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社會保障理論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論文
1.研究目的和意義
1.1、農村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
綜合上述各國對社會保障的界定,可以看出養老保險是其重要的內容。所謂社會保障制度,就是法律規定了的,按照某種確定的規則實施的社會保障措施或政策體系。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定義是:社會通過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來為其成員提供保護,以便與由于疾病、生育、工傷、失業、殘疾、年老和死亡等原因造成停薪或大幅度減少工資而起的經濟和社會貧困進行斗爭,并提供醫療和對有子女的家庭實行補貼的制度。
1.2農村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
莫尼漢(Moynihan)曾指出:“一個民族的文明質量可以從這個民族照顧其老人的態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而社會保障作為近現代的社會文明和重要社會標志,自19世紀80年代在德國首先創立社會保障制度后,現今已風靡全世界并引發起多次改革高潮。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國家建立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如同建立完整的法律體系一樣,缺乏法律體系的國家必然導致善惡不分,民不聊生;而缺乏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只能是富人的天堂,窮人的地獄。伴隨著我國近年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也提上了日程,在經歷了20余年的高速經濟發展之后,社會保障作為兼顧效益和公平并促進穩定發展的重要問題也逐漸得到了重視。這其中農村群體和老年群體也越來越受到重視,由此可見,農村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1]。
1.3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
社會保障的最基本目的是為了保證生產力的持續發展。改革開放特別是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以后,城市逐步建立了全面的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針對貧困人口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由于長期以來歷史的原因和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使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嚴重滯后,農民作為一個整體基本上是在社會中處于弱勢地位。黨的十六大指出:“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洲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社會保降的標準和水平,發展城鄉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事業。
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法律風險初探
摘要: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專門用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和省級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都承擔著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任務,由于社保基金性質的特殊性,管理機構在對社保基金進行投資運作時,不僅要考慮增值收益,更要考慮投資風險,而法律風險防控在市場經濟監管趨嚴的社會背景下成為值得關注的問題。
關鍵詞: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法律風險
本文所稱社保基金采用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采用的定義,即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專門用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的專項資金。2000年,國家成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2014年12月,山東省成立第一家省級社保基金理事會。從實際投資運作看,近年來基金規模不斷擴大,投資模式不斷創新,金融市場監管趨嚴,特別是2017年以來,銀保監會、央行、基金業協會等金融監管機構及行業自治組織不斷出臺部門規章和行業規則規制金融亂象,金融行業迎來“強監管”時代。以山東省為例,社保基金投資涉及信托投資、私募基金投資、股權投資等多個投資領域,不僅要使項目投資符合基本法規定,更要時刻關注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出臺和行業新規。從社保基金開展金融投資的過程看,項目投前進行謹慎的合規分析,避免出現合規風險是保障項目投后整體穩健運行的關鍵和基礎環節。
一、文獻綜述
