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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范文1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到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之中;
(二)將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
(三)規劃重大項目要論證區域和項目周邊安全條件。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一)指導工業、信息業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的貫徹;
(二)加強產業結構升級和布局調整,嚴格行業準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
(三)負責工業、信息業、電力、民爆器材行業的安全管理,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
三、市教育局
(一)負責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等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學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落實防范措施;
(二)將安全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指導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
(三)負責組織對教學設施安全檢查工作,強化對校辦企業和教學場地出租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
四、市科學技術局
(一)負責對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指導安全生產新技術開發與推廣應用;
(三)加大對安全生產重大科研項目的支持,引導企業增加安全生產研發資金投入,促使企業逐步成為安全生產科技投入和技術保障的主體。
五、市公安局
(一)負責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
(二)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隱患和道路交通危險點段的排查和治理;
(三)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對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實施安全監管;依法對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環節實施監管;
(四)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市監察局
(一)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查處涉及事故的違規行為;
(二)負責對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的認定,并監督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市司法局
(一)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廣泛宣傳和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負責勞動教養、戒毒及康復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財政局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保障安全生產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二)加強國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國有企業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負責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落實工作。
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將安全生產納入到各級政府和部門績效考核中,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二)監督檢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將安全生產相關知識等內容納入到農民工培訓教育之中。
十、市國土資源局
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突出事件應急管理。
十一、市環境保護局
(一)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核事故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二)依法對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利用和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三)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置和應急管理。
十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一)負責宣傳貫徹建筑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建筑單位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和建筑市場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二)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等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十三、市交通局
(一)負責道路、橋涵等交通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二)負責客運、貨運站(場)、維修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品道路運輸資質的審查和監督管理。
十四、市水利局
(一)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二)負責水庫堤壩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
十五、市農村經濟委員會
(一)負責葦業、林業、糧食生產安全管理;
(二)負責畜產品加工企業安全監管工作。
十六、市海洋與漁業局
(一)負責漁業安全生產管理,依法對漁業船舶作業、漁港水域安全、海洋防災減災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二)負責漁港、碼頭和漁船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
(三)負責捕撈作業事故的報告和調查工作。
十七、市服務業委員會
(一)負責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商貿流通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強對商貿流通領域的安全檢查,治理事故隱患;
