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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全珍 王海東 單位:北京行政學院外語教研部 教育部考試中心科研發展處
為了使更多學生有機會接受完整的中等教育,更好地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要求,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在進行中等教育的改革。我國香港地區在經過長達五年時間的醞釀與研究的基礎上,于2006年推出一系列重大的教育改革舉措,革新了沿襲多年的學制、課程和考試模式,重建起更為科學、全面的學業評價體系。主要措施包括:改革原來的英國模式學制結構,在中等教育階段全面引入競爭機制;調整了中學課程設置,中等教育開設4門主要學科和2至3門選修學科;改革原有考試評價體系,將學校評價成績納入到總體評價中,推行成績報告中的標準參照方法等。這些改革措施對于我國內地正在進行的新課程改革和高考改革有著重要的啟示意義。本文將在概述這些教改舉措———特別是評價方面改革的基礎上,提出對我國當前中等教育評價改革的一些建議。
一、學制和課程方面的改革
(一)學制方面的調整
多年來,香港的中等教育采用的是英國式“5+2”的模式。其中,初中教育階段為5年,要求所有學生必須完成;隨后是為期兩年的大學預科(SixthForm),大約有三分之一的學生能夠完成,進入大學學習。其余進入職業教育系統,或者直接參加工作。2000年至2005年的五年時間里,在經過一系列的決策調整和廣泛征詢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確立了香港今后實行“3+3+4”的新學制結構方案。在新學制中,所有學生必須完成三年的初中教育和三年的高中教育。一定比例的學生能夠繼續進入四年的大學本科學習。新學制改革帶來的主要變化是,所有學生在修滿六年中等教育學業后須參加一次名為香港中等教育文憑考試(HKDSE)的畢業考試,取代以前的兩次考試,即由全體學生在中等教育第五年學業期滿時參加的香港教育考試證書(HKCEE)和由三分之一學生在第六年學業期滿后參加的香港高級水平考試(HKALE)。這一新的評價制度將于2012年第一批學生參加新的香港中等教育文憑(HKDSE)統一考試時正式實行。作為香港中等教育改革的一部分,香港的新中等教育文憑考試也做了一些相應的調整。主要包括:(1)對課程設置和學生所學科目的調整;(2)采用學校內學生各學科的考試分數;(3)推行成績報告中的標準參考方法。本文第二、三部分將重點介紹評價方面的變化。
(二)課程方面的變化
在開發與新學制結構適應的課程的同時,香港中學所開設的科目也做了相應的合理調整,并取消了與原來學制中重疊和冗余的科目。按照香港新中等教育文憑考試的規定,所有學生都要學習4門主科目課程,分別是:中文、英語、數學、文科基礎(LiberalArts)。除必修課外,學生還要在下面所列的科目中選定2至3門選修課。第一列所列科目為學校規定的基礎性科目。第二列所列科目為職業導向型課程,比學校規定的基礎性科目更實用、更側重于未來從事的職業。這些科目大體分為六類:應用科學、工商、管理和法律、創造性學習、工程與生產、媒體與通信、服務。目前30多門此類科目作為實踐課還在設計籌備過程中。主修科目加上選修課的課程設置模式旨在讓所有學生都有機會接受全面而均衡的教育,使他們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將來有更多的工作選擇機會。這種模式涵蓋了學校課程設置中所有的重點學習領域以及各學科門類中培養一名自食其力公民的必備知識。
二、評價方式和方法的改革
(一)建立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體系
過去二十年來,幾乎所有的大型考試機構都傾向于采用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School-basedAssess-ment)來提高教學水平、改進評價策略。香港教育委員會呼吁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民眾摒棄傳統的評價觀念,接受新的評價文化。截止到2007年,香港高級水平考試的13個科目和香港教育考試證書的15個科目都實行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超過了香港新的中等教育文憑考試(HKDSE)所要求科目總數的一半。作為新中等教育文憑考試改革的一部分,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將推廣實施到所有科目中。推行以學校為基礎評價的主要目的,首先是為了增加評價的效度。因為有些重要數據無法通過某一次書面考試就能得出有效的結論,尤其當涉及到實習作業、要求使用專門儀器和設施(如實驗室、演播室、劇場和車間)、或需要延時完成(如完成某一研究項目、創建某一項工作的組合程序或者創作、設計、制作某件作品)時,更是如此。然而,許多此類評價通過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方法則很容易做到。推行以學校為基礎評價的第二個原因是為了提高評價的信度。這是因為這些評價有一個突出特點,即對學生的考察必須要在較長的時期內進行。而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正是符合這種特點的一種高度可靠的評價辦法。