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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服務市場分析范文1
智能終端的發展,讓孩子們擁有了一種“得心應手”的媒介工具
全球范圍來看,當前移動智能終端爆發式發展,成為互聯網主要接入終端。在移動終端的智能化發展方面,我國達到了甚至超越了全球平均水平。據我國工信部終端入網數據顯示,2012年第二季度,我國智能手機出貨量首次超過了功能手機(出貨占比53%)。①同時,僅2012年,我國移動智能終端出貨量就超過了2012年之前歷史上的出貨量總和,總出貨量為2.58億部,增速達到167%。②
其中,平板電腦由于尺寸合適、操作簡便、使用體驗好,極大地刺激了未成年人的使用意愿和消費熱情,更是成為帶動移動互聯網兒童應用服務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平板電腦不僅在兒童用戶群體中得到了大規模迅速普及,而且還進一步帶動了家長們對于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的下載和消費行為。
美國芝麻工作室的一項研究發現,在iPad后的頭兩年中,超過25%的家長為他們的孩子下載了兒童應用程序。從2009到2012年,暢銷榜中的兒童APP比例從50%增長至75%左右。③同時,NPD Group的數據顯示,美國兒童群體的平板電腦使用率已經從2011年的3%上升至2012年的13%,平板電腦在美國兒童用戶群體中的使用率最高。市場研究機構尼爾森的相關調查也發現,美國6-12歲的兒童中,44%的人在未來六個月內最想買的電子設備就是iPad。
智能移動終端之所以能夠迅速在未成年人群體中普及,一方面是由于隨著技術的發展和普及,終端產品的生產制造成本得以不斷降低,進而降低了消費者購買的價格門檻;另一方面,智能終端順應了媒介形態發展的規律和趨勢,是一種非常適合孩子使用的媒介載體和信息傳播工具。孩子并不需要長期的特殊訓練就可以得心應手地使用電腦、手機、平板等媒介。創始人杰米·皮爾森(Jamie Pearson)認為,“當兒童使用iPad時,只要觸摸就會移動。它就如同是該年齡段其他的自然語言一般。他們只是把它撿起來而已”。在媒介使用方面,移動互聯網終端的發展消弭了兒童與成年人之間在媒介使用技能方面的差異,進一步拓寬了孩子接觸外部世界、接觸社會的渠道和方式。
移動網絡的發展,給孩子提供了便捷、暢通的信息渠道
2012年,我國3G用戶持續增長,新增3G用戶總數達到9411萬。與此同時,三大運營商都在努力推動全國無線局域網發展,積極布設無線熱點,以期提供更好的無線接入網絡服務,進而提高用戶的業務使用粘性、帶動業務收入。
在移動網絡環境不斷得到優化和加強的背景下,使用移動終端上網的行為在全球未成年人中迅速普及。當前,美國青少年使用移動網絡的發展速度正在加快。市場調查機構皮尤研究中心的相關研究發現,25%的年齡在12-17歲之間的青少年主要通過手機訪問互聯網;同時,在擁有智能手機的青少年中,50%的人會通過智能手機訪問互聯網。④就我國的情況來看,青少年通過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接入互聯網的比例也在逐年提升,目前移動互聯網已經成為青少年接觸網絡的主要途徑。根據DCCI的《移動互聯網市場分析報告》顯示,2008年的時候青少年網民中使用手機上網的占整體比例為49.7%,而到了2010年這一比例就上升至80.3%。⑤
青少年越來越多地傾向于使用移動互聯網,一方面是由于移動網絡環境加強和移動終端在未成年人中的普及程度很高,提供了一個更加便捷的上網渠道;另一方面,在網吧和家中上網難免受到各種限制,而使用手機等移動設備上網則更具有靈活性和私密性。根據2012年《第六次中國未成年人互聯網運用狀況調查報告》數據顯示,我國未成年人每天都使用移動互聯網的比例為23%,超過了每天使用電腦上網的人數比例。移動終端的便攜性和移動互聯網隨時隨地、方便快捷的特點,為孩子們使用互聯網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選擇,未成年人上網的環境不再局限于網吧和家中,提高了孩子們接觸互聯網的靈活性。
應用產品的發展,更好地滿足了未成年人群體的內容需求
APP應用程序是移動互聯網應用產品的業務形態,也是移動互聯網最主要的內容表現形式之一。當前,APP開始成為用戶大量接入移動互聯網的獨立入口,而網頁瀏覽器的作用和地位則被弱化。作為APP應用程序的集成和營銷平臺,應用商店是用戶發現、選擇、下載各種應用程序的“根據地”,因此而成為整個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產業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核心環節,移動互聯網的應用服務已經形成了以應用商店為核心的應用生態系統。
當前,全球范圍內兒童類的APP應用產品種類不斷增長,產品數量規模迅速擴張,各大應用商店都在積極關注兒童市場并做出了相應的舉措。在蘋果的APP Store教育類應用產品中,超過80%的熱賣應用的目標銷售對象都是兒童。同時,在其教育類軟件排行榜上,前12名中幼兒教育類占了近一半。⑥專業的兒童應用商店也與蘋果的APP Store有著類似的情況,在我國的某兒童應用商店中“幾乎一半(47%)最熱賣的應用,目標消費者是學前兒童和小學孩子,兒童應用的比例逐年增加,2012年這一比例已上升到72%”。⑦“蘋果”的APP Store在2013年底,通過iOS 7增加一個專門的“兒童”游戲類型;“谷歌”也在2013年5月的I/O大會上提出,將在秋季專門推出一個Google Play教育應用商店,針對教育領域推廣成功的APP應用以滿足教學需求。目前,我國的移動互聯網行業也針對未成年人這個細分領域建設了兒童應用商店。其中包括主流的第三方應用商店,如“91手機助手”“騰訊”紛紛開設了兒童應用專區;還有一些專門為兒童及其家長提供應用產品下載的應用商店,如“淘米媽媽”“工程師爸爸”等。
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的APP化成為不可阻擋的趨勢,APP這種更為便捷的使用方式、更為可視化的呈現形態和更符合人機互動的信息交互模式,都將極大地促進用戶特別是青少年兒童的移動互聯網媒體使用行為。澳大利亞一項最新的針對兒童的調研分析了1800位兒童的媒體使用行為,他們發現70%的年齡在4-14歲的兒童在使用APP,這個比例是2011年調研數據的兩倍。在這些使用APP的兒童中,平均每月使用7個APP。該調研還發現兒童對于游戲機的使用從2011年以來已經下降了32%,兒童更傾向于使用像ipad這種可以安裝APP的智能終端設備。⑧根據我國Android應用商店“91手機助手”的后臺數據顯示,兒童類應用產品的需求增長明顯。2011年初,兒童類應用產品每個月的分發量只有1000萬左右,而2012年下半年,兒童類應用產品的月分發量已逼近4000萬。⑨同時,91無線數據研究中心的2012年第四季度《移動應用發展趨勢報告(Android版)》數據顯示,2012第三至第四季度,兒童類應用產品的周下載量總體呈上升趨勢。其中第四季度的周下載量保持在80萬左右,甚至已逼近100萬,與7月初每周40萬左右的下載量相比增幅可觀。⑩雖然目前兒童應用服務市場仍處于發展的早期階段,但仍顯示出了蓬勃的生命力,必將成為移動互聯網又一新興市場。
發展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應用服務的價值和意義
現階段我國的移動互聯網無論從終端設計、業務形態還是應用產品的層面來看,都主要著力于成年人用戶市場,更多地聚焦在成年人用戶群體上。面對“未成年人”這個規模龐大、不斷增長,而且更加需要關懷和保護的移動互聯網用戶群體,整個移動互聯網行業還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青少年兒童的需求沒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滿足。
未成年人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塑造時期,其接觸的媒體內容對三觀的確立有著重要的影響。不容置疑,當前移動互聯網應用已經成為青少年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健康、積極、向上、寓教于樂的移動互聯網內容將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助于孩子們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行為規范。因此,針對未成年人的內容建設必將成為當前我國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產業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同時,針對未成年人的移動互聯網應用和內容也將促進我國移動互聯網產業的業務創新和價值提升,具有社會價值和經濟效益的雙重意義。
互聯網服務市場分析范文2
內容提要:微軟案、谷歌案與百度案皆反映出在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相關市場的界定總是與不確定性結伴而行。對傳統產業相關產品市場界定的需求替代法與供給替代法,由于無法充分反映互聯網企業產品或服務所具有的雙邊市場的特點,因而將其適用于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存在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并突破反壟斷法實施過程中認定互聯網產業壟斷行為的瓶頸,不能沿襲傳統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縛于反壟斷法規定,而應該從互聯網產業雙邊市場的特性出發,客觀對待互聯網企業所提品(服務)功能的差異,基于利潤來源確定相關市場的范圍,并考慮雙邊市場的交叉網絡外部性對壟斷力量的傳遞效果。
自20世紀90年代基于計算機技術應用所出現的互聯網,是人類社會的一次信息革命。網絡技術把許許多多的信息源、用戶終端和計算機連接起來,通過網絡軟件實現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1]互聯網不僅僅是一種新發明,而且是一種產業的變革,互聯網的應用創造了新的市場和行業。根據1999年美國得克薩斯大學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進行的劃分,互聯網產業包括電子商務(網上商店、訂購服務、售票和專業服務等)、產業基礎設施(因特網接入公司、調制解調器制造商等)、軟件應用(網絡瀏覽器、搜索引擎等)及中介公司(經紀公司和其它各種服務公司)四個組成部分。自產生以來,互聯網產業一直迅猛發展。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統計,截至2011年底,中國網民數量達到5.13億,全年新增網民5580萬。據艾瑞咨詢統計顯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國網絡經濟整體規模達到716.1億元,環比上漲17.1%,同比上漲72.%,預計第四季度將達到800億,全年約為2627億元。2011年受歐債危機的拖累,全球經濟整體乏力,互聯網產業卻依然呈現穩定增長的態勢。到2011年底,全球網民總數達到22.67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32.7%;手機用戶總量達到59億,移動寬帶用戶近12億;全球網站總量增至5.55億個,同比增長117.6%。[2]
隨著互聯網產業的發展,行業內的競爭也日趨激烈。20世紀末發生在美國的微軟反壟斷訴訟案,是全球范圍內影響最大的互聯網相關行業的反壟斷訴訟案件。此后,一些互聯網行業的巨頭企業,如谷歌、雅虎等在美國、歐洲也紛紛受到反壟斷調查,屢受反壟斷訟累。2008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實施以后,互聯網產業由于獨特的技術、經濟特征形成高集中度市場,成為反壟斷工作重點關注的幾個行業之一。2008年河北唐山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人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公司)案(以下簡稱百度案),是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第一案。2011年4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接到的舉報,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兩公司互聯網專線接入價格情況進行了反壟斷調查。2012年4月,360訴騰訊壟斷并索賠1.5億元的案件在廣東高院開庭。國內外互聯網反壟斷案例的論爭焦點主要集中在相關市場界定的問題上,相關市場成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不可逾越的第一道“坎”。
一、互聯網產業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司法困境
任何競爭行為(包括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行為)均發生在一定的市場范圍內,科學合理地界定“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務(以下統稱商品)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和地域范圍”,[3]即界定相關市場(RelevantMarket),是對競爭行為進行分析的邏輯起點,亦是重要的反壟斷司法程序,對判定企業經營活動的法律后果具有潛在的決定性作用。自1948年美國最高法院在美國訴哥倫比亞鋼鐵公司一案中首次使用“相關市場”一詞以來,相關市場是反壟斷的核心概念,也是壟斷行為認定和反壟斷執法活動的基石。因此,相關市場界定是“反壟斷司法過程中一項最基礎、最核心和最關鍵的工作”。[4]
美國反壟斷執法當局和學者們為更準確地界定相關市場,提出了眾多的相關市場界定方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三大類:一是早期案例中提出的方法,包括需求交叉彈性法、“合理的互換性”測試、“獨特的特征和用途”測試和聚類市場法等;二是假定壟斷者測試及其執行方法,包括臨界損失分析、臨界彈性分析、轉移率分析、剩余需求分析和機會成本法;三是基于套利理論的方法,包括價格相關性檢驗和運輸流量測試。[5]由于上述方法多是建立在單邊市場邏輯的基礎上對相關市場進行界定的,在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適用時,往往會面臨較大的挑戰和質疑。
(一)困境之一:將平臺作為一個獨立產品進行相關市場界定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不考慮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性,而是按傳統的單邊市場對待,將互聯網企業的平臺產品作為一個獨立的產品進行相關市場的界定。美國的微軟案就是此種方法適用的典型案例。
