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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投標市場范文1
Abstract : This paper on tender and bid environment and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 standard is discussed.
1.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對于市場經濟環境的重要意義
工程招投標是工程建設項目中最為普遍以及最為重要的方式。招標投標涉及到工程的勘察設計、決策咨詢、建設管理、工程施工,以及工程設備和材料的供應等諸多方面。對工程招標投標環境的規范實際上也是對市場經濟環境的規范。
招投標活動具有一次易、采購程序規范化以及公正、公開以及公平的競爭原則等主要特點。招標投標作為一種高級的、相對成熟的交易方式,通過對招標投標的要求和條件進行事先公布,眾多的投標人可以按照相同的條件進行競爭,這體系那了公開、公平以及公正的市場競爭原則。一方面,招標投資的每一方都要對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進行追求;另一方面,招標投標運作過程還必須對科學的、穩定的以及規范的程序加以嚴格遵循。正是這種公平機制,使得各種生產要素的流動與組合得到了實現,使資源配置得到了優化,因此嚴格的對招標以及投標活動進行規范,對于招標人以及投標人而言都是極其重要的。從經濟學的角度來進行分析,招標投標能否使信息揭示以及信息傳播等功能及愛意發揮,有效的對信息不對稱問題加以減少從而對交易成本加以降低,同時還能使得局部均衡作用加以發揮,使得招標人以及投標人之間達到最優。
2.我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建筑工程交易市場管理體制以及監管制度尚不健全
建筑業的地方立法比較早,具有一定的法制基礎,但是法規配套現在還不夠完善,面對形勢發展的需要還不能完全的適應;同時有法可依但是執法不夠嚴格等情況還較為嚴重;各地的有形建筑市場雖然已經初步形成了網絡,但是場外交易以及規避招標等問題仍然存在,在對有形市場的規范上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承包商的清出制度以及市場準入制度還不夠完善,對于不同工程類別,不同資質以及專業的承包商的投標范圍還沒有做到對其進行明確的界定,大中小企業在同一個平臺上競爭,造成了市場競爭的秩序混亂不堪;招標單位缺乏關于招標資格審查的標準,很多不合格的招標單位進入了交易市場。
2.2建筑工程交易市場主體行為不夠規范
近些年來,我國的招標業務雖然取得了一定的發展,大牛市工程招標管理制度相對滯后,社會認識也相對滯后,工程招標機構的自身建設更是相對比較落后,在很多方面就要求招標機構要加強自身的建設。對于合同條件中爭議的解決較為混亂,建設工程的合同還不夠規范,以及對于合同的風險管理,這些問題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著。當前,我國建設市場機制還不夠成熟,信用觀念在建設市場較為淡漠,同時從業行為的規范也較為缺乏。一方面,對于業主的行為,難以對其進行有效地制約,回扣、壓價、墊資以及拖欠等被形象的比喻成壓在承包商頭上的幾座大山。另一方面,在承包商身上時常發生非法轉包、偷工減料、弄虛作假、延付工人工資等現象。所有的這些都會成為導致建設市場行為混亂以及工程建設質量低劣的根源。
3.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規范探討
3.1招標投標市場規則
3.1.1市場準入原則
市場的進入需要對一定的法規加以遵循,并且對相應的條件還要加以具備,對于不再具備條件或者采取出借證書、掛靠制造假證書等欺詐行為應該采取清出制度,同時還應該對資質以及資格管理加以完善,對于工程項目經理的動態管理應該給予特別的加強。
3.1.2市場競爭規則
對于各種市場主體而言,市場競爭規則是其在平等條件下開展競爭的行為準則的保證,為了對平等競爭加以實現,政府還必須對保護公平競爭的規則加以制定。《建筑法》、《招標投標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以及那些與之相配套的規章和法規都對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則加以制定,并且通過逐漸的實施而更加細化和具體化。
3.1.3市場交易規則
交易必須做到公開,但是涉及保密以及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交易必須做到公平;交易必須要做到公正。
3.2相關機構
招標管理機構作為法律所賦予的對招標以及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的相關部門,其應該成為獨立的監督和行政管理機構,應該將目前具體的實物性監督管理轉變成為程序性質的監督,將事前以及事中監督變為事后監督。同時還應該對相關工程建設招標法規的檢查以及制定進行負責,并且還應該對招標糾紛的仲裁以及協調進行負責,同時還應該負責招標機構的認定等工作。
在《招標投標法》中,明確規定了招標機構應該是那些從事招標業務并且可以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上的中介組織,我們從國際上來看,可以看出招標機構是招標投標活動以及建筑市場中不能夠缺少的重要的力量。
4.關于預防招標投標職務犯罪的幾項措施
4.1建立完善的招投標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同時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國家。現在已經成為WTO的正式成員國,可以對這些情況加以針對,對過去的那些招投標法律法規進行一定的修改以及完善。同時,可以將我國的實際和國際化要求相結合,建立一定的招投標法律法規體系,使之能夠與國際相接軌,在對招投標活動中的管理辦法不斷進行調整時,要對市場發展規律的要求加以遵循,用法規、法律以及規章制度對經濟行為加以規范,對《建筑法》以及《招投標法》的配套措施加以完善。
4.2建立統一的招標管理機構
招標監督、管理以及服務時招標機構的主要相關機構。主要包括三個層面:一是招標管理機構,其次是招標監督機構,最后是招標中介服務機構,這三個層面使得招標監督、管理以及服務這三種職能相互分離,同時形成相互制衡的體制。這樣來對招標工作進行集中化的管理,有利于打破地區封鎖、部門限制以及對招投標市場加以凈化。
4.3建立統一的評標專家庫
以政府的名義打破行業以及地區界限,對統一的評標專家庫加以建立,同時按照統一的評審以及入庫標準,對評標專家庫進行統一的管理。對強制招投標監管的范圍以及限額加以明確,強制招標項目,同時評標專家還必須在招標投標監督委員會的有效監督下,當在統一的評標專家庫進行抽取時,要采取隨機的方式。
4.4建立統一的招投標有形市場
根據市場經濟的要求和規則,對行業以及地方封鎖的干預加以克服后,各級必須要有一個統一的并且集中地招投標有形市場,在這個有形市場中統一地招投標活動進行開展,并且按照統一標準、統一辦法,由招標投標監督委員會統一對其進行管理。對于這個招投標市場而言,其不能隸屬于任何一個行政部門,同時還必須是專門進行招投標活動的一個場所。
參考文獻:
[1]何洪峰.工程建設中的合同法與招標投標.中國計劃出版社.2002(06).
