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對待文物的態度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對待文物的態度范文1
>> 國際法視角下的“文化遺產”概念辨析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國際法 對文化遺產的精神顛覆 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法制現狀分析 城市舊城改造中對文化遺產保護問題的再認識分析 國際投資法視野下文化遺產的保護 考古學對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用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性質的認識路徑 對瓜州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經濟開發的幾點認識 走馬古鎮文化遺產的保護性旅游利用模式研究 大西山旅游開發與文化遺產的利用 從景觀生產視角看民族文化遺產的旅游利用與保護傳承 文化遺產保護在宜昌建設國際旅游名城中的作用研究 論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人權法保護的正當性 淺談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旅游的關系 歷史文化名城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旅游市場的保護利用研究 林楓同志在建國初期對文化遺產的貢獻 國際法的性質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 論文化遺產多元旅游的開發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與《國際文化旅游》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International Cultural Tourism Charter[S].199910.Cited from http:∥/charters/tourism_e.pdf是ICOMOS頒布的關于文化旅游的兩個重要文件。《文化旅游》是在文化遺產地日益遭受旅游利用的破壞威脅同時旅游利用又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的背景下產生的,它初步表達了早期國際法對旅游利用的態度。1999年的《國際文化旅游》取代了1976年版的《文化旅游》,重新闡述了旅游和文化遺產之間的作用與關系,并強調東道主社區的文化個性和文化遺跡與國內外游客的興趣、期望和行為之間的關系。與1976年版的《文化旅游》相比,《國際文化旅游》鼓勵保護組織與旅游業的積極對話,不再將旅游簡單地視為“被迫容忍的業務”,對推進國際法的旅游利用認識發展進程具有重大的轉折意義。《文化遺產地的闡釋和展示》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The ICOMOS Charter for the Interpretation and Preserv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Sites[S].2008104.Cited from http:∥/charters/interpretation_e.pdf是ICOMOS 2008年頒布的,它進一步闡述了文化遺產的“闡釋”(interpretation)《文化遺產地的闡釋與展示》(2008)中的“闡釋(interpretation)”是指一切有潛力提高文化遺產地的公眾意識與理解的活動,是對“利用(use)”一詞的深化與擴展,文化遺產的展示與利用過程,也就是文化遺產地的闡釋過程。資料源于:張朝枝,鄭艷芬. 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關系的國際規則演變[J].旅游學刊, 2011(1):8188.與“展示”(presentation)定義與目標。《國際文化旅游》其中的一個重要特點是,重視文化遺產地的“闡釋”活動,認為遺產闡釋是同時滿足游客體驗與提高公眾意識的根本途徑。《文化遺產地的闡釋和展示》則進一步豐富了闡釋活動的內涵,對文化遺產地的旅游闡釋和展示活動起著積極的指導作用。2國際法對文化遺產旅游利用認識過程
2.1從關注環境影響到關注經濟社會文化影響國際法對旅游利用認識的發展演變,首先表現在從主要關注旅游環境影響到對經濟、社會文化以及環境影響共同關注的過程。旅游開發作為文化遺產地的主要利用與發展方式,對遺產地所產生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大體可以分為經濟影響、社會文化影響以及環境影響這也是旅游學界對旅游影響的一般分類。參見:Cooper C,Fletcher J,Gilbert.D,et al.Tourism Principle & Practice[M].London:Longman Group,1993:101102.。其中,旅游環境影響是國際法關注較多的一個方面,而旅游對遺產地東道主社區帶來的社會文化影響與經濟影響是國際法較晚與較少關注的內容,但是隨著人們逐漸認識到東道主社區在遺產保護中的地位作用,國際法也越來越多地關注各種保護措施與旅游利用對社區帶來的經濟與社會文化影響。(1) 對旅游環境影響的關注關注旅游開發建設活動帶來的環境影響。早期的國際法,如《關于保護景觀和遺址的風貌與特性的建議》和《關于在國家一級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建議》,強調各類工程與修建活動對遺產地景觀及其環境的影響。《內羅畢建議》則直接指出,“要防止因旅游業的過分開發而造成的危害”(第31條)等。其后的《佛羅倫薩》與《華盛頓》同樣強調,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如交通設施、停車場等要加以控制。《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1997起還要求申報遺產的提名報告要提供遺產地的環境壓力如污染等方面的信息(第64條)參見《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的1997年至2002年版本第64條。自2005年起,該內容被列入到遺產申報材料格式中的附件5“《世界遺產名錄》的申報遺產”(Properties for inscription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關注游客壓力及不恰當行為造成的環境影響。早在1931年的《關于歷史性紀念物修復的雅典》就開始意識到游客行為對文物古跡的影響,建議“教育工作者應勸阻孩子和年輕人做出污損各類紀念物外觀的行為”(第7條),而其后的多數國際法均強調通過恰當的教育手段提高公眾的遺產保護意識以及引導恰當的保護的行為,如《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建議“締約國應使公眾廣泛了解對這類遺產造成威脅的危險和根據本公約進行的活動”(第27條)。《佛羅倫薩》、《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自1997年開始,其后各版本有此方面內容。和《文化遺產地的闡釋與展示》還考慮到了游客的數量及其分布的不平衡對古跡環境承載力的影響。可見,從早期到近期的國際法,在文化遺產地所進行的包括旅游在內的各種開發利用活動所造成的環境影響,始終是國際法關注的重點內容。(2) 對旅游經濟社會文化影響的關注《內羅畢建議》是相對較早關注社區的社會文化與經濟變化的文獻之一,它認為,“保護措施不應導致社會結構的崩潰”(第46條)。其后,《華盛頓》提出,“為了保護這一遺產并為了居民的安全與安居樂業,應保護歷史城鎮免受自然災害、污染和噪音的危害”(第14條);《國際文化旅游》序言指、建議、宣言等國際法內容的開頭部分,通常包括介紹、目的、目標、精神、背景等內容。指出,“過度的或沒有妥善管理的旅游也可能使東道主社區的生態、文化和生活方式降格”;《保護和管理歷史城市與城鎮地區的瓦萊塔準則》提到,“為了遺產和當地居民的利益,保護與管理計劃應該要考慮到旅游所帶來的預期影響”(第4條g)。這些都表明了國際法越來越認識到各種保護措施及旅游開發利用所導致的負面社會文化與經濟影響。同時,國際法還認識到旅游利用可以帶來的正面影響。如《國際文化旅游》序言指出,“旅游可以為文化遺產創造經濟利益,并通過創造資金、教育社區和影響政策來實現以保護為目的的管理”等;《保護和管理歷史城市與城鎮地區的瓦萊塔準則》指出,“旅游業可以在歷史城鎮地區的發展振興中發揮積極的角色”(第4條g)。由此可見,國際法在對待文化遺產的旅游利用影響問題上,已經從主要關注旅游環境影響過渡到對環境、社會文化與經濟影響的共同關注了。
