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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投資技巧范文1
1憑證式國債發展的歷史回顧
從1994年開始,財政預算出現赤字不再向中央銀行貸款,財政籌集資金只能通過發行債券的形式解決。而在此之前發行的國債大多為實物形態的無記名國庫券,不僅印刷、調運、保管、反假成本過高,而且不能滿足城鄉居民大量購買的需要,記賬式國債也因當時債券市場的建設還在初級階段,機構投資群體遠未形成等因素,不能在財政籌資過程中承擔主渠道作用,在此背景下,憑證式國債誕生了。
憑證式國債自1994年4月1日發行以來,經歷了初創、調整、完善三個階段。經過10年的探索與實踐,我國已逐步理順了憑證式國債的承銷和管理機制,憑證式國債的發行機構由最初的幾家銀行發展到今天的幾十家金融機構;管理方式由最初的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承銷機構的儲蓄存款新增部分所占份額確定發行任務,發展到目前的組建憑證式國債承銷團并簽訂全年承銷協議的方式;憑證式國債的發行品種也由最初的只有三年期一種,發展到現在短、中、長期等多種,基本上滿足了不同投資者的要求。
2憑證式國債發行中存在的不足
憑證式國債從無到有,直至當前成為我國國債市場上的重要品種,這是一個較大的進步,是對國債市場的有力推動,也為國債二級市場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任何新生事物的起步和發展都必然地伴隨著矛盾和問題。
2.1憑證式國債結構不合理
2.1.1期限結構不合理。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國債的短、中、長期結構比較合理,對于政府預算收支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其中,短期國債可以用于經常性的財政支出和短期資金調劑,中長期國債可以彌補年度預算赤字,因此,發達國家國債的發行都有短、中、長期合理的搭配。而我國目前市場上的憑證式國債以二年、三年、五年的中期國債為主,短期國債(一年以下)和長期國債(十年以上)的比重過小。以2000年為例,一年期國債發行量僅占當年國債發行總量的4%;2001年國內首次發行十五年和二十年期長期國債,當年長期憑證式國債的發行量僅占國債發行總量8.19%,這種短期、長期國債比重過低的狀況,不利于豐富國債期限結構,也難以滿足投資者對國債持有期限多樣化的需求2.1.2時間結構不合理。憑證式國債發行時間過于集中,缺乏均衡性,使國債發行規模在短時期內急劇膨脹,國家還本付息時間也過于集中,客觀上不但影響了國債資金的有效使用,而且成為進一步擴大國債規模的障礙。同時,還會導致社會現金流量突變,使國債發行與投資者的閑置資金在時間、數量上不相適應,給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管理帶來沖擊。
2.1.3持有者結構不合理。我國憑證式國債持有者大多是個人投資者,個人持有的國債比例約為國債發行量的60%,大大高于西方國家,機構投資者相對缺乏,而且機構投資者無論從構成、分布和資源配置上都很薄弱,不便于國債集中托管進行交易。
2.2憑證式國債利率機制不合理
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國債利率和公債利率實際上已經成為短期利率和長期利率的基準利率之一,中央銀行的利率政策要以它們來制定和調整。而我國尚未實現國債利率市場化化,憑證式國債的利率變動取決于銀行存款利率,目前我國銀行存款利率體制還是一種行政色彩較濃的利率體制,這種利率體制下憑證式國債的利率很難反映市場的實際需要。此外,我國憑證式國債和定期存款的利率結構也不合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的風險高于國債,在流動性相似的情況下,國債利率將會低于存款利率。而我國憑證式國債的安全性比銀行定期存款好,流動性不比銀行存款遜色,收益率卻比銀行存款高,顯然,這種國債利率結構欠合理。
2.3還本付息方式單一
目前,我國憑證式國債采取的是一次性還本付息,對于大額長期投資憑證式國債者需要將所得收益用于補充生活或急需資金投入到生產中去時,因為在短時間內得不到按年或按一定期限的返息資金的補充,使得國債持有者不得不進行提前兌付或辦理質壓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的積極性。
2.4憑證式國債流動性有待提高
盡管憑證式國債可以提前兌付,但也只能是一次性全額兌取,而且是只能在原購買網點辦理,當持券人身在異地時,憑證式國債就無法變現。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的流動性將日趨頻繁,如果不盡快建立憑證式國債的流動市場,將對憑證式國債的發行產生不利的影響。
2.5憑證式國債發行過程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
現在國債發行市場上僅僅依靠一些條例、制度、文件和領導講話來加以約束,缺乏法律約束力,對出現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處理手段和管理措施,尤其在承購包銷方式發行國債時,管理難度更大,有些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發售行為不規范,甚至出現“暗箱操作”現象,造成大量“人情國債”、“內部國債”的產生,嚴重侵害了普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阻礙了正常銷售。由于現有的國債發行主要是采取由各金融機構包銷的方式,所以中央銀行對國債的具體銷售過程,很難直接介入和進行有效監督。
3改進政策及建議
3.1改善憑證式國債的期限結構
憑證式國債期限結構的缺陷,嚴重影響了國債投資者對金融資產期限多樣化的需要。財政部應根據各種資金的需要,增設一年期以下、十年期以上的憑證式國債品種,同時設立常年發行網點、適時發行,使短、中、長各種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合理搭配,滿足各種資金的投資需求,同時可以降低國債的發行成本。
3.2調整憑證式國債持有者結構
為了改變憑證式國債主要由個人持有的現狀,應盡快改變憑證式國債的發行辦法,擴大憑證式國債應債資金來源,培育成熟的機構投資者,培養有理性的投資理念、熟練的投資技巧和獨立的投資取向。機構投資者實行多種國債投資品種的組合,將促使國債流通市場結構的合理和穩定。有機構投資者的參與,能防范市場的大起大落,促進國債市場趨于成熟。機構投資者的成長和成熟,必將帶來投資技術和技巧的不斷提高與投資戰略的多樣化,并由此促進國債市場發生質的飛躍和量的拓展。
3.3逐步實現憑證式國債利率市場化,完善國債利率機制
目前,憑證式國債利率設計的主要依據是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而較少考慮發行時的資金供給狀況和商業銀行的承銷意愿,存在較濃的行政色彩。建議盡快引進憑證式國債競標性招標式發行方式,理順國債與存款利率結構,由市場決定國債的價格。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深入,國債利率客觀上將成為中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市場基準利率。
3.4建立國債償債基金制度
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儲蓄類債券,在還本付息方式上應滿足不同投資者的要求。不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采取不同的付息方式。對一年期以下的短期憑證式國債可采取一次性還本付息方式;對二年期以上的中長期國債可以采取按年付息或貼現發行。同時,隨著我國每年償債支出的增加,為避免出現債務危機,均衡債務負擔,應建立償債基金制度。
3.5加快憑證式國債市場化培育,提高國債流動性
近幾年,我國國債市場建設有了一定的發展,相繼在一些中大城市建立了國債流通市場,開辦國債交易業務。國債流通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不僅有利于國債的發行,而且促進了國債二級市場收益率的產生。但是,目前國債二級市場把占國債發行量60%以上的憑證式國債排除在外,這樣極大的限制了憑證式國債的流動性。因此,當前應盡快建立憑證式國債二級市場,才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政策運行與貨幣政策運作的要求,才能有利于國債投資資金的有序流動。
國債投資技巧范文2
從2012年2月13日國債期貨仿真交易聯網測試啟動,8家金融機構參與首輪聯網測試,其后向全市場推廣到2013年4月,國債期貨的上市獲證監會批準,再到今年6月獲國務院的批準,被視為未來債券市場“最佳對沖工具”的國債期貨,可謂是在宏觀政策層面完成了充分的預熱。而相比于十八年前被驟然叫停的“老國債期貨”,目前國債期貨在微觀交易結構設計上的變化,卻仍舊值得市場仔細揣摩。
另一方面,面對已經與十八年前截然不同的資本市場,國債期貨交易的參與主體擴容,以及由此對金融期貨發展帶來的新契機,亦將在相當程度上催生更為多元化的資本交易模式,并推動不同細分領域金融機構的全新合作。
卷土重來
根據業已披露的信息,在合約設計上,本次中金所首推的是5年國債期貨。就國債期貨的國際發展經驗而言,5年期是較為成功的產品之一。同時,其對應的可交割國債的范圍為4至7年,存量達到1.977億元,這為國債期貨流動性提供相對充足的保障。并且這部分國債還包含5年期和7年期兩個關鍵期限國債,發行量穩定,而商行持有國債久期基本在5年以內。
此5年期的國債期貨合約采用名義標準券設計,即票面利率標準化、具有一定期限的虛擬券。這在現貨市場中不存在,也沒有交易。但采用實物交割,規定一定標準的一籃子國債均可用于交割,從而可以擴大可交割國債的范圍,增強價格的抗操縱性,減小交割的逼倉風險。
目前重啟國債期貨的基本前提均已具備。一方面,國債期貨推出的前提條件是基礎產品的存量要大,基礎產品的交易市場要相對成熟。只有基礎產品發展到一定程度才能推出衍生產品。如果基礎產品量小,而衍生產品太大,則會造成操縱基礎產品價格,從而在衍生產品市場獲利的惡性事件。另一方面,當基礎產品發育到一定階段之后,客觀上就對衍生產品有需求。比如持有大量國債的機構投資者,就有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
