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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市場發展范文1
在荷蘭花卉零售業具有渠道多樣性的特征,其中最主要的零售渠道是花卉經銷商,2004年花卉經銷商的切花銷售額約占荷蘭切花總銷售額的47%。通過表格中的數據我們不難看出,超市已成為較為重要的零售渠道,該渠道月季的銷售份額已由2001年的60%上升至2003年的66%。
花店的銷售額緊隨花卉銷售商之后,其部分花卉產品直接從拍賣市場購買。花店銷售以供應單支或成束的簡單包裝、價格低廉的傳統鮮切花為主要特征。由于花店運營成本不高,所以其出售的花卉價格一般較花卉銷售商低,位置則通常選擇在交通便利人員集中的地方,以利于其促進消費者的沖動消費。花店的目標客戶群以自用花卉消費者為主。
各零售渠道之間的合作并不多。94%的花店都是單獨參與銷售環節,只有2%的花店與更大的零售渠道商合作,荷蘭Oxalis公司和荷蘭Lansuplant公司為其中最大的公司,剩下4%的零售商則通常團體購買,且呈逐年增加的趨勢。但大部分的花店都通過與Fleurop~DInterflora公司合作開展了鮮花快遞業務。鮮花的網上業務逐步發展,僅Fleurplaze公司其網上會員商家就有1 00家,種植者250家。
超市通過出售鮮花提高了利潤,同時也為顧客營造了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從而達到吸引消費者到超市中進行消費的目的。
法國
法國的切花(切葉)產品銷售鏈通常較短,生產者直接將花卉產品出售給零售商或是終端消費者。批發商只參與了少量的花卉銷售,主要為進口花卉,由法國進口批發商以及荷蘭花卉出口商完成銷售。
法國約有550家花卉批發商,其中有200家位于批發市場中,其余350家位于其他地方。花卉批發市場分為兩類,分別為MPI和MIN。MPI為私有花卉市場,而MlN則為國有花卉市場。種植者可隨意選擇這兩類批發市場中任一類進行花卉的銷售批發。
Rungis批發市場是法國重要的花卉批發市場,活躍于其中的商家主要為巴黎大區的花卉零售商。除花卉批發市場外,法國南部的尼斯市和赫雅斯市擁有兩個主要的花卉集散市場,其中既有花卉批發商,也有花卉零售商。一些花卉批發商還會再進口花卉來豐富自己的花卉產品。
花卉經銷商在零售環節中起決定性作用,其經營管理較為成功。一些花卉經銷商通過取得特許經營權的方式進行經營,并且呈逐年增加的趨勢。與此同時,由于超市以及花卉展示廳的購買便捷性,也成為法國重要的花卉零售商。顧客無須到不同的地方就可同時購買到鮮花以及日常用品。
意大利
意大利花卉零售鏈結構較傳統,花卉經銷商占零售業主導地位。國內種植者之間相互競爭,通常需要自己尋找花卉批發商及零售商進行交易,有時甚至直接出售給消費者。然而也有越來越多的花卉商家開始進行合作交易,同時由國外進口花卉以豐富產品。
意大利的花卉集散市場通常位于花卉生產區域,種植者通過花卉集散市場將花卉產品出售給花卉批發商。意大利的San Remo,Pescia,Ercolano,Albenga,Vlaregglo,Lecce,以及VIttorla市的鮮切花通常通過花卉集散市場進行分銷。意大利其他的花卉批發市場位于幾個主要城市(Genoa,Milan,Messina,Rome和Turin),零售商由批發商處購進花卉產品。
整體來看雖然花卉經銷商的業務還未高度發展,但已成為流行趨勢,其在花卉零售業中仍然占主導地位。除此之外花卉零售還包括花店,主要定位于消費者的>中動消費。其次就是市場花卉攤位、花卉展示廳以及超市。
西班牙
西班牙的花卉分銷鏈由銷售結構主導,缺乏市場透明度,銷售點相對較少,市場化程度低。花卉產品通過批發市場分銷,包括3個環節:中心批發市場(約占5%)、個人批發和種植者與零售商直接交易(約占67%)以及花卉公司(約占15%)。花卉經銷商有近87%的花卉都是經花卉批發市場采購。
截至數據統計時,由荷蘭進口的花卉占西班牙花卉比例已上升至6%。
花卉經銷商主導西班牙的花卉零售市場。2002年約有82%的切花產品由花卉經銷商分銷出去。西班牙約有8000家花卉銷售點,其中6000余家為花店。商家既出售鮮花也出售種苗。其43%的營業額為切花銷售。花卉的定價都較高,使得這一品在西班牙成為奢侈品的象征。一直到現在,花卉產品都不是很普及,只有在一些重要場合才會
用到。同時西班牙建立了第一個花卉特許連鎖店。超市對花卉產品的投資依然很低。
波蘭
波蘭的花卉分銷主要通過花卉批發市場。但大部分花卉批發市場的基礎設施都較簡陋。自1999年以后,一些新型現代花卉批發市場相繼在波蘭的弗羅茨瓦夫、格但斯克、Proznan和Bronisze開業。據統計,2000年花店約68%的產品采購自花卉批發市場。花卉批發市場在花卉貿易鏈中扮演了多種角色。然而,花卉進口批發商近75%的貿易額來自于荷蘭花卉交易,且這一趨勢越來越明顯。
2003年,波蘭的花卉經銷商零售占其花卉零售的64%,同比2000年下降了7%。這主要是由于超市售花而使得花卉經銷商的零售有所下降。2001年--2003年,超市售花總量占花卉零售總量的比例上升了7%。
雖然自2001年,波蘭街面商販售花有所下降,但其依然是花卉重要的分銷渠道,占花卉總銷售量的18%。與去花卉經銷店、超市或其他商店買花而言,在街面商販處購買鮮花有著前三者所沒有的便利性。
發展中國家花卉出口分銷渠道
由發展中國家出口至歐洲市場的切花(切葉)產品分銷渠道通常主要為:荷蘭花卉拍賣市場、花卉進口批發商、花卉零售商。花卉的中間服務商可從上述三種渠道中進行任意選擇。
花卉拍賣市場
在歐盟的花卉拍賣市場中,有四個拍賣市場會引起發展中國家出口商的特別關注。分別為:FloraHolland花卉拍賣市場、VBA花卉拍賣市場、NBV/UGA以及Tele花卉拍賣市場。這四個花卉拍賣市場都設有專門的花卉進口部,可為國外的花卉出口商們提供必要的服務與幫助。
Flo raHolland花卉拍賣市場:荷蘭最大的國際花卉拍賣市場,其分支機構分別位于荷蘭的納爾德維克(Naaldwijk),瑞恩堡(Rijnsburg),布雷斯維克(Bleiswijk),霍蘭(Venlo)和艾爾德(Eelde)。2004年總營業額為19億歐元。
VBA花卉拍賣市場:位于阿斯米爾,國際花卉拍賣市場。2004年總營業額為16億歐元。
(注:現荷蘭阿斯米爾拍賣市場(VBA)已正式與花荷拍賣市場(FIoraHolland)合并,新機構統稱為“花荷鮮花植物拍賣行”)
NBV/UGA:德國生產者協會,其下擁有一花卉拍賣市場。2004年 總營業額為7.01億歐元。
Tele花卉拍賣市場:簡稱TFA。拍賣市場全計算機化控制,主要從事歐洲以外的進口花卉拍賣。
歐盟其他花卉拍賣市場則主要為歐盟國內花卉產品服務。
荷蘭的花卉拍賣市場是整個國際花卉市場的樞紐,也是國內花卉種植者花卉的分銷渠道和國外花卉種植者通過歐洲花卉市場的中心。花卉拍賣市場的花卉價格直接影響著全球的花卉市場價格。發展中國家花卉出口商應充分認識到荷蘭的花卉拍賣市場在全球花卉分銷中的重要地位。
花卉進口批發商
發展中國家花卉出口商除了通過歐洲的花卉拍賣市場外,還可以尋求與歐洲花卉進口批發商合作,從而將花卉產品銷往歐洲。相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花卉出口商通過歐洲花卉拍賣市場分銷花卉,支付的拍賣成本較高(一般為20%~25%),而直接與其花卉進口批發商合作,成本則會大大下降。
