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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安全應急預案范文1
關鍵詞:案件現場;圖像拼接;全景重建
中圖分類號:TP751.1
由于犯罪的案件現場存在時間有限,這給案件的調查帶來較大困難,案件調查人員希望為后面的案情分析提供盡量多的現場信息,就必須快速全面的記錄案發現場,但是傳統的記錄方法不僅準確性不高而且還容易遺漏重要信息,因此,尋找一種能夠既快捷又全面準確的記錄案件現場的方法成為迅速偵破案件的關鍵。全景圖像技術可以將整個案件現場的信息集中到一張二維圖像中,它包含了整個案件現場上下、左右、前后360°視角范圍內的信息。因此,快速得到案件現場的全景圖像可以為案件的快速順利偵破提供現實依據。由多幅圖像生成全景圖像最關鍵的是圖像的拼接技術,目前圖像拼接技術在醫學、遙感、數字校園、數字城市等領域的應用十分廣泛[1],但是在公安刑事偵查領域的應用還很少。
本文利用圖像拼接技術得到不同案件現場的不同類型的全景圖,并對球面全景圖像拼接過程做了分析,通過對各種類型的場景的全景圖進行分析,得出最適于案件偵查的案件現場全景圖生成形式,為案件的偵查保存完整的案發現場,給案件偵查人員提供觀察到每個細節的機會,使其能夠從整體上把握案件現場,為案件的順利偵破提供技術支持。
1 圖像拼接技術
全景圖像是指視角超過人的正常視角水平視域為360°,垂直視域為180°的圖像。全景圖像有三個特點:首先,它能夠全面的展示360°范圍內的所有場景信息;其次,360°全景大部分是在圖像的基礎上拼合得到,能最大限度的保留場景的真實性;最后,360°環視的效果,雖然圖像都是平面的,但是經過拼接處理之后得到的360°全景圖像,卻能給人三維立體的感覺,使觀察者如在場景之中。全景圖像根據投影面的不同主要分為柱面全景圖、球面全景圖和立方體全景圖三種類型。
柱面全景圖是把圖像投影到以視點為中心的有限高度的圓柱上,水平視角為360°,但是垂直方向的視角小于180°的圖像;球面全景圖是指將圖像投影到球面形成的圖像,其水平視角為360°,垂直視角為180°;立方體全景圖由前、后、左、右、上、下6張圖像無縫拼接而成的,相機位于立方體的中心,拼接好的圖像投影到立方體的內表面,也是全視角,實際效果與球面全景圖相似。
1.1 球面圖像的拼接[2]
圖像拼接算法根據實現的原理分為兩類:一類是基于特征的方法,本文中柱面全景圖像的拼接采用的是這種方法;另一類是基于像素點對應關系的方法,該方法通過算法優化使兩幅圖像的對應像素點之間的差別最小。這種方法根據初始的參數,對于每一對對應點,計算當前的誤差以及當參數變化時誤差的變化率,根據總的誤差能量最小這一原則,通過優化算法迭代求解求得參數的局部最優解。
假設兩幅圖像上的對應點表示的是場景中同一個方向的光線,因為它們的像素值應該相同,即使加上一些干擾因素的影響,對應點的像素值也相似,由此可知算法的目標是使所有對應點像素值差異的總和最小,即算法在優化過程中的目標函數就是圖像對應點誤差能量的總和。在計算誤差時,無論對彩色圖像還是黑白圖像,都只計算亮度的誤差,這樣即減少了計算量的也能夠滿足實際應用的要求。
2 案件現場全景重建與分析
2.1 柱面全景圖像
本文首先利用普通相機采集了兩張有一定重合區域的室內圖像如圖1所示,利用圖像拼接技術進行了拼接,最終的拼接結果如圖2所示。其中圖1中的第一張圖像是手持相機拍攝的,相機旋轉30°拍攝得到第二張圖像,從圖中可以看出兩張圖像在水平位置有偏差,第二張圖像相機的水平位置略低,拼接圖像使兩幅圖像保持在了同一水平高度,但是由于旋轉角度的問題,水平直線部分有一定的彎曲。因此,在采集圖像的時候,一定要保證相機的位置固定,對于案件現場圖像的采集最好用帶有旋轉云臺的三腳架固定相機進行圖像的采集,以保證圖像位置精度。
圖2是通過利用基于特征的圖像拼接方法得到的具有重疊區域的兩幅圖像拼接后的圖像,該方法首先在圖1中的兩幅圖像中尋找一系列的特征點,之后建立相應特征點之間的對應關系,并根據這個對應關系計算出兩張圖像之間的坐標變換關系,從圖1中可知這種方法比較適合特征點多且明顯的圖像中,缺乏適應性。
從圖3中可以看出,柱面全景圖像能夠包含水平視角360°之內的所有信息,但是其垂直視角有限,向上看不到頂,向下看不到底,對于案件現場來說,比較重要的物證、血跡、傷者等重要信息都是在低處,如果使用柱面全景圖像還原案件現場則有好的重要信息可能會看不清,甚至遺漏。圖2中的室內圖像就是很好的證明,從圖像中無法看到桌子下面位置更低的信息。
2.2 球面全景圖像
圖4是一組魚眼鏡頭采集的圖像,相機型號為Canon EOS 5D Mark II,鏡頭的焦距為8mm,在采集這一組圖像時,利用三腳架和云臺對相機進行了固定,并按每旋轉90°采集一張圖像的方法進行拍攝,360°的場景共采集了4張圖像,從采集的4張圖像中可以看出,每兩張圖像的重合區域大約50%,這樣保證了一定的重合度,避免魚眼圖像校正后,邊緣部分的變形影響圖像的拼接質量。從圖像還可以看出,每一張圖像的視域都很大,垂直視域大約180°,四張圖像的最下邊可以看到固定相機的三腳架,往上還能看到天空,這樣保證了圖像的覆蓋范圍的全面性。
圖5是圖4中的四張魚眼圖像經過圖像校正[3]、圖像拼接以及圖像融合等步驟得到的全景圖像,其中魚眼圖像的校正在之前的論文中已做詳細的介紹,本文第二部分介紹了球面圖像的拼接過程。從拼接的后的圖像可以看出圖像覆蓋了整個場景的全部信息(注:圖4第一張圖像中的人物在拍攝圖像時位置發生了移動)。圖5的最左邊和最右邊正好能夠完全相接,上能看到天空,下能看地面,這說明整個場景是真正的360°無死角的場景,并且所需原圖像數量少,減少了圖像拼接過程中的拼接誤差。圖6是模擬的交通事故現場的全景圖像,整個案發現場真實全面的以圖像的形式保存了下來,根據案件現場的全景圖像進行三維模擬仿真,對案發過程進行動態反演都是很好的現實依據。
綜上所述,本文得出利用魚眼鏡頭采集案件現場圖像并利用球面投影的圖像拼接方式生成案件現場的全景圖具有圖像采集方便,所需圖像數量少,生成的全景圖像信息覆蓋全面等優點,適合案件現場的全景重建。
3 結束語
本文通過分析柱面全景圖和球面全景圖在原圖像的采集、圖像拼接及全景圖像覆蓋范圍等方面在案件偵查過程中的優缺點,得出球面全景圖因其簡便的采集方法,較少的原始圖像,更大的覆蓋范圍等特點更適合案件現場的快速偵查,對案情分析階段的案件現場三維模擬仿真,案發過程的動態反演提供很好的現實依據。
參考文獻:
[1]李會平.圖像拼接技術研究與應用[D].西安:西安科技大學,2010.
[2]傅軍棟,姚孝明.實景圖像拼接及其漫游控制技術[M].成都: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11:143-145.
[3]A Flexible Architecture for Fisheye Correction in Automotive Rear-View Cameras[Z]/literature/wp/wp-01073-flexible-architecture-fisheye-correction-automotive-rear-view-cameras.pdf.
作者簡介:霍薇薇(1987-),女,山東人,碩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圖像處理。
現場安全應急預案范文2
湖北省各級政府的預案和各監管部門專項預案備案率為100%;高危行業預案備案率為100%;規模以上企業預案備案率為100%,并全部納入動態管理。這三個100%意味著目前全省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的專項預案、安全監管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能單位的部門預案、涉及安全生產有關組織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基層預案(含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評估、修訂、、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得到了規范,全省基本形成了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體系。
落實工作責任
湖北省將預案編制、評估、修訂、備案、培訓、演練、監督管理納入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形成了安全生產工作主管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業人員全力抓的局面。
湖北省成立了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及應急預案與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領導小組及工作專門班子。將應急預案編制、評估、修訂、備案、培訓、演練和監督管理工作作為履行政府監管職能、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大事來抓。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湖北省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報備管理實施方案》,明確了預案報備管理范圍、工作流程、機制和完成時間。
為落實工作責任,湖北省把預案管理作為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業務工作,納入安全監管范疇。湖北省做到了應急預案制定“有依據”、評估備案“有人做”、修訂“有人管”、監督管理“有成效”, 明確了應急預案管理過程中各個環節的責任。應急預案管理已經成為安全檢查和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每年都要開展1~2次專項執法活動。同時,堅持“四不放過”,即:各級政府、部門和各類企業沒有預案或預案沒通過評估不放過,應急預案沒修訂、、備案不放過,應急預案沒檢驗或演練不放過,應急預案管理人員責任不落實不放過,采取“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管理方式,督促一線生產經營單位不斷充實、完善企業預案和現場處置操作卡,提高企業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
