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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1
一、排查范圍
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工程建設項目為重點,對2008年以來立項、在建和竣工的項目進行排查。各工程建設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有關要求,負責對建設的項目進行排查。
二、排點
要重點對以下環節和問題進行排查:
(一)工程項目決策和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環節。是否存在:1.違規審批、擅自調整投資計劃;2.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工程初步設計未經批準,擅自開工;3.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開工;4.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未經交通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擅自開工;5.對不具備交工驗收條件的組織交工驗收;6.對未進行交工驗收、交工驗收不合格或未備案的工程進行試運營;7.盲目壓縮工期等問題。
(二)招標投標環節。是否存在:1.按規定應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或將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2.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針對特定人設定資格條件;3.向他人透露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其他信息;4.泄漏標底或者評標專家名單;5.對不同的投標人采用不同的標準進行清標;采取暗示、誘導等方式影響專家公正評標;6.不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合同,或者與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7.投標人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編制虛假資料騙取中標;8.評標專家評標不公等問題。
(三)工程建設設計及實施與質量管理環節。是否存在:1.項目設計周期不足,設計變更頻繁;2.指定分包、轉包、違法分包;3.擅自改變項目建設規模和內容;4.未按工程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或工藝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設備,偷工減料,工程質量低劣;5.檢測單位偽造檢測報告或檢驗結論;6.以低于國家收費標準簽訂監理合同;7.監理單位未按合同約定配備監理人員和設備,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監理職責;8.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不落實,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取得考核合格證書;9.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定和時間報告等問題。
(四)物資采購和資金安排使用環節。是否存在:1.物資采購監管薄弱;2.未建立健全資金管理、使用環節的內部控制制度,或未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3.工程嚴重超概算;4.違規管理、使用建設資金;5.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或者違反規定支付施工工程款;6.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竣工決算和資產移交手續;7.配套建設資金不到位等問題。
(五)工程監管環節。1.項目主管部門是否及時公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招投標、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結果等情況;2.招標投標違法行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實;3.工程竣工決算及驗收過程中是否有利用關聯實體套取建設資金、轉移使用建設資金的行為,是否在工程計量中虛假冒領、偷工減料等。
三、排查的主要環節
(一)找準突出問題。各單位要對照排查工作方案確定的排查范圍和排點,逐個基礎上、逐個環節地排查、摸清底數,找準癥結,為解決問題打下堅實基礎。
(二)深刻分析原因。針對發現的問題,從制度建設、主觀思想、權力制約和監督、行政監管、市場環境等方面,分析發生問題的原因,查找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漏洞,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和要求,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領域突出問題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三)分類做出處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排查出的問題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認真處理。對一般違規問題,要及時糾正,認真整改;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要立案查處;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帶有共性的問題要從加強制度建設的層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四、工作步驟
排查工作自2011年11月開始,至2012年3月結束,分為自查自糾和重點抽查兩種方式。
(一)自查自糾。項目建設單位對本單位負責建設的項目進行自查自糾,有關主管部門要對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和監管職責的情況進行自查自糾。要按照部明確的排點,梳理自查項目,細化自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時間從2011年12月下旬到2012年上旬結束。在自查自糾工作中要認真填寫《建設項目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
