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環境衛生建議意見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環境衛生建議意見范文1
[關鍵詞]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大慶市八次黨代會確定了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宏偉目標,全市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著新挑戰、新任務、新要求。我們要始終堅持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城市發展與生態保護相互促進。不斷加大流域治理和地面水環境整治力度,全力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繼續深化污染防治、農村環境連片治理和生態市建設等項工作,讓大慶的天空更湛藍、水質更清澈、空氣更潔凈、環境更優美。因此,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事關全社會、得益全社會的龐大系統工程,其管理水平是一個城市市民素質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標志,也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開放意識、文化水準和社會公德的集中體現。搞好城市環境衛生對于維護城市市容,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投資環境,促進城市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我市文明創建工作不斷深入,市容環衛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市容環境衛生面貌大為改觀,但是,日常環衛工作仍存在諸多薄弱環節。如何攻克這些薄弱環節,以適應城市和諧發展與文明創建的客觀需要,已成為我市當前市容環衛管理的首要任務。筆者根據多年的實踐經驗,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幾點建議。
一、發動公眾參與管理, 提高市民環境衛生意識
城市環境衛生事業是全社會的公共事業,市民的參與是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基本條件。市容環衛部門應以市民需求為核心,以市民滿意為目標,把市民變成消費者而非管理對象,經求市民對市容環衛公共服務的意見和要求。市民以主體身份參與整個市容環衛服務過程,并發揮決定、支配和主導作用,政府要建立與群眾良好的溝通機制,將決策意圖傳達給公眾,重視顧客對市容環衛服務提出的建議。發揮街道、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作用,招募熱心于公益事業的市民組成志愿者隊伍參與管理、教育和引導社區居民養成衛生習慣,共同自覺遵守社區公約和維護街巷新村環境衛生。形成市容管理社會互動機制。我們要不斷加強市容環衛宣傳力度,廣大新聞媒體和教育系統必須給予支持和配合。提高社會公眾對市容環衛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提高社會公眾參與市容環衛管理的積極性。引導市民自覺改變陋習,激發市民踴躍參與美化市容環境的積極性,使市民群眾自覺地維護城市的整潔,避免各種不文明行為的發生。
二、強化行政管理機制改革
在健全市、區、街道(鎮) 三級行政管理構架的基礎上,進一步轉變政府管理職能,完善行政管理、市場管理、社會管理三大體系。管理實現高效能。即職責明確,機構精簡,人員精干,運轉高效,進一步明晰政府市容環衛管理部門的職責,精簡和科學設置內設機構,配置適應崗位需要的人員,對環衛部門的中層管理人員實行競爭上崗,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并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將各項指標分解量化,做到“點、線、面”責任明確。進一步實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向區縣轉移、下放具體事務和事權,實現市容環衛管理從以條管理向以塊管理、區域管理方式轉變,實行政事分開,管理與服務分離,進一步理順政府、社會、企業、市場的相互關系。加快形成“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管理模式。實現決策權和執行權的分離。培育行業協會與中介組織,實現政府部分管理職能的下放和轉移,把部分事務性、技術性、程序性、操作性的管理職能轉移到中介,形成管理型、服務型和企業型等多種形式的社會服務體系。
三、加速環境衛生的產業化進程
有計劃的開放環衛作業服務市場,建立科學的“市場準入”標準和要求,凡是符合標準和要求的企業或個人都可以進入環衛服務市場。進一步打破行業壟斷,繼續鼓勵不同經濟成分、不同行業的企業從事環衛經營,放寬外資企業進入環衛市場的條件,引進競爭機制,開展公平競爭。運用市場經濟手段籌集市容環境建設資金,建立多元的社會參與機制,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產業化發展新格局近幾年,我國加快了環衛作業市場改革步伐,培育和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環衛實體,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形成政府和社會資金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機制。一是環衛事業單位企業化轉制。二是扶持發展一批私營、個體、合資合作環衛作業實體。建立健全市場化的投融資機制,允許和鼓勵社會資本、民營資本、外國資本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加快環衛龍頭企業組建,建成具有較大規模的、能跨地區跨行業作業的環衛企業,最終形成以垃圾收運處理企業為龍頭的環衛產業鏈,實現環衛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四、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規制度體系
