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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保的保險范圍范文1
【關鍵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意義;問題;惠及
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農保)是以年滿60周歲的農村老年人為主體,通過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財政補貼三種渠道籌資,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形式的保障配套使用,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由政府同意實施,旨在保障農村年老居民的基本生活,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籌資渠道廣、支付結構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構成。
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實施的意義
1、有利于減輕養老負擔,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養老支出占農村居民的家庭支出比重較大,60歲后身體各方面的疾病也凸顯,看病就醫是一大筆支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施行后年滿60周歲的農村老年人都會領取到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家庭的養老負擔。人們可以把原來用來養老的那部分錢用于其它方面,這樣一來農村居民的家庭可支配收入就增多了,這樣不但有利于減輕農村居民的養老負擔還有利于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與改善。
2、有利于社會穩定和快速的發展。新農保的實行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由全民共享,雖然城鄉養老保險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距但是新農保的實行體現著國家高度重視農民的養老問題也正在著手解決城鄉差距。只有把農民養老問題解決讓農民不再為養老發愁、保障農民基本生活水平才能有利于社會穩定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發展經濟。
3、養老保險積累起來的龐大穩久的資金,有利于國家的宏觀調控。發展農村養老保險,農村老年人每月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家以符合入保條件的家人繳納保險費為前提。這樣一來可以國家社會保障資金又多了一項收入來源,這是一項具有長遠發展的利民、惠民項目。同時資金不斷地積累有利于資金在資本市場的運作,有利于保障和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力度,對于促進和維護市場的穩定、發展將會起到了很大的積極作用。
4、有利于大家小家的繁榮穩定,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老有所養”。在我國流傳的一句俗話說: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金,清官難斷家務事。在很多農村地區很多家庭矛盾的起因是老年人的贍養問題。因為老年人不但不能為家里創造財富反而很多老年人在年老時由于身體等各方面的原因卻還加重了家庭經濟負擔。從古自今,家和萬事興就是我們所希望的,愿家人和睦,不要搞得家破人亡,親人反目成仇,這些都是我們不愿看到的,家里和睦了,子女才能更好地工作學習為家為國做更多的貢獻。但現實很殘酷,婆媳關系不好,老人是負擔等問題不斷出現,而且這樣的家庭著實不少,究其原因,錢是首當其沖,盡量改變傳統的“養兒防老”的觀念,讓老人不依靠自己子女的經濟支持靠養老金養活自己是解決問題的一個很實際的辦法。
5、有利于縮小城鄉二元體系,促進區域公平發展。由于各種原因一直以來,城市居民就享有比農村居民更好的保障和福利條件,城市居民在經濟、收入等水平上本來就優于農村居民加之一系列的保障政策讓城市居民生活越過越有保障同時這也無形擴大的城鄉二元體系的差距。農村養老保險的施行對于農村居民來說又是一項偉大的福利工程,這項制度的實施在經濟方面減輕了農村居民的負擔,減少農民的養老支出,從而有利于縮小城鄉二元體系,促進城鄉區域的公平發展。
6、新農保的施行有利于促進小康社會的形成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三農”問題一直以來都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關注,,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國城鄉經濟發展差距呈擴大趨勢。然而這一現象不但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實現而且還會對經濟的發展產生有害的影響。新農保政策的施行對農村、社會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都有重要的意義。2012年10月12日,在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保工作表彰大會上指出,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義深遠,責任重大。加快健全中國特色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除了以上意義外,養老保險基金在保險范圍內通過制度的統籌安排,達到橫向和縱向的收入再分配等等。簡而言之新農保的推行對于減負、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具有深遠且重要的影響。
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2009年的下半年,國務院主導在全國的部分地區開展新農保試點,2011年正式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1上半年,在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面推行。至此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新農保在全面推廣后得到迅速發展,但是由于我國在這方面沒有現成的經驗可照搬、地區差異大發展不平衡等特點,新農保在推行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
1、很多農村居民覺得養老保險金過高。保險成本過高成為很多家庭沒能購買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阻礙。這樣導致確實需要養老保險的家庭因沒辦法購買保險而享受不到新農保的福利。如果農村居民由于經濟原因沒能購買保險那么這與新農保施行的初衷有所背離,為了讓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惠及絕大部分農村居民還需要適當的拓寬優惠的范圍、降低支付額等。
2、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低、城鄉差距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是購買保險后每個月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給老年人,新農保的范圍較窄、給付額較低等不能夠滿足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養老保險的需要。并且養老保險在城鄉實行的是兩套標準,相比較來說城市居民養老保險的范圍要廣、養老金較之農村居民們來說也相對較高。所以即使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在老農保的基礎上改善了很多但是相比較城市養老保險來說還存在很大差距,也不能滿足農村老年人多方面的要求。
3、新農保宣傳力度不夠、部分家庭因信息閉塞沒能參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在推廣過程所采用的媒體一般是新聞報道、上級通知下級等方式而沒有采取比較貼近農村居民的宣傳、推廣方式保證農村居民都知道有這么一回事。這樣就導致了很多人因為不知情而錯過了購買新農保的時機。因此也就無從談及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給他們帶去的福利。
4、傳統思想阻礙新農保的推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推行是為了讓農村老年人能夠安度晚年,解決他們的養老難題讓那部分因年齡部分喪失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又無其它收入來源的老年人“老有所養”。然而在很多農村地區由于受傳統思想影響頗為嚴重,老年人把他們的養老寄托在兒女身上。因此他們覺得沒必要購買養老保險,這種思想的存在嚴重影響到新農保的推廣的覆蓋范圍。
新農保的保險范圍范文2
關鍵詞:城鄉統籌;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
0引言
目前,我國城鄉醫療保障體系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覆蓋城鎮各類用人單位;二是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各類城鎮居民。三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主要覆蓋對象是農民。
1現存三種模式差異比較
1.1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主要面向城鎮各類企業。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以外的本縣城鎮戶籍居民,包括未滿十八周歲的居民(未成年人),中小學生、未享受公費醫療的大中專及技工、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等。“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主要面向的是農民。
1.2繳費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總體上低于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補貼;新農合基金統籌方式為:參合農民個人繳費,省、市、縣三級財政補助,中央財政補助。
1.3醫療保險待遇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于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準總體上略低于職工醫保。新農合的醫療待遇最低,報銷的范圍也最小。
1.4繳費要求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當年購買,次年生效享受報銷待遇,其最低檔費用為20元/年/人。
2現階段農民工醫療保障實施狀況
2.1農民工是我國二元結構的夾縫中產生的一種特殊階層農民工生活在城市中,但其戶口卻是農村的。他們在城市中屬于被邊緣化的一類群體,享受不到城鎮企業職工的醫療待遇。很多農民工外出打工以后“新農合”又不能為其提供有效率的醫療保障。在他們受到病痛侵擾時,多是拖延病情而不及時就醫,所以“新農合”對他們來說名存實亡。
2.2現階段所能覆蓋到農民工的各項醫療保障政策太少,滿意度太低一些農民工不參加“新農合”主要是基于“新農合”的保障水平低,更重要的是農民工在城市工作,而且一般都為青壯年得病率低,所以不愿意投保,即使愿意投保,得了病還得回農村報銷,參加和理賠程序太繁瑣等。
3農民工投保意愿調查
調查發現,由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在執行上是相互獨立的,很多農民工外出打工以后無法享受原籍地的合作醫療,所以合作醫療對他們來說名存實亡,而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又覆蓋不到他們。所以52.8%農民工希望一種確實可以保障他們利益的醫療保障模式,這種模式應該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醫療保險模式。另外,現有的保障范圍太小,并不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大多數農民工希望保障范圍擴大,調查顯示,49.10%的單位認為對農民工應該大小病都保,所以在制度建設上,可以考慮擴大農民工的醫療保障覆蓋范圍,提高保障水平,保證農民工對基本醫療的可及性。
4基于城鄉統籌下的模式選擇
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四種模式供農民工這個群體參加醫療保險。
第一種模式是單獨為農民工設立一種醫療保險模式,設立單獨的賬戶,由專門的組織負責管理,單獨保障農民工的切實利益。由我國發展目標是和諧發展城鄉,可知這種單獨為農民工設立的模式是與現實目標相違背的,所以不能采取。
第二種模式是讓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把農民工的醫療保險問題與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一視同仁。但是農民工的特征是流動性大,流動于不同城市間,在不同地區參保只能保證當期,所以只保住院的醫療保障制度對大多數青壯年農民工來說,醫療保險沒有吸引力。
第三種模式是讓農民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把農民工的醫療保險加入到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范圍內,保障農民工的利益。根據農民工的流動性大的特征,可以得出這種模式也是不適合農民工的。
第四種模式是,建立一種全面統籌的,把現有的三種醫療保險模式相結合的一種醫療保險模式,實現城鄉醫療保險模式的有機統籌發展,保障農民工的切身利益。
統籌城鄉發展,為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改變二元經濟結構指明了方向。城鄉統籌促進和諧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是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共同發展,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在城鄉統籌背景下,我國應該選擇能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使農民工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民有序外出就業的模式。這種模式在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的銜接以及城鄉居民合作醫保、城鎮職工醫保的轉化中實現三大系統間關系互動和演化均衡。根據分析得出,這種模式應該是第四種模式,即把現有的三種醫療保障模式相結合的一種模式,這是最適合我國現階段發展需要的,它保證了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超級秘書網:
參考文獻:
[1]侯文若.社會保險[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6版.