2.2從關注遺產保護需要到關注社區發展與游客體驗需要國際法對旅游利用認識的發展演進還表現在從對遺產本體的原真性與完整性保護需要的認識到對社區發展與游客精神體驗需要的認識過程。對遺產本體的原真性與完整性保護一直是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法的主旨與核心內容,其近百年的發展歷程是對文化遺產的原真性與完整性保護的認識逐漸完善的過程(劉愛河,2009;張朝枝,2008;張成渝,2010;張松,鎮雪峰,2007),也表明了國際法對文化遺產本體的保護需要認識越來越深刻與完善。而國際法對東道主社區發展需要的關注以及對游客精神體驗需要的關注在近幾十年的國際法文獻中也得到越來越多的體現。(1) 對東道主社區發展需要的關注隨著國際法越來越認識到東道主社區是文化遺產保護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因此也越來越關注東道主社區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地位與作用,并強調實現東道主社區的經濟與社會文化發展的需要。如《華盛頓》在其原則與目標中指出,“歷史城鎮和城區的保護首先關系到他們周邊的居民”,“居民的參與對保護計劃的成功起著重大作用,應加以鼓勵”(第3條);《考古遺址的保護與管理》序言表明,考古遺產的其他構成部分是當地人民生活習慣的組成部分,對于這類遺址和古跡,當地文化團體參與其保護和保存具有重要意義。盡管繼《華盛頓》后的許多國際法也開始認識到東道主社區的保護參與需要,但對于社區具體如何參與遺產保護與發展計劃則缺乏明確的引導;直至1999年《國際文化旅游》,才將如何滿足東道主社區的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以及政治參與需要的內容具體化。《國際文化旅游》將東道主社區的需求作為整篇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六大旅游發展原則中,有兩大原則強調東道主社區和原住民的參與需要(原則四)和發展需要(原則五)。《保護和管理歷史城市與城鎮地區的瓦萊塔準則》序言則明確要求,“對歷史城鎮地區的任何干預都必須以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與環境質量為目標”;“可以通過信息、增強意識和培訓等方式來幫助居民參與”(第3條h);“歷史城鎮的旅游發展應該基于對當地社區身份及其文化和傳統活動的尊重與支持”(第4條g);“旅游活動必須尊重并不妨礙居民的日常生活”(第4條g)。可見,東道主社區的保護參與和發展需要已經成為國際法中關于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重要內容。(2) 對游客體驗需要的關注游客體驗的需求是多方面的(Quan,Wang,2004),而國際法最關注的常常是對游客的遺產教育。從最早的《關于歷史性紀念物修復的雅典》起,遺產教育計劃就被寫進各種國際法文件中,而“旅游”一詞較早就是以承擔公共教育任務的功能出現在國際法文件中的。然而,這些教育計劃并不是以滿足游客體驗需要為主要目的,而是強調這種公眾教育在遺產保護中的必要性,實際上也是從遺產本體保護的需要為出發點的。真正對游客體驗需要給予較多關注的是《國際文化旅游》。的一大原則就是,要“確保帶給游客一段有價值的經歷”,提出,“古跡保護和旅游的計劃應該提供游客高質量的信息,以確保游客最清楚地了解遺產的重要特征和保護其需要”,“旅游者應該能夠以他們自己希望的速度和方式游覽古跡遺址”,“提供恰當的設施,可以保障游客的舒適和安全,并提高旅游的享受程度”(見《》原則三)等,強調從信息、教育、精神提升、安全與舒適、娛樂等多方面滿足游客文化遺產旅游體驗的需求。從對文化遺產本體的保護需要認識到對社區發展與游客體驗的需要認識過程,體現了國際法對旅游利用認識逐步深化的過程。
2.3從被動、消極到主動、積極的旅游利用態度國際法在對待旅游利用問題的態度上,是一個從被動、消極地限制旅游開發利用活動,到主動、積極地鼓勵制定合理的旅游發展目標與管理規劃的過程。早期的國際法文獻大多只是為了盡可能地確保遺產本體的安全而對各種開發建設活動有所限制,如旅游利用對環境的影響,相關的國際法文獻對設施建設問題的處理,大多表現為通過“禁止”、“限制”、“監督”的手段來“控制”和“預防”可能威脅遺產本體原真性與完整性保護的影響;在對待游客的態度上,則希望通過“勸阻”“教育”等手段來減少游客的不恰當行為對遺產物的污損;在對待東道主居民方面,早期的國際法文件也只是在意識到社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已經受到影響的情況下提出相關的建議,較少考慮到社區居民的參與保護和發展需要等。早期關于文化旅游的《文化旅游》把旅游業看作是“一個不可逆轉的社會、人文、經濟和文化的事實”(基本立場第1條),認為“旅游將對人類的一般環境特別是文化遺址產生重要的影響”(基本立場第2條),因此,“必須認真研究這種影響,使這些影響保持在可以忍受的范圍內”(基本立場第2條)等。由此可見,早期的國際法在對待旅游利用問題上處于被動與消極的態度。《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從1997年就提出了關于旅游發展規劃與旅游管理的要求參見《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的1997年至2002年版本第64條。自2005年起,該內容被列入到遺產申報材料格式中的附件5“《世界遺產名錄》的申報遺產”(Properties for inscription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但最能體現國際法對旅游利用態度的積極轉變的是《國際文化旅游》。該序言將旅游看作是“文化交流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和“自然和文化保護的積極力量”。與《文化旅游》相比,《國際文化旅游》不再將旅游看作是被迫容忍的業務,轉而更關注旅游發展的正面影響,并以“促進和鼓勵旅游業”、“促進和鼓勵保護文物各方和旅游業之間的對話”等作為的目標,體現了國際法在對待旅游利用態度上的一個巨大轉變。在處理旅游利用與遺產保護的矛盾問題上,與過去的“禁止”、“限制”、“監督”、“預防”等手段相比,《國際文化旅游》更注重可持續的“計劃”、“管理”和負責任的“推廣”。在對待游客方面,與單純的“勸阻”和“教育”相比,《國際文化旅游》提出通過“闡釋”與“演示”等適當的、啟發性的計劃促進和鼓勵高度的公眾意識。在處理遺產保護與社區發展的矛盾問題上,《國際文化旅游》不僅提出要讓東道主社區和原住民共同參與保護古跡和旅游的規劃中來,還關注東道主社區在旅游和保護活動中的利益等。在此基礎上,《文化遺產地的闡釋與展示》又進一步為具體的闡釋與展示活動提出具體的指導原則,使旅游利用活動更切合文化遺產地的保護。最近的《保護和管理歷史城市與城鎮地區的瓦萊塔準則》是關于歷史城鎮保護與管理的,它也將“旅游”作為獨立的條目進行了相關的闡述,認同“旅游業可以在歷史城鎮地區的發展振興中發揮積極的角色”(第4條g),警惕大量游客給歷史城鎮地區帶來的危險,要求“保護與管理規劃必須考慮到旅游所帶來的預期影響并控制這個過程”(第4條g)。可見,與過去被動、消極的“應對式”態度相比,國際法如今采取了更為主動、積極的態度來充分“利用”和“發揮”旅游業在遺產保護與社區發展中的正面力量,并要求主動“控制”負面的影響,這顯示了國際法在認識旅游利用的進程中態度的積極轉變。3國際法對文化遺產旅游利用的認識發展對我國相關立法的啟示國際法對文化遺產旅游利用認識的發展演進過程,實際上反映了國際法對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日益全面與完善。國際法對文化遺產旅游利用態度的積極變化顯示,國際法支持并鼓勵制定合理的旅游發展目標與管理規劃來盡可能地降低旅游的負面影響,更重要的是鼓勵發揮其對于遺產保護和社區發展的積極力量。