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分別建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查機制,加強執法督查。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參與監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制度形成內外結合的執法監督機制不斷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制訂完善《城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作業服務市場準入和招投標制度》和《環衛作業服務質量標準》,以使環衛作業市場納入法制化軌道。完善垃圾收費政策。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環衛作業服務定價機制,理順收費機制,規范收費管理,探討收費方式,降低收費成本。制定城市管理績效評價考核體系,設立市、區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績效專項獎,對活動中的先進單位、個人實行表彰和獎勵。建立城市管理新聞制度。市、區城管辦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新聞媒體通報城市管理工作情況。營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社會輿論氛圍。
五、結論
城市有人而興,因興而活,因活而宜,管理的目標不是制約而是規范,不是索求而是服務,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不僅需要自身努力和社會各方面支持而且政府有關部門在政策上也應給予傾斜和扶持,形成合力,以推進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持續快速發展。最終目的還是為了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的幸福。
參考文獻:
環境衛生建議意見范文2
第二條本市市區范圍內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環境衛生設施。主要包括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環境衛生工程設施和環境衛生作業場所等。
指公共廁所、化糞池、垃圾容器(袋)容器間、垃圾收集房、廢物箱、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等。環境衛生公共設施。
指垃圾轉運站、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廠)垃圾焚燒爐、廢物粉碎機、廢水脫干機、儲糞池、專用車輛停放場、灑水(沖洗)車供水器、車輛清洗站等。環境衛生工程設施。
指環境衛生工作人員作業、休息用房等。環境衛生作業場所。
第四條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環境衛生設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區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區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所轄區域內環境衛生設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環境衛生管理機構的指導。
第五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
第六條市、區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增強市民維護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意識和公共道德水平。
第七條市、區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環境衛生設施科學技術研究,使環境衛生設施發展與城市建設發展相適應。
第八條應當符合建設部《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
第九條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項目應當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將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列入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新區開發、舊區改造等地區性綜合開發建設規劃方案,應當包含設置環境衛生設施的內容,并征求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確定的規劃方案和相關技術標準,配套建設密閉式垃圾收集站、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
第十條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規劃定點后。不得擅自移動位置或減少建設數量。已建成使用的主要道路、廣場、住宅小區和商業貿易區環境衛生設施數量低于國家規定設置標準的由市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補建或補充配置方案,相關單位或者部門統一建設。
第十一條垃圾、糞便終端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提高無害化處理水平。
第十二條廣場、集貿市場和大型商場、超市以及其他人流集散場所。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并設置垃圾收集容器。
