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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租賃協議范文1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車XXX經營出租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車XXX保證證件齊全,正常營運中。
(二)乙方在營運中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如有違章、停運、罰款等違反規定的行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罰款;如有吊銷經營手續,乙方按照市場價賠償甲方。
(三)乙方必須在每年1月1日前購買全車保險,如:交強險、商業險(現階段商業險不能低于30萬元,以后根據公司要求遞增)甲方每年檢查保險購買情況,禁止無保險營運。車輛到期乙方交甲方車時,乙方商業保險退回標準以保險公司退回標準為準,強險不退。如在營運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車勛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如有一方造成傷殘,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在營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修車、車體保養、年審、季審、氣瓶審驗、計價器、稅收、公司費用等。乙方必須對隨車證件按時審驗,不能拖審。
(五)出租車XXX年租金根據市場價格,每一年浮動一次,以市場中間價為準,具體價格協商確定后,在該協議上簽字認可。 年 月 日開始,年租金X萬X仟X佰元整,乙方每月一號交甲方X仟X百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包車押金X萬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條為證。如有國家下發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包括推遲下發的補貼),XXXX年開始,在出租車承包期間燃油補貼按實發金額,甲方三分之一、乙方三分之二。
(七)雙方簽訂協議起,甲方將XXXX出租車及隨車證件交給乙方保管(證件包括:行駛證、營運證、二級維護卡、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附加費證、計價器證卡、氣瓶使用許可證、加氣卡),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補辦并承擔相關費用。
(八)乙方在包車期間,如果經常出現不利于出租車營運的情況(違反法律法規、交:請記住我站域名通法規、出現交通事故等),所產生的結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包車協議并收回出租車及全部證件。
(九)租車時間XXXX年XXXX月 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本車強制報廢時間)需要提前更新車輛時提前四個月結束該協議。在營運中如有變動,甲方提出賣車,乙方主動交出車輛及隨車證件,甲方退回押金,終止協議。如乙方違約,提前結束包車協議,甲方不退押金。
(十)以上條款甲乙雙方信守協議,如有違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乙方有權不交租金。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家庭成員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乙方家庭成員: 身份證號:
出租車租賃協議范文2
42歲的王某與某出租汽車公司簽訂了2年承包合同,當上了“的哥”。在運營期間,由于分給他的車輛是一輛舊車,反復出毛病,王某對公司很不滿意。4000多元的份兒錢壓得王某喘不過氣來,于是王某想了一個“好辦法”一一將出租車藏在自家附近后到派出所報案,謊稱出租車停在附近某個加油站時丟失了。王某拿著派出所受理案件的回執單找到了出租公司。該公司決定從當日起暫不計算王某車輛的運營費用。