新農保的保險范圍范文3
關鍵詞:新農保;PADIS-INT;ELES模型;養老金可持續性;保障水平預測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07(2016)04-0001-10
引 言
1992年民政部出臺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俗稱“老農保”。老農保主要通過農民自身繳費和集體補貼的方式籌資。由于農村集體經濟衰敗,再加上中央和地方財政都沒有給予支持,老農保實際上是完全積累的個人賬戶模式。這種模式對養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要求很高,然而老農保基金不能夠用于直接投資,只能存入銀行或者購買債券。由于保障效果不佳,1999年國務院下令停辦老農保。
為了縮小城鄉差距,保障社會公平,應對老齡化高峰,在吸取老農保教訓的基礎上,國務院于2009年9月4日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對中國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進行了部署,并做出更為全面的解釋,標志著“新農保”試點正式進入操作層面。
新農保設立以來,受到廣大農民群眾的熱烈擁護,截至2012年12月實現了新農保的全覆蓋,提前8年達到了十七大提出的愿景目標,同時也推動了“城居保”制度的建立。2014年2月,新農保和城居保合并成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14年12月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01億人,其中享受待遇的60歲以上居民達到1.43億人。雖然新農保政策已經實現了“全覆蓋”,但能否滿足“保基本”和“可持續”的要求?基于城市化和老齡化的背景,本文運用PADIS-INT軟件,從2015年起對未來70年人口進行預測,結合統計數據,利用ELES方法估計了滿足老人最基本生活需要的年支出,并構建了新農保精算模型,對2015-2085年的新農保制度運行情況進行了仿真。通過調整參數,對新農保可持續性和保障性進行了探索,并據此提出了提升新農保制度穩定性和保障功能的可行政策建議。
一、研究背景及文獻回顧
(一)新農保保障水平的研究
新農保能夠為農村居民提供怎樣的保障水平?大多數學者運用替代率來衡量新農保的保障水平。養老金替代率是指退休后拿到養老金與在職時工資之比,研究中多用某一年度新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與同一年度在職人員的平均工資之比,也就是交叉替代率。
張海川[1]通過國際比較認為,替代率在45%左右較為合適。楊翠迎[2]提出了替代率的合意區間,替代率的下限為當地農村低保水平和平均收入水平之比,綜合各地情況,她認為替代率最低標準為20%。李俊[3]、張海川[1]、丁煜[4]都發現新農保能夠提供的替代率偏低。薛惠元[5]指出在現行制度無法 滿足大部分“中人”和“新人”的要求。總體說來,新農保提供的替代率無法滿足農村老人的基本需求。
現有文獻中主要有兩種測算維持基本生活替代率的方法:(1)采取國際公認的最低替代率,如國際勞工組織估計的警戒線50%。 (2)從需求的角度,運用ELES模型,測算未來每年能夠滿足需求的資金,通過趨勢外推等方法求得未來純收入,二者之比為需求替代率。
(二)新農保個人賬戶基金可持續性的研究
新農保基金的可持續性取決于政府補貼力度、人口老齡化、覆蓋率和投資收益率等因素。鄧大松[6]運用精算模型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敏感性進行了分析,發現影響統籌賬戶缺口和個人賬戶平均工資替代率的分別是退休年齡、基金投資收益率、個人繳費率和退休年齡,企業繳費率和統籌賬戶目標替代率。周慧文[7]提出了運用精算技術研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思路,并提出建立基于人口數據的精算模型。封等[8]和吳永興[9]分別對陜西省和云南省的新農保運行情況進行了測算,他們的研究都發現提高參保率,個人繳費率會增加后期支付壓力,而提升養老金計發系數可以縮小基金缺口。張思鋒等[10]]運用隊列要素預測法測算了考慮人口遷移情況下的陜西省城鎮社保基金收支情況,發現由于年輕人口的遷入,陜西省養老保險基金缺口明顯減小。這從另一個角度說明,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可能因年輕人口遷往城市而擴大。
錢振偉[11]在預測我國農村人口結構的基礎上,建立養老金精算模型,發現在未來30年內,養老金將會收不抵支。研究發現簡單依靠改變變量指標沒有辦法達到兼顧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的目的,建議提高新農保基金運營能力,形成“小政府,大社保”的運營模式才能保證新農保可持續發展。
在國家財政支持的可持續性方面,李俊[3]、鄧大松[6]發現政府有能力承擔新農保補貼支出,僅有部分中西部地區貧困縣籌資有困難。易銳[12]對湖北省進行研究,發現縣級補貼較低,建議建立“省級+縣級”的補貼模式。可見國家財政有能力支持新農保的發展,但是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應該考慮到地區差異,合理分擔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
薛惠元[5]發現在個人財力的可持續上,短期有大約5.6%的村民不能繳費,而運用ARMA模型分析,只要未來農民收入能夠持續增長,完全有能力承擔保費。
(三)國外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性的研究
Ronald Lee[13]對美國社會保障部常用的AB75(accuracy balance for 75 years)方法提出質疑,創造了無限期精算平衡預測方法和Flat Fund Ratio的方法。Flat Fund Ratio指基金積累值額度與基金支出額度的比值保持穩定,那么基金就可以被看作是穩定的。Jessica[14]通過國際對比和定性分析,認為政府提供的普惠型養老金比基于收入水平的養老金更能解決老年貧困問題。Miroslav Verbi[15]運用動態世代交疊一般均衡模型(dynamic overlapping-generation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結合人口、家庭結構、家庭消費情況等數據對斯洛文尼亞社會保障系統進行了研究,發現延長退休年齡和減小養老保險承諾利率會對當代人的福利造成損害,但是對后輩更加有利,并且能夠延緩養老保險基金出現缺口。Kotlikoff[16]運用交疊市代動態模型研究了在當前制度和私有積累制度下的福利效應,發現從長期看來,無論窮人還是富人都在私有的社會保險中獲得更大福利。
國外研究社會保障系統最重要的方式是動態世代交疊一般均衡模型。這種模型既有微觀理論基礎,又與宏觀經濟理論相聯系,與國內常用方法相比,該方法的模型考慮因素更周全,不僅能夠測算出各時間的養老保險基金余額,還可以測算出同時期的GDP和就業情況等。還能夠將養老保險與經濟環境、人口等聯系起來,避免孤立地看待問題。然而這種模型非常復雜,模型的求解更要進行編程,國內運用該模型做研究的較少,僅柏杰、席酉民[17,18]、王燕等[19]、李時宇[20]運用該模型對我國社保轉軌的效應做了研究。
國內文獻中尚無將可持續性和保障功能結合,從全國水平出發以及考慮城鄉人口遷移的情況和70年內長期平衡的研究。因此,本文將綜合社會保險精算方法、趨勢外推法、ELES模型和全國新農保數據,在城市化和老齡化的背景下,對未來70年的全國和各地區新農保基金運作情況進行測算,并對制度參數和投資收益率等進行分析,探索實現“全覆蓋、保基本、有差異”的新農保制度的路徑。
二、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政策仿真,即通過數理模型模仿政策運行法。主要包含三個部分:(1)人口預測;(2)滿足基本需要的支出預測;(3)個人賬戶基金的收支預測。
人口預測采取PADIS-INT軟件預測法,而滿足基本需要的支出借鑒了孫博、雍嵐[21]測算陜西省養老保險替代率警戒線的方法和ELES(擴展線性支出)模型。個人賬戶基金收支模型在吸收封、董璇[22]、李俊[3]、吳永興[9]研究的基礎上,考慮到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合并,加入了農村居民遷入城市的因素,使得研究更加完善,更加切合實際。本研究采取美國AB75的衡量基金的可持續性。
(一)人口預測
PADIS-INT是由國家計生委支持,聯合國人口司主導,神州數碼公司研發的一套已經在國際上運用的人口預測軟件。在進行人口預測前需要輸入一些參數值,如基礎人口、生育率、出生性別比、遷移模式等。
(二)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預測
ELES(extend linear expenditure system)模型是Lluch[23]在LES(linear expenditure system)上進行的改進,其表達式為:
基本生活費用是衡量保障效果的重要參數。估計步驟為:
1.運用ELES模型估計過去的鄉村基本生活費用。
2.根據十報告“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運用logistic增長曲線對2015-2020年生活費用進行估計。
3.分別運用線性模型和指數增長模型及根據通貨膨脹率估計的模型對2021-2085年基本生活費用進行調整。4.由于基本生活費用占收入的比重不會超過30%(根據歷史數據得出),在第三步的估計中選擇較為合理基本生活費用。
根據李建民的研究[24],老人的消費模式與年輕人的消費模式不同,如果將總體的人均基本支出作為老人的人均基本支出就難免會高估, 因此我們添加一個參數O。
(三)2015-2085年新農保收支預測精算模型
1.模型基本假設
假設1:目標期間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模式保持不變。
假設2:選擇各繳費檔次的人數保持不變。
假設3:所有農村居民具有相同的參保概率。
假設4:同性別農民預期壽命相同。
假設5:參保居民選取檔次不變,并且繳費不間斷,直至領取年齡。
