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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決策部署及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科學防范和處置各種自然災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據《XX市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災害風險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切實提高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重點工作
(一)防范化解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風險。
縣氣象局要針對低溫雨雪冰凍可能影響的重點地區,加密與省、市氣象局之間會商頻次,密切跟蹤監測天氣變化,強化會商協同和上下聯動;充分發揮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等各類預警信息平臺重要作用,第一時間提供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主動加強與交通運輸、電力、通信、農業農村、民政等單位的會商和溝通,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可能影響的區域、行業和可能造成的災害損失程度等信息。
(二)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災風險。
加強責任落實,以政府名義公布劃定的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區,適時森林防火禁火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修訂健全應急處置預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開展專項督查、常態督查和明察暗訪;加強火源管控,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在全縣開展森林火災隱患徹底排查整改,嚴格管控森林火災多發地段、敏感時段和高危人群,適時適地開展計劃燒除,切實消除隱患;加強預防宣傳,及時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高火險天氣警報信息,做好監測預警和火險趨勢預測;加強能力建設,做好森林防火項目申報、管理和驗收等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專(兼)職和群眾森林火災撲救力量。
(三)防范化解重大洪澇災害風險。
防范化解江河超標洪水風險。汛前明確各級江河防洪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逐一落實江河防洪工程行政、巡查、搶護責任人;抓緊組織力量對水毀堤防、險工險段進行修復加固,恢復防汛保障能力;依法開展河道清障,全面清除各類行洪障礙,確保江河行洪安全;加強汛期工程巡查,做到險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做好沿江水庫、水電站調度權限、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等工作,充分發揮工程調峰蓄洪作用。防范化解汛期水庫水電站安全風險。進一步落實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項目法人責任制,做到不漏一庫、不漏一壩、不漏一人;進一步明確水庫水電站調度權限,及時編制審批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完善水庫水電站雨情水情監測預警設施和手段,嚴格執行汛期控制運行計劃,嚴禁超汛限蓄水,對有安全隱患的水庫堅決實行低水位或空庫度汛;督促水庫水電站管理單位進一步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加強巡查值守。防范化解山洪災害風險,進一步建立健全山洪災害基層防御組織體系,汛前開展各類山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用好管好已建縣級監測預警系統,注重汛期動態管理,持續開展重點區域排查和縣、鄉、村預案修訂完善及基層臨災避險演練,抓緊開展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防范化解城鎮洪澇風險。嚴格落實城鎮防洪排澇行政首長負責制,繼續健全城鎮防洪組織指揮和防汛應急體系;汛前抓緊對城鎮防洪排澇設施進行全面檢查,認真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澇預案,建立城市低洼區、滑坡危險區下穿隧道等部位的防汛預警機制;落實防汛排澇供電、治安、交通等保障措施,建立城鎮防汛排澇應急搶險隊伍,加強重點積水區、重要區域的防汛物資儲備;廣泛開展城鎮防洪防澇知識宣傳,確保洪水期城市居民人身安全,努力減少城鎮洪災損失。
(四)防范化解重大地質災害風險。
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現有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絡,充分發揮監測預報網絡體系的功能。有條件的地方,要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和易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有針對性地加密部署氣象、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現險情、發出預警。對重點區域內影響大、規模大、危害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采用監測設備采集數據、通過視頻傳輸、無線傳輸等自動化程度較高的手段進行專業監測。做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點選址的安全性和適宜性評估工作。多渠道爭取和統籌使用資金,適當提高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補助標準。對實施搬遷避讓難度大、威脅人數眾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快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地勘專業隊伍的技術支撐作用和專家的技術指導作用,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五)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災害風險。