一個月后,王某見沒有什么動靜,就將其村附近的一輛正常運營的出租車的牌照摘下掛在自己車上,又當起了“的哥”。三天后,王某在路上“掃活兒”時由于違反了交通法規被交警截住,王某趁交警不備逃之夭夭。后王某被抓獲。經鑒定,王某的出租車價值2萬余元。
檢察官說法
王某為了達到免交每月運營費的目的,使用欺騙手段向公安機關謊稱其所運營的車輛丟失,使其單位誤認為該車已丟失,財產(車輛)的所有權已經發生了轉移,因此,王某非法占有本單位數額較大的財產,應以職務侵占罪定罪處罰。王某報假案的行為是職務侵占犯罪的一種手段,不單獨定罪。
(于波楊京瑞)
提前退租引糾紛 租房者能否要回押金
案件回放
徐某承租了某公司一居室樓房一套,簽訂了為期一年的房屋租賃承租合同。在合同中約定:徐某應向某公司支付1600元押金;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某公司應在徐某結清承租期間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費用后,將押金退還。還約定:如徐某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某公司,不視作違約,否則視作違約。
半年后,徐某向某公司申請退租,同日簽終止協議,約定:自該協議簽字之日起,雙方再無任何房屋租賃關系及經濟關系。之后徐某要求返還押金,雙方發生糾紛,故徐某。
徐某認為,“再無任何經濟關系”不包括押金法律關系;某公司認為“再無任何經濟關系”包括押金法律關系。雙方對這一條款的解釋截然相反。
法官說法
本案中,徐某既沒損壞租賃房屋和屋中物品,也沒有應交而未交的費用,更沒表示放棄押金權利。該公司不返還押金的理由,在于徐某中途解約的終止協議中有“雙方再無任何房屋租賃關系及經濟關系”這一條款。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押金,是承租人抵押給出租人的一筆財產,用以保證自己履行租賃合同中的義務。這和合同法中的定金責任是不同的,承租人履行了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后,出租人應將押金返還給承租人。
出租車租賃協議范文3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2015年 月 日
出租車租賃協議范文4
互聯網用車鼻祖
說起Uber的來歷,還要先從一個坊間流傳的小故事說起。2008年,兩位名叫Travis Kalanick和Garrett Camp的好朋友當時正在法國參加LeWeb年度科技大會,當他們走出會場,在風雪交加的巴黎街頭等出租車時,竟然一輛車都沒有。路邊被凍得瑟瑟發抖的倆人由此決定一定要推出一款具有革命性的應用來解決打車難的問題。于是就有了現如今在世界范圍內大名鼎鼎的Uber。或許這個故事只是后來人們附加給Uber的,但是Uber確實解決了困擾人們,尤其是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們打車難的問題。
Uber是一家2009年創立于美國舊金山的互聯網用車公司。在創業初期Uber被視為“為1%的人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打車軟件。這么說是因為在起步階段,Uber的主營業務是高端汽車租賃業務,UberBlock便是這項服務的名稱。2012年,Uber推出了名為UberX的第二項汽車租賃業務,新業務的主要特點是為市場提供價格更為低廉的汽車租賃服務。2012年7月,Uber正式走出美國,邁進了歐洲市場,Uber在歐洲的第一站選擇了英國。就在2012年間,Uber就已經將業務擴展到了美國以及歐洲的10個城市。Uber在美國和歐洲的成功為其尋求拓展世界市場積累了信心。2013年2月,Uber宣布登陸新加坡,意味著Uber正式踏入亞洲市場。同年6月,Uber服務在韓國上線。日本、香港、臺北也緊接著迎來了Uber的落戶。 Uber的海外擴張邏輯并非以國家和區域為單位,而是以城市為單位進行擴張。Uber亞洲運營總監Allen Penn說到;“我們的目標是進駐全球每一個大城市。”截至目前,Uber的服務已經覆蓋了全球約250個市場。在加大馬力拓展全球市場的同時,Uber沒有忘記發展除了汽車租賃之外的新鮮業務。近兩年,Uber在自己的大本營――美國一直在嘗試不同的服務以豐富自身的業務內容,現在與其叫Uber汽車租賃公司,倒不如叫它物流公司來的貼切些。比如在美國經常會有一些特別的節日,比如冰激凌月、貓咪節等等,Uber在這些節日里會推出特別營銷,比如幫助用戶進行冰激凌配送、貓咪配送等特殊的快遞服務。Uber甚至還推出了3000美元從紐約到漢普斯頓的直升機加私家車租賃服務。除了這些假日短期營銷,Uber也在嘗試推出一些長期項目,比如送餐服務。Uber的送餐服務稱為UberEATS,現在已經在美國的芝加哥、紐約、洛杉磯以及西班牙的巴塞羅那展開了此項業務,并獲得了市場的認同。一系列的“額外服務”都表明Uber已經不再滿足于僅做載人服務,而是要發展為多類型的服務平臺。這一切恰巧印證了Uber所具有的硅谷精神,即在創新的道路上永不滿足。