花卉進口批發商不僅可以提供最佳的銷售方式,還會向花卉出口商提供市場所需品種、包裝及優惠等商機信息,成為出口商與市場之間一條極其重要的紐帶。此外,花卉進口批發商還幫助出口商獲得花卉及種苗種植的專業指導,為出口商花卉產品的運輸及養護等提供指導意見。值得注意的是,許多花卉進口批發商還起到了出口批發商或普通批發商的作用。
專業進口商與歐洲本地的進口批發商大為不同。典型的進口商Florimex,其下屬有多個子公司,將所進口的花卉產品銷往花卉市場。其銷售網絡遍及全球各地。
花卉零售商
歐洲花卉零售商包括超市、DIY商店以及花卉展示中心,由種植者處直接購買的花卉量呈逐年增加的趨勢,繞開花卉拍賣市場由不同的花卉市場團購花卉產品。
超市切花零售業務量的上升反映出其有意開拓花卉零售市場。一些英國的超市重新制定花卉零售市場戰略,由從前的價格優勢轉為注重產品質量及服務。超市開始加大鮮花供應鏈的資金投入,并希望出口商提供增值較高的花卉產品。
超市的加入為花卉批發商提供了極大的發展前景。然而超市的花卉產品準入標準一般較高,并且其較傾向于與既可以提供單品種花卉產品,也可提供混合品種花束的有實力的供貨商合作。
商
由于對花卉產品包裝的要求不斷增加,其包裝技術日臻完善,商也在不斷發展。其將花卉產品由機場運至拍賣市場進行包裝,在花卉的運輸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同時為在荷蘭未設有代表處的花卉出口商提供服務。雖然超市售花的增加使得交易雙方繞過花卉拍賣市場直接進行交易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但商在這一過程中同樣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使得國際間的花卉貿易進行得更加和諧。
>>>價格 價格發展
目前荷蘭花卉拍賣市場正在使用的共有1.5萬個產品編碼。由于切花產品的品種、類別、長度及質量等參數數量龐大,其價格難以一一確定。另外,一些重要的節假日也極大程度地影響著花卉產品的價格變化。
經歷了多年的市場鮮切花供應不足,市場需求增長緩慢的局面,現在的鮮切花供應已遠遠供大于求,尤其是常見的花卉品種。一些主要的鮮切花價格有下降,月季鮮切花的價格下降得最為明顯。而另一些較稀少的花卉品種的鮮切花價格近年來則呈上升趨勢。
表58列出了荷蘭花卉拍賣市場2002年-2004年一些較主要的花卉品種拍賣價格。這一價格也反映出了整個歐洲花卉市場相應品種的價格。表出所列的價格為年平均價格,實際花卉價格圍繞這一年平均價格上下浮動。另外,該平均價格并未反映出相同品種不同規格及質量間的價格差異。
供求的變化使得拍賣市場花卉短期價格波動頻繁。日內價格主要受節假日影響較大。紅月季在情人節和母親節的時候價格會結構性上漲。氣候條件也會對花卉短期價格產生較大影響。
一般而言,由于荷蘭生產的花卉產品品質高,花卉品種范圍廣,包含的高價花卉產品較多,故進口花卉產品的價格要比荷蘭本地的花卉產品價格低。
獲取價格信息
歐洲的主要花卉拍賣市場定期會花卉價格信息。主要信息來源有:
國際貿易中心(ITC),收集歐盟花卉批發市場價格信息,每周;
荷蘭花卉拍賣協會(VBN),定期所有荷蘭花卉拍賣市場花卉價格信息;
德國的NBV/UGA拍賣市場,定期其拍賣市場花卉價格信息;
礦業市場發展范文2
煤化工是以煤為原料,經過化學加工使煤轉化為氣體、液體、固體燃料以及化學品的過程。煤化工分傳統和新型兩種,傳統的涉及煤焦化、煤電石、煤合成氨(化肥)等領域,新型煤化工通常指煤制油、甲醇、二甲醚、烯烴四種。目前國內傳統煤化工已有很長的歷史,新型煤化工才剛剛起步。
我國是以煤為主要能源資源的國家,煤炭在化石能源的剩余可采總儲量中占有絕對優勢地位在。在目前的一次能源消費構成中,煤炭占2/3左右。自2003年成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以來,我國對能源需求大幅度增加,連年創新高。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環保要求的日趨嚴格,對清潔能源的需求越來越迫切。由于我國石油資源相對短缺,石油進口量逐年增加,2006年石油進口量高達1.4億t以上。據專家預測,到2020年,我國石油缺口將超過消費總量的50%。因此,為了緩解石油供需矛盾、保障石油安全供應并應對國際油價異常波動帶來的挑戰,依靠我國相對豐富的煤炭資源來生產一定數量的石油替代品和化工產品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而且我國煤炭儲量豐富煤種齊全、分布較廣,煤炭生產技術水平較高生產能力很大,為發展煤化工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保障。
二、煤化工產業的市場狀況
第一,因金融危機帶來原油大跌及下游需求大降,市場大部分基礎化工原料價格下跌一半左右,煤化工也不例外。
第二,目前焦炭、電石等傳統產品產能較大富余,價格暴跌,開工率最低時只有三成。出路在于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未來節能減排。
第三,新型煤化工需要規范發展:目前煤制油、煤制烯烴和煤制天然氣都處在示范階段,工業化風險問題還都沒有完全解決,不可鋪開發展,需待完成示范后根據不同情況有序、適度、優化發展。
第四,在煤制能源產品中煤制油能量效率最低,只有30%,生產1噸油品需耗煤約4~5噸,水10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安全戰略技術儲備必要,但規模要適度。其可行性大都以油價不低于40美元/桶為前提。
第五,煤制烯烴最能體現煤化工進步與創新,是煤化工與石化銜接的“紐帶”,已通過工業化試驗裝置驗證,發展潛力大。但流程長,投資大。
第六,煤制天然氣技術成熟、工藝簡單、能量效率高(46%),適度發展可作為天然氣補充,其目標市場是城市燃氣。
第七,未來甲醇行業將更快發展,若以全國1.5億噸柴油需求量的10%被二甲醚替代估算, 2010年二甲醚需1683萬噸左右,一噸消耗1.45噸甲醇,則耗甲醇2440萬噸,加上傳統需求,年可達4000萬噸。
第八,從增值的角度看,煤發電可增值2倍,煤制甲醇可增值約4倍,甲醇進一步深加工為烯烴等化工產品可增值8~12倍.煤漲價對甲醇影響:當噸煤價達600元時,甲醇完全成本為1941元,與氣頭甲醇成本持平(按1.2元/m3天然氣計算),優勢不再。
第九,環境容量影響:除高額投資、長周期外,煤化工對環境和能源要求極高:100萬噸煤制油項目,需投資100億,消耗500萬噸煤、1000萬噸水;1噸甲醇也要消耗9~10噸水。因此2007年發改委限制在煤炭調入區及水資源缺乏區發展煤化工,禁止在環境容量不足地區發展煤化工。云南、貴州、新疆地區水、煤資源相對平衡,適合發展。
第十,煤化工快速發展中暴露的問題:以建項目為名圈占煤炭資源,不顧環境、資源和承載能力競相上馬項目,低水平重復建設等。
第十一,中國成世界最大煤氣爐市場:中科院士清華教授倪維斗說,若2020年之前煤基費托合成制醇醚燃料替代5000萬噸汽、柴油當量,則需煤2.2~3.6億噸;若電煤中有1/3為煤氣化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以效率42%計算,則需煤6億噸,兩者合計約9億噸。由此推測,若以2000噸/天的大型氣化爐計算,每臺爐每年處理煤60萬噸,則共需1500套爐,考慮二開一備,則大型氣化爐總計需要2250套。
三、堅持科學發展煤化工
