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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金融論文范文1
流轉面積繼續增加,逐步向規模化發展根據福建省的調查數據,土地流轉租金根據土地的具體情況在每畝300~500元/年之間,條件特別好的土地租金高的可過千元,這樣的收入普遍高于農戶自己種植的純收入,農民的土地流轉意愿進一步加強。到2012年初全省流出土地的農戶達580.69萬戶,比上年底增加42.7萬戶。并且如圖1-1所示,在耕地面積保持基本穩定情況下,2009-2010年福建省市農村耕地流轉面積分別為216.43萬畝、263.70萬畝和295.53萬畝,分別占當年耕地總面積的14%、17.1%和19.3%,呈遞增的趨勢。同時,土地流轉逐步向規模化發展。土地單宗的規模流轉面積有較大程度增加,單宗50畝以上的規模流轉面積達16.9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28%,其中,100畝以上的占流轉總面積的16.2%,規模流轉比例明顯提高。農地流入方每畝的經濟效益要比承包戶高出8~20倍,同時,因土地流轉轉移出的勞力,有的在基地打工,有的外出務工經商,也獲得更多的非農收入。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零散細碎土地逐步集中,流轉到種養能手、經營大戶、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進行規模化的經營,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促進農業產業生產效率的提高。
流轉形式多樣化,流轉主體多元化目前,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等,但以出租和轉包為主。據福建省農業局統計資料,2011年全省通過出租的農地155.12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53%;通過轉包的農地92.63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31%;通過轉讓的農地13.4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5%;互換的農地12.72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4%股份合作的農地3.35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1%,如圖1-2所示。通過多種形式的流轉,形成了有競爭力的市場價格,農民從中受益。流轉土地用途主要集中在烤煙、糧食、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水產養殖等方面。流轉后的土地開發經營的項目主要涉及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帶動了一批有競爭力的新興產業形成。同時,土地流轉呈現多元化,促進農村經營體制創新。我省土地流轉的范圍由四荒地、林地、山地,擴展到農戶家庭承包地;流轉主體由原來的農戶、種植能手、專業大戶,擴大到農副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實體;土地使用權流轉也由原來在親戚、朋友、承包戶之間流轉,擴展到外村、外鄉、外縣甚至外省;土地流轉帶動了種養大戶、工商企業、農業龍頭企業不斷創新經營體制機制。
市場運作與政府推動相結合農地流轉早期的主要是一些勞動力外出的農戶或勞動力少的農戶將其農地委托勞動力充裕的農戶或親友耕作,收取一定數量的收益,是基于市場的需求而產生的農戶之間自發、分散、短時間內的流轉。后來逐步發展為大規模的市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土地流轉價格主要由相關當事人在市場的作用下協商確定。90年代后期開始,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規范土地流轉,各級政府出臺一系列優惠和規范政策,積極發動、大力引導和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各縣(市、區)也相應成立了以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農村土地流轉領導小組,建立了農村土地流轉指導中心,119個鄉鎮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1284個村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站,分別占鄉鎮、村總數的91.2%、70.2%,為土地流轉提供了有力保障。
福建省土地流轉的金融供求現狀分析
(一)農地流轉為金融業提供巨大的市場——需求角度
1.金融需求的規模增大一方面資金需求主體趨于多元化。農地流轉使得農業生產逐步規模化和現代化,農村金融需求主體也隨之產生變化:由傳統農戶、個體工商戶、鄉鎮企業等逐步向種養殖大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組織、以及鄉鎮企業等規模化生產的現代農業轉化。其中,種養殖大戶、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等將成為土地流轉后農村金融需求的主流群體。另一方面,資金需求數額逐步增大。隨著土地向種糧大戶、專業合作組織等集中,資金、土地、技術等要素投入更加規模化,生產逐步朝機械化、產業化發展,農業生產行為和生產主體更組織化,資金的需求規模也隨之增大。就單筆貸款而言,貸款金額比傳統農戶的需求大大增加,由早期的幾千元的小額貸款無法滿足規模化生產,貸款金額明顯由小額分散向大額集中轉變發展到上萬元、十幾萬元不等。
2.金融需求的領域拓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拓寬了資金需求的領域和數量,產生了一系列金融需求。一是,為了更好地流轉農地而必須提高土地的品質和招商吸引力所派生的資金信貸需求,如對農地進行總體規劃、重整改良、綜合治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需求。其次,農地流轉后規模化的生產的現代種養殖農業的資金信貸需求,如、農業機械設備、新型農業技術引進以及種籽、化肥、勞務等支出的流動資金需求;三是農地流出的農民離開土地從事其他行業生產或者進行二次創業所需要的間接信貸需求。
3.金融服務的需求種類增加如表1所示,隨著農地經流轉的擴大,農戶對對金融服務產品的需求由傳統的儲蓄存取款、農業信貸、咨詢等業務擴展到了資金結算、農地證券、保險、理財等方面的業務農村土地流轉的發展催生了對農業投資、農地抵押貸款、政策性貸款、土地債券、土地信托投資、市場信息咨詢、財務管理咨詢、期貨、票據兌現、清算等衍生性金融服務的需求。農村金融產品需求更加旺盛,農村金融市場與產品的創新領域變得更加寬泛,由傳統的存貸、信用結算業務向理財、保險、融資融券等方面拓展,為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的信息共享、評級、擔保等社會中介業務需求也隨此產生。此外,農地流轉后,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的程度進一步提高,經營的風險由分散到趨于集中。土地流轉前,農戶進行小規模的生產,資金需求呈現出季節性和臨時應急性特征,貸款期限較短,對資金的需求金額小而分散。土地流轉后進行規模化經營,長期資金需求增加且相對集中,經營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由分散向集中轉變,控制的難度加大,由于農業生產本身抵御風險能力較低,對農業保險的需求越來越迫切。
(二)農地流轉的財政和金融支持現狀——供給角度
1.財政支持農地流轉的主要措施。按照現有的政策,土地流轉中國家對種糧農戶進行的補貼仍然由流轉前農戶領取,作為流入方的土地承包者難以獲得國家補貼,經營成本和負擔并沒有減少。為進一步發展農村產業,促進適度規模經營,推進農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近年來福建加大了財政支出力度,2011年度福建經濟統計年鑒統計顯示,2010年福建省財政支出中用于農林方面的支出16億元占財政總支出169.5億元的9.4%必上年度增長36.2%,2011年6月,福建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若干意見》在財政、稅收、信貸、保險、規模經營用地等方面都給予政策扶持。龍巖市出臺了《2008年大田農作物生產十條措施》,在龍巖地區的各個縣(市、區)重點扶持3-5個300畝以上的連片規模經營示范點,并對各個示范點進行每百畝5000元的補助,并優先安排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沙縣財政撥出200萬元專項資金,對農地流轉之后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的個人或企業(合作社)進行貸款貼息補助。目前,金融部門已向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施的33個農業項目發放貸款,放貸金額3868.58萬元,共計貼息183.6萬元。
2.金融機構支持農地流轉的情況。福建省目前的農地金融供給主體包括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及村鎮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機構。目前金融機構支持農村土地流轉的措施主要是小額信貸,且基本沿襲流轉前的信貸方式,最高額度為3~5萬,部分地區2006年開始通過農村信用社發放了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截至2012年上半年,僅三明市明溪縣累計發放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1017萬元,涉及土地流轉抵押面積8607畝,扶持171戶農戶和1家企業[2]另據福建銀監局統計,截至2012年6月末,全省銀行業(不含廈門)涉農貸款余額6502.1億元,比年初增加719.94億元,較去年同期多增126.39億元。今年上半年累計發放春耕貸款146億元,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小城鎮建設、水利建設、設施農業等貸款余額分別達到522.53億元、231.05億元、132.46億元和35.4億元。[3]獲得農信社信貸支持的農戶數達到298萬戶,新增惠農卡172.4萬張、農戶貸款20.4億元、農戶授信4.02萬戶。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力度和規模可謂不小,不過大部分貸款項目是用于農業企業經營的養殖業、經濟作物種植等,真正直接用于支持農地流轉的貸款比例很小,不超過5%。