Uber在中國
說到亞洲,中國一定是各家公司在亞洲范圍內最倚重的市場之一。那么Uber是何時以何種形式來到的中國?2013年8月,上海成為了Uber第一個試運營的城市。Uber在上海首先推出的產品是UberBlack即高端租賃服務。在2013年隨后的幾個月內,Uber將試運營的業務拓展到了深圳和廣州等地。2014年7月,Uber在北京試運營兩個月后宣布正式進入北京市場,北京也成為Uber全球進駐的第100個城市。由于UberBlack以及UberX服務均是由Uber和汽車租賃公司合作完成。為了適應中國市場,更接地氣地與中國本土叫車軟件競爭,Uber于去年推出了名為“人民優步”的服務,服務依托于Uber技術平臺,將認證的私家車統一進行管理,提供最多四人的拼車服務。Uber的拼車概念正是依托北京市政府 2014 年 1 月出臺的《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意見》讓拼車的行為有法可依,但私家車不允許進行營利性的營運,于是Uber以非營利的形式將私家車資源利用起來,以拼車為契機切入市場,給用戶提供了更低價的服務選擇,同時迅速地進行了市場擴張,籠絡了龐大的私家車資源。
雖然俗話說“外來的和尚好念經”,但在互聯網行業,“外來的和尚”似乎并沒有嘗到太多的甜頭。從eBay到亞馬遜,國際上鮮逢敵手的互聯網巨頭在中國市場都栽了跟頭。Uber為了擺脫外國互聯網企業水土不服的問題,選擇了與中國互聯網企業合作的方式來扎根中國市場。2014年12月,百度宣布了與Uber簽署戰略合作以及投資協議。Uber接受百度的戰略投資,雙方達成全球范圍內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雙方在未來將在技術創新、開拓國際化市場、拓展中國O2O服務三方面展開合作。通過與百度的合作,Uber將更好的了解中國市場、適應中國市場。Uber同時還可以享受到百度擁有的地圖數據和智能算法。李彥宏在與Uber CEO Travis Kalanick共同出席的儀式上發表演講稱;“Uber與百度這次合作可能是歷史上第一次中美互聯網公司深入合作,要為大家探索一條可以效仿的路。”
遭遇與疑惑
Uber順利的進入了中國市場,又成功的“牽手”了中國互聯網巨頭百度,Uber是否就能夠高枕無憂地發展中國市場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在步入2015年以后,Uber在廣州和成都的辦公室分別被當地有關部門進行了不同程度上的查封和調查。一時間,Uber成為了網絡熱搜詞,大家開始紛紛議論,以Uber為代表的互聯網打車服務到底觸犯了什么底線才導致了政府部門如此接二連三的調查。
科技專欄記者尚吉剛評論道;“出租車行業的壟斷由來已久,打破出租專營、擴大供給的兩會提案和建言屢屢出現。交通部部長在接受采訪時,肯定了專車服務的創新嘗試,但再次強調車輛要具備合法運營資格。出租車專營的行政審批權力壟斷,龐大的出租車行業既得利益群體,都將阻止互聯網對于出租車行業的改造,我相信技術的力量可以改變世界,但它短時間內無法改變利益交織的中國出租車行業。”
經濟學博士,美聯儲達拉斯聯邦儲備銀行高級經濟學家兼政策顧問王建在分析專車此類業務頻遭抵制時稱:“政府的管理部門往往有動機限制出租車行業準入,從而保護自己管理公司的壟斷利益。比如北京常住人口在過去13年增長了55%,但出租車數量卻僅增加了0.04%。同樣問題也存在于其他主要城市,造成很多城市高峰時間打車難的問題。此外,出租車管理部門還會利用手中權力對潛在競爭對手進行打壓。比如中國甚至把‘拼車’也定義成非法營運,這種行為顯然超出了政府管理出租車市場是為解決信息不對稱的范圍。許多城市的交通監管機構叫停了專車服務,并把專車定位成‘黑車’,明令禁止私家車掛靠租賃公司運營和商務租車公司提供類似出租車服務。專車服務的出現打破了出租車市場原有的平衡,損害了現存出租車公司、司機和政府監管部門的利益,因此必然會受到一些抵制。總之,隨著新的科技和商業模式的出現,政府對出租車市場舊的管理方式已經落伍。在如何處理‘專車服務’的問題上,政府應更多把‘簡政放權’激發經濟活力的承諾落實到實際行動,順應技術革命和生產力發展方向,而不是為保護暫時的局部利益而對‘專車服務’圍追堵截。”