湖北省把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作為轄區安全檢查的重要內容,做好協調指導工作。做到“逢檢必查、逢缺必補、逢錯必糾”。同時,作為行政許可條件審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評先和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條件之一,每年在省政府與各市州、省有關部門簽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專門將應急預案的制定、評估、報備、培訓、演練、監督管理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實行“兩個必查、一個加大”,即:在年度目標考核中必查應急預案,必查演練記錄;加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在目標考核中的分值,從以前占總分的5%,提高到10%。通過考核,進一步推動了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狠抓編制 評估 備案
按照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湖北省抓住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報備等一系列工作,提高了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能力基礎。
湖北省狠抓預案編制,組織編寫了《湖北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7件事故災難類專項應急預案和25件部門預案。近年來,湖北省對全省安全生產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預案進行了修訂,并補充增加了《湖北省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湖北省尾礦庫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部門預案,政府部門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建立。湖北省還組織、指導、督促高危行業和其他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分層次制定應急預案和完善管理工作。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存在多個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類型及其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制定了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現場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并要求對生產經營活動中容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活動和作業崗位,制定出專門的預案或崗位應急措施。目前,全省規模以上企業1萬2067家生產經營單位已全部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針對部分企業應急預案存在的內容粗略、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規范性和科學性不夠、預案之間相互銜接不緊等問題,湖北省抓提高應急預案的質量工作。組織選擇了幾家編制應急預案工作抓得較好的部門和企業進行經驗介紹和現場觀摩,通過抓典型、以點帶面、提供范本等形式,及時解決各類企業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湖北省還組織了4個指導小組,深入到企業宣貫培訓,通過技術交流、評審研討等多種形式,提高企業應急預案管理人員的編制和管理水平。
湖北省組織各級部門、單位及規模以上企業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7個方面對各類應急預案規范評審程序。湖北省通過對企業現有危險源進行全面評估、分析,以及對企業形成的主要危害提出切合實際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提高了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使應急預案在企業能“看得見、用得上、效果好”。湖北省還對各級政府、部門、中央駐鄂企業、省屬企業及重點單位上報的應急預案,組織專人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進行了形式評審,指出存在問題和改進意見,使應急預案更貼近實際。
現場安全應急預案范文3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現場安全應急預案范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員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編制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類應急預案、應急處置預案,所涉及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分(子)公司(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分包商應急預案編制管理。
第二章 職責劃分
第三條項目管理中心(安全環保部)是公司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指導、監督和檢查公司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工作。
第四條項目管理中心(安全環保部)負責職責范圍內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及實施工作,對應急預案進行動態管理。并備案、審查分包商應急預案。
第五條 各單位按照本規定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及時更新和維護,確保有針對性、可操作性。
第三章 應急預案體系的分級與構成
第六條公司編制綜合預案和自然災害、公共突發事件等專項預案;各單位、分包商預案按照上下銜接的管理要求,編制各類生產突發事件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
第七條綜合預案是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綱領性文件。綜合預案對專項預案的構成、編制提出要求及指導,并闡明各專項預案之間的關聯和銜接關系。綜合預案主要內容及要求見附錄A。
第八條專項預案是綜合預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針對某一類或某一特定的突發事件,對應急預警、響應以及救援行動等工作職責和程序做出的具體規定。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預案主要內容及要求見附錄B。
第九條現場處置預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重大危險源、關鍵施工設備、要害部位及場所,以及大型公眾聚集活動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或次生事故,編制的處置、響應、救援等具體的工作方案。現場處置預案主要內容及要求見附錄C。
第十條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預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十一條編制應急預案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全面分析本單位危險因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二)排查事故隱患的種類、數量和分布情況,并在隱患治理的基礎上,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
(三)確定事故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四)針對事故危險源和存在的問題,確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客觀評價本單位的應急能力;
(六)充分借鑒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教訓及應急工作經驗。
第十二條編制應急預案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任務、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
(二)資料收集:收集應急預案編制所需的各種資料,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技術標準、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案例分析、本單位技術資料等。