農地流轉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分析——供求失衡
1.農村信貸資金缺口大,不能滿足農地流轉的需求目前,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是農村金融市場中主要的金融業務。許多學者通過對二者的研究和比較來發現農地金融供求中的結構平衡性問題。存貸差是一定時期內金融機構存款余額與貸款余額的差額,農村金融市場的存貸差是農村地區使用外來資金或向外輸出資金的絕對凈值,也能反映了農村地區資金供求的平衡性。[4]從表2可見,在2000—2010年間,福建省農業信貸供給逐年遞增供給規模不斷壯大,但是相對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福建省農業資金供給量還有很大缺口。存貸差額這一指標為負數,且差額逐年增加,增加比例也不斷擴大,表明目前福建農業資金缺口量大,并從側面反映出福建省地流轉的金融支持力度不能滿足土地流轉發展的需要,支持農地流轉的金融供給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增強。
2.農村正規金融配置效率低,不能滿足農地流轉需求農村存貸比是金融機構把從農村地區吸納的存款轉化為農業貸款的比例,它反映了農村自有資金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狀況,也能反映農村金融體系配置資源的效率。從表2可以看出農業存貸比例近十年來在5%~6%的低水平上徘徊最高不超過7%,從圖3可以看出從2004年之后這個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趨勢。這也驗證了現有的金融體系配置資源的效率低,不僅沒有解決農地流轉資金短缺、農戶和農村企業融資難等問題,反而使農村金融市場上的稀缺要素“資金”大量流向非農產業和城市。農村資金逆流入城市的現象非常普遍,造成農地流轉缺乏資金支持長期處于“貧血狀態”。[6]據統計,農村中有金融需求的農戶中仍有46%以上不能獲得正規的貸款,于是轉向非正規金融融如民間借貸,但民間借貸多處于灰色狀態,潛在的金融風險較大,政府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監管,,因而打壓多于引導,在控制風險的同時也制約了非正規金融積極作用的發揮。
3.金融產品供給結構性失衡,不能滿足農地流轉的需求根據帕特里克的“需求追隨型模式理論”(demand-following),經濟主體在經濟增長過程中產生的金融需求,催生了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和創新。本文第二部分對農地流轉的金融需求分析表明,在農地流轉背景下,農戶的生產經營在原有農業生產領域將逐步向農副產品生產、農副產品加工、休閑農業等多個領域擴展,其對金融產品的需求量將不斷增加,結構逐步多樣化。然而,農地流轉金融供給并未向需求跟進,從制度上看,農村金融供給的安排維持剛性農村金融業務逐漸萎縮。[5]很多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從農村金融市場撤退,開辦涉農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只剩下郵政儲蓄、農村信用社、銀行農業銀行3家,農地流轉的信貸業務也很少,主要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部分地區開展農地抵押貸款業務。這些貸款普遍存在期限短、額度低的特點,無法滿足土地流轉需求。雖然部分省市在試點地區進行金融創新,如抵押貸款,土地債券、土地銀行,農地信托業務,但是碰到諸多制度的障礙難以推廣施行。農地金融機構的單一性、農地金融服務品種的單一性很難滿足農地流轉的需求。農村金融特別是農地金融供求呈現出明顯的總量與結構的雙重失衡。
4.農地金融相關制度缺乏,不能滿足土地流轉的需要我國農地流轉金融支持體系中缺乏一系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使得農村金融市場的作用無法正常發揮并有效地緩解了農地流轉的資金壓力。首先,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隨著農地的流轉農業生產經營的規模逐漸擴大,對資金投入量隨之增加,貸款逐步大額化,金融機構為了審慎經營對于大額貸款要求借款人必須提供相應的抵押或擔保。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最大的資產卻不能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可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物權中的用益物權,但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農民尚不能自主地處置其農地承包經營權,以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物進行投資、融資等也缺乏法律依據,使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陷入尷尬的境地,也難以適應農地流轉發展的現實需要。其次,缺乏健全的風險防范機制。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將進一步加大需要有風險防范和補償機制來控制風險。但目前農業保險的法律制度缺失,農業保險效能發揮欠佳,商業銀行開展農地金融業務,其發放貸款的風險幾乎全部由銀行自行承擔。農村風險防范和補償機制尚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商業銀行對農村金融放貸的積極性。最后,農村大部分地區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農地流轉市場。目前土地流轉中心的運行機制不順暢、機構不健全、流轉信息不暢、流轉中介組織少、缺乏農村土地價值評估機構和專業資質評估人員、抵押登記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尚未解決。以上制度的缺陷嚴重挫傷了金融部門放貸的積極性,影響了農地流轉金融服務的發展。
農地流轉金融支持的思路與對策建議
(一)完善農村金融制度,加強農地流轉的金融政策扶持
加大對農地流轉的金融扶持力度,做好農地流轉金融制度的頂層設計,是農地流轉金融支持順利開展并推廣普及的一個重要前提。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農地流轉的金融政策扶持,使惠農政策能在土地流轉中發揮充分的作用。在土地流轉的中切實保障農戶利益,發揮好中央惠農政策對土地流轉的引導作用,提高資金兌付效率,加強“補貼資金”管理,保證“補貼資金”及時兌付,讓農民放心流轉。另一方面要建立支農資金回流機制。首先,建立起專項基金用于支持農村發展。從國有商業銀行在縣域吸收的存款總額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建立農村發展專項基金,對基金進行管理保證其保值和增值并確保資金用于農地流轉和農業生產。其次,可以考慮擴央行支農再貸款的范圍,單獨對金融機構支農貸款的再融資設定較為寬松的條件并增大資金供給力度,確保支農資金能有效供給。最后,放寬對農村地區的金融管制,拓寬資金供給渠道。可以鼓勵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其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各類金融機構參與其中為農地流轉提供信貸服務。此外,還可以進行民間金融參與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探索。
(二)完善抵押擔保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農地金融制度奠定基礎
首先,賦予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合法地位,從法律上承認農民擁有完整物權性質的農地承包經營權以保障農民對土地經營權的支配處置權,適當延長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年限。其次,對農地承包經營權進行規范化管理。建議先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條件和范圍,再完善農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價值評估和抵押登記制度,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和證書頒發制度。建立以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為基礎的土地流轉投融資體系。正確引導農村土地流轉相關貸款業務的開展,促進土地流轉市場發展。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弱化農地的社會保障功能。由于社會保障體系起到了“兜底”作用使農民無后顧之憂,即使農民參加農地使用權抵押后失去土地,也不會因此傾家蕩產失去基本保障。在此基礎上可以賦予農村金融機構變現的權力,使其有權根據貸款合同監督項目資金運行,到期償還有困難的,可依法對土地使用權及地面的作物進行拍賣解決農地抵押權實現難的問題,提高金融機構貸款的積極性。
(三)改進農地金融服務,創新農地金融產品首先,根據農地流轉的實際金融需求改進金融服務。金融機構根據農地流轉的特點,依照流轉各方的需求尤其是農業規模經營的發展特點和實際需求來提供信貸業務品種、擴大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降低利率等,并探索新的綜合循環授信模式[7],以支持種糧大戶發展多種經營的資金需求。同時,金融部門應以土地流轉的金融需求為導向設計和創新農地金融產品、進行機構的設置以及開發中間業務,例如,可以嘗試抵押、質押、地票、土地銀行、農地信托、農地入股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不同金融模式進行實踐。此外,還可以借鑒農信社開展的小額貸款的經驗,根據土地流轉的需要推出農戶聯保、大額農戶信用貸款、土地訂單貸款、協議貸款等業務以解決農村土地流轉后農民貸款額度不斷提高而缺乏抵押物的困境。
(四)健全農地金融的配套制度,化解農村金融貸款風險
農地金融論文范文2
論文關鍵詞:特色農業,發展路徑