招標投標市場范文2
關鍵詞:建筑市場;招投標;管理
一、 招投標中出現的問題
1. 招投標行為不規范。主要是建設單位在實行招標或者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中,采取各種方式違規干預、弄虛作假,規避招標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排斥潛在的投標人,同時在建設工程項目發包時,利用自身的優勢和強勢地位,壓低造價,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
2.招投標運作有待完善。有的招標人或建設單位沒有法律、合同方面的專門人才,對涉及招投標的工程管理方面的業務不熟悉,制定評標細則時考慮不夠全面,導致標底不準確,甚至泄露標底、串標等現象,影響招投標文件的公正性。同時,因同時施工企業由于自身需要,為達到中標目的,有意壓低報價,采用微利標、無利標甚至虧損標,致使投標書編制缺乏規范性。
3. 明顯違規插手招投標。一些建設單位以時間緊迫等為借口,將工程定義為“獻禮工程”、“形象工程”、“搶險工程”等指令性項目,以黨內會議或聯席會議的形式確定施工單位,直接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以集體決策為幌子規避招標。并且推薦不具備施工能力的施工企業參與投標,導致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不按正常的招標程序執行,嚴重影響招投標的秩序,造成不良后果。
4. 工程招投標過程中不正當競爭行為。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稱為串通招標投標,它是指招標者與投標者之間或者投標者與投標者之間采用不正當手段,對招標投標事項進行串通,排擠競爭對手或者損害招標者利益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規定了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投標人彼此之間串通和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相互串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在規定了以上兩種情形之外,還在法律責任一章中規定了招標機構違法泄密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以及投標人與評標人之間進行串通這兩種情形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在《招標投標辦法》中,還規定了招標機構違法泄密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以及投標人與評標人之間進行串通這兩種情形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 招投標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 人為因素較為突出
建設單位權力過大,責任不明確,缺少責任約束和追究機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個別領導干部法制觀念淡薄,經受不住權力、金錢的考驗,以權代法。同時評標辦法中存在人為因素,評標專家在評標、定標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其行為直接關系到中標的結果,從而影響了招投標的公平、公正。
2. 管理體制不完善
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力量不足,雖然有些地方設立了獨立的監管機構或者由其他職能部門代管,但人員配備不足,經費不落實,使招標投標監管難以到位。同時現行招標投標管理體制,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管由多個部門負責。這種多部門管理的格局,有利于發揮各有關部門在管理方面的優勢,但是也造成了多頭管理難以避免的諸多矛盾和問題,使招投標當事人無所適從,降低了依法行政的效率。
3. 有形建筑市場不夠健全規范
從實踐來看,存在的大部分問題都是在招投標階段,招標制引入并沒有實現工程招投標過程的貫徹“三公”原則,對有形建筑市場的運行和管理無法可依;同時對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交易的建設工程項目而不進場,尚無制約和追究的法規;再者有形建筑市場的信息服務、場所服務、集中辦公服務三項基本功能還不到位,沒有形成信息網絡平臺。以上這些情況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有形建筑市場在規范招投標行為、遏制腐敗等方面的作用。
三、 解決上述問題的對策
1. 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招投標運作
要建立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督制度,對有依法必須招標而未招標、將工程肢解發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明示或暗示設計、降低建設工程質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行為的業主,嚴肅查處。同時加強與工商、稅務、銀行及保險、擔保機構的合作,將各有關部門和執法機構對企業和專業人員的處罰決定、不良行為記錄和履行合同的情況載入數據庫,列入“黑名單”并在網上公布,以加大企業或人員違法違規的成本,利用經濟手段強化市場準入管理。
2.強化職能建設,嚴格監督執法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執法隊伍和執法人員要嚴格管理,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努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要充實力量,認真履行職能,加強對招投標管理過程中薄弱環節監管。同時,要進一步明確招投標辦與監管部門的責任,對招投標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設工程實施“兩場聯動”監督,對建設項目的全程動態管理和跟蹤監督,通過審查、評價、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努力從源頭上杜絕違法犯罪,推進建筑市場法制化管理。
3. 完善有形建筑市場,凈化招投標市場
建立有形建筑市場,對規范建筑市場、改進行業管理、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因此,一是要針對影響招投標公正性和社會關注的關鍵環節,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創新方法,將有針對性的過程監督和隨機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公開辦事程序、辦事條件、辦事依據、辦事結果,變“暗箱操作”為“陽光操作”,提高監督的效率和權威。二是要實行工程信息公開制度,擴大參加投標企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切實消除由于信息的局限性,導致領導干部干預工程承發包等不法行為,為參加投標的企業提供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環境。三是要進一步規范招標行為,在招標信息、投標人資格審查、評標辦法制定、評標委員會組成、定標等關鍵環節上,嚴格備案時限和跟蹤管理,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
4. 不斷改善招投標外部運行環境
招標投標是一個相互競爭的過程,它只有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外部環境中才能正常運行。這個外部環境不僅僅是誠實信用的行業環境,更是良好法治的社會環境。只有法治社會才能保證招投標過程公開進行、公平競爭、公正裁決、誠實信用。
