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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治理范文1
紅廟嶺垃圾衛生填埋場1995年10月投入使用,位于福州市北郊的北峰山地,離城區17km,占地300公頃。一期工程建設設計庫容715萬m3,投資1.2億元。截至2008年,紅廟嶺垃圾衛生填埋場(一期)已超過設計庫容,擬進行封場。但垃圾場封場后,垃圾滲濾液仍會繼續向外排放污染環境。因此,開展紅廟嶺城市垃圾滲濾液處理技術研究,進而采用生態循環處理的方式來解決垃圾填埋場封場后滲濾液的處理問題,不論對垃圾填埋場本身的污染治理,還是對其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1 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的特點及其水質影響因素
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外來水分,包括大氣降水和地表徑流;二是垃圾受到擠壓后部分釋放的初始含水;三是垃圾降解過程中大量的有機物在厭氧及兼氧微生物的作用下轉化為后所釋放的內源水[1]。
垃圾滲濾液具有有機物濃度高、成份復雜,含有大量病毒和致病菌等特點,其中可檢測出有機污染物就有幾十種,如單環芳烴類、多環芳烴類、雜環類、烷烴、烯烴類、醇及酚類、酮類、羧酸及酯類及胺類等。滲濾液中污染物種類多、濃度高、濃度變化范圍大;加上水量變化,不同的月份其濃度可相差幾十倍,旱季和雨季其水量更相差數百倍。因此,垃圾滲濾液具有水質、水量大幅度急變的特性。
1.1 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的特點
垃圾滲濾液的性質會隨著填埋場使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的產生量與降雨量、蒸發量、垃圾性質、地表徑流、地下水滲入、地下層結構和下層排水設施等條件有關。以紅廟嶺城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為例,其水質特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1營養元素比例失調,不利于生化處理
近些年來,紅廟嶺城市垃圾成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無機物的含量銳減,渣礫組分變化較大,有機物的含量增加;滲濾液中的COD、BOD和NH3-N濃度越來越高,但磷元素含量較低,尤其是受滲濾液Ca2+濃度和總堿度水平的影響,溶解性的磷酸鹽濃度更低。滲濾液中高濃度的NH3-N會降低脫氫酶的活性,抑制微生物的活性,而磷元素的不足也不利于微生物的生長,同時滲濾液中高濃度的NH3-N也使得生物脫氫反硝化過程中的碳源顯得嚴重不足,滲濾液中營養元素比例失調給滲濾液的處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1.1.2金屬含量低
紅廟嶺垃圾滲濾液中含有多種重金屬離子,同時滲濾液帶出的重金屬累計量約占垃圾帶入總量的0.5%~6.5%。垃圾中的微量重金屬有很少一部分進入了滲濾液,其濃度與所填埋垃圾的類型、組分和時間密切相關,垃圾本身對重金屬有較強的吸附能力。
1.1.3生物的可降解性隨填埋年份的增加而逐漸降低
垃圾滲濾液中含有大量有機污染物,一般來說可以分為三種:低分子量的脂肪酸類、腐殖質高分子的碳水化合物和中等分子量的灰黃霉酸類物質。在填埋初期,滲濾液中大約90%的可溶性有機碳是短鏈的可揮發性脂肪酸,其次是帶有較多羥基和芳香族羥基的灰黃霉酸,隨著所填埋的垃圾增多填埋場使用年限的延長,滲濾液的水質將發生變化。紅廟嶺及垃圾填埋場封場后,滲濾液主要來源于降水和地下水,滲濾液水質將趨于穩定。滲濾液水質具有可生化性差、氨氮濃度高、C/N值低、溶解性磷酸鹽濃度低、色度大等特點。
1.2 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的水質影響因素
1.2.1垃圾成份對滲濾液水質的影響
垃圾滲濾液水質受垃圾成份影響很大,滲濾液中COD、BOD5主要是廚余有機物產生的;另外,爐灰、臟土等對滲濾液中有機物有吸附、過濾作用,其含量也會影響滲濾液有機物濃度。居民生活水平越高,垃圾中廚余含量越高。研究表明,當垃圾中爐灰含量相近時,垃圾廚余含量越高,滲濾液中COD、BOD5、NH3-N濃度越高。特別是福州地區城市居民以食用海產品為主,廚余亦以海產品剩余為主。因而,特別是夏秋兩季氣溫升高后,滲濾液中NH3-N濃度較高,經污水庫下泄的滲濾液中NH3-N濃度檢出高達2000 ~2500mg/L。
1.2.2垃圾填埋時間對滲濾液水質的影響
垃圾填埋后,隨著時間的變化,填埋場各階段垃圾分解形態與水質變化發生如下:
調整期:填埋場初期或垃圾填埋作業進行中,水分逐漸積累且尚有氧氣存在,厭氧發酵作用及微生物作用緩慢,此階段滲濾液水量較少。
過渡期:水分達到飽和容量,垃圾及滲濾液中的微生物漸由好氧轉變為兼氧性及厭氧性,此階段尚無甲烷形成。
酸形成期:由于垃圾及滲濾液的兼氧性和專性厭氧微生物的水解酸化作用,垃圾中的有機物迅速分解為脂肪酸,而含N、P的有機物經氨化和磷酸鹽轉化為氨氮和磷酸鹽,產生的滲濾液COD極高,可生化性好,屬于初期滲濾液。
甲烷形成期:在酸形成期間,如果有機酸未隨滲濾液流出填埋場,則將進入甲烷形成期。有機物經甲烷菌分解轉化為CH4、CO2,同時也會產生一些氫氣。CO2溶解于水形成HCO3-、CO32-、H2CO3等不同形態的碳酸化合物,pH值則由于重碳酸鹽的緩沖系統而維持在6~8之間,同時也給甲烷菌提供了較好的生存條件;由于有機酸的急速分解,滲濾液的COD、BOD濃度會急劇降低,BOD/COD也降為0.1~0.01左右,滲濾液的可生化性變差,是后期滲濾液。
成熟期:滲濾液中可利用的有機成份已大量減少,細菌的生物穩定作用趨于停止,并停止產生氣體,滲濾液中剩余腐殖質易和重金屬離子發生絡合作用,水中ORP增加,氧氣及氯化物也隨之增加,自然環境狀況逐漸恢復。
1.2.3區域降水及氣候狀況對滲濾液水質的影響
紅廟嶺垃圾填埋場是一種山谷型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的產生量高,時變性比較大,滲濾液產生量受降水量的影響。該填埋場雖然匯水面積不大,但紅廟嶺是福州雨量最大的地區之一,其降水比福州平原地區大約要高20%左右。據氣象資料統計,近年來福州市年均降水量可達1500~2400mm,這勢必加大滲濾液的產生量。降水是滲濾液的主要來源,其大小直接影響著滲濾液產生量,降水一部分形成地表徑流,另一部分下滲到垃圾填埋體成為滲濾液,影響地表徑流下滲的主要因素有降雨量、降雨強度、降雨歷時和填埋場覆蓋狀況等。紅廟嶺垃圾場屬早年建設工程,僅結合當地地形地貌特點,局部開展垂直防滲,無水平防滲。根據近年統計結果,垃圾滲濾液平均排放量為1500~1800 m3/d,現已全面完成排洪溝建設和覆蓋,預計滲濾液產生量將有所下降。
2 紅廟嶺垃圾場垃圾滲濾液處理現狀分析
2.1 紅廟嶺垃圾場垃圾滲濾液處理工藝
現有的處理工藝是采用物化+生化工藝,其處理流程如下:
滲濾液污水庫配水井UASB反應器中沉池氨氮吹脫塔(由于運行費用高,未啟用)氧化溝絮凝反應池二沉池一、二、三級生物塘消毒池四級生物塘排放。