(一)研究成果概述
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的發達國家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都較早,例如美國早在1930年左右就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會保障領域的法律——《社會保障法》,1940年建立了第一個社會保障信托基金。新加坡在1955年建立了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制度,自1992年以后,以中央公積金制度為代表的社會保障制度就將受益群體覆蓋到參加工作和沒有參加工作的新加坡人口。目前國內學界理論認為,社保基金投資法律風險形成的原因有三:一是有關制度不完善,二是相關主體監管不力,三是社保基金在入市過程中存在的多層委托關系加劇投資風險。我國于2000年成立第一個國家級社會保障基金后,理論界對于社保基金的研究成果逐漸增多。項懷誠在《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幾個問題》(2006)提出,國家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有限,作為國家戰略儲備資金,社保基金一直本著“安全至上,注重效益”的原則通過直接投資和委托投資對國內資本市場進行股權和債權投資,同時提出,提高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社保基金法律制度保障措施是實現社保基金創新與發展的重要環節。劉子蘭、嚴明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風險管理研究》(2006)一文中運用均值——方差模型、VAR模型等分析工具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風險進行了分析,為社保基金可量化管理的風險提供了解決思路。唐霽松在《加強社保基金監管防范化解重大風險》(2018)一文中從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角度,為我們防范和化解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風險打開了新思路。
(二)創新性分析
社會生態下的社保管理創新
作者:高宏偉 張民省 單位:山西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山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1社會保障管理的生態環境及影響因素
社會保障管理是為了實現社會保障目標,通過一定的機構和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對各種社會保障事務進行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和監督的過程。社會保障管理的生態環境則是指影響社會保障管理主體及其活動方式、活動過程的外部要素的總和,如政治、經濟、文化、資源等環境因素[1]。社會保障管理的生態環境,影響和制約著社會保障管理的理念和創新,綜合來看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
一是資源的約束。傳統的資源如勞動力、土地、資本等生產要素,在人類社會發展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支撐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這些傳統資源在今天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寶貴財富。然而隨著全球經濟由工業經濟向信息經濟轉變進程的加快,知識與信息代替傳統的資源成為了社會發展的最大資源,社會資源從以勞動力、土地、資本為主轉向以知識和信息為主。社會保障管理是信息量非常大的工程,一旦離開信息支持將會舉步維艱,要么管理節奏跟不上去,要么管理質量無法保證。信息職能的引入,與傳統管理職能將構成一種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管理職能系統。信息職能為傳統管理職能的發揮提供了全方位、全過程的信息,反過來,傳統管理職能又促使信息職能去開發、收集、處理、傳播、分配信息資源,從而使社會保障管理科學、高效、透明。
二是組織成員的影響。組織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社會的基礎。沒有人,就不會有組織,不會有關系,更談不上管理。在物質產品不太豐富的時代,人們迫于生計更多地像一個追逐利益的經濟人。早期管理思想中,以泰羅為代表的科學管理理論強調人追求經濟利益的本性,使管理學與經濟學的人性假設趨于一致。然而在物質極大豐富后,人們開始逐漸擺脫經濟人這一稱謂,后期梅奧從“霍桑實驗”中認識到,除了對經濟利益的需求外,人們對社會和心理方面的需求也很重要,因而否定了經濟人假設,提出了社會人假設[2]。再從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看,由于個人目的、個人偏好、個人利益的存在,人就會有多種需求。這些需求,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動機,引發各種各樣的行為來滿足個人的自我發展、自我實現和自我完善的需要。當今社會人們受經濟、政治、文化、道德等多方面影響,人性變得非常復雜。社會保障管理如果無視這些變化,管理效率就不可能真正提高。
