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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職稱論文范文1
施工企業成本管理分三個階段,
第一,根據施工圖紙,由專業人員按施工部位編制工程預算書(相當于成本計劃);
第二,依據施工預算書及施工組織計劃,在施工過程中對成本進行有效控制;
第三,項目完工,對比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距,分析原因。
第一階段,編制施工預算書。筆者認為這是成本管理的前提條件,是成本控制的依據,一部科學的預算書,決定了成本控制的好壞,但目前多數施工預算僅是各種數據的匯總,只適合對項目進行宏觀控制,對過程生產卻起不到指導作用。比如,某項目開工前預算書表明需用鋼材500T,但卻不能說明某個部位所需鋼材數量,施工人員只能根據總量控制原則編制采購計劃,如過程管理不善,很可能出現總量已用完,而項目未完工的情況,但為了完成項目,卻不得不繼續采購,因而,超計劃采購已成定局,但為什么超支卻沒有原因。
因此,施工預算需要改進,分部編制的預算對成本控制才有指導意義,比如要建一棟住宅樓,預算書應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1.基礎部分(包括臨時建筑),要詳細列明為完成基礎所需的一切項目,包括材料的種類、數量,人工、機械、周轉材料等信息,以明細到每個工作面為原則。
2.主體部分,此部分內容最為復雜,需要根據實際施工部位的先后順序編制預算,要分出每層的梁、柱、板、圍護結構所需的各種材料、人工、機械、周轉材料等數量,如基礎以上部分為標準層,只需計算一層即可,反之,需重新計算。
3.裝修部分,要列明每一部位所需材料、人工、機械等信息,比如,對于抹灰工程,需列明所需水泥、砂、石等與抹灰有關的材料數量、種類,列明所需機械的種類及數量。
4.水電安裝部分,如上所述,列明各部位所需材料、人工、機械等的信息。
總之,施工預算的編制以“按施工程序,明細到部位”為原則。第一階段的完成,為施工生產制定了標準成本,同時又為成本控制提供了依據。因其根據實際施工程序,按部位編制,具有很強的對比性,能夠將可能發生的成本隱患,控制在最小的工作面,降低了大面失控的可能性。
需要說明的是,開工前的預算書是根據圖紙計算得來,而施工過程經常會出現設計變更(或洽商變更)等偏離圖紙的情況,因此,需對設計變更(或洽商變更)重新計算,并修改原預算書相關內容,始終保持施工預算的可依據性和指導性。
有了成本控制依據,即可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依據施工預算書及施工組織計劃,有效控制施工過程。第二階段成本控制的思想是,依據施工預算,嚴格控制各部位成本數量,在實際與預算的對比中查找原因。
以原材料為例說明如何進行控制,如基礎施工時需要購進砂、石、水泥、鋼筋等材料,項目部技術人員根據進度及實際工作量提出材料需求計劃,以滿足計劃施工部位為原則,且需注明所需材料計劃完工部位。材料采購部門,對比施工預算,當需求計劃小于或等于預算書有關數據時,編制采購計劃,開始進入采購程序。材料進場,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實際領用時,需項目負責人簽字才可辦理出庫手續。接下來的工作就是監督施工過程了,項目負責人要保證材料的使用嚴格按施工工藝要求進行,違章操作的代價很可能是材料浪費,材料浪費就意味著計劃超支,這也是我們最不愿看到的事實。
若材料入庫、使用均未出現問題,但卻未完成計劃部位時,就需要考慮標準的問題了,這時候需要匯同預算編制人員、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實際施工人員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原因找到了才可進行下一步施工,若問題出在使用過程中,則可以避免主體部分再出現類似問題,若是標準的問題,則需盡快修改標準,若遇特殊情況,就需要啟動應急程序了。通過上面處理,我們把成本隱患控制到基礎部分,且為今后標準的制定積累了數據,為編制更合理的施工預算提供了條件。
再以抹灰為例說明第二階段成本控制過程,如某項目某天計劃抹灰600平米,需要施工人員和材料控制人員就所需材料進行計算,但最終以施工預算書數量為控制依據,辦理限額領料,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會根據現場情況發現材料是否夠用,若無法滿足需要,則需執行上面所提程序,匯同各有關人員查找原因。
第三階段,項目完工,對比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為以后成本管理積累資料。項目完工時,計劃成本由最初預算成本加(或減)變更簽商部分的預算成本構成,經過若干次的實際與預算對比,就會發現某些共性問題。如鋼筋要比預算成本超出4個百分點、只要石料超支必然出現砂料超支的情況等。
通過以上三階段的實施,使成本處于全過程的監控之下,即使發生偏離標準成本的情況,也會因為能在發生環節及時發現,而避免了成本失控的進一步擴大,使成本損失限制在最小程度。
當然,施工企業制造成本絕不僅限于原材料,還包括人工、機械、管理費等其他項目,其產品也不僅局限住宅項目,但控制思路基本相同,這里不再贅述。
事業職稱論文范文2
文君,簡文又稱“坪夜文君”或“坪夜文君子良”,即曾侯乙墓竹簡中的“坪夜君”,包山楚簡中的“文坪夜君子良”。見于《左傳》哀公十七年,為昭王之子,惠王之弟,應是始封的坪夜君。因他是平夜君成的直系先祖,所以文君、文夫人受祭次數最多。[1]
