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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抑制論文范文1
關鍵詞:金融制度移植創新大區行
一、金融制度的移植與創新
健全的金融制度是一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前提,而作為一個必須隨貨幣資金流動客觀需要不斷變化的動態系統,金融制度健全與否又取決于其能否針對金融發展而及時、準確地作出適應性的更替,因而,金融制度總是處于不斷的變遷之中。一般來說,金融制度的變遷過程大致通過兩種途徑來實現:一是金融制度移植,二是金融制度創新。
我們可以把金融制度移植理解為某一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制度中的一部分移植到其他國家或地區,使其成為接受國或地區的金融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對于什么是金融制度創新,有不同的理解。本人認為,金融制度創新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狹義上講,只有從無到有地形成某項全新的金融制度,才能稱之為金融制度創新,但這種情況很難出現;從廣義上講,只要是對原有的或從國外移植來的金融制度作局部調整或某些更新,以適應變化了的實際情況,就可以認定為金融制度創新。本文所探討的是廣義上的金融制度創新。
之所以要進行制度的移植,是因為制度的移植對于移植國家來說有很多的好處。它可以大大降低制度創新和制度變遷的成本,W·拉坦說,制度創新的引入,不管它是通過擴散過程,還是通過社會、經濟與政治程序所進行的制度轉化,它們都會進一步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當中,有必要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及一些被市場經濟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這其中就包括金融制度在內。
但是,單純的制度移植只能是“拋卻自家無盡藏,沿門持缽效貧兒”,無異于舍本逐末,其后果可能使自己的發展永遠受制于別人。只有在自我創新的前提下進行制度移植,才能做到揚長避短,優勢互補,相得益彰。
二、金融制度移植的約束條件
我們不能簡單地理解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是某種金融制度取代另一種金融制度,制度的移植還存在著兩種不同制度是否相容的問題。對于“移植”的部分,必須經過一些相應的變更,以使外來制度本土化才能實施,也就是說金融制度的移植并非是無條件的,在移植的過程中會存在許多約束條件,若對這些約束條件視而不見,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有可能失敗。
文化因素。文化是一種非正式約束,而我們所移植的金融制度屬于正式約束,它與一國的價值觀念、風俗習慣、民族精神等有著廣泛的聯系。薩維尼認為,一國的民族精神決定一國的法律制度。顯而易見,民族精神這一文化因素對一國的法律制度的影響是不應被低估的,正式規則中包含了大量的隱性的非正式規則。新制度經濟學也認為,正式規則只有在社會認可,即與非正式規則相容的情況下,才能發揮作用。因此,別國的某項金融制度若與本國的文化存在重大沖突,那么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會失去效果或產生移植不適應癥。這就要求我們在引入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制度時,既要對來源國的金融制度的文化背景作深入細致的了解,又要對準備移植的金融制度與本國文化的適應性作科學的、真實的評估,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理性選擇。
經濟因素。經濟因素對金融制度的移植,其影響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一國金融制度體系的結構。二是市場經濟發育程度的不同。西方國家市場經濟已經高度發達,而我國的市場體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因此,當前我國在融入WTO的過程中,金融制度層面上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難,這主要是因為我國原有的金融制度在許多方面帶有計劃經濟的痕跡,這與WTO的許多規則存在一定的沖突。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并非是WTO規則這一正式制度的制定者,使我國入世在事實上就成為強制性變遷的金融正式制度的執行者,而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走的卻是一條漸進式的道路,因此,從西方移植過來的金融制度就有一個在我國改造的過程。這也是我國當前許多金融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原因。
政治因素。政治因素主要指國體、政體和政治權力的配置方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大部分是通過市場來進行的,但政府對資源的配置仍然起一定作用。在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啟動力量直接來源于政治權力的主要載體——國家,而不是像西方國家那樣,由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啟動力量來自市場本身。由于我國的金融制度變遷是一種強制性制度變遷,金融制度供給和需求的主體都是政府,這就決定了在我國金融制度的制定過程中,政府帶有決定性的影響。
三、我國金融制度移植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金融制度的移植在我國很活躍,這與我國融入WTO后金融業開放程度不斷提高,而原有的金融制度不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有關。但是,由于我們在金融制度的移植過程中,缺乏成熟的經驗支持,存在不少的問題,極大地影響了金融制度移植實效的發揮。這主要表現在:
對金融制度移植的性質、特點和規律把握不是很準。表現在對移植的理解就是“拿來主義”,對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制度與本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環境是否相容,沒有進行深入的對比分析和全面了解,以至于移植來的金融制度在運行一段時間之后實效不大或出現負效應。如在我國設立大區行制度就是從美國移植而來的,當時我們只考慮到為了增強央行的獨立性,減少地方政府對央行各分支機構執行貨幣政策及銀行監管方面的干預這一因素,而沒有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與美國有很大的差別,中國的大區行并不具備美國地方聯儲較強的研究能力和政策制定、執行能力。因而這一制度移植進來之后,原有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而且還產生了新的問題,由于省會中心支行的地位降低,影響力較小,發揮的作用越來越有限,使得中央政府近來又不得不重新考慮將大區行的制度進行改革。實際上,在中國目前的政治體制下,央行分支機構工作的開展是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與配合的,大區行的改革思路是正確的,但在做法上有些超前了。
表面文章做得多,沒有抓住本質性的東西。一些金融制度的移植基本上只是引進了一張皮而已,對于深層次的內容卻沒有深入領會。如銀行服務業收費制度的推出就是如此,華廈銀行南京分行的一位副行長說得非常好:收費服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沒有過硬的特色服務,一旦某銀行收費了,就等于拱手把自己的客戶讓給了別人。一些銀行在引入這項制度時,只看到了服務收費的重要性和合理性,卻忽視了在收費的同時是以提高服務質量為前提的,結果導致這項制度在國內推出后遇到了很大民眾及某些行業的抵制。:
金融制度移植,實質上是一個外來的金融制度本土化的過程。因此,我們在對待金融制度移植這個問題上,一方面要從本國實際情況出發,對要進行移植的金融制度進行篩選揚棄,擇優汰劣,尋求最適合我國目前金融業發展現實狀況的金融制度作為移植的對象,并結合內外環境約束加以改造和具體化;另一方面,要辯證地否定本國原有金融制度上不合理的地方,保留其合理成份,在此基礎上走向融合創新,最終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制度體系。
參考資料:
1.盧現祥,西方新制度經濟學[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3
2.籍慶利、田永豐,制度變遷中的創新精神探析[J],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2000(2)
金融抑制論文范文2
[論文摘要]本文結合農村地區金融業發展現狀,分析了當前金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存在問題,即:服務農業金融缺位,大量資金流向大中型城市、農村發展資金匱乏,農民申請農業貸款擔保及信用貸款難;其次根據當前金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存在的問題提出國家應制定和完善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服務政策等對策建議并作粗淺探討。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了具體的部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億萬農民的期盼和福音,是加強農業、富裕農民、繁榮農村的重大舉措。2006年中央財政預算用于“三農”的支出達到3397億元,比2005年增加422億元,增長14.2%,占中央財政總支出增量的1/5。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農業生產和農村建設的血脈,國家在大力支持“三農”發展,源源不斷向農村地區“輸血”過程中,而農村經濟發展卻不斷出現“失血”現象。與當前國家建設新農村戰略不相和諧,應引起關注。
一、存在問題
(一)服務農業金融缺位,農村經濟出現“貧血”。
1 涉農金融機構名不符實。
目前,我國雖然基本上建立了以農村合作金融(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為主體,商業金融(國有控股、股份制商業銀行等)、政策金融(農業發展銀行)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但實際上部分涉農金融機構“名不符實”。以農業銀行連云港分行為例,該行在連云港市共有47個分支機構及營業網點。而在全市農村地區(鄉、鎮)僅有12個分支機構及營業網點,僅占全部機構數的26%。
2 服務“三農”的農業發展銀行業務面窄,功能發揮不充分。
農業發展銀行成立已十余年,但十年來。其業務品種一直比較單一,糧棉油收購資金封閉運行和管理是其核心工作,對農業的信貸扶持僅局限于農產品流通領域。而沒有涉足農業生產領域,因此農業發展銀行事實上成了“農產品收購銀行”。
3 國有商業銀行“紛紛收兵”。
由于農業屬于弱質產業,除市場風險外,還面臨自然災害風險,普通商業銀行對農業投資“欲望”不強烈。近年來,農村地區國有(或國家控股)商業銀行從經濟效益出發,基本上都將分支機構收縮到縣城或者縣以上。在資金管理上,實行一級法人對全系統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模式。縣級金融機構的資金使用也受到上級行的嚴格控制。業務集中度加大,貸款權上收,用于“三農”的資金很少,造成個別地方只有農村信用社可以提供農業貸款。
4,農村信用社“力不從心”。
目前,雖然農村信用社可以向農民提供農業貸款,但農村信用社也面臨著一些政策性困難和實際問題。如對農戶小額貸款沒有給予減免營業稅、所得稅等相關優惠政策。農村信用社在商業化經營的過程中。還擔負著國家政策賦予的信貸支農職責,因此在網點建設、人員配備等方面要進行大量投入。和商業銀行發放大額貸款相比,信用社辦理農戶小額貸款工作量大、成本高,而且農戶貸款面臨的自然風險大:不良資產處置難、稅費高。因此,廣大農村信用社在支農發展,服務“三農”上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大量資金流向大中型城市,農村發展資金“失血”。
1 部分縣級商業銀行幾乎沒有授信權,存款紛紛上存。
隨著縣域國有商業銀行營業網點的收縮和信貸功能的萎縮,在農村吸收的資金通過上存上級行源源不斷地流向太中城市、大企業、太項目,使本來就積累不足、缺乏資金的農村資金“失血”加重。以連云港市某縣為例,該縣2006年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各項存款余額為19.86億元,各項貸款余額僅為4.89億元,存貸差達14.97億元,大部分存款流出縣境,而轉向了非農業方面的投資。
