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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補助范文1
為貫徹落實“五保六提升”的中心工作,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我縣高新技術企業健康發展,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火[2008]362號)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計劃有序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1、確定年度申報數量。申報的企業家數根據臺州市下達的高新技術企業年度培育認定工作目標確定,天臺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積極做好培育輔導和組織申報工作。
2、企業申報。具備條件的企業向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科技局)提交書面申請。
3、組織審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進行審核。
4、確定上報。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審核情況和縣里確定的培育認定計劃,結合上一年度“五十強”、“五十優”企業排名情況,研究確定擬申報企業,并通知企業準備申報材料。
二、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領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向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復審申請,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要求,組織復審上報,復審企業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最近一個年度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近三個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個年度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近三個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個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近三個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
三、認真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扶持政策
1、國家需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鼓勵引導企業發展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產品,對此類企業的科技項目優先向上爭取資金補助,優先安排縣級科技項目。
3、鼓勵引導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和通過五年以上獨占許可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對通過上述方式獲得國內、國外發明專利的,按照專利獎勵政策進行補助。
4、鼓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大力宣傳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繼續開展縣級研發中心認定工作,動員企業積極籌建省級研發中心,創造條件建設國家實驗室和試驗基地。
四、附則
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補助范文2
為推進全市企業技術創新工作,鼓勵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新產品開發,促進工業結構調整,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科技強市建設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設立蘭溪市技術創新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創新資金)。每年由市財政安排一定的創新資金,專項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產學研合作,新產品開發,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實施及專利申請、專利實施等方面的獎勵和補助。
二、大力發展科技型企業。積極支持企業申報*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省、*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被認定為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化示范企業、專利示范企業的,獎勵企業5萬元。
三、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機構。
1、鼓勵、支持各級高新技術企業和優強企業建立研發中心或技術中心。研發中心或技術中心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蘭溪市級的,分別補助20萬元、10萬元和3萬元。市級研發中心與技術中心由市科技局與市經貿局聯合認定,省級研發中心和技術中心以省科技廳和省經貿委認定為準。
2、要求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開發費達到銷售收入的5%及3%以上,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達到1%以上,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
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用,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但不計提折舊;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采取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政策。
四、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
