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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安全檢查報告范文1
一、水利工程現狀
我縣現有水庫77座,其中:中型水庫2座,小(1)型水庫17座,小(2)型水庫58座,小水電5座。到目前為止,全縣水庫蓄水6212萬方。
二、重點排查內容
水庫樞紐三大件(大壩、溢洪道、放空洞)是否完好,大壩是否有裂縫、沉降變形、滲漏等現象。溢洪道是否清障徹底、有無礙洪物,能否順利泄洪。放水設備是否完好、啟閉設備是否靈活,能否起到放水作用,溢洪道攔魚設施是否拆除,壩上雜草樹木是否清除,小水電站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同時檢查了各水庫的領導責任人、部門防汛責任人、水庫責任人、防洪搶險預案、搶險物資、搶險隊伍落實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
由于工程大部分建于60年代,樞紐設施老化,病險水庫數量多,隱患多,安全問題突出。主要表現為:
(一)個別水庫大壩滲漏,大壩內坡風浪侵蝕,塌滑嚴重,壩上雜草樹木未清除。
(二)個別水庫無溢洪道,有的水庫溢洪道標準不夠,邊墻垮塌、淤塞、攔魚設施未拆除礙洪。
(三)個別水庫無放水設施,有的水庫放空洞、放水設備漏水、閘門啟閉不靈活。
(四)部分水庫白蟻危害嚴重,無資金治理。
四、全面落實安全度汛措施
監理安全檢查報告范文2
為了切實提高我廠安全管理水平,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按照國電大渡河公司《關于開展XX年秋季安全大檢查工作的通知》(國電大開安【XX】27號)的要求,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大力開展了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隱患為主要內容的秋季安全大檢查活動。現將活動情況總結如下:
一、組織情況
1、總廠成立了以廠長為組長的秋季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對秋季安全大檢查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單位負責人高度重視,親自掛帥,精心組織,全員參加,嚴格按照《關于開展XX年秋季安全大檢查的通知》(龔電安〔XX〕23號)文件精神,結合電力生產設備、技術、安全攻堅管理活動,對照檢查表所列項目,從10月12日至11月5日進行全方位檢查,不留死角,認真查找隱患,制定措施,邊檢查邊整改。領導小組于11月7日、9日分別對龔銅兩站各部門自查、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
二、檢查內容
1、查領導:檢查了各部門對集團公司、大渡河公司、總廠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文件、通報的貫徹執行情況,特別著重檢查了《電力檢修安全協調管理暫行辦法》、《龔電總廠XX~XX年度設備檢修(改造)安全管理協議》等文件的學習討論情況及我廠“8.29”事故等不安全情況的學習情況和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檢查了各生產部門領導是否每月定期召開安全分析會,分析本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布置安全工作;是否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督促指導班組提高安全活動的質量和效果。
2、查管理:檢查了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落實情況以及對違章違紀現象是否嚴格按照總廠《安全生產獎懲細則》進行考核,是否起到了引以為戒的作用。對各生產班組安全活動、班前班后會進行了檢查,檢查是否在生產中做到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檢查了各生產部門安全性評價存在問題整改計劃的落實情況以及所承擔的雙措計劃執行完成情況。
3、查管理制度:主要檢查了深化“三改”后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檢查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是否符合機構設置情況,是否符合各生產崗位特點;是否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要求運行,備齊必需的法律、法規,以便員工學習和查詢;檢查了各單位對安全工作規程、“兩票三制”等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4、查隱患:主要開展了以下四方面的檢查:一是對各生產班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進行了檢查。絕緣工具、梯子、安全繩、安全帽是否按期作了檢驗試驗,電動工具、起重工具、臨時電源盤是否符合使用規定,兆歐表、鉗型電流表等儀器儀表是否如期校驗,對存在隱患和不合格的工器具是否進行妥善處理;二是對兩站安全設施進行了檢查。著重檢查了人身防護實施,如:工作場所的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光線是否足夠,安全圍欄是否有不規范或損壞情況,電纜是否有損傷、老化情況、孔洞是否正確封堵及防火措施是否完善,電源配電盤外殼是否接地,維護班組庫房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等;三是檢查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狀況、電纜及油庫防火阻燃措施落實情況;四是對設備缺陷進行了檢查。特別是對反復出現的缺陷和一些老缺陷,相關單位是否制定了合理的應急防范措施作了重點檢查。
三、檢查情況
11月7日、9日,由生產副廠長任澤民帶領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及各生產部門負責人,對銅站、龔站自查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總體情況良好,對發現的一些不安全隱患,諸如電纜孔洞封堵不規范和封堵防火泥脫落、個別場所照明光線不足、少數安全工器具和電動工器具存在安全隱患、個別電源配電盤外殼沒有安全可靠接地、少數地溝蓋板損壞等問題,對于這些能及時處理的問題,及時下發通知整改通知并進行了整改。對需要資金量大、整治時間長的項目,如壩體廊道部分照明線路老化、龔銅兩站油庫存在防火防爆安全隱患等問題,已經列入“龔銅兩站及沙灣梯調維護、整治、設備消缺項目”專項整治。
四、檢查結果:
監理安全檢查報告范文3
關鍵詞:安全監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實施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situation of severe, the supervising units in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various stages should be prepared to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task are analyzed in detail, and prevent and avoid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because of potential safety problems caused by the engineering accident happened.
Keywords: Safety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implementation
