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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職稱公示報告范文1
為更好地落實政務公開措施,公平、公開、公正地選拔高級會計人才,進一步規范高級會計師材料申報、評審工作,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根據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職稱[2001]2號)精神,結合會計業務工作特點,制定**省高級會計師材料申報評審工作程序。
從20**年度起,我省轄區內(**市除外)從事會計或會計相關專業人員按本程序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材料。
一、申報程序
1、擬申報人應自行對照《**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以下簡稱《條件》),基本符合規定要求的,可以向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各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對照《條件》對申報者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并按本單位申報職稱評定的工作程序決定是否同意推薦;
3、將同意推薦的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工齡、取得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的時間、取得中級職稱以來主要業績及撰寫的專業文章、論文、職稱計算機考核有效證明情況等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4、公示無疑義的申報人員按照要求提供下列申報材料:
(1)《**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
(2)《**省申報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20份;
(3)《申報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初審登記表》1份;
(4)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張;
以上材料不需要裝訂。對于上述(1)至(3)項表格請認真如實填寫,并按照表上要求簽字和加蓋相應部門公章,未簽字或蓋章的無效。
(5)會計從業資格、學歷、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證書、年度考核、繼續教育、職稱計算機考核等有效證明材料;
(6)取得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以來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總結報告(本人簽名,單位人事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并蓋章);
(7)取得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以來的獲獎情況、證明專業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的有關材料、財會管理或應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廣情況;
(8)取得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以來撰寫的具有代表性的本專業論文、論著或譯著;
(5)至(8)項除論文、論著等需要提供原件外,其余可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由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核實蓋章并由核實人簽字;各市申報的材料,其中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職稱證書、高級會計師考試證書、繼續教育證明復印件還應有財政部門核實人簽字;
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寫《送評材料目錄》編上頁碼,并將(1)至(4)項材料一并裝入檔案盒(檔案盒封面格式見附件5)。
省級主管部門或市人事局職稱辦(無主管部門的省級單位由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或人事機構)在對本部門或本地區申報高級會計師材料審核其手續齊備后開具委托評審函,連同申報人員公示情況說明,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內一并送我廳會計處;
對外省或部屬等非本省轄區內單位會計人員需要我省會計專業高評委代評高級會計師職稱的,應向省人事廳職稱辦辦妥有關委托手續后,我廳才能受理。
我廳對收到的申報材料進行整理并報省職稱辦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的單位和姓名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二、評審程序
公示結束,對無疑義的申報材料轉入評審階段。
1、向省職稱辦報送《評審委員會活動申報表》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審批表》
2、根據申報數量和評審對象情況,在省職稱辦的監督下,按規定從高級會計師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適量的專家組成專業評議小組和執行評審委員會。
評議小組對申報對象的業績、成果及其他材料進行評議,形成初評意見,提交評審委員會會議審定。
評審委員會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職稱政策,對照《條件》對評審材料和評議小組意見進行審議。對于申報者有成果共用發生爭議或申報材料與實際工作有出入、論文雷同等評委會會議認為需要進一步核實的,申報者應積極配合評審組織部門作出的安排,接受答辯、電話答辯或提供單位證明等。在此基礎上,評審委員會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贊成票超過出席會議的執行委員三分之二(不包括三分之二)的為通過。
3、評審會議結束后,將評審情況、通過評審人員花名冊及電子材料報送省職稱辦,同時將通過評審人員的單位和姓名在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三、評審結果公布及材料退回程序
1、根據省職稱辦公布的評審結果(以省人事廳發文為準),及時辦妥各項后續工作(包括申報表蓋章、辦理資格證書等);
2、公告省人事廳公布結果;
中級職稱公示報告范文2
根據國家、自治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精神,以及職稱評審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對2021年職稱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圍繞“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業做好人才評價。聚焦重點領域,發揮人才評價的先導作用,對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人才、扶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專業技術人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實施傾斜措施。
(二)繼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自治區正在組織新一輪職稱評審條件修訂工作,對于已完成評審條件修訂工作并正式下發的職稱系列(專業),可按新修訂的評審條件執行。
(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各旗縣區、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對現行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措施進行全面系統梳理評估,查找出不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妨礙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積極穩慎地進行調整,鞏固發展民族團結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評價。堅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用人單位可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綜合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思想政治、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五)拓寬各類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在更多領域貫通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有效銜接職稱和職業資格,促進人才融合發展,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二、申報評審范圍
(一)我市所屬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材料截止時間。職稱申報評審的學歷、資歷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論文、獎項和榮譽等各項業績成果、繼續教育審驗卡截止到申報時間。申報工作結束后,不再補報相關材料(申報材料目錄見附件)。
(二)進度安排。市直部門和單位(含自主評審單位)要及時做好組織申報工作,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報送(見附件時間安排表)。各旗縣區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級職稱組織申報工作,自評地區和單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評審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準備案工作,原則上不得跨年度評審。
四、申報評審渠道
(一)為規范職稱申報評審及推進電子證書工作,所有申報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首先在內蒙古人才信息庫(nmgrck.cn)中注冊,下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并完成線下填寫申報工作。申報材料按照隸屬關系及相關要求申報。