這一積極變化,對我國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和旅游利用之間的關系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首先,應充分認識與理解文化遺產旅游利用的影響及其現實意義,既要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充分利用和發揮旅游業在遺產保護和社區發展中的正面作用,又要努力控制旅游業所可能帶來的種種負面影響。其次,文化遺產的旅游利用應該重視社區旅游參與和發展,既要尊重當地社區及其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與文化傳統,又要將社區的經濟、社會與文化發展需要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并充分利用和發揮社區及其居民在遺產保護和旅游利用中的積極力量。最后,文化遺產的旅游利用應該重視游客的精神體驗,從游客體驗需求的角度制定相應的“闡釋”計劃,通過滿足游客的體驗需要來實現文化遺產的教育目的。然而,在我國文化遺產旅游利用的實踐中,相關的立法引導與規范仍然處于缺位的狀態。雖然目前我國已形成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簡稱《文物保護法》)為核心,以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為骨干的文物保護法規體系(葉秋華,孔德超,2008),但現行的《文物保護法》(2007修正)及其它文物保護法規體系,多側重于明確保護對象、保護內容和保護方法(葉秋華,孔德超,2011),卻忽視了針對文化遺產的旅游利用實踐的引導與規范;對于社區與游客利益的法律保障、傳統文化價值的認識與尊重理解(葉秋華,孔德超,2011)更是嚴重缺失。與社區及其居民利益最為密切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2008.04.22),同樣也只側重于遺產本體的保護內容,旅游利用方面的內容則完全缺失,社區及其居民作為歷史文化城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甚至被完全忽視。縱使是由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制定的《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2004第二版,以下簡稱《準則》)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中國國家委員會.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S].2004.引自http:∥.cn/dzhk/也側重于遺產本體的保護原則、程序與工程。雖然《準則》支持“文物古跡應當得到合理的利用”(見第4條),但對于保護與利用所產生的社會與文化影響以及如何發揮和保障社區及其居民在保護和利用過程的作用與發展需要等方面也缺乏應有的關注。此外,盡管《文物保護法》與《準則》均提及文物古跡的展示,并以其作為公眾教育的宣傳手段,但只是強調遺產價值展示與再現(張朝枝,2010),卻忽視了游客實際的遺產體驗需要。由此可見,我國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立法和實踐尚未體現出對文化遺產旅游利用應有的認識和重視,也沒有體現出其對當地社區及其傳統文化價值應有的認識和尊重理解(葉秋華,孔德超,2011),這與我國當前文化遺產旅游利用的實踐完全脫節。缺乏相應的法律引導與規范,這就使得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往往變成了純粹的商業化運作,文化遺產面臨過度開發的危險(胡紅梅,2010;葉秋華,孔德超,2011),并且頻頻出現游客與遺產地景區、游客與居民、居民與政府、居民與開發商等之間的利益矛盾與沖突(盧松,等,2010)。文化遺產本體非但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文化遺產地內還出現了各種負面的社會與文化影響問題(胡紅梅,2010),這不僅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法的規定不相符合,也違背了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初衷,不利于文化遺產保護和旅游利用的可持續發展。4結語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法對文化遺產旅游利用的認識與態度,已經歷了從對環境影響的關注到對經濟社會文化影響的關注、從對遺產的原真性與完整性保護需要的認識到對社區發展與游客精神體驗需要的認識、從被動消極地限制旅游開發利用活動到主動積極地鼓勵制定合理的旅游發展目標與管理規劃等三方面的發展變化。我國文化遺產旅游利用的實踐仍缺乏法律方面的引導與規范,文化遺產旅游利用也未對社區的利益和發展需要以及游客的體驗需要給予充分的重視。所以本文建議,應完善和出臺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相關立法,以引導和規范當前與未來的文化遺產旅游利用;保障遺產地社區以及游客的相關利益和發展需要,以利于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利用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胡紅梅.基于游客體驗的歷史文化街區旅游開發[J].經濟研究導刊,2010(35):9799.
[2]劉愛河.文化遺產原真性概念及其內涵演變評述[J].中國文物科學研究,2009(3):811.
[3]盧松,陳思屹,潘蕙.古村落旅游可持續性評估的初步研究——以世界文化遺產地宏村為例[J].旅游學刊,2010(1):1725.
[4]葉秋華,孔德超.文化遺產法律保護中的幾個問題[J].法學家,2008(5):3440.
[5]葉秋華,孔德超.論法國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1(2):1019.
[6]張朝枝.原真性理解:旅游與遺產保護視角的演變與差異[J].旅游科學,2008(1):18.
[7]張朝枝.文化遺產與旅游開發:在二元沖突中前行[J].旅游學刊,2010(4):78.
[8]張朝枝,保繼剛.國外遺產旅游與遺產管理研究——綜述與啟示[J].旅游科學,2004(4):716.
[9]張朝枝,鄭艷芬.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關系的國際規則演變[J].旅游學刊,2011(1):8188.
[10]張成渝.國內外世界遺產原真性與完整性研究綜述[J].東南文化,2010(4):3037.
[11]張松.建筑遺產保護的若干問題探討——保護文化遺產相關國際的啟示[J].城市建筑,2006(12):812.
[12]張松.城市文化遺產保護國際與國內法規選編[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2007:1421.
[13]張松,鎮雪峰.遺產完整性保護的評估因素及其社會價值[A].2007中國城市規劃年會[C],2007:21132118.
[14]McKercher B,du Cros H(2002).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ourism and cultural heritage[A].K.Chon V.Heung K.Wong (Eds.).Tourism in Asia:Development,marketing and sustainability,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C].SAR,Hong Kong,386394.
[15]McKercher B,Ho P S Y,du Cros H(2005).Relationship between tourism and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Evidence from Hong Kong[J].Tourism Management,26(4),539548.
[16]Quan S,Wang N(2004).Towards a structural model of the tourist experience:an illustration from food experiences in tourism[J].Tourism Management,25(3),297305.