(三)危險源與風險分析:在危險因素分析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的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和后果,進行事故風險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報告,分析結果作為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
(四)應急能力評估:對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隊伍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五)應急預案編制: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注重全體人員的參與和培訓,使所有與事故有關人員均掌握危險源的危險性、應急處置方案和技能。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預案相銜接。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審查。
第十四條評審后,按規定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分包商還應將應急預案報公司項目部備案。
第五章 預案編制的格式和要求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格式和要求如下:
(一)封面
應急預案封面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號、應急預案版本號、項目部名稱、應急預案名稱、編制單位名稱、頒布日期等內容。
(二)批準頁
應急預案必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
(三)目次
應急預案應設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內容及次序如下:
1、批準頁;
2、章的編號、標題;
3、帶有標題的條的編號、標題(需要時列出);
4、附件,用序號表明其順序。
(四)印刷與裝訂
應急預案采用A4版面印刷。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項目管理中心(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綜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及要求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二)編制依據: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三)適用范圍: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范圍,以及事故的類型、級別。
(四)應急預案體系:明確預案文本構成,并輔以預案體系構成圖,表述預案之間的橫向關聯及上下銜接關系。
(五)應急工作原則: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二、項目部的危險性分析
(一)項目部概況:主要包括單位地址、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總承包項目規模、主要施工進度、設備設施等內容;施工過程中重大風險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三廢”(廢水、廢氣、廢渣)排放點等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重要設施、目標、場所和周邊區域的公眾、社區、重大危險源、重要設施、環境(氣候、河流、地質)以及醫療、消防、公安、交通、環保、安全監管、通訊、新聞媒體等情況。必要時,可附平面圖進行說明。
(二)危險源與風險分析:主要闡述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及風險分析結果。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四種突發事件類別,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識別。對可能引發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的危險目標,應分析其關鍵設備設施、要害部位以及安全環保重大危險源等突發事件的類型及風險程度,作為事件分級的主要依據。針對各種類型突發事件的風險程度,對本項目的應急資源、處置能力以及員工的綜合應急能力進行分析和評估,并列出不足。在應急保障中針對這些不足項,采取適當的強化保障措施。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一般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中心、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應急工作主要部門、應急工作支持部門、信息組、專家組、現場應急指揮部等構成。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及其相應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四、預防與預警
(一)預防與應急準備:按照突發事件的四種類型,結合本項目的應急管理工作現狀,分別描述防止事件發生采取的措施。從完善預案體系、健全規章制度、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素質、應急硬件設施建設、新技術開發、強化應急管理等方面進行準備。
(二)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三)預警行動: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四)信息報告與處置: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辦法。
1、信息報告與通知: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和通報程序。
2、信息上報: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3、信息傳遞: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流程:根據所編制預案的類型和特點,明確應急響應的流程和步驟,并以流程圖表示。
(二)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三)應急響應啟動:明確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和啟動方式。
(四)響應程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五)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后,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恢復與重建
明確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的內容和程序。
(七)應急聯動
明確應急聯動程序。
六、信息
明確事故信息的部門,原則。事故信息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七、后期處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保障措施
(一)應急保障計劃
制定應急資源建設及儲備目標,落實責任主體,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確定外部依托機構,針對應急能力評估中發現的不足制定措施。
(二)應急技術
闡述應急處置技術手段、技術機構等內容。
(三)通信與信息保障: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四)應急隊伍保障: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五)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六)經費保障: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七)其他保障: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九、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二)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十、獎懲
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十一、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對應急預案涉及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二)應急預案備案:明確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三)維護和更新: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明確應急預案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五)應急預案實施: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
十二、附件
明確預案支持性附件,可根據預案的特點和實際需要選擇。一般應包括下述附件:
(一)應急組織機構、職責分配及工作流程圖;
(二)應急聯絡及通訊方式(辦公電話、傳真、手機號碼等)
(三)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
(四)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隊伍清單;
(五)重大危險源、環境敏感點及應急設施分布圖。
附錄B(資料性附錄)
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及要求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險源評估的基礎上,對其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可能發生的季節及其嚴重程度進行確定。
二、適用范圍與事件分級
規定應急預案適用的對象、范圍,明確突發事件類型和分級標準等。突發事件分級標準應與總體預案的分級標準統一。
三、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明確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根據事故類型,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分包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二)預警行動:明確具體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主要包括:
(一)確定報警系統及程序;
(二)確定現場報警方式,如電話、警報器等;
(三)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四)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五)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七、應急處置
(一)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二)響應程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三)處置措施:針對本單位事故類別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危險性,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如:高空墜落、觸電、火災、基坑坍塌、食物中毒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八、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質與裝備數量、管理和維護、正確使用等。
(一)通訊與信息
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聯系方式,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健全應急通訊系統與配套設施,確保應急狀態下信息通暢。
(二)物資與裝備
明確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配備情況,包括種類、數量、功能、存放地點等。明確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生產、供應和儲備單位的情況。
(三)應急隊伍
明確應急隊伍的專業、規模、能力、分布、聯系方式等情況。
(四)應急資金
明確應急資金的設立依據、額度標準和計劃、審批等內容。
(五)應急技術
闡述應急救援技術方案、措施等內容。
九、附則
主要闡述名詞與定義、預案的簽署和解釋、預案實施等內容。
十、附件
專項預案的附件應和綜合預案附件對應,在內容上比綜合預案的附件更加詳細和具體。除綜合預案要求的附件以外,一般還應包括下述附件:
(一)專項應急組織機構及應急工作流程圖;
(二)應急值班聯系及通訊方式;
(三)應急組織有關人員、專家聯系電話及通訊方式;
(四)上級、外部救援單位相關部門聯系電話;
(五)政府相關部門聯系電話;
(六)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
(七)現場平面布置圖和(或)工藝流程圖;
(八)消防設施配置圖和氣象、互救信息等相關資料;
(九)供水供電單位的聯系方式;
(十)醫療資源平面布置圖及聯系電話;
(十一)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
(十二)周邊區域的單位、住宅、重要基礎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聯系方式;
(十三)應急響應工作流程圖(含響應程序和應急職能分解表)。
附錄C(資料性附錄)
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內容及要求
一、事故特征
(一)危險性分析
根據現場及作業環境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類型,對現場進行風險識別。重點分析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險源等突發事件可能性及后果的嚴重程度,對現場及可以依托的資源的應急處置能力進行分析和評估。
(二)事件及事態描述
簡述現場可能發生的事件,分析事態發展、判斷事故的危害性。對已發生的事件,組織現場有關人員和專家進行研究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和判斷,對事態、可能后果及潛在危害等進行描述。
二、應急組織與職責
(一)應急處置流程圖
繪制應急處置流程圖,并按照流程中的處置環節對組織機構及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能進行分配。
(二)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參照專項應急預案中組織機構職責及要求,明確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及具體的人員組成,并按照現場應急工作分工,組成負責綜合、搶險、通信、專家、善后、后勤、信息報送及對外信息等應急工作的若干工作小組,確定人員的崗位工作職責。
三、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防止事故擴大及同項目部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序。
(二)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三)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四、注意事項
主要包括:
(一)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二)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三)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四)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五)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現場安全應急預案范文5
一、建立健全了應急管理制度及應急管理機構
為加強處理煤礦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2015年初,我礦成立了以煤礦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機構,明確了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按上級部門要求組建礦山輔助救護隊,建立了應急值班管理制度、隱患排查制度、事故應急處置制度、事故信息報告制度、應急救援物資器材管理制度、應急檔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為事故的應急管理提供了制度及組織保障。
二、制定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針對煤礦可能發生的各種事故,我礦制定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主要針對礦井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訂了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融合在專項應急預案之中,明確了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為防止礦井各種災害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起到積極推動作用。主要有水災事故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頂板事故應急預案、瓦斯爆炸事故應急預案、雨季“三防”應急預案等專項應急預案。
三、做好應急宣教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
現場安全應急預案范文6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預防和控制體系,有效防范和及時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為依據,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編制。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規范,轉變職能;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快速反應,靠前處置;科學應對,協同處置;平戰結合,軍民結合。