1、積極支持和鼓勵企業實施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包括高技術產業化及專項項目、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火炬計劃項目、星火計劃項目、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及各類科研計劃、技術性貿易壁壘攻關項目、重點產品質量趕超計劃項目等)。對列入上述項目無上級資金補助的,根據項目實際給予補助,國家級項目補助5-20萬元,省級項目補助2-5萬元。
2、列入省級以上新產品經鑒定或評審確認的,國家級新產品補助5萬元,省級新產品補助2萬元。上述新產品被認定為省高新技術產品的,再補助1萬元。
3、重點培育現代植物藥、新型紡織、新材料、電子信息、有色金屬延伸、綠色化工、裝備制造等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上述行業企業優先申報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化示范企業和專利示范企業等。支持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每年組織5-10項傳統產業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每項給予5-10萬元的資助。
五、支持企業開展與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積極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為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科技合作專項資金,用于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項目及*工科會簽約項目。每年從工業企業與高校院所科技協作項目中,評選5-10項產學研合作優秀項目,每項按合同實際付款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對產學研合作開發并列入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視項目性質和具體情況給予補助。以上單只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六、積極支持研發自主知識產權。積極支持企業和科技人員研發專利技術。對獲得授權的國外發明專利(限美國、日本、歐盟)、國內發明專利、國內實用新型專利、國內外觀設計專利分別獎勵1萬元、5000元、2000元、1000元。鼓勵專利技術產業化,對引進發明專利或自主專利技術(除外觀設計)形成產業化,首次實現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的給予2-5萬元的獎勵。
七、推進技術標準化工作。加快建立優勢產業技術標準體系,引導和扶持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對企業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八、鼓勵創建公共科技服務平臺。對以骨干企業牽頭建立的市級以上行業公共科技服務平臺,給予專項支持。支持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區域行業檢測中心和以行業科技服務為重點的中介機構建設,對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中介機構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九、市技術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負責。項目申請單位根據市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條件向市科技局、市經貿局等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蘭溪市技術創新專項資金使用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有關部門初審后統一報市科技局匯總。市科技局審核后提出資金安排意見,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十、同一項目同一年度符合本意見多項資助的,原則上按“就高不重復”給予獎勵和補助。
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補助范文3
1引言
隨著全球經濟格局的調整和經濟全球化的推動,中國經濟也在逐漸轉型。新經濟正逐漸發展成為以高新技術產業為支撐的經濟體制。自“十五”初期,我國提出國家高新區實施“二次創業”戰略以來,截至2015年,全國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1476家,從業人數達12748萬人,實現工業總產值965462億元,上繳稅費58048億元,出口創匯額達35638億美元。
為了進一步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我國政府在近年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補助力度逐漸加大。國家財政科技支出逐年增大且持續增長。但與此同時,因國家經濟資源有限,高科技企業間獲得政府補助的數額必然有所不同。政府更傾向于為那些有長遠發展能力,為國家做出顯著貢獻的高新技術企業投入更多資金。因此,政府需要了解國家給予的補助對高新技術產業產生了何種影響,是否促進推動其發展,是否有助于國家整體科技水平的提高,從而做出決策。為了實現這個目的,需要討論政府補助與企業價值間的關系。
2國內外文獻綜述
國內外目前相關的研究集中在三個方面,即政府補助對公司R&D投入的影響、R&D投入對企業價值提升的影響以及政府補助對企業價值的提升。
21政府補助對R&D投入的影響
一方面,如Wallsten(2000)使用聯立模型結果顯示補助對R&D并沒有顯著的影響。Busom(2000)的研究表明有30%的企業產生了完全擠出效應。Philipp Boeing(2016)選取2001―2006年中國內地的兩個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數據,研究表明,政府補助對企業R&D投入有立刻的擠出效應和過后的中性效應。郝來弟(2014)得出政府補助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活動的投入具有擠出效應的結論。另一方面,也有學者持相反意見。Lach(2002)在使用了小規模企業與大規模企業是在以色列上市公司面板數據后發現了明顯的R&D正增長。喬紅(2014)得出結論單一類型的政府補助其各自均對企業研發支出具有正向的促進作用。
22R&D投入對企業價值的影響
Bronwyn H Hall、Jacques Mairesse(1996)通?^實證研究發現R&D對制造企業的生產能力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國內學者賴倩怡(2014)研究結果顯示研發投入正向影響企業財務價值和市場價值。但也有學者的研究結果與之不同:Alex Coad、Rekha Rao(2006)研究表明研發投入對企業利潤提升的程度沒有想象中的明顯。