2.1.1污水庫單元
紅廟嶺垃圾填埋場污水庫(10萬m3)具有沉淀、厭氧等多種綜合處理效果,調蓄污水庫垃圾滲濾液流入污水處理廠水量的作用。作為污水處理的一個單元,垃圾滲濾液在污水庫中經過長時間的貯存、沉淀、厭氧等作用,使污水中的有機物得到很好的分解、降解,同時,使進入處理設施的污水有較好的均值。垃圾污水庫滲濾液中CODcr為6300~7000mg/L,污水在污水庫中的CODcr去除率高達57%~67%,污水庫出水管中污水的CODcr為2300~3000mg/L。在污水庫出口處滲濾液中CODcr平均值為2800mg/L;BOD平均值為1750 mg/L,氨氮濃度為708 mg/L,總氮平均濃度達7000 mg/L,平均色度達251度,重金屬含量均不高。
2.1.2厭氧處理單元
污水處理廠采用上流式厭氧污泥反應器(UASB)作為污水厭氧處理工藝的主要處理單元。其在工藝上選用UASB時,控制適宜的污水溫度是保證厭氧消化高效進行的條件,在冬季實際運行中,進厭氧器的污水水溫不會超過17℃。UASB在處理負荷為設計能力的47.6%時(20m3/h),實際容積負荷為2.04 kgCODcr/m3.d。
2.1.3好氧處理單元
奧貝爾氧化溝利用外溝、中溝、內溝控制不同體積和不同溶氧量,達到生物硝化與反硝化的作用。其中第一溝(外溝)溶解氧控制在0~0.5mg/L;第二溝(中溝)溶解氧控制在0.5~1.5 mg/L;第三溝(內溝)溶解氧控制在1.5~2.5 mg/L;既在第一溝中對污水中的有機物水解酸化,又能利用污水中的BOD為碳源對回流自第三溝中的硝酸鹽進行反硝化,總氮量可去除80%左右。
2.1.4生物氧化塘處理單元
利用紅廟嶺溪的自然落差,建了4個生物氧化塘,利用水生生物水葫蘆以及池中的微生物對污水進一步處理。氧化塘的構造和設施比較簡單,運行和維修管理的技術要求不高,進入污水水質的波動變化也不會引起出水水質大的波動,耐沖擊負荷的能力比較強。同時,氧化塘對污水中的細菌有一定去除作用。對于垃圾滲濾液這種含有較多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污水有一定的去除能力。紅廟嶺的四級氧化塘在設計時分別按厭氧兼氧好氧流程來設計,但在實際運行中沒有按設計運行,特別是第四級氧化塘原來的定位為“好氧塘”,實際變成了“厭氧塘”,其二、三級原設計為兼氧塘,實際都成了“厭氧塘”,因此影響了其處理效果,特別是降低了對氨氮的處理效果。經四級氧化塘的處理后,出水口污水水質為:CODcr 163mg/L,BOD5 59 mg/L,NH3―N 88 mg/L,SS 210mg/L。
2.2 紅廟嶺垃圾處理場污水處理現狀評價
紅廟嶺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由沉淀、厭氧、好氧等處理單元構成,污水廠尾水進入生物氧化塘深度處理后排放。污水處理廠現有設施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其設計處理能力僅為1000噸/日,而實際滲濾液產生量為1600噸/日,這是未能達標的關鍵所在。紅廟嶺垃圾場現有配套氧化塘處理單元,利用紅廟溪的自然落差,按兼氧―好氧設計建設4個4.2萬m3的生物氧化塘,利用微生物對污水深度處理,大大提高了系統的抗沖擊負荷能力。因此,前端處理設施由于設計能力太小,非正常運行時,尾水進入生物氧化塘后,基本上能達到接近《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二級排放標準。
2.3滲濾液處理系統擴容改造技術分析
根據2008年頒布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規定[2],滲濾液未經處理達標不得排放,因此,必須對現有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技改擴容。
紅廟嶺垃圾場滲濾液處理系統生化處理設施維護方面,應注重總結現有系統單元設置和運行方面經驗,包括:增加鐵碳電化學處理單元,氧化溝兩段曝氣提高脫氮效果,增強沉淀單元優化出水水質。現有生化處理設施維護,包括適當的清理和各單元的維修和保養,預計投資300萬元。重點內容包括設施維護調試達到設計要求,在垃圾封場前期和中期內應保持正常運行,中后期排放垃圾滲濾液濃度達到相關要求后停止使用,滲濾液由污水庫收集后,進入氧化塘和生態濾床處理系統處理和回用[3]。
現有10萬m3污水庫和4.2萬m3氧化塘的清淤,改造成為好氧塘,引進水生植物、特效微生物提高氧化塘凈化能力。此部分污泥約有10萬m3,將清理出的污泥進行脫水、干化、堆肥處理后,作為花肥加以綜合利用。清淤工程設計經費預算1000萬元,污泥干化堆肥處理工程經費預算2000萬元,氧化塘改造為好氧塘工程投資預算100萬元[3]。
3 滲濾液生態處理技術
3.1 人工濕地的組成與分類
人工濕地是一種人工建造和管理控制的與沼澤地類似的復合生態系統。建造人工濕地的目的是建造濕地生物的棲息地、食物與纖維物質生產地及廢水處理設施。人工濕地主要由四部分組成:①具有各種透水性的基質,如土壤、砂、礫石等。基質具有支持植物、保持濕地系統中的生命和非生命物質,為微生物生長、同體物的沉積提供較大的表面積。②濕地植物。它們適于在飽和水和厭氧基質中生長,如蘆葦、香根草等具有供氧、降低水流的速率、協助水的傳導、養分的吸收和有機物的分泌等作用。③水。即在基質表面下或上流動的水。人工濕地水面的高低影響著系統中的生化反應環境,決定著反應的產物,影響著濕地生態系統功能。④活的生物體。濕地中有許多大型和微型的生物體,在濕地系統中處理廢水起關鍵作用的是微型生命系統,如細菌、真菌、原生動物。
目前對人工濕地的分類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按照水流方式將人工濕地分為表面流濕地、水平潛流濕地和垂直流濕地;另一種方法是按大型植物的類型,將人工濕地分為浮水植物型、沉水植物型和挺水植物型濕地。
3.2人工濕地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應用現狀
自1953年德國科學家發現可利用適當的水生植物降低內陸水的肥力、污染物以來,一些政府及私人研究機構對利用自然或人工濕地系統處理廢水進行了不少努力,隨著利用人工濕地進行廢水處理的研究不斷深入,應用領域也不斷擴大。目前,該技術已可處理生活污水、城市徑流、工業及農業廢水、垃圾滲濾和酸性礦排水等。美國利用人工濕地處理垃圾滲濾液較廣泛,如阿拉巴馬州的垃圾填埋場將一般污水和滲濾液混合進水后,采用表面流人工濕地,經過沉淀池沉淀后達到排放標準,其COD去除率達90%、TSS去除率達97%、重金屬Cu去除率達52%、Pb去除率達到94%;美國紐約市采用表面流濕地和潛流濕地對封場后的滲濾液進行處理,其COD去除率達68%、BOD去除率達46%、Fe去除率達80%;美國愛荷華州地區采用人工濕地直接處理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效果顯著。在實際運用中,人工濕地多與其它處理工藝相結合來穩定處理后的水質。如我國上海的老港垃圾填埋場采用“厭氧塘+兼氧塘+曝氣塘+蘆葦濕地”的處理工藝處理滲濾液;挪威的垃圾填埋場則采用“氧化塘+人工濕地系統”的處理模式,均獲得了較好的處理效果。
3.3應用生物濾床處理設施處理滲濾液