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集散地和各類船舶。設置垃圾、糞便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按照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設置標準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所需資金應當納入建設工程總體資金預算,并由建設單位承擔。
其配套建設的公共廁所以及其他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經市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項目所在區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建設項目竣工后。方可交付使用。
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前的各項環境衛生工作。
第十四條按照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應當執行國家一類標準;風景名勝區應當建設星級旅游公廁;其他城市化地區新建、改建公共廁所應當執行國家二類標準。
第十五條垃圾轉運站、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廠)以及獨立配置的公共廁所等大中型環境衛生設施。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日常管理;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環衛部門或者街道負責管理。
第十六條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對環境衛生設施實行規范化、標準化管理。保證設施、設備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七條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檢查。恢復正常使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損毀、占用、遷移、拆除、封閉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改變環境衛生設施用途。
第十八條公共廁所、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容器、轉運站、運輸車輛、糞便終端處理等環境衛生設施以及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場)等垃圾處置消納場所。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單位或者部門應當定期開展滅蠅、滅蚊、滅鼠、消毒等工作。
第十九條因城市建設需要確需拆除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前提出遷建方案。對獨立設置的環境衛生設施,按“先建后拆”原則,應當先建好后方可拆除;確需先拆后建的建設期間必須在拆遷區域設置移動式環境衛生設施。按規劃拆除后不復建的建設單位應當按易地建造同類設施的標準進行補償。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采取補救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可以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一)擅自占用、遷移、拆除、封閉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改變環境衛生設施用途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環境衛生設施損毀或者喪失使用功能的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環境衛生設施未經驗收投入使用或者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照規定配套建設環境衛生設施的可以處以應建配套設施工程造價一倍的罰款。建設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四)市場、車站、碼頭、船舶及攤主未按照規定設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對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二條盜竊、破壞各類環境衛生設施以及侮辱、毆打市容環衛管理人員或者阻撓其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環境衛生建議意見范文3
一、指導思想
我街道辦事處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分布實施、標本兼治、全面發動、干凈徹底”的原則,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構建環境優良、衛生有序的人居環境,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健全城市管理機制,通過整治,實現垃圾“全面覆蓋、不留死角、長效管理、永久保潔”的有序管理。
二、目標任務
各管理處及單位要成立環境衛生檢查評比小組,每季度開展一次愛國衛生運動評比,對環境衛生集中進行大清除,并將評比結果交環衛所。環境衛生大清除的范圍是各單位轄區范圍內的各種垃圾,重點是:(1)清宜路、天工路、團結路沿線垃圾、視野內白色污染;(2)各村主干道兩側垃圾;(3)各村、各單位周邊及河道內垃圾;(4)各村村內長期堆放垃圾;以上范圍內的各種垃圾,各村、各單位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迅速發動群眾,組織人力、物力,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干凈徹底地進行清除。所有垃圾要集中填埋并及時覆蓋。(5)徹底消滅衛生死角和“四害”孽生地,減少和消除各種疾病發生及傳播因素。