2 現行的郵政儲蓄體制使縣域資金大量自下而上單向流動,成為分流農村資金的重要渠道。
郵政儲匯機構遍布農村各基層鄉(鎮),是國內網點數量最多的金融機構。從服務“三農”的角度來說,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但由于其經營業務的單一性,長期以來,郵政儲蓄以其郵政代辦點遍布鄉村和辦理郵政匯款的優勢,將農民出售農副產品的資金和外出打工人員匯回的資金,最大限度地吸收,如同一個龐大的蓄水池,農村資金只進不出,從而造成郵政儲蓄增長越快,農村資金流出速度越快的局面。
(三)農民申請農業貸款擔保及信用貸款難,農村經濟繼續“造血”難度加女。
1 農業大戶貸款擔保難,擴大再生產受阻。
當前農村地區大額農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上較突出,由于農村土地、荒山、河堤、塘堰等承包權沒有專門的評估機構,很難對其價值進行評定,也很難實現交易,農村房產不能辦理符合貸款擔保抵押條件的《產權證》,又沒有類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之類的社會中介機構,很多借款人因為找不到擔保人而被擋在銀行門外。
2 普通農戶信用貸款難。
目前,發放給普賢通農戶的小額貸款只能滿足部分農民“簡單再生產”的資金需求。而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即將開展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運動”將進一步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今年國家將集中力量辦好“水、氣、路、電”四項實事。因此,在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改善的同時,廣大農戶將不滿足于過去的“簡單再生產”。而目前在農村地區“孤軍奮斗”的農村信用社越來越難以滿足農民“擴大再生產”的需要。要滿足更多的資金需求,信用貸款就要增加,農村信用社需承擔更多的貸款風險,這是許多信用社所不愿意的。
二、政策建議
從以上問題可以看出,目前的農村金融體系已不能適應農業的結構性調整、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和農民的增產增收。制定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政策,已成為國家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迫切要求,而要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讓農業經濟發揮其應有的“造血”功能,給農村經濟發展輸入充足的“血液”。
(一)國家應制定和完善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服務政策。
可通過制定適當的政策措施,引導商業銀行把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農業發展,鼓勵和支持各大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優勢向農村“輸血”,積極參與到“三農”問題的解決中來。特別對農業銀行,可制定出相應的政策性規定,使其在縣域基層吸收的存款必須有相當比例的資金用于農村信貸,為“三農”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
(二)調整農業發展銀行的服務“三農”政策。
首先,農業發展銀行在執行國家收購政策的同時,應賦予其支持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政策性融資職責,由目前的僅支持糧食收購環節向糧食產前、產中領域延伸。其次。農業發展銀行應將營業網點鋪設到縣級及中心鄉鎮,并延伸服務對象、擴大業務范圍,圍繞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規模化發展,做好政策性金融服務。
(三)國有商業銀行本身也要對其經營戰略進行適當調整。
要根據農村及縣域經濟發展多層次需求,加快經營機制改革,進一步轉換經營機制,增強自我發展和調節能力,努力構建總、分、支行間信貸經營的約束與激勵兼容機制。具體可改革和完善現行的信貸管理體制及經營機制,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限,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為建設新農村提供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務產品。
(四)農村信用社應調整其服務“三農”方向。
農村信用社要以提供農戶中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為主,解決農民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運輸和消費信貸等方面的合理資金需求,切實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
金融抑制論文范文3
論文摘要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和組織體系決定了我國農村存在著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直接導致了我國的二元經濟結構、我國的農村和城市經濟發展的失衡。針對我國農村金融抑制特點,提出推行金融深化戰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一個重要變化是金融地位的顯著提升,金融是國家經濟的命脈,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的命脈。由于我國特殊的二元經濟結構模式,在城市金融深化改革程度日益提高和金融改革逐漸顯現功效的同時,農村金融卻問題頗多。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低下,農村金融發展滿足不了農戶的基本需求,農村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不規范問題等亟待解決。因此,深入研究我國農村金融存在問題,對認識和解決農村金融抑制,推進金融深化改革有重要意義。
