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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筑的目的范文1
中圖分類號:TL372+.2
文獻標識碼:A
一、綠色施工的概念
傳統的施工以進度、質量、成本為三大目標,對節省資源和環境保護方面考慮得比較少,當三大目標與環保沖突時,基于利益考慮,大多數企業往往會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保證預定目標的實現。而建筑業對自然資源的消耗量是巨大的,有關統計顯示,建筑業消耗的能量占人類使用的能源總量近2/5。顯然,如果對傳統的施工模式進行改良有著重要的意義。
建設部于2007年9月10日下發了建質[2007]223號文――《綠色施工導則》,里面明確定義了綠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設中,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的施工活動,實現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的目標。
從概念可以看出,綠色施工并不是要求一味地追求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而是要首先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目標的實現,從而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但綠色施工過程中需要將環境保護與傳統三大目標放在同一地位,甚至當發生矛盾時,要以環境保護為首位。
二、實現綠色施工的措施
(一)綠色施工管理
首先為了更好地貫徹綠色施工的相關細則,建筑企業需要建立綠色施工管理機構。主要工作包括:負責平時綠色施工的宣傳,將綠色施工的理念普及到每一個員工的心里;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讓技術人員掌握綠色施工技術;對施工項目進行監督,并制定評價指標、體系及獎罰制度,進一步推進綠色施工的發展。其次要認識到工程項目的施工是一個繁雜的系統工程。建筑業企業必須將綠色施工理念滲透到從項目施工組織開始到項目竣工的全過程中,這中間包括設備、材料的使用等重要環節。最后,要推行全員參與的綠色施工管理。綠色施工并不是某一個具體技術人員的特定任務,而是需要上至企業領導下至后勤服務人員的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二)綠色施工措施
1 節水措施:節水方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1)進行節水宣傳,加強員工的節水意識,在用水處設立節水標志。(2)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認真研究、分析,進行系統規劃,編制合理的現場臨時用水方案,采用合理的管徑和管網線路,有效減少水的浪費。辦公區和生活區的用水要安裝節水器具。(3)設立集水坑。在施工的特定階段,如基坑降水階段,可以地下水排人集水坑,養護用水、沖洗車輛、噴灑路面等均可采用集水坑所儲存的水。(4)混凝土養護過程中采取節水措施,如使用噴霧器噴水養護,既可以保證混凝土的養護效果,又能有效地降低水的消耗量。
此外,還要控制施工現場的水污染,主要有以下幾點:施工過程中機械設備的油料以及一些化學溶劑等要保證安全存放,設立專人負責;廢棄的油料及化學溶劑應及時進行收集,以便進行集中處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水不能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應該進行沉淀等無害化處理之后再排入市政管道。
(三)節能措施
節能措施主要有:
1 機械設備和機具的節能。首先在機械設備和機具選擇方面,在滿足施工要求的情況下,盡可能地選擇能源消耗少的節能環保型設備和機具,避免使用超出施工要求的大型設備和機具,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在使用過程中,要提高設備和機具的利用率,盡量讓其處于滿負荷狀態,避免設備和機具長期處于低負荷工作狀態。2,施工現場辦公生活的節能。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能量消耗是非常大的,因此施工現場臨時設施在設計時就要充分考慮現場的自然條件等情況,進行合理布置和建設。如要盡量獲取良好的日照、通風和采光效果,冬季利用充分日照,避開當地主要風向,夏季則充分利用自然通風。臨時設施中的用電設備盡量采用節能型,合理配置臨時設施內的空調設備,制定適宜的使用制度以保證節能效果。3,施工組織也是節能的重要方面,一個良好的施工組織設計能夠使機械設備機具的使用效率最大化,能夠保證施工的有序進行。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時應考慮相鄰的作業區,充分利用共有的機具資源。積極使用節能效果好的新型材料、新工藝。
(四)節材措施
節材措施主要包括:1,合理設置材料存放庫房,加強材料管理,材料搬運過程中要采用合適的機械設備和裝卸方式,避免材料的損壞和損耗。2,施工過程中避免浪費,混凝土、砂漿等用量要進行精確計算,以免剩余造成浪費。還要盡量減少混凝土、磚、瓦、砂、石等固體建筑垃圾,對建筑垃圾要進行分類處理,對仍具有利用價值的部分進行回收或進行加工處理再利用,從而達到節省材料的目的。3,優化施工方案,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地采用材料節省的施工方案,如在腳手架工程中,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模板、支撐架的周轉次數,可以采用可重復使用的模板體系。
(五)節地措施
綠色建筑的目的范文2
關鍵詞:綠色建筑項目管理模式存在困難
中圖分類號:G26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人們的生活素質的不斷提高,人們對于周圍的生活環境有了更高的需求。良好的自然環境成為當下人們生活的一個新的要求。對此,建筑師在設計建筑時從自然環境入手,提出了綠色建筑這一新的建筑。綠色建筑將會成為建筑業發展的大趨勢,為了使綠色建筑能夠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需要解決綠色建筑項目管理與當下建筑項目管理模式之間存在的矛盾,使當下的建筑項目管理模式有效的適用于綠色建筑管理中。所以,將目前建筑項目管理的模式進行改進,是使綠色建筑項目實施的最佳方式。
一綠色建筑介紹