三、具體要求及措施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開展好這項工作,辦事處將成立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
1、督導組:以線為單位,共分5個組,由各片線長任組長,其他蹲點領導和蹲點干部為成員,負責各片衛生整治工作,指導督促各村張貼宣傳標語,制定各自衛生整治實施方案,掌握衛生整治進度,指導各村垃圾的定點收集,制定長效衛生管理體制,并將環境衛生集中整治進度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小組,保證全街道衛生集中整治活動安全有序進行,達到預期效果。
2、宣傳組:由黨政辦有關人員組成,充分發揮媒體作用,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并及時將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宣傳報道。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此次環境衛生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驗收考核,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領導小組,由鐘晨武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各村、各單位環境衛生納入規范化管理。每個自然村至少配備一名保潔員,保潔員從本村群眾中挑選,責任心強,熱心公益事業的村民擔任。保潔員的職責為(1)及時清除村內的白色污染;(2)清掃村內的主干道;(3)負責管理村內垃圾池,負責村內垃圾的收集、清理,各村可在此基礎上,細化保潔員職責。
(三)加大對環境衛生工作的投入
各管理處、單位在搞好大清掃同時,整修垃圾坑,對已破壞的垃圾坑進行整修。本著方便群眾、便于管理、便于遮擋垃圾方便裝運的原則,加大設置密度,必須實現垃圾集中存放,無亂扔垃圾現象,辦事處將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各村垃圾池內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原則上3至7天至少清運一次,公路沿線,村主干道等重點部位要視情況而定,不得出現垃圾過量堆放、外溢現象。
建筑垃圾由各村負責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直接清運并定點填埋,不得隨意運輸、傾倒,否則追究相關單位責任。
(四)做好“門前三包”工作
管理處與沿街店面做好“門前三包”管理責任狀簽定工作,并做好“門前三包”工作臺帳。
環境衛生建議意見范文4
一、指導思想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標本兼治、長效管理”的原則,組織和發動廣大干群,集中對全鎮19個行政村、1個漁業社的環境衛生進行全面綜合整治,確保在較短時間內使村容村貌、鎮容鎮貌發生明顯變化,努力營造清新、整潔、舒適的農村人居環境。
二、整治內容
1、市場保潔區環境衛生整治。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實臨街門店“三包”責任制,大力整治占道經營、亂搭亂建、亂停亂放現象,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整治標準:達到《區五鄉鎮環衛保潔市場化項目承包合同》的養護保潔要求,具體作業標準詳見《區五鄉鎮道路保潔作業質量標準及考核扣分標準》;動態保潔時間內,保潔責任道路(區域)內無垃圾廢棄物,各種明顯雜物路面廢棄物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街道兩側無出店經營、無亂搭亂建、亂停亂放等現象;臨街建筑立面整潔美觀,戶外廣告設置規范,無亂寫亂畫和牛皮癬廣告。
2、村莊環境衛生整治。
(1)房前屋后環境衛生整治。按標準配足配好各類環衛基礎設施,全面清理村莊內外垃圾,清除村(居住小區)及居民庭院內外零亂堆放、亂搭亂建、亂掛衣物等現象,拆除影響村容村貌的違章建筑,實施綠化、亮化工程。
整治標準:達到8小時保潔標準;村內垃圾中轉站、垃圾桶、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齊全,管理規范;村內無衛生死角,無亂扔亂吐現象,可視范圍內無垃圾和白色污染,無收運不及時的垃圾;無殘垣斷壁、無私搭亂建、亂擺亂放、亂停亂靠現象;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綠化和居民庭院綠化。
(2)街巷路弄環境衛生整治。整修街巷路弄路面,集中清理村內道路兩旁垃圾和雜物,整治村內主要道路兩側私擺亂設、亂停亂放現象,實施綠化、美化工程。整治標準:達到8小時保潔標準;路面整潔,無破損,無積水、無積泥、窨井溝槽暢通干凈;街巷路弄及兩側無垃圾、無衛生死角;主要道路兩旁有綠化苗木,綠化帶內無果皮、煙頭、塑料袋等雜物。
(3)公廁環境衛生整治。全面做好對村內現有公廁設施的檢查、維修,開展公廁除臭、除污垢、除四害“三除”行動,落實公廁保潔員公示制。整治標準:達到一日三洗保潔標準;現有公廁設施完備,指示標識醒目清晰;專人管理,保潔員上墻公示;內外環境整潔,無臭、無蠅、無溢滲、無污漬、定期消毒。
3、鎮村農貿市場環境衛生整治。抓好鎮區重點市場(五鄉集貿市場、寶幢菜場)、村級菜場及市場周邊的環境整頓工作,加強市場內外秩序和環境衛生的動態管理。整治標準:市場管理規范,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無占道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人員和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活禽銷售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污物(水)處理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市場及周邊環境無亂停放、亂張貼、亂搭建、亂設攤、亂堆放、亂傾倒等不文明現象。
