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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調控的理解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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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調控的理解范文2
關鍵詞:中國經濟周期;宏觀調控;靈活性
一、經濟周期的簡要解釋
1825年,英國發生了世界上第一次生產過剩危機,此后經濟學家們開始注重對經濟周期這一問題的研究,他們給經濟周期下了此定義:“經濟活動水平的一種波動,它形成一種規律性模式,即先是經濟活動的擴展,隨后是收縮,接著是進一步擴張。這類周期隨著產量的長期趨勢進程而出現。”從經濟學家們的描述中,可以這樣簡單地理解經濟周期:經濟活動繁榮與蕭條的交替出現并不斷重復的現象就是經濟周期。
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周期運行階段與歷次宏觀調控措施回顧
(一)1978-1981年間的經濟波動與宏觀調控措施
1978年,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宏觀經濟運行的問題主要表現為:經濟運行速度猛增、財政赤字較為嚴重、外貿赤字出現及外匯儲備接近于零,此即第一輪經濟過熱。
針對以上問題,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調控措施:搞好整體平衡;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之間的關系;抽緊銀根,大力減少貨幣投放和各項貸款;加強物價管理,嚴格控制物價上漲。
(二)1982-1986年間的經濟波動與宏觀調控措施
經過1982-1984年經濟體制改革的探索,我國的經濟建設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投資和經濟的快速增長使得能源、交通、通信和各種原材料的供應出現短缺和價格的快速上漲。因而,1982-1986年宏觀調控面對的形勢是宏觀經濟出現了過熱現象。針對這一時期的經濟情況,政府采取了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措施:控制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控制銀行借貸規模、控制自籌投資、加強對新開工項目的管理等;同時,政府還采取了管理和監督檢查物價、對信貸進行全面檢查等措施。這一時期,中國人民銀行開始行使央行職能。
(三)1987-1990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1987年為上個經濟周期的恢復期。1988年我國實行的價格改革引起了建國以來最大的一場搶購熱潮。伴隨搶購風潮的是銀行存款擠兌風潮,從1988年9月到1991年年底,我國進行了為時三年的“治理整頓、深化改革”,對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的調控主要集中在1988年和1989年,采取的宏觀調控措施主要是:加強調控物價;加強控制信貸規模,提高銀行存款利率,實施緊縮的貨幣政策;縮小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
(四)1991-1999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1991年中國經濟增長走出低谷后,我國經濟開始迅速啟動起來,步入高速增長時期。從1993年開始,我國經濟開始出現經濟過熱現象,金融秩序混亂。
(五)2000-2009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2001年開始,我國經濟周期進入上升階段。到2003年,隨著世界經濟尤其是美國經濟的全面復蘇,我國經濟走出了通貨緊縮。但在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出現了局部過熱的跡象和一些不健康、不穩定的因素。為了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較快增長,國家加強了宏觀調控的決策和安排。此次宏觀調控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貨幣政策特別是公開市場操作在調控過程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到2009年,我國各項經濟數據全面下降,經濟增長和世界經濟一起下降,并且降至了近十年來的一個相對低點。但在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下,2009年下半年我國經濟開始有所起色。而2010年,隨著世界經濟的復蘇,中國經濟在其帶動下也開始了新一輪的增長。
三、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分析
(一)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界定
如前所述,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即:宏觀調控法作為經濟法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必須隨著社會經濟形勢和市場的變化要做出相應的調整,以此來實現國家對社會經濟的干預的職能。
(二)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在經濟周期中體現的特征
1.變動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歷次經濟周期階段發生的背景既有“市場失靈”問題,亦有市場雖處于正常狀態,但市場經濟形勢卻發生了變化。
就前一種情況而言,在我國市場經濟出現缺陷時,國家當然要伸出“國家之手”,調整相關的宏觀調控法規和政策,對市場經濟進行干預,使市場恢復正常和健康狀態,此時,宏觀調控法便相應地呈現出了變動的特征。
2.擴張性和回復性
一方面,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之法,是國家運用公權對私權的一種干預。政府權力如果不受制約,極易走向專制,從而就成為了破壞市場的“利維坦”。因此,作為經濟法法律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宏觀調控法律,其必然也具有潛在的擴張性的特征,這種擴張性會給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在市場出現“失靈”現象,經濟出現波動時,需要國家公權的擴張,對那些在市場經濟形勢正常時不應干預的經濟關系進行干預,此時宏觀調控法律應對經濟周期的“擴張”是為彌補市場缺陷而“擴張”,是為了使經濟波動趨向平穩和正常化。
3.相對穩定性
雖然每一經濟周期運行階段所呈現的特點和暴露的問題不盡相同,與此相對應的所采取的宏觀調控措施也不相同,但并不能就此否定宏觀調控法的穩定性。宏觀調控法在具有動態性特點的同時,也具有相對穩定性的特征。站在長遠的角度來看,宏觀調控法具有動態性,但從細微處具體來看,正是一個個具體的相對穩定的宏觀調控法律才促使宏觀調控法持續、穩定地發展。
四、總結
經濟的周期性波動是宏觀經濟運行的重要特征,是經濟規律運行的正常現象。為了應對這種周期性的經濟波動,減少經濟周期波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每產生一輪經濟周期,政府就實施相應的宏觀調控法規和政策。在這一過程中,宏觀調控法起到了彌補市場缺陷、保障經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保障我國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作用。同時,伴隨著歷次經濟周期的發生,我國宏觀調控法也不斷進步和完善,體現出了其不同于民商法、行政法等傳統法律的靈活性。宏觀調控法是經濟法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宏觀調控法在應對經濟周期中所體現出的靈活性也從一個方面體現出了經濟法的靈活性。
參考文獻:
宏觀調控的理解范文3
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而是實行宏觀調控的現代市場經濟。在房地長市場的運作過程中政府的培育和引導功能至關重要,政府通過各種宏觀調控手段不斷地調控著房地產市場的走向繁榮和穩定。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就是國家采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從宏觀上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節,以保證其供需平衡,保證房地產市場穩定的運作。在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節過程中,法律手段是不可或缺的,這要求宏觀調控要體現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做到有法可依。研究經濟法視野下的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問題,對加強當前我國宏觀調控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力度,從而從根本上遏制房價上漲速度過快有著重要意義。
一、從經濟法視角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應具備的特征
(一)整體性