中圖分類號: TU71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近年來安全生產形勢的發展和對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的不斷提高,安全監理作為建設工程監理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在施工安全生產中必將承擔越來越重的責任,并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目前,我國的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安全生產基礎比較薄弱,安全監理被擺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對監理單位如何做好安全監理工作提出了挑戰。安全監理的范圍和責任逐步擴大,程度逐步加深。如何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規、規范和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現場人的安全行為、物的安全狀態和環境的安全措施,有效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杜絕和控制傷亡事故,實現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已成為安全監理的重要任務。
1施工準備階段
(1)在工程開工前,應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編寫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針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具有可操作性。安全細則應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工作流程,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檢查方案,確定具體的安全監理要點,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監理檢查表,根據工程進度計劃,制定安全檢查計劃,全面落實,突出重點;加強對現場各種危險源的識別和防范,采取預控措施,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理意見。
建立安全檢查驗收制度和安全評價制度,加強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做到事前控制和堅持“四不原則”,即不具備安全條件不批準開工,不符合上崗條件的人員不準上崗,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防護用品不準使用,不落實安全措施不準施工,從而避免事故發生。
(2)核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工程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加強對分包單位的資質審查,督促總承包單位加強對分包隊伍的管理。嚴格控制承包單位不得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杜絕分包工程的再分包,防止無資質隊伍參與工程。督促承包單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分包管理辦法,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3)建立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
建立工程項目包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和組織網絡,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認真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要求按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設置管理機構,設置專職安全員。要求施工單位健全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分解落實到人。此外,監理還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
(4)審核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書
主要審查焊工、電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司機及其指揮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督促施工企業雇傭具備安全生產基礎知識的一線操作人員。
(5)嚴把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核關。包括:
1)編制、審核、批準簽署是否齊全有效。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2)審查編制內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腳手架、起重吊裝、拆除、爆破等專項施工方案;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冬雨季施工方案;辦公、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及排水、防火措施。
3)應組織專家論證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有專家書面論證審查報告,論證審查報告的簽署是否齊全有效。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要針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先分析,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進行有效控制,消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人身事故或設備的發生。施工總平面布置要求配置合理,施工臨建布置得當,符合安全與防火要求,檢查現場消防設施是否齊全、完整,有無影響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存在。要針對工程的特點制定防塌方、防倒塌、防墜落、防物體打擊、防觸電、防中毒等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技術方案要全面、具體、周密,做到萬無一失。
凡是安全組織體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的,都要求施工單位按照監理的要求去整改。
(6)對現場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
對施工單位擬制使用的起重機械的性能檢測報告、驗收許可及備案證書、安裝單位企業資質及安裝方案進行程序性核查,經監理單位核查簽認后施工單位方可投入使用;拆卸前項目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所報送的拆卸方案及拆卸單位的資質等進行程序性核查,簽認后施工單位方可進行拆卸。
(7)對重大危險源實行旁站監理
根據已識別的重大危險源,確定與之相關的需要進行重點監控的重點部位、過程和活動,如深基坑施工、地下暗挖施工、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安拆、整體式提升腳手架升降、大型構件吊裝等,安排熟悉相應施工工藝和操作規程的監理員旁站監理。
2施工階段
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和特點,動態地掌握施工情況,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監理,并使施工安全處于受控狀態,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當施工單位對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調整、補充或變動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按原程序重新報審。
監理安全檢查報告范文4