這一段話除了“文君、文夫人受祭次數最多”一句并不準確外(受祭次數最多的是文君和昭王,說詳下文),其它都是可信的。關于包山簡中的“文坪夜君子良”,學者多有考證,[2]此不贅述。文君的身份確定后,平夜君成與文君之間的關系就成為非常重要的了,因為這關系到對新蔡簡年代的推斷。為了把問題說清楚,我們想先從學者已有討論的王孫厭談起。
一 王孫厭不是平夜君成的父親
新蔡簡中有四條對“王孫”的祭禱:
(1) 祭王孫 (乙三:24)
(2) 飤。是 (是日)祭王孫厭一冢,酉(酒)食 (乙三:42)
(3) (之日)祭王孫 (零:313)
(4) 祭王 (零:666)
從辭例看,簡文(3)“王孫”下面所缺之字大概是“ (整理者隸定為‘ ’)”或“厭”,簡文(4)“王”下面所缺之字應該是“孫”。整理者認為:
王孫 又稱王孫厭, 、厭通假。與望山楚簡中的王孫喿又稱王孫桌(引按:當作“王孫巢”,下同)相似。……這些受祭的先祖,身份較為明確。平夜文君子良為王子,王孫 可能為子良之長子而繼封平輿的一代平輿君。尚若(引按:當作“倘若”)平夜君成的先祖中沒有缺環,王孫 可能就是墓主平夜君成的父親。……楚平夜封君的序列應為坪夜文君子良、王孫 、坪夜君成。據李家浩先生,望山楚簡中墓主悼固的先祖序列為悼王、東 公、王孫桌。平夜君成祭禱中的先祖序列與之非常相似,兩者似可互證。[3]
整理者認為王孫 和王孫厭指的是同一個人,劉信芳、徐在國先生從之。[4]這個問題和我們所要研究的關系不大,這里就不討論了。上揭簡文(1)缺祭品,(3)(4)人名、祭品皆殘,只有簡文(2)人名、祭品都在,較為完整。所以下文就只以簡文(2)作為討論對象,這是需要首先說明的。
劉信芳先生同意整理者關于王孫厭就是平夜君成的父親的推斷,并以此為出發點推導出“王孫厭之去世為非正常死亡”。實際上這個出發點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從上面所引可以看出,新蔡簡整理者推斷王孫厭是平夜君成的父親并沒有舉出任何積極的證據。大概只是因為王孫厭被稱為“王孫”,于是推定為平夜文君之子;而且又被平夜君成所祭祀,于是推定為平夜君成的上一代先人。這種推斷其實是把問題簡單化了。
如果單從被稱為“王孫”來看,王孫厭的身份至少有兩種可能:1、平夜文君的兒子;2、平夜文君某位兄弟的兒子,即平夜文君之侄。這兩種身份都可以被稱為“王孫”,因為都是楚昭王的孫子。
如果單從王孫厭被平夜君成祭祀來看,他和平夜君成的關系也有兩種可能:1、比平夜君成長一輩,但未必就是他的父親,也有可能是他的叔父或伯父。2、和平夜君成同輩,即平夜君成的兄弟。因為古代貴族并不只是對死去的長輩才會祭禱,對死去的兄弟輩一樣會祭禱。從殷墟卜辭可以看出,各代商王都會祭祀他們已經故去的一些兄弟,不論這些兄弟是否曾在王位。[5]包山簡也記有對“兄弟無后者”的禱祠(227、249~250),更是楚人祭祀亡故兄弟的明證。所以王孫厭完全有可能是平夜君成的兄弟輩。然而兄弟輩也有兩種可能:a,親兄弟,即同父所生;b,堂兄弟,即平夜君成的叔伯之子。而親兄弟又存在兩種可能:a,嫡親兄弟,即同母所生;b,嫡庶兄弟,即一個是正室所生,一個是側室所生。
可見不能簡單地由王孫厭稱為“王孫”就推斷他是平夜文君的兒子,也不能簡單地由他被平夜君成祭祀就推斷他是平夜君成的父親。
劉信芳先生曾指出“望山簡所記祭禱‘王孫喿’,為單獨設祭,所用犧牲為‘冢豕’;葛陵簡所記祭禱‘王孫厭’,亦是單獨設祭,所用犧牲亦為‘冢豕’”。但是由于劉先生認為王孫厭和望山簡的王孫喿一樣,是墓主的父親,所以推導出王孫厭“不能與祖先同祭,顯然未被列入祀譜”的結論。其實,如果不存王孫厭就是墓主之父的先入之見,這條材料恰好可以說明王孫厭不可能是平夜君成的父親。因為葛陵楚墓墓主平夜君成是封君,身份相當于上卿;而望山一號墓墓主悼固的身份是下大夫,地位比平夜君成低得多。古代禮制等級嚴格,平夜君成和悼固地位懸殊,前者祭祀父親所用的祭品不可能和后者級別相同。既然悼固用一冢豕祭祀自己的父親,而平夜君成用級別相當的一冢祭祀王孫厭,[6]顯而易見,王孫厭絕不會是平夜君成的父親。王孫厭相對于平夜君成的地位應該比王孫喿相對于悼固的地位低才對。
那么王孫厭和平夜君成的關系究竟是怎樣的呢?這就需要回過頭來先討論平夜君成和平夜文君的關系。
二 論平夜君成是平夜文君之子
我們認為平夜君成就是平夜文君的兒子,這個推斷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說明。
1.就一般情況而言,不論是殷墟卜辭還是楚國卜筮禱祠簡,某位先人出現的次數總是和他(她)的身份的重要性成正比,即身份越重要,出現的次數越多。比如在包山簡中,出現次數最多的是墓主昭佗的祖父司馬子音和父親蔡公子家,分別是9次和8次。顯然這也符合古人祭祀先人的一般情況,即祖父和父親的地位最重要。新蔡簡雖然殘斷得比較厲害,可是數量很多,應該也具備這種考察方式的資格。在新蔡簡卜筮禱祠類中,出現次數最多的先人就是昭王和文君,都是大約20次,所以可以推斷昭王和文君就是墓主平夜君成的祖父和父親。
2.再從女性先人來看。包山簡中單獨出現的女性先人只有昭佗的母親,有5次。而在新蔡簡中,單獨出現的女性先人只有文夫人,大約10次。所以可以推斷文夫人就是平夜君成的母親,當然也就意味著文君是平夜君成的父親。
3.再從王孫厭與墓主的關系來看。上文說過,王孫厭相對于墓主的地位明顯低于望山簡中王孫喿相對于墓主的地位(父子)。那么有兩種可能:a,王孫厭是墓主的叔父或伯父;b,王孫厭是墓主的兄弟輩。包山簡中受祭的先人有東陵連囂,學者指出這個人應該是墓主昭佗的叔父或伯父,[7]可信。東陵連囂一共出現過5次,與墓主母親相同;其中有三次分別出現在墓主的五世祖昭王、祖父、母親之后。而新蔡簡中王孫厭出現的次數很少,即便把王孫 和王孫厭當作一人,再把殘辭都算上,也只出現了4次,遠少于文夫人。而且他的前面也從不見有其他先人。所以王孫厭不大可能是墓主的叔父或伯父,更有可能是平夜君成的兄弟輩。事實上,王孫厭在新蔡簡中的地位,正和包山簡中兄弟無后者的地位相當。第一,王孫厭出現的次數很少,和文君出現次數的比例大約是2∶5;而包山簡中兄弟無后者也只出現過兩次(227、249~250),和墓主母親出現次數的比例也是2∶5。第二,新蔡簡中王孫厭不見與其他先人同祭,包山簡中兄弟無后者也從不與其他先人同祭,只有一次與 同祭(227)。根據這些情況,可以推斷王孫厭也是平夜君成的兄弟輩,而且很可能也是“絕無后者”。平夜君成既是王孫厭的兄弟輩,也是楚昭王之孫,然則非平夜文君的兒子莫屬了。
