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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調控法的特征范文1
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而是實行宏觀調控的現代市場經濟。在房地長市場的運作過程中政府的培育和引導功能至關重要,政府通過各種宏觀調控手段不斷地調控著房地產市場的走向繁榮和穩定。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就是國家采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從宏觀上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節,以保證其供需平衡,保證房地產市場穩定的運作。在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節過程中,法律手段是不可或缺的,這要求宏觀調控要體現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做到有法可依。研究經濟法視野下的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問題,對加強當前我國宏觀調控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力度,從而從根本上遏制房價上漲速度過快有著重要意義。
一、從經濟法視角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應具備的特征
(一)整體性
整體性,體現在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以及調控對象上。社會整體利益應該具有以下幾個特征:第一,受益主體的非特定性;第二,公共利益的設定不應出于個別主體的商業目的,但是公共利益的設定并不排斥整個社會的商業目的,也不排斥旨在促進公共利益的次級群體利益;第三,公共利益的確定及實現應通過法定的正當程序來實現,并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經濟法基本原則要求宏觀調控要著眼于社會經濟的宏觀結構和總體運行,目標涉及社會經濟增長、經濟穩定、結構協調等宏觀指標和各類經濟總量,影響對象的范圍是社會經濟全局。觀調控往往是指向未來的,具有超前性,宏觀經濟形式是變幻莫測的。經濟法中的宏觀調控法是介于一般性與特殊性、原則性與靈活性、自治性與強制性之間的法律。因此,經濟法要比一般的法律更抽象、更一般,只有這樣才能涵蓋整個宏觀經濟全局,如果規定得太具體就會導致因小失大,不能進行宏觀調控。
(二)間接性
間接性,指宏觀調控主要通過計劃、稅收、以及各項經濟政策等手段,間接引導市場主體行為的特性,主要體現在調控方法及手段上。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具備很強的政策性,政策是宏觀調控的靈魂。宏觀調控政策對宏觀調控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無視宏觀調控政策就不可能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法是宏觀政策的法律化,為貫徹和落實宏觀政策提供了一套法律程式,有利于依法貫徹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為制定經濟法的具體條款進行有效嘗試,國家主要操作直接影響有關經濟總量的經濟杠桿,影響和帶動社會眾多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
二、從經濟法的角度看我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中的問題
(一)未真正以經濟法為原則理解宏觀調控的意義
提到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人們總是將房地產宏觀調控和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政府調節混為一談。健康的房地產市場實現的應該是均衡價格,并且自然形成消費市場從高到低的梯度分布。如果要分析宏觀調控法調整房地產市場的目標、手段以及評價宏觀調控法調整房地產市場的不足問題,則必須準確界定宏觀調控法的理論前提。房地產市場的外部效益并不能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市場機制在公共價值的實現上是失靈的。價值規律對市場的調節屬于事后調節,從價格形成、信息反饋到產品生產有一定的時間差。房地產利潤暴增誘發的房地產市場亂象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并可能最終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如果說這種區分在社會層面沒有被重視可以理解的話,那么在法學研究中忽視這種區分則是不可接受的。
(二)宏觀調控法律體系不完善,與房地產市場相關的經濟法研究有待加強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升溫,房地產市場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其在維護社會公平方面無能為力。房價不斷上漲,超出了大多數有購房需求的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長此以往,將不利于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持續和穩定的發展。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大都以下發文件、通知等形式進行,立法層級較低,缺乏完整的法律框架和結構。大部分文件無法自上而下順利執行,無法起到積極良好的執行效果。因此,完善我國房地產市場調控體制就要完善其法律規范體系。土地的自然壟斷性特征決定了房地產的壟斷性特征,它體現為房地產市場的非同質性。當前,法學界對房地產市場法律調整的研究忽視了市場秩序規制法、市場監管法、國有經濟參與法對房地產市場的法律調整。經濟法其他組成部分對房地產市場的法律調整尚未受到重視。
(三)宏觀調控的主體權力義務范圍不明確、調控主體之間關系不明確
在房地產市場主體各自追求利潤最大化和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很容易造成房地產市場經濟法律關系混亂,以至于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主體之間關系部明確。當前我國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常常未明確主體權力的義務范圍。由于宏觀調控的主體之間關系不明確,房地產市場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嚴重損害了市場機制的活力。經濟法主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經濟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組織管理性流轉和協作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房地產市場主體享有法律賦予的財產權、經營權、經濟請求權等權利,作為經濟法主體,房地產市場主體要促進公共經濟利益的公平與公正。房地產市場主體需要掌握較多的知識和信息,才能成為理性的市場參與者,才能作出其最優決策。因此,需要國家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廣告法等來調節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維護合理的競爭結構,實現良性的競爭模式和經營秩序。房地產市場有較高的門檻,具有高交易成本特征。對于調控主體來說,要建立相互監督的機制,要明確每一級執行主體的權力義務,要保證信息公開,保證每一個調控主體和執行主體都能掌握相對應的信息。
三、經濟法視野下實現我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路徑
(一)規制政府行為,在房地產宏觀調控中體現經濟法價值
我國經濟體制是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就是說是從全面的國家干預走向市場的,政府不但養成了直接參與微觀經濟活動的慣性。經濟法所表達利益的全局性與總括性的保護,但個人利益、公共利益與國家利益之家是緊密相連。干預經濟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來說,往往有著干預經濟的本能和慣性。政府本身難以為市場失靈定出一些具體的標準或界限,使干預行為處于不確定狀態。阻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的主要矛盾是政府干預過多,國家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其權利不能由經濟法律關系主體靠合意去克服,要通過經濟法的變動去克服。經濟法追求的是社會公平,這并不與效率優先相矛盾。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基于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要對政府干預經濟的權利和義務、范圍、手段、時效等做出具體的規定,防止政府權力濫用。強調市場主體自由競爭,由市場機制進行資源的配置。服務型政府的建設與國民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也是經濟法所倡導的法治理念。
(二)建立房地產宏觀調控立法體系,規范市場主體