23政府補助對企業價值的影響
Desai和Hines(2008),Girma、Gong,Gorg和Yu(2009)的研究指出政府補助可以提升企業利潤;李冬冬(2012)通過實證研究證明了企業R&D經費支出中政府資金部分與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顯著正相關。然而Larsen和Shah(1992),Lopez和Galinato(2007),To(1994)的研究表明政府補助可能會造成企業生產過剩或效率損失。
3研究設計
31研究假設
政府補助是否促進企業加大了研發投入?更大研發投入對企業價值起到何種影響?政府補助是否能通過加大企業研發投入進而提高企業價值?這是現階段需要考慮的問題。
Gonzlez(2008)討論到政府補助對公司固有R&D支出的刺激作用,得出政府補助對高科技較大規模公司的促進作用更為顯著的結論。假設對創業板上市的高新技術企業來說,提出以下假設。
H1:政府補助對企業研發投入有促進效應。
簡單來看,加大研發投入一方面增加企業運營支出;另一方面也為提高企業利益提供更大平臺。這兩者的作用孰輕孰重,需要進一步檢驗。按邏輯思路,有效的研發投入與高新技術企業價值提升是一個良性循環。故提出:
H2:研發投入對企業價值有正向作用。
基于中介效應的理論,考慮到政府補助對于企業研發投入的正向作用有一定概率能夠影響到企業價值的提升,故在此提出:
H3:政府補助通過影響企業研發投入。
進而提升企業價值,即研發投入在政府補助對企業價值的影響中呈中介作用。
其中,將企業價值分為企業內在價值與企業市場價值。一方面,企業的運營情況是衡量企業價值的一大維度;另一方面,企業的市場價值同樣也是衡量企業不可缺少的角度。故進而對假設3進行分類:
H3a:研發投入在政府補助對企業的內在價值的影響中呈中介作用。
H3b:研發投入在政府補助對企業的市場價值的影響中呈中介作用。
32模型建立及實證分析
321樣本選擇及數據來源
基于國泰安(CSMAR)提供的2013―2015年我國創業板的383家上市公司面板數據為樣本,得到符合條件的企業共346家,總體樣本量953。
322模型建立
變量解釋見表1。
4實證分析
41企業內在價值的中介檢驗
根據中間效應檢驗原理,依照表2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模型(2)系數α1不顯著,無法拒絕假設二中的原假設H0,即沒有充足的理由認為研發支出直接對以經濟增加值衡量的企業內在價值有促進效應,故按遮掩效應定論。
依次檢驗模型(1)與模型(4)的系數β1和δ2,其中β1在99%的顯著性水平下顯著,拒絕假設一中原假設,即政府補助能夠促進企業進行更多研發投入,政府補助對企業研發投入有促進效應;然而δ2不顯著,無法拒絕假設四中的原假設,沒有充足理由認為政府補助通過影響企業研發投入進而提升企業內在價值。故需要進行Bootstrap法檢驗系數乘積β1δ2,檢驗結果顯示系數乘?eβ1δ2并不顯著,因此在該維度下的分析結果為間接效應不顯著,研發投入在政府補助對企業內在價值提升的影響中呈遮掩效應。
42企業市場價值的中介檢驗
根據中間效應檢驗原理,依照上圖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模型(3)中系數α′1在99%的顯著性水平下顯著,拒絕假設三中原假設,即有充足的理由認為研發支出直接對以托賓Q衡量的企業市場價值有促進效應,故按中介效應定論。
模型(1)中β1已驗證顯著,繼續檢驗模型(5)的系數δ′2與δ′1,δ′2顯著在99%的顯著性水平下顯著,拒絕假設五中原假設,即有充足理由認為政府補助通過影響企業研發投入進而提升企業市場價值,間接效應顯著。而δ′1并不顯著,根據中介效應檢驗方法,可以得出研發投入在政府補助對企業市場價值提升的作用中,呈直接效應不顯著的完全中介效應,可以按照中介效應解釋結果。
5研究結論與建議
51結論
第一,政府決策者無法通過企業研發投入的變化衡量政府補助是否對企業經驗價值有影響。第二,政府補助確實通過影響企業的研發投入而影響企業市場價值,且研究結果表明企業研發投入對企業市場價值有促進作用。
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補助范文4
一、扶持企業資金是市政府專項用于實施鼓勵和扶持企業投資發展政策措施中應由市本級承擔的資金。
二、扶持企業資金規模為5億元,由市級財政在5年內通過每年預算安排支出和預算外資金劃轉等進行籌集。
三、扶持企業資金的使用范圍:
1、對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國有中小企業改制中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杭政〔*〕17號)規定進行改制的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網點改造、旅游設施項目資助,科技創新與質量措施項目補助,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項目補貼,國有改制企業負資產彌補。
2、對*年年底前已發生原鼓勵外商與外地企業來杭投資及高新產業發展政策規定的經濟行為的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旅游設施項目資助,科技創新與質量措施項目補助,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項目補貼等扶持性措施所發生的支出。
3、對收入級次市級、稅務信用A級、當年地方財政收入總額超過市定規模的獨立納稅企業,*年以后新認定的國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經市政府專項批準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產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土地出讓金返補、經濟適用房獎勵、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助、科技創新與質量措施項目補助和相關規費減免等扶持性措施所發生的支出。
4、經市政府專項批準用于扶持企業發展的其他支出,包括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研制開發國家級新產品、省級高新產品和經市政府專項批準的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高新產品,以及實施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進行扶持所發生的支出。
四、扶持企業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由企業提出申請并隨附相關資料上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審核、確認后,填制《*市級財政資金支出審批表》,按規定的財政資金支出審批程序及權限報批同意后,由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給相關企業。
