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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宣傳應急預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
切實履行政府應急管理職能,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導,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和普及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常識,提高全社會對應急管理工作的參與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突發事件應對法》深入落實,為構建和諧新*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宣傳周活動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孫洪軍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組長,政府辦、應急辦、農經、經貿、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國土、交通、水利、海洋與漁業、衛生、環保、廣電、體育、安監、旅游、動監、地震、氣象、消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供電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府應急辦,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
三、活動安排
(一)組織形式。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配合,新聞媒體參加,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共同參與。
(二)宣傳內容。以《突發事件應對法》為主線,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四大類別,分別開展領導論談、預案解讀、案例剖析、經驗交流、專家講座、科普宣傳、設立宣傳板等活動,并在縣政府網站設置專欄進行宣傳。
1、領導論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接受縣新聞媒體采訪,結合部門和單位職能,介紹本部門、本單位抓好應急管理工作的經驗及進一步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文件匯編》下步工作安排。
2、預案解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結合《突發事件應對法》、《*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文件匯編》,對本系統、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解讀,并印成宣傳單進行發放宣傳。
3、案例剖析。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結合案例,深入剖析引發原因、處置辦法等,并在宣傳活動周期間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加強群眾自救意識和本領。
4、經驗交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形成工作經驗材料,進行交流,促進工作。
5、專家講座。邀請有關專家,舉辦《突發事件應對法》講座,組織各鄉鎮、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集中學習。
6、科普宣傳。縣新聞媒體要設立專題、專欄,播發、刊載《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有關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常識。
7、設立宣傳板。10月27日,在興隆三百門前設立集中展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分別制作宣傳板,規格為長3米、高1.5米,要附帶圖片和文字說明,每個單位要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負責發放宣傳單和接受群眾咨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單位在本單位門前等合適位置擺放。縣政府要在重點道路和顯著位置懸掛標語橫幅,各鄉鎮也要設立展板、懸掛標語橫幅。
8、網站宣傳。要在縣政府網站上宣傳《突發事件應對法》、《*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文件匯編》以及宣傳周活動開展情況。
媒體宣傳應急預案范文2
一、全面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
通過多種途徑,繼續加大《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力度,加強應急管理科普知識宣傳,深入推進面向基層群眾的普及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專版、專刊,廣泛開展應急知識和公共安全宣傳活動,提高群眾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加強教育培訓,形成多層次、多類別、多形式、重實效的培訓工作格局。力爭舉辦1-2期應急管理干部培訓班。深入開展應急知識進單位、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相互銜接”和“通俗、簡便、管用”的要求,完成全縣總體、專項、部門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并將應急預案匯編成冊。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要加快向社區、農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深入推進,做到應急預案全覆蓋。
三、加強應急組織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領導體系。根據應急管理工作需要,建議縣政府成立秭歸縣應急管理工作委員會,明確成員單位、組成人員及其職責,強化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在年底對成員單位工作情況開展檢查,以推動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建設。
二是加強應急隊伍管理。對現有應急救援隊伍體系要加強動態管理,根據人員變動,及時調整、補充人員,確保各應急隊伍總是保持在適當的規模。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為應急隊伍配備一定數量的裝備。組織應急隊伍定期開展專業訓練和理論培訓,并結合應急預案,開展實戰演練,不斷提高實戰水平和應急能力。適時組建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專家庫”作用。
四、積極開展應急演練
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實戰性強、群眾廣泛參與的應急救援演練,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廣有益經驗。縣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演練要經常化,12支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每年至少演練兩次,各鄉鎮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每年至少演練一次。