不過這里有一個問題必須有所交代。新蔡簡中祭祀王孫厭的祭品是“一冢,酒食”,包山簡中祭祀兄弟無后者的祭品一處是“各冢豕,酒食”(227),一處是“各肥 ,饋之”(250),祭品規格大致相同。上文說過,平夜君成是封君,相當于上卿,昭佗身份相當于上大夫。二人地位不同,怎么禱祠兄弟時所用祭品規格相同呢?這和我們在上文推斷王孫厭絕非平夜君成之父的理由看似自相矛盾,其實從以下兩方面都可以得到解釋。
第一,上文說過,如果平夜君成和王孫厭是兄弟關系,那么他們既有可能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也有可能是同父異母的兄弟,還有可能是叔伯兄弟。昭佗和平夜君成的地位相差沒有悼固和平夜君成的地位相差那么大,如果昭佗和兄弟無后者的血緣關系比平夜君成和王孫厭的血緣關系更親近,比如前者是親兄弟而后者只是叔伯兄弟,或前者是同母所生而后者有嫡庶之別,那么平夜君成祭祀較疏遠的王孫厭,和昭佗祭祀嫡親的兄弟無后者,他們所用祭品的級別當然是有可能相同的。
第二,從出現的次數、位置以及祭品規格來看,王孫厭和兄弟無后者在各自的神靈系統中地位都是不高的,而平夜君成和昭佗在祭悼同一種地位較低的神靈時有時會用同一級別的祭品。例如他們都曾用一牂對“二天子”進行舉禱(包山簡237,新蔡簡乙二38、46、39、40),禱祠方式和用牲完全相同。又如昭佗有時會用一白犬來祭禱“行”(219),而平夜君成也用一犬來祭禱“行”(甲三56,乙一28)。有時候祭禱同一種地位較低的神靈時,平夜君成所用祭品規格甚至還會低于昭佗,例如平夜君成只見用一犬來祭禱“行”,而昭佗卻有兩次用一白犬再加上酒食來祭禱“行”(208,233)。可見平夜君成和昭佗用同樣規格的祭品祭禱各自亡故的兄弟是完全有可能的。
總之,根據以上三個方面的,我們認為完全有理由推斷平夜文君就是平夜君成的父親,而王孫厭則是平夜君成的兄弟。
明白了平夜君成就是平夜文君之子、楚昭王之孫,也有助于我們對新蔡簡中子西君的地位有更深一步的理解。新蔡簡整理者已經指出:
事業職稱論文范文3
關鍵詞:施工階段,成本控制,施工企業
一、引言
隨著建筑業市場的競爭加劇,如何搞好成本控制,使經濟效益最大化已經成為施工企業提高自身競爭力的重要途徑。但很多施工企業還沒有意識到成本控制的重要性,沒有將成本控制工作落到實處,或者是成本控制的體系不夠完善,致使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了很多浪費,增加了工程項目的成本。這必將導致施工企業利潤的減少,減少企業的內部積累,也會降低施工企業的競爭力,從而阻礙企業的長遠發展。
二、施工企業施工階段成本控制概述
施工階段的工程成本是指建筑施工企業以工程項目作為成本核算的對象,在施工過程中,所耗費的生產資料,轉移價值和勞動者的必要勞動,所創造的價值的貨幣形式,或者說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生產費用的總和。
按成本的經濟性質,工程成本可以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指施工過程中,耗費構成的工程實體,包括人工費用、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其它直接費用;間接成本指企業內部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管理人員的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固定資產修理費,還有水電費、保險費等。
工程項目成本控制是在保證滿足工程質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對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通過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活動實現預定的成本目標,并盡可能地降低成本費用、實現目標利潤、創造良好經濟效益的一種科學的管理活動。加強工程項目成本控制,是施工企業增強企業競爭力的有效途徑。但目前我國施工企業在施工階段的成本控制中還存在許多問題。
三、施工階段成本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對成本控制認識上存在誤區。工程成本控制是對工程施工全過程進行控制,需要所有的施工人員參與,絕非像有的人所認為的那樣,成本控制是財務人員的事情,和其他人員無關。如果成本控制僅僅是財務人員的事情,就會使導致工程技術人員只注重工程的技術問題,采購人員只關心設備、材料的采購問題,雖然這看起來分工明確,但如果他們都不關心工程的成本,就會為了將自己的工作干得最好,而通過增加工程成本的途徑來提高自己工作的質量。從決策上來說,每個職能部門工作達到最優,對于企業來說未必是最優的。企業是要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使企業利潤最大化。
(2)施工階段成本控制體系不夠完善。現在工程項目一般都是項目經理負責制。施工企業一般在工程項目施工之前,成立項目小組,由項目小組定期向企業回報工程的實施情況,權力下放了,但沒有明確和權利對應的責任。而項目小組呢,有的項目經理根本就沒有將成本控制提上日程,因為成本控制所帶來的效益是企業的,而工程項目由于將成本控制而帶來的質量問題是屬于自己的。有的項目經理把成本控制作為可有可無的部分,直接將其作為任務交給財務人員。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控制體系,從項目全局進行成本的控制。