1農村金融市場的組織體系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存在兩大格局,即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前者為主導,多種非正規金融機構共存。正規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批準成立并進行監管的金融機構,如我國的中央銀行、政策銀行、合作銀行、保險公司、典當業等。非正規金融機構是指非法定的金融組織,即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組織,如農村合作基金會和自發的鄉村組織等。
2農村金融抑制
2.1融出資金抑制
融出資金是指經濟主體從金融機構和其他渠道借入資金,農戶實現資金融出,只有增加資金供給才能讓農戶真正受益,而事實卻非如此。
2.1.1農村面臨嚴重的資金短缺。從農村資金供給的主體來看,有鄉政府、村集體、鄉鎮企業和農戶,而鄉鎮企業由于管理落后、效益低下,資金積累十分有限。因此,對于農村每一主體,他們的儲蓄能力都十分有限,且急需外部資金供給。受長期以來的二元經濟結構影響,農村資金一直是游離農村,進入城市,而且農村資金離農傾向愈加嚴重。
2.1.2農村資金大量外流。農村的資金在以各種途徑源源不斷地流向城市,農村還在向城市輸血,商業銀行在農村的儲蓄網點每年吸收的農村資金為5 000~6 000億元,這筆巨款資金由此內部系統注入城市。2003年12月全國郵政儲蓄存款余額為7 679億元,全部轉存中央銀行,其中65%來于縣及縣以下鄉鎮及所轄農村,占34%;1978~2000年間通過農村信用社和農村郵政儲蓄機構造成的凈流出資金高達6 157.9億元,僅2000年1年農村資金通過農村信用社就流出4 639億元。可見農村資金流出態勢還在加劇。
2.2融入資金抑制(資金需求受堵)
融入資金是指經濟活動主體從金融機構和其他機構借入資金。融入資金抑制的問題就是資金需求的問題。
2.2.1農村融入資金主體細化。雖然在農村金融市場上從事金融供給服務的機構多種多樣,但這些需求服務對象只有3種,農戶、農村企業和政府部門。三大農村資金需求主體的層次再細分類又是一個資金需求的方向,是資金需求渠道的細分系統。
2.2.2農戶融入資金受堵原因。農戶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也是農業生產的投資主體,農戶的投資行為直接決定著農產品和市場的有效供給,決定著農戶的經營收入。農戶貸款是農業信貸的基本形式,農戶對借貸資金的需求與農村金融部門借貸支持存在較大差距。
(1)主體因素。農戶、鄉鎮企業和基層政府部門是農村金融市場中經濟活動的主體,在三者之中農戶占有絕對大的比例。農業生產周期長、收益小、季節性強等特點,直接影響農業的資金周轉和回收。
(2)客體因素。由于正規金融服務的缺位和不完善直接造成非正規金融機構服務的壯大,農村正規金融服務急劇萎縮。農村信用社一直被當成中國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但經歷了20多年不斷改革和發展,農業資金投入短缺,農戶和農村中小型企業貸款難問題仍然突出。
3推行金融深化戰略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樣存在著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直接導致了我國的二元經濟結構,我國的農村和城市經濟發展的失衡。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分別對經濟發展起著抑制與促進的作用,推行金融深化戰略有利于本國經濟的發展。金融深化理論是指政府放棄對金融體系的過分干預并在有效地控制通貨膨脹之后,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刺激社會儲蓄總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于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源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融資效益。
3.1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規范農村合作金融
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地為“三農”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支農服務和自身發展的雙重目標需要依賴于三個方面:一是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產權改革,規范股金管理,改善股權結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內控制度建設,轉換經營機制,加大信息披露,強化社會監督和制約,逐步培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自身可持續發展和防范風險的能力。二是堅持商業化支農方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論采取何種產權形式,都需要自己能在農村建立起穩定增長的信貸資金供應機制,堅持市場化、商業化取向。若被迫犧牲商業利益去實現社會責任,則不可能持續發展。三是堅持區域發展。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自然條件又不一樣,因此,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體制應充分調動各方政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同地區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結合實際,采取不同的發展戰略。東部地區要按商業化取向,中西部地區要向市場化、商業化方向發展,西部地區要進一步發揮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3.2推進農村民間金融合作化,重構農村合作金融
發展農村民間金融就必須讓已存在的農村民間金融組織活動合法化、公開化、規范化、重構在農村居民自愿基礎上的新合作金融組織,推動農村民間金融合法化,為農村合作金融提供有益補充。通過制定和完善《民間融資法》等法規體系,給予民間借貸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使其充分發揮對農村融資的補充作用。對民間金融進行規范化公開化管理就需要,一方面,規范民間借貸協議,明確民間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建立必要的資金借貸登記,使金融監管當局能準確地掌握民間借貸活動,介于進行宏觀調控。另一方面,通過降低準入門檻,根據市場化原則,結合區域小額貸款機構的實踐經驗,建立及時有效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引導民間金融進入正式金融。此外,建立靈活的民間金融監管體制、完善的破產保護制度以及存款保險制度和擔保補償機制,保護和補償中小規模貸款人的利益,為民間金融的發展提供“保障”。
