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經濟法經濟轉型作用,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
經濟轉型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需要各方面體系制度的配合,其中,經濟法在經濟轉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經濟轉型相關概念的基礎上,深入探討了經濟法在經濟轉型中所起到的具體作用。
關鍵詞:
經濟法;經濟轉型;促進作用
1.前言
雖然我國開展改革開放,轉變市場經濟形態由來已久,但是客觀來看,我國仍然沒有實現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完全轉變,仍然處于中間的轉型過渡期,這個轉型期的發展質量至關重要,直接影響到最終形成的市場經濟的水平高低。我國的基本國策之一為依法治國,在龐大的法律中,經濟法對經濟轉型產生的影響最為直接也最為深刻,因此必須要重視經濟法在經濟轉型期的重要地位。
2.經濟轉型概述
2.1經濟轉型涵義
經濟轉型這個概念可以從不同角度和層次進行全方位的理解,第一,經濟轉型是我國整體的經濟體制的轉型,即從落后的計劃經濟向更加先進的市場經濟發展;第二,經濟轉型也是一個社會層次的轉型,即從計劃經濟時期的較低經濟發展層次逐漸轉向與世界先進水平趨同的層次;第三,經濟轉型不單單是經濟體制與制度方面的轉變,更是基于經濟社會這一基礎建設的各種上層建筑的相對應的變化,由點及面的輻射帶動整個社會進行自我變革與提升。
2.2經濟轉型的必要性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決定國家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在世界范圍內各方面競爭都十分激烈的背景下,停滯進步就等于落后,經濟地位的降低會間接地導致國家的政治地位、軍事地位等隨之下降,不利于我國為自身爭取更多權力和利益。此外,我國經濟體制不完善也會影響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影響人民的生活質量,不利于和諧社會的實現和穩定發展。因此,無論從宏觀還是微觀的角度來看,經濟轉型都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3經濟轉型的特點
第一,經濟轉型是在政府的主推之下開展的。經濟轉型是一個龐大的工程,需要各個政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協調配合,同時政治、文化等其他領域也應協同發生變革,因此,除了政府的號召力和助推力之外,沒有任何一個組織有能力完成這種轉變。第二,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同步轉型。社會體系是一個多元化、和諧統一的體系,當該整體的某一部分發生變化時,其他要素應當及時調整自身,以實現整個系統的協調發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經濟轉型必然導致我國的經濟基礎更上一層樓,隨之而來的也應當是科學技術、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綜合進步。第三,法律約束缺失。經濟轉型是一個社會性的大工程,轉型具有巨大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在這個過程中很難照顧到轉型工作的方方面面,難免出現部分環節的漏洞,再加上最初的法律體系不完善以及后來的法律貫徹力度不強等,都導致法律對于經濟轉型工作的約束力和控制力差強人意,從而導致了貪污腐敗等經濟問題的出現,大大影響了經濟轉型的效率和質量。
3.經濟法在經濟轉型中的作用
3.1經濟法的功能
第一,調整功能。經濟法作為基本功能法之一,一個最基礎的作用就是調整作用,即對其作用范圍內的社會關系進行有依據的管理和協調。經濟法在調整政府與市場之間、市場主體之間等的關系方面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指引功能。經濟法的條文以具有邏輯性、合理性、完整性等特征的文字將經濟社會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進行規范化引導,指引人們在面對不同場合和情況時能夠有所依據的做出正確的選擇,從而起到規范市場活動、調節市場秩序的作用。除了作用于經濟社會主體之外,經濟法還能對市場經濟本身起到調整完善的作用。第三,保障作用。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經濟法規定了一系列經濟環境中各個主體應當承擔的義務,同時也賦予了他們相應的權利,只有各個主體都自覺承擔起自身的責任,才能使享受權利的環境得到保障。法律具有強制性和權威性,在義務和權利的實現方面,法律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3.2經濟法在經濟轉型中的作用
經濟法具體體現在經濟轉型期的作用又有所深化,我國的經濟形勢背景以及經濟法律結構與其他國家都有所不同,只有深入分析經濟法在我國經濟轉型中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利用經濟法促進我國經濟形態的完全轉變,實現綜合國力的高質量發展。第一,經濟法有利于更好地調整市場經濟活動。任何組織和體系都離不開完善的規章制度,以條文化、規范化的制度來約束自身的行為。在市場經濟中,經濟法就綜合性的起到了活動調節的作用,詳細的規定了不同主體的權利、義務,并以相應的懲罰條款進行反向約束,確保經濟活動有法可依。第二,經濟法能夠維護經濟轉型期的秩序。經濟市場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平競爭,只有實現競爭的公平性才能激發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從而推動經濟社會良性循環上升。此外,經濟法在保證了市場競爭主體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保障了消費者的權利不受到侵害,例如經濟法對于壟斷行為進行了嚴格的控制與杜絕,防止消費者權益由于壟斷市場行為而受損。公平競爭與合理交易的保障使得經濟轉型能夠以更加穩定的秩序和更高的質量展開。第三,經濟法還有利于約束政府權力。在經濟市場中有一雙看不見的手,即經濟規律,以及一雙看得見的手,即政府干預,二者對于市場經濟發展的作用程度是此消彼長的,政府如果對市場活動進行過多的干預就會影響市場經濟發展的質量,因此政府權力應用的范圍、程度等都應該有明確的規定和合理的控制。經濟法對政府的角色和職能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即政府只是經濟市場的服務者和協調者,而不是管理者和控制者,只有明確這一點,政府才不會過多干涉經濟市場活動。
結論
經濟轉型是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過程中,經濟法在調整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約束政府權力等方面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我國經濟轉型發展獲得更高的質量。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應更好地完善經濟法,使之與經濟轉型期更好地協調配合,從而推動經濟轉型的完全化。
作者:劉強 單位:吉林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張建.經濟轉型中經濟法的作用[J].南方論刊,2012(12):23-25.
[2]李植.經濟法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作用[J].中外企業家,2015(09):35-36.
[3]魯穎嘉.試論經濟轉型過程中的經濟法[J].商場現代化,2016(03):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