假設6:政府對參保的補貼隨經濟增長而變化,兩者正相關。
假設7:無退保現象(死亡退保除外)。
假設8:居民在年初繳費,年初領取養老金,死亡都發生在年初。
2.建立模型。模型包括基金收入模型和基金支出模型兩個部分。基金收入包括政府財政負責的基礎養老金和政府對個人賬戶的補貼,以及村民繳費。根據《指導意見》建立如下模型(見圖1):
新農保支出模型分為基金收入模型和基金支出模型。基金收入與參保人口、參保率、繳費率和基礎養老金及個人賬戶補貼相關。而基金支出分為基礎養老金支出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兩個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給60歲以上老人發放的養老金,領取年齡間死亡人口的返還性支出,以及20~59歲間將保險轉入城市的居民的養老金轉移的支出。
根據以上模型,即可測算出每年新農保基金的收支。通過對每年新農保提供的養老金與滿足老人基本需要的養老金的總數比較,了解新農保所能提供的保障程度。通過觀察短期和長期賬戶出現虧空的時間,研究不同政策方法下的新農保的可持續性。通過對比新農保支出額占當年財政支出的比例,得出政府的財政負擔能力。
(四) 參數估計
根據現行政策和估算結果(見表1)可知,基準情況下養老金計發系數為139,參保年齡為20歲,每年基礎養老金達660元,通貨膨脹率為3.5%,養老金領取年齡為60歲,當前基金收益率假設為3.5%,個人賬戶記賬利息為3.5%。當前情況下,個人年均繳費為5%,政府補貼率為0.875%。據此,我們可以估計現行政策下的新農保制度運行情況。
三、研究結論
(一)2015-2085年農村人口情況
根據PADIS-INT軟件預測的結果,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農村人口在2015-2085年之間持續減少。2014年農村總人口為6.19億,而到了2085年,人口降低至1.536億。與此同時,農村60歲以上人口不斷上升,并在2035年達到頂峰1.88億,隨后逐漸減少,2085年農村60歲以上人口為8 063.5萬。與此同時,80歲以上老年人數量不斷增加,到2053年達到最高值5 920.9萬,隨后不斷下降,直至2085年,80歲以上老人為2 872.7萬。
大量農村青壯年人口進城和快速的老齡化進程,導致農村的老年人口比例不斷上升。2015年60歲以上人口為18.81%,2035年后穩定在50%左右。高齡老人占比也不斷上升,在2015年80歲以上人口為2.41%,2050年80歲以上人口達17.88%,隨后保持在20%左右。老年負擔系數不斷上升,在2015年農村老年負擔系數僅為0.15,而2085年則為1.02。2015-2035年間,我國人口將在快速老齡化過程,因此建立滿足農民基本需求的、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2015-2050年基本生活支出
利用ELES 模型對2003-2015年農村收入5等分的家庭戶的各項支出進行回歸,從而求得每樣上平的邊際消費傾向bi和ai。可以得出2003-2015年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然后利用Logistic曲線擬合等方法,估計出2015-2085的基本生活支出。
(三)2015-2085年新農保收支
首先對基金收支進行分析。2015年個人賬戶基金收入為1 904.8億元,基金支出為9 498萬元。然而,由于老齡化及后期支付額越來越高,基金支出急劇上升。2033年基金支出達3 108億元,首次超過基金收入(見圖2左)。與此同時,當前基金的保障水平一直較低,個人賬戶支出與基礎養老金賬戶之和長期小于滿足老人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直到2055年,新農保提供的養老金水平才能夠滿足農村居民的基本需要(見圖2右)。
由于參保年齡不同,同一年份不同年齡的老人的待遇會有差別。因為養老金隨著領取年齡遞減,越年輕時參保越有利。也就是說,即使在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番的情況下,新農保提供的養老金仍然不能夠滿足農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在2050年,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年支出是7 031元,可以看到60~70歲的養老金都可以滿足基本生活需求(見表2)。然而70歲以上的老人的養老金就不足以滿足最基本的生活。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在2010年新農保制度啟動時,一些距離退休年齡較近的老人沒有補繳。不補繳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1)對新農保制度不信任;(2)經濟能力有限。高齡老人領取的養老金總是比較低年齡老人低,而高齡老人在保健、醫療上的支出比低齡老人更多。因此,建議給75歲以上的老人提供高齡補貼,彌補其養老金的不足。
在基準情況下,養老金在2033年出現短期基金缺口,隨后缺口不斷擴大(見圖3)。短期差額占GDP比例首先不斷上升,在2069年左右達到2%,此后保持不變。長期個人賬戶基金在2010年的余額為1 401.9億元,而在2033年個人賬戶基金積累額達到頂峰8 353.9億元。隨后,隨著個人賬戶資金支出的增加,個人賬戶出現赤字,直到2085年各賬戶赤字為12 823億元。長期賬戶余額與財政支出之比逐漸上升,到2085年已達到34%,意味著要用2085年34%的財政支出才能彌補新農保的虧空。
目前基金的可持續性雖然能夠滿足在2020-2049年不出現虧損,但是不能通過美國社會保障署采用的AB75 方法的檢驗。此外,基金的保障功能也值得商議。在2055年后,新農保基金才勉強能滿足老人的需求。政策仿真的結果表明,在當前情況下,新農保的制度穩定性和保障性都不夠高,應該采取相應措施對制度進行調整。
(四)各參數對新農保制度的持續性和保障功能的影響
調整的基本方法有兩種:(1)對養老金計發系數、養老金領取年齡、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等進行調整。(2)通過改變管理模式、提高投資收益率等外部手段進行調整。不同的調整方法會給基金的可持續性和保障水平帶來不同的影響,可以調整部分參數,了解其對基金的影響。方案二和方案三分別通過提高繳費水平和補貼率、領取年齡和計發系數、投資收益率等方式對基金穩定性和可持續性的影響進行了測算和分析(見表3)。
據此可總結出在養老金管理中常用的幾種手段及其給人民福利和基金穩定性帶來的影響(見表4)。
(五)政策模擬
本文中實現的政策目標有兩個:(1)在2020年后新農保提供的養老金能夠滿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2)個人賬戶長期余額在2 085元為正。方案二和方案三表明,依靠調整單一參數難以滿足提升保障水平和保持穩定性的功能,因此,根據上一節中調整各參數的效果,可以設計出綜合使用各種手段的政策方案,以達到可持續性和保障性的目標。
在方案四下,2015年起,新農保提供的養老金就能夠滿足鄉村居民的基本需要,但在2030年后提供的養老金比基準情況下高。而且在2063年以前,新農保的個人賬戶的基金不會虧空。
在增加繳費率的方式下,后期養老金水平增加較快,2050年方案五下提供的養老金為14 829億元,比基準情況下的10 469億元增加了4 360億元。但是在2015-2038年,新農保提供的養老金低于滿足基本需求的養老金。在2015-2020年方案五提供的養老金與基準情況相差不大,但是基金在2051年就出現了虧空。
按照方案六,2015年起,新農保支出就可以基本滿足個人需求,并且在2050年后新農保提高的保障水平大幅上升。而從長期看來,70年內新農保個人賬戶的積累值不會變為負值,可持續性較好。從保障水平來說,方案六是所有方案中最好的(見圖4、圖5)。方案六包含的政策有:(1)大幅度提升基礎養老金;(2)提高個人賬戶利息至4%;(3)提高養老金系數至209;(4)長期保持6%的投資收益率,可使新農保個人賬戶基金在70年內保持平衡(見表5)。
四、政策建議
當前的新農保的保障功能較差,2015年滿足基本生活的替代率為30%,而新農保僅能夠提供12%的保障水平。研究顯示到2047年,新農保個人賬戶基金和政府出資的基礎養老金才能夠保證農民的基本生活支出。因此提高新農保待遇水平勢在必行。具體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提高基礎養老金
本研究顯示,在2015-2035年間,將基礎養老金提升至150元/月,并且按照通貨膨脹率增長,才能使基礎養老金滿足農村居民的基本需要。提升基礎養老金是提高新農保保障水平的重要方法,而且該方法不會影響新農保資金的長期穩定性。而這種方案也是政府可以承擔的,即使將基礎賬戶養老金提升至1 800元,每年的支出也僅僅占財政支出的2%左右。但是由于養老福利具有剛性,不能肆意提高基礎養老金,可行的辦法是在新農保實施初期,也就是支出水平較低的時候,提供較高的基礎養老金,并且可以為高齡老人提供老年津貼。當新農保整體水平較高時,則不再提升基礎養老金。
(二)改善補貼方式和繳費方式
目前政府的補貼方式不利于提高新農保的保障水平,因此建議按照繳費的比例為農民提供補貼,以免抑制農民參加更高檔次保險的積極性。 當前新農保繳費方式是按檔繳費,雖然方便,但是缺乏靈活性,每檔之間未來的待遇水平相差很大。如果能夠按照收入的百分比繳費,對農民來說可能更加方便靈活。
(三)提高養老金系數
本研究發現,只有在提升養老金計發系數的情況下,才能夠保證新農保基金在70年內不出現虧空。目前的養老金系數為139,這個系數是建立在60歲的人平均余命為139個月基礎上的, 隨著人均壽命的提高,提高退休年齡和養老金計發系數勢在必行,然而這兩項政策必然會降低保障水平,可以配套地使用一些提高養老金保障水平的方法,如提高繳費率、投資收益率、允許補繳等。從政策實施的角度來說,提高養老金計發系數和退休年齡等應該較早頒布,如果到2050年后才開始頒布,可能會引發民眾的不滿。
(四) 發放高齡津貼并鼓勵老人補繳養老金
研究發現同一年份,年齡越高的人領取的養老金越低,這可能與2015年接近退休年齡的人沒有補繳有關。這一現象可能是由于老人不知道補繳政策,或者是沒有經濟能力導致的。因此,可以采取加大宣傳力度,鼓勵老人補繳養老金。為高齡老人提供高齡津貼,以彌補他們養老金的不足。