首先,基于對紅廟嶺垃圾場封場后排放的滲濾液水質水量預測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的改造和修復方案。其次,充分利用紅廟嶺垃圾衛生填埋場封場后的場地,建成水生植物園、生態濾床處理系統,采取人工濕地技術,形成由多條食物鏈構成的人工生態系統。總體思路是,封場初期排放的垃圾滲濾液,先經過現有的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和氧化塘處理系統后,尾水提升150米高程輸送入生態濾床處理系統,力爭出水水質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出水用于周邊林地的噴灌和其他項目的綜合利用。
新建生態濾床處理設施,設計污水處理規模為5000 m3/d,需配套濾床占地40000 m2;包括泵站建設(取氧化塘之后的尾水,設計量按污水+地表水徑流)、過濾池建設和配水布水系統建設。利用紅廟嶺垃圾衛生填埋場一期工程封場后的場地地面建成生態濾床和水生植物生產基地,也可作為溫室水培種植基地,可將氧化塘出水的主要污染物指標處理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尾水可結合紅廟嶺生態園區建設項目統籌結合利用。泵站和輸水管線建設工程投資預算30萬元,生態濾床工程投資預算2000萬元[3]。
4 結論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問題已日趨凸顯;垃圾滲濾液處理是城市垃圾填埋中的重要一環,滲濾液的環境污染問題已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特別是福州市現有城市垃圾處理主要由焚燒場來完成,封場后滲濾液將持續10~15年對水環境造成污染影響。筆者認為應當在現有污水處理系統擴容改造基礎上,應用人工濕地技術,建成生態濾床處理系統,實現尾水的深度處理,從而有效解決垃圾滲濾液污染問題,生態治理工程投資預算總計5430萬元。同時方案提出建設有觀賞價值的水生植物生態基地,用于城市的綠化和美化,可以達到和諧雙贏的目標。
參考文獻:
[1] 王寶貞,王琳.城市固體廢物滲濾液的處理與處置.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2
關鍵詞: 城市生活垃圾 植物性垃圾 沼氣發電 綜合利用 焚燒
1.引言
近些年城市居民垃圾的成分變化很大,隨著城鎮居民廚房氣化率的提高,垃圾中最主要的成分主要為廚余類有機物。單位垃圾、街道保潔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等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組成成分,其中主要成分是植物性有機垃圾,如瓜果皮核和廚余蔬菜下腳料等,約占5O%左右。今后我國垃圾資源化處理的關鍵因素就是對垃圾收費制度的建立和對垃圾分類、分區的收集。有機物垃圾的資源化處理在我國的城市生活垃圾中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需求。本文以對寧波市的研究為例,分析了城市生活垃圾的組成,同時提出了相關的處理建議。
2.城市生活垃圾中植物垃圾現狀分析
植物性垃圾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濕基物理成分,在總垃圾量中,植物性垃圾平均占到了49.51%;植物性垃圾在陳腐垃圾中占總量的31.76~45.57;植物性垃圾在剛入廠的新鮮垃圾中占總量的46.84~51.56,這就表明植物性垃圾在寧波市的城市生活垃圾中占到了一半左右。植物性垃圾在陳腐過程中經過擠壓脫水,使得植物中一部分的水分以滲濾液的形式流失,植物性垃圾在陳腐垃圾中的重量比例下降正是這種脫水現象造成的。在和其他類垃圾混合前,這些植物性垃圾本身都屬于高含水量的垃圾,無害、無毒。瓜果皮核和居民的廚房蔬菜下腳料是植物性垃圾的主要來源,含水量達到了70%,其中以蔬菜下腳料為主。
3. 分類回收處理植物性垃圾的建議
如果全部焚燒處理植物性垃圾,其含有的大量水分加大了焚燒處理的難度和成本,同時也浪費了能源。城市植物性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再利用的有效途徑就是進行沼氣發電。
3.1 垃圾焚燒處理受植物性垃圾的影響
在進入焚燒廠時植物性垃圾的平均含水量為7O%,在焚燒處理垃圾時,通過燃料的加熱和蒸發,植物性垃圾中7O%的含水需要變成和排煙溫度相同溫度的140℃過熱蒸汽,需要1lOkg熱值為6000Cal/Kg的煤進行燃燒才能使每噸2O℃的水變成140℃蒸汽。
3.2對城市植物性垃圾進行的資源化利用
如何從其他的垃圾中通過簡單的操作手段把植物性垃圾分離出來,既涉及到了政策管理問題,也涉及到了技術問題,是一個巨大紛繁的系統工程。集中分類處理和城市一家一戶分散產生之間的矛盾就是我國目前進行生物發酵利用城市植物性垃圾的最大難題。我國發展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產業的必然之路就是要對傳統的觀念進行徹底轉變,對植物性垃圾分類的問題從源頭上進行解決,使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真正成為一種經濟活動,以企業投資經營為主體,對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產業的發展模式和新的調控管理手段,用清潔生產的理念建立起來,使其走上產業化、市場化、社會化和專業化的發展軌道。
(1)利用沼氣發電對植物性垃圾進行處理的技術路線圖
利用沼氣發電處理植物性垃圾系統由四部分組成,沼氣發電是對城市植物性垃圾分類后進行綜合利用的最有效方式,1噸植物性垃圾中的有機物進行發酵后,可以產生約300m3的沼氣氣體量,每立方米的沼氣進行可以發電1.5度,所以,實際上每一噸的生活植物性垃圾可以提供給我們400多度的電能。利用沼氣發酵發電對植物性垃圾進行處理的技術是一項資源再利用的系統工程,建立在分類處理城市植物性垃圾的基礎上,在國內屬于成熟的垃圾生物發酵技術。
沼氣發電技術路線圖
第1部分是建立分類回收城市植物性垃圾的體系。在城市中要建立生活區植物垃圾和蔬菜加工廠植物垃圾的植物性垃圾回收體系,以此對沼氣發酵足的原料進行保證。第2部分是發酵區。由儲氣罐、沼氣化器和發酵池組成發酵區。要建設多個大沼氣發酵池,一可以避免清理某一發酵池時沼氣供應不足的現象出現。二可以有足夠的處理垃圾的容量。第3部分是發電部分。由變電和發電兩組設備完成發電部分。采用燃氣發電機作為簡單實用的沼氣發電技術。最好選用燃氣內燃機進行沼氣發電,發電效率比較高是燃氣內燃機最突出的優點,其次是設備的單位千瓦造價也比較低、對于氣體中的粉塵要求不高、基本不需要水、安裝快捷、設備集成度高。第4部分是制造有機肥。制造有機肥是處理沼液和沼渣的生產環節。在制造有機肥的過程中,把沼氣池的殘液、殘渣生產為供農業生產使用的有機肥,同時也對沼液、沼渣污染環境進行了避免。
(2)對植物性垃圾進行分類回收