“過去幾年中國債券市場經歷了爆發式增長,大量的機構,尤其是以保險公司及公募基金的債券型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對于國債衍生品有著極強的以對沖套保為目的的投資需求。另一方面,國債市場的發展,也使得機構操縱國債價格的難度急劇加大。尤其是過去幾年中,債券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日趨完善,這些都是國債期貨得以推出的關鍵要素。”一位保險資管公司內部人士指。
風控
談及國債期貨的重啟,則不能避開十八年前國債期貨被驟然叫停的歷史教訓。
回顧“327”國債事件,多位期貨及券商業內人士均認為,老國債期貨在制度設計上的漏洞,無疑應是最該被汲取的教訓。例如,老國債期貨保證金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保證金不足也可以隨意開倉。同時,投資者本身的內控機制不完善,相對復雜的投資者構成,使得不少市場參與者根本無從建立良好的風控機制。當然,利率的市場化水平不高也是誘發危機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事實上,此次國債期貨進行了較長時間的仿真交易,其目的也是希望借此在交易機制和風險控制方面預作經驗積累。同時,中金所此前推出的股指期貨,也為其推出國債期貨做了有益的嘗試。
從風險控制來看,中金所設立了漲跌停板制度,這主要基于2007年以來,銀行間和交易所歷史數據表明,5年期國債價格日波動幅度小于1%的概率為99.7%。同時,2%的最低保證金水平完全可以覆蓋一個跌停板。當合約臨近交割月份時,交易所還將分階段逐步提高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另外,此次的交易草案中還設立了持倉限額制度,對于投機交易的客戶某合約在不同階段單邊持倉限額。
因而,從合約設計和風險控制來看,新國債期貨在強化風險控制的同時,卻也在相當程度上對于期貨市場上傳統的波段投資技巧加以抑制,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消減了部分中小期貨公司對國債期貨的交易熱情。
然而,盡管新國債期貨已經在風險控制方面多有設想,但其實際成效依舊難言樂觀。
“要注意的是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的投資主體有較大的區別,股指期貨主要是股票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而國債現貨市場上的交易主體主要是銀行。我國目前的金融體系還主要是以銀行為主導的,銀行出現巨大的風險,則會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巨大的風險。而國債期貨市場的杠桿率高,若出現大的波動,則可能超出參與主體的承受范圍。因而,更應該加強各個層次的監管,使各個監管主體各司其監管之責。”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李永森教授表示。
另外,從風險來講,機構投資者在進行套期保值的同時,也會進行投機。相對于現貨市場來講,國債期貨杠桿更大效益更高,面臨的風險也要遠遠超過現貨市場。雖然機構投資的風險意識以及利率市場化的程度都在提高,但僅僅靠監管者和市場規則,重啟后的國債期貨依舊有可能出現系統風險。李永森教授指出,“這還需要投資者完善本身的風險內控機制,比如前后臺、頭寸的控制及止損的問題等。”
受益者
2010年,中金所推出股指期貨,在彌補金融期貨空白的同時,也給期貨市場帶來了一場質變。首先,一批期貨公司被證券公司收購,成為所謂的“券商系期貨公司”,現在已經成為行業內的中堅力量。其次,在券商系期貨公司的帶動下,期貨行業內掀起了一場增資的熱潮。另外,與股指期貨配套的IB制度打通了股市和期市,吸引更多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參與期貨市場。而國債期貨的推出也有類似的效果,加強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聯動,為期貨市場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契機。
而今,隨著國債期貨的重啟,類似的行業井噴效應極有可能再度出現。“首先是期貨公司希望借此突破多年來的發展瓶頸,通過證監會對期貨市場的資格準入,獲取新的穩定收入來源。”一位期貨公司內部人士分析稱,“另一方面,本身從事債券私募業務的機構,也有可能全面升級自己的盈利模式,將傳統的依賴行業發展趨勢的對沖,變革為真正依靠短期市場波動和國債期貨工具進行的對沖,從而更多地使用波段操作,進而提升債券市場整體的活躍度。”
國債投資技巧范文3
1、新準則規定,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予抵銷。次年,如未實現的內部交易全部對外出售,該分錄怎么做準則中未說明。
2、投資企業的子公司和投資企業的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是否應予抵銷。如抵銷,是在投資企業還是在投資企業子公司的個別報表中抵銷或者是在合并報表中抵銷?抵銷時應考慮哪些因素?謝謝!(河北省姚書勤)
在線專家:
1.因為內部未實現的損益已經實現,所以原來調整減少的現在可以調整增加,原來調整增加的可以調整減少。這種情況下不影響分錄的處理,因為只停留在對被投資方凈利潤的調整上,影響的是確認投資收益的金額,也就是影響下面分錄中的金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凈利潤需要調整,上年度調整的反方向調整)
貸:投資收益
2.投資企業的子公司和投資企業的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在投資企業編制合并報表時需要抵銷。抵銷時,與投資企業的子公司個別報表無關。
抵銷時應考慮的因素需要根據情況調整,如果是存貨交易,則需要在投資方做抵銷分錄。在投資方合并報表中做如下分錄:
借:營業收入(子公司)
貸:營業成本(子公司)
投資收益(因其影響了子公司的凈利潤,所以影響到了投資方的投資收益,也要一并調整)
如果是其他交易,道理相同。
酒店籌建期間的處理
酒店無營業執照之前的損益怎樣入賬?還有收入怎樣入賬?(陜西省孟智賢)
在線專家:
一般來講,未取得營業執照之前發生的費用應屬于籌建期間的,應計入開辦費,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具體列支范圍如下:
(一)開辦費的具體內容
1.籌建人員開支的費用
(1)籌建人員的勞務費用:具體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支出,以及應交納的各種社會保險。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如醫療費等福利性費用,如果籌建期較短可據實列支,籌建期較長的,可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予以解決。
(2)差旅費:包括市內交通費和外埠差旅費。
(3)董事會費和聯合委員會費
2.企業登記、公證的費用:主要包括登記費、驗資費、稅務登記費、公證費等。
3.籌措資本的費用:主要是指籌資支付的手續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
4.人員培訓費:主要有以下二種情況
(1)引進設備和技術需要消化吸收,選派一些職工在籌建期間外出進修學習的費用。
(2)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
5.企業資產的攤銷、報廢和毀損
6.其他費用
(1)籌建期間發生的辦公費、廣告費、交際應酬費
(2)印花稅
(3)經投資人確認由企業負擔的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費用
(4)其他與籌建有關的費用,例如資訊調查費、訴訟費、文件印刷費、通訊費以及慶典禮品費等支出
(二)不列入開辦費范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時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建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幣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會計上將開辦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自產產品發放職工福利或贈送的處理
如果企業將自產的產品發給職工或者贈送,處理一樣嗎?怎么區分?(河南省王哲明)
在線專家:
處理是有區別的。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個人福利:
借:相關成本費用類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如果將自產產品用于對外捐贈: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基建投資中待攤投資的歸集
請問基建投資中待攤投資在歸集時應如何處理?與待攤投資的分配有何區別?
我看到有的將待攤投資的分配處理為:
借:基建投資-待攤投資―利息
―勘察設計費
―辦公費
―差旅費
―監理費
貸:長期借款
銀行存款
那上述費用發生時如何處理的呢?(北京市胡可潤)
在線專家:
上述處理應是發生時的分錄處理,即發生時:
借:基建投資―待攤投資(利息)
―勘察設計費
―辦公費
―差旅費
―監理費
貸:長期借款
銀行存款
攤銷時應是:
借:交付資產
貸:基建投資―待攤投資(利息)
―勘察設計費
―辦公費
―差旅費
―監理費
材料暫估入庫
材料暫估入賬后,貨款已付800元,發票也收到了價稅合計800元,比如:
(1)若當時暫估入賬時的分錄
借:原材料―圓鋼1000
貸:應付賬款―估價入庫1000
這時應該怎么做賬?