(五)提高統籌層次
研究顯示,只有在提高新農保投資管理水平的情況下,才能夠保證新農保的可持續性和保障功能。目前新農保的管理層次仍然在縣級,造成新農保基金管理復雜,不利于基金的統籌管理。建議成立省級管理組織,委托有資質的私營投資機構對每年的新農保余額進行投資,然后按照約定利率向縣里返還報酬。
(六)創新投資管理思路
提高投資收益率有利于維持基金的穩定。研究顯示,只要能夠維持6%的收益率,新農保基金就能在為農民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時保證新農保基金長期穩定。目前新農保只能用于存銀行,收益率僅僅保持在3%左右。
該投資方式遠遠不能夠滿足新農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求。比較可靠的投資方法有:(1)產業投資,如頁巖氣投資;(2)養老證質押貸款;(3)投資國債、股市等。
頁巖氣是一種儲存于泥頁巖及其夾層中的特殊天然氣,儲量豐富,開采較少,是未來能源開采的亮點。美國已經成功地實現了頁巖氣的商業化,中國也在籌備開發頁巖氣。如果能夠將部分新農保資金投入頁巖氣開采,一方面可以實現社會保障資金增值,另一方面可以緩解我國的能源缺口,實現社會效應和經濟效應的雙贏。
養老證質押貸款是新疆呼圖壁市的一種嘗試。即農民用自己的養老證向農村社會保障機構以現銀行貸款率貸款用于生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7年間1 260萬元保險金增加至2 100萬元,農保基金收益759.41萬元,年平均利息收入突破100萬元,年均收益率為7.5%。這種模式一方面促進了生產,另一方面實現了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其他較為常見的投資方式是將新農保資金投入國債,這種方式收益穩定而且可預見,也是適合新農保投資的方式。將社會保險基金投入股市風險較大,短期內不適合采用。
五、發展愿景
2014年2月7日,國務院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進一步推動了全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整合優化。這一政策的實施意味著我國朝著“到2020年實現人人享有基本保障”的“人口全覆蓋”目標又邁進了一步。
2014年7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以來,各級政府積極推動,制定了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施意見,基本實現了制度名稱、政策標準、經辦服務、信息系統“四統一”,以往存在的農村與城鎮政策不盡一致、管理資源分散等問題被有效解決。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試點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到2014年7月提高到70元。各級政府根據當地財政狀況在最低標準之上增加了基礎養老金,目前全國城鄉居保養老金平均水平已超過100元。
在經濟新常態、新型城鎮化和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整合新農保和城居保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對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健康穩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制度整合消除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分割的局面,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切實推進城鄉制度一體化,統籌城鄉發展,縮小城鄉差別。
城鄉居保制度整合打破了城鄉二元化的界限,使得社會養老保險向城鄉一體化轉變,朝著社會公平邁出了重要一步。從消除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碎片化”的全局思路出發,結合城鎮化相關制度的改革,突破土地、戶籍等制度的限制,使得城鄉居保制度成為城鄉居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和公共服務權利的有效舉措。
兩項制度整合標志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成熟定型,下一步要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整合。首先,完善新農保和城居保一體化的制度銜接;其次做到制度覆蓋對象、繳費檔次、統籌層次三個統一,并逐步實現基礎養老金城鄉統一,以體現制度的公平性;最后,需要在制度統一的基礎上建立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落實參保繳費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城鄉居民早繳、多繳。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是一項重要的惠民政策,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低收入城鄉老年居民的生活水平,發揮制度的托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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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保的保險范圍范文4
屆時,安徽省內各市異地就醫聯網結算信息系統將實現橫向的互聯互通,全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和居民,無論在哪個城市參保,都可以在全省其他城市的定點醫療機構實現醫保費用即時結算。
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表示,我國正大力推進醫保異地就醫結算,目前27個省份建立了省內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新農合在90%統籌地區實現了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一些地方積極探索以退休異地安置人員為重點,推進跨省異地就醫即時結算。他介紹,在醫療救助方面,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達到60%。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正全面推進,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呂 諾)
北京:藥企行賄將被“屏蔽”兩年
北京市衛生計生委的《北京市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意見》規定,北京市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之前,都必須與生產廠家簽署《醫療衛生機構醫藥產品廉潔購銷合同》,院方嚴禁接受藥企以任何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不得將接受捐贈資助與采購掛鉤。《意見》中還明確,嚴禁院方工作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藥企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醫藥產品用量信息,或為藥企統計提供便利。藥企不得以回扣、宴請等方式影響院方工作人員采購或使用醫藥產品的選擇權,不得在學術活動中提供旅游、超標準支付食宿費用。
藥企銷售代表必須在工作時間到院方指定地點聯系商談,不得到住院部、門診部、醫技科室等推銷醫藥產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家中訪談并提供好處費。藥企如違反合同,一經發現,院方有權終止購銷合同,并向有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趙新培)
河南:居民醫保人均補助調至320元
記者從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今年河南省將提高醫保待遇水平,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將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人均上調40元。
據河南省人社廳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總人數2297萬,覆蓋率達95%。其中,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1140萬人,居民醫療保險參保1157萬人。
2014年,河南省進一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網絡,計劃年內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擴面參保總人數達到2300萬。其中,重點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關閉破產和困難企業職工及退休人員參保工作;配合妥善解決產能過剩單位人員基本醫療保障問題;逐步將機關事業單位等納入生育保險范圍。在此基礎上,今年河南省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人均補助標準調高40元,即由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同時,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將大力推動行業企業封閉運行醫療保險納入地方管理工作,擬從今年開始,用兩年左右的時間把目前仍由行業企業自行管理的醫療保險全部納入地方管理,執行統一的政策。 (王 偉)