(3)忽視了工程項目的質量控制。“質量成本”是指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而發生的一切必要費用,以及因未達到質量標準而蒙受的經濟損失。“質量成本”分為內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質量預防費用和質量檢驗費用等。保證質量往往會增加成本,但不能因此把質量與成本對立起來。由于在人們的意識里,質量的提高必然是以增加成本為代價,所以項目經理為了免于承擔質量責任,往往就片面地強調質量,而不進行成本的控制,這就降低了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有的項目經理片面強調工程的成本控制,致使質量上不去,可能會增加因未達到質量標準而付出的額外質量成本,還給企業帶來了名譽上的損失。
(4)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施工企業除了要明確項目經理的權力和責任外,還應該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獎罰分明,是促進施工企業成本控制的動力,也是實施低成本戰略的重要武器。當前施工企業在員工的績效考核方面,尤其是成本控制的績效考核方面,很少有明確的規定。這在很大程度上挫傷了員工的積極性,使成本控制做不到實處。
(5)對施工過程缺少有效管理,尤其是對材料的管理。工程項目中成本的主要構成因素有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但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企業對施工過程缺少有效管理,導致材料的浪費和窩工現象,這大大增加了工程項目的成本。
(6)缺少索賠的意識,致使施工企業每年在官司上賠了很多錢。由于工程項目涉及的合同項目很多,就很容易產生違約行為。施工企業如果缺乏索賠的意識,就不能有效地進行索賠和反索賠的工作。
四、施工階段成本控制的方法
1.強化成本控制理念,完善成本控制體系。成本控制的各項指標都有綜合性,項目經理作為項目的直接負責人,負責項目的一切經濟活動,包括成本的控制。首先,施工企業應該明確項目成本控制和質量控制等責任和相應的獎勵措施,獎罰分明,提高項目經理和項目組人員的積極性。其次,項目經理應該領導項目小組制定工程成本控制的具體措施,對項目小組的成員進行培訓,強化成本控制的理念,建立適合工程項目的成本核算崗位責任制,規定項目小組成員在核算中的作用、地位和所負的責任及考核獎勵的辦法,還要對工程成本控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找出成本控制中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和工作中的不足,并使之與項目組人員績效掛鉤,進行獎罰,制定項目組內部的獎罰措施,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的成本控制。
2.明確施工過程中工程成本控制的內容,有針對性地進行成本控制。我們要對工程成本進行控制,不能靠喊口號,或者靠降低工程質量來縮減成本。在工程項目中,我們所要進行成本控制的內容一般包括合同控制、材料控制、質量控制和費用控制。
合同控制:在施工階段成本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對工程項目變更實行有效控制。工程的施工一般都是以施工圖紙和相關承包合同為依據。項目經理應該根據合同要求的工程項目、質量、進度等指標,詳細地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作為制定計劃成本的基礎。對合同中的暫定項目和存在變更的分項工程,要進行嚴格審核,及時申報。
材料控制:施工項目的工程材料費一般要占工程總成本的60%左右,顯然材料成本是成本控制的重頭戲。材料控制主要靠改進材料的采購、運輸、收發、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減少各個環節的損耗,節約采購費用;采用精益的管理原則,合理堆放現場材料,減少二次搬運;對材料的領取做好管理工作,杜絕材料的浪費。材料控制包括材料用量控制和材料價格控制兩方面。材料用量的控制包括:①堅持按定額確定的材料消費量,實行限額領料制度,施工人員只能在規定限額內分期分批領用,如超出限額領料,要分析原因,及時采取糾正措施;②改進施工技術,推廣使用降低材料用量的各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③加強現場管理,合理堆放,減少搬運,降低堆放、倉儲損耗。材料價格的控制包括:①對材料的采購價格進行控制。企業應通過市場調研或者通過咨詢機構,了解材料的市場價格,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貨比三家,選擇較低的材料采購價格;②對材料采購時的運費進行控制。要合理地組織運輸,材料采購進行價格比較時要把運輸費用考慮在內。在材料價格相同時,就近購料,選用最經濟的運輸方法,以降低運輸成本;③要合理地確定進貨的批次和批量,還要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確定經濟批量。
