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畜牧獸醫工作動物檢疫現狀,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動物疫情的發生和傳播,不僅會影響到畜牧產業的健康發展,而且有些動物疫病還會嚴重威脅到人類身體健康。畜牧獸醫工作中動物檢疫工作關乎一個地區畜牧業健康發展,更關系到地區食品安全,所以切實做好動物檢疫工作具有重大意義。最近幾年,遼寧省綏中縣為進一步加強動物產地檢疫工作,在生豬集中裝載檢疫點懸掛“規范產地檢疫,整治無證交易”橫幅,并在交易區現場講解宣傳《動物防疫法》《遼寧省動物防疫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督促養殖戶和販運戶“先申報檢疫、后上市交易”,并對未附有檢疫證明運輸畜禽的販運人員進行處罰。截至目前,全縣共檢疫活畜禽26.47萬頭(只),屠宰檢疫牛4520頭、羊8365只、禽類10萬羽,消毒車輛300輛(次),消毒活畜市場、屠宰場等場所16.8萬平方米,有效提高了養殖戶和販運戶的動物檢疫意識,提高了產地檢疫率。
1畜牧獸醫工作中動物檢疫存在問題分析
1.1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率較低
近些年,盡管規模化養殖產業不斷向前發展,小規模動物養殖依然占據動物市場的主導,規模和數量存在較大差異性,動物飼養分散,出欄不集中,這就大大增加了動物檢疫的難度和工作壓力,動物檢疫率和屠宰檢疫率較低,不能切實保證動物檢疫質量。
1.2飼養戶對動物檢疫認識不足
很多飼養戶在面對動物檢疫時不積極配合,甚至存在阻礙動物檢疫工作的現象,對動物檢疫工作在思想上存在認知不足。同時在廣大基層地區動物檢疫設備和檢疫方法較為落后,由于設備配置不完善,動物檢疫過程中主要依靠主觀經驗判斷,導致了動物檢疫合格率不高。當養殖場發生疫情后,很多散戶不能做到及時上報,存在僥幸心理,常常出現逃避檢驗漏檢現象,有時飼養戶還會將病死動物上市銷售,對消費者身心健康構成嚴重威脅。此外,社會大眾對動物檢疫的認知程度也不是很高,在購買動物制品過程中,對該動物是否進行了檢疫關注不高,這就給病死害動物是上市流通提供了便利。
1.3動物檢疫監督環節有待進一步加強
現階段動物檢疫過程中逃避檢驗、漏檢現象十分常見,出現這種問題,主要是因為在養殖和運輸環節,動物檢疫監督工作沒有做到位。動物檢疫監督涉及到多個部門,該項工作開展必須要求各個部門協同配合。但是在實際的動物檢疫工作開展過程中,各個部門各自為政,缺乏有效的溝通交流,在動物監督管理方面缺乏凝聚力,常常導致動物檢疫監督工作流于形式,工作質量不高,最終對地區畜牧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產生了嚴重威脅。
2畜牧獸醫工作中動物檢疫對策分析
2.1切實做好動物全面檢疫工作
首先,做好動物產地檢疫工作。一方面簽訂責任書,落實責任制。縣動監所與全縣15個鄉鎮動監所簽定《工作目標責任狀》,全縣共簽定使用《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明確各鄉鎮動監所《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使用量,并將完成情況記入年度考核檔案,做為年終考評項目。要求各級檢疫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出欄的畜禽要嚴格到場、到戶進行檢疫,嚴格查驗養殖檔案,檢查免疫標識佩帶情況,切實做到檢疫項目到位、檢疫程序到位、檢疫標準到位、檢疫處理到位、檢疫記錄到位的“五到位”,實現動物產地檢疫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另一個方面通過“三抓三強”,進一步提高檢疫人員的素質和執法水平。抓學習,強理論素質;抓思想,強政治素質;抓培訓,強化業務素質活動,促進動物檢疫人員學法、懂法、文明執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術過硬、具有較強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的動物檢疫隊伍;其次,做好屠宰檢疫工作。縣級定點屠宰廠和鄉鎮動監所嚴格按照《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認真履行屠宰場(點)進場動物檢疫工作。屠宰廠、場(點)嚴格查驗進場動物健康狀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畜禽標識佩帶情況、“未使用瘦肉精保證書”或“瘦肉精”檢驗報告,查驗合格后,按批次回收《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并將不同貨主、不同批次的動物分圈待宰,按規定對進場動物進行登記。同時,嚴格依法執行屠宰檢疫申報制度,全縣屠宰廠、場(點)全部于宰前6小時進行檢疫申報,檢疫人員于宰前2小時進場實施宰前檢查。屠宰場(點)向檢疫人員提供進場動物登記表,并按批次提供動物《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省外引入動物《檢疫申報受理單》。檢疫人員認真進行查證驗物工作,經檢查合格后,準許待宰動物進入生產線進行屠宰,并回收檢疫合格證明。
2.2強化部門合作,加大執法力度
建立完善的畜牧、食藥監、公安等部門還參與的聯動執法機制,以動物屠宰為突破口,以龍頭企業為載體,以生豬及其產品為重點,逐漸建立完善的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形成嚴肅處理不法行為的強大合力,進一步提升動物檢疫監督工作質量和工作水平,切實保障動物市場動物制品安全。結合遼寧省綏中縣實際情況,針對性的在飼料獸藥非法添加、私自銷售病死害動物、私屠濫宰等方面開展專項整治,重點打擊逃避檢疫加工銷售病死害動物的違法行為。對違法出售病死害動物,加工經營病死害動物的經營主體或行為個人按照相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構成刑事行為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2.3加強養殖場日常監管
針對現階段該縣飼養規模不大的特點,要切實做好養殖場日常監管工作。養殖場監管涉及到動物疫病防控、生物安全防治、投入品使用、畜禽污染治理、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等方面,這些工作是確保地區畜牧產業健康,可持續、穩定、和諧發展的基礎。養殖場日常監管工作開展,主要由縣級動物疾控中心和養殖場簽訂《養殖環節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對該行政區域內的養殖場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作者:楊釩 韓春哲 單位:遼寧省綏中縣動物檢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