4、河道環境衛生整治。通過市場化運作,全面清理鎮區河道內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亂搭亂建的建筑,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整治標準:鎮區河道水面清潔、岸坡整潔,做到水面無漂浮物(雜草)、河中無障礙物、沿岸無垃圾。
三、方案實施
(一)組織準備、宣傳發動(3月1日—3月15日)。制定五鄉鎮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各項工作;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大力宣傳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整治活動的積極性,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形成全民參與的活動熱潮。
(二)調研部署、組織實施(3月16日—3月22日)。各行政村(社)做好轄區內環境衛生的調查摸底工作,集中對村莊內外環境衛生突出問題匯總梳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進度;落實各村(社)環境衛生責任包干相關事宜,做到區域劃分明確、人員職責明確、獎罰機制明確(具體要求見附件四);召開村級動員會議,對各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統一思想,明確要求。
(三)集中力量、綜合整治(3月23日—4月22日)。根據鎮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實施意見和日程安排,利用一個月時間,集中力量對鎮區內環境衛生進行專項整治,確保環境“臟、亂、差”現象得到有效消除,村容村貌、鎮容鎮貌得到明顯改善。
(四)整改落實、完善提高(4月23日-4月30日)。鎮環境衛生督導組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辦法,通過各行政村(社)的“自查”、提前通知的“明查”、不定期的“暗查”的“三查”形式對各村進行督查考核,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真正做到環境衛生無盲點、無死角。
(五)考核鞏固、長效管理(5月1日-12月30日)
鎮政府組織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活動的檢查考核評比工作,對各行政村(社)進行考核、評分和排隊,對本次整治活動進行全面總結。此后,按照《五鄉鎮各行政村(社)環境衛生檢查標準》,鎮政府每月組織1-2次明查暗訪,年底匯總后確定村級目標考核中環境衛生最終得分。同時,規范管理,落實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建立鎮村兩級聯動的長效管理機制。
各行政村(社)、農村工作指導員根據《五鄉鎮各行政村(社)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日程安排表》(見附表一),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各項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強化領導。各行政村(社)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出發,把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行政村(社)支部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制定方案,親自安排部署工作,親自協調解決各類問題;農村工作指導員要深入工作一線,督促所聯村和村干部開展工作,確保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村干部要切實擔負起環境衛生主體責任,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確保環境衛生整治取得實效。
環境衛生建議意見范文5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引領,以改善城鄉環境衛生質量為主線,完善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完善村莊環境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全鎮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務
1、鞏固創建成果。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和動員各方力量,開展鎮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確保管理到位、設施完好、環境整潔。不斷完善國家衛生鎮長效管理機制,為2015年國家衛生鎮復查奠定良好基礎,依托數字化城管平臺,實施網格化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加強協調處理,提升集鎮品位,努力打造集鎮形態優美、生態環境優良的“美麗”。做好鄭家橋村、肖橋村兩個村的省級衛生村復查迎檢工作,確保順利通過。
2、完善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和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在全鎮已定10條生活垃圾收運路線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對體系實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實行生活垃圾全量收集處理到位,確保日均收集量達95噸,制定村級垃圾(桶)房管理標準(附件2),確保購置垃圾轉運車輛2輛,完善鎮村結合部、居民小區及村部周邊衛生基礎設施。全年計劃新建垃圾房60只,新建一類公廁1座、農村小公廁26座、改造農村小公廁25座,改造三格式化糞池207只,同時結合“清明”、“大暑”、“大寒”相關農歷季節全面開展露天糞坑回潮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全面實施全覆蓋整治,做到不留死角,確保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到位。