On the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Rules Regarding the
Understandings of Tourism Use of Cultural Heritage
ZHENG Yanfen1, ZHANG Chaozhi2
(1.School of Management,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2, China;
2.School of Tourism Management,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 China)
對待文物的態度范文2
“修長城修故宮參襄國徽設計無愧文物衛士,護名城護運河舍身文化遺產堪稱古建護神”,這一副追悼會上的對聯,概括了羅老繁忙而充實的一生。
羅哲文,1924年出生在四川宜賓,1940年考入中國營造學社,師從梁思成、劉敦楨等,參與過國旗和國徽的設計投稿競選,一生從事古代建筑的維修保護和調查研究工作。
1952年,28歲的羅哲文擔負起了修復長城的重任。他每天騎著毛驢考察,邁著步子丈量,反復斟酌后擬定了維修規劃圖。修復時他和工人一起揀青磚,挖磚塊,用原有的材料保持長城的面貌。實地勘察,親手畫圖,修舊如舊,向工匠學習。作為梁思成的親傳弟子,他說:“梁先生那種‘勤勤懇懇做點事情’的精神也成為我一生的做人標準。”長城修復后,他又親手把長城送進了世界文化遺產名錄。60年來老人對長城的關注始終沒有中斷過,他也因此被譽為“萬里長城第一人”。直到2003年,他還以年近八旬的高齡參加了漢長城遺址的考察團,并穿越了被稱為 “死亡之海”的羅布泊。
不僅長城,全國100多個國家級的文化名城,每一座他都親自考察過。洛陽、西安、大運河、蜀道,僅蘇州大運河他就考察過近百次。從長城保護到大運河申遺,從歷史文化名城到加入《世界文化遺產公約》,羅哲文奔走疾呼、日夜操勞,為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做出了杰出貢獻。
但一方面是保護,一方面卻是打著“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幌子下的破壞,越來越多的古建筑面臨著被摧毀的命運,羅哲文說“每看到一處有價值的古建被拆都很心痛”,為此他變得越來越忙碌。退休前,他是國家文物局古建筑專家組組長、中國文物研究所所長。退休后,他依然頭銜不減,擔任國家文物局古建筑專家組組長,政府部門的專家顧問,多個學會的名譽會長。全國文物被毀、重建的求救電話此起彼伏,他幾乎來者不拒。羅哲文形容自己的電話就像119熱線,本該安度晚年的他只能扮演救火隊員。畫家方硯記得老人總說:人對待文物,應該像對待自己家中的好東西一樣,千萬破壞不得。即使不幸損壞了,修復時也要“修舊如舊”。但并非所有人都認真履行老人的建議。“一半尊重他的意見,另一半只是聽聽,該怎么修還怎么修。”弟子齊欣說,“會議過后,常發現結果不是他當時提的意見”。但他還是要去開會,要去說。他擔心“不去的話更胡修”。就在住院之前,他還曾經一天趕了3個場子。
就這樣,羅老像個圍繞著古建筑奮力旋轉的陀螺一樣,怎么也停不下來。為了省出更多時間工作,他的衣服從來一身中山裝,吃飯就喜歡一把花生米,生活簡單得不能再簡單。“已經86歲高齡,但依然有一半時間在飛機上,忙碌得很。”好友舒乙如此回憶他。身邊的人則喜歡用“不服老”形容他。每次外出,學生一攙,他就跑。他不愛去醫院,認為看病是耽誤工作,也不愿意把自己不好的一面展示給外界。是的,這位目睹古建筑被改造得面目全非的老人,盡管心里痛苦,卻從來都對別人說“還有希望”。提到文物保護,他說亡羊補牢永遠不晚。樂觀如斯,甚至有一天,他高興地告訴學生自己家被盜了,學生不解他的反應,他才解釋,至少被自己視若珍寶的相機沒丟,文保材料沒丟。
但就是這樣一位和善樂觀的老人,卻很少有人想到,他的心底有著怎樣沉重的憂慮。晚年時,他最常回憶的一段往事是他與梁思成一同拯救北京城墻。
“拆城墻就像扒我的皮,抽我的血。”城墻最終被拆,梁思成失聲痛哭。時隔數十年,羅哲文還常向旁人回憶起這些。
“我們現在留下來的東西太少了,再不保護就沒機會,沒時間了。”羅哲文說。
去年10月,羅哲文再一次帶病赴安徽涇縣,為當地的徽派民居村落設計保護方案。察看完當地村落之后,羅哲文一頭扎進附近公園的洗手間,再也不能自己走出來。
這是這位老人最后一趟出遠門。
熱議銳評
從梁思成到羅哲文,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一種心境的脈絡:信念之下的不浮不棄不功利。這不但是我們引以為豪的民族文化精神,更是當下我們應該堅持和傳承的。作為中國營造學社的最后一名成員,羅老的身上有太多值得我們學習的東西。學習他對事業的熱愛與全心全意的付出;學習他幾十年如一日,踏踏實實、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學習他樂觀的心態;學習他生活簡樸和勤懇做事的原則;學習他用平常的心做偉大的事……這些無不是我們當代日益浮躁的社會和個人需要的精神和品質。學習之外,更要反思。古人說,見賢思齊,對中學生尤為如此。愿大家在學習和生活中,都能擁有一顆靜影沉璧的心靈,細細地觀照前人言行,鞭策自己前進。(高明燕)
話題拓展
對待文物的態度范文3
[關鍵詞]縣級文物保護管理所;文物保護;藏品管理
[中圖分類號]G269.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1)02-0089-02
縣級文物保護管理所是我國文化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里珍藏著大批的文物藏品。隨著時間的推移,大自然的剝蝕、人為的損傷,文物變質、破損,日常管理中的拿取、移動都會對文物造成損害。如何保護和管理好這些文化遺產,是基層文物工作者肩負的神圣使命。
一、縣級文物藏品保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藏品保護硬件條件差
文物需要通風、干燥、清潔的保存環境,而大部分縣級文管所的藏品保護管理條件都比較差。一方面,長期以來沒有像樣的庫房,雖然大部分庫房是磚混結構,但離標準庫房還差得很遠;還有的利用舊房改造成庫房,庫房建設或改造時未考慮文物防震、防雷、防蟲、防潮、防干、防光和防塵等方面的因素。藏品就地存放,遠遠達不到保護的要求。另一方面,設備、設施老化,有的甚至缺乏一些基本的保護設施。沒有藏品專柜,文物堆在一起,更談不上使用囊匣保護;字畫也是隨意堆放在柜子里,平時投放幾粒樟腦丸了事,未采取其他保護措施;一、二級文物也無保險柜存放。在防火、防盜方面缺乏必要的考慮。近幾年來,由于防火、防盜設施不完善造成的文物損壞現象屢見不鮮。
(二)藏品保護資金嚴重缺乏
經費不足一直是困擾文物保護和阻礙文物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有的地方并未將文物的保護與管理嚴格按照文物保護“五納入”的原則加大對文物保護的投入。由于沒有資金投入,地方財政不向文物事業傾斜,館藏文物的科學保護問題尚無法解決,也就談不上投入更多資金到文物征集工作中。
(三)藏品保護技術手段落后
隨著時間的推移,許多館藏文物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嚴重,而縣級文物保護管理水平有限,加上現代化保護技術水平差,對館藏文物的保護停留在死看硬守、防蟲防潮的工作層面;對館藏文物管理中遇到的特殊問題找不到合適的處理方法,特別是文物修復和復制中遇到的種種棘手問題沒有設備和技術來解決,只能眼睜睜看著文物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失。另外,對文物保管員缺乏經常性的培訓和學習,文物保管員專業技術能力差。