(四)預案啟動
本預案隨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變化而自行啟動應急狀態或轉入常規狀態。有關機構、人員分別按照各自職責、業務范圍和預案相應的規范要求,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五)預案界定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對我鎮經濟、社會穩定構成危害或威脅,有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六)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大類15種。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七)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根據事件性質、危害大小、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將突發公共事件從輕到重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一般突發公共事件(4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鎮政府調度相關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2.較大突發公共事件(3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縣政府協助,鎮政府調度多個部門甚至全鎮的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3.重大突發公共事件(2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在上級應急領導機構的領導下,統一組織,鎮政府調度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4.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1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鎮甚至全縣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在上級應急領導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工作,鎮政府統一組織,調度全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配合上級應急機構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八)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重點指一般(4級)及其以下的突發公共事件,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銜接。
(九)應急預案體系
金剛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鎮政府負責制定,經鎮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鎮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鎮政府批準后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并報鎮政府備案。
二、指揮機制
(一)機構與職責。
1.領導機構。
成立金剛鎮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鎮應急委),作為我鎮常設的協調議事機構,統一領導全鎮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鎮應急委主任由鎮長擔任,副主任由副鎮長和武裝部部長擔任,委員由鎮政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各村委會主任及駐紙坊武警、部隊、鎮機關部門負責人擔任。鎮應急委可根據上級要求或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情況,臨時召集增補相關鎮級部門的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
鎮應急委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鎮防范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統一領導、協調、監督全鎮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對發生本預案中未預料到且涉及多個部門進行防范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確定指揮機構、現場指揮和相應的職責任務;承擔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日常工作機構。
鎮應急委下設辦公室在鎮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辦)。鎮應急辦負責辦理鎮應急委的日常事務。主任由鎮政府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鎮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具體工作由鎮政府辦公室承擔。
鎮應急辦的主要職責是:執行、督促、落實鎮應急委的決定;組織、指導、編制、修訂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指導、協調、督促全鎮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上級應急機構安排的其他工作;發揮樞紐作用。
3.專項應急指揮機構。
鎮應急委分別設立各專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確定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和單位以及參加部門和單位,具體負責指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牽頭部門的副鎮長任副總指揮,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在相應牽頭部門和單位,指揮場所設在牽頭部門和單位,如果條件不具備,則由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在適當地方開設,充分利用現有指揮系統硬件設施,指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設立金剛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指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由鎮民政辦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綜治辦、農技站、畜牧站、水管站、派出所、財政所、安全辦、國土資源所、衛生院等部門參加。
——設立金剛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由鎮國土資源所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派出所、民政辦、財政所、環保站、水管站、衛生院、經發辦等部門參加。
——設立金剛鎮破壞性地震應急指揮部,指揮地震災害應急工作。由鎮政府辦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金剛中學、派出所、民政辦、財政所、環保站、水利站、衛生院、供銷社、科協、安全辦等有關部門參與。
——設立金剛鎮森林火災應急指揮部指揮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由鎮林業站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派出所、民政辦、財政所、水管站、農科站、衛生院、獸醫站、農機站等有關部門參加。
——設立金剛鎮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與現有的防洪度汛指揮部合署),指揮旱災、暴雨洪水災害和中小型水庫、重點防洪區域、重要河流超標準洪水、特大局部暴雨洪水和大范圍人飲缺水應急工作。由水管站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武裝部、派出所、農技站、衛生院、民政辦、林業、國土資源所、村建環保所、有線電視站等部門參加。