招標投標市場范文3
關鍵詞:招投標;市場經濟;作用;規范
一、招投標的概念
(一)招投標即招標和投標
招標是指為某項工程建設或大宗商品買賣,邀請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廠商出價以從中選擇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為。程序一般為:招標者刊登廣告或有選擇地邀請有關廠商,并發給招標文件,或附上圖紙和樣品;投標者按要求遞交投標文件;然后在公證人的主持下當眾開標、評標,以全面符合條件者為中標人;最后雙方簽訂承包或交易合同。
投標是與招標相對應的概念,它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按照招標的要求和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價,爭取中標的行為。
招標和投標是一種商品交易行為,是交易過程的兩個方面
(二)招標投標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提高經濟效益、優化資源配置、保證項目質量的一種交易制度,對我國經濟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培育和規范招標投標市場體系、預防腐敗交易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二、招投標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一)促進市場經濟的完善和發展
招投標制度至今已經有兩百多年了,在發達國家的市場經濟中已經應用相當完善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在各個領域中的交易方式都在不斷的向招投標的方向轉變,招投標為企業和社會創造更大的效益,使市場經濟逐步走向成熟。市場經濟的建設與發展需要的正是公開公平的交易,這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和發展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招投標制度對交易的雙方來說都是一種公平的交易方式,為企業創造的是一個公平公開交易的平臺,在現階段,開展招投標工作,就是為我國的招投標企業提供一個公開交易的平臺,在招投標制度的規范下交易雙方進行平等的選擇。
(二)建立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
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誠信為支持,招投標工作是向社會公開展現交易企業的真實實力,是對表現交易主體誠信的一種形式。如果是招投標的采購制度能夠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對交易雙方的長期利益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但是如果交易中違背了誠信的原則,就會增大了交易風險,還可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不僅會留下不誠信的惡名,甚至可能無法在今后的招投標中取得競標資格,無法在行業內立足。通過參與招投標,大批的企業建立了完備的信用管理體系,規范地從事市場競爭行為,加強了監管和自律,能夠有效地遏制虛假招標、串通投標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招投標實現的是一種行業內的競爭機制,只有實力強、有競爭力的企業才有可能中標,這樣不僅能夠保證工程的質量,同時還杜絕了資源浪費,而不像以往的計劃經濟時代,存在市場壟斷和腐敗建議現象。在市場經濟中開展招標投標公共,可以充分的激發市場的競爭力,是國內企業的發展始終充滿活力,不斷更新自己的生產技術,從而在生產的過程中實現對資源的充分利用,有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三、目前招投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評審專家庫管理混亂
評標專家是指各類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術、經濟及相關專業方面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符合相關規定條件并經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聘用的人員。目前各部門和招標機構均可組建評標專家庫,但是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對評標專家庫的監督管理工作卻存在管理分散、多頭管理、錯綜復雜的現象,沒有實現標準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二)招投標監管的問題
目前我國有關法規將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智能分布在各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行政監督主體的多元化勢必會導致招投標管理工作會出現管理界限不清、政出多門、政令不統一,導致會存在管理職責交叉,管理出現缺位越位現象,管辦一體、監管不力的格局,降低招投標管理監管職能。
目前招投標項目數量巨大,中作量繁雜,而且還有從公告到審查招標文件,從開標評標現場到確定評標報告,另外還要處理相關投訴以及答疑等工作,以目前的人力物力根本無法完成,以至于無法實現監管的功能,導致大部分監督都流于形式。
四、規范招投標管理的建議
雖然我國招投標管理工作中存在著很多問題,但是招投標制度對我國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優化資源配置,發揮了重要作用,只要解決了目前存在的問題,招投標管理工作就會更好地發揮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一)加強招投標的監管體制
深入加強招投標的監管體制,切實做到“管辦分離,監管分離”,從根本上解決各個部門之間各自為政、自我監督等問題,將部門的招標投標管理職責統一到一個部門集中管理,并組建一支高效精干的專業執法隊伍,負責招投標活動的檢查監督工作,實現一種清晰高效的招投標監管格局。
(三)推進信用機制建設
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分行業系統將招投標主體的信用體制在統一的信息平臺,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集中和權威,在交易平臺中建立招投標主體的信用檔案,將招投標主體的業績、不良行為等全部記錄在案,隨時更新,并向全社會予以公示,形成一種“一處違紀失信全國受罰”的態勢,對那些有不良行為和不軌思想的投標單位形成強大的威懾作用。同時還應當將企業的信用情況融入整個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中,將招投標主體的業績和不良行為與評標工作結合起來,杜絕投標企業造假,保證評標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真正實現招投標信用體系“獎優罰劣、優勝劣汰”的機制,使信用不良的招投標主體沒有立足之地,同時對于那些有違法違規招投標行為的招標人,除依法追究其責任外,建議項目審批部門和財政部門可暫停項目執行或暫停資金撥付。另外,要建立和完善招投標主體的失信懲戒機制,對信用差、失信的的招投標主體進行懲戒,只有信用好的企業才能夠中標,發展壯大,將投標單位的信用狀況與其投標工作掛鉤,引導信用好的企業多中標,使不守信用的企業得到制裁。促使招投標主體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誠信意識,規范市場行為。
參考文獻
[1]常昭麗.淺談招投標工程預算公開制度[J].中華建設.2008(05).