(二)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將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
(三)中央和其他省區駐包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參加評審的,須經本單位同意并由中央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或其他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委托函,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進行申報評審。
(五)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把關后,可通過以下任一單位(部門)推薦報送。
1.存放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2.工作單位所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
4.有條件的旗縣區可以在非公有制專業技術人才密集的創業孵化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等地設立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
5.包頭市考務中心社會化服務科
五、政策規定
(一)完善評價標準
1.各單位在開展職稱評審時,要體現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實際貢獻。
2.繼續設置論文條件的系列(專業),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業績貢獻及作品創作質量,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其人員范圍是:盟市及以上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定自治區高校、黨校、社科、衛生、農牧林業科研、會計、經濟、統計、審計、新聞、出版、檔案、圖書、文博系列副高級以上職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不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的系列(專業),側重考察實際工作業績,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替代論文要求。其人員范圍是:上述人員范圍以外的系列高級及以上職稱;各系列中級及以下職稱;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3.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
4. 繼續教育有關要求按照《關于開展2021年包頭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的通知》(包人社辦字〔2020〕227號)執行。
(二)創新評價方式
1.實行考評結合。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等系列高級職稱,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其他系列待條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實行以考代評。計算機、外語翻譯職稱,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級職稱,按國家統一安排實行以考代評,不再進行相應的評審或認定。
3.實行面試答辯、量化評審。中小學教師職稱采取講課說課、面試答辯、量化評審、專家評議、民主測評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自主評審地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推行面試答辯、量化評審的評價方式,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4.推行網上申報評審。自治區經濟系列正高級經濟師、統計系列高級統計師等部分系列職稱評審,實行網上申報、網上評審。
(三)繼續下放評審權限
1.下放高職院校、包頭廣播電視大學高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2.下放中專(技校)、市委黨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3.下放農牧業科學研究院農牧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4.向旗縣區下放中、初級職稱評審權及考核認定。
自治區將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職院校高校教師正高級職稱自主評審權下放到學校,由學校自主開展評審。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組建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
(四)破格申報條件
1.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直接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考評結合系列,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可不參加考試,直接參加評審:
(1)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2)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3)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突出貢獻專家、國家其他人才計劃入選者;
(4)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獲得者;
(5)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含原“自治區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6)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引進人選;
(7)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一層次人選;
(8)科技成果國家級獎額定獲獎人員,或科技成果自治區(省部)級一等獎額定獲獎人員。
2.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1)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地區工作,獲自治區科技成果二、三等獎的額定獲獎人員,或者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獎)兩項以上的額定獲獎人員;
(2)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獲得者;
(3)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二層次人選;
(4)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一層次人選。
3.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各申報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條件及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軍隊轉業干部調入(調整、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后,5年內初次申報職稱,可不受職稱任職資格限制,比照同等條件人員參評相應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5.上述通過破格申報條件取得職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職稱評聘
1.對于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以及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檔案、圖書、翻譯、計算機等通用性強、廣泛分布在各社會組織的職稱系列和新興職業,可實行評聘分開。
2.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聘。
(1)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開展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工作。
(2)其他事業單位申報職稱評審,原則上按照單位正高級、高級、中級崗位空崗數推薦申報。確需超崗位職數評審的,申報總數應控制在已設正高級、高級、中級崗位數的5%以內(正高級、高級、中級分別計算)。申報比例以各級主管部門為單位統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不受崗位數額(比例)限制參加評審。
(4)為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評聘管理,對參評人員受聘時間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5)“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基層衛生高級申報和衛生系列社會化評審申報要一并計算申報名額。
(六)實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一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對在旗縣區及以下基層農牧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不作論文、科研成果要求。對蘇木鄉鎮專業技術人才不要求繼續教育學時。
2.打破學歷專業限制。在旗縣區從事專業工作滿30年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和在蘇木鄉鎮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受學歷、專業的限制,在業績成果等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破格參加高一級職稱評聘。
3.在蘇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2年的本科畢業生和滿4年的大專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直接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全日制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在規定的考核認定年限基礎上提前1年認定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4.經組織選派到蘇木鄉鎮開展技術咨詢、培訓教育等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提供技術服務的專業技術人才,重點評價其實際工作業績。