3.3強化農村信貸管理,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金融抑制論文范文4
【關鍵詞】小額信貸 理論
國際上對小額信貸并沒有一個唯一的定義,一般意義上來講,小額信貸指的是向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額資金支持的持續性信貸活動。這一概念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目標客戶特定,針對低收入或者貧困客戶群體,并對這一客戶群體提供適合的信貸服務,這一層面是小額信貸與傳統金融服務以及扶貧項目的本質區別;二是小額信貸機構對目標客戶提供資金支持,要求其自身財務獨立,并有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這一層面構成了小額信貸機構的資金支持活動與政府或扶貧組織的傳統扶貧項目的差異。小額信貸的產生和發展主要基于下列理論。
一、金融抑制理論及金融深化理論
金融抑制理論和金融深化理論在1973年由美國經濟學家麥金農和肖提出。他們同時還提出了關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的模型。他們認為,由于金融體系存在著二元性的特征,即現代金融和傳統金融部門并存的約束,使得中低收入人群(大部分為農村居民)大部分被排斥在金融市場之外。然而,這部分人群又亟須生產資金來改善貧困的生活狀態。因此,農村發展面臨著嚴重的資金不足的問題,并且,農村金融市場的金融市場失靈現象還十分普遍。在麥金農和肖的理論中提出,在諸如農村等地區的不發達經濟中,普遍存在著金融市場割裂和金融抑制的現象。作為一種弱質產業,農業生產具有周期性和風險性的特征,并且,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導致了其融資的困難。這些特性使得農業獲得的政府信貸支持較少。然而,貧困人口大部分為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口。因此,貧困人口對信貸的需求和其自身條件匱乏所帶來的信貸政策上的約束,使得金融抑制情況存在嚴重,迫切需要一種有效的融資渠道,使得貧困人口能夠獲得足夠的金融資金支持來改變狀況,而小額信貸正是這樣一種較為高效的配給方式。
二、不完全競爭理論
20世紀90年代以來,前蘇聯的解體帶來了一系列東歐國家經濟體制轉變,在經濟轉制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拉美洲與東南亞一些國家經濟危機頻發。這一系列問題表明,現存的市場機制并非萬能的。在完善有效市場機制的過程中,仍然需要政府承擔一些非市場要素的支持。針對這一現象,斯蒂格利茨提出了不完全競爭市場理論。在斯蒂格利茨的理論中認為:農村金融市場是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市場,農業產業的弱質性以及正外部性在農村金融領域體現的極為明顯。金融機構無法充分掌握借款人的情況,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能完全依靠市場機制建立一個完全競爭市場。因此,在農村金融市場中,政府應承擔一定的作用。
三、交易費用理論
科斯提出的交易費用理論認為:任何經濟行為都會產生交易費用。交易費用理論對農戶和金融機構的經濟決策都產生影響,因此可以用來解釋為什么一方面金融機構即使有大量的資金也不愿意為貧困農戶提供貸款,另一方面農戶存在大量的貸款需求卻貸不到款。對于銀行來說,貧困農戶貸款額度小、居住分散,通常銀行很難完全掌握貸款戶的真實情況,評估貸款風險;對于農戶來說,由于金融機構網點不夠分散,在很多農村地區無法方便的辦理業務,且貸款審批手續繁瑣,還不一定能夠獲得貸款,因此,很多時候他們寧愿支付更高的利息向附近的高利貸貸款,也不愿意向正規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四、制度變遷理論
制度變遷理論指的是一種制度對另一種制度的替代、轉換或者交易的過程。它既可以理解為一種制度對另一種制度的替代過程,也可以理解為一種新的制度的產生過程,還可以理解為在人與人的交易活動中,制度結構的改善的過程。它是一種更有效率的制度的產生過程。按照制度變遷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制度變遷分為誘致性變遷和強制性變遷。誘致性變遷是一種自然演進的過程,由國家法律、法規或命令等承認其的存在。誘致性變遷存在以下特點:一為盈利性,即制度變遷是逐利的,只有當制度變遷帶來的預期收益大于預期成本時,相關群體才會推進其發展;二為自發性,當原有制度存在利益的不均衡分配時,相關群體會自發的推動制度的變遷,促使其向更公平的方向發展;三是漸進性,誘致性變遷是一種由點到面、自下而上、由局部到整體的漸進式變遷過程。與此不同,強制性制度變遷是一種通過國家強制力來實施的變遷。國家作為權力主體,通過頒布法律法規來推行新的制度。通過國家壟斷力來促進新制度的實施。同時,國家在制度供給上相比一般的組織具有規模優勢。
參考文獻:
金融抑制論文范文5
論文摘要:金融創新對金融業及其經濟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為金融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雖然金融創新也有它的負面作用,但是從整體來看,它的積極的正面的對金融業影響遠遠大于負面影響。本文主要從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以及金融制度三方面探討了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的正面影響,供大家參考。
早在20世紀60年代,麥金榮等經濟學家就提出了金融抑制對經濟增長的抑制作用,并提出了金融創新促進經濟增長的建議,它對金融業及其經濟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為金融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雖然金融創新也有它的負面作用,但是從整體來看,它的積極的正面的對金融業影響遠遠大于負面影響。本文主要從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以及金融制度三方面探討了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的正面影響,供大家參考。