五、提高預測預警能力
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測、預報、預警體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加強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災害、災情的預測、工作。全面掌握各級各類風險隱患的種類、數量和狀況,加強統計分析,建立數據系統,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實時監測、有效整改的動態監管機制。
六、加快應急平臺建設
建設縣級應急平臺,爭取在2012年底前實現與省、市政府應急平臺互聯互通。充分發揮應急平臺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建立統一接報、分類分級處置的工作機制,滿足值守應急工作需要。
媒體宣傳應急預案范文3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處置各類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帶來的危害,近期,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四項舉措,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防范工作,構筑應急管理的防護屏障,確保轄區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一是積極做好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的制訂和修訂工作。為推進藥品、醫療器械應急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了《市重大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明確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啟動應急預案、事故調查處置等工作流程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主要職責等,確保各級組織分工明確,責任到位。食品方面組織人員對《市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進行了重新修訂,主要在市、鄉二級食品安全應急演練的基礎上,對原手冊的內容進行充實和完善,著重突出預案的操作性和規范性。操作手冊的制定和修改為積極有效應對突發食品、藥械安全事故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強重點環節安全預警工作。我局著重構建食品藥品安全預警機制,根據季節特點和隱患分析情況,通過媒體適時預警信息。20**年6月份,我局根據北京查獲的假藥生產團伙通過電話購物、快遞公司送貨案件,及時預警通告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非正規渠道的藥品;分別在7月份、國慶中秋節前與衛生部門共同了“高溫季節謹防食物中毒”、“國慶中秋黃金周餐飲食品安全預警”等預警通告,衛生部門還開通了餐飲食品安全短信平臺。通過以上舉措切實將食品藥械安全工作由“事后處置”向“事前防范”轉變。
三是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在春節、“五一”、兒童節、國慶等重要節日來臨前,組織人員到景區、學校食堂及周邊飲食攤點等進行節前食品藥品安全檢查,并牽頭開展“暗察暗訪”活動。我市副市長張勇海多次帶隊開展節前市場食品藥品安全狀況檢查和景區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專項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出具監督整改意見書,責令業主限時抓好整改,相關部門、科室及時回訪,督促整改到位,確保節日期間不發生安全事故。
四是加強宣傳提升公眾防范意識。通過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體和組織參加科普宣傳活動,在學校社區舉辦講座等載體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普及公眾食品藥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防范意識,確保在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準確地向監管部門報告,并能積極進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帶來的危害和影響.
媒體宣傳應急預案范文4
關鍵詞:應急管理;常態化;法治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30-0317-03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轉型,中國的突發事件不斷發生,不僅重特大自然災害連續出現,而且事故災難頻發,社會安全事件及其新的樣態,如暴力恐怖事件也不斷沖擊人們的眼球和神經,給社會安全、應急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但就個體與個別地方而言,就社會生活中的各種事件而言,應急突發事件畢竟是一個小概率事件,于是現在的應急管理,就出現了如鐘開斌在分析目前的公共安全教育一樣的情況:“在災害發生后的非常態時期,通常會出現一段關心公共安全教育,注重了解和學習防災減災知識、應急技能的短暫的關注期和熱情期。災害發生后,由于突如其來的強烈沖擊以及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容易形成強烈的‘聚光燈’效應,安全意識和應急技能很容易成為媒體報道的焦點和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公共安全教育也成為政府積極倡導和推動的重點工作。在轟轟烈烈的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的常態時期,全社會很快回歸為不關心公共安全教育,不注重了解和學習防災減災知識、應急技能的長時間的遺忘期和冷淡期。災害結束后,隨著相關工作由搶險救援轉入災后恢復重建階段,媒體對災害和災區關注度急劇下降,普通民眾在經歷了前期關注搶險救援的‘審美疲勞’以及對公共安全教育短暫的學習熱情后,重新回歸到正常的生活、學習、工作中,此時公共安全教育很可能不再成為民眾關心、政府關切、媒體關注的話題。特別是,與看得見摸得著、轟轟烈烈、很出聲很出彩的搶險救援這項顯性工作相比,公共安全教育這項隱形的基礎性工作顯得默默無聞、不出聲、不出彩,并且有時投入大、周期長、見效慢,因此不容易得到政府官員和普通民眾的重視。有些官員和民眾缺乏憂患意識,存在僥幸心理;一些地方和單位還沒有把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不愿意把錢用在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方面,‘有錢買棺材,沒錢買藥’。其結果是,公共安全教育往往成為一陣風,‘災害來跟著來,災害走跟著走’,無法持久和深入;全社會‘好了傷疤忘了疼’,缺乏深入反思和總結提高,未能做到‘吃一塹、長一智’。”[1] 當突發事件再次發生時,我們又重復昨天的一切。
對待應急管理和安全的思想、態度和行為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如何能讓應急管理能夠切實“應急”,不再疲于奔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讓應急管理既能治標,也能治本,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我們能胸有成竹,泰然處之。把全民公共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意識和能力的提高常態化和法治化,把政府應急工作納入常態管理中,平時就做好各項預防和準備工作,努力提高處置和恢復能力。筆者認為,把應急管理常態化與法治化治理應是不二的治本之策。