科學發展觀是用來指導發展的, 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 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煤化工的發展, 就是結合實際努力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化為謀劃發展煤化 工的正確思路,轉化為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轉化為領導發展的能力,確保實現科學發展。 堅持科學發展煤化工,涉及諸多方面,筆者以為,至少要堅持以下幾個方面:1.堅持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煤化工是資源消耗型產業,產業發展的基石是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 在新形勢下我國煤化工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取決于節能、降耗、減排、治污以及經濟效益等兩方面都能通得過。2.煤化工是技術密集型和投資密集型產業,應采取最有利于資源利用、降低污染、保護生態、提高效益的建設和運行方式,實施可持續發展。為此,要建設規模化、大型化、現代化、礦化一體化的煤化工基地,實施集約經營,謀求具備國際競爭力。煤化工如不具備國際競爭力,則無法承受國際油價波動和經濟全球化帶來的高度市場化競爭的沖擊。3、煤化工的發展應力求把污染、 物耗降到最低限度。 我們應該認真吸取國內外發展的經驗 教訓,用我們的智慧和遠見,主動調整和控制自身的行為,把煤化工建設成為具有社會責任 感、可信賴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產業,真正為我國的經濟發展和子孫后代造福。
四、生產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煤是化學工業的主要能源及原料。煤是由有機質和無機質兩大部分組成的復雜物質。要把一個構成復雜的不清潔的物質經過多過程的物理、化學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和化工品,必然會產生一些污染物。這些污染物對環境造成污染,表現為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及土壤污染。煤炭是低效、高污染的能源。一般說來,煤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比碳氫化合物(石油、天然氣)要高得多。煤化工是煤炭深加工行業,是一個重要的污染源,要發展煤化工,必須同時解決由此產生的污染問題。
環境污染的產生,源于有害物質進入生態系統的數量超過生態系統的自凈能力,因而打破生態平衡,使自然環境惡化。為此,煤化工只能在環境容量允許的條件下發展,即在生態、環境可承載能力的基礎上發展。
五、建議
第一,煤企發展煤化工,煤炭成本最低,且可降運輸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煤價大起大落影響。但要考慮技術、人才、水源及銷售的短板。
第二,化工企業發展煤化工,具有技術、人才上的優勢,但由于資源獲取方面沒煤企便利,要考慮成本因素對效益的侵蝕。
第三,煤化工發展引發煤炭熱解技術創新突破:我國褐煤等年輕煤種儲量豐富,占煤炭總儲量的四成,如何科學開發利用資源?運用煤炭熱解新技術,最大限度發揮資源價值。每噸褐煤大約可產半焦0.5噸、低溫焦油60公斤和焦爐氣200立方米。按現行價格,原料投入產出比在1:2.5左右,效益可觀。專家呼吁,要盡快創新突破開發創新熱解工藝。
礦業市場發展范文3
1礦業權市場建設情況
遼寧省礦業權交易市場規模化發展起始于2007年,作為全省礦業權交易主要平臺,配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及優良的硬件設施,能夠承接和組織招標、拍賣、掛牌等各類型的交易活動。遼寧省礦業權有形市場的制度建設工作走在全國前列,自2008年,遼寧省就陸續出臺了《遼寧省礦業權交易管理補充規定》(遼國土資發〔2008〕66號文)、《關于完善礦業權轉讓進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遼國土資發〔2011〕20號文)、《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遼國土資發〔2011〕242號文)等文件,明確劃定了進場交易的礦業權范圍和類型,實現了省級出讓轉讓礦業權交易全部進入省礦業權交易市場,并且對交易中的保證金、底價確定、價款評估等各種具體細節都做了詳盡而明確的規定。省內礦業權市場的規章制度制定工作始終本著敢于創新、與時俱進的原則,隨著遼寧被選為5個網上交易試點省份及網上交易順利開展的契機,又印發了《遼寧省礦業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遼國土資發〔2013〕358號文),及時規范了礦業權網上交易行為,繼續維護了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2礦業權市場交易情況
2.1礦業權出讓市場交易統計通過2007—2013年一級出讓市場成交情況看,探礦權以拍賣方式出讓43宗,招標17宗;采礦權以拍賣方式出讓12宗,招標3宗;出讓總量75宗,總成交價款約5億元。涉及的礦種有鐵、錳、金、銅鉛鋅、長石、大理巖、花崗巖、石墨、石灰石、油頁巖等。2.2礦業權二級市場交易統計2007—2013年共辦理礦業權轉讓445宗,成交價款總計約27.2億元。其中采礦權210宗,成交價款約7.9億元;探礦權235宗,成交價款約19.3億元。采取協議方式轉讓432宗,采取招拍掛方式轉讓13宗。
3礦業權交易的現存問題
(1)礦業權出讓制度不協調,市場配置資源功能不強。目前,符合招拍掛要求的礦業權(一般指低風險礦種)均進入了市場,申請在先(高風險的礦種)和協議方式(特殊情況)的礦業權尚未進場交易統計。盡管國土資源部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2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45號文)等文件明確了礦業權出讓制度,但是從市場的角度及出讓制度的完善性看,依然存在以申請在先、協議方式、招拍掛方式出讓礦業權,形成內在的影響市場建設的供需矛盾問題,無法凸顯市場配置資源功能。(2)礦業權審批發證的協調機制不夠順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市場方式公開出讓礦業權后,在辦理礦業權登記手續時,需要有關部門出具意見,有的部門審批環節多,效率低,有的存在部門之間關系不順、相互推諉,未能及時做出相關行政許可,影響了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頒發進程。同時一些地方礦業權出讓與土地使用權出讓不銜接,出現用地難,甚至引發違法使用土地的情況。普遍認為“買礦容易辦證難”,給礦業權市場的建設造成了影響。(3)礦業權市場體系建設不完善。各級礦產資源交易平臺從國家級(未建立)、省級(礦業權交易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到地(市)級的機構體制不統一,彼此沒有隸屬及業務指導關系,而地(市)級交易機構的法規政策及人員配置基礎普遍薄弱,這不僅難以保障現代礦業權市場體系在地市的構建、發展和完善,從長遠看更不利于省乃至全國的礦業權市場交易平臺建設的一體化和規范化。(4)缺乏專業性的礦業權設置研究機構和礦業權市場研究機構。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賴地質勘查單位設置礦業權的現象嚴重,對礦業權有計劃投放調控不夠,出讓工作準備不充分。隨著中國經濟建設的強勢發展,對基礎建設所需的礦產資源需求日益突出。礦業權設置不科學、不合理,伴隨產生了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意見的通知》(2001年)提到的大礦小開,一礦多開,小散亂、非法開采等一系列違規違法問題。由于不能準確預測市場與礦產品的需求關系,導致不能準確按市場需求投放礦業權。缺乏從資源、資產、資本等角度專業分析礦業權市場屬性的礦業權市場研究機構,給礦業市場的建設提供參考不足,影響了信息的收集,不利于決策層對礦業市場的掌控。