綠色建筑師指建筑在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的節約能源、節約土地的使用、節約水資源、節約木材的使用,保護環境,為人們提供一個健康、高效、適用的使用空間,達到建筑與自然和諧共存的目的。綠色建筑與當下人們所的居住建筑物存在很大的差異。綠色建筑從材料的選取到綠色建筑的使用都以保護環境為出發點,盡量減少綠色建筑中合成材料的使用,有效利用太陽能、風能、熱能等。以“與自然環境和諧共處”為原則的綠色建筑物的建設,給居住者接近自然的感覺,能夠緩解居住者因為生活或工作而產生的壓力,使之有一個平和的心態。
綠色建筑所表要突出的是“綠色”,與當下建筑的綠化不同,當下建筑的綠化是在建筑物的周圍種植綠色植物,增強建筑物整體的美觀,而綠色建筑是以環境保護為主,其建設與居住都盡可能的的減少對自然環境的使用和破壞。綠色建筑的室內溫度、室內照明、室外環境等都最大限度的應用自然資源,將污染自然環境的可能性降低。例如,綠色建筑室內的照明問題,有效的利用光能,采集光能將其轉換成電能,將其儲存,供照明燈使用,使照明燈發光,解決綠色建筑室內照明問題。
綠色建筑項目管理模式遇到的困難
綠色建筑是建筑業提出的一個新的課題。綠色建筑受到各方人士的議論和探討,主要認為綠色建筑這一項目的實施有很大的難度。僅從綠色建筑項目管理一個方面,就將綠色建筑中實施的難度體現出來。綠色建筑項目管理上存在的困難具體表現為:
1.管理人員在管理上的困難
綠色建筑的建設過程中采用項目管理,是通過有效的利用、人員、設施、方法,達到綠色建筑物建成的目的。項目管理的工作人員要以保護自然環境為主,對綠色建筑使用的材料、施工設備、施工人員進行管理。而在綠色建筑項目管理上出現管理人員在對率色建筑建設進行管理時要對綠色建筑的每一個方面都進行考慮,保證綠色建筑物污染環境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增大了項目管理人員在管理上的困難。綠色建筑項目施工前,管理人員要對綠色建筑使用材料的購入進行監督和控制,保證綠色建筑使用材料是環保性的;對綠色建筑施工人員進行培訓,增強施工人員的環保意識,增強綠色建筑施工的專業技術能力;強調施工中杜絕一切污染環境的行為等方面進行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監督施工人員的行為,嚴格控制施工過程與綠色建筑的設計圖紙相一致等相關方面。綠色建筑的后期完善階段,管理人員需要進行的管理工作相對于綠色建筑施工過程需要進行的管理工作少很多。主要是綠色建筑物施工后剩下的材料、設備、用具等處理工作有進行,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目前,綠色建筑的施缺少專業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等。綠色建筑的建設所進行的項目管理上,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與綠色建筑所需要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差距。對于綠色建筑新增的綠色要求難以有效的完成,對綠色建筑建設的標準難以掌握,成為綠色建筑的門外漢,根本無法有效的管理綠色建筑項目的建設。
2.管理模式選擇存在的困難
通常對建筑項目進行管理的模式是根據建筑項目實際情況采用適合的、有效的管理模式對建筑項目進行管理。而對于綠色建筑所采用的管理模式,根據綠色建筑實際情況出發,目前管理模式中沒有適合綠色建筑管理的模式,造成綠色建筑管理模式上出現了困難。由于綠色建筑項目對綠色等級要求較高,綠色建筑項目建設過程中需要建立一個綠色資訊小組,對綠色建筑項目涉及綠色要求的問題上予以解答并提出具體的建設措施。綠色建筑項目的管理模式需要解決實際建設中污染自然環境的問題、達到綠色建筑的綠色要求、保證綠色專項資訊小組的工作順利進行等等很多難題。所以,要能夠有效管理綠色建筑項目中存在的對界面的問題,就要對項目距管理的管理模式進行改進,使其適用于綠色建筑項目的建設。
綠色建筑項目管理模式的選擇
綠色建筑項目是建筑項目中的一個特例。綠色建筑項目的管理是以保護自然環境的基礎上,適合綠色建筑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所以,綠色建筑的項目管理模式需要打破傳統的項目管理模式,將其改變成適應綠色建筑項目建設的管理模式。
1.選擇基本的項目管理模式
當前,我國建筑項目建設過程中應用的項目管理模式有四種類型,即項目管理服務、項目管理承包、性建造管理、風險型建造管理。項目管理服務是將建筑項目委托專業的管理團隊從建筑項目前期的可行性到建設項目投入使用的全過程進行系統的管理服務。項目管理承包與項目管理服務相似,對建筑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進行管理,主要的區別是項目管理承包直接與施工人員、材料的供應商等簽訂合同。代來性建造管理模式是集建筑設計、建筑項目承包、建筑施工共同推進的方式進行管理。風險建造管理是從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出發,對建筑項目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風險最小化的管理方案,對建筑項目進行管理。綠色建筑項目的管理模式需要對環境污染、綠色要求、綠色專項資訊小組等相關方面進行管理,保證綠色建筑項目有效開展的一種管理模式。選擇項目管理承包模式為綠色建筑基礎管理模式比較適合,在項目管理承包模式的基礎上對其進行改變,能夠靈活的應對綠色建筑項目中的問題。
2.基本管理模式的改進
對項目管理承包模式進行改進主要是使其能夠將綠色專項咨詢小組的工作和有效的應用于綠色建筑項目建設中,綠色建筑建設中對于綠色要求能夠準確的實施。所以,項目承包管理模式改進的方式是將綠色專項咨詢與項目管理承包整合的機構模式。項目管理承包責任人與綠色專項咨詢小組簽訂委托協議。促使專項咨詢小組、項目管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之間相互溝通、相互協調,將綠色建筑項目所提出的綠色要求制定有效的實施方案,應用于綠色建筑項目具體的施工中,并對綠色建筑項目進行具體的施工進行監督和控制。保證綠色建筑達到要求和綠色建筑物的質量。
結束語:
綠色建筑是一項保護自然環境的新型建筑。綠色建筑從建設到使用,都是以利用自然資源為主,如太陽能、風能、熱能等,促使綠色建筑與自然環境和諧共處的狀態。然而,綠色建筑項目的實施存在很大的困難。綠色建筑項目管理與當下存在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有很大的區別。增加綠色建筑項目管理的難度。所以,綠色建筑項目的建設還需要從設計、管理、施工等環節上不斷的加強和改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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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筑的目的范文3