(2)若當時暫估入賬時的分錄
借:原材料―圓鋼600
貸:應付賬款―估價入庫600
這時應該怎么做憑證?(吉林省王斐)
在線專家:
您的這個問題在這類企業是比較典型的,請參考下面的思路來處理:
(1)若當時暫估入賬時的分錄:
借:原材料―圓鋼1000
貸:應付賬款―估價入庫1000
先做暫估沖回憑證:
借:原材料―圓鋼-1000
貸:應付賬款―估價入庫-1000
正常做賬(假設這里不考慮增值稅):
借:原材料800
貸:應付賬款―供應商800
(2)若當時暫估入賬時的分錄:
借:原材料―圓鋼600
貸:應付賬款―估價入庫600
先做暫估沖回憑證:
借:原材料―圓鋼-600
貸:應付賬款―估價入庫-600
正常做賬(假設這里不考慮增值稅):
借:原材料800
貸:應付賬款―供應商800
農村合作社購入魚苗的處理
關于農村合作社購入魚苗應計入什么科目?如果它長大了是不是計入產成品?然后再計入庫存商品?合作社的收入都通過經營收入科目核算嗎?(河北省梁梅紅)
在線專家:
農村合作社購入魚苗應通過原材料科目核算。長大后通過牲畜(禽)資產類科目核算。
借:牲畜(禽)資產
貸:原材料或產品物資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經營收入
借:經營支出
貸:牲畜(禽)資產
農村合作社的收入都通過經營收入科目核算。
安裝合同如何給對方開發票?如何納稅?
我公司是一家安裝企業,簽訂了一份安裝合同500萬元,設備400萬元由我公司自己購買,安裝費100萬元,我公司如何給對方開發票?如何納稅?(廣東省詹駿)
在線專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一)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所以,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貴公司自己提供的設備如果是外購的就包含在營業額中,如果是自己生產的設備就不計入營業額中。
所以,應一并開具建筑安裝企業統一發票,交營業稅。
汶川地區政府置換土地及房產涉稅問題
我公司地處汶川縣,是一礦山企業,原在汶川縣城有一塊工業用地,上面建有我公司的辦公樓,5.12地震以后,縣政府向我公司征用該土地用于安置災民,政府后提出用礦山附近的一塊國有地與我公司進行置換,在置換前對我公司原有征用的土地及房產進行了評估。評估顯示我公司原有土地價值340萬元,房產為600萬元,現在政府置給我公司的土地評估價為260萬元。請問我公司是否需要交納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契稅?請分別指導。如不需要,請問依據是什么?(四川省馬芳)
在線專家:
營業稅:由于政策性搬遷是政府收回企業或個人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等不動產)的行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就規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和個人土地被國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有關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969號)規定,“對國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規劃需要而收回單位和個人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標準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包括不動產)的補償費,不征收營業稅”。為了實際征管中準確界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國家稅務總局又出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土地增值稅宣傳提綱》的相關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因城市市政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稅。因此,企業取得政策性搬遷收入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但是此類情況下的免征應以原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的批文為準。如果尚未收到批文,則應視同房地產出售或轉讓,計算土地增值稅。
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一)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是否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國外公司收取商標使用費如何扣繳稅款?
國外公司A是一家著名的游藝園經營商。現公司A授權國內公司B在B經營的河北某游樂場的某些項目中使用A在海外注冊的商標,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費。
請問:該使用費需要包含哪些稅目,如何計算?
比如是否包含5%的營業稅,具體按照營業稅的哪個項目征收?
是否包含10%的所得稅?該所得稅的計稅基礎是收取的使用費的10%,還是使用費中扣除營業稅后的10%,請提示法規依據。(天津市李麗)
在線專家:
境外企業從境內取得的無形資產使用費收入符合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征稅范圍的規定,應按照轉讓無形資產征收營業稅。
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勞務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且根據財稅[2009]111號《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款規定中的“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征收營業稅。”
所得稅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所以,要按10%的稅率,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全額扣繳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的涉稅問題
我公司8年前購得100畝地,取得時該土地價值500萬元,兩年前公司按評估的公允價值3000萬元,以資產入股的形式,與另一公司合資成立了一個物流公司,另一個公司入股3000萬現金,兩個公司各持50%的股份。現由于經營上的原因,我公司準備把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全部轉移給另一個公司,作價為3500萬元,請問我公司如何交納企業所得稅,是否需要交納土地增值稅、營業稅?(福建省平小平)
在線專家:
企業所得稅: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營業稅: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用于對外投資,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投資后轉讓股權的,也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如果雙方均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時,不交土地增值稅,轉讓股權時,投資方也不涉及土地增值稅。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問題
請問出口免抵退稅企業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基數是包含免抵稅額還是實際應退稅額,財稅[2005]25號究竟該如何理解,我對此始終不清楚,望解答。(上海市孫潁)
在線專家:
上述文件規定,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也就是說計算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的基數是當期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以及當期免抵稅額。
發票名稱不符問題
市場普遍現象:企業收到預付款,按付款人名稱掛賬(有私人、有單位),等到按付款人要就時間發貨時,收貨人往往又與付款人名稱不符,開出發票的名稱是收貨人名稱,與付款人名稱不一致,很多時候為了促銷,只要收到預付款就發貨,根本就沒有簽訂合同,財務如果根據稅法規定不開具發票,那么企業根本就沒法運行,客戶也極不滿意。由于這種情況特別多,市場競爭極其慘烈,若我們不做,其他企業仍然會做,但我們又不愿違背稅收政策,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安徽省趙泰)