(四)藏品保護意識淡薄
當前,我國一些縣區的文物保護部門單位領導分工不明確,有的甚至連文管所都沒有,與文化館合屬辦公。領導缺乏對文物保護的責任意識,認識不到文物的價值所在,過分關注其經濟價值,而不關心文物本身的價值,導致人為損壞現象嚴重。有些地方主管文物的領導擔心因文物損壞受到處罰,影響仕途,隱瞞不報。平日對負責文物安全的工作人員缺乏關心,對文物保護漠然置之,挫傷了職工的積極性,對藏品的保護更是抱著一種無所謂的態度,認為只要看好庫房就可以了,不能正確認識藏品的存在價值及意義。
(五)藏品保護缺乏科學管理
藏品保護管理制度是藏品科學管理的重要依據和準則,但是縣級文物部門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對文物保護和管理的科學管理制度,藏品登記分類混亂、入庫排架無序、編目統計不清、建檔內容不齊等現象嚴重。加之保管員素質參次不齊,不熟悉基本操作規程,導致人為損壞嚴重。
二、對縣級文物藏品保護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庫房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硬件保護水平
《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藏品應有固定的專用庫房,應有專人管理,庫房建筑及保管設備要求安全、堅固、適用、經濟。特別是一些新的文物庫房要嚴格按照防震、防雷、防蟲、防潮、防光、防塵、防火、防盜等要求進行設計,增加保護設施,購置恒溫、恒濕設備,盡可能創造一個適宜和穩定、恒定的保存環境。購置移動密集藏品柜及囊匣,增強文物安全系數,以質地等級分庫、分柜保管。對一些經濟價值較大的文物必須用保險柜存放。加強庫內藏品的安全保護,必須認真記錄庫務日志,減少藏品自然損壞。同時,藏品保管人員要絕對實行安全操作,杜絕藏品的人為損傷。
(二)多方爭取,緩解資金壓力
首先需要各級財政的大力支持。《文物保護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國家發展文物保護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增加。”文物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多向縣領導溝通、匯報,通過媒體宣傳等一系列的辦法和措施,增強領導對文物工作的認識、認可和重視,保證經費逐年增加。其次,要把專項經費全部用于文物保護。目前文物保護專項經費未專款專用的現象很多,由于其他方面經費不足,挪用專款現象屢見不鮮。第三,借助各方力量,加大對文物保護的投入。為此,國家要制定優惠的政策爭取社會各界對文物事業的扶持,如收取資源稅,適當減免相關稅種等。
(三)加強人才培養,提高藏品保護的科學技術水平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文物保護問題可以借現代科學和傳統工藝來解決。縣級文物保護工作者要積極開展館藏文物的保護研究工作,針對不同類別的文物展開技術性保護,以不斷完善的實踐來促進技術的提高。具體要做到:提高保管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積極組織現有崗位人員參加各項專業技能的培訓,加強崗位的繼續教育;盡可能創造條件,留住一些熱愛文物工作,致力于博物館事業的從業人員;考慮從省、市聘請專家、學者擔任顧問,走出去學,請進來教,借他人之學,為我所用。
(四)明確責任,強化保護意識
縣級文保部門的領導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特別是法定代表人要對館藏文物的安全負責,明確到自身擔負的歷史責任,以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待文物保護工作。同時,要積極檢查、督促藏品保護保管工作,縣級文管所不可能像博物館那樣設立保管部,但也必須有適應規范管理的保管組織。要配備專職安全保衛人員,負責藏品庫房的安全,保管員負責庫房管理。要求文物保管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刻苦業務,努力提高業務素質,懂得保管工作的特殊意義掌握保管工作程序、方法和保護技術,遵守制度和有關法規,完成藏品保護的年度責任目標。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人們的思想也不斷發生變化,各種觀念和思潮紛至沓來,人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驗。近年來,文物走私猖獗,館藏文物失竊案件也時有發生。如承德外八廟和景德鎮某博物館藏品保管人員監守自盜,就是其中極具典型的案件。所以,在建立、健全現有藏品管理制度的同時,提高博物館藏品保管人員的思想素質和職業情操顯得更為重要。博物館藏品保管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熱愛文物藏品保管工作,充分認識保管工作的價值和意義,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的思想。
(五)健全規章制度,實行科學管理
對待文物的態度范文4
一、滲透培養人際交往能力的意識
在新課標模塊一第一單元friendship 的教學中,提出What qualities should a good friend have?(humorous ,honest,kind, friendly,helpful,responsible…),讓學生就這一話題討論得出結論。由于高一學生剛剛入校,大部分的學生對周圍環境比較陌生,所以通過第一單元對友誼的學習和討論,為學生在新的環境里建立真正的友誼提供方向性的指導。可以呈現這些諺語:1.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2.A life without a friend is a life without the sun.3.A faithful friend is hard to find.4.A friend is a gift you give yourself.正確認識朋友對人一生的重要性,在課堂中滲透正確的擇友觀,告訴學生怎樣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 教會在新的環境下怎樣和同學相處,以及在以后步入社會我們應該怎樣和人相處,怎樣待人接物。
二、滲透培養協作互助精神的意識
每一個單元里的discussion就是互助協作意識的培養的最佳途徑。通過大家在一起對一些問題的討論,歸納整理出討論結果的這一過程培養學生的協作互助精神。當然新課標中也有很多課文滲透了協作互助的精神。模塊一第三單元travel journal中協作精神也是他們最終到達目的地的重要原因。模塊一第四單元earthquake通過問題why the city begins to breathe?最后的出結論with the help of the whole country,the city begins to breathe.告訴學生人是社會的人,人和人之間需要互相幫助,互相協作。這樣才能獲得成功。
三、培養學生良好的人格魅力以及追求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