運用以法律手段建立規范化的房地產業運行環境,是促進我國房地產業持續增長、實現房地產市場穩定運行的有效途徑。經濟法視野下宏觀調控是國家職能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經濟法的立法既要重視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又要注意發揮政府在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的作用,以適應新的歷史條件下經濟法的調控要求。國家對于經濟生活的及時調控需要在法與經濟之間建立新的參量經濟政策。具有強制性法律手段主要是通過規范房地產市場主體行為,并且在協調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干預房地產市場的力度與程度會影響市場主體的積極性,這是政府介入房地產市場的適當性和合法性問題。中間層主體對市場主體的規制權來源于市場主體的共同約定,中間層主體對市場主體的規制難以達到應有效果。當法律手段被當作宏觀調控的基本手段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市場經濟,要求我們建立并完善一種可操作性強的房地產宏觀調控立法體系。盡管目前我國的經濟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在立法中的部門利益,但政府部門在立法過程中對法律的形成仍有實質影響。
(三)規范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手段,實現科學調控
宏觀調控法的特征范文2
綜觀這一輪經濟運行出現的問題,本質上其實是結構、體制和增長方式問題,是結構矛盾和體制缺陷的綜合反映。在保持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通過宏觀調控使經濟結構趨于合理,是調控的最終落腳點。在宏觀調控向縱深挺進時,根據經濟運行情況隨時調整完善政策至關重要。
中國當前的經濟增長具有與以往完全不同的特點,供給增長能力大大提高,無論最終消費品還是基礎產品,增長的潛力都很大。幾個一度緊缺的行業中,糧食增產已成事實,鋼材、水泥、有色、電力的生產能力也大幅度提高。新一輪經濟增長中,經濟的周期性繁榮或將結束于生產過剩,而不是以往的由結構性供給不足導致的過熱和通貨膨脹。
目前最應該擔心的不是未來供給不足,而是出現新的過剩。物價繼續上漲,需求大于供給時,意味著增長仍然有一定的上升空間;當物價回落,供給開始大于需求時,則是繁榮期結束的標志。當然,由于這一輪增長的消費需求空間巨大,過剩問題始終是周期性,不會很嚴重,也不會持續時間很長。經濟發展的基本約束仍是需求而不是供給。
當前的宏觀調控是在市場配置資源的環境下進行的,致力于保護可能的經濟上升空間,防止過早地約束需求導致經濟增長回落,應該以市場為基礎改善宏觀調控。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穩定需求和控制風險,為保障調控成果及經濟的健康發展,目前宏觀調控的重點應該轉向總量方面,以經濟增長、物價、國際收支為核心,減少行政手段,多使用經濟和法律手段,通過利益、風險責任之間的聯系亦可約束企業行為。
隨著基本經濟制度的完善,市場競爭的風險,包括生產過剩的風險,將主要由企業、居民等市場主體承擔,經濟運行的市場化特征(周期性的過剩,通過破產失業消化過剩;各種價格對生產和要素流動起主要調節作用等)將逐步明顯。因此,宏觀調控體系的改革方向應該是:進一步減少直接的行政手段對市場活動的千預;規范和穩定宏觀調控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提高對宏觀經濟運行的分析預測水平,通過宏觀調控目標的適時調整協調財政貨幣政策,引導市場主體的活動,保持經濟總量平衡,優化經濟結構。調節模式應該向市場化、規范化、法制化、透明化方向轉變。
當前宏觀調控中某些經濟手段的作用不夠理想,調節措施伴隨的風險較大,都與宏觀調控的基礎不完善有關。例如銀行和金融企業的內在機制不完善,權、責、利關系不對稱,造成了國家承擔大部分的金融風險責任,同時以行政手段(控制不良貸款比例等)約束大多數的金融活動,使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調節措施伴隨的風險較大;又如財稅體制不完善,財政支出還不夠規范和透明、各級政府的財權和事權不夠一致,稅收體制也還存在諸多問題。
這都增加了財政政策的風險,限制了減稅措施的實施。應該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金融體制、財稅體制改革,促進資本等要素市場發展,盡快完善宏觀調控的基礎。另外,理順宏觀調控各部門的關系,尤其是計劃、金融、財政等部門間的關盡,規范穩定各自的職能,宏觀調控才能達到最終效果。
計劃的職能今后宜集中在捉出宏觀調控的目標;政府支出的安排則宜集中到財政部門。財政職能應該重點強化公共財政職能,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各級財政支出首先應保證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要;基礎設施建設必須由財政支出的也應盡可能引導社會資金參與,財政資金不能再投入一般競爭性產業。將所有財政性支出納入預算范圍,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實行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完善預算體系,提高預算編制、執行的透明度,加強預算的責任和監督。
宏觀調控法的特征范文3
關鍵詞:經濟法 宏觀調控法 市場規制法
一、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制法的產生
(一)現實基礎
市場經濟是用價格機制、供求機制和競爭機制等市場機制對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一種經濟運行方式,具有競爭性、趨利性、自發性、平等性和開放性的特點。
它是一個歷史現象,是相對于封建經濟而言的一種經濟形式,是發達商品生產階段的產物。隨著資本主義發展階段的變化,資本主義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也相應地經歷了早期市場經濟體制、近代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三個階段。
國家干預的出現具有必然性,各個國家的不同條件只會影響國家干預經濟的時間、方式及程度,卻不能排除國家干預。國家干預的程度和方式必須隨著市場機制的發展而不斷調整。
(二)理論基礎
宏觀經濟調控法律制度的建立主要源于市場經濟調控理論,其法理基礎是脆弱的。目前法學界普遍從國家干預市場的角度,定位宏觀調控,形成有限干預、適當干預和謹慎干預等不同觀點,這些觀點為宏觀調控立法模式的創立提供了理論學說。
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出現了與時代對應的幾種不同的學說和理論,它們分別是:經濟自由主義;凱恩斯主義;后凱恩斯主義。
二、混合經濟制度中的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制法
國家調節和市場機制調節的結合,可稱為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市場調節,現代市場經濟也可叫“混合經濟制度”。根據市場與國家宏觀調控在各國市場經濟體制中的組合方式,混合經濟又表現為三種具體的市場經濟類型,在這三種經濟類型基礎上產生了三種經濟法類型:
(一)市場主導型經濟的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制法
絕大多數國家是介于純粹統制經濟和純粹市場經濟這兩種極端模式之間的,英國和美國屬于偏向純粹市場經濟。支配“自由的市場經濟”的原則是:只要能不限制個人的經濟自由,就不允許國家或文化因素去限制這種自由。
市場主導型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征是:(1)經濟調節強調多市場、少政府。(2)采用經濟政策進行宏觀調控。(3)以穩定增長為經濟調控的目的。(4)宏觀調控的透明度較高,政府、市場和企業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的地位與活動,一般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二)社會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
社會市場經濟的基本含義和理想目標就是在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基礎上鼓勵和發展自有競爭的市場經濟,同時通過各種經濟立法和經濟政策等政府干預措施,來防止市場自有競爭可能引起的壟斷、貧富分化和經濟社會的無政府狀態,以便達到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幣值穩定、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實現大眾的福利。
社會市場經濟的直接起因是對戰爭期間嚴厲的經濟統治的反感。
聯邦德國之所以把它的市場經濟稱為“社會”市場經濟,是因為德國人認為他們的市場經濟必須具有“社會意識”。他們力圖在個性自有與社會公平、個人積極性與社會平等之間建立平衡,使市場經濟具有“社會意識”。
(三)政府主導型經濟的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制法
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強調企業與政府的合作,為此建立了二者直接對話和協調的機制,企業在政府調控的直接規范下自主程度相對較低。企業決策既受市場支配,又受政府影響,具有雙重決策參數,而最終決策在長時間內與政府意圖相一致。政策宏觀調控直接指向企業時,實際上開辟了資源配置的另一通道,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作用有所下降。宏觀調控手段側重于經濟計劃和產業政策,追求力度和時間效應,由于存在政府對企業大量隨機監督與指導的緣故,宏觀調控的透明程度較低。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主要代表國家為法國和日本。