在線專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7.納稅人發生本《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所以,您上面舉例的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貨物,應發出貨物的當天產生納稅義務,應開具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也就是說在納稅義務發生時應開具發票。與是否簽訂合同沒有直接關系。
開出的發票最好與付款人相同,如果不同應讓對方說明,或者加強這方面的溝通工作,事先準確知道對方的單位全稱。
補交印花稅問題
由于歷史原因,我單位以前年度未繳納購銷合同印花稅,現在我是否應該補交?還有沒有其它的問題?(江蘇省朱星)
在線專家:
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或者已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未注銷或者未劃銷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應該及時補交,不然,按正常規定,滯納金的金額會越累越多,而且涉及到處罰問題。
國債的投資策略
投資國債是不是沒有什么投資策略或者技巧可言?如果有,還請專家指點一二。(湖南省劉小平)
專家:
國債投資并不是沒有策略和技巧的。從總體上看,國債投資策略可以分為消極型投資策略和積極型投資策略兩種,每位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資金來源和用途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策略。具體地,在決定投資策略時,投資者應該考慮自身整體資產與負債的狀況以及未來現金流的狀況,期以達到收益性、安全性與流動性的最佳結合。一般而言,投資者應在投資前認清自己,明白自己是積極型投資者還是消極型投資者。積極型投資者一般愿意花費時間和精力管理他們的投資,通常他們的投資收益率較高;而消極型投資者一般只愿花費很少的時間和精力管理他們的投資,通常他們的投資收益率也相應地較低。有一點必須明確,決定投資者類型的關鍵并不是投資金額的大小,而是他們愿意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來管理自己的投資。下面介紹幾種比較實用的操作方法。
一、積極型投資策略
(一)利率預測法
積極型投資策略,是指投資者通過主動預測市場利率的變化,采用拋售一種國債并購買另一種國債的方式來獲得差價收益的投資方法。這種投資策略著眼于債券市場價格變化所帶來的資本損益,其關鍵在于能夠準確預測市場利率的變化方向及幅度,從而能準確預測出債券價格的變化方向和幅度,并充分利用市場價格變化來取得差價收益。因此,這種積極型投資策略一般也被稱作利率預測法。這種方法要求投資者具有豐富的國債投資知識及市場操作經驗,并且要支付相對比較多的交易成本。
利率預測法的具體操作步驟是這樣的:投資者通過對利率的研究獲得有關未來一段時期內利率變化的預期,然后利用這種預期來調整其持有的債券,期以在利率按其預期變動時能夠獲得高于市場平均的收益率。因此,正確預測利率變化的方向及幅度是利率預測投資法的前提,而有效地調整所持有的債券就成為利率預測投資法的主要手段。
利率預測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利率除了受到整體經濟狀況的影響之外,還受到通貨膨脹率、貨幣政策、匯率變化的影響。一般而言,在發生通貨膨脹時,市場利率會上升;從緊的貨幣政策,如減少貨幣供應量,加強信貸控制等都將使市場資金的供求關系變得緊張,從而導致市場利率上升;在開放的市場條件下,本國貨幣匯率上升會引起國外資金的流入和對本幣的需求上升,短期內會引起本國利率的上升。
在考慮影響國債價格的利率時,應注重分析官方利率和國債回購、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官方利率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不同期限或不同類別的存、貸款利率,對整個金融市場,包括債券市場都有較大的影響。而國債回購、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在每個交易日都在變動,且變動幅度比較小,因而對于債券價格的影響的持續時間不長,程度也不大。投資者在對社會經濟運行態勢和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抉擇作了綜合分析后,可嘗試對未來市場利率的變動方向和變動幅度做出較為理性的預測,并據此做出自己的國債投資決策。
在預測了市場利率變化的方向和幅度之后,投資者可以據此對其持有的債券進行重新組合。在判斷市場利率將下跌時,應盡量持有能使價格上升幅度最大的債券,即期限比較長、票面利率比較低的債券。也就是說,在預測市場利率將下跌時,應盡量把手中的短期、高票面利率國債轉換成期限較長的、低利率的債券。反之,若預測市場利率將上升,則應盡量減少低利率、長期限的債券,轉而投資高利率、短期限的債券。
(二)等級投資計劃法
等級投資計劃法,是公式投資計劃法中最簡單的一種,它由股票投資技巧而得來,方法是投資者事先按照一個固定的計算方法和公式計算出買入和賣出國債的價位,然后根據計算結果進行操作。其操作要領是“低進高出”,即在低價時買進、高價時賣出。只要國債價格處于不斷波動中,投資者就必須嚴格按照事先擬訂好的計劃來進行國債買賣,而是否買賣國債則取決于國債市場的價格水平。具體地,當投資者選定一種國債作為投資對象后,就要確定國債變動的一定幅度作為等級,這個幅度可以是一個確定的百分比,也可以是一個確定的常數。每當國債價格下降一個等級時,就買入一定數量的國債;每當國債價格上升一個等級時,就賣出一定數量的國債。
(三)逐次等額買進攤平法
如果投資者對某種國債投資時,該國債價格具有較大的波動性,并且無法準確地預期其波動的各個轉折點,投資者可以運用逐次等額買進攤平操作法。逐次等額買進攤平法就是在確定投資于某種國債后,選擇一個合適的投資時期,在這一段時期中定量定期地購買國債,不論這一時期該國債價格如何波動都持續地進行購買,這樣可以使投資者的每百元平均成本低于平均價格。運用這種操作法,每次投資時,要嚴格控制所投入資金的數量,保證投資計劃逐次等額進行。
(四)金字塔式操作法
金字塔式操作法實際是一種倍數買進攤平法。當投資者第一次買進國債后,發現價格下跌時可加倍買進,以后在國債價格下跌過程中,每一次購買數量比前一次增加一定比例,這樣就成倍地加大了低價購入的國債占購入國債總數的比重,降低了平均總成本。由于這種買入方法呈正三角形趨勢,形如金字塔形。
二、消極型投資策略
(一)購買持有法
購買持有是最簡單的國債投資策略,其步驟是:在對債券市場上所有的債券進行分析之后,根據自己的愛好和需要,買進能夠滿足自己要求的債券,并一直持有到到期兌付之日。在持有期間,并不進行任何買賣活動。
購買持有法比較適用于市場規模較小、流動性比較差的國債,并且更適用于不熟悉市場或者不善于使用各種投資技巧的投資者。投資者應注意以下兩個方面:首先,根據投資者資金的使用狀況來選擇適當期限的債券。一般情況下,期限越長的債券,其收益率也往往越高。但是期限越長,對投資資金鎖定的要求也就越高,因此最好是根據投資者的可投資資金的年限來選擇債券,使國債的到期日與投資者需要資金的日期相近。其次,投資者投資債券的金額也必須由可投資資金的數量來決定。一般在購買持有策略下,投資者不應該利用借入資金來購買債券,也不應該保留剩余資金,而是最好將所有準備投資的資金投資于債券,這樣就能保證獲得最大數額的固定收益。
購買持有這種投資策略也有其不足之處。首先,從本質上看,這是一種比較消極的投資策略。在投資者購進債券后,他可以毫不關心市場行情的變化,可以漠視市場上出現的投資機會,因而往往會喪失提高收益率的機會。其次,雖然投資者可以獲得固定的收益率,但是,這種被鎖定的收益率只是名義上的,如果發生通貨膨脹,那么投資者的實際投資收益率就會發生變化,從而使這種投資策略的價值大大下降。特別是在通貨膨脹比較嚴重的時候,這種投資策略可能會帶來比較大的損失。最后,也是最常見的情況是,由于市場利率的上升,使得購買持有這種投資策略的收益率相對較低。由于不能及時賣出低收益率的債券,轉而購買高收益率的債券,因此,在市場利率上升時,這種策略會帶來損失。
(二)梯形投資法
梯形投資法,又稱等期投資法,就是每隔一段時間,在國債發行市場認購一批相同期限的債券,每一段時間都如此,接連不斷,這樣,投資者在以后的每段時間都可以穩定地獲得一筆本息收入。
梯形投資法的優點在于,采用此種投資方法的投資者能夠在每年中得到本金和利息,因而不至于產生很大的流動性問題,不至于急著賣出尚未到期的債券,從而不能保證收到約定的收益。同時,在市場利率發生變化時,梯形投資法下的投資組合的市場價值不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因此國債組合的投資收益率也不會發生很大的變化。此外,這種投資方法每年只進行一次交易,因而交易成本比較低。
(三)三角投資法