1998年5月,美國微軟公司因涉嫌違反《謝爾曼法》而遭到美國司法部與美國19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檢察長指控,進而衍生出全球矚目的美國微軟案。這場世紀審判中最具爭議的部分,乃是微軟公司在與英特爾兼容的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Intel-compatible PC Operating Systems)軟件市場中,將其生產的網絡瀏覽器軟件(IE)與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結合在一起出售,涉嫌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的搭售相關規定。[6]盡管在1997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指出:“如果要指控壟斷或者企圖壟斷行為,原告必須界定相關市場。”[7]雖然法庭最終認定微軟將其網絡瀏覽器與Windows操作系統捆綁在一起銷售是為了壟斷瀏覽器市場,但在微軟案件的所有材料中,包括1999年11月作出的事實裁定(Finding of Fact)和2000年4月作出的法律裁定(Conclusions of Law)中,本案的原告和法院都只是簡單陳述了微軟在與英特爾兼容的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市場中擁有獨占地位,而沒有對案件所涉相關市場的界定依據做出清晰闡述。[8]可以說,作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訴訟的第一案,微軟案打開了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之門,然而由于法官的刻意回避,微軟案卻沒有能夠關上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質疑之窗。微軟壟斷案存在兩個基本問題需要明確:一是對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原告從計算機個人用戶角度出發,認為被告擁有90%以上的市場份額,而被告則根據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兼容性特點,從軟件供應商的角度出發,相關市場應認定為計算機軟件市場,則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市場份額不足30%;二是微軟公司是如何將其擁有的在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壟斷力量傳遞到網絡瀏覽器軟件市場,從而實現其對網絡瀏覽器軟件市場的壟斷,這種“捆綁”銷售的機理是什么?對于以上兩個問題,美國聯邦法院的法官雖然作出了事實認定,但是并沒有在判決中進行說明。由于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方面的模糊性,互聯網產業反壟斷糾紛頻頻發生,互聯網巨頭無不為之困擾。
(二)困境之二:將平臺一邊的市場進行相關市場的界定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注意到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性,但是在相關市場界定時,以市場份額較高的一邊市場確定相關市場,衡量涉案企業的市場控制力。此種方法的運用出現在中國的百度案中。
2008年的百度案是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第一案。原告人人公司因為不滿被告百度公司“競價排名”的做法,訴諸法院。[9]本案關于相關市場的界定成為左右案件走向的關鍵問題。原告認為,本案的相關市場是中國的搜索引擎服務市場,百度公司在該市場上具有支配地位,百度公司的“競價排名”行為已經構成《反壟斷法》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被告認為,搜索引擎服務相對于廣大網絡用戶而言是免費的,免費服務并不是《反壟斷法》所約束的領域,因此并不存在《反壟斷法》意義上的相關市場。最終,在相關市場認定問題方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1)網絡用戶在使用搜索引擎時確實不需要向搜索引擎服務商支付相應的費用,但作為市場主體營銷策略的一種方式,部分產品或者服務的免費提供常常與其他產品或服務的收費緊密結合在一起,搜索引擎服務商向網絡用戶提供的免費搜索服務并不等同于公益性的免費服務,它仍然可以通過吸引網絡用戶并通過廣告等營銷方式來獲得現實或潛在的商業利益,因此,被告界定“相關市場”以是否付費為標準顯然不具備事實與法律依據。(2)本案的相關市場應界定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雖然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網絡新聞服務、即時通訊服務、電子郵件服務、網絡金融服務等互聯網應用技術在廣大網絡用戶中也具有較高的使用率,但搜索引擎服務所具有的快速查找、定位并在短時間內使網絡用戶獲取海量信息的服務特點,這是其他類型的互聯網應用服務所無法取代的,即作為互聯網信息查詢服務的搜索引擎服務與網絡新聞服務、即時通訊服務等其他互聯網服務并不屬于構成相關市場的具有緊密替代關系的一組或一類服務,即‘搜索引擎服務’本身可以構成一個獨立的相關市場。法院雖然在相關市場認定方面認同了原告的主張,但是最終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原告既未能舉證證明被告在“中國搜索引擎服務市場”中占據了支配地位,也未能證明被告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因而,一審法院駁回原告的起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在百度案中,法院判決僅從與原告利益沒有直接關聯的單邊市場確定相關市場,則其判決難免存在一定的謬誤。
(三)困境之三:模糊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采取相對保守的態度,不去主動界定相關市場。美國谷歌案[10]就是如此。
KinderStart是美國康涅狄格州一家專門提供兒童信息的網站(KinderStart.com)。2005年該公司在沒有收到任何警告信息的情況下,被清除出Google索引。在頂峰時期,KinderStart.com每月的訪問量超過1000萬人次,而被Google“封殺”之后,該公司網絡流量下滑了70%。2006年KinderStart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Google公司利用搜索引擎業務對該公司進行了不正當地“封殺”,損害了其互聯網業務,Google的這種行為違反了《謝爾曼法》和其它法律。KinderStart希望獲得經濟賠償,并請求法院強制Google改變現有的網站排名機制。原告的訴訟請求最終被法院駁回,主要原因在于,法官認為:(1)原告沒有能夠證明搜索引擎市場是一種“銷售分類”(Grouping of Sales)及這種銷售分類可以構成一個獨立的相關市場。原告沒有主張谷歌或者任何其他的搜索服務提供商出售的是搜索服務,而是主張“鑒于過去用戶的經驗和預期,及考慮到先前的關于因特網自由與因特網中立(Neutrality)的政府監管和技術政策,任何搜索引擎必須是對使用者免費”。這種判斷的根據是沒有拘束力的,以此為基礎來證明反壟斷法與免費服務存在某些關聯是站不住腳的。盡管KinderStart辯稱搜索所具有的功能性可以從其他途徑為谷歌帶來豐厚的報酬,但是它卻沒有指出是什么人因為搜索給谷歌付費。因此,從反壟斷法的立場上來說,搜索市場(SearchMarket)不是一個“市場”。(2)原告亦沒有能夠證明搜索廣告市場足以構成一個獨立的市場。盡管搜索廣告市場(Search Ad Market)與因特網上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廣告有著本質區別,在界定相關市場的時候必須對此予以充分考慮,但這種區別還不足以使得搜索廣告市場與比之更大的因特網廣告市場(Market for Internet Advertising)區別開來。因為一個網站可能選擇通過以搜索為核心(Search-based)的方式廣告,也可能選擇別的與搜索無關的方式廣告。無論如何,以搜索為核心的廣告方式與其他任何因特網廣告具有合理的可替代性。谷歌案中,法官注意到了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點,并對雙邊市場的特點進行了說明,但并沒有對雙邊市場的內部關系進行論證,存在說理不透的問題。
(四)小結
通過以上國內外案例的簡單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法院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認定有如下特點:(1)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舉證責任由原告負擔,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確定相關市場是足以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合理原因。[11](2)替代性尤其是以功能差異為基礎的需求替代性分析是界定相關產品市場的基本要素。誠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92年指出的:“反托拉斯訴訟中的相關市場是由消費者可獲取的選擇來決定。一般而言,相關產品市場包括許多存在合理的使用替代性(Inter-changeability ofUse)及需求交叉彈性(Cross-elasticity of Demand)的產品或者服務集合,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品牌可以單獨構成一個相關市場。”[12](3)在傳統產業中,“免費”的行為不屬于反壟斷法規制之列,但在具有網絡外部性的互聯網產業中,“免費”不足以構成非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抗辯。上述谷歌案件、百度案件突出地反映了雙邊市場特性對于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重要性,但由于案件本身所限,還不能完全反映雙邊市場對反壟斷法相關市場界定帶來的挑戰和沖擊。[13]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的界定必須建立在對費用支付模式的進一步深入分析的基礎上。(4)在各國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相關市場的界定總是與質疑、模糊性結伴而行。原被告總是站在各自的立場論證相關市場的界定,法院總是以缺乏足夠證據為支撐的替代性分析來解釋相關市場的界定。即便在對相關市場界定有著深遠影響的判例——杜邦案與布朗鞋案中,法官對相關市場的界定都沒有取得一致意見,更不用說原被告對法院的判決心甘臣服。[14]這個問題在互聯網產業表現尤為突出,也給互聯網產業的反壟斷司法工作帶來了困擾。
二、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特殊性
互聯網產業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將互聯網技術加以產品化(或商品化)并形成一定規模的產業。21世紀以來,世界經濟最富有活力的增長點莫過于互聯網產業。隨著互聯網產業的發展,社會財富也在不斷增長。互聯網產業是以互聯網為支撐的,它擁有最大的信息平臺、交易平臺、資源配置平臺和專業社區平臺。然而,互聯網產業所形成市場不同于傳統的單邊市場,[15]而具有雙邊市場特性。
(一)雙邊市場的特質
雙邊市場理論是在21世紀初產生的一種經濟理論。[16]雖然此前已經存在一些典型的雙邊市場產業,如媒體、中介業和支付卡系統,但真正受到學者關注和重視的是在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隨著信息和通信技術的迅速發展,互聯網產業的出現,形成了大量的雙邊市場,如操作系統、搜索引擎、B2B電子市場、門戶網站等。以互聯網產業為代表的新經濟的發展,使雙邊市場成為社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其進行理論研究具有重要的經濟和法律意義。雙邊市場理論研究,主要側重于對雙邊市場與傳統的單邊市場的區別,以及由此帶來的新經濟產業在產業組織、企業行為、反壟斷政策等方面的影響與變革。
從外觀上來描述,雙邊市場(Two-sided Markets)也被稱為雙邊網絡(Two-sided Networks),是指有兩個互相提供網絡收益的獨立用戶群體的經濟網絡。從經濟學意義上來說,雙邊市場是指有兩組參與者需要通過平臺(Platform)來進行交易,而且一組參與者加入平臺的收益取決于加入該平臺另一組參與者的數量的市場。[17]平臺實際上是一種交易空間或場所。較之于單邊市場,雙邊市場具有如下特征:(1)雙邊市場具有“交叉網絡外部性(Cross-group Network Externality)”。這是指兩個不同用戶群之間的外部性,即平臺廠商一邊用戶數量的增加會帶來另一邊用戶效用的提高。[18]從該定義可以看出,雙邊市場的網絡外部性不僅取決于交易平臺同一類型用戶的數量,而且更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另一類型用戶數量,這是一種具有“交叉”性質的網絡外部性。(2)雙邊市場定價的平衡法則。在單邊市場中,產品或服務面對的是同一類用戶群體在不同產品之間產生的外部性會被用戶內部化;而在雙邊市場中,由于交易平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面對的是不同的用戶群體,市場兩邊的交叉網絡外部性并不會被用戶內部化。因此,為平衡兩類用戶的需求,交易平臺往往會對需求價格彈性較小一邊的價格加成(Mark up)比較高,而對彈性較大的一邊則價格加成比較低,甚至低于邊際成本定價,或者免費乃至補貼,以吸引其參與平臺并進行交易。[19]
在上述三個案件中,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谷歌的搜索引擎平臺及百度的搜索引擎平臺都屬于雙邊市場而非傳統的單邊市場。在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中,微軟向軟件開發商免費提供Windows操作系統接口,而向電腦用戶收取操作系統的費用以使兩類用戶群體都能加入到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上來。在谷歌與百度的搜索引擎平臺中,盡管兩者盈利模式存在差別,但是這兩個平臺運行的模式都是一邊向利用搜索引擎進行信息搜索的廣大網民提供免費服務,一邊對利用搜索引擎廣告的企業收取相應費用;其盈利能力的大小往往取決于平臺所能夠吸引到的網民的數量多少。