特色農業是指具有鮮明的區域特點、獨特的資源條件和產品品質,并且已具備一定的生產傳統和產業基礎,經過扶持和培育能夠迅速在國內、國際形成較強競爭力,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農業產業,具有稀缺性、綠色性、區位性(結合WTO就是原產地原則)等特點。“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特色農業特殊品質能滿足當前市場需求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可以填補和開發現有和潛在的市場容量;同時,通過標準化生產和質量認證形成的產品差異和質量識別也必然大幅提升農業的核心競爭力,提高農業的產業化水平。河南氣候條件和地理資源優越,農業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積累了一定的特色優勢,發揮特色優勢,在中原經濟區建設的過程中進一步發展壯大農業,實現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三化”協調發展,是河南農業發展的必然選擇;而發展路徑的選擇對于特色農業發展戰略的實施具有基礎性的意義。
一、特色農業的經濟學分析
1.推動農民增收
從種植業來看,目前我省農業種植大部分結構單一農業論文,特色不明顯;小麥、玉米是主要作物,雜糧和蔬菜的規模種植較少,商品化率不高。按每畝地年產1000斤小麥和1200斤玉米,小麥每斤1元、玉米每斤1元的價格計算,一般種植業每年畝產值在2200元左右。刨除耕地、化肥、農藥、機收等投入(每畝地大約需投入300元左右),收益約在1900元;加上每年的農業補貼,農民的傳統種植收益一畝地也只有2000元。當前我省農村人地關系屬于人多地少型,人均耕種面積不足2畝,傳統農業種植對促進農民增收作用有限。突破傳統農業發展模式,通過挖掘和培育特色農業、提高農業附加值和效益,能有效推動農民增收,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怎么寫論文。
2.提升農業競爭力
特色農業的發展充分利用區域擁有的自然資源和歷史資源,能夠形成獨具特色的產品優質性、稀缺性和綠色性,能滿足當前市場需求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填補和開發現有和潛在的市場容量;同時,通過標準化生產和質量認證形成產品差異和質量識別,使其特色品質進一步轉化為經濟優勢,這必然大幅提升農業的核心競爭力。面臨國內國際市場上激烈的農產品貿易競爭,大力發展特色農業能避開產品同質化帶來的低效益和弱競爭力;這對于促進河南省由農業大省到農業強省的轉變具有直接的推動作用。
3.促進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
在當前公眾對綠色無公害食品需求旺盛以及國際農業貿易中技術性壁壘的廣泛存在的條件下,特色農業只有通過現代化、標準化、產業化的發展方式,提升和凸顯產品自身無可比擬的質量特色優勢,才能夠在應對各種技術性貿易壁壘,開拓更廣闊的發展空間。這必然要求農業產業鏈的延長和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改變目前單戶生產帶來的農戶市場參與不足、農業附加值低以及產品質量不穩定等狀況,而特色農業發展促進機制體制的創新會進一步推動農業的現代化和產業化水平。
由此,必須充分重視優質特色農業的挖掘和培育,不斷拓展特色農業產業鏈條,增加農業產值,使我省農業“質”“量”齊增。這對于我省三農問題的解決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二、河南省特色農業發展:現狀與問題
1.積累了一定的特色優勢,但資源優勢開發不足
河南省特色資源豐富,在長久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包括茶葉、花卉、畜禽、果蔬、木材、藥材等在內近70種口碑相傳的特色產品,如信陽毛尖、南灣魚、櫻桃谷鴨、雜交水稻、光山麻鴨、新縣銀杏、商城油菜、淮濱楊木、息縣半夏、平橋石榴、固始雞(鵝);泌陽、西峽香菇;靈寶蘋果、寧陵酥梨、孟津梨;河陰、封丘石榴;滎陽柿子;靈寶牛心柿餅;西峽獼猴桃;仰韶杏;靈寶、新鄭、內黃的大棗;信陽板栗;盧氏、輝縣的核桃;方城煙葉;南召柞蠶;駐馬店、南陽芝麻;開封花生;商城油茶;開封西瓜;中牟大蒜;淮陽黃花菜;淅川、永城小辣椒;固始“愣頭青”白蘿卜;杞縣、延津胡蘿卜;洛陽牡丹芍藥、延陵臘梅、開封、南陽、鄭州月季、信陽杜鵑;焦作四大懷藥、內鄉山茱萸;西峽山茱萸西洋參;南召辛夷;濟源冰凌草;封丘金銀花;輝縣、林縣山楂;新縣銀杏;正陽生豬、三黃雞;南陽黃牛;郟縣紅牛;泌陽毛驢;周口槐山羊、沈丘清真牛羊肉;固始土雞;淇河鯽魚;原陽大米;確山紅薯;道口燒雞;駐馬店小磨油;許昌腐竹;商丘醬菜;蘭考泡桐等。以這些特色優勢為基礎,我省特色農業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農業論文,各地樹立了眾多的特色品牌,如華英鴨肉、文新茶葉、商城制鬃品、羚銳中成藥、奧龍牌色拉油、安太食品、維維、十三香(調料)、利維康、蓮花、宋河、金絲猴、輔仁等。但有些特色優勢沒有充分挖掘,沒有形成特色品牌和產業化經營。
2.農業企業有一定程度的發展,但總體發展層次較低
目前,河南省有562家企業被列入河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40家企業先后入圍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與全國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總數908相比,只占不到4.5%的比例。從農業企業規模和農業產業鏈條的發展看,除少數知名企業外,大部分企業規模較小,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產業鏈條較短,品牌意識不強,農產品附加值較低。大多企業處于農產品初級加工階段,技術含量低、產業附加值少、產品單一,核心競爭力不足。很多特色產品質量上乘,但由于技術、資金和觀念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加工和包裝簡單,品牌意識缺失,銷售半徑小,市場潛力和經濟價值沒有充分挖掘。
3.農戶認知不足,組織化程度低,參與意愿與能力不強
在目前我國還不完善的條件下,單戶種植(養殖)是農業生產的基本形態;農戶是特色農業發展的重要主體。對沈丘縣石槽鄉農戶調查得知,大部分農民對特色農業的概念表現陌生,缺少品牌意識,沒有提升產品質量的內在動力。觀念的落后、技能的不足和市場意識的模糊使得大部分農民在農業發展中只能扮演“耕種者”的角色,在產品質量提升、特色提煉、加工和營銷等方面嚴重缺位。同時,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速度緩慢,這一方面使農業生產停滯在單戶耕作的階段,難以實現規模化、標準化,保證農產品的質量穩定性;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農業企業和眾多農戶之間的交易成本,難以在特色農業生產過程中實施有效的質量控制怎么寫論文。
三、河南省特色農業發展的路徑選擇
當前促進我省特色農業的發展,必須深化認識、加強引導農業論文,堅持走產業化、標準化發展的戰略,并進一步理順和發揮地方政府職能,圍繞特色農業發展所需要的人才、金融、信息、科技、服務等加強制度建設和政策供應,積極引導農戶和農業企業的發展,激發特色農業發展的原生動力,扶持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的發展和農業企業的發展,暢通特色農業發展的生產、加工、營銷渠道;這是我省特色農業進一步發展的現實路徑選擇。
(一)深化認知,理順職能,加強觀念引導和政策扶持
1.把握特色農業發展規律,理順政府職能
特色農業發展的基本原則是資源先決、市場導向、規模適度、科技支撐、產業開發。作為主導的一方,政府有關部門應首先深化對特色農業的認知,把握其發展的規律和原則,以更加科學地引導特色農業的發展。其次,通過理順政府職能,形成特色農業生產的專業領導機構和協調機制。圍繞特色農業的項目培育和遴選、扶持體系的構建、特色產品的質量認證、標志和識別,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逐漸形成專門領導部門和專業技術機構并完善其工作機制,實現對特色農業發展的垂直、高效引導。動員社會各界尤其是農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的力量,發揮其專業優勢,推動諸如農民培訓、技術推廣、產品推介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特色農業生產的專業領導機構和協調機制。
2.加強觀念引導和政策扶持,提升農戶參與意愿與參與能力
從觀念上使農戶對特色農業的發展前景有所認知,增強其市場經濟意識,提升其對特色農業發展的參與意愿。對農業勞動力群體進行定期培訓,使其具備特色農業發展意識,更新生產組織方式,促其形成專業化的經濟合作組織。完善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完善管理組織方式、人員編制、薪酬待遇、服務農戶的方式和渠道等,創建發揮農業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作用的機制。加強對農民信貸的引導,在貸款利率、貸款額度、還款方式和期限等向特色農業傾斜。
3.做好區域規劃,科學布局特色農業
發展特色農業必須考慮地區綜合條件,注重比較優勢的發揮,尋求最佳的發展方案。我省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豐厚農業論文,特色產品的發展基礎堅實,前景樂觀。在特色農業的布局上,應構建機制,綜合利用專門機構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對河南農業發展基本情況深入調研,依據各地的自然條件、生物資源、歷史文化、農戶已掌握的生產技術,以及當地特色農產品的現有種類、質量和規模,制定科學規劃;使各地具有明確的優勢特色農業發展方向,避免地域不適風險、市場風險、需求不足風險和一哄而上的風險。
(二)堅持農業產業化、農業標準化的發展戰略
1.堅持以農業產業化促使特色農業發展的戰略
產業化經營為特色農業的做大做強做優提供了一種有效的組織形式,使原來小規模的家庭式生產轉變為農業生產部門和關聯產業緊密聯系的社會化大生產;把傳統的家庭為主體的獨立經營變成由公司或聯合體為主體的企業經營;將原來相互分割的農產品經營環節重新加以有機整合,形成一體化經營的格局。推進特色農業產業化進程,可使地區潛在的相對優勢轉化為現實競爭優勢,形成有競爭優勢和區域特點的主導產業。打造特色農業生產、加工、營銷完整的產業鏈,能提升特色農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也會帶動區域經濟的綜合發展。
2.積極推動農業標準化發展戰略的實施
農業標準化生產能有效克服當前農戶分散生產帶來的隨意性,保持產品的質量穩定性和優質性,也有利于避開國際農產品貿易中技術性壁壘的影響怎么寫論文。實施農業標準化戰略發展特色農業,應著眼于生產、加工、流通三大環節,著力建立健全農業質量標準和農產品質量監測體系,積極發展無公害農業、綠色農業和有機農業,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和衛生安全水平;同時,積極實施品牌戰略,凸顯農業標準化生產的高收益,促使農業標準化進入良性循環和高水平發展。