關鍵詞:綠色建筑;激勵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40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綠色建筑是以節約能源、有效利用資源的方式來建造低環境負荷下安全、高效、健康、舒適的環境空間。是人、環境與建筑共生共容、永續發展的新建筑模式,是“四節兩環保”的建筑。發展綠色建筑對于我國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具有重要意義,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我國對能源需求和利用的現狀與趨勢日益旺盛、中國自身能源供給的產能不夠與儲量不足日益嚴峻”的形勢,更有利于我國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此外,大力發展綠色建筑,能夠對改善和優化環境起促進作用,也是我國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基本內容。
2012年4月,住建部和財政部印發 《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這是我國第一次從國家高度對綠色建筑提出具體放入獎勵標準,并且針對我國現階段綠色建筑的發展現狀,指出未來很長一段時間我國綠色建筑項目的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綠色建筑起步較晚,并且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各方面規章制度和經濟激勵政策不完善,但相信在以國家為強大后盾的支持下,我國的綠色建筑項目會得到更好更快的發展,綠色建筑經濟激勵政策會進一步的完善。
1 我國綠色建筑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綠色建筑發展存在以下兩個主要問題:消費者對綠色建筑的有效需求不足;綠色建筑相關產業不發達。
1.1消費者對綠色建筑的有效需求不足
消費者對綠色建筑的認識不足,是影響綠色建筑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人們對綠色建筑了解不深,大部分人認為綠色建筑就是“綠化”建筑,是造價不菲的建筑,而消費者往往看重的就是房屋的價格,大大忽視了綠色建筑在使用中的舒適性、成本節約等優點。在這種觀念下,讓廣大市民購買綠色建筑顯然很困難。所以,要做好這方面的的宣傳工作,讓廣大群眾了解綠色建筑的好處,提高市民的綠色消費意識,這樣才能擴大綠色建筑的市場需求,為推廣綠色建筑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
1.2 綠色建筑相關產業不發達
綠色建筑的建造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受到研發、生產、銷售狀況的限制,系統中任何一個環節缺失或者低效都會影響綠色建筑的成功推廣。國內綠色建筑相關產業面臨的問題主要有:第一,技術開發相對落后,缺乏專業人才,綠色建筑產業研發資金不足。第二,綠色建筑產品發展滯后,綠色建筑對各種建筑材料、采暖、通風、空調系統有較高要求,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仍以制造傳統產品為主,綠色產品的品種和數量不足,不能達到規模化生產。第三,綠色建筑在生產過程中需要設計、安裝、施工等單位的大力配合,現階段我國從事綠色建筑的專業人員不足,為降低難度和工作量,他們往往采用比較熟悉傳統的方式進行設計施工,影響綠色建筑目標的實現。
2我國綠色建筑經濟激勵政策現狀
我國在綠色建筑方面制定了一些經濟激勵政策,主要采用的手段有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和信貸政策等,這些政策的實施一定程度上激勵了綠色建筑項目的發展。下面具體介紹各個激勵政策:
2.1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政府利用稅收政策,減輕參與綠色建筑投資者應履行的納稅義務,實現對綠色建筑給予間接補貼的經濟激勵行為,從而提高綠色建筑投資者的收益水平。稅收優惠政策實質就是減少納稅人稅賦進而提高納稅人的收益水平。綠色建筑可以使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函蓋以下稅種: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契稅等。
以所得稅為例說明具體的優惠政策,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于1994年《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凡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研石、粉煤灰、爐渣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征所得稅5年。該項激勵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對綠色建筑中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和限制使用實心粘土磚等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對生產、使用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規定的推廣目錄的需要支持的節能技術、節能產品,實行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2008年7月頒布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規定:民用建筑節能項目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2.2財政補貼政策
財政補貼政策是指政府通過財政支出方式對投資者實施補貼,直接增加收入從而提高投資收益水平。在綠色建筑建造中,財政補貼方式主要有財政直接補貼和財政貼息兩種。財政直接補貼是指政府根據綠色建筑的建造規模、對周圍環境的帶來的貢獻和建好后達到的效果對投資者進行直接補貼。財政直接補貼的方式有一次性財政補貼和分期支付財政補貼。財政貼息是指由綠色建筑企業或個人向銀行貸款進行綠色建筑建造的投資活動,由財政對銀行優惠利率與正常利率之間的差額給予補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為符合條件的節能
技術研究開發、節能產品生產以及節能技術改造等項目提供優惠貸款。
2.3 信貸優惠政策