3、提高星級村莊管控能力。切實加強對已建成的2個“三星級康居鄉村”、2個“二星級康居鄉村”的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的重點指導、督查,確保這4個村莊亮點更亮。
4、繼續開展主要道路沿線環境面貌整治。加強對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市道及鎮村主要道路沿線村莊周邊環境整治,清理臟點死角,清理亂堆放、亂涂貼、亂拉掛現象,確保沿線視野范圍內的環境整潔有序。
5、完善村莊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村切實抓好環衛日常保潔,各村要重視村莊環境長效管理,明確1名副書記或副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村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村莊長效管理工作;村莊保潔、管理隊伍配備到位,加強日常巡查,定期開展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有照片整改資料),落實獎勵機制;村莊、河道環境衛生管理到位,綠化管護良好,村莊、道路沿線村容村貌整潔,無各類亂象;健全村規民約,確保保潔公示牌、村莊標識無破損。探索創建環境衛生長效保潔村級勞務合作社。
三、隊伍管理
1、調整加強農村環境衛生專職保潔員隊伍。按戶籍人口每200人配備1名保潔員,明確保潔員工作要求,建立保潔員考核管理辦法。
2、配足配強河道專職保潔員隊伍。按河道長度平均4公里左右配備1名河道保潔員,負責區域內河道保潔。河道管理考核辦法及細則按2014年新規定執行。
3、優化完善集鎮區環衛保潔員隊伍。街道日保潔時間不少于10小時,一般小街小巷、鎮村結合部等其他道路日保潔時間不少于8小時。
四、考核辦法
1、日常檢查與季度檢查。鎮專門成立村莊環境長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組織開展日常檢查與季度檢查。日常檢查由鎮愛衛辦、水利站、環衛所、公用所等部門負責對村、集鎮開展檢查,檢查方式為隨機抽查或暗訪督查,發現問題以照片形式反饋給相關板塊,原則上必須在3-5天處理完成,并以“同一拍攝角度”的照片回復愛衛辦。對積極履行整改的,不作扣分;對不及時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將酌情扣分。季度檢查由村莊環境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各村村主任代表開展村莊環境日常管理對流檢查暨村莊環境整治“回頭看”活動,考核采取隨機抽查或根據平時暗訪督查后暴露出較差的重點村莊實地踏看檢查的方式。每次考核具體時間由鎮愛衛辦確定,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在全鎮范圍進行通報。考核標準詳見附件3《鎮農村日常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百分考核標準》,日常檢查與季度檢查得分占全年愛衛工作考核得分的50%。
2、年終考核。按2014年度《鎮愛國衛生工作考核細則》進行考核(詳見附件4)。
五、保障措施
1、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經費。全年按村常住人口數40元/人,根據全年考核得分結算撥付到村。全年得平均分按平均得分計算,高于平均分的按每分5000元獎勵,低于平均分的按每分5000元進行扣罰。
2、環衛所、社區績效考核獎。各安排6000—8000元進行考核。
3、專項獎。本年度有省級衛生村復查任務并通過上級復查驗收的,給予5000元獎勵;為市、市、省等各級各類考核驗收提供現場的,每次分別補貼1000元、2000元、3000元;二、三星級村莊保潔體系完善的:給予10000元獎勵。
4、環境基礎設施補助
⑴垃圾房管理經費補助,配備專職保潔管理人員的按每年每間1000元補助到村(專職保潔管理員詳細信息上報愛衛辦)。
⑵新配備垃圾收集車輛,憑當年度發票復印件,每輛補實際購車額的50%。
⑶新建農村公廁,按建設不同標準,每座補助20000—30000元。建設前需報愛衛辦登記備案,竣工后由愛衛辦會同建管所驗收確認。
⑷維修農村小公廁按每只1500元進行補助。
⑸改建三格式標準化糞池按每只500元進行補助,建設前需報愛衛辦登記備案,竣工后由愛衛辦驗收確認。
環境衛生建議意見范文6
第一條為了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優化農村人居及發展環境,打造全國一流的生態、宜居新農村,提升縣域環境軟實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行政區域內所有單位、組織和個人。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行政村是指縣城區范圍以外的行政村、自然村。
本辦法所指的主干道路是指縣域內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等公路道路。
第四條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第五條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堅持“政府倡導、鄉鎮負責、村組實施、部門配合、單位幫扶、社會參與、群眾動手”的原則。
第六條積極創造條件,因地制宜,逐步推行農村生活垃圾“戶分揀、村收集、鄉運輸、縣處理”的運行模式。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設立農村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縣愛衛辦),負責全縣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推動工作。其主要職責:1.負責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推進;2.負責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各項制度、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實施;3.負責對全縣農村環境衛生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評價;