三角投資法,就是利用國債投資期限不同所獲本息和也就不同的原理,使得在連續時段內進行的投資具有相同的到期時間,從而保證在到期時收到預定的本息和。這個本息和可能已被投資者計劃用于某種特定的消費。三角投資法和梯形投資法的區別在于,雖然投資者都是在連續時期(年份)內進行投資,但是,這些在不同時期投資的債券的到期期限是相同的,而不是債券的期限相同。
這種投資方法的特點是,在不同時期進行的國債投資的期限是遞減的,因此被稱作三角投資法。它的優點是能獲得較固定的收益,又能保證到期得到預期的資金以用于特定的目的。
散戶應如何識別短線機會
天天盯著盤面在看,但不知道如何抓住機會,請問該如何識別短線機會?(河南省廖明)
專家:
一個交易日,同樣是四個小時,高手看盤收獲頗多,而水平一般的散戶只會東張西望,隨機亂看一氣。沒有章法的看盤可能就是在浪費時間,每每錯失良機。一般來講,看盤方法有很多,看技術指標,看基本面,看盤口買賣力度,看資金流向等,但這些方法沒有定式,也沒有好壞之分,只是要適合自己的投資風格和能力范圍,找出最適合自己的看盤套路。看盤最重要的就是千萬不要忘了看盤的目的,就是要為買賣決策服務。
下面就介紹幾種看盤視角:
第一,看板塊和熱點輪動。這個可以判斷行情大小和強弱。比如開盤的漲停家數就是一個人氣指標;如果熱點板塊天天有不少,而且都能持續一段時間,并輪番上攻,有龍頭牛股,這就可能說明行情短期內不會停止。
第二,訓練盤感和捕捉市場機會的嗅覺。比如一根大陽線后縮量小調,這是蓄勢走勢;比如急跌大跌不要輕易拋股票,可以等技術反抽;這些都是需要在看盤中不斷訓練的。當然,這種盤感的訓練既需要有識別基本面的功底,也要對技術分析有一定積累。新手可以先打好基礎后再在實戰中鍛煉。
第三,看強勢龍頭。看盤一個重要工作是要關注漲幅榜中靠前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引領市場走勢的龍頭。因為市場法則永遠是遵循“馬太效應”、“強者恒強,弱者恒弱”。當一波大行情起來的時候,看盤高手第一時間能嗅到龍頭板塊和龍頭股的味道,而且越早發現越好。同樣,在弱市中可重點關注逆勢飄紅的股票。這些股票至少說明控盤度很高,或者做多意愿很強。而且一旦大盤企穩,這些逆勢股很有可能就一騎絕塵。
國債投資技巧范文4
2、比如周四一天期的,就只給1天的手續費,而要獲得周五、周六、周日3天的利息。
3、比如在國家法定假日(3天假日)的前2天操作“賣出”一天期的國債逆回購,就只給1天的手續費,而要獲得假日前2天再加上3天假日期間共5天的利息。
4、逆回購小貼士:資金可用日:賣出操作當天+回購天數(看相加之后的當天是否為交易日,若為非交易日,向后順延至下一交易日)
5、資金可取日:資金可用日的下一交易日:實際占款天數(=計息天數):從第一個占款的交易日(含)開始算起,到資金可取日前的自然天數
國債投資技巧范文5
債券指數的發展至今已有20余年,但債券指數化發展仍方興未艾。至今,國際上已有了成熟的債券指數,并且還在不斷的發展研究之中。從比較研究中我們不難領會國際上最新的債券指數發展趨勢:
一是指數編制覆蓋面的國際化趨勢。在債券市場日趨國際化的情況下,為了能夠給投資者提供與其投組完全可比的基準,指數也必須完成自身的國際化。表現為增加新的國際債券指數,新興國家市場細分指數。比如2000年所羅門新增加的指數中包含了大量的國際性的債券指數,如所羅門全球綜合投資級債券指數(WordBroadInvesment-GradeBondIndex,WorldBIG),所羅門全球貨幣市場指數等。
二是客戶化服務趨勢。除了保留總指數及不斷完善編制方法外,指數的板塊越分越細,指數也越編越多,不斷出現針對特定投資者的特征指數。
三是“指數家族”的系統化設計思路。綜合指數由各子指數板塊組成,而同一子指數板塊可以是不同綜合指數的組成部分。這不僅方便了指數的跟蹤和新指數的創建,而且綜合指數的板塊劃分方式趨同,使指數投資者能更好更快地接受新指數。
四是流通規模不斷提升趨勢。國際指數發展變化的一個趨勢是提高進入指數中的債券流通額的下限。
五是指數編制規則的細化和統一化趨勢。由于固定收益工具本身的特點及交易、結算規則的異同,盡管人們一直強調指數的編制應盡量做到簡單適用,但因編制對象的復雜和不斷創新而使指數編制規則不得不細化。由于各國或各機構編制債券指數所用的公式和選擇的標準并不相同,所以不能進行嚴格意義上的比較,為此歐洲金融債券分析師協會(EFFAS)和歐洲債券委員會覺得有理由要重新檢查債券指數建立的基本規則,并努力統一規則和方法,期望能確定一個類似國際證券市場協會(ISMA)計算債券收益公式的標準方法,以便于各指數間的比較和復制。當然由于債券市場呈現極不相同的證券產品、市場慣例和操作規章,要達到一致所需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不過這倒為新興市場國家編制債券指數提供了借鑒意義。
編制中國債券指數的主要目的和原則
主要目的
中央結算公司編制債券指數旨在反映和揭示中國債券市場總體情況,并提供有可比性的、穩定的并易于復制的市場參照基準,其目的主要有:
1、反映和揭示中國債券市場運行和發展的總體特征,具體指標有:指數水平,當日平均到期收益率、平均派息率、平均待償期、平均修正久期及總回報等;
2、為基金投資者及各類投資人管理與業績評估提供準確基準,以間接導向投資行為的理性化及規范化;
3、為資金監護人,如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準確地選擇基金管理人和評估其投資業績提供科學依據;
4、為未來推出指數衍生產品,如期貨和期權等創造條件,以完善債券市場的風險控制工具;
5、為不同債券市場的比較提供基礎,同時也是為外國投資者了解中國債券市場提供一個窗口;
6、推動債券二級市場流動性的提高,促進債券報價和定價的合理化。
主要原則
為達到上述目的,我們在指數編制中遵循如下六條原則:
1、反映市場原則。既反映和揭示債券市場運行和發展的總體特征,也反映市場細分狀況;
2、公開原則。將樣本選擇原則、指數計算公式、流動性調整標準等定期公布,以利于投資者驗證;選擇和加工數據客觀,債券的選擇標準公開;
3、簡單客觀的原則。指數編制應盡量做到簡單、實用、易于理解,并且可以運用同種方法來計算某種特征指數,并可與指數相比較;
4、可復制性原則。中國債券總指數中的系列債券指數具備可復制性,并能反映完全追蹤(復制)該指數的投資組合的業績,幫助投資者實現其所遵循的一種現實的基礎投資戰略。
5、持續性和穩定性原則。指數必須保持穩定,不能改變太頻繁,且指數的所有變更應是簡單易懂和可測,但指數有時也不得不進行修正以準確反映市場結構。指數的計算必須考慮其構成債券的不斷變動,如新券的加入,增發,剔除或贖回等,但成份債券的這種變動在價格未變時不應引起指數計算的大幅變動。
6、實用性原則。在實踐中接受市場投資評判,同時指數既能反映市場相關時間段的百分比變化,也能反映不同期限結構的變化。
中國債券指數編制說明
中國債券指數的種類
對于整個債券市場而言,只計算一個指數并假設所有人都可參照它進行比較是遠遠不夠的,如國內的一些長期投資者既可能投資變現性強的債券,也可能投資變現性差的債券,他們會要求編制一個“總體債券指數”;而一些積極型的機構投資者或國際投資者會投資于變現性強的債券,據此編制的指數可稱為“領頭指數”。國際上通常對一“族”債券指數編制有若干種類指數,借以從不同的角度來揭示債券特性。總結起來,應對每“族”債券分別計算下述若干種指數:(1)全價指數,反映總體增長或回報水平;(2)凈價指數,僅反映原本金的業績;(3)總收益指數,將所有的利息再投資在該指數上;(4)本年付息指數,本年收到的利息總數,以便于投資者申報收入和納稅。此外,還可編制收益率指數,用以揭示債券的收益變動情況。
中央結算公司所編制的債券指數是一套體系(見表一)。表一所列的債券指數體系,總體上可分為兩類:總指數和特征指數。首期推出共有十四條指數線,供各類投資者選擇使用。這十四條指數線都是按照同一個編制規則進行的,只是選樣和編制目的不同。同時,我們又針對每一類指數按其樣本券的待償期不同劃分為五段,并提供相應的指數,因此投資者實際將要看到的是很多種指數曲線。
表一:中國債券指數系列族譜
體系選樣
中國債券總指數所有流通的符合指數設計原則的記賬式國債
(固定、浮動)、金融債券,基期共80只;
固定利率債券指數固定利率國債、固定利率金融債,基期共46
只
浮動利率債券指數浮動利率國債、浮動利率金融債券,基期共
34只
國債總指數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債券,基期共43只
中短期債券指數待償期限1-10年;不包括浮動利率債券,基
期共76只
長期債券指數待償期限10-20年:基準日共4只
銀行間債券總指數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的國債、金融債,基期
共72只
銀行間國債指數銀行間市場流通的國債,包括固定、浮動品
種,基期共37只
交易所國債總指數全部取自上海交易所國債,包括固定、浮動
品種,基期共12只
固定利率國債指數銀行間,上海交易所流通的固定利率國債,
基期共35只
浮動利率國債指數銀行間、上海交易所流通的浮動利率國債,
基期共10只
金融債券總指數國開行、進出口行發行的可流通債券,基期
40只
固定利率金融債指數國開行、進出口行發行的固定利率可流通債券
,基期共16只
浮動利率金融債指數國開行、進出口行發行的浮動利率可流通債券
,基期共24只
貨幣市場指數所有待償期在一年以內的債券,包括央行票
據
企業債券指數銀行間和交易所流通的所有企業債券(不含
可轉換債券)
中國債券指數的樣本券選擇標準
中國債券指數的樣本券的選擇將按如下原則處理,同時對未來發行的新的債券品種是否進入樣本,將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和公布。