信貸資金可作為綠色建筑建造的重要資金來源之一。為了發揮信貸資金在綠色建筑建造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制定信貸優惠政策,包括貸款期限、貸款擔保、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內容,以便綠色建筑投資者利用信貸資金進行綠色建筑的建造工作。國家加大綠色建筑項目的投資力度,也是我國節能工作的一部分。《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規定:拓寬節能融資渠道;各類金融機構要切實增強對節能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引導和推動社會多方面加大對節能項目的資金投入。2007年我國出臺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循環經濟項目提供直接融資服務。
3針對我國綠色建筑經濟激勵政策的幾點啟示
我國對綠色建筑經濟激勵政策起步較晚,雖然加大了對綠色建筑的經濟激勵的力度,但形勢過于單一,有些激勵政策在實際操作中不能按質按量的實施,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也不盡完善。這就導致了綠色建筑建造投資者積極性不高,延緩了我國綠色建筑項目的發展。筆者針對這些問題給出以下啟示:
3.1強制性稅收政策
強制性稅收政策是對非綠色建筑產品的投資者實行高強度、高標準的收費政策。如我國環境法規中規定,對于建筑主要是針對其污染而言,常見的環境法規包含“誰污染誰治理誰賠償”和“綠色稅”原則等。這樣做不僅給非綠色建筑產品的生產者一警示懲罰,也給綠色建筑投資者一定的導向作用,從稅收方面引導建筑投資者向綠色建筑建造方面發展。
3.2盡快形成綠色建筑經濟激勵的長效機制
在不同的政策形勢下不同條件的經濟杠桿作用效果不盡相同,在制定經濟激勵策略時,要分開對待。在制定綠色建筑激勵策略時應立足于“以獎代補”的經濟激勵對策。采取建立綠色建筑專項補貼、出臺多元化的稅收政策、合理制定能源價格、發揮貸款優惠的積極作用等經濟激勵手段。經濟激勵政策只有形成長效機制,才能有效推動我國綠色建筑長期健康發展。
3.3 加強綠色建筑評估的實施和監管力度
近些年來我國建設部相繼制定了《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管理辦法》和《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實施細則》,2006年又頒布了《綠色建筑技術導則》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反應了我國在推動綠色建筑長期發展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當然,僅有這些標準還是不夠的,更要加大該標準的監督力度。為了推動綠色建筑長期健康的發展,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綠色建筑開發與管理模式非常重要。綠色建筑的開發和管理必須走政策激勵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道路,盡快開展綠色建筑等級認定工作,政府針對不同等級的綠色建筑項目采取不同的激勵措施,同時等級評價結果也可以作為市場選擇的依據。
3.4 不斷完善我國綠色建筑法律法規體系
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需求,有關部門應對現有的節能和能源法律進行完善,補充作為調整建設領域各項活動法律基礎的《建筑法》、國家節約能源方面根本法律《節約能源法》在綠色建筑領域法律上的空白。此外,隨著我國綠色建筑項目的逐漸深入,盡快制定出臺與綠色建筑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專門法律法規的形式規范綠色建筑實施行為。
4 結語
綜上所述,我國綠色建筑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各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經濟獎勵政策還不夠完善。各級政府要以身作則,加大綠色建筑經濟激勵的力度,同時要不斷完善我國綠色建筑法律法規體系,這樣才能有效推動綠色建筑長期健康發展,為我國建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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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筑的目的范文4
[關鍵詞]綠色建筑;設計;施工;管理;生態
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A
綠色建筑的現狀。
國家及各省市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并提出目標任務。綠色建筑的概念起源于西方,20世紀60年代,由美國首次提出“生態建筑”理論。20年70年代初期,由于國際形勢導致的能源緊張,各國將綠色的理念引入建筑領域,綠色建筑的理念由此應運而生。
綠色建筑理論在中國自2004年便提出,2006年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做為指導,被認為是綠色建筑規范化的開始。但是在隨后的具體實施和后續的政策支持上沒有跟進,導致開發企業積極性不高,綠色建筑僅僅停留在計劃和理論研究上。進入2013年從國務院、地方政府紛紛出臺發展綠色建筑的積極政策,加大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綠色建筑產業迎來春天。
2.綠色建筑的優勢。
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就是要在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友好(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總結起來就是“四節一環保”。從中不難看出,綠色建筑進一步的深化和發展了以往的建設模式和建設內容。由以往的只重視建筑施工階段,發展到項目全壽命。內容的增加對開發、設計、施工、營運、維護提出更高的要求。
綠色建筑與傳統建筑相比,具有很多的實用性、節能性、環保性等特點。傳統建筑設計在滿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多注重于個性化的體現,新中式、地中海等風格。多是在為項目的后期銷售做鋪墊。重視建筑立面效果、室內裝修、園林景觀的營造,在最關鍵的舒適性上大打折扣。綠色建筑倡導繼承傳統精華的同時,發展和創新建筑表達。將室內外的環境有機的融合,提高生活的優越感和舒適性。同時,不再一味的追求個性化的建筑風格,將充分利用和結合當地的風俗特點,在人與自然間創立和諧的氛圍,創造更加新穎獨特的綠色建筑美學。也可以認為這是對中國各地文化風俗的保護和傳承,讓傳統建筑精華永留。