招標投標市場范文4
關鍵詞:串通投標;形式;危害;措施;公平;誠實信用
Pick to: submit tenders in collusion with the tendering units or between the tenderer and the bid invitation unit colluding to defraud the winning, it in various forms, strong concealment and operability, to the tenderer and the country, the society has brought huge losses. In this paper, the current bidding market the specific forms of presentation, to introduce how to recognize collusion; Analyzes harm, damage degree and the firm away from confidence, combating string target;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n prevention measures, to let everyone know more about and deal with illegal behavior, so as to better safeguard fairness and justice, honesty and credit of the bidding market.
Key words: submit tenders in collusion with; Form; Harm; Measures; Justice; Honesty and credit
中圖分類號:TU72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引言
串通投標簡稱串標,即投標單位之間或投標單位與招標單位相互串通騙取中標,它是一種投機行為,其根源是招投標領域乃至整個社會的誠信缺失。由于其較高的隱蔽性和可操作性,得到諸多不法分子青睞,成為其騙取中標、獲得高額回報的慣用伎倆,其諸多不法行為帶給社會的是行賄受賄、降低工程質量、浪費國家和社會資源等危害,它背離了招標人的信任,傷害了其它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市場的正常管理和誠信環境,嚴重影響到招標投標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1、串標的形式
串標的形式按主體可分為兩類:投標人之間串標和投標人與招標人串標。投標人之間表現為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中標人給予其他投標人以適當的經濟補償或輪流中標等;投標人與招標人串標表現為招標人在開標前將投標情況、標底告知特定投標人,或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或與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或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或招標人為某一特定的投標人量身定做招標文件,排斥其他投標人。目前工程招標市場內可能會出現如下幾種方式:
1.1投標文件為明標,未將保密信息分開,存在串標風險。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分為技術標和商務標,并未將資質材料、技術方案和商務報價徹底分開;投標文件中有投標單位名稱等諸多個性證明性信息。如封皮上有投標單位名稱,文件中有投標單位簡介、公章等信息,很清楚的表明該投標文件屬于哪家投標單位,評委評標時就可能帶著個人感情評分,違背“公正”性原則,給串標帶來很大的便利,投標單位會利用平時接觸的機會拉攏評委、賄賂評委,以換取較高的技術得分,提高中標機會。
1.2招標人、評委與投標人串標。為達到讓某一特定投標人中標的目的,招標人會使用如下手段:一是利用綜合評分法評標時,在技術標上拉開差距,在邀請招標時邀請技術分比該投標人低很多的單位投標或陪標讓其中標。二是技術方面設置障礙,如過分夸大“意中人”特有技術的特殊需要,達到排斥其他投標人的目的。三是評委濫用評審權,利用手中的權力,偏袒“意中人”或發表誤導意見,對于分為30/70權重的綜合評分方式,如技術分滿分為30分,那么技術分均值每增加一分將影響1%的結果,如果該項目估算金額為2000萬元左右,那么技術分2分的差距就需要40萬元的報價來彌補,在實際操作中技術分低的投標人很難下決心大幅降價,這樣就實現排擠其他投標人的目的,同樣也可以理解為技術分多2分就意味著可以高于其他投標人近40萬中標,這給串標雙方都可能帶去經濟利益。四是評標委員會濫用評審權,將對“意中人”有威脅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判作廢標,以保證“意中人”中標。五是利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之間的間隔,出現招標人暗箱操作,與個別投標人非法串通,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后,視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情況,修改該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六是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投標人可以提前修改投標文件或串通評委。
1.3招標人評標時,為了招標人利益刻意或無意間構成串標。一是為了減少預算投資或順利發包項目,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達到評選出“意中”的中標人目的。二是為了招標順利進行,與投標人達成共識,現場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三是明示或者暗示其他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四是在中標書發出后勸解中標人放棄中標,讓第二或第三中表順序人中標。五是在沒有必要實施大包方式的情況下,使用大包方式,給總承包方收取管理費的機會。
1.4部分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工程類招標常采取使用標底結合投標報價計算復合標底M值,利用M值來計算加扣分的情況。這樣就容易實現通過報價來排擠他人的情況,如:a、b、c三家串通高價投標,計劃排擠實報價的d投標人,a、b、c三個報價會把M值拉得很高,那么d報價就偏離M較遠,容易受到大幅扣分,這就達到了排擠d投標人的目的。
1.5全部投標人串通,提前暗定中標人。此類串標的發生,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招標人有意支持的,只邀請幾家投標人并讓他們協商好誰中標,或者干脆讓“意中人”另找幾家單位陪標,最后得出讓招標人滿意的結果就行。二是招標人并不知情,完全是投標人之間串通一氣,他們的目的又分三種:輪流中標、圍標和抬高市場行情。輪流中標是通過協商避免了激烈競爭,在長期有多個相同或相識項目的情況下高價輪流中標;圍標是由一家投標單位組織串通幾家投標人,承諾一定經濟利益,最終讓組織者中標的方式;抬高市場行情就是所有該專業投標人聯合起來,拉高報價,堅持統一戰線絕不降價,迫使招標人抬高該專業預算。
