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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和邏輯學的區別范文1
皮亞杰所建構的心理邏輯受到來自心理學家和邏輯學家的雙重責難。圍繞心理邏輯與傳統的形式邏輯及其現代形態的數理邏輯(主要指它的邏輯演算部分)究竟是何關系等問題展開了爭論。心理學家認為,皮亞杰是以研究思維的邏輯結構代替了思維的心理結構;邏輯學家則譏諷皮亞杰的心理邏輯是非科學的、不合“邏輯”的。為了正確地評價皮亞杰的心理邏輯學,我們要分析闡述皮亞杰的心理邏輯和一般意義上邏輯學之間的幾點不同。
一、產生的目的不同
古希臘時代,哲學家們把自然萬物產生的原因以及它們之間的因果聯系作為他們思考研究的中心,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就是適應這種“求知”的需要而產生的。首先,亞氏邏輯獲得科學知識的工具。“我們確是借證明來獲得知識的。所謂證明,我的意思是指一種能產生科學知識的三段論式。”亞氏邏輯的中心是推理,推理的核心是三段論推理。科學知識的獲得離不開有效的推理,利用三段論推理,就能從真前提獲得真結論。其次,有效的論辯也是亞里士多德創立邏輯的目的。古希臘時期崇尚民主,盛行辯論,但辯論之中經常出現詭辯,因此需要一種關于思維規范的科學。亞氏邏輯為正確地進行思維提供了規范的工具。
17世紀,邏輯學的發展已經落后于數學的發展。萊布尼茲設想了數理邏輯(類似于數學演算的新邏輯)。經過布爾、弗雷格、羅素等邏輯學家的長期鉆研,數理邏輯逐漸發展和完善。數理邏輯盡管是“數學化的邏輯”,但它仍舊是科學的工具,其產生的目的仍舊是為推理的有效性,為各門學科提供有效推理的模式、規范。
皮亞杰構造心理邏輯的目的與傳統邏輯和數理邏輯的目的不同,不是為思維提供規范或為數學基礎的研究提供必要的分析工具,而是為刻畫心理學發現的事實提供精確的工具。皮亞杰的心理邏輯所研究的是利用心理學實驗來揭示兒童邏輯思維的起源和發展。他擁有非常明確的研究目標:實際思維的心理運算規律。他使用了分類、關系以及命題演算等邏輯語言來構造他的心理邏輯學。皮亞杰雖然使用了與當代符號邏輯相同的“符號”,但并沒有使自己的邏輯成為“符號邏輯”。他只是把邏輯作為描述和分析思維結構的工具。
二、具體作用不同
研究目的不同,決定了心理邏輯與形式邏輯或數理邏輯的作用也不相同。形式邏輯,首先是認識的工具。科學知識的獲得和科學體系的建立都必然離不開邏輯。“西方科學的發展是以兩個偉大成就為基礎,那就是:希臘哲學家發明的形式邏輯體系(在歐幾里得幾何中),以及通過系統的實驗發現有可能找出因果關系(在文藝復興時期)。”目前,在各種科學領域中都體現著邏輯的科學分析工具的作用和科學方法論的價值。其次是論證的工具。當我們面臨難作分析的復雜現實問題時,我們可利用形式邏輯把這些現實問題加以形式化,建立起這些復雜問題的簡化模式,然后通過對這些模式的分析,考查推理和論證過程的正當性。這樣,公理化形式邏輯學對現實問題的研究就提供了解剖的工具。心理邏輯是用來描述心理事實的,僅僅適用于心理學。它的抽象程度跟公理化形式邏輯不能比擬,因此心理邏輯的作用就比形式邏輯廣泛。邏輯代數能幫助我們描述心理的結構,把那些處于實際思維過程中的運算和結構列為可計算的形式;邏輯代數可以幫助心理學家,為他們提供一種描述思維的精確方法。皮亞杰的心理邏輯學是借用邏輯學來解釋和描述思維的心理運算機制,它本質上仍屬于心理學的研究領域。所以,準確地說,心理邏輯學并不是一種新的邏輯學,因為它并不是提供什么新的有效推理或證明形式的演繹理論,心理邏輯學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
三、特點不同
(一)“邏輯的數學化”與“邏輯的心理學化”
亞里士多德借助當時歐氏幾何學,創立了第一個并未主要與數學結合的邏輯系統。借用了數學演算的方法創立了與數學基礎的研究緊密結合的數理邏輯,使邏輯沿著萊布尼茨“通用數學”的方向,走上了數學化的道路。皮亞杰指出運算是兒童思維發展的主要標志,雖然心理邏輯主要是用來解釋和描述運算的,但這種運算并不是“數學的純形式的運算”,也不是用來規范思維的形式的推理。這種運算是心理的運算,也就是內在的、可逆的和守恒的動作的協調系統。如果我們把邏輯與數學的結合而產生的數理邏輯稱為“邏輯的數學化”,那么我們就可以把邏輯與心理學的結合而產生的心理邏輯稱為“邏輯的心理學化”,盡管這種類比并不恰當,因為數理邏輯借用了數學演算的方法,而心理邏輯中并沒有利用心理學的方法,而是利用了心理學提供的事實。
(二)“元素的、線形的、靜態的”和“整體的、非線形的、動態的”
公理系統的數理邏輯從公理出發,通過推理規則推導出一系列的定理。這一過程是線形的、靜態的。“按照現時所確定的意義,邏輯本身卻不總是作為整體的又作為一些轉換規律的結構的‘種種結構’的:現實的邏輯學在許多方面仍然還是從屬于相當頑強的原子論的,邏輯結構主義還只是剛剛有了個開端。”由于運算邏輯不是正確思維必須遵循的公理化形式邏輯,而是描述實際思維過程的邏輯;又由于根據皮亞杰的認知結構的發展理論,思維的心理運算總是構成一個整體性的結構,因此,雖然公理化形式邏輯與運算邏輯它們的基本元素都是運算(邏輯演算或心理運算),但它們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前者是關于元素的邏輯,后者則是關于整體的邏輯。
在公理化的形式邏輯中,邏輯演算按演繹的順序而出現,它的特點是線形的,演繹當然也得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但這些規則并不把邏輯演算構成一個彼此溝通的整體。寧可說,它們被用來把邏輯演算串聯起來,因而使邏輯演繹具有線形的特征。相反,運算邏輯中的元素――心理運算則派生于一種整體結構,并且正是這一整體結構賦予心理運算以意義。它的本質是非線形的,它以循環或往返的方式彼此聯系與轉換――可逆性在此發揮著巨大的作用。我們無法把這種轉換還原成形式邏輯中的線性推演,心理運算在由特殊思維課題所確定的范圍內運轉,運轉的規則也就是對這一整體認知結構的邏輯性質加以描述的心理邏輯。
公理化的形式邏輯由于運用了邏輯演算的精細巧妙方法而變得十分靈活,但它的固有本質是靜態的元素論的,而不是動態的整體性的,因而也不可能是發生性質的。它只顧及心智成熟的個體的思維階段,并使之凝固化和規范化。心理運算邏輯是發生的。一方面它是從前運算邏輯,即動作邏輯演化而來,它與智慧的不同階段相對應而表現出不同的形態,它是不斷成熟的智慧的反映。另一方面,它與實際思維運算不能分離,是對進行中的推理過程的描述。皮亞杰主張“邏輯是思維的鏡子”這一命題,邏輯隨思維的發展而發展,從而突出了邏輯的發生性質,表明邏輯發展與思維發展的同步性。
(三)思辨產物和主體性
公理化形式邏輯體系是邏輯學家們的思辨產物,個體不可能一下子直接把握它,也不可能自然地在主體思維時潛意識地發揮作用;除訓練有素的專業邏輯學家外,恐怕無人達到這一步。皮亞杰曾指出,現代符號邏輯是一種“沒有主體的邏輯”,它是人類總體在某一歷史所達到的理性思維高度的標志。 心理邏輯的主體性表現在它總是從屬于某一主體。主體實際思維所遵循的邏輯就是心理運算邏輯。個體的一切智慧行為(包括思維運算)都表現出一種邏輯的結構,它標志著個體的智慧發展水平。在個體掌握作為正確思維一般規律的形式邏輯的過程中,他總要經歷一個探索和學習的階段,使自己的心理邏輯逐步向公理化的形式邏輯靠攏。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稱皮亞杰的心理邏輯為“公理化形式邏輯前的邏輯”。
結束語:我們對皮亞杰的心理邏輯和公理化的形式邏輯之間的不同進行了比較分析,從中也深刻地理解了心理邏輯的基本性質:它是對主體實際思維活動加以描述的、非公理化的邏輯;它與主體認知結構的機能活動緊密相關,因而有發生的和生成的過程。心理邏輯學借用邏輯學對思維的心理運算機制加以解釋和描述。通過分析比較心理邏輯和一般意義上邏輯學之間的區別,我們對心理邏輯受到的誤解和批評進行了分析和澄清,為我們正確全面地理解和評價皮亞杰的心理邏輯學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邏輯和邏輯學的區別范文2
關鍵詞:Peirce;科學家;邏輯學家;科學;指號學;化學概念
CharlesSanders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為“一個美國人的悲劇”〔1〕,現在已經越來越多地被認為是他那個時代、也是美國至今產生的最有創造性、最具多才多藝的偉大思想家。他廣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識領域:天文學、物理學、度量衡學、測地學、數學、邏輯學、哲學、科學理論和科學史、指號學、語言學、經濟計量學和實驗心理學等等。而且這里的許多領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視為倡導者、先驅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評價:“毫無疑問,他是十九世紀末葉最有創見的偉人之一,當然是美國前所未有的最偉大的思想家。”〔2〕而當代在世哲學家H.Putnam稱他為“所有美國哲學家中高聳的巨人”〔3〕。
雖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極為廣闊的視野,但當今學者所公認、Peirce本人也承認的他的兩個主要研究領域卻是科學和邏輯學。科學和邏輯學是Peirce畢生付出精力最多的兩個領域,也是他在大學畢業后決定他一生將做什么時曾猶豫不決的兩種選擇。但在其學術興趣上它們是他的孿生子,二者在理論聯系上常常是融為一體,成為Peirce最傾心關注的焦點。而且,作為科學家和邏輯學家的經驗是Peirce整個哲學系統構建的基礎與出發點,是貫穿他一生思想發展變化的重要影響因素。實際上,科學和邏輯學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標。把握他的這一顯著特征,我們可考察作為科學家的Peirce與作為邏輯學家的Peirce之間的某些聯系。
1科學家職業、邏輯學家志向
從實際從事職業來看,Peirce是位科學家,包括化學家、大地測量員、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工程師、發明家、實驗心理學家等等;同時這也是他謀生的門路,是他最早獲得學術名聲的領域。
成為一名科學家,Peirce具有非常優越的條件;同時這也是他的親戚朋友尤其是父親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學氛圍的家庭,特別是其父親BenjaminPeirce是哈佛大學天文學和數學Perkins教授,也是當時美國最有影響的數學家。Peirce從小由其父親教授數學、物理學和天文學等學科;其聰穎智慧深得父親欣賞。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親影響,尤其是在父親1880年去世之后,他極想遵照父親遺愿而繼承父親的事業,從此專注于科學研究。
在Peirce十幾歲時,他已經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學實驗室,并寫出了《化學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繼承了他叔叔的化學和醫學圖書館。1859年從哈佛大學畢業后,他父親安排他在美國海岸測量局(后來改名為海岸和地質測量局)野地考察隊作為臨時助手學習鍛煉了一年;而同時他私下跟隨哈佛動物學家LouisAgassiz學習分類學方法。1862年進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學研究所,并于1863年畢業獲得化學理學士。其間于1861年他再次進入海岸測量局,但這次是作為長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辦公室;1867年父親成為海岸地質測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為副手(Assistant),職位僅次于主管;他的這一職位上一直持續到1891年12月31日,時間達24年半之久。從1872年11月開始,他又負責鐘擺實驗;在1873—1886年間他在歐洲、美國以及其他地方的站點進行鐘擺實驗。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為圣勞倫斯能量公司做顧問化學工程師。
同時,Peirce在1867年被安排在氣象臺從事觀測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環食和兩次日全食現象的觀測者,還負責使用氣象臺新獲得的天體光度計。1871年其父親獲得國會授權進行橫跨大陸的地質測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職業的大地測量員和度量衡學家。