甲米河二級水電站自2011年4月主體工程開工至2013年11月7日首臺機組發電以來,一直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始終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進行管理和控制,未發生一起重傷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管理到位。
2安全生產管理
2.1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
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主要包括規劃、設計審查、施工建設、竣工驗收等。
2.1.1安全設施規劃
安全設施規劃包括安全條件論證與安全預評價。建設項目在項目立項前,建設單位應當對項目的選址、工藝等各個環節的安全條件進行論證,并編制《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報告包括以下內容:(1)建設項目本身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2)建設項目對可能范圍內的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公眾活動、農民生產生活產生的安全影響;(3)可能范圍內的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公眾活動、農民生產生活對建設項目產生的安全影響;(4)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5)建設項目對當地自然條件的影響。
2.1.2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
建設項目在立項前,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評價機構應按AQ8001-2007《安全評價通則》與AQ8002-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預評價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種類和危害程度以及對從業人員安全、公共安全影響的定性、定量評價;(2)預防和控制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可能性評價;(3)安全設施設計原則、安全對策措施、安全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效果評價;(4)預評價明確的結論;(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2.1.3安全審查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具有審批權的上級單位或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提起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報(備案)表;(2)建設項目選址確認書;(3)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4)安全預評價報告書;(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設立安全審查通過的項目,應取得設立安全審查合格意見書。
2.1.4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由設計單位出具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專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完成后,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建設單位向具有審批權的上級單位或部門提出審查申請或備案。
2.1.5安全設施施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施工。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和相關施工技術標準、規范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同時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依法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審查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文件或者其他安全防范措施計劃。
2.1.6安全設施驗收
安全設施建成后需要試運行的,建設單位應組織試運行,并做好詳細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施工單位處理。施工單位應在安全設施試運行結束后編制試運行自查報告,建設項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編制安全設施施工總結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安全評價機構應編制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按照DL/T5123-2000《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執行。建設項目竣工后,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建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應向具有審批權的單位或部門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或備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通過竣工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竣工驗收意見和要求,修改完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形成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備案稿,報原審批單位或部門和項目所在地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2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應收集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并貫徹執行,有效防范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風險,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等。在工程建設前,應結合工程位于林區易發森林火災,隧洞開挖存在瓦斯等有害氣體,引水隧洞圍巖差、山洪泥石流威脅等特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結合工程安全生產實際,以公司的名義頒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制度》、《森林防火管理辦法》、《民爆物品儲存庫安全管理辦法》、《瓦斯防治措施》、《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工程建設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辦法》、《應急管理辦法》、《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管理辦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安全投入管理辦法》等安全管理制度性文件。通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可以防止生產經營單位管理的隨意性,有效地保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2.3安全生產組織保障