4改進建議
(1)進一步明確市場定位和管理權限,促進礦業市場發展。礦證管理重在兩權(探礦權和采礦權),探礦權應寬入,采礦權應嚴出,政府應加快礦產資源法及配套法則、規范的修改完善[3]。礦業權市場的建設重在促進交易和提升服務,應加強對經濟的認識。在解決礦業權供給與需求的矛盾中,需充分發揮礦業權市場的作用,加大供給。政府應充分發揮省級和地方兩方面的積極性,進一步調整礦業權分類分級管理模式,進一步放開權限。(2)調整現行礦業權出讓方式,凸顯市場配置資源功能。作為一種改進構想,若以礦業權市場發展為中心,政府應加大礦業權市場供給,探礦權寬入式投放,采礦權科學、準限式投放。礦業權的供給需嚴格控制協議方式出讓并取消以申請在先的方式出讓,改為完全由市場進行配置。礦業權設置可采取全省網格設置,縮短勘查年限,無找礦成果可進入下一出讓循環體系。改進或取消現行礦業權方案設置,對于空白區(初設普查)礦權,改進或取消對勘查礦種的限制。地質基金按比例分配用于省、市、縣協調解決勘查、開發時遇到的地表土地、林業等問題。礦業勘查、開發單位完全走市場化收益方式,優勝劣汰。(3)有效掌控礦業市場信息,發揮調控作用。礦業權市場作為礦業市場(礦業權市場、礦產品市場、礦業勘查開發市場、礦業設備市場、礦業評估評價中介結構等)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承擔起礦業市場發展的重擔,充分發揮科技時代的云信息作用,將礦業市場的各個組成部分納入到統一的礦業體系中,形成市場信息—科研機構—政府決策層位循環促進的優勢[4]。通過有效掌控礦業市場信息,才能發揮決策層的宏觀調控作用。(4)建立統一有形的礦業權交易機構,加強部門協調,提高礦業權發證的行政審批效率。一是建立統一有形的礦業權交易機構,捋順國家、省、地市交易機構的關系,搭建礦業權交易平臺,調整市場公告、公示與發證配號系統的銜接,確保礦業權出讓的順利進行;二是進一步健全國土資源、環保、林業、安監、監察、水利等有關部門的協調機制,保證礦業權出讓的順利實施;三是通過市場取得礦業權后,切實提高礦業權發證的行政審批效率,讓競買人形成通過市場的途徑,可以快捷、高效地獲取礦業勘查、開發權利的意識。(5)加快組建專業性的礦業權設置機構和市場研究機構。①科學設置礦業權,把好源頭,礦業權數量直接決定礦業權一級市場的發展,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能過多依賴地質勘查單位來設置礦業權,還應組建專業性的礦業權設置研究機構,可充分利用國土資源多年投入的地質工作,在掌握大量地質資料的基礎上,按市場需求關系,科學、合理、有計劃進行礦業權設置,合理編制礦業權規劃,為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投放市場提供依據[5];②科學研究市場,做好導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還要興建專業專職的市場研究機構,匯集全國各地的礦業權市場建設和發展情況,給決策層提供最有效的參考意見;可以借鑒國外礦業市場及國內其他相關領域市場的發展情況,給我國礦業市場的建設提供發展思路;加快研究國家出資或引入資本以合資合作形成礦業權的產權法律關系;對礦業權市場交易的競價方式單一、競買保證金的處置、凈礦權投放等疑難問題給出明確合理的解決措施。
5結論
礦業市場發展范文4
[關鍵詞]場外交易市場 礦業權交易 股權交易
目前,中國資本市場處于全新的發展時期,從總體上看,上市礦業類公司在產業經濟中地位日益凸顯。據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在2009年中國國際礦業大會上介紹,截止2009年,國內礦業上市公司已有117個,市值2.84萬億元,占A股總市值12%。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國A股市場中礦業公司主要以采掘類為主,且大部分屬于國有控股,勘探類公司和私營企業上市路徑較為缺乏,現有礦業資本市場遠遠不能滿足礦業企業融資需求。因此,構建多層次成熟礦業資本市場體系,成為我國礦業發展現實選擇。
多層次礦業資本市場應該包括主板市場、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即“OTC”)三個市場,其中場外交易市場與傳統概念有所不同,由股權交易市場和礦業權交易市場構成。本文對場外交易市場中礦業權交易市場和股權交易市場的特點和差別進行對比分析,對其存在問題進行了總結,并提出相關建議。
一、礦業場外交易市場特點和發展概況
1、場外交易市場架構特征
場外交易市場架構與礦業上市企業證券交易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差別。
(1)產品結構。證券交易強調企業股權標準化后二級市場重復交易,這實際是靠抹煞資本品個性化特征來實現資本品大宗交易,滿足潛在投資人對資本品均質性消費需求。場外交易市場不重在某個企業股權標準化后重復交易,其交易品種多元化,涉及物權、債券、股權、知識產權等。
(2)市場結構。證券市場供給者和消費者數量都較多,以至于共謀成本奇高,難以形成壟斷或莊家。場外交易市場供給者和消費者數量有限,共謀成本較低,競買人之間容易相互串通共謀,更有甚者,采用威脅、恐嚇、收買等不法手段,操縱競價過程,破壞交易秩序。
(3)信息透明度。證券市場對上市公司股本、治理結構、財務狀況等具有嚴格要求,信息披露制度相對完善和系統,信息較為透明。場外交易市場供給者具有信息優勢,消費者則處于相對劣勢地位,雙方需要長時間多次信息反饋(評估、設標、投標、掛牌等信息披露程序)才能走向實時交易。
(4)市場均衡。證券市場交易價格被實時記錄以便連續易。當交易雙方大量存在,不存在寡頭(莊家)操縱時,交易逼近帕累托最優。場外交易市場一次易在行業內公允價值上壓縮部分消費者剩余,交易價格被實時記錄,但由于不重在重復交易,僅僅作為后續行業交易參考。因此,場外交易市場交易逼近均衡價格。
基于上述分析,場外交易市場構造更像是基于資本品差異性基礎上的逼近競爭性市場制度設計。
2、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發展概況