整體性,體現在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以及調控對象上。社會整體利益應該具有以下幾個特征:第一,受益主體的非特定性;第二,公共利益的設定不應出于個別主體的商業目的,但是公共利益的設定并不排斥整個社會的商業目的,也不排斥旨在促進公共利益的次級群體利益;第三,公共利益的確定及實現應通過法定的正當程序來實現,并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經濟法基本原則要求宏觀調控要著眼于社會經濟的宏觀結構和總體運行,目標涉及社會經濟增長、經濟穩定、結構協調等宏觀指標和各類經濟總量,影響對象的范圍是社會經濟全局。觀調控往往是指向未來的,具有超前性,宏觀經濟形式是變幻莫測的。經濟法中的宏觀調控法是介于一般性與特殊性、原則性與靈活性、自治性與強制性之間的法律。因此,經濟法要比一般的法律更抽象、更一般,只有這樣才能涵蓋整個宏觀經濟全局,如果規定得太具體就會導致因小失大,不能進行宏觀調控。
(二)間接性
間接性,指宏觀調控主要通過計劃、稅收、以及各項經濟政策等手段,間接引導市場主體行為的特性,主要體現在調控方法及手段上。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具備很強的政策性,政策是宏觀調控的靈魂。宏觀調控政策對宏觀調控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無視宏觀調控政策就不可能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法是宏觀政策的法律化,為貫徹和落實宏觀政策提供了一套法律程式,有利于依法貫徹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為制定經濟法的具體條款進行有效嘗試,國家主要操作直接影響有關經濟總量的經濟杠桿,影響和帶動社會眾多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
二、從經濟法的角度看我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中的問題
(一)未真正以經濟法為原則理解宏觀調控的意義
提到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人們總是將房地產宏觀調控和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政府調節混為一談。健康的房地產市場實現的應該是均衡價格,并且自然形成消費市場從高到低的梯度分布。如果要分析宏觀調控法調整房地產市場的目標、手段以及評價宏觀調控法調整房地產市場的不足問題,則必須準確界定宏觀調控法的理論前提。房地產市場的外部效益并不能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市場機制在公共價值的實現上是失靈的。價值規律對市場的調節屬于事后調節,從價格形成、信息反饋到產品生產有一定的時間差。房地產利潤暴增誘發的房地產市場亂象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并可能最終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如果說這種區分在社會層面沒有被重視可以理解的話,那么在法學研究中忽視這種區分則是不可接受的。
(二)宏觀調控法律體系不完善,與房地產市場相關的經濟法研究有待加強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升溫,房地產市場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其在維護社會公平方面無能為力。房價不斷上漲,超出了大多數有購房需求的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長此以往,將不利于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持續和穩定的發展。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大都以下發文件、通知等形式進行,立法層級較低,缺乏完整的法律框架和結構。大部分文件無法自上而下順利執行,無法起到積極良好的執行效果。因此,完善我國房地產市場調控體制就要完善其法律規范體系。土地的自然壟斷性特征決定了房地產的壟斷性特征,它體現為房地產市場的非同質性。當前,法學界對房地產市場法律調整的研究忽視了市場秩序規制法、市場監管法、國有經濟參與法對房地產市場的法律調整。經濟法其他組成部分對房地產市場的法律調整尚未受到重視。
(三)宏觀調控的主體權力義務范圍不明確、調控主體之間關系不明確
在房地產市場主體各自追求利潤最大化和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很容易造成房地產市場經濟法律關系混亂,以至于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主體之間關系部明確。當前我國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常常未明確主體權力的義務范圍。由于宏觀調控的主體之間關系不明確,房地產市場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嚴重損害了市場機制的活力。經濟法主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經濟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組織管理性流轉和協作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房地產市場主體享有法律賦予的財產權、經營權、經濟請求權等權利,作為經濟法主體,房地產市場主體要促進公共經濟利益的公平與公正。房地產市場主體需要掌握較多的知識和信息,才能成為理性的市場參與者,才能作出其最優決策。因此,需要國家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廣告法等來調節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維護合理的競爭結構,實現良性的競爭模式和經營秩序。房地產市場有較高的門檻,具有高交易成本特征。對于調控主體來說,要建立相互監督的機制,要明確每一級執行主體的權力義務,要保證信息公開,保證每一個調控主體和執行主體都能掌握相對應的信息。
三、經濟法視野下實現我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路徑
(一)規制政府行為,在房地產宏觀調控中體現經濟法價值
我國經濟體制是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就是說是從全面的國家干預走向市場的,政府不但養成了直接參與微觀經濟活動的慣性。經濟法所表達利益的全局性與總括性的保護,但個人利益、公共利益與國家利益之家是緊密相連。干預經濟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來說,往往有著干預經濟的本能和慣性。政府本身難以為市場失靈定出一些具體的標準或界限,使干預行為處于不確定狀態。阻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的主要矛盾是政府干預過多,國家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其權利不能由經濟法律關系主體靠合意去克服,要通過經濟法的變動去克服。經濟法追求的是社會公平,這并不與效率優先相矛盾。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基于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要對政府干預經濟的權利和義務、范圍、手段、時效等做出具體的規定,防止政府權力濫用。強調市場主體自由競爭,由市場機制進行資源的配置。服務型政府的建設與國民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也是經濟法所倡導的法治理念。
(二)建立房地產宏觀調控立法體系,規范市場主體
運用以法律手段建立規范化的房地產業運行環境,是促進我國房地產業持續增長、實現房地產市場穩定運行的有效途徑。經濟法視野下宏觀調控是國家職能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經濟法的立法既要重視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又要注意發揮政府在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的作用,以適應新的歷史條件下經濟法的調控要求。國家對于經濟生活的及時調控需要在法與經濟之間建立新的參量經濟政策。具有強制性法律手段主要是通過規范房地產市場主體行為,并且在協調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干預房地產市場的力度與程度會影響市場主體的積極性,這是政府介入房地產市場的適當性和合法性問題。中間層主體對市場主體的規制權來源于市場主體的共同約定,中間層主體對市場主體的規制難以達到應有效果。當法律手段被當作宏觀調控的基本手段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市場經濟,要求我們建立并完善一種可操作性強的房地產宏觀調控立法體系。盡管目前我國的經濟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在立法中的部門利益,但政府部門在立法過程中對法律的形成仍有實質影響。
(三)規范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手段,實現科學調控
宏觀調控的理解范文4
一、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沒有市場,只有政府與企業的關系