日常居民仍以毛菜為主要消費、我國現階段的凈菜生產企業生產不穩定、規模小是制約綜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瓶頸,這是對植物性垃圾進行分類回收的主要難點。植物性垃圾分類不徹底,分離回收成本高,就是由分散的城市一家一戶產生的廚余下腳料所導致。要想對大部分植物性垃圾處理問題進行解決,就得做到蔬菜下角料集中產生和集中回收處理。僅從處理植物性垃圾的角度而言,補貼給凈菜生產企業較之補貼給垃圾焚燒處理企業,更具有綜合經濟效益價值。政府可以對凈菜生產企業采取每回收一噸植物性垃圾補貼80元的政策,采取和垃圾發電企業同樣的垃圾補貼辦法,從而使得凈菜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提高凈菜上市比例,對市民食用凈菜價格不至于過高進行保證的同時,也可以保證凈菜生產企業的利潤,如此就使得集中回收處理蔬菜下腳料變容易。
4.總結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3
第一條為了加大縣城區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改善城市環境質量,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環保總局《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2002〕87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深入實施城鄉清潔工程規劃(**—2011年)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居民、單位在日常生活及為生活服務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包括工程施工活動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渣土、泥漿等廢棄物以及醫療垃圾、工業垃圾、固體廢棄物等。
第三條凡在**縣城區范圍內所有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工具)、個體經營者、社會團體、城鎮(村)居民和城市暫住人口,以及進城設攤銷售(收購)貨物的攤(貨)主,均應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交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以下簡稱垃圾處理費)。
第四條縣建設局是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主管部門,縣城環境衛生管理站(以下簡稱縣環衛站)是垃圾處理費的收費主體,具體負責垃圾處理費的收費工作。
第五條城市生活垃圾必須使用環衛專用車輛運輸,未經縣建設局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自運城市生活垃圾到垃圾中轉站和垃圾處理場以及設置消納垃圾場地。
第二章收費標準及征收方法
第六條垃圾處理費的收費標準按**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征城市垃圾處理費的通告》執行。采取直接收取或委托代收的方式。
第七條居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征收方法:
(一)常住居民按每戶7元/月標準計收(沿街居民戶所經營或出租的門店,垃圾費另按標準計收),由居民按月到指定的收費處繳費;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居民住戶,經縣環衛站核定戶數,由小區物業管理機構代收后按月向縣環衛站交納;也可提前按季度、半年、全年繳納。(下同)
(二)暫住居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按每人2元/月標準計收,由用人單位(業主)或房屋出租的單位、出租戶負責到指定的收費處交納。暫住人口居住不足15天按半月計收,超過15天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收。
第八條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辦公產生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
按辦公間數每間3元/月標準計收(其他項產生的垃圾另按收費標準計收);經縣環衛站核定間數與垃圾量,雙方簽訂垃圾收費協議,各單位在當年的六月底前到指定的收費處一次清全年應交的垃圾處理費。
第九條餐飲娛樂業、家禽飼養、屠宰加工業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以籮計收,每籮3.3元/次(一籮為25公斤,不足半籮(12.5公斤)的減半收費,半籮以上按一籮計收),經縣環衛站核定垃圾量,雙方簽訂垃圾收費協議,由業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費處繳納。
第十條餐飲娛樂業以外的經營企業門面、個體經營戶(含醫療門診)的商鋪垃圾處理費標準和方法:按經營鋪面(店面)面積計收。30㎡以下收16元/店月;30~50㎡(含50㎡)按0.52元/㎡月計收;51~100㎡(含100㎡)按0.48元/㎡月計收;101㎡以上采取協商核定計收。以上計收標準經縣環衛站核定,由經營業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費處繳納。同一個經營者有多個鋪面的分別按上述面積計收。
第十一條賓館、飯店、招待所、旅社(店)、醫療單位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按床位計收,每床位2.00元/月(不含餐館娛樂業和醫療垃圾),經縣環衛站核定,由單位或業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費處繳納。
第十二條街道攤點、臨時攤點、流動攤點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按攤(點)計收,每攤(點)1.00~2.00元/天(具體由縣環衛站按不同類別在此幅度內計收),經營數量達1噸以上的按5.00元/噸天計收,由縣環衛站每天派員收取。
第十三條長、短途客車、各種進城務工車輛的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和方法:長、短途客車按實際核準載客每座位1元/月計收;各種進城務工車輛按10元/月輛計收;費用由車主支付,經縣環衛站與車主核定座位數,委托各運輸企業代收后按月向縣環衛站交納。
第十四條各類市場、商場、生產加工企業(不含工業、醫療、固體廢物)、廠礦、村(屯)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按噸計收,委托縣環衛站清運的按80元/噸計收,自運的按50元/噸計收。
第十五條單位和個人委托縣環衛站清掃保潔單位內(外)部衛生責任區和個人場(所)地的,按0.5元/㎡月計收。
第十六條建筑場地、交通事故、運輸等遺撒污染等一次性清理沖洗,按5.00元/㎡次計收,超過50㎡以上的可與縣環衛站協商計收。
第十七條自配垃圾桶的單位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