三是組織內外環境。在組織內部,行政管理體制的嚴重滯后,已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突出問題逐漸顯現出來。只有加快推進政府自身建設和管理創新,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在組織外部,從國內來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開始步入一個多元矛盾相互交織的復雜時期,以收入差距、城鄉差距、下崗失業、弱勢群體保障等等為主要表現形式的社會矛盾成為未來國家發展的主要挑戰;從國外來講,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它所帶來的不僅是各國企業之間的競爭,實質上也直接導致了各國政府間的競爭,政府競爭的發展態勢正從單純的國內競爭向國際國內全方位競爭演變。為了應對這些挑戰,政府的轉型和管理模式的創新顯得前所未有的醒目和重要。
四是倫理觀念的變化。人們的社會倫理觀念,總是隨著生活方式和社會關系的變化而變動。價值觀的改變以及信息技術的發展等因素,對人們倫理道德觀念的變化和環境生態文明的形成都具有重大影響。我國社會正處于歷史上少有的急劇變化之中,倫理觀正發生著深刻而復雜的變化。從社會保障角度看,社會保障管理是一種政府行政行為,它是法制行為,也是道德行為,沒有法和德的雙重約束,社會保障管理就會在很大程度上處于混亂狀態。為此,必須加強對社會保障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敦促社會保障部門推進自律建設。加強社會保障管理者的行政倫理建設,培養其道德良知,增強其自律意識,以“德化”防止“腐化”,從而規范社會保障管理主體的行政行為。
農民工經濟法社會保障制度
【摘要】
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農民工的數量在總就業人口中的比重大,農民工對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繁榮昌盛意義重大。而我國現有的對農民工的切身利益進行保護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卻是極不完善的,呈現出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等良好態勢,極其不匹配的局面,因而,本文從經濟法的角度,對完善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法律體系,使農民工的利益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提出一些建議。
【關鍵詞】
農民工;社會保障;經濟法;法律制度
我國在全面深化社會主義制度改革的道路上取得的成果不計其數,我國的農民工仍然是我國從業人員中的一個重要人群,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深化改革仍然是我國社會主義改革的重點,從立法層面對我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進行相應的改革,減少農民工在醫療、工傷、失業等方面的社會保險風險,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與幸福度,構建一個更加公平和諧的社會。建立健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所遵從的首要原則就是公平,保護社會中農民工這一弱勢群體的切身利益,將資源進行第二次分配,促進更加公平的社會主義經濟文化建設。這一理論與傳統的經濟學中所提倡的效率第一、兼顧公平的理論看似有著根本的區別,可是從構建整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更加合理公平的分配勞動資源角度考慮其是共通的。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缺失
(一)農民工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缺失
新型城鎮化發展中社會保障的問題
摘要:新型城鎮化有利于全面提升城鎮化的質量和水平,協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協調發展,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其中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要求實現農村社會保障的改革和完善。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農村社會保障;問題;措施
新型城鎮化是現代化發展的必經之路,新型城鎮化在發展過程中要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村現代化及農民現代化,在農民的現代化中除加強職業農民的培養外,還要切實提高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拓寬社會保障層次、全覆蓋社會保障人群[1]。在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民生向來是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務,近年來,農民醫療、養老等民生問題越來越成為農民迫切關注的社會問題,隨著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這一制度成為解決社會問題、保障人民生活、提高居民幸福感的有利保障。
1棲霞市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
以棲霞市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為前提,針對大部分農村社會保障發展的現狀,來分析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以下問題。