(三)監督檢查商貿項目貫徹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從源頭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八、市衛生局
(一)負責衛生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醫療場所的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督隱患的治理工作;
(二)負責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和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工作;
(三)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醫療衛生救援。
十九、市文化廣電局
(一)負責文化場所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文化重點工程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安全文化進企業、進社區活動,提升全民安全意識。
二十、市政府法制辦
(一)負責有關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二)受理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復議案件,協調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和爭議。
二十一、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一)加強對外資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指導外資企業、外資建設項目履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二)將外貿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
二十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二)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二十三、市港口與口岸局
(一)負責水路客、貨運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水上交通安全檢查;
(二)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三)負責打擊“三無”船舶和報廢船舶航行等違法行為。
二十四、市工商局
(一)依法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危險物品行為;
(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二十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
(二)負責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維修、使用等各環節安全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負責全市旅游場所和旅游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將安全生產條件納入評定旅游景點之中;
(二)負責全市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參與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與調查處理。
二十七、市農機局
(一)負責指導、監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機的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
(二)負責農機登記、安全檢驗、農機駕駛人員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業機械事故的統計、報告、分析,參與農業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十八、市氣象局
(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服務保障。負責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工作,及時天氣預警、預報信息;
(二)負責雷電災害安全防御工作,組織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查和檢測;
(三)負責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一)負責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有關規定,開展人民防空設備設施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二)參與防災救災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
三十、市消防局
(一)組織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組織實施有關建設工程的消防審批和驗收,對消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三)負責火災和突發事件等重大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十一、市交警支隊
(一)宣傳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負責公路交通應急管理;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危險路段的隱患排查和治理。
三十二、市武警支隊
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三十三、市委宣傳部
負責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三十四、市總工會
(一)負責對全市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實施監督檢查,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
(二)指導企業開展群眾性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培訓教育活動;
(三)參與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十五、共青團市委
組織青年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增強共青團員和青年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三十六、供電公司
(一)貫徹執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范文2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省農機化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農機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加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對參加跨區作業的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無牌無證運營,超載、超速、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預防麥場火災,確保農機“三夏”無事故。