Peirce生前雖只出版過一本科學方面的書(《光測研究》(1878)),為《theNation》雜志撰寫的短評、書評現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編輯出版的《Contributionstothe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測局和哈佛氣象臺的諸多貢獻已經為他(也為這兩機構)在很年輕時就贏得了國際(特別是在歐洲)聲譽(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測量局任務到歐洲考察,同歐洲的許多科學家建立了聯系,并極力主張擴大科學界的國際聯系)。Peirce于1867年成為美國文理學院的常駐會員,1877被選為國家科學院的成員,1880年被選為倫敦數學學會成員,1881年被選進入美國科學進步協會。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現在Peirce已被認為是采用光波長來測定米制長的先驅。
然而,盡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專職于科學職業,并有廣闊的前景;并且事實上,他也是由化學進入了各種各樣的科學部門,并投入了極大的興趣和精力,成為美國當時杰出的科學家。但與邏輯學相比,它們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點。
從理想志向來看,Peirce視邏輯學為其天職。早年在父親指導下學習《純粹理性批判》時就認為康德的失敗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邏輯”,要超越康德體系,必須發展一種嶄新的邏輯。他聲稱在12歲時已經除了邏輯別無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纏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堅持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邏輯史圖書館,他是近代以來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紀邏輯的一位邏輯學家。他自己說,他是自中世紀以來唯一全身心貢獻于邏輯學的人,并聲稱他是終生的邏輯推理學習者。1906年他在美國《WHO’SWHO》中把自己命名為一名邏輯學家,這在當時是絕無僅有的現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為田園邏輯學家、邏輯學隱士。與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學職業相比,Peirce之所以熱中于當時不可能成為謀生手段的邏輯學,更多的是出于對自己既定學術目標的追求:要發展一種有前途的邏輯。他對于邏輯的執著和熱情,使得他在邏輯學上的貢獻并不亞于科學。
年僅二十幾歲時,Peirce就開始在哈佛和Lowell學院作關于邏輯學的演講;從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質測量局職位的同時,他作為JohnsHopkins大學(美國歷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學院)的兼職邏輯學講師(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獲得的大學職位),并在這期間出版了他第二本書(也是最后一本)《邏輯研究》(1883年,Pei
rce主編)。這本書在當時的美國乃至整個歐洲都有較大影響。在1901年,他為Baldwin的《哲學心理學辭典》撰寫了大部分的邏輯學詞條。
雖然Peirce只有短暫的學院生活來傳播他的邏輯理論,但在他那個時代,Peirce已經是一位國際性人物。在五次訪問歐洲期間,雖然他是作為科學家去考察,但不僅碰到了許多著名科學家,也會見了當時知名的數學家與邏輯學家,包括De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還與Cantor、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著通信關系。1877年英國數學家和哲學家W.K.Clifford評價“CharlesPeirce...是最偉大的在世邏輯學家,是自Aristotle以來已經為這一學科增加實質內容的第二個人,那另一個是GeorgeBoole,《思維規律》的作者。”〔4〕
而在今天,Peirce學者不斷發掘出的Peirce的邏輯尤其是現代邏輯貢獻更是值得重視。一般認為,他早期主要是作為一名布爾主義者(Boolean)從事代數邏輯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貢獻主要集中于圖表邏輯方面,主要包括存在圖表系統和價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種關系邏輯記法,源于對Boole邏輯演算的擴充”是現代邏輯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為它第一次試圖把Boole邏輯代數擴充到關系邏輯,并在歷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Begriffschrift早兩年)多元關系邏輯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經發展了量化邏輯的完全的句法,與直到1910年才出現的標準的Russell-Whitehed句法僅僅在特殊符號上有點不同。
在對于數理邏輯貢獻的廣泛性和獨創性方面,Peirce幾乎是無與倫比。與邏輯主義學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貢獻不在定理證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穎的邏輯句法系統和基本邏輯概念的精制化發展上。他創造了十多個包括二維句法系統在內的不同邏輯句法系統。把實質條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為“—<”)引入了邏輯學,比Shaffer早40年發展了Shaffer豎并僅僅基于這一算子發展了一完全的邏輯系統。還獨立地系統采用了真值表方法和歸謬賦值法,過早地意識到Skolem前束范式的技術。在JohnsHopkins大學教書期間,Peirce開始研究四色圖猜想并發展了邏輯和拓撲學特別是拓撲圖論之間的廣泛聯系。
我們看到,Peirce不僅是有著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同時也是著名的邏輯學家。然而在二者關系上,首要的一點是:他承認自己熱愛科學,但坦言對于科學的研究只是為了他的邏輯;因為邏輯的研究需要從各種特殊科學(還有數學)的實際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邏輯推理方法,而決不是僅僅從邏輯書籍或講課中背誦、記憶和解題;多樣化的科學研究正是為了邏輯之全面概括,由它們獲得的材料形成了邏輯學的基礎和工具。實際上,這種前后的“從屬關系”最突出地表現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為科學家的收入來維持從事邏輯學研究的時間。
2邏輯學作為科學
雖然上文表明邏輯學家Peirce與科學家Peirce之間有近乎目的與手段間的主從關系,但事實上并非如此簡單,它們還有更為深刻的一層關系,那就是:邏輯學也是科學。很顯然,這是Peirce長期的實驗室經歷已經使得他以科學的方法處理所有問題(他有時的確稱自己為“實驗室哲學家”)包括邏輯學了。
我們首先看,科學在Peirce那里意味著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數人包括科學界之外的人都習慣于把科學視為特殊種類的(主要是指系統化的)知識,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臘人那樣把科學作為認知的方法,但他強調這種方法一定要是科學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識開始于懷疑,為了尋求確定的信念我們必須要解決(settle)懷疑,一般解決懷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覺傾向)、信忠團體的方法(選擇那些最適合其社會團體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對于某特別個人或機構的尊重之感情)等;但這些方法本質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觀的方法,它們往往只通過懷疑者自己的行為、意愿來選擇信念,缺乏足夠的證據。而真正客觀的方法只有科學探究的方法,在這種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從經驗出發基于科學共同體(community)的合作去尋求真理(TRUTH)或實在(Reality),這也正是科學活動;最終的真理性認識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實際的探究者所發現,但只要是遵循這種方法、運用先前的結果,最后都必定會一致達到真理的。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學月刊》上發表的兩篇經典性論文《信念的確定》和《如何使我們的觀念清楚明白》中所闡述的實用主義(與后來James版本的實用主義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實上如Peirce所指出的,實用主義不是什么世界觀,本質上是一種方法,一種科學探究的方法。而與此同時,我們看到,Peirce把邏輯學視為設計研究方法的藝術,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訴我們如何進行才能形成一個實驗計劃;邏輯就是對于解決懷疑的客觀方法的研究,是對于達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幫助我們成為“科學人”。現代科學之優于古代之處也正在于一個好的邏輯,健全的邏輯理論在實踐上能縮短我們獲知真理的等待時間,使得預定結果加速到來。
但是我們發現,他在思想更為成熟的階段是把邏輯學的科學屬性放置于指號學(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語境中來考察的,雖然這種處理與以上把邏輯學視為科學方法之研究存在著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廣泛的意義上的邏輯學就是指號學或關于指號的理論,僅僅是指號學的另一個名字。〔5〕它包括三個部門:批判邏輯學(CriticalLogic),或狹義上的邏輯學,是指號指稱其對象的一般條件的理論,也即我們一般所謂邏輯學;理論語法(SpeculativeGrammar),是指號具有有意義特征的一般條件的學說;理論修辭(SpeculativeRhetoric),又叫方法論(methodeutic),是指號指稱其解釋項的一般條件的學說。〔6〕這種劃分可能受中世紀大學三學科:語法、辯證法(或邏輯學)和修辭的課程設置的影響,指號學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對于中世紀后期所理解的邏輯的現代化版本。而我們在此需要強調的是,Peirce把指號學視為經驗科學、觀察科學。推理就是對于指號的操作,觀察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指號學同其它經驗科學的不同在于它們實驗操作對象不一樣,在于其它科學的目的僅僅是發現“實際上是什么”而邏輯科學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經驗科學,根據經驗學習的科學人進行邏輯推理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可錯的即準必然的(事實上,任何邏輯必然都只是相對于特定
推理前提而產生必然的特定結論)。