由于雙邊市場和單邊市場機制的不同,單邊市場下建立起來的傳統競爭行為判斷邏輯在雙邊市場下很難具有適應性,雙邊市場的反壟斷規制由此變得復雜,涉及雙邊市場案件的走向亦由此變得撲朔迷離。耶魯大學的埃文斯教授認為,雙邊市場的規制必須從一個全新的視角去看待,簡單地、割裂地考慮平臺一個邊的市場行為將會得到片面的或者錯誤的結論,并導致錯誤的規制政策。選擇雙邊市場反壟斷規制的政策應該綜合考慮市場勢力、進入壁壘、掠奪性定價、市場圈定、市場效率的評估等因素。[20]賴特教授經過對澳大利亞和英國信用卡市場規制政策的長期實證研究,系統總結了這些適用于單邊市場的政策運用于雙邊市場存在的8個誤區,并認為這些認知上的誤區可以通過對于雙邊市場的正確分析而加以糾正。這8個誤區是:應該設定有效的價格結構來反映相關的成本;價格-成本之間比較高的加成意味著較大的市場勢力;低于邊際成本的定價意味著掠奪性定價;競爭的加劇必然導致更加有效的價格結構;競爭的加劇必然導致更加平衡的價格結構;在成熟的市場中,價格結構沒有反映成本是不合理的價格;當市場的一邊定價低于邊際成本時,其必然受到市場另外一邊的交叉補貼;平臺所制定的規制性價格是中性。[21]
(二)傳統界定相關市場方法的局限性
盡管國際上尚未真正形成統一的相關市場界定的標準與方法,但不可否認的是,相關市場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商品(地域)的可替代程度,因此,界定相關市場的基本依據是替代性分析。我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規定,界定相關產品市場應主要從需求角度來考察產品的需求替代性,必要時考察供給替代性。從具體的界定方法來說,各國反壟斷立法中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演變,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以哈佛學派的結構主義為基礎建立的一系列界定方法,包括:合理可替代、供給替代、交叉價格彈性、子市場、集群市場、產品流等。在這一個階段,界定相關市場都側重于對產品特征和功能的定性分析,具有較強的主觀性。如在百度案中,百度提供的搜索引擎為雙邊平臺性產品,平臺的兩邊連接的分別是企業與用戶。對于普通的非付費網民來說,搜索引擎平臺向他們提供的是一種信息搜尋服務,因而,相關市場應當是搜索引擎服務市場;而對于另一邊在搜索引擎平臺上商業廣告的企業來說,搜索引擎平臺為它們提供的是一種商業廣告服務,因而,相關市場應被界定為互聯網絡廣告市場。由于對兩邊市場產品功能認知的分歧,在反壟斷法的實施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矛盾和沖突。在百度案中,我國法院最終將該案的相關市場界定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主要是從普通的非付費網民與百度公司交易的市場出發進行認定的。而同樣的搜索引擎平臺產品,在2007年的Google-Double Click合并案件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經過認證,將相關市場認定為“搜索廣告市場”(Search AdvertisingMarket)。[22]兩國反壟斷機構對搜索引擎平臺產品相關市場認定的分歧,體現了產品功能界定法在雙邊市場中運用的局限性。盡管后來的交叉價格彈性加大了定量分析的成分,但是其假設前提是除壟斷者外其他供給者的價格不變,或者消費者對其他供給者的需求不變,而在現實中,要得到如此苛刻條件下的數據幾乎不可能,因此,這種方法的實用價值不大。
第二個階段以強調效率的芝加哥學派和以強調效率公平并重的后芝加哥學派的經濟學思想為基礎,建立的以假定壟斷者測試法(簡稱SSNIP法)為主的界定方法。[23]建立在定量分析基礎之上的SSNIP法,克服了上述方法的不足,自1982年在美國《兼并指南》中首次被提出后,1997年為《歐盟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通告》采用。迄今為止,SSNIP法是許多國家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界定相關市場的主要方法。盡管如此,SSNIP法在雙邊市場中也同樣存在缺陷。首先,SSNIP法也是建立在單邊市場分析的基礎之上,它對產品功能界定法的改進在于采用了更為嚴謹的量化分析,即以持久地(一般為1年)小幅(一般為5%-10%)提高目標商品的價格來考察商品的替代程度,以此來確定相關商品市場的范圍。[24]但是,由于雙邊市場所具有的交叉網絡效應,平臺企業的收益不僅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同一類型用戶的數量,而且更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另一類型用戶數量,因此,這種小幅度的漲價對于一邊市場影響是不顯著的。其次,由于平臺企業對雙邊市場的用戶在定價方面一般采取的是傾斜定價策略,即對一邊市場采取“低價”甚至是“免費”策略,通過免費提供服務來培育一定的用戶群,在免費用戶達到一定規模后,又以免費用戶為資源與另一邊的用戶進行交易,實現收費目的。這種存在交叉補貼的市場,互聯網產業的網絡效應加大了界定相關市場的難度,一方面降低了合理可替代性程度,[25]另一方面弱化了需求交叉彈性。所以,互聯網平臺企業的首要競爭策略是產品差異化,而非價格策略。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在新經濟行業中,由于產品品質的競爭或技術的競爭已經遠大于價格的競爭,以價格理論為基礎的SSNIP測度標準根本不能有效界定相關市場。[26]
從免費用戶角度來考察需求替代性,則顯得更難。首先,需要考察的是產品的價格,對于消費者而言其使用平臺企業提供的服務是免費的,無所謂價格問題;其次是產品的特性,由于交叉網絡效應的影響使得該平臺對廣大消費者產生了“鎖定”效應,此時消費者的轉移成本較高,限制了其選擇可以替代的其他平臺;再次考察的是產品的用途,互聯網產業在位平臺企業總是不斷開發新產品,大多數在位平臺企業產品的用途基本能涵蓋其他產品的用途;最后是消費者的偏好,互聯網上的消費者對其所使用的產品往往具有依賴性,且使用又是免費,所以這一替代性也很弱。因此,在雙邊市場中運用需求替代性來界定相關產品市場有著天然的硬傷。[27]
面對傳統的相關市場界定方法在反壟斷法實施時所面臨的窘境,美國反托拉斯機構中的經濟學家很早就提出過,對競爭影響的分析并不一定需要進行正式完整的市場界定。[28]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指出:“如果原告可以證明被告的行為對競爭產生了直接的不利影響……這可以說是比復雜市場份額計算來證明市場力量的更為直接的證據。”[29]國內有學者以此為據,提出對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的處理應當淡化其相關市場界定的問題。[30]對此,筆者并不茍同。因為相關市場界定是處理反壟斷案件中的邏輯起點,一旦離開這一起點去實施反壟斷法律,勢必會導致反壟斷法實施的擴大化,產生大量的反壟斷“偽案”,[31]浪費國家的執法、司法資源,更多的企業將會由此拖入訴累,影響企業的創新。
反對相關市場界定的學者認為,界定相關市場是反壟斷訴訟創建的一個人造物,通過其邊界將市場內外的企業區分開來沒有任何意義。[32]筆者認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中的相關市場界定是必要的。由于存在客觀上的困難,我們可以采取相應的應對策略,一是進行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創新,使互聯網產業的相關市場界定更為簡單、明確;二是降低原告的舉證責任要求。其中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創新是至關重要的。
(三)小結
在雙邊市場上,平臺企業通常向兩組截然不同的消費群體提供多種差異化產品,這使得雙邊市場的相關市場界定變得復雜化:(1)雙邊市場具有復雜的外部性,如何考慮外部性對替代性的影響?(2)隨著消費群體的增加,平臺企業有了更多選擇,比如單邊漲價還是雙邊漲價,這必然增加求解最優化問題的難度;(3)當市場上有多個平臺時,如何判斷它們之間的替代順序?(4)不同類型的雙邊市場具有不同的經濟特征,所以在雙邊市場背景下推導各種方法的計算公式時,需要針對不同類型的雙邊市場,建立相應的數理經濟模型。
綜上所述,雙邊市場理論的提出,為反壟斷法理論研究開辟了一個全新的領域,也為反壟斷執法、司法,尤其是相關市場界定的操作帶來了全新的分析視角。然而,從諸多的雙邊市場和單邊市場的差異化行為來看,經濟學界和司法界對于雙邊市場的策略行為多持支持或者不確定的態度,且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實務界都缺乏一個判斷雙邊市場定價規制的標竿體系。[33]雙邊市場理論的發展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工作帶來了挑戰,也為破解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困境指明了出路。
內容提要:微軟案、谷歌案與百度案皆反映出在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相關市場的界定總是與不確定性結伴而行。對傳統產業相關產品市場界定的需求替代法與供給替代法,由于無法充分反映互聯網企業產品或服務所具有的雙邊市場的特點,因而將其適用于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存在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并突破反壟斷法實施過程中認定互聯網產業壟斷行為的瓶頸,不能沿襲傳統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縛于反壟斷法規定,而應該從互聯網產業雙邊市場的特性出發,客觀對待互聯網企業所提品(服務)功能的差異,基于利潤來源確定相關市場的范圍,并考慮雙邊市場的交叉網絡外部性對壟斷力量的傳遞效果。
三、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創新思路
Baker認為,“縱觀美國的反壟斷訴訟歷史,多數案例的解決最終要尋求于市場界定而不是其他重要的反壟斷問題。市場界定在評估市場勢力和判斷企業的市場行為是否具有反競爭效果方面,經常是極為關鍵的一步。”[1]要修復替代性分析的硬傷、突破認定互聯網產業壟斷行為的瓶頸,就不能照搬傳統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縛于《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相關市場界定指南》中規定的現成方法。事實上,該指南對相關市場界定方法方面所持的是一種比較開放的態度,容許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進行不斷創新。指南第7條規定:“界定相關市場的方法不是唯一的。在反壟斷執法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可能使用不同的方法。”鑒于傳統的相關市場界定方法對雙邊市場產業適用的局限性,從互聯網產業的雙邊市場特性出發,客觀對待互聯網企業所提品(服務)功能差異,并綜合考慮交叉網絡外部性、利潤來源等因素,對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中的相關市場界定進行方法的革新,愈顯其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確定平臺產品的盈利模式
市場競爭本是一種利益追逐的過程,企業經營的目的是為了贏利,為了追逐利潤的最大化。企業獲取利潤的方式最主要的是爭奪市場中的資源,這種資源可以是具有物質形態的,也可以是不具有物質形態的。[2]不論是傳統的單邊市場,還是雙邊市場,都存在這些資源,因為資源是市場的基礎。如果一個市場中并沒有資源,那么這個“市場”就不能稱之為真正的市場。可以說,資源是市場賴以生存的基礎。在雙邊市場中,尤其是互聯網產業中,平臺企業對資源的爭奪更為激烈。平臺企業往往制定傾斜定價的營銷模式,低價甚至免費向一邊用戶提供服務而向另一邊收取服務費用。這種傾斜定價策略容易使人們關注其“免費”的部分,卻忽略了“收費”部分。百度案鮮明地體現了這一點,這就要求我們應當根據雙邊市場的特殊情況來研究適用互聯網產業中相關市場界定的方法。
在谷歌案件中,法官強調原告必須證明谷歌搜索的盈利模式,只有在“免費的谷歌搜索”其實不是免費的情況下,反壟斷法才會對其進行規制。[3]可見,雙邊市場平臺企業的“盈利性”是反壟斷法適用的前提條件。在雙邊市場條件下,的確有免費使用產品的現象存在,但是這種“免費”是建立在平臺企業運用平衡法則定價的基礎上。通過對不同類型平臺參與方費用支付情況及平臺企業盈利模式進行解析,有助于了解包括互聯網企業在內的平臺企業“免費”業務的實質。不同類型平臺參與方費用支付情況及平臺企業盈利模式詳見表1。
表1雙邊市場分類與盈利模式[4](缺圖)
從表1可知,雙邊市場內的互聯網企業所提供的免費或者低收費產品與傳統公益性質的機構提供的免費物品有著本質的不同。平臺一邊用戶免費產品的獲取建立在平臺另一方支付相應的交易費、嵌入費、廣告費等費用的基礎上。平臺企業不是公益機構,事實上,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伴隨互聯網產業的驚人增長速度,蘋果、微軟等互聯網產業內的企業已經成為世界經濟舞臺中的核心角色,步入世界上最盈利的企業之列。
(二)以利潤來源邊市場為界定相關市場的主要依據
縀度案中,法院一方面從網絡用戶進行信息搜索的需求替代角度來判斷搜索引擎服務的替代性,認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可以構成《反壟斷法》上獨立的相關商品市場;另一方面又從廣告商的角度,認為百度公司向廣大用戶免費提供搜索引擎服務而又向廣告商收取廣告費用是一種營銷策略,從而否定了被告以“免費服務”并不是《反壟斷法》上的相關市場的抗辯理由。因為依據傳統的相關商品市場界定方法,僅從網絡用戶或僅從廣告服務角度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如果法院僅從廣大網絡用戶角度來界定本案的相關商品市場,考慮到網絡用戶進行信息搜索的需求替代性,搜索引擎服務市場可以構成獨立的相關市場,從而將相關商品市場界定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具有可接受性;但是如果法院僅從廣告服務角度來界定相關商品市場,則可得出本案的相關商品市場是廣告市場的結論。可見,法院在認定本案的相關商品市場時其實存在一個矛盾:將本案的相關商品市場界定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是從網絡用戶的角度出發;而在否定被告的抗辯理由時卻是從廣告服務角度出發的。或許法院沒有意識到或刻意忽略了界定相關市場中的這一內在沖突,[5]產生這種沖突的原因是什么呢?筆者認為,問題出現在“免費”與“付費”上,法院能夠看到百度公司的營運不是完全“免費”,其營業利潤的來源并不是廣大用戶而是廣告商,正是因為法院認識到這一點才會不自覺地從廣告服務角度來否定被告的抗辯。我國《反壟斷法》在相關市場界定方面并沒有規定“營業利潤的來源”這一因素,因此導致了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出現這一矛盾,這充分表明現有《反壟斷法》存在著不足,在界定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時出現了困境,而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互聯網產業的雙邊市場特性。