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公司總經理是公司第一安全責任人,是安全管理體系的負責人;總工程師是安全及其技術管理體系的主要責任人;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同時管安全,是安全生產實施體系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總監,是安全生產監督體系的主要責任人。建設單位還應成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作為公司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人員配置應滿足安全生產管理需要和《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規定的要求。建設單位還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總經理任安委會主任,副總經理任安委會副主任,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第一負責人和設計單位為安委會成員。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應持有《安全資格證書》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各施工單位也應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其第一負責人為本項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并在建設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工作。
2.4安全生產投入管理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明確規定:“建立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投入,形成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由此可見安全生產投入的重要性,建設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也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體。建設單位應當讓主管安全生產的部門牽頭,工會、工程建設部門參與,共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或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經財務審核,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主要負責人或安委會審定。安全生產投入應使用在安全工程,臨時安全防護設施,重大危險源、危險因素和事故隱患、危險因素的評估、整改、監控,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安全活動,勞動防護與職業健康,日常安全管理,應急救援及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建設項目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安全生產費用應設管理臺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監督使用。
2.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甲米河二級電站在建設過程中,對員工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場人員、重新上崗及換崗人員、班組長及其他人員,接受安全培訓的學時不得少于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間。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主要包括: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換崗安全教育,外來參觀、實習人員安全教育,職工復工安全教育,外借人員、臨時聘用員工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監督人員的資質培訓和安全再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以及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安全生產管理、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技術等知識;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等。其它安全教育通過開展“百日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月”等活動,使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員工對作業風險的辨識、控制、應急處置和避險自救能力,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綜合素質,防止產生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等。
2.6安全生產檢查與隱患排查治理
安全檢查目的在于辨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檢查生產現場安全設施、作業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是否符合安全規范,系統運行狀況是否符合現場規程。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建設過程中的事故隱患,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安全檢查工作堅持“閉合管理、持續改進”的原則,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甲米河二級電站安全檢查主要包括:定期安全檢查(月、年),經常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圍繞“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等六個方面展開。日常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檢查作業環境、作業行為、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各類規章制度的執行、安全設施等;季節性檢查主要包括:冬季防滑、防寒、防凍、防火,夏季防暑,雨季防汛、防泥石流、防風等檢查。專項檢查主要包括:爆破、開挖、高邊坡開挖、深基坑開挖、水上(下)施工、用電安全、高空作業、大型設備吊裝等危險作業而進行的特殊檢查;專業檢查主要包括:設備、用電、危險物品、塵毒作業、防汛、防火、交通和起重作業、壓力容器等而進行的檢查。安全檢查中發現違章行為應立即糾正,對一般問題和隱患應立即整改。發現重大隱患或評價為不合格需要停工整頓的,應以《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形式,具體明確下達整改部位和內容、整改措施建議、整改日期、經費來源、整改責任人和驗收人員。隱患整改實行閉環管理,整改責任單位要按照《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按期完成整改;隱患整改后,經驗收人員驗收、簽署驗收意見后報送檢查負責人。
2.7對承包商的管理