——設立金剛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由派出所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金剛鎮義務消防隊、民政辦、村建環保所、水管站、農科站、畜牧站、衛生院、經發辦、安全辦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設立金剛鎮建筑工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建筑、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等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由城建規劃辦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派出所、財政所、衛生院、安全辦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設立金剛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由安全監督管理站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派出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衛生院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設立金剛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與現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合署),指揮采石場、工業及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事故應急工作。由安全辦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派出所、司法所、經發辦、國土資源所、工商所、環保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設立金剛鎮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工作。由環保站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派出所、財政所、水管站、農技站、畜牧站、林業站、衛生院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設立金剛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職業中毒,以及相關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等事件的應急工作。由衛生院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金剛中學、食安辦、派出所、財政所、環保站、工商所、農科站、獸醫站、水管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設立紙坊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食品(食物)在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經營、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由食安辦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金剛中學、衛生院、派出所、民政辦、農技站、畜牧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設立金剛鎮防治高致病性動物疫病應急指揮部,指揮動物疫情應急工作。由畜牧站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武裝部、農科站、林業站、經發辦、派出所、財政所、環保站、衛生院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設立金剛鎮重大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含民族宗教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派出所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辦、統戰、武裝部、衛生院、財政所、各有關村委會等部門參加。
——設立金剛鎮突發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鎮境內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含突發恐怖襲擊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派出所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司法所、衛生院、財政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5.應急隊伍。
在應急處置中承擔搶險救災具體工作的隊伍主要有:
(1)緊急救援隊,由派出所、鎮人武部、環保、民政、衛生、通訊等部門抽調人員和專用救援設備、必需物資根據實際情況組成工作分隊。各分隊及專用救援設備和儲備物資列為常備力量,隊員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臨時通知組隊,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則,發揮第一時間迅速投入的作用,迅速、高效開展救援生命工作。
(2)專業救災隊伍,分別由抗震減災、水利、林業、派出所、醫療急救、環保、安全生產等部門組建,負責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專業應急工作。
(3)志愿者隊伍,由鎮機關各單位全體人員、各村委會搶險應急隊成員,企事業單位、農村村民小組等社會力量中具有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組成,主要參與應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傳動員等輔助工作。
(4)后備隊伍,由民兵組成。后備隊伍的調用由鎮人民政府與各單位協調,報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批準后,按照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二)預警、信息與宣傳。
1.監測與預測。
各村民委員會、鎮屬各有關單位(部門),特別是負責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的部門要加強監測預報體系建設;在各類專項應急預案中完善、細化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級別標準;有計劃地開展隱患調查;利用技術、人工等多種監測手段,掌握可能導致突發公共事件的各種因素;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專家對監測結果、涉及范圍、危害程度等進行分析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信息報送
(l)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送以政務值班系統為主渠道。各村民委員會、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測部門、其他與突發公共事件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
(2)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眾應當迅速向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公共事件發生征兆、可能導致其發生的各種隱患和現場情況;并有權對相關部門、個人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置行為進行舉報。
(3)監(預)測和信息報送要點:
——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類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周邊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應對措施和相關請求等。
(4)信息報送程序和時限要求:
——發生或將發生一般級別以下或未確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各村民委員會、各部門在接報后立即報鎮應急辦,鎮應急辦在接報后1-2小時內報市應急辦;向突發公共事件涉及的相關上級部門匯報。
——發生或將發生一般級別以上(含一般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各村民委員會、各部門在接報后立即上報鎮應急辦,鎮應急辦在接報后30分鐘內報市應急辦。對已確定級別較高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報基本情況后報詳細情況的方式,以縮短報送時限,爭取處置時間。
(5)突發公共事件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者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3.預警信息。
鎮應急領導機構根據上級應急委的預警級別采取應急措施;同時做好自護宣傳工作和群眾穩定工作。
4.宣傳報道。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宣傳的有關規定,在上級應急機構的指導下,向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公共事件的基本情況、應急措施、存在困難和下部工作部署。報道堅持以正面引導為主,注重社會效應,突出以盡快、妥善解決突發事件為核心開展宣傳.