三、完善中國宏觀調控與市場規制法律的構想
完善中國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的構想,應該從五個方面出發:
第一,立足國情借鑒西方成功立法經驗。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特殊時期,中國市場經濟的法律化進程更多地表現為對西方相關法律制度的移植。歐美發達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經歷了數百年的時間,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也比較完善,如果吸收借鑒這些發達國家的成熟制度,正是研究西方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的意識所在。
第二,制定一部宏觀調控基本法。
第三,按現代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晚上宏觀調控專項法,包括:關于經濟計劃法、關于產業政策法、關于財稅宏觀調控法、關于金融宏觀調控法。
第四,對反壟斷執行機關的構架:反壟斷機構設立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精干高效、權威獨立原則,以及專家化和專業化標準。我國應當設立類似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準司法反壟斷專門機構――“國家公平貿易監督委員會”與“證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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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進行宏觀經濟調控中應該是一種擇優選用的原則,應該幫助消費者和產業者知道新形式下的最好的技術、生產渠道、發展模式或者是調高效益的方法。我們的國家由于名族眾多,地域廣闊,可用于發展的藝術和文化底蘊也是最多的,在不同的社會意識和心里下,其經濟行為和協調關系也不一樣,因此由于歷史、文化的不同會對藝術與文化認知的意識形態產生差異,一般來說在宏觀經濟調控下有三種模式(圖1)。一種是以個人或者是團隊合作形式的自由經濟模式,通俗地來說自由經濟模式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法治與國家行政規范的指導下,對社會人文與藝術傳統因素的個體經營模式,特別是在藝術與文化產業集聚區,此種模式尤為明顯。其實早在19世紀后期,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就有了類似的手工藝作坊,并由此而孕育出了各種行會經濟體制,自由經濟模式的有事在于其調節市場經濟的轉變作用,同時實現各民族歌地域之間歷史、藝術、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在政府宏觀經濟調控的基礎上,起到維持宏觀經濟穩定的杠桿行為作用,并對社會儲蓄與保險承擔責任。另一種是企業的集體職能模式,這種模式一般可以理解為集體協調市場經濟的行為,藝術與文化可以使個體的發揮,也可以使以集體為載體的創造性經濟活動。現在各種以高校為載體的產業園、高科技軟件應用;以藝術文化娛樂中心為載體的影視、動漫、展示;已消費為主體的各種民族旅游、映像互動等等。這種集體協調可以使民族與民族之間,也可以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而由此形成的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體系,與藝術歷史文化的演繹,政府經濟管理機構的改革、政府經濟宏觀計劃的協調、藝術與文化產業金融系統、企業模式、勞資關系都十分緊密的相互聯系在一起。第三種是國家政府職能模式,國家和政府在行政市場體制中起指導性調控行為的作用,,建立和健全有法律規制的,帶有中國特色的藝術文化的市場經濟在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中是十分必要的。例如:新加坡模式。由功能完備的職能部門來控制投資和藝術產業的發展,這種宏觀經濟的調控無論是在穩定社會經濟,發展社會文化,宣傳傳統與道德界面,更加具有充實性,且具有長久發展的潛力。
二、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對中國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影響分析
(一)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行為特征藝術與文化作為一個新興的知識性意識形態產業,首先需要的是政府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指導,從當今世界關于文化產業的實踐經驗來看,宏觀調控的手段對于藝術與文化創意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例如1997年的“創意英國”全球推廣計劃,在稅收、出口計劃、財政支出所給與的發展戰略計劃,不僅影響了社會經濟發展,同時也推動了國民消費意識的增長。其次藝術與文化的行為特征需要受到規范的約束和保護,藝術和文化從意識層面上來說是我們的精神財富,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更是政府職能機構對于經濟宏觀調控的手段,經濟學之父霍金斯就曾經提出,文化與藝術需要有傳承的載體,這種載體是一種價值,體現在知識的民族性、文化的差異性、對社會的貢獻性上面,所以要有完備的法律和宏觀的政策去促進它,只有這樣,我們的創造活動才有價值。第三,個體與團隊的作用在往往可以創造一系列的連鎖反應,這種創造性思維不僅可以帶動經濟的跳躍式發展,在繪畫、設計、電影與時尚、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甚至我們的將來都會給予深刻的影響,而藝術與文化不僅僅是簡單的創意產品的價值,同時也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宏觀經濟調控的手段,只有激發出這種行為才能促進社會的共同繁榮和文明的進步。第四,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行為需要產業經營的主體,只有通過市場的運作與開發,才能夠在市場與消費者之間搭建起橋梁,這些產業經營的主體利用資源和環境,提高全民整體素質,這不僅是帶來了經濟效益,同時也對社會整體進步起到了推動作用。
(二)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對我國經濟轉型與經濟增長的作用中國經濟增長從來都不曾像現在這樣備受關注,近50年來似乎沒有一個國家做的能比中國更出色,如果讓我們穿越到從前,以一個歷史者的眼光來看中國現在的復興,不難看到中國的經濟增長主要在于宏觀調控下漸進式的市場導向,改革開放并不是一條平坦的康莊之道,經驗告訴我們要“摸著石頭過河”,這種局部性的市場導向與改革往往是在取得成功之后再隨之推廣。而現在的中國經濟又處在轉型期,藝術與文化的創意與發展也符合我國宏觀調控機制的中“微觀先行”的思路,現今中國的高儲蓄額對于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并不是一件可喜的事情,如果不考慮到社會消費能力以及社會主動投資的可能性,那么中國經濟也可能會出現高儲低開的局面,只有通過刺激消費與改變投資方式,促進資本積累才能有利于經濟發展。以江蘇省為例,作為全國經濟發展的排前兵,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每年的增長率超過25%,高于江蘇省地區生產總值和第三產業的增速,據統計2011年,江蘇文化產業產值達到1500億元,占GDP比重的3.42%,比全國平均水平高了0.7個百分點(表1)。從諸多數據可以看出,現在中國經濟宏觀調控重點已經從開放投資轉向了擴大內需、增強消費的理性控制階段。長期以來,我國的經濟投資一度出現過熱的現象,導致了投資與消費的失衡,隨著中國經濟由計劃統制模式走向社會主義特色的市場經濟,社會資源的配置不在是由國家宏觀控制供需比的單一模式,隨著改革的深入,可以預期的是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一定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保持高速增長的需求和消費比率,但是由于中國計劃經濟時期所遺留下的高儲率以及銀行投資貸款項目過熱的問題,會導致文化創意產業在現有的經濟體制轉型中不能以主力軍的姿態出現,但其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作為經濟轉型期的文創產業在當前進出口投資疲軟,國家經濟增長速度放緩的情況下,作為改變現有收入分配格局,促進消費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對中國宏觀經濟內外平衡的影響近十年以來中國經濟的GDP平均增長率都在10%以上,但是從社會經濟內外平衡的研究來看,現在的經濟體制構架存在著嚴重的失衡狀態。就國內而言從宏觀經濟學角度來分析,國民經濟的內部吸收成分,即消費投資額對社會經濟增長的貢獻值很低,國內的經濟增長都是政府企業在投資涉外進出口項目或者是基礎設施中體現出的價值逆差;從外部環境來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早就開始重視文化創意產業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并把其納入國家經濟宏觀協調的范疇中加以深化,以美國為例,其創意產業早已成為國家最大的出口產業,好萊塢影視、迪斯尼主題公園、第五大道等等。據統計,2011年,僅美國的知識產權產業就約占國家生產總值的5.24%左右。在美國藝術與文化創意作為知識經濟的核心,成為其國家經濟宏觀調控中最為重要的內容。當前的世界經濟已經不在是資本積累初期的意識形態了,多元化、金融性、創造性已經成為現今社會發展的主流,在中國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需要對藝術與文化創意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上升到戰略高度,這不僅對社會繁榮穩定、提高國民的綜合素質、增加經濟增長點、促進社會就業率,都會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