(1)礦業權交易市場。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已建立的礦業權交易機構有近20家。這些機構在名稱上有所差異,或稱“礦業權交易中心”,或稱“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中心”等;在機構性質上,既有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又有公司制企業;在管理體制上,基本上歸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業務定位上,既有行政色彩較濃,以礦業權出讓為主的機構,又有市場化運作,以礦業權轉讓平臺建設和撮合成交為主的機構;業務范圍上,主要特點是地域強。
(2)場外股權交易市場。我國場外股權交易市場目前只有天津股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天交所”),其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作用是對中小企業進行市場化規范培育,為礦業企業進入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和主板市場創造條件。場外股權交易市場的交易品種側重非上市公眾股份公司、非上市非公眾股份公司股權交易,屬于標準化合約交易。
3、我國礦業權交易市場和場外股權交易市場差異性分析
(1)交易產品。天交所掛牌交易公司多處于初創期或成長期,風險更高,信息更為隱蔽。天交所礦業交易品種主要是非上市公眾股份公司和非上市非公眾股份公司股權、“私募股權基金”份額、公司債券、信托憑證等投資產品。現有礦業權交易所(中心)側重于礦業權出讓和轉讓,礦業公司資產兼并重組、礦業公司債務發行與交易等業務基本還未涉足。
(2)合約交易方式。天交所采用股權交易,屬于可拆分的標準化合約交易模式;礦業權交易所(中心)依托于礦產資源的礦業權,具有實物資產屬性,多采用非標準化產權交易模式。
(3)定價模式。與傳統OTC相比,天交所定價模式有所創新,既采用場內交易集中競價模式,又采用傳統OTC的做市商雙向報價和協商定價模式,保持了市場流動性,增加了交易靈活性,利于投資退出,化解風險;礦業權交易所(中心)則采用網上和傳統英式拍賣,協議定價、招標定價模式。
二、場外交易市場問題探析
1、法律法規有待完善
到目前為止,我國礦業權交易市場沒有明確的國家層面的主管機構,也沒有建立自律性質的行業協會,各地礦業權交易機構在缺乏專門法律、法規和統一制度規范的情況下各自探索發展路徑。場外股權交易市場尚處于起步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尚處于缺位狀態。
2、屬地化特征明顯
礦業權交易機構設置具有明顯的地域特色和板塊特色,這就導致礦業權交易以屬地為主,跨地域礦業權交易較難。
3、監管協調機制有待建設
各地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對礦業權交易機構重視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同對其業務和發展具有很大影響。地方政府支持力度越大,礦業權交易機構業務范圍越大。這種由于不同政府給予交易機構行政資源配置的差異造成交易機構發展基礎不同。隨著礦業權交易機構交易品種逐漸增多,涉及政府監管部門的交叉重疊將越來越嚴重,監管協調問題將愈加突出。
天津股權交易所現由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代管,還未納入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監管范圍,這種狀況可能為礦業資本市場發展埋下了隱患,加劇交易風險。
4、信息透明度差
我國對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細則較為具體,但對于場外股權交易市場和礦業權交易市場,交易所和行業協會尚無統一規范信息披露制度,現有信息披露規定在內容、形式、范圍等方面標準不一,以致無法做到信息共享。信息透明度問題在客觀上加大交易風險,增加了政府部門監管難度。
5、流動性風險
現有礦業權交易市場交易品種較為單一,股權交易市場交易起點、投資主體、財務門檻要求較高,這都可能會引發市場流動性風險,增強市場波動性。
6、定價風險
現有礦業權交易招拍掛的定價模式推動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促進了礦產資源市場化配置,但拍賣過程中惡意炒礦、招標和掛牌過程中的種種“不陽光”現象也層出不窮。天交所的混合定價模式是一種創新,但現實效果還有待于繼續觀察、考
證和研究。
7、道德風險
總體來講,我國股權交易和礦業權交易市場都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一方面由于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加之對關聯投資和交易相關信息披露不充分,這都加大了信息不對稱和投資風險;另一方面,由于市場監管不到位,中介機構和技術服務機構可能會對礦業權或掛牌公司信息進行虛假包裝。
三、場外交易市場建設政策建議
1、加快基礎理論研究
未來多層次礦業資本市場將包括主板市場、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將有統有分,統分結合,即全國現有礦業權交易中心可通過企事業聯合、政府指導等方式最終形成一個全國性市場和若干個區域市場。因此,應盡快加強礦業主板市場、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場外交易市場的基礎理論研究,夯實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理論基礎,明確發展方向。
2、完善法律法規
根據礦業資本市場發展實踐,國家證券管理部門應及時研究制定相關法規,設計出合適的場外交易制度和監管制度,最終實現主板市場、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有序對接,維護證券市場穩定。
礦產資源行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多層次礦業資本市場應當且必須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根據現行礦產資源資本市場發展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制定和完善監管規則,最終實現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礦業權和股權交易市場應借鑒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礦業發達國家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統一的交易規則和制度、統一交易系統和技術標準、統一信息披露制度、統一自律管理和相互監督機制。
3、構建多層次監管體系