強化各類地震監測臺網運行維護管理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強化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地震監測力量部署,保障監測臺網正常運行,提高監測質量和效能,密切跟蹤震情形勢的變化發展,加強震情會商研判。摸清重點危險區道路、鐵路等交通狀況,逐步加強對危險路段、橋梁整治改造。進一步優化電源布局、電網結構,推廣使用電力防災新技術。對重要電力設施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進一步加強對建筑、基礎設施、水庫大壩及生命線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監管,抗震設防要嚴格執行《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標準。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防災減災救災政府主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部門聯動機制,進一步做好防御工作。
(二)加強應急隊伍建設。
加強各類自然災害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提高救助能力。
(三)加強物資裝備儲備。
制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建立健全物資采購和儲備制度,根據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要求儲備相應物資。建立健全救災物資調撥和運輸制度。
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標
為認真貫徹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落實2021年全國地震趨勢會商會精神,按照全省震情監視跟蹤和應急準備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省應急管理綜合考核辦法》防災減災救災年度考核指標,完成2021年縣震情跟蹤和應急準備相關工作,防范地震風險,為縣實現高質量跨越式可持續發展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黨的領導,以推進防震減災現代化、信息化建設為目標,提升震災風險戒備能力,提升地震安全保障服務能力。承擔防范化解地震安全風險、及時應對處置地震災害的重要職責,擔負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使命。
(二)樹立震情第一觀念。按照“對黨忠誠、紀律嚴明、赴湯蹈火、竭誠為民”總要求,以防震減災救災系列重要論述和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重要講話為遵循,強化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落實全社會共享共治理念,落實屬地職責,整合資源,加快防震能力建設,做好建黨100周年地震安全保障服務工作。
(三)強化防震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與上級部門的防震信息共享,落實我縣年度震情跟蹤交流協作,擴大震情信息服務范圍,提升震后快速研判服務能力。
三、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聯動機制,形成縣、鄉(鎮)工作合力,切實推進震情分享上報,現成立縣震情跟蹤工作領導小組如下: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縣震情跟蹤和應急準備工作部署,協調統籌各項任務落實,加強信息共享互通,及時報送震情,導控涉震輿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導和實地檢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保障股),辦公室承擔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四、工作內容
圍繞全年常態、震后、重點時段震情跟蹤工作,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震情會商和短臨跟蹤研判工作。執行震情會商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我縣和鄰近縣(市、區)地震趨勢相關信息,為做好我縣震情跟蹤工作提供參考依據。如發生有影響或有破壞的地震事件、出現重大短臨異常,及時報請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地震局專家指導會商,并做好會商記錄。
(責任股室:應急保障股)
2.及時排查宏觀異常現象。及時核實跟蹤各類宏觀異常,對宏觀異常及時開展現場核實工作,收集資料,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確定異常的可信度,判斷異常與震情的關系。對于重大宏觀前兆異常,要及時上報省地震局,報請省地震局派出專家組進行聯合核實。
(責任股室:局應急保障股、各鄉(鎮)應急管理辦公室)
3.加強應急值班值守。落實與省應急廳、省地震局值班工作對接,按上級值班值守要求開展工作;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遵守值班紀律。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如遇2.0級以上地震,按照突發事件緊急信息報送工作要求,30分以內完成信息初報,2小時內報告事件發生及處置的具體情況。做好重大活動期間和特殊時段地震值班和信息上報工作,確保震情跟蹤工作到位。
(責任股室:局應急指揮中心)
4.加強新聞宣傳與輿論引導。結合“5.12”防災減災日等時間節點,做好日常防震減災知識宣傳。強化與宣傳、網信等部門聯絡,發現涉震輿情,及時分析研判,通過新聞發言人、專家接受采訪等方式,進行熱點回應;對縣境內地震謠言及時澄清辟謠,做好輿情導控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相關工作情況及時向市應急管理局、省地震局報告,加強上下聯動,做好權威發聲。
各鄉(鎮)發現涉震輿情,應及時進行處置并向縣震情跟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責任股室:局辦公室、各鄉鎮應急管理辦公室)
5.加強地震應急準備。理順地震應急處置機制,規范應急流程,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培訓及演練,提升救援隊伍震后現場處置能力;開展中小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地震疏散逃生演練,提升群眾應急技能。
(責任股室:局應急指揮中心、應急保障股、各鄉鎮應急管理辦公室)