雙邊市場可以理解為一種交易平臺,這個平臺的交易量取決于兩邊的聯合需求。如果有一邊對平臺的服務或產品沒有需求,那么這個平臺將“不復存在”。只有當兩邊同時對平臺的服務或產品產生需求時,平臺才能真正具有價值,發揮其作用。要使平臺兩邊均對其服務或產品產生需求,平臺可以通過定價策略吸引兩邊用戶在平臺上進行交易。但是,平臺兩邊市場的需求者由于對平臺利用的不同,因而導致市場交易的產品(或)服務不同。如微軟公司的Windows平臺,對于個人用戶來說,與微軟交易的是個人電腦操作系統軟件,對于另一邊的軟件開發商來說,微軟提供的則是一個開放、兼容的應用軟件。如果依個人用戶邊市場,將Windows平臺界定為個人電腦操作系統軟件,微軟公司在該市場占有90%以上的市場份額,具有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如果依軟件開發商邊市場,將Windows平臺界定為應用軟件,則微軟公司在應用軟件市場中的市場份額只占5%左右,從而不具市場支配地位。百度搜索平臺也是如此,對于一般搜索用戶來說,百度公司提供的是免費搜索引擎服務;對于互聯網廣告商來說,百度公司提供的是收費的互聯網廣告服務。因此,以企業利潤來源界定雙邊市場中的相關市場,就可以簡單而準確地得到確定的結論,即微軟公司在個人電腦操作系統市場擁有市場支配地位,而百度公司在互聯網廣告市場不具市場支配地位。
(三)互聯網產業主要相關市場的確定
企業提供具體的產品(服務)功用的不同,我們可以將其分為信息獲取類、交流溝通類、網絡娛樂類和商務交易類等四類。筆者擬依照此種分類對各類互聯網企業的利潤來源進行分析,并確定互聯網產業的相關市場。
1.信息獲取類。信息獲取類主要包括搜索引擎和門戶網站等。界定搜索引擎或門戶網站的相關市場,需要考察其利潤來源。筆者首先以“百度案”為例,探討搜索引擎的相關市場界定。
根據百度2010年第一季度財報,其第一季度營業收入12.94億元,運營利潤5.3億元。通過上表,不難發現在線廣告業務是百度的支柱性營收來源(占總收入的比重達99.9%)。財報數據顯示,2010年第一季度廣告營收達12.93億元,在總營收中的比重貼近100%。因此,百度的利潤來源是廣告業務收入。
在百度案中,法院雖然考慮了百度并不是完全“免費”,會通過其他手段來贏利的因素,但是在作出相關市場界定時卻沒有進一步考察百度的利潤來源,將相關市場界定為“中國搜索引擎服務市場”存在不合理之處。筆者認為,百度的利潤來源主要是廣告業務收入,因此將相關市場界定為“中國網絡廣告市場”[7]為宜。因為百度的絕大部分利潤來源于廣告業務,其與直接競爭者爭奪的必然是廣告業務資源,如果采取壟斷行為極有可能是因為對廣告業務資源的爭奪,最能表現百度與其他競爭者之間的競爭關系,這樣有利于判斷該行為對其他競爭者產生何種影響以識別是否需要適用《反壟斷法》予以規制。
門戶網站和搜索引擎服務的利潤來源是否存在差異呢?此處以網易為例。
從表3看出,在網易總的營業收入中,2005年至2010年網絡游戲收入均占到80%以上的比例,可見其利潤的主要來源是網絡游戲收入。因此,如果網易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界定相關市場就應當著重考慮其在網絡游戲市場中的競爭力。我國的主要門戶網站還有新浪網、搜狐網、騰訊網等等。根據艾瑞咨詢,新浪網的主要利潤來源是廣告收入。[9]可見,門戶網站之間的利潤來源是存在差異的,不同的門戶網站,利潤來源也有可能不同。因此,界定相關市場時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并結合相關數據進行分析。
2.交流溝通類。這種互聯網產業主要包括即時通訊、電子郵件和論壇等。針對此種類別,筆者擬在下文以“3Q之爭”為例進行探討。“3Q之爭”涉及到奇虎360與騰訊QQ兩個平臺企業,因此首先有必要了解這兩個平臺企業的營業收入分布狀況。
根據艾瑞咨詢報告顯示,2010年,奇虎公司的互聯網收入為5379萬美元,占全年收入的93.3%。其中包括網絡廣告收入3882.6萬美元、互聯網增值服務收入1477.4萬美元和其他服務收入19萬美元,占全年收入的比重分別是67.3%,25.7%,0.3%。結合表4,我們知道,奇虎360營業利潤的主要來源是在線廣告業務收入。反觀騰訊QQ,其營業收入構成與奇虎360有所差異。表5顯示2010年經審計后的數據,騰訊的互聯網增值服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超過78%,移動及電信增值服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接近14%,網絡廣告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接近7%,其他服務收入所占比例不到1%。因此,騰訊營業利潤的主要來源是互聯網增值服務收入。
3.網絡娛樂類。網絡娛樂類主要包括在線視頻、音樂和游戲等。筆者以網絡視頻為例。首先,分析一下在線視頻的利潤來源。
上圖反映出在線視頻行業主要利潤來源是視頻網站的廣告收入,2010年占到了68.5%。在線視頻行業相關市場的界定應當著重考察其在視頻網站的廣告市場競爭狀況,從而判斷其是否存在壟斷行為。
4.商務交易類。此種分類主要包括電子商務平臺和第三方支付工具等。在我國,電子商務平臺主要指網絡購物,它主要包括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模式(B2B)、企業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模式(B2C)和個人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模式(C2C)。[13]艾瑞咨詢認為目前B2C企業盈利模式劃分為兩種:一種是以傭金服務費收入為主的“平臺式B2C”,另一種是以進銷差價收入為主的“自主銷售式B2C”。在B2B和C2C平臺中,其盈利模式有所差異,在此不重點分析。筆者認為,界定B2C電子商務平臺的相關市場需要區分“平臺式B2C”和“自主銷售式B2C”,因為他們的利潤來源并不相同。目前,我國第三方支付按照行業的不同,又分為兩種:一種是以支付寶、財付通、盛付通為首的互聯網型支付企業,其服務對象是個人;另一種是以銀聯電子支付、快錢、匯付天下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業,其服務對象是企業。此處以支付寶為例。根據艾瑞咨詢,支付寶現有的盈利模式是以交易手續費為主。[14]因此,在判斷相關市場時,我們需要從其交易總量出發,分析其面臨的競爭約束,根據競爭程度的強弱來界定相關市場。
(四)平臺產品兩邊市場的關系及其考量
在雙邊市場條件下,是否存在平臺企業利用在其中一邊市場的壟斷地位,對另一邊市場進行有效控制,影響市場進入或改變競爭格局,這也是一個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法律實施必須考慮的問題。
交叉網絡外部性是雙邊市場形成的一個前提條件,也是判斷該市場是否為雙邊市場的一個重要指標。[15]一般而言,平臺廠商一邊用戶數量的增加會帶來另一邊用戶效用的提高,平臺具有正的交叉網絡外部性。但是,受到雙邊市場的平臺企業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差異化的影響,有時候平臺廠商一邊用戶數量的增加會減少另一邊用戶的效用,平臺具有負的交叉網絡外部性。[16]所以根據兩邊市場用戶的相互影響不同,可以將雙邊市場平臺分為正網絡外部性平臺和負網絡外部性平臺。互聯網產業中的市場創造型平臺(Market-maker,平臺企業為買賣雙邊提供交易的便利,借助平臺企業的交易平臺,交易雙邊可以提高搜尋交易機會的效率或者交易成功的概率)和需求協調型平臺(Demand-coordinator,平臺企業將具有相互需求傾向的買賣雙邊凝聚到一個共同的平臺,促使他們之間的相互需求得到實現)一般都屬于正網絡外部性平臺;受眾制造型平臺(Audience-maker,雙邊市場的主要功能是聚集足夠多的受眾如讀者、觀眾和網民等,從而滿足與受眾相對的另一邊用戶的某種需求)屬于負網絡外部性平臺。
在正網絡外部性平臺的雙邊市場中,一邊市場的參與交易人數、交易量與另一邊市場的參與交易人數、交易量存在正相關關系。如屬于需求協調型的Windows平臺,購買和使用微軟公司個人電腦操作系統的用戶越多,則會吸引越多的軟件開發商為其提供應用軟件;而更多的應用軟件的支持,又會導致更多的用戶選擇購買和使用微軟公司的個人電腦操作系統。
從壟斷力量的傳遞方面考量,在雙邊市場具有正的交叉網絡外部性的條件下,市場支配力量存在傳遞效應,即平臺一邊的市場支配力量可以通過平臺向平臺另外一邊傳遞;而在存在負的交叉網絡外部性的雙邊市場中,市場支配力量沒有從平臺一邊向平臺另外一邊傳遞的問題。
在美國的微軟案中,微軟公司利用其在個人電腦操作系統市場的壟斷地位,將其生產的網絡瀏覽器軟件與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結合一起出售,是為了壟斷瀏覽器市場而進行的捆綁銷售行為,即微軟公司將其在個人電腦操作系統市場所擁有的壟斷力量引入到了瀏覽器市場,致使原有市場競爭的格局受到破壞,微軟公司實現對瀏覽器市場壟斷的同時,也進一步強化了其在個人電腦操作系統市場的壟斷地位。[17]2004年歐盟委員會認定微軟將多媒體播放器與Windows捆綁,違反了《歐洲共同體條約》第82條禁止濫用支配地位的規定,通過多媒體播放器與Windows的捆綁,微軟成功地將Windows作為分銷渠道來確保其在多媒體播放器市場的重要競爭優勢,這具有反競爭的性質。因為捆綁有利于樹立一個保護微軟多媒體播放器的市場進入障礙。這種障礙使得競爭者的產品難以進入市場,挫傷了多媒體播放器廠商人力和資金投資的積極性,減少了來自這些廠商的有效競爭,最終擾亂了正常的競爭程序。[18]雖然很多經濟學者的研究結論證明,無論是壟斷情形還是競爭情形,雙邊平臺企業采取搭售策略均可提高買方總效用、賣方總效用以及社會總福利,[19]但是,他們忽視了壟斷企業的搭售對競爭市場競爭結構的破壞效果,由此造成對用戶選擇權的損害以及對產品創新的影響。實踐證明,正是由于對微軟搭售的反壟斷限制措施的實施,才有Google、蘋果的創新和脫穎而出,才有互聯網市場的五彩繽紛。
受眾制造型的雙邊市場常常需要以負價格向受眾提供服務以吸引足夠多的受眾到平臺上來,由此帶有一定的負網絡外部性。例如,如果門戶網站的廣告鏈接過多,那么網民退出的意愿會增強。艾瑞市場咨詢2006年的《個人門戶發展趨勢研究報告》中顯示,網民對從門戶網站獲取信息不滿意的主要因素為廣告過多、內容繁雜、真實性較低、推薦的頭條很少有自己感興趣的等等,數據詳見圖1。
在百度案中,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平臺是負網絡外部性平臺,眾多的搜索服務用戶的使用,為網絡廣告商創造了商機,吸引他們在搜索界面和搜索結果中加入廣告元素。但過量的、不合理的廣告,如百度公司的“競價排名”等,會影響搜索服務的質量,導致搜索服務用戶的退出,而搜索服務用戶的減少,則會降低搜索引擎平臺對網絡廣告商的吸引力,影響平臺企業的盈利。因此,過量的、不合理的廣告對于百度公司來說,與其說是創利行為,不如說是自損行為。因此,百度公司不可能將其在免費的“搜索引擎服務市場”的壟斷力量傳遞到另一邊的互聯網商業廣告市場,影響互聯網商業廣告市場的競爭。進而言之,即便是百度公司在平臺的一邊“搜索引擎服務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作為平臺另一邊的互聯網商業廣告市場用戶的唐山市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也不能以此為由起訴百度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中國的百度案也是一個反壟斷“偽案”。
證據表明,帶有一定負交叉網絡外部性的受眾制造型平臺一般以“先吸引消費性質的用戶,然后才吸引廣告客戶”進行促銷,如即時通訊平臺騰訊QQ;而具有正網絡外部性的雙邊市場則一般先吸引銷售商,如B2B電子商務平臺。[21]也就是說,無論平臺盈利模式為何,平臺企業如果能夠采取合適的定價策略、市場策略,就可以通過改變對平臺一邊的控制能力來改變對平臺另一邊的控制能力,但是這種控制能力的改變不是市場支配力量的自然傳遞,而是平臺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對平臺兩邊用戶規模做出的進入戰略選擇。對于相關市場界定而言,借助平臺交叉網絡外部性正負性的確定,可以得出市場支配力量能否被有效傳遞、平臺企業是否具有市場控制能力的相關結論。畢竟相關市場的概念本身也是一個用來最終說明企業的市場控制能力的替代性解決方案。
結
語
盡管雙邊市場理論的提出已經有10余年,涉及雙邊市場的互聯網反壟斷案件頻頻發生,但是,迄今為止還沒有哪一種理論系統闡述了雙邊市場條件下相關市場界定的一般規則——以成為指導反壟斷案件執法、司法的標桿;也沒有哪一個國家的法院主動對案件所涉相關市場的界定過程做出清晰的解釋,為法院日后的案件審理工作提供具有先例價值的司法判斷邏輯。從理論上講,雙邊市場價格結構的分析并不困難,但是要將這種規范性的結論用經濟證據來檢驗的話,還是異常困難的。因為定量分析對數據的要求會很高,而現有的模型并不完善,使得出現差錯的幾率非常高。[22]
勻然,通過對上述三個互聯網企業的反壟斷案件的分析,我們仍可以發掘到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法律信息:對平臺企業相關市場的界定,必須關注平臺的雙邊,通過對平臺交叉網絡外部性正負考察,可以確定平臺一邊的市場支配力是否能夠被傳遞。如果平臺的交叉網絡外部性為正,這種市場支配力能夠通過平臺傳遞到平臺的另一邊,那么平臺企業才有可能在相關市場內擁有市場支配地位及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這時就有必要借助對平臺盈利模式的確定及平臺利潤來源的剖析來劃定相關市場的邊界。如果平臺的交叉網絡外部性為負,那么對平臺企業的反壟斷指控就是缺乏實質意義的“偽案”,可以立即停止,以節約原本就稀缺的反壟斷司法資源。當然,這種通過考察平臺企業的交叉網絡效應、盈利模式及利潤來源來界定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及判斷互聯網產業是否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初步判斷的方法,僅僅是對傳統反壟斷分析方式的補充。即便是給反壟斷法帶來了全新的觀察視角和巨大的理論挑戰的雙邊市場理論,也不足以顛覆傳統反壟斷法理論。[23]在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中,“相關市場”概念本身所體現的基本內涵仍然是適用的,需要改變的是具體的界定方法和思維慣性。[24]對此,反壟斷法理論與實務界應當有足夠的認知。
注釋:
[1]參見邢志強、韓淑芳:《信息競爭論》,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頁。
[2]參見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12》,電子工業出版社2012年版,第3-17頁。
[3]《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第3條。
[4]劉偉:《序》,載李虹:《相關市場理論與實踐——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經濟學分析》,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
[5]參見黃坤:《經濟學視角下的相關市場界定:一個綜述》,載《經濟研究》工作論文,2011年,wp133,載http://erj.cn/cn/gzlw. aspx?m=20100921113738390893.