(四)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是國家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增長方式之一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經濟增長與傳統經濟學中關于經濟發展的理論有所不同,現有的快速經濟模式并不適合于藝術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短期的經濟增長是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所不能帶來的,它需要資源配置循環利用,需要先發展后規范進而邊發展邊規范,并逐步轉向先調控后發展的過程,利用藝術和文化的附加值實現經濟增長轉向,同時依靠新技術改善結構的優化整合,影響體制改革,同時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可以有適度的經濟增長速度,同時能體現當前社會對于知識價值體現的一種新形式,兼顧傳承與中國的沒學道德,同時體現地投入高回報的經濟增長特色。在這里可以運用經濟學GNP的模型修訂指標來衡量宏觀調控機制的有效性,即GNP=GNP-Dm-Dn+A,其中Dm代表人力資本的折舊,Dn表示資源配置的折舊,A表示折舊資本的再利用。模型建立的基本思路是在中國現有的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學宏觀調控下,通過對中國社會經濟、資源利用率等因素,考慮進人文發展指數(HDI),通過藝術與設計創新提高生活品質、促進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所以當前中國社會的宏觀調控政策需要有可持續發展的良性思維能力,而藝術與文化不僅可以使經濟增長的方式之一,同時也是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方向。
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下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構架模型
(一)國家財政與貨幣政策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因地域而異,人文風情也不經一樣;由于歷史原因、民族傳統與風俗習慣的不同,國家在對待文創產業的財政和貨幣政策的調控機制要有不同類型與之適應。大體上來說,一類是投資性財政政策或者是激勵政策模式,在鼓勵和幫助的機制下,擴大財政支出,降低稅率,減少各種規費和地方性稅收,以刺激需求和吸引外部資金流動。另一類是有計劃財政支出政策,提高稅率,控制需求平衡。利用激勵模式促進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高就業率和消費水平,提升當地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水平;對于那些需求過度,供需比不平衡,財政支出過高的要采取穩定有效的措施,一切從有利于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思路出發,做好宏觀調控工作。
(二)社會資源分配以及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對于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來說,特別需要對社會資源的有利分配,在初次分配的過程中應該按文創產業的生產要素進行分配,通過再分配政策調節社會資源的收支水平,計劃協調好資源的社會供需比,既要保障對經濟增長的有效利用率,同時也要對資源的分配所帶來的風險和回報率做好預判。國家宏觀調控文創產業的手段一般由稅收來調節社會、地區間的極差水平,同時通過轉移支付調節社會各階層之間的收入比,還有最為關鍵的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作為調節劑,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特別是藝術和文化創意產業是知識產權與國家社會非物質文化遺產息息相關的經濟體模式,需要國家宏觀調控系統中法律規范的約束和保護,因此經濟增長是宏觀調控的目的,而對于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來說宏觀調控還應該有另一個層面的內容即文化的傳承。
(三)文化創意的產業政策對于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來說,并不是一味的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強調經濟增長實際上不能忽視藝術品和藝術家在創造精神財富時的不確定性,需要在宏觀經濟體制調控中加以體現,可以通過財政和貨幣政策,增加貨幣供給量,刺激市場消費水品,同時增加教育投入和素質培養,例如美國國家博物館、藝術館、美術館、設計中心等藝術文化中心占城市公共服務的比重有87%以上,免費對外開放以及參觀的幾乎占95%以上,城市基礎文化建設的比重占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47%。依據經濟最優投資模式主要受國家就業率增長的驅動原理,目前的中國實際處于經濟投資過度,未來就業率水平下降的經濟過渡期,我們在文化基礎建設投入與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因此國家對文化創意產業宏觀經濟政策上應該有“傾斜”的政策,要有合理的維護和適度的競爭機制,不能盲目的追求規模經濟。
(四)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在國家宏觀政策調控機制下的構架圖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需要有國家宏觀調控機制政策的引導,而有利的經濟增長點;有競爭力的知識產權;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力;都能讓中國的經濟擺脫過渡依賴對外貿易的被動局面,減少外部需求周期性波動的影響,但是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跨越性邊界十分模糊,因此需要從經濟學宏觀控制的角度來量化分析,給出了關于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在國家宏觀政策調控機制下的構架圖(圖2)。從構架圖上我們可以看出文化創意產業的增長模式對國家經濟宏觀調控政策構成了一個外循環的過程,如果單從國家GDP即國名生產總值上來看是不能體現資源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社會藝術文化教育水平、創新科學技術等諸多相關因素的,但是從構架圖上我們可以明確的看出文創產業的經濟增長模式是對國家宏觀調控機制起到深刻影響作用的,當前我國的經濟增速放緩,內需不足,特別是社會儲蓄率過高而物質消費水平偏低。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對于基礎設施和制造投資比重太大,而對文化、素質、教育、藝術等公共服務投資嚴重失衡。從構架圖上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中國當前宏觀經濟調控政策應向著有利于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方向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而在宏觀經濟調控下的中國的文化創意產業應抓住機遇和挑戰,依據地域文化以及科學發展的優勢,不斷完善自身產業模式,從長遠的角度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走宏觀科學的市場經濟體制。
四、結論及補充
宏觀調控法的特征范文5
關鍵詞: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投資計劃管理模式投資宏觀調控模式
一、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及體制缺陷
我國現行的投資計劃管理模式可以概括為以項目管理為中心、以立項審批為手段、以控制年度投資規模為主要目標的管理體系。在實際操作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規模控制。每年由國家計劃部門制訂年度投資規模計劃,切塊分至國務院各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各部門、各地方再依此原則逐級向下安排計劃。二是分級審批。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開工報告都必須經過計劃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按基建、技改分類由不同的部門審批管理,審批權限按項目生產規模的大小劃分。三是事后調整。在投資計劃被突破、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影響的情況下,一般采取清理壓縮在建項目和從嚴控制下年度投資規模、上收限額審批權限、停止審批新開工項目等急剎車調控手段。與傳統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模式相比,現行投資計劃管理模式有一些重要改進,但總的看來,現行投資計劃管理模式還沒有擺脫傳統計劃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其特征和缺陷主要表現在:
首先,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核心是定項目,是對項目和企業的直接管理和行政管理,是一種微觀管理,充其量是大微觀管理,而不是宏觀管理。這就導致了人們常說的宏觀管理的虛位,本應是著眼宏觀、調控總量,實則是著力微觀管理、虛置了總量調節。
其次,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本質是直接控制、行政管理,取代了或代行了本應屬于企業和商業銀行的管理職能,造成了政府職能的錯位和越位。投資決策權力的錯位必然導致投資行為扭曲和投資決策責任的“真空”,這是我國固定資產投資效益低下的根本癥結所在。
其三,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主要手段是行政審批,本想強調集中,實則造成分散。面對每年數以萬計的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只能采取一定程度的分權,實行兩級調控或多級調控。這一模式的長期實行形成了兩個令人憂慮的“機制”:一是為過審批關而故意低報項目概算,化整為零,分散審批,形成地區產業布局趨同機制;二是引來許多“釣魚項目’,形成倒逼機制。
其四,投資計劃管理模式對項目和資金的分配主要不是根據市場和效益的原則,而是根據平衡各地方各部門利益撒胡椒面和誰能跑就給誰的原則。這樣,很多不該批的項目批了,不該給錢的給了。這些項目往往冠以“重點”稱號,有國家的,省的,市的,縣的,還有各部門的,重點項目滿天飛,結果是重點不重,國家難以集中力量搞好少數真正的重點項目,資金的利用效率很低。
最后,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主要調控方法是在出現問題時硬性清理壓縮在建項目和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這種調節方式簡單直接,見效較快,但負作用很大。“一刀切”的結果是良莠不分,使一些應該加快完工的項目無法完工,一些應該開工的項目無法開工,而一些應該停下的項
目由于有特殊關系或善于變通或自行其是也不一定就卡得住。
二、建立新的投資宏觀調控模式
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改革方向,新的投資宏觀調控模式的總體思路是:遵循三個分開原則,建立雙向約束機制,實現五大轉變,形成以間接調控為主的宏觀調控體系。
(一)遵循三個分開原則是理順若干重大關系的基礎和前提。首先,要實行政企分開,政府不能錯位、越位,不能直接干預企業的投資決策,必須放棄項目審批,項目投資的責任、權利、風險完全由企業或項目法人承擔。其次,要把政府宏觀調控職能與政府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的管理職能分開。應該盡快建立以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為核心,統分結合,分級管理的國有資產運營體系,并使之與各有關政府部門脫鉤,遵循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律獨立運作。三是實行競爭性投資與公益性投資分開。凡競爭性投資領域,政府退出投資,全部由企業承擔;對于基礎設施和部分基礎產業等公益性投資項目,也應盡量鼓勵企業承擔;對必須由政府承擔的投資領域,由財政和政策性投融資機構籌措資金,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據事權分別承擔,量力而行,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集中力量抓好少數重點項目。這三大原則界定了政府在投資領域的職能定位,明確了各類投資主體的合理分工和投資范圍,確立了各類投資主體都要面向市場,平等競爭,實現責權利對稱的原則。
(二)建立雙向約束機制是克服投資建設領域三大頑癥的關鍵。
一方面,要加快和深化企業改革,使其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自主決策、自主經營、自擔風險,建立內部自我約束機制;另一方面,要加快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使商業銀行真正商業化,積極穩妥地發展證券市場,建立各類出資者的自我約束機制,從而強化由出資者對籌資者的外部約束。
(三)實現五大轉變,形成以間接調控為主的宏觀調控體系。
一要實現由以項目管理為中心的微觀管理向以總量調控為中心的宏觀管理的轉變。宏觀調控部門要以宏觀管理為本位,著眼宏觀,致力于宏觀調節。二是實現以立項審批等行政手段為主的直接控制向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的間接調控轉變。三是由以年度規模為主要調控目標向以在建規模為主要調控目標轉變,逐步過渡到放棄規模控制。放棄項目審批制后,資金總量調控成為調控投資總量的核心。四要實現由以增量調控為主向以存量、增量調控并重的轉變,盤活存量,優化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效益。五要實現以國有單位投資主體為主要調控對象向以全社會各類投資主體為調控對象的轉變,對全社會投資進行調控和引導。這五大轉變如能完成,就可基本形成以間接調控為主的宏觀調控體系。
這樣,不僅可以解決長期困擾我國投資建設領域的三大痼疾,而且可以從根本上消除“大而全”、“小而全”現象,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參考文獻:
1?《中國投資白皮書》(1994、1995、1996年),中國計劃出版社。
宏觀調控法的特征范文6
與20年來的市場化改革進程相伴隨,中國的宏觀調控也先后經歷了總需求大于總供給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總需求小于總供給背景下的擴大需求型兩個階段。如果說1997年以前,面對總需求大于總供給的情形還能通過強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壓制總需求來實現宏觀經濟總量均衡的話,那么,1997年以后,面對在市場機制作用不斷擴大基礎上形成的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的宏觀總量非均衡情形,盡管政府實施了更為市場經濟意義上的一系列積極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但三年來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與預期結果仍相距甚遠。對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實證分析和政策的規范研究業已引發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學術界大多數關于宏觀調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觀調控政策能完全解決經濟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繹的邏輯推論而陷入了宏觀調控認識的誤區。本文基于宏觀調控政策也是一種制度安排的觀點,依據現代宏觀經濟學理論,在對市場經濟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礎與邊界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試圖構建一個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理論框架。
一、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內生與外生的績效
當新制度經濟學家們摒棄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設從而將經濟運行分析由“無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轉向“新制度”的框架下進行時,市場被描繪成一種為降低交易成本而選擇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將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產和交換理論并更深入地分析現實世界的制度問題中,新制度經濟學家同樣給出了各種非市場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這就是,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的客觀存在使對市場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為把有限理性的約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時保護交易免于機會主義風險的影響,經濟主體必然會尋求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與創新無非是特定條件下人們選擇的結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無疑是經濟增長(績效)的必要條件。正是通過對產權、交易成本、路徑依賴等問題的強調,使新制度經濟學得以將經濟增長問題納入制度變遷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釋。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圍相當寬泛,這里,筆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規和非正規的制度問題,而只是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和某些術語(這些術語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內涵),在闡述宏觀調控政策也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礎上,就它相對市場基礎而言是內生還是外生的角度來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問題。