一、把公民公共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意識和能力的提高常態化和法治化
公民危機意識的強弱直接關系到應急管理的效果。因此,發達國家不惜花費巨資對公民進行經常性的危機意識教育和培訓。一些國家應急管理部門設有教學培訓機構,旨在推進全民減災教育運動,提高的公民危機意識,增強災害互助關愛精神。以能力建設為核心,對應急管理人員進行教學培訓,在教學培訓和實際工作中注重開展演練,以此來檢驗教學的效果。防災安全教育分為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企業教育。發達國家十分重視學校安全教育,從小學抓起,把防災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大綱。社會安全教育一般通過各種社區活動開展。
在日本,有防災教育及培訓中心,面向公眾開設各種減災培訓、急救培訓等課程。模擬災害現場,讓市民體驗地震、海嘯、泥石流、火災等災害的破壞力。日本的防災教育特點是,在點上抓學生教育,在面上開展國民防災教育運動。把防災應急內容融入到各門課中,使學生增強防災應急安全意識,掌握應對各種災害的相關知識,提高防災實踐能力,在災害中實現“自救”。 一般在日本從小學就開始進行防災減災的訓練,每年都有一到兩次的防災訓練。關東大地震后,日本把每年9月1日定為“防災日”,各地還建立了很多防災安全科技教育場館,廣泛開展社會宣傳,普及防災訓練和教育。他們的做法很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中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防震減災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已對全社會的公共安全意識和應急技能培養作了原則性規定,但不具體,可操作性差。筆者認為,當前應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工作方案以及配套管理辦法,建立公共安全教育的常態化法治化管理機制。同時,要提高公共安全教育在各級政府、領導干部政績考核中的比重,使之成為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具有約束性的“硬指標”,由此增強其對公共安全教育極端重要性的認識以及對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視程度。
二、把應急預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和演練常態化和法治化
應急預案是應對突發性公共危機事件的應急行動方案,是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與單位應對突發公共危機事件的計劃和步驟,也是一項制度保障。
目前應急預案編制與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一是一些必要的預案缺乏,如2008年初南方雨雪冰凍災害發生時就缺乏應對極端天氣的預案,造成只能通過會議來應對突發事件。在一些鄉鎮缺乏地震應急預案,導致意料之外的地震出現時手腳無措。二是有些應急預案質量低,操作性不強。有的照搬照抄上級的、他人的預案;有的預案通篇都是原則性用語,上下一般“粗”,沒有可操作的實際內容;有的執行主體不明,預案內容與實際工作脫節。三是應急預案之間缺乏銜接,協調性差。有的預案內容前后矛盾,應急響應級別和響應行為銜接混亂;有的預案沒有征求部門意見和經過專家評審,預案之間銜接不夠,導致后部門職責交叉,意見不統一,產生矛盾。四是應急預案動態管理滯后。有的單位將應急預案制定后就束之高閣,對預案中規定的處置原則、要求、程序及技能等不進行培訓,更不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進行演練,使預案成為應付上級檢查的“擺設”;有的在預案實施后發現有許多不適應之處,也不進行修訂、完善,致使預案再次啟動時出現問題。五是應急預案實施與現有投入很不適應。如預案中明確的應急保障,在實際中因財力有限,難以投入大量資金確保實現。此外,應急預案的修訂、宣傳、培訓、演練和評估等也缺乏必要的經費保障,培訓與演練根本就沒有。
為此,應急預案必須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凡是與突發事件應急相關的單位都應參加到預案的制定中來,應急預案的內容應當完整地包含應急策劃過程(風險評估,脆弱性分析,能力評估),應急準備過程(教育宣傳培訓和演練),應急響應過程,應急恢復,應急評估和改進。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應急預案是根據以往的經驗和可能出現的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編制的,與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且突發公共事件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也具有不同的特征。因此,必須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我們不僅要對應急預案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而且特別要強化預案的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是應急準備的重要環節,通過演練可以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缺陷,驗證預案在應對各種情況下的適應性;可以檢驗應急工作機構是否完整,應急反應和應急救援能力是否提高,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是否協調一致,從中找出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應積極推進應急宣傳教育演練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鎮,增強公眾應急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處置能力。從日本的救災應急經驗來看,對中小學生和普通群眾的應急安全素質培養,平時經常性的應急演練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當前,發達國家應急管理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注重預防,突出‘未雨綢繆,防范未然’的應急管理理念,針對薄弱環節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減少發生災難的可能性,降低災難可能帶來的損失。” [2]預案及其演練就是設立、檢驗預防措施是否到位的重要環節。應當以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抓手,制定好、演練好應急預案,切實做好事故災難的預防和準備工作。
只有用常態化和法治化的辦法加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把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準備工作做實做細,做到胸有成竹,處變不驚,才能真正防患于未然。
三、把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和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和法治化
