺位的,但法律作為維護信譽的底線作用不可低估。作為后發的國家,選擇“規則優先”的法律改革方式,來推動法律體系的完善是理性的選擇。因此,我國現階段的當務之急是以立法來推動個人信用制度建立,明確個人信用制度的管理部門,制定統一征信標準和征信辦法,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建立信用懲罰機制等[6]。
5.補充機制:硬化社會信譽制度。
在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的情況下,信譽制度的安排對于促進市場交易的進行就顯得比較重要。信譽是用來衡量一個人的承諾值得信賴的程度,表現為他人對其偏好或行為可信性的概率[7]。在我國立法、執法環節落后,法律往往流于表面化的現狀下,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激勵企業、個人講誠信,也許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體到信貸領域,銀行可以為信譽良好的長期客戶提供優惠的貸款利率,并在其出現流動性困難時得到銀行的融資幫助;而對于那些出現在商業銀行黑名單上的企業或個人,對其日后融資需求的懲罰性許諾必須是可信的和切實的。
參考文獻:
[1]DeatonA.S.,J.Muellbauer.EconomicsConsumerBehavior[M].NewYork: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0,16-28
[2]哈維爾·弗雷克斯,讓·夏爾·羅歇著.劉錫良主譯.微觀銀行學[M].四川: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9.109-112
[3]徐平生.住房與教育支出過大,我國居民消費傾向逐年走低[N].上海證券報.2004年9月24日第4版
[4]張為文.汽車不良貸款率超過50%[N].經濟觀察報,2004年7月28日第5版
[5]劉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探析[J].金融研究,2002(8):1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