更進一步,Peirce把狹義上的邏輯學(logicexact)分成假設邏輯(abductivelogic)、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三部分。顯然這比傳統邏輯上演繹(必然的)、歸納(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內容。Peirce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對于Aristotle三段論基本格研究的結果,他認為Barbara集中表現了演繹推理的本質,而作為特殊的演繹三段論Baroco(把Barbara中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如果把它們的結論考慮為或然性的,則分別相應于假設推理(abductivereasoning)和歸納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顯示出了邏輯學與科學的最合理的緊密聯系。在他看來,演繹邏輯也即數學的邏輯,而假設邏輯和歸納邏輯主要就是科學的邏輯。在演繹邏輯已經得到普遍承認的情況下,他終生的愿望就是要把歸納和假設(Abduction)同演繹一起堅固地和永久地確立在邏輯概念之中。在科學探究過程中,假設、演繹和歸納先后組成了三個不同階段的科學方法,它們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學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設放在首位,作為科學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發現和形成假說。假設是為解釋違反規律(或習慣)的意外事實而產生假說的過程,它能產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視為所有科學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動的中心。但這種假設并沒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結論,假說必須要經過檢驗。于是,還需要演繹來解釋(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說即得出預言;再后由歸納回歸到經驗,旨在通過觀察被演繹出的結果是否成立來證實或否證那些假說,即決定假說的可信賴度。在這連續的三種推理形式中,假設是從意外事實(surprisingfacts)推到對事實的可能性解釋,演繹是從假說前提推到相應結論,歸納則是從實例到一般化概括。經過這樣的科學探究,我們在科學共同體中將能不斷接近真理。
3邏輯學中的化學概念移植
為更具體地論述Peirce的科學研究與邏輯學研究之間的緊密聯系,我們在此可談到Peirce對科學中的許多概念向邏輯學研究的成功應用,這突出表現在化學上。因為化學是Peirce的大學專業,也是他進入整個經驗科學的入口。
邏輯學作為一門特殊的學科領域,事實上從近代以來,就從數學(包括代數和幾何)理論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發展動力和理論技術。我們在此談到的化學概念應用作為整個自然科學概念推廣中的一例其實也是Peirce為發展邏輯學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極為傾心的存在圖表邏輯構想正是基于化學圖表原理(可能還有拓撲學方法的啟發)。存在圖表是Peirce在其指號學背景下對Euler圖和Venn圖的重大發展,具有極強的表現力。其在自然、直觀、易操作上要遠勝于代數方法(包括標準的Peano-Russell記法),因為我們心靈的思想過程被同構地展現在推理者面前,對于圖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學(和物理)實驗中對于實物的操作。化學家把這樣的實驗描述為向自然(Nature)的質疑,而現在邏輯學家對于圖表的實驗就是向所關涉邏輯關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7〕
第二個例子,現代邏輯(可能從《數學原理》開始)中的一對基本概念:命題和命題函項(或有時稱為閉語句和開語句)原本就是來自化學中的“飽和”(Saturation或Gesättigkeit)和“未飽和”概念。Peirce用黑點或短線來代替語句中的“指示代詞”(即邏輯中的自變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這樣的形式,它們分別被稱為關系述位(relativerhema)(區別于像系詞一樣的關系詞項)和非關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謂詞(謂詞是幾元的取決于我們到底如何選擇去分析命題)。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題,并坦言“述位在某種程度上與帶有未飽和鍵(unsaturatedbonds)的化學原子或化學基極為相似。”〔8〕然而不無意外,我們發現同時期歐洲大陸的Frege也正在獨立地從化學概念得到邏輯研究的靈感。他把諸如“……的父親”的函項記號稱為“未飽和的”或“不完全的”表達式,以與專有名詞相區別。〔9〕
另外一個例子是Peirce提出的價分析(Valency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顯示出的,它同化學中的化合價概念密切相關,Peirce所使用的詞語Valency直接源于化學中的術語Valence即化合價。價分析是Peirce在圖表化邏輯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圖表(ExistentialGraphs)之外創設的另一種二維表現法。其中,顯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組合與“化學離子”的組合相比擬,如他采用類似“——”這樣的結構表示帶有“開放端(looseend)”(即黑點后面的橫線)的實體,即謂詞;這就是化學中離子結構的簡單變形。由于它們的開放端導致的“不穩定”(正像離子本身不穩定一樣),開放端之間就可能連接起來形成共同“鍵”(bond)。如“——”同“——”可形成“——”樣式的新結構〔10〕。正是利用這樣的離子組鍵技術,Peirce成功證明了其著名的化歸論題,即對于三元以上關系都可化歸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關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關系卻不能化歸。這一論題是他哲學思想體系中所堅持的三分法原則的邏輯證明。
綜觀Peirce的科學家經歷和邏輯學家志向,Peirce把邏輯學視為對于各種科學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時又把邏輯學理論指導、應用于科學研究過程。二者緊密相連,互為作用。而更為突出的,他的邏輯貢獻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樣化的科學研究,他的邏輯獨創往往也是其科學研究經驗的啟發性建議。筆者以為,研究Peirce的這些方面,我們至少可得出以下啟示:邏輯學應從數學和科學推理實踐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質;邏輯學家應盡可能學習、掌握科學(傳統邏輯就因為沒有這樣做而失敗,科學家非邏輯學家或邏輯學家非科學家都不能勝任于對科學推理的分析工作),因為拓寬自己的科學研究領域必將能加強邏輯學家對于邏輯科學的貢獻能力;同時科學家要想更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應了解邏輯學,但是前者在當前學術界值得特別注意。當前處于被冷落地位的邏輯學要想擺脫這種局面,必須加快發展自己;而經驗科學(不再僅僅是數學)必能使得邏輯學發展獲得新的生命力,這已經是被現代邏輯的發展史(特別是初創時期)所證實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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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rce:TheScientistandLogician
邏輯和邏輯學的區別范文3
〔關鍵詞〕邏輯;心理主義;反心理主義;邏輯認知主義
〔中圖分類號〕B84-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0-4769(2016)01-0128-07
〔作者簡介〕朱建平,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江蘇蘇州215123。
一、邏輯、心理主義與反心理主義
在對哲學家進行二分法的劃分中,沒有什么比心理主義與反心理主義之間的裂痕更能表達最激烈的元哲學爭論,以至于可以毫不夸張地說,是否以及在何種意義上邏輯(也包括數學、哲學語義學、認識論和形而上學)被解釋性地聯系到心理學一直是劃分當代哲學基本立場的一個重要標志。
心理主義與反心理主義之間的論證路線在19世紀中期首次被劃定。心理主義指各種不同的關于心理學和邏輯之間關系的觀點。根據這種觀點,邏輯的法則是建立在心理學事實基礎之上的。邏輯規則依據我們的心理成分產生出思維法則。如果邏輯被認為是從思維到思維的推理模式,那么對某些哲學家而言,邏輯詞匯的語義學內容在某些方面是人類心理學的一種特征。邏輯似乎是能夠按照心理科學來理解,進而成為心理學的一個分支。針對這一心理主義的邏輯觀,心理主義的反對者論證了邏輯和心理學之間存在著一種不可調和的差異性:邏輯并不是人們實際上如何思維的描述理論,而是人們應當如何理想思維的規范性說明。邏輯的原理或法則是絕對必然的,而經驗心理學的法則是一種偶然的概括;邏輯的是真,而經驗心理學處理是人類信念;邏輯是純形式的,或者是“題材中立的”,而經驗心理學只關注種特異性或者精神狀態的個體內容;邏輯知識是先驗的,或者說是獨立于所有的感覺經驗的,而經驗心理學的知識是后驗的,或者說是依賴于經驗的。邏輯的客觀性要求將其自身解釋為一門先驗的理性科學,而不是后驗的經驗科學。為了保持它們的客觀性要求一種先驗的理性而不是經驗的后驗的科學。由此反心理主義者斷然拒絕了邏輯是建立在心理學基礎之上的思想。
心理主義與反心理主義之爭涉及邏輯學科性質的問題。從歷史上看,亞里士多德通過發現三段論進而發現了邏輯科學。但亞里士多德真正關心的并不是具體的三段論,而是被抽象化或模式化的三段論。特別重要的是,每一個歸入這些模式的具體而完整的三段論都滿足一定的條件:即,在一個三段論中如果作為前提的陳述為真,那么作為結論的陳述不可能為假。換句話說,三段論是真必然保持的。
如果在三段論模式基礎上再作進一步抽象,我們就可得到關于邏輯及邏輯性質的兩點結論:第一,邏輯科學是關于可模式化語言的科學,即是關于通過由對出現于該語言中的邏輯和非邏輯常項的固定解釋,而連接在一起的句子的有序序列的科學。第二,這種可模式化的語言表現為一個論證。其中被斷定的語句是論證的前提,從已被斷定的語句推出的語句是論證的結論。從前提到結論的真的必然可保持性的事實是論證的有效性。一個有效論證的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系是一種序列關系。因而邏輯是序列的必然關系的科學。依據這一解釋邏輯是一門客觀的、必然聯系的科學與經驗的,偶然聯系的心理學毫無關聯的。
心理主義與反心理主義之爭還涉及科學的性質問題。就我們的問題而言存在著兩種相互沖突的科學品質,即科學既希望是客觀的又希望是依賴于經驗的。這兩種品質為心理主義和反心理主義之間的爭論提供了重要的基礎。但并不是任何一門科學都完美無缺地將這兩種品質統一起來。在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天文學等眾多硬性學科中這兩種品質是并行不悖的,兩種維度不存在價值沖突。而特別是在像心理學這樣的學科中,心理體驗的經驗事實至少從傳統上一直被看作本質上是主觀的。這就出現了兩種試圖使邏輯成為科學的相互對立的方式。就此而論,作為一門科學,同時又作為心理現象的主觀性的相對較晚發展起來的心理學被視為對心理主義和反心理主義之間的辯證沖突負有部分的責任。這兩種屬性表明了對科學心理學的根本不相調和要求的合法但卻不兼容的興趣。
在反心理主義的批判之下心理主義凋謝了。作為一門科學的心理學被廣泛地承認是科學和哲學合法的研究領域,既然如此,為什么心理主義從19世紀到當代哲學,特別是在邏輯、語義學、語言哲學和數學哲學,甚至在形而上學和認識論領域都受到全面的阻截呢?如同這個名字所暗示的,心理主義并不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而是建立在心理學基礎之上的一種哲學意識形態。更為特別的是,心理主義包括了任何將哲學解釋的基礎置于心理現象之上的企圖。心理主義是一種觀點的匯集,它通過援引心理的出現的不同方面從而以不同的方式發展了不同類型的哲學理論。反心理主義之所以激烈地反對心理主義是因為他們認為一個主觀思想的經驗心理學不可能期待它們能夠對邏輯的必然客觀真理做出解釋,特別是不能對邏輯的、語義學的和數學的必然客觀真理做出解釋,這也包括了在其中客觀真理和對真理的主觀感受之間的嚴格區別被假定成立的那些話語領域。這或許是心理主義遭到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與此同時,經過反心理主義的洗禮,反心理主義在哲學實踐、哲學的適當方法和方向的自我形象方面,在什么樣的哲學探索是合法的意義上發展方面取得了可觀的成果,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因而,在《維特根斯坦在20世紀分析哲學中的地位》中,哈克(P.M.S. Hacker)解釋道:20世紀的分析哲學從其源頭上被它的非心理主義的取向所區別。〔1〕