(三)構建特色農業發展的支撐體系
1.完善農地制度
農地使用權流轉機制不全使土地分散耕作固化的狀況很難打破,對農業標準化示范園區、農業企業的發展形成限制。應進一步完善農地制度,一方面,加強集體經濟建設,發展和強化其在農業產業化、標準化生產中的號召引導功能;另一方面,應健全農地流轉制度,保護農戶土地使用權權益的同時,通過流轉使農業規模用地得到實現和保障。這對于促進特色農業的企業化發展有基礎意義。
2.加大財政支持,完善農業基礎設施
完善的農業基礎設施,能有效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農業論文,促進農業產區與市場的銜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農業市場效率,同時推動農業產品質量的提高及其營銷網絡的完善,提高特色農產品的競爭力。當前我省農業基礎薄弱,水利、路網、通訊等不夠完善,農業信息化水平低,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另外,圍繞特色農業發展所需的技術研發推廣、農民培訓等都需大量資金支出。應采取稅收減免、投資補貼等方法,多方引進資金,多渠道增加對特色農業發展的資金投入和扶持政策供給。
3.鼓勵和扶持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中小企業的發展
進一步制定易于操作的扶持政策,促進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企業是發展特色農業的主體,也是農業企業化生產的重要載體;應繼續發展龍頭企業的同時,扶持農業中小企業的發展。通過金融支持、人力資源環境優化、相關政策的推介、產品購銷平臺的搭建,引導各種資源的有效聯結,同時在企業品牌打造,相關政策適用等方面提供服務,促進農業企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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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金融論文范文3
論文關鍵詞:流轉模式,中介機構,農地流轉
安順市西秀區地處貴州省的中部,屬中丘原區。截止2007年,西秀區共轄15個鄉鎮,農村人口50多萬,人均耕地約0.087hm2。全區耕地存在土壤薄瘠,土地利用細碎化等問題,導致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低,迫切需要通過農地流轉,促進農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筆者通過對西秀區寧谷、龍宮、轎子山、七眼橋、巖臘和舊州6個鄉鎮,21個行政村組的部分農戶進行調研,略作淺析。本次調查獲得農戶樣本99份,業主樣本19份,鄉鎮政府樣本6份。涉及土地面積352.5畝,其中耕地299.8畝,園地5畝,林地28.6畝,其它17.1畝。
本文設貼現率為r,土地使用權流轉年限為i,則農戶的流轉收益包括農地租金收益y。和轉移勞動力的年收益y1,轉出收益Ys=,流轉的成本一是為尋找業主或中介,并進行談判而產生的交易費用CCs;二是農戶轉出土地前的經營收益y2,則轉出的成本Cs= CCs +。通過農地流轉,農戶的收益增量Ys=Ys一Cs。當Ys>0,農戶在流轉中受益,將促使農戶增加農地供給。
1 農地流轉中的影響農戶的因素分析
1.1 農戶在流轉市場中主體地位逐步邊緣化
農戶作為流轉市場主體之一,其意愿未得到充分尊重,利益訴求不能及時得到體現,導致其市場主體地位從內外部兩方面逐步邊緣化。內部影響主要體現在農戶因自身素質有限,出現自我邊緣化的趨勢。農戶素質太低,無法進行高附加值項目開發,也缺乏與政府或中介機構進行有效溝通的渠道,導致CCs在y。中所占比例過大。盡管國家給予糧食直補、油菜補貼等多種農業補貼,但總額太少,凸顯種地的機會成本太高,部分農戶寧愿不要y。,轉而追求y1,粗耕和棄耕突出。調研發現巖臘鎮某村全村近200人,目前還剩70多名老人和小孩,調查涉及的11.3畝耕地均是粗耕。外部影響首先體現在沒有明確農地產權代表和執行主體的界限、地位和利益關系等。地方政府和“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不受約束的占有土地權益,農民則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體系之外,使y。為0,加劇社會矛盾。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強制農戶進行土地流轉,并享受了相關權益,農民不能享受完全的自主權,所獲y。極低,甚至沒有,大大降低Ys,扭曲了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
1.2 流轉模式單一,流轉價格體系不科學
根據屠能的農業區位理論可知,在一定假設條件下,距城市周圍的土地利用類型是呈圈層變化的[1]。在農戶與業主對級差地租I和級差地租Ⅱ涉及的超額利潤的博弈中,不適宜的流轉模式和流轉價格都將制約不同圈層土地利用和土地流轉。調查發現西秀區農戶采用的流轉模式比較單一,流轉價格混亂,扭曲了農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偏離了帕累托最優。調查發現愿意轉出農地的農戶約47%選擇租賃,約16%愿意選擇代耕,約10%愿意采用轉包。橫向比較發現2008年西秀區愿意轉出農地的農戶估計的每畝轉出最低地租與最高地租差距為420元,轉入的最低地租與最高地租差距為400元;不愿意轉出農戶估計的轉出最低地租與最高地租差距為300元,轉入的最低地租與最高的地租差距為250元;二者估計的轉出地租均價差距為70元,轉入的地租均價差距為20元。縱向比較發現2007年實際轉出價格比2006年的低約30元,2008年比2007年高約60元,2008年的轉出均價為每畝390元。分析發現2006年至2008年西秀區農戶農地流轉的供給價格彈性系數分別約為:0.51、0.53、0.50。
1.3 缺乏中介服務,增加交易費用
P/C
B SS(MC1)
P1 C F
P0 E0 DD(MR2)
E1
A
MR1
0 Q1 Q2 Q
圖1 農戶直接進入市場支付的交易費用的剩余情況
初始產權明確后,若缺乏中介服務,CCs增加,則新的制度安排帶來的生產價值的增量小于其運作成本,將降低流轉雙方的流轉意愿,進一步增加CCs,形成惡性循環,阻礙農地流轉[2]。圖1中SS為農戶的農產品供給曲線(即其邊際成本曲線MC1);MR1為農戶邊際收益曲線;DD為消費者(購買者)的需求曲線(即農戶的邊際收益曲線MR2);MC2為消費者(購買者)邊際成本。在完全競爭市場中,市場均衡點為SS與DD的交點E0,均衡價格為P0,農戶的農產品剩余PS0和消費者(購買者)剩余CS0分別為PS0=P0E0A的面積,CS0=P0E0B的面積。實際流轉過程中,單個的農戶因為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只能被動接受價格,市場均衡點為MC1(SS)與MR1的交點E1,價格為P1。在這種情況下,農戶的農產品剩余PS1和消費者剩余CS1分別為:PS1=P1EA的面積,CS1=P1CB的面積。消費者(購買者)剩余減少了P0E0CP1這塊面積,這部分剩余被農戶單獨進入市場所承擔的市場交易費所消耗。調查發現西秀區農地流轉沒有中介服務,出現了流轉前,農戶和業主存在信息不對稱,不能直接進行交易,CCs增大。在選擇“轉出土地的花費”時,99戶農戶有30%將CCs主花在請親戚朋友幫忙的吃喝中;農地流轉時,農戶缺乏中介服務,不能進行流轉和外出打工,減少打工收益y1,增加流轉成本Cs,降低農戶的收益增量Ys;流轉結束后,業主開發破壞了土壤耕作層或者私自轉變農地用途,增加農戶后續生產成本,且違反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五不準”政策,缺少契約保護的農戶卻得不到合理的補償,造成農戶與業主之間矛盾尖銳,也使資源配置進一步偏離納什均衡。
2 建議
2.1 增強農地流轉主體的市場意識,促進農地流轉市場化
市場具有優化配置資源的功能,只有讓農地資源進入市場,以市場機制為導向,依法、自愿、有償的進行資源配置,才能逐步完善的市場法律體系,增強農地流轉主體的市場意識,實現流轉雙方共贏[3]。在農地流轉中,首先要逐步完善農地流轉的外部環境,特別是法律體系和政策的完善。盡快制定《土地流轉法》等法規,在法律中明確“農民集體”作為土地所有權主體的構成要素和運行原則,明確農地產權代表和執行主體的界限和地位;明確“農民集體”和農民個人的利益關系等;放松農地金融限制;加快農地經營權證券化進程等。其次要注重流轉主體自身的內在思想觀念、生產關系、社會行為等方面的積極地改變,特別要提高流轉主體的獨立自主決策意識和契約意識,增強其市場意識,確立其市場主體地位,促進農地流轉市場化。并使流轉主體能正確處理生態環境與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保護以及管理和經營之間的相互關系,能貫徹多學科并重,農、林、牧等多部門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兼顧,治山與治水相結合,經濟、技術、政策等手段并用的小流域綜合治理開發的宏觀理念。
2.2 豐富農地流轉模式,完善農地流轉價格機制
西秀區農地流轉中需要推廣的流轉模式主要有:一是專業合作制。即把農村的種植大戶集合起來,組成專業合作組織。此流轉模式適合信息平行傳導相對順暢,經營規模不太大,工業化程度不高的項目,如幺鋪鎮的無公害蔬菜專業合作社和巖臘的竹蓀種植專業合作社;二是聯營制。即土地原承包關系不變,種植項目由公司確定,并為農戶提供種子和技術,實行分散經營,公司按保護價收購產品。此模式適合信息縱向相對順暢,經營規模大,工業化程度較高的項目,如舊州的香米生產聯營合作和陜西安康龍泉縣的結對聯營合作。三是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即農戶放棄農村宅基地,將宅基地被置換為城市發展用地,農戶在城里獲得一套住房。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體制,農戶放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享受城市社保。此模式適合城市化發展較快的區域進行新區建設采用。如成都地震災區實行的宅基地換住房。
完善價格機制就是要在加快形成統一開發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發展各類生產要素市場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反映農用地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的評估體系和機制[3]。
2.3 完善機構,強化職能,提供優質農地流轉服務