一、金融創新對金融機構的影響
1.金融創新提升了金融業發展能力。金融創新不僅僅是在業務發展、機構放大、就業增長和素質提高方面對金融業的發展能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還由于金融機構盈利能力增強,把金融機構的資本擴張能力和現代化的設備水平的提高帶動起來。也許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創新還推動了金融產值的快速增長,促使一個國家的第三產業和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迅速上升,為第三產業和GDP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
2.金融創新能力提高了金融機構的競爭力。金融組織創新促使金融機構紛紛有新的成員加入,促成了多種金融機構并存的模式;金融工具創新、金融業務創新使傳統的金融措施對顧客的吸引力降低,造成利潤逐漸下降。所有這些,都強化了金融機構的競爭。
3.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機構對經營風險的抵御能力。金融創新的這種影響,主要通過金融機構對具有風險轉移功能金融工具的使用體現出來。例如,浮動利率債券或浮動利率的票據,這種建立在傳統金融工具的特點的基礎上的金融創新工具,能促使金融機構降低籌資利率風險。
二、金融創新對金融市場的影響
1.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深度和廣度。金融工具的創新豐富了金融市場的交易品種,導致金融市場接納的金融資產的品種不斷增加。各種類型的債券陸續出現,特別是金融衍生產品的序列已經延長,種類繁多、各具特色,技術也越來越強。從衍生產品的組合設計來看,也可以看作是花樣翻新,不但有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的嫁接,如外匯期貨,債券期貨、股票期貨等;還有衍生工具之間的搭配,例如期貨期權,換期權等兩種金融衍生品組合而成的“再衍生工具”。此外, 還有對基礎衍生工具的參數和性質進行重新設計后產生的創新衍生產品。
2.金融創新促使國際金融市場融資證券化。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證券發行融資方式的重要程度大大超過了銀行貸款,具體表現為銀行貸款的數量急劇下降、循環國際證券急劇上升。二是商業銀行作為重要的微觀金融主體,資產和負債越來越證券化。商業銀行的總資產中有相當多證券資產的形式存在,商業銀行成為重要的國際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此外,商業銀行貸款資產也實現了證券化。至于負債債務證券化,是指銀行更注重通過發行浮動利率債券和長期債券基金,而傳統的依靠吸收存款的融資方式的比例下降。三是商業銀行不僅作為國際證券市場的發行者,還參與國際證券業務的經營,成為新發證券承銷機構。
3.金融創新促進金融市場一體化。金融創新對金融市場一體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加快金融創新國際資本的流動,促進國際資本市場規模迅速擴大、促使一體化程度加深。一些創新的金融工具在國內金融市場或國際金融市場問世以后,交易規模迅速擴大并且快速向全球金融市場發展,而這又在客觀上要求這些金融工具的交易慣例、市場交易價格和投資回報在不同的金融市場上基本一致,從而促進了不同的金融市場之間的關聯度改善。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不僅為金融主體規避風險和套期保值提供了有效手段,因為相同的貨幣的浮動利率和固定利率之間、不同貨幣的利率之間存在差異,并對金融主體套利投機收益和套匯收益提供了可能。三是一些創新金融工具或衍生工具的交易, 本身就要以多個金融市場做依托,是一種跨市場的國際性金融交易。
三、金融創新對金融制度的影響
1.金融創新模糊了融資邊界。金融創新使得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從而導致融資體制發生了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按照一般的金融學原理,間接融資是指以銀行作為信貸中介的資金融通資行為,而直接融資則是籌資人和投資人沒有必要借助金融中介機構直接融資。至于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融資期限的分類則作為主要的客觀標準。融資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期限的市場為貨幣市場,反之為資本市場。這樣來解釋這種融資制度相關的四個基本概念,在不同類型的金融文件和金融教科書中似乎已經成為規則得到了一致的認可。然而,金融創新將使這些劃分標準遇到了很大的挑戰。
2.金融創新促進國際貨幣制度的變遷。金融創新促進國際貨幣一體化的進程。歐元的開始使用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歐元貨幣制度創新推出的意義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歐元制度是一種不與國家權力相聯系的創新的貨幣制度。在人類的歷史上的貨幣統一,基本都是以統一主權作為前提和條件。而歐元作為一個超國家組織的產物,是在國家主權分立的情況下實現的貨幣整合,也就是歐元體現的貨幣的統一,是超越國家主權的限制,與國家主權統一相分離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歐元的開始使用不僅推動了貨幣制度創新,還對傳統的金融學的貨幣制度理論提出了挑戰。其次,歐元是符合經濟和金融全球化和貨幣形式出現的一種創新。貨幣制度創新,不僅包括深化金融體制演化和貨幣形式的發展演變,也包括總體貨幣制度不變下的貨幣一體化。
四、結論
總之,金融創新對金融市場和金融制度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作為金融業的工作人員,只有認真研究、趨利避害,才能極大限度地發揮它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柯健.金融創新的風險及其控制策略分析[J].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 (06) .
[2]劉志海,王睿.淺論金融創新和金融風險的關系[J].金融經濟,2006,(02).