在有些情況下,它比僅通過單獨一次考試得出的成績更能有效地反映學生的真實能力。推行以學校為基礎評價的其他原因,還包括它能夠對學校教學帶來良性的回沖效應(backwashef-fect)。因為這種評價更強調以學生為中心的自主學習,減少了單純為了通過考試而進行的死板訓練,同時也減輕了因可信度較低的單獨一次性考試所帶來的考試壓力。按照最初的設想,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在某一具體科目的總成績中所占的比例為15-30%,在有些科目(如視覺藝術)中所占的比例要略高一些。為了保證不同學校之間所提供學生的分數具有可比性,而且這些分數又能與他們的書面考試中所反映的成績相一致,評價采用統計調整(statisticalmod-eration)的辦法。一般認為,每個學校對各自學生的要求標準都比較了解,但對其他學校的學生表現如何卻未必清楚。統計調整能夠保證所有學校的評價都具有可比性。這種評價采用的程序能夠確保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所確定的考生除了排名順序留存以外,考生的群體位置、離散程度以及分布形態都將與這一考生的考試分數結合起來一并考慮。
(二)采用標準參照法報告結果
香港中等教育文憑考試將采用標準參照(stan-dards-referenced)的方法報告成績。近年來,國際上多數大型的考試機構,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C)的國際學生評價項目(PISA)中,以及英國和美國的一些學校考試項目中都采用了標準參照型的成績報告方法。按照學校規定的基礎性科目考試要求,在報告考生的成績水平時要參考一系列標準,通過界定某一單獨科目在變量表或尺度表上的臨界分數點(cutscores)而實現[1]。每一門基礎性科目的評價都分為5個等級分數,用來衡量5個不同的成績水平(1—5),其中5分為最高分。低于等級分數1的為無等級(U)(unclassified)。五個等級中的每一級都有一套有關能力特點的文字描述,來說明某一特定考生在某一等級上所能達到的程度。它強調的是考生會做的內容,而不是其不會做的。換言之,報告成績時只表述考生的正面表現,而不表述其負面表現。由于這些表述語大多是針對整體考生的概括性描述,因此對于那些在某一科目中成績表現突出,能超越兩個或更多等級的考生個體來說就不一定適用。此外,每個考生的成績中都會附上解釋文字,用來說明各等級所要求的標準。某一單獨科目的成績評價要通過學生在考試中回答問題的表現和完成各種以學校為基礎評價的任務時所得的分數來進行,然后再設計出一套評價的具體方案,用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標準對這一科目的要求做具體規定。這套評價方案就成為某一單獨科目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評價方案的一個基本設想是盡可能使學生在所評價科目中反映出的各種潛在能力和總體評價中各種評價手段所強調的綜合能力同時得到兼顧。圖2所示的是某一科目中的三次考試和一次以學校為基礎評價的實例[2]。評價中每一項內容的比重需要提前確定,并在評價方案中做出明確細化。例如,圖2所示這一科目的比重為:試卷1(30%);試卷2(20%);試卷3(25%);學校評價(25%)。此外,方案還對考試中回答問題的表現和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分數進行校準,這樣就可以在變量表或尺度表上看出考生在考試時遇到的困難是什么。校準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程序。首先,校準既可以使考生做題時有選擇的機會,而且可以保證對其能力的考核具有可比性。其次,通過對問題回答和評價分數的校準可以對同一考生在某一科目的不同考卷以及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中用變量表或尺度表上的統一標準進行能力分類測試。最后,校準為編制分級試卷創造了條件,使某一科目中的多種能力得以更好的開發。以英語為例,它目前是根據香港教育考試證書制度的兩次不同標準的考試來評價的。任何標準參照型報告成績的體系都有一個基本要求,即保證其標準的長期穩定。例如,2012年評價第三級考試所用的標準應與同一科目在2016年評價時所用的標準是統一的。為了保證香港中等教育文憑考試制度標準的穩定性,傾向采用心理測量方法(IRT項目反應理論)來鑒別明確的等級分數,然后經過對明確等級分數所在的卷面分析后,再用專家評審的方法對等級分數的具體位置下最后的判斷結論。這樣可以保證讓等級分數始終處在心理測量關聯中較小的范圍內,而且還可以很容易地用專家評審的微調手段對考生的實際成績進行調整。這樣做就可以避免因時間推移而引起標準上的波動。#p#分頁標題#e#
(三)職業導向型課程的評價
職業導向型課程的評價由開設課程的第三方負責。這類評價要在參照一套能夠反映真實能力的測量成績的基礎上進行。經過確認的水平一般得到兩個成績,即“達標”和“優秀”。獲得“優秀”的考生水平相當于以學校規定的基礎性科目考試中獲得第三等級或更高級別的考生水平。與傳統而基礎性的科目直接掛鉤,有助于得到高等院校和社會對職業導向型課程的認可。香港民眾一向對于課程設置及其評價缺乏信心,他們更傾向于相信嚴格的學術考試和統考。為此,新課程和基礎性科目的結合是很有必要的。同時,也應該加強與職業考試資格的掛鉤。這樣,職業導向型的新課程就可以納入香港的行業資格考試體系,就可以把相關職業資格考試中所得的學分算入其中。