(三)分級負責。
各村民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各部門根據預案和各自的職責任務承擔責任和義務。對不同(預警)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按以下規定分級負責處置指揮:
1.未達到級別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4級),由鎮應急領導機構負責。主要應急措施如下:
(1)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領導應急工作,設立現場指揮
部指揮應急,及時報送信息。
(2)鎮應急領導機構可根據現場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支持。
(3)由上級相關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應急委有關成員率相關部門赴現場進行專業指導和協助應急。
2.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鎮應急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由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啟動相關預案進行處置。
3.對上級應急領導機構要求我鎮參與,或鎮應急委請求參與的涉及市內其它地區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隊伍由市應急辦或相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指揮。
三、現場處置
(一)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事發地村民委員會有關負責同志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組織應急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按照本預案有關規定,確定或預測事件類型、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立即報送信息。
(二)事中處置。
1.成立現場指揮部。
在處置一般(4級)及其以下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時,鎮應急委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在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分管突發事件工作的副鎮長任指揮長,事發單位、鎮機關有關部門及應急隊伍負責人組成。市應急委或專項應急啟動后,與市應急委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配合組成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委或專項應急機構統一指揮。
現場指揮部職責是:以搶救受災人員生命、控制事態擴大為第一目標,按照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實際情況負責受災人員搶救和搶險救災工作;迅速了解、收集現場情況并上報鎮應急委。現場指揮部成員按照工作職責,分口負責,實行責任人制度。
2.組成現場工作小組。
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實際等情況,下設若干現場工作小組。現場工作小組從有關部門、應急隊伍中配置專門力量,按照職能分工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展開工作。
現場工作小組組成及主要任務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鎮政府辦公室牽頭,主要職責:對現
場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傳遞和上報,協助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現場協調。
(2)搶險救援組,由派出所,武裝部、民兵等單位及突發公共事件涉及的主要職能部門組成,主要職責:營救、搜救、疏散人員;封閉、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隱患等。
(3)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衛生院牽頭,環保、農科、畜牧、林業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救治、護理、轉送傷員;監測、控制、疫病;收容、清消污染物等。
(4)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當地村民委員會牽頭,民政、派出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強制)疏散、安置、安撫現場群眾;保障被疏散和安置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等。
(5)治安警戒組,由派出所牽頭,武裝部、民兵等單位組成,主要職責:對現場及周邊的重點目標進行警戒,維護秩序。
(6)應急通信組:由鎮電信分局牽頭,主要職責:保障處置工作的通訊暢通。
(7)交通保障組,由派出所牽頭,交通、運政、農機、規劃建設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交通管制、路橋維修,開設“綠色通道”保障運輸暢通。
(8)應急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民政辦牽頭,財政、衛生、糧食、交通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組織、調集、運輸、征用應急物資、設備、食品、藥品、房屋、場地等。
(9)生活保障組,由當地村民委員會牽頭,主要職責:為應急人員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10)社會動員組:由當地村民委員會牽頭,宣傳辦、共青團、婦聯等單位組成,主要職責:動員、組織群眾參與輔工作,穩定民心。
(11)善后工作組:由當地村民委員會牽頭,民政、衛生、派出所、保險等單位和社會公益組織組成,主要職責:清理、監測現場;調撥、發放應急款物;處置遇難者遺體;理賠、管理救助捐贈等。
3.應急措施。
(1)鎮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現場指揮部經請示鎮應急委同意,立即啟動金剛鎮緊急救援隊全部或部分力量,以生命救助為首要目標,實施救援行動和緊急疏散,避免事件擴大。
(2金剛鎮緊急救援隊實行準軍事化指揮進入待命狀態后,全體隊員、設備停止其它工作啟用緊急救援標志,以最快速度分別抵達指定地點集合,并根據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在規定時限抵達現場,并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
(3)鎮應急委、應急辦成員迅速就位,進入指揮中心(鎮政府辦公室);有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現場指揮部成員迅速趕到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報送信息;鎮應急辦開始組織后續力量,準備增援。
(4)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現場指揮部啟動專業救災隊伍應急;必要時,請求市應急委組建專家咨詢機構。現場指揮部按照派遣的救援隊伍和力量有效地組織現場指揮。
(5)各救援隊伍抵達現場后,按照現場指揮部的命令要求和專項應急預案,配置不同的力量,組成現場工作小組,開展施救工作。
(6)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7)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繼續信息報送。
(8)鎮應急委指揮、協調有關成員單位或臨時召集相關鎮級部門組織必需物資,保障救援隊伍和受災人員的供給以及受災地區的交通、電力、通信暢通;根據事件發展趨勢,組織后續力量增援。
(9)鎮應急委調集轄區內的應急資源供給;必要時請求上級應急機構指導、協調或后備隊伍支援。
(10)現場指揮部按照專項應急預案,實施下階段工作;視現場情況,命令鎮緊急救援隊轉為常規救災隊伍或休整、收隊。
(1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隱患被基本消除后,在預警信息的機構解除預警信息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三)后期處置。
1.善后工作。
應急工作結束后,鎮應急委組織實施善后工作:
(1)對現場進行清理、監測,繼續查排隱患。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和家屬,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3)依法對征用的應急物資(場所)的所有人給予適當補償。
(4)救濟受災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
(5)向受災受害群眾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社會救助、保險。
各級社會公益組織廣泛動員和開展救助捐贈活動。保險公司根據投保合同及損失情況,及時進行理賠。
3.調查、總結。
依法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件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對責任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上報追究責任。鎮應急委和有關村民委員會、部門根據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全面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積累經驗;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備案。
(四)組織保障。
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根據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并制定相關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能力。
1.指揮系統保障。
加強應急指揮機構(指揮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現有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指揮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指揮中心和技術支撐體系。