我們過去認為社會主義就是國有化,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特征,所以長期執行計劃經濟。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和人民這兩個主體錯位了,是把國家作為創造財富的主體,把老百姓即納稅人的錢集中起來,然后通過財政投入到各行各業,認為這就是搞社會主義,認為國有的比重越高就越是社會主義。人民和企業是被動的,是“你要,我就干”,是國家制訂計劃,大家來執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經濟部門直接管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單純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計劃來管理經濟,企業失去了自和活力,不是商品生產、價格規律和市場在起作用,結果宏觀經濟決策沒搞好,微觀經濟活動又管得死,使企業缺乏競爭力和應變能力,使社會主義經濟失去了活力,嚴重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1978年以前我們也搞過改革,但是沒有找對方向,沒有對計劃經濟進行改革。計劃經濟一個基本特征就是“統”,通過中央部門來搞集中統一的經濟,結果是一統就死。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后,就開始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上逐步實行市場調節,所以我們十二大提出了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為什么提計劃經濟為主,因為當時認為計劃經濟作為基本經濟支柱必須要堅持,不能動搖。到了十四屆三中全會覺得沒有商品經濟不行了,就提出了“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但是還是有爭論,有的說,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主要是強調“有計劃”,不是指商品經濟,應該加強國家配置資源的作用。到了十三大提出來,“國家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計劃和市場是內在統一的”,又進了一步。但是90年代初又回潮了,有些人開始批判市場化改革的方向,認為不是搞社會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后小平同志到,講到計劃和市場不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方法和手段,社會主義也應當可以搞市場經濟。于是黨的十四大就明確提出來,我們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過了這么多年才明確改革的方向,這是不容易的,所以我們不能動搖。
二、在改革探索中逐步認識市場和政府的作用
從現實來講,實踐證明我們搞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確的。為什么今天中國有那么大變化,30年來,我們的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輝煌的成就。這些變化就是改革開放帶來的,就是市場化改革帶來的,是讓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帶來的。
但在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我們也逐步認識到了市場不是萬能的,要將市場經濟與政府監管有機結合。市場也有失靈的時候,也有失靈的地方。我們搞市場經濟必須要加強政府的監管,沒有一個嚴格的政府監管,不可能是一個完善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跟政府監管必須是有機統一的。必要的政府干預是應該的。但是不能說主要是政府干預,不能主要靠行政的辦法調節經濟,配置資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念是我們黨從十四大、十五大、一直到十六屆三中全會,經過反復的爭論才確定的。十四大的時候提出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到十五大是“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社會主義”四個字去掉了;到十六屆三中全會時表述為“更加充分地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為什么有這個變化?就說明一方面宏觀調控很重要,但是不是一個前提條件,不是任何時候、任何情況都要宏觀調控。有的認為計劃手段就是宏觀調控,但我認為宏觀調控主要還是要用經濟的手段、法律的手段。政府的干預、政府的作用必須發揮,但是不能夠干預微觀經濟的東西。有人說市場化過了頭了,因此要加強政府的行政管控。我們的要素市場到位了嗎?我們的行政壟斷行業打破了嗎?還沒有,還需要加強市場化的改革。現在我們總體上說不是市場化過了頭,而是市場化還不足的問題。所以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市場化改革的方向。
三、政府職能的缺位、錯位、越位
近些年來,盡管在走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政府職能已經發生了重要轉變,但這種轉變還僅僅是初步的,甚至在有些方面是滯后的。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充當了市場中一個重要的競爭主體的角色。目前經濟生活中出現的無序競爭乃至惡性競爭現象,其背后或多或少有著政府競爭的影子。政府過多介入市場的微觀層面,就難以站在全局的宏觀上實行全面統籌,就難免會削弱其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職能,甚至導致某些管理職能的扭曲。
在改革與發展中出現的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是市場不足?還是市場失靈呢?我認為,主要還是市場不足,改革不到位。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沒有擺正。主要表現在:一是“越位”。政府管了不少本來應由市場或企業管的事情,本來應該當“裁判員”的,它去當了“運動員”。二是“缺位”。政府本來應當有服務功能,搞好公共服務,提供公共產品。服務是沒有什么權,也沒有什么利的,所以往往不愿意干。它愿意干審批,因為有權也有利。三是“錯位”。擴大就業渠道,創造就業機會,理應是政府的職責,但有的政府部門卻分片包干企業,直接管理企業的下崗分流,至于投資主體錯位的現象也不少。
出路是什么?出路就是“讓位”。市場和企業能做而且政府不容易做好的事,政府應該讓位于市場。總之,要牢固樹立人民是創造財富的主人,政府是創造環境的主體的理念,樹立群眾的主體地位,樹立“凡是法律不禁止,大家都可以干”的理念。有了這樣的理念,政府就容易轉變職能,百姓就會有更大更多的創新空間。雖然部分審批還有必要,但大量的審批應撤除,讓市場去調整,讓群眾去創業。而政府必須依法行政,不能有隨意性,要成為有限政府、服務型政府。
四、如何正確理解宏觀調控
第一,如何理解宏觀調控。我感覺到有三點值得我們研究:一種說法,“目前進行的宏觀調控,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第X次調控”,把宏觀調控作為一種運動,好像除了這幾次以外其他時間就沒有什么宏觀調控了;另一種看法,認為宏觀調控就是砍項目,就是剎車;還有一種,把宏觀調控跟改革對立起來的,好像要宏觀調控就不要搞改革。我覺得以上三種都是對宏觀調控的一種誤解。首先,宏觀調控是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內容,我們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要完善宏觀調控體系,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深層次矛盾必須通過改革來解決,因此不應該把它和改革對立起來。應該通過宏觀調控來深化改革,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是一調控就不要改革了。其次,宏觀調控是一項經常性的任務,要不斷進行的,不能把它作為一種突擊運動,以行政手段為主的運動是不能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矛盾的。再次,宏觀調控不能搞一刀切,經濟運行中有投資過熱的領域,也有不熱的領域,因此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該抑制的就抑制,該發展的就發展,該緊的地方緊,該松的地方松,不搞急剎車,不搞一刀切,宏觀調控的目的是促進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第二,要從源頭上來改善政府宏觀調控的水平。源頭上就是我們原來講的對市場經濟的含義,應當與時俱進,原來的提法就是“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的作用”。這樣,把國家宏觀調控作為一個前提條件,好像配置資源的主體是政府而不是市場;好像資源配置是在政府作用下發揮市場的作用,而不是資源在市場配置的基礎上發揮政府的作用。因此,必須從源頭上完善宏觀調控。
第三,宏觀調控要更多地運用間接調控,盡可能少用行政手段。政府如何改革宏觀調控方式、提高宏觀調控的有效性,是當前和今后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一是隨著改革的深化,我國經濟的市場化程度已經較高,傳統的行政方式進行調控所起的作用不會很大。二是長期以來由于計劃經濟體制所產生的主要是總需求膨脹的傾向,現在已經讓位給由于市場經濟體制所產生的供給過剩傾向。這就是說宏觀調控的背景和基礎發生了變化。因此,調控方式必應發生變化。三是依靠行政審批制度和管制來加強宏觀調控,容易造成權錢交易,容易抬高企業的準入門檻,造成某些行業的人為壟斷,提高某些行業的利潤。管制越嚴,利潤越高,地方的積極性就越高。四是行政手段容易加大改革和發展成本。因此,要盡量少用行政手段。
五、如何正確發揮政府的作用
第一,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發展不限于經濟范疇,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普遍實現社會公正、制度文明與社會進步相適應,都應成為發展的重要內涵。因此,政府職能轉變不僅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制度前提,而且必然要求進一步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公民、政府與社會的關系。