加強政府公共安全管理職能,構建自上而下合理設置相應的公共安全危機管理體系,尤其要改變縣、區、鎮、村基層管理缺失的狀況。以法律法規為保障,明確社會各階層在公共安全事件中的職責和具體途徑以及所應扮演的角色,規范在公共安全事件發生時社會公眾的行為。將目前分散的應急指揮中心如供水、供電、燃氣、交通等指揮中心或值班室進行聯網,統一報警號碼,采取“集中報警,分類分級處警,統一監督管理”的指揮模式。設立公共安全常設管理機構,促進各職能部門的資源共享和有機銜接,全面控制各類安全隱患。以往應急管理多是“輕防范、重治理”,事前不認真防范,不認真準備,而將大量的人、財、物力投入到日后的處置上。對此,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管理體制和社會安全防控體系,做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把主要公共安全資源投入和注意力放到事前監督檢查上,用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和抽查來督促企業形成常態化的隱患排查機制、規范化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的風險應對機制。同時在安全生產監管中引入群眾參與,讓廣大群眾和專業人士都參與到重點企業隱患排查、污染舉報、督促整改上來,用官民的智慧共同來應對事故災難。一定要把隱患和風險當事故一樣認真對待,對風險隱患排查整治不力者,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者,應急準備和措施不充分者進行嚴格問責,方能盡量杜絕人為的公共安全事故,降低自然安全事故所帶來的損失。
四、把應急事件的問責常態化和法治化
“官員問責制在《突發事件應對法》中主要體現在第63條,該條規定的問責方式是“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有所列八種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值得補充說明的是,官員問責制的實施效果不能僅僅取決于處罰的力度,最主要的是明確問責的對象和范圍,實踐中防止隨便找個替罪羊的現象。官員問責制是柄雙刃劍,用之不當反而會背離問責制的初衷。為此要加強問責制的程序化和法治化,從制度的角度追究真正的責任官員。從問責制的角度出發,向責任官員問責是應當的,但誰真正應被問責、還有誰應被問責應是每一次突發事件成功應對后都應值得深思的問題。《突發事件應對法》關于官員問責制的規定還稍顯粗糙、程序化和法治化程度都不是很高,在以后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實施還需要進一步細化[3]。今后我們應把問責的主體、對象、條件、內容、程序法治化,把領導責任、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分清,被問責者心服口服。
另外,現有的問責制度,從《突發事件應對法》到《關于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都明顯顯示出對“問責”的規定都只停留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責任追究”層面,沒有充分考慮對突發事件發生前的預防和準備過程中企業、單位和政府應有責任。這種結果問責的制度安排使得突發事件發生前為應對突發事件應該做好的預防和準備工作停留在文件和會議中,或者是搞形式主義、走過場。這樣該有的預案要么沒有,要么就放在保險柜里,根本沒有實戰演練。該查出的問題和隱患依然故我,該準備的人財物與場地設施付諸闕如,強有力的統一的指揮系統更談不上。事故就只能不可避免地發生,應對時就只有倉促上陣和手忙腳亂了。
所以應考慮用法律和嚴密的制度把政府和企業的保障公共安全義務在預防和準備應對的過程中固定下來,并細化到各個終端,對生產生活中各種風險實行常態化管理。實行問責制前移,運用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手段,把事前預防各項制度的落實與否作為決定干部進退和企業前途的重要條件,從根本上解決好長期以來事前預防制度缺失和“落空”問題,有效降低事故災難發生的機率。“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政府政績、企業業績內容,作為評價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要把安全規劃和控制考核指標落到實處。”[4]對事故災難預防和準備、應對納入常態化管理,改變重應急輕預防的做法,事前就把該做的工作做好。否則,就會面臨嚴厲的問責。這樣才能切實避免重特大事故的頻繁發生。
總之,只要我們能夠把應急管理相關的宣傳教育培訓、預防準備、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問責制度安排等常態化和法治化,我們在突發事件目前就會變被動為主動,不會出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四處救火,到處應急,把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降到最低,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讓政府不管是平時的常態管理還是非常態的應急管理都讓人民滿意。
參考文獻:
[1] 鐘開斌.公共安全教育應走出“冷熱循環”[N].光明日報,2013-04-06(8).
[2] 江川.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案例與啟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94.
媒體宣傳應急預案范文5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提高全市的應急管理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一是抓緊進行應急預案制定工作。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層,而現在我們應急管理工作薄弱環節也在基層。目前,雖然市、縣兩級應急預案體系已基本建立起來,但是,不少社區、鄉村、學校、企事業等基層單位還沒有應急預案,應急管理工作的隨意性大,規范性、程序性較差。因此,各社區、鄉村、學校、企事業等基層單位要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要求,根據各地的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快編制一批應急預案,形成基層應急預案體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進行處置。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對現有的應急預案進行增補,力爭將所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納入到應急預案中來。同時,加強對基層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檢查,確保在“**”末真正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
二是認真開展對已有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工作。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直接決定著應急預案的質量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水平。各地、各部門要對現有的應急預案進行梳理,適時開展演練工作,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修訂完善,做到查出一處,修改和補充一處,使應急預案更加符合實際,更具可操作性,更富實效性,形成結構嚴謹、內容充實、運行高效的應急預案體系。