5.城市中小學教師、醫生在晉升高級職稱時,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的農村牧區基層工作服務經歷,鼓勵引導更多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服務。
(七)實施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職稱逐級申報要求的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專業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大學專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中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2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副高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考評結合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2.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的論文和繼續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到非公有制領域兼職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在批準的年限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其創業或兼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可作為職稱評審依據。
(八)繼續實施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職稱申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傾斜。將抗疫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工作實績。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援鄂醫療衛生人員和收治確診病患定點醫院直接參與醫療救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在高級職稱評審中,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免除自治區專業實踐技能考試,提前一年參加職稱評審。其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且滿足職稱評審業績成果條件的,可不受現有職稱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具體人員范圍由衛生行業主管部門確定。
(九)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
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將貫通領域擴大為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具體評審辦法另行印發。
(十)促進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
按照《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20號)以及《2020年關于更新公布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表的說明》,有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十一)轉系列評審
專業技術人才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參加轉系列(專業)評審時,按照“先轉后評”原則,在新工作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轉評新系列(專業)同等級的職稱;轉系列滿1年后,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申報新系列(專業)高一級職稱評審。轉系列人員參加晉升的,過去的資歷連續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予以認可。
(十二)考核認定
1.在站博士后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或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出站后繼續留在企業的可直接認定副高級職稱(國家規定需考試的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再進行認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以考代評專業除外),經考核合格,可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職稱,不需要進行評審。其中,大學專科畢業、工作滿3年的可認定助理級;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1年的可認定助理級;碩士研究生畢業、工作滿2年的可認定中級;博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認定中級。
(十三)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另行安排。
六、資格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將所有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上報材料包括公示情況。
(二)主管部門復核。各級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予以報送;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由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時限統一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各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直主管部門在上報材料前,要將本地區、本部門各系列申報人員花名冊在相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上報材料包括公示情況。
(三)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評審結束后,通過各自門戶網站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委會核準備案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對全區組建的高評委會和自治區直屬單位組建的中級評委會實行核準備案。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本地區組建的中初級評委會實行核準備案。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組建的評委會不得開展職稱評審,所發職稱信息和頒發證書一律無效。
(二)完善專家評委庫
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要充實完善中初級級職稱評委庫,并及時報送包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積極吸納學術造詣深、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能認真履行職責的專家,增加經驗豐富的基層一線專家以及非公有制組織專家的比例,對專家評委實行跟蹤考核、動態管理、隨機抽選。
(三)報送評審實施方案
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和申報材料的審核、整理、匯總工作,制定詳盡的評審實施方案(內容須包括申報情況、評審時間、地點、評委會組建情況、評審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況;另附申報人員花名冊、送審表、評委推薦名單等)。在開評一周前向包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意后方可開展評審工作。
(四)評審工作要求
1.堅持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高標準、嚴要求,嚴格按照評審條件進行評審。控制評審質量,做到好中選優,確保評審的社會公信力,切實發揮職稱評審的指揮棒作用。
2.嚴格按照評審權限開展工作,不得超范圍、跨專業受理或評審職稱,不得違反規定降低評審標準和申報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
3.遵守評審工作進度要求,確有困難不能按期評審的,要提前提交書面延期申請,同時抓緊做好評審各項準備工作。
4.明確評委會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責任,不得干涉專家評審,強化評審考核,建立倒查追責機制。
5.加強封閉式入圍評審管理,保證評審工作不受外界干擾;實行評委輪換制度,保證三分之一以上的評委實行輪換,已經連續三年擔任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委,原則上不再擔任本年度的評委;自主評審須保證一定數量的非本單位同行專家評委參加;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職稱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評審的公平公正。
6.對在旗縣、蘇木鄉鎮中小學、衛生、農牧業、林業、水利、烏蘭牧騎等基層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委會評審時,可單獨設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
(五)職稱評審結果核準備案和發證
1.各旗縣區、自評單位在評審(工作)工作結束10日內,將《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通過人員花名冊》、公示期間舉報事項處理情況及正式核準備案報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同時,將評審數據上傳職稱管理系統(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通過后,制發職稱電子證書。評審通過人員登錄內蒙古人才信息庫查詢打印個人職稱電子證書。