二、工作重點
1、加強“三夏”農機安全監督管理。一是加強“三夏”期間農機安全檢查,對“黑車非駕”超載超速,違法載人,機車安全設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力的違規跨區作業等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糾正,強化現場安全教育。
2、加強源頭管理,進一步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照農業部42號、72號部長令規定辦理農機業務,一是切實規范農機登記制度,嚴把檢驗發證關,嚴格按照農機監理業務規范要求辦理農機登記,對參加跨區作業的機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二是規范農機駕駛員考試,對參加跨區作業的農機操作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進一步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和事故責任倒查制,努力提高農機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確保“三夏”期間農機安全作業。
3、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三夏”期間,農機作業繁忙,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尤其重要,農機監理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廣播、電視、出動宣傳車等手段,廣泛宣傳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力爭宣傳到戶、教育到人,努力營造安全生產的輿論氛圍。
4、建立農機事故上報制度。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應措施,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減少農機事故發生。
三、時間方法步驟
1、5月1日至6月1日為宣傳發動階段。根據上級統一布置,宣傳動員認真實施。組織農機監理人員,深入鄉村集鎮、田間地頭、農機作業現場,廣泛宣傳農機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廣大機手按章守法,安全行車,不斷增強農機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為“三夏”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2、6月1日至8月1日為專項檢查階段。針對“三夏”期間農機作業特點,開展農業機械安全運行專項檢查,糾正違章,排查隱患,特別是對參加跨區作業的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檢查參加跨區作業機械的牌證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聯合收割機等機械長距離轉移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實,熱情為跨區作業機手提供技術咨詢,開展優質服務。
3、8月1日至9月1日為整改提高階段。主要是針對前一階段工作回顧和補充,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研究制訂具體可行的整改措施,確保整改措施落到實處,隱患整改及時到位,確保“三夏”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有效,縣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農機主管部門領導親自掛帥,縣農機監理站具體實施。
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范文3
一、總體思路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圍繞“居安思危、有備無患、底線思維、人命關天”的思路,進一步推進農機安全監管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扎實抓好責任落實、源頭監管、宣傳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和監管等工作。堅決遏制較大以上農機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行業生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
全年不發生較大及以上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各項安全指標嚴控在上級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下達的目標范圍內。其中:較大以上的農機安全事故為零,標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駕駛操作人員“三率”水平達100%,運輸型拖拉機“三率”水平達進一步提高。
三、重點工作
(一)抓好法律法規宣傳貫徹
繼續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學習,切實依法依規履行職責,依法辦事。
(二)、嚴格落實“兩個責任”
1、認真落實農機生產、經營(車隊)、企業和農機服務組織等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處農機生產、經營(車隊)、企業和農機服務組織在生產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使其“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愿違法”。
2、細化落實農機部門監管責任,嚴格執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進一步落實“五級五覆蓋”層層分解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和《條例》的規定,推動鄉(鎮)人民政府落實農機安全生產的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可能危及人生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臺賬,完善拖拉機駕駛員和車車主的安全責任書簽訂。
(三)強化農機安全源頭管理
1、切實加強牌證管理
嚴格依法依規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和駕駛證核發業務。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中國農業行業標準《農業機械反光標識》(NY/T2612-2014),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按規定粘貼反光標貼。加強存量運輸型拖拉機管理,嚴禁以各種方式變相為不符合標準的車輛辦理拖拉機牌證,堅決杜絕新增嚴禁為培訓考試不合格者核發拖拉機駕駛證。
2、開展業務檔案清理
繼續清理完善拖拉機駕駛員業務檔案,做到實物機型、電子檔案、紙質檔案三相符。
3、切實抓好年度檢審
認真組織實施2016年農機年度檢驗工作,嚴格按照檢驗標準檢驗。提高機車安全技術檢測質量,探索社會化檢測路子,實行年檢備案制。
4、扎實開展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無牌無證專項整治,主動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嚴厲查處無牌無證等行為;二是抓好農機行業“打非治違”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農機行業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三是開展(在外地注冊經常在本地營運)拖拉機專項治理,進行臺賬化、經常化管理,著重搞好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四)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1、注重宣傳