6.做好震后應急處置。各鄉(鎮)應急管理辦公室在轄區發生有感地震后,據屬地原則,應主動立即開展災情收集和現場應急工作,及時報告縣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根據預案和當地實際情況,派出現場工作組和救援力量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必要時,請求市應急管理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地震局派出應急力量到現場指導處置。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及時向市應急管理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地震局報告。
(責任股室:局應急保障股、局應急指揮中心、各鄉(鎮)應急管理辦公室)
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3
為加強學校安全宣傳教育,面向廣大師生普及安全知識技能,強化學生和教職工安全意識,緊盯學校開學放假等關鍵時間節點,全方位強化校園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宣傳重點
一是重點做好安全發展理念的宣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是重點做好學校安全和自然災害防治形勢任務的宣傳教育,引導師生科學理性認識災害事故,增強憂患意識、風險意識、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三是重點做好學校安全、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等工作舉措的宣傳教育,強化師生安全自覺。
四是重點做好相關安全法規制度的宣傳教育,宣傳安全權利、義務,提高師生安全法治意識、法治水平和法治素養。
五是重點做好學校公共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與師生生活息息相關的風險防范、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識,營造良好安全輿論氛圍。
二、推進措施
(一)開展安全教育教學
各學校要把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保證安全教育課時,做到從早抓起、從小抓起,強化學生安全素質。
(二)強化安全實踐教育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全國防災減災日”、“安全宣傳月”等活動,深入開展安全宣傳進學校,積極傳播安全知識,并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演練”、“火災或地震疏散逃生演練”、“防溺水教育”等活動。
(三)強化校園安全管理
各學校要加強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定期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并建立和完善事故災害處置預案,健全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處置和相關部門協調機制。
(四)用好安全教育平臺
各學校要加強與社區、農村、企業、部隊、社會機構等的聯系,搭共建單位,結安全對子,共享安全教育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學校設立安全體驗教室,積極推動建設公共安全教育實訓基地,拓展安全教育校外實踐領域,充分發揮好XX縣安全體驗中心等現有安全教育平臺的作用。
(五)配合做好安全宣傳進家庭
加強學生家庭的安全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宣傳進家庭、社區,適時開展“我把安全帶回家”、“給爸爸媽媽的安全家書”等家庭成員共同參與的家校共建活動,營造家庭成員共同關注安全、參與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到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措施,科學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統籌開展好本學校的安全宣傳活動,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行動。
(二)突出重點,建立機制。
各學校要積極聯系各相關職能部門、媒體等單位共同參與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的協作機制,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促進本學校的安全環境不斷改善。
(三)強化督查,確保實效。
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中成藥是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以中藥飲片為原料,按規定的處方和標準制成具有一定規格的劑型,可直接用于疾病防治的制劑。我國現有中成藥8000余種。《指導原則》旨在加強中成藥臨床應用管理,提高中成藥應用水平,保證臨床用藥安全。
《指導原則》明確,中成藥臨床應用,應遵循辨病辨證結合用藥、合理選擇給藥途徑等基本原則。臨床使用中成藥時,可將中醫辨證與中醫辨病相結合、西醫辨病與中醫辨證相結合,選用相應的中成藥,但不能僅根據西醫診斷選用中成藥。
《指導原則》提出,中藥注射劑應按照藥品說明書推薦的劑量、調配要求、給藥速度和療程使用,不超劑量、過快滴注和長期連續用藥;中藥注射劑應單獨使用,嚴禁混合配伍,謹慎聯合用藥;對長期使用的中藥注射劑,在每療程間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
《指導原則》由4部分組成:中成藥概述,中成藥臨床應用基本原則,各類中成藥的特點、適應癥及注意事項,中成藥臨床應用的管理。
我國將建立營養監測制度
鄭靈巧
近日,衛生部公布了《營養改善工作管理辦法》,確定國家建立營養監測制度,對居民膳食狀況、營養改善效果以及營養相關疾病進行監測;衛生部將根據公共衛生問題、人群營養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全國營養改善工作計劃、營養標準和指南,定期我國居民營養狀況報告。
根據該《辦法》,為改善居民營養狀況而開展的預防控制營養缺乏、營養過剩和營養相關疾病等工作,統稱營養改善工作。衛生部制定、實施國家營養監測計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組織制定、實施營養監測方案。營養監測應包括不同人群的食物攝入、膳食結構變化狀況,宏量營養素、微量營養素的營養狀況,蛋白質一能量營養不良、貧血、鈣缺乏、維生素A缺乏等狀況,超重、肥胖及營養相關疾病狀況等。
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5