1.1農村社會保障項目有待健全。在新型城鎮化發展中,棲霞市農村社會保障項目主要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救濟、“五保”為主要的保障形式,且棲霞市僅有少部分村莊實行“新農保”,農村養老保險、社會福利沒有得到全面覆蓋[2]。
1.2農村社會保障待遇與城市社會保障待遇存在差距。目前針對農民的社會保障,與城市的社會保障相比,在保障待遇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方面,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民的社會保障的給付水平不高,城市居民社會保障給付明顯高于農民。另一方面,存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方面也存在很大差距,農民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力度遠遠低于城市居民。
法經濟學下醫療供給側體制需求分析
摘要:基于經濟學、心理學、哲學、法學的不同層面的需求研究,文章提出的需求理論以需求層次性和需求流動性為兩大主干體系,并繪制了不同層次需求相互流動的圖譜,其基本發展脈絡是個人高層次需求—個人低層次需求—社會需求—社會供給—供給黏性,成為研究醫療需求問題的指導思想。文章還將需求理論直接引入醫療問題中,建立起系統的醫療需求結構及其流動性分析框架。為實現社會不同條件下的醫療需求,筆者在與首倡者湖北省委的胡立強同志溝通的基礎上,首次系統地完善了“萬有需求論”,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與思路。
關鍵詞:醫療需求;萬有需求論;法經濟學分析
“需求”一詞的漢語內涵為“需要、要求、索取”,但是,除了一般的日常語境外,需求一詞更具備豐富的學術意蘊,需求理論正是建立在這些內容之上。在經濟學層面對需求理論的研究主要揭示出一個結論,即市場通常是資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在大多數的自由競爭市場體系下,商品供給的過剩或短缺都會因為價格機制的自發調整而僅在短時間內發揮作用,價格最終要變動到其均衡狀態之下,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在心理學層面的需求理論,最為知名的莫過于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馬斯洛把人的需求劃分為五個層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感情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馬斯洛認為,在非例外的情況下人的五個層次需求像階梯一樣從低到高排列,在前一層次的需求得以滿足后,后一層次的需求才開始產生或增多;如果前一層次的需求未能得到滿足,則對后續層次的需求來說,前一層次的需求便會構成“迫切需求”,進而成為人在行動時的主要心理控制因素。馬克思主義哲學層面的需求理論衍生出了個人需求與社會需求的辯證統一:個人需求構成了對社會穩定、社會和諧的深層次驅動,這種驅動主要是通過社會公共需求的衍生和滿足來實現的。在經濟不夠發達的原始社會,由于個人需求僅停留在溫飽、安全、血緣繁衍等低層次階段(類似于馬斯洛需求理論的前三層次),社會需求僅是無數個個人需求的簡單加總。但伴隨著社會發展,個人需求開始得以深層次發展,私益的擴張開始有了有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可能,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發生了劇烈的矛盾沖突,“公共利益才以國家的姿態、即以‘虛幻共同體’的形式調節兩者矛盾,防止矛盾沖突……國家在多大程度上認知并實現社會的‘公共需要’、‘公共利益’,決定并影響著一個社會穩定、和諧的程度。”在法學層面,并不存在一個嚴謹的需求概念,但這并不意味著對需求問題的研究淡出法學家視野。私法與公法的二元化劃分是法學研究的代表性思維,按照這種邏輯,人的需求也可以做出類似于哲學層面“個人需求”和“社會需求”層面的劃分。私法層面的需求通常指代私益性需求,其哲學基礎為自由主義;而公法層面的需求則通常意味著社會集體的公益性需求,其哲學基礎為家長主義。為了滿足集體和公眾利益,必須訴諸于必要的規制。
一、中國醫療衛生供給體制存在的問題和成因
我國目前醫療衛生供給體制存在的核心問題是,未能真正促進我國醫療服務供給的高效率和公平性,進而使我國的醫療資源配置法律制度呈現出一種較低水平的狀態,有礙公眾醫療需求的滿足。我國當前在醫療需求滿足上的不充分,直接影響了社會公眾的“健康公平”問題,它是“所有社會成員均有機會獲得盡可能高的健康水平,這是人類的基本權利”。對于此問題,早有學者進行過研究,其從縱向角度將我國目前的衛生供給體制各環節進行研究,認為目前的衛生供給體制同時存在事前階段的“衛生服務籌資不公平”、事中階段的“衛生服務提供不公平”和事后階段的“衛生服務利用不公平”。而筆者更傾向于從橫向角度研究此問題,即偏重于關注我國目前衛生供給體制的空間供給不均衡問題。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為由于經濟發展程度所導致的東、中、西部之間的衛生供給條件和水平存在的差距。早在2003年,中國科學院李日邦等人即已做過除港澳臺地區以外中國31個省級行政單位的健康相關指標研究。根據該次研究的成果,全國平均公民健康指數為36.08,但各地區發展極不均衡,可以被劃為五個不同的等區,其中最好的是北京,健康指數為60.15;最差的是西藏,健康指數僅為10.44,大城市和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居民的健康水平存在較大區域差異。二是由勞動社會保障體制的城鄉二元化導致的衛生供給條件和水平的城鄉不均衡。醫療供給體制本身是一國社會保障體制的重要一環,成熟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通常由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四類法律制度構成,而醫療服務供給通常是社會保險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環。目前,這種差距體現得尤為明顯:對城市醫療供給服務來說,其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管理,社保基金由其統一運作,支出比例較高;而對農村醫療供給服務來說,則分散在多個部門進行分別管理,基金的管理和運作也多統籌自地方政府,支出比例也較低。