時至今日,哲學、邏輯和心理學已經經歷了很大的變化。絕大多數哲學家放棄了經典分析,而代之科學自然主義。在后者看來,所有的形而上學、認識論和方法論問題最終都能夠通過自然科學的方式給出回答,而無需訴諸于超自然的事實。大多數邏輯學家也從認為所有的邏輯都是經典的或者是一階的到認為邏輯能夠被保守地“擴展”,或者根本地“變異”或者甚至是“次協調的”和“辯證的”。與此同時,大多數心理學家也放棄了心理主義和行為主義而接受了認知主義:認知主義認為理性人的心智本質上是一個內在活躍的特定的信息處理器。換一句話說,哲學家、邏輯學家和心理主義者不約而同地放松他們原有的立場,而向著一個彼此更趨近的目標前進。但是古老的神話難以破滅。即便是在當代,人們依然把邏輯和心理學本質上是不兼容的作為幾乎不受任何挑戰的傳統哲學智慧的公理加以看待。心理主義已經成為一個不潔的語詞,以至于一個公開心理主義身份的人注定是不受歡迎的。
二、反心理主義的論證及其答復
這里所包含的對心理主義的反對并不是窮盡性的,或系統性的。而是僅在于證明與人們所理解的相比,心理主義與反心理主義之爭包含了更多的內容。同時也希望表明這場爭論并不是像許多反心理主義者不加批判假定地一邊倒贊成反心理主義。相反,在簡要回顧了哲學文獻中已經出現的反心理主義的基本論點之后,本文也給出了反論證。并且意在表明,如果這些反論證是言之成理的話,那么傳統的爭論必須沿著不同的路線,通過更加仔細的、更精心闡述的爭論方式來進行。
這里提出了八種相互關聯的對心理主義的批判。其中的先后順序大致是根據理論的強度,按照從易到難的反駁原則排列的。本文對每一批評提供一種簡要的評述,以解釋它們是如何與更加一般地出現于心理主義的主觀性相聯系的問題
論證1:邏輯是精確的;心理學是非精確的。這一對心理主義的批判是邏輯不可能被還原為心理學,對它的批判是邏輯不可能被還原為心理學,因為它們在各自所能達到的精確性程度方面是不同的。論證直接反映了在邏輯的永恒客觀真理和心理學的偶然主觀真理之間存在的基本對立。這種類型的反對在心理主義的早期年代更具影響力,因為使心理學成為一門精確科學的前景在那時幾乎看不到。
在當代,心理學的術語,實驗方法和經驗發現的解釋在某些方面與物理學或者化學同樣的精確。心理主義者在獲得結論的普遍性方面可能無法與物理學相比,但是這一問題與它們相對精確的問題沒有直接的聯系。如果心理學的法則只是統計學的,那么原則上它與量子力學的統計學法則相比并不具有任何的劣勢。并且,統計學在形式嚴格的精確性方面絲毫也不遜色于發展嚴格的形式符號邏輯。如果我們從認知科學轉向現象學,我們能夠解釋胡塞爾和梅洛?龐蒂在心智哲學理論方面所做的探索,如果這些探索獲得成功,它們也能達到像符號邏輯這般的精確性。盡管按照不同的科學范式,它們精確性標準是不同的。
在任何情況下具有相同的精確性并不是將一門科學還原為另一門科學的先決條件。與化學相比生物學是不精確的。是否生物學研究中的抗菌素是生物現在尚不清楚,但是在化學中人們卻難以發現一個可比較分類的灰色區域。但是絕大多數理論學家認為生物學可完全地還原為化學。同樣,邏輯也不是像當代人們所理解的那樣之所以贊同反心理主義是基于元理論的理由。按照哥德爾和丘奇的證明邏輯是演繹的不完全的,存在著不被判定的問題,甚至是不可判定的現代邏輯的問題。就像其他精確科學在它們發展的早期階段一樣,在心理學中也存在著不可解決的問題,未經證明的和不可反駁的假設。
最后,邏輯如何是精確的,以及它如何提供精確的核查程序的問題被邏輯的精確性本身是一個被思想所判斷的質的事實所軟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僅能反映某些心理出現的精確性,這些心理的出現必須至少原則上能夠翻譯為相應的精確的心理學理論,而這些理論對于解釋如此精確的心理現象在某種程度上必定是充分的。
論證2:邏輯是先驗的;而心理學是后驗的。與邏輯的必然真理形成鮮明對比的心理學的經驗性質在某些時候對心理主義提供了決定性的反駁。撇開精確性問題不談,如果邏輯涉及其證明是獨立于經驗的必然判斷,如果心理學是關于其證明要求經驗的邏輯偶然的經驗判斷,那么邏輯還原為心理學的前景幾乎是不存在的。這一反對間接地與作為邏輯的客觀性相對立的心理學的主觀性有關的。因為它是思維的主觀性,借助于這種主觀性它僅僅在經驗的第一人稱主題的意義上是可達的。這蘊涵著與邏輯不同心理學只能是后驗可知的。在解釋這種類型的反對時人們習慣于將獲得(或發現)的概念語境和辯護(或證成)的概念語境區別開來。這種區別承認盡管所有的概念可能是后驗獲得的,但像邏輯這樣的概念在對它們進行辯護時,后驗的經驗并不是絕對必要的。
就像對心理主義的其他反對一樣,在邏輯和心理學之間是否存在著建立在先驗和后驗基礎上的差別的問題被認為是循環的。如果邏輯是心理學的一部分,或者可還原為心理學,并且如果邏輯是先驗的,那么至少心理學的一部分是先驗的。概念獲得的語境與概念辯護的語境之間的區別在心理主義的某些形式的辯護中仍能進一步被使用。的確,心理學是一門經驗科學,它是通過觀察和實驗來測試,證實或者反駁假設的后驗的假設方式來進行的。這并不是說心理學不可能被通過后驗的研究概念所獲得或發現。如果心理學作為一門經驗科學并不能提供一個先驗的證明,那么是否邏輯能還原為心理學的問題又引出了是否心理學是一門純粹的不包含邏輯作為它的心智研究的形式理論的一部分的純粹經驗科學的問題。
論證3:邏輯是規范的(規定的),心理學是描述的。這一論證尋求確立邏輯和心理學之間更強的區別。作為一門經驗科學心理學描述心理的出現。在這方面邏輯不同于心理學,因為邏輯不僅僅描述我們如何推理,而且還規定正確思維的標準,即我們應當或者應該如何推理。同樣,是否心理學是純粹規定性的依賴于我們是否有一個獨立的理由來決定邏輯是否是心理學的一部分。如果邏輯是心理學的一部分,如果邏輯是規定性的,那么心理學也不是純粹規定性的,而是部分規定性的。當然,人們會說心理學作為一門科學不可能意味著是正確推理的標準。在這種反對中隱含著對心理主義主觀性的反對,因為心理學僅能夠描述個體心靈的現象內容。無需多說,這恰好就是心理學的一種思維方式,然而它也出現于更加科學的“認知心理學”、行為主義神經心理學,以及信息科學等那些教會我們如何思維的學科的情況中,而邏輯看上去更多地像是我們應當如何思維的指導的規范集。
作為一種答復,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現象學的和科學的心理學并不是純粹描述性的,而是像其他科學那樣,它們通過引證類似定律性的規則,以及一般原理和法則來解釋現象。就心理學在提出一般原理的成功性方面而言,與形態學和分類學這些純粹描述性的學科相比,它更像是傳統的邏輯學。通常認為我們將期待一種完全的心理學而不是完全的邏輯學來包括所有的主觀上偶然出現的邏輯錯誤。然而傳統邏輯學中也包括了各種非有效性推理以及形式和修辭學的謬誤的討論。更進一步地說,邏輯能夠理解為描述了一些推理――至少包含了某些邏輯學家的推理――是如何出現的。如同通常所表達的,假言律令和邏輯中的規定元素是不可否定的。如果我們要正確推理,那么我們必須接受或者使我們的推理符合比如說肯定前件律,而拒絕或者避免使用肯定后件的謬誤。在純科學和在其他并不妨礙理論的還原的知識領域中的對實踐的建議之間存在著密切聯系。機械學和醫學是兩個明顯的例子。在機械學中人們學會如何正確地建構橋梁,使得它將負荷適當的重量,能承受颶風和其他種類的壓力,最小化金屬的疲勞等,就像在邏輯中人們學會如何正確地推理,以獲得可靠的和避免謬誤的推理。醫學中的情況也是這樣。當我們學會建構橋梁或者實施心臟手術或者正確的推理,我們也學會了那些與特定的實踐目的無關的知識。我們希望橋梁安全地跨越峽谷,不使其坍塌。病人恢復并改進健康,以及不要死在手術臺上。我們同樣也希望擴展我們的推理以改進我們做出決策的能力,希望不要使得我們從真推出假。現在,一般認為大多數理論家對機械學和醫學不能還原為物理學和生物學的結論是不情愿接受的,而是寧可說它們各自的實踐將這些科學與他們能夠假定的關于目標的假定結合起來,這假定能夠幫助他們的實踐者獲得成功。為什么對邏輯作為一個建立在推理心理學基礎上的應用學科就是不可能的呢?
論證4:邏輯是普遍的,心理學是種上特異的。通過辨識有關它們相對種之間的差異將邏輯與心理學區別開來似乎是足夠清楚的。邏輯的客觀性和心理學的主觀性在不同的種水平上是明確的。
這種論證的意圖是更加難以評估的。邏輯的普遍性與心理學的人類種上的特異性的對比意味著什么?心理學僅應用于人類,而邏輯學對人類、猿和長頸鹿,甚至對天使和外星人也是普遍適用的嗎?動物心理學當然是當代科學心理學的一個分支。更具體的說,我們今天已經知道關于人類的心理依賴或者最初是受著對非人類的動物的觀察和實驗的啟發的。它們中的某些涉及非人類的問題解決和超語言的推理能力。進而言之,我們尚不清楚是否并且在何種程度上我們的標準邏輯能夠被看作是對其他不能夠使用我們的或者任何其他語言的其他物種是適當的。
無論如何,與反心理主義全盛期相比,今天邏輯的情況變得更加的不同。人們不再認為有一個完全統一的,被假定對所有的推理都是正確的邏輯。寧可說邏輯學家已經發展了一個不同邏輯的家族,它們中的某些甚至談不上是協調的。邏輯學家試圖將它們看作是個別的適合于特定論題的推理。存在著布爾和非布爾邏輯,外延和各種非外延的內涵邏輯,模態邏輯、道義邏輯、二值和多值邏輯等等。就這一點而言,邏輯已經像黎曼和羅巴切夫非歐幾何使傳統幾何學增生一樣,使經典邏輯得以增生。在當代,如果我們發現外星人并不使用我們使用的邏輯,而是使用不同的,甚至可能與我們的邏輯完全不同的更高級的邏輯,那么大多數邏輯學和邏輯哲學家將不會感到奇怪。外星人獨特的推理可能仍然可辨認為是一種邏輯構造,我們可以僅通過研究表達在他們的語言和行為中的心理學,作為對他們的非人類的心理學的反思而了解他們。
論證5:邏輯是發現的,而不是發明的;因而與心理主義的主張相反,邏輯被它在思想中的發現所預設。邏輯作為已經存在對象是被發現的,這與表達永恒邏輯真理的邏輯系統的主觀發明是截然不同的。然而,我認為反對的預設有一個竊取論題的問題。按照目前可使用的許多不同的邏輯系統,邏輯到底是某種思想的產物,還是有待于在思想中被發現或表達的必然真理的系統,這一點尚不清楚。這對于非教條的邏輯哲學研究的確是一個最有趣的問題。
如果不考慮關于這些問題到底有多少不同的觀點。這種批評并不能夠確立任何相關的借以確定邏輯必然獨立于心理學的區別。理由是心理學的真理其本身并不是發明的,而是通過現象學家,或者更為傳統的科學的心理學家誠實艱苦工作的努力被發現的。與邏輯學一樣心理學是思想的客觀研究,在其中邏輯作為心理學的一部分,有可能是一種思維的特定類型或者思維的特定方面的客觀研究。這是反對者也不得不承認的。
論證6:邏輯被任何一種理論所假定,其中也包括了心理學理論,而不是相反。所以邏輯不可能被還原為心理學。這里邏輯與心理學的不同被假定為邏輯作為先于包括心理學在內的其他學科這一非常終極的意義上被認為是客觀的。
作為邏輯必須首先被考慮的科學的皇冠的思想在許多方面是有吸引力的。但是如果我們認真和無偏見地對待邏輯可能是心理學的一部分的建議,那么由此推出的唯一的結論就是心理學的某些部分必定先于其他的部分。或者存在著某種順序上在先的東西,憑借這種在先性心理學的原理被確定。我們用一個與化學的類比來說明這一問題。如果我們認為化學主要作為分子行為的科學,那么我們不可能將原子理論作為化學的一部分。因為分子實體上預設了原子。基于這一理由,人們可能錯誤地假定化學不可能將原子理論包括在內,因為原子理論是被化學所預設。但是如果原子理論被正確地理解為化學的一部分,那么化學作為整體滿足其解釋的職責,前提是它所包含的原子理論首先解釋原子結構的化學,在這一結構的上面,分子化學能夠建立它的更加復雜的物質理論。同樣的關系可能對于被心理學歸為一部分的邏輯也同樣成立。邏輯明確地表達這些原理,通過這些原理可靠的推理得以形成。借助于此意味著特定的推理類型被心理學的其余部分的發展所預設。
論證7:邏輯涉及不同思想的同一個對象,所以不可能被還原為個體心理的內容。這是對心理主義非常流行的一種反對。如果心理主義是真的,并且邏輯所蘊涵的只是心理的,那么任何兩個不同的心理科目將因為擁有不同的思想而內在地擁有不同的邏輯實體。依據這種論證心理學的主觀性蘊涵心理主義立刻導致關于其他心智的唯心主義和相對主義,甚至唯我論和懷疑論。
在數的情況下這一問題能得到最容易的說明。如果數是心理的實體,那么就沒有諸如數2這樣的單獨實體兩個不同的心理主體加以思考的可能性――我有一個屬于我的思想的數2,你有一個屬于你的思想的不同的數2。這似乎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我們假定邏輯和數學必須處理是獨立于任何特定主題的實體和關系,但是卻能夠被許多不同的思考者作為相同的事物來思考。按照這一批評,從心理主義可推出唯心主義和相對主義,這一點在這一描述中是顯而易見的。
唯我論可以進一步地被下列事實所蘊涵,如果即便抽象的邏輯和數學實體是主觀的,那么借著思維內容的隱私和認識論的不可通達性一個人的心智與另一個人的心智便隔絕封鎖起來。那么似乎在心靈之外沒有任何東西,它能夠被不同的心靈所確定滿足。因而無法證明其他心智存在的信念。
也許滿足反對的最好方式是堅決放棄任何具有唯心主義涵義的心理主義的表述。假定邏輯能夠被心理學的詞匯所解釋對于試圖將邏輯實體還原為心理學的實體不是必然的。一個關于自由女神的思想并不能夠使得自由女神成為一個精神實體。一個解釋知覺工作的心理學理論不需要蘊涵在知覺中遇到的對象是主觀心理的實體。那么為什么邏輯的心理學理論將蘊涵邏輯的實體是主觀的心理的實體呢?