3.從中央單位、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我市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其在區外(軍隊)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要換證的,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并統一換發職稱電子證書。
八、其他事項
(一)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單位,采取隨機抽查、巡查、復查等方式,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地區、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限期予以糾正,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不能按期糾正的,責令停止評審工作,直至取消評審資格,追究相應責任。
(二)嚴肅評審紀律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程序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對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評審結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一律不予核準備案。
3.對公示期間舉報反映的問題,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組織核實,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對未按計劃進度完成年度評審任務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
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申報評審職稱須簽署《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評審工作結束后,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并歸檔備案。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學術不端、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予以撤銷,并將人員信息記入失信黑名單,從次年起,三年內不允許職稱申報評審。
(四)優化服務水平
1.實行“一次告知、一次申報受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和用人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職稱政策相關文件和咨詢電話,在辦公場地醒目位置張貼紙質的職稱申報相關工作要求,制印《職稱申報評審一次性告知書》,認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報受理義務。經辦人員要熟練掌握職稱工作相關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認真審核及時接收申報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2.健全職稱信息化服務體系。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做好歷年職稱評審信息數據采集整理,抓緊時間整理上報。依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在實現職稱評審信息區內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跨省區互聯互通,不斷提升職稱評審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
(五)嚴格評審收費管理
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廳對自治區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與證書工本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1〕1202號)和《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與證書收費及支出的通知》(內人發〔2001〕124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不得另行加收費用。
(六)嚴格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2021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保障考試安全,做好考試服務,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和發放合格證書。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維護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
職稱制度改革事關全局,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準確領會文件精神,嚴格職稱評審紀律,精心組織,抓好落實。要切實增強職稱評審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組織和社會監督,努力營造職稱制度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
此前的有關文件(含各職稱系列評審條件)規定,凡與本安排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附件1:職稱評審材料目錄單.docx
附件2:2021年申報人員數目統計表(事業在編).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報人員數目統計表(事業非在編).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審核時間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學教師系列和非中小學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審核時間安排表.xls
附件6:包頭市2021年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花名冊.xls
附件7:自評地區及單位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核準備案花名表.xls
中級職稱公示報告范文3
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高端智力集聚工作,服務實施“三高四新”戰略, 按照《長沙市企業院士專家工作站專項資助實施辦法》和《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度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長沙市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擁有專門研發機構及研發團隊,科研人員不少于10人,年度研發投入不低于300萬元或不低于銷售收入總額的2%。
2.與相關領域1名以上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院士簽訂建站協議,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合作任務,合作方向符合我市產業政策導向,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全國范圍內,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專家工作站不超過1個、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3個月。
3.工作站運行保障和合作投入經費每年不少于10萬元,能為院士及其創新團隊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條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已與院士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建有省級及以上研發平臺(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承擔過國家或省重大科技項目的企業,可優先設立工作站。
二、認定程序
(一)企業申報。申報單位登陸長沙人才智慧導航平臺(changsha.gov.cn/csrc_portal/)下載《長沙市企業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表》,向各自稅務登記地的區縣(市)科協、園區報送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材料,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25日。
(二)初審推薦。稅務登記地在國家級園區內的企業由園區歸口申報,稅務登記地在省級園區及園區外的企業由區縣(市)科協歸口申報。申報單位按要求準備好電子版申報材料后發送至郵箱csdstm@126.com,由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形式審核通過后生成書面材料打印稿一式兩份,經合作院士簽署說明,歸口申報單位(部門)和國稅登記所在地財政局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于8月25日前報送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長沙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A402)。
(三)評審認定。依據《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評審辦法》,由市科協牽頭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結果報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審定。
(四)批準認定。審定后的擬認定名單在市級媒體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內,擬建站單位的合作建站院士須在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完成院士專家工作站備案工作。公示期滿無異議且完成備案的,由領導小組發文認定,并以市政府名義授牌。