建筑節能一直是國家倡導和強制實施的設計要求,綠色建筑與普通建筑有明顯的優勢。普通建筑的能耗大,一直是很難解決的問題;綠色建筑由于廣泛的使用太陽能、風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在實際的運營中也起到良好的社會反應和效益。普通建筑在建造期,無論是對材料的浪費,還是對環境的污染都不容忽視。但是,這些行為沒有引起參建單位的重視。綠色建筑在建造期,需執行相關規范準則的要求,充分的考慮對材料的使用和環境的保護,將污染減至最小化,全面貫徹實施綠色施工、綠色管理的理念,造福人民。
3.綠色建筑的階段化管理。
綠色建筑工程管理做為新興的模式,有別與以往的管理。各階段連接關系更加的緊密,環環相扣。
(1)策劃階段的管理。
綠色建筑的四節一環保理念能全過程貫徹實施,必須在策劃階段充分考慮。綠色建筑在我國處于發展階段,各種節能技術、節能材料的運用廣泛。項目前期調研和分析時,要充分考慮項目的復雜性、艱難性。因為綠色建筑無論是在項目投資、規劃設計均超出以往工程。要因地制宜地結合城市發展需求的前瞻性,確定相宜的項目定位至關重要,也是項目成功的關鍵。取得土地的同時,就要根據周邊的環境特點、交通狀況、人員流動情況、商業氛圍等因素,確定項目業態比例。通盤考慮土地利用,提高土地的使用價值,提升土地的增值空間。也就是“節地”的重要方面。
(2)設計階段的管理。
設計工作做為項目的關鍵組成部分,且綠色建筑的設計在國內還尚屬于起步階段,更應加強其管理。與傳統的建筑設計相比,綠色建筑設計需要在更全面的高度,與項目的整體契合,體現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綜合平衡,并將綠色建筑的理念植入項目設計的全過程。綠色建筑目的是節能降耗、保護環境、維持自然生態平衡。它包括節約生態環境資源、提高能源利用率、減少環境污染三個方面的設計。旨在優化建筑內外部環境、保證居住健康舒適、使用高效經濟。
規劃方案階段,要求必須按照綠色建筑的標準進行規劃和建設。例如,在規劃時應要求建筑用地內無排放超標的污染源,建筑實施過程中應不破壞當地文物、自然水系等自然環境。要及時的與項目所在地規劃部門溝通,了解當地的政策和基本的規劃條件,尤其是結合當地情況制定的相關制度規章,以及當地的人文風俗習慣等。基礎資料明確后,項目的定位目標就變的尤為重要。現實中許多的綠色建筑由于在方案階段,無法明確建筑建設目標,導致在評定時不達標的例子不少。同時,確定目標還可以減少項目不必要的投資,以便很好的控制造價。規劃方案成果應及時的與規劃部門對接,以便及時修改不符合要求的設計。
施工圖設計階段的開始標志著,項目的規劃定型,需進一步的細化項目的各專業設計、配置。從建筑立面設計、結構形式、水電暖等專業的節能設計都需多方配合協作。在室內室外結合方面,建筑的外部設計和環境相適應,內部設計也應該外部的綠色引入室內。將面向外部優雅的環境墻設計成可以半開或者全開的墻面,可以讓人獲得和享用更多的陽光和新鮮空氣,吧房間的空間向外延伸,拓展室內空間。同時在于既有建筑的關系的處理,要相互適應,彼此達成統一風格。
(3)施工階段的管理。
建筑施工是建筑全壽命周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并非獨立于傳統施工的采用全部新技術進行地工程建設,而是采用可持續的眼光和方式對傳統施工進行改進,以符合并達到綠色建筑施工階段的要求。施工周期與建筑的運行周期相比雖然短,但是此階段也是全壽命周期中資源利用最大,消耗最多的時期。要實現綠色建筑的目標,必須把控好這個關鍵要素,以保持施工過程中的生態環境和能源節約為目標,采用合理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方案,在過程中參照相關的規范規定要求,嚴格執行。需要更有效的去加強施工過程中所有相關人員的環保節能意識,綠色施工意識的提高,也會帶給建筑業新的革新。
在施工期間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確定最環保的施工方法;結合施工方法,進行材料使用的比選,確定最合適的施工機械、設備使用方案,降低材料的儲存成本和運輸成本;運用先進的綠色施工技術、綠色新型材料等。
(4)運營階段的管理。
傳統意義上對運營階段的管理是缺失的,主要是開發商在將項目竣工后,完成銷售和出租任務后,急于回籠資金開始新項目的開發。而運營管理多將其轉嫁給后期維護工作的物業管理單位。所以在這方面的意識比較欠缺。加強運營管理的意識,才能將綠色建筑的理念貫徹到建筑的全壽命。
5.綠色建筑存在的問題。
我國在綠色建筑發展時間,晚于發達國家,在理論研究、工程技術、工程實踐、管理維護等方面均有很大差距。從現在發發展趨勢上看,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成果,開始逐步的應用時該工程設計和現場施工中。但是我們也應清楚的認識到,尚屬綠色建筑發展起步階段的我們,要走的路還很遠,必須腳踏實地的扎實推進,切記不能出現跟風、高投入低產出的不切實際的做法。
提高國人的綠色理念,創建社會的整體氛圍才能從根本上推進綠色建筑的發展。各界現階段對綠色建筑還缺乏真正的認識和了解,只有在相關部門的正確指導和規范引導下,讓更多的人了解綠色建筑的本質。
法規標準亟待完善。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國家的相關法規、標準的不健全也是,缺乏強制各方面利益主體必須參與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友好的法律法規。我國國土幅員遼闊南北東西氣候差異巨大,國家的相關規范標準,也只是起到基礎指導作用。結合各地的氣候、資源、經濟、文化和環境等特點建立針對性強、可行性高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和實施細則是當務之急。
激勵政策嚴重滯后。盡管各省市陸續的出臺對綠色建筑的財政補貼政策,但是實際的作用并不大,各方對綠色建筑投入的積極性普遍不高。除各省市的樣板工程外,鮮有企業投資興建。在企業來看,綠色建筑雖然更加節能環保,從經濟性上考慮,綠色建筑的設計和建造本身增加部門開發成本,又無法看到更加積極的回報的前提下,不可能冒險嘗試。
綠色建筑的目的范文5
關鍵詞:綠色建筑;發展;制約因素;對策
中圖分類號:TQ622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發展綠色建筑己成為全社會的共識,雖然中國的綠色建筑數量正在快速提升,但是一種長效的支持建筑物的節能減排和綠色建筑結構發展的機制尚未確立,所以綠色建筑的推廣仍存在很多困難。綠色建筑的發展具有很強的外部經濟性,在現有條件下,提高綠色建筑物的消費者和和生產者的積極性還有很大的難度。只有合理運用財政投入、稅收優惠、信貸支持等多種經濟激勵手段,才能有效促進綠色建筑的發展。
1、發展綠色建筑的意義