論證8:邏輯是客觀的,而心理學是主觀的。最后,邏輯不可能被還原為心理學,因為邏輯是客觀的而心理學是主觀的。弗雷格也許是提供了對這一反對的最著名的表達。在《算術基礎》中他提出了他的方法論的啟發法:“讓我們不要把思想的起源描述為一個定義,或者一個精神的或者物理的條件的說明描述為對它的證明。一個命題可以被思想,它可以是真的,讓我們不要混淆這兩件事情。我們必須提醒我們自己,似乎,一個命題當我們停止思考它的時候,該命題并不是就不再為真了,就像是當我們閉上雙眼太陽并不是就不復存在了一樣”。〔2〕后來弗雷格概述了他的反心理主義的解決:“在隨后的探尋中,我將保持3個基本原則:總是明確的將心理的東西與邏輯的東西區別開來,將客觀的東西與主觀的東西區別開來……”〔3〕
心理學的主觀性是作為反對心智獨立的客觀邏輯的心理主義還原的最后一條防線而出現的。盡管心理學體驗的內容可以是主觀的,但是作為思維的科學研究的心理學卻不需要一定是主觀的。以下事實至少有懷疑邏輯的客觀性的嫌疑:即有時不同的邏輯學家對在局外人看來是最不可置疑最基本的命題邏輯卻存在著不同的看法。一個例子是關于在經典和直覺主義邏輯學家之間的爭論。在其中經典邏輯學家承認邏輯真理是合理的,而直覺主義否認雙條件句命題――一個句子是真的當且僅當它的否定的否定是真的――的合理性。直覺主義者僅承認如果P,那么非非P,但是卻不承認如果非非P,那么P。顯然,不能說一方或者另一方必然是錯誤的。在對不同事物的不同推理的邏輯建模中不同的分析目的有不同的邏輯。其結果,反心理主義的心理主義在邏輯哲學上是不可救藥的,因為邏輯是內在客觀的,而心理主義是內在主觀的反對似乎是非決定性的。
上述所羅列反對的清單并不是完全的,也不假定對反心理主義的標準反對是決定性的。心理主義與反心理主義之爭包含著更多的東西。如此心安理得地沐浴在由弗雷格、胡塞爾和其他的反對者已經擊敗的心理主義的溫暖的陽光里不思進取,樂觀地認為對心理主義的打擊是如此徹底,以至于心理主義已經死亡,被埋葬,不可能再復活的觀點是不可取的。
如果本文在任何程度上表明心理主義看上去并不像它的批評者所描述的那樣遭到毀滅性打擊,那么就存在著一種重新復活心理主義與反心理主義之爭的可能性。邏輯認知主義便是體現重新點燃對這一論題的興趣,恢復爭論雙方的平衡,以期出現一個更開放,更有活力,更豐富,也更具有啟發性的爭論的新的證明。
三、結論:邏輯認知主義
邏輯認知主義的核心觀點是(1)邏輯是理性動物的一種認知構造;(2)理性的人類動物本質上是一種邏輯動物。由這兩個核心主張所表達的雙重思想――邏輯是內在的心理的,人類心理是內在的邏輯的。在所有的并且只有理性動物擁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表征邏輯的認知能力的意義上,邏輯是理性動物的認知建構,因為這種邏輯包含了一個普遍通用的“原型邏輯”,即亞里士多德意義上的邏輯觀的再抽象模型。它在結構上與所有的經典的和非經典的邏輯系統不同,它被用于所有的邏輯系統的建構。這樣一種論點我們姑且稱之為邏輯能力的論題。邏輯能力的論題是批判地建立在康德〔4〕、布爾〔5〕、蒯因〔6〕、喬姆斯基〔7〕和福多〔8〕的觀點基礎之上的。邏輯能力觀點的必要性就在于它能夠回答邏輯性質的問題:即,邏輯是理性動物的一種認知建構。
顯然,隱藏在這一論題之后的基本概念是理性動物。就我們的問題而言,理性動物是有意識,是遵循規則,是意向性的(即擁有指向對象的認知和目的的能力)、有意志力、能夠自我評價、自我辯護、自我立法,能說明理由、對理由敏感、具有反思的自我意識的動物,簡單地說是“規范性反思”的動物,他們的內在和外在生活大部分受著他們所擁有的表達嚴格模態性的概念的制約。在哲學的意義上,模態性包括了必然性、可能性和偶然性概念。嚴格的模態性概念包括邏輯必然性概念(在所有的邏輯可能世界中為真)、認識論的必然性(確然性或者無可置疑性)、道義必然性(無條件的“義務”,或者“應當”)。所以,邏輯認知主義的第一個中心論點可以用另一種方式表達為,邏輯是并且僅僅是那些具有規范的反思能力,且擁有表達嚴格模態性概念的動物的認知構造。
這一對理性動物的處理實質性地調用了理性概念。然而,理性哲學的一個不幸但卻普遍的特征是它既不能運作于一個單義的,也不能運作于一個一般的可接受的理性的涵義。即便是關于研究理性的專業人士,對理性人的概念也是含糊不清,對理性的概念充滿著尖銳的對立。所以,為了避免歧義,我們需要做出一些基本的區別。第一個基本的區別是理性的心靈主義涵義與程序涵義之間的區別。在前一種涵義上,理性是一種邏輯推理和邏輯洞見的復雜的心理能力,也是實際的審慎和決策的心理能力。相反,在程序的涵義上,理性是某種復雜的機械的、數學的、計算的,或者邏輯程序的形式性質,即是一種良構的;或可證的和遞歸的(圖靈可計算)、有效性(真保持)。這里至關重要的不同是,心靈涵義上的理性所展示的是意識本身,反之某些程序能夠相當容易地在程序的意義上而非在意識的意義上被看作是理性的。
第二個基本的區別是在滿足最低標準的涵義上,非理性意味著缺乏作為理性的基本必要條件,因而是非理性的;反之,在滿足最大或理想標準的涵義上,非理性僅僅意味著完美理性的匱乏。
第三個基本區別是理性的原理涵義、理性的整體涵義和理性的工具意義的區別。在原理意義上,理性意味著擁有產生或者認識必然真理、先驗信念,嚴格的普遍規范規則、非后果主義道德義務,以及絕對“應當”的主張的能力。用一種歷史詞匯來表述就是康德的理性概念,按照這一概念,“理性是一種先驗原理的能力。”相反,在整體論的涵義上,理性意味著擁有跨越信念、欲望、情感、意向和意志之網,系統地尋求和諧的能力。歷史地來表達就是黑格爾的理性概念。按照這一概念,“真就是整體”。最后,在工具論的涵義上,理性意味著擁有一種產生或者認識偶然真理、后驗信念、情景化的規范規則、后果主義的義務,以及假言的“應當”主張。歷史地來表達就是休謨的理性概念,依據這一概念,“理性是欲望的奴隸。”
三種方式的關鍵性不同是在原理的意義上,理性意味著產生或者認識絕對或者非條件的規則,而在整體論的意義上,理性意味著產生或者認識僅僅是徹底的相互依賴的或者互為條件的規則或者法則(因而,與在規則或者法則的總體整體之網中模態的或者認知的最弱的命題相比,這些規則和法則沒有一個具有更大程度的必然性或者確然性,或者具有更大的約束力)。最后,在工具論的意義上,理性產生或者認識的規則僅僅是經驗的規則或者條件的(因而這些規則或者法則沒有一個是完全必然,或者確然,或者具有絕對約束力的)。
除非另有說明,在下面我們將主要關注理性的心靈主義、滿足極小標準和原理涵義。這并不意味著我們會以任何方式拒絕或者貶低理性的程序的、滿足極大或理想標準、整體的,或者工具的涵義。相反,這里要表達的意思是不要把我們主要感興趣的理性與其他理性的基本不同的涵義混為一談。
擁有表達嚴格模態性概念的規范反思性動物類似乎至少外延上等同于理性動物類;即便它不是內涵上等同于對于擁有表達嚴格模態性概念所要求的認知能力的簡單理性。然而,那些是理性的人構成了中心案例和典范情況。我們假設這是一個初始的事實,它是由讀者具有存在著有理性的人的反省能力所直接產生的。所以,我們建議通過認真對待人類理性進而解釋邏輯的性質。更準確地說,我們建議通過認真地對待理性來解釋邏輯的性質,通過認真地對待人類理性進而認真地對待理性。我們到達這一解釋的終點是某些原型邏輯是內在地建構于人類理性自身這一論題。這導致我們重返到第二個核心論點:在理性動物被定義為是一種具有為認知邏輯內在建構模塊能力的動物的意義上,理性的人類動物本質上是邏輯動物。這種邏輯認知能力也可理解為是一種自然語言的有能力的認知者,一個現實世界的邏輯推理者,一個邏輯規則的遵從者,一個通過邏輯直覺對邏輯真理的知曉者,一個邏輯道德主義者。這也可以理解為人類理性面向邏輯的概念。
不管是否除了人之外還存在著理性動物,理性的人的動物作為一個事實構成了被認知心理學所研究的認知者或者思考者的基本的類。所以,如果在關于理性和邏輯之間的關系問題上上述觀點是正確的,由此就可以推出邏輯的性質通過認知心理學而得到了極大的揭示。因而,我們將本文的兩個中心論點總體的表達為邏輯認知主義。
邏輯認知主義有兩個重要且相當有爭議的結果。首先,哲學家必須重新打開他們的門,謙恭地邀請心理主義者返回。就像有些人所說的邏輯學家和心理學家是在同一個元學科:認知科學內工作的同事。按照這幅圖畫,分析哲學本質上與理性人類認知的哲學是相同的。其次,也許是更加富有爭議的是,通過邏輯認知主義的方式邏輯哲學和心理學的重新協調也必將使認知科學有一個根本的改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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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和邏輯學的區別范文4
關鍵詞:馬克思經濟學;西方經濟學;邏輯起點;抽象勞動;人的本質
中圖分類號:FO-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8-460(2012)03-0026-08
馬克思經濟學范式與西方主流經濟學范式兩大理論體系的對立,很大程度上來自于經濟學方法論的差別,兩種理論體系的差別充分體現在經濟學邏輯起點的分歧。只有深入分析這兩種經濟學理論體系的分歧點,充分吸收容納馬克思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合理的基本內容,才能夠在西方經濟學本土化的重建中尋找到新的研究對象和新的方法論體系,經濟學研究才能解決時代所賦予的新問題。
一、經濟學邏輯起點的特性:抽象特征和唯一性
每一門學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理論體系,每一種體系都有各自的邏輯結構,因而必有一個邏輯起點。理論體系是由一系列概念、范疇、命題等共同構建的完整的結構性知識,邏輯起點作為理論體系中的“元概念”,它不但構成了研究對象中最基本、最抽象的范疇,而且也包含了整個理論體系中最核心的矛盾,對于該理論體系的形成發展具有直接的影響和基本的制約作用。
關于邏輯起點的特征,黑格爾在其《邏輯學》中曾提出三條質的規定性:
第一,邏輯起點應是一門學科中最簡單、最抽象的范疇。
黑格爾把最簡單、最抽象的“純有”作為邏輯的開端,所謂“純有”就是對一切事物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它是最簡單、最一般的概念,也是最抽象的概念。他指出,“這個概念可以看做是絕對物最初的、最純粹的,即最抽象的定義”。(1966:59)黑格爾以“純有”作為邏輯的開端是與他的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邏輯方法所分不開的。為了適合由抽象上升到具體這一方法的要求,開端必須是最單純、最抽象的東西。
第二,邏輯起點應揭示對象的最本質規定,以此作為整個學科體系賴以建立的基礎,而理論體系的全部發展都包含在這個胚芽中。
黑格爾論述了邏輯學開端所包含的有與無的對立統一性,指出“純有”是有和無的統一。黑格爾說“開端包含有與無兩者,是有與無的統一;——或者說,開端是(同時是有的)非有和(同時是非有的)有”(1966:59)。矛盾在邏輯體系的開端中就已經存在,盡管還處于隱含的、未充分表露的原初狀態,但是已經蘊含了整個進程發展的全部基因。
第三,邏輯起點應與它所反映的研究對象在歷史上的起點相符合(即邏輯起點應與歷史起點相同)。