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網絡;建立暢通、穩定、保密、便捷的應急通訊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黨政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及其他重要場所的通訊保障;建立應急人員常用、備用通訊聯絡動態數據庫。
3.應急隊伍保障
做好金剛鎮緊急救援隊、各專業救災隊伍、后備隊伍等應急隊伍的保障工作,壯大志愿者隊伍,積極探索利用市場機制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與服務的長效機制。
鎮緊急救援隊備戰要求如下:各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支持緊急救援工作,充分認識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緊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認真落實各項執備勤制度,隨時確保緊急救援隊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1)設備。所有列入鎮緊急救援力量的車輛、設備,儲備的救援必需物資保持在崗在位。機械設備要保證油料、電池、零配件等補給充足,定期檢查運轉情況,保證準備充分、狀態良好。
(2)人員。應急隊伍在組織隊員時,要考慮緊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除必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外應避免高齡和女性隊員,同時保證一定數量的后備隊員(車輛駕駛員、專業機械操作員的后備隊員不應少于2人/組)。應急隊員(含后備隊員)必需配備通訊工具,并保持暢通。列入鎮緊急救援力量的設備、人員要確保穩定,避免出現因設備、人員頻繁調整導致工作、職責脫節的情況出現。各單位確實需要對設備、人員進行調整的必須及時報告獲批準后報鎮應急辦備案。
(3)標志。金剛鎮緊急救援隊車輛、人員(含后備隊員)統一配發標志牌。標志牌在備戰狀態由各車輛、隊員自行妥善保管,緊急救援狀態下使用,以確保行動暢通、指揮有序。
(五)應急裝備、物資保障。
做好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裝備、物資、糧食的維護、備勤、征用、儲備工作;為涉險、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做好必要的生產能力、生產基地儲備,建立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探索由實物儲備向生產潛力儲備和信息儲備發展的機制;完善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建立應急裝備、物資動態數據庫,避免對應急裝備、物資的重復投資。
(六)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發揮疾病控制監測網絡優勢;完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急救保障措施;做好醫療設施、裝備、藥品、防疫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工作;合理布設和建立急救站點,確保有效實施現場救治,逐步實現應急衛生資源的有機整合;建立醫護急救資源動態數據庫。
(七)經費保障。
鎮財政對一般(四級)及其以利及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并積極爭取上級支持。
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管理投入機制,年度財政預算安排防范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有關經費;加強對應急工作經費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支持和鼓勵保險企業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險業務,積極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災害事故保險;逐步加大社會救助的比重,廣泛動員和開展救助捐贈活動,探索設立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的機制。
(七)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把避難場所建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鎮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逐步建設完善;利用人防設備設施為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提供服務和保障;建立臨時避難場所動態數據庫。
(八)交通運輸保障。
加強應急交通保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公路設施、設備工具、運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條件。
(九)生命線保障。
保障應急狀態下交通、供水、供電等公用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十)宣傳保障。
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在全社會廣泛宣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法律、法規、規定,宣傳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加強對在校學生教育,不斷增強社會公眾防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十一)培訓保障。
加強全鎮在職人員的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能力和協調能力;不斷提高直接參與防范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干部、工作人員的指揮能力和信息處理效率,確保機構高效運轉。
四、附則
(一)預案管理。
1.預案的定義和編制主體。
(1金剛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由鎮應急辦組織編制,與《瀏陽市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
(2)專項應急預案,是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鎮機關關部門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行動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冊,是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屬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和對應上級專項應急預案的下位預案。由鎮相關職能部門或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分別組織編制。
(3)部門應急預案,是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本部門在防范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相關職能而制定的行動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冊,屬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和對應縣級部門應急預案的下位預案。由相關職能部門分別組織編制。
(4)舉辦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并報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
2.預案審議、批準和備案。
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由鎮政府辦公會議審議和批準;專項應急預案由分管副鎮長審議和批準;部門應急預案由各部門審定;各類預案審定完成后下發執行、上報備案。
3.預案修訂。
如各類預案制定的法律依據、機構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時,各類預案編制主體應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重新上報備案;專項目應急預案和主要的部門應急預案構成種類將不斷補充、完善。
五、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鎮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協同鎮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應對突發事件演習。
1、預案演練從實際出發,份額不分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內容包括應急聯動、緊急集結、協同配合、現場救援、應急保障等。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的基本程序,檢驗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現場遲處置能力和應急專業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評價應急準備狀態。
2、鎮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規劃。宣傳、教育等有關部門通過圖書、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對應急指揮人員、應急管理人員和各類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管理、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3、監督與檢查
鎮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和各專項預案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對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考核體系,將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作為考核各部門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4、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