從綠色建筑的概念可以看出,綠色建筑強調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選擇可再生材料,把對自然環境的破壞降低到最少,節能材料,因地制宜,在建筑設計、建造過程中,注重節約資源,同時還要滿足人類的使用條件,為提供健康、高效與適用的使用空間而努力。對我國發展綠色建筑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有效降低資源的過度使用;二是減少污染排放、改善環境狀況;三是促進我國建筑業的可持續發展。
2、制約綠色建筑發展的因素與對策
2.1、設計單位對綠色建筑的影響因素與對策
設計機構缺少在綠色建筑方面的實踐經驗,會導致設計單位對綠色建筑缺乏理解,在態度上對綠色建筑設計采取回避或抵觸的方式,這樣會影響綠色建筑設計的質量和速度。
對此,應該從設計單位的認知入手,提高對綠色建筑的設計水平,制訂設計綠色建筑的標準,來精心設計、開展綠色建筑的推廣和宣傳工作,滿足綠色建筑多樣性發展的需要,提高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和技術的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明確綠色建筑量化指標,進而增加綠色建筑設計和評價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時,綠色建筑設計單位應該設立激勵機制,獎勵綠色建筑設計質量高的個人和集體,培養重視綠色建筑設計的氛圍,提高綠色建筑設計的質量。
2.2、咨詢單位對綠色建筑的影響因素和對策
咨詢是綠色建筑設計的前期工作,對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對于普及綠色建筑有著技術支撐與技術幫扶的功能。目前,綠色建筑咨詢單位普遍存在盲從的問題,使咨詢工作不能起到應有的價值和作用,主要表現為:咨詢工作缺少行業介入,導致咨詢單位間競爭不足,出現綠色建筑咨詢專業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缺少對綠色建筑發展的責任感,存在無規范約束機制、無固定檢測項目、無明確檢測要求、無明確檢測細則等問題,嚴重影響了綠色建筑的發展。為此,咨詢單位應該確保綠色建筑的適宜性、經濟性和有效性,以專業的角度提出咨詢意見,并從業主角度做好對綠色建筑造價、質量、工期控制的建議。
2.3、房地產企業開發綠色建筑項目的影響因素和對策
房地產企業是否開發綠色建筑受企業對綠色建筑開發的態度、傾向,外界環境對企業的壓力,以及企業自身的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具體來說,綠色建筑的市場前景、國家政策要求、投資成本及土地、資金、技術與人才等資源因素都會影響企業的決策。房地產企業首先會考慮開發綠色建筑能否達到預期的收益,同時對開發綠色建筑項目進行風險評估,比如是否可能增加成本、延長項目工期等給企業帶來風險。外界壓力,包括政府法規的管制、政策的激勵以及懲罰措施的嚴厲程度,也會影響房地產企業的行為。此外,綠色發展的理念、社會文化環境會深刻影響房地產企業的決策者、企業內部員工以及其他重要關系人對開發綠色建筑項目的態度和意向。房地產企業開發綠色建筑項目的能力和條件,是開發綠色建筑項目的基礎和重要推動力。如果企業擁有良好的土地、資金資源和長期合作伙伴,并把企業已有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技術開發等能力整合在一起,就會大增信心。根據實際調研,目前影響房地產企業開發綠色建筑決策的最主要因素就是市場需求和增量成本。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任何決策都以能否盈利為最終評判依據,市場需求和生產成本對于任何商品來說都是能否盈利的關鍵,對于綠色建筑也不例外。同時,政策導向、品牌效益、建設工期等也是綠色建筑開發決策的影響因素。
為了合理控制房地產企業開發綠色建筑項目的影響因素,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建立綠色建筑評價職業資格制度,將綠色建筑知識作為相關專業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執業資格考試的重要內容,編制綠色建筑專門培訓教材,加強對建筑規劃、設計、施工、評價、運行等人員的綠色建筑專項培訓,全面提升各方主體綠色建筑實施能力。鼓勵高等院校開設綠色建筑相關課程,加強相關學科建設。培育壯大綠色建筑咨詢機構,建立綠色建筑咨詢機構備案管理和清除制度,提高綠色建筑技術咨詢整體水平,為綠色建筑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和服務。
第二,加強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建議盡快推動綠色建筑立法,明確綠色建筑管理體制和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范圍,落實綠色建筑管理機構,建立將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的方法和程序,形成一套有效的綠色建筑閉合監管措施,加強建設全過程監管,為強制推動綠色建筑提供法制的保障。
第三,落實綠色建筑激勵政策
建議盡快出臺綠色建筑則政補貼、金融支持和稅收優惠等方面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措施,對開發建設綠色建筑項目予以補貼獎勵和享受相關稅費減免等;對生產、使用列入綠色建筑技術推廣目錄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和給予金融支持;特別要重點加大對終端消費者購買綠色建筑的經濟激勵,按照國家《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要求盡快明確、落實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的措施或契稅減免措施等,通過終端消費引導形成發展綠色建筑的市場機制。
第四,培育綠色建筑地方產業
開展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研究和集成示范,探索經濟適用的綠色建筑技術路線,建立綠色建筑技術推廣和淘汰制度,及時制定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產品推廣和淘汰公告、目錄,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健全綠色建材認定標識工作機制,培育壯大綠色建筑地方產業,引導綠色建筑產業合理布局,為發展綠色建筑提業支持。
3、加強綠色建筑的質量控制