(二)重點抽查。要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抽查督導工作。根據上級部署,省、市、縣各級進行重點抽查、督查面分別是20%、30%和40%。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在2012年元月中下旬對各單位負責建設的項目進行重點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排查問題是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驟和基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排查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徹底清查,找準問題,認真整改,確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重點抽查不走過場。要結合實際,細化工作內容,對本單位排查工作的時間進度、工作步驟和工作方式做出具體安排。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明確有關領導和經辦人員的責任,建立工作臺賬,嚴肅認真地填報排查工作統計表,并由單位領導負責簽署意見。對自查不認真、填報不實,在重點抽查中發現問題的,要對有關單位領導實施嚴格的問責。
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2
一、結合部門實際,開展自查自糾
根據建議案中提出的相關問題,認真組織機關各股室進行研究,并扎實開展了自查自糾。通過自查,機關各股室均能認真落實上級政策,沒有出現違反政策辦事現象;不存在行政審批違規收費,以贊助、宣傳、檢查、評比及其他任何形式搞變相收費或強行攤派的現象;不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野蠻執法等問題。
二、堅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
明確辦事時限,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審批嚴格實行“窗口受理、一次告知、限時辦結”制度,做到大事急事優先辦、分內之事認真辦、分外之事協助辦、難辦之事協商辦。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結時限,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實現三個“30%”的目標。即,行政許可事項至少縮減30%,投資項目審批事項至少縮減30%,單項行政審批時間在各自承諾時限的基礎上至少減少30%。
三、推行政務公開,做到熱情服務
對行政審批項目和服務項目,全面實行審批服務事項名稱、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承諾時限、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六公開”,增加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實行首問責任制,做到“誰主辦、誰負責”,對服務對象以誠相待、熱情服務。對企業落戶及投資項目審批實行全程代辦、引導幫辦、跟蹤督辦,推行工作日延時服務、節假日和周末預約服務、上門服務。
四、認真履行職責,服務企業發展
積極為企業做好用地、供水、供氣等公共事業服務,加大企業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力度,為企業職工營造一個環境優美、秩序井然、出行方便的生活和生產環境。
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3
1、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本人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問題。
(2)本人無違反公車配備使用管理的問題。
(3)本人無擅自動用公款、公物請客送禮或旅游的問題。
(4)本人無違規濫發津貼補貼未清退的問題。
(5)本人是長期在崗的財政工作人員。
(6)本人無其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2、廉潔紀律方面問題
(1)本人無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問題。
(2)本人未給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工程招投標、工程款撥付、公共財產支出等方面提供方便并謀取利益的問題。
(3)本人無占用公物歸自己使用情況。
(4)本人無其他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
3、財經紀律方面問題
(1)本人無違反有關規定擅自開設銀行賬戶,單位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或虛列支出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登記賬外賬;個人公款私存等問題。
(2)本人無隱瞞、截留、坐支應當上交國家的財政收入的問題。
(3)本人無不按照預算或者用款計劃核撥國家財政經費、資金的問題。
(4)本人無違規將公款借給私企、個人,個人借用公款長期不還,或進行營利活動、非法活動的問題。
(5)本人無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6)本人無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將應當納入法定賬簿的資產未納入法定賬簿或者轉為賬外的問題。
(7)本人在財務管理活動中無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問題。
(8)本人沒有違反規定印制財政收入票據,轉借、串用、代財政收入票據;偽造、變造、買賣、擅自銷毀財政收入票據;偽造、使用偽造的財政收入票據監(印):制章的問題。
(9)本人無隱瞞、私分公共財物和資金,或無償撥付它用的問題。
(10)本人無其他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4、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問題
(1)本人無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套取國有資金的問題。
(2)本人無通過虛假身份、做虛假資料、虛增工程量等方式騙取、套取產業扶貧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問題。
(3)本人無行賄受賄問題。
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4
(一)主要任務
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促進招標投標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推進決策和規劃管理工作公開透明,確保規劃和項目審批依法實施;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行政行為、市場行為更加規范;進一步落實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責任制,確保建設安全。
(二)主要目標
工程建設領域市場交易活動依法透明運行,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建立健全,互聯互通的誠信體系初步建立,各項制度比較完善,相關改革不斷深化,工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
二、治理工作的重點內容
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為重點,對照有關政策規定和法律法規,主要針對項目立項、項目可研、初設審批、項目核準備案、城鄉規劃審批、土地審批和工程招標投標、征地拆遷、資金撥付和使用、施工監理、工程質量、工程建設實施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查找和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項目決策和審批中的突出問題