質量控制: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把質量關,項目小組的人員要把自檢工作貫徹到施工的整個過程中,施工企業還應該定期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測,做到工程一次合格,杜絕返工現象的發生,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費。
費用控制:工程項目的費用主要就是管理費用我們要精簡管理機構,減少不必要的工資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對一些低值易耗品要做好記錄,按計劃支出;對業務招待費更要嚴加控制,避免蛀蟲借此項目大吃大喝,或者中飽私囊。
3.做好施工階段的索賠工作。施工索賠是由于業主或其它方面的原因,致使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付出了額外的費用或造成損失,施工單位通過合法途徑和程序,要求業主償還其施工中的費用損失。索賠已經成為工程項目合同實施過程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常見的索賠內容有:①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導致費用損失加大或工期延誤引起的索賠;②由于業主和工程師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臨時中斷和工效降低導致人工費、材料費、設備費增加而提出的索賠;③業主和工程師加速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資源,加班趕工來完成施工項目,導致工程成本的增加;④業主材料質量問題或材料供應不及時引起的索賠;⑤由于物價上漲因素,帶來了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費的不斷增長,導致工程成本大幅度上升引起的索賠;⑥其它方面的索賠:如工期延長和延誤的索賠、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賠、停電、停水的索賠等。施工企業一定要增強索賠意識,加強索賠管理,做好索賠資料的收集、整理與保存工作。并且要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作好記錄,有關部門簽字,然后存檔。
五、結語
施工企業施工階段的成本控制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涉及的內容很多。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之間所比拼的就是質量加價格,而成本又是制定價格的基礎,所以如何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項目的成本已經成為施工企業能否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本文通過對工程項目成本控制中的一些問題的分析,提出了進行成本控制的一些建議,希望施工企業能把成本控制作為企業的核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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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職稱論文范文4
關鍵詞:城市道路飆車
杭州胡斌5.7交通肇事案已經塵埃落定,但本案所引起的多方面爭論似乎并沒有得到一個共識。對本案可以從事實認定、適用法律、輿論監督、公眾認同、對司法工作中危機的管理等多方面來深入解讀。在本案的定性問題上,存在著對于胡斌這種飚車行為是屬于交通肇事行為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爭。《檢察日報》曾在本案發生后先后刊登了兩篇代表性的文章。在這兩篇觀點針鋒相對的文章中,麥子的《飆車,真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文主張胡斌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劉明祥的《飆車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嗎?》一文主張胡斌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1]。從這兩篇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兩位作者之所以對胡斌案的定性存在截然相反的觀點,主要是因為,雙方對于飆車行為的內涵如何界定沒有充分展開論述,胡斌的行為是否屬于飆車行為、對這種行為如何認識也就難以取得一致意見。胡斌案已經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筆者沒有該案的第一手資料,也無意有關辦案機關的處理結果評頭品足。本文僅就飆車行為的如何定性問題作粗淺探討。
一、飆車行為的性質分析