以涉拖企業、農機專合社、農機手等為重點,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農機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安全知識等;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等活動,努力構建社會關注、政府支持、農民自覺遵守的農機安全生產良好環境。
2、加大培訓力度
結合注冊登記、年檢、駕駛員培訓考試、農民購機、重點農時等節點,加強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操作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建立培訓臺賬,促進機手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駕駛操作、防險避險、自救互救等技能。
(五)抓好農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嚴格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組織開展經常性的農機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查找本轄區農機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查處拖拉機無牌行駛、無證駕駛、超載、超限、酒后駕駛、違法載人、不按規定進行年檢和非法改裝等非法行為。對排查出的隱患,要逐一建立臺賬,制訂切實可行的方案,限期進行整治。
(六)組織開展農機安全大檢查
抓好“安全生產集中大檢查”、“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等重大活動。積極主動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對農業機械生產、銷售、回收等環節的安全監管,防止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流入市場。切實強化重大節假日、重要農時季節、汛期和冬季等農機安全生產監管,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安全檢查和技術服務,排查治理農機安全生產隱患。
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范文4
關鍵詞 農機事故;原因;預防對策
中圖分類號 S232.7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2)01-0254-01
近年來,在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指引下,尤其是在購機補貼政策的激勵下,農民購機積極性高漲。但是由于農村信息閉塞、農村道路狀況差、農業生產環境復雜等原因,農機事故常有發生。因此,進一步做好農機事故預防工作是擺在農機安全管理部門面前的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
1 農機事故發生的原因
總結農機事故檔案,可以發現農機事故其實就是人的事故,即人禍。因為農業機械是人駕駛操作的,農機事故的發生說到底是人為的,是那些不遵守農機安全法規和《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駕駛操作人員造成的,其中主要原因有:一是利益驅動,忽視安全。有些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只顧多作業,多賺錢,忽視安全;有些駕駛操作人員重使用,輕保管造成事故隱患。二是操作技術差及無證駕駛。據了解,有些農機手不懂安全操作技術,且參加技術培訓的積極性不高,安全隱患大。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驚慌失措,引起事故的發生[1]。三是安全法制觀念差。有的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整天呆在駕駛室里,學習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發給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積極性不高,對安全生產知識一知半解,造成事故發生。
2 預防對策
2.1 重在源頭“堵”
堅決堵住源頭,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用身邊的農機事故作反面教材,向農民群眾宣講農機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要時刻遵守安全法律法規,讓每個人都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二是加強安全法律和法規的宣傳力度。目前,有些農村信息閉塞,交通不發達,農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有些農民機手先購買農業機械從事道路運輸和農田作業,被查到后才去考取駕駛證,而沒有在購買農機前先參加農機技術培訓[2]。因此,農機安全管理部門要深入農村、上門入戶向農機手宣傳《農機化促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讓農民明白車輛不掛牌、駕駛操作人員無證駕駛是違法行為,易引發農機事故;而駕駛證是駕駛人的駕駛資格技術證明,行駛證和車輛號牌是收割機、拖拉機取得合法行駛權的憑證。
2.2 嚴把“三關”
一是把好農機年檢和駕駛員審驗關。在1年1次的農機年度技術檢驗中,做到證、機、人三見面,要嚴格按照檢驗標準,逐臺檢驗,確保安全性能可靠有效,農機的技術狀態良好。對于不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農機駕駛員不予通過年檢。在駕駛員的審檢中,宣傳“保險賠錢不賠命,莫把生命當兒戲”。對駕駛員進行遵章守法、安全駕駛教育,組織駕駛員進行駕駛理論或操作技術學習,并做到人、證兩見面。二是把好農業機械入戶關。農機牌證的核發必須依照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是農機監理部門的主要工作之一,應做到異地的農機車輛不予辦證上牌,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農機車輛不予辦證上牌,不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不予上牌辦證[3]。三是把好培訓考試發證關。拖拉機駕駛培訓單位要配合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堅持原則,嚴格考場紀律,對考試不合格、未經培訓的人員,堅決不發駕駛證[4]。為確保駕駛員培訓質量,應嚴格執行農業部頒發的《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
2.3 嚴把過程“控”
應針對農機事故的發生規律,農機安全管理部門開展春運安全生產的大檢查,進行“農機抗旱救災、農機秋收冬種、農機雙搶、農機春耕”的安全大檢查,要排查事故隱患,預防及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5]。鄉村道路上的農機事故比田間作業的多,因此對鄉村道路上運行的拖拉機,要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農機安全管理部門要組織人員對重點路段、區域和事故多發點進行監控檢查,要重點整治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黑車非駕、拖拉機非法載人等現象,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農忙季節,一是幫助農民維修有故障的農機具,使之技術狀況良好,減少事故的隱患。二是開展田檢路查,糾正機手違章作業行為,消除不安全的隱患[6]。三是組織農機手技術培訓,講解農機構造、工作原理,傳授農機安全操作技術。四是在農機投入農業生產前夕,召開鄉鎮村農機安全生產動員會議,宣傳農機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制定農機安全作業措施。五是組織農機安全監理員下鄉進村入戶,深入田間地頭,向農民群眾宣傳農機安全生產知識。