項目決策、審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規、科學民主。是否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按照有關程序集體研究民主決策;是否存在擅自簡化程序,以領導批示、會議紀要等代替必要的項目審批;是否依法辦理項目立項、可研初設審批、項目核準備案、規劃許可、用地許可、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監督等規定的手續。
(二)項目招標投標中的突出問題
是否進行公開招投標;邀請招標是否按項目隸屬關系報經當地政府同意后,由行政監督部門依法批準;是否以項目特殊、時間緊迫等為借口,以行政會議的形式確定施工單位,以集體決策為幌子規避招標;是否以肢解工程、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招標,或只對項目的部分工程如主體工程進行招標,附屬工程則直接發包,或只對工程施工招標,重要設備、原材料的采購不依法招標;招標文件編制是否嚴謹、公平,是否通過不合理提高投標門檻、設定不合理評分辦法等手段“量體裁衣”,排斥潛在投標人;是否存在投標人以掛靠、借用資質、偽造業績、相互串通等手段進行圍標、串標;是否存在招標機構違規操作、評標專家不公正問題。
(三)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突出問題
是否嚴格按照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規定進行實施和管理;是否存在施工、監理企業中標后轉包、違法分包;是否通過虛假簽證和變更設計虛增工程量,導致“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的問題;建設單位對合同中項目經理、監理工程師等施工管理人員的更換和到崗情況的監管是否到位,“五大員”押證施工是否到位;建設單位是否建立工程施工臺帳,是否落實項目管理月報制;工程財務管理是否規范,是否滯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或不按計劃、合同、進度付款;是否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增加建設內容,導致項目投資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工程設計的變更、概算的調整是否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審批程序是否按規定履行到位;是否建立和落實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生態環境破壞事故和隱患;工程進度是否按計劃完成;是否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進行竣工驗收和決算;縣重點工程項目資金撥付是否經縣投資評審辦審核同意。
(四)土地使用權審批中的突出問題
土地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地轉用、征收、拆遷是否合法、合規,補償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是否存在非法審批、非法供地、非法占地、未批先用等問題。
(五)城鄉規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是否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擅自改變城鄉規劃、改變土地用途和調整容積率。
三、時間安排和工作部署
(一)動員部署:2009年10月上旬
成立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廣泛宣傳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和取得的進展及成效,接受社會性監督,營造良好的專項治理工作氛圍。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
(二)自查自糾:2009年10月至12月
自2007年1月1日以來,對總概算或實際投資50萬元以上的項目單位,所有竣工和在建(包括已全部或部分交付使用但未竣工決算)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逐一清理,建立項目臺賬。對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認真查找工程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立項科學、預算嚴謹、決策**、程序規范、監督嚴格”為自檢、檢查工作出發點,嚴密組織,突出重點,狠抓落實,確保公司專項自查、檢查工作的扎實開展;加強對廣告促銷制度和監管程序的梳理建立和完善,通過自查、檢查實現自我完善、自我糾正的目的,以期達到提升廣告促銷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自查、檢查對象
公司所屬有廣告促銷宣傳項目的企業與部門。
三、自查、檢查范圍
20xx年度實施的廣告促銷項目。
四、自查、檢查內容
自查、檢查的重點是:廣告促銷的各項制度是否完善,決策程序是否規范,實施過程是否規范,同步監督是否到位。
1、制度建設情況。是否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關于廣告促銷活動的管理制度或規定,廣告促銷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
2、自查、檢查廣告促銷項目立項、決策的方式和程序。立項、決策是否**、透明,決策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實行了痕跡化管理。
3、執行過程控制。檢查項目提出、審批流程、廣告商確定、價格確定、合同簽訂、預算管理及執行等實施過程是否規范,相關資料是否完備。
4、資料文本歸檔。招投標書、比質比價書、邀標書、廣告促銷申請書、合書審批表、付款審批表等資料是否齊全完備等。
5、監督管理評估。檢查廣告促銷活動監管工作是否扎實有效,對廣告促銷活動的各重點環節是否進行同步監管,責任是否明確,措施是否具體,工作底稿是否齊全,監管是否到位。
五、自查、檢查時間
4月24日前,制定相應的自查、檢查實施方案,報公司整頓辦。
5月中旬前完成市場營銷中心自查。
5月底,配合省公司相關部門對公司所屬卷煙廠、直屬公司以及相關部門檢查工作。
5月底,做好自查、檢查問題的整改工作,并形成書面自查檢查整改報告,報公司主管部門和整頓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各相關企業和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廣告促銷專項檢查工作是落實國家局“嚴格規范、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總體要求的重要舉措,提高認識、狠抓落實,確保專項檢查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2、加強領導。各有關企業與部門要切實加強廣告促銷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由相關企業和部門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相關部門積極參與配合。