1.6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偽造資質、證書等信息虛假投標。一是以他人名義投標,圍標的另一種形式是以他人名義投標,組織者游說幾家相同資質的單位,在給予一定好處的基礎上,利用他們的資質及各種信息,獨立完成幾家投標單位的各類投標文件,組織者安排人獲得多方授權后進行投標,由于他掌握著所有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可以暗中操作報價,使得自己中標。二是偽造資質虛假投標,具有串標性質的偽造資質是偽造投標人,偽造假象競爭對手,實現一個人投多個報價的目的,達到排擠其他投標人或圍標的目的,最終讓自己中標。
1.7投標人同時掛靠幾個單位圍標。在工程建設領域,掛靠經營的情況十分普遍,一支隊伍同時掛靠多個單位,然后以多個單位的名義參加某一工程的投標。表面上,這幾個單位都是獨立的投標人,實際上,這幾個單位都是由一個投標人在幕后操控,實現圍標的目的。如果被掛靠單位明知掛靠者參與“圍標”而積極配合的,其行為應具有“串通性”,掛靠者與被掛靠者均應作為串通投標認定。
1.8采取威脅的手段,迫使其他投標人服從自己意志的串標行為。這種情況很容易理解,某投標人為了中標,當不能實現圍標和協商串標后,往往采取威脅手段,迫使未達成協議的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串通投標。對于威脅者,不容置疑的屬于串標行為,而對于被威脅者,個人意見認為它形式上也構成了串標行為,只是在法律上如果他能出具被威脅的證據則可以免除法律懲罰。
1.9其他串標形式。串標行為嚴重擾亂了公平、公正的招標市場,招標結果很可能大幅偏離招標人期望。由于串標行為具有很強的隱蔽性,證據極難收集,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一些特殊情況也可以視為串標,具體情況如: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等。
2、串標的危害
2.1直接傷害了其它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實質上是一種無序競爭、惡意競爭行為,它擾亂了正常的招投標秩序,妨礙了競爭機制應有功能的充分發揮,往往使中標結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縱在少數幾家單位手中,而將有優勢、有實力中標的中標人拒之門外,破壞了招標市場的正常管理和誠信環境,嚴重影響到招標投標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傷害了大多數投標人的利益。
2.2增加招標人投資成本。由于參與串標的單位一般會有某種形式的利益分成,這就會使他們操縱的中標價超出了合理價格范圍,較大幅度的偏離期望值,從而加大投標人的投資成本。
2.3降低了工程質量。參與串標的企業往往誠信度不高,部分單位缺乏內部管理,由于賭博心理占了上風,它們編制的投標文件著眼點僅僅放在價格上,不認真研究施工方案,無合理應對措施,即使中標,也不可能認真組織項目實施,對工程建設留下較大的隱患。
2.4浪費國家和社會資源。一是串通行為存在行賄受賄等諸多違法行為,對關鍵崗位干部、國家人才等進行腐蝕,受賄的干部和人才對國家、社會都是極大的損失。二是串標后垃圾工程的重復施工、反復整改、反復驗收、串通人之間的利益分成等都是對社會資源的人力和資金浪費。
3、串標的防范
3.1推行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方式。串標的核心是中標價,防止串標的最有效辦法應該是使用最低價中標,就算串標者“收購”了大部分投標單位,但只要剩一家投標單位不愿同流合污,串標者想要確保中標也比較困難。“經評審”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惡意競標,對低于成本價的投標報價直接給與廢標處理。
3.2限制評標委員會的廢標行為。串標行為能夠成功,評委的因素也起相當大的作用。因此,應規定除法律、法規、招標文件明確規定的廢標情形外,評標委員會不得摻雜特殊要求對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3.3嚴格要求標書制作格式。將投標文件分為商務、技術、報價三部分。商務部分為明標,包含資質、業績、財務、交貨期、付款條件及方式、質保期、其他商務合同條款等能體現投標單位唯一性的信息;技術部分為暗標,包括方案設計、工藝配置、功能要求、性能指標、項目管理、專業能力、項目實施計劃、質量保證體系及交貨、安裝、調試和驗收方案等;報價部分為暗標,含所有價格依據、計算、匯總等內容;技術和報價部分主要以響應招標文件為主。另外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文件編寫格式及裝訂要求,如使用紙張、文本格式、頁碼等內容,絕不允許出現明示性或相當于明示性的詞語、符號和標識證明投標單位的身份,這樣可以避免評委和投標人預先私下串通,評委在評標時有失公平。
3.4減少招標組織人員開標前接觸投標文件的時間。開標時間和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應為同一時間,具體確定到某年某月某日的幾時幾分,最終提交的地點定在開標會議室。
3.5加強招投標評標過程管理。杜絕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的現象;杜絕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的現象;杜絕在中標書發出后勸解中標人放棄中標的現象。
3.6加強市場信息收集和開通投訴通道。分析投標文件數據,主動查找可能的串標跡象,以此做好應對串標的措施,可采取打亂經常同時邀請某幾家投標人的慣例,合理改變復合標底的比例等措施。
3.7加強法律宣貫。開標前監督人員宣布紀律時,強調如下相關內容:以他人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該投標人的投標作廢標處理,中標的中標無效;如以上串標事實成立,將按國家《招標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商業賄賂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并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予以追訴。
結術語
串標給國家、社會帶來了巨大的人才和資源損失,我們應該學會識別串標行為,從自我做起、從身邊做起遠離串標行為,正確運用法律手段打擊串標行為,維護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的招標投標市場,讓招標投標工作更好的為項目服務。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8.30.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1.12.20.