山西:醫保目錄將實現“一藥一碼”
山西將開展“暢通醫保”專項行動,推進醫保“三個目錄”統一編碼應用和更新,從而解決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后,費用墊付多、報銷難等諸多問題,保障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順暢進行。
目前,隨著醫療保險參保人群擴大,異地就醫人數也在不斷增多。如果全省醫保系統“三個目錄”編碼不統一,極易導致參保患者異地就醫報銷手續繁瑣。此外,“目錄”中經常會有新的藥品納入,同時剔除一些老藥,這就必須對相應系統進行更新。
據介紹,山西省制定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是為了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合理控制醫療費用,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具體為《藥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按規定,參保人員發生的“三個目錄”范圍以外的就醫費用,不納入統籌報銷范圍。為此,山西省將對醫保“三個目錄”進行統一編碼管理,實行“一藥一碼”,從而實現省內異地就醫實時結算。
此外,山西省將全面推進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探索具有托底功能的大病保障措施,保障重點向困難人群傾斜。 (王 斌)
山東:城鄉大病醫保“按額度”補償
城鄉大病醫保試點全面鋪開已進入倒計時,山東省一馬當先,明確指出2015年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將統一按醫療費用額度進行補償,不再執行20類重大疾病補償政策。山東省也成為首個明確“按額度”進行補償的省份。
山東省人社廳廳長韓金峰表示,2014年將對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患原新農合規定的20類重大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單獨進行補償。也就是說,以往只對新農合大病保險進行補償,今年包括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都按病種報銷,但是僅限于這一年的過渡期內。
韓金峰表示,計劃明年取消按病種報銷,統一按醫療費用額度進行補償,但是補償標準現在還未能敲定,要等待與商業公司談判的結果來確定。
今年年初,國務院醫改辦《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為大病醫保試點工作規定硬性時間表,即今年6月底前,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將在各省市全面鋪開。然而,關于新農合大病醫保與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如何銜接等問題沒有明確規定。國家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兩者目前還是按照“兩條線”分開報銷,是否統一要等待三保合一落定。(陶 濤)
河南南陽:推動改革創新,加快品牌建設
4月9日~ 11日,河南省紅十字會改革創新暨品牌建設推動會在南陽召開。
南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市紅十字會會長李建豫在會上指出,在省紅十字會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南陽市紅十字會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特別是在“三救”“三獻”核心業務工作上有了很大進步。此次會議為南陽提供了一個極好的學習交流借鑒機會,必將對南陽市紅十字會工作創新發展起到強有力的推動作用。
新農保的保險范圍范文5
一、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
對全省抗震設防不達標校舍進行加固、重建;對災害易發地區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遷移避險。計劃重建及遷移中小學校舍110萬平方米以上,力爭達320萬平方米。
二、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引導、組織試點縣(市、區)16周歲至59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適齡居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并給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繳費補貼;為年滿60周歲的農村有戶籍老年人發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的基礎養老金。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無力參保的企業退休人員按月發放生活費。將全省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全省城鎮居民和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的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
三、實施城鄉公共衛生服務工程
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等九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開展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農村婦女“兩癌”檢查、農村婦女補服葉酸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
四、提升農村衛生綜合服務能力
對各類衛生院業務用房和基本診療設備進行填平補齊,并對D級危房進行改建。繼續實施千名醫師幫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城市三級醫院選派280名醫師幫扶50所縣級醫院,從縣級醫院選派720名醫師幫扶360所鄉鎮衛生院。繼續實施萬名鄉村醫生培訓工程,免費培訓3萬名鄉村醫生。為全省1.5萬個建制村的村衛生室各配備一套急救用品,建設200所示范性村衛生室。
五、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建立50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醫、助行、助急等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新建100所農村敬老院,改善農村“五保”對象生活條件。建設10個集孤老供養、孤兒養育、優撫保障、社會救助、精神衛生、社會養老等功能于一體的縣級社會福利中心。
六、實施助殘工程
用三年時間重點扶持19所特教學校,將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提高到91%以上,將“兩免一補”政策延伸至特教學校高中教育階段三類殘疾學生,殘疾學生參加高考,凡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高考成績達到省屬高校專業錄取分數線的,均予以錄取,依托職業技術學院面向全省單獨自主招收聽障考生。繼續實施“光明行動”,為全省1.2萬名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實施復明手術。三年內建設100所公辦和民辦福樂家園托養殘疾人,資助3000名重度殘疾人開展居家托養,對2000名貧困學齡前殘疾兒童給予專業康復訓練補助。
七、實施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對全省500個無站址和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鄉鎮文化站進行新建和改擴建。基本實現一村一月放映一場電影的目標,每年提供50%的商業影片放映場次作為補充。今年計劃建立農家書屋3132家。
八、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
建設2500個村級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點,建設62個鄉鎮農民體育健身活動中心。
九、加快實施城市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設
新建廉租住房5000套,解決1.5萬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通過實施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十、繼續實施“造福工程”
繼續組織對居住在生產條件極端惡劣、零星分散的邊遠偏僻自然村和地質災害隱患點的6萬名貧困群眾,實施“造福工程”搬遷。
十一、實施農村公路路網工程
改造和完善縣通縣、縣通鄉、鄉通鄉和通往較大自然村的農村公路,構建安全、暢通、高效的農村公路路網。
十二、繼續實施全省水庫和海堤除險加固工程
、計劃加固病險水庫252座,計劃除險加固5個沿海設區市重要海堤302.5公里。
十三、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