模塊一第三單元travel journal ,通過幾個青年去湄公河自行車旅游前的準備和后來的所見所聞,Do you think it is very important for a person to stay determined when doing everything?Why?What kind of qualities should we have when difficulty comes?(determined,brave,perseverant,strong ,calm,diligent,don’t be lazy…)通過對這兩個問題的討論,培養學生在生活中的小事上,主動戰勝自己的惰性,磨練自己的毅力。培養學習做事不怕困難,持之以恒的精神。培養學生堅強的意志和正確對待失敗的態度,使他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勇敢、更堅強、更開朗,這樣對他們將來在事業上做出成就是很有意義的。所以通過這篇文章,教師在教學中滲透給學生很多做人所應該具備的品質,將學生培養成為有人格魅力的人。當然還有模塊一第五單元Nelson Mandela一課,通過對曼德拉追求人類自由,平等實際的描寫和對他博愛精神的頌揚,滲透了人和人是平等的,無論民族,膚色,種族,……追求自由,平等是人的天性。模塊四第一單元women of great achievements,通過對一位偉大的女性——林巧稚事跡的描寫,既成功需要人們要有不懈努力,堅定的信念,不曲不撓的毅力,更說明了男女是平等的,女性是可以做好很多事情而且還可以做得比男性更好。
四、滲透培養保護文物,自然資源,環境,動物,文化的意識
模塊二第一單元cultural relics中通過對琥珀屋故事的講述,可以引申到中國的那些國家級的文物以及那些流落海外的珍稀文物。通過what should we do to protect the cultural relics in China?引發學生的思考,提高學生的文物保護意識。第四單元wildlife protection 教學的側重點應該在于提高學生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模塊四working the land 滲透了保護耕地的重要性,從而可以引申出對水資源等自然資源保護的重要性以及環境保護的重要性。
五、培養愛國精神
模塊三第三單元The million pound note中對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裸金錢關系的描寫,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資本主義社會與社會主義社會的比較使學生更加熱愛自己的祖國,從而滲透愛國主義教育。
六、提高自身知識,文化素養
對待文物的態度范文5
【關鍵詞】鑒定;文物;方法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質的不斷提高,歷來為文人雅士所喜愛的古玩、字畫等藏品,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家,我國各地古玩文物交易也日趨紅火,收藏,正成為繼房地產之后,中國內地最“火”的投資方式之一。與此同時,文物的鑒定也成了重中之重的基礎工作。
一、文物鑒定的工作性質及主要對象
文物鑒定是一項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的工作。它既是文物征集、收藏利用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一項科學性的學術研究工作。所以要做好該項工作,鑒定者必須持有科學、客觀、公正、嚴謹、認真的態度去對待。
文物鑒定研究的主要對象:
(1)是可移動文物,即文物藏品、流散文物
可移動文物即文物藏品、流散文物, 不可移動文物即文物史跡。對文物藏品和流散文物的鑒定,是文物鑒定的重點。博物館等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藏品,如石器、玉器、陶器、銅器、金器、銀器、鐵器、鉛錫器、瓷器、琺瑯器、漆器、竹木器、骨角牙器、書畫、文獻等等,都是文物鑒定的主要對象。
(2)是部分不可移動文物,即文物遺址、遺跡
不可移動的文物斷代相對比較容易,如對大遺址的斷代,在對整個遺址和遺物進行分析后,其所處的時代背景與古文獻資料相吻合,大致就可以將此處遺址斷定在某一個歷史時期孔對墓葬的斷代也比較容易,一塊原有的墓碑!墓志也許就能說明問題,如果墓室里有文字出土則是更好的依據。總之,時代較晚的墓葬可能會有比墓葬的時代更早的東西出土,而不可能較早期的墓葬出土較晚期的器物。對古遺址和古墓葬,只有經過發掘,根據出土文物才能鑒定其年代和價值。
二、我國文物市場的問題所在
在文物鑒定這個行當里,確實有些人可以看出東西真假,具備一定的鑒定能力,但他們出具的鑒定書,往往與實物不符。有些人把新仿的工藝品當“寶物”,因為他擁有知名專家寫的鑒定意見,說明一些文物鑒定者的操守出了問題,這是利益使然。另外,有些人和有關拍賣公司、古玩收藏商人聯手,將贗品說成是真的,更有甚者,直接和盜掘古墓者串通一氣,在坑蒙拐騙消費者的同時, 也給國家帶來了很大的危害。
導致上述狀況的原因如下:投機分子故意炒作市場價格。他們的操作方式和炒股票一樣,先投入巨額資金,大量收購某個時期的古玩,使其價格一路飆升,炒起來后,再慢慢“放水”。曾經有個拍賣行炒作乾隆時期的青花瓷瓶,就到全國各地進行收購, 進而壟斷了整個市場。由于古董交易期長,連動性強,不容易被識破。另外,一些外國政府或財團出于政治或文化上的動機,介入中國古玩市場。1996年,韓國政府投入大量資金收購高麗青瓷, 幾千塊炒到了幾十萬元, 這批文物最后被中國政府查獲。
三、 文物鑒定的必要性及要求
(1)據某博物院一位多年從事文物工作的專家介紹,有時鑒定人員的工作帶有“對公”性質,一般不參與民間藏品鑒定,眼下各類鑒寶活動邀請的嘉賓、專家,多是出自低水平的鑒定人員。由于文物藝術品鑒定市場鑒定行為的無序,致使有任職資格與沒有任職資格、水平高的與水平低的人員及機構都可進入文物藝術品鑒定市場,眾多無監管的文物藝術品鑒定機構的出現,造成了中國文物藝術品鑒定市場的混亂程度進一步加劇。而且在這類鑒定人員在獲取資格證書時,不少人并未經過嚴格的分類考試、資質審核,鑒定水平良莠不齊,從而導致“偽專家”滿天飛。這都是由于文物藝術品鑒定市場中機構的運作也無法得到法律法規的規范。由于目前文物鑒定中存在以上種種混亂,已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合法的文物市場。目前我國的文物鑒定是沒有什么標準可依的,在行業資格的管理上也沒有明確規定,開一家鑒定工作室和俱樂部從事文物鑒定,根本沒有門檻,既不需要到文物部門申報, 也不需要任何手續,只要到工商部門登記或在民政部門注冊一個民間團體就可以了。這是目前文物鑒定行業混亂、從業人員五花八門的根源所在,相關法律和政策上的空白亟待彌補。
(2)文物鑒定本身是一項科學研究工作。它研究的對象,是形態各異、內涵復雜、時代不同的各種文物,這就決定了文物鑒定所具有的特點。文物鑒定的基本要求是:①應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和方法,對文物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去偽存真,去粗取精,對文物的真實性、科學性作出正確的鑒定;②通過鑒定,力求準確判明文物的真偽、年代;③通過對文物的綜合研究,分析文物的形式和內涵,力求準確評定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高低;④文物鑒定者應具備廣博的歷史知識、文物知識、自然科學知識、現代科學技術知識以及文物做假知識等,掌握傳統的鑒定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分析鑒定方法,力求對文物作出準確的鑒定;⑤文物鑒定必須實事求是,鑒定者須具有高度的法制觀念和對國家文化財產高度負責的崇高品德;⑥認真做好鑒定的各項資料工作,寫出鑒定意見。