招標投標市場范文5
關鍵詞:串通投標;形式;危害;措施;公平;誠實信用
中圖分類號:TL372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串標行為是我國招投標市場中常見的投機形式,其在一定程度上嚴重了影響了招投標市場的公正性以及規范性,破壞了招投標市場的誠信環境,造成了不正當競爭的頻繁出現,這在很大程度上對于保障工程質量,做好造價成本控制具有重要的消極影響,應給與高度重視。
一、串標的形式分析
串標的形式按主體可分為兩類:投標人之間串標和投標人與招標人串標。投標人之間表現為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中標人給予其他投標人以適當的經濟補償或輪流中標等;投標人與招標人串標表現為招標人在開標前將投標情況、標底告知特定投標人,或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檔、更改報價,或與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或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或招標人為某一特定的投標人量身定做招標檔,排斥其他投標人。
目前工程招標市場內可能會出現如下幾種方式:
1、投標檔為明標,未將保密信息分開,存在串標風險。
招標檔要求投標檔分為技術標和商務標,并未將資質材料、技術方案和商務報價徹底分開;投標檔中有投標單位名稱等諸多個性證明性信息。如封皮上有投標單位名稱,檔中有投標單位簡介、公章等信息,很清楚的表明該投標檔屬于哪家投標單位,評委評標時就可能帶著個人感情評分,違背“公正”性原則,給串標帶來很大的便利,投標單位會利用平時接觸的機會拉攏評委、賄賂評委,以換取較高的技術得分,提高中標機會。
2、招標人、評委與投標人串標。
為達到讓某一特定投標人中標的目的,招標人會使用如下手段:
一是利用綜合評分法評標時,在技術標上拉開差距,在邀請招標時邀請技術分比該投標人低很多的單位投標或陪標讓其中標。
二是技術方面設置障礙,如過分夸大“意中人”特有技術的特殊需要,達到排斥其他投標人的目的。
三是評委濫用評審權,利用手中的權力,偏袒“意中人”或發表誤導意見,這給串標雙方都可能帶去經濟利益。
四是評標委員會濫用評審權,將對“意中人”有威脅的投標人投標檔判作廢標,以保證“意中人”中標。
五是利用投標檔提交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之間的間隔,招標人暗箱操作。
3、招標人評標時,為了招標人利益刻意或無意間構成串標。
一是為了減少預算投資或順利發包項目,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達到評選出“意中”的中標人目的。
二是為了招標順利進行,與投標人達成共識,現場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檔。
三是明示或者暗示其他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四是在中標書發出后勸解中標人放棄中標,讓第二或第三中表順序人中標。
五是在沒有必要實施大包方式的情況下,使用大包方式,給總承包方收取管理費的機會。
4、部分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5、全部投標人串通,提前暗定中標人。
一是招標人有意支持的,只邀請幾家投標人并讓他們協商好誰中標,或者干脆讓“意中人”另找幾家單位陪標,最后得出讓招標人滿意的結果就行。
二是招標人并不知情,完全是投標人之間串通一氣,他們的目的又分三種:輪流中標、圍標和抬高市場行情。輪流中標是通過協商避免了激烈競爭,在長期有多個相同或相識項目的情況下高價輪流中標;圍標是由一家投標單位組織串通幾家投標人,承諾一定經濟利益,最終讓組織者中標的方式;抬高市場行情就是所有該專業投標人聯合起來,拉高報價,堅持統一戰線絕不降價,迫使招標人抬高該專業預算。
6、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偽造資質、證書等信息虛假投標。
一是以他人名義投標,圍標的另一種形式是以他人名義投標,組織者游說幾家相同資質的單位,在給予一定好處的基礎上,利用他們的資質及各種信息,獨立完成幾家投標單位的各類投標檔,組織者安排人獲得多方授權后進行投標,由于他掌握著所有投標單位的投標檔,可以暗中操作報價,使得自己中標。
二是偽造資質虛假投標,具有串標性質的偽造資質是偽造投標人,偽造假象競爭對手,實現一個人投多個報價的目的,達到排擠其他投標人或圍標的目的,最終讓自己中標。
7、投標人同時掛靠幾個單位圍標。在工程建設領域,掛靠經營的情況十分普遍,一支隊伍同時掛靠多個單位,然后以多個單位的名義參加某一工程的投標。表面上,這幾個單位都是獨立的投標人,實際上,這幾個單位都是由一個投標人在幕后操控,實現圍標的目的。
8、采取威脅的手段,迫使其他投標人服從自己意志的串標行為。這種情況很容易理解,某投標人為了中標,當不能實現圍標和協商串標后,往往采取威脅手段,迫使未達成協議的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串通投標。
9、其他串標形式。由于串標行為具有很強的隱蔽性,證據極難收集,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一些特殊情況也可以視為串標,具體情況如: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相互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等。
二、串標的危害