要進一步調整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就必須明確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必須認識到,經濟發展的主體力量在市場,企業和老百姓才是創造財富的主體,政府應該是創造環境的主體。政府的職能要轉到為市場主體服務、創造良好的環境上來,主要通過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激發社會成員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增強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才能真正貫徹科學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堅持科學發展觀,還要求正確處理好集中與分散決策的關系。改革開放以來,傳統體制高度集中的弊端雖然被認識,但集中體制“能辦大事”的認識誤區依然影響深遠。而科學決策和執行存在多種約束條件,如信息對稱與否、利益取向是否“一致”、決策目標是多重還是“單一”的、長期決策還是短期決策等等,不解決約束條件問題,很可能大事辦不成,負面影響不小。市場經濟客觀上要求分散決策,政府存在很強的“集中偏好”,就難于根據走向市場經濟的實際進程切實轉變職能,反而會把不適當的決策“強加”給市場,甚至代替市場選擇。這顯然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第二,要充分認識轉軌時期政府主導型經濟的特殊性。政府與市場必須分野,但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政府相比,轉軌國家的政府依然具有一些特殊的發展職能,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因此是不可避免的。對一個轉型中的經濟體來說,更需要論證的是:政府的哪些干預是現階段必須但長遠是要“退出”的,哪些干預無論現階段還是長遠都要“退出”,哪些干預現階段很“弱”而長遠是需要加強的,哪些干預是現階段和長遠都是必須的。只有回答了這些問題,才能真正解釋和處理好轉軌經濟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宏觀調控的理解范文5
調查地點:中國**營業部
調查內容:會計對公業務及儲蓄、* 、* 業務等
調查目的:認識國家經濟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調查意義:鍛煉適應社會的能力,理解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必要
一 銀行實習調查內容
大學校園就像一個小社會,入學已經兩年了,我們已經漸漸地適應了這個小社會的生活,然而作為大,接觸社會,適應社會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暑假作為一個很好的接觸社會的契機自然不可浪費。于是繼“三下鄉”社會實踐結束后,我于7月12日至7月28日在中國信合營業部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在于一步了解國家經濟宏觀調控的宗旨,其次就是鍛煉自己的社交能力,豐富自己的社會經驗。
經過在信合調查實習,我從客觀上對自己在學校里所學的知識有了感性的認識,使自己更加充分解了理論與實際的關系。我這次實習所涉及到的內容主要是會計業務(對公業務)和儲蓄業務,其他一般了解的有* 業務,* 業務。從這些業務上,我對國家經濟的宏觀調控有了一些初步的認識。
二 了解國家宏觀調控的目標
在這個經濟發展的關鍵時刻,作為國家經濟機構核心的金融,無疑應當起到宏觀調控的杠桿作用。國家宏觀調控的目標是控制局部經濟過熱,重在調整結構。
長期以來,存貸利差一直是我國銀行獲取利潤的主要手段。而眾多銀行均簡單依靠存貸利差獲取利潤,所產生的結果必然是追逐熱門行業,壘大戶等現象的發生。這種銀行與企業之間的高度依存關系也加大宏觀調控的難度。
銀行的發展有賴于整體經濟環境的回好,但經濟的健康運行并不是依靠銀行無原則地放貸就可以完成的。這不僅需要銀行通過對宏觀調控經濟整體形勢的研究審慎確定信貸方向,同時也必須對我國目前這種簡單的依賴存貸利差,特別是依賴對公業務獲取利潤的盈利模式加以改變。這種對銀行可以形成一個穩定的利潤來源,增強銀行的抗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對企業,可以通過有針對性的淡化對公業務,使某些企業更加珍惜來之不易信貸資金,提高企業的資金運用水平,防止企業盲目擴張,增強企業的自我積累意識;對政府,可以降低經濟調控的難度,避免因為銀行與企業 高度依存關系,而造成的在宏觀調控政策實驗中投鼠忌器現象的發生。
當然,銀行調整盈利模式并不是鼓勵銀行放棄對企業的支持,而是要求銀行在強化對自身抗風險能力的同時,將信貸資金真正送到規范運作,效益良好的企業手中。金融的穩定性,才是企業對經濟最大的也是最少持續的支持。
三 收獲與體會
宏觀調控的理解范文6
論文摘要:中國擴大內需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不理想主要不是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市場基礎與制度條件方面的問題。文章從宏觀調控政策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觀點出發,通過比較內生安排與外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的不同績效,給出了一個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理論框架,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通過對政策邊界的明晰界定,從理論上揭示了短期的總量穩定與長期的經濟增長的關系,以及如何正確地把握宏觀調控政策的問題。
關鍵詞宏觀調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礎政策效應政策邊界
與20年來的市場化改革進程相伴隨,中國的宏觀調控也先后經歷了總需求大于總供給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總需求小于總供給背景下的擴大需求型兩個階段。如果說1997年以前,面對總需求大于總供給的情形還能通過強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壓制總需求來實現宏觀經濟總量均衡的話,那么,1997年以后,面對在市場機制作用不斷擴大基礎上形成的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的宏觀總量非均衡情形,盡管政府實施了更為市場經濟意義上的一系列積極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但三年來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與預期結果仍相距甚遠。對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實證分析和政策的規范研究業已引發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學術界大多數關于宏觀調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觀調控政策能完全解決經濟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繹的邏輯推論而陷入了宏觀調控認識的誤區。本文基于宏觀調控政策也是一種制度安排的觀點,依據現代宏觀經濟學理論,在對市場經濟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礎與邊界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試圖構建一個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理論框架。
一、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內生與外生的績效
當新制度經濟學家們摒棄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設從而將經濟運行分析由“無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轉向“新制度”的框架下進行時,市場被描繪成一種為降低交易成本而選擇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將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產和交換理論并更深入地分析現實世界的制度問題中,新制度經濟學家同樣給出了各種非市場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這就是,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的客觀存在使對市場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為把有限理性的約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時保護交易免于機會主義風險的影響,經濟主體必然會尋求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與創新無非是特定條件下人們選擇的結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無疑是經濟增長(績效)的必要條件。正是通過對產權、交易成本、路徑依賴等問題的強調,使新制度經濟學得以將經濟增長問題納入制度變遷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釋。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圍相當寬泛,這里,筆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規和非正規的制度問題,而只是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和某些術語(這些術語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內涵),在闡述宏觀調控政策也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礎上,就它相對市場基礎而言是內生還是外生的角度來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問題。