眾所周知,宏觀總量是由微觀個量組成,宏觀經濟不可能離開微觀基礎而存在,宏觀調控也必然要依賴于現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我們可以簡單地從宏觀調控是否具有堅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出發,將宏觀調控區分為內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兩類。市場經濟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意指宏觀經濟政策具有與市場制度邏輯一致的傳導條件和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市場化主體。相對而言,如果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經濟政策是在沒有或不完善的市場基礎和傳導條件下進行的,那么宏觀調控顯然就是一種外生于市場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生安排的效應顯著,而外生安排的效應則會受到極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們可以給出一個分析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為何不理想的理論框架。
事實上,中國仍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進程中,市場制度基礎的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還不完善。中國以增量促存量的漸進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觀基礎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國有企業——基本上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起來的,它們具有產權明晰的特征,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的反應,其行為由市場機制調節,是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國有企業——雖然歷經不斷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但其積重已久的深層問題并非短期內能得到徹底解決,無論在產權結構還是在治理結構中,國有企業都存在著明顯的政企難分的特征,因而其行為具有對市場與政府的雙重依賴性,是不完全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目前國內經濟學界對這種二元格局的另一種流行劃分法是所謂的體制內的國有企業與體制外的非國有企業。其實,這是相對計劃經濟體制而言的,如果相對市場經濟體制而言,則體制內的就應該主要是非國有企業,而體制外的是傳統的國有企業。
金融市場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國貨幣政策的傳導實際上更主要是通過信用機制來進行的。理論上,貨幣政策的信用傳導機制主要有銀行借貸和資產負債表兩種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 Blinder(1988)的CC-LM模型從銀行貸款供給方面揭示了前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從貨幣政策態勢對特定借款人資產負債狀況的影響方面闡明了后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信用機制能否有效地發揮傳導作用,其關鍵的問題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對稱環境下存在于借貸行為過程中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等問題,從而使信用具有可獲得性。就中國的現實而言,體制內外不同的微觀主體的信用可獲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非國有企業)因金融市場的制度歧視被隔絕在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之外,貨幣政策相對于它們是一種外生的安排,效應當然無從談起。市場體制外的微觀主體(國有企業)的反應則可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方面是,對于那些效益和資信狀況均良好的主體,它們并非惟一地依賴銀行借貸渠道融資,這就意味著信用傳導機制所必需的銀行貸款與債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難以成立,即使這類主體不受市場的制度歧視,而且金融機構也愿意與它們發生借貸行為,但貨幣政策對它們的效力相當微弱;另一方面,對于那?┬б婧妥市拋純鼉渙嫉鬧魈澹捎謁譴嬖諮現氐牡賴路縵蘸凸蟮募嘍匠殺荊鶉諢鉤鲇謐隕砦冉「囊螅滯輝贛肫浞⑸璐形孕緯梢釁氈櫚摹跋Т被頡吧鞔畢窒螅醣藝叨哉飫嘀魈宓耐蹲室找膊幻饗?只是較大地減輕了它們的利息負擔)。由此可見,中國貨幣政策效果不顯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貨幣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問題。
關于積極財政政策為何難以有效地拉動民間投資需求增長的原因,學術界已展開深入的探討并提出了多種解釋。其中大多數的分析都將問題的癥結歸咎于基礎設施的產業鏈太短以及整個產業結構不合理方面,強調正是基礎設施的產業關聯性差,當把財政資金集中投向本來就已存在生產能力嚴重過剩的基礎原材料部門,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攬而不是貼息、參股和項目融資等方式投入的情況下,民間投資自然不可能參與進來,最終的結果是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不大,經濟啟而不動。無疑,中國積極財政政策效應在現象層面表現出來的因果關系確實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卻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擴張與體制收縮的矛盾。如果從財政政策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觀點出發。我們可以就它與微觀基礎的關系對政策效應作出進一步的解釋。這就是,由于財政政策與政府關系緊密的行為主體(特別是國有主體部門)具有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這種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恰恰又是人們所擔心的計劃體制復歸的重要表現),積極的財政政策對這類主體的投資引誘效果相對明顯;由于財政政策相對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是一種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積極財政政策的各種乘數效應受到體制的摩擦,因而對民間投資和居民消費需求的拉動效應不明顯,亦即IS曲線移而不動。
上述給出的僅僅是制度基礎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觀調控分析的全部內容。如果到此為止,則很容易使人誤解為:只要宏觀調控政策是內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實現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其實,即使是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著它能夠解決所有的問題(凱恩斯主義政策70年代在“滯脹”面前的失靈就是明證)。因為,如果宏觀調控作用的僅僅是宏觀經濟總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決結構問題;如果宏觀調控政策的本義只是一項短期的穩定政策,又豈能冀望它來實現長期的經濟增長?這實際上也就涉及宏觀調控政策是否存在一個有效的邊界問題,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也只有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才能得以釋放出來。
二、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短期還是長期
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長期與短期之爭,實質上也就是關于政府經濟職能邊界的理念之爭。在西方,現代宏觀經濟學各流派之間對此也展開過激烈的論爭,從凱恩斯主義到貨幣主義再到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和新凱恩斯主義" ,其政策理論的核心實際上也可歸結為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問題。比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論主張,應該會有助于我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