[6]參見張維中:《美國微軟案操作系統軟件搭售問題之研究》,載《公平交易季刊》2006年第2期。
[7]Forsyth v.Humana,Inc.,114 F.3d 1467,1476(9th Cir.1997).
[8]See 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Corp.,84 F.Supp.2d 9(D.D.C.1999)(“Findings of Fact”),and see United States v.Microsoft Corp.,87 F.Supp.2d 30(D.D.C.2000)(“Conclusions of Law”).
[9]關于“百度案”的基本案情,參見佟姝:《百度被訴壟斷案背后的思考——唐山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壟斷糾紛一案評析》,載《中國專利與商標》2010年第1期。
[10]See Kinderstart.com LLC.v.Google Tech.,Inc.,No.C 06-2057 JF RS,(N.D.Cal.),March 16,2007.
[11] See Tanaka v.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252 F.3d 1059,1063(9th Cir.2001).
[12] Eastman Kodak Co.v.Image Technical Services,Inc.,504 U.S.451,481-82,112 S.Ct.2072,119 L.Ed.2d 265(1992).
[13]參見李劍:《雙邊市場下的反壟斷法相關市場界定——“百度案”中的法與經濟學》,載《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14] See United States v.Du Pont&Co.,351 U.S.377(1956),and see Brown Shoe Co.,Inc.v.United States,370 U.S.294(1962).
[15]早在1938年,馬歇爾就對市場進行了界定,他認為市場是買主和賣主可以自由進入并在同一時間對同種商品形成相同價格的所有交易關系的總稱。這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單邊市場。參見[英]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下),朱志泰譯,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18頁。
[16]一般認為,2004在法國圖盧茲召開的雙邊市場經濟學學術研討會,標志著雙邊市場理論的形成。參見朱振中、呂廷杰:《雙邊市場經濟學研究的進展》,載《經濟問題探索》2005年第7期。
[17]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Mimeo,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2004,p.57.And 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no.3),2006.
[18]See M.L.Katz and C.Shapiro,Systems Competition and Network Effects,Journal of Economics Perspectives,Vol.8,No.2,Spring 1994.
[19]參見紀漢霖:《雙邊市場定價策略研究》,復旦大學2006年博士論文,第44頁,參見中國知網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http://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DFD&QueryID=4&CurRec=1&dbname=CDFD9908&filename=2007069074.nh&urlid=&yx=&uid=WEEvREcwSlJHSldTTGJhYlQ4NUpQbXRBaXh-Dc1R0TmQ3R3lwNmZpUmhwaGNpWll6THVteXk3-OTFvNkdOY1EwaQ==.
[20] See David S.Evans,The Antitrust Economics Of Multi-Sided Platform Markets,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Vol.20,2003.
[21] See 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no.1),2004.
[22]參見王先林主編:《中國反壟斷法實施熱點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24-325頁;FTC,Statement of FEDERALTRADE COMMISSION Concerning Google/Double Click,FTC File No.071-0170.
[23]參見李虹:《相關市場理論與實踐——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經濟學分析》,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第85-87頁。
[24]參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
[25]在互聯網產業中,由于交叉網絡效應的作用,引起了正反饋、冒尖、鎖定和轉移成本等一系列現象。特別是當出現“鎖定”現象后,不論新興的網絡產品是否具有新的特性、是否具有更好的用途、是否具有更優惠的價格,網絡用戶都不會轉向它,因為網絡用戶會認為現在其所使用的就是最好的。
[26]參見余東華:《反壟斷法實施中相關市場界定的SSNIP方法研究——局限性其及改進》,載《經濟評論》2010年第2期。
[27]《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還規定了必要時考察供給替代性,也存在上述問題,在此不贅述。
[28] See Jonathan B.Baker,Contemporary Empirical Merger Analysis,George Mason Law Review,Vol.5,No.3,1997.
[29]Todd v.Exxon Corp.,275 F.3d 191,206(2d Cir.2001).
[30]同注[22],王先林書,第332-334頁。
[31]關于反壟斷“偽案”的提法,可以參見鄭文通:《我國反壟斷訴訟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定的誤讀》,載《法學》2010年第5期。
[32] See Fisher,F.M.,“Horizontal Mergers:Triage and Treatment”,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87,1(2).
[33]參見注[19],第60頁。
[1]Baker,J.B.,“Market Definition:An Analytical Overview”,Antitrust Law Journal,2007,74.
[2]例如,房地產企業為了獲得高額的利潤往往去爭奪黃金地段的土地資源,通過開發后高價賣出,這種資源就是具有物質形態的資源;在互聯網領域,大部分產品都是信息產品,平臺企業爭奪的資源大多不具有物質形態,譬如某個視頻的版權、軟件使用權等等。
[3] See Kinderstart.com LLC.v.Google Tech.,Inc.,No.C 06-2057 JF RS,(N.D.Cal.),March 16,2007.
[4]本表根據黃民禮一文資料整理而來。參見黃民禮:《雙邊市場與市場形態的演進》,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
[5] 參見李劍:《雙邊市場下的反壟斷法相關市場界定——“百度案”中的法與經濟學》,載《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6]根據百度2009Q2-2010Q1財報數據整理。
[7]因為在互聯網上投放的廣告當然是網絡廣告,網絡廣告與傳統廣告并不屬于同一相關產品市場。
[8]根據艾瑞咨詢報告整理。
[9]例如,艾瑞咨詢報告顯示,2010年新浪網廣告收入占其總營業收入的平均比例超過70%。
[10]參見http://imeigu.com/,2011年10月10日訪問。
[11]根據騰訊2010年第四季度財報而整理。
[12]根據艾瑞咨詢整理。此收入構成剔除了互聯星空和IPTV收入,2010年中國在線視頻行業市場規模為31.4億元。
[13]在國外,還存在個人對企業的電子商務模式(C2B),這種模式最先由美國流行起來,但目前在我國比較少見。
[14]參見艾瑞咨詢:《艾瑞咨詢支付周評:支付行業發展開啟“智慧金融”時代》,http://ec.iresearch.cn/54/20110720/145019.shtml,2011年10月10日訪問。
[15]參見熊艷:《產業組織的雙邊市場理論——一個文獻綜述》,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0年第4期。
[16]參見注[4]。
[17]參見蔣巖波:《網絡產業的反壟斷政策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1-9頁。
[18] See Microsoft,Microsoft Statement on European Commission Decision,http://microsoft.com/ presspass/press/2009/dec09/12-16statement.mspx,2011年10月10日訪問。
[19]參見張凱、李向陽:《雙邊市場中平臺企業搭售行為分析》,載《中國管理科學》2010年第3期。
[20]參見艾瑞市場咨詢2006年《個人門戶發展趨勢研究報告》。
[21]參見注[4]。
[22] See Dennis W.Carlton,Market Definition:Use and Abuse,Economic Analysis Group Discussion Paper,April 2007.
[23]參見注[5]。
[24] See 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 (no.1),2004.
【主要參考文獻】
1.張維中:《美國微軟案操作系統軟件搭售問題之研究》,載《公平交易季刊》2006年第2期。
2.黃民禮:《雙邊市場與市場形態的演進》,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
3.李劍:《雙邊市場下的反壟斷法相關市場界定——“百度案”中的法與經濟學》,載《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4.鄭文通:《我國反壟斷訴訟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定的誤讀》,載《法學》2010年第5期。
5.Franklin M.Fisher,Horizontal Mergers:Triage and Treatment,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Vol.1 (no.2),1987.
6.David S.Evans,The Antitrust Economics Of Multi-Sided Platform Markets,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Vol.20,2003.
7.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 (no.1),2004.
8.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 (no.3),2006.
9.Jonathan B.Baker,Market Definition:An Analytical Overview,Antitrust Law Journal,Vol.74,2007.