五、扶持企業資金的財務處理:
企業收到的財政扶持性資金作專項撥款處理,并在“專項應付款”科目中單獨核算與反映,今后視企業的具體情況再行結算和處理。
1、依據本辦法第三條第1、2、4款規定取得的財政扶持性資金,按照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外商投資企業計入“資本公積”;高新技術企業形成資產部分和負資產改制的市屬國有企業抵補負資產后結余部分計入“資本公積———國家獨享資本公積金”;其他企業計入“資本公積———國家獨享資本公積金”。
2、依據本辦法第三條第3款規定取得的財政扶持性資金,屬形成固定資產價值部分的,轉作“資本公積———國家獨享資本公積金”;屬核銷部分的,沖銷“專項應付款”。
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補助范文5
一、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范圍
根據國家最近頒發的《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及本市實際情況,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范圍如下:
(一)電子與信息領域;
(二)生物工程、新型醫藥與醫療器械領域;
(三)先進制造與現代交通領域;
(四)新材料與精細化工領域;
(五)新能源與高效節能領域;
(六)環境保護與循環經濟領域;
(七)文化創意與知識型服務業領域;
(八)現代高效農業與海洋工程領域;
(九)航天航空與核應用技術領域;
(十)其他經市級認定委員會確認的在傳統產業基礎上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上述范圍,將根據國內外高新技術的發展情況和我市實際適時進行補充、修訂。
二、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凡要求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應是在本市登記注冊,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登記注冊時間二年以上,是以開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為主的知識密集、技術密集型經濟實體,產權明晰,管理規范,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從事本辦法規定范圍內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服務,具有與其業務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人員、場地和設施,單純的商業經營除外;
(二)企業領導班子重視科技,企業領導班子中應有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的本企業的專職人員;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在冊職工總數的2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在冊職工總數的8%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5%以上。
(四)建有相應的技術開發機構或有穩定、可靠的技術依托單位;
(五)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與技術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農業類高新技術企業放寬到30%以上)。技術性收入是指企業的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工程設計承包、技術出口、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及中試產品銷售等技術貿易收入。
(六)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5%以上,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至1億元的企業研發經費比例為4%以上,年銷售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研發經費比例為3%以上。
(七)在研究、開發、生產過程中,“三廢”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八)有嚴格健全的生產、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并做到遵紀守法,照章納稅;
(九)根據分級培育,做大高新技術企業群的原則,原則上要求申報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必須為區、縣(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必須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
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根據《杭州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由杭州市科技局會同市經委、市發改委、市農辦、市外經貿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信息辦、市文廣新局等部門組成認定委員會,負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動態管理和考核工作。認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同時,認定委員會負責對省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推薦、管理和考核工作。杭州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和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由兩個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報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市認定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為認定提供咨詢意見。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
科技評估機構評估、認定委員會審定、向社會公布認定結果的基本程序。
(二)申請認定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必須提交《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及以下有關材料:
1.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
2.本單位情況簡介(內容包括科研、生產及銷售經營情況、資產狀況、場地、設備、生產規模、人員組成及內部機構設置情況,產品質量保證體系、財務管理制度情況等);
3.企業上月份財務會計報表和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4.本單位技術開發費的提取和使用證明;
5.本單位技術性收入、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證明;
6.本單位專職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證明;
7.本單位研制或生產的高新技術成果、產品或技術等的鑒定(驗收)證書、技術標準、測試或質檢報告等;
8.本單位銀行貸款證和信譽等級證明(復印件);
9.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認定市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一式12份、其它材料一式3份統一報送到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市認定委員會常年受理申請,分批審定。
在申報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并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可采用申報省級材料(具體要求見《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實施意見》)。
(三)申報單位應首先委托經市科技局批準的具有科技評估資格的相關科技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統一由市科技局承擔。科技評估機構根據認定條件,組織專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數據進行核實、評估,出具評估意見,并承擔相應的評估責任。企業申報材料必須由其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單位不要求)及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初審、簽署意見并蓋章。在具有法定資格的科技評估機構批準成立前,評估由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
(四)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用常年受理,定期評審的方法,市認定委員會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定期審查,對申報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提出認定意見;對同時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確認同意推薦后,提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意見。向社會公示征詢意見。由市科技局發文公告,授予《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稱號,并頒發相應證書。
四、監督管理
(一)市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市科技局負責組織或委托區、縣(市)、開發區科技局對經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每兩年考核一次。對考核成績不合格的市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限期改正”直至“取消資格”的處理。各產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培育扶持和服務監督職能。
(二)市高新技術企業應分別在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按時、如實填報《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報表》,企業將其生產、經營的情況報所在地的區、縣(市)、開發區科技局,經上述部門核實匯總后,向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報送。
(三)市高新技術企業若變更經營范圍或合并、分立等,均須
報請市認定委員會重新認定,如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遷移或
歇業等,須書面通知市認定委員會。
(四)申報企業在申請認定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詐手段騙取市高新技術企業稱號的,將取消高新技術企業稱號,收回證書,并在三年之內不得再申請認定。
(五)對相關的科技評估機構,由市科技局視其評估申報企業的業績,在一定時期內給予適當的評估經費補助。市科技局對上述科技評估機構的評估工作實行監督管理。如果發現科技評估機構所出具的評估意見與申報企業的實際狀況不符,甚至弄虛作假的,可暫停其評估業務、直至取消評估資格。
(六)鼓勵區、縣(市)培育、扶持、認定區、縣(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制訂。同時加強對區、縣(市)培育發展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考核,將此納入區、縣(市)黨政領導科技目標責任制考核、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目標考核和區、縣(市)科技局工作考核。
五、政策措施
(一)根據市政府《關于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杭政〔2006〕5號)文件精神,對研發資金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規定比例且經認定的區外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從其對當地財政所作貢獻中拿出一部分資金,獎勵該企業從事研究開發活動。
(二)加大對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力度。設立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項目,專門對各級高新技術企業承擔的火炬計劃項目、新產品開發等高新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項目進行支持;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承擔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工業技改項目、工業企業信息化項目資助金額適當上浮;各級財政資金,包括科技資金、工業資金、產業化發展資金要根據確定的項目,優先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