(1)政府監管與自律監管。鑒于中國資本市場發展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我們應采取綜合監管模式。綜合監管模式分為一線監管和二線監管。一線監管由交易所和行業協會承擔,主要負責交易企業、中介組織、技術服務組織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防止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對市場參與者的一般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二線監管由證券管理部門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等聯合執行。證監會主要監督整個市場的法律執行情況,包括監管公司發行信息披露、公司并購等,并對做市商、投資者和上市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給予處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從礦政管理權責范圍對礦業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查處、通報;銀監會依據礦產資源儲量標準、交易所評級和價值評估等,對銀行貸款行為予以監督。
(2)中央、地方監管機構分工。中央監管機構作為統一的全國性市場的政府監管機構,區域分市場由中央和地方監管機構聯合監管。對區域分市場監管方面,中央監管機構重在立法,制定統一的監管制度體系,指導并監督地方監管機構監管活動;地方監管機構依據法律法規以及中央監管機構制定的制度規則,根據中央監管機構授權,對區域分市場進行監督。
4、改善市場服務體系
場外交易市場屬于高風險市場,中國資本市場本身處于發展階段,系統性風險較大。因此,要完善礦業權評估、儲量評審、報告方案審查等相關制度,建立信用評級機構和相關結果的終身擔保責任制度,建立嚴格的監管、曝光、退出機制,嚴防死守,創造公平、安全、可靠的信息環境,減少非系統性風險。
礦業市場發展范文5
在中國進行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經濟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探礦權、采礦權(合稱為礦業權),這種財產權利的取得主要通過礦業權交易市場來獲取。礦業權交易市場是由交易主體、交易制度和機制等組成的一個有機整體,交易制度是交易市場運行的基礎,是交易主體參與市場競爭和交易機制形成的基本前提條件。在礦業權交易市場的建立與發展中,其基本的制度建設主要體現在礦業權的財產制度、市場主體與市場組織制度的建設上。
1、礦業權交易市場制度建設
(1)礦業權交易制度建設。隨著《礦法》的修改和相關配套法規與部門規章的頒布施行,中國礦業權交易市場制度才得以建立與不斷完善。1996年修改后實施的《礦法》和1998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三個配套法規初步建立了礦業權市場交易制度,確立了礦業權的出讓和轉讓的交易條件、程序與審批等交易制度。2000年,國土資源部制定的《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對礦業權交易方式作了進一步規范細化,明確礦業權的出讓方式包括批準申請、招標、拍賣,礦業權的轉讓方式包括出售、作價出資、合作、出租、抵押。2003年的《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對礦業權出讓的方式和程序、競價方式、公開信息內容以及市場監督管理方面又作了進一步規定。2005年的《關于規范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和2006年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等部門規章與管理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使礦業權交易制度得以進一步完善。
(2)專業性礦業權交易中介機構的制度建設。礦業權交易除了嚴格按照法律規范行事外,還要運用相應的技巧,以促進交易的順利進行,礦業權交易的決策與實施有賴中介機構的參與。礦業權交易中介機構中有兩個是礦業行業所特有的,即礦業權評估機構和儲量評審機構。
第一,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制度建立與發展。1999年,人事部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礦產儲量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以及國土資源部制定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辦法》(1999)、《礦產儲量評估師管理辦法》(2000)、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資格管理暫行辦法》(2001),標志著中介儲量評審管理制度的建立,即建立了儲量評審資格資質管理和評審認定制度。2003年改革了儲量認定制度,實行備案管理制度。2006年調整了儲量評審管理權限,貫徹誰發證誰備案原則。
第二,礦業權評估制度建立與改革。在礦業權評估管理方面,1999年制定的《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修改)和2000年制定的《礦業權評估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初步建立了礦業權評估管理制度,這一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資質管理的審批制、評估結果的確認制,為以后的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礎。一是備案制改革。2003年和2007年分別取消了探礦權評估結果和采礦權評估結果確認制度,實行備案制管理,目前實行的是“統一的評估報告備案監督管理”制度。二是礦業權評估資格管理制度改革。2006年中國礦業權評估協會成立后,國土資源部將礦業權評估的資格資質管理和技術報告體系建設移交給協會,協會對行業實現自律管理。礦業權評估協會成立兩年來,在行業自律管理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如建立了《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體系框架》、《評估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礦業權評估技術基本準則》等制度,進一步對從業行為與制度進行了規范。
2、礦業權專業性中介機構建立與發展
中國礦業權評估業1998年誕生以來,礦業權評估機構的建立建設都取得了重要成就,現在全國已有95家評估機構,分布在22個省(區、市),其中在1999—2003年之間通過政府資格審批而建立的礦業權評估機構有78家,2008年經礦業權評估協會核準獲得礦業權評估資質的機構有17家。伴隨著中國儲量評審制度的改革,全國共建立了儲量評審機構37家,各省、區、市都有一家儲量評審機構。
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建立后,礦業權評估機構以及與其相關的礦產儲量評估、礦山地質測量、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咨詢等機構或人員成為其會員。目前,礦業權交易專業性中介行業已經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評估機構自我完善發展相結合的管理格局。