浙江工商大學教授朱海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明了自己對于此類事件的看法:Uber借助互聯網,創立了一種更先進的經營模式,大大提高了城市居民的出行效率,受到消費者的普遍歡迎。但動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奶酪,于是一些地方政府進行了干預。最常見的理由是說類似Uber這種專車是“黑車”。Uber等各種形式的專車更有效地利用了閑置的運力,解決了政府自身難以解決的城市交通問題,其實是幫了政府的忙。地方政府對新生事物總是會來個“一分為二”。對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創新比較有熱情,給予各種扶持,比如能夠帶來政績的項目,但對于有損于自己利益或對政績沒有幫助的創新,往往會找各種借口進行管制。一個真正為城市居民利益考慮的政府都應該歡迎它,而不是制止它。市場的創新總是會挑戰政府的權力,比如當出現Uber這種服務時,原來的出租車牌照就不值錢了,管制出租車的權力也貶值了,因此會想方設法地維護它。
中華工商時報副總編劉斌在評論中講到:“專車的發展,已經突破了政府對租賃運營的管制,極大滿足了市場需求。由于現行法律規定專車只能來源于租賃公司,而汽車租賃牌照也受到政府規制,因而政府這種做法實際限制了專車發展。為什么私家車不能成為統一管理下的生產工具?問題顯然不是私家車存在所謂的安全問題,要害在于,若放開私家車成為專車,很可能導致專車快速發展,不僅打破交通部門的權力管制,更會打破出租車已經形成的利益格局,導致出租車利益集團瓦解,從而影響到官員尋租,以及資本與權力的串謀。”
Uber全球“封殺”血淚史
其實Uber在中國的遭遇并不是單獨案例。雖然Uber所到之處,往往受到乘客的歡迎,但同時也會遭到出租車公司、城市管理者的抵制。除在美國本土部分地區遭遇阻力外,Uber還在韓國、印度、法國、西班牙等14個國家面臨壓力。Uber 所面臨的爭議大致有三個方面:當地法規、司機政策、安全問題。由于 Uber開啟了公共交通分享經濟的新模式,許多國家和城市并沒有相關的法規,Uber 是否合法無法定論。另外,Uber 還會涉及到壟斷嫌疑。
Uber 誕生于美國舊金山,在本地運營很順暢,但在波士頓、紐約都分別因為觸動傳統租車行業的利益而遭到“封殺”,隨后又分別解禁。
據悉,Uber剛剛進駐波士頓時,當地警方宣布Uber司機違規并扣車,原因是Uber使用GPS追蹤來計算乘客的費用,即用地圖計算距離,而不是依靠里程表。當地官員說,GPS還沒有被授予執照作為商業衡量裝置,不能被用來決定出租車費用。
2014年2月,Uber登陸歐洲,同樣引發了當地出租車司機的不滿。出租車司機抱怨Uber這類產品提供與自己類似的服務,卻不必支付各類費用。
Uber 在亞洲國家同樣遇到了不少阻力。印度警方逮捕了一名涉嫌女乘客的 Uber 司機,同時表示他們將對這家美國公司采取法律行動,原因是 Uber 沒有對司機背景進行審查。
出租車租賃協議范文5
盡管如此,布隆伯格仍堅持認為,要從根本上改善交通擁堵和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必須開辟地鐵和公交車以外新的交通系統,也就是先進的自行車租賃系統。
為盡快開通這一新的交通系統,布隆伯格幾乎每個場合都要呼吁市民和外國游客騎自行車上下班和旅游。“騎自行車不僅能讓市民更加長壽,也能讓數千萬外國游客獲得便利、價廉物美的交通工具,既減少了交通堵塞,也讓城市空氣質量得到改善。”遂于2009年成立了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專門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在考察了倫敦、巴黎、巴塞羅那等全球幾個最大城市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后得出結論,無論在人口密度、道路狀況,還是在外國游客數量等方面,紐約與巴黎都非常接近。據此,布隆伯格多次主持專題會議,經嚴密論證后形成決議:在巴黎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基礎上,結合自身特點,形成紐約先進的自行車租賃系統。
模式為:以政府為主導,私營企業出資并負責管理。在布隆伯格主持下,市府與花旗銀行達成協議:由該行投資自行車租賃系統;在出租自行車和租車站打上花旗標志;每輛自行車都安裝先進的防盜和維修傳感裝備,以防止被盜和受損;與自行車租賃安全相關的保護性產品,歸花旗銀行所有等。