第八條各鄉鎮(旅游區管委會)設立農村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2-5人。其主要職責:1.負責轄區內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推進;2.負責轄區內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各項制度、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實施;3.負責對轄區內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評價,督促村組、單位和個人履行維護農村環境衛生義務;4.對農村環境衛生公共設施及其他環衛工程設施進行統一建設和管理;5.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監督、考核;6.負責轄區內主干道路過境鎮、村段兩端外延各30米范圍內及主干道路兩側路肩10米以外范圍的環境整治工作。
第九條各行政村設立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小組,有專職(兼)環境衛生監督員。其主要職責:1.宣傳環境衛生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普及環境衛生知識,制定農村環境衛生公約,增強村民環境衛生意識,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環境;2.負責本村衛生規劃和衛生責任區的劃分,落實好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責任制;3.按照定時傾倒、定點堆放、定時清掃、定時清運的要求,對本村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檢查;4.負責對環衛保潔作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考核;5.對本村環境衛生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定期向鄉鎮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報告工作。6.協助鄉鎮政府(旅游區管委會)環境衛生管理機構開展工作。
第十條縣城區范圍以外的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組織、社區、小區均應配備1名以上專兼職衛生監督員,負責對本單位、社區、小區內的環境衛生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第三章部門職責任務
第十一條縣文體廣電局負責指導鄉鎮、村組做好人文旅游、產業發展等方面的文化推介工作。
第十二條縣林業局負責按照“宜林則林、宜花則花”的原則,積極爭取上級項目支持,加快推進生態村莊建設。
第十三條縣民政局負責指導各行政村結合各自人文特點、歷史淵源,做好村名碑、村名牌的設置工作。
第十四條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縣域內縣、鄉主干道路路面、路肩及過境鎮村段兩端外延30米路肩外10米范圍內的環境整治和日常環境管理工作,并負責道路安保設施的配置、維護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縣水務局負責指導檢查鄉鎮做好縣域內河道、河流的環境整治及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縣市容園林局負責根據環境衛生規劃及設施設置標準編制垃圾轉運站、垃圾壓縮站、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立項和實施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四章保潔隊伍建設
第十七條積極推進環衛保潔專業化、集約化、精細化、標準化,鼓勵和提倡農村環衛保潔作業實行市場化運營。
第十八條鄉鎮(旅游區管委會)所在地、所屬集鎮、中小市場按5000平方米配備1名保潔員的標準,配足配齊保潔人員;機關、企事業單位、組織、經營團體等根據清掃面積配足保潔人員。
第十九條行政村按村民小組數量1:1的比例或按農村人口200—300人:1的比例配備保潔員。
第二十條保潔人員的工資待遇由鄉鎮或村組根據各自實際自行確定,并應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條保潔人員裝備由鄉鎮、村組負責配備。基本配備標準:保潔三輪車、保潔服裝、保潔用具(锨、掃帚等)。
第五章管理標準
第二十二條鄉鎮所在地、集鎮、中小市場、旅游景區環境衛生管理標準:(一)街道、公共場所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水渠、綠化帶、路沿石、果皮箱干凈整潔,路面便道無積塵、無痰跡、無積水、無果皮紙屑、無垃圾散點、無亂堆亂放、無亂擺亂占、無亂搭亂建、無亂停亂靠,冬季無積雪冰塊;(二)主要街道兩側和景觀區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保持整潔、完好、美觀,無亂粘貼涂寫、亂設攤點;(三)鎮區道路、街道實行每日兩掃制度,每日清早、下午分兩個時段分別完成一次全面清掃,全天侯進行保潔;(四)垃圾池、果皮箱的垃圾應在每日8點前清運完畢,垃圾池有專人管理,做到垃圾池干凈整潔,定期消殺,垃圾日產日清;(五)垃圾清運車輛保持車體整潔,車況良好。(六)公廁設施齊備完善,標志明顯,建立管理制度;公廁室內干凈整潔、無繩蛆、無尿堿、無臭味;定期消殺消毒。