市場經濟中,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機制,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理論已由標準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給定。盡管市場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條件過于苛刻而被認為在現實市場中不可能具備,但市場經濟的發展史表明,對市場制度作用的認識不是削弱而是加強了。出于完善市場配置功能的需要,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在市場基礎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場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針對市場失靈而由政府進行的微觀規制(管制);(2)針對市場經濟總量非均衡而由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進行的宏觀調控。作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觀調控是政府在宏觀經濟領域的經濟職能,是現代市場經濟中國家干預經濟的特定方式,它的內在必然性實際上可由市場經濟運行的本質是均衡約束下的非均衡過程推論出來(吳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機理已在標準的凱恩斯主義模型中得到了經典的揭示,并被戰后西方國家長期的實踐所驗證。
眾所周知,宏觀總量是由微觀個量組成,宏觀經濟不可能離開微觀基礎而存在,宏觀調控也必然要依賴于現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我們可以簡單地從宏觀調控是否具有堅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出發,將宏觀調控區分為內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兩類。市場經濟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意指宏觀經濟政策具有與市場制度邏輯一致的傳導條件和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市場化主體。相對而言,如果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經濟政策是在沒有或不完善的市場基礎和傳導條件下進行的,那么宏觀調控顯然就是一種外生于市場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生安排的效應顯著,而外生安排的效應則會受到極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們可以給出一個分析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為何不理想的理論框架。
中國1993—1996年的主導政策被普遍認為是經濟轉型時期的一次比較接近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調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來總需求嚴重大于總供給的宏觀非均衡經濟實現了“軟著陸”。但宏觀經濟只經歷了短暫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沖擊和內部制約的條件下,陷入了持續至今且嚴峻的另一種類型的宏觀總量非均衡即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的狀態。面對嚴峻的宏觀經濟形勢,出于“速度經濟”的要求及基于宏觀經濟學的基本常識,中國首先選擇的是以貨幣政策為主的宏觀調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經濟增長率持續下降的勢頭。然而,到1998年7月為止,盡管包括下調利率、取消貸款限額、調整法定準備金率、恢復中央銀行債券回購業務等市場經濟通用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幾乎悉數釋出,經濟減速和物價下跌的勢頭卻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鑒于直觀的宏觀經濟現實,當時人們普遍的共識是貨幣政策失效。關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數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進行的,其中主要的觀點是“投資陷阱”論、“流動性陷阱”論、“消費陷阱”論等。應該說,這些觀點基本上是在給定貨幣政策的制度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前提下,主要從貨幣政策本身的作用機理方面實證分析了制約貨幣政策效應發揮的各種因素,這些政策層面的分析無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針對性的。可是,如果給定的前提在現實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備,那么,這種僅在政策層面的分析就不可能從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對策。
金融市場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國貨幣政策的傳導實際上更主要是通過信用機制來進行的。理論上,貨幣政策的信用傳導機制主要有銀行借貸和資產負債表兩種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從銀行貸款供給方面揭示了前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從貨幣政策態勢對特定借款人資產負債狀況的影響方面闡明了后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信用機制能否有效地發揮傳導作用,其關鍵的問題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對稱環境下存在于借貸行為過程中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等問題,從而使信用具有可獲得性。就中國的現實而言,體制內外不同的微觀主體的信用可獲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非國有企業)因金融市場的制度歧視被隔絕在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之外,貨幣政策相對于它們是一種外生的安排,效應當然無從談起。市場體制外的微觀主體(國有企業)的反應則可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方面是,對于那些效益和資信狀況均良好的主體,它們并非惟一地依賴銀行借貸渠道融資,這就意味著信用傳導機制所必需的銀行貸款與債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難以成立,即使這類主體不受市場的制度歧視,而且金融機構也愿意與它們發生借貸行為,但貨幣政策對它們的效力相當微弱;另一方面,對于那只是較大地減輕了它們的利息負擔。由此可見,中國貨幣政策效果不顯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貨幣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問題。
有效的貨幣政策除了要有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微觀基礎外,還必須有政策賴于傳導的條件。在市場經濟中,利率是解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最重要變量,它通過多種途徑傳導并影響到實體經濟。Munddl(1968)與Fleming(1962)分析了開放經濟條件下利率變化經由總需求和匯率波動效應傳導的過程;robin(1969)通過對q值(資本資產的市值對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義并將它作為把中央銀行與金融市場連接到實體經濟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資產結構調整效應的傳導過程;Modidjani(1977)從居民消費需求角度分析了財富變動效應的傳導過程。所有這些傳導過程都是以利率市場化為前提、并以相對完善的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為基礎的。嚴格地說,中國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確定。利率機制傳導的市場化前提不存在,所謂的“流動性陷阱”、“投資陷阱”、“消費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確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場供求,被認為是一種準市場化的利率,那么,在資本市場受到嚴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場被制度的性質強制分割的情況下,金融市場制度基礎的局限也極大地制約著利率機制的有效傳導。