將全省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標準從原來的7元/畝提高到12元/畝。
十四、實施流域水環境整治與水源保護
規劃治理禁養區外規模養殖場,加快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流域所有縣(市)建成生活污水處理廠;整頓和規范礦山(河砂)開采;規范飲用水源管理。
十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計劃解決農村130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
十六、實施農村環境整治工程
繼續開展農村“家園清潔行動”,重點抓好120個鄉鎮、2000個建制村的垃圾治理。新建農村沼氣工程6萬戶,配套建設改廚、改圈、改廁3.5萬戶,建設縣級農村沼氣服務中心10個、鄉村沼氣服務網點317個,落實40萬戶農村改廁任務。
十七、調整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
森林綜合保險。對于因災受害的保險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每畝保險金額500元。水稻種植保險。繼續在25個糧食主產縣(市)實施水稻種植保險,每畝保險金額300元。漁船保險。保險范圍為全省沿海縣(市、區)經漁業主管部門核準的60馬力以上漁船。漁工責任保險。保險范圍為全省沿海縣(市、區)漁工,保險金額為10萬元或15萬元。農村住房保險。保險范圍為全省農村住房。每戶農村住房年保險最高賠付金額為10000元。
十八、建設漁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
為全省10207艘44.1KW以上的漁船配備漁業AIS系統,預防和減少碰船事故的發生。
十九、開展農村實用技術遠程培訓
利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和電化教育手段,面向全省農村開展農村實用技術遠程培訓。
二十、建設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體系
力爭用3年時間在全省現有供銷社建制的縣(市、區)建立縣級綜合維修服務中心、鄉鎮綜合維修服務站、建制村綜合維修服務點或聯系點。
二十一、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
全省計劃建成3000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
二十二、實施城鄉通信信息化提升工程
建設“海西無線城市”,實現全省設區市城區高速無線網絡覆蓋。在全省建成2000個民生信息化社區、1200個綜合信息化村,實現438個建制村通寬帶,為200萬農民提供移動手機報和農信通信息服務。
二十三、繼續加強“食品放心工程”建設
圍繞畜牧業產品、種植業產品、水產品、飲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飲業主要食品的污染開展全面治理,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生產加工、市場流通、標準認證、檢測預警、企業信用、法制保障、宣傳教育“七大”體系建設。
二十四、繼續幫助駐閩部隊建設生產生活項目
幫助駐閩部隊建設示范培訓中心、生活服務中心和農副業生產基地,幫助基層連隊建設一個好食堂、一塊好菜地、一個好豬圈、一個好飲水項目。
新農保的保險范圍范文6
其次,以職業、行業及戶籍劃分不同群體參加不同基本醫療保險,構成了身份為特征的“俱樂部壁壘”:城市的職工與居民,分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農民參加新農合。各類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因目標設計、實施方案、參保對象、籌資渠道、補償標準,經辦機構之間存在諸多不同,構成了各類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間的“制度硬界”。以Y市為例,僅以各類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補償)比較就存在顯著不同(見表1),城鎮職工醫保住院補償比例明顯高于農民和城鎮居民,而且產生大病費用時另有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給予報銷。因此,當參保者因職業身份轉變、跨區域流動時,無法接續醫保手續。由于三種基本醫療保險類別不同,不同人群的醫療保障待遇造成的衛生不公平結果是顯著的。如表1所示,農民、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水平低于城鎮職工醫保。由于城鎮居民與農民這兩個群體依然無法得到恰當的醫療保障,衛生服務利用率較低。據第四次全國衛生普查統計資料顯示,城鎮居民、農民經醫生診斷需住院而未住院比例遠高于城鎮職工與公費醫療參保者(見表2)。其中,在有病不去就診的人群中有70.3%的人是因為經濟困難。
以不同群體設計的基本醫療療保險制度,縱向分割了我國實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頂層設計,形成了2020年人人享有健康保障目標的最大障礙。同時,以各基本醫療保險險種不同經辦機構管理,形成制度間信息孤島,缺乏銜接。例如,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經管;新農合由衛生部門經管;公費醫療由財政部門經管。各部門多頭分管、各自為政地封閉運行,加重了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俱樂部壁壘”程度。這種壁壘所帶來的損害也是明顯的:一是封閉運行導致保險信息不能共享且交流困難,各地都出現了缺漏、重復參保的現象。特別是農民工、鄉鎮企業職工、在城鎮就讀的農村學生、被征地農民等人群的重復參保問題非常突出。據統計,因多種原因我國重復參保人數眾多,明顯增加了各級財政的不合理負擔。如某市2009年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120元,其中農民個人繳費30元,各級財政補貼90元,當年參合人數77.64萬人,其中同時參加城鎮居民、城鎮職工的“雙保”人員2.94萬人,按財政人均補貼90元計算,當年財政多負擔264.6萬元。
二是各類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分割并行導致多頭參保,多頭報銷,看病能賺錢形成因選擇產生的道德風險增加,也給財政增加了沉重負擔。2010年,我國審計署在組織全國性新農合專項審計調查中發現:個別地區逾萬人同時參加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其中不少人進行重復報銷,報銷金額甚至超過看病總費用。某市通過城鎮職工醫保與新農合雙保聯查,發現有15187人重復參保,有6名參保人員以每份350~1500元的價格向藥販購買外省大型醫院的虛假住院發票137份,合計金額207萬元,騙取城鎮醫保、新農合雙保、城鄉醫療救助“兩保一救”基金(城鎮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城鄉醫療救助金)122萬元。
俱樂部壁壘:問題、成因和功能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各險種之間存在制度壁壘。制度的內部對象均等享受同一待遇,即俱樂部成員在制度范圍內獲得的好處是一樣的。這種制度壁壘保護了俱樂部成員的利益。然而,人群向往較優基本醫療保險這種公共物品偏好,而選擇流動的“用腳投票”舉動會導致“盆地效應”。
(一)基本醫療保險的俱樂部壁壘與盆地效應
按照受益空間,公共物品可以劃分為全國性公共物品和地方性公共物品兩大類。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供給都是以市縣為單位行政區域管轄劃分的。這種由市縣提供的地方性公共物品具有典型的俱樂部物品特點。每一位居民按照職業與非職業享受戶口所在地市縣政府實施的各類別基本醫療保險。各市縣的基本醫療保險之間的“硬界”構成的俱樂部壁壘,理論上限制了人口流動。實際上各城市間的各類別基本醫療保險并不是鐵板一塊,隨著戶籍制度改革,實現流動人口常住戶籍制度以來,每年有大批人口涌入城市,除了發家致富的動因外,還取決于流動人口對流入地城市公共物品供給的選擇偏好程度(如較高質量的義務教育、城市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等)。尤其是,城市為了改變“用工荒”,突破戶籍限制,采取同工同酬同待遇(社保)的政策優惠,大大降低了流動人口遷徙的成本。正如蒂布特指出的,在一系列假設條件下,由于各轄區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組合不盡相同,因此,各地居民可以根據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的組合來自由選擇那些最能滿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
居民們可以從不能滿足其偏好的地區遷出,而遷入可以滿足其偏好的地區居住。即居民通過遷移的方式來顯示對社區的滿意程度。如果一個社區公共產品符合其偏好,則該居民便定居下來;否則,則遷移到其他社區。目前因充裕優質的公共物品供給已構成人口流動的“盆地效應”,我國一些一線城市遷徙定居的人口急劇上升。人們以“用腳投票”理論以最優理論為背景,充分體現了經濟人假設,回答了人們為何聚集在一個地方生活或生產的遷徙方式。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說提出了地區之間公共產品供給的公平性問題,是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的又一個重要的理論支點。即是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需要建立大一統基本模式的理由。在全國基本醫療保險水平存在明顯差異的條件下,可能導致一些人因為所得到的地方公共產品的效用,能夠補償因居住在該地區而支付的稅收所造成的效用損失,那么,理性的居民就會選擇該地作為居住地。人口流動始終是在利益衡量中而遷徙。猶同滲透壓原理,在一個中間用半透膜阻隔的容器里,稀溶液中的溶劑將自然地穿過半透膜,向濃溶液側流動,濃溶液側的液面會比稀溶液的液面高出一定高度,形成一個壓力差,達到滲透平衡狀態。