關于飆車一詞,現代漢語詞典對此的定義為:“開快車”。在百度百科中進行搜索,“飆車”一詞有兩種含義:一種是傳說中的御風而行的神車,二是駕車高速行駛。由于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在法律上也就找不到界定飆車的標準。筆者認為,法律意義上的飆車行為并不應僅按照其上述語義來界定,它并不僅是超速行駛行為這么簡單。如果法律對某一路段車輛行駛的最大速度規定為80碼,那么,過往車輛的速度如果是81碼畢業論文論文參考文獻格式,構成了超速行駛,101碼也構成了超速行駛,但二者的危險性卻不可同日而語。從超速行駛的程度上看,認定為飆車行駛,其超過最高限速規定應達到一定比例。另外,判定超速行為是否屬于飆車,還應包括駕車者的主觀心理狀態。因為從一般的社會經驗來看,飆車者追求的大多是高速行駛中感官上的、競爭之后的成就感和驚險演出成功后所獲得的認同感。[2]綜合這兩方面的因素,筆者認為,法律意義上的飆車行為應界定為:行為人明知自己超速行駛,為了達到某種心理上的刺激、等不正當的滿足,而故意為之的行為。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空間內駕車飆車的行為并不是一般的交通運輸行為。對于“交通運輸”的含義,理論上有不同的觀點,筆者認為,交通運輸是指利用交通工具并借助一定的交通設施將人或物從一地運載到另一地的活動過程,交通運輸的目的是運輸一定的人或物。但飆車行為并非如此。從表面上看,飆車的行為人確實是利用了交通工具,并借助一定的交通設施將自己和所駕駛的車輛從一定運往另一地。但從本質上講,飆車者的目的僅僅是利用一定的交通工具和設施來炫耀自己的某種技能,而和交通運輸無關[3]。
交通運輸作為一項具有相當危險性的行業,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雖然其帶有與生俱來的危險性,但同時也具有相當大的社會效益,它給人類帶來的高效便捷已經是不容置疑的事實。綜合考量,它的存在是利大于弊的,因此得到了社會的允許。為了趨利避害,人們制定了大量的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以最大限度的引導交通運輸行為最大限度地造福人類。但公路上的飆車行為卻只具有與生俱來的高度危險性,而沒有給社會帶來任何效益。據調查,飆車行為還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危害:影響了行車秩序,妨害了交通安全;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引發打架群毆等暴力事件;助長賭博歪風,毒化社會風氣;增加交警負荷,增加社會管理成本;引發交通事故,增加社會負擔;引起公眾恐慌和不滿,增加社會對立[4]。綜上,在公共道路上標車的行為本身就帶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理應為法律所禁止。據有關報道,我國的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的交通管理規章中都禁止在城市中飆車。
二、城市道路上飆車行為的構罪問題分析
1、沒有造成危害結果的飆車行為
如前所述,公路飆車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當前很多城市中這種行為屢禁不止畢業論文論文參考文獻格式,和制裁不利有很直接的關系,僅憑治安處罰手段不足以有效治理這種行為。將其納入到刑法懲罰范圍之內既有必要性,也不存在適用法律上的障礙:完全可以認定這種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首先,行為人對于自己嚴重超速駕駛的行為是明知故犯的;其次,行為人對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態度。公路并不是F1賽道,它的存在是為了方便交通運輸,方便快捷人民的生產生活,而并非是為了滿足一小部分人在超高速駕駛中尋求刺激。如果說行為人對于在封閉的高速公路上飆車還存在自信自己的駕駛技術不會造成嚴重后果的話,那么在城市道路上飆車會對其他車輛和行人造成傷害,自己的行為會產生什么嚴重后果,作為一個理性人,他是完全能夠預測到的。行為人之所以放任為之,完全是因為他對社會公眾的生命安全持漠視的態度,對可能發生的后果持放任態度。行為人對自己的駕駛技術持過于自信的態度和對公眾的人身安全持漠視的態度,這兩者并不矛盾。另外,公路飆車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也不僅僅限于交通運輸安全,如前所述,它對整個公共安全都構成了潛在威脅。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公路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尤其對于人流、車流密集的城市道路,行為人在這些地方飆車,會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這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行為的社會危害相比,差異并不像有些論者所講得那樣存在天壤之別。
2、致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飆車行為