3 參考文獻
[1] 張立妹.淺析引發農機事故的主要原因及對策[J].農業開發與裝備,2011(3):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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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陳明順.農機事故發生的原因及對策[J].農業機械,2008(22):57.
[4] 曹勝柱,王麗平 .淺析農機事故發生的特點、原因及預防對策[J].農業裝備與車輛工程,2008(1):56-57.
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范文5
近年來,農機監理站認真貫徹落實農機安全法律、法規,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開展了“文明監理、優質服務”活動,始終把“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依法監理”的理念貫穿于農機安全生產監管的全過程。
農機監理站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牌證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不斷加大田檢路查力度,深入開展農機安全專項集中整治活動,強化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截止2011年6月底,拖拉機擁有量4656臺,在冊的拖拉機3189臺,其中大中型拖拉機3052臺,方向式拖拉機137臺;聯合收割機26臺,手扶拖拉機帶旋耕機249臺(不掛牌),8.83千瓦以下的微型耕作機械1047臺(不掛牌)。農機駕駛、操作人員 3299人,掛牌率達95%,農機手持證率達95%,交強險辦理率達100%,與農機手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達100%,近年來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為瀘西縣創建“平安縣”和安全生產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主要工作
1.加大監管力度,確保農機安全
僅2010年共出動農機監理人員1898人次,糾正各類農業機械違法行為102起,教育駕駛操作人員350人次,違法載人11起,無牌無證行駛30起,舉辦安全培訓班12期共培訓520人次,排查安全隱患22起,整改了22起;機具和駕駛員年檢審驗率均達到了95%以上,確保了全年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2.簽訂責任書,落實責任制
根據農業局的布置與安排,結合全縣農機工作的實際,研究制定了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年度任務目標,與機手簽訂《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書》3002份。
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規范化建設
幾年來,開展了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農機監理工作為主要內容的“農機監理規范化建設”活動,先后制定了《農機監理業務工作流程》、《農機監理人員行為規范》、《農機事故倒查規定》、《農機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規定,明確了監理業務工作崗位設置及責任要求,從制度上保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開展。
4.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安全意識
監理始終把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工作放在首位,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機手安全生產法律意識,一是把宣傳教育和安全管理相結合,二是與年度檢審結合起來,利用年檢時間人員集中的有利時機,向機手以案釋法,三是和開展農機安全專項集中整治活動相結合,利用田檢路查與機手進行面對面宣傳教育,四是把每年6月份確定為“農機安全宣傳月”。提高了全縣的農機安全生產知識普及,擴大了農機安全生產宣傳的影響面。
5.開展“文明監理,優質服務”窗動,提高農機監理服務質量
幾年來,以省開展“文明監理、優質服務、行風評議”等活動為契機,開展了便民利民服務活動,制定了《便民服務規定》推行了政務公開、一站式辦公、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社會監督制等,簡化辦事程序,方便機手。開展了辦牌證到村、檢審到鄉(鎮)、安全宣傳到村、技術服務到村,實行零距離服務,受到了主管部門的肯定和廣大機手的好評。在行風評議活動中機手滿意率達到97%,同時在全縣建起了農機安全示范鄉(鎮)1個、示范村2個,起到了以點帶面的作用。
6.“創建平安農機、促進新農村建設”全縣已創建農機示范鄉(鎮)1個、示范村2個,為基層安全管理網絡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7.加強年度檢驗,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技術狀況
年度檢驗工作是法律法規授予農機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是加強農機監管,保證農機安全作業的重要措施。根據瀘西縣的實際,總結出“重心下沉、下鄉檢審、方便機手、一條龍服務”,極大地提高了機手自覺年檢的積極性。
8.開展農機專項整治,開創安全生產新局面
近年來,加大對“黑車非駕”和違章載人、人貨混裝等行為進行整治。加強與公安、安監等部門的溝通和配合,加強合作、部門聯動,促進了全縣農機安全工作的全面開展。
9.建立了計算機信息管理,全面提升農機管理水平,為監理業務辦理、信息傳遞等,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對掌握農機安全工作動態提供了極大幫助
10.實行拖拉機“交強險”在農機監理窗口一次性辦理,最大限度的確保了機手利益,增強了出險后機手的自救能力
二、存在問題
1.近年來,全縣農業機械在補貼政策的拉動下,農業機械的擁有量逐年增加,農機安全隱患在不斷加大,管理難度也在加大
2.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通過調研,普遍反映存在三個方面問題:首先農機執法缺少法律依據,農機監理法律法規存在缺失和不足,《道交法》只規定了拖拉機該誰管,卻沒有如何管,怎樣管的實施細則,只賦予了農機部門對拖拉機實施牌證管理的行政許可權,卻沒有對該許可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的職權,監督手段嚴重缺失,路查權、扣車權、處罰權規定不到位;二是《道交法》實施后,給農機監理工作造成的困境,農機監理人員普遍感到無所適從,不干是不作為,干了可能又是亂執法,農機執法正處在進退兩難的十字路口,舉步維艱。目前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管理,面臨公安無力、農機無權的管理“真空”狀態。
3.農機監理機構直接擔負著農機安全生產的重要使命,但在近幾年的改革中,農機監理力量薄弱,監理工作都是監理站直接面對全縣機手,特別是鄉(鎮)農機站不能發揮監理作用,直接影響著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