如果把公共產品的供給看作是一個公共選擇的過程,當人口遷徙成本低于獲得公共產品成本時,人們在自然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會選擇那些最能滿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神木縣全民免費住院基本醫療保險、昆山市全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桑植縣鄉鎮醫院免費住院的新農合制度、蘇州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徐州愛心醫療救助等等具有顯著俱樂部產品特征的醫療保障制度,都是人們向往獲得的。如蘇州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可以為患重病的兒童支付高達30萬元的醫療費用,這項醫療保險制度尤其是在挽救白血病兒童方面成效顯著。然而,保險對象是限于具有常住人口戶籍的兒童,并不適用于前往蘇州就醫的其他白血病兒童。①
身份、戶籍等條件限制了人們的偏好,當遷徒的好處大于這些突破壁壘的成本時,人們會根據支付能力在付出一定成本后涌向他們偏好的“社區”,并以此獲得優質的俱樂部產品。蒂布特模型解釋這一現象時指出:如果許多窮人涌入到一個初始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經濟水平相對較高的地方(如農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等),就會增加該地的人口數量,造成公共產品(公共服務)資源使用過度擁擠狀況的“盆地效應”。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是,某些城市規定在本市工作的外地人,戶口入籍時需要提供研究生以上的學歷證明;也有一些城市甚至規定只有一些緊缺的特殊專業人才才能戶口入籍。再如某市規定在轄區購買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人,可以將戶口遷進該市成為常住居民。為此,就有為了入圍“社區”的考研熱潮、購大面積住房活動,等等。無論是流動人口成分構成如何,都會使人口流入地城市面臨城市公共資源配置的壓力,造成公共產品(公共服務)資源使用過度擁擠狀況的“盆地效應”。
(二)“無界”城市與“有界”制度的俱樂部困惑
每個省、市間并沒有明顯的物理學意義上的可以限制人們跨越的硬“界”,人們可以因各種事由通過快捷的交通往返于各地,并可能因某些偏好停留而長期或短期在某一個城市居住下來。但是,這些跨越者融入這個城市時會遇到各種問題,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遇到了有界的各類制度障礙,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由此會造成地方政府的地區性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失效。因為,當某個地方政府實行一項公共資源再分配的社會保障計劃時,為使本地區所有居民均等獲得公共服務時,而對“富人課以重稅、對窮人給予更多的補助,就會造成富人的向外遷移(為了逃避稅收)和窮人的大量涌入(為了得到轉移支付),如此循環反復,就會出現‘窮人追逐富人的現象’”。人口涌入集聚會增加人口流入地的人口數量,造成公共產品(公共服務)資源緊缺與投入增加。這些都會引起流入地居民福利水平的降低或福利成本的增加,使該地區的財政狀況趨于緊張,政府給予財政支持提供充足福利的愿望和能力將會減弱,最終不得不放棄該項政策。
(三)差異性社會與俱樂部產品生存空間
事實上,只要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存在差異性,俱樂部產品供給模式就會有存在的空間。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建立,人們的經濟成分、就業方式、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組織方式和價值觀念都在多種化、多樣化、差異化,社會結構正在重新分化。人們在根本利益、長遠利益上趨于一致的前提下,因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方面不斷分化,人群分為不同階層,生產資料占有不同而形成差異性社會。由多因素形成、發展和演變的差異性社會,對我國構建醫療保障體系帶來的影響是深刻的。不同地區的醫療保障資源結構、不同階層群體獲得醫療保障資源的能力存在著顯著差異性。不同參保群體因參保政策各異而待遇水平差距較大,跨身份、跨地區、跨行業難以互通,嚴重限制了社會流動,固化了社會分層和社會差異,造成各種社會矛盾甚至沖突。差異性社會是導致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存在城鄉分割、跨區失靈的醫療保險之俱樂部產品特征的必然基礎。并且,這種狀況因差異性社會存在導致的俱樂部產品供給模式,將貫穿于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過程。
消解俱樂部壁壘,推進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思路
無界的城市如何向居民提供俱樂部產品已然是一個難題。在差異性社會條件下,如何實現公共選擇偏好,消解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碎片化的困境需要,建立統一、完整、有序的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公民享有同等健康保障待遇,實現人人“公平享有健康保障權”。我國各地政府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在部分地區試行著多種多樣的全民基本醫療保險模式。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
一是廣東東莞市的“一體系多層次全民基本醫療保險”模式。這一模式以每位居民“人人有機會參保”為特點,匯集了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大病醫療救助等多層次的基本醫療保險、多個險種構建了一個復合型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二是江蘇昆山市的“分步推進全民基本醫療保險”模式。這一模式通過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并軌為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此基礎上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統籌層次,先實現省級全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再實現全國統籌,最終構建形成統籌層次高、保障待遇好、基金共濟能力強、城鄉差異小、管理成本低的城鄉一體化的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目前,我國昆山、天津、杭州、成都等一些城市,正在按照這一思路進行實踐性的探索。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是昆山在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在大病醫療救助層面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軌,為推行的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奠定更為充分的條件。
三是陜西神木縣的“全民免費(住院)基本醫療保險”模式。這一模式以“應保盡保,全民免費住院醫保”為特點,消除城鄉二元對立的醫療保障制度界限。不分職工、城鎮居民、農民等身份差異,以全體公民為對象,實現人人均等獲得免費(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福利。根據本課題組在東莞、神木和昆山的實地考察與調研分析,三種全民基本醫療保險模式,雖然都冠以“全民基本醫療保險”,但是其保險范圍、籌資渠道、補償方式以及基金分配與管理都離真正意義上“全民”、“基本醫療保險”有一定的距離。
東莞模式是讓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其行政管轄區的所有人口,其“人人均有”并不是“人人均等”,即參保機會均等而不是參保待遇均等。昆山模式滿足了城鄉居民的同等參保待遇,并且在大病醫療救助層面全民同等待遇,但城鄉居民醫保與城鎮職工醫保的待遇仍然有顯著差距。神木模式展示了政府財政支持的方式,通過免費住院醫療保險著力解決了百姓看大病貴的沉重問題。但是,該模式沒有推行門診統籌(免費)的制度安排,忽略了小病及時門診、減少大病發生于產生大額醫療費用的意義。
同時,三種模式都是以其縣市區域為界的俱樂部產品,僅限于行政管轄區內的居民,其保險范圍、籌資渠道、補償方式以及基金分配與管理都是行政管轄區為范圍“劃地為圈”的地方性公共產品。三種模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戶籍、職業劃分群體各醫療保險類別差異待遇的狀況。東莞、昆山模式各基本醫療保險險種類別部分并軌,依然存在城鄉居民醫保與城鎮職工醫保在籌資與補償待遇方面存在差別,與實現全民均等享有基本醫療保險還有一定的距離。神木模式則是全民共享免費住院醫療保險,而門診醫療保險則是按照不同戶籍、職業群體的不同參保險種享受不同待遇,這也是一種不完全性的全民基本醫療保險。