行為人在公共道路上飆車,對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完全持漠視的態度,對于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的態度。行為人在這種罪過的支配下,最終導致他人傷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構成要件。在這里需要討論的問題是,將這種在道路上飆車致人傷亡的情況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是否需要致多人傷亡為要件。在胡斌案中,劉明祥教授提出“胡斌不是故意沖撞人群,后果只造成了一人死亡而不是多人傷亡,他的行為與那種已經是使就會造成不特定多數人死亡的所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有重大差別”[5]。對此有論者做出了精彩的點評:“本案中,不是故意沖撞人群是事實,但后果只造成了一人死亡而不是多人傷亡卻是偶然——如果當時站在斑馬線上的,不是只有譚卓一個人,而是一群人,那么,案發現場的場景,就會‘壯觀’得多”。“從他(胡斌)決定把車以那種速度開到鬧市區那一刻,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就已經受到威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畢業論文論文參考文獻格式,是危險犯,造成嚴重后果只是加重處罰情節”[6]。筆者認為,這種評論是入木三分的。對于在城市道路上飆車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并不應強求該行為造成多人傷亡。致人傷亡數量的多寡只是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的基礎上,對其量刑時應考慮的因素。
三、對完善有關法律的建議
實踐中司法人員和社會公眾之所以對這種飚車的行為如何定性爭論如此激烈,和法律規定的不明確有很大的關系。可能是因為概念內涵難以明確確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沒有對飚車行為的禁止性規定。司法實踐中,各地司法機關對于這種行為的處理也有很大差異。司法個案出現之后,各地的不同處理被網絡等媒體傳播放大之后,造成了社會公眾對于司法工作廣泛的不信任。因此,最高立法應在對這類事件的現狀進行充分調研、并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的基礎上,通過修改法律明確禁止在城市內道路上的飚車行為,并將這種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入罪。司法機關應通過司法解釋或司法判例的形式對在不同情況下飚車行為的定性做出明確的規定,以便有效遏制這種危害行為的發生,統一執法標準,提高司法機關執法行為的公信力。
[1] 分別載于《檢察日報》2009年5月20日第8版、2009年5月27日第3版
[2] 沈黎、劉斌志:《青少年飆車現象的社會工作分析》,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08年第4期
[3] 李麗:《從杭州富家子飚車一案分析公路飚車行為的刑法定位》,載《網絡財富》2009年第7期
[4]沈黎、劉斌志:《青少年飆車現象的社會工作分析》,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08年第4期
[5] 《飆車案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載《檢察日報》2009年5月19日第3版
[6]麥子:《飆車,真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載于《檢察日報》2009年5月20日第8版
事業職稱論文范文5
(1)對課程設置產生疑問。
職業中學課程設置及學時安排不盡合理。我國發展職業教育已多年,但至今仍沒走出用普通中小學課程設置的模式開展職業教育的框框。
(2)對學生產生疑問。
職業中學學生具有這樣一些共同的特點:學習成績差、思想消極、上進心弱、意志不強、情感脆弱、理解膚淺、注意力不集中等。這些初中階段處于班上靠后位置的思想和學習的“雙差生”集中到職業中學的一個班級,該班級整體素質就不言而喻了。面對這樣的學生,教師在課堂教學中要花很多精力去組織教學,難以享受漫游在教育神圣殿堂的。
(3)對教學方法產生疑問。
部分教師不顧學生基礎差的特點和學生中多層次的知識需要,仍習慣于應試教育的模式和方法,拘泥書本,抱住老方法不放,“教死書,死教書”,只求學生適應他,而不主動地去適應學生。還有少數教師習慣于“一支粉筆,一本書”的教學,對現今出現的更直觀、更生動的現代教學手段(如電教、多媒體等)潛意識里存在強烈的抵抗情緒,不愿接受新鮮事物,只沉醉于“私塾先生”的教學方法中。
(4)對教學成就產生疑問。
在職業中學中,有些具有強烈成就感的教師當看到普通中學教師的學生考取大學,桃李滿天下時,內心的失落感很強烈,覺得自己的付出不能得到應有的回報,自己的人生價值難以實現。這其實是教師的角色期望與教育現實之間發生了沖突,導致教師對學生的厭惡甚至憎恨,激化師生矛盾。
二、改變城鎮化發展中職業中學教師現狀對策的分析
(1)教師要保持穩定樂觀的情緒。
教師一定要善于自我調節,善于把握和支配自己的情緒,善于控制自己的消極情緒、過激的情緒和沖動行為,做自己情緒的主人。在傳授知識上,以情動人,有助于學生理解所學知識,增強教學效果;穩定樂觀的情感能啟迪思維,發展想象力;穩定樂觀的情緒也是生活愉快,人際關系融洽的必備條件。
(2)教師要增強耐挫力。
一般認為,能夠忍耐挫折的打擊而保持自身人格完整與心理平衡,這是一個人心理健康的重要標志之一。因此,城鎮化發展中職業中學教師在遭受挫折時,一定要面對現實,并且盡力克服所面臨的挫折情境,不斷積累克服挫折的經驗,從而增強耐挫力。
(3)在教師中開展以“愛生、敬業、奉獻”為主題的師德教育。
“沒有誠摯的愛,就沒有成功的教育”,熱愛學生是塑造美好心靈的前提。教師不能因為學生基礎差就對教育教學失去信心,淡化與學生的思想交流,甚至發展到厭惡、憎恨學生的地步。只有對學生充滿深情的愛,才能引起學生對老師的崇敬,而這種愛又能激發教師對職業的追求和奉獻。
(4)樹立正確的人才觀。
事業職稱論文范文6
目標成本控制是根據目標成本來控制成本活動,使實際成本符合目標成本的要求,并不斷降低成本。它包括目標成本的制定、分解、控制和考評。收集成本信息、確定目標利潤、初定目標成本、確定目標成本是目標成本控制的程序。