1、直接傷害了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實質上是一種無序競爭、惡意競爭行為,它擾亂了正常的招投標秩序,妨礙了競爭機制應有功能的充分發揮,往往使中標結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縱在少數幾家單位手中,而將有優勢、有實力中標的中標人拒之門外,破壞了招標市場的正常管理和誠信環境,嚴重影響到招標投標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傷害了大多數投標人的利益。
2、增加招標人投資成本
由于參與串標的單位一般會有某種形式的利益分成,這就會使他們操縱的中標價超出了合理價格范圍,較大幅度的偏離期望值,從而加大投標人的投資成本。
3、降低了工程質量
參與串標的企業往往誠信度不高,部分單位缺乏內部管理,由于賭博心理占了上風,它們編制的投標檔著眼點僅僅放在價格上,不認真研究施工方案,無合理應對措施,即使中標,也不可能認真組織項目實施,對工程建設留下較大的隱患。
4、浪費國家和社會資源
一是串通行為存在行賄受賄等諸多違法行為,對關鍵崗位干部、國家人才等進行腐蝕,受賄的干部和人才對國家、社會都是極大的損失。
二是串標后垃圾工程的重復施工、反復整改、反復驗收、串通人之間的利益分成等都是對社會資源的人力和資金浪費。
三、串標的防范
招標投標市場范文6
關鍵詞:招投標;反控;常規手段;防范措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三超”已成為常態化現象,其中結算超預算,涉及的影響因素很多,重要的影響因素之一是招投標過程中投標單位反控招標,并預留了不少漏洞,成為后期投資增加的源頭。因此,看似一個項目的中標價遠低于預算價,給招標單位以通過招標節省很多工程費用的錯覺,甚至使招標單位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放松了對簽證、變更的把關,最終導致結算價遠遠超出預期。同時因漏洞的存在也導致后期索賠或簽證,產生過程糾紛,影響項目的工程進度。因此反控招標具有較強的危害性、具有較大的隱蔽性。
1.反控招標的內涵
反控招標主要是指招標單位對投標單位沒有明確意向的情況下,投標單位利用招標單位對專業及管理特性的不了解,通過與招投標其他干系人的合謀,或利用招投標中的缺陷,造成投標的隱性不公正及中標結果的不合理,導致通過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手段流于形式而實質失效,同時導致通過招投標實現物美價廉的中標結果不存在。
招投標過程中,投標單位反控招標的干系人主要是指招標、造價咨詢單位(清單編制單位)、評標專家、其他投標人。招標單位在招投標過程中,原本處于相對比較主動的地位,招投標行為受招標單位控制,但投標單位在反控招標后,招標單位隱性的失去了控制權,導致最終的招投標結果偏離招標單位的目標要求。
2.反控招標的根源
招標工作的決策人是招標單位,招標作為招標單位的方,主要通過服務費來獲取利潤,不承擔招投標的結果。由于在政府性項目中,招標往往與招標單位是一次性合作,其服務結果只受招標單位評價,招投標管理機構通常僅對程序進行審查,招標的服務費一般在受托招標項目的合同簽訂后就給予支付,而過程中的專業工作,很難直觀體現其違法違規行為,專業工作的成果在常規的項目管理模式下,一般在竣工結算時才會體現,此時已很難追究其服務質量的責任并采取經濟制約措施,因此往往會成為投標單位合謀的對象,導致低素質的招標及其從業人員不依靠咨詢服務費作為經濟收入來源,而以招標權力作為獲取不當利益的來源。
3.投標單位反控招標的主要常見手段
投標單位在反控招標中常見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3.1人為制造工程量清單數量與招標圖紙的偏差:即通過影響招標或造價咨詢公司(清單編制單位)蓄意制造招標清單工程量的不準確性,人為增加或減少各分部分項的清單中的工程量數量,使個別投標單位單方面掌握該信息,提供不平衡報價的漏洞。在投標單位、招標各自利益的刺激下,甚至會造成投標單位直接替招標編制招標工程量清單。
3.2改變招標界面,形成錯漏項:把不可分割的部分工作內容劃出某個招標界面外,或者不合理的把專業性較強的其他專業的工作內容劃入招標界面內,造成后期的工作界面重新調整,使反控招標的投標單位在招投標過程中進行不平衡報價。
3.3招標文件對材料設備的技術參數描述偏差或不全:不按設計要求描述招標文件中的材料設備的技術參數,導致后期參數的實質性變更或重新明確,造成對設備材料進行重新定價。
3.4采用多單位串通投標:雖然目前采用資格后審的招投標管理辦法,使投標單位無法全面了解有多少單位、哪些單位參與投標,但由于目前基本采用低價中標方式,且商務部分占的比重相對較大,同時標的價格都比較高,因此,投標單位會采用多單位串通投標,一旦部分所控單位在推薦中標的名單內,考慮標的價格高,各單位間的報價差距往往會遠高于投標保證金,投標單位會采取內部投訴的方式,使相對高價的單位中標。
3.5非標材料無明確要求:天然石材等材料由于沒有明確的標準,招標人因為經驗不足,不清楚可采用在招標中通過提供實樣作為材料標準的方式,因此,造成投標單位在后期以無明確要求為理由,降低材料的標準,在招標單位明確材料標準時提出經濟索賠。
3.6供貨單位不存在或無法供貨:招投標中,涉及推薦材料的種類多,且同類材料的品牌數量多,但建筑市場上有時會存在材料品牌的更名、
企業的并購、不生產某種型號的材料等問題,如某種類型或規格的鋼材,即便是大的廠家也不一定生產,因此,在招標文件中如采用無法供貨的單位或品牌,則會造成后期的品牌變更,投標單位在后期實施過程中將責任推至招標單位,要求重新確定價格。
3.7品牌檔次不同:招標中提供的品牌檔次不同,使投標單位按標準低的材料進行報價,造成后期的材料品牌變更,價格簽證。
3.8影響專家評標行為:利用區域評標專家相對固化的現狀,投標過程中可接觸到評標專家等漏洞,投標單位自行或與招標跟專家建立長期或短期的接觸,通過評標專家影響技術、資信標的評定,控制評標結果。
4.防止反控招標的主要防范措施