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推進衛生系統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龍政辦[20xx]85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目標任務的落實。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范圍和內容
(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對象范圍
全市涉及職業危害場所的所有企業,各級各類醫院。主要包括:
1、全市涉及職業危害場所的所有企業;
2、市級醫療單位:市第一、二、三醫院,市中醫院,市皮防院;
3、各縣(市、區)直醫療單位: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有住院病人的其他縣直醫療機構;
4、各鄉鎮衛生院;
5、各縣(市、區)轄區民營醫院、廠礦企事業單位舉辦的醫院。
6、各級各類醫院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和正在建設的工程項目及設施;
7、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單位、居民區和場所;
8、20xx年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單位;
9、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二)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重點內容。
各級各類醫院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要結合開展醫院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開展存在職業危害場所的企業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要結合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
1、執法行動。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治理行動。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7)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8)各級人民政府對有關地區、行業(領域)和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9)有關地區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領域)及企業、單位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傳教育行動。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示范企業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生產安全事故企業或單位“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海西安全發展行”、“安全生產科技周”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加強企業和醫院主要負 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三、重點時段
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要貫穿各縣(市、區)、各單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要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進一步細化方案,開展自查自糾(5月31日前)
1、各縣(市、區)衛生局和各級有關醫療衛生單位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20xx年“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細化本地區、本單位“三項行動”工作方案,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或計劃。各縣(市、區)衛生局和市直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制定的“三項行動”具體工作實施方案報市衛生局疾控科。
2、各縣(市、區)衛生局和各級有關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三項行動”內容要求,抓好組織發動,提高思想認識,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6月至9月底)
1、針對全市涉及職業危害場所的所有企業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落實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進一步強化各級各類醫院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和建筑施工防坍塌墜落等專項整治措施,切實防范遏制較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因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縣(市、區)衛生局要牽頭組織縣級工業衛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7月份開展縣級安全生產大檢查。8月20日前,市衛生局牽頭組織市工業衛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市級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為國慶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月至12月底)
1、針對四季度特點,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超員、超載、超速、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塵、防寒風大潮、防冰雪災害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各縣(市、區)衛生局和市直有關醫療衛生單位要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全面總結。各縣(市、區)衛生局和市直醫療單位、市疾控中心、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要將“三項行動”開展情況于11月20日前報市衛生局疾控科。各級各單位要做好迎接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12月上旬組織的綜合督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工作職責