1、選樣空間:財政部、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各類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的可流通的記賬式債券;
2、資信等級:國家級、準級及AAA級;
3、流通場所: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含債券柜臺交易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
4、待償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待償期在1年以內的債券被認為是貨幣市場工具或流動性差而通常被排除一般債券指數之外,或者作為獨立的品種單獨與貨幣市場工具一起編制一個新的指數。
5、債券種類:零息債券、利隨本清債、附息債券、含期權債券;
6、流通額度:不低于50億元;
7、計價幣種:以人民幣結算本息;
8、利率類型:固定利率、浮動利率;
需要說明的是,國際上的債券指數編制一般不包含浮動利率債券。但對于中國債券市場而言,由于浮動利率債券定價基準與國際上并不一樣,且浮動利率債券的存量也很大,將其排除在總指數之外并不可取。因此,我們除單獨編制一個浮動利率債券指數外,各總指數中仍包含了浮動利率債券,借以評價比較那些投組中含有浮動利率債券的機構投資者的業績狀況。項目小組的實證研究表明,包含了浮動利率債券的中國債券總指數,走勢與浮動利率債券指數走勢很接近,并非想象中的那樣有很大的差距。
中國債券指數計算標準
1.指數的計算頻率。指數的計算是每日一次,但也可每周或每月進行計算。指數計算必須能模擬其所包含的債券的業績,這也就意味著指數的計算要每日進行。但對債券而言,有意義的點是日終閉市后的指數點,并不是每一時刻的指數值,這也是債券指數不同于股指的地方。換句話說,日終、周末、月末、季末、年末的債券指數值總是機構投資者特別關注的點。
2.指數債券的復查和調整。構成指數的債券檢查既不能過頻,如每周,因為這樣耗費精力過大,也使投資者難以跟蹤;但也不能過長,如6個月,因為這樣無法反映新上市債券及不符合指數編制標準的債券變化,通常好的調整是每月末(或月初)調整一次。中國債券指數的復查和調整是每月月末一次,調整分為常規性調整和非常規性調整。常規性調整包括新上市債券加入,到期債券的剔除,在該月中,指數不加入或剔除任何債券。中國債券指數調整規定是,凡符合樣本標準的新券上市第一個結算日在本月末最后一個工作日之前的債券都將納入下月指數中。當債券不再滿足到期日、流通數量、評級標準時,就從指數中剔除該債券。非常規性調整,又叫對某種事件的處理。指數有時不得不對如下一些事件進行隨時處理:債券除息;現金流入的產生;已流通債券的增發或部分贖回;債券沒有報價與出現異常價格;債券被暫停交易;債券違約等。對于這些事件若按常規性調整規則進行處理,顯然會使指數反映過于遲緩和鈍化。
3.關于債券持有過程中產生的現金流的處理。對構成指數的債券在持有過程中產生的利息現金流該如何處理,有不同的方法:(1)計算時剔除所有收入;(2)將此類收入計入“現金類賬戶”,該賬戶沒有利息或能賺取一定的利息;(3)對每次收到的債券利息進行再投資,并忽略各種交易費用;(4)對期間收回的現金,仍按最初的結構和權重進行再投資,并忽略交易費用。
以上各種處理方式都有其可取之處,并會在不同指數中派上用場,但都會面臨或多或少的問題。比如當選擇將收入計入“現金類賬戶”賺取一定的利息方式時,須選擇和指定一個外部利率,如隔夜或3個月利率等,但這又有背于指數計算不受外部主觀因素影響的基本原則;若選擇(3)或(4)時,無論是將利息再投資至同一付息債券本身,還是按原結構和權重進行再投資,在目前債券不活躍情況下都會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中國債券指數對上述四種情況進行了論證,對利息的處理是采取了上述第(4)種的處理方式,即將利息按原來的權重投資于債券指數本身。
表二:中國債券指數計算標準
基期2001年12月31日=100
權重以發行量為權重進行市值加權并對單只債券
品種對債券指數的貢獻率進行流動性調整;
隨著樣本中債券的加入和退出,權重結構相
應調整
計算頻率每天
利息再投資將利息按原來的權重投資于債券指數本身
指數樣本券構成可流通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等
收益率曲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公布的中國債券收益
率曲線
流動性調整債券流動性指標每兩個月月末最后一個工作
日調整一次
跨市場債券價格處理分指數取各自的結算行情和各個市場的流通
量
指數樣本券的維護樣本券每月月末調整一次,分為常規性調整
和非常規性調整
注:所有新券加入指數的時間將在調整日前一天通過對外公布。
取價與定價原則
價格選擇遵循如下原則:價格選擇要做到公開、透明、尊重市場,選擇實際交易結算價以及做市商的雙邊報價,同時配合詢價機制,模型推導放在最后。就同一工作日而言,由于指數每日只公布一次,因此選取日終全價。取價原則按如下1-4次序進行:
1、有交易結算發生的,對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的債券選取該債券日終加權平均結算價(剔除遠期價或協議價);對交易所債券市場取每日收盤價;
2、無交易結算發生有雙邊報價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取雙邊報價中的最優申買價;
3、既無交易結算價也無雙邊報價發生的,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詢價窗口詢價或直接詢價;
4、對于沒有市場價格的債券,采取模型定價。
中國債券指數的計算公式
中國債券指數計算采用市值加權法,基本計算公式為
附圖
其中
I[,t]為t日指數;
I[,t-1]為t-1日指數;
L[,i]為債券i的流動性;
R[,i]為債券i的每日相對回報;
附圖
PV[,it]為債券i在時間t的全價;
PVi[,(t-1)]為債券i在時間(t-1)的全價;
n為指數中債券樣本個數;
W[,i]為市值權重;
當日指數是由該指數中每只樣本債券當天總回報的加權總和與前一天指數值相乘而得來,同時,考慮到債券的流動性,指數計算中將給以流動性比重調整。因此指數的計算實際上是一個加權平均的過程,權重是以流動性調整后的市值為權重,當L=1時,權重僅為實際市值。在數學上,對于可比數據(不同日期的指數之間要進行比較)要求權重滿足歸一化條件,
附圖
任何指數的計算必須能有效模擬出一個組合的本質特征和業績。盡管指數的編制原理相同,但編制的具體公式和選擇的標準并不完全相同,使指數在運行上表現并不一致,并導致了各種指數不能進行嚴格意義上的比較,也使有!弗即的指數很難被超越。指數從總量上講是一個資產組合市值的反映,但從個券來看,卻是每只債券以市值為權重的相對回報水平總和。
按指數計算公式所采用的權重不同,我們將債券指數的編制方法劃分為四種:簡單市值法、昨日法、今日法和混合法。指數工作組以2002年債券市場的長期債券投組為例進行了四種編制方法的實證分析,發現這四種方法編制的指數有著明顯不同,如今日法編制的指數表現就很難被超越,并表現出強的抗跌性和強的上漲性,對于編制領頭指數具有獨特意義;而昨日法編制的指數最為穩定,并且在解釋性上也最強。中央結算公司所編制的債券指數作為市場總體反映,采用了昨日法的計算方法。
關于指數計算中的流動性調整的說明
中國債券指數編制考慮了流動性問題。根據國際清算銀行定義,市場流動性是指市場的參與者能夠迅速進行大量的金融交易并且不會導致資金資產價格發生顯著波動。債券市場的流動性是指市場發生頻繁大額交易,成交容易且價格比較穩定。由于流動性會產生溢值,因此債券的流動性指標被投資者廣泛關注。就某一只債券而言,其流動性通常有如下標準來衡量:成交量(也叫債券的“深度”);成交筆數(也可叫債券的“頻率”);出現的工作日歷天數(也叫債券的“廣度”);價格變化幅度(也叫債券的“寬度”)等,在歐洲債券市場,某債券的做市商的個數被認為是最能反映該債券的流動性指標。
在中國債券指數編制中,指數工作組根據掌握的大量結算數據進行統計,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流動性劃分出客觀標準并提出流動性計算公式,目前可實現機器自動計算。我們對交易所流通的國債給予了100%的流動性。流動性的調整必須能夠考慮到每一只債券的交投狀況且要保持一段時間的穩定,一般調整是季度一次。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實際表明,由于現券活躍程度不同,以季度為調整一次,顯然會擴大或降低個券的流動性水平,因此,較好的調整是每兩個月調整一次。基金投資者掌握了流動性編制規則后,就可以根據流動性狀況提前進行投組中的樣本債券組合調整。在流動性調整選擇債券指數計算中,必須消除一個誤區,流動性好的債券組成的指數不一定回報好,可能回報率還很低。
中國債券指數計算的指標系列
表三中國債券指數公布的指標系列
指標累計1-3年3-5年5-7年7-10年10年以上
指數值
平均修正久期
平均凸性
平均到期收益率
平均待償期
平均派息率%
總市值
流通總市值
上一日指數