三、申報材料及其他要求
(一)申報材料主要由三部分組成:1.申報單位建站申請報告(見附件2);2.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請表(見附件3);3.相關附件材料(見附件4)。申報材料須按照以上順序編好目錄、頁碼,加蓋公章并添加封面(見附件1),以A4紙裝訂成冊,雙面打印。
(二)各歸口申報單位要高度重視市級工作站的推薦工作,廣泛進行發動,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我市22條工業新興及優勢產業鏈為重點,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組織好申報推薦工作。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盧慧蕓 0731-85450237
聯系地址:長沙市雨花區人民中路308號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A402
附件:1、申報材料封面樣式
2、申請報告模板
3、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表
4、相關附件材料清單
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23 日
附件1
(封面樣式)
×××××××××
院士專家工作站
申
報
材
料
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
附件2
關于成立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的
申 請 報 告
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企業簡介
……………………………………………………………………………………………………………………………………………………
二:建站目的及意義
……………………………………………………………………………………………………………………………………………………
三:合作內容、合作形式、資金籌措、建站預期目標及項目市場前景等
……………………………………………………………………………………………………………………………………………………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日期: 附件3
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表
申報單位:(蓋章)
加盟院士姓名:
院士管理機構: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
院士任職單位:(如:XX大學、XX研究院)
合作期限:xx年x月- xx年x月
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制
填表說明
一、申報單位填寫此表前請先認真閱讀《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長沙市企業院士專家工作站專項資助實施辦法》及《申報通知》,嚴格按照申報條件與要求認真填寫。
二、申報表封面“院士管理機構”指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
三、申報單位需如實填寫申報表,若無特殊說明,本表中的數據填寫上年度統計數據。申報單位必須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在考察評審過程中發現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都將會酌情扣分,嚴重失實的直接取消評審資格。
一、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
法人代表
注冊資金
(萬元)
成立時間
所屬行業
是否為高新技術企業
是o 否o
通信地址
聯 系 人
手機號
QQ號
郵箱
二、省級以上研發平臺情況
序號
平臺名稱
建立年份
三、申報單位生產經營及科研投入狀況
項 目
金 額
上年度銷售額(萬元)
納稅總額(萬元)
稅后利潤(萬元)
上年度研發投入經費(萬元)
萬,占銷售額的 %
累計投入工作站經費(萬元)
四、申報單位人員狀況
現有職工總數(人)
(截至2021年6月底數據)
研
發
人
員
研發人員(人)
占職工總數比例(%)
高級職稱(人)
占職工總數比例(%)
副高級職稱(人)
占職工總數比例(%)
中級職稱(人)
占職工總數比例(%)
五、院士主要科研團隊情況(包含院士)
序
姓 名
年齡
工作
單位
職務/職稱
專業及研究方向
站內主要工作
六、企業配套團隊情況
序
姓 名
年齡
工作
單位
職務/職稱
專業及研究方向
站內主要工作
七、申報單位與院士合作項目情況
序
項目名稱
起止時間
項目總經費
(萬元)
解決的關鍵技術難點或實現的技術突破點
八、申報單位近三年知識產權情況
發明專利授權
項
實用新型授權
項
外觀專利授權
項
國際標準
共 項 其中參與 項,牽頭制定 項
國家標準
共 項 其中參與 項,牽頭制定 項
行業標準
共 項 其中參與 項,牽頭制定 項
九、申報單位近三年承擔的省級以上科技項目情況
序
項目名稱
項目級別(省級/國家級)
項目經費
十、申報單位近三年獲得市級以上科技獎勵情況
序
獲獎項目名稱
獎勵名稱
授予單位
獲獎時間
例
XXXX系統
長沙市科學技術進步
一等獎
長沙市科技局
XXXX年
十一、建站優勢
十二、工作計劃
分別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和2022年工作計劃。
要求:三年工作計劃為總體規劃,2022年工作計劃須依據《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績效綜合考核指標》各分項指標列出有具體量化數據的條例式計劃。(2022年工作計劃將作為首次考核的指標依據)
十三、院士說明
合作建站院士意見及承諾:
1.本人承諾此次建站合作符合《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全國范圍內,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專家工作站不超過1個、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3個月。
2.本人已了解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事宜,并仔細審閱了申報材料,支持XXX(單位名稱)申請認定長沙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如獲認定,將按要求及時在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學院完成登記備案。
院士簽名:
年 月 日
十四、歸口部門及國稅登記所在地財政局意見
歸口部門推薦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國稅登記所在地財政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相關附件材料清單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榮譽證書、資質證書
3、審計報告(標出上年度稅收、銷售額、凈利潤、研發投入等數據)
4、院士基本情況表(見樣表)
5、與院士的共建工作站協議(包括合作年限、合作形式、雙方權利和義務、成果應用和保護等內容)
6、與院士或院士團隊的項目合作協議(技術開發合同)或立項證明材料。
7、與院士合作項目情況介紹(與申報表中內容一致,主要包含項目內容、項目計劃、項目目標及考核、技術難點、團隊分工等)
8、近三年專利授權清單(見樣表)及發明證書復印件(與申報表中數據一致)
9、近三年國際、國家、行業標準清單(見樣表)及證明材料(與申報表中數據一致)
10、近三年承擔的省級以上科技項目證明材料(與申報表中數據一致)
11、近三年獲得市級以上科技獎勵證明材料(與申報表中數據一致)
12、工作站相關制度清單(見樣表)及首尾頁復印件
13、與院士或院士團隊合作的相關報道、照片等
院士基本情況表
院士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單位
職務職稱
院士方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手機/郵箱)
郵寄地址
(若接收人非院士本人,還需寫明接收人姓名及手機號)
院士類別
中國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研究領域
獲得項目成果情況
備注:一表對應一位院士的基本情況。
專利授權清單(近三年)
序
專利類型
專利名稱
授權專利號
授權
時間
標準清單(近三年)
序
標準編號
標準名稱
標準
類型
牽頭
或參與
是否現行
有效
工作站相關制度清單
序
制度名稱
時間
中級職稱公示報告范文4
應屆生上海戶口積分細則一、申辦條件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用人單位應具備的條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且在20xx年4月1日前注冊登記(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辦的企業除外)、信譽良好的各類直接錄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原則上須在20xx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門、所在區縣政府或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于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范圍。
(二)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已與第(一)款規定的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直接錄用協議);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和行為;
3.應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培養方式為委托、定向或在職培養(在校期間有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除外)的畢業生不屬于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范圍。凡申請直接落戶的畢業生,相關受理機構將對其在學期間繳納社保的情況進行核查。凡發現有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的,其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
申請辦理本市戶籍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由用人單位遞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并簽字加蓋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申請材料清單);申請表須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以下簡稱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上填報后下載打印(申請材料清單將根據網上填報內容自動生成,須一并打印提交)。