各級政府要及時了解和掌握農地流轉動態,在充分尊重流轉主體的基礎上,為農地流轉提供優質的服務。首先是建立專職職能政府機構。建立專職職能政府機構,并強化其職能作用,理順管理體制,促進農村基層組織的創造力釋放,使林業、水保、“退耕還林(草)”等與小流域綜合治理相關的機構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實現改造生態環境,控制水土流失,增強土地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后勁;其次是建立中介機構。一是建立土地流轉評估和融資中介機構,為農用地流轉提供租金確定和資金融通服務。二是建立農戶維權NGO和中介監督機構,使農戶能夠在維權組織的幫助下,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建立監督機構防止委托人和人之間的“權利失衡”,保障中介組織的活力[4]。再次是建立信息溝通綠色通道。通過設立專線,及時掌握流轉動態,配套農村基層組織和中介的服務,降低流轉雙方信息獲取成本,增加交易透明度;最后是適當激勵,樹立典型。良好的激勵機制可使業主在實現合理的個體利益的最大化過程中增進集體利益和社會利益最大化。如對地方經濟貢獻較大的業主,給予政策、資金和項目等方面的綜合激勵,進一步促進農地產業化經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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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金融論文范文4
論文關鍵詞:返鄉農民工;推拉理論;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被稱為社會的“安全網”和“穩定器”,通過社會保障可以使全體社會成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而在我國,農民工群體卻未真正享受到一視同仁的待遇,他們在城市的生存現狀不容樂觀。據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調查,2009年春節前全省回鄉農民工已達950多萬人,其中,從省外返回660多萬人,受經濟危機影響回流人數占總數的60%。隨著金融危機影響的不斷擴大,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失去城市工作,被迫返回農村。農民工在返鄉前,多數已經在城市退保;返鄉后,又面臨著失去農村原先土地的境地。針對這種狀況,筆者認為,應當根據返鄉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從不同的責任主體進行歸因分析,進而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返鄉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對策。
一、概念界定與理論剖析
返鄉農民工屬于農民工群體的一部分,要界定返鄉農民工的概念,首先要明確農民工的概念。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指出,“農民工是我國制度變遷與社會轉型期間所出現的特殊群體,特指具有農村戶口身份卻在城鎮務工的勞動者。”研究轉型社會學的學者孫立平看來,“農民工這個稱謂表明的不僅僅是一種職業,也不僅僅是一種社會身份,而是一種職業與社會身份的結合。可見,學者們主要強調的是農民工的身份與職業的特殊性。
20世紀50年代末,唐納德?博格等人提出系統的人口流動推拉理論模型。該理論認為,在流入地中存在一種把外來勞動力吸引過來的“拉力”,同樣,在流出地,也存在著一種把原居民排斥出常居住地的“推力”。依據該理論,本文從不同主體層面所產生的“推力”與“拉力”為切入點,對返鄉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進行了歸因分析。
基于以上對農民工的界定以及對推拉理論的分析,筆者將返鄉農民工界定為:在城市生活一段時間后,因城市“推力”或農村“拉力”自愿或被迫返回農村,擁有農村戶籍身份卻從事非農產業、具有城市打工經驗的人。
二、返鄉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僅包括繳費性的社會保險,還包括非繳費性的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而居于城市邊緣的農民工在社會保障的享有方面存在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工傷保障低
2004年1月1日《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明確規定外來農民工享有工傷保險,但是實際的執行效果并不理想。2008年的一份調查表明,河南省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僅占12.9%,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在農民工集中的建筑、煤礦等風險較大、職業危害較重的行業中,由于工作條件差,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于行業自身管理松散、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規范缺失及農民工自身參保較少等情況,使得農民工獲得的工傷保障普遍較低。
(二)醫療報銷難
對于醫療保障,大多數農民工往往難以同城市居民一樣享受公費醫療和以住院為主的大病醫療報銷補償待遇,而是仍以參加原籍的“新農合”為主。但是,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工在城市看完病只能回到原籍進行報銷,這就給在城市務工的農民工帶來極大不便,農民工一旦出現大病,就免不了兩地奔波,承受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壓力。
(三)養老門檻高
按養老保障相關政策,繳費滿15年后才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而流動頻繁的農民工很少能夠實現規定年限的累積。另外,由于我國各地統籌政策不一致,造成養老保險在地區間轉移接續相當困難。根據農民工流動性大的特點,企業雖然允許農民工退保,但退保后的農民工只能拿回個人賬戶中的份額,社會統籌部分則成為城市的“創收”所得,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挫傷了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
(四)福利救助不平等
農民工作為城市建設者,在為城市發展做出貢獻的同時卻無法享受對等的福利待遇。一方面,他們不能同等地享有城市居民所擁有的住房、醫療、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另一方面,處于低收入階層的農民工也沒有與城市貧困居民一樣被納入“低保”救助范圍,甚至還被城市貼以標簽加以排斥,弱化的社會救助和不平等的社會福利使農民工常常游離在城市福利的“邊緣地帶”。
三、返鄉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歸因分析
返鄉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是由多重因素造成的,筆者借助推拉理論的視角,分別從政府、企業、農民工個人三個不同的主體層面進行歸因分析:
(一)政府層面
雖然我國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制度將農民工隔離在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之外,但是近年來不斷完善的“三農”政策卻在一定程度上鞏固了農地保障。
1、戶籍制度
195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確立了一套較完善的戶口管理制度,形成了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管理制度。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隨之出現城鄉二元化特征,在城市的農民工無法納入與市民同樣的社會保障體系。因此,制度障礙是造成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最大推力。
2、惠農政策
2006年國家全面取消征收農業稅,實行以工補農政策,再加上各地農村通過大力推進農村城鎮化、農業產業化建設,為返鄉農民工提供了就地、就近就業的機會;2012年國家又通過了強民生保穩定的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吸引了返鄉農民工立足農村求得自身發展。可見,惠農政策是農民工返鄉獲取農地保障的拉力。
(二)企業層面
城市務工企業的內外環境直接影響返鄉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的落實情況。
1、自身狀況
由于農民工在城市所從事的主要是低成本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如果按國家相關規定為農民工交納社會保險,就會因成本升高而背負財力負擔,因此,企業很少愿意主動為農民工落實社會保障。因此,企業“先天不足”是農民工在城市不能獲得社會保障的客觀推力。
2、外部環境
自從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我國大批沿海出口企業都受到了嚴重影響,無法應對危機的農民工成為了這次危機爆發后的犧牲品。因此,金融危機成為農民工返鄉最直接的推力,受雇于其中的農民工因企業改革或破產而失去城市中的工作被迫返鄉。
(三)個人層面
農民工在城市中表現出的較高的異質性,將其推向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同時,農民工濃厚的鄉土情節又將其“拉”回農村以期獲取農地保障。
1、流動性與組織性
有調查顯示,農民工在餐飲、工廠等企業的平均工作周期是4-6年,從事建筑等純體力勞動的農民工,在一個地方平均工作周期為2-3年。農民工的高流動性使他們難逾越養老保障的累積年限的門檻。另外,由于缺乏組織,農民工進城大多是處于一種自發的狀態,當自身保障缺失時,也沒有力量與途徑向外界提出維權訴求。
2、技能與觀念
河南省進城農民工中,有45.3%的人沒有接受過任何培訓,25%的人只接受過不超過15天的簡單培訓,接受過正規培訓的人員僅占13.1%。在維權意識方面,79.3%的農民工沒有與雇主簽訂勞動合同,56.4%的農民工對于勞動相關法律知識了解一點,32.6%的農民工則根本不清楚。由此可見,技能的欠缺和維權觀念的淡薄使農民工在主觀上無力去爭取本應享有的權益保障。
3、鄉土情節
農民工沒有城市戶籍,農地還是大部分農民工返鄉后最終的歸宿和保障。同時,在鄉土中國的差序格局中,仍存續著農民工返鄉前的初級群體,這些由血緣、地緣關系紐帶維系著的家庭、朋輩、鄰里關系也是農民工返鄉后不可或缺的保障。因此,鄉土情節是農民工返鄉的主觀拉力。