金融抑制論文范文6
【關鍵詞】 小企業;融資難;融資對策
一、小企業融資的方式
(一)直接從銀行融資
銀行一直是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在我國的信貸市場上形成了在中國銀監會及人民銀行監督管理下,以四大國有銀行為主體,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為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一般情況下,企業通過滿足銀行的貸款要求,直接從銀行貸款融資以滿足企業對資金的需求。
(二)信用擔保融資
信用擔保是由專門的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向銀行提供貸款保證服務,接受擔保服務的中小企業向信用擔保機構交付一定擔保費用的擔保方式。當被擔保的企業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信用擔保機構對貸款銀行代為履行債務。信用擔保是保證擔保的一種特定形式,與自然人保證和普通法人組織的保證不同,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它介于商業銀行和企業之間,擔保人對商業銀行作出承諾,為企業提供擔保,從而提高企業的資信等級,滿足金融機構的貸款條件。
(三)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租賃物件的購買由承租人選擇,維修保養也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出租人以租賃物件的購買價格為基礎,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資金的時間為計算依據,根據雙方商定的利率計算租金。融資租賃的實質是依附于傳統租賃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
(四)創業板上市融資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創業板依托計算機網絡進行證券交易,定位于為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融資服務,是風險資本退出的窗口,具有高風險的特點,并承受著更嚴格的監管和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壓力。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幫助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五)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
從齊齊哈爾市小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其融資方式主要應該直接從銀行融資。齊齊哈爾市的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小企業的業主在觀念上還沒有接受創業板上市融資的方式;同時,信用擔保融資需要專門的信用擔保機構,融資租賃需要由專門的租賃公司來進行。目前在齊齊哈爾市類似的信用擔保機構與租賃公司數量較少,管理也相對不完善。
二、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一)企業層面的問題
1.客觀原因。齊齊哈爾的小企業大多經營規模小,企業資本少,在發展過程中沒有明確的目標,沒有在創立前作出很好的企業規劃,使企業的穩定性比較差,而且小企業普遍產品結構單一,市場潛力小,發展空間有限。另外,齊齊哈爾市的小企業在經營方式上大多采用家族式管理,企業人員素質相對較低,管理相對混亂。更為重要的是,齊齊哈爾市的小企業通常不設置或者設置極少的財務人員,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財務制度混亂,金融機構對其信息的采集資本和難度是非常大的。貸款額小、風險大,增加了銀行的成本,銀行的擔保損失得不到補償。
2.主觀原因。在齊齊哈爾許多小企業的會計信息缺乏應有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缺少透明度和必要的監督;有的甚至同時準備幾本賬,用于應付稅務部門和國家各級檢查部門或者投資單位。賬目不清、內部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是小企業信譽缺乏的根本原因,而且有些小企業制造不真實的信息給金融機構,使得金融機構記錄的小企業信息嚴重失真。另外,由于小企業自身財務約束力不強,常常改變借貸資金用途,這樣即使能獲得第一次貸款,也會失去“二次貸款”的可能。
(二)金融層面的問題
1.金融抑制的原因。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存在著錯誤地選擇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的現象,其表現主要是政府當局對金融活動的強制干預,人為地壓低利率和匯率,出現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皆呆滯不前的現象,這就是所謂的“金融抑制”。對于齊齊哈爾市小企業來說,金融抑制會產生許多的負面效應。金融抑制會影響市民的收入,使得儲蓄下降,最終導致金融機構的資金缺失,使齊齊哈爾市小企業的融資產生困難。
2.信用問題。金融機構為企業貸款存在風險問題與信用問題。通俗地講,就是銀行要求企業必須在貸款到期的時候,可以連本帶息地清償全部款項。這就要求企業擁有良好的信用。從齊齊哈爾市的實際情況來看,銀行評價企業信用的標準相對單一。銀行對于所有的企業采用一樣的標準,極少有從小企業的利益出發,單獨考慮小企業情況的信用評價標準,而是以大企業的標準來衡量小企業,這樣對小企業來說有失公平。
3.信息不對稱問題。與大企業相比,齊齊哈爾市的小企業缺乏規范性管理,財務信息嚴重失真,造成“信息不對稱”。銀行無法從企業的財務信息中判斷其未來的發展前景。于是,在評價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時,銀行總是看重企業當時擁有多少資產,而不重視企業的未來前景,沒有以發展的眼光動態地對企業作出評價,只能通過提高貸款條件來保證收款,從而使小企業的貸款門檻提高,導致小企業融資困難。
(三)政府層面的問題
1.制度供給。信用的維系主要依靠制度供給,建立信用制度從而確保信用得以維系的立法和法律執行活動絕非是民間市場的行為。法律的制約可以提高小企業自身的信譽,使金融機構的收款得到保障。針對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雖然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可以從法律上為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保障,但是它們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法律應有的剛性約束,更趨向于政策性的因素,并沒有提供更多實質性的措施。