(二)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含學習成績評定和學校推薦意見;表中所涉及學科(專業)代碼與學科(專業)名稱必須按照教育部相關學科(專業)目錄填寫,自設專業須填寫上級學科名稱和代碼;表格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上下載)。
(三)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推薦表。
(四)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如該協議書含有畢業生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將解除就業協議內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按學期分列)。
(六)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1.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畢業生畢業學校或培養單位考點取得。所學專業屬體育學類(一級學科)和藝術學門類的本科畢業生及畢業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2.計算機等級考試應由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文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門類)專業本科畢業生須提供一級及以上證書,理工科(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專業學生須提供二級及以上證書。畢業研究生及藝術學門類、體育學類、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可免于提交。
(七)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在其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獎項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包括以下:
1.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領到有關證書的,須提供發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并在20xx年6月30日前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蓋章的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2.全國性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能汽車競賽等,以上獎項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獲獎證書。
(八)用人單位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非法人企業須另提供以下材料(已連續3年獲準受理落戶申請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項材料):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注冊資金一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20xx年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原件(當年有效);
3.上年度在職員工在滬社保繳納通知書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4.上年度在滬繳納營業稅或增值稅稅單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九)畢業生在本人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發明專利證書,須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專利登記簿副本不受理),并須提供經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帶教導師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公示證明樣表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上下載)。
(十)在本市出資創辦企業(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補注入資金的創業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就業協議,并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非零注冊驗資證明,公司注冊成立時間應不晚于20xx年5月31日;
2.由畢業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創業情況報告》及20xx年畢業生自主創業情況申報表(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下載);
3.20xx年度內連續3個月所創辦企業為員工(包括畢業生本人)繳納社保單據復印件(驗原件),如畢業生本人因戶籍原因無法繳納社保的,須提供其本人未在滬繳納社保的證明;
4.20xx年度內連續3個月所創辦企業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稅單復印件(驗原件);
5.所創辦企業營業場所情況的相關材料:如屬自購房,須提交自購房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如屬租房,須提交租賃房屋產權證和租房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6.所創辦企業營業場所繳納的公用事業費單據復印件(驗原件),包括水電、通信、物業賬單等。
(十一)其他材料:1.畢業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支邊支內職工的,須提供:
⑴由父母當年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父母雙方或一方支邊支內工作經歷證明;
⑶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畢業生父母雙方戶口已遷入上海市的,須提供:
⑴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⑵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畢業生已婚且配偶戶口為上海市常住戶口的,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之一:
⑴畢業生為博士畢業生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⑵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博士學歷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⑶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結婚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結婚不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碩士學位后戶籍進滬滿3年,驗原件);
⑷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本科學歷且結婚滿5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⑸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博士學歷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⑹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結婚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結婚不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碩士學位后戶籍進滬滿3年,驗原件);
⑺畢業生為本科或專科畢業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本科學歷且結婚滿5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單位認為確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關材料或有關說明。
三、申報流程
(一)初審機構須在20xx年5月10日前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交《初審機構基本情況及下屬(轄)用人單位登記表》。
(二)用人單位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相應初審機構。
(三)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人事工作專員帶好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至相應初審機構進行現場申報。
(四)相關初審機構確認相關網上填報信息和紙質材料一致,審核通過后,在網上提交相關申請信息并預約時間,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受理。
(五)如用人單位尚無相對應初審機構的,可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上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按照預約時間攜相關材料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申報。
四、受理期限
20xx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申請的集中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受理時間至20xx年12月20日(以上均不含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五、審核依據
依據《20xx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在就業創業服務網另行公布),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予以評定。20xx年進滬落戶標準分為72分。