(一)短期邊界論:凱恩斯主義、貨幣主義及新凱恩斯主義的政策主張
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背景下,凱恩斯從不變的價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總產出水平及相應的就業水平的現實出發,以現實存在的貨幣工資剛性、價格剛性、流動性陷阱和利率在長期缺乏彈性等作為分析前提,把經濟分析的重點放在宏觀總體的真實變量上,指出宏觀經濟總量的非均衡主要是總需求波動(有效需求不足)的結果,市場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復充分就業均衡。根據總需求決定原理,凱恩斯進一步推論出,只有通過政府制定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引導消費傾向和統攬投資引誘,并使兩者互相配合適應,才能解決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從而使經濟在充分就業的水平上保持穩定。
在凱恩斯看來,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的總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機抉擇的短期政策,因為“在長期我們都死了”。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短期邊界論,我們可用標準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加以說明。在圖1中,假設總需求曲線AD0與總供給曲線AS相交的A點表示經濟最初處于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Yn),當經濟受到現實總需求的沖擊,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現實中存在著貨幣工資剛性和價格剛性,必然導致廠商削減產量和就業量(從Yn減到Y1),這時,經濟將在小于充分就業水平的B點實現均衡,而不可能任由價格的自由下降調整到C點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正是投資者不確定預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點以下演變為一條具有正斜率的總供給曲線,它意味著完全依靠市場力量很難迅速有效地將Y1恢復到Yn.因此,要使經濟在較短的時間內從B點回復到A點,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政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使AD1,移動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問題解決后,AS曲線恢復到古典的垂直狀態,市場價格機制繼續發揮作用,此時如果繼續實施積極的政策會加劇價格水平的上漲(通貨膨脹)。從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中不難看出,總需求管理政策的邊界只限于 AS曲線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狀態。
在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當凱恩斯主義需求管理政策在“滯脹”面前日益失靈的情況下,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貨幣主義學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說和自然率假說來解釋“滯脹”現象,并對凱恩斯主義的需求管理政策發難。貨幣主義者認為,長期菲力普斯曲線是一條起自自然失業率的垂直線,不存在失業率與通貨膨脹率之間的交替關系。雖然短期內通過政府積極的財政政策可以影響產量和就業量,但就長期而言,財政政策的“擠出效應”使得財政擴張的量不過是對私人部門支出的量的替代,稅收的變化也因不能影響持久收入而僅有非常微弱的乘數效應。貨幣政策也同樣只會在短期內當人們按錯誤的價格預期決策時對產量和就業量產生影響,而在長期一旦錯誤的價格預期得到糾正,即“貨幣幻覺”消失之后,實際工資、產量和就業量都將復歸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過政府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試圖保持較高的和穩定的產量和就業量水平的努力,最終只會導致通貨膨脹的加速上升和經濟的更不穩定。與重視財政政策作用的凱恩斯主義者不同,貨幣主義者從穩定的貨幣需求函數出發,堅持經濟在遭遇需求沖擊后仍會相當迅速地恢復到自然率的產量和就業水平附近,強調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會使事情變得更好,因為政策制定者為了某種政治利益而操縱經濟導致的政府失靈可能比市場失靈更糟。因此,為了穩定經濟,應該用旨在穩定價格預期的貨幣規則取代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
(二)零邊界論:新古典宏觀經濟學的政策主張
建立在理性預期、自然率假設和市場連續出清基礎上的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包括以盧卡斯為代表的貨幣經濟周期學派和以巴羅、基德蘭德、普雷斯科特等為代表的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前者從需求沖擊、信息不完全及閑暇(勞動)的跨期替代效應方面建立起解釋經濟周期波動的原因和傳導機制的貨幣經濟周期模型,認為在短期內,雖然不完全信息下發生的意料之外的貨幣沖擊會導致經濟總量的波動,但在長期中,由于人們能夠根據不斷獲得的信息去修復錯誤的預期,經濟將自行恢復到自然率的增長路徑。基于預期到的貨幣沖擊對經濟沒有實際的影響,因而旨在穩定經濟的貨幣政策在任何時候都無效。這種貨幣政策零邊界的推論可由圖4說明。
在圖4中,垂直的LAS曲線表明具有理性預期的經濟主體行為完全由市場價格機制調節,每一條傾斜的SAS曲線則由相應的預期價格水平給出。假設現期發生了出乎意料的總需求增加(貨幣沖擊使AD0移到AD1),則貨幣工資和價格水平必然會因商品和勞動市場存在超額需求而上升。此時,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廠商(工人)誤將一般物價水平(貨幣工資)的上升當做相對價格(實際工資)的上升并相應地增加產品(勞動)供給,那么經濟將暫時“意外”地沿SAS0曲線從A點移動至B點。然而,一旦經濟主體理性地認識到實際工資和相對價格并未發生變化并完全調整預期,則SAS0會迅速移到SAS1,產量和就業復歸到自然率水平(C點)。因此,除非貨幣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則,無論長期還是短期的貨幣政策都歸無效,而意料之外(欺騙公眾)的貨幣政策本身只能進一步加劇經濟波動。如果用“適應性預期”替代“理性預期”概念,則圖4也是一個貨幣主義的AS—AD模型。
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堅持貨幣中性論,認為貨幣對實際經濟變量沒有影響,因為是產出水平決定貨幣變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貨幣政策的作用為零。他們主要從生產函數與總供給的關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強調實際因素(尤其是技術)沖擊是經濟周期波動的根源。在他們看來,當一個部門出現技術進步后,它必然會通過部門性的波動源傳導到經濟的其他部門,技術沖擊的隨機性使產出的長期增長路徑出現隨機性的跳躍,產量和就業的波動實際上并不是對自然率水平的偏離,而是對生產可能性變化的最優反應,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產的沒有意義的。關于實際經濟周期模型的政策含義,巴羅通過復活李嘉圖等價命題" ,認為公債是中性的,經濟主體的預期理性會抵消政府無論是以公債還是稅收等方式籌資的效應,因而試圖刺激經濟擴張的積極財政政策無效。基德蘭德和普雷斯科特則通過比較有無約定條件下的均衡解,從政策的時間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譽方面論證了凱恩斯主義的相機抉擇政策是無效的。
由上可見,凱恩斯主義為政府提供了市場經濟中反蕭條的最初的政策理論,并將其邊界嚴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應也被戰后西方國家20多年的實踐所證實。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將宏觀經濟政策的期限邊界定格為零,雖然這種政策主張遠離現實,但作為政策理論卻為反思傳統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提供了一種路徑。現代宏觀經濟學中,幾乎沒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觀調控政策當做長期的政策。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與目標邊界:總量穩定還是結構增長
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宏觀調控政策必然會存在一定的作用對象與目標。關于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對象究竟是總量還是包括結構?它的目標究竟是穩定還是增長?對此的不同認識顯然直接影響到對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評價,而在更寬泛的意義上則影響到能否正確地認識市場經濟中市場與政府的作用。
(一)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是宏觀經濟總量