3、礦業權交易平臺建設與發展
我國礦業權交易平臺的建設卻起步于2001年,主要有兩個快速時期。一是2001—2003年,隨著礦業權的公開競爭、有償出讓方式試點及全面推開,全國大部分國土資源廳以及部分市(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都建立了各自的礦業權出讓交易大廳,這一時期的礦業權交易平臺的建立帶有明顯的政府行為,交易服務功能主要是資源所在地區礦業權出讓,如河北省礦業權交易中心。二是2006年以來,隨著“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治理整頓和資源整合”的深入,又掀起了新一輪礦業權交易平臺建設的。新時期礦業權交易中心主要采用公司制形式,服務功能與前一時期相比要寬廣得多,例如2006年7月建立的云南省礦業權交易中心等。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已建立的礦業權交易中心有近20家,呈現的主要特點是地域強,已建立的礦業權交易中心各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事業制形式。
二、礦業權交易市場發展趨勢
1、礦業權交易規模及其方式結構
(1)礦業權出讓及其交易方式。1998年以前,中國礦業權出讓主要采用申請審批和無償取得方式。1998年浙江省率先進行了采礦權招標出讓并在2001年首開采礦權拍賣先河。1999年國土資源部組織的海南不磨金礦探礦權招標試點成功,此后全國各地積極開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礦業權的探索。2002年全國有19個省(區、市)采用招標、拍賣、掛牌(簡稱招拍掛)的方式出讓探礦權168宗,交易金額為5.14億元,有28個省(區、市)采用招拍掛的方式出讓采礦權2412宗,交易金額為24.57億元。到2003年,招拍掛出讓礦業權的方式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并且成為礦業權出讓的主要交易方式,采用招拍掛方式出讓礦業權占宗數的比重已由2003年的40%增加到2007年的87%。
從礦業權出讓交易總體規模來看,2003—2007年之間,礦業權交易的宗數呈現出一種倒“U型”,宗數在2.8—4.1萬件之間。交易金額卻呈現出不斷增長趨勢,由2003年的59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174億元。
(2)礦業權轉讓及其交易方式。自1999年以來,礦業權轉讓交易市場規模總體呈現周期性上升趨勢,交易金額從1999年的3.19億元增長到2007年的104億元,交易宗數從773件增長到2553宗。而從交易方式上看,出售所占比重最大,如2005—2007年,探礦權出售占轉讓總宗數的比重分別為84%、74%、90%,采礦權出售占轉讓交易總宗數的比重分別為80%、79%、78%;探礦權交易金額比重分別為85%、67%、74%,采礦權交易金額比重分別為73%、56%、54%。
2、投資礦業權的主體結構變化
目前,除了石油、鈾等少數戰略性礦產外,礦產勘查開采領域基本實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
(1)礦產資源勘查領域,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格局已經形成,國有企業勘查許可證擁有比重已從1999年的93%下降到2007年的3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由1%上升到46%,私營企業由0.2%上升到15%,外資企業的所占比重在最高年份達到2%。從礦產勘查投入資金的來源情況看,國家財政投入資金占總投入金額的比重在不斷下降,非油氣勘查財政投資比重由1999年的60%下降到2007年的40%,油氣領域主要是依靠企業投資。
(2)在礦產資源開采領域,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格局也已經形成,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采礦許可證擁有比重已從2000年的43%下降到2007年的18%,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由1.2%上升到14%,私營企業由35%上升到63%。
三、礦業權交易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發展建議
從總體情況來看,目前我國礦業權交易還處于初步建立和發展階段,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表現為:缺乏全國統一的交易體系和交易信息平臺,多層次的市場交易平臺還有待建立健全;缺乏綜合性的中介機構,專業性中介組織的建設有待完善;礦業權交易市場建設缺乏明確配套的法律制度,監督管理機構不健全,交易規則的制定有待規范。這就導致了礦業權交易市場機制還未充分發揮作用,如缺乏統一的交易信息平臺,使得交易信息的形成和傳輸功能受到限制。為了進一步發展礦業權交易市場,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交易信息體系,實現礦業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共享。建立一個統一的礦業權交易信息中心,制定和規范交易信息的傳遞途徑與格式;利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依托全國各地的礦業權市場交易機構或交易中心,健全全國性的礦業權市場交易信息網;通過網絡系統,及時、準確地和傳遞礦業權交易信息;通過網絡信息傳遞和交易信息反饋,建立中介組織、礦業權的投資主體資信等級評估體系;公布國家有關礦業權管理及流轉的政策信息。
第二,加強中介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中介服務體系。在專業性礦業權中介服務中引入“資格人”制度,加快礦權評估與國際慣例接軌;完善中介機構進入市場的法律許可制度、市場主體、市場監督、維護市場公平及秩序的管理制度等;大力培育發展社會化的礦業權評估、信息服務、、法律咨詢、經紀等中間機構,推動綜合組織的建設等,形成系統的中介服務體系。
礦業市場發展范文6
一、礦業權市場基礎理論
1.礦業權是一種特殊的商品
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礦業權作為一種商品,是因為礦業權具有使用價值,企業擁有礦業權就可以具有勘查或開采的權利。礦產資源未被開發利用之前,只具有潛在的利用價值,當其被探礦權人勘探出且被采礦權人從地質結構中剝離出來,成為了礦產品后就具有了現實的利用價值。因此礦業權具有經濟價值。其次,礦業權凝結了礦業權人的勞動,具有了價值。同時礦業權可以依法轉讓。因此根據政治經濟學中關于商品的論述,礦業權具有商品屬性,是一種特殊商品。將礦業權可以定義為以礦產資源為基礎,以市場為導向,通過相應的市場法則,將資源轉換成資本,將技術成果轉換成商品,形成具有新的價值的則一產權。