二、中國醫療供給體制改進的制度規劃與策略
對中國當前醫療供給體制的分析,折射出一個不可否認的現實問題:中國醫療供給體制并不適應我國醫療需求的滿足,有必要從醫療供給體制改進的角度做出制度規劃,進一步提高醫療需求的滿足能力。
社區教育與社會保障共屬性
摘要:
社區教育與社會保障都是具有公共價值的公共服務事業,二者呈現出較大的相關性,主要表現在價值追求、特性表征和實踐運作三個方面的共屬性。在價值追求上,表現在對人權、政治民主和社會和諧的肯定與呼吁;在特性表征上,表現在對人的生存需求、生命質量和自我實現的滿足與維護;在實踐運作上,表現在形成政府統籌領導、社會多元參與和市場有效配合的有機格局。分析社區教育與社會保障之間的共屬性,明確社會保障之于社區教育的方向指引,對于探尋社區教育的價值追求,回歸社區教育發展的正確方向具有重大意義。
關鍵詞:
社區教育;社會保障;共屬性
社區教育是面向社區全體居民,通過開發和利用各種教育資源而實施的一項社會性、公益性和草根性的教育活動,其宗旨在于提高居民素質、改善居民生活質量和促進社區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障是指國家以立法形式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提供相應公益服務,保障人們基本生活水平。同時,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提升公共福利水平,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從內涵界定來看,二者具有較大的共屬性;從性質規定來看,二者都是公共產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競爭性、共享性和非分割性等特點,兼具公共價值和社會保障功能;從功能定位來看,二者都是社會的助推器,均表達一種社會公平、社會和諧和社會福祉,與提高人們生活質量和生活品質、提升執政能力和公共服務質量有直接相關性;從運作思路來看,二者都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高公共產品的效率,鼓勵市場參與購買服務以實現運作效益最大化。社區教育與社會保障的共屬性存在一種交叉與融合的關系,存在一種同一與重合的性質,存在一種相交與共通的要素。分析社區教育與社會保障的共屬性,明確社會保障之于社區教育的方向指引,對于探尋社區教育的價值追求,回歸社區教育發展的正確方向具有重大意義。這一方向在于價值追求上對人權、政治民主和社會和諧的肯定與呼吁,在于特性表征上對人的生存需求、生命質量和自我實現的滿足與維護,在于實踐運作上形成政府統籌領導、社會多元參與和市場有效配合的有機格局。
一、價值追求:根植于共屬的文明土壤
世界是由現實世界與價值世界組成的。現實世界是主體與客體的存在,在現實世界里,人們依據客觀規律進行活動;價值世界與現實世界相對,在價值世界里,人們依據自身需要選擇活動。因此,價值世界是屬于人的世界。社區教育與社會保障的價值追求一樣,二者的共屬性體現在對人的存在權利的肯定與維護,對政治民主的宣揚與追尋,對社會和諧穩定的倡導與呼吁。人作為一種價值存在,從人權方面來說,活著是一種存在,存在就是一種權利;從政治民主方面來說,人既是一種政治動物,也是一種政治存在;從社會和諧穩定方面來說,社會是自我存在的集合,也是和諧共生的塑造。
刑事被害人視域下社會管理的改革
一、風險社會下建立刑事被害人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一)風險社會下社會穩定是任何類型社會謀求發展的基礎
在風險社會下,人民對于司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有著更高的要求,對于刑事案件中不同主體的處遇也有著極高的期待。刑事被害人作為司法制度下應該著重保護的群體卻常常在刑罰執行中遭受冷遇。這也正是在現實社會中被害人頻繁上訪,涉訴信訪案件增多的原因之一。因此,為了維護司法的有效性,在對被害人的利益保障上應該出臺相應的制度來保障司法效力。這樣也能夠有效的降低社會管理壓力,維護社會的穩定。
(二)風險社會下的被害人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利于預防和控制犯罪
對于刑事被害人的犯罪預防是提出并建立被害人社會保障制度的出發點。法律的目的在于犯罪懲治與對于潛在犯罪行為的威懾。從某種程度上說,法律的威懾作用能夠有效的防控犯罪的發生。因此,被害人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能夠從根源上阻卻被害人在尋求私立救濟的過程中所帶來的社會風險,有效的預防被害人犯罪的發生。在對被害人的事后救濟方面,建立完備的被害人社會保障制度能夠使被害人在物質和精神上得到滿足,因此此項制度能夠達到事前預防與事后救濟的完美契合,有效降低社會風險,減輕社會管理壓力,實現社會創新管理目的。
二、被害人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對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促進民和以解決刑事被害人利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