按每桶240.00元/月計收(每桶容量0.28立方米,重量100公斤)由縣環衛站每天派車清運一次,經縣環衛站與單位確定桶數,單位按月到指定收費處繳納。
第十八條未納入上述收費范圍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方法:參照以上相類似的收費標準計收,由縣環衛站與發生垃圾的單位或個人協商計收。
第三章實行垃圾處理費減免制度
第十九條部隊、義務教育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按80元/噸或240元/月桶,減半收取。
第二十條低保戶、殘疾人、夫妻雙方均下崗失業的居民,按每戶5元/月計收;
第二十一條下崗職工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當事人,垃圾處理費按實際征收的85%計收。
第二十二條五保戶、烈屬戶、孤寡老人免交垃圾處理費。
第四章收費工作管理與處罰
第二十三條垃圾處理費交納對象的情況如有變動的,應及時向環衛站申請復核,以便調整繳納標準。
縣建設局要經常對縣環衛站核定的收費標準進行復核,對有誤的應該予以糾正。
第二十四條下崗職工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當事人持《下崗證》和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低保戶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領取證》,殘疾人持《殘疾證》,夫妻雙方均下崗失業的居民戶、下崗或失業人員單身家庭戶持《下崗證》或《失業證》和《戶口簿》,五保戶、孤寡老人持《社區居委會證明》,烈屬持縣民政局出據證明,經所在社區居委會核準后,由社區居委會統一到縣建設局審批;經縣建設局審批核發垃圾處理費減免憑證后,可以減征或免征垃圾處理費;未經批準,按規定標準征收;縣建設局每年12月20日—30日審批一次。
第二十五條收費單位和收費人員實行亮證收費,收取垃圾處理費應當出具收費票據。
第二十六條所收取的垃圾處理費應當全額上繳縣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垃圾處理費專項用于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縣建設局、縣環衛站會同有關部門對垃圾處理的各種作業服務的實際費用和編制預算進行審核后,按規定報請縣財政局審批撥款。
第二十七條對委托代收垃圾處理費的單位和個人,允許從其代收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7%的手續費。
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交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縣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查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57號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并依法催繳。
第二十九條縣環衛站必須建立交費戶的相關檔案,切實加強垃圾處理費收費工作的管理,做到應收的不漏,應免收的不收。縣環衛站每季度分別向建設局、價格、財政部門報告垃圾處理費的收支情況。
第三十條縣物價、財政、審計、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垃圾處理費收取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亂收費、該收不收、不該減免亂減免和不按規定列支使用垃圾處理費的,要依法查處。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4
關鍵詞:城市垃圾;綜合防治;機制;研究
收稿日期:20130225
基金項目: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民生調研專項課題(編號:201301057)資助
作者簡介:鄭 康(1976—),男,山東梁山人,講師,主要從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面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中圖分類號:X7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3)07018803
1 引言
城市生活垃圾已日益成為影響城市環境和居民生活質量的主導因素,因此,探尋合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綜合防治的有效機制,已迫在眉睫。傳統的生活垃圾處理方式,主要以末端治理為主,也就是遵循傳統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隨著城市聚集度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城市中每日產生的垃圾量驚人,僅僅依靠傳統的垃圾處理模式已難以為繼,創新城市垃圾處理模式,就必須樹立源頭預防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理念,“防”、“治”結合,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城市垃圾給居民生活和城市生態環境帶來的威脅。
2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弊端分析
2.1 末端治理,形成資源浪費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和處理,是一項系統工程。目前,我國在城市垃圾的回收處理過程中,依然遵循傳統垃圾處理模式,居民消費垃圾產生垃圾集中回收垃圾處理(填埋、焚燒、堆肥)。由于我國傳統垃圾處理方式存在著因技術落后,處理規模有限,與城市垃圾處理需求之間的矛盾,這就造成了城市垃圾處理效率低、處理規模小、資源浪費,甚至有些城市直接把無法處理的垃圾堆放到河床上,造成了河流污染。導致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窘境的根源之一,在于我國缺失從源頭上預防垃圾產生的內在機制,城市生活垃圾居民的自我處理意識差,分類垃圾回收體系沒有從形成。
2.2 生活垃圾處理的隨意性強,分類回收體系沒有從根本上建立
國外在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過程中,一般采用分類回收處理體系。從產品的生產、銷售、消費等環節,在商品包裝物上就印上企業回收標志,對于消費者而言,按照企業規定處理包裝物,就可降低消費成本。我國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一般都采用塑料袋包裹,投擲垃圾箱中,這就造成了分類回收效果差。由于存在地域和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一般居民可自行處理的生活垃圾(塑料袋、紙盒、酒瓶等),也都采用混合處理方式。降低居民消費的隨意性,就必須從根本上建立分類回收體系,實現垃圾的分類回收與處理。