2.礦業權市場機制
市場主體、市場客體、市場中介是構成礦業權市場的三要素。礦業權人是礦業權市場的主體。在目前的經濟體制下,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蓋虧、自我約束的生產者和經營者,也就成為礦業權市場主體。礦業權是在市場上交易或轉讓的標的物,也就成為礦業權市場的客體。市場中介是市場經濟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礦業權交易所、礦業權管理和交易咨詢機構、礦產儲量認定機構和礦業權價值評估機構是礦業權市場的中介。其中礦業權交易場所包括有形的交易所和無形的交易所。有形的交易所指有固定的地址、工作人員的談判交易的場所;無形的交易所,就是在網絡上進行談判、交易。依據礦業權的特點無形的網絡交易將成為發展的主流。而礦業權無形市場的中介就是無形的交易所即網上交易系統。
二、礦業權無形市場機制
1.礦業權無形市場內涵
據前所述,礦業權的無形市場就是礦業權人在網上交易系統來完成礦業權的交換和價值實現過程,隨之所發生的各種經濟關系的總和。礦業權人是礦業權無形市場的市場主體;礦業權是市場客體;市場中介就是無形的交易場所即網上交易系統。
2.礦業權無形市場交易的優勢
(1)提高了礦業權交易市場信息的有效性,改善了信息不對稱狀況
我國于2011年6月7日開通的礦業權網上,可以看到礦業權的交易已實現“五個公開”,即招拍出讓礦業權、出讓探礦權、轉讓采礦權、出讓礦業權及轉讓礦業權均要信息公開。而且新的礦業權出讓轉讓申請,一定要在礦業權市場網進行公示,有關信息礦業權配號系統將對其進行核對,如不進行公示,或者公示內容與登記信息不匹配,系統則不子配號。礦業權交易“五公開”提高了礦業權交易市場信息的有效性,改善了信息的不對稱。
通過礦業權管理網上的交易平臺,相關管理部門也可以監管交易,這就避免了人為因素對審批工作的影響,可以使礦業權的出讓成為“陽光交易”,有利于推進礦業權的規范化管理,增加公開度,防止人為操縱,提高礦業權審批效率。
網上交易使得交易雙方不必去交易所報名、報價和競價,直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便可完成整個交易過程,這就降低了交易雙方的成本,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2)維持市場交易程序的公平,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作用
當前礦業權交易還主要是現場交易,而現場交易存在不少問題,其中串標、圍標,聚眾吵鬧、沖擊拍賣現場,甚至威脅競買人舉牌的現象是最突出的。這種現象的存在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而網上交易可以減少人為十擾、暗箱操作、圍標串標等問題的發生。競買者彼此也不會見面,只有競買人拿到成交確認書后才知道是誰競得了礦業權。這就有效解決了實力強的競買者對其他競買者可能采取的使其退出競買的惡性競爭問題,為礦業權的出讓和轉讓營造了公平交易的環境。礦業權網上交易有效隔斷了競買人與管理機關、交易結構的關系,也解決了交易所現場交易存在的保密性差的問題,可以維護國家權益和礦業權人合法權益,規范礦業權市場秩序。
礦業權網上交易實現了把資源配置權交給市場完成,讓行政權力退出市場,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作用。規范的交易活動也有利于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保護,促進行業競爭,為投資者提供一個更好的投資環境。
(3)有利于保證國家資源保值增值
在市場中礦業權出讓的信息進行充分、有效的公開后,將不會受到有關利益方的抬價或者壓價,達到資源保值增值的目的。
礦業權網上交易讓行政權力退出市場,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規避了交易所人員的廉政風險,可以有效解決礦業權交易中存在暗箱操作、的問題,避免利用管理權尋租現象的發生,從源頭上防治國上資源交易腐敗,防治國家資源流失。
另外,礦業權網上交易相關監管方可以實時監控。這樣礦業權的出讓轉讓就是“陽光交易”,成為防止國有資源流失的有效手段。
三、礦業權無形市場建設建議
為了促使礦業權無形市場建設的健康發展,加快礦業權市場建設,提出如下建議:
1.強化管理,確保網上交易的高穩定性、高安全性和高保密性
網上交易的關系,是確保高穩定性、高安全性、高保密性。因此要積極維護網上交易系統的安全,健全網上交易系統的功能,防患于未然,適時進行系統改造升級,探尋更為完善的功能,積極加強信息化工作,為網上交易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
2.繼續深化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推進信息公示公開
繼續深化國上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從重微觀向重宏觀、從重審批向重監管、從重項目安排向重制度設計的轉變,要大力推進礦業權配置的市場化進程,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權,加快建立全國規則統一、程序科學、公開透明的礦業權交易市場。
加快普及全國各省市開展礦業權出讓和轉讓信息公示公開工作,同時對信息內容實施審查,落實信息的崗位職責,加強內部控制,以保障網上交易的透明度,進一步改善信息不對稱狀況。
3.深入研究與借鑒國外網上交易的辦法
在我國目前礦業權交易平臺的建設過程中,要完善交易平臺的競價、出讓、轉讓、成交、稅費、價款、結算及交易憑證等功能。因此可以深人研究國外網上交易的辦法和先進的網上交易平臺,以完善我國礦業權網上交易平臺的功能。另外,礦業權交易要立足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積極向國外拓展,在世界范圍內謀求更廣泛的合作。
4.加強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建設,完善制度規則,加強對無形市場交易的監管
相關部門應該積極探尋與完善與礦業權網上交易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加強對礦業權無形市場的監管,對擾亂礦業權網上交易市場秩序實施的制裁進行具體的規定,以保障網上交易健康有序進行,促進礦業權無形市場的健康發展。
網上交易礦業權是新的方式,各方權利和義務都需要制度約束。因此相關部門應該積極研究制定交易規則,全國統一礦業權出讓轉讓交易規則,健全礦業權交易工作流程,及時發現漏洞并改正。積極推進交易流程的格式化、交易要求的標準化、信息數據的規范化以提高交易的專業化水平,節約交易成本,降低行政成本。對于網上交易可以探索實行交易委托制度、保證金制度、公開交易制度。
5.對競買人進行礦業權網上交易相關知識的培訓
由于礦業權網上交易要求競買人具備網上交易的相關計算機知識,因此交易所可以組織競買人參加學習進行礦業權網上交易所需計算機相關知識的培訓,以提高交易的質量和效率,配合礦業權無形市場的建設和網上交易的開展。
6.重點研究推進全國礦業權網上交易平臺和地方礦業權網上交易平臺同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