謝平和廖強(2000)明確地指出了利率傳導機制的資產結構調整效應與財富變動效應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國的非貨幣金融資產與貨幣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與實際資產之間的聯系不緊密、反饋不靈敏,金融體系與實際經濟體系各行為主體和運行環節之間遠未銜接成一個聯動體。張曉晶(2000)則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結論的基礎上論證了開放條件下由固定匯率和資本有限流動引致的套利行為以及外匯占款必然制約中國試圖通過降息刺激經濟政策效果。結合對微觀基礎的更進一步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第一:非市場化的利率使中國的貨幣政策在總體上成為一種外生于市場經濟的政府安排,實體經濟難以對其作出靈敏反應;第二,假定這種利率等同于市場化利率,那么,貨幣政策雖然相對于市場經濟體制內的微觀基礎是一種內生安排,但金融市場的制度分割與局限使體制內的主體無法對利率作出反應,而體制外的主體使貨幣政策相應地又變為外生安排,加上體制外的改革滯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觀主體基于金融風險的考慮必然又會限制體制外主體的反應(這就是所謂的“惜貸”)。
事實上,中國仍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進程中,市場制度基礎的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還不完善。中國以增量促存量的漸進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觀基礎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國有企業——基本上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起來的,它們具有產權明晰的特征,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的反應,其行為由市場機制調節,是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國有企業——雖然歷經不斷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但其積重已久的深層問題并非短期內能得到徹底解決,無論在產權結構還是在治理結構中,國有企業都存在著明顯的政企難分的特征,因而其行為具有對市場與政府的雙重依賴性,是不完全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目前國內經濟學界對這種二元格局的另一種流行劃分法是所謂的體制內的國有企業與體制外的非國有企業。其實,這是相對計劃經濟體制而言的,如果相對市場經濟體制而言,則體制內的就應該主要是非國有企業,而體制外的是傳統的國有企業。
中國積極財政政策的效果同樣可以在制度內生與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說明。1998年中期,當日益嚴峻的“通貨緊縮”和“有效需求不足”問題使得貨幣政策一籌莫展,以及東南亞金融危機致使通過出口擴大外需受阻的情況下,為了解決總體物價水平持續下跌、經濟增長率遞減、失業(下崗)面不斷擴大等宏觀經濟問題,政府秉持通過宏觀調控擴大內需以啟動經濟的思路,確立了以財政政策為主并與貨幣政策相互配合的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取向。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積極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移動IS曲線的方式實現擴大總需求的目的,實際上是凱恩斯主義政策主張在中國的一種實踐。對積極財政政策選擇實施的時機和它的重要意義(穩定人們的預期)幾乎沒有人表示懷疑。盡管以增發國債為主要內容的積極財政政策被認為在擴大基礎設施投資進而拉動經濟增長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權威部門統計測算的結果是增發國債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別達1.5%和2.1%),但作為市場經濟意義上的一種宏觀調控政策,財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僅僅體現在擴大支出的直接效應方面,而是在于通過政府支出的擴大去拉動民間投資的間接效應方面,否則,財政政策就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府投資沒有兩樣。就后一方面而言實際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擔心積極財政政策長期繼續下去有可能導致計劃體制復歸和債務危機。
關于積極財政政策為何難以有效地拉動民間投資需求增長的原因,學術界已展開深入的探討并提出了多種解釋。其中大多數的分析都將問題的癥結歸咎于基礎設施的產業鏈太短以及整個產業結構不合理方面,強調正是基礎設施的產業關聯性差,當把財政資金集中投向本來就已存在生產能力嚴重過剩的基礎原材料部門,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攬而不是貼息、參股和項目融資等方式投入的情況下,民間投資自然不可能參與進來,最終的結果是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不大,經濟啟而不動。無疑,中國積極財政政策效應在現象層面表現出來的因果關系確實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卻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擴張與體制收縮的矛盾。如果從財政政策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觀點出發。我們可以就它與微觀基礎的關系對政策效應作出進一步的解釋。這就是,由于財政政策與政府關系緊密的行為主體(特別是國有主體部門)具有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這種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恰恰又是人們所擔心的計劃體制復歸的重要表現),積極的財政政策對這類主體的投資引誘效果相對明顯;由于財政政策相對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是一種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積極財政政策的各種乘數效應受到體制的摩擦,因而對民間投資和居民消費需求的拉動效應不明顯,亦即IS曲線移而不動。
上述給出的僅僅是制度基礎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觀調控分析的全部內容。如果到此為止,則很容易使人誤解為:只要宏觀調控政策是內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實現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其實,即使是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著它能夠解決所有的問題(凱恩斯主義政策70年代在“滯脹”面前的失靈就是明證)。因為,如果宏觀調控作用的僅僅是宏觀經濟總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決結構問題;如果宏觀調控政策的本義只是一項短期的穩定政策,又豈能冀望它來實現長期的經濟增長?這實際上也就涉及宏觀調控政策是否存在一個有效的邊界問題,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也只有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才能得以釋放出來。
二、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短期還是長期?
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長期與短期之爭,實質上也就是關于政府經濟職能邊界的理念之爭。在西方,現代宏觀經濟學各流派之間對此也展開過激烈的論爭,從凱恩斯主義到貨幣主義再到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和新凱恩斯主義,其政策理論的核心實際上也可歸結為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問題。比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論主張,應該會有助于我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
(一)零邊界論:新古典宏觀經濟學的政策主張
建立在理性預期、自然率假設和市場連續出清基礎上的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包括以盧卡斯為代表的貨幣經濟周期學派和以巴羅、基德蘭德、普雷斯科特等為代表的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前者從需求沖擊、信息不完全及閑暇(勞動)的跨期替代效應方面建立起解釋經濟周期波動的原因和傳導機制的貨幣經濟周期模型,認為在短期內,雖然不完全信息下發生的意料之外的貨幣沖擊會導致經濟總量的波動,但在長期中,由于人們能夠根據不斷獲得的信息去修復錯誤的預期,經濟將自行恢復到自然率的增長路徑。基于預期到的貨幣沖擊對經濟沒有實際的影響,因而旨在穩定經濟的貨幣政策在任何時候都無效。這種貨幣政策零邊界的推論可由圖4說明。