在選擇出租站點時,花旗銀行最初的方案是建在人口稠密的小區路邊,卻遭到當地居民的反對,理由是會對他們日常出行造成妨礙。布隆伯格先后與社區委員會和民間社團代表座談500多次,并建立專業網站征求意見。在對近7萬條意見和建議研究后,對原方案做了修改,最終確定了300個租車站。
出租車租賃協議范文6
丈夫出車途中遇車禍溺水而亡
2010年2月8日上午9點多鐘,農歷臘月二十六,在江蘇省海安縣一家企業打工的馮家平接到電話,說她的丈夫駕車途中出了意外。
原來,2月8日凌晨1點左右,馮家平的丈夫王金喜駕駛出租車從海安縣城送客到鄰縣泰興市,行駛到泰興市古溪鎮境內時不幸墜入河中,與車中的兩名乘客同時溺水而亡。
馮家平含淚處理了丈夫的后事。然而一天早上,忽然一群人氣沖沖地找到她,要求她賠償40萬元。來人是當初坐她丈夫的出租車溺水而亡的一位乘客的親屬。
丈夫去世后,她上有84歲的公公和77歲的婆婆需要贍養,下有剛入大學的女兒需要撫養,全家的月收入全靠她打工掙來的1200多元錢工資,哪里還能拿得出錢來賠償?
死亡乘客家屬于是將馮家平及其女兒、公公、婆婆4人和丈夫生前所在的出租車公司告上了海安縣人民法院,索賠41萬余元。
法庭開庭時,出租車公司辯稱,王金喜所開的出租車系于2009年5月9日從呂秀手中轉租而來的,公司只與呂秀簽訂了《出租車全額租賃承包經營合同》,約定呂秀通過支付車輛全額租金的方法取得公司出租車輛使用權,公司每月向呂秀收取280元管理費。這份合同是經濟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表明出租車公司與呂秀之間是租賃合同關系。呂秀在其承包期間轉讓了出租車使用權,每月向王金喜收取4000元租金,王金喜與呂秀之間形成了轉租合同關系,王金喜不受雇于出租車公司,其與出租車公司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因此出租車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出租車公司的抗辯理由得到了海安縣人民法院的支持,法院一審判決馮家平及其女兒、公公、婆婆4人繼承王金喜遺產范圍內賠償原告各種損失41萬余元。出租車司機與公司沒有勞動關系?
一審宣判令馮家平大吃一驚:丈夫開的車明明掛有出租車公司標識,為何最后出了問題,出租車公司卻把責任撇得干干凈凈?一審判決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僅有初中文化的她并不了解。朋友告訴她,“王金喜在送客途中如果不是故意墜河溺水而亡,那么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應屬因工死亡。你不但不需要賠錢,而且還應該領到一筆工亡補助金。”
丈夫不可能故意墜河,王家平認為領到這筆工亡補助金是板上釘釘的事。然而,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她的工傷申請后,要她提供王金喜與出租車公司所簽的勞動合同,因為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在認定工傷過程中,受傷害的職工必須向工傷認定機構出具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如果職工認為自己所受傷害為工傷,而又不能舉出證據證明時,就要通過勞動爭議的途徑先來解決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問題。
2010年6月30日,海安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確認王金喜與出租車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馮家平轉而找到呂秀,提出,既然與公司沒有勞動關系,那王金喜受雇于呂秀,應該形成雇傭關系吧。
呂秀辯稱,她與王金喜之間不是雇傭關系,而是轉租賃關系。王金喜每月向她繳納固定營運收入,余額歸他自己,“他的工資并不是我來發”;在客運期間,車輛損壞由王金喜自行維修并承擔費用,油費也是他承擔,而在雇傭關系中,雇員是不需要承擔經營成本的。海安縣法院的法官也認為呂秀與王金喜之間不存在雇傭關系。
難道出租車公司領個執照,就可以坐在家里每月收取上千元“份子錢”,卻不承擔任何責任,世上哪有這種美差?馮家平認為法院的這份判決不公平,準備向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許多人勸她,在海安縣乃至于整個南通市,出租車公司與出租車司機之間沒有勞動關系是行業慣例,你這個官司即使打到南通市中院,還不是外甥打燈籠——照舊!