互聯網服務市場分析范文3
傳統企業的“互聯網化”被所有人看作必然的趨勢,然而,對于家政行業來說,由于它的“產品”具有特殊性,要實現真正的O2O還需要突破很多障礙,細分性很強的垂直電商發展也將面臨很多問題,借助58同城等大型生活服務類綜合平臺逐步實現互聯網化,或許是家政業目前的萬全之策。
網上“淘”保姆靠不靠譜
互聯網被認為是“萬能的”,人們利用互聯網可以滿足生活的大部分需求,包括洗衣做飯。隨著O2O的興起,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經營模式正在成為一種趨勢,家政行業也不例外,有數據顯示,截止2013年,全國家政服務市場的規模已經達到8400億元,2014年更超萬億元,在這塊巨大的蛋糕面前,不少家政企業認為,率先打造家政O2O,利用線上的整合資源能力,將是家政行業新的掘金點。
“現在大部分消費者習慣通過網絡尋找家政信息,隨著網絡消費模式的不斷普及,搭建一個讓信息更為對稱的平臺成為家政行業的大勢所趨。通過互聯網化的模式,不但可以為雇主節約更多時間享受生活,還可以幫家政公司更快更簡單賺錢,幫家政人員實現更大的職業價值。”不少家政公司老板都認為,將家政服務搬到網上做,是一項“多贏”的舉措。
從2013年開始,國內一些城市陸續出現了大大小小的家政平臺。如以上海為據點的第一家政網、以北京為據點的北京家政網,甚至在二三線城市起家,規模較大的家政公司也都建立了本地家政電商平臺。不過,這些垂直類的家政服務平臺有明顯的地域性,覆蓋全國的擴張尚未出現。
它們的運作模式也比較相似,主要是為個人消費者提供找家政的服務,業務板塊主要包括保潔、育兒、看護、月嫂、保姆等幾大類,用戶可以像逛淘寶一樣在上面挑選家政阿姨和家政公司,然后下單預約,最后再進行信用評價。在整個交易完成之后,家政O2O平臺會從中抽取一定的傭金。
然而,問題也隨之而來。筆者通過58同城,聯系并走訪了幾家較為專業的家政公司,他們面對家政業正大力發展O2O業務的話題,反應卻出乎意料的理智。武漢市幫幫家政服務有限公司1999年成立,距今已經在該行業發展15年,負責人王先生深諳這行的經營門道,他認為,與其他行業大張旗鼓的O2O相比,家政行業還是存有幾個難以突破的難點,比如家政服務員整體的素質和標準化程度偏低,僅根據線上的基礎資料,是否能與雇主一次性匹配成功?“即便是面對面溝通都難達成一致,何況只是通過互聯網和影像,或者只是通過一家O2O平臺的推薦?”此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約束不健全,很容易導致家政服務員與雇主之間的利益沖突、服務糾紛,甚至出現私下簽約,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出現。
因此在筆者看來,垂直地本地O2O模式撬動萬億家政服務業大蛋糕的說法目前僅限于理論。對家政行業來說,當前更重要的任務是立足于崗位的規范化培訓,提高家政公司的管理水平以及員工的服務意識,同時充分利用58同城等大型綜合類平臺的客戶訪問量,增加更多的信息曝光度,提高匹配的精準度。
大平臺上才有大舞臺
家政業是個門檻相對較低的行業,大多數傳統家政企業創業之初都是從“四個一”走過來的,即一個小門店、一個電話、一根筆和一臺電腦,因此,上從公司的管理者下到普通員工,管理素質和服務意識普遍較低。全國一共有60多萬家家政公司,光北京就有4000多家,但是規模都比較小,注冊資金超過10萬元的家政公司不超過總數的3%,大型的連鎖直營店幾乎沒有。
58同城“中國好商家”活動總策劃張方方認為,導致上述問題的一個根本原因就是家政行業沒有實現標準化,即使利用垂直O2O拓展客源渠道,這個問題也沒有解決。要改善行業這一窘境,家政業必須要經歷一次蛻變。
這一華麗地蛻變來自58同城“中國好商家”評選活動的推動。早在2013年始,張方方就帶領58同城的市場分析師們研究生活服務業的生存狀態,試圖憑借58同城的行業影響力推動家政業、搬家業、房產業、汽車租賃及二手車買賣等國內小微企業的快速發展。經過幾個月的調查探訪,加上她多年的行業經驗,58同城“中國好商家”評選活動應運而生,成為行業首個以競賽方式,全面評點本地生活服務業的發展水平,為中國生活服務業系統把脈的一項社會性活動。
家政行業要想發展的更大,必須得建立服務標準體系。但家政行業有一個問題就是,太難標準化了。服務的客戶千差萬別,客戶的口味千差萬別,服務人員的素質也千差萬別,最主要一點就是在客戶家里服務沒法監控,一切都得靠“自覺性”。
“每個創業者都知道,能夠拿到權威的行業榮譽做背書,口碑效應賽過千萬的廣告投入。因此,參選58同城‘中國好商家’活動的企業必須在評選規則的引導下,快速優化企業經營模式,例如建立誠信規范機制、員工服務考核機制、培訓機制和消費者反饋機制等,只有在評選壓力下選擇積極思變的企業,才能獲得58同城‘中國好商家’的榮譽。”58同城“中國好商家”組委會總負責人強調。
這給家政業實現標準化體系建設找到了一條前進的方向,同時也為家政企業老板“到底自建O2O好,還是借助大平臺優勢好”的疑問給出了答案。“中國好商家”活動還建立了整套規范生活服務業,包括家政業的良性發展體系,以“好商家聯盟”和《生活服務業經營指南白皮書》兩大主體活動作為后續引導,通過舉辦本地58同城“中國好商家”聯盟成員管理培訓、行業發展研討、知名商家管理經驗分享及推介會等活動,豐富“中國好商家”活動載體,使參選的家政企業能夠從活動中逐漸實現標準化發展目標。
互聯網服務市場分析范文4
安全專家將DDoS攻擊稱為攻擊中的核武器,實現大面積的網絡癱瘓,正是DDoS攻擊的效果。而目前,DDoS攻擊已然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只要有錢,甚至一個普通人都可以借助這些灰色產業的力量進行DDoS攻擊。
DDoS,攻擊中的戰斗機
卡巴斯基實驗室聯合B2B International的調查顯示,大多數企業認為收入和信譽受損是DDoS攻擊可能造成的最具破壞性的后果。
隨著安全意識的提高,多數企業對DDoS攻擊的危害性的認識也逐步提高。但是很少有企業會量化DDoS攻擊到底會造成多少傷害。來自卡巴斯基的調查分析顯示,一個單個的DDoS攻擊將對企業造成至少40萬美元的傷害。
該統計數據來自27個國家和地區的3900名受訪者,其中17%是員工數量在5000~50000人之間的大企業,12%的受訪者是員工數量在1500~5000人之間的中型企業。另有25%的受訪者的企業員工數量在250~1500人之間,剩下部分是企業員工數小于250人的小型企業。DDoS攻擊造成61%的公司無法訪問其關鍵業務信息,38%公司無法訪問其關鍵業務,33%的受害者因此有商業合同或者合同上的損失。
遭遇攻擊后,65%的公司會向IT安全專家咨詢,49%的公司會支付資金來修改他們的IT基礎設施,46%的受害者不得不咨詢律師服務,還有41%的公司會投資保險業務。
而以上披露的僅僅是表層傷害,對于關鍵業務的破壞帶來的嚴重后果以及聲譽的損失有時候是不能夠簡單量化計算的。
不僅如此,來自不同領域的企業對于DDoS攻擊的后果不同。例如,工業、電信以及電子商務和公共事業及能源企業更傾向于將信譽損失排在失去業務機會之前。而建筑和工程行業則更關注部署備份系統的成本,其原因可能是大型企業在使用這類系統時可能會面臨較高的預算。
百度總裁張亞勤認為,網絡安全領域正呈現出明顯的全球化、物聯化,以及非標準化的趨勢。9月17日,在百度云加速3.0全球會現場,進行了一場迄今為止史上最大流量的DDoS攻防演練,成功抵御了峰值超過1Tbps的超高流量攻擊。據了解,這次演練采用全SYN Flood流量型攻擊,同時混合50萬QPS的CC攻擊。整個演練過程中模擬了多種專業手段,包括流量攻擊與應用層攻擊,從強度上也模擬攻擊流量不斷攀升、波動、區域流量變動、巨大流量突襲等各種形式。
從安全威脅本質來說,傳統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其實并沒有不同,他們面對的安全威脅依舊是病毒、木馬、SQL注入、緩沖區溢出、DDoS,最主要的區別在于業務特性的不同而造成的不同性質的安全問題。
對于傳統企業來說,他們更多遇到的是Flood類型的DDoS,也就是以大流量的攻擊為主,主要危害是濫用了企業帶寬和服務器資源,造成內部辦公和業務無法正常開展;而互聯網企業一般都有較大的帶寬、較多的分布式IDC和CDN,因此大流量攻擊效果不是特別明顯,所以主要的DDoS攻擊是類似CC這樣的應用層攻擊,針對網站及后臺數據庫進行攻擊,造成網站無法正常提供服務,互聯網企業又是特別依賴網站,因此這種攻擊帶來的危害特別大。
在處理這些安全問題時,傳統企業和互聯網企業相同的部分在于他們都會采用一些專業的安全設備來進行防護,可以解決大多數常規安全威脅;不同的部分在于互聯網企業的定制化需求更多,很多是一般通用的安全設備無法解決的,需要二次開發或自主研發一部分產品才能完全滿足要求。
目前,防御DDoS攻擊最有效的方法是在現有網絡出口處部署DDoS防御設備,在攻擊流量威脅到用戶網絡之前將其阻隔在外。
日益泛濫的DDoS攻擊不僅給最終用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而且對網絡的穩定運行也造成了嚴重威脅。
2014年11月28日,CSDN遭受到50Gbps的DDoS攻擊,一度服務中斷,短暫恢復后再次癱瘓;2014年12月10日,運營商DNS網絡DDoS攻擊事件爆發,從12月10日凌晨開始,現網監控到攻擊流量突增的情況,到當日11點開始,攻擊開始活躍,多個省份不斷出現網頁訪問緩慢,甚至無法打開等情況;2014年12月20日~21日,部署在阿里云上的一家知名游戲公司遭遇了全球互聯網史上最大的一次DDoS攻擊,攻擊持續了14個小時,攻擊峰值流量達到每秒453.8G。
為確保網絡的正常使用,以及業務順利開展,近年來,運營商愈加重視DDoS防御設備的采購及部署。繼中國電信集團對DDoS設備進行集采后,中國移動集團也于2014年底啟動了2015年全年中國移動所有DDoS設備供應商的集中采購。
在互聯網快速發展的今天,數十G甚至上百G的流量攻擊愈來愈頻繁,迪普科技大容量異常流量清洗設備的出現幫助運營商從容面對海量的流量攻擊事件。通過靜態漏洞攻擊特征檢查、動態規則過濾、異常流量限速、深度數據包檢測技術和先進的“指紋防護”等技術手段,深入識別隱藏在背景流量中的攻擊報文,實現精確的流量識別和清洗,保證網絡的安全暢通。
迪普科技憑借異常流量清洗設備采用大型框式設備、分布式架構,能夠提供單塊業務板40G處理能力、整機400G以上的清洗能力等優勢特性,成為僅有的兩家入圍廠商之一。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異常流量清洗設備一般部署在匯聚層或核心層,因此除了單純的防護能力以外,組網能力的高低決定了設備應用能力。迪普科技設備支持策略路由、MPLS VPN、MPLS LSP、GRE VPN、二層透傳等各種回注方式,尤其在城域網當中,采用MPLS回注方式可避免在核心設備上進行頻繁配置操作,保證網絡性能,降低操作風險。
信息安全動起來
信息安全是一個動態的概念,也是一個廣泛而復雜的課題,不可能做到一勞永逸,一般的企業依靠自身的技術力量無法根本解決,同時,各個行業對信息安全有不同的需求,必須進行具體的分析才能制定出適合自身要求的總體信息安全規劃方案,專業安全咨詢服務因此應運而生。它可以為用戶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如風險分析、策略優化、應急處理、滲透性測試等,目的是充分發揮安全產品的效能,確保業務的安全運營。
一方面,靜態的安全產品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靜態安全產品的防護以及業務系統,都要面臨實時動態更新的安全威脅與安全攻擊。動態的安全服務已經成為信息安全工作的核心要素,通過定期的安全服務為靜態安全產品策略細化、攻擊特征的更新、業務系統的定期安全評估檢查與規劃,更好地為安全防護策略,安全解決方案提供依據。
另一方面,專業的安全服務可以更好地為用戶創造價值。
在發達國家,專業安全咨詢服務占信息安全行業市場的50%以上,但目前在我國的信息安全領域,安全服務市場還占不到整體行業的10%。2014年12月,IDC了2014年上半年中國網絡安全市場分析報告,統計出2014年上半年中國IT安全硬件市場規模接近30億元,并預計全年可達70億元,據此估算,專業安全服務市場大有可為。遺憾的是,國內很多信息安全企業并未將安全服務業務作為重點,而是仍專注在傳統的安全硬件與軟件。
由此可見,信息安全問題不是一個獨立的產品問題或技術問題,而是一個綜合性問題。迪普科技一直以來倡導“應用即網絡”理念也就是這個意思,所謂“應用”也涵蓋了安全的內容。安全與網絡是一體化的,沒有安全就沒有網絡,沒有網絡也沒有安全。在此基礎上,再結合管理、制度、服務、運維等各方面,才能比較全面解決安全問題。
迪普科技安全產品部部長李瑞指出:“隨著云計算、移動互聯網技術對企業的一步步‘侵蝕’,企業的安全邊界被徹底打破。面對如今復雜的安全形勢,傳統的安全解決方案早已過時,安全產品和解決方案需要具有下一代網絡的性能和豐富特性、有面向下一代安全威脅的集成抵御能力、面向下一代云計算平臺的虛擬化能力,同時需要具有基于專業安全咨詢服務的下一代安全架構設計能力。”
聯網進入云計算和大數據時代,服務器虛擬化和數據集中部署顯著地改變了傳統網絡應用模式。飛速增長的數據和業務不僅使網絡架構變得非常復雜,同時也面臨網絡安全、應用體驗、業務持續可用等巨大挑戰。
由于云計算應用的用戶信息資源的高度集中,存在的風險以及帶來的安全事件后果也較傳統應用高出很多。與傳統信息系統和網絡環境相比,在以虛擬化技術為基礎構建的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的信息系統中,增加了虛擬化平臺、虛擬化管理平臺、虛擬網絡、虛擬機等系統和設備,這意味著,更多的攻擊面和被攻擊目標,復雜的云環境管理也將有更多幾率造成由于管理配置不當而產生的安全問題。
傳統網絡安全的解決方案在云環境中的部署和實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以物理硬件為主的安全防護產品不能夠提供可隨被保護計算資源同步彈性擴展的按需安全服務能力。面對云計算環境中眾多顛覆傳統安全思維的問題和挑戰,安全廠商也紛紛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和產品,迪普科技也不例外。
面向下一代云安全,迪普科技推出了全新安全技術理念DP xDefense,由此帶來了云時代信息安全的新特征。
安全產品不再成為性能瓶頸。通過安全與網絡深度融合,迪普科技支持虛機感知、大二層組網、MPLS VPN組網、IPv6等網絡特性,實現網絡與安全在管理、虛擬化、部署等方面的無縫融合,提供與網絡融合的L2-7服務。另外,由于在IPv6中IPSec作為必備協議,迪普科技在保證了端到端通信安全性的同時,也加大了對防火墻、入侵檢測與防御等安全防護技術的要求,因此下一代網絡需要真正實現與安全和應用的緊耦合。
傳統網絡以連通性為核心構建,而新網絡面向應用的智能與彈性承載,下一代安全威脅已由傳統的病毒木馬、系統漏洞、緩存溢出、SQL注入、XSS、0Day等轉變為虛機安全、移動安全、APT攻擊、大流量DDoS等。迪普科技通過基于虛擬環境的全新檢測機制、APP-ID專業安全特征庫、多業務板卡混合部署、L2-7業務流定義等特性,可有效針對下一代安全威脅進行實時、有效的防御。
針對不同的業務系統,迪普科技通過虛擬安全設備(VSA)可提供自定義的安全資源,無需部署獨立的各類物理安全設備,在組網、管理、建設、靈活性、成本等方面都具有巨大的優勢,滿足業務靈活部署,以及虛機感知、資源池化和自動編排的要求,同時還具備云數據中心核心要求的架構簡單、智能可靠及性能可擴展。將專業安全咨詢產品化,提供安全評估類服務、總體規劃設計類服務、安全運維類服務以及安全培訓類服務,形成了一整套動態安全服務體系。