在綠色建筑發展的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對其質量進行控制,積極調動當地政府與人民群眾的參與和支持,制定相應的規范標準與評價體系,確保綠色建筑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3.1、制度保證
任何新鮮事物的發展都要依靠相應的推動力,在綠色建筑發展過程中,政策法規就是其推動力。實現政府支持的基礎,就是要制定一些切實可行,并且合理的政策法規的同時,予以相應的落實。要想有效實現政策法規的作用,就一定要加大執行力度。現階段,我國綠色建筑政策法規的執行力度還比較弱,一定要設立一些執法監督部門,確保各項政策法規都可以予以落實。因此,要想有效實現政府支持,就要加大政策法規的執行力度,加強守“法”觀念的樹立。除此之外,也可以建立一些激勵政策,頒布一些獎勵制度,進而實現綠色建筑的質量控制,達到可持續發展。
3.2、標準保證
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正式進入了完善的標識階段。而我國在這個方面的起步比較晚,進而相應的評級體系也在不斷的完善過程中。在此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對地域、自然環境、氣候、技術水平、資源情況、規范標準等方面的分析與研究,借鑒一些國外評價體系的內容,制定更加符合我國實際發展情況的評價體系。我國在制定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的時候,一定要加強對建筑的研究與實踐。在此基礎上,重點研究綠色建筑,進而制定一套完善、可行性強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
結束語
總之,隨著綠色建筑概念的提出,人們越來越重視建筑中的節能環保,并且對相應的技術應用和質量控制進行了一定的分析與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建設綠色建筑的時候,一定要充分結合當地的環境與資源條件,制定合理、可行的設計方案,使用一些環保建筑材料與節能設備,有效保護環境、降低資源消耗,進而促進綠色建筑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綠色建筑的目的范文6
關鍵詞:綠色建筑;評價;流程
0 引言
建筑業是能源和資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的大戶,以美國為例,其38%的主要能源消費及城市固體廢棄物(1997年)中的65%是與建筑運行有關的[1]。在建造和使用過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資源,增加環境負荷。據統計,世界一些發達國家,建筑能源消耗量約占總能源消耗量的30%~40%,而我國建筑能源消耗量也占到社會能源總消耗量的近1/3[2],如表1[3]所示。而綠色建筑以其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和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恰恰使得建筑能源消耗和污染問題迎刃而解。
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06)自頒布實施以來,在“十一五”期間有效地指導了我國綠色建筑實踐工作,累計評價項目數量已達到近五百多個,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進入“十二五”,國家又陸續制定了若干發展綠色建筑的重大決策,將發展綠色建筑作為“十二五”期間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大措施。如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指出,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生態文明水平[4];2012年4月27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又聯合了《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十二五”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并將通過建立財政激勵機制、健全標準規范及評價標識體系、推進相關科技進步和產業發展等多種手段,推進綠色建筑發展;2013年1月1日,國務院以1號文件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住建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再次體現政府對綠色建筑發展的高度重視。
1 我國綠色建筑評價流程簡介
1.1 綠色建筑評價的主體
1.1.1 申請單位
目前,我國綠色建筑認證的申請單位主要為項目的業主、開發商、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等。在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時,以業主或開發商作為申報單位;在申報設計標識時,以設計單位作為申報單位;申報運行標識時,以物業單位作為申報單位;此外施工單位還可以根據《綠色施工評價標準》的相關規定申報綠色施工標識。
1.1.2 評價單位
我國綠色建筑的評價是由住建部委托住建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與綠色建筑專委會共同組織成立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綠標辦”)來負責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住建部的監督與管理。綠標辦直接受理三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并指導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活動;同時住建部還委托具備條件的地方建筑主管部門開展所轄地區一星級和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
1.2 綠色建筑評價的依據
目前開展綠色建筑認證所依據的管理文件為《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和《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所依據的技術文件為《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試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劃設計部分)》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運行使用部分)》。