此時的她已經一貧如洗。女兒在南京上大學已經幾個月沒有生活費了,她將家里的400斤稻子賣了湊了280元錢,剛給女兒寄去。
為了籌錢,馮家平賣掉了家里剩下的口糧,義無反顧地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開庭前,馮家平找到了在南通市有一定知名度的江蘇洲際英杰律師事務所咨詢,楊海燕、謝慶斌兩位律師聽了她的遭遇后,決定無償向她提供法律援助。兩位律師看了她提供的材料后告訴她,王金喜取得二駕資格,一定有汽車駕駛員服務卡,因為依照《南通市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卡管理規定(試行)》,凡在南通市駕駛出租汽車必須持有服務卡,無卡不得上崗。
馮家平在律師的幫助下,到管理出租車行業的市客管處查找丈夫生前的汽車駕駛員服務卡。在一大堆材料中,她終于找到了那張小小的卡片,原來,出租車公司在丈夫與呂秀簽訂協議前的2009年4月14日,專門為王金喜辦理了汽車駕駛員服務卡。這充分說明出租車公司對丈夫的二駕身份是認可的。
誓將官司打到底
不久后,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這起要求確認勞動關系的上訴案件。
庭上,出租車公司再次申辯與王金喜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馮家平的律師拿出出租車公司幫王金喜辦理的汽車駕駛員服務卡說,如果沒有勞動關系,出租車公司為什么要幫王金喜辦理服務卡?這表明出租車公司對王金喜的公司二駕的身份是明知的,也是同意的。如果出租車公司不為王金喜辦理服務卡,丈夫也不會作為二駕上崗服務,也就沒有后來的駕車墜河溺水而亡一說。
出租車公司辯稱,出租車只是一種勞動的工具,出租車公司以出租勞動工具獲取利益,駕駛員通過支付租金來取得勞動工具使用經營權,這是一種經營模式,而不是勞動關系。王金喜所開出租車公司雖然帶有公司標識,但王金喜經營不受公司約束,具有自主決定勞動時間、勞動地點的權利。而勞動關系的前提是,勞動者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和指定的勞動地點。
馮家對說,表面上看丈夫開出租車時間、地點不受出租車公司控制,而實際上出租車公司有只無形的手無時無刻不在管理著出租車司機。出租車公司不管刮風下雨,也不管天冷天熱,每月收取4000元“份子錢”雷打不動,這就迫使像丈夫這樣的司機每天沒日沒夜地先掙完份子錢,再掙夠汽油費,最后才掙自己的那一塊收入。如果不是這樣,哪有人臨近年關深更半夜寒風凜冽仍在外出車的?
馮家平和她律師的當庭辯駁得到了二審法院的支持。
2011年5月11日,南通市中院終審撤銷了海安縣法院的一審判決,判決王金喜與出租車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由于南通市中院判決王金喜與出租車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那么王金喜開出租車的行為就是職務行為,其駕駛出租車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乘客傷亡損失就應當由出租車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于是,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海安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作出改判,認定乘客的損失由出租車公司承擔。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后,應馮家平的申請,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王金喜受到的事故傷害為工傷。2012年2月10日,海安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裁定出租車公司支付馮家平及其女兒、公公、婆婆4人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近38萬元,并每月向馮家平的公公、婆婆各支付供養親屬撫慰金178.5元。
終審判決后,出租車公司不服,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2年5月21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認為南通市中院的判決并無不當,駁回再審申請。
用經濟合同規避勞動合同行不通
江蘇省高院和南通市中院審理此案的法官接受記者采訪時談了此案判決的依據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