無獨有偶,國內安全廠商以太信御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以太信御”)近日推出了SecurityLink系列解決方案,而這一方案的核心是以BowlineBox硬件盒子的方式整合業務系統保護、ERP安全保護等安全組件,解決用戶核心業務系統的數據安全。在以太信御看來,CEO、CFO、CIO的眼里企業是經營、企業是業務,把企業內外組織連接在一起的,是資金流、物流、信息流。BowlineBox通過應用創新,讓業務實踐與安全實踐無縫集成。
第三平臺時代到來
“棱鏡門”事件的爆發震驚全球,也引發了人們對國外網絡及安全產品的擔憂。上海社科院信息研究所信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惠志斌表示,在大數據和云環境下,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重要數據資源高度積聚,面臨系統漏洞、攻擊滲透、人為泄露所帶來的巨大風險,并且網絡數據生成和傳播更加智能實時,網絡信息內容面臨失察失控的風險,這關乎整個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乃至國家的安全穩定。他建議“國家應著重加強網絡信息安全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戰略規劃和產業扶持,實現國內安全產業的跨越式發展”。
從IDC的《中國防火墻和統一威脅管理市場格局》報告可以看出,中國的IT開支正在以兩位數的速度增長,全面超越日本,也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IT支出市場,且增速遠高于美國等發達國家成熟市場。但從信息安全投資比例的角度分析,中國信息安全投資占整體IT支出的比例僅為1%,而對比美國以及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成熟市場差距較大。然而隨著用戶對信息安全需求的不斷增加,以及政府的政策法規的驅動,中國信息安全市場未來潛力巨大、前景樂觀。根據該報告顯示,憑借在下一代威脅防護能力、L2-7層虛擬化、產品超高性能、下一代網絡融合能力、創新研發能力等方面的優勢,本土安全廠商迪普科技已位列領導者象限。
縱觀中國整體信息安全的投資,其中安全硬件設備占比超過了一半份額,而防火墻硬件市場和統一威脅管理硬件市場總和占整個安全硬件市場的 65%,并且防火墻和統一威脅管理市場均保持快速增長。預計到2019 年,整體防火墻和統一威脅管理市場的復合增長率為 20%。
以移動設備和應用為核心,以云服務、移動寬帶網絡、大數據分析、社會化技術為依托的 IT 市場第三平臺時代已經到來,引領未來的發展。
網絡安全市場正呈現出以下特點:
? 信息安全行業一直是政策重點扶持的行業,政策也一直是推動信息安全產業發展的第一動力。政府主導的自主可控戰略將進一步促進防火墻以及統一威脅管理市場的增長。
互聯網服務市場分析范文5
關鍵詞:居民理財;市場分析;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2-0-02
一、我國居民理財市場現狀分析
(一)居民理財產品市場分析
近年來,我國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各金融機構不斷更新理財產品,理財產品市場呈現以下態勢:
1.理財產品成為最受投資者歡迎的理財工具
2013年3月,央行在其官網上當年首次儲戶調查問卷,根據調查結果,居民偏愛的前三位投資方式依次為:“基金及理財產品”、“房地產投資”和“購買債券”,其中,理財產品最受歡迎。通過進行基金、信托產品、保險理財產品以及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募集金額的橫向比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顯示出較強的成長性。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12月初,我國銀行理財產品余額已達10萬億元,2013年全年,各銀行理財產品發行量超過4萬款。經過多年發展,銀行理財已成為我國居民重要的投資理財渠道,預計今年理財市場規模還有繼續擴大的空間。
2.理財產品的短期化趨勢加深
無論是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外部理財產品都顯現出短期化的特點。2009年,期限3個月以內產品數量僅占26.51%,一年期以上產品占21.28%。而在2013年,3個月以內理財產品數量上升至58.82%,而一年期以上產品數量下降至1.93%。通貨膨脹使得投資者更青睞于流動性較好的短期產品,并且,隨著銀行理財產品期限縮短,掛鉤標的的波動幅度相對減小,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風險也會相應下降。總體來看,短期化是銀行理財產品發展的必然。
3.理財產品同質化嚴重
近年來,各類銀行理財產品發行勢如破竹,但在看似設計“花樣百出”背后,理財產品同質化日趨嚴重。一部分商行盲目追求產品規模的迅速增長而不注重豐富理財產品內容,很多理財產品在功能和投資方向上都是大同小異,沒有針對客戶的需要進行個性化設計,缺乏發行銀行的品牌特點,沒有創新樹立自己的特色。
4.互聯網金融沖擊銀行理財
隨著監管趨緊和理財多元化時代的到來,銀行理財“一家獨大”的風光不再。從去年6月以來,互聯網金融迅速興起,阿里巴巴、百度、騰訊、新浪等互聯網巨頭紛紛跨界進入金融行業,以余額寶、百度理財、微信理財通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受到投資者廣泛追捧。隨著居民財富的積累和理財意識的增強,包括證券、基金、信托、互聯網金融在內的理財市場必將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理財渠道多元化,資金向銀行體系外流的趨勢進一步增強,銀行理財業務的壓力也將進一步加大。
(二)居民理財服務市場分析
1.缺乏專業性的理財服務人員
理財業務不同于一般銷售性的業務,它需要一支專業知識豐富、綜合能力強的研發隊伍和營銷隊伍。當前,我國持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證書人數有30余萬人次,其中大部分為二三級理財規劃師,高級理財規劃師持證人數僅為3243余人,而這個數字,遠遠無法滿足行業需求。
國內商業銀行的相當一部分理財服務人員并不具備儲蓄、國債、股票、保險、房產、基金等綜合知識和為客戶提供理財方案的能力。有些理財人員是臨時從現有員工轉崗來的,或經過短期的專業培訓,即便考上了理財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也很難將這些知識有機地融入理財業務中去,更多的充當的是產品促銷員。
2.理財服務質量需盡快提高
目前我國金融機構的個人理財業務運行模式仍然是“以產品為中心”,理財顧問和規劃服務成了配合產品的銷售的手段。很多銀行對客戶經理的考核機制重點在于客戶經理的理財產品銷售業績和吸收存款的數量,而對于客戶的綜合滿意度、客戶資產增加值等這些從客戶角度出發的指標側重太少,導致客戶經理在工作中不承擔收集、分析以及管理市場信息和客戶信息的職責,因此缺乏對市場趨勢和客戶需求的深入了解,也未能成功地營銷和開發金融服務產品。這就直接導致客戶經理成為產品銷售經理而不是真正的理財業務客戶經理。且不同銀行間的地盤爭奪戰也呈白熱化。在考核壓力驅動下,部分銷售人員為了提高業績,向投資者片面夸大產品收益,隱瞞潛在風險。
(三)居民理財客戶群體分析
近期股市、樓市投資前景不明,許多投資者把目光轉回雖然收益低但較為穩定的銀行理財產品。但居民個人理財認識仍然存在一定誤區,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漠視理財信息重收益,缺乏風險防范意識
很多投資理財者最關心的理財信息是有關理財產品的收益,而對其他非常重要的理財信息諸如資金投向、風險提示等很少關注或不加關注。實際上理財產品不等同于銀行存款和國債,購買理財產品只是通過銀行這個渠道完成認購程序,實質是消費者的理財投資,并不是購買的所有理財產品都只賺不賠。消費者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風險承受能力及對理財知識的了解程度進行謹慎選擇。在購買理財產品前,要認真閱讀理財產品的宣傳材料,最好先對理財文書和合同進行研究,弄清楚收益、風險和費用,看懂理財合同條款,搞清楚風險是購買理財產品的前提。
2.資產配置不合理
招商銀行日前《2013年中國城市居民財富管理與資產配置現狀調查報告》指出,中國城市居民在理財行為中主要面臨資產配置不合理等問題。個人資產配置不合理且低效,儲蓄存款仍然是中國城市居民目前資產最主要的構成部分,多數人尚未意識到合理的資產配置是實現理財目標的關鍵。資產配置專業知識尚處于啟蒙階段,缺乏全民認知與教育。對大多數投資者來說,“資產配置”還是個陌生的名詞,即使少數投資者表示“聽說過”,但對資產配置的方式、目標也理解得較為淺薄。
二、完善我國居民理財市場的建議
(一)“以客戶為中心”建立多層次、差異化的產品體系
經營個人理財業務的金融機構應轉變理念,改變封閉式的產品設計思路,要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分析客戶的需求,通過重新理解、認識和構建與客戶的關系,實現從“產品驅動”發展到“客戶需求驅動”的全方面轉型,根據客戶風險嗜好、投資傾向等數據,結合其生命周期模型設計出符合客戶需求的產品。在“以客戶為中心”戰略指引下,使產品改造和創新相結合,豐富理財產品品種和層次。
從歐美理財市場的創新過程中我們發現國外銀行個人理財品種,都是以客戶為中心,產品設計中著重于市場,以適應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為目標。不同年齡段有著不同的理財規劃,因此可以根據年齡和收入進行初步的市場劃分,并為不同目標客戶群度身定做適合的理財產品。反觀我國當前市場上的理財產品比較雷同,缺少與客戶生命周期緊密相關的可以靈活配置的產品。我國金融機構應該吸取國際上的先進經驗,多開發此類產品,豐富自身的產品線。比如,生命周期基金就是一種非常符合客戶生命周期理論的理財產品,是一種可以滿足持有人長期需求的理財產品。
我國居民理財主要以低風險、穩健型的產品為主,但同時也不能忽視確有一小部分人可能對風險的承受能力比較強大,追求高風險之后的高刺激和高收益。這樣銀行就要對客戶分層,做好有效的客戶風險測評,據此設計出適合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的理財產品。
受分業經營的限制,目前國內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無法發行基金,但完全可以和一些基金公司進行合作,開拓自身的思維,進行大膽的金融創新,以更多的產品種類和更廣的產品線,進行資產組合配置,滿足不同客戶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
(二)加快綜合性專業理財服務人員培養,建立獨立的業務運行體系
要提高理財業務服務質量,為客戶提供滿意的理財服務,使客戶群不斷壯大,并創建有特色的個人理財品牌,快速、有效的培養綜合性專業人才是關鍵。
1.國內金融機構應借鑒外資銀行經驗,打造專業理財隊伍
美國幾乎所有個人理財資格認證制度都把綜合個人財務策劃、投資策劃、保險策劃與風險管理、員工福利與退休計劃、個人稅務策劃和遺產策劃及事業繼承等六大模塊作為培訓和考核從業人員的標準。我們可以借鑒其經驗,對現有的理財顧問進行系統的全面的培訓。制定系統的理財顧問培訓計劃,精心挑選具備一定金融專業知識、懂得營銷技巧、通曉客戶心理的優秀員工作為理財候選人才,而且要同證券、保險等行業系統建立橫向聯合培訓機制,造就符合其經營理念與職業標準的專業化復合型金融人才。如匯豐銀行的“銀行家培訓計劃”,已經成為匯豐發掘培養包括個人理財業務人才在內的本地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
2.教育管理部門應支持高校設置理財專業,培養專業理財人才
由于專業的理財人員應具備投資、財務、保險、法律等多學科基礎,但目前我國高校相關專業畢業生大多不具備這種多學科交叉的知識背景,而是分割為金融、保險、財務等獨立專業,從嚴格的意義上講,這些專業的畢業生都不符合市場對專業理財人才的需求。為此,教育管理部門及高校應意識到我國居民理財的內在需求及發展趨勢,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置獨立的理財專業,以專業為抓手,打通理財所需的各學科知識之間的關聯,培養具有多學科背景的專業理財人才。
3.獨立的業務運行系統對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至為重要
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專門的理財業務部門或聯合其他金融機構成立獨立的理財機構。業務系統應有很多功能化模塊組成:信息收集模塊、信息分析模塊、風險評估模塊、產品設計模塊、推薦情況及使用反饋登記模塊、日常服務模塊等,具備個人理財產品設計、指導和建議、信息咨詢、預約服務、客戶投訴、溝通回訪、采集信息、產品營銷、了解市場需求等功能。
(三)加強個人理財教育
1.將個人理財教育納入中小學生培養體系。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個城市將理財教育納入中小學生培養體系中,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和教育系統必須發揮領導推進作用,提高全國人民對個人理財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制訂理財教育中小學實施計劃,編制具體教材,將個人理財教育列為中小學必修課程。學校應該讓學生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傳授基本理財知識,包括金融常識和個人理財技能和方式,實際操作訓練和理財氛圍的營造,教會學生養成良好的金錢支配習慣。
2.利用各種媒介提高社會公眾的個人理財能力。鑒于個人理財對提高市場經濟效率,提升社會福利方面的重要作用,政府相關部門應該通過各種媒介宣傳理財重要性,普及基本理財知識。比如:建立主體網站,宣傳儲蓄、貸款、投資、保險等方面的知識;發行如何管理個人財富的小冊子;聯合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定期舉辦針對各年齡階段和社會階層的理財教育活動和知識競賽,樹立全民健康理財文化。如中信銀行推出的“小小理財星媽媽大夢想”親子理財大賽,結合父母育兒及銀行金融教育、理財服務家庭財富管理,在親子互動中將正確的財商教育方式方法進行有效滲透。
參考文獻:
[1]李曉君.個人投資理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財會通訊,2010.08:28-30.