1.3 綠色建筑評價流程
目前綠色建筑評價工作主要涉及申請單位和評價單位兩方,開展規劃設計階段和運行使用階段的綠色建筑認證的流程相同,均由申請單位提出申請并準備相關申報材料,由評價單位組織專業和專家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予以公示和頒發相應等級的證書和標識。具體評價流程如圖1所示
1.4 現行評價流程存在的不足
現行評價流程存在兩方面的不足:
1)對于申請單位而言,具有政府背景的評價單位的工作主要是進行認證評價,難以提供全程和及時的指導服務,特別是在對綠色建筑最終“綠色”影響程度最大的前期階段,如圖2所示,在此階段,決策或設計的方案還未成熟,綠色建筑評價工作還未開始,難以給申請單位的方案以及時的指導和建議來避免影響最終綠色目標的實現或減少因專業知識和對政策了解的缺乏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可能。
2)對于評價單位而言,由于政府背景決定了其首要職能應該是制定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戰略,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以及進行行政監督,加強綠色建筑的宣傳和培訓工作等。目前的流程,將難以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綠色建筑評價機制,此外隨著人們對綠色建筑認識的不斷加深,參評項目越來越多,無疑給政府部門帶來巨大的壓力。
2 綠色建筑評價流程改進的構想
2.1 引入第三方咨詢評價機構
在對綠色建筑評價流程改進時,建議在業主、開發商、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物業管理等申請單位和政府之間引入第三方咨詢評價機構。主要出于以下考慮:
1)普通的建筑設計評價是對所設計的建筑成果在滿足并支持人和環境的表面或內在需求及價值方面的程度的評價。而綠色建筑評價注重的是建筑環境特性,因此綠色建筑評價需要具有包括建筑學、建筑技術、建筑環境與設備、生態學等良好專業背景的專家來執行。成立第三方咨詢評價機構,評價人員接受建筑主管部門的從業資格授予和管理,使得從事綠色建筑咨詢評價工作的人員更加專業化,不僅有利于相關經驗的積累,也有利于綠色建筑的推廣,隨著專業化程度的不斷加深,評價的結果也會越來越準確。
2)項目前期階段對項目最終的“綠色”性影響最大,設計人員應較早地考慮評價標準中的評價條款,而第三方咨詢評價機構的提前介入和參與項目的決策、規劃設計、施工和運營過程,充分發揮其輔助決策與輔助設計的功能,不斷提供改進措施和意見,有將利于業主或開發商更好達到預期的綠色目標。
3)更好地體現建設主管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將工作重心放在宏觀管理的層面上,如制定科學的綠色建筑發展的總體目標及戰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綠色評價體系;頒布各項優惠措施,調動綠色建筑開發參與各方的積極性;為綠色建筑的開發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市場條件等工作上。
2.2 分階段評價
綠色建筑強調在全壽命周期內實現高效率的利用資源、低限度的影響環境。因此,對綠色建筑進行評價也應按照項目開發全過程的特點,如圖3所示,按照不同階段不同要求分階段進行。依照全過程監控、分階段評價的指導思想,可將綠色建筑評價分為項目策劃評價、規劃設計階段評價、施工階段評價和運營階段評價四個階段性評價,這與建設項目開發的過程也是相一致的。評價時,按照我國綠色建筑“四節一環保”核心內容和標準進行評價,只有某階段達到了綠色建筑的基本要求,才能開始下一階段的開發工作。只有每個階段都達到綠色要求,才能認為項目為綠色建筑。
分階段評價有以下優點:
1)有利于問題的及時發現和解決,對那些可能對項目全壽命周期目標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為可以及時修正,將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
2)有利于各參與方明確各自的職責,使得責權利更清晰,對各參與方的評價有了科學的參考標準,尤其對一些界面工作的劃分將更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重復工作,避免因職責不清造成的扯皮現象。
3)有利于加強業主、開發商、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的合作,加強整個項目開發團隊的理解和溝通,各方可以在充分理解項目的基礎上開展各自的工作,對各階段所參與的工作更清楚,避免了項目實施中的責任“盲區”。同時也有利于業主或開發商對項目的整體控制和掌握,確保項目綠色目標的實現。
2.3 改進后的綠色建筑評價流程
基于上述思想,對綠色建筑評價流程進行改進,如圖4所示。從流程圖中可以發現,第三方咨詢評價機構起到中間橋梁的作用,由于其可以全過程地參與綠色建筑項目的開發,一方面可以為申請單位提供咨詢和指導的專業化服務,另一方面為政府部門分擔了周期時間長和評價工作繁瑣的評價工作。
3 結論
綠色建筑是將可持續發展理念引入了建筑領域,這也是未來建筑的發展趨勢。綠色建筑評價不應僅僅著眼于最終鑒定性的評定,其更大的作用應體現在對綠色建筑開發全過程的指導性,使項目的各參與方明確認識何謂達標的條件,如何更好地進行策劃、規劃設計、施工和運營。
本文通過分析我國現行的評價流程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提出了引入第三方咨詢評價機構和分階段指導、分階段評價的改進的對策,明確了政府部門的職責,這將對積極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綠色建筑評級機制,促進綠色建筑的發展具有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 Scheuer,Chris W,Keoleian.Gregory A. Evaluation of LEED Using Life Cycle Assessment Methods,NIST GCR 02-836(Ann Arbor,MI:University of Michigan's Center fir Sustainable Systenms,september 2002).
[2] 洪雯.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對亞洲未來發展的重要性 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