現代市場經濟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經濟職能從總體的內容層次上可以區分為一般的市場條件的創立與維護、微觀經濟規制、宏觀經濟調控三大類。與基于市場失靈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預經濟的微觀規制安排不同,宏觀調控是市場經濟內在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并導致經濟總量嚴重非均衡基礎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動態經濟中經濟出現周期的波動是不可避免的,雖然市場機制如果假以時日能夠自動調節經濟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經濟達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經歷一個較長時期的蕭條意味著必須付出總體社會福利損失的嚴重代價,因此,現代市場經濟一般內在地要求通過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去調控經濟總量,以減少市場機制調節時滯產生的高昂成本。從宏觀調控的內涵來看,它作用的對象顯然是總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結果又必然會間接地影響到具體微觀主體的行為。而正是這種直接對象與間接結果的傳導表明了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這也是為什么說有效的宏觀調控必須有堅實微觀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原因。有必要說明的是,如果依據作用結果來界定政策邊界,那么也許可以把結構列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不過,隨之而來的問題可能就會陷入體制認知的誤區(這點將在后面說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邊界嚴格界定為總量的觀點也明確地反映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學的分析框架中。
(二)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
前已述及,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結果不僅會而且應該影響到微觀主體的行為決策和產業結構的相應調整。但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卻并不針對具體的行業和部門,否則宏觀調控就等同于微觀規制。理論和實踐的發展表明,對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普遍認同,推動了市場經濟在世界范圍內的廣泛發展。在市場經濟中,通過市場競爭和價格機制對供求關系進行調節,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使資源在各產業和部門間得到有效配置,產業結構的形成和優化正是市場在產業間配置資源的必然結果。歷史地看,產業結構的形成和調整也曾在不同的體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來安排(通過產業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計劃經濟體制及所謂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體制(如日本和韓國等)。不過由政府取代市場、通過產業政策干預市場機制在產業間的資源配置而形成的產業結構從長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韓國經濟(金融)危機不斷,中國重復建設問題嚴重,政府安排的產業政策不能不說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產業政策在實質上是政府依據自己確定的經濟變化趨勢和目標設想來干預資源在產業間的配置,產業政策在資源配置的方式上與計劃經濟是相同的,計劃經濟所固有的缺陷必然會重現于產業政策的制定上(湯在新、吳超林,2001)。政府對具體產業的干預應以市場失靈為依據確定。如果將產業政策當做一種宏觀調控政策,顯然它相對市場基礎是一種外生的安排,其績效將存在體制的制約。不僅如此,如果將產業結構作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也與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存在邏輯上的矛盾。應該承認,中國當前的經濟問題主要是結構問題,但結構問題不是宏觀調控直接的對象,結構問題的解決有賴于市場基礎的發展和完善,這也是理解為什么要大力發展市場經濟的關鍵之所在。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是為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
對于通過宏觀經濟政策減少經濟周期波動、促進經濟總量均衡從而為市場機制有效進行資源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的目標業已獲得廣泛的認同,并為當今世界各國政府所采納(除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反對外),不過,關于經濟增長是否應該作為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則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嚴格地說,經濟增長屬于總供給的范疇,它取決于生產要素的投入與組合,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一般堅信構成總量內容的總供給方面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即使出現總供給沖擊的經濟周期波動,認為也應該由市場機制來調節。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理論中,宏觀調控政策歸屬于總需求的范疇,政策的目標被界定在因總需求沖擊引起經濟周期波動后的穩定方面,而且強調的是短期。如果說凱恩斯主義所強調的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中包含了一定的經濟增長目標,那么這種增長主要也是隨積極財政政策穩定投資者預期而來的私人部門的增長,公共財政支出的增長本身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然屬于穩定的手段,目標是為民間投資的啟動創設良好的外部環境。在主要發達國家的貨幣政策實踐中,貨幣政策事實上也一直是以穩定通貨而不是經濟增長為目標。
最近10年來,隨著現代宏觀經濟學的發展,特別是內生經濟增長理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對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能夠產生合意的長期經濟增長表示懷疑,認為過分關注短期穩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視了長期經濟增長的問題。他們指出短期的產量波動雖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長期經濟增長的福利含義遠遠超出任何短期波動的影響(Romer,1996),強調現代經濟分析的重點應該從總需求轉向總供給方面(因為總量非均衡都是微觀扭曲的結果)。這種從對短期穩定的關注轉向長期經濟增長路徑探討的理論發展方向所給出的政策含義是,政府既能夠積極地也能夠消極地影響長期經濟增長,而積極政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為經濟的最優增長路徑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
四、簡短的結語
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進程中,我們一向重視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這無疑是中國客觀現實的要求。與此同時,我們又必須對政府制度安排在經濟的不同領域和層次內容上的差異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事實上,就宏觀調控政策作為一種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國家的理論和實踐中具有比較清楚的界定,而國內對其內涵和目標等問題上的認識則是相當含混或者說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們對宏觀調控問題的基本認識是:
——市場經濟有效配置資源是以產權明晰的市場主體行為和形成理性預期從而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反應為基礎的。針對經濟總量非均衡的宏觀調控如果沒有堅實的微觀基礎,那么,作為一種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應釋放必然受到極大的制約。宏觀調控政策的傳導還需要相應有效的市場傳導條件或機制。在中國,由于市場結構并不完全,特別是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屬管制市場,缺乏有效的市場傳導機制使宏觀調控成為一種外生于市場條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觀調控政策能否發揮作用已不僅僅是政策本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