1、市衛生局領導和督促全市開展涉及職業危害場所、醫院的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
2、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市疾控中心具體負責指導和督促全市涉及職業危害場所、醫院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3、各縣(市、區)衛生局負責指導和督促轄區范圍內涉及職業危害場所、醫院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4、市直醫療單位、市皮防院負責本單位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并協助市衛生局指導和督促醫院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市衛生局成立**市衛生系統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附件2),加強工作組織協調。各縣(市、區)衛生局和市直有關醫療衛生單位要成立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系統、本單位開展“三項行動”工作的領導、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層層落實責任,逐級抓好工作落實。各縣(市、區)衛生局和市直有關醫療衛生單位要指定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確定具體承辦科室,明確專人負責,于5月25日前將分管領導、承辦科室和聯絡人姓名、聯系方式報市衛生局疾控科,市衛生局聯系人:蔣琴英,聯系電話(傳真)2331345。
2、抓好協調推進。著重做好“三個結合”“一是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督促解決;二是“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三是“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務求實效。
3、突出工作重點。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單位,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狠抓企業和醫院的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安全基礎保障水平;組織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檢查,促進企業改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障條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較大事故發生。
4、嚴格責任追究。要協調執法行動,嚴格行政執法,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等制度,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要嚴格審查安全事故處理,嚴肅追究責任,堅決懲處生產安全事故涉及的瞞報事故、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加快推進機構改革,進一步理順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邊組建、邊磨合、邊運行”原則,主動承擔消防、森林防火、防汛防臺防旱、地質災害防治、減災救災等方面工作職責,并進一步厘清部門職責邊界,及時與經信、民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對接相關工作職能,按時完成三定方案編制和人員轉隸工作。重新調整了縣安委會、縣減災委、縣三防指揮部、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等議事協調機構成員,健全完善應急值守、情報會商、協同聯動等工作制度,出臺了《岱山縣三防指揮中心聯動運作機制》和《岱山縣救災物資儲備使用管理聯動機制》,并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岱山縣海上小型無證船舶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同時,加強對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首次對4個鄉鎮、8家部門開展了安全生產巡查,確保安全生產責任有效落地。積極籌建縣應急指揮中心平臺,依托縣大數據中心“城市大腦”建設,擬整合公安、交通、海洋漁業、海事、城管等部門資源,完成指揮大廳建設,具體方案正在設計中,將集信息采集、數據分析、風險研判、預警、應急指揮于一體。
(二)強化預案編制管理,進一步健全應急救援工作體系。組織落實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起草修訂縣級總體應急預案(草案),對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應急預案進行梳理,明確部門專項應急預案管理清單25項,涉及專項應急預案管理單位15家。重新梳理機構改革后的應急聯動單位、分管領導、聯絡員和24小時值班信息,共確定應急聯動單位51家,開展應急聯動拉練4次,確保應急聯動工作開展有序,應急指令暢通。摸清應急救援隊伍家底,現有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1隊8組159人,其中消防綜合應急救援隊伍1支65人,消防車11輛;專業應急救援隊16隊455人;重點行業安全生產類應急救援隊伍46支396人;鄉鎮應急救援隊伍15支455人。今年9月,新組建成立了縣內第一支社會應急力量-岱山民安公益應急救援隊,為應急救援力量添新軍、作補充。同時,加大財政投入增添應急救援設備,投資1079萬購置55米進口云梯消防車1輛,已完成合同簽訂。