實證研究表明,僅公布一個指數值并不能滿足基金經理的投資需要,還需要提供方便的其他統計分析指標,這些指標也可稱為指數,是衡量固定收益類最重要的指標,但這些指標的計算必須能考慮到中國債券市場的獨特情況。同時,對于組合投資經理而言,將他的組合與一個持有期不同的指數進行比較是沒有實際意義的,并不能準確反映其投組的業績水平。因此,中國債券指數除了計算總指數外,還根據期限選擇標準進行細分并計算如下分類指數:1-3年;3-5年;5-7年;7-10年;10年以上。從這一角度一看,中央結算公司所提供的債券指數種類遠多于已公布的十三種指數。中國債券指數公布的指標系列為:
綜合上述指數編制說明,中國債券指數的突出特點是:
1.首期推出的中國債券指數是全樣本債券指數;
2.中國債券指數是全價成長指數;
3.中國債券指數的建立規則是以流動性為核心,包括債券選擇標準、流動性選擇標準和樣本債券市值標準等因素,以滿足中國新興債券市場的發展要求。
中國債券指數編制后續工作
在編制中國債券指數必須結合中國債券市場的實際情況,中央結算公司首期推出的債券指數只是整個指數“族”體系的一部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首期推出的中國債券指數需要有一段時間的試運行,在試運行期間指數工作組將廣泛收集市場專家及各機構投資者的意見,以利于后續工作的完善。后續工作工作組將圍繞如下方面展開:
一是,在推出全價指數的基礎上繼續推出特征指數,以利于控制投資風險,發掘債券自身內在規律;
二是,提供指數的詳細跟蹤服務;提供基金管理人如何評估基金及基金管理人業績相關指標、圖形分析、組合指標比較;
三是,為滿足機構投資者的需要和便于與中國債券指數跟蹤比較,工作組為機構投資者定制了“我的資產組合”,投資者只需要根據在中央結算公司預留的賬號和密碼輸入自己持有的債券,即可實現以同樣的指數編制方法來評估自己的投資業績;
四是,為債券市場提供中性的、可比較的一套價值評估系統,給基金管理人選定基金托管人一套科學的依據。
國債投資技巧范文6
關鍵詞:做市商;雙邊報價商;銀行間國債市場
引言
我國多層次的國債市場體系初步形成:服務于證券開戶投資者的國債場內交易市場即證交所國債交易和國債場外交易市場,后者場外市場包括向機構開放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和服務于普通居民和一般的國債銀行柜臺交易市場。由于承辦柜臺交易的商業銀行都是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銀行柜臺交易市場可以看成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延伸。
場外市場是國債市場的一個重要層次,發達國家的國債交易的絕大部分是在場外進行的。例如,美國國債市場是世界上最大的國債市場,其二級市場交易量的90%是通過場外市場實現的。日本的國債市場僅次于美國,從1977年開辟國債二級市場以來,其國債交易的90%在場外。其他國家,像德國、法國以及一些較快的發展中國家,其國債交易也大多在場外進行。
在我國,目前銀行間國債市場也是國債市場的主導力量所在。2003年末,國債總余額為21012.09億元,其中,銀行間市場國債余額為17468.40億元,占總余額的83.13%;交易所市場余額為3543.69億元,占總余額的16.87%.2003年國債市場現券交易總量為13907.88億元,其中:銀行間市場成交8663筆,8190.96億元;交易所市場成交129.41萬筆,5756.10億元。因此,進一步發展銀行間國債市場,提高銀行間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對國債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發展來說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各國證券市場的情況來看,做市商居于場外市場的“中心”、“核心”位置。發揮著重要作用。做市商制度具有活躍市場、穩定市場的功能,依靠其公開、有序、競爭性的報價驅動機制,保障證券交易的規范和效率,是提高市場流動性和穩定市場運行、規范發展市場的有效手段。
作為廣州市管理干部學院“國債市場流動性”項目的成果,本文是從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制度的角度來探討如何進一步提高我國國債場外市場的流動性問題。
一、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制度發展歷程
所謂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雙向報價并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并實現一定的利潤。
2000年4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二條首次提出了“雙邊報價商”的概念,并明確了金融機構經批準可開展債券雙邊報價業務。根據這一精神,人民銀行于2001年4月6日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和支持銀行間債券市場雙邊報價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在通知中詳細規定了申請成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雙邊報價商的必要條件。8月,人民銀行批準9家商業銀行為雙邊報價商,構建了初步意義上的中國債券做市商制度。
從最初的建立到2003年下半年以前,一年多的實踐證明了在銀行間市場推行做市商制度的重要意義,特別是做市商做市在活躍債券交易,提高市場流動性方面的作用尤為明顯。
(一)活躍債券交易
2002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結算頗顯活躍,債券單邊交易結算量又邁上了一個新臺階,突破10萬億大關,達106294.69億元,比2001年增長了160%.而做市商做市的活躍債券交易作用不容忽視。
(二)穩定債券市場
雙邊報價成為市場劇烈波動的緩沖器。2003年上半年債券價格一路攀升,長期債的收益率被過分低估,利率風險不斷積累,直接導致了下半年債市的調整。由于市場發展的不成熟及趨同性使得價格波動較大,市場的流動性受到極大的考驗。而雙邊報價商的存在,使部分有流動性壓力的機構通過點擊雙邊報價商的報價滿足了流動性需求,減輕了部分中小金融機構的持券壓力并降低了經營風險。由此可見,在市場利率不斷走高、市場出現恐慌性拋售、價格波動加劇的情況下,雙邊報價商成為穩定和平衡債市的主要力量。
(三)促進價格發現與收益率曲線的形成
雙邊報價為市場價格的發現和收益率曲線的形成縮短了探索的歷程。雙邊報價券種報價定時、規范,交易便利,大大改觀了以往報價凌亂現象,其安全穩定和連續的特點以及價格發現功能等開始得到市場的認同與肯定,這一切都客觀上為債市價格發現和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形成提供了寶貴經驗。
二、當前債市行情走低,做市商制度問題凸顯
雖然雙邊報價制度的確在活躍債券交易、提高市場流動性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尤其是在2002年到2003年上半年債券市場一路上漲之中更是起到了錦上添花的作用。但隨著客觀環境的演變,現有的雙邊報價制度難以滿足市場的要求,迫切需要進一步改革。
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受債市大幅下跌的,為了避免被動持倉風險,雙邊報價商的報價多次出現中斷的現象,報價的券種也日趨減少,或者是流于形式,雖然繼續報價,但買賣差價過大,遠遠偏離市場,難以真正起到提高市場流動性、穩定市場價格的作用。
此時雙邊報價商作用難以發揮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國債券市場深層次的矛盾造成的。
(一)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存在結構性問題,投資主體行為趨同,經常性的單邊市場行情,使雙邊報價商經常處于不利地位
我國債券市場特別是銀行間市場,投資主體大部分是商業銀行,80%以上的投資和交易是在商業銀行間進行的,由于商業銀行資金來源變化呈趨同性,資金運用渠道單一,經營風格雷同,表現在投資行為上的趨同性。同業間資金寬松時就爭相購買債券,資金緊張時又紛紛拋售債券。使市場經常處于非均衡狀態,時常形成單邊行情。這樣一來,雙邊報價商在按照規定履行雙邊報價并在所報價格上必須進行交易的義務時,由于銀行間債市經常處于單邊市的情況下,債券價格下跌則雙邊報價商的買價全被點擊,這樣一來就意味著雙邊報價商將被迫買下大量債券,承受債券價格下跌的損失;而一旦債券價格上漲,則雙邊報價商的賣價全被點擊,又損失了機會收益。據稱,在2002年債券價格下跌的時候,9家雙邊報價商基本上都因買下債券而遭受損失。
(二)市場行情下跌時缺乏相應的避險工具
在缺乏相應的金融衍生產品的情況下,缺乏“做空”機制,使得債券市場只能炒漲,無法炒跌,市場行情下跌時就缺乏相應的避險工具。
債券市場行情有漲有跌,持有債券必然承擔利率風險。在行情上升期,由于成交活躍,債券持有者可以輕易拋售債券獲利。而價格下跌時,債券持有者若拋售則造成損失,若不拋售則繼續承擔下跌風險。由于缺乏避險工具,在行情上升期,投資者均獲利,因此,2003年以前此問題未引起應重視。而目前,我國已從長期的利率下降通道緩慢步入利率上升通道,債券市場價格下跌,缺乏避險工具的問題就暴露無遺。