建筑業的產品是各種工廠、礦井、鐵路、橋梁、港口、道路、管線、住宅以及公共設施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所以必須根據每個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具體情況,制定成本目標成本,落到實處的目標才具有具體性和可操作
性。
二、標準成本控制,從差異下手,幾手抓
第一,經常查找成本差異的產生,有利于克服施工中的薄弱環節,采取實際而有效的措施,進行及時的防治,可達到材料成本控制的目的。
第二,人工的效率差異可以進一步分解為作業時間、安排時間的差異,加強對勞動生產的科學管理,努力減少和積極防止偶然停工減產事故的發生,提高勞動效率是控制人工成本的有效途徑。
第三,工時時差的控制,對落實勞動制度,有很好的推定作用,利于勞動狀況的改善,提高生產經營效率。
標準成本制度是一套能夠壓縮標準消耗,提高人工勞動效率,充分發揮生產能力,增加效益的嚴格、有效,反映現在成本管理意識的成本控制系統。
三、全面實行目標控制,把握癥結,實現成本最小化
1.科技是第一生產力
要想有所發展,必須引進學習新的技術與工藝。權衡技術和成本的價值,經過反復驗證,確實可行,并能及時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的技術,一經確定就堅持貫徹實施。*
2.計劃的可靠性,組織嚴密性
根據工程的性質、特點、形態,配合現有的生產條件、施工能力、設備配備、人力安排,選擇最合適的計劃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過程,實行分工責任制,流水作業,在保證高質量完成的前提條件下,盡可能縮短工期,減少不必要的支出。
3.簽訂合理協議,明確權利義務
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簽訂的協議,要做到嚴謹,避免因為權力不明確而產生的糾紛等的額外支出。
4.節約材料成本,加強材料費的管理
材料是建筑業的基本單位,占了大量的比重。材料的節約,對整體成本的降低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不容小覷。
5.有效管理機械費、設備費、管理費等費用的支出
機械設備是建筑業的大功臣,而機械的保養、維修、淘汰費用也是成本控制的一大目標。首先,機械在于合理使用和定期保養,定期對機械進行檢測和維修,不僅延長其壽命,而且增加了安全系數,有利于成本的控制,工程工期不會因為機械原因停滯,提高工作效率。同時,要不斷更新機械設備,最大程度地充分發揮機械設備的巨大作用。其次,要加強設備造作人員的素質,正確、合理、有效地使用設備。另外,可以實施機械設備的租賃管理制,有明確的權責范圍。
6.綜合費用的日常管理
企業管理費、其他綜合性項目的費用等固定成本費用屬于綜合費用。由于歸口部門比較復雜,因此要事先做好費用指標分解工作,明確歸口管理單位,在此基礎上制定費用定額。財務部門要在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內控制費用,走群眾路線,專業核算和群眾核算有機結合,實行全面的日常管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控制綜合費用開支和耗用。
7.確保安全實施,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安全在每行每業都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安全事故的發生,不僅造成人員的傷亡,工程停滯,同時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這時,機械安全和人員素質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8.做好外部協調工作,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施工必然對周邊環境造成破壞,要搞好和業主或建設單位及項目周邊的社會關系,創造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9.要做好索賠工作,增強法律保護意識
索賠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特殊情況下,當出現索賠事件后,首先要保存好證據,并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索賠意向,充分搜集證據,提交索賠報告。這項工作,對于低報價中標的工程尤為重要。
成本控制雖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但在我國加入WTO,建筑業面臨國際競爭的背景下,加強施工項目成本控制,是建筑企業進入成本競爭時代的競爭利器,也是企業推進成本發展戰略的基礎,直接關系到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乃至生存,因此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安全的生產、合理的施工、低成本高效率,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獨占鰲頭。
參考文獻:
[1]查爾斯•T•亨格瑞.《成本會計》,2003.
[2]孫續元:《現代成本管理》,2007.
[3]王廣宇:《作業成本管理》,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