(三)夯實防汛基層基礎,進一步增強自然災害防御能力。進一步完善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對全縣838名各類防汛責任人進行重新明確,對84個社區(村)和1個經濟合作社的防汛防臺形勢圖進行補充完善。組織修訂了《岱山縣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基層防汛體系及防汛物資儲備情況檢查,重點檢查地質災害隱患點、易洪易澇區、避風漁港、避災場所等157處,檢查鄉鎮、社區村21個,發現各類安全隱患47處。有效應對6輪梅汛期強降雨和5個臺風侵襲,2次啟動防臺風Ⅰ級響應,共轉移群眾55540人(包括漁船人員、魚山人員),出動搶險救援隊伍26支3856人次,未發生大的災情險情,達成了“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目標。積極推進避災場所規范化建設,對全縣37個避災場所進行調查摸底,通過重新登記造冊、落實責任人員、完善標志設施和提升改造,已完成高亭養老服務中心等11個省級規范化避災場所建設,進一步有效提升我縣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四)突出重點領域監管,進一步守牢安全生產防線。一是牽頭開展海上安全鐵拳專項行動。深刻吸取浙岱漁02611號船“3.12”碰撞沉沒事故教訓,根據省市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高”行動,嚴厲打擊涉海涉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整頓海上交通安全秩序和漁業生產安全秩序,共檢查44個漁業村社,核查漁船“一船一檔”1967艘,整改問題漁船187艘,強制停航12艘,移送公安7起17人,治安拘留15人;水上交通方面開展現場檢查51次,檢查運輸船舶152艘、港口企業10家,查獲違規船舶10艘次,共立案40起。開展海上聯合大巡查2次,3名無證船員移交公安邊防處理。二是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大檢查。“3.21”江蘇響水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發生后,我局迅速行動,邀請危化專家對照危險化學品安全大檢查隱患清單表和生產安全事故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對危化品企業開展拉網式排查,共檢查危化生產企業3家、油品儲運企業2家、加油站6家、經營帶儲存企業3家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2家,下發整改指令書5份,均已整改完成。并制訂了《岱山縣危化船修理安全基本技術要求(暫行)》,進一步規范危化品船修理行為。三是部署落實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綜合整治。深刻吸取寧波寧海銳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災事故教訓,組織召開全縣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專項整治專題會議,及時制訂下發了《岱山縣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方案》、《岱山縣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并建立了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包片督導工作機制。目前,各鄉鎮、部門開展安全聯合檢查12次,排查企業225家次,排查隱患251處,整改223處,整改率88.8%。
(五)堅持多措并舉,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共治。一是積極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以公開招標的形式,出資139.6萬元引進安全生產第三方服務機構,主要對全縣規模以上船舶修造企業、重點危險品企業常年開展專業性、針對性的安全服務。目前,已完成檢查指導船舶修造、危化、涉燃爆粉塵等各類企業286家次,幫助企業發現并整改各類隱患826處;核查在修油輪26艘,提出整改項148項;幫助企業提升安全管理52家次,取得較好成效,并得到廣大企業認可。二是推進科技興安工作。繼續推廣使用智慧式用電安全管理系統,并專門發文明確各單位任務,督促各單位堅持人防技防相結合,完善事故防控體系,切實推進智慧式用電安全隱患監管服務系統建設。目前,已推廣安裝智慧式用電安全管理系統1082臺,比去年增加了158%。三是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在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化達標創建的基礎上,持續推進礦山、危化、涉燃涉爆等企業的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目前,已完成小微企業規范化創建驗收20家,在4家礦山、1家潔具、2家涉燃爆粉塵、7家船舶企業全面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四是加大重大隱患單位治理力度。掛牌督辦市、縣二級(市2家、縣12家)14家重大安全隱患事故單位,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和整改期限,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銷號。完成2處老舊小區消防設施增配改造任務。同時,積極落實《舟山市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獎勵辦法》,確定2家住建、3家交通、4家工礦商貿為示范企業,并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企業員工的知曉率和參與率。
(六)加強全程監管,進一步維護安全生產良好秩序。深化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八統一”工作要求,不斷精簡材料,縮短審批時限,推進網上辦、掌上辦等。目前共進駐中心16主項23子項,進駐率100%,今年已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10家,危險化學品設施設計審查2家,重大危險源備案2家,均做到最多跑一次。梳理并公開了第一批部門間最多跑一次事項4項。強化源頭管控,實施重大項目引進安全預審制,嚴格危化行業安全準入,加強與發改、招商、經信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對擬引進的招商項目、落戶企業開展安全性評估,做到提前介入,已預審項目8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組織開展重大節假日、重點時段的安全大檢查,加強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船舶修造等高危企業的安全監管,1-11月共檢查企業934家次,查處各類隱患662處,下發整改指令書187份,復查意見書147份,立案查處違法案件21起,已辦結21起,處罰單位15家,個人6個。同時,積極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推進掌上執法,共抽查企業196家次、日常檢查136家次,其中掌上執法19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