四、完善我國返鄉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對策
根據對返鄉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歸因分析,筆者仍從政府、企業、農民工個人三個不同的主體層面探討解決返鄉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對策。
(一)政府層面
在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障體系的同時,應進一步鞏固返鄉農民工的土地保障。
1、推進土地制度改革
政府應通過立法保障返鄉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即使返鄉農民工再次進城,其土地承包權也不能隨意剝奪;在堅持農地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農地流轉機制,保障返鄉農民工的基本利益;另外,政府還應適當提高對返鄉農民工的失地補償標準,保證農民工返鄉后有基本的生存保障。
2、建立健全返鄉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
(1)工傷保險實現“全覆蓋”。政府應依法加強針對企業“安全生產計劃”的監管力度,在農民工較為集中、工傷風險程度較高的行業強制為農民工參保,保證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全覆蓋;同時,還要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鼓勵用人單位為農民工提供符合衛生安全條件的食宿等服務,切實保障農民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還要依法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懲處從事危及農民工生命安全的違規企業。
(2)醫療保險推廣“信陽模式”。河南省信陽市在外出務工農民集中地選建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就地參合、就地就診、就地報銷的思路,制定農民工參合、就醫、補償的具體辦法。河南各地方政府應參照信陽模式,充分了解外出務工農民就醫的具體需求,在農民工集中地建立“定點”醫院,以方便生病的農民工就近就診。同時,政府還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的監管,規范醫務人員的行醫行為,確保農民工獲得有保障的醫療服務。
(3)養老保險推行“一卡通”。政府應著力構建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保障的統籌層次。針對農民工流動大的特點,在各務工地推行“一卡通”制度,保證農民工不僅在不同企業間轉移時養老保險能夠順利接續,而且返鄉后同樣可以實現農村社會保障與城鎮居民社會保障的順利對接,從而實現返鄉農民工養老保險順利續保。
(二)企業層面
企業應強化責任意識,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從源頭上降低風險,建立“過渡性”養老保險。
1、強化責任意識,消除身份歧視
企業作為社會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也肩負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因此要加強企業對于員工風險防范的教育引導,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同時,用工單位還應消除對農民工的身份歧視,實行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工在企業中獲得一視同仁的待遇。
2、建立“過渡性”養老保險
低成本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建立養老保險,應遵循序漸近的原則,逐步建立“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的過渡性養老保險。實行個人賬戶為主、社會統籌為輔的儲蓄積累制模式,給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開設一個類似身份證號碼一樣的、獨一無二的養老金個人賬戶,企業為農民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按比例計入個人賬戶。以彌補因流動造成的社會統籌保障金的流失,以增加農民工對企業的信任感和內聚力。
(三)個人層面
返鄉農民工應從自身觀念、技能、組織性方面進行改進,以爭取更多的保障。
1、轉變意識,提升素質
返鄉農民工應轉變就業觀念,積極參加政府或企業組織的各種培訓,努力學習從業技能和管理知識,提高創新、創業能力,從而提升返鄉后的市場競爭力,并借助政府的惠農政策,利用學到的經驗和技術,促進自身脫貧致富。
農地金融論文范文5
關鍵詞:土地價格 實物期權 資本化地租 征地補償
一、引言
土地是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土地市場對中國經濟的重要性無論如何強調也不過分,而土地市場的核心是土地的價格決定。土地價格的決定問題是經濟學中經典的問題之一。亞當-斯密、李嘉圖和馬克思等一些經濟學先驅都分析過土地價格的決定問題。這些古典的經濟學分析認為, 土地價格是地租的資本化價值。若用現代金融學的語言表述, 定價土地的經典方法是土地價格是未來的現金流在恰當的經過風險調整的折現率下的折現,即NPV方法。
已有的研究表明, 這種古典的資本化地租定價土地的方法有諸多缺陷。第一, 從理論角度而言,中國的土地最終用途大多用于工程建設和房產開發, 此種情形下,地租折現法很難直接應用于土地定價。土地的價值不僅體現在用于農業生產, 而且也體現在土地賦予了所有者在上面建造建筑等開發的權力, 這種由于投資的靈活性而產生的開發期權同樣具有市場價值。傳統的土地定價方法恰恰忽略了這一點。所以土地的真實價值至少應由農地價值和開發權期權的價值共同組成。即土地的價值應該和房屋的價值緊密相關。
第二, 從實證角度而言,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下,農用地收入的折現之和的時間序列與土地價格序列之間缺乏對應關系。Featherstone和Baker(1988),Falk(1991), Weersink (1999)分別利用美國等多國的數據證實了這一點。來自中國的經驗事實也是如此。統計數據表明,1998年以來中國地產價格經歷了一段高速增長時期, 如以1998年1季度為基期(即1998年1季度土地價格為100) , 到2010年1季度, 土地交易價格指數已高達236.61。① 與此同時, 中國農業收入水平和農地的生產率增長卻相對緩慢。
來自中國土地市場的經驗事實如圖1包含兩個重要的經驗內容:一是土地價格、房屋價
格和房租價格表現出大致相同的變化趨勢, 地價和房價幾乎是同時上漲; 二是土地價格的增長速度高于住房價格的增長速度和房租的增長速度。
這些經驗特征和含義符合實物期權方法的基本直覺。期權思想最早由Myers( 1977)引入實物投資領域, 文中分析認為,管理柔性和金融期權具有許多相同點,投資機會可看作一種成長期權。從現代金融學的發展來看, 實物期權作為金融學、管理學和數學的交叉學科, 已廣泛應用于各種不確定因素沖擊下的決策問題,如公司戰略、自然資源、房地產、R&D 等決策。Dixit和Pindyck( 1994)的專著中階段性總結了實物期權方法的基本應用模型。
第三, 從方法角度而言,傳統的NPV方法多是靜態的, 忽略了在未來進行決策的可能,無法用于分析投資的各種各樣的靈活性,如土地隱含的多種用途的價值對土地價格的影響。Rosentha(1999)和Davis(2005)分析認為,從國際范圍來看, 在土地價格的形成中, 開發住房的可能性構成了超過50% 的部分。
實物期權理論是分析不確定性下的投資價值的合適的分析框架。相對于傳統的NPV方法而言, 實物期權方法特別適合于捕捉這種投資決策的彈性。這種彈性和時機選擇顯然存在于土地出售問題中, 土地所有人有權決定是否以當前價格出售, 或者等待, 以期未來更好的價格。土地定價的實物期權方法能夠簡潔地捕捉不確定性對地價的影響, 從而可以進一步分析土地的最優開發決策、最優買賣時機等問題。
許多國外文獻討論了實物期權方法在土地定價問題上的應用。Timan(1985) 首次將期權定價理論應用于不確定條件下土地的定價問題,基于土地所有者擁有開發時間和開發用途的選擇權的認識,假定土地是一項看漲期權,利用二叉樹期權定價模型來估價城市土地價值,研究表明等待開發的價值隨不確定增加而增加,這與經濟學理論直覺相一致。非正式的證據亦顯示,在全國各地都有相當數量的閑置土地儲備。
Quigg(1993)基于城市土地開發的等待期權假設,首次利用大量經驗數據來檢驗土地開發的期權定價模型。研究表明,土地的期權收益率約為6%,而土地價格蘊涵的年標準離差率約為18%-28%。
Capozza and Sick(1994)基于農業土地是一個可轉化用途,如土地開發的美式看漲期權的假設,研究了系統風險對土地開發決策的影響。研究發現,土地的可轉換期權價格隨著城市土地的租金增長率增加而遞增,隨著風險厭惡水平增加而遞減,即隨著系統風險變化而變化。
Capozza and Li(1994) 基于土地開發是一個等待期權的假設,首次利用投資強度因素分析土地開發決策。研究表明,投資水平可靈活調整的土地項目將產生一個租金下限,在投資收益水平不能達到該下限時將推遲投資。
William(1997)基于土地開發是一個可重復開發期權的假設,分析了房地產的序列重復開發最優決策問題。研究表明,可重復開發的房地產價值比只能開發一次的同樣房地產價值大。這個結論與中國城市建設的反復折騰相吻合。
Capozza and Li(2001)基于土地是一種對利率變化敏感的實物期權假設,分析了土地開發決策對利率變化的反應。研究發現,利率上升會由于資本成本增加而抑制投資,但也會由于等待期權價值的下降而加速已推遲的投資,正反兩方面的影響相抵可能將促進投資。
大多國內學者分析的焦點則是農地征用補償問題相關的經濟學和制度安排問題(黃祖輝和汪暉, 2002) , 關于補償數量和定價問題的量化分析并不多。王云鋒和王秀清( 2006)把土地理解成歐式期權, 土地只能在特定的時間開發, 這將低估土地所有者時機選擇彈性的價值。徐爽和李宏謹(2007)把土地理解為一種以房屋價格為標的資產的美式期權,予以分析。但上述兩文本質上都是單因素模型,忽略了房租價格的波動對土地價格的沖擊和影響。本文討論了房屋價格和房租價格都是隨機的情形下,兩者對土地價格的影響。其中,房租價格被視為服從均值回歸過程的隨機過程,這樣的假設更符合實際,因為均衡時,如果價格上升,則會導致供給增加,供給增加又會迫使價格下降。本文希望借助實物期權分析方法來進一步理解中國房地產市場上的基本價格行為。
本文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提出模型的基本假設, 第三部分對模型進行求解, 第四部分進行比較靜態分析。第五部分是全文的總結。
二、模型和假設