4.農機執法環境差和執法規范化需進一步完善
5.農機監理技術裝備落后,機械檢測還停留在一看、二聽、三摸的狀態中,缺乏專項資金投入制約著農機監理工作開展
三、措施與建議
1.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觀念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以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推進農機化又好又快發展為目標,以完善農機安全政策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農機安全監理規范化水平為重點,從抓好農業生產環節、重點農機具和重要農時季節的安全生產入手,堅持依法行政、文明監理、優質服務、轉變思想觀念,改善監理手段,提高監管能力。
2.強化農民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水平,改善農業機械安全運行狀態,不斷提高掛牌率、檢驗率和持證率,全面提升農機安全監理水平,確保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落實
3.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堅持安全發展的原則,促進安全生產與農機化同步協調發展,提高農機安全監理科學化、信息化、現代化水平
4.落實扶持政策,把落實農業機械扶持政策與加強農機安全生產相結合,鼓勵支持農民購置使用先進的農業機械,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農業機械
5.積極爭取政府重視和支持,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6.強化農機事故應急處理職責,按照統一指揮、分級分責、屬地為主、快速反應、依靠科學、依法規范、信息共享的原則,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落實應急處理工作責任制,及時妥善處理農機事故
7.進一步加強組織機構建設
明確鄉鎮負責農機監理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充分發揮村委會和農機專業合作社在農機安全生產中的作用,推進農機安全村建設,支持和鼓勵建立農機安全互助組織。
8.提高農機監理人員素質
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農機監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和法制觀念教育,嚴格按照《農機監理人員管理辦法》錄用農機監理人員。
9.推行政務公開,嚴格執行辦事程序、收費項目及標準,完善崗位監督機制,做到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實行承諾服務和首問負責制,推行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
10.規范牌證核發,嚴格按規定和程序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駕駛操作人員牌證業務
11.進一步規范聯合執法
建立健全與安監、公安、交通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
12.強化宣傳教育
建立適合農村實際的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和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普及農機安全生產知識,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營造關愛生命、關注農機安全生產的社會氛圍。
13.國家應出臺農機監理員管理條例,把農機監理員納入公務員管理范疇,穩定監理隊伍
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大力開展“創建平安農機,促進新農村建設”活動,全面提高農業機械“三率”(掛牌率、持證率、檢審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農機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促進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工作目標
以農機安全生產為中心,通過宣傳農機監理法律、法規,提高廣大農民群眾和農機手的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使拖拉機入戶掛牌和駕駛員持證率在上半年的基礎上提高40%,農機事故率控制在3‰,創建1個“平安農機”示范鎮,5個示范村,100戶示范戶,實現農機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為促進我市的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三、實施步驟
㈠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7月15日)。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安全生產法》、《湖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全面普及農機安全法律、法規。同時,市農機部門和各鄉(鎮、辦)分片負責,將法律法規印制成宣傳單,逐家逐戶發到每位機手手中。此外,邀請曾經出過事故,受過損失,有深刻教訓的農機手現身說法,進行警示教育,增強廣大農機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㈡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9月15日)。市農機部門組織人員,對全市農業機械基本狀況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全市農業機械數據庫,實現源頭管理。市農機、公安、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專班,依法嚴厲打擊拼裝車、報廢車、不按規定上牌的農機,嚴厲處罰無牌無證、違法載人、未經檢審的拖拉機,并督促駕駛人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㈢規范管理階段(2012年9月16日至2012年11月15日)。在公示政策規定,公開辦事程序的基礎上,市農機管理部門依法對農業機械辦理上牌、辦證手續。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農機不予發放牌證。進一步加強變型拖拉機牌證管理,做到“三嚴”,即嚴格執行行業管理,嚴把入戶關,嚴格規范業務檔案的建立,杜絕變型拖拉機違規上牌。對年檢車輛嚴格把關,實行“四不放過”。即機車安全技術標準不達標不予檢驗,機車未到現場的不發行駛證,發動機與車架號不相符的不檢驗,不符合機車安全技術要求而又未重新修復的機車不簽章。嚴把駕駛人考試發證關,嚴格駕駛證考試申領程序,做到不見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不受理,無醫院體檢證明不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真實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對創建“平安農機”示范縣(市)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成立了創建“平安農機”示范縣(市)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各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主要領導親自抓,推進創建“平安農機”示范縣(市)工作順利進行。