[2]鄒亞生,個人理財:基于生命周期與現財理論的分析[J].對外經貿大學學報,2007.04:34-36.
互聯網服務市場分析范文6
Direc TV公司推出Ka波段
衛星寬帶與電視捆綁服務
據5月8日Direc TV公司公布的2012年首季財務報告,Direc TV US公司本季收入54.99億美元,同比增長7%;首季增加8.1萬新訂戶,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訂戶累積為1996.6萬戶,已逼近2000萬戶大關,也比競爭對手DISH網絡公司訂戶總數多590萬戶。
為因應DISH公司2月推出DISH Test Drive新媒體服務以及衛星寬帶與電視捆綁服務的新情況,Direc TV公司4月間也引進Direc TV Everywhere服務,讓公司用戶通過高速互聯網連接,可以在計算機、筆記本電腦以及平板電腦、只能手機等新型移動設備獲得其衛星電視的多平臺服務,體驗Direc TV無處不在的神奇魅力;5月16日,Direc TV公司宣布將為用戶提供衛星寬帶互聯網和電視的捆綁服務,其中衛星寬帶服務來自兩家公司,包括美國Viasat有限公司現在全國推廣的 Exede 12住宅寬帶服務以及休斯網絡系統公司今年晚些時候將通過其高容量Ka波段寬帶通信衛星EchoStar 17(原名Jupiter)推出的Gen 4寬帶服務。Dirc TV公司稱,新服務的定價模式稍后將公布。
Exede 12寬帶互聯網服務透過2011年10月發射、總容量超過140Gbps的美國首顆高容量Ka波段寬帶通信衛星Viasat 1今年1月中旬推出,通過分銷商在美國各地的城市、小區及更多的農村地區推廣。該服務的速度與家庭無線寬帶服務、傳統的DSL服務和有線電纜服務相比極具競爭力,可為用戶提供上網下載高達12Mbps、上傳3Mbps的速度,每月付費起家50美元。EchoStar 17衛星總容量也高達140Gbps,是休斯公司現在軌運行的Ka波段寬帶通信衛星Spaceway 3容量(10Gbps)的14倍。該衛星與Viasat 1衛星均有美國勞拉空間系統公司建造, 是目前世界上兩顆容量最高的寬帶通信衛星。EchoStar 17衛星預計6月下旬發射升空。
美國衛星通信設備及寬帶服務提供商ViaSat公司5月17日證實,該公司已經與Direc TV公司簽署了一項新協議,將為Direc TV家庭用戶啟動增加Exede高速衛星互聯網服務作為電視與寬帶捆綁服務選項的計劃。ViaSat公司表示,衛星電視家庭非常適合Exede寬帶服務,這將陳偉公司寬帶分銷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另一條寬闊的分銷渠道。Exede高速寬帶連接提供互聯網服務,將補充Direc TV家庭用戶的視頻體驗。這項新協議創造了一個幫助Direc TV訂戶從電視與高速互聯網捆綁服務中獲得更大價值的機會。
業內專家指出,Direc TV公司是世界上首家Ka波段DTH衛星電視服務的提供商,擁有豐富的運營經驗。該公司也是世界上首家提供Ka波段電視與Ka波段寬帶捆綁服務的運營商,將為Ka波段衛星通信的商用提供新的經驗。
市場分析家稱,基于休斯網絡系統公司的母公司EchoStar通信公司與DISH網絡公司的擁有者均為Charlie Ergen,一旦EchoStar 17衛星投入商業運行,DISH網絡公司是否會繼續使用由休斯公司的主要競爭對手Viasat公司提供的Exede衛星寬帶,現在尚難預料。
DISH網絡公司引進
AutoHop自動跳過電視廣告服務
據5月7日DISH網絡公司公布的2012年首季財務報告,DISH公司本季收入35.8億美元,同比增長11%;首季增加新訂戶10.4萬,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訂戶累積為1407.1萬戶。令業界關注的是,在今年3月 正式推出功能最強大、技術先進的Hopper全家HD DVR系統后,DISH公司5月10日激活了該系統一項稱為“Auto Hop”的新功能,這項功能允許DISH公司家庭用戶在收看播出一天后的ABC、CBS、FOX、NBC四大廣播網大多數黃金時段HD錄像節目時可以自動跳過所有的商業廣告。
正式推出Hopper全家高清DVR系統
2012年3月15日,DISH公司宣布,一種創新的功能強大的Hopper全家HD BVR娛樂系統正式提供家庭用戶使用。該系統在2012年1月國際消費電子展(CES)上首次推出,并獲得CES 2012年創新設計和工程獎。
Hopper全家HD DVRahi業內最先進的全高清機頂盒之一。該機頂盒配置了2000GB的大型硬盤,可記錄和存儲2000小時娛樂節目,超過美國任何一家電視提供商的HD DVR。Hopper系統使用戶在整個家庭的不同電視機上可共享DVR的內容,用戶可在多達4個房間收看HD節目和控制數字錄像機(DVR),包括暫停、播放、倒放和記錄直播的及錄像的HD節目。值得一提的是,該系統獨有的Primetime Anytime功能為DISH公司家庭用戶錄制和收看黃金時段HDTV節目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其一,Primetime Anytime允許用戶通過一個單一的點擊,就可以錄制ABC、CBS、FOX和NBC四大廣播網黃金時段HD節目3小時(可用時段是美國東部時間每周一至周六晚8時至11時,周日晚7時至11時),并在節目播出后可存儲8天。這將創建一個約100小時的黃金時段HD節目點播庫,提供給用戶在8天試用期內點播,因此觀眾不會錯過自己喜愛的節目。
其二,借助于Primetime Anytime,用戶可一次同時記錄6個黃金時段直播的HDTV頻道,包括4個本地HDTV網絡頻道和2個自選的HDTV頻道,而且4種錄制的流媒體HD節目可同時在不同的電視機上觀看。
其三,作為Primetime Anytime功能的擴展,該系統在激活“AutoHop”功能后,用戶在Hopper HD DVR上重放四大廣播網黃金時段某些HD節目時可以自動跳過商業廣告。
此外,Hopper系統還為用戶提供點播功能。將該系統與家庭寬帶互聯網連接,就可以即時點播數千部電影和電視節目,包括HBO、Staxz、Blockbuster®Home等頻道節目。Hopper系統也提供DISH電視無處不在的體驗,用戶將DISHSling®適配器與該系統連接,登錄DISH網站或使用DISH遠程訪問應用程序,就可以從計算機、平板電腦和智能手機上管理他們的Hopper HD DVR,觀看和控制所有直播電視頻道,無論他們身在何處。
引進Auto Hop自動跳過電視廣告服務
2012年5月10日,美國第三大付費電視運營商DISH網絡公司宣布,DISH衛星電視用戶現在可獲得一項觀眾等待已久的新功能,即Auto Hop自動跳過電視廣告的服務。基于這項新服務只適用于今年3月才正式推出的Hopper 全家HD DVR系統,擁有該系統(用戶采用租賃方式可獲得)Hopper HD DVR機頂盒)的用戶從5月10日起利用已被激活的Auto Hop功能,在觀看播出一天后的ABC、CBS、FOX、NBC四大廣播網大多數黃金時段HD錄像節目將可以自動跳過商業廣告。
DISH公司稱,觀眾喜歡跳過廣告,有了Auto Hop這項功能,他們觀看自己喜愛的節目時跳過廣告將比以往更容易。這是一個革命化的發展,只有在Hopper系統,只有從DISH公司才能提供此功能。目前,從美國東部時間每天凌晨1時開始,觀眾才可以利用Auto Hop選項觀看無廣告的HD節目。而Auto Hop功能在現場直播時不起作用。Auto Hop和Primetime Anytime 均采用專利技術,其專利正在申請。
Auto Hop服務
引發一場對四大廣播網絡的訴訟
為應對Auto Hop服務推出后四大廣播網絡的反對有威脅,2012年5月24日,DISH網絡公司在美國聯邦法院對ABC、CBS、FOX和NBC提訟,要求法院就該公司5月10日為用戶引進Auto Hop自動跳過廣告的技術而產生的爭議作出一個宣告判決。據稱,這項功能是一個進步,雖然引發了軒然大波,但已經看到消費者的支持風潮。
DISH公司在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稱,要求宣告式判決Auto Hop功能不會侵犯主要廣播網絡聲稱的任何版權,而DISH公司提供Auto Hop功能仍然遵守該公司與四大廣播網絡的協議。
DISH公司表示,該公司每月節目訂閱費用包括已支付給主要廣播網絡的重大節目轉播費。雖然主要廣播網絡已經將他們的內容免費提供給如Hulu一類的網站使用,他們仍繼續要求大幅度增加其轉播費用。消費者應該能夠公平地為自己選擇做什么和不想看什么,自遙控器問世以來觀眾就一直自動跳過廣告,我們給他們一項他們想要的功能,這就給予了他們更多的控制。我們尊重、推動廣播行業的商業模式,但我們也接受技術和新創見的不斷發展演變。我們不相信Auto Hop將大大改變既定的消費行為,但我們相信它讓消費者的觀賞體驗更好。
據悉,除了增加反對DISH公司采取法律行動以捍衛其Auto Hop自動跳過商業廣告功能的媒體報道,CBS、FOX和NBC三大網絡已拒絕播放DISH公司Hopper全家HD DVR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