鑒于以上原因,針對目前較多的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標單位往往不是長期從事工程建設的專業管理人員,因此對如何把控招投標的主動權缺少了解,沒有具體的方法措施;同時整個建筑行業的招投標體系信用體系不健全,缺少必要的監督及懲處機制,各單位間的違規成本、合謀成本低;評標專家人員、招標單位等相對固化,容易為市場所熟知,成為投標單位長期建立關系的對象;參與投標的單位因時間限制,無法全面、細致的核實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等內容,無法在招標答疑中給予提出并明確。
在了解投標單位反控招標的常規手段后,強化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監管體系,推行新式招標模式等措施,是防止反控招標的主要解決措施。具體可以按以下幾方面來進行防范或制約:
4.1推行新的招投標模式,提高招標的公正性:隨著信息化的發展,目前建筑招投標市場正在逐步推行電子化異地評標,按此招標方式,對投標單位的情況、評標專家的信息等,更具有保密性,提高了招投標的公平、公正性。4.2重視招標等咨詢服務公司的專業性:招標、造價咨詢屬咨詢服務,以智力服務創造項目的價值并獲取報酬,在國際上選擇咨詢單位以服務能力為主要考量,而不以服務費的高低為主。目前國內需改變對咨詢服務重視程度不足,重視服務態度而不關注服務成果,且對服務費的降低作為控制建設成本的成果之一的掛念。
4.3通過招標確定招標,提高其服務的獨立性:招標服務費用相對較低,較多采用建設單位直接委托的形式,且由于服務費用為建設單位支付,容易導致工作的被動性,使其完全按建設單位意圖工作。鑒于招標工作的重要性,宜考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招標,
4.4優化招標合同條款,提高對招標服務成果的可考核性:通過在招標(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對其服務成果質量考核條款,如對于清單工程量及預決算對比偏差比例等進行約定,并明確偏差幅度對應的處罰措施;延遲部分招標費至決算完成后支付。通過以上考核性條款的制定,起到對招標(造價咨詢)單位的約束作用,以便起到引導并使其重視在工作中的服務質量。
4.5推進信譽體系建設,提升招標單位內部管理的自覺性:工程建設行業,國家推行單位與從業人員的雙重資質管理制度。但由于部分企業存在承包制、借用執業資格章等行為,且由于經濟利益的誘惑,導致個別從業人員與投標單位合謀,形成反控招標的現象。因此需要通過加強行業的信譽體系建設,以及對單位及人員的資質管理、經濟處罰、限制招投標等方面進行制約,提高合謀成本,促使招標單位強化內部管理的自覺性,提高單位及人員對資質使用的風險意識,真正實行內部的審核把關機制。
4.6改變造價控制管理模式,提高對服務成果的制約性:目前招標文件的工程量清單以同步委托招標編制的居多,此模式主要問題是受一家單位控制,缺乏監督復核及沒有工作的延續性。因此可考慮在招標負責工程清單編制的同時委托專業造價單位進行第三方審核,或按目前建筑行業已有實施的,委托全過程造價咨詢公司進行項目的投資管理,負責工程量清單的編制,使工作具有延續性,成果具有可對比性、可考核性。
4.7提高被投訴而廢標單位的市場信用處罰:按《招標投標法》規定“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由于現在工程建設項目建安投資額擴大,一個合同包的標的價格在幾千萬乃至上億元,各投標單位的報價差距也非常大,因此針對投標單位反控招標的第四種方式,宜提高投標保證金額度,或對于因投標造假經審查成立的單位,加大市
場信用處罰,如采取降低資質、停止招投標等處罰,提高違規成本。同時,行業主管部門可建立各投標單位的信用體系,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作為招投標中的參考。
4.8標準不明的材料采用樣品化招標:天然石材等材料沒有統一的標準,在招投標階段,應根據項目的需要,提前由招標單位、設計方等根據項目投資等標準,預先確定實際樣品,要求投標單位按實樣進行投標報價,并對樣品進行封存,在后期以樣品作為進場材料的質量控制標準。同時對于標準化的材料,應在無明確指向性的前提下,對推薦材料盡可能明確描述其型號、系列、規格、材質、顏色等具體要求,避免造成后期爭議。
4.9延長投標時間,規避信息的不對稱性:由于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統一由招標人提供,而隨著建設工程的規模增加、專業交叉增多、復雜程度變大等因素影響,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顯得相對較短,因此投標單位無法對工程量清單中的重大分部分項、主要材料設備的參數進行復核,進而無法發現工程量清單中的偏差以及在招標答疑中提出,因此宜適當延長投標的時間,使所有投標人均有時間對工程量清單有基本的復核,并允許在招標答疑中提出質疑,規避信息的不對稱性,推動所有投標人查找招標文件中的漏洞。
4.10設置風險轉嫁條款,促進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分析的主動性:投標單位由于接觸建筑市場比較多,對設備材料的供應情況相對比較了解,因此在招標文件中,招標單位可憑借自身的主動地位,將部分招標的風險合理轉嫁給投標單位,如對于材料品牌推薦上,可以允許投標單位對推薦的材料品牌的可采購性提出質疑,對于有協議關系的同檔次材料品牌可以推薦,同時要求各單位如不提出對品牌的意見,一旦發生無法采購的,責任由投標單位承擔。以招標文件條款的設置,推動全體投標單位在部分工作上的積極性、主動性,從而解決招標中可能存在的隱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