在圖4中,垂直的LAS曲線表明具有理性預期的經濟主體行為完全由市場價格機制調節,每一條傾斜的SAS曲線則由相應的預期價格水平給出。假設現期發生了出乎意料的總需求增加(貨幣沖擊使AD0移到AD1),則貨幣工資和價格水平必然會因商品和勞動市場存在超額需求而上升。此時,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廠商(工人)誤將一般物價水平(貨幣工資)的上升當做相對價格(實際工資)的上升并相應地增加產品(勞動)供給,那么經濟將暫時“意外”地沿SAS0曲線從A點移動至B點。然而,一旦經濟主體理性地認識到實際工資和相對價格并未發生變化并完全調整預期,則SAS0會迅速移到SAS1,產量和就業復歸到自然率水平(C點)。因此,除非貨幣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則,無論長期還是短期的貨幣政策都歸無效,而意料之外(欺騙公眾)的貨幣政策本身只能進一步加劇經濟波動。如果用“適應性預期”替代“理性預期”概念,則圖4也是一個貨幣主義的AS—AD模型。
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堅持貨幣中性論,認為貨幣對實際經濟變量沒有影響,因為是產出水平決定貨幣變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貨幣政策的作用為零。他們主要從生產函數與總供給的關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強調實際因素(尤其是技術)沖擊是經濟周期波動的根源。在他們看來,當一個部門出現技術進步后,它必然會通過部門性的波動源傳導到經濟的其他部門,技術沖擊的隨機性使產出的長期增長路徑出現隨機性的跳躍,產量和就業的波動實際上并不是對自然率水平的偏離,而是對生產可能性變化的最優反應,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產的沒有意義的。關于實際經濟周期模型的政策含義,巴羅通過復活李嘉圖等價命題,認為公債是中性的,經濟主體的預期理性會抵消政府無論是以公債還是稅收等方式籌資的效應,因而試圖刺激經濟擴張的積極財政政策無效。基德蘭德和普雷斯科特則通過比較有無約定條件下的均衡解,從政策的時間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譽方面論證了凱恩斯主義的相機抉擇政策是無效的。
由上可見,凱恩斯主義為政府提供了市場經濟中反蕭條的最初的政策理論,并將其邊界嚴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應也被戰后西方國家20多年的實踐所證實。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將宏觀經濟政策的期限邊界定格為零,雖然這種政策主張遠離現實,但作為政策理論卻為反思傳統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提供了一種路徑。現代宏觀經濟學中,幾乎沒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觀調控政策當做長期的政策。
(二)短期邊界論:凱恩斯主義、貨幣主義及新凱恩斯主義的政策主張
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背景下,凱恩斯從不變的價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總產出水平及相應的就業水平的現實出發,以現實存在的貨幣工資剛性、價格剛性、流動性陷阱和利率在長期缺乏彈性等作為分析前提,把經濟分析的重點放在宏觀總體的真實變量上,指出宏觀經濟總量的非均衡主要是總需求波動(有效需求不足)的結果,市場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復充分就業均衡。根據總需求決定原理,凱恩斯進一步推論出,只有通過政府制定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引導消費傾向和統攬投資引誘,并使兩者互相配合適應,才能解決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從而使經濟在充分就業的水平上保持穩定。
在凱恩斯看來,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的總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機抉擇的短期政策,因為“在長期我們都死了”。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短期邊界論,我們可用標準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加以說明。在圖1中,假設總需求曲線AD0與總供給曲線AS相交的A點表示經濟最初處于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Yn),當經濟受到現實總需求的沖擊,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現實中存在著貨幣工資剛性和價格剛性,必然導致廠商削減產量和就業量(從Yn減到Y1),這時,經濟將在小于充分就業水平的B點實現均衡,而不可能任由價格的自由下降調整到C點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正是投資者不確定預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點以下演變為一條具有正斜率的總供給曲線,它意味著完全依靠市場力量很難迅速有效地將Y1恢復到Yn。因此,要使經濟在較短的時間內從B點回復到A點,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政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使AD1,移動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問題解決后,AS曲線恢復到古典的垂直狀態,市場價格機制繼續發揮作用,此時如果繼續實施積極的政策會加劇價格水平的上漲(通貨膨脹)。從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中不難看出,總需求管理政策的邊界只限于AS曲線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狀態。
在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當凱恩斯主義需求管理政策在“滯脹”面前日益失靈的情況下,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貨幣主義學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說和自然率假說來解釋“滯脹”現象,并對凱恩斯主義的需求管理政策發難。貨幣主義者認為,長期菲力普斯曲線是一條起自自然失業率的垂直線,不存在失業率與通貨膨脹率之間的交替關系。雖然短期內通過政府積極的財政政策可以影響產量和就業量,但就長期而言,財政政策的“擠出效應”使得財政擴張的量不過是對私人部門支出的量的替代,稅收的變化也因不能影響持久收入而僅有非常微弱的乘數效應。貨幣政策也同樣只會在短期內當人們按錯誤的價格預期決策時對產量和就業量產生影響,而在長期一旦錯誤的價格預期得到糾正,即“貨幣幻覺”消失之后,實際工資、產量和就業量都將復歸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過政府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試圖保持較高的和穩定的產量和就業量水平的努力,最終只會導致通貨膨脹的加速上升和經濟的更不穩定。與重視財政政策作用的凱恩斯主義者不同,貨幣主義者從穩定的貨幣需求函數出發,堅持經濟在遭遇需求沖擊后仍會相當迅速地恢復到自然率的產量和就業水平附近,強調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會使事情變得更好,因為政策制定者為了某種政治利益而操縱經濟導致的政府失靈可能比市場失靈更糟。因此,為了穩定經濟,應該用旨在穩定價格預期的貨幣規則取代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凱恩斯主義從最大化行為和理性預期的基礎上去探尋關于工資和價格粘性的原因,進而建立了包含確定價格和接受需求的廠商、新古典生產函數、市場不完全性、信息不對稱等方面具有堅實微觀基礎的宏觀經濟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導出的政策含義強調,由于經濟自動均衡將以長期的蕭條為代價,因此,通過政府的總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經濟在短期內穩定在產量和就業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凱恩斯主義關于短期政策的觀點分別以工資粘性模型(圖2)和價格粘性模型(圖3)來說明。在圖2中,LAS是一條與古典一致的垂直總供給曲線,SAS則是由一定的預期價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給出的短期總供給曲線。假定經濟初始在產量和就業自然率水平(Yn)的A點上運行,當發生意外的總需求沖擊后(總需求曲線從AD0移到AD1),即使價格可自由伸縮,但由于工資已由談判合同固定,經濟必然從A點移動向小于充分就業均衡(Y1)的B點。正是因為工資合同需要交錯調整不可能使勞動市場在C點出清,新凱恩斯主義者強調政府對意外沖擊的反應遠比私人部門協商調整工資迅速。因此,在短期內,通過政府的總需求管理政策能夠將經濟穩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圖3表明的是,總需求的沖擊之所以使經濟從A點移向B點,主要是因為存在價格粘性(比如菜單成本)。如果商品市場不可能在C點迅速出清,那么總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應該有所作為。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與目標邊界:總量穩定還是結構增長?