第二十三條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標準:(一)街巷達到“八凈”“八無”,即主街干道凈、背街小巷凈、人行便道凈、農戶庭院凈、主體墻面凈、綠化帶凈、下水口凈、垃圾池(箱)凈;無生活垃圾、無雜草雜物、無亂潑亂倒、無瓜果皮核(紙屑、塑料袋)、無亂堆亂放、無殘垣斷壁、無亂寫亂畫、無亂搭亂建;(二)空閑地無生活垃圾、無雜草雜物,閑置物品和可用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三)垃圾池周邊環境達到“三無”,即池外無垃圾、無雜草雜物、圍墻無亂寫亂畫;(四)街巷每日清掃一次,巡回保潔;(五)每日定點、定時收集垃圾,并每日將垃圾運至垃圾場進行填埋,黃土覆蓋;使用垃圾池收集的做到日產日清,每日將垃圾運至垃圾場進行填埋,黃土覆蓋;(六)村內無害化衛生廁所達到75%以上,自來水或其他安全衛生飲用水入戶率達到90%以上。(七)冬季街巷道路無積雪冰塊。
第二十四條主干道路環境衛生管理標準:(一)路面、路旁干凈整潔,道路每日一掃,巡回保潔;(二)道路兩側排水溝無垃圾暴露;(三)道路沿線兩側行道樹、綠化帶養護良好,綠化帶內無垃圾雜物;(四)道路兩旁建筑物、構筑物美觀、整潔;道路沿線門店牌匾整齊規范,門外干凈整潔;(五)道路兩側視線范圍內衛生整潔,無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物料、亂設攤點、亂建屋棚等現象;(六)冬季無積雪冰塊。
第二十五條河流、河道環境衛生管理標準:河堤內外無垃圾明曝,水面無垃圾、無漂浮物。
第六章環衛設施設備
第二十六條鄉鎮政府、旅游區管委會應當將環境衛生設施、設備建設和配置內容納入鄉鎮總體規劃及建設規劃具體方案中,與當地人口增長、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衛生管理技術更新相協調,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生活、美化環境、節約資源的原則進行相應建設、配置。
第二十七條鄉鎮所在地、集鎮、中小市場、旅游景區改造、新農村建設等建設規劃方案,應當包含設置環境衛生設施的內容,并征求縣鄉農村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和縣市容園林部門的意見。
第二十八條環衛設施、設備指農村公共衛生設施和維護農村衛生作業所需的專用設施、設備、工具。設施包括:公共環境衛生張貼欄、環境衛生專用標志、公共衛生間、垃圾處理場、垃圾壓縮站等;設備包括:垃圾轉運池、垃圾箱、果皮箱等;工具包括:垃圾收集車、清掃工具等。
第二十九條鄉鎮所在地和集鎮環衛設施建設、配置按國家衛生鄉鎮(縣城)標準設置;農村環境衛生設施:各村結合實際,可按每200—300人建一個垃圾池的標準建垃圾池;主要街道應設置一定數量的垃圾箱,有公共環境衛生張貼欄,每村建有垃圾填埋場;車站、集貿市場、旅游景點、文化娛樂廣場等各類公共場所,應按照公共環境衛生設施標準,配套建設數量合理的公共衛生間和垃圾箱。
第三十條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經常進行清洗、消毒,保持環境衛生設施的整潔、完好和有效使用。公共廁所應當對外開放,設有明顯標志,并由專人負責保潔。使用公共廁所應當自覺維護公共廁所的清潔衛生,愛護公共廁所的設備。
第三十一條鄉鎮、村組的垃圾池、垃圾填埋場選址應遠離主干道路和水源地。
第三十二條凡經規劃批準設置的環境衛生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衛生設施的設立和建設。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封閉環境衛生設施。確需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的,應征得管理部門同意,并按照規定重建或者補建。
第七章責任與考核
第三十四條鄉鎮(旅游區管委會)行政村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各自區域內環境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十五條實行農村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有關單位和個人按照環境衛生管理的要求,做好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工作。
第三十六條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鄉鎮政府所在地、鄉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村委會負責;
(二)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等單位的內部區域以及其周邊區域由該單位負責;
(三)文化體育娛樂場所、集貿市場、商店、飯店、車站等場所,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四)施工工地由施工單位負責,待建地塊由業主負責;
第三十七條縣農村環境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鄉鎮(旅游區管委會)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第三十八條考核實行月檢查、季評比、年終總評的模式。
月查:每月對環境衛生進行一次抽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
季評比:每季對環境衛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考核,根據得分及評定檔次,按檔次以鄉鎮(旅游區管委會)為單位兌付相關村組的獎補資金。
年終總評:年底對鄉鎮(旅游區管委會)進行考核考評,根據考評結果進行表彰獎勵、責任追究,并作為單位和個人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八章經費籌措與管理
第三十九條農村環境衛生實行以獎代補政策。縣財政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標準予以獎勵補助。
第四十條按照“一事一議”的方法,鼓勵和提倡群眾按每戶每月1至5元的標準義務繳納衛生費。
第四十一條縣財政根據財力狀況逐年增加環境衛生經費,用于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和運行費用。
第四十二條環衛經費實行專款專用,縣財政、審計部門應定期對環衛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