黑格爾在邏輯史上第一個提出了邏輯和歷史一致的思想,他說:“在哲學歷史上所表述的思維進展的過程,也同樣是在哲學本身里所表述的思維進展的過程,不過在哲學本身里,它是擺脫了那歷史的外在性或偶然性,而純粹從思維的本質去發揮思維進展的邏輯過程罷了。”(1980:55)黑格爾在論述了他的邏輯和歷史相一致的思想后,接著特別提到了邏輯的開端,他說:“但這里須首先提出的,就是邏輯開始之處實即真正的哲學史開始之處。”(1980:191)
黑格爾認為必須同時滿足這三條規定性的范疇才能作為邏輯起點,這也是作為邏輯起點的基本要求。
對比分析黑格爾所提出的關于邏輯起點的三條規定性特征,可以看出,第一條論述的是邏輯起點在學科體系中所處的抽象層次;第二條論述了邏輯起點與研究對象關系的本質抽象一致性,即邏輯起點的抽象性應受它所反映的研究對象的限制——既不可抽象不足,也不應抽象過度;第三條則論述了邏輯起點與研究對象歷史的社會關系的一致性,即邏輯起點應與歷史起點相同。
應該看到,黑格爾關于邏輯起點的質的規定性的要求,是基于自身的邏輯學、哲學體系構建的背景下提出來的,是關于理論體系中邏輯起點的一般性特征的論述。馬克思政治經濟學體系深受黑格爾哲學的影響,眾所周知,馬克思就是從“商品”這個最簡單、最抽象的邏輯起點出發的。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利用商品作為邏輯起點展開關于資本主義經濟形態的論述,論證了資本主義經濟的全部多樣性都以胚芽的形式存在于商品之中,進而建構起經濟學全新的理論體系。置于經濟學研究的學科體系之下,關于經濟學邏輯起點的質的規定性,應該在黑格爾論述的基礎上,結合考察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把“商品”作為邏輯起點進行理論建構的過程及經驗,有必要做進一步的分析和表述。
關于邏輯起點的確立,馬克思認為,學科研究與敘述總體上應遵從“具體——抽象——具體”的邏輯結構。在具體研究中,馬克思分別采用了以本質抽象為特征的研究方法和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敘述方法,從而形成了一整套科學的經濟學研究方法。
邏輯和邏輯學的區別范文5
關鍵詞: 認知語義學 傳統語義學 理論假設
一、引言
現代語義學的發展與現代語言學的發展密切相關。但與語言學研究發展過程不同的是,它的發展既有語言學的傳統,又有哲學的傳統。尤其是在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前半世紀,語言哲學的研究對現代語義學的發展產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響。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后受邏輯學研究和語言哲學影響而蓬勃興起的形式語義學和語用學研究就與語義學研究形成了重要的交叉。
二、研究意義的語義學及哲學基礎
1.傳統語義學研究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邏輯學家Richard Montague提出了以模型為本的語義理論。其理論核心是模型,用這個形式結構來表述語義的構成。與以往的語義理論一致,是客觀主義(objectivism)的語義理論,認為理性思維是抽象符號操作,通過與客觀世界發生關系而獲得意義,與生物個體的理解無關;符號集與客觀世界相對應,形成客觀世界的表征,因此大腦似乎僅是一架與計算機基本相同的操作抽象符號的抽象機器,正確的思維反映似乎也應是外部世界的邏輯結構或是自然的鏡像,等等(熊學亮)。
形式語義學最初是為形式語言,即與自然語言相對的邏輯和數學語言,提供一種精確的語義解釋。但是由于自然語言意義模糊、有歧義,句法也不精確,許多邏輯學家認為形式語義學不可能應用于自然語言。但是Montague堅持認為形式語義學的分析方法完全可以應用到英語句子意義的分析中。但是形式主義理論在運用到具體語義現象分析時,都表現出諸多缺陷,無法解釋語義場中的模糊現象。比如,并非所有東西都有明顯的界限。以稱呼“老田”中的“老”為例,哪個年齡段的伙伴姓氏前都可以被冠以“老”,這個時限不好界定。比如筆者的他人稱呼有“小徐”和“老徐”。 這種某些過渡階段呈現亦此亦彼的特性,我們稱為范疇邊界的模糊性。而形式語義學所要求的精確此時不能解釋清楚。
2.認知語義學的哲學基礎和興起
認知語義學興起于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主要把語義研究同認知學科相結合,試圖從認知角度來解釋語義。它的哲學基礎是經驗主義哲學。經驗主義哲學家杜威明確提出:“相對每一個事物都有一個‘探究’的過程。”這是有機體同它的環境之間的相互調節的一種過程。杜威認為人的認識是把原始模糊不清的經驗轉變成為明確的對象,把混亂的經驗變成有條理的過程(林新華)。
基于這樣的哲學觀基礎,認知語言學學家認為:人的思維是不能脫離身體的,即用來連接概念系統的結構來自于身體經驗,并從身體經驗而獲得意義。外部世界是由各種形狀和不同的性質的千差萬別的事物構成,那么人在面對和認知這些事物時自然要將它們分類。這種不自覺的分類即范疇化,產物就是概念范疇。認知語義學注重分析、描述和解釋人類語言的意義系統在構造上的認知功能基礎,主張自然語言是概念化的現實的符號表達,語義結構在相當程度上不是任意的、自主的,而是有認知因素的動因,有人的身體經驗、認知策略、文化規約相關(朱躍)。
受現代語言心理學和認知心理學的影響,眾多語言學家對從認知角度考量語義作出了深刻的論述,并在二十世紀下半葉還有很多長足的發展,如:二階邏輯(second-order logic)、類型論(type theory)、模態邏輯(modal logic)、時態邏輯(temporal logic)、類型―邏輯語義法(Type-logical Grammar)等。形式語義學不但對語義研究作出了巨大貢獻,而且已成為語言學、哲學、數學、邏輯學、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研究的交匯點(王寅)。
三、認知語義學的理論假設
認知語義學特別否定的一種觀點是,語義結構可以被簡化為一組特征或語義標記,它同樣否定所有意義都可以直接通過語義原子而得到描述的觀點,即反對長期統治語義學研究的客觀主義語義學的觀點(熊學亮)。認知語義學也有幾個重要的流派,例如,Jackendoff(1984,1997,2004)的概念語義學,Talmy的“認知語義學”,Lakoff等人的隱喻理論,以及一些主要討論語法的認知語言學流派,雖然認知語義學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理論框架,但研究不同課題的認知語義學家有著幾個共同的理論假設。
1.意義就是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也就是說,某一詞語的意義等于聽話者大腦中被激活的概念。根據這一觀點,意義被認為是詞語和大腦之間的一種關系,而不直接是詞語和世界之間的關系。
2.詞語和更大的語言單位被看作是進入開放型的知識網絡的入口。要完全解釋某一詞語的意義常常需要考慮意象、隱喻聯想和普通百姓對世界的理解。因此,一個詞的意義一般無法通過詞典定義之類的形式來解釋。
3.范疇不是通過標準―特征模型或者是由必要和充分條件決定的成員身份而確定的。相反,范疇是圍繞原型、家族相似和范疇內部成員之間主觀的關系而組成的。
4.是否合語法的判斷涉及范疇化,因為說話者認為某一話語是某一公認的語言模式可以接受的成員之一。因此,合乎語法性的判斷是漸進的,不是非此即彼的情況。這種判斷依賴語境的微妙關系和語法規約。
5.在一般認知方面尋找語言的對等物。心理學方面有關人類范疇化、注意、記憶等的研究成果被用來直接解釋語言現象。
6.句法被看作是語音賴以傳達意義的規約模型。因此句法不需要自身特殊的原始形態和理論架構。語法知識通過設立說話者通過接觸實際出現的詞語而獲得的規約化或已確立的形式模型得到描述。
四、辯證看待認知語義學
1.認知語義學是建立在對傳統語義學的客觀主義理論的批判之上,強調基于身體的經驗和想象,把注意力真正轉向人類的推理,對隱喻、換喻、寓比、百科觀、意象圖式等的推理性研究,再也不是了。這種理論強調自身的實踐體驗,是一種唯物主義,強調的是現實,認知語義學在這方面是正確的。但是這種認識方法過于強調推理,主觀推理的色彩很濃。
2.認知語義學的隱喻觀強調的是人類的認知和推理將一個概念域對應地映合到另一個概念域,而人類的思維就是建構在這種隱喻之上。但是隱喻并不是都來自身體經驗。如同“戀愛就是放風箏”,這種觀念在不同的經歷的人都能理解。那么對于沒放過風箏的人也是能知道這其中的隱喻的意義。語言中的隱喻有一部分是來源于身體經驗,還有一部分不一定來源于身體經驗。它與社會文化因素有著密切的關系。另外隱喻認知理論主要強調映射的單向傳遞,而實際上常常可雙向映射。該理論還忽略了語境對隱喻理解的制約作用。
3.認知語義學強調的人們對于強調的思維反應過于模糊。因為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反應。知識經驗的差別、年齡的差別、地域的差別往往產生很大差別。那么人類相互交際基于什么基礎之上?一個對傳統語義學的語義特征分析方法還是必要的。最好這兩種方法結合起來則會對語義有更全面的了解。
4.人腦的概念化也就意義在頭腦中的歸納,然而對事物的對“可視事物”意義的歸納要求語言使用者對其特征的高度抽象要能使得別人根據這些抽象的特征去識別被定義的“可視事物”,這就存在一個問題,即把一個事物的區別性特征抽象出來以“意義”的形式存在。人們很多時候是通過可視事物符號的形式出現在他們腦海中的心理圖像的來聯系事物的。比如說筆者對酸菜魚中的酸菜和一起就餐的同學產生爭執,然而在服務員說明酸菜是腌漬的芥菜后,大家其實并不能描述出芥菜的區別性特征,但是在區分時頭腦中的這個名字幫助大家統一了分歧。單純的認知強調的直接體驗形成意義很多時候會出現交際的困難,需要借助于形式主義語義學的事物符號理論。
5.正如4中所說,認知結構反映的是人類對世界在大腦中的知識化的結果,雖然這種知識化的結果作為認知語境貯存于人腦中使得人們可以脫離現時的語境中依靠認知語境進行交際。但它得依靠和語言語境、情景語境和文化語境等的互相互補的關系。總之,由于人的感官系統的感知方式不同和個體經驗的不同,人們對于語言符號的意義的存在方式可能不同。語言交際者還是要結合認知語境和別的語境才能有效理解意義。
五、結語
本文從回顧了認知語義學的興起和哲學基礎、理論假設及其主要幾個觀點,從其本身理論出發來辯證思考,從認知角度研究語義方法的意義和不足。認知語義學作為新興學科,其發展空間廣闊,尤其是在解釋人腦對意義的形成和記憶方面有著獨到的見解。特別是認知語義學應用于教學上,能發揮建設性的作用。然而正是認知的隱喻基于個體經驗等的不同讓其理論說服力不足和普適性有所欠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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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躍.語義論[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44.