2.3 不同區域間的城市垃圾處理效率存在差異
我國城市垃圾處理效率,在不同區域和城市間存在較大差異,東部沿海省份,由于具有經濟潛質好、資源充裕、交通便利等優勢,如大連、青島、煙臺等沿海城市,在市政規劃、技術支撐等方面,都走在全國前列,城市垃圾處理的產業化規模大,生態城市和環境都比較優越。而我國中、西部城市,由于存在地域上的差異,無論從經濟繁榮程度、交通設施、技術發展水平等方面,都處于相對落后的狀態,城市垃圾的處理效率也比較低,產業優勢難以發揮。基于地域差異環境下的城市垃圾處理效率的提升,需要根據不同區域間的差異狀況,從符合區域間經濟發展實際的角度去探索。
3 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預防機制
3.1 改變居民的消費模式
居民的消費模式,即城市居民在商品的選擇、使用和處理過程中,所形成的固定行為習慣。首先,要樹立節約的意識和理念。居民日常的浪費行為,會產生生活垃圾。因此形成節約意識和理念,對能夠造成城市環境污染的商品及包裝,一律杜絕使用,形成綠色消費、低碳消費的正確消費理念,通過媒體、報刊、雜志等公共傳媒渠道,廣泛宣傳節約理念,實施向公眾“灌輸”節約理念,幫助公眾樹立節約意識。其次,提升城市居民的公共意識。城市居民不僅要注重自己家庭生活環境注重,也要提高對公共環境的保護意識,形成“公共環境是每個人的環境理念”,政府也可通過建立、健全公共環境保護法等相關制度,約束人們對公共環境造成污染的不良行為。
3.2 改變城市商家的銷售模式
商家的銷售模式是指商家在商品出售過程中,所提供的輔助設備與服務模式。例如,餐館中為顧客所提供的一次性筷子。超市中為消費者提供的塑料袋。大量的塑料袋的使用,是城市“白色污染”的來源。要杜絕商家為顧客提供塑料袋,就必須創新商家的銷售模式,實現顧客消費過程中的無污染化、清潔化。例如,可以采用租用購物袋或購物送購物袋和購物車的方式,替代傳統的購物使用塑料袋模式。餐館中可以提供可回收、重復利用的金屬筷子,代替一次性筷子的使用。改變商家的銷售行為,一方面,要提高商家自身的意識和理念,通過內部自我約束,自覺、主動承擔起防治城市垃圾源頭產生的責任。另一方面,要強化外部約束,規范商家的銷售行為,定時監督、監管,提高商家的違規成本。
3.3 強化制度約束
城市垃圾的預防,要從居民產生垃圾量的源頭抓起,遵循“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提高垃圾處理成本。經濟學一般原理,提高居民的垃圾收集及處理費,會產生成本約束,降低居民的垃圾產生欲望。定期檢查城市居民生活區的垃圾處理狀況,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的要強制收取垃圾處理費,形成從上到下,齊抓共管的垃圾處理制度。建立、健全居民生活垃圾付費制度,從居民垃圾產生量上,實現強化制度的約束,約束居民養成良好的垃圾預防習慣。建立、健全城市居民生活區的垃圾檢測制度。由政府及主管下的社區組織成立相應部門,對小區生活垃圾實時檢測,對小區內垃圾檢測污染物超標的,應依據相應標準予以處罰。完善相應的配套法律、法規,做到城市垃圾處理及監控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4 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綜合治理機制
4.1 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
政府在城市垃圾處理過程中,應扮演主導角色。尤其是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時刻對市場失靈的區域,實施政府管制,避免因市場失靈和政府主體缺失,所造成的城市污染,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首先,要完善城市垃圾綜合治理的責任制。形成省、市、區、片的職能體系,分工明確,落實到城市每一個角落,完善財政撥付制度,保證政府從業人員的工資待遇。其次,要合理規劃城市垃圾處理布局。合理的城市垃圾處理布局,包括城市垃圾處理廠的數量及建造位置的選擇,都應具有靈活性,最終實現城市垃圾處理上的資源化、低成本化。最后,要轉變政府職能。政府在管理城市垃圾處理過程中,應該管的管、該放的放,為城市垃圾處理的市場化運作,創造條件,提供契機。政府應協調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問題,維護城市居民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
4.2 突出市場的優勢作用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城市垃圾處理,應充分發揮市場在城市垃圾資源配置中的優勢作用。城市垃圾作為可利用資源,通過技術手段處理后,可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例如,新加坡在城市垃圾處理中,與填海造地有機結合起來,目前,新加坡在位于南部的一個小島上修建了可使用50年的垃圾焚燒填海造地工程,不僅有效地解決了日益嚴重的生活垃圾處理問題,還獲得了電能和土地資源。發揮市場條件的優勢作用,首先,政府要精心謀劃、合理布局。在城市垃圾處理廠選址上,城市垃圾處理廠的技術升級上,都應發揮積極作用。政府應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鼓勵民營企業進入垃圾處理行業。其次,在垃圾回收及運輸環節,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形成政府+企業的聯合經營模式,不僅解決了就業問題,還實現了城市生態環境的優化。最后,在垃圾處理技術的獲得上,或引進,或自主研發,政府要形成財政補貼,鼓勵此類企業的優先發展權。
4.3 發揮民眾的參與作用
民眾的廣泛參與,可以有效矯正政府主導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機制上的偏差。建立民眾參與機制,首先,應建立民眾與政府間的有效溝通渠道。民眾的合理訴求和良好建議,能夠通過有效渠道順利到達政府耳中,政府可對民眾的合理化建議進行篩選,以期改進。其次,應建立民眾與企業之間的有效溝通平臺。民眾與企業間的有效溝通,可為企業提供合理化建議,推進企業工作的不斷改進,實現企業與民眾的共贏。最后,在城市垃圾處理過程中,應充分發揮民眾的監督作用,實現資源回收資源利用產生效益回饋民眾的循環系統。
4.4 建立統籌協調的聯動機制