二、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和法制,實現應急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一是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各地、各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行政領導擔任負責人的應急管理工作指揮機構,負責領導本地、本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是本地、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縣、市、區政府要在整合資源的基礎上,實行應急管理、政務值班和市長熱線辦理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強化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明確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的辦事機構,并明確具體辦事人員,責任到人。各級應急管理具體辦事機構要在本地、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指揮機構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地、本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門要保證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避免人員流動頻繁。
二是要建立應急管理工作的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各級各類應急管理機構的協調聯動,加快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實現預案聯動、信息聯動、隊伍聯動、物資聯動。要強化各專項指揮機構職能,充分發揮其在相關領域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作用。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社區業主委員會等組織及志愿者在基層應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基層應急管理的合力。
三是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處置突發事件,使應急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
三、加大智力、人力和物力投入,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各類應急專家庫。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地、本部門實際,選聘應急專家,成立應急專家庫或專家組,為本地、本部門的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
二是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各地要結合實際,按照一隊多用和一專多能的原則,建設2支以上的專業救援隊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保安、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層應急隊伍;居(村)委會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可根據有關要求和實際情況,做好應急隊伍組建工作。要充分發揮衛生、城建、國土、農業、林業、海事、漁業等基層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有相關救援經驗人員的作用,使基層應急隊伍平時加強防范,險時立即集結到位,開展先期處置。要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和管理,配備必要裝備,開展教育培訓,嚴明組織紀律,強化協調聯動,提高綜合應對和自我保護能力。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重視應急隊伍建設,并積極參與社會應急救援。鼓勵和引導有技術專長的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加強對志愿者隊伍的人員招募、培訓、演練和管理。
三是加大應急管理的資金投入和物資儲備。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預防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負擔的經費,并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健全應急資金撥付制度,對規劃布局內的重大建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業和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適應應急隊伍、裝備、交通、通信、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及更新維護資金的要求。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在對現有各類應急物資普查的基礎上,科學規劃各類應急救援物資的分布和儲備。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綜合管理調度系統,完善應急物資生產、采購、征收征用、市場調控與調運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實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
四、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積極開展風險排查工作。建立風險隱患的排查、登記、整改和動態監管制度,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層層建立排查責任制,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社會矛盾,努力將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規范應急處置程序。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事發地縣(市、區)、鄉鎮政府負責處置,有關情況要及時報告市政府。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事發地縣(市、區)、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立即組織先期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事件,同時,立即按程序報告上級政府,在省、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妥善進行后續處理。要重視和加強信息、新聞報道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按照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做好信息工作;新聞單位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新聞宣傳紀律,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三是嚴格信息報告制度。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政府是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報告相關類別信息。