對承包商的管理一直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很多電站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甲米河二級電站建設單位對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管理概況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1)明確雙方的責任;(2)嚴格審查安全資質和專業人員的技術能力;(3)做好現場作業的安全風險分析;(4)開展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對承包商現場管理,甲米河二級電站主要做好了以下幾點:(1)工程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2)在有危險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溺水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環境污染等事故,要求施工單位作業前做好安全風險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經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核批準后,監督承包方實施;(3)在承包方進入作業現場前,檢查其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有資格證,并上報施工組織措施,辦理開工手續后方可施工;(4)建設單位和監理公司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施工,對違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情況及時糾正,并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罰款和教育。
3結語
監理安全檢查報告范文5
[關鍵詞]建筑電氣;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4 文獻標識號:A 文章編號:2306-1499(2014)08-0045-01
近些年來,隨著建筑物的服務功能不斷增加和擴大,提高了建筑電氣化、自動化、智能化的標準,這就使得建筑電氣專業在建設工程中的復雜程度越來越大,對電氣系統的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建筑電氣工程的質量,對于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竣工后運行的安全可靠程度、投資效益的體現等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對于一項建筑電氣工程而言,從開工到竣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工作自始至終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現就關于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談一些個人體會。
1.電氣工程施工技術的特點和影響因素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21世紀的電氣工程概念已經遠遠超出上述定義的范疇,電氣工程也是工程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建筑智能化的發展,凸現出電氣工程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它不僅影響到整個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和預期效果,還對整體設備的安全運行、節能效果及工程投入使用后的使用功能等等有影響。
電氣工程包括的工作內容較多,對于其管理也相對較為復雜,因而電氣工程質量在建設上呈現出一定的不穩定性,這就要求我們一定要時刻關注電氣工程建設施工中的每個細節,切實將工程質量管理置于重要地位。
電氣工程建設的另一大特征是各個要素之間具有很強的連貫性。電氣工程施工中的任何一個要素不合格都會給整個工程帶來連鎖效應,因此搞好電氣工程質量管理就必須關注每個發展階段及各個要素。
2.建筑電氣安裝質量保證技術措施
2.1認真搞好電氣管理技術交底
為保證電氣安裝工程的施工質量,應切實抓好管理工作中的事前控制。在施工前,承包單位的管理人員及電氣技術負責人、電氣施工工長等人員都必須參加管理交底。監理交底時,應對施工單位約法三章,以書面形式提出嚴格的電氣安裝質量要求,以管理工程師通報的形式下發至各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密切注意。經驗證明,這種預防措施能大大減少施工中的返工和扯皮現象。下面是某電氣安裝工種施工管理時,在工程初期向安裝單位提出的一份電氣安裝質量基本要求的實例,其主要內容如下:
(1)該工種以下幾個文件為電氣安裝工種施工質量檢查驗收標準。《電氣安裝工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032-2002)等。
(2)嚴格按圖施工,如需改動設計圖,一般應有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各方的簽認,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認不得施工。
(3)用于該工程電氣安裝的各種電氣元器件、材料必須符合圖紙要求,并帶有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及生產許可證,并須經質檢員和監理工程師審驗后方可使用。對于重要材料及元器件要由工程人員組織抽樣,送當地質檢部門檢驗后方可使用。
(4)該工程為三相五線制( TN2S) 供電系統,保護零線和工作零線嚴格分開,不得混用。所用導線顏色規定如下:相線A ――黃色、B ――綠色、C――紅色、中性線N ――蘭色、保護線PE ――綠黃雙色、開關線――白色。
(5)電氣安裝工程的隱蔽部分,如線管、接線盒的預埋,接地裝置、防雷裝置的安裝敷設等,必須經管理人員驗收認可后才能隱蔽。
(6)測量絕緣電阻及接地電阻時,必須有管理人員在場,否則結果無效。
2.2電氣施工方案審批
工程正式開工前,各施工單位必須提交電氣施工方案設計,對于特殊單位還需提交電氣施工組織設計,由電氣工程師審核后,報總工程師簽發同意后方可施工。
(1)電氣施工方案設計。電氣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該電氣安裝工程包含的項目;施工技術措施與電氣專業分期工程技術交底;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的有關內容;質量保證的措施;施工進度的安排;施工現場電力供應;施工資料的管理;成品保護措施;安全、消防及文明施工措施等。
(2) 電氣施工組織設計。下述工程范圍內,一般應有電氣施工組織設計:具有10 kV 變配電系統的工程;具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工程建筑電視共用天線、閉路電視、電視監視及防盜系統工程;樓宇自控、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等。
3.電氣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中的電氣操作危險高、事故多,因此必須做好施工時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電氣施工人員進場后,電氣負責人員應與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對其進行專項的電氣人員施工前的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現場的臨電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正規的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嚴禁無證上崗,平時還應做好交底記錄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在具體的電氣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實施要點如下:
(1)施工安全管理職責的劃分。 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 ①項目經理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②項目總工程師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③工長(施工員)對所管轄勞務隊(或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④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2)安全技術交底制度。①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②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前,工長(施工員)向所管轄的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③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長(施工員)要按工程進度向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④班組長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⑤安全技術交底按施工工種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
(3)安全檢查。①安全檢查方法可以分為定期性、經常性、季節性、專業性、綜性和不定期的職工代表巡視六類安全檢查方法。 ②安全檢查內容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理。③安全檢查的重點是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應編制安全檢查報告,說明已達標項目,未達標項目,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④安全檢查應注意:將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堅持檢查與改相結合;制定和建立安全檔案;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制度是貫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執行;落實責任是前提,強化管理基礎,以人為本是關鍵,常抓不懈是保證。
針對現在施工人員比較雜亂,素質參差不齊,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可以有效督促各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我曾經在我負責的“迎亞運市政道路兩側綜合整治配套光亮工程(荔灣區段)施工專業承包”中遇到這樣的情況,由于該工程需要高處作業,施工人員由高處吊落,慢慢把燈帶釘入外墻,但是某施工人員坐在吊板上,只用吊板上的繩帶綁住身體就開始施工(連個安全帶都沒有),正好遇上我在做安全檢查,于是我馬上叫停這名施工人員,責令再綁上安全帶再進行施工。
(4)現場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施工活動中發生的工程損害納入安全事故處理程序。按照有關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安全事故的處理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規定 》執行。
4.結語
總之,隨著建筑電氣技術的不斷發展,對建筑電氣工程的管理要求也越來越高,作為建筑施工單位的建筑電氣工程師,不單是酒店工程,所有的建筑工程的電氣系統施工管理必須以嚴謹的工作作風對待,并不斷學習,以高超的技術、豐富的經驗將電氣工程施工做好、管理好,以合格的工程,優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回饋業主和自己所在的施工企業。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S].2002(04):01.
[2]陳御平.電氣施工員(工長)崗位務實知識[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7.
監理安全檢查報告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水庫大壩(以下簡稱大壩)安全管理,規范大壩安全鑒定工作,保障大壩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壩高15m以上或庫容100萬m3以上水庫的大壩。壩高小于15m或庫容在10萬m3~100萬m3之間的小型水庫的大壩可參照執行。
本辦法適用于水利部門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轄的大壩。其它部門管轄的大壩可參照執行。
本辦法所稱大壩包括永久性擋水建筑物,以及與其配合運用的泄洪、輸水和過船等建筑物。
第三條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中心對全國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所轄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機構(以下稱鑒定審定部門)按本條第四、五款規定的分級管理原則對大壩安全鑒定意見進行審定。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大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50m以上中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市(地)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其它中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30m以上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其它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
流域機構審定其直屬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水利部審定部直屬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
第四條大壩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組織所管轄大壩的安全鑒定工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的大壩安全鑒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以下稱鑒定組織單位)。水庫管理單位協助鑒定組織單位做好安全鑒定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大壩實行定期安全鑒定制度,首次安全鑒定應在竣工驗收后5年內進行,以后應每隔6~10年進行一次。運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強烈地震、工程發生重大事故或出現影響安全的異常現象后,應組織專門的安全鑒定。
第六條大壩安全狀況分為三類,分類標準如下:
一類壩:實際抗御洪水標準達到《防洪標準》(GB50201-94)規定,大壩工作狀態正常;工程無重大質量問題,能按設計正常運行的大壩。
二類壩:實際抗御洪水標準不低于部頒水利樞紐工程除險加固近期非常運用洪水標準,但達不到《防洪標準》(GB50201-94)規定;大壩工作狀態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運用條件下能安全運行的大壩。
三類壩:實際抗御洪水標準低于部頒水利樞紐工程除險加固近期非常運用洪水標準,或者工程存在較嚴重安全隱患,不能按設計正常運行的大壩。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組織
第七條大壩安全鑒定包括大壩安全評價、大壩安全鑒定技術審查和大壩安全鑒定意見審定三個基本程序。
(一)鑒定組織單位負責委托滿足第十一條規定的大壩安全評價單位(以下稱鑒定承擔單位)對大壩安全狀況進行分析評價,并提出大壩安全評價報告和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二)由鑒定審定部門或委托有關單位組織并主持召開大壩安全鑒定會,組織專家審查大壩安全評價報告,通過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三)鑒定審定部門審定并印發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第八條鑒定組織單位的職責:
(一)按本辦法的要求,定期組織大壩安全鑒定工作;
(二)制定大壩安全鑒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委托鑒定承擔單位進行大壩安全評價工作;
(四)組織現場安全檢查;
(五)向鑒定承擔單位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
(六)籌措大壩安全鑒定經費;
(七)其他相關職責。
第九條鑒定承擔單位的職責:
(一)參加現場安全檢查,并負責編制現場安全檢查報告;
(二)收集有關資料,并根據需要開展地質勘探、工程質量檢測、鑒定試驗等工作;
(三)按有關技術標準對大壩安全狀況進行評價,并提出大壩安全評價報告;
(四)按鑒定審定部門的審查意見,補充相關工作,修改大壩安全評價報告;
(五)起草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六)其他相關職責。
第十條鑒定審定部門的職責:
(一)成立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
(二)組織召開大壩安全鑒定會;
(三)審查大壩安全評價報告;
(四)審定并印發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五)其他相關職責。
第十一條大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50m以上中型水庫的大壩安全評價,由具有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甲級資質的單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關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承擔。
其他中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30m以上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評價由具有水利水電勘測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的單位承擔;其它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評價由具有水利水電勘測設計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的單位承擔。上述水庫的大壩安全評價也可以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承擔。
鑒定承擔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對業績表現差,成果質量不能滿足要求的鑒定承擔單位應當取消其承擔大壩安全評價的資格。
第十二條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應由大壩主管部門的代表、水庫法人單位的代表和從事水利水電專業技術工作的專家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50m以上中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由9名以上專家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數不得少于6名;其他中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30m以上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由7名以上專家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數不得少于3名;其他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由5名以上專家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數不得少于2名;
(二)大壩主管部門所在行政區域以外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
(三)大壩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等單位的在職人員以及從事過本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的人員總數不得超過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
(四)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應根據需要由水文、地質、水工、機電、金屬結構和管理等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五)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應當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履行職責。
第三章工作內容
第十三條現場安全檢查包括查閱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與運行資料,對大壩外觀狀況、結構安全情況、運行管理條件等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并提出大壩安全評價工作的重點和建議,編制大壩現場安全檢查報告。
第十四條大壩安全評價包括工程質量評價、大壩運行管理評價、防洪標準復核、大壩結構安全、穩定評價、滲流安全評價、抗震安全復核、金屬結構安全評價和大壩安全綜合評價等。
大壩安全評價過程中,應根據需要補充地質勘探與土工試驗,補充混凝土與金屬結構檢測,對重要工程隱患進行探測等。
第十五條鑒定審定部門應當將審定的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及時印發鑒定組織單位。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本行政區域內大中型水庫及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30m以上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報送相關流域機構和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中心備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將上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結果匯總后報送相關流域機構和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六條鑒定組織單位應當根據大壩安全鑒定結果,采取相應的調度管理措施,加強大壩安全管理。
對鑒定為三類壩、二類壩的水庫,鑒定組織單位應當對可能出現的潰壩方式和對下游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采取除險加固、降等或報廢等措施予以處理。在處理措施未落實或未完成之前,應制定保壩應急措施,并限制運用。
第十七條經安全鑒定,大壩安全類別改變的,必須自接到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大壩注冊登記機構申請變更注冊登記。
第十八條鑒定組織單位應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對大壩安全評價報告和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進行歸檔,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大壩安全鑒定工作所需費用,由鑒定組織單位負責籌措,也可在基本建設前期費、工程歲修等費用中列支。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不按要求進行大壩安全鑒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對大壩安全鑒定工作監管不力,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