邏輯和邏輯學的區別范文6
關鍵詞:“是”;邏輯本體;形而上學;語言規則
中圖分類號:B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5242(2012)03-0014-07
收稿日期:2011-09-08
基金項目: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意義研究的認知轉向”(TJZX80-020)階段性成果;南開大學亞洲研究中心資助項目“意義研究的方法論探索”(AS1106)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王左立(1957-),男,河北任丘人,南開大學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哲學博士。
程仲棠先生在《無“是”即無邏輯:語言主義的邏輯迷誤——答王左立先生》(以下簡稱“程文”)一文中,對拙文《也談無“是”即無邏輯》提出了批評。程先生的觀點是,中國古代沒有產生三段論是由于語言以外的原因,與古漢語中有沒有系詞“是”無關。其理由是,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邏輯本體是唯一的;語言是邏輯的載體,不同的語言可以表現相同的邏輯本體。程先生認為,無“是”即無三段論的主張把邏輯載體當做了邏輯本體,是語言主義的迷誤。筆者不同意程先生的觀點,下文將對我們所討論的問題做進一步地澄清,并對程先生的批評做簡要的回答。程仲棠先生從事學術研究態度認真、治學嚴謹,是令人尊敬的前輩學者。我與程先生在學術觀點上的分歧不會影Ⅱ向我對程先生的敬重。
一、問題的澄清
我的主張是,由無“是”的古漢語無法產生類似于西方傳統詞項邏輯的理論,而不是,無“是”是古漢語無法表述西方傳統詞項邏輯理論的原因。程先生對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似乎并不清楚。程文說,“用無‘是’的語言包括無‘是’的古漢語能否建立三段論?這不單是一個中國語言中的問題,而且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因為不少民族的語言,特別是非西方民族的語言沒有或不用系詞‘是’。這就牽涉到一個非同小可的問題:三段論究竟是西方獨有的邏輯,還是可以為人類共享的邏輯?”程先生所提的問題似有不妥。只有當“用無‘是’的語言無法表述西方的傳統詞項邏輯理論”這個命題成立時,程先生提的問題才能成為問題。然而,這個命題卻不是我的主張。只要一種語言能夠表述三段論,使用這種語言的人就能使用三段論。別人發明了飛機,我拿過來用,這有什么不可以?我會開飛機,并不意味著我能發明飛機。我不會開飛機,也不意味著飛機不具有全人類性。所以,在討論由無“是”的古漢語是否能夠產生類似于西方傳統詞項邏輯的理論時,根本牽涉不到三段論是否可以為人類共享這個“非同小可”的問題。從程先生所提的問題可以看出,他沒有在這兩個不同的命題之間做出區分。其實,程先生并非看不出這是兩個不同的命題,只不過他認為這兩個命題是等值的。
基于這樣的原因,程先生看不出,為什么他給出的論據不能構成對我的論點的反駁。程先生指出,亞里士多德曾經用不含“是”的句式表達直言命題,嚴復曾經把直言命題翻譯成不含“是”的文言文。程先生以此作為“是”在三段論中是可有可無的證據。實際上,程先生的證據只能證明,三段論可以用不含“是”的語言表述,但卻不能證明,三段論可以產生于沒有“是”的語言。筆者曾經指出:“由‘是’對于傳統詞項邏輯理論不是必需的不能推出,‘是’對于發明傳統詞項邏輯理論不是必需的”。程先生對此頗為不解。他問道:“何以‘不能推出’?何以非邏輯所必需的‘是’成了發明邏輯的必需品?王先生沒有吐露半句玄機。”筆者以為,二者之間的“推不出”關系是明顯的。既然程先生看不出來,我在這里不妨吐露一下“玄機”。
一種語言能說什么決不意味著使用這種語言的民族就一定能發明什么。如果前者能夠推出后者的話,那么,世界上沒有什么是中國人發明不了的,因為沒有什么是我們不能說的;中國人也完全沒有必要為自己的四大發明感到驕傲了,因為這些東西別人也都能說。表述三段論是說,創建三段論是做。程先生指責我陷入了“語言主義的迷誤”,但他沒想到的是,他比我迷誤得還要厲害,以至于他看不出來,由能說推不出能做。傳統詞項邏輯產生于對帶有系詞的自然語言的抽象。它可以用不含“是”的語言形式表示,但這不能推出它可以由不含“是”的語言產生。就如同三段論可以用公式表示,但我們不能由此推斷,發明三段論可以不用自然語言。
程先生要反駁我的觀點可以用兩種方法:第一,舉出一個其語言中沒有系詞的民族發明了類似于三段論的邏輯理論的例子。第二,說明為什么用沒有系詞的語言也可以發明三段論的原因。反復強調亞里士多德、嚴復用不含“是”的句式表達直言命題,這沒有用,起不到證明自己觀點的作用。
程仲棠先生強調亞里士多德曾經用不含“是”的句式表示直言命題,但對亞里士多德曾經用含“是”的句式表示直言命題卻不置一詞。亞里士多德對于三段論的討論主要集中在《前分析篇》中,而對命題形式及命題之間關系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解釋篇》中。在《前分析篇》中,亞里士多德用“屬于”作連結詞來表示a,e,i,o四種命題,即a:P屬于每一個S;e:P不屬于任何S;i:P屬于某些S;o:P不屬于某些S。而在《解釋篇》中,他用“是”作為連結詞來表示a,e,i,o四種命題,其表述方式與傳統詞項邏輯的表述方式基本一致,即a:每一個S是P;e:沒有S是P;i:有S是P;o:有s不是P。研究亞里士多德的專家們一致認為,《解釋篇》的寫作時間應該在《前分析篇》之前。從學理上分析,也應如此。亞里士多德應該以他關于命題的研究為基礎來建立三段論理論。“P屬于S”這樣的表述方式在古希臘語中很少見。關于為什么亞里士多德要采用這樣的句式表達直言命題,亞里士多德的研究者們曾經給出過不同的解釋。不管亞里士多德是出于何種考慮,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即亞里士多德用“是”作為連結詞在先,用“屬于”作為連結詞在后。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前分析篇》中給出的命題形式是由《解釋篇》中的命題形式改造而來的,即無“是”的形式是由有“是”的形式而來。這恰恰說明了,“是”在亞里士多德創建他的邏輯學說的過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關于類邏輯
程先生認為,三段論是類邏輯。程先生的論證策略是,三段論是類邏輯,因而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邏輯本體是唯一的、普遍的,所以使用不同的語言,不管其有沒有系詞,都能夠建立三段論。程先生把“三段論是類邏輯”看做他整個論證中的重要環節,故此在論證“三段論是類邏輯”時下了不少工夫。其實,程先生大可不必如此。即使三段論不是類邏輯,但只要能證明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唯一的、普遍的,他的論證就可以進行下去。程先生做了一些不必要的論證,因而也犯了一些不必要的錯誤。
程先生認為:“傳統詞項邏輯不是關于‘是’的理論,而是關于類的理論……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才是傳統詞項邏輯的研究對象。”筆者認為,如果把直言命題的主項和謂項解釋成類的話,I命題和。命題不能表現主項和謂項之間的基本關系,因而使用I命題和O命題的三段論式Darii和Eerio就不能表現類的基本關系和規律。程先生對我的看法進行了批駁。程文指出:“王先生關于I命題和O命題及三段論式Darii和Eerio(第1格A I I和EI O)的斷言是錯誤的,錯誤出于對現代邏輯的無知……直言命題在描述類之間的關系時有兩種方式:(1)只表示一種基本關系,E命題就是如此,它只表示全異關系;(2)表示由幾種基本關系組成的并類,A、I、O就是如此。并類是類的一種運算,在類演算中有三種最基本的運算,就是并、交、補。王先生斷言I命題和O命題‘不能表示類之間的確定關系’,就等于斷言并類‘不能表示類之間的確定關系’,這與類演算相悖。不錯,當I、O為真時,類之間的關系有幾種可能的情形,這正是并類的邏輯特征,不能與‘歧義’混為一談。”不知程先生根據什么斷定我“對現代邏輯無知”?也許,在程先生看來,一個不把塔爾斯基的看法當回事,而對“空頭邏輯學家”推崇備至的人是不會懂得現代邏輯的。我可能不比程先生更懂現代邏輯,但我還看得出來程先生論證中的不當之處。概念的外延之間有五種可能的關系,如果把S和P解釋成類的話,當SIP成立時,S和P可以具有除全異關系之外的四種基本關系中的任何一種關系。人們可以發明一個符號,比如說“#”,表示兩個集合具有四種關系中的某一種關系。設A、B為二集合,R1、R2、R3、R4為四種不同的關系,可以用“A#B”表示"AR1B或AR2B或AR3B或AR4B”。由“A#B”成立不能推出A與B具有哪一種基本關系。如果把關系解釋為有序對的集合,#=R1UR2UR3UR4用程先生的話說,“#”是幾種基本關系的并類,請問,基本關系的并還是基本關系嗎?如果這樣的關系也能稱為基本關系的話,那么類之間還有什么關系不是基本關系?如果它不是基本關系,Darii又是如何表現基本關系的規律的?
程先生認為,傳統詞項邏輯理論根據詞項外延之間的關系研究推理,所以傳統詞項邏輯的研究對象是類之間的關系,傳統詞項邏輯是類邏輯。據此,他批評我說:“他一再說‘傳統邏輯中的換位推理、三段論推理都是根據句子中主、謂項外延之間的關系進行的’,‘傳統詞項邏輯理論根據詞項外延之間的關系研究推理’。這次說得不錯,但與他的斷言‘傳統詞項邏輯的研究對象不是類之間的關系’構成矛盾”。我們可以把程先生的論證方式概括為:理論A根據B研究C,理論A的研究對象是B,則理論A是關于B的理論;如果有人認為理論A根據B研究C,但不承認理論A的研究對象是B,那么他就陷入了自相矛盾。這是一種奇怪的論證方式。按照這樣的方式,如果有人認為物理學根據數學原理研究物理量之間的關系,那么他就必須承認物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數學原理,否則他就是自相矛盾。如果有人認為經濟學根據統計學原理研究市場,那么,他就必須承認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統計學原理,否則他就是自相矛盾。以這樣的方式證明三段論是類邏輯能讓人信服嗎?
對于“類的邏輯”一詞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以類之間的關系為依據研究有效推理的理論;另一種是,以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為研究對象的理論。為了區別這兩種不同的解釋,我們不妨稱后者為“類的理論”。程先生認為,三段論是類的理論,這是筆者不能同意的。
程先生列舉了塔爾斯基、希爾伯脫、布爾和文恩等人對三段論的評價或解釋,并作為“三段論是類的理論”的佐證。其實,程先生所引的塔爾斯基的話并沒有說三段論的研究對象是類之間的基本規律及其關系。我可以按程先生指責我的方式說程先生沒拿塔爾斯基的看法當回事。歐拉和文恩用兩個圓的相互位置表示概念外延之間的關系,用這樣的方法可以直觀地看出,傳統詞項邏輯所給出的三段論式都是有效的。他們這樣做是用類之間的關系研究三段論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但這并不意味著三段論的研究對象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
現代的邏輯史學家以現代邏輯為工具,對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做出了一些不同的解釋。他們采用不同的方式,或者使用量詞和個體詞,或者不用;或者把三段論構造成公理系統,或者構造成自然推演系統。現代邏輯史家們根據類之間的關系研究三段論,因此,亞里士多德三段論的現代解釋基本上都是類的邏輯,但卻不是程先生所說的“類的理論”(包括類演算的解釋)。因為,他們關心的是他們構造的系統能否很好地刻畫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而不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現代的邏輯史家們不僅要求他們的系統能夠推出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而且還希望他們的解釋能夠忠實于亞氏的理論,即在證明方法上與亞里士多德的證明方法保持一致。然而,這方面的工作始終不能盡如人意。現代邏輯使用的是人工語言,而亞里士多德使用的是自然語言,這種語言上的差異很可能和亞里士多德三段論與其現代解釋之間的差異不無關系。邏輯載體與邏輯本體之間的關系很可能比程先生想象得要更加復雜。
三、關于邏輯本體
我和程先生的根本分歧不在于三段論是否類的理論,而在于對“邏輯本體”的不同理解。對“邏輯本體”看法的不同直接導致了我與程先生對“是”與邏輯之間關系看法的不同。我認為程先生對邏輯本體的看法是形而上學的,程先生則認為我誤解或曲解了他的觀點。究竟筆者是否誤解,并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給了程先生?下文將根據程先生的文本對我的看法做出說明。
程仲棠先生為了不使讀者產生誤解,特別對“邏輯本體”做出了說明。程文認為:“鑒于‘本體’一詞在哲學上充滿歧義,有必要進一步明確‘邏輯本體’的概念。在本文中,‘邏輯本體’是與‘邏輯載體’(指語言)相對而言的,指的就是‘邏輯本身’。追問‘什么是邏輯本體’,就等于追問‘邏輯是什么’,或‘邏輯研究什么’,所以,‘邏輯本體’、‘邏輯本身’與‘邏輯的研究對象’,實質上是同一概念。”原來,程先生說的“邏輯本體”是邏輯本身,也是邏輯的研究對象。邏輯的研究對象是邏輯本身?這是什么樣的邏輯?什么邏輯以其自身為研究對象?筆者愚鈍,難以從程先生這“進一步”的說明中了解“邏輯本體”的真諦。也許,程先生是想說,邏輯本體是邏輯學的研究對象。即使如此,筆者仍然不知道程先生的“邏輯本體”是什么。“x本體是X本身,是x學的研究對象”,有誰能從這樣的敘述中得知“x本體”是什么?既然從這樣的說明中找不到答案,筆者只好從程先生關于邏輯本體的其他敘述中尋找理解邏輯本體的線索了。
程先生認為:“語言只是邏輯的載體,而非邏輯的本體(即邏輯本身),邏輯的本體是唯一的,邏輯的載體是多樣的,邏輯的本體與載體的關系是一對多的關系,所以,不同的語言形式可以表述同一的邏輯本體。”顯然,程先生的邏輯本體不會因為載體的變化而變化。一堆石頭可以用貨車承載,也可以用船承載,還可以用飛機承載。載體的不同不會影響它們所承載的是同一堆石頭。程先生是否認為,邏輯本體與邏輯載體的關系和這堆石頭與其載體之間的關系類似?石頭是時空中的存在,而邏輯本體卻不是。雖然程先生避而不談邏輯本體的存在問題,但是他大概不會認為這“唯一”的邏輯本體是不存在的,否則邏輯載體將無所承載。這種“同一的”,可以為不同語言所承載的邏輯本體究竟是什么樣的存在?程先生對三段論邏輯本體的看法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程先生認為,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三段論的“每一個詞項變項S、P、M都解釋為一個任意的類,每一個類都可以代表任何一個特殊事物的類,例如,生物學中的類,物理學中的類,它們是一切特殊事物的類的最高抽象,這種抽象的類概括了一切特殊事物的類所共有的普遍屬性,而舍棄了它們的全部特殊屬性。可見,詞項邏輯來源于客觀事物的類及其規律”。三段論的類是對“一切特殊事物的類的最高抽象”。顯然,這種抽象只能由人來做。既然程先生否認了邏輯本體存在于柏拉圖世界或其他的神秘地方,那么,作為抽象結果的邏輯本體只能存在于人的思想之中。承認存在于思想中的抽象實體并不意味著程先生的觀點是形而上學的。然而,程先生不僅認為傳統詞項邏輯的邏輯本體來源于客觀事物的類及其規律,而且還認為它就是客觀事物的類及其規律。程先生說:“顯然,事物的類之間的關系及其規律,不是語言中的‘理法’,而是客觀世界中的‘理法’,沒有西方語言依舊有這種‘理法’,任何語言都可表示這種‘理法’。這種‘理法’就是傳統詞項邏輯的本體。”
從程先生關于邏輯本體的敘述中我們得知,邏輯本體:(1)是唯一的,獨立于語言載體的;(2)存在于人的思想之中;(3)是客觀世界的“理法”。程先生的邏輯本體是一種客觀的思想,其客觀性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它的內容是客觀世界的“理法”;第二,它對于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使用不同語言的所有人都是相同的。其實,這兩方面的客觀性都值得懷疑。
邏輯本體既是思想中的存在,又是客觀世界的“理法”,按照符合論的標準,這樣的東西是絕對的真理。人們對于客觀規律的認識與客觀規律本身不是一回事。思想是如何成為絕對真理的?程先生對此應該做出一點認識論的說明。如果除了三段論之外的其他邏輯理論也有邏輯本體的話,程先生應該從認識論的角度為演繹邏輯提供一個辯護。
思想是個人的,邏輯本體是公共的。作為邏輯本體的思想是如何獲得公共性的?且不說古希臘人與中國先秦時期的古人思想之間是否具有同一性,程先生能保證兩個孿生兄弟的思想是同一的嗎?