我國債券市場具有避險功能的工具只有浮動利率債券、選擇權債券。浮動利率債券發行量少且無規律,很難作為靈活工具進行運用,而且其浮動基準是1年期存款利率,在市場利率波動但存款利率不變的情況下,其避險功能難以發揮。投資人選擇權債券也僅是提供有限的期限轉換功能,其避險功能也是極為有限。
(三)機構投資的非理性
機構投資的非理性造成債券市場行情走低后,大量積累的風險暴發出來,使得這些機構處于極為被動的局面,此時作為雙邊報價商的機構很難有能力再去履行其義務,而作為一般投資者的機構此時也因為風險的集中釋放卻找不到適當的出口而蒙受損失。
另外,雙邊報價商的數量較少,同一報價券種擁有的做市商少,單一做市商為市場合理定價的能力有限,承受市場沖擊的能力比較弱;雙邊報價商的素質也有待進一步提高。
目前我國的雙邊報價商價格發現功能不顯著,缺乏對市場的主動研判能力,對貨幣政策的轉變不夠敏感,未能做到未雨綢繆。操作中只是一味被動地接受市場定價,在跌勢中反而加重了市場恐慌氣氛。當然也由于缺乏一些相應的政策支持,致使雙邊報價商難以履行職責。還有,做市債券品種單一,最初報價券種20個,其中國債12只(固息債9只,浮息債3只),金融債8只(固息債6只,浮息債2只),現已增至26個,但覆蓋面仍然較窄,難以滿足投資者的不同交易需求,致使長期券種的流動性嚴重不足,制約了市場的全面發展。
三、發展做市商制度的建議
(一)創造條件解決做市商做市的動力問題
目前造成做市商動力不足的最大問題就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經常性的單邊市場行情下,做市商履行雙邊報價和交易義務時自身經常處于不利的地位。再加上市場缺乏“做空”機制,這種情形在債券市場行情走低時尤其突出。因為在行情看漲時,雖然會損失一定的機會收益,但總的來說還是盈利的;但在行情走低時,履行義務就意味著蒙受損失。因此解決做市商的動力問題就是解決如何在強調做市商履行義務的同時保證其應有的收益。
1 改變目前的單邊市場現狀,也就是解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主體的結構問題
交易主體的結構問題包括做市商的結構問題和一般投資者的結構問題:
首先是做市商的結構問題。
2004年7月22日央行推出了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隊伍的重大舉措,由最初的9家擴大到15家金融機構。此次不但增加了做市商數量,還對做市商的結構進行了一定的調整。相信有關方面未來還會在建立和擴大做市商隊伍、調整做市商隊伍的結構方面繼續努力。
其次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投資者結構問題。
進一步發展結算業務和經紀業務,拓寬投資者基礎。目前在登記公司開立托管帳戶的機構有3000多戶,其中丙類客戶就有2000余家,不可謂不多,可債市流動性依舊不佳。因此,除了增加投資者的數量之外,關鍵是要解決專業投資人才的缺乏和信息渠道不暢問題,這些問題導致大部分丙類機構交易熱情不高,交易成功率低。
此外,由于證券投資基金規模的擴大和市場參與程度的加深,它已成為債市重要的投資者之一。但主要投資銀行間債市的基金仍然非常缺乏,導致普通企業、居民缺乏進入債券市場的通道,而他們正是保證市場流動性的最終依托。央行應當允許部分商業銀行參與設立債券投資基金,將大量企業和個人的資金和專業投資人才結合起來,才能真正擴大市場的廣度和深度。
2 適當引入“做空”機制,為做市商提供必要的避險工具
1)創新衍生工具來合理的規避風險。隨著今后人民幣利率市場化的和金融市場的開放,在條件比較成熟時,希望金融主管機關積極考慮發展利率遠期協議(FRA)交易、利率和國債期貨市場,穩妥發展套期保值工具,培育構造一個由債券的即期市場、遠期市場、期貨市場等共同組成的完整的債券市場,為做市商提供更多的規避利率風險的手段和方式,從而促進債券市場的協調發展。
2)的情況下,建議允許做市商之間在央行備案的前提下先期開展期權、互換等衍生產品交易,提前化解風險。例如有兩家做市商分別報價浮動債和固定債,如果債市下跌,他們會分別被迫買入大量債券,此時可以通過互換交易降低未來面臨的市場風險,提高市場的穩定性。不同的做市商對相同期限的國債和金融債報價,也可以產生類似需求。
3 落實做市商的權利
在做市商制度規范下,做市商的權利體現在:對國債承銷、機構市場信息的壟斷權;參與政府市場操作對手方的優先權;財政部等政策部門的參與決策權;享有融資甚至融券等便利使做市成本降低的有限成本權。
目前國債承銷團成員偏多,債券做市商承銷的債券大多數時候尚不能滿足自身投資的需要,難以滿足做市交易的合理債券庫存需求,為了保證做市交易所必要的庫存水平,做市商被迫在利率上進行讓步,這常常導致債券中標利率偏低,以合理的價格實現較優的做市債券庫存成為當前做市商面臨的突出困難。要解決上述,當務之急是進一步減少債券承銷團成員的數量,同時為債券做市商提供一級市場的購買便利。
另外,做市商在做市過程中所產生的營業稅及其附加費用,還有對價差所得而征收的所得稅,也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減免。
在融資融券方面建議除可以優先享有央行提供的自動融券或融資權利外,還可享受托管結算機構提供的短期自動融券業務。
(二)進一步健全做市商制度,解決做市商做市的效果問題
1 適當的增加報價券種
為了解決做市債券品種單一、市場覆蓋面狹窄的問題,可以適當的增加報價券種,鼓勵對一只品種多家報價,使之更具可比性,擴大投資者的交易范圍;也可以在合適的時機將柜臺交易券種列入雙邊報價范疇,強化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的統一,此外,結合新發債券普遍流動性不足的現狀,更可以將新發券種全部納入雙邊報價券種范疇,提高市場新券的流動性要求。
2.擴大做市商雙邊報價信息的揭示途徑
報價與成交信息的透明度直接影響著市場的流動性。而從發展趨勢來看,顯然,利用信息報價與成交是集中有效的方式。銀行間債券市場報價除了通過成交系統對外外,還應第一時間通過網絡市場開放。我們認為,應通過債券信息網向外。應實現成交系統與信息系統的實時聯連,從降低尋價成本與成交效率而言,也可實現網上報價并點擊成交功能。
3.在債券市場推行經紀商制度
國外出現了做市商業務與其它業務相融合的趨勢,例如與經紀業務相結合。做市商的利潤關鍵取決于對客戶委托流的爭取。做市業務與經紀業務相結合,只要公司做市商的報價條件與其他做市商相同,公司經紀業務獲得的客戶委托一般會流向公司自己的做市商,從而使做市業務有穩定的客戶委托流保障。同時,公司在選擇做市品種時,為了配合公司經紀業務,往往會適應公司經紀業務客戶的投資特征。因此在推動做市商制度的同時,在債券市場上推行經紀商制度,進一步促進債券市場的發展,有效集中市場需求信息,溝通債券買賣雙方,提高成交效率。在這方面,證券公司在股票經紀業務方面的經驗及龐大的客戶資源優勢,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其它金融機構所不具有的,能夠為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起到獨特的作用。
4.建立合理的做市商增補制度
首先對于做市商的資格應采取核準制,擴大做市商的范圍。同時建立殘酷的退出機制。人民銀行應對做市商資格實行按年審定,對不合格的做市商取消其資格,篩選表現突出的市場成員為做市商,迫使做市商積極提高自身素質,保持做市商隊伍的良好市場形象,以確立做市商在債券市場的導市地位。建議有資格成為做市商的機構應首先從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年度交易結算量排名榜中占據前50名的機構投資者(基金公司除外)中篩選。
5.加強做市商之間的合作
盡管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室可以通過融券和現券買斷調整做市商債券頭寸和損益,但央行主要應通過信息交流協助做市商形成合理的市場預期。做市商之間可以主動通過市場方式形成更緊密的合作,提高做市能力。原先做市商間交流不夠,建議彼此可以定期互相交流意見,共享市場信息,降低個體的做市風險。而且由于整體素質優異,信用風險極低,可以相互間建立融券融資便利,及時分散市場風險。
6.建立業績考核與監控機制
對于做市商二級市場是否提供流動性和做市義務,主管部門可以進行監控。可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建立業績考核與監控體系。業績考核既可以定期進行,也可以隨時進行,是一個動態的系統。通過建立業績評估體系,達到如下目的:
一是,監控做市商債券做市情況,了解不同機構投資者的做市行為;
二是,監控報價情況,了解市場行情動態;
三是,監控做市商成交債券與所報債券的價格偏離或券種偏離情況;
四是,建立個券監控體系,監控同一只債券不同做市商的報價與成交情況。
7.做市商應努力增強自身的報價水平
做市商應努力增強對報價的水平,提高報價的水平和技巧,扭轉當前對市場引導不足的局面,積極參與到變幻莫測的市場中去。從國外做市商的成效來看,雙邊報價能極大的改善市場價格的形成,某一券種的雙邊報價可直接影響市場價格,市場其他成員在進行相關券種交易時,要保證交易成功就必須重視雙邊報價商的報價。因此,在利率走勢沒有扭轉的前提下,當市場交易不活躍,人氣不旺,信心不足時做市商應穩定報價,給市場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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