(四)設立學生個人學習檔案
香港中等教育評價改革中更加注重能力和技能的考核,而不是只看重考生的學業成績和獲得的資格。在新課程設置中更加強調其他方面學習經驗的重要性,比如參加體育運動、戶外及文娛、社區服務等活動的情況。這些活動對于培養全面型的人才至關重要。為了對學生總的學習內容有一個完整的記錄,對學生的學習檔案設計方案進行了試點。該方案既考慮學生在學校的學習成績,同時又考慮他在其他方面的活動參與情況及其效果。在結合兩方面因素的基礎上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學生個人的電子版學業簡歷,以便將來求職或上大學時參考使用。
三、對我國中學教育評價改革的啟示
課程和評價制度改革,是近年來香港教育改革的一系列重大舉措之一。其改革能否按照原初設計、取得預定效果,現在尚無法得知。但是,就其改革方案推出前后的科學論證、充分準備、周到考慮、細致到位的政策措施,對于我國內地正在推行的中學新課程改革和高考改革都具有現實的啟示意義,值得關注和學習。具體地,筆者認為香港中等教育評價制度改革探索有三個方面的經驗值得借鑒。
第一,中等教育評價制度的改革與學制、課程調整等整個教育改革聯系起來,從全局著眼、通盤考慮,經過科學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后推出整體改革方案。香港在推出新方案之前,進行了5年多的論證和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早在2000年,教育統籌委員會就提出21世紀香港整體教育目標是:“讓每個人在德、智、體、群、美各方面都有全面而具個性的發展,能夠一生不斷的自學、思考、探索、創新和應變,有充分的自信,合群的精神,愿意為社會的繁榮、進步、自由和民主不斷努力,為國家和世界的前途做出貢獻”[3]。可以看出,其中學教學評價改革充分體現了此教育目標和導向,就如何科學、全面地考察學生,如何能夠對學生的學習和發展更加有利,以及得到比較全面的信息,從基礎課程、職業課程和學生檔案的設計方面做了很多設計和考慮。反觀我國內地的高中新課程改革,并沒有將設計一套完整的學習評價制度考慮在內,而是寄希望于高考改革。而高考的改革也一直缺乏系統的方案和全面的研究,沒有形成系統、長遠的改革方案[4]。其實,高考的改革應該是建立在高中學業水平評價的基礎上的。只有建立起科學、全面、可信的高中學業水平評價體系,才能對我國中學的教育教學質量有更好的監控作用,才能確保高中新課改達到預期的效果,才能從根本上緩解高考多年來指揮中學教學的不利局面。
第二,正確認識評價和教學的關系,采用多樣化的評價手段,對教學的積極、正面的導向作用。教育考試與評價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培養人服務的,如國內有些學者指出的教育評價必須回到人,回到教育活動中[5]香港中學評價改革遵從國際教育評價的發展潮流,以世界上多數發達國家的做法為參考,積極推動以學校為基礎的過程性評價,盡量減少校外大規模考試帶來的弊端,職業導向的課程評價以及學生學習檔案的設計都體現了以人為本。這一點值得我們借鑒。在內地,各種校外的、標準化的大規模考試還在大行其道,統一考試成了客觀、公正、權威的代名詞。我國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學考試,全部采用省級或國家統考的方式,而且“統”的力度和范圍還有不斷擴延的趨勢。終結性的大規模考試實際上代表了一種比較落后的評價方式,和世界發達國家的重視校內評價、采用多樣化評價手段的發展趨勢是背道而馳的。過度使用大規模校外統考的最大問題就是沖擊校內教學、鼓勵應試,助長題海戰術,背離教育為了培養人的主旨。香港評價改革意識到了這些問題,將以學校為基礎的評價作為重要策略,使評價為教育服務,而不是角色反過來。我國內地的新課程改革,應該重視規范校內評價和評價手段的多樣化,以及將是否對學生學習有利、是否對學生身心發展有利作為改革的重要前提。
第三,重視統計測量技術在教育評價改革中的應用,使得評價結果更加科學、準確、可信。香港評價制度改革采用了很多現代測量技術手段,值得學習。例如,它們采用的統計調整確保不同學校間評價的可比性、采用標準參照評價報告結果,采用專家聯審來保證標準的穩定性等等。可以看出,考試與評價制度的改革,需要現代的統計測量技術支撐,而技術可以解決很多現實中有爭議的問題。我國內地的教育評價改革,基本上是從政策和制度層面入手,主管領導和決策者雖然也邀請專家參加方案論證,但很少有統計測量學家的參與其中。這就使得評價的科學性和專業性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和認可,操作中很多細節得不到考慮,因而推行起來遇到很多現實問題。
總之,香港的中等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為我國內地的中學教育考試和評價改革提供了一面很好的鏡子,提出了許多新思考、新理念。這些考慮和經驗由于同文同種的文化傳統而更加顯得有借鑒價值。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教育和評價制度固然有很多先進的理論和技術,但很多技術和做法的引進,常常因不同國情和社會背景而流產失敗。而香港地區正在進行的中等教育評價制度改革,提出的理念理論、政策方向、考慮和新鮮經驗,能夠為我們正在進行著的教育改革提供直接的借鑒,值得進一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