堅持統籌兼顧,保持協調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建立統籌協調的城市生活垃圾的環保體制,目的是要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作為一個系統,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與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的統一目標,統一標準,突出協調互助整體聯動機制的建立。使政府、民眾、企業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共擔成本,共享利益,實現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共贏。在具體機制的構建過程中,要明確政府、民眾、企業的責任與義務,建立政府、民眾、企業之間的利益共生鏈,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形成觸及局部波及全身的聯動機制,使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成為在權責明確、制度清晰、法律健全框架下的產業運行體。
4.5 推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產業化經營
城市生活垃圾從產生、回收、處理,要逐步形成程序化、規范化、系統化,發揮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產業規模優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產業化經營,首先,要拓寬融資渠道,多方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產業化投資。例如,可通過銀行融資、國債投資、引進外資、股票融資、BOT融資、風險投資等多元化投融資渠道,促進該類企業的發展。其次,政府要大力支持此類企業的快速發展。政府要制定相應產業政策,通過稅收、利率等手段,鼓勵、支持、引導該類企業的發展,由于垃圾處理企業,具有投資大、周期長、經營維護成本高的特點,政府必須探索有效機制,引進民間投資,降低投資成本,提高此類企業經營的預期利潤,多角度探索推進此類企業的發展。最后,要形成區域間、城市間的產業集群優勢。通過建立產業集群,可以大大提升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效率,發揮出規模優勢,降低城市垃圾處理成本,優化資源配置結構。形成區域間產業集群優勢,第一,要注重不同規模的企業在區域間的分布,減少由于城市人口的增加,而帶來處理不足的風險。第二,要盡量形成產業間的優勢互補。發揮產業之間的連帶和耦合作用,降低處理成本。第三,要能夠形成產業內的優化升級,不斷推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和處理效能的改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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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治理范文5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本級城市規劃區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和利用等處置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建筑垃圾是指居民裝飾裝修房屋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造、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及其它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建筑垃圾傾倒由政府統一規劃消納場所,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包括建筑垃圾專用消納場和建筑垃圾臨時消納場地。
建筑垃圾專用消納場是指由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劃、建筑和管理的,用于消納建筑垃圾的場所。
建筑垃圾臨時消納場地是指經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受納建筑垃圾的建設工地、規劃開發用地及其它需要回填建筑垃圾的水塘、基坑洼地等場地。
第四條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本市規劃區域內建筑垃圾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主要職責:
(一)擬制建筑垃圾的處置規劃并納入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
(二)負責建筑垃圾的處置許可;
(三)研究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及綜合利用;
(四)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建筑垃圾管理機構對建筑垃圾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渣土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二)統一管理和調劑建筑垃圾消納場所;
(三)監督建筑垃圾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第五條建設管理部門按照行業標準,將建筑工地施工及渣土運輸過程中環境衛生的管理納入施工單位的文明施工目標管理。
(一)負責對城區所有建筑工地圍墻內的封閉式施工、安全施工、材料有序堆放、施工場地環境衛生、拆房施工的粉塵進行監管。
(二)負責對城區所有建筑工地進出口硬化、設置沉泥沙池和具備沖洗施工車輛的膠管、高壓水槍等臨時環衛設施,安排作業人員洗凈車體,凈車出場等方面進行監管。
第六條交警、交通部門協助做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管理工作。禁止無牌無照車輛及報廢車輛從事建筑垃圾運營。
規劃、國土、環保、公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區所有建筑工地開工前,必須與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建筑局等單位簽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責任書。
第七條產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處置建筑垃圾的義務。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申請處置建筑垃圾的,應當向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申請辦理《*市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統一格式的書面申請書;