(三)積極鼓勵企業成長為國家、省、市高新技術企業。開展杭州市科技創新“十佳科技型初創企業”、“十佳高新技術企業”評選工作,對入選的初創型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表彰獎勵。
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補助范文6
一、優化政策環境,完善科技人才創新激勵機制
一是完善《萊蕪市科學技術獎勵暫行辦法》,設立科技進步最高獎項,每人獎勵10萬元,目前已有兩人獲得該獎勵。今年授予科技進步獎55項,總獎金20萬元。二是規范《萊蕪市專利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萊蕪市優秀專利發明人獎勵辦法》,每年設立70萬元專利發展補助資金,對專利授權人、優秀專利發明人每人給予600-元補助或獎勵。今年以來已補助授權專利466項,發放補助資金45萬元,并拿出2萬元專利補助資金,用于獎勵優秀專利發明人。三是完善了《萊蕪市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項目管理辦法》,通過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吸引培養了一批創新型科技人才。今年以來,共組織實施2個國家支撐計劃、2個“863”計劃、4個省自主創新成果轉化等一批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吸引了4名院士、16名行業領軍專家參與項目實施,培養了20名企業技術骨干。
二、深化產學研合作,拓寬高層次人才引進渠道
一是利用國家新材料產業化基地、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等金字招牌,積極推進市政府與高校院所的全面科技合作。先后與中國工程院、中科院金屬研究所、中南大學、西安墻材院、山東農業大學等12家高校院所建立了全面科技合作關系,并舉辦了中國工程院院士萊蕪行、山東農業大學專家萊蕪行等各類科技活動。今年以來先后舉辦兩次全國粉末冶金學術及應用技術座談會,邀請24位專家,深入12家企業考察指導產業發展。圍繞粉末冶金、高分子材料、電子信息等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月份,我們邀請中科院、省科學院17名知名專家到我市對產業科技需求進行把脈會診、出謀劃策,先后深入21家企業詳細了解企業技術需求和生產經營情況,并提出了多項建設性意見。
二是積極引導高新技術企業與國內高校院所建立產學研合作關系。今年來,先后引導愛地高分子、生態潔等家高新技術企業與中科院化學所、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等12家高校院所建立了長期科技合作關系。目前,全市已有60家高新技術企業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科院等100余家高校院所建立了技術協作關系,聘請130余名專家教授擔任企業常年技術顧問,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是立足我市優勢產業,瞄準國際前沿技術,積極推進國際科技合作。今年來,先后促成了泰鋼集團與烏克蘭鈦研究院、新藝制品與白俄羅斯國家科學研究院、力創公司與美國鏗騰公司等8個國際合作項目,吸引了20余名國外一流專家參與項目研發。其中,泰鋼集團合作的不銹鋼項目被列入科技部國際合作計劃,獲得了430萬元的無償資金扶持;新藝制品出資300萬元共同研發的高強度粉末冶金結構件項目被列為省自主創新成果轉化重大專項。
四是建立各類產學研合作平臺。先后引導企業建立3家院士工作站、8家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10家中試基地,引進120余名高科技人才參與平臺建設和項目研發,大大提升了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特別是今年在中興汽車、固德化工和生態潔公司建立的家院士工作站,引進了北京科技大學胡正寰、中石化撫順研究院胡永康等名中國工程院院士、20名博士進站工作,積極開展高新技術研究和新產品開發。
三、創新培訓方式,提高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意識
一是開展優秀企業家創業培訓活動,培養造就一批創新型企業家隊伍。面對嚴峻復雜的經濟形勢,我們重點針對企業家隊伍發展境界不高、創新意識不夠、創大業欲望不足、駕馭復雜局勢能力不強等問題,啟動實施了全市規模以上企業負責人赴浙江健峰企管集團參加培訓計劃。培訓活動從今年3月份開始,8月份結束,共組織7期,373人參加了培訓。通過培訓,對企業家在新的管理思維模式、戰略規劃、發展方向等方面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目前所有參訓企業都對所學知識進行了消化提煉,正在對員工進行分期培訓,有80%的企業正在研究制定企業管理新模式方案,50%的企業正與健峰公司洽談后續的輔導培訓。
二是舉辦各類專題報告會,增強科技人員自主創新意識。先后邀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省科技廳廳長翟魯寧、省企業專利協會會長董以浦等領導,到我市就知識產權、自主創新等作專題報告,共組織60家高新技術企業、92家民營科技企業負責人、技術骨干800余人參加了報告會,使企業科技人員開拓了視野、提升了境界,增強了干大事、創大業的信心和決心。
三是積極引導企業選派骨干人員到國內知名高校院所、企業進行充電深造。今年以來,先后引導汶河化工、愛地高分子等13家高新技術企業170余人分別到16家高校院所和企業進行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力創公司選派12名技術骨干參加了山東科技大學工程碩士培訓班;愛地高分子選派15名技術管理人員到海爾集團參加業務培訓。
盡管我們在人才引進、培養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當前復雜多變的嚴峻形勢,對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政策措施,力求在高層次創 新型人才的引進培養上取得新突破,重點做好三個方面工作:
一是繼續抓好科技獎勵、專利補助等各項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政策的落實。嚴格履行兌現市科技局支持全民創業的服務承諾,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盡快出臺《關于加快引進海內外高科技人才的意見》,并按照意見要求,認真做好信息、人員考核認定和政策兌現落實等工作。積極爭取更多高新技術項目列入國家科技支撐計劃、“863”計劃、省自主創新成果轉化等重大科技計劃,吸引培養一批創新型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