3、責任到人。廣告促銷專項檢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廣告促銷檢查工作中每個環節要明確到人,確保每個程序有專人跟蹤、每份文檔都有專人保管。
4、檢查整改。各相關企業和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明確程序、完善制度,建進一步規范廣告促銷管理工作,邊檢查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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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促進招投標工作健康發展,全面規范市場交易行為;進一步深化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建立規范工程建設市場體系;進一步落實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責任制,確保建設安全。
階段目標:工程建設領域市場交易活動依法透明運行,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建立健全,互聯互通的誠信體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規制度比較完善,相關改革不斷深化,工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領導干部違法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的行為受到嚴肅查處,腐敗現象得到進一步遏制。
二、治理工作的原則
一是堅持突出重點,系統治理。以建設工程招投標和質量安全體系為重點,著力在解決監管和服務等突出問題上取得突破。二是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堅持一手抓懲治、一手抓預防。既要對已經暴露出來的腐敗問題抓緊查處,堅決打擊,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又要強化監督、深化改革、創新制度,加大從源頭上防治力度,努力解決深層次問題。三是堅持集中治理與日常監管相結合。既要按照專項治理要求,集中力量,統一行動,著重解決和治理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把專項治理工作的要求貫穿到業務工作之中,堅持邊清理、邊糾正、邊規范,著力提高日常監管能力和水平,促進工程建設依法規范進行。四是堅持自查自糾與督促檢查相結合。要嚴密組織清理排查,掌握實情,摸清底數,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制定措施予以整改;要加強監督和指導,推廣經驗、解決問題、督促落實,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三、治理工作的內容和主要措施
(一)規范執行項目法定建設程序。通過專項治理,著重解決未辦理合法相關建設手續,擅自開工建設以及大的工礦企業建設工程項目未納入政府監管的突出問題。
工作措施:
1、加強項目建設程序的監管,認真落實施工許可證制度,凡不符合法定開工條件的,一律不得批準開工;已完工程違反合同約定拖欠工程款的,對其新建工程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2、加大建筑市場稽查力度,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批準開工報告而擅自施工的,嚴格依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罰。
3、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各類主體的守法意識。
4、結合有關部門,將開灤、唐鋼等工礦企業建設工程納入全市建設市場監管范圍,加大質量、安全監管力度。
責任部門:工程處、市場處、法規處、稽查辦
(二)規范招投標活動。通過專項治理,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環節存在的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轉包和違法分包以及低價競標、惡性競爭等突出問題,建立統一規范的有形建設市場,促進招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
工作措施:
1、擴大進場交易范圍。按照“統一進場,集中交易,行業監管,行政監察”的原則,建設工程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其招標投標活動均應進入當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分中心)進行,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全市國有投資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水利、交通、電力等專業工程項目的招標比選、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建設工程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工程總包中的勞務分包和工程分包必須進行公開招標。各縣(市)區內的國有單項投資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或總投資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招標發包。
2、加快有形建筑市場建設,充分發揮交易中心的平臺作用。完善系統,用科技手段加大對招投標市場的監管。擴大遠程評標范圍,逐步開通遵化、遷安等縣(市)區遠程評標系統。研發交易管理系統,實現從招標項目進場登記開始,到最后出具交易服務見證卡,全程計算機管理和操作。加強*建設工程信息網建設,除了各種信息外,實現網上報名、網上視頻、網上咨詢和網上投訴,并建立企業和評標專家信用庫。倡導優質服務,確保實現服務質量零缺陷,服務投訴零記錄。加強分中心建設,積極推動豐潤、豐南、遷西、樂亭等縣區分中心建設。
3、建立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一是全面清理局系統內制定出臺的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的相關規定,應廢止的廢止,需完善的進行完善;二是繼續加強相關規章制度的建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實際,積極總結和探索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的辦法,為統一制定出臺《*市工程建設招投標辦法》等一系列相關規定制度,提供符合我市實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參考資料。三是加強對工程建設招標機構的管理,完善《*市工程建設招標機構及從業管人員管理辦法》,對招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實行扣分式量化管理;四是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管理,完善《*市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管理辦法》,實行動態管理,落實評級制度。