四、文物鑒定的方法
1、文物的類別不同,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鑒定。在文物鑒定之前, 必須對文物進行分類,以便根據不同類別的文物,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鑒定。分類亦需鑒定, 對文物辨偽、斷代、評定價值等鑒定, 更需要分類。在文物藏品鑒定中,一般以質地分類,有利于排比、辨別。在文物史跡鑒定中, 一般按性質分類,這樣更適合采用不同方法鑒定該類文物中不同種類的文物。文物鑒定的具體方法很多,基本方法可歸納為傳統方法和現代科學方法。
(1)傳統鑒定方法,也稱為一般鑒定方法,也就是“行家”所謂的“望氣”,即主要通過觀察來進行。這種方法依靠的是鑒定者自己的知識積累和經驗總結,所謂“熟能生巧”。這種方法出現差錯的概率較小。但是,如果鑒定者的造詣達不到爐火純青的地步,就需要反復觀察,比較,最后才能達到鑒定的目的。在這一方面,從古代到現在,有許多著名的古董鑒賞家、書畫名家、金石專家、文物鑒賞專家,撰寫與出版了許多專門著作,為文物鑒定工作莫定了重要的基礎。相信今后會有更多的專著面世,從而促進文物鑒定工作的更快發展。
(2)現代科學技術鑒定方法,主要包括X射線熒光分析法、電子探針法、中子活化法、放射性碳素測定法、鉀氫法、熱釋光測定法等。這些鑒定方法相對來說準確率更高,尤其是對史前時期的遺物、遺跡,對古代文物的檢測、鑒定更為可靠。但其不足之處有四:其一,費用較高;其二,對文物本身會造成徽小的損壞;其三,對鑒定石質文物及明清以后的陶瓷器等類文物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四,對鑒定一些存在時間相對較短的時代的文物必然出現誤差,如秦代、新朝、五胡十六國、五代十國等時期,就難以確定。
2、其基本內容是在對文物分類的基礎上,對同類文物進行比較辨識和綜合考察。
(1)比較,沒有比較就沒有鑒別。在古代和現代,都采用比較的方法鑒別文物。以文物藏品為例,對真偽年代、價值未作出辨識的文物,鑒定時,需選取已知其真偽、年代的同類文物的標準器,并將兩者對比,進行分析,找出未辨識文物與標準器物之間在形制、質地、花紋、工藝等方面的相同與相異之處,分析它們的矛盾與聯系。經過系統地分析研究后,作出科學判斷。
(2)綜合考察,通過對文物本身的調查,文獻記載的考證,參考總結的鑒定同類文物的一般規律,對鑒定對象進行綜合考察、分析、判斷,以達到鑒定文物的目的。此法對鑒定文物史跡尤為適用。文物史跡一般形體大, 內容多,涉及面廣,采用綜合分析的方法鑒定,會取得比較科學的鑒定結果。運用傳統方法鑒定文物,除上述基本方法外,還要根據鑒定的不同對象,采用不盡相同的具體方法。之所以如此,是由不同種類文物的性質決定的。
對待文物的態度范文6
一、引言
2011 年國家“十二五”規劃中指出:“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堅持以人為本、節地節能、生態環保、安全實用、突出特色、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原則,科學編制城市規劃,健全城鎮建設標準,強化規劃約束力。當今全球經濟一體化,隨著大中城市的迅猛發展,使得帶動小城鎮城市的快速發展。在這情況下,如何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使得隆昌石牌坊的歷史珍貴文化遺產以及古驛道、碑刻等等附屬文物得到保護具有重大意義。
所選取的隆昌縣石牌坊,在2001年6月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內江市首家4A級旅游景區單位。這里的孝子牌坊、德政牌坊、百壽牌坊等個性突出的各樣雕刻牌坊近70座,至今僅剩17座。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這些傳統文物所保留的意義非常重要,如何協調解決珍貴文化遺產保護和人們生活擁有共同的價值,以及文化傳承的需求,這是筆者嘗試探討的重點。
二、隆昌縣城古牌坊的地理位置及歷史沿革
隆昌石牌坊分布于四川省東南部,現存石牌坊17座中有13座主要集中分布城西北至東南長約3公里的巴蜀古驛道上,南關7座、北關6座。其余4座分別坐落于縣境內的響石鎮(2座)、石燕橋(1座)和漁箭鎮(1座)。其中,南北關有德政坊5座、節孝坊4座、功德坊2座、百壽坊1座、廟宇山門坊1座。由北到南一字排列,分別:禹王宮山門坊(鋤莠安良碑),郭陳氏節孝坊,郭玉巒功德坊,肅慶德政坊,牛樹梅德政坊,劉光第德政坊,孝子總坊,舒承浞百歲坊,李吉壽德政坊,節孝總坊(除暴安良碑,政通人和碑),郭王氏功德坊,覺羅國歡德政坊牌坊種類。據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隆昌縣志》記載,隆昌石牌坊群建造于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至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的49年問,歷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四朝。
三、隆昌縣石牌坊開發現狀
無論是隆昌縣的歷史風貌、山水風光、深厚的文化積淀,還是歷史文化旅游資源和民俗驛道文化都吸引著千萬旅客。為了合理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實施條例》、《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街區、村鎮保護條例》在2002年隆昌縣南關石牌坊古鎮風貌改造,使當地經濟、旅游業等得到快速發展,提高當地的人民生活水平;因此2007年由隆昌縣規劃建設局進行對隆昌北關石牌坊保護改造重建規劃,成就了今天年接待旅客千萬的次的旅游業品牌,帶動了相關產業鏈的發展。
四、隆昌縣石牌坊的價值評價
(一)歷史文化價值
隆昌縣石牌坊記述了明清時期巴蜀地區不同時期的歷史文化遺存,保留著比較完整的特色歷史風貌,因此,石牌坊記錄著許多歷史人物和故事。成為城市發展演變中的一個真實的歷史見證。石牌坊及附屬文物中大量文字的可讀性,浮雕圖文,浮雕圖案,形結構所浸透的中國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四朝特有的象征寓意表現手法,使它積淀當時文化內涵更為深刻厚重。成為一部驛道具上的“立體史書”。而且是展現了古代社會的民風民俗,它可以滿足游客對當時歷史文化更多了解。
(二)藝術價值
隆昌縣石牌坊雕刻題材繁多,雕刻手法采用深體浮雕、淺浮雕和鏤空雕刻等多種方式,體現了清代建筑裝飾纖細繁密的特征。從整體到布局,工藝精湛的藝術價值。石牌坊群在它的裝飾符號和模語言上采用以音諧意,造型取意,引典喻鑒等多種手法,內容豐富、深刻。
(三)科學價值
科學的群體組合:牌坊、碑刻、石刻、與驛道同存,輝映相襯。展示了社會各個不同側面人們的生存狀態、社會風貌和道德風尚。石牌坊是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歷代人民群眾勞動慧的結晶,反映了當時社會條件下的人們的創造能力、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科學技術水平具有很高的科學價值,為研究四川明清時期建筑風格、構造和形式等方面提供了真實物證。