一般、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在2小時內報告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在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影響的地區。要在居(村)民委員會、學校、企事業等重點基層單位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并探索建立社會公眾報告、舉報獎勵制度,拓寬信息報告渠道,通過接報系統掌握綜合敏感信息。對因遲報、漏報以及瞞報、謊報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是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評估和統計分析。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評估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調查處理的同時,要對事件的處置及相關防范工作作出評估,并對年度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要結合突發公共事件的評估,加強案例庫建設。要加強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民政、安全監管、衛生和公安部門分別負責統計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發生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
五、加強領導,保證應急管理工作順利推進
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把應急管理工作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將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作為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一項重要任務,把應急管理融入到防災減災、安全保衛、衛生防疫、醫療救援、宣傳教育、群眾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產、生活等各項管理工作中。各級領導干部要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有清醒的認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加強應急管理知識學習,不斷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要深入一線,加強組織協調指揮。要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度、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把應急管理工作的情況納入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對預防和處置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照法律法規追究責任。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協調、督查職責,定期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急管理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扎實推進全市應急管理工作。
六、進一步抓好應急管理培訓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
媒體宣傳應急預案范文6
興賓區主要活動分工方案
2021年5月12日是我國第13個防災減災日,主題是“防范化解災害風險,筑牢安全發展基礎”,5月8日至14日為防災減災宣傳周。圍繞全國防災減災日主題,特制定我區主要活動分工方案如下:
一、開展一批防災減災宣教活動
根據行業災害事故風險水平和抵御災害綜合能力,圍繞今年全國防災減災日主題,創新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形式,按照“線上為主、線下為輔”的原則,采取多種措施面向社會公眾普及洪澇、臺風、地震、風雹、地質、森林火災、生物、生態環境等各類災害以及生產安全、火災、燃氣泄漏等事故的知識和防范應對基本技能(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分頭落實)。
向社會公眾有序開放消防訓練基地、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氣象科普教育基地,設立專區開展防災減災公眾體驗活動(區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氣象局等負責落實)。
充分發揮“全國防災減災日”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戶端等新媒體的作用,擴大宣傳活動覆蓋范圍,提高宣傳教育實際效果。(區委宣傳部,區應急局等負責落實)。
二、開展一批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活動
各有關部門針對本行業各類易發災害事故可能帶來的威脅,組織專業隊伍,引導社區居民和社會力量等參與,重點針對社區、學校、醫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火車站、城鎮燃氣、城市地下管網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設施,開展全面、系統的災害事故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災害事故隱患,要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確工作責任和時間進度,盡最大可能減輕災害事故風險,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分頭落實)。
三、開展一批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根據自身職責,進一步修訂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注重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重點針對城市內澇、地質災害、臺風、地震等災害以及生產安全、火災、燃氣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組織開展災害事故預警、應急指揮、人員疏散和搜救、群眾生活救助、傷員救治、物資調運、信息共享、社會力量參與等演練活動(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教育體育局、興賓生態環境局、衛生健康局、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等負責落實)。
四、開展一批防災減災新聞宣傳報道活動
組織區融媒體中心,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和手段,對防災減災宣傳周活動以及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防災減災經驗做法等進行集中報道,營造防災減災良好輿論氛圍(區委宣傳部負責落實)。
以上各項活動,請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加強組織協調,逐項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