2.金融扶持。與大企業相比,齊齊哈爾市政府對小企業的金融扶持力度遠遠不足。齊齊哈爾市小企業多局限于向銀行借款,而小企業的條件又往往不能滿足銀行放款的條件。銀行看重的是自身資金的安全,而不是小企業的未來發展前景。商業銀行針對小企業的貸款本就有限,需要貸款的小企業數量眾多,銀行信貸資金很難滿足小企業發展的需求。目前,齊齊哈爾市政府對于小企業的專項基金過少,建議適度加大政府對小企業的金融扶持力度。
三、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一)企業層面的對策
1.提高企業自身的信用等級。小企業應該提高自身的信譽等級。齊齊哈爾市的小企業應該不斷完善自身的治理機制,力爭擴大企業規模,加強經營管理,降低自身的經營風險,廣納賢才,穩定內部組織結構,健全財務制度。小企業應該重點解決經營管理問題,改變長期以來輕管理、重經營的管理思想,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樹立良好的競爭意識,加大產品的生產力度和擴大產品的銷售規模。另外,小企業還應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做到“守規則,講信譽”切實杜絕各種惡意逃避銀行債務和利息的行為,主動配合銀行深入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甚至可以邀請銀行派員進入企業了解企業經營決策,改變銀行“借貸”現狀,以便于銀行對放貸進行監督,防范銀行的貸款風險。只有建立好銀企關系企業才能贏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也才能從根本上為小企業融資奠定堅實的基礎。
2.開辟新的融資方式。小企業可以考慮選擇創業板上市融資方式,也可以考慮典當資產、貿易融資或者從親朋好友手中貸款等方式。有對外貿易的小企業,還可以考慮通過國際結算方式進行融資。例如可以選擇國際保理、出口信貸、打包放款以及票據融資等方式來籌集短期資金。
3.金融層面的對策。金融機構一直是齊齊哈爾市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根據上文的分析,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在金融層面存在金融抑制、信用和信息不對稱等三方面的問題。其中,金融抑制問題雖然對小企業存在普遍的影響,但其影響只是間或發生,因此在此暫不考慮這方面的對策。文章的對策針對信用問題提出,而解決小企業的信用評價問題要同時考慮信息不對稱的因素。
4.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從理論上講,企業應該用利潤來償還銀行貸款,而不是用現有資產來償還。只有在企業發生重大虧損而破產的時候,才會用現有資產來償還貸款。換句話說,企業現有的資產是靜態的,它只能代表企業目前的情況,而企業的利潤則是動態的,它可以表明企業未來的情況。一個企業即使目前擁有足夠的資產,但如果發生重大虧損,也無法償還銀行貸款;相反,一個企業即使目前資產不足,但如果其發展前景好,未來利潤較大,則將來也可以償還貸款。如果銀行認為企業將發生重大虧損而可能破產,那么即使這個企業目前的資產足以償債,銀行也不會將款項貸給這個企業。即使企業由于破產而無法償還貸款,銀行回收資金的最佳方式也不是將企業的抵押資產進行出售。根據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將企業的資產整體出售的價值應該大于將企業資產單獨出售的價值之和。因此,銀行評價企業的償債能力應該看重的是企業的整體價值而不是單項資產的價值之和。企業整體價值的評估主要有兩種方法。一種方法是將單項資產相加;然后加上所謂“商譽”的部分。這種方法簡單明了,但商譽卻是一個無法準確評估的數值,所以這種方法的實用性并不強。另外一種方法是間接法,通過企業資產的增長即利潤來評估企業的整體價值。眾所周知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模型就是按照這個思路來評價企業的整體價值的。
可以看出,企業的利潤情況對企業償債能力的影響是相當大的,銀行對小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價(主要是對小企業償債能力的評價)應該考慮小企業的利潤情況,通過利潤情況來判斷償債能力。因此,銀行方面應主動了解企業的具體情況,可以定期對小企業進行深入企業內部的調查,以保證小企業信息的真實可靠。
(二)政府層面的對策
1.加強政府對小企業的制度供給力度。齊齊哈爾市政府可以出臺與小企業經營和融資相關的政策,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為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首先,政府可以重塑社會信用體系,強化《合同法》、《破產法》等法規的執法力度,硬化企業還貸機制,嚴格保護并落實小企業轉制過程中的金融服務,堅決抵制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消除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用障礙,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其次,政府在稅收方面要給小企業,尤其是在創業期的小企業以適當的支持,還要加大《會計法》實施的檢查力度,使企業會計信息的失真情況得到有效控制,從而保障貸款人的利益,實現社會信用的良好循環。
2.擴大政府對小企業的金融扶持。齊齊哈爾市政府可以大力扶持專門為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的服務機構,以滿足小企業的需求。現在大多數的金融機構為大中型企業提供貸款,而忽略了最需要融資的小型企業。除銀行貸款外,齊齊哈爾市政府可以單列資金專門扶持小企業,這些資金并不會白白浪費,而得到這些資金的小企業經過長期的發展,將會為齊齊哈爾市的經濟建設作出巨大貢獻。
【參考文獻】
[1] 夏秀桂.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研究――以泰安市為例[D].泰安:山東農業大學碩士論文,2009:2-4.
[2] 丁敬雯.論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制度安排[J].現代經濟探討,2009(11):64-66.
[3] 耿宏玉.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研究[J].地域研究與開發,2009(6):29-31.
[4] 朱軍.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探討[D].南京:河海大學碩士論文,2006:15-17.
[5] 崔青濤.我國民營企業創業板上市融資風險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12.
[6] 齊齊哈爾市統計年鑒[Z].齊齊哈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