(四)精神價值
古牌坊往往寄托著古人的神圣情感,它作為一種有紀念性的古建筑,是人類思想史的見證,至今仍發揮著精神寄托和教育的功能。牌坊上的部分題字,如: 反腐倡廉、崇尚尊老、樂于助人、講求節孝等,其所弘揚的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對當今精神文明建設仍有深遠的意義。
因此,隨著人們的審美觀越來越重視傳統文化,古牌坊所蘊涵的獨特的歷史、文化魅力會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重視。它具有唯一性、獨特性和不可再生性等特點,對游客有很強的旅游吸引力,能引起社會型旅游消費需求,具有旅游功能,在旅游活動中,可以派生出經濟價值,因而將古牌坊作為一種旅游資源進行有效的保護和開發對于發展當地的旅游業有很重要的作用。
五、隆昌縣石牌坊保護和開發利用現狀的分析
作為有500多年的歷史文化遺產,隆昌石牌坊主要集中在縣城,交通便利,合理開發潛在的價值,但建筑密度太大,開發空間太小,進入游覽地旅游開發難度較高。目前石牌坊街區道路規劃區域不明顯,旅客安全系數低。旅游市場有待開發,開拓市場方向和景區承載率。對于開發區域的吃、住、行、愉、游、購,推進旅游全面配套設施,豐富業態涵蓋不同層次消費需求。提高對當地社會經濟帶來的影響。
(一)城鎮發展與保護關系處理不夠妥善
隨著城鎮的迅猛發展,對歷史文化遺產更加需要保護,不然失之歷史文化遺產價值所在。對于舊城區的改造或改建過程中,防止破壞生態環境、影響歷史文化遺產及隨附文物,并且一定要根據城市的風格和文化特色進行各級保護規劃,防止破壞或失去遺產所本身的價值。隆昌石牌坊不是孤立的石牌坊,有當時的建筑物,已經拆除,現在修建的仿古建筑風格和文化遺產歷史背景不協調,旅游區的業態混亂,與整個旅游區的形象發生矛盾,形成了反差效果。
(二)整體保護觀念較差
遺留的歷史文化遺產對城鎮發展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改造過程中對待歷史文化遺產的態度稍膚淺,,對“現代化城鎮”產生簡單的理解,沒有將遺產價值和現代的生活融入。在保護過程中城市的管理設計模式簡單套用,應該認真對待保護的地方,也往往只保護幾個文物建筑點。進入90年代以來,開始認識到“點”的保護、以假亂真的現代時尚改造保持不住游客長久的吸引力,使得游客對遺產的積極保護意識不強。隆昌就是小縣城,雖然比周邊縣城發展得都要好,畢竟本地居民和旅客的素質有限,旅游觀光的游客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不重視,隨意踩踏拍照,保護思想覺悟不夠,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三)保護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國的保護立法體系采用國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相結合的方式。地方政府及其所屬的部門頒布、制定的“指示”、“規定”、“通知”等文件形式出現,缺乏與之對應的法律、法規。政府對文化遺產保護的實際操作無法達到預期的保護目標,應該讓地方所屬部門制定的規定結合國家保護立法體系得到更進一步的實施。城市中的文物古跡有文物法制約保護,具體到小城鎮里力度不夠,管理困難。
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方面雖然初步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但是實施這些法律法規卻存在著很大困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現象仍然相當普遍。在很多情況下,只要沒有直接傷害自身利益,人們對于發生在身邊的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往往熟視無睹,表現得麻木不仁。這些現象反映了現階段中國保護文化遺產的國民素質和社會意識還不能適應時代要求,與弘揚中華文化,建設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相去甚遠。要把百多年前遺留到今天的文物遺產得到保護,需要更完善的保護管理制度,讓全民來參與的管理制度。
(四)景觀系統規劃不合理
規劃人員沒有根據城市的情況規劃,因為缺乏專業規劃理論指導,在隆昌縣石牌坊南北關規劃區域的自然景觀綠化方面缺少,從而達不到旅游所滿足的綠化景觀。仿古建筑過度模式化,沒有新穎,使得建筑與景觀脫節;同時,讓景區的牌坊矗立在孤立的狀態,不能融為一體。使得游客觀光空間狹窄,反之開放了居民生活文化娛樂場所規劃用地比較高,規劃重點不突出。缺少具有地方文化和當地特色的景觀,周圍的環境也無法融入一體。
六、隆昌石牌坊保護和利用的策略
(一)整體保護,保持石牌坊的原真性
尊重歷史文化,保留石牌坊的歷史環境的真實性。首先對石牌坊保護區的名人故居、傳統民居進行保護修繕、歷史建筑都應保留其文化價值,對環境的保護也應該保留真實性,與街區保持協調統一性,形成整體的歷史文化氛圍。對于影響整體街區的不協調、違規建筑必須拆除,拆除有困難的應改造其外觀和色彩,以達到環境統一的效果。使游客能夠感受到歷史文化遺產的原真性。
(二)重點保護石牌坊的街區和歷史建筑
石牌坊的街區保護得不當,現保留的街區現有南關和北關共13座石牌坊,其它有風化受損的,對于文化遺產是人類過去生活的反映,是人類在歷史上創造的,是不可再生和不可循環的,一旦消失,永遠不能再現,因此,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意義及其重大,不能有風化和受損現象存在。那么為了防止石材風化,采用隔水、隔氧、防曬、保溫可減緩風化過程。可以采用表面上透明油層可以有效地阻隔空氣,這樣就能防止石頭繼續風化,還能使石頭變得光潤美麗,保持石牌坊能夠風化受損。
石牌坊的保護,主要提高游客和當地居民的綜合素質和保護思想覺悟,讓全民來參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采取一定的措施,達到保護的目地。保護立法體系采用國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相結合的方式,應該讓地方所屬部門制定的規定結合國家保護立法體系得到實施。制約保護管理力度加大。
(三)充分利用城鎮資源以石牌坊街區最優化方式呈現
在整體保護的同時,重點保護、恢復和更新主要的特色街區,強調合理利用傳統民居、客家文化和自然資源發展旅游,打造特色的民族小商品街、美食街、歷史傳統文化體驗區等,最終使新城區和古城區和諧共存和協調發展。
把整個縣城的旅游景區協調起來,比如古宇湖4A景區、南關和北關景區資源整合,體現文化、景觀、生態等城市內涵和特色,提高城鎮的綜合實力。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展示城市歷史風貌、體現城市歷史文化內涵。城市十分重視城市文化的發展,致力于打造歷史文化旅游名鎮,來提高當地的財政效益和當地居民的旅游產業所帶來的收入,充分體現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所在。
七、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