資產定價的方法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需要從識別效用函數,生產函數開始,對數據的要求較高,難于進行理論分析和經驗計算;一類是局部均衡的方法,實物期權分析本質上就是一種局部均衡的方法。實物期權定價方法又可分為無套利定價法和比較定價法。本文利用無套利定價方法分析地價、房價和房租之間的量化關系。Merton(1992)提出了市場無套利條件的標準假設。
五、總結
本文把土地視為受房價和房租兩個隨機因素影響的實物期權,并得到了基于房屋價格和房租價格表示的土地價格。分析表明,土地價值的增長率和房屋價格的增長率近似成比例;土地價格的波動率一定超過房屋價格的波動率;土地價格的波動率一定超過房租價格的波動率;并給出了土地價格的增長率超過房屋價格增長率的一個解釋,討論了房租價格對地價的影響。
房價、房租和地價的因果關系是一個開放的問題,沒有定性的結論。本文基于一個無套利均衡模型,提供了一個間接的證據,土地價格之所以大幅上漲是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房產價格和房租價格增加了。模型對現實數據有較好的解釋。
本文基于全國平均的數據,證實了土地開發的價值即房產的價值是地價構成的最主要部分。資本化地租方法不應被用于中國未來的土地轉讓活動。應用期權方法,有效地反應市場的靈活性價值,完善土地定價的科學方法,確保農民在土地征用過程中獲得合理的收益。
當前,中國政府正在加大力度建設廉租房,廉租房的建設和供給可以有效地穩定市場的房租,從而緩解土地價格上揚的壓力。
本文的研究尚存在幾個不足和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一,本文視土地為一個時間固定的歐式期權,忽視了土地轉讓過程中的時限靈活性。如果土地是一個美式期權則會其價值會高于歐式期權的價值,即土地的期權價值是住房價格的指數大于1的非線性函數。由于歐式期權有明確的解析解,易于進行比較靜態分析。所以本文討論把土地價格理解為受房屋價格和房租價格驅動的歐式期權。如果是地價是房屋價格和地價的美式期權,則投資選擇應有更大的靈活性,美式期權的價格會高于歐式期權的價格。此時,房價和房租的不確定性會對地價產生更大的沖擊。值得進一步討論。
第二,房價服從幾何布朗運動的假定可以進一步精細化,因為房價不可能以相同的速度一直上漲。此時假設房價亦服從均值回歸過程更為恰當。
第三,文中假設隱含了土地開發成本固定這一假設,而在真實的經濟世界中,價格可能是剛性的,開發成本會隨著時間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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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金融論文范文6
【關鍵詞】調結構 促轉型 經濟發展 金融支持
【中圖分類號】D912.28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以來,全社會對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已達成共識,“調結構”已成為“促轉型”的重點任務和主攻方向,以不出臺刺激措施、去杠桿化、結構性改革為三大重要支柱的“克強經濟學”,和約定明確經濟運行邊界的“克強區間”為核心的“調結構、促轉型”經濟發展模式正在指引中國經濟的未來①。
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型離不開金融支持。現階段我國金融體系的運行總體來說較為穩健,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我國金融體系中的分布不均勻情況很多,資金分布不平衡等,部分領域還存在著嚴峻的融資難問題,與推動“調結構、促轉型”對金融支持的內在要求相比尚存較大差距。因此,研究如何提升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質量和水平,對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以及解決上述問題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價值。
金融支持“調結構,促轉型”的內在機理
金融對產業結構會產生影響,最為明顯的是金融影響儲蓄,投資影響資金流量結構,而資金流量結構對生產要素分配結構有很大的影響,生產要素分配結構進而影響資金存量結構,并最終形成對產業結構的影響。也就是金融通過影響資金流量和存量,最后影響了資金的分配和生產要素的分配。由此我們可將現代經濟中金融支持“調結構、促轉型”的內在機理歸納為如下兩點:
第一,資金形成及其導向機制。金融體系通過其強有力的資金吸附能力和要素投入強度,使儲蓄順利歸集為投資資金,并通過金融體系內在資源配置方式將資金導向在投資效率和經濟效益上有比較優勢的方向和領域,不僅有利于提高全社會投資效益,而且有利于“調結構、促轉型”經濟發展模式的順利實現。金融市場能夠對資金做很大的籌集,并且能夠對資金流向有所引導,促進資源配置的合理優化,提供給市場信息,并推動技術和企業管理的創新,從而對產業結構走向合理化。資金運用的結構對產業結構的變化有決定作用,而產業結構也同樣能夠對資金結構有所反映,金融就是通過這樣的機制改變資金供給水平和配置結構,最后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
第二,信用催化、產業整合和風險防范機制。所謂信用催化機制,實際上就是通過金融市場,對貨幣周轉形成影響,然后能夠加速其周轉速度,也就能夠加快社會投資資本的快速形成,增加了貨幣的供應量,所以能夠達到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而產業整合要和資源分配結合在一起,才能起到調結構,促轉型的作用,金融也才能夠發揮更好的功能優勢,并且能夠通過資金形成機制、資金導向機制和信用催化機制,來對資金供給水平和配置結構產生影響,扶持優勢企業和技術,弱化或淘汰落后企業,加快企業兼并重組,最終促使產業結構的優化。此外,以層次多樣著稱的金融市場通過風險投資的形式,為處于發展初期、市場能力較弱且缺乏擔保資產的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資本,推動技術創新及其產業化,同時作為金融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保險公司則可對金融活動提供商業保險防范單一風險和系統風險的出現,從而推動整體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②。
“調結構,促轉型”經濟發展模式下金融支持現狀
當前,我國金融體系對促進經濟轉型起到重要支持作用,但尚存在體系不夠完善,制度建設有待健全等問題,對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的支撐作用尚未充分體現。
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間的矛盾有待化解。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均為國家宏觀調控的基本政策,兩者從不同角度體現政策重心。一方面,產業政策一般是國家為某一產業或關聯產業出臺的局部性、結構性政策,而金融政策往往著眼于全局性、系統性,因此為產業結構調整所擬定的此類政策所可能引起的通貨膨脹極有可能與當前穩健貨幣、利率、匯率政策相抵觸。另一方面,為支持某落后地區發展或做強部分產業鏈,產業政策在受益群體及地區上或有側重,但金融政策則具有普適性特點,其關注的國家整體利益與產業政策所側重的地區局部利益存在著內在沖突。③
企業融資多元化需求與單一融資渠道的矛盾有待改善。一方面,企業產業升級資金需求大,但現有融資渠道難以滿足要求。現階段我國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正在由粗放式向集約式發展模式轉變,為補足治污、研發、人才培養等短板所伴隨的資金需求時,或將產生企業資質與銀行授信放款之間的矛盾,純粹依靠傳統銀行貸款方式難以補足資金缺口,從而導致企業在存在資金缺口的情況下將有限的資金首要保障企業運營的生存問題,而相對“次要”的發展問題則暫時擱置。另一方面,現有融資渠道多數僅限于銀行等間接融資機構,直接融資占比小。目前,我國間接融資比重達到80%以上,銀行業資產占全部金融資產的比重超過90%。如此大的比重既反映銀行業等間接融資機構服務實體經濟和配置金融資源的強大實力,更反映出當前融資體系缺陷和金融格局單一。④此外,現有金融支持僅僅局限于資金支持,服務內容有待深化。目前銀行等金融機構主要經營模式還處于存貸息差的原始階段,對企業的金融支持也只限于資金支持,同樣重要的企業管理和戰略服務較為欠缺,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緩慢。
金融支持力度和覆蓋面有待加強。第一,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不足。中小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創造稅收和解決就業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非公經濟對GDP的貢獻值已達63%、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已達 74%,而在社會融資使用方面,非公經濟使用率不到 30%,國有經濟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率卻不到30%。對于企業來說,銀行貸款類融資,或是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都面臨著很大的困難和危險。此現象一方面造成向看似穩健的國有企業大量放款的銀行積累巨額壞賬,形成實質性的國有企業資金陷阱;另一方面,亟待解決資金來源問題的中小企業由于相對缺乏抵押擔保,很難從銀行間獲取資金支持,形成了實質性的金融支持結構與經濟產業結構嚴重不對稱性,社會資源配置嚴重扭曲,已嚴重危害到未來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新經濟支撐點的形成,也嚴重阻礙了金融市場的發展和成熟。
第二,對“三農”支持不夠。盡管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了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業銀行與農業發展銀行三足鼎立的農村金融格局,但這一體系在具體運作過程中卻存在金融供給和金融需求缺口矛盾。從金融需求來看,農業產業化發展過程中伴隨著農地集中和產業提升,期間土地收納、水利設施建設、產業企業引進都將產生大量資金需求,由初期純粹資金需求向發展成熟后全面金融服務支持演進。從金融供給來看,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數量少、布局不均、自身資本實力較弱。另一方面,針對“三農”需求開發的金融服務創新不足。因此有必要研究在現有制度框架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創新發展針對“三農”的金融服務形式,讓農村產業化建設有錢用、能用錢⑤。