六、受理單位、聯系方式及結果查詢
詳見就業創業服務網。
一、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統一辦理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手續。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領取《通知單》手續。
(二)《通知單》的第一聯用于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第二聯用于辦理《居住證》積分對應材料。同時,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戶所需的《就業報到證》。
(三)領取《通知單》受理截止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
二、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一)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其實際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居住證》。
(二)申辦材料申請辦理《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4.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以及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三、申請居住證積分
(一)已持有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二)持證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5.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
中級職稱公示報告范文5
一、人才強市戰略實施有力,人才資源開發得到深化。一是實施“百千萬”人才工程。年初我們就制定了“百千萬”人才工程人才選派表,并從市直教育、衛生、農業等系統選派了100名高級、1000名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到基層開展“傳、幫、帶”,帶動了整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素質提升。二是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工程。繼續在全市范圍內推介“科技110”和專家工作室作法,引導、督促各縣市區建立專家工作室和“科技110”服務平臺,選派一定數量的果、林、畜、牧等方面的專家開展農業技術普及“傳、幫、帶”,培養了一大批新型農民和農業技術骨干,游俊仕等12名優秀農村實用人才還被推薦到省里參加全省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評選。與此同時,我們還與*日報、*電視臺合作,在全市范圍內啟動了“十大民間傳統藝人”、“十大民間能工巧匠”評選表彰活動。我市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工程方面的經驗得到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今年《中國人事報》以專版頭條的形式報道了我市農村實用人才開發方面的作法。三是加快高層次人才載體建設。我們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博士后工作站,衡鋼集團、松木工業園、共創集團三家單位申報的企業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已被省政府批準,我市吸引、承載高層次人才的載體越來越多,吸納高層次人才的洼地效應將逐漸彰顯。四是加大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力度。通過開辟人才引進綠色通道,為機關事業單位引進“雙高”人才16人,為737名優秀人才優先辦理了人才調配手續。會同組織部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第三屆湖南省優秀專家的選拔推薦工作,經過廣泛宣傳、層層推薦、逐級審核,我們從農業、財經、衛生行業中選定了3名同志參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評選,從工業、衛生行業中選定了2名同志參加第三屆湖南省優秀專家評選。年內,我們還修訂了《*市學科帶頭人及后備學科帶頭人管理辦法》,組織開展了第四批學科帶頭人和后備學科帶頭人選拔,選拔市級學科帶頭人40名、后備學科帶頭人50名。與此同時,為了引進更多的高層次人才來衡創新、創業,我們還調研起草了《*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草稿),草稿已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審閱。
二、公務員法實施扎實推進,公務員隊伍建設得到加強。一是公務員登記有序推進。我們積極推進公務員法實施,嚴格公務員登記審批,工作中做到“六個明確”、堅持“八查八看”、實行“三重監督”,目前已審核并登記七大類機關公務員26659名,群團組織登記公務員700多名。申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27家,縣市區申報參照公務員單位529家。二是圓滿完成08年公務員招考組織工作。今年我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考335名公務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6000多名考生報名。目前整個招考工作已經圓滿結束,尤其是面試,因組織嚴密、監督到位,考生及社會各界反映較好,近期《中國人事報》又以專版頭條報道了我市公務員面試的整個做法。三是公務員作風建設得到加強。積極開展政府績效考核試點,探索建立了公務員考核辦法。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轉變干部作風、提高機關效能,我們經過兩個多月的調研,從規范公務員日常行為、考核獎勵等方面起草了《*市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意見》(草稿),草稿已報市委主要領導審閱。
三、引智引資取得顯著成效,人事工作與經濟建設的融合度得到提升。以選準、選好重點引智項目為突破口,2008年我們先后向國、省外專局申報了國家級引智項目5個(如特變電工1700KV特高壓變壓器的研制等),省級引智項目17項,引智示范單位、基地及一村一品項目8項(如蒸湘區的“美人指”基地等),經國、省外專局審批,我市最終獲批14個申報項目(其中國家級5項,省級9項),爭取資助經費85萬元。與此同時,我們把招商引資作為全局的重點工作來抓,全員發動領導干部帶頭促招商,建立獎勵制度激勵促招商,開辟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服務促招商,招商引資工作成績斐然,我局聯系香港天馬(TIAMUT)國際有限公司年內增資600萬元,在衡從事地質勘查和鉆探服務,超額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任務。年內,我們還向省里爭取到三個科技扶貧項目,爭取扶貧資金7萬元,組織了四批農業經營管理人才和種養加工能手參加省里組織的培訓,組織了一系列的專家下鄉培訓服務活動。
四、安置和維穩工作平穩推進,促進社會和諧得到彰顯。一是圓滿完成了年度安置工作任務。年初,我們爭取以兩辦名義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見》,建立起了指令性分配與考試考核相結合、用人單位與干部雙向選擇相結合的安置工作制度。工作中,采取這種“雙結合”的模式,多方協調、主動溝通、挖掘潛力、克服困難,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了安置任務,被安置的干部及接收單位普遍反映較好。與此同時,我們還對近6年來全市干部、隨調家屬的安置狀況和干部的成長情況進行了摸底,撰寫了調研報告,這些都為做好今后的安置工作奠定了基礎。二是做好了自主擇業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近年來,周邊地市相繼調高了自主擇業干部待遇,我市自主擇業干部也產生了一定的心理波動。為此,我們根據*的實際,一方面積極做好自主擇業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積極爭取政府加大投入,先后為220名自主擇業干部辦理了大病醫療互助保險和醫療繳費等相關手續。三是協助做好企業干部的解困和維穩工作。落實了企業干部解困調標政策,省里出臺調整企業干部解困標準的文件后,我們積極向市委、政府匯報,于10月24日召開了全市調整企業干部解困標準工作會議,通過逐個審核,層層匡算,級級投入,在12月底以前確保了調標政策落實到位。目前,我市部分企業干部解困工作總體形勢較好,干部思想穩定,政策落實有力,沒有出現大規模異常上訪現象。特別是奧運會期間,我市沒有發生一起企業干部集體或越級上訪事件,為實現“平安奧運”盡到了一份責任。
五、人事制度改革縱深推進,各類人才的活力得到激發。一是推行全員聘用制,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人員超過100000名,聘用覆蓋面達到68.5%。二是貫徹“凡進必考”制度,事業單位進人嚴格按照衡辦通[2006]21號文件的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今年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計劃進人829人,公開招聘及政策性安置人員占到了63%,凡進必考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貫徹。年內,我們還參照公務員招考的模式,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等環節,從70多名報名者中招募了25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開展“三支一扶”。三是改革職稱評審制度,繼續完善了關于職稱評審的量化推薦實施意見,對大齡、邊遠山區中小學教師申報中級職稱開通“直達車”,使評審指標向基層、邊遠山區傾斜。職稱指標一次性下達到基層,并在*的主要媒體上公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四是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按照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和省人事廳的統一安排,我們積極開展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前期準備工作,目前正在全力摸清全市事業單位底子和崗位類別情況,為全面啟動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打好基礎。