三段論不僅放之四海而皆準,而且放之古今而皆準,這里的關鍵在于“放”。如果不“放”的話,會怎么樣?說得具體一點,三段論的邏輯本體對于中國先秦時期的古人來說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程先生對張東蓀把邏輯載體當做邏輯本體的批評就不能成立,因為對于中國古人來說根本就沒有邏輯本體。如果存在,如何證明中國古人抽象出了與古希臘人相同的邏輯本體?相同的客觀規律不能保證這一點。程先生似乎不認為中國古人抽象出了三段論的邏輯本體。“孟子的推理與命題邏輯的推理規則和詞項邏輯的對當關系不謀而合,這并不意味著孟子發現了命題邏輯或詞項邏輯的什么規律規則”。如果中國古人沒有抽象出三段論的邏輯本體,那么,盡管是一種客觀的思想,說它對于中國古人來說是存在的,這是毫無意義的。
程先生的邏輯本體不依賴于語言。程先生是否認為,語言只是思想的外殼,人們的思維可以不依賴于語言進行,他們在頭腦中形成與語言無關的思想,說話只不過是用語言把這種思想表達出來?腦科學、心理語言學等學科的研究表明,語言不僅僅是思想的外殼,而且思維需要借助語言來進行。如果這樣的結論是正確的,那么,就不能斷言思想可以不依賴語言,不能斷言中國古代沒能產生類似于三段論的邏輯理論與語言載體無關。
這種既客觀又獨立于語言的邏輯本體難道不是形而上學的?程先生要想說明邏輯本體與形而上學無關,就應該對其客觀性做出說明。指責對手望文生義,是后現代主義的迎合者,是空頭邏輯學家的“粉絲”,這恐怕不夠,程先生還需要給出一點論證。不給出論證,要想甩掉“形而上學”的帽子恐怕沒那么容易。
現代邏輯早已放棄為思想立法的企圖。邏輯學家們不再要求公理的自明性,他們可以采用直觀上不成立的公式作為公理來構造邏輯系統。構造邏輯系統的原則是一致性。邏輯系統的有效性在于,系統中的定理在某種語義解釋下是有效的,而這些語義解釋只是一些數學模型,邏輯學家們不需要假定它們是客觀世界的“理法”。對于現代邏輯來說,邏輯本體是一個不必要的假設。
四、關于語言規則
程仲棠先生認為:“無‘是’即無三段論,來源于語言主義的邏輯迷誤,即把邏輯的載體當做邏輯的本體。”如果沒有邏輯本體,語言也就算不上邏輯載體了。三段論規定的是語言的使用方式,沒有邏輯本體作基礎,三段論的客觀性就失去了依托。所以,程先生認為,將三段論看成語言的規則會導致邏輯觀的主觀主義和相對主義。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客觀世界的“理法”,這只是一種看法。我們也可以說,三段論反映了人們對客觀規律的認識。無論是一種看法,還是一種認識都不能與客觀規律本身畫等號。我(或某名人,或大多數人)認為X是客觀世界的“理法”,X就是客觀世界的“理法”,這樣的做法才是主觀主義的。程先生大可不必為了三段論的客觀性而給它找一個形而上學的邏輯本體作為基礎。
程先生對語言規則的客觀性提出了一些問題。程文認為:“除了后現代主義者,無人否認邏輯是科學的基礎,如果邏輯只是‘語言的規則’,那么科學豈不也只是‘語言的規則’,而與語言之外的客觀事物或人類的認識過程完全無關?如果邏輯的普遍性與下棋的規則相似,那么科學的普遍性豈不是也與下棋的規則相似?但是,不同的民族或文化就有不同的語言規則或下棋規則,如此推論下去,豈不是說不同的民族或文化就有不同的邏輯和不同的科學,而人類則沒有共同的邏輯和科學?”對這些問題可做如下回答:
第一,邏輯是科學研究的工具。筆者孤陋寡聞,對后現代主義所知甚少,不知道哪位后現代主義者否認邏輯是科學的基礎。我知道的是,亞里士多德有一本書叫《工具論》;培根有一本關于歸納的書叫《新工具》;現在的許多邏輯學教材都說,邏輯是認識自然和正確思維的工具。把邏輯看做工具一直都是人們的共識。工具是可以換的,當一種工具不合用時,我們可以對工具進行修改,必要時還可以換用其他的工具。當經典邏輯不合用時,人們可以對經典邏輯進行修改;在研究量子力學時,人們可以用與其他邏輯理論有很大差別的量子邏輯。科學的作用是解釋和預測客觀現象,我們可以將邏輯用作科學研究的工具,但卻不必給科學預設一個基礎。
第二,傳統詞項邏輯的語言規則不是隨意制定的。邏輯與下棋有相似之處,但卻不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下棋是娛樂的手段,而邏輯則是推理的工具。這樣的不同也導致了邏輯規則與下棋規則的不同。人們在制定下棋規則的時候,除了公平、輸贏等與下棋本身有關的因素外,不必考慮其他的因素,而人們在制定邏輯規則的時候考慮的則是,這些規則能否保證推理的有效性。邏輯規則的制定要受語言的制約,特別是傳統詞項邏輯的規則要受自然語言用法的制約。它們直接來源于自然語言的用法,是人們從推理的角度對自然語言的用法所做出的概括。自然語言的用法不是由哪個人規定的,而是人類長期實踐的結果。我們不能因為傳統詞項邏輯規定的只是語言的用法而就斷定其與語言之外的客觀事物或人類的認識過程完全無關。
第三,傳統詞項邏輯的“理法”寓于語言的結構之中。邏輯學不像自然科學那樣直接面對外部世界,外部世界的“理法”也不會直接呈現在人們面前。程先生所謂的“邏輯本體”,其實不過是對邏輯系統的語義解釋。一個邏輯系統可以有不同的語義解釋。例如,一個模態邏輯系統可以同時有代數語義學的解釋和關系語義學的解釋。程先生是否認為,一個邏輯系統可以有兩個不同的邏輯本體呢?傳統詞項邏輯的有效性是由其規則保證的。從亞里士多德建立三段論到歐拉用類之間的關系對三段論做出解釋,中間經過了兩千多年的時間,這一事實說明,傳統詞項邏輯的“理法”寄托于語言的結構之中;即使對“邏輯本體”一無所知,僅憑三段論的規則,人們就可以做出正確的推理。歐拉、文恩不僅需要把詞項解釋成類,而且還需要分析傳統詞項邏輯的命題形式和推理規則才能得到三段論的語義解釋。沒有三段論,就沒有三段論的語義解釋;沒有語言規則,人們就無從發現傳統詞項邏輯的“理法”。從這個意義上講,邏輯的“理法”是隨著語言的構造而生的。
第四,人類共同的邏輯不以邏輯本體為基礎。邏輯之學起于西方,西方文明之外的其他古代文明都沒有產生出僅僅依賴于語言形式的推理理論。近代以來,隨著西方文明的廣泛傳播,邏輯學也為各個國家和民族的人們所接受,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人類有共同的邏輯。然而,這并不意味著邏輯要以形而上學的邏輯本體為基礎。人們在接受一種邏輯理論時,除了接受這種理論的語言規則外,也接受了它的語義解釋。人們之所以會接受一種邏輯理論,是因為他們認為這種理論是正確推理的工具。使用邏輯工具進行推理是人們的一種策略,是理性的選擇。至于該理論的語義解釋是不是客觀世界的“理法”,這樣的問題留給哲學家們去爭論好了,邏輯學家可以不予考慮。這如同,物理學家假設電子、中子、質子存在,這樣的假設可以使物理學家建立起更有解釋力和預見性的理論,至于這些基本粒子是否真實地存在,這樣的問題留給科學哲學家們去爭論好了,物理學家可以不予考慮。我們可以用幾何學的發展來說明為什么邏輯本體是不必要的假設。非歐幾何出現之前,人們堅信歐幾里得幾何所刻畫的空間就是現實空間。借用程先生的術語,現實空間的性質是幾何本體。羅巴切夫斯基幾何、黎曼幾何出現后乏人問津,因為人們覺得這樣的幾何學所刻畫的空間不是現實的空間。在經歷了較長的時間以后,非歐幾何才在數學領域確立了自己的地位。愛因斯坦在建立廣義相對論時應用了黎曼幾何,這才使得非歐幾何的影響超出了數學界。非歐幾何改變了人們對幾何與現實空間關系的看法,幾何學不必建基于幾何本體之上。同樣的道理,邏輯學也不必建基于邏輯本體之上。
五、關于古漢語的特點及其對邏輯研究的影響
用沒有系詞的文言文可以表述三段論,但是,中國古代先賢卻沒能建立類似于傳統詞項邏輯的推理理論。其原因是否與古漢語的特點有關?對于這個問題,筆者與程仲棠先生有不同的看法。程先生認為:“一個文化何以能夠用某種語言表述或轉述三段論,而不能用同一語言創作三段論,原因顯然在語言之外。”程先生所說的語言之外的原因,是指中國古代文化具有注重政治、倫理的傾向。“在中國古代,何以邏輯萌芽不能發展為邏輯學?根本原因在于:與希臘文化的認知主義取向相反,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政治和倫理價值主宰一切,壓倒一切,一切以‘內圣外王’為依歸,使得價值中立的邏輯根本就沒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筆者以為,古漢語的特點對中國古代的推理研究有重要的影響。
中國古代的先秦時期,學術思想非常活躍,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政治、倫理問題固然是諸子百家爭論的主要問題,但卻不是全部問題。戰國后期,許多與政治、倫理無關的問題也成了人們討論的對象。例如,公孫龍的白馬、堅白之論,惠施的“歷物十事”,以及后期墨家關于語言、論辯的討論都與政治倫理問題沒有直接的關系。隨著游說、養士之風的興起,論辯技巧成了當時士人的晉身階梯。雖然與古希臘的社會環境不同,但僅就論辯之成為風氣而言,其與古希臘有相似之處。程先生所說的“邏輯萌芽”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產生的。先秦諸子,特別是名家和后期墨家對許多與論辯有關的問題都做了較為深入的討論。從學術環境來看,當時的中國并非沒有產生邏輯理論的可能。程先生把中國古代沒能產生形式邏輯理論的根本原因,歸結為中國古代文化“使得價值中立的邏輯根本就沒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其理由并不充分。
用沒有系詞的文言文可以表述三段論是一回事,用沒有系詞的古代漢語建立類似于三段論的邏輯理論是另一回事。要建立形式的推理理論,首先應該給出命題的表示形式。傳統詞項邏輯的命題形式是從自然語言中抽象出來的,盡管有的命題形式的用法與自然語言的日常用法稍有不同,但它們都是自然語言的合法句式。從帶有系詞的古希臘語中抽象出這樣的命題形式比較容易,而從沒有系詞的古漢語中抽象出這些命題形式則要困難得多。我們可以通過比較“S是P”和“S者P也”這兩個句式的用法來說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