那么,我國未來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發展走向是什么?運行模式是什么?這已成為各界爭議的焦點。國內學術界有關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壁壘引起的種種問題之討論十分激烈,學者們討論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普遍認為我國以縣市為單位的各類基本醫療保險形成俱樂部產品壁壘,是由于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造成的,并不具備實現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先決條件。目前,只需要不斷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醫保較低層次險種的籌資水平與補償比例,以此縮小城鄉差別。二是認為我國應該建構一個“全覆蓋、保基本、多補充、重救助、管理型、社會化、一體化”,包括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醫療救助、商業醫療保險等的多層次的復合型醫療保險體系。重點放在每一個國人至少參加一種醫療保險。進一步提高保障的廣度和深度。三是認為全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真正內涵是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其核心至少是全面覆蓋與同一受益標準。為此應該將現有醫療保險制度進行融合,形成一種統一的、沒有身份限制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框架,充分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人人享有的合法權益。
本課題組則認為,既要正視東中西部區域梯度經濟形成的差異性社會境況,又要突破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壁壘帶來的社會福利失衡問題。應該尊重差異性社會的發展規律,以“基本公平與比例公平”為原則,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多種補充醫療保險”的基本醫療保險模式。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實現人人均等獲得一份基本醫療保險;以補充醫療保險為輔助,滿足不同群體、不同層次的醫療保險需要,走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基本醫療保險之路。
“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多種補充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模式的具體內涵包括:從“基本公平”原則出發安排全民基本醫療保險,使每一位公民具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權益的醫療保險制度,確定人人都能享受同一待遇的基本醫療保險。將城鄉三項醫保制度從縱向一分為二,先奠定一個城鎮職工、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人都均等享受的一份全民基本醫療保險。這是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的表達:由政府和社會基于本國(或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狀況,向全體國民(居民)提供的、涵蓋其基本生活主要方面的社會福利。這種社會福利具有是針對全體國民(或者某一較大地區的居民)的;是適度滿足他們的基本需要的,而不是主要滿足他們的高級需要的基本特征。在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層面水平之上,再根據“比例公平”的原則,針對各參保人群的醫療保險險種,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條件,設定多種補充醫療保險,以滿足不同群體醫療保險需要。
選擇“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多元補充醫療保險”的全民基本醫療保險模式,有利于消解基本醫療保險的“社區”俱樂部壁壘,將利好的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在均等配置資源與社會福利的均衡點上,是實現人人均等獲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有效路徑。在我國人人均等獲得高補償水平的、或免費醫療保險的決策,會得到全民認同的“政治選票”,消解個人私自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必然存在矛盾的缺陷。然而,也不能在滿足所有個人私有利益的前提下,邏輯地導出社會整體利益同時也被滿足的結論。根據阿羅悖論演繹,合理分配產品收入是社會福利最大的充分條件,然而只有同時解決效率和公平的問題,才能達到社會福利的唯一最優狀態。即在經濟效率的前提下,使社會福利實現帕累托最優。因此,根據我國公共財政支付能力,在構建全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要素時,需要謹防社會福利陷阱。面臨我國基本醫療保險資源匱乏的狀況,一方面是國家積極提出了關注民生的社會管理發展戰略,力求實現基本醫療保險的分配正義;另一方面是國家財政、國民收入支付能力極其有限,距離實現全民免費醫療保險的經濟基礎相當薄弱。因此,在努力改進國家公共預算策略加大對基本醫療保險投入的同時,也要防止“民粹主義”思潮的傾向。
由于我國各類基本醫療保險的基金資源與分配方式不同,因此無法實現統一補償標準。雖然各類基本醫療保險都規定以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確定報銷范圍,但是報銷比例大小,即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如果簡單地進行各類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軌,實現全省、全國“一元化”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勢必需要以各制度并軌時的最高保障水平為標準,否則會遭到原本就享有高端保障水平的參保群體的拒絕。例如,陜西神木縣要推行的全民免費基本醫療保險,需要加上免費門診醫療保險,而免費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償水平是不能有任何降低的。江蘇昆山市要推行全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不能以降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的。各類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軌形成全民基本醫療保險,需要直面解決不同制度的補償比例銜接帶來的基金危機。按照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時期的公共財政支付能力,全盤按照最高標準確定保障水平是不現實的。因此,這一模式的最終目標期望在現階段就完全消滅在醫療保險資源配置上的社會差異,建立絕對公平、平均、平等的醫療保障體系。這樣一種民粹主義傾向是一種空想社會主義的復活,最終導致國家財力不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陷入福利陷阱而全面崩潰。因而,這條通向全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路徑是極其艱難的。
選擇“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多種補充醫療保險”的基本醫療保險模式,是尊重差異性社會特點,科學設置基本醫療保險的利好模式。我國基本醫療保險資源稀缺與現行的制度安排,并不是人們憑借能力與愿望就能夠獲得那份實現公共健康的公共產品的,究其原因是因為我國正處于差異性社會階段。當物質生產極大豐富的時候,提出基本醫療保險水平達到均值、實現分配正義才具有可行性。然而,我國地區間經濟社會發展差距客觀存在,因而俱樂部壁壘也有其必然存在的基礎。中西部地區地方政府對收入的再分配能力是有限的,由中央政府負責收入的再分配是一種必然的趨勢。中央政府只有通過社會保障轉移支付來調節各地區之間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證各地區的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如前所述,生產正義與分配正義在各地區之間求得福利適度均衡,如同半滲透性膜,需要有政府的公共財力“壓力”推注,才能實現均衡,有助于區域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盡管這是一個極其艱難的過程。
“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多種補充醫療保險”這一模式的特點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在全民基本醫療保險這個模式中,任何人不會因身份職業、居住地點改變而不能獲得基本醫療保險,因為這是每一個人的基本權益,所以也就不存在轉換、接續、轉移的障礙。其次,全國每位公民既可以獲得基本醫療保險,又可以不影響其獲得因身份、職業不同的醫療保險險種待遇以及得到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補充醫療保險。這一模式在尊重社會經濟發展存在差別、不同社會群體基本醫療保險險種籌資渠道與補償水平存在差別的基礎上,追求屬于人人需要與應該獲得那份作為基本權益的基本醫療保險,即實現醫療保險基本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