4、規范資格審查辦法和評標辦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現行的我市工程建設招投標資格審查辦法進行修改并統一規范。在評標辦法設定上,對實行綜合評估法的招標項目,縮小技術標主觀分值幅度,以限制個別評委不公正打分的行為,給投標人創造公平競爭的平臺。通過進一步規范資格審查辦法和評標辦法,以及加強對投標人信用和業績管理,切實堵塞漏洞,最大限度的減少人為因素,最大限度的解決圍標、串標虛假招標問題。
5、嚴格合同簽訂和履約,堅持合理工期、合理標價、合理標段,禁止轉包和違法分包。嚴肅查處簽訂陰陽合同、肢解工程、施工企業超越資質范圍承攬施工任務和轉包、非法分包、掛靠行為;嚴格合同備案管理,項目經理部備案登記管理、勞務分包備案登記管理和外埠施工企業進唐備案登記管理。
責任部門:市場處、招標辦、造價站、交易中心、稽查辦
(三)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通過專項治理,結合上級主管部門,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管薄弱、不認真履行施工監理責任、建設質量低劣和安全責任不落實,行政監管部門執法不嚴等突出問題。
工作措施:
1、強化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建設單位違反法定建設程序,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擅自開工的現象。嚴肅查處施工單位違反強制性標準的行為,對重大質量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落實。嚴格落實質量責任、強化質量過程控制。全面提高監管措施,促進工程質量穩步提高。
2、整頓監理市場行為。重點查處超資質等級、超范圍、轉讓監理業務及違反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總監超越資質等級超越規定工程個數擔任項目總監及監理工程師超數量兼職等行為。考核監理工作質量,重點檢查監理企業對《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的執行情況,嚴肅查處施工現場監理不到位等行為。
3、深入推進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全面落實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措施,并形成長效機制。在分戶驗收覆蓋率達到100%的基礎上,加強住宅工程的過程質量控制,逐步消除質量通病,確保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質量安全以及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修訂和完善我市的分戶驗收管理辦法和質量通病防治措施。培育和引導企業創建精品工程,組織參觀活動,相互學習,共同提高,實行樣板引路,全員參與,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質量水平。
4、創新觀念,探索工程質量監管方式,加強工程建設質量的過程監管。改變傳統的監督模式,提高監管效能,一是強化工程質量監督抽查制度;二是加強對各方主體驗收結果的抽查;三是探索監督、檢測聯動機制,實現監督管理、信息查詢、數據統計的自動化。
5、完善安全管理法規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的過程監管,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細化安全措施,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6、抓好“三個重點”,不斷加強安全監督檢查。一是抓重點企業。不但要抓事故頻發、管理薄弱的施工企業,還要重點抓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督促其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責任,推動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抓重點項目。要把大型公共建筑、成片開發的商品住宅小區以及采用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裝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項目作為監控重點,加強監督檢查。三是抓重點環節。近年來發生的建筑施工事故中,高處墜落、施工坍塌、起重機械事故的比例較大,因此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降低這三類事故的發生。
7、切實加強建筑安全監管隊伍建設。一要建立安全監管人員考核上崗制度。嚴格把住監管人員入口關,加強安全法規和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建筑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的法規和政策水平。二要轉變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在監管思路上要由被動防范轉變為事前預防,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在監管內容上要由具體的現場監督轉變為完善制度設計,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在監管方法上要由注重工程實體檢查轉變為注重企業安全運行機制檢查,督促企業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保證體系;在監管資源上要由平均分配轉變為差別化管理,突出監控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強化對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
責任部門:工程處、質監站、安監站、稽查辦
(四)規范勞務分包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通過專項治理,著重解決勞務分包和勞務用工不規范、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突出問題。
工作措施:
1、強化勞務分包和勞務用工管理。加強對建筑工地勞務用工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市建設局關于規范勞務分包加強勞務隊伍管理的通知》,完善勞務分包項目備案管理制度。
2、建立和完善防拖欠長效機制。加強建筑市場全過程防范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各項措施的日常監管,將勞務用工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稽查范圍,加強日常監管,建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網絡,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探索推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實施重點監控。
3、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在總包企業繳納保證金的基礎上,逐步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范圍擴大到所有勞務分包企業。
責任部門:市場處、稽查辦、招標辦、交易中心
(五)推動我市建筑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工作措施:
1、進一步完善*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平臺的各項功能,完成市縣兩級聯網和信息共享,實現全市范圍內監管信息全覆蓋和對建筑市場的實時、聯動、有效監管;并將相關信用信息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誠信系統。
2、完善工程建設領域信譽評價、項目考核、合同履約、黑名單等市場信用記錄,建立完善統一的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信息基礎數據庫。
3、建立完善失信懲戒機制和守信激勵制度,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
責任部門:市場處、稽查辦
(六)開展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綜合執法檢查。針對影響我市建筑市場發展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建筑市場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專項整頓。把市場經濟規律和行風建設、轉變政府職能結合起來,堅持全面推進、突出重點、標本兼治、重點治本的方針,堅持綜合檢查與專項整頓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加大對不履行建設程序、不執行強制性標準、不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糾正和嚴肅處理執法不到位、越權執法、干預執法等違法行為;將集中治理整頓逐步向改進和加強日常監管上轉變,使全市建設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
整頓和檢點:
1、加大對招投標活動中規避招標、虛假招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查處招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以減少高處墜落、坍塌和中毒窒息、機械傷害事故為目標,加強對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施工現場的監管。
3、嚴肅查處不執行強制性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合格率達到100%;加大對各方責任主體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的監管力度。
4、嚴格落實已有關于清欠的法規和政策措施,強化對建設工程立項、開工、實施、竣工等重點環節的監管。
結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檢查工作,對不達標的企業進行限期整改;組織開展進唐企業專項檢查活動,嚴厲打擊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5、重點整頓房地產開發市場,查處不履行工程建設程序,擅自開工建設、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擅自交付使用的行為。
加強對監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強化監理企業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監理責任。
6、嚴肅查處勘察設計單位和圖紙審查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檢查節能設計標準的執行情況。
7、重點檢查造價咨詢、檢測機構的資質條件和市場行為。
8、圍繞建筑節能達65%的標準目標,檢查建筑節能備案、建筑節能稽查和建筑節能專項驗收情況。
責任部門:市場處、工程處、技術處、質監站、安監站、招標辦、造價站、稽查辦、三辦
(七)查糾違規違法問題和案件。根據當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局實際,重點圍繞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查糾違規違法行為和案件:一是一些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索賄受賄;二是一些招標人和投標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違法轉包和分包;三是一些招標及中介機構違規操作,個別專家評標不公正;四是一些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違規問題
責任部門:紀委、監察室
四、治理工作的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治理工作從2009年8月開始,到2011年12月結束,共分五個階段。
(一)部署動員階段(2009年8月至9月)
1.成立組織。建設局成立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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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動員部署。8月下旬,專門組織召開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頓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實分工和責任,并進行廣泛宣傳動員。
3.建立民主監督和舉報投訴制度。局領導小組在辦公室設立專門舉報投訴電話*,開辟網上舉報投訴信箱*,通過建設局網站對外公布,并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處理。隨時對外公布專項治理的進展和成果,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二)全面排查階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
1、自查自糾(2009年10月至12月)。要認真查找本單位和個人存在的突出問題,從主觀認識、法規制度、權力制約、行政監管、市場環境等方面深層次剖析原因,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制定改進的措施和辦法,明確治理的目標和責任,及時整改。對地方和部門出臺的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文件一律進行清理和糾正。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于2009年12月底前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2、互查互糾(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圍繞上述突出問題,按照市領導小組統一要求,迎接市直有關職能部門開展交叉式、背靠背的方法,對工程建設領域的問題進行檢查。
3、開展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綜合執法檢查(2010年3月至5月)。局成立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綜合執法檢查領導小組(z組織機構及分工附后),對全市建設工程市場進行專項整頓檢查和執法監察。