(二)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附圖及工程預算書;
(三)工程圖紙;
(四)與符合建筑垃圾運輸條件和資質要求的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合同;
(五)參與營運車輛的相關資料;
(六)選擇傾倒建筑垃圾的消納場所的名稱。
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接到申請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頒發《*市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運輸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三)建筑垃圾的種類、數量;
(四)運輸車輛類型的核定載重量、機動車號牌;
(五)建筑垃圾產生地點及傾倒建筑垃圾的地點;
(六)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第十條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在頒發《*市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的同時,應根據實際參運車輛的數量配發相應的《建筑垃圾準運證》并實行一車一證。
第十一條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向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準運證》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運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二)承運車輛應有行駛證;
(三)承運車輛應有道路運輸證;
(四)運輸車輛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和相應的建筑垃圾分類運輸設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許可的運輸單位清理、運輸。
第十三條工程車運載的泥土、沙石等物料必須低于車箱板的高度,不得沿途撒落。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建筑垃圾臨時消納場。需要受納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及其它場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受納建筑垃圾。
第十五條建筑垃圾必須傾倒到建筑垃圾專用消納場所或臨時消納場地。
禁止在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河道、生活垃圾堆放場地以及其它非指定場地傾倒、拋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條被許可人不得超出許可范圍承運建筑垃圾,需要變更《*市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建筑垃圾準運證》內容的,應向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提出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禁止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的相關許可文件。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棄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十九條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條承擔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按照核定的時間、路線、地點運輸和傾倒建筑垃圾,城市中心城區5:00~19:00禁止運輸建筑垃圾;特殊情況由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根據城區管理和建設需要批準后實施。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6
從企業管理的觀點來看,在組織移轉的過程中,管理者必須引領組織學習,使競爭力能在市場中翻升,跳得比過去更高更遠,動力則來自組織的知識管理與創新。企業在國際舞臺上與群雄纏斗中,若無法做好知識管理,將不免遭時代巨浪所吞噬。摩托羅拉近來在并購浪潮下紛紛與其它企業聯盟,以因應爆炸性變動的混沌年代。為確保企業移轉后的基業長青與永續生存,唯有靠知識管理不斷的改造、創新與學習,朝向精簡、彈性與網絡化的發展,才能因應明日的挑戰。
本文主要結合理論與實務的經驗,以日本知識管理科學研究先趨野中郁次郎教授所提出的「知識創新模式,以及摩托羅拉為例來探討:一、在進行組織移轉后,組織知識的傳承及內化;二、如何將外部取得的知識有效地移轉到組織內部,并經由組織的學習機制,在吸收、內化及整合后,有系統的建置管理,將內隱與外顯知識,透過知識螺旋的轉化并做有效流通與執行;三、如何使有用的知識在組織內累積及擴散,并且在更新、連結后,協助組織成員創造新知識及提升工作績效。 為甚么要做好知識管理?
一九九九年微軟(Microsoft)的總裁比爾?蓋茲在其《數字神經系統》一書中指出:「未來的企業是以知識與網絡為基礎的企業,未來的競爭則是植基于知識與網絡的競爭。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者梭羅(Lester C. Thurow)曾斷言:「二十一世紀最有價值的企業,是以知識為基礎(Knowledge-Based)的企業。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F. Drucker)在一九九三年所著的《后資本主義社會》(Post-Capitalist Society)當中更表示:「我們正進入一個知識社會,在這個社會當中,基本的經濟資源將不再是資本(Capital)、自然資源(Natural Resources)或是勞力(Labor),而將是知識(Knowledge);知識員工將成為其中的主角。換言之,員工因擁有生產工具與方法,并在組織的實務運作中累積資產。因此,組織如能促使員工分享信息與知識、貢獻智能,則其生產力或創造力將會遠勝于資本、勞工、土地和機器的價值創造。知識管理在團隊學習中的集體決策將提升組織的成效,而成為組織成長最重要的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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