六、干部教育培訓大力推進,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得到提高。一是開展公務員知識更新培訓,根據《公務員法》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我局主動與市委組織部及市直各部門、單位密切聯系,加強合作,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等內外結合和課堂培訓與實踐鍛煉的形式,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有特色的靈活生動的培訓,取得了較好成效,如今年的新錄用公務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初任培訓,由于組織嚴密、內容豐富,412名參訓學員普遍反響較好。二是開展專業技術人員技能教育培訓,年內組織計算機應用能力培訓1252人次、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入門培訓176人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1930人次,組織電子政務培訓和工勤人員素質教育培訓424人次。與此同時,我們積極配合市農業局啟動農業系統“653”人才培養工程,目前已下發了工作規劃,對如何抓好公需科目培訓也進行了兩次調研。三是抓好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我們通過廣泛宣傳,逐級推薦,逐個審核,最終篩選出了10名專業水平高和教學經驗豐富的專家、學者上報省人事廳師資庫,選定30人進入市本級師資庫。
中級職稱公示報告范文6
一、堅持《條例》基本要求,不斷規范“公推差選”程序
綜觀“三推三考兩票決”全過程,我縣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真正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三推”:即干部群眾個別推薦、各方代表集中推薦、縣級領導干部署名推薦。三輪民主推薦,進一步落實了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縣委將公選的職位、范圍、條件和程序向社會公開,將初始提名權和推薦權完全交給廣大干部群眾,凡符合上述條件和資格的,采取個人自薦、群眾推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經所在單位黨研究和資格初審,按所列職位和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確定推薦人選(一人只限報一個職位),報縣“公推差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進入第二輪民主推薦。第二輪推薦由在職的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全縣正科級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及部分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每個職位按推薦得票多少取前6名進入第三輪民主推薦。第三輪民主推薦由在職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的,實行署名推薦和加權計算得分辦法進行,推薦票未署名的作棄權票處理。根據民主推薦結果,各職位按分數多少取前4名(最后一名分值相同者一并列入)列為考察對象。三輪民主推薦注重民主,在一定范圍內解決了選拔領導干部初始提名權的問題。參與競爭者涵蓋了不同的部門單位,網羅了各類人才精英,這種開放式的選人制度相對于以住的從后備干部中選人視野更開闊,更具科學性,更符合民意,使一大批優秀人才有同等的機會脫穎而出,較好地實現了“從少數人中選人”到“從多數人中選人”的轉變。同時,整個“公推差選”過程由紀檢監察機關實行全程監督,電視媒體跟蹤報道,在民主推薦和票決環節還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部分單位負責人參與或擔任觀察員,并通過公告、公示、考察預告等方式,將每一個環節和細節都置于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的“顯微鏡”之下,堅持群眾公認,完全公開透明,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陽光賽馬”。
“三考”:即組織考察、駐點考察調研、現場面試。三輪考察(考試),進一步掌握干部綜合素質、能力和德才表現,全面準確識別干部,選好用準干部。一是組織考察,考察其德才表現。縣委派出5個考察組,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形式,對第三輪推薦產生的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對各職位考察對象排序提出初步意見。縣委常委會在聽取考察匯報的基礎上,對每個職位的4名考察對象進行差額票決。二是駐點考察調研,考察其對該崗位的認知度。將縣委常委會票決后產生的2名人選,由組織、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派員隨同進駐選拔單位進行封閉式駐點考察調研,并撰寫調研報告(即競職演講稿)。三是面試和演講,考察其綜合素質和能力。調研結束后召開縣委全委會,逐職位聽取票決人選競職演說。演說完畢,主持人根據演說內容和崗位特點對競職演說者進行面試。通過“三考”,擴大了選人視野,拓寬了識人途徑,體現了“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這次“公推差選”符合條件的有200多人參與競爭,每個職位如果參與人數較少還要取消該職位的選拔,同時每個職位組織考察對象為4人,真正做到了“好中選優、優中選強”,實現了由“伯樂相馬”到“賽場選馬”的轉變。同時,通過各職位的條件設置,使競爭者對崗位的適應性大大增強,勝出者能較快進入角色,更好地開展工作。
“兩票決”:即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和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兩輪差額票決,進一步完善了縣委研究干部的議事規則和程序,充分體現了縣委全委會的作用。通常任用干部是由縣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在研究干部時很少實行差額表決,多為口頭方法進行表決。這次縣委常委會按照研究干部的程序,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分別對各職位4名考察對象進行差額票決。每個職位人選按得票情況取前2名人選,提請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縣委全委會在聽取票決人選考察情況、競職演說和面試答題等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差額票決,并當場宣布投票結果,確定各職位的擬任(提名)人選。最后縣委根據全委會票決結果,依照干部任免的程序和規定辦理任職相關手續。同時,將經過全委會票決而未任用的人選,分別列入正副科級后備干部進行培養。兩次票決,突破慣例識人,打破常規任賢。票決中,包括縣委書記在內的每一位縣委常委或縣委委員都只有一票的權力,充分體現了民主,避免了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同時在研究干部時發揮了全委會的作用,實現了“由少數人選人”到“由多數人選人”的轉變。
二、堅持在繼承中探索,不斷創新“公推差選”舉措
此次“公推差選”,我們繼承了以往“公推差選”的成功做法,吸納了外地一些成功經驗,并結合實際,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了大膽創新:
一是實行縣級領導署名推薦,強化了縣級領導推薦干部的責任感。在第三輪推薦中,要求縣級領導署名推薦,這在*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史上首開先河,既增加了推薦的公正性、嚴肅性,又減少了推薦的隨意性,增強了推薦者的責任感,提高了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大家本著對黨、對群眾、對組織、對競職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認真負責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二是采用縣級領導權重計分法,規范了縣級領導的用人權。第三輪縣級領導署名推薦中,競職者每得一張同意票,縣委書記、縣長、組織部長和其他縣領導依次按每票0.7、0.5、0.4、0.3加權計分,這既體現了推薦的民主,又體現了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權重,有利于民主推薦過程中對全局和宏觀的把握,做到了宏觀與微觀的有機結合。
三是在縣委全委會上進行面試,提高了縣委委員對競職者的認知度。過去“公推差選”工作是將面試放在縣委常委會票決之前,這次是在縣委全委會上,每個職位2名人選在縣委全委會進行競職演說和面試,先由各職位人選分別發表競職演說,然后現場回答主持人的即席提問。把面試和競職演說結合在一起,由縣委書記親自主持,將面試這一程序作一改變,變以住主要由專家學者擔任面試評委為縣委委員擔任面試評委,既有利于縣委委員更全面了解競職者的綜合素質作出選擇,又減少了工作環節,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是干部任免由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落實了縣委全委會在人事任免上的決擇權。在“二選一”的最后票決中,由縣委全委會采取差額票決方法“一錘定音”,把最后的決定權由縣委常委會轉移到縣委全委會,充分體現了縣委全委會的職權。
三、堅持在探索中完善,不斷鞏固“公推差選”成果
要使“公推差選”科級領導干部,真正成為一種好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還必須從擬定“公推差選”工作方案入手,努力使“公推差選”工作走向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一要認真擬定選拔職位。擬定選拔職位前要對參選人群進行調查分析,盡可能選擇多數人能適應、愿意報名參與競爭人數多的職位進行選拔。若報名參與者少,選人用人視野窄,就難以達到競爭、擇優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公開選拔工作的真正意義。
二要科學設置職位條件。針對職位性質和特點設置相應條件,可以使入選的同志較快進入角色,更好地開展工作。在這次“公推差選”工作中,我們針對不同崗位特點設置了相應的條件,如衛生局副局長職位的報考條件首先就是第一學歷必須是醫學類專業或者是衛生系統中級職稱以上的;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報考條件必須是政法口和縣直單位或鄉鎮專職從事政法工作的。
三要客觀推介競職對象。“公推差選”過程中,要通過多種方式推介競職對象,提高參與推薦和票決的同志對競職對象的熟知度。特別是常委會、全委會差額票決時,縣委常委和縣委委員對票決對象熟知度不同,將直接影響票決結果。因此,我們必須向每個常委和委員提供選拔工作各個環節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情況,定量情況包括民主推薦情況、民主測評情況、個別談話推薦情況、考察組評價情況等。定性情況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簡歷、現實工作表現等,從而有利于縣委常委、委員投票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