4、召開民主評議工作會議。在自查自糾期間,局領導小組結合行風評議等工作,重點以工程建設領域相關職能部門行政權力的行使,以及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組織召開民主評議,傾聽群眾的呼聲和民意。
5、督導檢查。局領導小組對各單位、各處室自查自糾情況隨時適時進行督導檢查和重點抽查,及時指導工作。對不認真自查的單位加強督導,對拒不自查、掩蓋問題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提出告誡,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改階段(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
全面排查問題的同時,把建章立制貫徹始終,在此基礎上進行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堅持邊整邊改,根據全面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健全工程建設領域急需的有關制度。加強市場建設,建立并規范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市場,突出體現科技手段反腐。建立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指標體系,逐步形成全市、全國互聯互通的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和守信激勵制度。完善工程建設領域法規制度,把專項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經驗進行系統歸納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強化監督。突出監管重點,著重強化招投標活動的監管;著重強化工程質量的監管;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的管理責任,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過程的監管,有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認真履行監管職能,嚴格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創新監管方式,提升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執法力度,探索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增強監管效果的有效途徑。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1年1月至5月)
局領導小組組成驗收小組,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驗收,依據治理工作的內容和職責分工,就各單位開展自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強化監督、查糾違規違法行為和查辦案件等情況逐一進行評判,對未達到治理效果或走過場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責成重新開展專項治理,限期整改。
(五)鞏固總結階段(2011年6月至12月)
各縣(市)區和各職能部門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頭看”,已整改的問題是否徹底,是否建立起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是否強化了監督等,進行評估,并及時發現新問題解決新問題,進一步深化改革,鞏固專項治理成果。局領導小組組成專門檢查組采取走訪、暗訪、座談、民主評議等多種方式對各處室和各單位的行政執法情況、廉潔自律情況、職責履行和行風服務等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存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嚴肅處理。
五、幾點要求
(一)充分認識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設局系統作為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責任單位,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和省、市精神,勇于承擔責任。為此,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建立強有力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精心組織實施;各單位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負責,班子成員全體參與,真正把工程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治理出成效。
(二)統籌兼顧,科學合理安排好專項治理工作。這次專項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時間長,各單位要科學謀劃,周密安排部署。要把專項治理工作與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與落實懲防體系建設等各項任務有機結合起來,使之相互促進、相得益彰。要堅持統籌謀劃,分類指導。對于一些熱點、難點問題,要集中精力,攻堅克難。要準確把握各個階段的工作要求,搞好工作銜接,使治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三)嚴肅自查紀律,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要按照局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落實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預定目標和效果。對組織領導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工作遲緩、弄虛作假走過場和治理效果不明顯、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一律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對在自查中能主動認識并講出自己問題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存在問題又拒不自查或企圖掩蓋事實的,一經發現從重處理。
(四)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堅決懲治腐敗行為。要突出案件查辦工作,對建設工程領域的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堅決遏制建設工程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勢頭。杜絕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查案不實以及跑風漏氣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現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時向局領導小組匯報。證據確鑿、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