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宏觀調控政策必然會存在一定的作用對象與目標。關于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對象究竟是總量還是包括結構?它的目標究竟是穩定還是增長?對此的不同認識顯然直接影響到對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評價,而在更寬泛的意義上則影響到能否正確地認識市場經濟中市場與政府的作用。
(一)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是宏觀經濟總量
現代市場經濟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經濟職能從總體的內容層次上可以區分為一般的市場條件的創立與維護、微觀經濟規制、宏觀經濟調控三大類。與基于市場失靈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預經濟的微觀規制安排不同,宏觀調控是市場經濟內在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并導致經濟總量嚴重非均衡基礎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動態經濟中經濟出現周期的波動是不可避免的,雖然市場機制如果假以時日能夠自動調節經濟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經濟達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經歷一個較長時期的蕭條意味著必須付出總體社會福利損失的嚴重代價,因此,現代市場經濟一般內在地要求通過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去調控經濟總量,以減少市場機制調節時滯產生的高昂成本。從宏觀調控的內涵來看,它作用的對象顯然是總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結果又必然會間接地影響到具體微觀主體的行為。而正是這種直接對象與間接結果的傳導表明了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這也是為什么說有效的宏觀調控必須有堅實微觀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原因。有必要說明的是,如果依據作用結果來界定政策邊界,那么也許可以把結構列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不過,隨之而來的問題可能就會陷入體制認知的誤區(這點將在后面說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邊界嚴格界定為總量的觀點也明確地反映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學的分析框架中。
(二)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
前已述及,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結果不僅會而且應該影響到微觀主體的行為決策和產業結構的相應調整。但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卻并不針對具體的行業和部門,否則宏觀調控就等同于微觀規制。理論和實踐的發展表明,對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普遍認同,推動了市場經濟在世界范圍內的廣泛發展。在市場經濟中,通過市場競爭和價格機制對供求關系進行調節,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使資源在各產業和部門間得到有效配置,產業結構的形成和優化正是市場在產業間配置資源的必然結果。歷史地看,產業結構的形成和調整也曾在不同的體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來安排(通過產業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計劃經濟體制及所謂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體制(如日本和韓國等)。不過由政府取代市場、通過產業政策干預市場機制在產業間的資源配置而形成的產業結構從長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韓國經濟(金融)危機不斷,中國重復建設問題嚴重,政府安排的產業政策不能不說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產業政策在實質上是政府依據自己確定的經濟變化趨勢和目標設想來干預資源在產業間的配置,產業政策在資源配置的方式上與計劃經濟是相同的,計劃經濟所固有的缺陷必然會重現于產業政策的制定上(湯在新、吳超林,2001)。政府對具體產業的干預應以市場失靈為依據確定。如果將產業政策當做一種宏觀調控政策,顯然它相對市場基礎是一種外生的安排,其績效將存在體制的制約。不僅如此,如果將產業結構作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也與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存在邏輯上的矛盾。應該承認,中國當前的經濟問題主要是結構問題,但結構問題不是宏觀調控直接的對象,結構問題的解決有賴于市場基礎的發展和完善,這也是理解為什么要大力發展市場經濟的關鍵之所在。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是為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
對于通過宏觀經濟政策減少經濟周期波動、促進經濟總量均衡從而為市場機制有效進行資源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的目標業已獲得廣泛的認同,并為當今世界各國政府所采納(除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反對外),不過,關于經濟增長是否應該作為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則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嚴格地說,經濟增長屬于總供給的范疇,它取決于生產要素的投入與組合,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一般堅信構成總量內容的總供給方面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即使出現總供給沖擊的經濟周期波動,認為也應該由市場機制來調節。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理論中,宏觀調控政策歸屬于總需求的范疇,政策的目標被界定在因總需求沖擊引起經濟周期波動后的穩定方面,而且強調的是短期。如果說凱恩斯主義所強調的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中包含了一定的經濟增長目標,那么這種增長主要也是隨積極財政政策穩定投資者預期而來的私人部門的增長,公共財政支出的增長本身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然屬于穩定的手段,目標是為民間投資的啟動創設良好的外部環境。在主要發達國家的貨幣政策實踐中,貨幣政策事實上也一直是以穩定通貨而不是經濟增長為目標。
最近10年來,隨著現代宏觀經濟學的發展,特別是內生經濟增長理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對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能夠產生合意的長期經濟增長表示懷疑,認為過分關注短期穩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視了長期經濟增長的問題。他們指出短期的產量波動雖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長期經濟增長的福利含義遠遠超出任何短期波動的影響(Romer,1996),強調現代經濟分析的重點應該從總需求轉向總供給方面(因為總量非均衡都是微觀扭曲的結果)。這種從對短期穩定的關注轉向長期經濟增長路徑探討的理論發展方向所給出的政策含義是,政府既能夠積極地也能夠消極地影響長期經濟增長,而積極政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為經濟的最優增長路徑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
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尤其是像中國這樣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由于市場基礎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一直附存著經濟增長的目標。在中國擴大內需的宏觀調控實踐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確地將貨幣政策作為保證8%的經濟增長率目標的手段,當認識到依靠貨幣政策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的情況下,又進一步明確提出啟用積極的財政政策來保證經濟增長。應該承認,一系列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對于阻止經濟增長率的嚴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現實結果與預期目標的巨大差距表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目標嚴格界定為短期穩定更為確切。實際上,多重目標之間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短期經濟增長目標在中國經濟的存量部分還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經濟的增量部分則明顯難容。目前,國內已有不少學者開始在關注短期穩定的基礎上探討中國長期經濟增長的路徑問題,如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宏觀組(1999)就曾明確提出:“宏觀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要始終堅持以市場化為取向,通過制度創新、加快結構調整來求得長遠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擴大內需如果不是作為一項短期政策而是作為一項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給管理的政策結合起來”。特別是從2000年5月中國經濟出現重大轉機后,關于長期經濟增長要依賴市場基礎和制度條件的完善已逐步成為共識。
四、結束語
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進程中,我們一向重視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這無疑是中國客觀現實的要求。與此同時,我們又必須對政府制度安排在經濟的不同領域和層次內容上的差異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事實上,就宏觀調控政策作為一種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國家的理論和實踐中具有比較清楚的界定,而國內對其內涵和目標等問題上的認識則是相當含混或者說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們對宏觀調控問題的基本認識是:
——宏觀調控中的積極財政政策的目的主要在于通過政府支出的擴大進而拉動民間投資的增長,如果民間投資啟而不動而又長期依賴財政擴張,那么,一方面是政府復歸為投資的主體,而財政政策的擴張與收縮演變為經濟周期波動的根源;另一方面是財政擴張在長期的可持續性將成為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