地區間金融發展不平衡。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政策的率先支持下,東部沿海地區在金融業支持產業發展方面獲得了先行先試的先機,先于其他地區享受到新型金融工具或金融市場產生的杠桿效應和聯動效應,形成了門類最齊全、服務網點最密集、從業人員比例最高的多種類、多功能、市場化與國際化的新型金融機構體系,辦理種類齊全的金融業務,特別是在對地方中小企業的資金瓶頸的緩解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而中西部地區由于地理位置和經濟發展情況等原因,金融發展水平較弱。統計數據表明,目前中國的存貸款結構中,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分別占比60%:15%:15%,:10%,地區金融人才和資金支持長期得不到保證,金融機構、服務和產品較為匱乏,經濟發展受到嚴重束縛⑥。
金融支持促進“調結構,促轉型”的路徑
優化金融支持和產業發展的宏觀環境。“調結構、促轉型”經濟發展模式需要全局性、系統性的宏觀環境和政策配套,應注重金融支持政策和產業發展方向的協同,實現金融政策和產業政策的有機結合。
一要注重政策間協同配合。金融政策若與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脫節,其實施效果必將大打折扣。產業結構調整需要一個相對寬松、穩定的經濟、金融環境,保持穩定的利率匯率政策、適當保持貨幣合理供應量、實施穩中帶寬的財政政策,保持宏觀總需求的適度增長,以有利于產業結構的存量和增量調整。再實施金融支持政策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與產業政策的相互影響,配合當前產業政策要求,對處于不同生命周期的產業應有保有壓,利用政策傾斜培育和扶持高新技術產業和優勢產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貨幣政策的實施過程中要注重松弛有度,既要防范貨幣供應量增長過快導致了物價快速上漲,并且也引發了經濟過熱的現象,當然也要對過緊的貨幣政策進行注意,因為其會對現有的產業調整成果形成不利影響,也會對經濟增長產生影響,所以在實際經濟發展中,要對極端金融政策開始調整,避免極端金融政策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二要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目前產業經濟轉型的大背景下,民資進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會事業等領域仍存在“玻璃門”、“彈簧門”的現實問題。放寬民間資本的進入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傳統產業改造、高技術產業等多種領域壁壘,搭建各類金融投資平臺,促進民間融資合法化、陽光化,支持民營企業建立技術研發中心,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同時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聯合重組等方式進一步壯大實力,促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的轉型發展。⑦
完善金融支持策略,破解中小企業、“三農”融資難題。目前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兩個薄弱環節就是三農問題和中小企業發展問題,解決這兩個問題,能夠對經濟結構和經濟轉型起到很重要的推動作用。
金融支持中小企業轉型發展。大型銀行和小型銀行發揮各自優勢,多種貸款產品創新形式包括對參與中小企業的改制和重組工作,激活貸款需求、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創新對轉型升級企業的融資模式,開展結構性融資、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升級的金融支持策略銀團貸款等業務,推動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等業務常規化發展,有利于緩解擴大再生產和資金缺口之間的矛盾;開發多樣化融資工具;對于成熟中小企業的轉型升級需求,可對各種金融工具創新手段進行充分的利用,通過各種債券融資方法來對結構轉型中的支持資金來進行獲取,并且對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等初創期或轉型期企業,因規模或風險原因無法獨立獲取資金支持,可充分實施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創設中小企業信托產品,吸引風險資本參與產業結構升級;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推進搭建中小企業信用管理平臺,鼓勵建立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幫助中小企業增進信用破解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有效分擔中小企業的信用風險。
金融對“三農”發展的支持策略。農村金融體系的改革和創新是國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而農業產業化是改造傳統農業,進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首先,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商業銀行在金融服務空白地區設立輕型服務網點、增設ATM機等自助服務設備,同時在加強監管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發展村鎮銀行、農村小貸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服務機構,減少金融支持盲區,實現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
其次,加強傳統金融支持力度,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針對“三農”發展過程中貸款難、貸款少的問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應順應農村農業產業化發展趨勢,加大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開發符合農業產業化企業、專業大戶、新型農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和農產品流通商、批發商需求的金融,包括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并且通過結合商業信貸資金和政策性資金,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⑧。
最后,推進涉農金融工具的創新力度,創新融資擔保方式,拓寬支農資金來源,推出“三農”專項金融債;完善農業期貨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健全農村信用擔保機制,改善農村金融的環境;發展土地信托等創新土地流轉工具,依托資源豐富的金融集團,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流轉農戶土地經營權實現農地集約化、規模化開發,引進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導農民在享受農地使用權分紅收益的基礎上向產業工人轉變,有效解決土地供需矛盾,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
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資本市場對產業結構調整來說是載體,市場能夠對不通過產業的發展進行推進,并最終構建一種多層次、多元化、相互平衡的資本市場體系。促進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等現有的發展較為完善的資本市場均衡發展,加快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市場)試點范圍,鼓勵發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即“四板”市場),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互聯互通,進一步發揮期貨市場套期保值、風險轉移、定價等功能;規范發展各類機構投資者,探索成立并購重組產業基金或資本運作平臺,利用資本市場推動企業并購重組,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產品創新,助推創新、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
(作者單位:內蒙古財經大學;本文系內蒙古財經大學“高職教育專業培養模式向課程培養模式的轉變研究―基于呼市主要高職院校調研研究”成果,項目編號:JX1355)
【注釋】
①陳峰:“論產業結構調整中金融的作用”,《金融研究》,1996年第11期。
②傅進:“產業結構調整中的金融支持問題研究”,南京農業大學2004年碩士學位論文。
③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課題組:“金融創新與產業集群轉型升級研究―浙江為例”,《浙江金融》,2011年第5期。
④朱錫平:“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的金融與政策支持”,《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2期。
⑤陳華,崔華泰,張艷:“產業結構升級中金融支持的地區比較研究”,《發展研究》,2013年第1期。
⑥中國人民銀行上饒中心支行課題組:“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與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理論及實證分析”,《金融研究》,2006年第10期。
⑦姜長云:“農業結構調整的金融支持研究”,《經濟研究參考》,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